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233什么时候复牌?-神工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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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 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7,401.19 19,209.75 146.76
营业利润 25,407.00 11,222.45 126.39
利润总额 25,400.61 11,232.92 126.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2,023.49 10,027.65 119.63
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21,600.43 8,964.44 140.9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8 0.65 112.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76% 9.62% 上升 7.14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148,883.93 134,856.78 10.4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41,597.29 121,184.66 16.84
股本(万股) 16,000.00 16,000.00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8.85 7.57 16.91
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
度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数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 年全球集成电路产业蓬勃发展,景气度持续提升,受此影响,公司刻
蚀机用大直径单晶硅材料订单需求大幅增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
增长。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7,401.19 万元,同比增长 146.76%;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023.49 万元,同比增长 119.63%;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600.44 万元,同比增长 140.9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148,883.93 万元,
同比增长 10.4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41,597.29 万元,同比增长 16.8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8.85 元,同比增长 16.91%。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到 30%以上的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 146.76%;营业利润同比增长 126.39%;利
润总额同比增长 126.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19.63%;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40.96%;基本每股收 益同比增长 112.31%。
伴随着全球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下游客户对于半导体材料需求持续提 升,市场需求旺盛。面对市场机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利润率较 高的 16 英寸及以上大直径单晶硅材料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对净利润增长有较 大贡献。在产品成本、良品率、参数一致性等关键指标上,公司继续提升其全球 竞争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及时地增加了大直径单晶硅材料的产能规模,提高了 对客户的稳定供货能力。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大幅度增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00.00 万股的 0.4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 13.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一、股权激励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00.00 万股的 0.4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2.00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 13.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神工股份独立董事、监事),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及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72 人,约占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人数 209 人的 34.45%,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神工股份独立董事、监事。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材料行业人才竞争比较激烈,因此吸引和稳定国际高端人才对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激励对象中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技术研发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潘连胜先生。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潘连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员,不仅在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而且也在产品开
发及评价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有助于促进公司核心人
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袁欣女士。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袁欣女士为公司的
核心管理人才,对公司全方位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有助
于促进公司管理人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
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
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占授予 股票占当前
号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潘连胜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核 10.0000 15.38% 0.06%
心技术人员
2 袁欣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 6.0000 9.23% 0.04%
监、董秘、董事
3 山田宪治 日本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2.8823 4.43% 0.02%
小计 18.8823 29.05% 0.1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69 人) 33.1177 50.95% 0.21%
预留 13.0000 20.00% 0.08%
合计 65.0000 100.00% 0.41%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粒女士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粒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吴粒女士,1966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本溪大学教师、 沈阳工业大学副教授;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
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 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3 日
至 2022 年 3 月 3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2 月 28 日至2022 年 3 月 1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证明股东身份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 46 号甲
邮编:121000
电话:0416-711988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粒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粒女士作为本人/本企业的代理人出席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通知。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
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
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锦州
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潘连胜、袁欣、山田宪治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潘连胜、袁欣、山田宪治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潘连胜、袁欣、山田宪治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3 日
至 2022 年 3 月 3 日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吴粒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3 √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233 神工股份 2022/2/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 46 号甲
2、联系电话:0416-7119889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同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反对 弃权
意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3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2-12]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845,869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 号),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566,667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3,433,33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股东为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股份数量为 1,845,869 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本的 1.15%,该部分限售股的限售期即将届满,并将于 2022 年 2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配售对象证裕投资就股份上市流通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数量为1,845,869 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承诺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845,869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名称 量(股) 占公司总股 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证裕投资
1 1,845,869 1.15% 1,845,869 0
有限投资
合计 1,845,869 1.15% 1,845,869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战略配售股 1,845,869 24
合计 1,845,869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1-2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000.00 万元到 23,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10,972.35 万元到 12,972.35 万元,同比增长109.42%到 129.37%。
