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39雪人股份最新消息公告-002639最新公司消息
≈≈雪人股份002639≈≈(更新:22.02.24)────────────────────────────────────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9800万元至-8000万元,增长幅度为45.89%至55.
83% (公告日期:2022-01-29)
3)02月24日(002639)雪人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实施: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9852.94万股,发行价:6.80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12-21上市),发行日:2021-11-29,发行对象:林汝捷、张
雄诚、杨雪平、陈发根、林明文、刘炜、王爱瑞、林燕琴、林伟、郑志
树、吕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杰、郑志杰、杜向东
最新指标:1)1-12月增发后每股净资产:3.56元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18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791.09万 同比增:34.17% 营业收入:12.92亿 同比增: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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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414│ -0.0421│ -0.0424│ -0.2687│ -0.0629
每股净资产 │ 3.0959│ 3.0974│ 3.0947│ 3.1368│ 3.342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9817│ 1.9817│ 1.9817│ 1.9817│ 1.981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0157│ -0.0165│ -0.0168│ 0.0276│ 0.233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3300│ -1.3500│ -1.3600│ -8.2100│ -1.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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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361│ -0.0368│ -0.0370│ -0.2344│ -0.0549
每股净资产 │ 2.7011│ 2.7024│ 2.7000│ 2.7367│ 2.916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290│ 1.7290│ 1.7290│ 1.7290│ 1.729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0137│ -0.0144│ -0.0146│ 0.0241│ 0.2036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375│ -1.3605│ -1.3715│ -8.5655│ -1.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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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雪人股份 代码:002639 │总股本(万):77260.22 │法人:林汝捷
上市日期:2011-12-05 发行价:19.8│A 股 (万):55867.21 │总经理:林汝捷
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1393 │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0591-28513121 董秘:王青龙│主营范围:工业及高端商业制冰机及制冰系统
│的研发和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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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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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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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414│ -0.0421│ -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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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2687│ -0.0629│ -0.0425│ -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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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845│ 0.0829│ 0.0175│ 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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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229│ 0.0203│ 0.0160│ 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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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900│ 0.0161│ 0.0160│ 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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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002639)雪人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完成对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氢能”)的增资。
以上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全资子公司雪人氢能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版《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变更后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新取得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 名称: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2.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 8 号
3. 法定代表人:林洪艺
4.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时间:2021 年 3 月 29 日
6. 经营范围: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16](002639)雪人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汝捷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0 人,代表股份 160,512,79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20.7756%。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9,813,497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0.6851%。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9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05%。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423,76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8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160,471,4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2%。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1,382,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32%。
2.选举林长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159,941,4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852,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75%。
3.选举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159,941,4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852,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75%。
4.选举陈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159,941,41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852,3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80%。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159,941,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852,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75%。
2.选举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159,941,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852,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74%。
3.选举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159,941,9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443%。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852,8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02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60,425,4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6%;反对 8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6,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3.8684%;反对 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105%;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159,690,7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78%;反对 821,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2.2611%;反对 821,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17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叶惠英律师、王光前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9](002639)雪人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亏损:9,800 万元–8,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8,111.0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5.89%-55.83%
亏损:11,530 万元–9,73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8,492.1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7.65%-47.38%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454 元/股–0.1187 元/股 亏损:0.2687 元/股
注:表内每股收益均按照总股本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市场营销力度,预计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将超过38%。
2. 受原材料价格和海运费大幅上涨因素影响,销售毛利率未达到预期。公司已采取适当提高产品售价、优化供应链等措施,由于新签订单的收入实现具有滞后性,短期内对业绩暂无明显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较大额的信用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002639)雪人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 14:0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
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 1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下
午 14: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 2022 年2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投
票结束时间 2022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1.01 选举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为公司第五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林长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为公司第五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张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单项提案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为累积投票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应选出非独立
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9.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0.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
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备注
提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弃权 反对
编码 栏目可以投
