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82什么时候复牌?-泉峰汽车停牌最新消息
≈≈泉峰汽车603982≈≈(更新:22.02.17)
[2022-02-17]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2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 赎回本 年化收 收益兑 实际收 实际收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型 金金额 益率 起息日 付日 益或损 回情况
(%) 失
宁波银行股 单位结构性 银行理 5,000. 2022 年 2022 年 5,014.0
份有限公司 存款 220115 财产品 00 3.3 1 月 14 2 月 16 14.01 1
日 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号
1 银行理财产品 72,000.00 72,000.00 201.54 0.00
2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0 1,000.00 7.65 0.00
合计 73,000.00 73,000.00 209.19 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 12.82
净资产(%)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 1.73
利润(%)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0,000.00
总理财额度 20,000.00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6] (603982)泉峰汽车: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1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 101 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7,237,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17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陆先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
大会;独立董事张逸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冯辕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代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志文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4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5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9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10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
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2022-02-15]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 赎回本 年化收 收益兑 实际收 实际收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型 金金额 益率 起息日 付日 益或损 回情况
(%) 失
中国银行股 挂钩型结构 银行理 4,400. 4.0 2022 年 2022 年 15.91 4,415.9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财产品 00 1 月 12 2 月 14 1
【CSDVY2022 日 日
11516】(机构
客户)
挂钩型结构
中国银行股 性存款 银行理 4,600. 2022 年 2022 年 4,605.4
份有限公司 【CSDVY2022 财产品 00 1.3 1 月 12 2 月 14 5.41 1
11517】(机构 日 日
客户)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号
1 银行理财产品 72,000.00 67,000.00 187.52 5,000.00
2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0 1,000.00 7.65 0.00
合计 73,000.00 68,000.00 195.17 5,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 12.82
净资产(%)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 1.61
利润(%)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5,000.00
总理财额度 20,000.00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8]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
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安徽子公司安徽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安徽子公司以项目贷款的形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安徽子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度追加其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的《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作为代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作为贷款人)(以下简称“银团成员行”)签署了《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人民币壹拾贰亿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安徽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安徽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人民币壹拾贰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以下简称“《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以其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20332 号”和“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20333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 7 栋四层
3、授权代表:潘龙泉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持股比例:公司持有 100%股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6,834.04 92.52
负债总额 44,751.20 0.00
银行贷款总额 4,630.94 0.00
流动负债总额 44,751.20 0.00
资产净额 2,082.84 92.52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992.82 -7.48
注:2020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保证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担保金额:最高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
抵押人: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抵押物:座落于霍里山大道与沿河路交叉西北角,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20332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座落于霍里山大道与
沿河路交叉口西北角,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2033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
币与不超过 8,000 万欧元(以 2022 年 2 月 7 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 177,976.80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4.11%,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3982)泉峰汽车: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到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
禾涌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祥禾涌安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5,108,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股份来源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祥禾涌安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180 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4,028,314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 90 天内减
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180 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108,299 股,即减
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4%,且在任意 90 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祥禾涌安可以根
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5,108,299
祥禾涌安 5%以下股东 5,108,299 2.5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特定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划披露日期
(元/股)
祥禾涌安 597,600 0.30% 2021/1/19~ 16.10-17.50 2020-12-24
2021/7/13
祥禾涌安 4,962,500 2.46% 2021/8/25~ 19.75-48.01 2021-07-15
2022/1/2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数量 理价格
持比例 式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祥禾涌安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2/3/1 ~ 按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自 身 资 金
5,108,299 2.54% 2022/8/27 价格 发 行 前 取 需求
股 易 减 得股份
持,不
超过:
4,028,
314 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5,108,
299 股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180 天内(即 2022 年 2
月 11 日-2022 年 8 月 9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祥禾涌安可能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锁定期满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若减持当年公司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则可减持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
2)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 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祥禾涌安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祥禾涌安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祥禾涌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祥禾涌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3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获得相关批准和核准时间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实施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不超过 228,360.74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泉峰中国投资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署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拟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
鉴于泉峰中国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
4、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5、注册资本:10,000 万美元
6、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1 CHERVON HOLDINGS LIMITED 100.00 10,000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908.34 50,515.90
所有者权益总额 30,058.25 45,213.49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0 0
净利润 1,495.83 4,808.06
注: 2020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泉峰中国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拟向泉峰中国投资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泉峰中国投资拟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与泉峰中国投资签署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与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乙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向甲方支付的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乙方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总股本的 10%(含)。乙方的最终认购金额由双方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乙方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
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双方确认,且乙方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且乙方不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成为甲方的控股股东。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甲方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乙方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4、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将按照甲方和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和期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缴款通知载明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待主承销商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目的而专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