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20,570.00 万元到 22,57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
增加 11,605.56 万元到 13,605.56 万元,同比增长 129.46%到 151.7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000.00 万元到 23,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
增加 10,972.35 万元到 12,972.35 万元,同比增加 109.42%到 129.37%。
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570.00 万元到 22,57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
加 11,605.56 万元到 13,605.56 万元,同比增加 129.46%到 151.7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027.65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964.44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公司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蓬勃发展,景气度持续提升,根据 SEMI 统计,2021年集成电路制造厂设备支出增长 39%左右。根据最新披露刻蚀机领域设备厂商数据显示,TEL 上半财年半导体制造设备销售相比去年同期增长 42.5%,LAM 2021年前三季度芯片制造系统销售相比去年同期增长 45.5%。受此影响,公司刻蚀机用大直径单晶硅材料订单需求大幅增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预计 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4,600.00 万元至 50,200.00 万元。与
上年同期 19,209.75 万元相比,将增加 25,390.25 万元至 30,990.25 万元,同比
增长 132.17%至 161.33%。
(二)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利润率较高的 16 英寸及以上大直径单晶硅材料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对净利润增长有较大贡献。
(三)在产品成本、良品率、参数一致性等关键指标上,公司继续提升其全球竞争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及时地增加了大直径单晶硅材料的产能规模,提高了对客户的稳定供货能力。
(四)公司预计 2021 年全年研发费用为 3,200.00 万元至 3,800.00 万元。
与上年同期 1,790.11 万元相比,增加 1,409.89 万元至 2,009.89 万元,同比增长
78.76%至 112.28%。为推进公司半导体级 8 英寸轻掺低缺陷抛光硅片业务发展,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幅,有利于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4]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从 18,441,705 股减少至 10,441,705 股,持有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1.53%减少至 6.5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科工创投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5%。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法定代表人:柳郁
注册资本:人民币 6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9254355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2、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变动日期 变动方式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大宗交易 6,400,000 4.00%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集合竞价 1,600,000 1.00%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合计 8,000,000 5.00%
3、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 18,441,705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3%。
本次权益变动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18,441,705 股减少至 10,441,705 股,持股比例由 11.53%减少至 6.53%。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航天科工创投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二、 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工股份
股票代码:6882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柳郁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神工股份、上市公司、公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 指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工创投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 亿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柳郁
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59254355Y
股东结构 合伙人姓名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8.33%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16.67%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8.33%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16.67%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0 25.00%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 7.5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100,000,000 16.67%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000,000 0.83%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和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永久居
留权
执行事务合
柳郁 伙人委派代 男 中国 北京 否
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产品存续期即将届满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
天科工创投”) 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减持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8,441,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3%,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441,705 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0,441,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航天科工创投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
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1.11.11 6,400,000.00 4.00%
航天科工创 -2022.1.13
投 集合竞价 2021.11.15- 1,600,000.00 1.00%
2021.11.30
上述减持前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持有股份 18,441,705 11.53% 10,441,705 6.53%
其中:无限售条件 18,441,705 11.53% 10,441,705 6.5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存在以下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2021-11-11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87.39 300,000.00 0.188%
2021-11-12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87.84 300,000.00 0.188%
2021-11-15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集合竞价 8
[2022-01-13]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7.78%减少
至 6.6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2年 01 月 12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01 月 12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2021 年 12 月
权益变 大宗交易 31 日-2022 年 人民币普 1,850,000 1.16%
动明细 通股
01 月 12 日
合计 1,850,000 1.16%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2,441,705 7.78% 10,591,705 6.62%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2,441,705 7.78% 10,591,705 6.62%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8.94%减少
至 7.7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30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月 30日 人民币普 60,000 0.04%
通股
权益变 2021 年 11 月
动明细 大宗交易 26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800,000 1.12%
通股
12 月 30 日
合计 1,860,000 1.16%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4,301,705 8.94% 12,441,705 7.78%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4,301,705 8.94% 12,441,705 7.78%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通知。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00]号)核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67 元。截止 2020 年 2 月 17 日,
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66,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76,049,433.93 元后的 790,750,566.07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
支行 0708004329200067771 账户 300,000,000.00 元,存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410100692121518 账户 300,000,000.00 元,存入在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92212010160740453 账户 190,750,566.07 元;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5,881,132.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4,869,433.9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00010 文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2 月 20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74,869,433.99 元,小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 110,200.22 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投总 建设期
投资总额 额
8 英寸半导体级
1 硅单晶抛光片 86,923.41 86,923.41 60,000.00 24 个月
生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2 23,276.81 23,276.81 17,486.94 24 个月
项目
合计 110,200.22 110,200.22 77,486.94 /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8 英寸半导体级硅单晶抛光片
