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61什么时候复牌?-华联综超停牌最新消息
≈≈华联综超600361≈≈(更新:22.02.19)
[2022-02-19]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并公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公司需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由于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拟置入资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和审计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事项需在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案后方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因此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公司将在上述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案后及时申报,或另行聘请法律顾问及置入资产审计机构以继续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208 号华联
创新中心 2 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6,320,6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8.02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3、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4、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5、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6、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7、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8、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9、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0、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1、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2、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3、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4、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和解禁安排
[2022-02-16]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上市公司”、“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并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财务投资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披露日,即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
3、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创新金属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前述 1 至 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7、其他在公司重组停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对于自查范围人员、机构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在自查期间内,除标的公司总经理、董事王伟之女王敬梓、交易对方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监事张向海、交易对方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之董事兼总经理张波、交易对方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孟焘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王敬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交易数量(股)
(买入/卖出)
标的公司总 2021.11.22 买入 100
王敬梓 经理、董事 卖出
王伟之女 2021.11.24 100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王伟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及本人之女王敬梓均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之女王敬梓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消息。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王敬梓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本人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张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交易数量(股)
(买入/卖出)
交易对方山 2021.8.18 买入 38,300
东宏帆实业
张波 有限公司之 买入
董事、总经 2022.1.13 58,300
理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张波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本人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张向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交易数量(股)
(买入/卖出)
交易对方山 2021.8.26 买入 200
张向海 东卡特国际
贸易有限公 2021.8.31 卖出 200
司之监事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张向海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本人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孟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交易数量(股)
(买入/卖出)
交易对方深 2021.8.17 买入 18,700
圳秋石睿远
投资企业
孟焘 (有限合 卖出
伙)之执行 2021.8.18 18,700
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孟焘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本人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
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根据各方提供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及在核查期间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承诺函》,相关人员在核查期间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该等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2]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2 年 2 月 16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1 华联综超 2022/2/9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4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
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2、 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本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待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外部核准程序,考虑到时间关系及重组进程,本公司决定撤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 4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再将前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208 号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
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
2.0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
2.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
2.0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支付方式 √
2.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期限 √
2.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 √
2.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 √
义务和违约责任
2.0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损益归属 √
2.0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方式 √
2.1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1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 √
格
2.1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
2.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和解禁安排 √
2.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的交割 √
2.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 √
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2.1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安排 √
2.18 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
2.19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的范围 √
2.20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 √
2.21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交易对价的支付 √
2.22 重大资产出售—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
和违约责任
2.23 重大资产出售—损益归属 √
2.24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 √
2.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26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27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28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
2.29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
2.30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31 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
2.32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 √
配利润的处置
2.33 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安排 √
2.34 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5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7 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8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
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股票质押
协议>的议案
9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法 √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收购人及其一 √
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
议案
11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 √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
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评估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
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
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 √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6 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
诺>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关于本次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的议案
17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
18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等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6、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23、2.34-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
[2022-01-29]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拟置入资产”)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三)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拟置入资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和审计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立案调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束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存在无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风险。
公司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安排,采取跟进相关中介机构的调查进程,或更换相关机构等措施,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361)华联综超: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29,590.00 万元。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26,904.62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9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904.62 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1.7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01.15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5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由于零售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其他渠道的分流等原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2.32%,毛利额下降 26,117 万元。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由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其他营业外收支等,合计产生非经常性损益-2,685 万元。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1,824 万元。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由于实施新租赁准则,导致费用增加 11,885 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208 号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
2.0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
2.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
2.0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支付方式 √
2.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期限 √
2.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 √
2.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 √
约责任
2.0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损益归属 √
2.0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方式 √
2.1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1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1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
2.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和解禁安排 √
2.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的交割 √
2.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 √
润的处置
2.1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安排 √
2.18 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
2.19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的范围 √
2.20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 √
2.21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交易对价的支付 √
2.22 重大资产出售—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 √
任
2.23 重大资产出售—损益归属 √
2.24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 √
2.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26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27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28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
2.29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
2.30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31 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
2.32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 √
处置
2.33 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安排 √
2.34 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4 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5 法>第十三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6 法>第四十三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的议案
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
7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 √
8 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和<股票质押协议>的议案
9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法性及提交 √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评估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
13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 √
关事宜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 √
施的议案
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保公司 √
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和<北京华联综
16 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
司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
承诺>的议案
1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4名股东终止履行 √
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18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
19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6、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23、2.34-17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1-2.23、2.34-16 应回避表决的股东为北京
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议案 17 应回避
的股东是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洋
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长陈琳女士于2022年1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1 月 26 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重组上市的各项要求及条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陈琳、马作群、李翠
