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60华微电子最新消息公告-600360最新公司消息
≈≈华微电子600360≈≈(更新:22.02.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0500万元至11850万元,增长幅度为207.18%至24
6.67% (公告日期:2022-01-15)
3)02月25日(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
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960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5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6-28;除权除息日:2021-06-29;红利发放日:2021-06-29;
●21-12-31 净利润:11012.56万 同比增:222.17% 营业收入:22.10亿 同比增: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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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1100│ 0.0600│ 0.0300│ 0.0100│ 0.0400
每股净资产 │ 3.3500│ 3.2976│ 3.2612│ 3.2600│ 3.25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2039│ 1.2039│ 1.2039│ 1.203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0.9651│ 0.9286│ 0.9274│ 0.915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4800│ 1.9600│ 0.8500│ 0.3500│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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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0642│ 0.0277│ 0.0115│ 0.0356
每股净资产 │ --│ 3.2976│ 3.2612│ 3.2600│ 3.248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2039│ 1.2039│ 1.2039│ 1.203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0.9651│ 0.9286│ 0.9274│ 0.915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9457│ 0.8497│ 0.3513│ 1.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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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华微电子 代码:600360 │总股本(万):96029.53 │法人:夏增文
上市日期:2001-03-16 发行价:8.42│A 股 (万):96029.53 │总经理:于胜东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 │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0432-64684562 董秘:孙铖 │主营范围: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
│产品、汽车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电子元
│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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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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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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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1100│ 0.0600│ 0.03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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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400│ 0.0200│ 0.02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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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700│ 0.0638│ 0.04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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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400│ 0.1000│ 0.07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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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300│ 0.0750│ 0.0460│ 0.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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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221,005.52 171,858.36 28.60
营业利润 11,666.40 3,095.93 276.83
利润总额 11,628.28 3,060.94 279.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012.56 3,418.20 222.17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0,685.17 2,939.63 263.49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04 1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8% 1.10% 增加 2.38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678,540.36 650,980.18 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321,521.32 311,951.28 3.07
有者权益
股 本 96,029.53 96,029.53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3.35 3.25 3.08
股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列,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21,005.52 万元,同比增长 28.60%;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12.56 万元,同比增长 222.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685.17 万元,同比增长263.49%。
2、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功率半导体国产化替代的契机,聚焦于主业发展,客户订单增加,且持续进行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的优化,销售收入上涨,毛利额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11,666.40万元,同比增长276.83%;利润总额11,628.28万元,同比增长 279.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12.56 万元,同比增长 222.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685.17 万元,同比增长 263.49%,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上升毛利额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各项财务指标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2](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4,326,6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32%。
