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84杉杉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884最新公司消息
≈≈杉杉股份600884≈≈(更新:22.02.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10000万元至339000万元,增长幅度为2146%至23
56% (公告日期:2022-01-27)
3)定于2022年3 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5日(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
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628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9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6-10;除权除息日:2021-06-11;红利发放日:2021-06-11;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48840.28万股,发行价:6.25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12-31上市),发行日:2021-12-27,发行对象:杉杉集团有
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
最新指标:1)1-12月增发后每股净资产:8.49元
机构调研:1)2018年12月0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77402.38万 同比增:899.29% 营业收入:157.12亿 同比增:1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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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1.6980│ 0.4670│ 0.1860│ 0.0970│ 0.2020
每股净资产 │ 9.1674│ 7.8952│ 7.7217│ 7.6216│ 7.267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2641│ 2.1933│ 2.2116│ 2.2116│ 2.202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5.7583│ 4.6147│ 4.3566│ 3.8380│ 3.723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0.7050│ 6.1620│ 2.4740│ 1.2100│ 2.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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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1.2945│ 0.3545│ 0.1411│ 0.0644│ 0.1295
每股净资产 │ 7.0780│ 5.9981│ 5.8663│ 5.7902│ 5.521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481│ 1.6663│ 1.6802│ 1.6802│ 1.673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4459│ 3.5059│ 3.3098│ 2.9158│ 2.8286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8.2892│ 5.9107│ 2.4051│ 1.1122│ 2.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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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杉杉股份 代码:600884 │总股本(万):214291.99 │法人:郑永刚
上市日期:1996-01-30 发行价:10.88│A 股 (万):165451.72 │总经理:李智华
主承销商: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8840.28│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86-574-88208337 董秘:陈莹│主营范围:服装的生产与经销锂离子电池材料
│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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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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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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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1.6980│ 0.4670│ 0.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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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970│ 0.2020│ 0.0800│ -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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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2400│ 0.2560│ 0.1950│ 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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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9900│ 0.9390│ 0.4150│ 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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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8000│ 0.4170│ 0.3020│ 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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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股份 737,522,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2%。本次股份质押前,
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205,003,87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7.80%,占公司总股本的 9.57%。本次股份质押后,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
质押数量(含本次)251,863,87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4.15%,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75%。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通知,杉杉集团将其所持公司 46,86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限 是否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东 数(股) 售股 充质押 日 期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
杉杉 至解除 上海兴瀚资 融资类
集团 是 46,860,000 否 否 2022/2/23 质押登 产管理有限 6.35 2.19 质押
记日止 公司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股) 未质押股份情况(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比例 股本 中限售股份 股份中 中限售股份 中冻结股份
(%) 量(股) 量(股) (%) 比例 数量 冻结股 数量 数量
(%) 份数量
郑永刚 655,267 0.03 0 0 0 0 0 0 0 0
杉杉控股 116,912,189 5.46 0 0 0 0 0 0 0 63,391,443
有限公司
杉杉集团 737,522,036 34.42 205,003,870 251,863,870 34.15 11.75 78,420,000 0 126,844,756 40,441,711
宁波朋泽
贸易有限 205,264,756 9.58 78,420,000 78,420,000 38.20 3.66 78,420,000 0 126,844,756 0
公司
宁波市鄞
州捷伦投 77,873,254 3.63 29,580,000 29,580,000 37.98 1.38 29,580,000 0 48,293,254 0
资有限公
司
合计 1,138,227,502 53.12 313,003,870 359,863,870 31.62 16.79 186,420,000 0 301,982,766 103,833,154
4.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上述质押事
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 26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杉杉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
1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
2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 √
3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
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请详见公司拟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84 杉杉股份 2022/3/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凭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及委
托书(如适用)和委托代表的身份证明(如适用)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星期三)
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九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至五时前往本公司
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或本地离公司较远的股东可以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 26 层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传 真:0574-88208375
邮政编码:315100
2、 会议费用承担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
3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022-02-24](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70,000,000 股,包括 49,000,000 股股
票期权和 21,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42,919,938 股的 3.27%。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45,08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 64.4%,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92%,预留授予3,920,000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5.6%,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19,32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 27.6%,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2%,预留授予1,68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 2.4%,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1996 年 1 月 30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884),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801 室,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材料和偏光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或财务指标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营业收入 8,215,896,691.46 8,679,910,968.83 8,853,422,775.58
负极材料业务营业收入 2,539,916,091.99 2,549,309,345.58 1,942,843,560.54
偏光片业务营业收入 9,547,692,911.49 8,953,716,359.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004,106.09 269,808,780.07 1,115,277,70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3,783,596.97 161,014,251.45 303,137,504.0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负极材料业务净利润 212,307,037.79 151,536,127.29 98,449,726.89
偏光片业务净利润 687,748,130.08 608,931,050.34 —
总资产 24,540,658,795.91 25,015,827,214.43 23,448,821,02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407,995,674.62 11,822,582,211.12 10,707,198,373.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292,015.26 886,437,952.61 540,421,484.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 2.40 10.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7 0.240 0.9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7 0.240 0.9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16 0.143 0.270
股收益(元/股)
注:考核指标中的负极材料业务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偏光片营业收入/净利润在过去三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并未在分部的财务信息中列示对应的科目。其中偏光片业务因收购交割完成于 2021年 2 月,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取自杉杉股份收购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089 号)中模拟汇总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郑永刚 董事长、董事
2 庄巍 副董事长、董事
3 李智华 董事、总经理
4 杨峰 董事
5 李凤凤 董事
6 彭文杰 董事
7 沈云康 董事
8 张纯义 独立董事
9 徐衍修 独立董事
10 仇斌 独立董事
11 朱京涛 独立董事