芳、乔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次交易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或“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2)公司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全部转让给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3)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述第(1)项和第(2)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未生效或终止,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第(3)项交易以第(1)项、第(2)项交易为前提条件,第(3)项交易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第(1)项、第(2)项交易的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陈琳、马作群、李翠
芳、乔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公司拟向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转让方对创新金属的持股及转股比例如下:
对应标的公司出 转股比
转让方 持股比例
资额(万元) 例
创新集团 44.9134% 18,000.0000 44.9134%
崔立新 21.5046% 8,618.4000 21.5046%
杨爱美 3.5392% 1,418.4000 3.5392%
耿红玉 2.4493% 981.6000 2.4493%
王伟 2.4493% 981.6000 2.4493%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4.1220% 1,651.9824 4.1220%
伙)
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1.2366% 495.5947 1.2366%
伙)
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2.8854% 1,156.3877 2.8854%
Limited
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 2.7205% 1,090.3084 2.7205%
Dylan Capital Limited 0.8244% 330.3965 0.8244%
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1.6488% 660.7930 1.648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488% 660.7930 1.6488%
合伙)
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 0.3298% 132.1586 0.3298%
限合伙)
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0.3298% 132.1586 0.3298%
(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8244% 330.3965 0.824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 1.0717% 429.5154 1.0717%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8244% 330.3965 0.8244%
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0.2473% 99.1189 0.2473%
合伙)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 1.2531% 502.2026 1.2531%
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 1.6323% 654.1850 1.632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8244% 330.3965 0.8244%
限合伙)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8244% 330.3965 0.8244%
伙)
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1.2366% 495.5947 1.2366%
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4122% 165.1982 0.4122%
限合伙)
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0.2473% 99.1189 0.2473%
合计 100.00% 40,077.0926 100.00%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陈琳、马作群、李翠
芳、乔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 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创新金属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48,200.00 万元。参考前述评估值,各方确定创新金属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实行差异化定价,对于创新金属全部财务投资人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25.1442%股权合计作价为 305,000.00 万元,各财务投资人按照其各自持有创
新金属的出资额占全体财务投资人合计持有创新金属出资额的比例,取得相应对价。对于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74.8558%股权合计作价系全部置入资产价格 1,148,200.00 万元扣除参与本次交易的财务投资人股东所持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 305,000.00 万元之差额,即 843,2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陈琳、马作群、李翠
芳、乔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 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就购买创新金属 100%股权需支付的交易总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
全部由公司以新增股份方式支付。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44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3,337,790,685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滢女士于2022年1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重组上市的各项要求及条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本次交易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或“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2)公司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全部转让给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3)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述第(1)项和第(2)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未生效或终止,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第(3)项交易以第(1)项、第(2)项交易为前提条件,第(3)项交易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第(1)项、第(2)项交易的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公司拟向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转让方对创新金属的持股及转股比例如下:
对应标的公司出 转股比
转让方 持股比例
资额(万元) 例
创新集团 44.9134% 18,000.0000 44.9134%
崔立新 21.5046% 8,618.4000 21.5046%
杨爱美 3.5392% 1,418.4000 3.5392%
耿红玉 2.4493% 981.6000 2.4493%
王伟 2.4493% 981.6000 2.4493%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4.1220% 1,651.9824 4.1220%
伙)
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1.2366% 495.5947 1.2366%
伙)
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2.8854% 1,156.3877 2.8854%
Limited
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 2.7205% 1,090.3084 2.7205%
Dylan Capital Limited 0.8244% 330.3965 0.8244%
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1.6488% 660.7930 1.648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488% 660.7930 1.6488%
合伙)
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 0.3298% 132.1586 0.3298%
限合伙)
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0.3298% 132.1586 0.3298%
(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8244% 330.3965 0.824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 1.0717% 429.5154 1.0717%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8244% 330.3965 0.8244%
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0.2473% 99.1189 0.2473%
合伙)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 1.2531% 502.2026 1.2531%
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 1.6323% 654.1850 1.632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8244% 330.3965 0.8244%
限合伙)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8244% 330.3965 0.8244%
伙)
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1.2366% 495.5947 1.2366%
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4122% 165.1982 0.4122%
限合伙)
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0.2473% 99.1189 0.2473%
合计 100.00% 40,077.0926 100.00%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2) 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创新金属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48,200.00 万元。参考前述评估值,各方确定创新金属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实行差异化定价,对于创新金属全部财务投资人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25.1442%股权合计作价为 305,000.00 万元,各财务投资人按照其各自持有创新金属的出资额占全体财务投资人合计持有创新金属出资额的比例,取得相应对价。对于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74.8558%
股权合计作价系全部置入资产价格 1,148,200.00 万元扣除参与本次交易的财务投资人股东所持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 305,000.00 万元之差额,即 843,2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3) 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就购买创新金属 100%股权需支付的交易总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
全部由公司以新增股份方式支付。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44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3,337,7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募集资金三部分组成(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1、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置出资产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创新金属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置入资产”)。本次资产交易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44 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
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不超
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
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配
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同时生效,互为前提条件。募集配套资
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布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二、本次交易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联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创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崔立新。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其他 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华联集团 194,195,951 29.17% 194,195,951 4.8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3,549,000 0.53% 3,549,000 0.09%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 197,744,951 29.70% 197,744,951 4.94%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248,350 13.55% 90,248,350 2.25%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78,063,470 11.72% 78,063,470 1.95%
创新集团 - - 1,470,695,054 36.73%
崔立新 - - 704,170,890 17.59%
杨爱美 - - 115,891,558 2.89%
耿红玉 - - 80,202,643 2.00%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王伟 - - 80,202,643 2.00%
崔立新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 - 2,451,162,788 61.22%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45,348,837 3.63%
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43,604,651 1.09%
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 - - 101,744,186 2.54%
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58,139,534 1.45%
伙)
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8,139,534 1.45%
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11,627,906 0.29%
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1,627,906 0.29%
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 - - 95,930,232 2.40%
Dylan Capital Limited - - 29,069,767 0.73%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4,186,046 1.10%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7,558,139 1.4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37,790,697 0.94%
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9,069,767 0.73%
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8,720,930 0.22%
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9,069,767 0.73%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9,069,767 0.73%
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 - 43,604,651 1.09%
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29,069,767 0.73%
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4,534,883 0.36%
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8,720,930 0.22%
上市公司其他 A 股股东 299,751,147 45.02% 299,751,147 7.49%
合计 665,807,918 100.00% 4,003,598,603 100.00%
注:上表股权结构变化未考虑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
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刊登
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华联综
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华联集团等4名股东拟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告编号:2022 -01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联集团等4名股东拟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股权激励政策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4 家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万利通”)、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亿雄”)拟终止履行其有关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华联集团、海南亿雄、华联股份及海口金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金绥”)于 2005 年就华联综超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项出具的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如华联综超 2004 年至 200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高于 25%,且华联综超 2005 年度及 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说明:上述条件事后已达成),上述 4 家原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提供 700 万股华联综超股份,用于建立华联综超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华联综超管理层可以按照每股 8.00 元的行权价格购买该部分股票。华联综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的,上述设定的股份总数将做相应调整;华联综超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的,上述设定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上述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由华联综超董事会另行制定。
经过 2 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前述设定的股份总数已由原承诺的 700 万股
调整为 1183 万股。
2011 年 7 月 21 日,海口金绥将所持华联综超股票全部减持。受让方洋浦万
利通同意在受让股份后承接海口金绥尚未履行完毕的管理层激励承诺义务。
2014 年 6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述 4 位股东华联集团、海南亿雄、华联股份、洋浦万利通,对上述承诺进一步规范如下:4 位股东所做上述承诺,将配合本公司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两年内履行完毕。在此期间,如果本公司就股权激励事项提出新的建议或方案,4 位股东将给予积极配合。
二、未履行承诺、拟终止履行承诺的原因
由于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较早,于 2005 年 8 月实施完毕后,2005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可以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2008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进一步明确了股权激励股份来源问题: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从 2005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到 2016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再到 2018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股权激励股份来源的规定,均未发生变化。
因此,公司股东所作的上述承诺,因不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股权激励政策规定,一直无法得以实施。
根据 2022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及其相关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一)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
根据股权激励政策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4 家股东华联集团、海南亿雄、华联股份、洋浦万利通拟终止履行上述有关承诺。
