600765什么时候复牌?-中航重机停牌最新消息
≈≈中航重机600765≈≈(更新:22.01.29)
[2022-01-29]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1名独立董事弃权表决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名独立董事弃权表决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在审议《关于聘任宋贵奇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时,1名独立董事弃权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02),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独立董事于革刚同志在表决上述议案时,认为:公司董事会新聘总会计师时,应当将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并配齐,对解决高级管理人员的优先顺序持有不同意见。为引起董事会的高度重视,在不影响议案通过的情形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弃权意见。
该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表决仅代表其个人的独立意见,对宋贵奇同志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推荐程序无异议,其表决结果不影响宋贵奇同志的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2022-01-22]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殷雪灵同志退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殷雪灵同志退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殷雪灵同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正在办理退休手续,其退休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殷雪灵同志的退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开展。
殷雪灵同志任职期间,忠实诚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殷雪灵同志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2022-01-22]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以下简称“本期”)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2,619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53.05%左右。
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000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2,847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57.80%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000 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2,619 万元左右,同比增长 153.05%左右。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0,000 万元
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42,847 万元左右,同比增长 157.80%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80.7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152.3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十四五期间,随着国家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保障重大工程和重点装备项目的实施,加快武器装备升级迭代,军工企业迎来重要发展契机。2021 年公司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改革创新,推动公司专业化发展,经营规模稳步提升,营业收入稳定增长,预计同比增长 30%左右,开创了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2022-01-22]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姬苏春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宋贵奇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贵奇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宋贵奇同志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姬苏春 冉兴、张育松、于革刚、曹斌
预算管理委员会 冉兴 刘亮、李平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李平 冉兴、于革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于革刚 姬苏春、冉兴、李平、曹斌
提名委员会 曹斌 姬苏春、于革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附件:宋贵奇同志简历
宋贵奇,男,1973年1月出生,1997年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取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11年获得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EMBA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199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宝航公司副主任,西安远方航空技术发展总公司财务部部长,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副总会计师,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总会计师。现任中航重机总会计师。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2022-01-07] (600765)中航重机:2022-001中航重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
国际 A3 栋 5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0,508,6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98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计 33 人,代表股份
420,508,6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9.9860%,均有表决权。其中:以网络方式参加会议有表决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113,004,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745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张育松、刘亮因公外出未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张嵩、白传军因公外出未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11 月修订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2021 年 11 月修订
版)>》
2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
案》
4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工作制度>的议
案》
7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郭光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5中航重机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0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国际 A3 栋 5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6 日
至 2022 年 1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2021 年 11 月修订版)>》
2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4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
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
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 √
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工作制度>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 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7
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
证券报等上的董事会决议。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65 中航重机 2021/12/3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国际 A3 栋 5
层证券法务办
5、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 1月6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 5: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1 年 11 月修订版)>》
2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4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4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特材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特材”)。
增资方式及金额:本次拟由现有股东以同比例增加航空工业特材,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航空工业特材的注册资本由52,280.66万元增至72,280.66万元。
本次增资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增资后,航空工业特材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取决于企业自身经营能力、下游客户需求、整体经营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航空工业特材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维护航空工业特材各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其现状及后续业务发展计划,现拟由航空工业特材各股东实施同比例增资,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航空工业特材的注册资本由 52,280.66 万元增至 72,280.66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航空工业特材股东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供应链”)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标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110669360243P
代码
注册资本 189,614.6334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 32 号 1201 室
法定代表人 李其峰
从事供应链科技、航空科技、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钢材、有色金属、木材、建筑材料、化
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航空及其他专用设备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汽车零
经营范围 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计算机及其零配件、仪器仪表、焦炭、食用农
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航空、陆路、海上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设备租赁,
建设工程监理,设备专业技术检测,商务信息咨询,工业产品设计、软件
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三、关联交易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6101325614654655
代码
注册资本 52,280.658198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 130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 王新建
普通货物运输;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元素、炉料、刃具、工
具、电工电气的销售及网络销售、仓储(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及网上销
售;金属型材下料;机械加工、锻件加工、销售及技术信息咨询;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生产性
经营范围 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销售(不含报废汽车及医疗废弃物
和危险废弃物的回收);润滑油、润滑脂、机电产品(除小轿车)彩钢制
品、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汽车零配件(不含总成)、建筑材料(除木
材)橡塑制品、陶瓷材料;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产品包装。【上述
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
经许可不得经营】
(二)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航空工业特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4,573.00 47.00
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6,345.54 12.14
3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4,997.56 9.56
4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4,997.56 9.56
5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3,752.35 7.18
6 北京拓宏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38.22 4.86
7 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269.11 2.43
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69.11 2.43
9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1,269.11 2.43
1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1,269.11 2.43
合计 52,280.66 100.00
注:中航重机及其全资子企业持有航空工业特材股权比例合计为 66.12%。
(三)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数据,航空工业特材资产总额为 16,484.56
万元,负债总额 29,006.44 万元,所有者权益-12,521.88 万元;营业收入 278.74万元,利润总额-628.4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25.8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数据,航空工业特材资产总额为 32,599.46
万元,负债总额 42,111.17 万元,所有者权益-9,511.72 万元;营业收入 2,533.85万元,利润总额 106.0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8.86 万元。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航空工业特材各自股东按照目前所持航空工业特材的股权比例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综合航空工业特材上述净资产数值,本次增资价格以 1 元/1 元注册资本进行增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增资拟由现有股东以同比例增资航空工业特材,增加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航空工业特材的注册资本由 52,280.66 万元增至 72,280.66
本次认购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9,400.00 33,973.00 47.00
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427.00 8,772.54 12.14
3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 1,911.00 6,908.56 9.56
公司
4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 1,911.00 6,908.56 9.56
公司
5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1,435.00 5,187.35 7.18
6 北京拓宏汇金投资管理有限 972.00 3,510.22 4.86
公司
7 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 486.00 1,755.11 2.43
司
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486.00 1,755.11 2.43
公司
9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 486.00 1,755.11 2.43
限公司
1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486.00 1,755.11 2.43
合计 20,000.00 72,280.66 100.00
按照此增资方案,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合计增资 13,222 万元,持股比例合计为 66.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 年 1 月 17 日,西安中院作出(2018)陕 01 破 35-19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同意和解协议。随后,航空工业特材于 2021 年初已恢复业务,按法院裁定支付特殊债权和普通债权中一次性现金清偿的部分,资金总额约 7,500 万元(包含管理人报酬)。如果实现航空工业特材现有股东同比例增资,将增强其运营能力和再融资能力。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航空工业特材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3中航重机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同意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实施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确保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特材”)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发挥中航重机集采平台功效,为中航重机主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支持,维护航空工业特材各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结合其现状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同意航空工业特材实施同比例增资,其中:中航重机及其下属企业拟
向其增资13,222万元。具体详见《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特材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2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姬苏春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具体详见《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策事
项清单》。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暂行)办法>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工作制度>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报告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权限清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权限清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履行评价制度>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履行评价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
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号)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企
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航空党组〔2020〕73号)、《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所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航空人〔2021〕674号)等文件要求,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
施办法(试行)>的议案》
根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施细则(试行)》(航空党组〔2018〕62号)有关要求和《关于<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施细则(试行)>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干函〔2019〕216号),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施办法(试行)》。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
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对经理层成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经营效益和经营质量,调动经理层成员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对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杠杆作用,
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单位管理办法>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制订《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1中航重机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94,372,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471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11,957,796 股。
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事宜。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及锁定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股)
1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 41,031,652 699,999,983.12 6
限责任公司
2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 11,723,329 199,999,992.74 6
份有限公司
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5,861,664 99,999,987.84 6
统七号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
4 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7,584,994 299,999,997.64 6
金
5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 5,861,664 99,999,987.84 6
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李百春 5,861,664 99,999,987.84 6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6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
8 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管产 586,172 10,000,094.32 6
品
9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18
10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 11,723,329 199,999,992.74 18
司