12 徐志良 副总经理
13 李克勤 财务总监
14 陈莹 董事会秘书
15 林飞波 监事会召集人、职工监事
16 洪志波 监事
17 徐超 监事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保持企业活力,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并推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其中:已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26,507,943 份,尚未行权且登记在册的期权数量为27,287,550 份);本激励计划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系公司基于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所制定的员工激励机制,两期计划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70,000,000 股,包括 49,000,000 股股
票期权和 21,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42,919,938 股的 3.27%。授予部分
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9,000,000 股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29%。其中首次授予 45,080,000 股(负极材料业务部门占 60%,偏光片业务部门占 40%),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92%,预留授予 3,920,000 股,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1,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8%。其中,首次授予 19,320,000 股(负极材料业务部门占 60%,偏光片业务部门占 40%),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92%;预留授予 1,680,000股,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或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或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其中负极材料业务部门被激励对象 260 人,偏光片业务部门被激励
对象 185 人,共计 445 人,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册员工总人数 5,982
人的 7.44%。
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的授予对
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期权/限制性股票失效。所有参加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加其他
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者,不得同时参加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
[2022-02-24](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
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保持企业活力,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并推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联董事李凤凤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李凤凤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权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
(2)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并办理授出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资格与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使权益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回购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对股票期权额度和限制性股票额度及各激励对象分配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6)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必要的、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关联董事李凤凤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4](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无缺席
会议的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保持企业活力,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并推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保持企业活力,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并致力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下称“《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与规范运行,且其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激励约束效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期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4](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独立董事徐衍修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衍修先生,其未持有公司
股份。
(二)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徐衍修先生在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上对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理由如
下:
1、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期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获授权益及行使权益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 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其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6、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保持企业活力,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并推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13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 26 层会
议室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3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3 月 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3月 9 日至 2022 年3 月11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 26 楼
联系人:陈莹 林飞波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传真:0574-88208375
邮政编码:315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徐衍修
2022 年 2 月 23 日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衍修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1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2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3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2-02-23]杉杉股份(600884):杉杉股份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0%
▇证券时报
杉杉股份(600884)2月23日晚间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70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18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以2021年度可比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30%;以2021年度可比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75%;以2021年度可比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130%;以2021年度可比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165%。
[2022-02-12](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0号文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向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402,7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2,517,287.5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8,02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34,497,287.5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630,568.6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886,718.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600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28 日完成了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账号 初始存储金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382010100100267420 2,044,497,287.5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731902021410421 100,000,000.00
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9601012010090021972 490,000,000.00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20020010120100530851 400,000,000.00
合 计 3,034,497,287.5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已到位的募集资金进行全额置换(截至2022年1月4日专户余额为 3,034,497,287.5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2年2月11日止,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前所产生的净利息(共计人民币2,120,190.33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 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止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已将上述四个募集资 金专户销户并办理完毕销户手续。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0](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9 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峰先生的《辞职报告》,杨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峰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峰先生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杨峰先生任职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向杨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2022-02-09](60088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鄞州捷伦”)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 77,873,2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本次股份
质押前,鄞州捷伦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本次股份质押后,鄞州捷伦持有公
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29,58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8%,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鄞州捷伦通知,鄞州捷伦将其所持公
司 29,58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限 是否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售股 充质押 日 期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
鄞州 为控股股 是(非公 至解除 兴业银行股 融资类
捷伦 东一致行 29,580,000 开发行限 否 2022/2/7 质押登 份有限公司 37.98 1.38 质押
动人 售股) 记日止 宁波分行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股) 未质押股份情况(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比例 股本 中限售股份 股份中 中限售股份 中冻结股份
(%) 量(股) 量(股) (%) 比例 数量 冻结股 数量 数量
(%) 份数量
郑永刚 655,267 0.03 0 0 0 0 0 0 0 0
杉杉控股 116,912,189 5.46 0 0 0 0 0 0 0 63,391,443
有限公司
杉杉集团 737,522,036 34.42 205,003,870 205,003,870 27.80 9.57 78,420,000 0 126,844,756 40,441,711
有限公司
宁波朋泽
贸易有限 205,264,756 9.58 78,420,000 78,420,000 38.20 3.66 78,420,000 0 126,844,756 0
公司
鄞州捷伦 77,873,254 3.63 0 29,580,000 37.98 1.38 29,580,000 0 48,293,254 0
合计 1,138,227,502 53.12 283,423,870 313,003,870 27.50 14.61 186,420,000 0 301,982,766 103,833,154
4.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上述质押事
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1、问:公司发展战略,主要业务是什么?