1 2022 年 2 月 2023 年 2 月
生产建设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项目登记备案文号为锦太发改备字[2019]12 号,项目建设期为 2 年,
原预计完工时间为按照备案日期进行确定的时间,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均晚于备案日期;由于受到国外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战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及辅助设施的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2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21,941,70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02 月 22 日解
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24 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1,941,705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1%。
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3)。在 2021 年 08 月 14 日–2021 年 08 月 31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5)。在 2021 年 09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14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8)。在 2021 年 09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13%。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9)。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35,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15%。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0)。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05,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7%。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股东航天科工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锦州神
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航 天
科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30 万股,减持股份总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 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航天科工 5%以上非第一
21,941,705 13.71% IPO 前取得:21,941,705 股
创投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
称 (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持股
股) (元) (股) 比例
集中竞
2021/8/27
航天科 价交 65.08 658,202 13,641
8,300,000 5.18% ~ 8.53%
工创投 易、大 -96.08 ,830.94 ,705
2021/12/10
宗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因基金存续期即将到期而进行的,实施主体均不是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航天科工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航天科工创投本次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03]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233 证券简称: 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 5 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参加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本公司将参加
“2021 年辽宁辖区上市
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 10 日(周五) 15:30 至 17:00 ,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 net/)参与互动交流。届时公司高管将通过网
络在线交流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投
资者保护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2 月 03 日
[2021-11-26]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0.00%减
少至 8.9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5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权益变 2021 年 11 月
动明细 集中竞价交易 19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405,000 0.25%
通股
11 月 23 日
2021 年 11 月
大宗交易 19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300,000 0.81%
通股
11 月 25 日
合计 1,705,000 1.07%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为 0.25%,大宗交易减持比例为 0.81%,两种权益变动方式合计等于 1.06%。权益变动方式合计减持比例的 1.07%实际值应为 1.065625%,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6,006,705 10.00% 14,301,705 8.94%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6,006,705 10.00% 14,301,705 8.94%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
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19]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1.15%减
少至 10.0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8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权益变 2021 年 11 月
动明细 集中竞价交易 15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700,000 0.44%
通股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大宗交易 15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135,000 0.71%
通股
11 月 18 日
合计 1,835,000 1.15%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7,841,705 11.15% 16,006,705 10.00%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7,841,705 11.15% 16,006,705 10.00%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
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3]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2.28%减
少至 11.1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2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09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权益变 2021 年 09 月
动明细 集中竞价交易 23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550,000 0.35%
通股
10 月 18 日
2021 年 09 月
大宗交易 15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250,000 0.78%
通股
11 月 12 日
合计 1,800,000 1.13%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的 0.35%实际值应为 0.34375%为保持整体比例平衡特进行了进位处理,其他数据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9,641,705 12.28% 17,841,705 11.15%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9,641,705 12.28% 17,841,705 11.15%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从 26,441,705 股减少至 18,441,705 股,持有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6.52%减少至 11.5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1年11月03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科工创投的《锦州神工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5%。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法定代表人:柳郁
注册资本:人民币 6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9254355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2、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变动日期 变动方式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21 年 07 月 12 日
大宗交易 7,450,000 4.66%
-2021 年 11 月 03 日
2021 年 09 月 23 日
集合竞价 550,000 0.34%
-2021 年 10 月 18 日
合计 8,000,000 5.00%
3、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 26,441,705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6.52%。
本次权益变动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26,441,705 股减少
至 18,441,705 股,持股比例由 16.52%减少至 11.53%。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航天科工创投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公告中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5 日
[2021-11-0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工股份
股票代码:6882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柳郁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神工股份、上市公司、公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 指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工创投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 亿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柳郁
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59254355Y
股东结构 合伙人姓名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8.33%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16.67%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8.33%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16.67%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0 25.00%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 7.5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100,000,000 16.67%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 5,000,000 0.83%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和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永久居
