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82*ST广珠最新消息公告-600382最新公司消息
≈≈*ST广珠600382≈≈(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91082万元至102495万元,增长幅度为9.44%至23.
16% (公告日期:2022-01-29)
3)02月26日(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诉讼进展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7771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7-19;除权除息日:2021-07-20;红利发放日:2021-07-20;
●21-09-30 净利润:11255.99万 同比增:-65.73% 营业收入:1.96亿 同比增: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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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400│ 0.1000│ 0.1000│ 0.4200│ 0.4200
每股净资产 │ 8.0042│ 8.0011│ 8.1649│ 8.0615│ 7.971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0618│ 2.0618│ 2.0618│ 2.0618│ 2.061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3300│ 4.2897│ 4.3892│ 4.2859│ 4.317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600│ 1.2800│ 1.2700│ 5.4000│ 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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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427│ 0.1038│ 0.1033│ 0.4230│ 0.4164
每股净资产 │ 8.0042│ 8.0011│ 8.1649│ 8.0615│ 7.971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0618│ 2.0618│ 2.0618│ 2.0618│ 2.061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3300│ 4.2897│ 4.3892│ 4.2859│ 4.317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7825│ 1.2977│ 1.2656│ 5.2477│ 5.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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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ST广珠 代码:600382 │总股本(万):78893.38 │法人:彭胜
上市日期:2001-01-18 发行价:5.5│A 股 (万):78893.38 │总经理:黄丙娣
主承销商: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行业:批发业
电话:0753-3327282 董秘:李杏 │主营范围:商品贸易;参与实业投资,如参股
│、控股实业,对实业实施委托贷款业务;参
│与PPP 模式项目合作,致力于土地一级开发
│;参与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公
│司现有物业实施对外出租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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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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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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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400│ 0.10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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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4200│ 0.4200│ 0.2800│ 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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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4700│ 0.5400│ 0.3500│ 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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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6400│ 0.6200│ 0.3900│ 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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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7100│ 0.5200│ 0.3600│ 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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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3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传票,问话/开庭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上午
9 时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人民币 650,336,996.29 元及相应逾期利息等(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向梅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
公司公告:临 2021-068);广州阀门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件原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开庭,由于送达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开庭,因此开庭日期待定(详
见公司公告:临 2021-074)。由于本案相关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
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广州阀门公司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变更诉
讼请求申请书》,请求被告偿还本息 650,336,996.29 元(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公司发来的函件,告知收到梅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案号:(2021)粤 14 民初 406 号
案由: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问话/开庭
应到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上午 9 时
应到处所: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法庭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2-25](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ST 广珠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 99 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制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 √
理制度》、《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82 *ST 广珠 2022/3/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
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
核对。
4、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 8:00-12:00、14:30-17: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 99 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 99 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杏、张媚
联系电话:0753—3327282
