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99中信海直最新消息公告-000099最新公司消息
≈≈中信海直000099≈≈(更新:22.01.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28日
2)01月25日(000099)中信海直:关于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6060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75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4-29;除权除息日:2021-04-30;红利发放日:2021-04-30;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6969.97万股,发行价:6.50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09-09上市),发行日:2021-08-16,发行对象:中信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张仕龙、吴晓锋、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数平衡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康曼德定增7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嘉数平衡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康曼德105 号投
资基金、康曼德003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舒钰强、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张奇智、王世春、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景航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机构调研:1)2021年12月17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0762.86万 同比增:48.31% 营业收入:11.75亿 同比增: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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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322│ 0.1983│ 0.0554│ 0.3600│ 0.2310
每股净资产 │ 6.0860│ 5.8617│ 5.7937│ 5.7383│ 5.576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070│ 1.7049│ 1.7049│ 1.7049│ 1.704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2135│ 2.6890│ 2.6211│ 2.5657│ 2.47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6400│ 3.4000│ 0.9600│ 6.4900│ 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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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676│ 0.1549│ 0.0433│ 0.2815│ 0.1805
每股净资产 │ 6.0860│ 4.5795│ 4.5263│ 4.4831│ 4.356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070│ 1.3319│ 1.3319│ 1.3319│ 1.331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2135│ 2.1008│ 2.0477│ 2.0045│ 1.930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3977│ 3.3830│ 0.9557│ 6.2787│ 4.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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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中信海直 代码:000099 │总股本(万):77577.01 │法人:杨威
上市日期:2000-07-31 发行价:10.2│A 股 (万):60607.04 │总经理:王鹏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6969.97│行业:航空运输业
电话:0755-26723146;0755-26726431 董秘:马雷│主营范围:国内外用户提供直升机海上石油服
│务及其他通用航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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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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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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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3322│ 0.1983│ 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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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600│ 0.2310│ 0.1173│ 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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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500│ 0.2588│ 0.1498│ 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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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500│ 0.1452│ 0.0706│ 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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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500│ 0.1386│ 0.0682│ 0.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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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000099)中信海直:关于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0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信云网签订《中信海直信息化及 IT 运维管理总包服务项目合同》
《中信海直数字化转型咨询项目合同》(详见附件),根据此两个协议,中信云网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项目、IT 运维、新建信息化项目管理等服务。
公司与中信云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24 日
机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 1 号楼 17 层 17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7TJG6A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情况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信云网总资产 18,980.68 万元,负债 8,229.78
万元,净资产 10,750.9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543.15 万元,净利
润-5,159.04 万元。
(四)关联关系
因公司与中信云网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中信云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信云网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项目、IT 运维、新建信
息化项目管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中信云网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合规合法。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海直信息化及 IT 运维管理总包服务项目合同》
1.服务内容
IT 运维服务、新建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
2.服务费用
合同价款总计 408.55 万元。
3.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1年,本合同生效日为服务起始时间。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5.协议的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中信海直数字化转型咨询项目合同》
1.服务内容
数字化转型咨询项目
2.服务费用
合同价款总计 235 万元。
3.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6 个月,本合同生效日为服务起始时间。
4.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中已约定的违约事项外,任何一方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约定构成违约的,都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5.协议的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信息技术是衔接企业前中后台、驱动公司新旧动能转换、保障企业战略落地的重要手段和关键能力。提升信息化和数字化能力,有利于公司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大提高内部运作效率,显著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有效提升管理决策支撑能力,成功建立平台赋能行业能力,为实现公司“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提供顶层设计和落地指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
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与中信云网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零元,与其子公司中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2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有助于提升公司信息化和数字化能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关于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信息化和数字化能力,巩固行业地位,增强综合竞争力。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关于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本次与中信云网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与中信云网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中信海直与中信云网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西南证券对公司本次拟关于与中信云网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办理的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与中信云网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4.《中信海直信息化及 IT 运维管理总包服务项目合同》;
5.《中信海直数字化转型咨询项目合同》;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8.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000099)中信海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0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的董
事 15 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数字化和信息化转型,全面提升公司信息系统支撑和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公司拟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具体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杨威、顾晓山、王鹏、马雷、李刚、姚旭、蔺静、王萌和江文昌等 9 名关联
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此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与中信云网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4](000099)中信海直: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02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树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树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徐树田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一并辞去公司及子公司其余职务,辞职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徐树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徐树田先生自 2013 年起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徐树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副董事长马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公司将尽快按照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06](000099)中信海直: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2022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2-001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
2022 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51号)相关规定,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直通航”)申请2022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0年7月—2021年6月)。2022年1月5日,海直通航收到2022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7,540,000元。
上述补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规定将计入公司 2022
年度损益,此次获得的补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30](000099)中信海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50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
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的