留权
执行事务合
柳郁 伙人委派代 男 中国 北京 否
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产品存续期即将届满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
天科工创投”) 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减持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26,441,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2%,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441,705 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8,441,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航天科工创投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通过【大宗交易】和
【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1.7.12- 7,450,000 4.66%
航天科工创 2021.11.03
投 集合竞价 2021.9.23- 550,000 0.34%
2021.10.18
上述减持前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持有股份 26,441,705 16.52% 18,441,705 11.53%
其中:无限售条件 26,441,705 16.52% 18,441,705 11.5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
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存在以
下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方式 减持价 格( 元)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2021-7-12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51.47 200,000.00 0.1250%
2021-7-14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47.11 200,000.00 0.1250%
2021-7-15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46.88 200,000.00
[2021-10-26] (688233)神工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06元
每股净资产: 8.52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8%
营业总收入: 3.4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9亿元
[2021-09-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3.28%减
少至 12.2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09 月 14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09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14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2021 年 09 月
权益变 大宗交易 01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600,000 1%
动明细 通股
09 月 14 日
合计 1,600,000 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21,241,705 13.28% 19,641,705 12.28%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21,241,705 13.28% 19,641,705 12.28%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15 日
[2021-09-07]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周三)10: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更好地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周三)10:30-11:30 在上证路演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连胜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袁欣女士,技术研发总监山田宪治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 10:30-11:30 登陆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送至公司邮箱(info@thinkon-c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7119889
电子邮箱:info@thinkon-cn.com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4.28%减
少至 13.2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08 月 31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08 月 14 日-2021 年 08 月 31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2021 年 08 月
权益变 大宗交易 14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600,000 1%
动明细 通股
08 月 31 日
合计 1,600,000 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22,841,705 14.28% 21,241,705 13.28%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22,841,705 14.28% 21,241,705 13.28%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01 日
[2021-08-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1 年 0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08 月 20
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选举潘连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1)战略委员会由:潘连胜先生、庄坚毅先生、刘竞文先生组成,其中潘连胜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吴粒女士、李仁玉先生、庄坚毅先生组成,其中吴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李仁玉先生、刘竞文先生、山田宪治先生组成,其中李仁玉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粒女士、刘竞文先生、李仁玉先生组成,其中吴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吴粒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选举潘连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欣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31 日
[2021-08-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08 月 30 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1 年 08 月 20 日通知。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选举哲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监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08 月 31 日
[2021-08-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申请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为:3.5 亿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一、授信基本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 额度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25,00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10,000.00
合计 35,000.00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31 日
[2021-08-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
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2021 年 8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潘连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连胜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潘连胜先生、庄坚毅先生、刘竞文先生组成,其中潘连胜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吴粒女士、李仁玉先生、庄坚毅先生组成,其中吴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李仁玉先生、刘竞文先生、山田宪治先生组成,其中李仁玉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粒女士、刘竞文先生、李仁玉先生组成,其中吴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粒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选举哲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哲凯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连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潘连胜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总经理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对本次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袁欣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对本次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31 日
[2021-08-24]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直接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35,141,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解除销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2),航天科工创投拟在 2021 年 2 月 22 日锁定期届满之
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92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0%,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本次减持,航天科工创投将不通过集合竞价方式进行。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3,514.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6%,为 IPO 前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航天科工创投的《关于减持神工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截至本公告日,航天科工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13,20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 8.2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航天科工 5%以上非第一
35,141,705 21.96% IPO 前取得:35,141,705 股
创投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元) 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航天科工 2021/2/22~ 36.08- 未完成:
13,200,000 8.25% 大宗交易 658,891,000 21,941,705 13.71%
创投 2021/8/22 96.05 6,000,00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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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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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 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7,401.19 19,209.75 146.76
