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78桂林旅游最新消息公告-000978最新公司消息
≈≈桂林旅游000978≈≈(更新:22.02.09)────────────────────────────────────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1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0650万元左右 (公告日期:2022-01-29)
3)02月09日(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预案:1)2020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0803.00万股; 发行价格:4.43元/股;
预计募集资金:47857.29万元; 方案进度:2021年06月26日公布证监会批
准 发行对象: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机构调研:1)2021年05月26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9766.49万 同比增:23.81% 营业收入:2.03亿 同比增: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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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710│ -0.1770│ -0.1520│ -0.7400│ -0.3560
每股净资产 │ 3.3846│ 3.4792│ 3.5039│ 3.6558│ 4.04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6970│ 2.6970│ 2.6970│ 2.6970│ 2.702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5683│ -0.4738│ -0.4490│ -0.2971│ 0.086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7000│ -4.9500│ -4.2400│-18.3200│ -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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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712│ -0.1767│ -0.1519│ -0.7399│ -0.3560
每股净资产 │ 3.3846│ 3.4792│ 3.5039│ 3.6558│ 4.04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6970│ 2.6970│ 2.6970│ 2.6970│ 2.702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5683│ -0.4738│ -0.4490│ -0.2971│ 0.086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8.0132│ -5.0776│ -4.3352│-20.2401│ -8.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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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桂林旅游 代码:000978 │总股本(万):36010 │法人:李飞影
上市日期:2000-05-18 发行价:6.86│A 股 (万):36005.34 │总经理:孙其钊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4.66 │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话:0773-3558976;0773-3558955 董秘:黄锡军│主营范围:景区、漓江游船客运、漓江大瀑布
│饭店、公路旅游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公路
│客运站场(琴潭站)、车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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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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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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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710│ -0.1770│ -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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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7400│ -0.3560│ -0.3100│ -0.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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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530│ 0.1530│ 0.0280│ -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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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230│ 0.2200│ 0.0810│ -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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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470│ 0.1930│ 0.0810│ 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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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2-006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到广西
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邮寄来的《应诉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再审申请人舒峥因与你单位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 03 民终 1539 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单位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不提交的,不影响本院审查。”
关于上述(2021)桂 03 民终 1539 号民事判决书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桂林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判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部分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2-004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部分其他应收款
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有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合计 18,243.24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概况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山湖旅游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10,1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罗山湖旅游公司主要开发罗山湖体育休闲运动项目。
罗山湖体育休闲运动项目于2013年7月开发建设,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因素,罗山湖体育休闲运动项目包含的部分建设内容不能再实施,且项目涉及的土地征收政策和市场环境有所变化等原因,需对项目内容进行重新规划调整,自2015年 1 月至今,该项目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基于罗山湖体育休闲运动项目的现状以及桂林市房地产市场的变化,2022年 1 月,罗山湖旅游公司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土地使用权资产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2)第 013 号《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实施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部分不动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罗山湖旅游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 2,184.69 万元,土地使
用权已发生实质性减值,减值金额为 1,307.81 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
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罗山湖旅游公司土地
使用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07.81 万元。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一。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罗山湖旅游公司土地使用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 1,307.81 万元,未分配利润减少 915.47 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392.34 万元;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1,307.8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915.47 万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392.34 万元;对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不构成影响。
二、对持有的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一)概况
罗山湖旅游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10,1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罗山湖旅游公司主要开发罗山湖体育休闲运动项目。