董事 15 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需求和保证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在 2020 年度董事会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新增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3 年,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方式由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直通航”)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有关事宜。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000099)中信海直: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51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直通航”)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
根据近几年公司与中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办理和信息披露情况,此次向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需回避表决。此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 年 2 月 11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901
4.注册资本:775,770,137元
5.法定代表人:杨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0924128L
7.经营范围:甲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医疗救护;乙类:空中游览、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进出口业务;直升机机体、动力装置、机载设备、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改装及技术服务;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3)类【危险品名称:汽油(闪电<-18℃);煤油】;机械设备的销售;无人机技术推广、驾驶员培训和应用数据服务及无人机系统设备研制与销售;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建设、投资,民用机场经营;航空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9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512,548,044.01 6,645,807,552.7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3,477,818,735.82 4,721,314,328.21
营业收入 1,558,360,047.53 418,914,801.3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8,361,128.61 87,444,517.28
9.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海直通航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贰亿陆仟万元整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需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上述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5](000099)中信海直: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49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12 月 24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马雷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234,788,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6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34,724,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25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3,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6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8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05,4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3,7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71,8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4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84%;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71,8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41%;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84%;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卢剑、陆维森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0]中信海直(000099):中信海直未来海上风电发展潜力巨大,公司正积极拓展更广泛的海上风电业务市场
▇证券时报
中信海直在机构调研时表示,海上风电业务是公司于2020年度新开展的业务,主要承担海上风机的运维和紧急救援。目前已经在盐城、湛江等地开展了业务并形成了收入,占比较小。未来海上风电发展潜力巨大,公司正积极拓展更广泛的海上风电业务市场。
[2021-12-08](000099)中信海直: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4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此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自2016 年以来,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项与普华永道进行事先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董事会对普华永道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慎重筛选,拟聘任信永中和为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拟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因执业某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年报审计项目
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受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为公司2016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 5 年审计服务。普华永道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普华永道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原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原因
因与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与普华永道及信永
中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工作。
四、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三)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
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五)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照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000099)中信海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4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15 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合同期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慎重筛选,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
同意本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容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条款对比如下:
序号 修改前的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
1 河一路 112 号深业进元大厦塔楼 2 座 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 号罗
901。邮政编码:518001。 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 2 座 901。邮政编
码:518001。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06,070,420 元。 775,770,137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
2 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 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
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 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
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续。 续。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 606,070,42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775,770,13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股 606,070,420 股,无其他种类股。 通股775,770,137 股,无其他种类股。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工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作等事宜。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前,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颁发的
4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前,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履行职责有权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文件,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董事会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
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指定在符合中国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证监会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要求的媒体及
5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14:30 起,会
期半天。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24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12月17日
调研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基金报,昭图投资,恒盈资产,爱晖资产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陈嵩
调研内容:1、问:公司海上风电业务收入情况如何?公司未来是否注重发展海风运维业务板块?
答:海上风电业务是公司于2020年度新开展的业务,主要承担海上风机的运维和紧急救援。目前已经在盐城、湛江等地开展了业务并形成了收入,占比较小。未来海上风电发展潜力巨大,公司正积极拓展更广泛的海上风电业务市场。
2、问:公司的海外业务目前是什么情况?
答:公司继续稳步推进缅甸的海上石油飞行服务,取得一定的成绩,其他海外市场受疫情影响暂未有新进展,未来公司将结合疫情发展实际情况积极开拓海外业务。
3、问: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和目标是什么?
答:“十四五”期间,公司坚定“2020年打基础,2021年上台阶,2022年达目标”三步走行动计划指引,扎牢数 字化转型基础,扎实推进各业务板块发展,全面系统谋划战略布局,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翻番。
4、问: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点在哪里?
答:公司目前实施“五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即围绕公司海上石油、应急救援、通航维修、港口引航、陆上通航五大重点业务板块,依托本公司、海直通航、维修板块、海直发展等四大赋能中心,践行客户核心化、布局网格化、服务一体化三大关键策略,完成综合运营服务商和全面高质量发展两大核心转变,充分运用产融结合效能,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实现产业链延伸和战略转型目标。
5、问:公司直升机数量有多少,主要是哪些机型?
答:公司运营亚洲最大的民用直升机队,目前运营80多架航空器。主要机型包括空客直升机公司生产的 EC225、EC155、AS332、俄罗斯直升机生产的KA32等型号直升机,并适当配置美国西科斯基生产的S92、意大利莱奥纳多公司生产的AW139等机型,主力机型均系当今世界最新机型。
6、问:中信海直在海上石油飞行服务市场占65%以上份额,主要是依靠什么核心优势?该领域的合作模式是怎么样的?
答: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知名的品牌影响力、多元化的综合服务能力、安全规范的生产作业能力、领先 的机队和基地规模以及优秀的人才队伍。公司与中海油已签订 2021 年合同。年初签订大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直升机需求进行调整。公司 海上石油业务的收费模式是“月租金+小时费”。
7、问:公司主要的成本来自哪里?
答:公司主要成本来自飞机折旧的成本、航材损耗和员工薪酬支出。
8、问:公司目前的直升机数量能否满足业务需求,是否有购置新直升机的计划?
答:公司目前直升机数量能够满足业务需求,未来将视具体业务情况进行直升机购置。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17-11-03 日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8.14 成交量:1767.00万股 成交金额:18908.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山四路证券|703.03 |2.20 |
|营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庆南路证|293.24 |2.15 |
|券营业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中街证券营业|277.86 |499.12 |
|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解放路证券|272.65 |-- |
|营业部 | |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253.22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东里证券营|-- |1102.12 |
|业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中街证券营业|277.86 |499.12 |
|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大道证券营|5.83 |439.77 |
|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靖江人民中路证券营|-- |436.38 |
|业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劳动南路证券营|5.17 |336.57 |
|业部 |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30515.07 |1374.47 |1.80 |0.10 |30516.87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