营业利润 25,407.00 11,222.45 126.39
利润总额 25,400.61 11,232.92 126.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2,023.49 10,027.65 119.63
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21,600.43 8,964.44 140.9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8 0.65 112.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76% 9.62% 上升 7.14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148,883.93 134,856.78 10.4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41,597.29 121,184.66 16.84
股本(万股) 16,000.00 16,000.00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8.85 7.57 16.91
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
度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数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 年全球集成电路产业蓬勃发展,景气度持续提升,受此影响,公司刻
蚀机用大直径单晶硅材料订单需求大幅增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
增长。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7,401.19 万元,同比增长 146.76%;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023.49 万元,同比增长 119.63%;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600.44 万元,同比增长 140.9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148,883.93 万元,
同比增长 10.4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41,597.29 万元,同比增长 16.8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8.85 元,同比增长 16.91%。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到 30%以上的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 146.76%;营业利润同比增长 126.39%;利
润总额同比增长 126.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19.63%;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40.96%;基本每股收 益同比增长 112.31%。
伴随着全球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下游客户对于半导体材料需求持续提 升,市场需求旺盛。面对市场机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利润率较 高的 16 英寸及以上大直径单晶硅材料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对净利润增长有较 大贡献。在产品成本、良品率、参数一致性等关键指标上,公司继续提升其全球 竞争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及时地增加了大直径单晶硅材料的产能规模,提高了 对客户的稳定供货能力。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大幅度增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00.00 万股的 0.4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 13.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一、股权激励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00.00 万股的 0.4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2.00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 13.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神工股份独立董事、监事),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及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72 人,约占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人数 209 人的 34.45%,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神工股份独立董事、监事。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材料行业人才竞争比较激烈,因此吸引和稳定国际高端人才对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激励对象中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技术研发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潘连胜先生。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潘连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员,不仅在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而且也在产品开
发及评价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有助于促进公司核心人
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袁欣女士。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袁欣女士为公司的
核心管理人才,对公司全方位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有助
于促进公司管理人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
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
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占授予 股票占当前
号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潘连胜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核 10.0000 15.38% 0.06%
心技术人员
2 袁欣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 6.0000 9.23% 0.04%
监、董秘、董事
3 山田宪治 日本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2.8823 4.43% 0.02%
小计 18.8823 29.05% 0.1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69 人) 33.1177 50.95% 0.21%
预留 13.0000 20.00% 0.08%
合计 65.0000 100.00% 0.41%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粒女士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粒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吴粒女士,1966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本溪大学教师、 沈阳工业大学副教授;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
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 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3 日
至 2022 年 3 月 3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2 月 28 日至2022 年 3 月 1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证明股东身份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 46 号甲
邮编:121000
电话:0416-711988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粒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粒女士作为本人/本企业的代理人出席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通知。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
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
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锦州
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潘连胜、袁欣、山田宪治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潘连胜、袁欣、山田宪治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潘连胜、袁欣、山田宪治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3 日
至 2022 年 3 月 3 日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吴粒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3 √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233 神工股份 2022/2/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 46 号甲
2、联系电话:0416-7119889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同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反对 弃权
意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3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2-12]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845,869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 号),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566,667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3,433,33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股东为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股份数量为 1,845,869 股,占公司上市时总股本的 1.15%,该部分限售股的限售期即将届满,并将于 2022 年 2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配售对象证裕投资就股份上市流通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数量为1,845,869 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承诺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845,869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名称 量(股) 占公司总股 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证裕投资
1 1,845,869 1.15% 1,845,869 0
有限投资
合计 1,845,869 1.15% 1,845,869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战略配售股 1,845,869 24
合计 1,845,869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1-2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000.00 万元到 23,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10,972.35 万元到 12,972.35 万元,同比增长109.42%到 129.37%。
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20,570.00 万元到 22,57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