合计 111,957,796 1,909,999,999.76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管产品作为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认购对象,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94,372,803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通数量(股) 售股数
例 量(股)
1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 41,031,652 3.90% 41,031,652 0
有限责任公司
2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 11,723,329 1.11% 11,723,329 0
股份有限公司
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0.56% 5,861,664 0
-传统七号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 17,584,994 1.67% 17,584,994 0
投资基金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聚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 5,861,664 0.56% 5,861,664 0
资基金
6 李百春 5,861,664 0.56% 5,861,664 0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0.56% 5,861,664 0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
8 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36号 586,172 0.06% 586,172 0
资管产品
合计 94,372,803 8.97% 8.97%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94,236,437 18.47% 94,372,803 99,863,634 9.50%
国有法人持股 158,851,115 15.11% 65,064,481 93,786,634 8.92%
境内法人持股 23,446,658 2.23% 23,446,658 0 0.00%
其他境内自然 11,938,664 1.14% 5,861,664 6,077,000 0.58%
人持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857,402,199 81.53% 94,372,803 951,775,002 90.50%
三、总股本 1,051,638,636 100.00% 94,372,803 94,372,803 1,051,638,636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
中航重机的保荐机构,履行中航重机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中航重机
2021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作
限售承诺的行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航重机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中航重机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03]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0中航重机关于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特材恢复生产经营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特材恢复生产经营
的进展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特材)恢复生产经营的公告》(公告号:2021-041),公司与破产管理人完成了中航特材财产和营业事务的交接及其审计评估工作,中航特材正式恢复生产经营,并按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1年11月18日,中航特材向破产管理人提出申请,截止2021年10月26日,中航特材己按照与和解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所列债权全部清偿完毕,申请破产管理人移交公章等其他剩余文书资料,申请中航特材恢复自主经营管理权。
近日,中航特材破产管理人出具《回复函》,经核查,中航特材已按照与和解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所列债权全部清偿完毕,破产管理人同意移交公章等其他剩余文书资料,同意中航特材恢复自主经营管理权,破产管理人不再履行监管职责。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11-30]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9中航重机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方式进行混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
转让与增资方式进行混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
苏州公司实施混改的议案》。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航空工业力源”)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
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与增资。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中航重机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
州公司 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 44 )。
二、投资进展情况
本次
股权转让与增资 事项 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正式挂牌 其中 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 截止 2021 年 8 月 23 日 挂牌期满,
产生 1 家符合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 条件 的意向方 本次 增资事项 截止 2021 年 9 月
18 日挂牌期满,产生 2 家符合 本次 增资条件 的意向方。
按照
相关要求,公司对 本次股权转让 与增资 的意向 方进行了资格审查,最终
确定本次股权转让 受让方为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德控股”)
本次增资方为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音科技”)及 联 德控股 间接
持股的
持股的公司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弘德”)公司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弘德”)。。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事项已履行国资审批已履行国资审批程序程序,已取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混合关于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航空资本航空资本[2021]769[2021]769号)号)。。
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
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意向方(即:联德控股、海宁弘德及东音科技)与增资的意向方(即:联德控股、海宁弘德及东音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1
2021年年1111月月1515日,航空工业力源与联德控股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日,航空工业力源与联德控股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航空工业力源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航空工业力源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57.55%7.55%股权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以下简称“转让标的”)的”),,由联德控股由联德控股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受让上述转让标的。
2021
2021年年1111月月1515日,在《产权交易合同》的基础上,日,在《产权交易合同》的基础上,苏州公司、苏州公司、航空工业航空工业力源力源、联德控股、联德控股、、海宁弘德海宁弘德及及东音科技东音科技共同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海宁弘德及东签署了《增资协议》,海宁弘德及东音科技分别以音科技分别以1.61.6亿元认缴苏州公司亿元认缴苏州公司70,022,19270,022,192元新增注册资本,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占分别占本次增本次增资后苏州公司注册资本的资后苏州公司注册资本的14.74%14.74%;航空工业力源以;航空工业力源以0.80.8亿元认缴苏州公司亿元认缴苏州公司35,011,09635,011,096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航空工业力源共持有航空工业力源共持有苏州公司注册资本苏州公司注册资本的的34.18%34.18%股权。股权。
截至
截至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929日,日,联德控股联德控股已将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款支付至已将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款支付至北交所北交所指定指定账户,账户,海宁弘德海宁弘德、、东音科技东音科技、航空工业力源、航空工业力源已将已将本次增资本次增资款款支付至支付至苏州公司苏州公司指定账户,并取得了北交所出具的指定账户,并取得了北交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和《增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和《增资凭证》凭证》。。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苏州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1
1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162,361,0
162,361,09696
34.18
34.18
2
2
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172,650,000
172,650,000
36.34
36.34
3
3
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70,022,192
70,022,192
14.7
14.744
4
4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70,022,192
70,022,192
14.7
14.744
合计
合计
475,055,480
475,055,480
100.00
100.00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晴华
法定代表人:朱晴华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88号号13421342室室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0,00010,0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22016016年年1111月月1188日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805TJ1H91330106MA2805TJ1H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户理财等金融服务)。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户理财等金融服务)。
经查询,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二)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晴华
法定代表人:朱晴华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澜路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澜路2121号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2,00012,0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20201414年年99月月44日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3136667513913304813136667513
经营范围:压缩机、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制造、加工;经营本
经营范围:压缩机、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三)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秀宝
法定代表人:方秀宝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1919号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30,00030,0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20201313年年1212月月2525日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089486421J91331081089486421J
经营范围:泵、电机、真空设备、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气体压缩机械、电
经营范围:泵、电机、真空设备、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气体压缩机械、电力电子元器件、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电线、电缆(力电子元器件、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电线、电缆(6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除外)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除外)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四、交易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共分两个合同,分别为《产权交易合同》和《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产权交易合同》
1、合同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司
2、合同主要条款
(1)产权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7.55%股权。
1.2甲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所认缴的出资已经全额缴清。
1.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转让标的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
(22))标的企业标的企业
2.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并由甲方合法持有10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2 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906号《资产评估报告》。
2.3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4标的企业依照实际情况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
2.5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
(33))产权转让方式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21年6月29日经北交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
(44))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4.1转让价格
4.1.1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叁亿玖仟肆佰伍拾万叁仟伍佰元(小写¥394,503,500元)转让给乙方。
4.1.2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保证金人民币叁仟玖佰肆拾伍万元(小写¥39,450,000元)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即转为转让价款,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4.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一次性将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叁亿伍仟伍佰零伍万叁仟伍佰元(小写¥355,053,500元)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
(55))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5.1甲方承诺其已就本次出让标的企业的转让标的、签署及履行本合同取得有权审批机关的必要批准及授权。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履行合同各项义务。
5.2因本次标的企业的股权转让与增资同步进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及标的企业的增资行为获得北交所出具的增资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并同时进行标的企业组织架构的调整备案。
5.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至迟在2021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毕有关标的企业证照、印章、资产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明细、财务资料及生产技术资料、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业务、商务合同等全部资产及资料的移交。甲方应按照标的企业编制的《财产及资料清单》与乙方进行交接。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66))过渡期安排过渡期安排
6.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做出妥善处理。
6.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上述行为有利于标的企业或属于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除外。
6.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企业于过渡期间内的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全体股东按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
(77))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
(88))甲方的声明与保证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8.1截至本合同签署日,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8.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8.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及对其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单位或机构的批准、备案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且截至本合同签署日持续有效;
8.4截至本合同签署日,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标的企业不存在对任何其他第三方任何形式的担保;
8.5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合同签署日,除日常经营外,标的企业未发生、未产生未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列明、体现的债务或其他或有负债,不存在受到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或即将于近期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和第三方有金额较大(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况。
8.6 甲方同意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排他许可的方式使用甲方的相关专利(专利情况见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1444号评估报告),具体由甲方和标的企业就专利许可使用另行签署协议。
8.7 甲方同意按照混改方案确定的原则,标的企业平稳过渡后,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1-2年内,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及员工整体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
(
(99))乙方的声明与保证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9.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9.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9.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9.4 乙方同意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排他许可的方式使用甲方的相关专利(专利情况见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1444号评估报告),具体由甲方和标的企业就专利许可使用另行签署协议。
9.5 乙方同意按照混改方案确定的原则,标的企业平稳过渡后,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1-2年内,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及员工整体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
9.6乙方认同并支持标的企业原股东制定的《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同意积极配合标的企业及其原股东完成后续增资方案实施。
(
(1010))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另行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叁亿伍仟伍佰零伍万叁仟伍佰元(小写¥355,053,500元)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及剩余转让价款中应付未付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已于本合同生效日转为转让价款的保证金人民币叁仟玖佰肆拾伍万元(小写¥39,450,000元)再次回转为保证金,甲方有权扣除该等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该等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0.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过户转让标的及移交交割资料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每迟延一日按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超过约定期限3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交割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次转让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乙方的赔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10.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系指可能造成标的企业损益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该等损失对标的企业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导致标的企业的损失。
(
(111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法律或政策变更、政府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所述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
11.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北交所备案。
(
(1212))其他其他
12.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乙方在受让转让标的过程中依照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的承诺函等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壹拾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甲、乙方交易服务会员各执壹份,北交所留存壹份,其余用于办理产权交易的审批、登记使用。
(二)《增资协议》
1、协议主体
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
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
增资方
增资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以下简称“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二””))
乙方一: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一: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二: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二: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原股东(以下简称“丙方