● 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3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66%,占公司总股本的13.5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接到
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通知,上海鹏盛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解除质押担保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是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2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3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8%
解质(解冻)时间 2022 年 2 月 18 日
持股数量 214,326,656
持股比例 22.32%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130,000,000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
60.66%
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13.54%
本比例
控股股东本次解质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5](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下发了《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或“公司”)对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工作,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发布了对《工作函》的回复公
告。2022 年 1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又下发了《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针对《问询函》有关事项再次展开了认真的核查工作,现将相关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公告披露,公司自华星集团购入房产后,继续履行华星集团与华侨医院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03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年租金为116万元。华侨医院以房屋修建装修费用、华星集团职工医疗费用冲抵租金,其中医疗费用合计发生1978万元。期间,公司于2000年至2011年成建制接收华星集团和元件厂职工约2510人。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逐年列示2003年至2021年历年用以冲抵租金的医疗费金额、对应的职工人数、人均医疗费用,分析说明变动趋势及合理性、历年会计处理情况,并说明租赁合同期满后上述职工医疗费用是否继续由公司承担;(2)逐年列示公司成建制接收的华星集团和元件厂职工于2003年至2021年的在岗人数及向其支付的职工薪酬,同期公司员工总数及所付职工薪酬总额,结合占比说明变动趋势及合理性;(3)结合前述问题,说明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并安置相关员工的安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独立董事和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逐年列示 2003 年至 2021 年历年用以冲抵租金的医疗费金额、对应的职工
人数、人均医疗费用,分析说明变动趋势及合理性、历年会计处理情况,并说明租
赁合同期满后上述职工医疗费用是否继续由公司承担;
2003年2月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集团)按照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上岗再就业及职工医疗费等问题,将位于吉林市解放中路116号房产出租给吉林市华侨医院(以下简称:华侨医院)。华星集团与华侨医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租赁期内,如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转让、产权变更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本房屋租赁合同不可撤销。同时,《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租金结算方式为:1、此房屋前期的修建、装修费冲抵房屋租金;2、职工在华侨医院发生的实际药费冲抵房屋租金。
2003年12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或公司)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市政府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房产购买交易相关程序受让了华星集团位于吉林市解放中路116号房产,并按照契约精神延续华星集团与华侨医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金及职工医疗费情况明细表(万元):
年份 房屋租金 修建、装修费 医疗费金额 职工 人均医疗费
人数 金额
2003 116.00 -- 230.15 1887 0.1220
2004 116.00 702.00 118.38 1715 0.0690
2005 116.00 -- 124.98 1692 0.0739
2006 116.00 -- 145.76 1990 0.0732
2007 116.00 -- 151.36 1997 0.0758
2008 116.00 -- 199.46 2196 0.0908
2009 116.00 -- 180.98 2213 0.0818
2010 116.00 -- 197.54 2312 0.0854
2011 116.00 -- 256.04 2926 0.0875
2012 116.00 -- 171.64 3173 0.0541
2013 116.00 -- 201.65 2640 0.0764
2014 116.00 -- -- 2651 --
2015 116.00 -- -- 2396 --
2016 116.00 -- -- 2256 --
2017 116.00 -- -- 2141 --
2018 116.00 -- -- 2163 --
2019 116.00 -- -- 2018 --
2020 116.00 -- -- 2051 --
2021 116.00 -- -- 尚未披露 --
合计 2,204.00 702.00 1,977.93
上述装修费及医疗费数据由华侨医院提供,由于时间跨度较大,公司无法取得原始单据。
根据以上列表进行测算,从2003年至2013年期间,每年人均医疗费在500元至1200元之间。2003年之所以额度偏高,是因为将2002年产生的医疗费也一并计入了2003年,实际每年医疗费金额变化不大,符合实际情况。公司从2011年开始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工作,至2013年实现了全员参保(含退休职工),与此同时终止了华星集团与华侨医院的医疗合作关系,所以从2014年起不再产生新的医疗费。经吉林市国资委协调,截止2013年形成的装修费、医疗费冲抵前期租金后,由之后的租金继续抵减,不足部分华侨医院明确表示不需要华微电子承担,因此,租赁合同期满后,公司不会承担其他费用。
由于公司延续华星集团与华侨医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职工在华侨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华星集团负责结算和账务处理,公司当时未取得相关原始单据资料也无法核对费用金额的准确性,故公司未对这部分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受让房产的同时成为该房产的出租人,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金全部用于冲抵了职工医疗费和房屋修建、装修费用,公司在合同期内无法收取租金,故公司未确认相应的房租收入。综上所述,公司对该房产除正常按年计提折旧外,未做其他会计处理。
(2)逐年列示公司成建制接收的华星集团和元件厂职工于 2003 年至 2021 年的
在岗人数及向其支付的职工薪酬,同期公司员工总数及所付职工薪酬总额,结合占比说明变动趋势及合理性;
公司成建制接收职工薪酬情况明细表:
年份 成建制接收职 公司员工 成建制接收职工占 职工薪酬总额
工在岗人数 总数 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万元)
2003 1346 1887 71.33% 4,638.82
2004 1395 1715 81.34% 4,886.79
2005 1407 1692 83.16% 4,672.92
2006 1369 1990 68.79% 5,615.55
2007 1337 1997 66.95% 8,167.59
2008 1384 2196 63.02% 11,147.95
2009 1296 2213 58.56% 12,005.87
2010 1344 2312 58.13% 14,787.09
2011 1281 2926 43.78% 16,533.68
2012 1241 3173 39.11% 17,243.99
2013 1203 2640 45.57% 18,236.04
2014 1162 2651 43.83% 15,649.09
2015 1104 2396 46.08% 17,264.32
2016 1041 2256 46.14% 17,520.36
2017 1004 2141 46.89% 16,231.04