传真:0753—333854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制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
理制度》、《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022-02-25](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3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六楼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5 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与佳旺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临2022-033)。
2. 关于制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广东明珠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建立员工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能力、业绩相结合的机制,有效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同意制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鉴于此,同时废止《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资制度方案》(2012 年)及其相关细则、《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方案》(2018 年)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2018 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2-034)。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2022-02-25](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03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名,
实到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与佳旺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临2022-033)。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署债务和解协议,明确了“怡景花园”项目合作的到期解决方案,有利于减少诉讼对抗、控制风险、回笼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关于制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广东明珠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建立员工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能力、业绩相结合的机制,有效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同意制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鉴于此,同时废止《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资制度方案》(2012 年)及其相关细则、《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方案》(2018 年)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2018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3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
地产开发项目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旺房地产”)关于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推广名:怡景花园佳旺·尚江府,以下简称“怡
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所签署的合作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
期。经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多次沟通,为尽快落实“怡景花园”项目的到期解决方案,
结合佳旺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佳旺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进行和解并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同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编号:MZHZHD-MZHJWFDC2022.02.23-01),并已收到佳旺房地产通过委托付款方式支付的和解协议项下首期还款额 10,952,413.75 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是置地公司为减少诉讼对抗、控制风险、回笼资金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MZHJWFDC2017.01.16—1),于 2018 年 7 月 3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之
补充合同 1 号》(编号:MZHZHD-MZHJWFDC2018.07.03-补 1),于 2019 年 2 月 1 日签署了
《<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1)之补充协议 2 号》,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
—1)之补充协议 3 号》(上述《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及其三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
作协议”。),合作协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
2021 年 4 月 23 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担保方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钟
聪芳签订了《抵债协议(编号:JWFDCDZ20210423)》(以下简称“抵债协议”),佳旺房地产以其所有的“怡景花园”项目部分预售商品房(包括住宅、商铺)、项目建筑区划内的用于停放汽车的部分车位权益抵偿部分应付款项 248,482,200.00 元。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出具的《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利安达
专字【2021】第 2224 号),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怡
景花园”项目直接占用公司资金本金余额 156,091,883.43 元,利息余额 15,985,350.67
元,本息合计 172,077,234.10 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了置入
资产的交割,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占用资金本息 1,397,477,103.60 元已全部偿还完毕,其中冲抵佳旺房地产欠付置地公司上述本息合计 172,077,234.10 元。
综上,截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合作协议项下佳旺房地产欠付置地公司出资款本
金 109,524,137.51 元、共同合作分配利润款 16,757,193.02 元、补偿款 6,037,627.60
元、违约金 26,066,744.73 元,在抵债协议项下佳旺房地产欠付置地公司违约金3,631,487.57 元。
一、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新进展
经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多次沟通,为尽快落实“怡景花园”项目的到期解决方案,
结合佳旺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佳旺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进行和解并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同日,置地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编号:MZHZHD-MZHJWFDC2022.02.23-01,以下简称“和解协议”或“本协议”),并已收到佳旺房地产通过委托付款方式支付的首期还款
额 10,952,413.75 元,和解协议已生效。2022 年 2 月 24 日,佳旺房地产已对和解协议
项下其对所欠债务余额提供的担保资产(坐落于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宫前梅州大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面积:31,171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梅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2026 号)办理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二、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乙方: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