原股东(以下简称“丙方””):):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丁方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丁方””):):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条款
(
(11))增资方案增资方案
1.1乙方、丙方对甲方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叁亿元整(小写¥3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肆亿柒仟伍佰零伍万伍仟肆佰捌拾元(小写¥475,055,480元)。其中:
1.1.1乙方一、乙方二分别以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小写¥160,000,000元)认缴甲方70,022,192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占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的14.74%。
1.1.2丙方以人民币捌仟万元(小写¥80,000,000元)认缴甲方35,011,096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丙方持有甲方34.18%股权。
1.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系甲方唯一股东,持有甲方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1
1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162,361,0
162,361,09696
34.18
34.18
2
2
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172,650,000
172,650,000
36.34
36.34
3
3
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70,022,192
70,022,192
14.7
14.744
4
4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70,022,192
70,022,192
14.7
14.744
合计
合计
475,055,480
475,055,480
100.00
100.00
(
(22))增资价款增资价款
2.1
2.1各方同意本次增资价格以在北交所的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各方同意本次增资价格以在北交所的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按照北京中天按照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2020020年年66月月330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甲方所有者权益进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甲方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并确定的评估值行评估并确定的评估值668,549.698,549.69万元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不低于前述经备案万元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不低于前述经备案的评估值且基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及增资价格互不低于的原则,的评估值且基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及增资价格互不低于的原则,据此确定乙方、据此确定乙方、丙方增资价款如下:丙方增资价款如下:
2.1.1
2.1.1乙方一乙方一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小写¥壹亿陆仟万元(小写¥160,000,000160,000,000元),元),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零贰万贰仟壹佰玖拾贰元(小写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零贰万贰仟壹佰玖拾贰元(小写¥¥70,022,70,022,192192元),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2.1.2
2.1.2乙方二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小写¥乙方二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小写¥160,000,000160,000,000元),元),
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零贰万贰仟
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零贰万贰仟壹佰玖拾贰元壹佰玖拾贰元(小写(小写¥¥70,022,70,022,192192元)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2.1.3
2.1.3丙方丙方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捌仟万元(小写¥捌仟万元(小写¥80,000,00080,000,000元),其中:元),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伍佰零壹万元壹仟零玖拾陆元(小写¥叁仟伍佰零壹万元壹仟零玖拾陆元(小写¥35,011,09635,011,096元)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
(33))增资价款的支付增资价款的支付
3
3.1.1乙方一、乙方二已按照北交所增资信息披露公乙方一、乙方二已按照北交所增资信息披露公告要求分别于告要求分别于20212021年年1010月月1111日将拟投资金额日将拟投资金额20%20%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小写¥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小写¥3,2003,200万元)万元)交付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本协议生效后直接转为增资款的交付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本协议生效后直接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一部分。
3.2
3.2乙方一、乙方二均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一、乙方二均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55个工作日内将除已支付的增资个工作日内将除已支付的增资款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小写¥款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小写¥3,2003,200万元)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捌佰万万元(小写¥元(小写¥12,80012,800万万元)元)分别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分别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3
3.3丙方应于丙方应于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生效后5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人民币人民币捌仟万元(小捌仟万元(小写¥写¥80,000,00080,00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4
3.4各方均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收到的乙各方均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收到的乙方一、乙方二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即转为部分增资款)合计人民币方一、乙方二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即转为部分增资款)合计人民币陆仟肆佰万元(小写¥陆仟肆佰万元(小写¥6,4006,400万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万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
(44))增资的交割事项增资的交割事项
4.1
4.1甲、乙、丙、丁各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甲、乙、丙、丁各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协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批准。议及其项下交易的批准。
4.2
4.2因本次甲方的股权转让与增资同步进行,在本协议项下增资行为获得北因本次甲方的股权转让与增资同步进行,在本协议项下增资行为获得北交所出具的增资凭证及股权转让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交所出具的增资凭证及股权转让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4545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内,甲方应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甲方本次增资办理工
内,甲方应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甲方本次增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涉及)。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涉及)。
4.3
4.3各方应积极配合至迟在各方应积极配合至迟在22021021年年1111月月3300日前办理完毕有关甲方证照、印日前办理完毕有关甲方证照、印章、资产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明细、财务资料及生产技术资料、销售采购合同章、资产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明细、财务资料及生产技术资料、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业务、商务合同等全部资产及资料的移交。甲方及丙方应按照编制的《财及其他业务、商务合同等全部资产及资料的移交。甲方及丙方应按照编制的《财产及资料清单》与乙方及丁方进行交接。甲方及产及资料清单》与乙方及丁方进行交接。甲方及丙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丙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甲方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甲方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55))过渡期安排过渡期安排
5.1
5.1本协议过渡期内本协议过渡期内(过渡期:(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次日至本协议生效日止的期是指评估基准日次日至本协议生效日止的期间间)),甲方对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对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过渡期内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丁方并做出妥善处理。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丁方并做出妥善处理。
5.2
5.2本协议过渡期内,甲方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其有关本协议过渡期内,甲方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其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其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其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其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上述行为有利于甲方或属于甲方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其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上述行为有利于甲方或属于甲方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除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除外。
5.3
5.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甲方甲方于过渡期间内于过渡期间内的损益由乙方、的损益由乙方、丙方、丁方按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丙方、丁方按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
(66))增资涉及的税费和费用增资涉及的税费和费用
6.1
6.1本次增资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本次增资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
6
6.2.2本协议项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本协议项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方、乙方、、乙方、丙方各自承担。丙方各自承担。
(
(77))各方的陈述和承诺各方的陈述和承诺
7
7.1.1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陈述如下: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陈述如下:
7
7.1.1.1.1其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其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权,并且直至本协议所述增资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权,并且直至本协议所述增资扩股完成,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扩股完成,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权;权;
7.1.2
7.1.2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权利。
7
7.2.2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做出承诺和保证如下: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做出承诺和保证如下:
7
7.2.1.2.1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7
7.2.2.2.2其在协议内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其在协议内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7
7.3.3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协议中的内容。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协议中的内容。
7
7.4.4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已经取得全部且必要的授权,获得其有权监管部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已经取得全部且必要的授权,获得其有权监管部门的同意。门的同意。
7.5
7.5自评估基准日至本协议签署日,除日常经营外,甲方未发生、未产生未自评估基准日至本协议签署日,除日常经营外,甲方未发生、未产生未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列明、体现的债务或其他或有负债,不存在受到行政管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列明、体现的债务或其他或有负债,不存在受到行政管理部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或即将于近期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和第三方有金额门重大行政处罚或即将于近期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和第三方有金额较大(金额在较大(金额在1001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况。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况。
7.6
7.6各方同意甲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排他许可的方式使用丙方的相关专各方同意甲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排他许可的方式使用丙方的相关专利(专利情况见中天华资评报字(利(专利情况见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2020)第)第1144411444号评估报告),具体由甲方和号评估报告),具体由甲方和丙方就专利许可使用另行签署协议。丙方就专利许可使用另行签署协议。
7.7
7.7各方同意按照混改方案确定的原则,在甲方平稳过渡后,在本次交易实各方同意按照混改方案确定的原则,在甲方平稳过渡后,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施完毕后11--22年内,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及员工整体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年内,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及员工整体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
(
(88))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8
8.1.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瘟疫、火灾、洪水、地震、风暴、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瘟疫、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协议各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克服的一切其他因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协议各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克服的一切其他因
素(如:政府决定、政策变动等因素)和
素(如:政府决定、政策变动等因素)和事件。事件。
8
8.2.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15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
8
8.3.3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义务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8.4
8.4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终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终止本协议,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
(99))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9
9.1.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均应按照本次甲方增资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均应按照本次甲方增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20%20%向其他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向其他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责任。
9
9.2.2乙方或丙方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或丙方本协议生效后55个工作日内,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增资价个工作日内,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增资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乙方或丙方应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乙方或丙方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扣除支付的保证金或要求违约方按其认缴增资金额的协议并要求扣除支付的保证金或要求违约方按其认缴增资金额的220%0%支付违约支付违约金,扣除的保证金或收取的违约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金,扣除的保证金或收取的违约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增资方增资方追偿追偿。。
9
9.3.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或丙方有权解除本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或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每迟延一日按乙方及丙方已支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每迟延一日按乙方及丙方已支付的增资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超过约定期限付的增资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超过约定期限303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交割事项个工作日仍未完成交割事项的,乙方或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或丙方应付的,乙方或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或丙方应付
的增资价款总额的
的增资价款总额的20%20%分别向乙方及丙方支付违约金。分别向乙方及丙方支付违约金。
(
(1010))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0
10.1.1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0
10.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11)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法律或政策变更、政府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或)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法律或政策变更、政府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
(22)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
(3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
(44)一方出现本协议所述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一方出现本协议所述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
1
111.3.3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北交所备案北交所备案。。
(
(1111))其他其他
11
11.1.1本合同经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11.2
11.2 各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11..33各方在本次增资过程中依照增资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的承诺各方在本次增资过程中依照增资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的承诺函等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函等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国资委和航空工业集团“瘦身健体、处僵治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的总体要求,促进航空工业力源更加聚焦航空主业和大国防配套,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产业发展和战略定位。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公司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真正有效地改善公司经营效益及管理效率,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及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和《增资凭证》
2、《产权交易合同》
3、《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24]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8中航重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确立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贯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
彻依法治企和法治航空工业的要求,根 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
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上 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定本章程。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航重机股份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 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中航重机
公司的英文名称:AVIC HEAVY MACHINERY 公司的英文名称:AVIC HEAVY MACHINERY CO.,LTD.