乙方所取得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甲方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6、生效条件
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除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有关条款以及与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保密不可抗力相关的条款自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协议其他条款自下述条件全部实现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议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7、违约责任
除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协议中作出的声明、保证及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2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涉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补充和修订内容
1、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修订了发行对象;
3、修订了发行价格;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4、修订了发行数量;
5、修订了限售期;
6、修订了发行对象与公司关系及本次非公开发
行构成的关联交易情况
释义 释义 修订了“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预案”
的释义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 修订了“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关系”
公司关系
第一节 本次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 修订了“(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四)发
非公开发行 A 方案概要 行数量”、“(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
股股票方案概 原则”、“(七)限售期”
要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 修订了“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 修订了“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
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 权发生变化”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补充和修订内容
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
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 修订了“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
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 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呈报批准的程序
第二节 发行
对象的基本情 / 新增“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况
第三节 董事 章节序号 调整了章节序号
会关于本次发 1、修订了“(二)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
行募集资金使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 基地项目”之“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用的可行性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2、修订了“(三)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析 基本情况 之“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第四节 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 / 新增“第四节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概要”
购协议概要
章节序号 调整了章节序号
第五节 董事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
会关于本次非 及其关联人之间业务 修订了“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业
公开发行 A 股 关系、管理关系、关 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
对公司影响的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 情况”
讨论与分析 变化情况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 修订了“(七)审批风险”、“(八)发行风险”
风险说明
第六节 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 章节序号 调整了章节序号
政策及利润分
配情况
第七节 本次
非公开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的 章节序号 调整了章节序号
影响及填补回
报的具体措施
本 次 修 订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6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
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为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自愿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所有股份72,000,000股、46,560,000股,自限售期满之日(即2022年5月22日)起延长锁定期12个月至2023年5月21日。承诺在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减持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 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 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七、 限售期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条款未发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持股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持有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70,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祥禾涌安发来
的《关于所持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122,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5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1%。
因 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故本次减持股份
计划减持期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祥禾涌安 5%以上非第一 10,070,799 5.00%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10,070,79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当前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数量
(股) 例 式 (元/ (元) 情况 比例
(股)
股)
祥禾涌安 4,962,500 2.46% 2021/8/25~ 集中竞 19.75- 175,643,600 已完成 5,108,299 2.54%
2022/1/28 价交 48.01
易、大
宗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
知时限。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100,273.00 83,564.00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43,827.23 37,912.26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0,273.00 83,564.00
(二期)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 43,827.23 37,912.26
基地项目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 101 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
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认购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
事项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
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 √
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982 泉峰汽车 2022/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 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6. 股东未进行登记的,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二)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三) 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伟伟
联系电话:025-84998999
联系传真:025-52786586
联系邮箱:ir@chervonauto.com
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泉峰汽车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后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数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
原则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
利润的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
告(修订版)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4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
知时限。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100,273.00 83,564.00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43,827.23 37,912.26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0,273.00 83,564.00
(二期)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 43,827.23 37,912.26
基地项目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 101 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
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认购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
事项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
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 √
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982 泉峰汽车 2022/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 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6. 股东未进行登记的,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二)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三) 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伟伟
联系电话:025-84998999
联系传真:025-52786586
联系邮箱:ir@chervonauto.com
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泉峰汽车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后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数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
原则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
利润的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
告(修订版)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
知时限。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100,273.00 83,564.00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43,827.23 37,912.26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持股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持有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70,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祥禾涌安发来
的《关于所持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122,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5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1%。
因 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故本次减持股份
计划减持期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祥禾涌安 5%以上非第一 10,070,799 5.00%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10,070,79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当前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数量
(股) 例 式 (元/ (元) 情况 比例
(股)
股)
祥禾涌安 4,962,500 2.46% 2021/8/25~ 集中竞 19.75- 175,643,600 已完成 5,108,299 2.54%
2022/1/28 价交 48.01
易、大
宗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4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7]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 赎回本 年化收 收益兑 实际收 实际收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型 金金额 益率 起息日 付日 益或损 回情况