罗山湖体育休闲运动项目自 2015 年 1 月至今基本处于停工状态,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罗山湖旅游公司净资产已减至 4,961.32 万元。
本公司对罗山湖旅游公司的股权投资金额 9,590 万元,鉴于本公司对罗山
湖旅游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发生减值,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持有的罗山湖旅游公司长期股权
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6,100 万元。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持有的罗山湖旅游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不构成影响;对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未分配利润均减少 6,100 万元,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6,100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减少 6,100 万元。
三、对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一)对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概况
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江丹霞公司”)为本公司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主要经营天门山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经营开发。
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霞温泉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经营温泉、宾馆住宿、餐饮服务等。资江丹霞公司原持有该公司 51%的股权,丹霞温泉公司原为资江丹霞公司的子公司。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资江丹霞公司 2020 年 9 月以债权人身份向广西壮
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对丹霞温泉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丹霞温泉公司的
破产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对丹霞温泉公司进行接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丹霞温泉公司自 2020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资江丹霞公司及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目前,丹霞温泉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仍在进行中。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资江丹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261,275,127.94 元,资江丹霞公司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18,041,268.85 元。
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2021 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资江丹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44,856,803.40 元,计提坏账准备计算表详见附表二。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资江丹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累计计提坏
账准备 170,002,093.02 元。
由于丹霞温泉公司自 2020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资江丹霞公司及本公司的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资江丹霞公司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债权无法抵销。2021 年,基于谨慎性原则,资江丹霞公司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债权进行了减值测试,资江丹霞公司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29,785,472.81 元,计提坏账准备计算表见附件三。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江丹霞公司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债权累计计提坏
账准备 174,505,674.75 元。
2、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本公司对资江丹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对公司 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不构成影响;对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资
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和未分配利润均减少 44,856,803.40 元;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44,856,803.40 元,净利润减少 44,856,803.40 元。
上述资江丹霞公司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债权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对公司 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和未分配利润均减少29,785,472.81 元;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29,785,472.81 元,净利润减少29,785,472.81 元;对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不构成影响。
(二)对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概况
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鱼岩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2,600 万元,主要经营丰鱼岩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经营开发。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丰鱼岩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92,727,158.16 元;桂林荔浦银子岩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子岩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丰鱼岩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6,330,710.04 元。
由于丰鱼岩公司近年持续亏损,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净资产为
-57,502,349.30 元,2021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6,929.46 元,其足额偿还本公司款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2021 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丰鱼岩公司的上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5,250,732.38 元;银子岩公司对丰鱼岩公司的上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2,539,451.01 元,计提坏账准备计算表见附件四。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丰鱼岩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累计计提坏账准
备 48,203,581.32 元;银子岩公司对丰鱼岩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8,489,408.34 元;公司及银子岩公司对丰鱼岩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56,692,989.66 元。
2、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对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不构成影响;对公司2021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和未分配利润均
减少 15,250,732.38 元,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15,250,732.38 元,净利润减少 15,250,732.38 元。
(三)对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概况
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汽车公司”)为本公司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64.54 万元,主要经营道路旅客运输、旅游客运服务,车辆综合性能检测(A 级)等业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旅游汽车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61,968,250.85 元。
旅游汽车公司近年持续亏损,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2021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对上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5,921,910.68 元,计提坏账准备计算表见附件五。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旅游汽车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累计计提坏账
准备 42,706,645.08 元。