CO.,LTD. 公司的英文简称:AVICHM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1,638,636.00
元。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增减注册资本。增加
3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或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有关
93,968.0840 万元。 规定 。
公司及各级子企业接受国家技改项目投资和国拨资
金投资,形成国有资产后应当转增为国有权益,由航
空工业集团单独享有。
4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八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
司。 机关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5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担责任。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
6 新增 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
7 新增 关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有权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
国有企业财务刚性约束。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
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夯实市场主体地位。
第十二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
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安全,优先完成国家科研生产任
务,保守国家秘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
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工作,落实
8 新增 法治建设职责,将公司建设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
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总法律
顾问制度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风
险防控。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设立
党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
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
9 经费,同时按照规定设立纪委。董事会、 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 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公司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 费。
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
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织与行为的文件,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股东、公司、
1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党委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企业法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完善企业法人结构,转
人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 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扩大规
推进技术进步,扩大规模经营,增强市 模经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双
场竞争能力,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大循 循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获得最优收
11 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 益。以航空航天等军工领域为重点,向民用领域拓展,
获得最优收益。集工科贸为一体,融工 集科工贸为一体,融工程机械材料、锻件、铸件、液
程机械、锻件、铸件、液压件、汽车零 压件、环控附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
备件制造、销售、服务为一身,加强横 一身,加强横向、纵向分工协作和联系,形成多元化、
向、纵向分工协作和联系,形成多元化、 多层次、多品种、全方位的、立体式经营的、经济技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多层次、多品种、全方位的、立体式经 术实力强劲的企业集团,以实现良好的综合经济效
营的、经济技术实力强劲的企业集团, 益。
以实现良好的综合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 第十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
12 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13 新增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14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1,638,636.00 股,
933,603,84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15 (二)要约方式; 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
[2021-11-24]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7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7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姬苏春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中航卓越锻造(无锡)有限公司产能提升杆件制造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
为加快中航卓越锻造(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卓越”)生产经营的发展,同意航空工业卓越产能提升杆件制造建设项目立项,并启动项目所需土地购置及可研报告编制等工作,项目建设内容在完成可研报告进一步深化论证后,经公司相关决策审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0]86号)、《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国资发改革[2019]11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2021-10-25] (600765)中航重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2元
每股净资产: 8.69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9%
营业总收入: 65.2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09亿元
[2021-09-24]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6中航重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
国际 A3 栋 5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5,013,6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463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计 20 人,代表股份415,013,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9.4635%,均有表决权。其中:以网络方式参加会议有表决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07,509,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223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李平,董事张育松、刘亮因公外出
未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张嵩、白传军因公外出未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15,013,593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15,013,593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独立董 121,105,593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事薪酬的议案
2 关于聘任 2021 年 121,105,593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郭光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18]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5中航重机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 事邱洪生同志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邱洪生同志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 辞职申请生效后,邱洪生同志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邱洪生同志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亦未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 运行,邱洪生同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邱洪生同志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邱洪生同志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07]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4中航重机关于变更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召开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2.会议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5日17:00前通过本通知后附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9月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上披 露了 《关于 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原拟于2021年9月7日上午10:00-11:00召开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络投资者说明会,根据网络互动平台的实际安排,现对本次会议召开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公司经营发展等具体情
况,公司决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中航重机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投资者
说明会”。
二、说明会的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召开形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高管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1.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5日17:00前通过本通知后附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通过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胜 杨科思
邮箱:zhzjgk@163.com
投资者热线电话:0851-88600765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因本次变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6日
[2021-09-0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3中航重机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内容: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网上投资者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
2. 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3. 会议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网址:
http://sns.sseinfo.com
4.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6 日 17:00 前通过本通知后附
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公司经营发展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中航重机 2021 年半年度业绩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的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上午 10:00-11:00
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召开形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1.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6 日 17:00 前通过本通知后附
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7 日上午 10:00-11:00 通过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 e 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胜 杨科思
邮箱:zhzjgk@163.com
投资者热线电话:0851-88600765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 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8-31] (600765)中航重机: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9元
每股净资产: 8.383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4%
营业总收入: 44.3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0亿元
[2021-08-31]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2中航重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书面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8月27日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0中航重机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国际 A3 栋 5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2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 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至议案;议案 2
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等上的董
事会决议。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65 中航重机 2021/9/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国际 A3 栋 5
层证券法务办
5、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9 月 23 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下午
5: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案
2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31]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8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姬苏春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十四五”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6-29]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发行数量:111,957,796股
2、发行价格:17.0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909,999,999.76元
4、募集资金净额:1,872,226,414.86元
5、上市时间:2021年6月25日
[2021-06-29]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7中航重机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7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和 中航
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作为中国贵州航空
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航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认购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中航科工和中航资本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低于贵航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导致贵航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从40.83%减少至38.16%,不触及要
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187,936,168 股新股。根据批复,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工作,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实际发行 111,957,796 股新股,公司总股本由
939,680,840 股增加至 1,051,638,636 股。公司控股股东贵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
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惊雷
注册资本 167,087万元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1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059353
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贵州金江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姬苏春
注册资本 6,450万元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北衙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0000X3
名称 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盖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育松
注册资本 47,665万元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1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1473097902XU
名称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江涛
注册资本 891,997.4627万元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号新吉财富大厦2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01269708116
名称 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通飞”)
法定代表人 白小刚
注册资本 1185714.2857万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金海中路999号201栋办公客服综合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109358394
名称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学军
注册资本 771133.224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27号楼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1141J
(二)权益变动情况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变动日期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变动方式
贵航集团 2021/6/28 0 -0.73% 非公开发行被动
稀释
金江公司 2021/6/28 0 -2.60% 非公开发行被动
稀释
盖克公司 2021/6/28 0 -0.16% 非公开发行被动
稀释
非公开发行获配
中航资本 2021/6/28 5,861,664 -0.11% 股份、非公开发行
被动稀释
航空工业通飞 2021/6/28 0 -0.20% 非公开发行被动
稀释
中航科工 2021/6/28 11,723,329 1.11% 非公开发行获配
股份
合计 - 17,584,993 -2.67%
备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4,538,800 6.87% 64,538,800 6.14%
贵航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 64,538,800 6.87% 64,538,800 6.14%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29,369,200 24.41% 229,369,200 21.81%
金江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 229,369,200 24.41% 229,369,200 21.81%
件股份
盖克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3,596,331 1.45% 13,596,331 1.29%
其中:无限售条 13,596,331 1.45% 13,596,331 1.29%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8,616,647 6.24% 64,478,311 6.13%
中航资本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7,584,994 1.87% 17,584,994 1.67%
航空工业通飞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1,723,329 1.11%
中航科工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备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贵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9]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6中航重机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 存在 任何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 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11,957,796 股股票,发行价格 17.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09,999,999.7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 1,872,226,414.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到账,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000318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开立专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及保荐机构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2021 年 6
月 9 日,单位: 元)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 23210001040016960 670,000,000.00
司 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8113201013300108692 461,799,999.76
司 贵阳分行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 2402004829200376608 670,000,000.00
司 公司贵阳南明支行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 5205142360000003337 70,000,000.00
司 公司贵州省分行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 61050163720800001889 0
限责任公司 公司三原县支行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33999787621 0
限责任公司 安顺分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各开户银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本次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 1 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昭、罗爽、丙方 2 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毛军、
陈静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
给丙方。
7.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3.本协议一式 8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贵州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9]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5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 存在 任何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11,957,796 股
发行价格:17.06 元/股
(二)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 额(元) 锁定期(月)
1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41,031,652 699,999,983.12 6
2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 11,723,329 199,999,992.74 6
金股份有限公司
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6
传统七号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 17,584,994 299,999,997.64 6
基金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聚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5,861,664 99,999,987.84 6
金
6 李百春 5,861,664 99,999,987.84 6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6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
8 资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管 586,172 10,000,094.32 6
产品
9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18
10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 11,723,329 199,999,992.74 18
司
合计 111,957,796 1,909,999,999.76 -
注: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指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同。
(三)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6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概述
