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08马钢股份重组传闻
≈≈马钢股份600808≈≈(更新:13.03.27)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4股
──────────┼─────────────────────────
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64553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64553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60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804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391837.00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1-1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2-1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2-14至2006-02-27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23至2006-02-27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2-27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1-16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2-0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2-14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3-31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88.77| 赞成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682.18| 赞成 |
|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 1549.14| 赞成 |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 1317.03| 赞成 |
|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 1015.27|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842.52| 赞成 |
|陈莲周 | 630.59| 反对 |
|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38.54|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二组合 | 397.36| 赞成 |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50.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403456.00| 62.50| 383056.00| 59.34|
|募集法人股股东 | 8781.00| 1.36| 8781.00| 1.3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9.34
(3)方案详细说明
马钢集团拟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
执行对价安排,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无偿获得3.4股股票,马钢集团
需送股2.04亿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
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除作出的法定最低承诺外,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还作出特别承诺如下:
马钢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后
24个月内,马钢集团持有的国家股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向特定投资者转让,其中,股权激励对象的持有期遵循相关政
策规定,特定投资者获得马钢集团转让的股票后在上述期间内也须继续履行与集团相
同的持有期承诺。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由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提出,马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为408,233 万股,超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3,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持有公司募集法人股的股东,其持有的募集法人股在本次股
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其持有的募集法人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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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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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64553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64553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60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804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39183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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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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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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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布日 │2006-01-1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2-1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2-14至2006-02-27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23至2006-02-27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2-27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1-16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2-0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2-14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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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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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88.77| 赞成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682.18| 赞成 |
|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 1549.14| 赞成 |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 1317.03| 赞成 |
|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 1015.27|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842.52| 赞成 |
|陈莲周 | 630.59| 反对 |
|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38.54|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二组合 | 397.36| 赞成 |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50.00|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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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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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403456.00| 62.50| 383056.00| 59.34|
|募集法人股股东 | 8781.00| 1.36| 8781.00|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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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9.34
(3)方案详细说明
马钢集团拟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
执行对价安排,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无偿获得3.4股股票,马钢集团
需送股2.04亿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
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除作出的法定最低承诺外,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还作出特别承诺如下:
马钢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其后
24个月内,马钢集团持有的国家股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向特定投资者转让,其中,股权激励对象的持有期遵循相关政
策规定,特定投资者获得马钢集团转让的股票后在上述期间内也须继续履行与集团相
同的持有期承诺。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由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提出,马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为408,233 万股,超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3,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持有公司募集法人股的股东,其持有的募集法人股在本次股
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其持有的募集法人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