2、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旅游汽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对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不构成影响;对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和未分配利润均减少 15,921,910.68 元,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5,921,910.68 元,净利润减少 15,921,910.68 元。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一: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部分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用地 土地用途 面积(m2)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号
[2022-01-29](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2-005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计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0 年 1-12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约 20,650 万元 亏损:26,64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约 21,530 万元 亏损:36,93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 0.573 元/股 亏损:0.740 元/股
营业收入 约 23,877 万元 25,502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约 23,825 万元 22,898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为 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 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年,公司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约2.06%,实现营业收入约23,877万元, 同比下降约 6.37%;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 4.05%。
2021 年上半年,桂林旅游市场逐步复苏,公司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2021
年下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局部反复及零散暴发的影响,逐渐复苏的桂林旅游市场再次受到打击,公司 2021 年下半年游客接待量同比下降。
2.2021 年,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约 3,189 万元。主要原因:2020 年 12
月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霞温泉公司”)破产清算出表,2020年公司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 6,461 万元。
3.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
司土地使用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08 万元。
2021 年,公司独资子公司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江丹霞公司”)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债权进行了减值测试,资江丹霞公司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2,979 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部分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4.2021 年,公司收到各项政府补贴及税费等政策优惠性减免确认收益同比减少约 1,614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
5.上年同期,资江丹霞公司取得土地转让收益 1,773 万元,对本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 1,773 万元。该土地转让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以上因素综合,为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但同比减亏的主要原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关于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涉及本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2-003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象鼻山
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涉及本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市政府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桂林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新闻发布
会,宣布象鼻山景区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2022 年除夕)开始全面免费开放。
发布会指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广西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让更多市民游客分享桂林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桂林市委、市政府决定桂林象鼻山景区于 2022 年元月 31 日(除夕)开始全面免费开放。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心怀家国情怀、为民惠民初心和担当实干精神,是桂林扩大影响、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聚焦要点、提振文旅市场的关键一步。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后,将继续加强景区建设,不断提升景区服务能力,全力推动景区升级发展,力争将象鼻山景区打造成为全国首选的旅游目的地,助力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事宜对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发展”)签署的《关于象山景区象山景点合作建设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构成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2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与旅发展签署《合作协议》,并经公司 200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0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合作协议》的核心内容如下:
本公司投入现金 3,000 万元用于本公司与旅发展所属的象山景区象山景点合作建设项目(注:“象山景区象山景点”、“象鼻山景区”实际为同一景区,即
桂林市象山公园),合作期限 40 年,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连续计算。合作期内,
旅发展负责改造工程的建设工作及景点的日常经营管理,双方共同进行市场促销,本公司所获景点门票收入分成以购票入园实际游客数量×3 元/人次为标准计算。
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如遇象山景点门票提价,按照门票提价的增幅比例,本
公司获得相同增幅比例的门票分成收入。
《合作协议》签署后,本公司与旅发展每年都对象鼻山景区门票收入进行分成结算,本公司在历年年报中均披露了门票分成事宜。2019 至 2021 年度,本公司确认的象鼻山景区门票收入分成款分别为:1,315.15 万元、460.24 万元、
444.28 万元,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188.10 万元、385.24 万元、354.70 万
元。
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将导致象鼻山景区不存在门票收入,《合作协议》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本公司与旅发展无法继续履行《合作协议》。鉴于象鼻山景区免费全面开放是桂林市委、市政府为了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政府行为,本公司将与旅发展积极配合,协商终止执行《合作协议》的事宜,并按相关程序处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桂林旅游(000978):桂林旅游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
▇证券时报
桂林旅游(000978)1月25日晚间公告,桂林市政府于当日召开桂林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新闻发布会,宣布象鼻山景区于1月31日(2022年除夕)开始全面免费开放。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将导致象鼻山景区不存在门票收入。2019至2021年度,公司确认的象鼻山景区门票收入分成款分别为:1315.15万元、460.24万元、444.28万元,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88.10万元、385.24万元、354.70万元。
[2022-01-12](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关于控股股东整体改制并更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2-00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整体改制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法人)独资公司,名称由“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变更为“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为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200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2826629925
住所:桂林市七星区自由路(原:花桥街 5 号楼 1-3 层)
法定代表人:李飞影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住宿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名胜风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建设工程施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上述事项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2-001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际出席