2018 966 2163 44.66% 16,847.34
2019 909 2018 45.04% 16,280.57
2020 850 2051 41.44% 16,566.07
2021 -- -- -- 尚未披露
华微电子成立于1999年10月,公司成立之初的员工班底主要是从华星集团成建制转入而来,此后又成建制接收了若干批华星集团和元件厂职工,这些职工包括各级管理干部、工程师、技师、操作工人等各类人员。
[2022-02-10]华微电子(600360):华微电子获“吉林高新区2021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称号
▇证券时报
2月9日,吉林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召开2022年工作会议。会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双双获得“吉林高新区2021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华微电子与麦吉柯半导体已连续三年获此奖项。
[2022-02-09](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关于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3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和讨论,并对问题回复所涉及的事项进行核实与整理。鉴于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于 2022 年 1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关于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部分内容需相关机构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的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 5 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9](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期差错更正涉及 2020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预付款项”、“短期借款”项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利润表项目、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遵照2021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1]3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决定中涉及的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1)公司调增2020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余额399,910,000.00元,同时调增2020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399,910,000.00元。(2)披露4亿元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并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内容
“二 公司基本情况”之“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6,109,891,823.72 5,751,631,052.89 6.23 4,385,065,062.59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6,509,801,823.72 5,751,631,052.89 13.18 4,385,065,062.59
二、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一)主要会计数据”
中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比上
2020年末 2019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8年末
减(%)
总资产 6,109,891,823.72 5,751,631,052.89 6.23 4,385,065,062.59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比上
2020年末 2019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8年末
减(%)
总资产 6,509,801,823.72 5,751,631,052.89 13.18 4,385,065,062.59
(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
“(一)、5.现金流”部分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9,603,173.08 -643,564,297.59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015,765.21 1,025,912,523.75 -79.24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1,103,173.08 -643,564,297.59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515,765.21 1,025,912,523.75 -81.04
(三)“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72,846,390.87 承兑汇票保证金;借款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应收票据 200,661,274.39 应付票据的质押物
固定资产 420,462,183.04 借款抵押物
无形资产 43,289,363.43 借款抵押物
合计 937,259,211.73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72,846,390.87 承兑汇票保证金;借款融资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应收票据 200,661,274.39 应付票据的质押物
固定资产 420,462,183.04 借款抵押物
无形资产 43,289,363.43 借款抵押物
合计 1,337,259,211.73
(四)“第十一节 财务情况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中更正部分项目
更正前: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28,676,998.44 23,066,791.35
流动资产合计 3,010,232,673.67 3,667,861,411.67
资产总计 6,109,891,823.72 5,751,631,052.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10,630,972.60 1,067,219,390.41
流动负债合计 1,850,922,126.41 1,971,058,497.07
负债合计 2,990,682,163.90 2,643,471,676.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6,109,891,823.72 5,751,631,052.89
权益)总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23,949,154.99 29,128,924.11
流动资产合计 2,604,437,086.75 3,227,161,744.99
资产总计 5,692,339,436.68 5,295,186,316.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8,640,972.60 1,015,159,801.37
流动负债合计 1,627,498,951.14 1,712,432,768.98
负债合计 2,762,958,988.63 2,379,095,948.58
[2022-01-26](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孙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夏增文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聘任孙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孙铖先生自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孙铖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夏增文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夏增文先生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夏增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所做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件:孙铖先生个人简历
孙铖:男, 1990 年 5 月 21 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2 月