增加 11,605.56 万元到 13,605.56 万元,同比增长 129.46%到 151.7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000.00 万元到 23,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
增加 10,972.35 万元到 12,972.35 万元,同比增加 109.42%到 129.37%。
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570.00 万元到 22,57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
加 11,605.56 万元到 13,605.56 万元,同比增加 129.46%到 151.77%。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027.65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964.44 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公司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全球集成电路产业蓬勃发展,景气度持续提升,根据 SEMI 统计,2021年集成电路制造厂设备支出增长 39%左右。根据最新披露刻蚀机领域设备厂商数据显示,TEL 上半财年半导体制造设备销售相比去年同期增长 42.5%,LAM 2021年前三季度芯片制造系统销售相比去年同期增长 45.5%。受此影响,公司刻蚀机用大直径单晶硅材料订单需求大幅增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预计 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4,600.00 万元至 50,200.00 万元。与
上年同期 19,209.75 万元相比,将增加 25,390.25 万元至 30,990.25 万元,同比
增长 132.17%至 161.33%。
(二)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利润率较高的 16 英寸及以上大直径单晶硅材料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对净利润增长有较大贡献。
(三)在产品成本、良品率、参数一致性等关键指标上,公司继续提升其全球竞争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及时地增加了大直径单晶硅材料的产能规模,提高了对客户的稳定供货能力。
(四)公司预计 2021 年全年研发费用为 3,200.00 万元至 3,800.00 万元。
与上年同期 1,790.11 万元相比,增加 1,409.89 万元至 2,009.89 万元,同比增长
78.76%至 112.28%。为推进公司半导体级 8 英寸轻掺低缺陷抛光硅片业务发展,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幅,有利于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4]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从 18,441,705 股减少至 10,441,705 股,持有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1.53%减少至 6.5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科工创投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5%。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法定代表人:柳郁
注册资本:人民币 6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9254355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2、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变动日期 变动方式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大宗交易 6,400,000 4.00%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集合竞价 1,600,000 1.00%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合计 8,000,000 5.00%
3、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 18,441,705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3%。
本次权益变动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18,441,705 股减少至 10,441,705 股,持股比例由 11.53%减少至 6.53%。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航天科工创投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二、 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工股份
股票代码:6882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柳郁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神工股份、上市公司、公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 指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工创投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 亿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柳郁
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59254355Y
股东结构 合伙人姓名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8.33%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16.67%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8.33%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16.67%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0 25.00%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 7.5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100,000,000 16.67%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000,000 0.83%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和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永久居
留权
执行事务合
柳郁 伙人委派代 男 中国 北京 否
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产品存续期即将届满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
天科工创投”) 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减持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8,441,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3%,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441,705 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0,441,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航天科工创投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
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1.11.11 6,400,000.00 4.00%
航天科工创 -2022.1.13
投 集合竞价 2021.11.15- 1,600,000.00 1.00%
2021.11.30
上述减持前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持有股份 18,441,705 11.53% 10,441,705 6.53%
其中:无限售条件 18,441,705 11.53% 10,441,705 6.5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存在以下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2021-11-11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87.39 300,000.00 0.188%
2021-11-12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87.84 300,000.00 0.188%
2021-11-15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集合竞价 8
[2022-01-13]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7.78%减少
至 6.6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2年 01 月 12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01 月 12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2021 年 12 月
权益变 大宗交易 31 日-2022 年 人民币普 1,850,000 1.16%
动明细 通股
01 月 12 日
合计 1,850,000 1.16%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2,441,705 7.78% 10,591,705 6.62%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2,441,705 7.78% 10,591,705 6.62%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8.94%减少
至 7.7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30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月 30日 人民币普 60,000 0.04%
通股
权益变 2021 年 11 月
动明细 大宗交易 26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800,000 1.12%
通股
12 月 30 日
合计 1,860,000 1.16%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4,301,705 8.94% 12,441,705 7.78%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4,301,705 8.94% 12,441,705 7.78%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通知。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00]号)核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67 元。截止 2020 年 2 月 17 日,
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66,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76,049,433.93 元后的 790,750,566.07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
支行 0708004329200067771 账户 300,000,000.00 元,存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410100692121518 账户 300,000,000.00 元,存入在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92212010160740453 账户 190,750,566.07 元;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5,881,132.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4,869,433.9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00010 文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2 月 20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74,869,433.99 元,小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 110,200.22 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投总 建设期
投资总额 额
8 英寸半导体级
1 硅单晶抛光片 86,923.41 86,923.41 60,000.00 24 个月
生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2 23,276.81 23,276.81 17,486.94 24 个月
项目
合计 110,200.22 110,200.22 77,486.94 /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8 英寸半导体级硅单晶抛光片
1 2022 年 2 月 2023 年 2 月
生产建设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项目登记备案文号为锦太发改备字[2019]12 号,项目建设期为 2 年,