本次发行由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公司”)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管产品、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11,957,79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909,999,999.76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有关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及《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有关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均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批文签发日为 2021 年 4月 25 日),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A 股
3、股票面值:1.00 元
4、发行数量:111,957,796 股
5、发行价格:17.06 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 14.50 元/股,相
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18.12 元/股的 94.15%。
6、募集资金总额:1,909,999,999.76 元
7、发行费用:37,773,584.90 元(不含税)
8、募集资金净额:1,872,226,414.86 元
9、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9 日 15:00 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0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
全额汇入保荐机构指定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
部以现金支付。2021 年 6 月 9 日,招商证券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额
1,871,799,999.76 元划付至公司账户。
2021 年 6 月 1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317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9 日 15:00 时止,招商证
券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资金总额人民 1,909,999,999.76 元。
2021 年 6 月 1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318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9 日止,公司已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11,957,79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9,999,999.76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7,773,5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2,226,414.8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11,957,796.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1,760,268,618.86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6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制度的要求,产品的风险等级与发行对象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
2 名发行对象中航科工、中航资本为公司的关联方,其他 8 名发行对象不存在公
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认购,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并已取得航空工业集团、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批复同
[2021-06-26]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4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
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 存在 任何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 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
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尚需取得国有产权管理有权单位的批准及通过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交易对方最终以在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确定
的交易对象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故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同时按照国资委“瘦身健体”、
“扭亏减亏”专项工作要求,结合苏州公司短期内难以扭亏的实际情况,为加快引进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苏州公司扭亏增盈高质量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实施混改的议案》,同意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
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的交易对方最终以在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象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取得国有产权管理有权单位的批准及通过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
公司将依法对苏州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股权
2、交易类别:股权转让及增资
3、公司名称: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
4、注册地点: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大道 29 号
5、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0 年 12 月 27 日
7、经营范围:液压件、液压系统及其成套设备、铸件、汽车零备件的研制、开发、制造、修理、销售;股权投资及经营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液压、铸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机械
冷热加工、修理修配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8、股东结构:航空工业力源持有其 100%股权
(二)其他情况
2018 年,苏州公司“高端核心液压基础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验收,其转固
折旧及项目贷款财务费用等固定成本增加,而工程机械产品配套市场规模未能实现预期增长,导致持续亏损,扭亏难度较大。
苏州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度/ 2019 年 度/ 2020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7,187.00 110,917.39 115,373.22
负债总额 65,600.76 77,716.63 52,016.66
所有者权益 21,586.24 33,200.77 63,356.56
营业收入 24,280.69 33,688.06 40,818.04
净利润 -9,724.28 -8,382.46 -10,958.70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024340 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苏州公司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11,176 万元,负债总额为 45,638 万元,净资产为 65,537 万元;
2020 年 1-6 月,苏州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8,843 万元,净利润为-8,742 万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 10905 号和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 10906 号”):
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苏州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68,550 万元(已经
国有资产管理有权单位评估备案)。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苏州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68,550万元,该评估值已按照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完成国有资产管理有权单位评估备案。按照苏州公司以2020年 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6.85亿元以及注册资本 3亿元测算,对应 2.28 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应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根据投资者遴选和竞价结果产生。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尚需取得国有产权管理有权单位的批准及通过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因此尚未签订交易协议,公司将在签署该协议后补充披露。
三、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国资委“瘦身健体、处僵治困”的总体要求,是促进中航重机聚焦航空主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中航重机未来的产业发展。本次交易后,苏州公司将不再纳入中航重机合并报表范围。
四、公告备案附件
(一)审计报告
(二)评估报告
(三)备案表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26]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3.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姬苏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实施混改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与增资。按照苏州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6.85亿元以及注册资本3亿元测算(已经国有产权管理部门评估备案),对应2.28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应不低于评估值,根据投资者遴选和竞价结果产生。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航重机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2021-05-07]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2中航重机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批复内容具体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7,936,168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29]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1名独立董事弃权表决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名独立董事弃权表决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在审议《关于聘任宋贵奇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时,1名独立董事弃权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02),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独立董事于革刚同志在表决上述议案时,认为:公司董事会新聘总会计师时,应当将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并配齐,对解决高级管理人员的优先顺序持有不同意见。为引起董事会的高度重视,在不影响议案通过的情形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弃权意见。
该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表决仅代表其个人的独立意见,对宋贵奇同志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推荐程序无异议,其表决结果不影响宋贵奇同志的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2022-01-22]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殷雪灵同志退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殷雪灵同志退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殷雪灵同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正在办理退休手续,其退休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殷雪灵同志的退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开展。
殷雪灵同志任职期间,忠实诚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殷雪灵同志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2022-01-22]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以下简称“本期”)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2,619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53.05%左右。
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000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2,847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57.80%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000 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52,619 万元左右,同比增长 153.05%左右。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0,000 万元
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42,847 万元左右,同比增长 157.80%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80.7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152.3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十四五期间,随着国家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保障重大工程和重点装备项目的实施,加快武器装备升级迭代,军工企业迎来重要发展契机。2021 年公司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改革创新,推动公司专业化发展,经营规模稳步提升,营业收入稳定增长,预计同比增长 30%左右,开创了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2022-01-22]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姬苏春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宋贵奇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贵奇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宋贵奇同志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姬苏春 冉兴、张育松、于革刚、曹斌
预算管理委员会 冉兴 刘亮、李平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李平 冉兴、于革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于革刚 姬苏春、冉兴、李平、曹斌
提名委员会 曹斌 姬苏春、于革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附件:宋贵奇同志简历
宋贵奇,男,1973年1月出生,1997年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取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11年获得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EMBA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199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宝航公司副主任,西安远方航空技术发展总公司财务部部长,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副总会计师,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总会计师。现任中航重机总会计师。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2022-01-07] (600765)中航重机:2022-001中航重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0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
国际 A3 栋 5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0,508,6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98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计 33 人,代表股份
420,508,6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9.9860%,均有表决权。其中:以网络方式参加会议有表决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113,004,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745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张育松、刘亮因公外出未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张嵩、白传军因公外出未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11 月修订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0,475,690 99.9921 33,000 0.007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2021 年 11 月修订
版)>》
2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
案》
4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工作制度>的议
案》
7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 126,567,690 99.9739 33,000 0.0261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郭光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5中航重机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0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国际 A3 栋 5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6 日
至 2022 年 1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2021 年 11 月修订版)>》
2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4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
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
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 √
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工作制度>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 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7
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
证券报等上的董事会决议。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65 中航重机 2021/12/3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国际 A3 栋 5
层证券法务办
5、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 1月6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 5: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6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1 年 11 月修订版)>》
2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4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4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特材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特材”)。
增资方式及金额:本次拟由现有股东以同比例增加航空工业特材,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航空工业特材的注册资本由52,280.66万元增至72,280.66万元。
本次增资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增资后,航空工业特材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取决于企业自身经营能力、下游客户需求、整体经营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航空工业特材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维护航空工业特材各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其现状及后续业务发展计划,现拟由航空工业特材各股东实施同比例增资,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航空工业特材的注册资本由 52,280.66 万元增至 72,280.66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航空工业特材股东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供应链”)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标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110669360243P
代码
注册资本 189,614.6334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 32 号 1201 室
法定代表人 李其峰
从事供应链科技、航空科技、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钢材、有色金属、木材、建筑材料、化
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航空及其他专用设备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汽车零
经营范围 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计算机及其零配件、仪器仪表、焦炭、食用农
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航空、陆路、海上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设备租赁,
建设工程监理,设备专业技术检测,商务信息咨询,工业产品设计、软件
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三、关联交易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6101325614654655
代码
注册资本 52,280.658198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 130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 王新建
普通货物运输;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元素、炉料、刃具、工
具、电工电气的销售及网络销售、仓储(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及网上销
售;金属型材下料;机械加工、锻件加工、销售及技术信息咨询;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生产性
经营范围 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销售(不含报废汽车及医疗废弃物
和危险废弃物的回收);润滑油、润滑脂、机电产品(除小轿车)彩钢制
品、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汽车零配件(不含总成)、建筑材料(除木
材)橡塑制品、陶瓷材料;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产品包装。【上述
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
经许可不得经营】
(二)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航空工业特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4,573.00 47.00
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6,345.54 12.14
3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4,997.56 9.56
4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4,997.56 9.56
5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3,752.35 7.18
6 北京拓宏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38.22 4.86
7 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269.11 2.43
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69.11 2.43
9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1,269.11 2.43
1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1,269.11 2.43
合计 52,280.66 100.00
注:中航重机及其全资子企业持有航空工业特材股权比例合计为 66.12%。
(三)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数据,航空工业特材资产总额为 16,484.56
万元,负债总额 29,006.44 万元,所有者权益-12,521.88 万元;营业收入 278.74万元,利润总额-628.4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25.8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数据,航空工业特材资产总额为 32,599.46
万元,负债总额 42,111.17 万元,所有者权益-9,511.72 万元;营业收入 2,533.85万元,利润总额 106.0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8.86 万元。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航空工业特材各自股东按照目前所持航空工业特材的股权比例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综合航空工业特材上述净资产数值,本次增资价格以 1 元/1 元注册资本进行增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增资拟由现有股东以同比例增资航空工业特材,增加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航空工业特材的注册资本由 52,280.66 万元增至 72,280.66
本次认购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9,400.00 33,973.00 47.00
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427.00 8,772.54 12.14
3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 1,911.00 6,908.56 9.56
公司
4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 1,911.00 6,908.56 9.56
公司
5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1,435.00 5,187.35 7.18
6 北京拓宏汇金投资管理有限 972.00 3,510.22 4.86
公司
7 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 486.00 1,755.11 2.43
司
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486.00 1,755.11 2.43
公司
9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 486.00 1,755.11 2.43
限公司
1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486.00 1,755.11 2.43