(%) 失
首创证券股 首创证券首 券商理 1,000. 3.4 2021 年 2022 年 7.65 1,007.6
份有限公司 开得胜 170 财产品 00 11 月 4 1 月 26 5
号 82 天收益 日 日
凭证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号
1 银行理财产品 72,000.00 58,000.00 166.21 14,000.00
2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0 1,000.00 7.65 0.00
合计 73,000.00 59,000.00 173.86 14,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 12.82
净资产(%)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 1.44
利润(%)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4,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00
总理财额度 20,000.00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1]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子公司)安徽生产基地
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安徽子公司以项目贷款的形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安徽子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度追加其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安徽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7)。
二、担保解除情况
公司及安徽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民生银行发出的《贷款结清及解
除担保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归还编号公固贷字
第 MASQF-2021 号《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全部借款本息,编号公保字第MASQF-2021-DB01 号《保证合同》项下对应的保证责任同时解除。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
币与不超过 8,000 万欧元(以 2022 年 1 月 20 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 177,595.20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86%,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9] (603982)泉峰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6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
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发行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除上述事项之外,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也不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原董事、总经理邓凌曲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并无分歧,亦无其他需提醒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邓凌曲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自邓凌曲先生辞职至公司新任总经理到任期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志文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目前公司人事调整正有序进行,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公司股票价格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无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发行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7]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邓凌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邓凌曲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邓凌曲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邓凌曲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并无分歧,亦无其他需提醒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邓凌曲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及总经理的选聘等相关后续工作。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自邓凌曲先生辞职至公司新任总经理到任期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志文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凌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904,000股。辞职生效后,邓凌曲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邓凌曲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5] (603982)泉峰汽车: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4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 101 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9,483,8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4.28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张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
会;董事陆先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逸民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冯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卢小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
大会。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志文先生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邓凌曲先生出席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欧洲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83,88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83,88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4.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4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5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9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10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2-01-15]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01/15)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15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为3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25.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04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可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实施主体
金 净额
高端汽车零部件 泉峰汽车精密技
智能制造项目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术(安徽)有限
(一期) 公司
合计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月13日,公司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15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
类型 名称 (万元) 益率(%) 额(万元)
宁波银行股 银行理财 单位结构性存款 5,000.00 1.00-3.30 /
份有限公司 产品 220115
产品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收益率 联交易
31 天 保本浮动 / / /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15具体条款:
产品名称 单位结构性存款 220115
产品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型
认购日 2022 年 1 月 13 日
起息日 2022 年 1 月 14 日
到期日 2022 年 2 月 14 日
收益兑付日 2022 年 2 月 16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3.30%
收益计算基础 Act/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
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产品为保本浮动型,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142),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23,139.63 324,74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55,974.98 182,021.36
产
总负债 67,164.64 142,719.99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8,575.68 118,88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2,094.88 11,076.91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1,221.09 3,137.15
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3.95%,公司货币资金为
50,656.26 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9.8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2022-01-11]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9,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6】(机构客户)、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7】(机构客户)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均为3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25.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04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可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实施主体
金 净额
高端汽车零部件 泉峰汽车精密技
智能制造项目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术(安徽)有限
(一期) 公司
合计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
【CSDVY202211516】(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
类型 名称 (万元) 率(%) 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 银行理财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份有限公司 产品 【CSDVY202211516】 4,400.00 1.3000/4.0000 /
(机构客户)
产品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收益率 联交易
33 天 保本保最 / / / 否
低收益型
2、2022年1月10日,公司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7】(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
类型 名称 (万元) 率(%) 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 银行理财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份有限公司 产品 【CSDVY202211517】 4,600.00 1.3000/4.0100 /
(机构客户)
产品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收益率 联交易
33 天 保本保最 / / / 否
低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6】(机构客户)具体条款:
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6】(机构客户)
产品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委托认购日 2022 年 1 月 10 日
收益起算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到期日 2022 年 2 月 14 日
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观察水
收益率 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3000%】(年
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
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4.0000%】(年率)。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挂钩指标 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
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
基准值 元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观察水平 基准值【-0.0005】
基准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观察期/观察时点 2022 年 2 月 9 日北京时间 14:00
税费:本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费用 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上述应交税费(如有)由客户按实际发
生自行申报及缴纳。管理费:本产品无管理费。
2、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7】(机构客户)具体条款:
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7】(机构客户)
产品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委托认购日 2022 年 1 月 10 日