原预计完工时间为按照备案日期进行确定的时间,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均晚于备案日期;由于受到国外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战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及辅助设施的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2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21,941,70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02 月 22 日解
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24 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1,941,705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1%。
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3)。在 2021 年 08 月 14 日–2021 年 08 月 31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5)。在 2021 年 09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14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8)。在 2021 年 09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13%。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9)。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35,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15%。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0)。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期间航天
科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05,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7%。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股东航天科工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锦州神
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航 天
科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30 万股,减持股份总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 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航天科工 5%以上非第一
21,941,705 13.71% IPO 前取得:21,941,705 股
创投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
称 (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持股
股) (元) (股) 比例
集中竞
2021/8/27
航天科 价交 65.08 658,202 13,641
8,300,000 5.18% ~ 8.53%
工创投 易、大 -96.08 ,830.94 ,705
2021/12/10
宗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因基金存续期即将到期而进行的,实施主体均不是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航天科工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航天科工创投本次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03]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233 证券简称: 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 5 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参加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本公司将参加
“2021 年辽宁辖区上市
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 10 日(周五) 15:30 至 17:00 ,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 net/)参与互动交流。届时公司高管将通过网
络在线交流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投
资者保护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2 月 03 日
[2021-11-26]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0.00%减
少至 8.9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5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权益变 2021 年 11 月
动明细 集中竞价交易 19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405,000 0.25%
通股
11 月 23 日
2021 年 11 月
大宗交易 19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300,000 0.81%
通股
11 月 25 日
合计 1,705,000 1.07%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为 0.25%,大宗交易减持比例为 0.81%,两种权益变动方式合计等于 1.06%。权益变动方式合计减持比例的 1.07%实际值应为 1.065625%,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6,006,705 10.00% 14,301,705 8.94%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6,006,705 10.00% 14,301,705 8.94%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
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19]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1/11/19)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1.15%减
少至 10.0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8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权益变 2021 年 11 月
动明细 集中竞价交易 15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700,000 0.44%
通股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大宗交易 15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135,000 0.71%
通股
11 月 18 日
合计 1,835,000 1.15%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7,841,705 11.15% 16,006,705 10.00%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7,841,705 11.15% 16,006,705 10.00%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
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3]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2.28%减
少至 11.1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2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09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权益变 2021 年 09 月
动明细 集中竞价交易 23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550,000 0.35%
通股
10 月 18 日
2021 年 09 月
大宗交易 15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250,000 0.78%
通股
11 月 12 日
合计 1,800,000 1.13%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的 0.35%实际值应为 0.34375%为保持整体比例平衡特进行了进位处理,其他数据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19,641,705 12.28% 17,841,705 11.15%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19,641,705 12.28% 17,841,705 11.15%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从 26,441,705 股减少至 18,441,705 股,持有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16.52%减少至 11.5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1年11月03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科工创投的《锦州神工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5%。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法定代表人:柳郁
注册资本:人民币 6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9254355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2、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变动日期 变动方式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21 年 07 月 12 日
大宗交易 7,450,000 4.66%
-2021 年 11 月 03 日
2021 年 09 月 23 日
集合竞价 550,000 0.34%
-2021 年 10 月 18 日
合计 8,000,000 5.00%
3、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 26,441,705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6.52%。
本次权益变动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26,441,705 股减少
至 18,441,705 股,持股比例由 16.52%减少至 11.53%。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航天科工创投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公告中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5 日
[2021-11-0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工股份
股票代码:6882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柳郁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神工股份、上市公司、公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 指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工创投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 亿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柳郁
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59254355Y
股东结构 合伙人姓名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8.33%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16.67%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8.33%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16.67%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0 25.00%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 7.5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100,000,000 16.67%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 5,000,000 0.83%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和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永久居