三、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 4 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联集团、海南亿雄、华联股份、洋浦万利通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 4 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华联集团等 4 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
经贸大厦负 2 层 3 号” 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
层 401 室”,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拟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将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经贸大厦负 2 层 3
号 邮政编码:100037”
修改为: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 401 室 邮
政编码:100037”
具体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6 号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并向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公司计划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9 月 30日)全部资产与负债予以置出,由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相关资产与负债的承接方承接相关法律权利或义务。
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公司置出资产中相关债权债务转移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1、针对 2021 年 9 月 30 日之前(含当日)公司享有债权的债务人,自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视为完成债权转让事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依法取得相关债务的债权人地位。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相关债务人届时应直接向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履行相关债务人义务,履行债务的方式和条件不变。如公司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完成时点之后向公司清偿相关债务的,公司将与相关方予以沟通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债权转移。
2、针对 2021 年 9 月 30 日之前(含当日)依法对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与公司联系协商办理有关债务转移事宜,相关债
权人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声明或意见,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本次债务转移事宜。公司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债务转移手续。
具体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人:白爽
联系电话:10-57391926
电子邮箱:zczqb@beijing-hualia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208 号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5 号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审计
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15
元和-0.25 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
分别为 0.23 元和 0.16 元。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
收益得到增厚,预计不存在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增长。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每股收益。但是,如果通过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无法保持发展势头,或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形,则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三、公司防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虽然根据测算,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加快公司战略转型、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原有业务全部置出,同时将持有创新金属 100%股权。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提高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2、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上市公司业务转型对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上市公司的各项成本及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创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崔立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人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为避免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提供了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措施。
3、本公司/本人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4、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股票代码:600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建行大厦附楼第 6 层 613 房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亿雄 指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二)》
上市公司、华联综超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1
创新金属、标的公司 指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方案、本次重大资产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
重组事项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创新集团 指 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镕齐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天津源峰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CPE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Crescent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rescentAlliance Limited
Dylan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Dylan Capital Limited
青岛上汽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扬州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佛山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西投珅城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裕桥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无锡云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山东宏帆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华资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秋石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
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
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
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 指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
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
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8
月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2 年 1
补充协议 月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华联综超名下的工商变更
登记完成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9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海口市国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股票代码:600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洋浦开源大道五山街 10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取得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洋浦万利通 指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三)》
上市公司、华联综超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1
创新金属、标的公司 指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方案、本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
次重大资产重组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创新集团 指 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镕齐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天津源峰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CPE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Crescent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rescentAlliance Limited
Dylan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Dylan Capital Limited
青岛上汽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扬州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佛山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西投珅城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裕桥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无锡云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山东宏帆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华资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秋石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
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
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
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 指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
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
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8
月 6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2 年 1
补充协议 指 月【】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华联综超名下的工商变更
登记完成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9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股票代码:600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经贸大厦 2 层 203 室)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 1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华联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华联股份
信息系披露义务人 指 华联集团、华联股份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华联综超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1
创新金属、标的公司 指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创新集团 指 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镕齐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源峰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CPE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Crescent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rescentAlliance Limited
Dylan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Dylan Capital Limited
青岛上汽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嘉兴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佛山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西投珅城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青岛裕桥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山东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宏帆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华资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秋石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
创新金属财务投资 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人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
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
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8 月 6 日签署的《发
产协议》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2022 年 1月 26日签署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华联综超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9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经贸大厦 2 层 203 室)
注册资本 21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吉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284084698D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1993-12-18 至 2023-12-17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
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工艺
经营范围 美术品、矿产品、机械产品、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品、
首饰、工艺品、化妆品、文化体育用品、卫生用品、通讯设备;销售食
品。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 64,500.00 30.00%
海南安盛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0,850.00 19.00%
洋浦南岛置业有限公司 38,700.00 18.00%
洋浦思佳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8,700.00 18.00%
海南国盛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2,250.00 15.00%
[2022-01-2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2年1月25日任期届满。由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有利于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将认真做好换届筹备工作,同时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8]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8 月 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9 月 3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9 月 1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2021 年 11 月 1 日 , 公 司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线 上 平 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
说明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11 月 15 日、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1-060、2021-061)。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拟置出资产的审计机构和评
估机构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
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员工安置方案》。
截至目前,各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部分报告文件正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交易对方正在履行内部程序。待各方内部审核程序正式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正式完成,且尚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1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东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亿雄”)持有公司股份 90,248,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 63,170,000 股,解除质押后海南亿雄未质押本公司任何股份。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海南亿雄的通知,海南亿雄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海南亿雄
本次解质股份 63,17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49%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持股数量 90,248,350
持股比例 13.5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8 月 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9 月 3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9 月 1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2021 年 11 月 1 日 , 公 司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线 上 平 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
说明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事 项 的 进 展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1-056 、2021-060)。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拟置出资产的审计机构和评
估机构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
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员工安置方案》。
截至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及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现场工作已基本完成,各方正就相关资料及数据进行最后整理中。待各方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式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尚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1-1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6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57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8 月 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9 月 3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9 月 1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2021 年 11 月 1 日 , 公 司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线 上 平 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
说明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拟置出资产的审计机构和评
估机构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