收益起算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到期日 2022 年 2 月 14 日
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观察水
收益率 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3000%】(年
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
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4.0100%】(年率)。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挂钩指标 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
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
基准值 元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观察水平 基准值【+0.0020】
基准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观察期/观察时点 2022 年 2 月 9 日北京时间 14:00
税费:本产
[2022-01-08]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担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发出的《关于变更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胡媛媛女士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胡媛媛女士工作调整,指派陈颂先生接替胡媛媛女士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颂先生。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仍为杨蓓女士、王凡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颂先生,自 1988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陈颂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陈颂先生自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颂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1-12-31]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取得变速器箱体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1-11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变速器箱体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项目金额:预估金额为人民币 17 亿元,具体以实际下单金额为准。
项目期限:预计项目实施周期为 5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项目定点通知并不反映客户最终的实际采
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预计实施周期为 5 年,项目量产后,每年收入根据客户当年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有利于相应年度业绩。
风险提示:
1、预估金额并不反映对方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后续实际开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2、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过程中会受到政策、市场、合同履行等诸多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泉峰汽车”)近期收到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青山”)项目定点通知,重庆青山拟向公司采购变速器箱体,用于终端装配长安旗下车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项目属于日常经营类业务,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为变速器箱体。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
法定代表人:刘波
注册资本:111,670 万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3.2175%,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6.782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重庆青山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项目主要内容
1、预估金额:预估金额为人民币 17 亿元,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2、预估期限:预估项目实施周期 5 年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项目定点通知并不反映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估金额,预估实施周期为 5 年,项目量产后,每年收入根据客户当年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有利于相应年度业绩。
2、本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1、预估金额并不反映对方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后续
实际开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2、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过程中会受到政策、市场、合同履行等诸多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车厂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1-10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2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申请授信主体 币种 授信额度(万元)
人民币 248,000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欧元 2,000
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人民币 150,000
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imited Liability 欧元 5,000
Company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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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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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2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 赎回本 年化收 收益兑 实际收 实际收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型 金金额 益率 起息日 付日 益或损 回情况
(%) 失
宁波银行股 单位结构性 银行理 5,000. 2022 年 2022 年 5,014.0
份有限公司 存款 220115 财产品 00 3.3 1 月 14 2 月 16 14.01 1
日 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号
1 银行理财产品 72,000.00 72,000.00 201.54 0.00
2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0 1,000.00 7.65 0.00
合计 73,000.00 73,000.00 209.19 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 12.82
净资产(%)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 1.73
利润(%)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0,000.00
总理财额度 20,000.00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6] (603982)泉峰汽车: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1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 101 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7,237,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17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陆先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
大会;独立董事张逸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冯辕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代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志文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4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5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09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2.10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
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664,800 99.8570 12,400 0.143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2022-02-15]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 赎回本 年化收 收益兑 实际收 实际收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型 金金额 益率 起息日 付日 益或损 回情况
(%) 失
中国银行股 挂钩型结构 银行理 4,400. 4.0 2022 年 2022 年 15.91 4,415.9
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 财产品 00 1 月 12 2 月 14 1
【CSDVY2022 日 日
11516】(机构
客户)
挂钩型结构
中国银行股 性存款 银行理 4,600. 2022 年 2022 年 4,605.4
份有限公司 【CSDVY2022 财产品 00 1.3 1 月 12 2 月 14 5.41 1
11517】(机构 日 日
客户)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号
1 银行理财产品 72,000.00 67,000.00 187.52 5,000.00
2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0 1,000.00 7.65 0.00
合计 73,000.00 68,000.00 195.17 5,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 12.82
净资产(%)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 1.61
利润(%)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5,000.00
总理财额度 20,000.00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8]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
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安徽子公司安徽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安徽子公司以项目贷款的形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安徽子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度追加其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的《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作为代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作为贷款人)(以下简称“银团成员行”)签署了《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人民币壹拾贰亿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安徽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安徽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人民币壹拾贰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以下简称“《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以其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20332 号”和“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20333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 7 栋四层
3、授权代表:潘龙泉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持股比例:公司持有 100%股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6,834.04 92.52
负债总额 44,751.20 0.00
银行贷款总额 4,630.94 0.00
流动负债总额 44,751.20 0.00
资产净额 2,082.84 92.52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992.82 -7.48
注:2020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保证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担保金额:最高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
抵押人: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抵押物:座落于霍里山大道与沿河路交叉西北角,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20332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座落于霍里山大道与
沿河路交叉口西北角,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2033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
币与不超过 8,000 万欧元(以 2022 年 2 月 7 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 177,976.80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4.11%,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3982)泉峰汽车: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到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
禾涌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祥禾涌安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5,108,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股份来源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祥禾涌安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180 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4,028,314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 90 天内减
