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23美锦能源最新消息公告-000723最新公司消息
≈≈美锦能源000723≈≈(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50000万元至300000万元,增长幅度为259.54%至
331.44% (公告日期:2022-01-08)
3)02月26日(000723)美锦能源: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
持数量过半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9612.50万股,发行价:5.60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01-29上市),发行日:2020-12-08,发行对象:山西定向增
发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中顾嘉迪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子洲、浙江东方星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星辰三号私募投资基金)、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三号私募投资基金)、兴证全
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1)2021年12月06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02475.65万 同比增:344.81% 营业收入:157.71亿 同比增: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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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700│ 0.2900│ 0.1500│ 0.1700│ 0.1100
每股净资产 │ 2.7778│ 2.5926│ 2.4958│ 2.3415│ 2.116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560│ 0.2602│ 0.2950│ 0.4318│ 0.086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380│ 1.2552│ 1.1225│ 1.0093│ 0.979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6400│ 11.2700│ 6.1600│ 8.2700│ 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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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742│ 0.2925│ 0.1491│ 0.1650│ 0.1066
每股净资产 │ 2.7778│ 2.5950│ 2.4981│ 2.4502│ 2.02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560│ 0.2604│ 0.2953│ 0.4124│ 0.082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380│ 1.2564│ 1.1235│ 0.9639│ 0.935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7.0694│ 11.2714│ 5.9667│ 7.0394│ 5.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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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美锦能源 代码:000723 │总股本(万):427027.1 │法人:姚锦龙
上市日期:1997-05-15 发行价:5.8│A 股 (万):397022.9 │总经理:姚俊卿
主承销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30004.2│行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电话:86-351-4236095 董秘:朱庆华│主营范围:焦化厂、煤矿、煤层气的开发、投
│资批发零售焦炭、金属材料、建材、日用杂
│品、劳保用品煤炭、焦炭、煤矸石、金属镁
│、铁矿粉、生铁的加工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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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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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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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4700│ 0.29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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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700│ 0.1100│ 0.02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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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2300│ 0.2000│ 0.15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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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400│ 0.2900│ 0.1500│ 0.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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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600│ 0.2080│ 0.1222│ 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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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000723)美锦能源: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公司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
锦添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达证券”)计划自减持预披露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42,702,7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信达证券发送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称信达
证券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数量占公司
(元/股) 股本比例
信达证券 集中竞价 2022.1.24-2022.2.24 14.19 21,351,400 0.50%
交易
合计 21,351,400 0.50%
信达证券本次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3.66元/股-14.68元/股。
2022年1月27日,信达证券向公司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信达证
券于2022年1月24日至 2022年1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4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减持后持股比例不足5%,减持股份来
源为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前述《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本公告日通过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15,3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6,000,000 5.29% 198,148,600 4.64%
信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6,000,000 5.29% 198,148,600 4.64%
证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已考虑信达证券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形式交易 650 万股股票因素。
三、其他说明
1、信达证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信达证券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达证券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持续关注信达证券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就相关进展情况 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信达证券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2022-02-26](000723)美锦能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2022-02-15](000723)美锦能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4次工作会议对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2022-02-14]美锦能源(000723):美锦能源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审核通过
▇证券时报
美锦能源(000723)2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2022-02-08](000723)美锦能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现就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在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5%
以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10%
注: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及未来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所带来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变动导致净利润确认、计量方式发生变化则相应调整2019-2021年的基数。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设置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补充说明
设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量:
1、公司2019年净利润为9.56亿元,2020年净利润为7.05亿元,2021年按业绩预计公告净利润为25亿元~30亿元,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13.87亿