合计 20,000.00 72,280.66 100.00
按照此增资方案,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合计增资 13,222 万元,持股比例合计为 66.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 年 1 月 17 日,西安中院作出(2018)陕 01 破 35-19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同意和解协议。随后,航空工业特材于 2021 年初已恢复业务,按法院裁定支付特殊债权和普通债权中一次性现金清偿的部分,资金总额约 7,500 万元(包含管理人报酬)。如果实现航空工业特材现有股东同比例增资,将增强其运营能力和再融资能力。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航空工业特材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3中航重机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同意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实施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确保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特材”)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发挥中航重机集采平台功效,为中航重机主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支持,维护航空工业特材各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结合其现状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同意航空工业特材实施同比例增资,其中:中航重机及其下属企业拟
向其增资13,222万元。具体详见《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特材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2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姬苏春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具体详见《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策事
项清单》。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暂行)办法>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工作制度>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报告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权限清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权限清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履行评价制度>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履行评价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同意公司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
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号)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企
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航空党组〔2020〕73号)、《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所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航空人〔2021〕674号)等文件要求,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
施办法(试行)>的议案》
根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施细则(试行)》(航空党组〔2018〕62号)有关要求和《关于<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施细则(试行)>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干函〔2019〕216号),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施办法(试行)》。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
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对经理层成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经营效益和经营质量,调动经理层成员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对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杠杆作用,
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单位管理办法>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制订《
[2021-12-2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1中航重机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94,372,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471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11,957,796 股。
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事宜。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及锁定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股)
1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 41,031,652 699,999,983.12 6
限责任公司
2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 11,723,329 199,999,992.74 6
份有限公司
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5,861,664 99,999,987.84 6
统七号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
4 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7,584,994 299,999,997.64 6
金
5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 5,861,664 99,999,987.84 6
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李百春 5,861,664 99,999,987.84 6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6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
8 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管产 586,172 10,000,094.32 6
品
9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18
10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 11,723,329 199,999,992.74 18
司
合计 111,957,796 1,909,999,999.76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管产品作为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认购对象,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94,372,803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通数量(股) 售股数
例 量(股)
1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 41,031,652 3.90% 41,031,652 0
有限责任公司
2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 11,723,329 1.11% 11,723,329 0
股份有限公司
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0.56% 5,861,664 0
-传统七号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 17,584,994 1.67% 17,584,994 0
投资基金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聚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 5,861,664 0.56% 5,861,664 0
资基金
6 李百春 5,861,664 0.56% 5,861,664 0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0.56% 5,861,664 0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
8 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36号 586,172 0.06% 586,172 0
资管产品
合计 94,372,803 8.97% 8.97%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94,236,437 18.47% 94,372,803 99,863,634 9.50%
国有法人持股 158,851,115 15.11% 65,064,481 93,786,634 8.92%
境内法人持股 23,446,658 2.23% 23,446,658 0 0.00%
其他境内自然 11,938,664 1.14% 5,861,664 6,077,000 0.58%
人持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857,402,199 81.53% 94,372,803 951,775,002 90.50%
三、总股本 1,051,638,636 100.00% 94,372,803 94,372,803 1,051,638,636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
中航重机的保荐机构,履行中航重机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中航重机
2021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作
限售承诺的行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航重机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中航重机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03] (600765)中航重机:2021-060中航重机关于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特材恢复生产经营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6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特材恢复生产经营
的进展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特材)恢复生产经营的公告》(公告号:2021-041),公司与破产管理人完成了中航特材财产和营业事务的交接及其审计评估工作,中航特材正式恢复生产经营,并按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1年11月18日,中航特材向破产管理人提出申请,截止2021年10月26日,中航特材己按照与和解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所列债权全部清偿完毕,申请破产管理人移交公章等其他剩余文书资料,申请中航特材恢复自主经营管理权。
近日,中航特材破产管理人出具《回复函》,经核查,中航特材已按照与和解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所列债权全部清偿完毕,破产管理人同意移交公章等其他剩余文书资料,同意中航特材恢复自主经营管理权,破产管理人不再履行监管职责。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11-30]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9中航重机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方式进行混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
转让与增资方式进行混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
苏州公司实施混改的议案》。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航空工业力源”)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
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与增资。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中航重机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
州公司 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 44 )。
二、投资进展情况
本次
股权转让与增资 事项 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正式挂牌 其中 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 截止 2021 年 8 月 23 日 挂牌期满,
产生 1 家符合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 条件 的意向方 本次 增资事项 截止 2021 年 9 月
18 日挂牌期满,产生 2 家符合 本次 增资条件 的意向方。
按照
相关要求,公司对 本次股权转让 与增资 的意向 方进行了资格审查,最终
确定本次股权转让 受让方为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德控股”)
本次增资方为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音科技”)及 联 德控股 间接
持股的
持股的公司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弘德”)公司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弘德”)。。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事项已履行国资审批已履行国资审批程序程序,已取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混合关于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航空资本航空资本[2021]769[2021]769号)号)。。
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
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意向方(即:联德控股、海宁弘德及东音科技)与增资的意向方(即:联德控股、海宁弘德及东音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1
2021年年1111月月1515日,航空工业力源与联德控股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日,航空工业力源与联德控股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航空工业力源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航空工业力源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57.55%7.55%股权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以下简称“转让标的”)的”),,由联德控股由联德控股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受让上述转让标的。
2021
2021年年1111月月1515日,在《产权交易合同》的基础上,日,在《产权交易合同》的基础上,苏州公司、苏州公司、航空工业航空工业力源力源、联德控股、联德控股、、海宁弘德海宁弘德及及东音科技东音科技共同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海宁弘德及东签署了《增资协议》,海宁弘德及东音科技分别以音科技分别以1.61.6亿元认缴苏州公司亿元认缴苏州公司70,022,19270,022,192元新增注册资本,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占分别占本次增本次增资后苏州公司注册资本的资后苏州公司注册资本的14.74%14.74%;航空工业力源以;航空工业力源以0.80.8亿元认缴苏州公司亿元认缴苏州公司35,011,09635,011,096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航空工业力源共持有航空工业力源共持有苏州公司注册资本苏州公司注册资本的的34.18%34.18%股权。股权。
截至
截至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929日,日,联德控股联德控股已将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款支付至已将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款支付至北交所北交所指定指定账户,账户,海宁弘德海宁弘德、、东音科技东音科技、航空工业力源、航空工业力源已将已将本次增资本次增资款款支付至支付至苏州公司苏州公司指定账户,并取得了北交所出具的指定账户,并取得了北交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和《增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和《增资凭证》凭证》。。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苏州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1
1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162,361,0
162,361,09696
34.18
34.18
2
2
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172,650,000
172,650,000
36.34
36.34
3
3
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70,022,192
70,022,192
14.7
14.744
4
4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70,022,192
70,022,192
14.7
14.744
合计
合计
475,055,480
475,055,480
100.00
100.00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晴华
法定代表人:朱晴华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88号号13421342室室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0,00010,0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22016016年年1111月月1188日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805TJ1H91330106MA2805TJ1H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户理财等金融服务)。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户理财等金融服务)。
经查询,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二)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晴华
法定代表人:朱晴华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澜路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澜路2121号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2,00012,0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20201414年年99月月44日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3136667513913304813136667513
经营范围:压缩机、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制造、加工;经营本
经营范围:压缩机、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三)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秀宝
法定代表人:方秀宝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1919号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30,00030,0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20201313年年1212月月2525日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089486421J91331081089486421J
经营范围:泵、电机、真空设备、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气体压缩机械、电
经营范围:泵、电机、真空设备、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气体压缩机械、电力电子元器件、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电线、电缆(力电子元器件、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电线、电缆(6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除外)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除外)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四、交易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共分两个合同,分别为《产权交易合同》和《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产权交易合同》
1、合同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司
2、合同主要条款
(1)产权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7.55%股权。
1.2甲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所认缴的出资已经全额缴清。
1.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转让标的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
(22))标的企业标的企业
2.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并由甲方合法持有10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2 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906号《资产评估报告》。
2.3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4标的企业依照实际情况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
2.5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
(33))产权转让方式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21年6月29日经北交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
(44))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4.1转让价格
4.1.1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叁亿玖仟肆佰伍拾万叁仟伍佰元(小写¥394,503,500元)转让给乙方。
4.1.2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保证金人民币叁仟玖佰肆拾伍万元(小写¥39,450,000元)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即转为转让价款,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4.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一次性将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叁亿伍仟伍佰零伍万叁仟伍佰元(小写¥355,053,500元)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
(55))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5.1甲方承诺其已就本次出让标的企业的转让标的、签署及履行本合同取得有权审批机关的必要批准及授权。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履行合同各项义务。
5.2因本次标的企业的股权转让与增资同步进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及标的企业的增资行为获得北交所出具的增资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并同时进行标的企业组织架构的调整备案。
5.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至迟在2021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毕有关标的企业证照、印章、资产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明细、财务资料及生产技术资料、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业务、商务合同等全部资产及资料的移交。甲方应按照标的企业编制的《财产及资料清单》与乙方进行交接。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66))过渡期安排过渡期安排
6.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做出妥善处理。
6.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上述行为有利于标的企业或属于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除外。
6.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企业于过渡期间内的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全体股东按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
(77))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
(88))甲方的声明与保证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8.1截至本合同签署日,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8.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8.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及对其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单位或机构的批准、备案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且截至本合同签署日持续有效;
8.4截至本合同签署日,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标的企业不存在对任何其他第三方任何形式的担保;
8.5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合同签署日,除日常经营外,标的企业未发生、未产生未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列明、体现的债务或其他或有负债,不存在受到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或即将于近期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和第三方有金额较大(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况。
8.6 甲方同意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排他许可的方式使用甲方的相关专利(专利情况见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1444号评估报告),具体由甲方和标的企业就专利许可使用另行签署协议。
8.7 甲方同意按照混改方案确定的原则,标的企业平稳过渡后,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1-2年内,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及员工整体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
(
(99))乙方的声明与保证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9.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9.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9.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9.4 乙方同意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排他许可的方式使用甲方的相关专利(专利情况见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1444号评估报告),具体由甲方和标的企业就专利许可使用另行签署协议。
9.5 乙方同意按照混改方案确定的原则,标的企业平稳过渡后,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1-2年内,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及员工整体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