期间,任职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2020 年 2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合规咨询部总监兼业务董事,负责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咨询工作。
[2022-01-26](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池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池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公司”)于 2022年 1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池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0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内容进行了解核实,现将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模式及业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存放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融资额度及存贷款利率,受限资金规模及解除限制条件等;(2)开展上述资产池业务的背景、目的,说明存入大额本金同时增加等额有息借款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3)参与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决策人员、决策时间和业务实际开展期间,是否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模式及业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存放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融资额度及存贷款利率,受限资金规模及解除限制条件等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为满足资金管理需要,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办理了涌金资产池业务,签订了《资产池合作协
议》,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1 年 3 月 9 日,期限一年。
浙商银行涌金资产池业务是企业将持有的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大额存单、理财产品、商业汇票等,分类入池质押生成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各类银行表内、外融资业务,帮助企业盘活各类速动资产,解决企业
资金流动性问题。浙商银行在众多商业银行中率先开展资产池业务,具有先发优势以及充足的经验。由于浙商银行在东北三省只设一家沈阳分行,所以公司在与浙商银行展开合作过程中,就近选择沈阳分行开展此类业务。
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资产池业务协议后,将持有的流动资产 4 亿元大额存单交予协议银行进行入池质押。协议银行授予公司首期 4 亿元资产池融资授信。浙商银行与公司约定,在合作期间,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再向银行申请第二期融资授信。公司在银行 4 亿元资产池融资授信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向协议银行申请融资。在银行放款后,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变化情况随时还款,还款后在资产池可用融资授信范围内亦可随时申请办理融资。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使用其他资金偿还融资欠款后解除大额存单的质押,也可在存单到期后使用存单解付资金偿还银行的融资款。
根据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的《资产池合作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3 月 23 日期间,在浙商银行累计办理了 7 笔一年期定期存单,合计金额 4
亿元,存单利率为年息 2.25%。7 笔存单情况见下表:
序号 存单金额(万元) 存入日期 到期日 存单利率
1 2,500.00 2020-3-13 2021-3-13 2.25%
2 6,000.00 2020-3-17 2021-3-17 2.25%
3 6,000.00 2020-3-17 2021-3-17 2.25%
4 10,000.00 2020-3-18 2021-3-18 2.25%
5 5,000.00 2020-3-19 2021-3-19 2.25%
6 5,000.00 2020-3-20 2021-3-20 2.25%
7 5,500.00 2020-3-23 2021-3-23 2.25%
合计 40,000.00
公司将存单存入资产池质押融资,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融出资金本金 3.9991亿元,在银行出具的客户电子回单上显示融资利率为年息 4.25%至 4.35%。此后公司经营上并未出现新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未再向浙商银行申请第二期融资授信。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受限资金规模为 4 亿元,当公司结清资产池融资余额后,质押存单 4 亿元将同步解除限制。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18 日,陆续完成 3.9991 亿元还款,结清了资
产池融资余额,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将在资产池内质押的 7 笔合计 4 亿元的
已到期定期存单解付至结算账户内。该《资产池合作协议》期满后,公司再未办理资产池业务。今后对于浙商银行资产池业务,公司将根据流动资产规模、
期间及短期使用资金需求情况,在保证公司利益及对比融资成本的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此项业务。
(2)开展上述资产池业务的背景、目的,说明存入大额本金同时增加等额有息借款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资金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持续推动力。近年来国家金融政策整体偏紧,金融机构严监管、去杠杆工作不断深入,使得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愈加突出。公司为了拓展融资渠道,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新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先后与多家金融机构展开合作。
本次开展的资产池业务是在新形势下,拓展新型融资方式的选择和尝试。公司希望以开展资产池业务为开端,与浙商银行建立互信合作关系,以期未来能够在浙商银行参与更多的金融产品、获得更高的融资授信。由于资产池业务的特殊性质与功能,使用存单质押能够放大融资额。公司在浙商银行的 4 亿元融资授信就是依托于资产池业务开展的,因此当有新的融资业务开始时,双方不会再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在双方协商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最初计划向浙商银行申请以 4 亿元大额存单融出不超过 6 亿元的融资额度,后由于实际需求,改为首期申请 4 亿元融资额,在合作期间内,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可以随时再向银行申请第二期融资授信。一般情况下,浙商银行的授信业务审批效率及操作灵活性与其他银行相比有一定优势。公司与浙商银行进行的资产池业务,虽然融资的当时增加了一些融资成本,但公司可以以资产池业务为依托向浙商银行申请更高的融资额度,并且能够为未来获得稳定的融资渠道打下基础。
公司在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除为授信业务合作奠定基础并向银行申请更高的融资额度外,资产池业务还具有操作灵活、效率高,能够做到融资款项在可用融资额度内随还随借等优势。在公司以大额存单获取稳定的银行利息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随时根据资金需求变化情况,灵活适度的使用资产池融资额度,在公司出现临时资金需求时可以及时从浙商银行资产池可用融资额度内获取资金,避免了因临时在其他银行申请融资授信而存在的审批周期漫长、延误商机的情况。该项业务为公司临时获取和使用资金提供了保障,增加了公司资金管理的弹性。
此外,按照公司最初与浙商银行协商情况,本期《资产池合作协议》履行完毕后,因为有了第一次合作基础,双方再次开展此业务时公司可以使用一部分大额存单,及增加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共同入池,向银行申请一定规模的融资授信额度。这样可以更加有效的盘活公司的流动资产,增强公司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公司与浙商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主要目的是为八英寸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基地项目购买半导体设备和随机材料筹措资金。根据公司产线建设计划,后续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稳定的融资渠道,逐步提高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在利率合理的前提下,尝试与浙商银行进行了该次合作。同时,考虑到当时订购半导体设备的现实困难程度,为了避免出现公司最终未能订购到所需半导体设备反而要承担融资费用的情况,公司在与设备渠道商签订合作协议时,就约定了如在一定期限内未能订购到半导体设备,则设备渠道商应当承担融资费用等条款。最终由于日益复杂的国际关系与新冠疫情影响,该设备渠道商未能成功订购到所需半导体设备和随机材料,