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员工安置方案》。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
查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三、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尚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02]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披露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号)。
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16:00,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线上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生先生主持,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出席媒体说明会人员
1、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媒体代表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证券市场周刊》、《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
2、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重组各方代表有: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代表: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马作群先生
(2)上市公司代表:华联综超董事长、总经理陈琳女士;华联综超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春生先生;华联综超董事、财务总监冯晓英女士;华联综超独立董
事詹兴涛先生;华联综超职工监事白爽女士
(3)标的公司代表:创新金属董事长崔立新先生;创新金属财务总监许峰先生
3、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中介机构代表有: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并购业务负责人劳志明先生;总监张涛先生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孙及先生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梁卫丽女士
(4)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总经理助理李文彪先生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吕海先生
(6)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鲁杰钢先生
4、本次媒体说明会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孙及先生
二、媒体说明会主要发言情况
与会相关人员在媒体说明会上介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司通过上证 e 访谈和电子邮件提前对投资者及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在媒体说明会上予以统一答复。
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主要发言、问题及答复情况整理如下:
1、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生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情况。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琳介绍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3、公司独立董事詹兴涛先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表相关说明或意见。
4、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崔立新先生介绍拟置入资产创新金属的业务和经营情况。
5、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查情况、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进行说明。
6、对上证 e 访谈、媒体征集的问题进行回复。
7、回复投资者提问。
8、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三、媒体说明会现场回答提问情况
详见公告附件: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问答记录。
四、媒体说明会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本次媒体说明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就本次媒体说明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除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本次媒体说明会的会议通知、召开程序、参会人员,以及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网上媒体说明会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将另行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就本次会议的见证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问答记录》。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问答记录
主持人-华联综超董事会秘书 李春生 :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华联综超董事会秘书李春生,也是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欢迎大家参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网上媒体说明会。我们将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各方领导、媒体朋友以及投资者进行积极、深入的沟通与交流。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始停牌,停牌期间
各方积极推进重组相关事项。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本次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由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此召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详细介绍本次交易方案,并就市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网上互动及解答,旨在确保广大投资者和媒体能够通过本次网上交流,全面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参与本次网上媒体说明会的各位嘉宾:
1、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媒体代表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证券市场周刊》、《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
2、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重组各方代表有: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代表: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马作群先生
(2)上市公司代表:华联综超董事长、总经理陈琳女士;华联综超董事、财务总监冯晓英女士;华联综超独立董事詹兴涛先生;华联综超职工监事白爽女士
(3)标的公司代表:创新金属董事长崔立新先生;创新金属财务总监许峰先生
3、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中介机构代表有: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并购业务负责人劳志明先生;总监张涛先生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孙及先生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梁卫丽女士
(4)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总经理助理李文彪先生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吕海先生
(6)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鲁杰钢先生
4、本次媒体说明会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孙及先生
在此,我们对各位嘉宾参与本次网上交流活动,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本次网上媒体说明会主要有以下两项议程:第一部分参会嘉宾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陈述;第二部分与媒体代表、投资者进行网络互动问答。下面让我们进入正式会议议程。
11 月 01 日 15:00
主持人-华联综超董事会秘书 李春生 :
现在,本次网上媒体说明会进行第一部分议程,参会嘉宾就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陈述。下面,由我本人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11 月 01 日 15:03
主持人-华联综超董事会秘书 李春生 :
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各位投资者、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非常荣幸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交流,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一)重大资产出售;(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前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为前提条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一)重大资产出售
华联综超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置出资产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本次拟出售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后确定。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拟出售资产的预估值为 22.90 亿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
根据交易协议,本次交易金额暂定为 121.3 亿元至 122 亿元之间,最终交易
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创新金属 100%股权。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3.44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及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扣除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且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如前述定价方式、发行数量等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相关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交易资产的相关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华联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创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崔立新。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价格的较高者、拟置入资产的营业收入指标均超过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 100%,且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
[2021-10-29]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要求,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特将 2021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新开门店 报告期内关闭门店 期末门店家数
地区 经营业态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门店家数 (万平方 门店家数 (万平方 门店家数 (万平方米)
米) 米)
东北 生活超市 - - 1 0.78 14 16.47
华北 生活超市 1 1.86 4 5.68 43 40.62
西北 生活超市 3 2.05 2 1.28 32 30.45
华东 生活超市 3 1.02 5 5.79 20 15.67
华中 生活超市 - - - - 9 10.38
华南 生活超市 1 0.84 - - 18 15.08
西南 生活超市 1 0.2 - - 34 32.01
合计 生活超市 9 5.97 12 13.53 170 160.68
二、 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
地区 经营业态 门店家数 门店来源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预计开业时间
华北 生活超市 1 租赁 0.69 2021 年第四季度
西北 生活超市 2 租赁 1.27 2021 年第四季度
西南 生活超市 1 租赁 0.66 2021 年第四季度
合计 生活超市 4 - 2.62 -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元) 同比变动(%) 毛利率(%) 同比变动(%)
东北 457,499,455.15 11.47 13.06 -5.45
华东 449,980,156.49 25.54 15.39 -7.75
西南 989,795,550.48 -8.02 17.38 -2.88
西北 1,033,428,487.16 10.80 15.62 -5.68
华中 167,446,931.16 -11.91 14.22 -3.53
华北 1,605,932,156.03 -0.30 16.49 -1.35
华南 403,329,773.77 -18.34 15.15 -0.46
合计 5,107,412,510.24 0.69 15.90 -3.30
以上相关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361)华联综超: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元
每股净资产: 3.153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
营业总收入: 61.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9亿元
[2021-10-2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华联综合超
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拟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16:00
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加人员
1、公司相关人员,包括控股股东代表,公司主要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
2、标的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3、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会议主要议程
1、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基本情况;
2、公司对本次交易必要性、定价原则等情况进行说明;
3、对标的资产的行业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说明;
4、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说明或意见;
5、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意见;
6、与媒体进行现场互动;
7、回复投资者提问;
8、本次媒体说明会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五、投资者参加方式
公司拟邀请《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参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请关注公司本次重组事项的媒体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媒体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电子邮件预约截
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四)15:00,联系人及咨询方法见下文。
媒体预约需提供:媒体名称、记者姓名、记者证编号、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的“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
在媒体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问题收集的时间为 2021 年10 月 28 日(星期四)9:00-15:00。
媒体说明会期间,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本次说明会的网络文字直播并进行线上提问,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白爽
联系电话:010-57391926
电子邮箱:zczqb@beijing-hualian.com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媒体说明会召开后,及时披露本次媒体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16]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月 9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8 月 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9 月 3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9 月 1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拟置出资产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三、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尚
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14]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东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亿雄”)持有公司
90,248,3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5%。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数量为 63,170,000 股,延期后海南亿雄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63,17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49%。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海南亿雄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海南亿雄将其持有的公司 63,1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回购期限为 12 个月。质押完成后,海南亿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63,170,000 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7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49%。2021
年 7 月 13 日,海南亿雄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回购期限为 3 个
月。(详见 2020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二、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情况
海南亿雄本次办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本次质押 质押起 质押到 融资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数 始日 期日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2021 2021 招商证
自身
海南 年 10 年 12 券股份
否 63,170,000 否 否 70.00% 9.49% 生产
亿雄 月 12 月 13 有限公
经营
日 日 司
合计 / 63,170,000 / / / / / 70.00% 9.49% /
本次质押涉及的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是由于海南亿雄与招商证券继续开展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海南亿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三、股东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海南亿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公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股东 持股比 司总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持股数量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持股份
名称 例 股本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押数量 押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海南
90,248,350 13.55% 0.00 63,170,000 70.00% 9.49% 0 0 0 0
亿雄
合计 90,248,350 13.55% 0.00 63,170,000 70.00% 9.49% 0 0 0 0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9]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并公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公司需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由于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拟置入资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和审计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事项需在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案后方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因此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公司将在上述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案后及时申报,或另行聘请法律顾问及置入资产审计机构以继续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208 号华联