9.6乙方认同并支持标的企业原股东制定的《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同意积极配合标的企业及其原股东完成后续增资方案实施。
(
(1010))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另行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叁亿伍仟伍佰零伍万叁仟伍佰元(小写¥355,053,500元)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及剩余转让价款中应付未付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已于本合同生效日转为转让价款的保证金人民币叁仟玖佰肆拾伍万元(小写¥39,450,000元)再次回转为保证金,甲方有权扣除该等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该等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0.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过户转让标的及移交交割资料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每迟延一日按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超过约定期限3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交割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次转让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乙方的赔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10.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系指可能造成标的企业损益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该等损失对标的企业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导致标的企业的损失。
(
(111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法律或政策变更、政府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所述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
11.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北交所备案。
(
(1212))其他其他
12.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乙方在受让转让标的过程中依照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的承诺函等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壹拾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甲、乙方交易服务会员各执壹份,北交所留存壹份,其余用于办理产权交易的审批、登记使用。
(二)《增资协议》
1、协议主体
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
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
增资方
增资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以下简称“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二””))
乙方一: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一: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二: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二: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原股东(以下简称“丙方
原股东(以下简称“丙方””):):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丁方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丁方””):):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条款
(
(11))增资方案增资方案
1.1乙方、丙方对甲方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叁亿元整(小写¥3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肆亿柒仟伍佰零伍万伍仟肆佰捌拾元(小写¥475,055,480元)。其中:
1.1.1乙方一、乙方二分别以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小写¥160,000,000元)认缴甲方70,022,192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占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的14.74%。
1.1.2丙方以人民币捌仟万元(小写¥80,000,000元)认缴甲方35,011,096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丙方持有甲方34.18%股权。
1.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系甲方唯一股东,持有甲方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1
1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162,361,0
162,361,09696
34.18
34.18
2
2
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
172,650,000
172,650,000
36.34
36.34
3
3
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海宁弘德机械有限公司
70,022,192
70,022,192
14.7
14.744
4
4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
70,022,192
70,022,192
14.7
14.744
合计
合计
475,055,480
475,055,480
100.00
100.00
(
(22))增资价款增资价款
2.1
2.1各方同意本次增资价格以在北交所的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各方同意本次增资价格以在北交所的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按照北京中天按照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2020020年年66月月330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甲方所有者权益进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甲方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并确定的评估值行评估并确定的评估值668,549.698,549.69万元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不低于前述经备案万元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不低于前述经备案的评估值且基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及增资价格互不低于的原则,的评估值且基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及增资价格互不低于的原则,据此确定乙方、据此确定乙方、丙方增资价款如下:丙方增资价款如下:
2.1.1
2.1.1乙方一乙方一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小写¥壹亿陆仟万元(小写¥160,000,000160,000,000元),元),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零贰万贰仟壹佰玖拾贰元(小写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零贰万贰仟壹佰玖拾贰元(小写¥¥70,022,70,022,192192元),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2.1.2
2.1.2乙方二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小写¥乙方二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小写¥160,000,000160,000,000元),元),
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零贰万贰仟
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零贰万贰仟壹佰玖拾贰元壹佰玖拾贰元(小写(小写¥¥70,022,70,022,192192元)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2.1.3
2.1.3丙方丙方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的增资价款为人民币捌仟万元(小写¥捌仟万元(小写¥80,000,00080,000,000元),其中:元),其中: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伍佰零壹万元壹仟零玖拾陆元(小写¥叁仟伍佰零壹万元壹仟零玖拾陆元(小写¥35,011,09635,011,096元)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
(33))增资价款的支付增资价款的支付
3
3.1.1乙方一、乙方二已按照北交所增资信息披露公乙方一、乙方二已按照北交所增资信息披露公告要求分别于告要求分别于20212021年年1010月月1111日将拟投资金额日将拟投资金额20%20%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小写¥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小写¥3,2003,200万元)万元)交付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本协议生效后直接转为增资款的交付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本协议生效后直接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一部分。
3.2
3.2乙方一、乙方二均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一、乙方二均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55个工作日内将除已支付的增资个工作日内将除已支付的增资款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小写¥款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小写¥3,2003,200万元)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捌佰万万元(小写¥元(小写¥12,80012,800万万元)元)分别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分别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3
3.3丙方应于丙方应于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生效后5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人民币人民币捌仟万元(小捌仟万元(小写¥写¥80,000,00080,00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4
3.4各方均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收到的乙各方均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收到的乙方一、乙方二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即转为部分增资款)合计人民币方一、乙方二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即转为部分增资款)合计人民币陆仟肆佰万元(小写¥陆仟肆佰万元(小写¥6,4006,400万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万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
(44))增资的交割事项增资的交割事项
4.1
4.1甲、乙、丙、丁各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甲、乙、丙、丁各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协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批准。议及其项下交易的批准。
4.2
4.2因本次甲方的股权转让与增资同步进行,在本协议项下增资行为获得北因本次甲方的股权转让与增资同步进行,在本协议项下增资行为获得北交所出具的增资凭证及股权转让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交所出具的增资凭证及股权转让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4545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内,甲方应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甲方本次增资办理工
内,甲方应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甲方本次增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涉及)。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涉及)。
4.3
4.3各方应积极配合至迟在各方应积极配合至迟在22021021年年1111月月3300日前办理完毕有关甲方证照、印日前办理完毕有关甲方证照、印章、资产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明细、财务资料及生产技术资料、销售采购合同章、资产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明细、财务资料及生产技术资料、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业务、商务合同等全部资产及资料的移交。甲方及丙方应按照编制的《财及其他业务、商务合同等全部资产及资料的移交。甲方及丙方应按照编制的《财产及资料清单》与乙方及丁方进行交接。甲方及产及资料清单》与乙方及丁方进行交接。甲方及丙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丙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甲方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甲方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55))过渡期安排过渡期安排
5.1
5.1本协议过渡期内本协议过渡期内(过渡期:(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次日至本协议生效日止的期是指评估基准日次日至本协议生效日止的期间间)),甲方对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对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过渡期内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丁方并做出妥善处理。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丁方并做出妥善处理。
5.2
5.2本协议过渡期内,甲方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其有关本协议过渡期内,甲方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其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其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其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其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上述行为有利于甲方或属于甲方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其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上述行为有利于甲方或属于甲方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除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除外。
5.3
5.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甲方甲方于过渡期间内于过渡期间内的损益由乙方、的损益由乙方、丙方、丁方按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丙方、丁方按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
(66))增资涉及的税费和费用增资涉及的税费和费用
6.1
6.1本次增资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本次增资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
6
6.2.2本协议项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本协议项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方、乙方、、乙方、丙方各自承担。丙方各自承担。
(
(77))各方的陈述和承诺各方的陈述和承诺
7
7.1.1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陈述如下: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陈述如下:
7
7.1.1.1.1其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其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权,并且直至本协议所述增资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权,并且直至本协议所述增资扩股完成,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扩股完成,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利与授权;权;
7.1.2
7.1.2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权利。
7
7.2.2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做出承诺和保证如下: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各方做出承诺和保证如下:
7
7.2.1.2.1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7
7.2.2.2.2其在协议内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其在协议内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7
7.3.3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协议中的内容。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协议中的内容。
7
7.4.4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已经取得全部且必要的授权,获得其有权监管部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已经取得全部且必要的授权,获得其有权监管部门的同意。门的同意。
7.5
7.5自评估基准日至本协议签署日,除日常经营外,甲方未发生、未产生未自评估基准日至本协议签署日,除日常经营外,甲方未发生、未产生未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列明、体现的债务或其他或有负债,不存在受到行政管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列明、体现的债务或其他或有负债,不存在受到行政管理部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或即将于近期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和第三方有金额门重大行政处罚或即将于近期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和第三方有金额较大(金额在较大(金额在1001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况。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等情况。
7.6
7.6各方同意甲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排他许可的方式使用丙方的相关专各方同意甲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排他许可的方式使用丙方的相关专利(专利情况见中天华资评报字(利(专利情况见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2020)第)第1144411444号评估报告),具体由甲方和号评估报告),具体由甲方和丙方就专利许可使用另行签署协议。丙方就专利许可使用另行签署协议。
7.7
7.7各方同意按照混改方案确定的原则,在甲方平稳过渡后,在本次交易实各方同意按照混改方案确定的原则,在甲方平稳过渡后,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施完毕后11--22年内,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及员工整体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年内,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及员工整体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
(
(88))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8
8.1.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瘟疫、火灾、洪水、地震、风暴、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瘟疫、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协议各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克服的一切其他因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协议各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克服的一切其他因
素(如:政府决定、政策变动等因素)和
素(如:政府决定、政策变动等因素)和事件。事件。
8
8.2.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15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
8
8.3.3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义务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8.4
8.4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终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终止本协议,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
(99))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9
9.1.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均应按照本次甲方增资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均应按照本次甲方增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20%20%向其他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向其他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责任。
9
9.2.2乙方或丙方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或丙方本协议生效后55个工作日内,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增资价个工作日内,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增资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乙方或丙方应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乙方或丙方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扣除支付的保证金或要求违约方按其认缴增资金额的协议并要求扣除支付的保证金或要求违约方按其认缴增资金额的220%0%支付违约支付违约金,扣除的保证金或收取的违约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金,扣除的保证金或收取的违约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增资方增资方追偿追偿。。
9
9.3.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或丙方有权解除本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或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每迟延一日按乙方及丙方已支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每迟延一日按乙方及丙方已支付的增资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超过约定期限付的增资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超过约定期限303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交割事项个工作日仍未完成交割事项的,乙方或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或丙方应付的,乙方或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或丙方应付
的增资价款总额的
的增资价款总额的20%20%分别向乙方及丙方支付违约金。分别向乙方及丙方支付违约金。
(
(1010))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0
10.1.1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0
10.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11)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法律或政策变更、政府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或)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法律或政策变更、政府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
(22)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
(3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
(44)一方出现本协议所述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一方出现本协议所述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
1
111.3.3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北交所备案北交所备案。。
(
(1111))其他其他
11
11.1.1本合同经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11.2
11.2 各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11..33各方在本次增资过程中依照增资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的承诺各方在本次增资过程中依照增资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递交的承诺函等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函等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国资委和航空工业集团“瘦身健体、处僵治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的总体要求,促进航空工业力源更加聚焦航空主业和大国防配套,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产业发展和战略定位。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公司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真正有效地改善公司经营效益及管理效率,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及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和《增资凭证》
2、《产权交易合同》
3、《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24]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8中航重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确立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贯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
彻依法治企和法治航空工业的要求,根 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
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上 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定本章程。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航重机股份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 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中航重机
公司的英文名称:AVIC HEAVY MACHINERY 公司的英文名称:AVIC HEAVY MACHINERY CO.,LTD.