丙方一: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
丙方二(担保人):钟聪芳
(以下甲方、乙方、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二)债务金额确认
1、原始债务确认
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在合作协议项下乙方欠付甲方出资款本金
109,524,137.51 元、共同合作分配利润款 16,757,193.02 元、补偿款 6,037,627.60 元、
违约金 26,066,744.73 元,在抵债协议项下乙方欠付甲方违约金 3,631,487.57 元。
2、和解所确认的债务总额
各方达成和解,甲乙双方的债务按如下方案进行调整:
(1)乙方欠付的共同合作分配利润款按以下方式调整: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按年化
利率 18%计算,2021 年 5 月 1 日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按年化利率 15.4%计算。
(2)免除乙方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项下乙方欠付的补偿款 6,037,627.60元以及违约金 26,066,744.73 元、抵债协议项下乙方欠付的违约金 3,631,487.57 元。
上述调整后,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共欠付甲方出资款本金 109,524,137.51
元、分配利润款 14,392,080.14 元,合计 123,916,217.65 元。各方同意在和解方案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三)和解方案
1、乙方须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与甲方签订《抵债协议》(合同编号:
JWFDCDZ20210423)中约定的 340 个车位合同,并办妥移交等相关手续。
2、因乙方尚未履行《抵债协议》(合同编号:JWFDCDZ20210423)约定“在 2021 年
8 月 30 日前分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的义务,现约定乙方须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履行完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的义务。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将抵债
资产项下的每一套(预)销售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到甲方名下,并把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交给甲方收执。
3、甲、乙双方确定乙方以现金方式偿还本协议第二条所确认的所欠甲方的债务,其中首期还款额应不少于欠款本金余额的百分之十(即金额人民币 10,952,413.75 元)且应当在乙方签署本协议之日完成支付。
4、首期还款后,剩余债务分四期等额支付,还款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期数 还款日 本金 分配利润款 合计
第一期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 24,642,930.94 3,598,020.03 28,240,950.97
第二期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 24,642,930.94 3,598,020.03 28,240,950.97
第三期 2023 年 8 月 30 日前 24,642,930.94 3,598,020.03 28,240,950.97
第四期 2024 年 2 月 28 日前 24,642,930.94 3,598,020.05 28,240,950.99
合计 98,571,723.76 14,392,080.14 112,963,803.90
5、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按照 7.36%年利率计付未偿还本金的利息
给甲方直至乙方清偿全部本息为止,利息的支付时间与上述条款所述的还款日期一致。
6、乙方应当对所欠债务余额提供足额的担保,承诺以其所控制的以下资产作为乙
方履行上述债务还款义务的担保资产,并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办妥所有必要的抵押担
保手续:坐落于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宫前梅州大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面积:31,171 平方米,乙方为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梅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2026 号;乙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权等权利的限制、未被查封、扣押、冻结及无其他相关法律风险。
乙方确认上述担保资产已经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拟对其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涉及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宫前梅州大桥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的抵押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国际评字【2022】第 TLMQC0059 号),该担保资产的抵押价值为 252,120,800.00 元,足以
覆盖本协议所确认的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若乙方未能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办妥所有
必要的抵押担保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7、甲方允许乙方在分期还款期间提前归还剩余欠款。
(四)保证责任
1、丙方一对乙方在合作协议以及在本协议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义务和责任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本协议项下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丙方一以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其与甲方签订的《质押合同》)中约定的质押股权(即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 90%的股权)继续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所有义务和责任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3、丙方二以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其与甲方签订的《质押合同》)中约定的质押股权(即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 60%的股权)继续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所有义务和责任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五)违约责任
1、从乙方逾期办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相关事项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之日止,乙方应当每日按照逾期办理相关事项对应债务总额的日万分之二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仍然未能依约履行相应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视为合作协议继续有效。
2、如果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担保责任,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因
[2022-02-17](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3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2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2022-02-16]*ST广珠(600382):*ST广珠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遭证监会立案
▇上海证券报
*ST广珠公告,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02-16](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2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告:临 2021-095),将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置入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
收到明珠矿业的函件。根据函件,明珠矿业已办理完成大顶铁矿采矿权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本次变更登记后的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
采矿许可证号:C4400002009012220002781
采矿权人: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油溪镇蕉园村大顶办公室一楼