创新中心 2 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6,320,6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8.02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3、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4、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5、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6、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7、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8、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09、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0、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1、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2、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3、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270,816 99.8383 304,900 0.1617 0 0.0000
2.14、议案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和解禁安排
[2022-02-16]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上市公司”、“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并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财务投资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披露日,即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
3、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创新金属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前述 1 至 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7、其他在公司重组停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对于自查范围人员、机构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在自查期间内,除标的公司总经理、董事王伟之女王敬梓、交易对方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监事张向海、交易对方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之董事兼总经理张波、交易对方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孟焘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王敬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交易数量(股)
(买入/卖出)
标的公司总 2021.11.22 买入 100
王敬梓 经理、董事 卖出
王伟之女 2021.11.24 100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王伟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及本人之女王敬梓均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之女王敬梓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消息。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王敬梓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本人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张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交易数量(股)
(买入/卖出)
交易对方山 2021.8.18 买入 38,300
东宏帆实业
张波 有限公司之 买入
董事、总经 2022.1.13 58,300
理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张波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本人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张向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交易数量(股)
(买入/卖出)
交易对方山 2021.8.26 买入 200
张向海 东卡特国际
贸易有限公 2021.8.31 卖出 200
司之监事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张向海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本人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孟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交易数量(股)
(买入/卖出)
交易对方深 2021.8.17 买入 18,700
圳秋石睿远
投资企业
孟焘 (有限合 卖出
伙)之执行 2021.8.18 18,700
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针对以上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孟焘已出具《承诺函》:
“在华联综超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之前,本人未参与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本人不知悉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自查期间,本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完全系本人基于公开披露信息和个
人独立判断作出的交易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并未利用且承诺未来也不会利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联综超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根据各方提供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及在核查期间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承诺函》,相关人员在核查期间买卖华联综超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该等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2]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2 年 2 月 16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61 华联综超 2022/2/9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4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
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2、 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本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待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外部核准程序,考虑到时间关系及重组进程,本公司决定撤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 4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再将前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208 号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
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
2.0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
2.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
2.0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支付方式 √
2.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期限 √
2.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 √
2.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 √
义务和违约责任
2.0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损益归属 √
2.0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方式 √
2.1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1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 √
格
2.1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
2.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和解禁安排 √
2.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的交割 √
2.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 √
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2.1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安排 √
2.18 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
2.19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的范围 √
2.20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 √
2.21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交易对价的支付 √
2.22 重大资产出售—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
和违约责任
2.23 重大资产出售—损益归属 √
2.24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 √
2.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26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27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28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
2.29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
2.30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31 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
2.32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 √
配利润的处置
2.33 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安排 √
2.34 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5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7 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8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
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股票质押
协议>的议案
9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法 √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收购人及其一 √
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
议案
11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 √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
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评估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
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
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 √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6 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
诺>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关于本次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的议案
17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
18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等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6、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23、2.34-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
[2022-01-29]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拟置入资产”)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三)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拟置入资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和审计服务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立案调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结束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存在无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风险。
公司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安排,采取跟进相关中介机构的调查进程,或更换相关机构等措施,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361)华联综超: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29,590.00 万元。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26,904.62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9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904.62 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1.7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01.15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5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由于零售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其他渠道的分流等原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2.32%,毛利额下降 26,117 万元。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由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其他营业外收支等,合计产生非经常性损益-2,685 万元。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1,824 万元。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由于实施新租赁准则,导致费用增加 11,885 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208 号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
2.0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
2.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
2.0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支付方式 √
2.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期限 √
2.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 √
2.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 √
约责任
2.0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损益归属 √
2.0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方式 √
2.1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1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1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
2.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和解禁安排 √
2.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的交割 √
2.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 √
润的处置
2.1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安排 √
2.18 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
2.19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的范围 √
2.20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 √
2.21 重大资产出售—置出资产交易对价的支付 √
2.22 重大资产出售—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 √
任
2.23 重大资产出售—损益归属 √
2.24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 √
2.2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26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27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28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
2.29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
2.30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31 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
2.32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 √
处置
2.33 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安排 √
2.34 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4 法>第十一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5 法>第十三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6 法>第四十三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的议案
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
7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 √
8 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和<股票质押协议>的议案
9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法性及提交 √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评估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
13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 √
关事宜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 √
施的议案
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保公司 √
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和<北京华联综
16 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
司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
承诺>的议案
1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4名股东终止履行 √
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18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
19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6、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23、2.34-17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1-2.23、2.34-16 应回避表决的股东为北京
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议案 17 应回避
的股东是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洋
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长陈琳女士于2022年1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1 月 26 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重组上市的各项要求及条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陈琳、马作群、李翠
芳、乔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次交易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或“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2)公司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全部转让给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3)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述第(1)项和第(2)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未生效或终止,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第(3)项交易以第(1)项、第(2)项交易为前提条件,第(3)项交易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第(1)项、第(2)项交易的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陈琳、马作群、李翠
