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16洪都航空重组传闻
≈≈洪都航空600316≈≈(更新:13.08.22)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洪都飞机将其除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主要经营性资产
│及负债(总价值为21841.85万元)注入公司,其他非流通股
│股东将所持非流通股股份按照每10股2.25股的比例折算给
│洪都飞机,流通股股东相当于间接获得1.81股.
──────────┼─────────────────────────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52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252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108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108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14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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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6-19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6-12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6-29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7-2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7-2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7-21至2006-07-30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7-27至2006-07-3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7-27至2006-07-3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7-31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9-1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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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75.11| 赞成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 409.26| 赞成 |
|券投资基金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408.00|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394.38|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 388.24| 赞成 |
|券投资基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371.44| 赞成 |
|资基金 | |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 364.21|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融鑫证券投资基金 | 334.00|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329.99| 赞成 |
|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311.56| 赞成 |
|金 | | |
└───────────────────┴────────┴─────┘
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江西洪都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 13796.28| 54.75| 13932.12| 55.29|
|南昌市长江机械工业公司 | 334.62| 1.33| 259.33| 1.03|
|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20.10| 0.87| 170.58| 0.68|
|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 30.00| 0.12| 23.25| 0.09|
|司 | | | | |
|上海金风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00| 0.08| 14.73| 0.0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江西洪都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4.75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54.75
(3)方案详细说明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核心是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从而换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
市流通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由以下内容组成:
1、本公司控股股东洪都飞机将其除对洪都航空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主要经营性资
产及负债注入洪都航空。
2、由于洪都飞机为本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垫付了对价,因此,其他非流通股
股东将所持非流通股股份按照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25股的比例折算的其应当承担的
对价股数,其中南昌市长江机械工业公司承担752,895股、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承担495,225股、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67,500股、上海金风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42,750股,共计1,358,370股过户给洪
都飞机。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准实施,根据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模拟审计
报告和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0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
次注入资产标的的总价值为21841.85万元,其中流通股股东相当于间接获得9361.42
万元,按洪都航空2005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折算,
相当于1958.46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间接获得1.81股的对价。此次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消除洪都飞机和洪都航空之间的关联交
易、优化公司财务状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
得上市流通权。
方案实施后,洪都航空的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动,但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
量和比例将发生变动,洪都航空的财务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洪都航空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洪都飞机将其除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主要经营性资产
│及负债(总价值为21841.85万元)注入公司,其他非流通股
│股东将所持非流通股股份按照每10股2.25股的比例折算给
│洪都飞机,流通股股东相当于间接获得1.8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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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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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52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252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108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108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14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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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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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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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布日 │2006-06-19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6-12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6-29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7-2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7-2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7-21至2006-07-30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7-27至2006-07-3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7-27至2006-07-3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7-31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9-1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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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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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75.11| 赞成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 409.26| 赞成 |
|券投资基金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408.00|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394.38|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 388.24| 赞成 |
|券投资基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371.44| 赞成 |
|资基金 | |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 364.21|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融鑫证券投资基金 | 334.00|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329.99| 赞成 |
|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311.56| 赞成 |
|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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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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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 13796.28| 54.75| 13932.12| 55.29|
|南昌市长江机械工业公司 | 334.62| 1.33| 259.33| 1.03|
|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20.10| 0.87| 170.58| 0.68|
|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 30.00| 0.12| 23.25| 0.09|
|司 | | | | |
|上海金风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00| 0.08| 14.73|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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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江西洪都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4.75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54.75
(3)方案详细说明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核心是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从而换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
市流通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由以下内容组成:
1、本公司控股股东洪都飞机将其除对洪都航空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主要经营性资
产及负债注入洪都航空。
2、由于洪都飞机为本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垫付了对价,因此,其他非流通股
股东将所持非流通股股份按照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25股的比例折算的其应当承担的
对价股数,其中南昌市长江机械工业公司承担752,895股、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承担495,225股、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67,500股、上海金风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42,750股,共计1,358,370股过户给洪
都飞机。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准实施,根据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模拟审计
报告和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0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
次注入资产标的的总价值为21841.85万元,其中流通股股东相当于间接获得9361.42
万元,按洪都航空2005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折算,
相当于1958.46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间接获得1.81股的对价。此次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消除洪都飞机和洪都航空之间的关联交
易、优化公司财务状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
得上市流通权。
方案实施后,洪都航空的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动,但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
量和比例将发生变动,洪都航空的财务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洪都航空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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