因此该设备渠道商在 2021 年 1 月至 12 月陆续向公司返还订购资金时也包含了
本次融资费用。设备渠道商向公司实际返款 3.99997 亿元,公司从浙商银行资产池融资本息合计 3.9991 亿元,即公司从设备渠道商实际收回资金多于银行融资本息和。因此,本次资产池融资业务,公司实际并未承担融资费用。
该项合作是公司本着与更多金融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而做出的一个选择和尝试,是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融资规模等综合因素考虑后实施,是公司的一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3)参与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决策人员、决策时间和业务实际开展期间,是否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与浙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后,仅将 4 亿元定期存
单入池,未发生其他资产入池的情况,协议银行亦未作出其他授信,双方约定根据确定的入池资产种类及规模再予确定其他授信规模,公司也将根据实际授信和融资规模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关于董事长行使职权相关规定,重大事项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不足 20%;由董事长审批。本次资产池业务所涉金额
为 4 亿,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57.52 亿元的 6.95%,在董事长权限范
围内。因此,本次资产池业务由公司董事长决策,并于 2020 年 3 月初由财务部
门与浙商银行洽谈,最终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实施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 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的应当披露,但根据以上测算,本次资产池业务所涉资产总额并未达到经审计总资产的 10%,故该业务当时并未进行披露。
会计师回复:
针对在公司资产池业务情况,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流程,决策审批程序,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并了解资金使用计划和存放安排;
2、取得资产池合作协议、核对电子存单,核对定期存款总金额、发生时间及利率,核对定期存款到期转为活期存款的过程;
3、取得收到融资资金的银行水单等原始单证,核对融资总金额、发生时间及利率;
4、对定期存款和资产池融资业务执行函证程序。
5、与银行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流程、入池资产的种类、金额,融资及还款的总金额、利率和发生时间。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开展本次资产池业务是公司根据资金使用需求,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着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未发现本次资产池业务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资产池业务开展时间符合本次资产池业务协议约定。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模式与业务流程能够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兼顾流动性与收益性。开展本次资产池业务是公司根据流动资产规模,在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背景下,本着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本次资产池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资产池业务开展时间符合本次资产池业务协议约定。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2022-01-26](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关于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3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需
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前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需要对问询函的内容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部分内容需相关机构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的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5](60036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房屋及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房屋及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21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房屋及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的《抵押合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位于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的部分房产[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4290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4294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4286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4298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074289号”,共有宗地面积112,387.8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512.39平方米],以及本部的部分生产用机器设备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作为贷款担保,担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抵押期限三十六个月。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本次资产抵押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0-29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9.20 成交量:7192.08万股 成交金额:64015.46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894.55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仙岳路证券营业|1834.77 |-- |
|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北一环路证|1827.34 |-- |
|券营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鞍山南胜利路证|1596.79 |-- |
|券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998.46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证券营业|-- |1856.58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388.08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510.19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 |450.33 |
|证券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即墨蓝鳌路|-- |437.33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6-19|7.47 |40.00 |298.80 |中信证券股份有|中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北京安外|限公司北京安外|
| | | | |大街证券营业部|大街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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