留权
执行事务合
柳郁 伙人委派代 男 中国 北京 否
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产品存续期即将届满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
天科工创投”) 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减持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26,441,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2%,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441,705 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8,441,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航天科工创投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通过【大宗交易】和
【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1.7.12- 7,450,000 4.66%
航天科工创 2021.11.03
投 集合竞价 2021.9.23- 550,000 0.34%
2021.10.18
上述减持前后,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持有股份 26,441,705 16.52% 18,441,705 11.53%
其中:无限售条件 26,441,705 16.52% 18,441,705 11.5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
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存在以
下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方式 减持价 格( 元)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2021-7-12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51.47 200,000.00 0.1250%
2021-7-14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47.11 200,000.00 0.1250%
2021-7-15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大宗交易 46.88 200,000.00
[2021-10-26] (688233)神工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06元
每股净资产: 8.52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8%
营业总收入: 3.4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9亿元
[2021-09-15]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3.28%减
少至 12.2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09 月 14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09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14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2021 年 09 月
权益变 大宗交易 01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600,000 1%
动明细 通股
09 月 14 日
合计 1,600,000 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21,241,705 13.28% 19,641,705 12.28%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21,241,705 13.28% 19,641,705 12.28%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15 日
[2021-09-07]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周三)10: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更好地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周三)10:30-11:30 在上证路演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连胜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袁欣女士,技术研发总监山田宪治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 10:30-11:30 登陆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送至公司邮箱(info@thinkon-c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7119889
电子邮箱:info@thinkon-cn.com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4.28%减
少至 13.2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 2021年 08 月 31 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露义务 (有限合伙)
人基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08 月 14 日-2021 年 08 月 31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2021 年 08 月
权益变 大宗交易 14 日-2021 年 人民币普 1,600,000 1%
动明细 通股
08 月 31 日
合计 1,600,000 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 2 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22,841,705 14.28% 21,241,705 13.28%
航天科工 份
创投 其中:无限 22,841,705 14.28% 21,241,705 13.28%
售条件股份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01 日
[2021-08-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1 年 0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08 月 20
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选举潘连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1)战略委员会由:潘连胜先生、庄坚毅先生、刘竞文先生组成,其中潘连胜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吴粒女士、李仁玉先生、庄坚毅先生组成,其中吴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李仁玉先生、刘竞文先生、山田宪治先生组成,其中李仁玉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粒女士、刘竞文先生、李仁玉先生组成,其中吴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吴粒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选举潘连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欣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31 日
[2021-08-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08 月 30 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1 年 08 月 20 日通知。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选举哲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监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08 月 31 日
[2021-08-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申请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为:3.5 亿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一、授信基本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 额度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25,00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10,000.00
合计 35,000.00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31 日
[2021-08-31]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
主席并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2021 年 8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潘连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连胜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潘连胜先生、庄坚毅先生、刘竞文先生组成,其中潘连胜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吴粒女士、李仁玉先生、庄坚毅先生组成,其中吴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李仁玉先生、刘竞文先生、山田宪治先生组成,其中李仁玉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粒女士、刘竞文先生、李仁玉先生组成,其中吴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粒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选举哲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哲凯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连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潘连胜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总经理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对本次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袁欣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对本次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31 日
[2021-08-24] (68823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直接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35,141,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解除销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2),航天科工创投拟在 2021 年 2 月 22 日锁定期届满之
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92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0%,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本次减持,航天科工创投将不通过集合竞价方式进行。航天科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3,514.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6%,为 IPO 前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航天科工创投的《关于减持神工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截至本公告日,航天科工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13,20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 8.2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航天科工 5%以上非第一
35,141,705 21.96% IPO 前取得:35,141,705 股
创投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元) 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航天科工 2021/2/22~ 36.08- 未完成:
13,200,000 8.25% 大宗交易 658,891,000 21,941,705 13.71%
创投 2021/8/22 96.05 6,000,00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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