15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 0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通讯表决,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总经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总经理工作暂行规定进行全面修订,并更名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修订后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1-12-18](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关于一城游公司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签署《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1-055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一城游旅游
有限公司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签署《景区
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桂林一城游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城游公司”)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本 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桂林旅游服务接待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 目前一城游公司主要负责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下简 称“总公司”)的旅游资源整合、产品营销及落地服务体系。
一城游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与总公司签署《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
售协议书》,一城游公司给予总公司预付款 980 万元,用于冲抵 2022 年一城游
公司应付给总公司的景区门票价款,同时总公司在 2021 年景区门票结算价格基 础上给予一城游公司 8%-12%的销售折扣;2022 年总公司景区门票线上电商销售
工作交由一城游公司独家运营。合作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由于本次交易对象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需经本公司领导班 子会审议通过。
2021年12月17日,本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一城游公司与总公司签 署《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的议题,同日,一城游公司与总公司于 桂林签署《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2、住所:桂林市七星区自由路(原:花桥街 5 号楼 1-3 层)
3、办公地点:桂林市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
4、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5、法定代表人:李飞影
6、注册资本:15,100 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2826629925
8、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住宿;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景区开发、运营。
9、出资人: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是根据 1994 年 3 月 28 日桂林市人民政
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的批复》(市政复[1994]42 号)
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直属桂林市人民政府管理。1994 年 4 月 9 日总公司
设立,设立时名称为“桂林市旅游发展总公司”,注册资本 13,600 万元,2000
年 4 月 25 日,更名为“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2017 年 12 月 14 日,注册资本
增加至 15,100 万元。
11、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公司总资产 463,572.91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74,740.37 万元;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总收入 27,438.7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53.86 万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公司总资产 461,204.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 65,030.84 万元;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
总收入 28,005.5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40.07 万元(上述截
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说明
总公司持有本公司 18.36%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总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3、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一城游公司采购的是象山景区、伏波景区、叠彩景区、芦笛景区、七星景区、七星+七星岩景区门票,上述景区均属于总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总公司在一城游公司采购总公司2021年景区门票结算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城游公司8%-12%的销售折扣;2022年总公司景区门票线上电商销售工作交由一城游公司独家运营。
本次一城游公司采购总公司景区门票的结算价格低于市场价、门市价,且低于前期采购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2、乙方:桂林一城游旅游有限公司
3、合作内容:
乙方通过预付款的形式采购甲方景区门票,并可按照自身经营需求,单独或打包至相关旅游产品中,在乙方自有平台或相关合作渠道中进行销售。
乙方给予甲方预付款 980 万元,用于冲抵 2022 年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景区门
票价款,同时甲方在 2021 年景区门票结算价格基础上给予乙方 8%~12%的销售折扣。
2022 年甲方景区门票线上电商销售工作交由乙方独家运营。
4、合作期限: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5、结算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980 万元(甲方向乙
方开具收款收据),用于乙方冲抵分销甲方景区门票所产生订单票款(线上订单及线上电子票)。在协议期限内,如 980 万元预付款使用完毕后,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结算方式,但甲乙双方约定的景区门票结算价不变。
6、本协议终止或合作期满时,如预付款未抵扣完毕的,甲方应在协议终止或合作期满 5 日内将预付款余额退还给乙方。
7、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近年来,景区门票线上销售已逐渐成为旅游散客出游购票的首选,线上门票销售比重逐年增长;随着信息技术和平台网站的不断发展优化,游客线上购票体验好感度也在逐年增加。2021年1-11月一城游公司向总公司采购的景区门票金额约748万元,预计2022年疫情后的桂林旅游市场将会逐步回暖,特别是线上门票销售的恢复情况将大幅超过传统线下渠道门票销售,2022年度一城游公司向总公司采购景区门票金额原则大于980万元。
一城游公司通过预付款的形式向总公司采购景区门票,并享有总公司景区门票线上电商销售独家运营权,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拓展线上营销业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份额,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总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为 1,011.73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在一城游公司与总公司签署《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同意一城游公司与总公司签署《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2、独立意见
为拓展线上旅游业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一城游公司与总公司签署《协议书》,一城游公司通过预付款的形式采购总公司的景区门票并享有总公司景区门票线上电商销售独家运营权,结算价格低于市场价、门市价,且低于前期采购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一城游公司与总公司签署《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
九、备查文件
1、《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
2、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桂林一城游旅游有限公司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签署《景区门票线上渠道独家销售协议书》之独立意见;
4、公司领导班子会纪要。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01](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关于罗山湖旅游公司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1-054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山湖旅游公司”)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100万元。本公司持有罗山湖旅游公司70%的股权,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山湖集团公司”)持有罗山湖旅游公司30%的股权。罗山湖旅游公司主要开发相关体育休闲运动项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罗山湖旅游公司总资产27,826.56万元,净资产6,533.96万元,2021年1-9月实现净利润-603.5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年12月19日,罗山湖旅游公司及罗山湖集团公司收到《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拆除罗山水库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的函》(临政函【2019】89号),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临桂区政府”)决定拆除罗山湖旅游公司在罗山水库管理范围内的9栋房屋建筑,并将给予罗山湖旅游公司重置价补偿。具体详见本公司2019年12月21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0年8月28日,罗山湖旅游公司、罗山湖集团公司收到《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拆除罗山水库保护范围内房屋建筑的函》(临政函【2020】37号),临桂区政府决定对在罗山湖水库保护范围内剩余的9栋建筑物依法进行处置,对其中7栋建筑物进行拆除,收回2栋建筑物作为水利部门水库管理用房,同时收回上述房屋所占土地,临桂区政府并将给予罗山湖旅游公司重置价补偿。具体详见本公司2020年9月1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