矿山名称: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顶铁矿
有效期限:陆年壹拾壹月(自2022年2月11日至2029年1月4日)
开采矿种:铁矿、锌、锡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矿区面积:1.9797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由781米至460米标高,共有5个拐点圈定。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2022-02-12](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ST 广珠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 99 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9,688,1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661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4 人,以视频通讯
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杏女士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99,395,282 99.9267 262,274 0.0656 30,630 0.007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会计
1 师事务所的议 30,063,913 99.0351 262,274 0.8639 30,630 0.101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梦颖、梁书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12](600382)*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顶矿业取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2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顶矿业取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近日收到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函件。根据函件,大顶矿业已收到《关于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顶铁矿采矿权转让的批复》(河自然资函[2022]44 号),河源
市 自 然 资 源 局 原 则 同 意 大 顶 矿 业 将 其 大 顶 铁 矿 ( 采 矿 许 可 证 号 :
C4400002009012220002781)转让给明珠矿业。明珠矿业与大顶矿业尚需前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此外,大顶矿业已收到由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广东省连平县大顶矿区矿山头矿段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粤资储评审字[2022]17 号)(以下简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本次储量予以评审备案的复函,本次核实新增建筑石料合计 16,495.96x104m3,根据相关天然块体密度折算约44,008.10 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的有关具体情况摘要如下:
一、评审目的
本次报告评审是为增加开采矿种提供地质依据。
二、资源量评审结果
(一)评审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
(二)工业指标:本次资源储量核实主要参考了《矿地质勘查规范 铁、锰、铬》(DZ/T 0200-2020)、《矿产地质矿产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GB/T 0341-2020)的矿床工业指标,同时沿用了1979年冶金工业部(79)冶金字第644号文“关于连平大顶铁矿工业指标的意见”下达的工业指标,以确定本次核实的矿床工业指标,具体如下:
1.铁矿床工业指标
(1)工业品位:TFe≥25%。其中富磁铁矿TFe≥40%、贫磁铁矿TFe≥25%。
(2)边界品位(低品位铁矿):TFe≥20%。
(3)伴生锡锌工业指标:Sn 0.1%、Zn 0.2%。
(4)最低可采厚度2m、夹石剔除厚度≥2m。
2.建筑用花岗岩矿、变质砂岩矿、矽卡岩矿
(1)火成岩饱和抗压强度≥80MPa;变质岩、矽卡岩矿饱和抗压强度≥60MPa。
(2)碱活性反应:岩相法碱活性检验被评定为非碱活性时,作为最终结论;若评定为碱活性或可疑时,应做测长法检验,检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碱集料反应膨胀率(%)<0.10%。
(3)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I类≤5%、Ⅱ类≤8%、Ⅲ类≤12%。
(4)压碎指标(%)I类≤10%、Ⅱ类≤20%、Ⅲ类≤30%。
(5)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SO3质量分数%)I类≤0.5%、Ⅱ类≤1.0%、
Ⅲ类≤1.0%。
(6)开采技术条件:全区最低开采标高为460m;可采厚度≥3m;夹石剔除厚度≥2m;剥采比≤0.5:1;松软状岩土估算边坡角≤45°,坚硬岩和矿体估算边坡角≤60°;采场底盘最小宽度40m。
3.建设用砂(强风化花岗岩)矿
建设用砂(强风化花岗岩)矿参照《建设用砂》(GB/T14684-2011)中的质量要求。
(三)资源量变化情况评述
本次核实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顶铁矿采矿许可证范围累计查明铁矿资源量矿石量96000.1kt、伴生锡金属量64435t、锌金属量154166t,与“2007年核实报告”(铁矿石量58605.4kt,伴生Sn金属量34560t、Zn金属量82084t)及“2008年补充勘探报告”(证内减少1609.1kt)比较(证内95003.9kt),铁矿石量增加了996.2kt,伴生Sn金属量减少168t、Zn金属量增加2160t。主要原因:一是本次实施的ZK1210和ZK1209钻探工程发现了铁矿体,I号铁矿体规模增大,新增铁矿资源量矿石量122.9kt;二是伴生锡质量分数发生变化(“2007年核实报告”伴生Sn0.068%,而本次核实Sn0.067%),导致锡金属量减少;三是资源量重新估算误差所致。
本次核实新增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矿石量 8947.5x104m3,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1543.5x104m3;建筑用变质砂岩矿控制资源量矿石量 3073.2x104m3,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217.2x104m;建筑用矽卡岩矿控制资源量矿石量 850.96x104m3,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1863.6x104m3;建设用砂(强风化花岗岩)砂量 102.5x104m3。
三、评审结论
《广东省连平县大顶矿区矿山头矿段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达到了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要求,采用工业指标、资源量估算合理,同意报告评审通过,建议予以评审备案,可作为变更矿种的地质依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10 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证券
累计跌幅偏离值:-16.83 成交量:6453.63万股 成交金额:37233.52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新中路证券营业|1686.85 |-- |
|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彬芳大道证券营|1356.52 |--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大道证券营|682.36 |-- |
|业部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兴宁兴南大道证|591.54 |-- |
|券营业部 | |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聚德街证券营业|548.20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 |1586.41 |
|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嘉陵桥西村证券|-- |1350.13 |
|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大道创|-- |1310.49 |
|投大厦证券营业部 | |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聚德街证券营业|-- |1002.72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大道证券营|-- |870.78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10-20|14.68 |14.51 |213.01 |华宝证券有限责|中国国际金融股|
| | | | |任公司上海东大|份有限公司北京|
| | | | |名路证券营业部|建国门外大街证|
| | | | | |券营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45997.06 |404.31 |0.00 |0.14 |45997.06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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