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180 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108,299 股,即减
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4%,且在任意 90 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祥禾涌安可以根
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5,108,299
祥禾涌安 5%以下股东 5,108,299 2.5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特定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划披露日期
(元/股)
祥禾涌安 597,600 0.30% 2021/1/19~ 16.10-17.50 2020-12-24
2021/7/13
祥禾涌安 4,962,500 2.46% 2021/8/25~ 19.75-48.01 2021-07-15
2022/1/2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数量 理价格
持比例 式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祥禾涌安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2/3/1 ~ 按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自 身 资 金
5,108,299 2.54% 2022/8/27 价格 发 行 前 取 需求
股 易 减 得股份
持,不
超过:
4,028,
314 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5,108,
299 股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180 天内(即 2022 年 2
月 11 日-2022 年 8 月 9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祥禾涌安可能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锁定期满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若减持当年公司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则可减持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
2)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 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祥禾涌安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祥禾涌安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祥禾涌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祥禾涌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3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获得相关批准和核准时间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实施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不超过 228,360.74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泉峰中国投资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署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拟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
鉴于泉峰中国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
4、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5、注册资本:10,000 万美元
6、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1 CHERVON HOLDINGS LIMITED 100.00 10,000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908.34 50,515.90
所有者权益总额 30,058.25 45,213.49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0 0
净利润 1,495.83 4,808.06
注: 2020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泉峰中国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龙泉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拟向泉峰中国投资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泉峰中国投资拟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与泉峰中国投资签署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与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乙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向甲方支付的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乙方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总股本的 10%(含)。乙方的最终认购金额由双方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乙方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
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双方确认,且乙方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且乙方不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成为甲方的控股股东。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甲方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乙方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4、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将按照甲方和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和期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缴款通知载明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待主承销商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目的而专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
乙方所取得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甲方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6、生效条件
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除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有关条款以及与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保密不可抗力相关的条款自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协议其他条款自下述条件全部实现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议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7、违约责任
除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协议中作出的声明、保证及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2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涉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补充和修订内容
1、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修订了发行对象;
3、修订了发行价格;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4、修订了发行数量;
5、修订了限售期;
6、修订了发行对象与公司关系及本次非公开发
行构成的关联交易情况
释义 释义 修订了“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预案”
的释义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 修订了“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关系”
公司关系
第一节 本次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 修订了“(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四)发
非公开发行 A 方案概要 行数量”、“(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
股股票方案概 原则”、“(七)限售期”
要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 修订了“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 修订了“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
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 权发生变化”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补充和修订内容
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
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 修订了“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
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 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呈报批准的程序
第二节 发行
对象的基本情 / 新增“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况
第三节 董事 章节序号 调整了章节序号
会关于本次发 1、修订了“(二)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
行募集资金使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 基地项目”之“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用的可行性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2、修订了“(三)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析 基本情况 之“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第四节 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 / 新增“第四节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概要”
购协议概要
章节序号 调整了章节序号
第五节 董事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
会关于本次非 及其关联人之间业务 修订了“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业
公开发行 A 股 关系、管理关系、关 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
对公司影响的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 情况”
讨论与分析 变化情况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 修订了“(七)审批风险”、“(八)发行风险”
风险说明
第六节 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 章节序号 调整了章节序号
政策及利润分
配情况
第七节 本次
非公开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的 章节序号 调整了章节序号
影响及填补回
报的具体措施
本 次 修 订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6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
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为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自愿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所有股份72,000,000股、46,560,000股,自限售期满之日(即2022年5月22日)起延长锁定期12个月至2023年5月21日。承诺在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减持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 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 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七、 限售期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条款未发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持股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持有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70,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祥禾涌安发来
的《关于所持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122,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5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1%。
因 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故本次减持股份
计划减持期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祥禾涌安 5%以上非第一 10,070,799 5.00%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10,070,79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当前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数量
(股) 例 式 (元/ (元) 情况 比例
(股)
股)
祥禾涌安 4,962,500 2.46% 2021/8/25~ 集中竞 19.75- 175,643,600 已完成 5,108,299 2.54%
2022/1/28 价交 48.01
易、大
宗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
知时限。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100,273.00 83,564.00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43,827.23 37,912.26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0,273.00 83,564.00
(二期)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 43,827.23 37,912.26