经审计,上述罗山湖旅游公司被拆除的18栋房屋建筑物,占地面积48.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亩,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拆除的建筑物资产账面价值6,331.8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资产账面价值2,839.36万元,土地资产账面价值3,492.50万元。
二、相关进展情况
(一)经本公司及罗山湖旅游公司多次反复与临桂区政府、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沟通,临桂区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9月30日向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出具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罗山湖被拆除房屋建筑物补偿有关问题的批复》(临政办复[2021]135号,以下简称“《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由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与罗山湖旅游公司签订已拆除的18栋房屋建筑物补偿协议,以评估总价2,295.4588万元进行补偿。
2、对于在拆除范围内涉及的挡土墙、园林工程、游泳池等配套设施工程及设计费属尚未评估部分(约569.68万元),经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机构评估并报临桂区政府核定同意后,再由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与罗山湖旅游公司签订补充补偿协议。
3、罗山湖旅游公司被拆除房屋建筑涉及的48.82亩国有建设用地,在罗山湖项目区域内已批已征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按等面积等用地性质等规划条件进行置换。
(二)依据上述《批复》,2021年11月30日,罗山湖旅游公司(乙方)与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甲方)签署了《拆除房屋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以评估总价支付给乙方被拆除的18栋房屋建筑物补偿款,总价款为:2,295.4588万元。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由甲方将此补偿款拨入乙方账户。
2、对于在拆除范围内涉及的挡土墙、园林工程、泳池等配套设施工程及设计费属尚未评估部分(约569.68万元),甲方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上述未评估部分进行评估并报临桂区政府同意后,再由甲方与乙方签订补充补偿协议。
(三)关于罗山湖旅游公司被拆除上述房屋建筑物涉及的48.82亩国有建设用地,罗山湖旅游公司将依据上述《批复》,与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沟通协商,落实相关置换事宜。
3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拟支付给罗山湖旅游公司被拆除的18栋房屋建筑物补偿款2,295.4588万元事宜,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净利润无影响。
本公司及罗山湖旅游公司将继续督促、落实上述在拆除范围内涉及的挡土墙、园林工程、泳池等配套设施工程及设计费补偿事宜,以及上述48.82亩国有建设用地相关置换事宜。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罗山湖被拆除房屋建筑物补偿有关问题的批复》(临政办复【2021】135号);
2、《拆除房屋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7](000978)桂林旅游:桂林旅游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1-053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收到广
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邮寄来的《应诉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再审申请人舒峥因与被申请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 03 民终 694 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单位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不提交的,不影响本院审查。”
关于上述(2021)桂 03 民终 694 号民事判决书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桂林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判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5月26日
调研公司: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陈薇,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陈丽华,董秘:黄锡军
调研内容:谈话要点:
一、问:公司中期发展目标
答:提升公司的利润规模和市值规模,把公司建设成为管理科学、机制高效、资产优化、结构合理、股本适度、效益良好,具有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的较大型旅游集团控股上市公司。
二、问: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答:公司的主业为旅游业,附属行业为管道燃气和公路客运业务。旅游主业包括景区景点、漓江大瀑布饭店、旅游车及出租车,其中景区景点为公司核心业务。公司景区景点可大致归为三条主干旅游线路:市区中心线(以两江四湖为纽带,两个合作项目七星景区、象山景区)、南线(桂林经漓江至阳朔再至银子岩景区、桂林千古情,可延伸至丰鱼岩景区、贺州温泉)、北线(桂林—资江天门山景区—龙胜温泉、龙脊梯田景区—桂林)。
三、问:公司为达发展目标拟采取的主要手段或措施
答: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手段或措施来提升公司的利润规模及市值规模:1、问:提升现有旅游业务的盈利能力。2、问: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整合桂林市相关旅游资源。3、问:对效益不好的一些资产或业务采取处置、剥离、盘活或对外合作等措施。
四、问:关于叠彩·千里江山项目
答:叠彩·千里江山项目为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与北京凤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该项目旨在打造“山水+新业态+新消费”沉浸式旅游新模式,对带动桂林旅游提质升级,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具有重要意义。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为本公司的孵化平台,其主要功能之一是为本公司孵化和培育战略性旅游项目,其孵化和培育成熟的项目由本公司通过资本运作整合。
五、问:关于生动莲花项目
答:生动莲花项目位于银子岩景区内,投资总额11,000万元,预计项目投资回收期约9.9年。生动莲花项目建设周期约10个月,目前已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2021年4月开工建设。生动莲花项目为特色文化旅游演艺项目,可改变银子岩景区目前主营业务单一,收入过于集中在岩洞门票收入的现状,为银子岩景区赋能,稳定并提升银子景区的客源。同时,生动莲花项目也是公司将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的又一举措,有利于拓展本公司业务范围及空间,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问:关于再融资事宜
答: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已报至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正在对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尚未批复。
七、问:关于2021年度公司业务发展态势
答: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效果的显现,2021年一季度,桂林旅游市场逐渐复苏,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根据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的2021年度经营计划,预计2021年度公司接待人次、营业收入在2020年度基础上所有增长,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9-13 日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9.95 成交量:2823.77万股 成交金额:17252.83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307.79 |188.65 |
|证券营业部 | |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名路证券营|258.16 |88.72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216.08 |99.18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203.19 |49.46 |
|业部 | |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西兰路证券营业|196.88 |1.06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路证券营业|-- |728.51 |
|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 |554.18 |
|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111.39 |421.55 |
|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 |404.38 |
|机构专用 |-- |255.61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1-04-11|11.99 |810.49 |9717.78 |国泰君安证券股|华泰证券股份有|
| | | | |份有限公司沈阳|限公司沈阳大西|
| | | | |十一纬路证券营|路证券营业部 |
| | | | |业部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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