芳、乔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公司拟向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转让方对创新金属的持股及转股比例如下:
对应标的公司出 转股比
转让方 持股比例
资额(万元) 例
创新集团 44.9134% 18,000.0000 44.9134%
崔立新 21.5046% 8,618.4000 21.5046%
杨爱美 3.5392% 1,418.4000 3.5392%
耿红玉 2.4493% 981.6000 2.4493%
王伟 2.4493% 981.6000 2.4493%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4.1220% 1,651.9824 4.1220%
伙)
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1.2366% 495.5947 1.2366%
伙)
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2.8854% 1,156.3877 2.8854%
Limited
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 2.7205% 1,090.3084 2.7205%
Dylan Capital Limited 0.8244% 330.3965 0.8244%
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1.6488% 660.7930 1.648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488% 660.7930 1.6488%
合伙)
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 0.3298% 132.1586 0.3298%
限合伙)
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0.3298% 132.1586 0.3298%
(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8244% 330.3965 0.824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 1.0717% 429.5154 1.0717%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8244% 330.3965 0.8244%
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0.2473% 99.1189 0.2473%
合伙)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 1.2531% 502.2026 1.2531%
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 1.6323% 654.1850 1.632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8244% 330.3965 0.8244%
限合伙)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8244% 330.3965 0.8244%
伙)
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1.2366% 495.5947 1.2366%
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4122% 165.1982 0.4122%
限合伙)
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0.2473% 99.1189 0.2473%
合计 100.00% 40,077.0926 100.00%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陈琳、马作群、李翠
芳、乔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 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创新金属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48,200.00 万元。参考前述评估值,各方确定创新金属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实行差异化定价,对于创新金属全部财务投资人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25.1442%股权合计作价为 305,000.00 万元,各财务投资人按照其各自持有创
新金属的出资额占全体财务投资人合计持有创新金属出资额的比例,取得相应对价。对于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74.8558%股权合计作价系全部置入资产价格 1,148,200.00 万元扣除参与本次交易的财务投资人股东所持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 305,000.00 万元之差额,即 843,2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陈琳、马作群、李翠
芳、乔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 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就购买创新金属 100%股权需支付的交易总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
全部由公司以新增股份方式支付。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44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3,337,790,685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滢女士于2022年1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重组上市的各项要求及条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本次交易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或“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2)公司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全部转让给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3)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述第(1)项和第(2)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未生效或终止,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第(3)项交易以第(1)项、第(2)项交易为前提条件,第(3)项交易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第(1)项、第(2)项交易的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公司拟向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转让方对创新金属的持股及转股比例如下:
对应标的公司出 转股比
转让方 持股比例
资额(万元) 例
创新集团 44.9134% 18,000.0000 44.9134%
崔立新 21.5046% 8,618.4000 21.5046%
杨爱美 3.5392% 1,418.4000 3.5392%
耿红玉 2.4493% 981.6000 2.4493%
王伟 2.4493% 981.6000 2.4493%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4.1220% 1,651.9824 4.1220%
伙)
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1.2366% 495.5947 1.2366%
伙)
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2.8854% 1,156.3877 2.8854%
Limited
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 2.7205% 1,090.3084 2.7205%
Dylan Capital Limited 0.8244% 330.3965 0.8244%
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1.6488% 660.7930 1.648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488% 660.7930 1.6488%
合伙)
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 0.3298% 132.1586 0.3298%
限合伙)
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0.3298% 132.1586 0.3298%
(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8244% 330.3965 0.824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 1.0717% 429.5154 1.0717%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8244% 330.3965 0.8244%
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0.2473% 99.1189 0.2473%
合伙)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 1.2531% 502.2026 1.2531%
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 1.6323% 654.1850 1.632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8244% 330.3965 0.8244%
限合伙)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8244% 330.3965 0.8244%
伙)
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1.2366% 495.5947 1.2366%
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0.4122% 165.1982 0.4122%
限合伙)
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0.2473% 99.1189 0.2473%
合计 100.00% 40,077.0926 100.00%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2) 作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创新金属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48,200.00 万元。参考前述评估值,各方确定创新金属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实行差异化定价,对于创新金属全部财务投资人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25.1442%股权合计作价为 305,000.00 万元,各财务投资人按照其各自持有创新金属的出资额占全体财务投资人合计持有创新金属出资额的比例,取得相应对价。对于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合计持有的创新金属 74.8558%
股权合计作价系全部置入资产价格 1,148,200.00 万元扣除参与本次交易的财务投资人股东所持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 305,000.00 万元之差额,即 843,2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3) 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就购买创新金属 100%股权需支付的交易总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
全部由公司以新增股份方式支付。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44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3,337,7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募集资金三部分组成(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1、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置出资产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创新金属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置入资产”)。本次资产交易对价为 1,148,200.00 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44 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
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不超
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
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配
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同时生效,互为前提条件。募集配套资
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布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二、本次交易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联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创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崔立新。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其他 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华联集团 194,195,951 29.17% 194,195,951 4.8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3,549,000 0.53% 3,549,000 0.09%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 197,744,951 29.70% 197,744,951 4.94%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248,350 13.55% 90,248,350 2.25%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78,063,470 11.72% 78,063,470 1.95%
创新集团 - - 1,470,695,054 36.73%
崔立新 - - 704,170,890 17.59%
杨爱美 - - 115,891,558 2.89%
耿红玉 - - 80,202,643 2.00%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王伟 - - 80,202,643 2.00%
崔立新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 - 2,451,162,788 61.22%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45,348,837 3.63%
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43,604,651 1.09%
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 - - 101,744,186 2.54%
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58,139,534 1.45%
伙)
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8,139,534 1.45%
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11,627,906 0.29%
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1,627,906 0.29%
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 - - 95,930,232 2.40%
Dylan Capital Limited - - 29,069,767 0.73%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4,186,046 1.10%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7,558,139 1.4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37,790,697 0.94%
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9,069,767 0.73%
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8,720,930 0.22%
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9,069,767 0.73%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9,069,767 0.73%
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 - 43,604,651 1.09%
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29,069,767 0.73%
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4,534,883 0.36%
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8,720,930 0.22%
上市公司其他 A 股股东 299,751,147 45.02% 299,751,147 7.49%
合计 665,807,918 100.00% 4,003,598,603 100.00%
注:上表股权结构变化未考虑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
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刊登
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华联综
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华联集团等4名股东拟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告编号:2022 -01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联集团等4名股东拟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股权激励政策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4 家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万利通”)、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亿雄”)拟终止履行其有关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华联集团、海南亿雄、华联股份及海口金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金绥”)于 2005 年就华联综超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项出具的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如华联综超 2004 年至 200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高于 25%,且华联综超 2005 年度及 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说明:上述条件事后已达成),上述 4 家原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提供 700 万股华联综超股份,用于建立华联综超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华联综超管理层可以按照每股 8.00 元的行权价格购买该部分股票。华联综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的,上述设定的股份总数将做相应调整;华联综超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的,上述设定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上述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由华联综超董事会另行制定。
经过 2 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前述设定的股份总数已由原承诺的 700 万股
调整为 1183 万股。
2011 年 7 月 21 日,海口金绥将所持华联综超股票全部减持。受让方洋浦万
利通同意在受让股份后承接海口金绥尚未履行完毕的管理层激励承诺义务。
2014 年 6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述 4 位股东华联集团、海南亿雄、华联股份、洋浦万利通,对上述承诺进一步规范如下:4 位股东所做上述承诺,将配合本公司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两年内履行完毕。在此期间,如果本公司就股权激励事项提出新的建议或方案,4 位股东将给予积极配合。
二、未履行承诺、拟终止履行承诺的原因
由于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较早,于 2005 年 8 月实施完毕后,2005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可以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2008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进一步明确了股权激励股份来源问题: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从 2005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到 2016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再到 2018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股权激励股份来源的规定,均未发生变化。
因此,公司股东所作的上述承诺,因不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股权激励政策规定,一直无法得以实施。
根据 2022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及其相关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一)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
根据股权激励政策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4 家股东华联集团、海南亿雄、华联股份、洋浦万利通拟终止履行上述有关承诺。
三、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 4 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联集团、海南亿雄、华联股份、洋浦万利通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联集团等 4 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华联集团等 4 名股东终止履行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
经贸大厦负 2 层 3 号” 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
层 401 室”,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拟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将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经贸大厦负 2 层 3
号 邮政编码:100037”
修改为: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 401 室 邮