答:公司会聚焦锂电材料业务,做大做强正极、负极和电解液,稳固锂电池材料行业龙头地位;另外,新能源车业务正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中电池PACK业务(引入战略投资者“红杉智盛”)和分时租赁业务已经出表,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战略调整,引入外部资本,推进其市场化运作;服装及类金融业务已分拆H股上市,经营业绩稳定。
2、问:公司锂电池材料营业收入占比多少?
答:今年前三季度,公司锂电池材料业务营业收入占比约80%;该业务板块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公司业务发展重点。
3、问:公司三元前驱体产能?
答:约1.2万吨产能,其中对应7200吨高镍三元的产线是今年投试产的。
4、问:补贴退坡后,新能源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公司在产品策略上会有所调整吗?
答: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系既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已有明确预期。长远看,车企补贴退坡是新能源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车企补贴退坡,将直接加大对车厂自身降成本的要求,从而倒逼电芯厂和材料厂在动力电池领域加快技术革新,提升产品性价比,对消费电池领域基本无影响。公司将在技术研发上持续加大投入,根据下游客户需求方向,做好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高镍三元、硅基负极、三元动力电解液等)的研发与推广,积极应对未来可能的市场变化。
5、问:公司做正极、负极和电解液三种材料,会有侧重优先发展其中一种材料吗?
答:正极、负极和电解液分属不同的技术学科,产品工艺也大不相同,故由不同的子公司和经营管理团队独立经营,股份本部对上述版块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是一样的,主要取决于各版块拓展和发展情况。
6、问:公司未来的扩产计划?
答:正极现有产能5万吨,目前长沙10万吨的产能规划,根据市场情况逐步实施;负极现有产能6万吨,包头10万吨一体化项目将根据市场需求逐步阶段实施;电解液现有产能3万吨。
7、问:公司锂电池材料客户情况?
答: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已与多家全球知名的锂电池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ATL、LGC、CATL、比亚迪、国轩高科、SDI、比克、力神、孚能等国内外主流的电芯企业。
8、问:公司正极业务行业地位如何?
答:公司正极业务子公司杉杉能源在规模与技术上,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2018年度中国锂电新能源产业链年度竞争力品牌榜单上,杉杉能源已连续五年位列正极材料第一。规模上,现有总产能约5万吨/年,并规划于2025年前分期建成年产10万吨高能量密度正极材料项目,其中一期一阶段1万吨项目已陆续投试产。技术上,杉杉能源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凭借其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投入,在钴酸锂领域始终保持领导地位,其自主研发的4.45V高电压钴酸锂产品,具有优异的循环性能、高温存储性能以及安全性能,主要应用于高端3C领域,为全球首款4.45V产品,具备一定的市场独占地位,2018年已完成部分国内外主流客户认证,并实现小批量供货,客户有ATL、力神、光宇、LGC、三星等;高镍三元技术也已突破,其高镍811三元产品,容量高达200mAh/g,低残锂,循环性能优异,多项性能指标优于市场同类产品,并于2018年起陆续通过相关客户认证并实现批量销售。
9、问:公司下属子公司是否有科创版上市计划?
答:科创板尚未出台具体的制度和规则,公司会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将视政策条件、可行性、公司整体规划等具体情况而定。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0-15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21.65 成交量:20232.16万股 成交金额:704927.89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20511.24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14676.82 |-- |
|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11801.25 |-- |
|机构专用 |11638.01 |-- |
|机构专用 |9615.44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源深路|-- |18800.80 |
|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10380.9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 |8078.81 |
|路证券营业部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 |7874.02 |
|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证券大厦证|-- |7679.07 |
|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2-01|15.88 |16.57 |263.13 |国信证券股份有|国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公司总部|限公司深圳红岭|
| | | | | |中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81010.83 |894.70 |0.00 |0.61 |81010.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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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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