基地项目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 101 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
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认购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
事项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
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 √
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982 泉峰汽车 2022/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 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6. 股东未进行登记的,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二)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三) 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伟伟
联系电话:025-84998999
联系传真:025-52786586
联系邮箱:ir@chervonauto.com
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泉峰汽车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后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数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
原则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
利润的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
告(修订版)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4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
知时限。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100,273.00 83,564.00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43,827.23 37,912.26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0,273.00 83,564.00
(二期)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 43,827.23 37,912.26
基地项目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龙泉、
张彤、柯祖谦、胡以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 101 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
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认购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
事项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
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 √
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982 泉峰汽车 2022/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 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6. 股东未进行登记的,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二)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三) 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伟伟
联系电话:025-84998999
联系传真:025-52786586
联系邮箱:ir@chervonauto.com
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泉峰汽车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后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数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
原则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
利润的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
告(修订版)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
知时限。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含)。泉峰中国投资的最终认购金额由泉峰中国投资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泉峰中国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次发行的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0,424,710 股(含本数),泉峰中国投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根据认购金额和本次认购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且泉峰中国投资最终的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0%(含)。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万元)
1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100,273.00 83,564.00
2 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43,827.23 37,912.26
3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46,437.48 38,884.4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68,000.00 68,000.00
合计 258,537.71 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泉峰中国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的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持股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持有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70,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祥禾涌安发来
的《关于所持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122,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5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1%。
因 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故本次减持股份
计划减持期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祥禾涌安 5%以上非第一 10,070,799 5.00%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10,070,79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当前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数量
(股) 例 式 (元/ (元) 情况 比例
(股)
股)
祥禾涌安 4,962,500 2.46% 2021/8/25~ 集中竞 19.75- 175,643,600 已完成 5,108,299 2.54%
2022/1/28 价交 48.01
易、大
宗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4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控制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7]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 赎回本 年化收 收益兑 实际收 实际收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型 金金额 益率 起息日 付日 益或损 回情况
(%) 失
首创证券股 首创证券首 券商理 1,000. 3.4 2021 年 2022 年 7.65 1,007.6
份有限公司 开得胜 170 财产品 00 11 月 4 1 月 26 5
号 82 天收益 日 日
凭证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号
1 银行理财产品 72,000.00 58,000.00 166.21 14,000.00
2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0 1,000.00 7.65 0.00
合计 73,000.00 59,000.00 173.86 14,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 12.82
净资产(%)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 1.44
利润(%)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4,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00
总理财额度 20,000.00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1]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子公司)安徽生产基地
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安徽子公司以项目贷款的形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安徽子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度追加其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安徽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7)。
二、担保解除情况
公司及安徽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民生银行发出的《贷款结清及解
除担保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归还编号公固贷字
第 MASQF-2021 号《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全部借款本息,编号公保字第MASQF-2021-DB01 号《保证合同》项下对应的保证责任同时解除。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
币与不超过 8,000 万欧元(以 2022 年 1 月 20 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 177,595.20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86%,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9] (603982)泉峰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6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
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发行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除上述事项之外,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也不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原董事、总经理邓凌曲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并无分歧,亦无其他需提醒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邓凌曲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自邓凌曲先生辞职至公司新任总经理到任期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志文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目前公司人事调整正有序进行,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公司股票价格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无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具体发行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7]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邓凌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邓凌曲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邓凌曲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邓凌曲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并无分歧,亦无其他需提醒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邓凌曲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及总经理的选聘等相关后续工作。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自邓凌曲先生辞职至公司新任总经理到任期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志文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凌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904,000股。辞职生效后,邓凌曲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邓凌曲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5] (603982)泉峰汽车: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4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 101 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9,483,8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4.28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张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
会;董事陆先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逸民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冯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卢小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