政编码:100037”
具体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6 号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并向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公司计划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9 月 30日)全部资产与负债予以置出,由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相关资产与负债的承接方承接相关法律权利或义务。
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公司置出资产中相关债权债务转移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1、针对 2021 年 9 月 30 日之前(含当日)公司享有债权的债务人,自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视为完成债权转让事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依法取得相关债务的债权人地位。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相关债务人届时应直接向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履行相关债务人义务,履行债务的方式和条件不变。如公司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完成时点之后向公司清偿相关债务的,公司将与相关方予以沟通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债权转移。
2、针对 2021 年 9 月 30 日之前(含当日)依法对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与公司联系协商办理有关债务转移事宜,相关债
权人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声明或意见,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本次债务转移事宜。公司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债务转移手续。
具体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人:白爽
联系电话:10-57391926
电子邮箱:zczqb@beijing-hualia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208 号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5 号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审计
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15
元和-0.25 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
分别为 0.23 元和 0.16 元。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
收益得到增厚,预计不存在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增长。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每股收益。但是,如果通过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无法保持发展势头,或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形,则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三、公司防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虽然根据测算,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加快公司战略转型、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原有业务全部置出,同时将持有创新金属 100%股权。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提高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2、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上市公司业务转型对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上市公司的各项成本及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创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崔立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人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为避免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提供了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措施。
3、本公司/本人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4、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股票代码:600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建行大厦附楼第 6 层 613 房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亿雄 指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二)》
上市公司、华联综超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1
创新金属、标的公司 指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方案、本次重大资产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
重组事项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创新集团 指 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镕齐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天津源峰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CPE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Crescent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rescentAlliance Limited
Dylan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Dylan Capital Limited
青岛上汽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扬州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佛山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西投珅城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裕桥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无锡云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山东宏帆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华资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秋石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
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
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
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 指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
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
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8
月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2 年 1
补充协议 月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华联综超名下的工商变更
登记完成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9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海口市国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股票代码:600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洋浦开源大道五山街 10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取得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洋浦万利通 指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三)》
上市公司、华联综超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1
创新金属、标的公司 指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方案、本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
次重大资产重组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创新集团 指 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镕齐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天津源峰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CPE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Crescent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rescentAlliance Limited
Dylan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Dylan Capital Limited
青岛上汽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扬州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佛山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西投珅城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裕桥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无锡云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山东宏帆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华资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秋石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
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
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
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 指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
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帆
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8
月 6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2 年 1
补充协议 指 月【】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华联综超名下的工商变更
登记完成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9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2-01-27] (600361)华联综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股票代码:600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经贸大厦 2 层 203 室)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 1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华联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华联股份
信息系披露义务人 指 华联集团、华联股份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华联综超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1
创新金属、标的公司 指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创新集团 指 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镕齐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源峰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CPE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
Crescent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CrescentAlliance Limited
Dylan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 Dylan Capital Limited
青岛上汽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嘉兴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佛山尚颀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卡特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西投珅城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青岛裕桥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裕桥润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哈尔滨恒汇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山东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鼎晖百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鼎晖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宏帆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华资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秋石 指 标的公司股东,指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源峰磐灏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CPE Investment(Hong Kong)2018 Limited、Crescent
Alliance Limited、Dylan Capital Limited、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恒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
创新金属财务投资 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卡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人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西投珅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裕桥润
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
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鼎晖百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佰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山东宏帆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华资橡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秋石睿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8 月 6 日签署的《发
产协议》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于2022 年 1月 26日签署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华联综超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9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经贸大厦 2 层 203 室)
注册资本 21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吉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284084698D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1993-12-18 至 2023-12-17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
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工艺
经营范围 美术品、矿产品、机械产品、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品、
首饰、工艺品、化妆品、文化体育用品、卫生用品、通讯设备;销售食
品。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 64,500.00 30.00%
海南安盛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0,850.00 19.00%
洋浦南岛置业有限公司 38,700.00 18.00%
洋浦思佳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8,700.00 18.00%
海南国盛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2,250.00 15.00%
[2022-01-2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2年1月25日任期届满。由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有利于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将认真做好换届筹备工作,同时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8]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8 月 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9 月 3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9 月 1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2021 年 11 月 1 日 , 公 司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线 上 平 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
说明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11 月 15 日、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1-060、2021-061)。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拟置出资产的审计机构和评
估机构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
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员工安置方案》。
截至目前,各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部分报告文件正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交易对方正在履行内部程序。待各方内部审核程序正式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正式完成,且尚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1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东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亿雄”)持有公司股份 90,248,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 63,170,000 股,解除质押后海南亿雄未质押本公司任何股份。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海南亿雄的通知,海南亿雄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海南亿雄
本次解质股份 63,17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49%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持股数量 90,248,350
持股比例 13.5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8 月 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9 月 3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9 月 1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2021 年 11 月 1 日 , 公 司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线 上 平 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
说明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事 项 的 进 展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1-056 、2021-060)。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拟置出资产的审计机构和评
估机构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
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员工安置方案》。
截至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及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现场工作已基本完成,各方正就相关资料及数据进行最后整理中。待各方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式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尚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1-1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6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57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8 月 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9 月 3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9 月 1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2021 年 11 月 1 日 , 公 司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线 上 平 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