CO.,LTD. 公司的英文简称:AVICHM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1,638,636.00
元。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增减注册资本。增加
3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或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有关
93,968.0840 万元。 规定 。
公司及各级子企业接受国家技改项目投资和国拨资
金投资,形成国有资产后应当转增为国有权益,由航
空工业集团单独享有。
4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八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
司。 机关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5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担责任。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
6 新增 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
7 新增 关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有权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
国有企业财务刚性约束。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
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夯实市场主体地位。
第十二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
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安全,优先完成国家科研生产任
务,保守国家秘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
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工作,落实
8 新增 法治建设职责,将公司建设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
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总法律
顾问制度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风
险防控。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设立
党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
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
9 经费,同时按照规定设立纪委。董事会、 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 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公司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 费。
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
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织与行为的文件,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股东、公司、
1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党委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企业法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完善企业法人结构,转
人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 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扩大规
推进技术进步,扩大规模经营,增强市 模经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双
场竞争能力,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大循 循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获得最优收
11 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 益。以航空航天等军工领域为重点,向民用领域拓展,
获得最优收益。集工科贸为一体,融工 集科工贸为一体,融工程机械材料、锻件、铸件、液
程机械、锻件、铸件、液压件、汽车零 压件、环控附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
备件制造、销售、服务为一身,加强横 一身,加强横向、纵向分工协作和联系,形成多元化、
向、纵向分工协作和联系,形成多元化、 多层次、多品种、全方位的、立体式经营的、经济技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多层次、多品种、全方位的、立体式经 术实力强劲的企业集团,以实现良好的综合经济效
营的、经济技术实力强劲的企业集团, 益。
以实现良好的综合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 第十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
12 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13 新增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14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1,638,636.00 股,
933,603,84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15 (二)要约方式; 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
[2021-11-24]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7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7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姬苏春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中航卓越锻造(无锡)有限公司产能提升杆件制造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
为加快中航卓越锻造(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卓越”)生产经营的发展,同意航空工业卓越产能提升杆件制造建设项目立项,并启动项目所需土地购置及可研报告编制等工作,项目建设内容在完成可研报告进一步深化论证后,经公司相关决策审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0]86号)、《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国资发改革[2019]11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2021-10-25] (600765)中航重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2元
每股净资产: 8.69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9%
营业总收入: 65.2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09亿元
[2021-09-24]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6中航重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
国际 A3 栋 5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5,013,6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463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计 20 人,代表股份415,013,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9.4635%,均有表决权。其中:以网络方式参加会议有表决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07,509,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223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李平,董事张育松、刘亮因公外出
未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张嵩、白传军因公外出未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15,013,593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15,013,593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独立董 121,105,593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事薪酬的议案
2 关于聘任 2021 年 121,105,593 99.9999 0 0.0000 100 0.0001
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郭光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18]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5中航重机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 事邱洪生同志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邱洪生同志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 辞职申请生效后,邱洪生同志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邱洪生同志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亦未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 运行,邱洪生同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邱洪生同志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邱洪生同志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07]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4中航重机关于变更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召开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2.会议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5日17:00前通过本通知后附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9月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上披 露了 《关于 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原拟于2021年9月7日上午10:00-11:00召开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络投资者说明会,根据网络互动平台的实际安排,现对本次会议召开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公司经营发展等具体情
况,公司决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中航重机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投资者
说明会”。
二、说明会的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召开形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高管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1.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5日17:00前通过本通知后附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通过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胜 杨科思
邮箱:zhzjgk@163.com
投资者热线电话:0851-88600765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因本次变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6日
[2021-09-02]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3中航重机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内容: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网上投资者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
2. 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3. 会议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网址:
http://sns.sseinfo.com
4.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6 日 17:00 前通过本通知后附
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公司经营发展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中航重机 2021 年半年度业绩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的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上午 10:00-11:00
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召开形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1.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6 日 17:00 前通过本通知后附
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7 日上午 10:00-11:00 通过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 e 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胜 杨科思
邮箱:zhzjgk@163.com
投资者热线电话:0851-88600765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 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8-31] (600765)中航重机: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9元
每股净资产: 8.383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4%
营业总收入: 44.3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0亿元
[2021-08-31]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2中航重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书面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8月27日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600765)中航重机:2021-050中航重机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5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国际 A3 栋 5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2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 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至议案;议案 2
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等上的董
事会决议。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65 中航重机 2021/9/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 9 号太升国际 A3 栋 5
层证券法务办
5、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9 月 23 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下午
5: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案
2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31]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8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姬苏春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十四五”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6-29] (600765)中航重机:中航重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发行数量:111,957,796股
2、发行价格:17.0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909,999,999.76元
4、募集资金净额:1,872,226,414.86元
5、上市时间:2021年6月25日
[2021-06-29]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7中航重机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7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和 中航
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作为中国贵州航空
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航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认购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中航科工和中航资本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低于贵航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导致贵航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从40.83%减少至38.16%,不触及要
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187,936,168 股新股。根据批复,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工作,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实际发行 111,957,796 股新股,公司总股本由
939,680,840 股增加至 1,051,638,636 股。公司控股股东贵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
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惊雷
注册资本 167,087万元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1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059353
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贵州金江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姬苏春
注册资本 6,450万元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北衙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0000X3
名称 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盖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育松
注册资本 47,665万元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1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1473097902XU
名称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江涛
注册资本 891,997.4627万元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号新吉财富大厦2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01269708116
名称 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通飞”)
法定代表人 白小刚
注册资本 1185714.2857万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金海中路999号201栋办公客服综合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109358394
名称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学军
注册资本 771133.224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27号楼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1141J
(二)权益变动情况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变动日期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变动方式
贵航集团 2021/6/28 0 -0.73% 非公开发行被动
稀释
金江公司 2021/6/28 0 -2.60% 非公开发行被动
稀释
盖克公司 2021/6/28 0 -0.16% 非公开发行被动
稀释
非公开发行获配
中航资本 2021/6/28 5,861,664 -0.11% 股份、非公开发行
被动稀释
航空工业通飞 2021/6/28 0 -0.20% 非公开发行被动
稀释
中航科工 2021/6/28 11,723,329 1.11% 非公开发行获配
股份
合计 - 17,584,993 -2.67%
备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4,538,800 6.87% 64,538,800 6.14%
贵航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 64,538,800 6.87% 64,538,800 6.14%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29,369,200 24.41% 229,369,200 21.81%
金江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 229,369,200 24.41% 229,369,200 21.81%
件股份
盖克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3,596,331 1.45% 13,596,331 1.29%
其中:无限售条 13,596,331 1.45% 13,596,331 1.29%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8,616,647 6.24% 64,478,311 6.13%
中航资本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7,584,994 1.87% 17,584,994 1.67%
航空工业通飞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1,723,329 1.11%
中航科工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备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贵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9]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6中航重机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 存在 任何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 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11,957,796 股股票,发行价格 17.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09,999,999.7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 1,872,226,414.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到账,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000318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开立专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及保荐机构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2021 年 6
月 9 日,单位: 元)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 23210001040016960 670,000,000.00
司 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8113201013300108692 461,799,999.76
司 贵阳分行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 2402004829200376608 670,000,000.00
司 公司贵阳南明支行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 5205142360000003337 70,000,000.00
司 公司贵州省分行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 61050163720800001889 0
限责任公司 公司三原县支行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33999787621 0
限责任公司 安顺分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各开户银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本次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 1 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昭、罗爽、丙方 2 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毛军、
陈静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
给丙方。
7.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3.本协议一式 8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贵州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9]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5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 存在 任何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11,957,796 股
发行价格:17.06 元/股
(二)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 额(元) 锁定期(月)
1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41,031,652 699,999,983.12 6
2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 11,723,329 199,999,992.74 6
金股份有限公司
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6
传统七号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 17,584,994 299,999,997.64 6
基金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聚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5,861,664 99,999,987.84 6
金
6 李百春 5,861,664 99,999,987.84 6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6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
8 资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管 586,172 10,000,094.32 6
产品
9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861,664 99,999,987.84 18
10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 11,723,329 199,999,992.74 18
司
合计 111,957,796 1,909,999,999.76 -
注: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指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同。
(三)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6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概述
本次发行由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公司”)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管产品、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11,957,79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909,999,999.76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有关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及《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有关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均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批文签发日为 2021 年 4月 25 日),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A 股
3、股票面值:1.00 元
4、发行数量:111,957,796 股
5、发行价格:17.06 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 14.50 元/股,相
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18.12 元/股的 94.15%。
6、募集资金总额:1,909,999,999.76 元
7、发行费用:37,773,584.90 元(不含税)
8、募集资金净额:1,872,226,414.86 元
9、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9 日 15:00 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0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
全额汇入保荐机构指定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
部以现金支付。2021 年 6 月 9 日,招商证券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额
1,871,799,999.76 元划付至公司账户。
2021 年 6 月 1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317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9 日 15:00 时止,招商证
券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资金总额人民 1,909,999,999.76 元。
2021 年 6 月 1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318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9 日止,公司已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11,957,79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9,999,999.76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7,773,5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2,226,414.8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11,957,796.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1,760,268,618.86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6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制度的要求,产品的风险等级与发行对象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
2 名发行对象中航科工、中航资本为公司的关联方,其他 8 名发行对象不存在公
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认购,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并已取得航空工业集团、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批复同
[2021-06-26]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4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
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 存在 任何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 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
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尚需取得国有产权管理有权单位的批准及通过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交易对方最终以在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确定
的交易对象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故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同时按照国资委“瘦身健体”、
“扭亏减亏”专项工作要求,结合苏州公司短期内难以扭亏的实际情况,为加快引进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苏州公司扭亏增盈高质量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实施混改的议案》,同意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
本次股权转让与增资的交易对方最终以在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象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取得国有产权管理有权单位的批准及通过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
公司将依法对苏州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股权
2、交易类别:股权转让及增资
3、公司名称: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
4、注册地点: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大道 29 号
5、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0 年 12 月 27 日
7、经营范围:液压件、液压系统及其成套设备、铸件、汽车零备件的研制、开发、制造、修理、销售;股权投资及经营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液压、铸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机械
冷热加工、修理修配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8、股东结构:航空工业力源持有其 100%股权
(二)其他情况
2018 年,苏州公司“高端核心液压基础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验收,其转固
折旧及项目贷款财务费用等固定成本增加,而工程机械产品配套市场规模未能实现预期增长,导致持续亏损,扭亏难度较大。
苏州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度/ 2019 年 度/ 2020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7,187.00 110,917.39 115,373.22
负债总额 65,600.76 77,716.63 52,016.66
所有者权益 21,586.24 33,200.77 63,356.56
营业收入 24,280.69 33,688.06 40,818.04
净利润 -9,724.28 -8,382.46 -10,958.70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024340 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苏州公司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11,176 万元,负债总额为 45,638 万元,净资产为 65,537 万元;
2020 年 1-6 月,苏州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8,843 万元,净利润为-8,742 万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 10905 号和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 10906 号”):
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苏州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68,550 万元(已经
国有资产管理有权单位评估备案)。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苏州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68,550万元,该评估值已按照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完成国有资产管理有权单位评估备案。按照苏州公司以2020年 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6.85亿元以及注册资本 3亿元测算,对应 2.28 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应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根据投资者遴选和竞价结果产生。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尚需取得国有产权管理有权单位的批准及通过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因此尚未签订交易协议,公司将在签署该协议后补充披露。
三、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国资委“瘦身健体、处僵治困”的总体要求,是促进中航重机聚焦航空主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中航重机未来的产业发展。本次交易后,苏州公司将不再纳入中航重机合并报表范围。
四、公告备案附件
(一)审计报告
(二)评估报告
(三)备案表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26]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3.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姬苏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实施混改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力源液压(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与增资。按照苏州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6.85亿元以及注册资本3亿元测算(已经国有产权管理部门评估备案),对应2.28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应不低于评估值,根据投资者遴选和竞价结果产生。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航重机关于航空工业力源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公司采用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进行混改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2021-05-07] (600765)中航重机:2021-042中航重机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1-04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批复内容具体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7,936,168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