大会。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志文先生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邓凌曲先生出席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欧洲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83,88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83,88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4.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4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5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09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4.10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471,481 99.9904 12,400 0.0096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2-01-15]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01/15)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15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为3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25.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04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可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实施主体
金 净额
高端汽车零部件 泉峰汽车精密技
智能制造项目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术(安徽)有限
(一期) 公司
合计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月13日,公司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15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
类型 名称 (万元) 益率(%) 额(万元)
宁波银行股 银行理财 单位结构性存款 5,000.00 1.00-3.30 /
份有限公司 产品 220115
产品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收益率 联交易
31 天 保本浮动 / / /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15具体条款:
产品名称 单位结构性存款 220115
产品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型
认购日 2022 年 1 月 13 日
起息日 2022 年 1 月 14 日
到期日 2022 年 2 月 14 日
收益兑付日 2022 年 2 月 16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3.30%
收益计算基础 Act/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
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产品为保本浮动型,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142),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23,139.63 324,74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55,974.98 182,021.36
产
总负债 67,164.64 142,719.99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8,575.68 118,88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2,094.88 11,076.91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1,221.09 3,137.15
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3.95%,公司货币资金为
50,656.26 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9.8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2022-01-11]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9,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6】(机构客户)、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7】(机构客户)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均为3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25.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04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可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实施主体
金 净额
高端汽车零部件 泉峰汽车精密技
智能制造项目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术(安徽)有限
(一期) 公司
合计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
【CSDVY202211516】(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
类型 名称 (万元) 率(%) 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 银行理财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份有限公司 产品 【CSDVY202211516】 4,400.00 1.3000/4.0000 /
(机构客户)
产品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收益率 联交易
33 天 保本保最 / / / 否
低收益型
2、2022年1月10日,公司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7】(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
类型 名称 (万元) 率(%) 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 银行理财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份有限公司 产品 【CSDVY202211517】 4,600.00 1.3000/4.0100 /
(机构客户)
产品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收益率 联交易
33 天 保本保最 / / / 否
低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6】(机构客户)具体条款:
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6】(机构客户)
产品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委托认购日 2022 年 1 月 10 日
收益起算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到期日 2022 年 2 月 14 日
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观察水
收益率 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3000%】(年
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
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4.0000%】(年率)。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挂钩指标 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
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
基准值 元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观察水平 基准值【-0.0005】
基准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观察期/观察时点 2022 年 2 月 9 日北京时间 14:00
税费:本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费用 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上述应交税费(如有)由客户按实际发
生自行申报及缴纳。管理费:本产品无管理费。
2、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7】(机构客户)具体条款:
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517】(机构客户)
产品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委托认购日 2022 年 1 月 10 日
收益起算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到期日 2022 年 2 月 14 日
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观察水
收益率 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3000%】(年
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
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4.0100%】(年率)。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挂钩指标 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
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
基准值 元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 BFIX
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观察水平 基准值【+0.0020】
基准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
观察期/观察时点 2022 年 2 月 9 日北京时间 14:00
税费:本产
[2022-01-08]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担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发出的《关于变更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胡媛媛女士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胡媛媛女士工作调整,指派陈颂先生接替胡媛媛女士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颂先生。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仍为杨蓓女士、王凡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颂先生,自 1988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陈颂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陈颂先生自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颂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1-12-31]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取得变速器箱体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1-11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变速器箱体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项目金额:预估金额为人民币 17 亿元,具体以实际下单金额为准。
项目期限:预计项目实施周期为 5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项目定点通知并不反映客户最终的实际采
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预计实施周期为 5 年,项目量产后,每年收入根据客户当年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有利于相应年度业绩。
风险提示:
1、预估金额并不反映对方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后续实际开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2、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过程中会受到政策、市场、合同履行等诸多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客户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泉峰汽车”)近期收到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青山”)项目定点通知,重庆青山拟向公司采购变速器箱体,用于终端装配长安旗下车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项目属于日常经营类业务,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为变速器箱体。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
法定代表人:刘波
注册资本:111,670 万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3.2175%,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6.782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重庆青山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项目主要内容
1、预估金额:预估金额为人民币 17 亿元,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2、预估期限:预估项目实施周期 5 年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项目定点通知并不反映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估金额,预估实施周期为 5 年,项目量产后,每年收入根据客户当年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有利于相应年度业绩。
2、本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1、预估金额并不反映对方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目前仅为预计金额,后续
实际开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下单金额为准。
2、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过程中会受到政策、市场、合同履行等诸多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车厂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603982)泉峰汽车: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1-10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2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申请授信主体 币种 授信额度(万元)
人民币 248,000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欧元 2,000
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人民币 150,000
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imited Liability 欧元 5,000
Company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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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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