说明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拟置出资产的审计机构和评
估机构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
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员工安置方案》。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
查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三、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尚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02]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披露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号)。
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16:00,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线上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生先生主持,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出席媒体说明会人员
1、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媒体代表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证券市场周刊》、《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
2、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重组各方代表有: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代表: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马作群先生
(2)上市公司代表:华联综超董事长、总经理陈琳女士;华联综超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春生先生;华联综超董事、财务总监冯晓英女士;华联综超独立董
事詹兴涛先生;华联综超职工监事白爽女士
(3)标的公司代表:创新金属董事长崔立新先生;创新金属财务总监许峰先生
3、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中介机构代表有: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并购业务负责人劳志明先生;总监张涛先生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孙及先生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梁卫丽女士
(4)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总经理助理李文彪先生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吕海先生
(6)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鲁杰钢先生
4、本次媒体说明会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孙及先生
二、媒体说明会主要发言情况
与会相关人员在媒体说明会上介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司通过上证 e 访谈和电子邮件提前对投资者及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在媒体说明会上予以统一答复。
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主要发言、问题及答复情况整理如下:
1、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生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情况。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琳介绍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3、公司独立董事詹兴涛先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表相关说明或意见。
4、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崔立新先生介绍拟置入资产创新金属的业务和经营情况。
5、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查情况、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进行说明。
6、对上证 e 访谈、媒体征集的问题进行回复。
7、回复投资者提问。
8、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三、媒体说明会现场回答提问情况
详见公告附件: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问答记录。
四、媒体说明会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本次媒体说明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就本次媒体说明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除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本次媒体说明会的会议通知、召开程序、参会人员,以及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网上媒体说明会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将另行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就本次会议的见证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问答记录》。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问答记录
主持人-华联综超董事会秘书 李春生 :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华联综超董事会秘书李春生,也是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欢迎大家参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网上媒体说明会。我们将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各方领导、媒体朋友以及投资者进行积极、深入的沟通与交流。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始停牌,停牌期间
各方积极推进重组相关事项。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本次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由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此召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详细介绍本次交易方案,并就市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网上互动及解答,旨在确保广大投资者和媒体能够通过本次网上交流,全面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参与本次网上媒体说明会的各位嘉宾:
1、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媒体代表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证券市场周刊》、《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
2、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重组各方代表有: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代表: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马作群先生
(2)上市公司代表:华联综超董事长、总经理陈琳女士;华联综超董事、财务总监冯晓英女士;华联综超独立董事詹兴涛先生;华联综超职工监事白爽女士
(3)标的公司代表:创新金属董事长崔立新先生;创新金属财务总监许峰先生
3、参加本次媒体说明会的中介机构代表有: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并购业务负责人劳志明先生;总监张涛先生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孙及先生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梁卫丽女士
(4)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总经理助理李文彪先生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吕海先生
(6)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鲁杰钢先生
4、本次媒体说明会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孙及先生
在此,我们对各位嘉宾参与本次网上交流活动,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本次网上媒体说明会主要有以下两项议程:第一部分参会嘉宾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陈述;第二部分与媒体代表、投资者进行网络互动问答。下面让我们进入正式会议议程。
11 月 01 日 15:00
主持人-华联综超董事会秘书 李春生 :
现在,本次网上媒体说明会进行第一部分议程,参会嘉宾就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陈述。下面,由我本人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11 月 01 日 15:03
主持人-华联综超董事会秘书 李春生 :
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各位投资者、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非常荣幸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交流,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华联综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一)重大资产出售;(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前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为前提条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一)重大资产出售
华联综超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置出资产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本次拟出售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后确定。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拟出售资产的预估值为 22.90 亿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创新集团、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
根据交易协议,本次交易金额暂定为 121.3 亿元至 122 亿元之间,最终交易
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创新金属 100%股权。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3.44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及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扣除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且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如前述定价方式、发行数量等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相关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交易资产的相关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华联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创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崔立新。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价格的较高者、拟置入资产的营业收入指标均超过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 100%,且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
[2021-10-29]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要求,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特将 2021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新开门店 报告期内关闭门店 期末门店家数
地区 经营业态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门店家数 (万平方 门店家数 (万平方 门店家数 (万平方米)
米) 米)
东北 生活超市 - - 1 0.78 14 16.47
华北 生活超市 1 1.86 4 5.68 43 40.62
西北 生活超市 3 2.05 2 1.28 32 30.45
华东 生活超市 3 1.02 5 5.79 20 15.67
华中 生活超市 - - - - 9 10.38
华南 生活超市 1 0.84 - - 18 15.08
西南 生活超市 1 0.2 - - 34 32.01
合计 生活超市 9 5.97 12 13.53 170 160.68
二、 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
地区 经营业态 门店家数 门店来源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预计开业时间
华北 生活超市 1 租赁 0.69 2021 年第四季度
西北 生活超市 2 租赁 1.27 2021 年第四季度
西南 生活超市 1 租赁 0.66 2021 年第四季度
合计 生活超市 4 - 2.62 -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元) 同比变动(%) 毛利率(%) 同比变动(%)
东北 457,499,455.15 11.47 13.06 -5.45
华东 449,980,156.49 25.54 15.39 -7.75
西南 989,795,550.48 -8.02 17.38 -2.88
西北 1,033,428,487.16 10.80 15.62 -5.68
华中 167,446,931.16 -11.91 14.22 -3.53
华北 1,605,932,156.03 -0.30 16.49 -1.35
华南 403,329,773.77 -18.34 15.15 -0.46
合计 5,107,412,510.24 0.69 15.90 -3.30
以上相关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361)华联综超: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元
每股净资产: 3.153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
营业总收入: 61.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9亿元
[2021-10-25]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华联综合超
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拟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5:00-16:00
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加人员
1、公司相关人员,包括控股股东代表,公司主要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
2、标的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3、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会议主要议程
1、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基本情况;
2、公司对本次交易必要性、定价原则等情况进行说明;
3、对标的资产的行业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说明;
4、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说明或意见;
5、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意见;
6、与媒体进行现场互动;
7、回复投资者提问;
8、本次媒体说明会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五、投资者参加方式
公司拟邀请《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参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请关注公司本次重组事项的媒体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媒体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电子邮件预约截
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四)15:00,联系人及咨询方法见下文。
媒体预约需提供:媒体名称、记者姓名、记者证编号、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的“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
在媒体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问题收集的时间为 2021 年10 月 28 日(星期四)9:00-15:00。
媒体说明会期间,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本次说明会的网络文字直播并进行线上提问,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白爽
联系电话:010-57391926
电子邮箱:zczqb@beijing-hualian.com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媒体说明会召开后,及时披露本次媒体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16]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拟置出资产”),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月 9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8 月 27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9 月 3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9 月 10 日披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拟置出资产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三、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尚
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14] (600361)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东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亿雄”)持有公司
90,248,3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5%。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数量为 63,170,000 股,延期后海南亿雄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63,17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49%。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海南亿雄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海南亿雄将其持有的公司 63,1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回购期限为 12 个月。质押完成后,海南亿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63,170,000 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7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49%。2021
年 7 月 13 日,海南亿雄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回购期限为 3 个
月。(详见 2020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二、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情况
海南亿雄本次办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本次质押 质押起 质押到 融资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数 始日 期日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2021 2021 招商证
自身
海南 年 10 年 12 券股份
否 63,170,000 否 否 70.00% 9.49% 生产
亿雄 月 12 月 13 有限公
经营
日 日 司
合计 / 63,170,000 / / / / / 70.00% 9.49% /
本次质押涉及的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是由于海南亿雄与招商证券继续开展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海南亿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三、股东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海南亿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公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股东 持股比 司总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持股数量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持股份
名称 例 股本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押数量 押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海南
90,248,350 13.55% 0.00 63,170,000 70.00% 9.49% 0 0 0 0
亿雄
合计 90,248,350 13.55% 0.00 63,170,000 70.00% 9.49% 0 0 0 0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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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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