元~15.54亿元。公司2021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进口煤受限供应量减小,焦炭行业产能置换和技改升级,2021年煤焦市场高位运行,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实现了大幅度增长。而这种煤炭市场持续的价格上涨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影响,譬如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17.97亿元,2019年和2020年业绩就出现了较大下跌,如果单独以2021年业绩作为考核基数,不能代表公司多年业绩的平均水平,也不能代表公司业绩的趋势水平。
2、公司参考市场案例,以近三年业绩平均值为基数作为业绩考核的上市公司有:
(1)联科科技(001207)以2018-2020三年平均净利润值作为基数;
(2)创元科技(000551)以2018年-2020年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
(3)苏盐井神(603299)以2019年-2021年度平均利润总额为基数。
选取近三年利润平均值为业绩指标能够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于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相关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3、以同行业公司为例
(1)陕西黑猫(601015)2019年净利润为0.29亿元,2020年净利润为2.78亿元,2021年按业绩预计公告净利润为15.00亿元~16.00亿元,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6.02亿元~6.36亿元;
(2)山西焦化(600740)2019年净利润为4.74亿元,2020年净利润为10.97亿元,2021年按业绩预计公告净利润为12.22亿元~12.84亿元,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9.31亿元~9.52亿元;
(3)冀中能源(000937)2019年净利润为7.83亿元,2020年净利润为7.86亿元,2021年按业绩预计公告净利润为26.80亿元~30.70亿元,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14.16亿元~15.46亿元。
2021年煤焦行业整体业绩相较以往年度都较为突出。公司取最近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远高于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净利润数值,在此基础上,业绩增长5%和10%已经远远超过了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业绩水平。
数据来源:wind数据
从煤炭市场价格趋势可以看出,由于市场变动,主焦煤和动力煤国内市场价格2021年三季度冲到比较高的水平,2021年四季度,国家对煤炭价格进行强有力的调控,使得煤价出现了大幅的调整,进而影响了煤炭行业相关公司的利润。从长期趋势来看,未来随着双碳经济以及环保的要求,煤炭和焦炭整体的价格和环保支出都会有所变动,成本可能会有所上升,价格可能会有波动,所以对公司的利润影响也有不确定性。
综上,2022年、2023年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为以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5%、10%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近几年的业绩情况、行业市场价格趋势及预期市场环境的基础上,兼顾公司业绩持续、稳健增长与更好地激发激励对象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做出,具有科学合理性和激励效果。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
[2022-01-29](000723)美锦能源:《关于请做好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请做好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
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核查、落实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告知函》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2022-01-28](000723)美锦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达证券)
美锦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达证券)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出于产品主动管理需求而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l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
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2021年l2月31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4月24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台汁不超过42,702,71。股(即小超过上市公
司总版本的1%),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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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2](000723)美锦能源: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朱庆华先生、郑彩霞女士和梁钢明先生系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朱庆华先生、郑彩霞女士和梁钢明先生系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朱庆华先生、郑彩霞女士和梁钢明先生系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2022-01-22](000723)美锦能源: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工作,为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1日
[2022-01-15](000723)美锦能源: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6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4日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书面反馈意见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书面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12月06日
调研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副总经理:姚锦丽,资本运营部部长:侯 涛,氢能事业部副部长:巩京京
调研内容:1、问:对于氢气的价格以及氢气未来发展的趋势有何看法?
答:氢气高售价是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障碍之一。焦炉煤气制氢的工艺成熟,价格较低且气源丰富,是目前主要制氢方式之一,而为响应国家清洁能源产业规划号召,市场上对“绿电制绿氢”的创新实践已经加快展开。在“双碳”背景下,推动“绿电制绿氢”将是未来制氢方式发展的主流方向。
2、问:对于氢燃料电池车车型推广规划及发展思路是怎样的?
答:燃料电池汽车仍处于推广阶段,专用车和客车面向特定场景(如园区、港口)、特定路线(如公共交通),不仅符合政策试点扶持推广条件,且对于加氢站等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相对较低。因此,在产业配套设施仍需完善的初期推广阶段,氢燃料电池重卡车、公交、大巴等车型仍是现阶段推广的主要车型。
3、问:加氢站的服务半径是否严重制约了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
答:加满氢气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一般可以行驶300-400公里,照此计算,加氢站的服务半径约为150-200公里,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对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的影响确实很大。目前氢燃料电池汽车尚处于推广的初期阶段,随着配套设施的进一步完善,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进程会不断加快。
4、问:一辆重卡车一年大概消耗多少氢气?
答:根据目前测算的数据情况来看,如嘉兴港区,经过一个月的运营监测,百公里耗氢8公斤;在河钢的运营区域内,百公里耗氢约为10-11公斤。按照一年行驶十万公里算的话,大概一辆氢燃料电池重卡车一年消耗8-10吨氢气。假设氢气的成本降低到25元以内的话,运营费用基本可以与柴油车持平。
5、问:目前公司制氢端是否盈利?
答:基于大型焦化企业的独特优势,公司工业副产氢的成本较低。财政部、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中的氢气指导价为35元/公斤。在这样情况下公司制氢端有较大利润空间。
6、问:关于氢气及氢燃料电池车使用、存放的安全问题。
答:目前关于氢能源使用的安全标准已趋于完善,从氢气的制取、储氢容器、加氢站到氢燃料电池的使用,均有相关的安全细则,也都有相关的安全检测机构监管。由于目前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车型主要为公交、大巴、重卡及特种车辆,存放多位于室外,存放安全问题均有保障。另外,地下室如能保证通风的话,其存放条件和地上场地不会有太大区别,一般也不会有存放安全问题。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16 日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9.38 成交量:39321.28万股 成交金额:629009.1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28935.26 |24153.11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池南路证券|9380.93 |-- |
|营业部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塘路证券营业|8836.30 |164.37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7808.03 |2608.64 |
|业部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梅花路|6456.57 |163.53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28935.26 |24153.11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4886.78 |7462.37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6167.88 |6106.01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2917.56 |5645.21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5219.93 |5190.58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23|8.44 |1310.00 |11056.40|长城证券股份有|兴业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杭州钱江|限公司山西分公|
| | | | |路证券营业部 |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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