[2022-01-27](002639)雪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专人递送、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以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提名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821968********)、林长龙先生、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031965********)、陈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以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提名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1、2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现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业务发展的需要,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 万元的单
一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新《上司章程指引(2022 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版)》等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刊
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14:00 召开福建雪人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821968********),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
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冰机工作组组长、福建省制冷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1988 年高中毕业,同年创办松台贸易有限公司;1990 年至 1991 年在日本东京驹入语言学院求学;1992 年在日本千叶县浦安经营学院求学;1993 年在日本三菱重工冷冻技术学院求学;1994年至 1997 年在日本高木产业(株式会社)就职,从事制冷技术工作;1997 年底回国,先后在 MARUZEN(福州)公司、MARUZEN(东山)公司担任厂长兼总经理;2000 年 3 月创办长乐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
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821968********)为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在公司其他的 5%以上股东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15,545.2029 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林长龙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 1997 毕业于西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曾担任过长乐市航融水泥厂业务经理,2000 年 6 月加入长乐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负责全国市场的推广及销售;2002 年 5 月任销售副总监,主管各办事处的日常业务;2003 年 10 月起任销售总监。其间开拓了化工行业、核电行业以及中东建筑行业的主要市场,建立了公司销售网络,包括代理商、经销商和长期客户。
林长龙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172.9 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031965********),1965 年出生,大专文化,
会计师,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986 年 8 月毕业于
集美财经学校,1990 年 12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专业,1986 年 8 月至 2003 年
5 月就职于大型国有企业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历任财务处长助理、财务副处长、财务部部长等职务,1993 年取得会计师资格。其间多次被福建省林业厅评为全省林业系统先进财务工作者,被福建省人事厅和福建省财政厅联合评为1996-2002 年度福建省先进会计工作者。2003 年 6 月加入长乐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主管过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工作。
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031965********)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360 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陈辉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2003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职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4月至今任福州分享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辉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辉先生与副总经理
陈玲
[2022-01-27](002639)雪人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于2022年 1 月 26 日上午 10:00 时在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监事会推荐,提名江康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2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康锋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电
气工程师,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部)总监。2000 年 7 月毕业于福州工业学校机电一体化专业。2013 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001 年 7 月进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江康锋先生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2022-01-27](002639)雪人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 56%的股权。
现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业务发展的需要,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 万元的单
一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经由 2022 年1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26 幢
3、法定代表人:杨礼
4、注册资本:2368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 年 01 月 27 日
6、经营范围:建筑环境系统、工业冷却系统、低温制冷系统、楼宇智能系统的集成销售;集成技术、节能技术、运营管理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工程、制冷系统工程、环保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一体化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锅炉、暖通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冷冻设备、冷藏设备、空调、余热回收发电设备。
7、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803.38 16,825.85
负债总额 8,550.02 11,607.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5,253.36 5,218.15
营业收入 15,558.96 11,857.68
营业利润 368.21 -84.17
净利润 425.51 -35.21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上述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批准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
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实施,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 89,964 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59,95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8.35%;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杭州龙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杭州龙华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杭州龙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9](002639)雪人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证券代码:002639)交易价格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23.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波动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
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1]雪人股份(002639):雪人股份具备将燃料电池系统标准化批量生产的能力
▇证券时报
雪人股份表示,公司具备成熟完善的产品制造管理体系与国际顶尖的精密制造装备与技术。公司已取得汽车行业的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同时获得了CE认证,ASME设计与制造许可证。具备将燃料电池系统标准化批量生产的能力。目前公司氢燃料电池系统以物流车应用为主、大巴车应用为辅。物流车应用方面,重点与公司现有的食品冷链以及化工领域的合作伙伴团结协作,共同推广氢燃料电池技术,降低交通运输环节的碳排放。
[2022-01-08](002639)雪人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汝捷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9 人,代表股份 206,323,46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26.7050%。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6,164,96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845%。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5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05%。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47,234,43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11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保理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206,322,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7,233,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50,870,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7,233,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206,322,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7,233,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叶惠英律师、王光前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18日
调研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铭基博远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接待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青龙
调研内容:就公司情况以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交流,董秘王青龙进行回答。1.公司业绩增长支撑点公司业绩主要分为四大板块,制冰、油气服务业绩较为稳定。压缩机基于冷链物流行业政策利好,以及公司在石油化工领域客户量与质的提升,未来将会快速增长。氢能业务需要等定增的募投项目投产后才会对业绩产生较大影响。2.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第一,公司压缩机技术较为全面,覆盖活塞压缩机、螺杆压缩机、离心压缩机。第二,公司的制造能力较强,公司研发的氦气喷油式螺杆压缩机已经被中科院、中国航天等单位应用。第三,公司在节能环保,以及新型技术的应用上具有优势。公司研发生产纯天然工质制冷压缩机,利用氨气、二氧化碳等纯天然工质作为制冷剂。3.公司在氢能源产业的布局制氢方面,公司对于氨气制氢做了一些技术储备。储运氢方面,公司针对不同的技术路线,包括高压气氢储运、液氢储运、有机化合物储运均有技术储备。加氢站方面,我们在压缩机、储氢瓶、冷却与换热器上均有技术储备。燃料电池系统方面,我们做系统集成,并生产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4.公司现在生产的燃料电池系统主要与哪些车企合作,未来生产的燃料电池系统主要应用于哪些车型?目前公司生产的燃料电池与金龙、金旅等有合作,未来公司氢燃料电池系统以物流车应用为主、大巴车应用为辅。物流车应用方面,重点与公司现有的食品冷链以及化工领域的合作伙伴团结协作,共同推广氢燃料电池技术,降低交通运输环节的碳排放。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1-18 异常期间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跌幅偏离值:-23.73 成交量:48419.85万股 成交金额:70309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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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13731.71 |15066.76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1690.38 |14052.55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10495.19 |11307.26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7363.95 |8506.69 |
|证券营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证券营业|7003.53 |1826.34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13731.71 |15066.76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1690.38 |14052.55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10495.19 |11307.26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7363.95 |8506.69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5858.52 |6757.47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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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8.76 |457.00 |4003.32 |长城证券交易单|华融证券股份有|
| | | | |元(048700) |限公司福州五一|
| | | | | |路证券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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