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06什么时候复牌?-长城军工停牌最新消息
≈≈长城军工601606≈≈(更新:22.02.25)
[2022-02-25]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0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 号)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
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东海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证券发行申报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金公司的《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东海证券关于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自动由中金公司承接,中金公司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金公司委派方磊先生、王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长城军工对东海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大量杰出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方磊先生,于 2015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经担任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项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项目、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方磊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昭先生,于 2018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经担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海财务吸收合并中远财务等项目。王昭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022-02-23]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证券 日报》 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中证天通《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少明先生、刘金成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虎先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成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更好配合公司2021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张振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少明先生、张振先生,质量质控复核人为王虎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振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
2018年11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2018年至今为内蒙华电、长城军工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张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证天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及身份证扫描件。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王本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重新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依然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议
案》
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后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9,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
为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已经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12 月24 日,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并完成交地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土地验收备忘一览表》,
根据合肥市政府城市规划的需要,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已完成交地手续。
本次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北二环双七路。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具体为:(1)土地:合国用
(2003)字第 0730 号、合新站国用(2012)第 42 号,面积共计 134,680 平方米。
建筑物及其附属构筑物:共计 19,053.14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权属红星机电。
二、进展情况
2017 年 5 月 10 日,长城军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费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土地验收备忘
一览表》,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已完成交地手续。
三、决策程序履行
2017 年 5 月 15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省国
资委关于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7〕257 号),同意土地收储有关事项。
2017 年 6 月 13 日,安徽军工集团、长城军工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7〕第 25 号),约定有偿回收前述火工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费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交易对方
1.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2.住所:合肥市怀宁路 1800 号国土规划大厦
3.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存量土地的收购、集体土地的统征、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及熟化等工作。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收储补偿价款分配
根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评估(估价)报告,安徽军工集团及长城军工权属的土地评估价值为 7,138.04 万元,红星机电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对应的评估价值为 2737.33 万元,以上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为 9,875.37 万元。根据合肥市土委会会议纪要(2016 年第 4 期)精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存量工业用地的补偿费标准在现有评估价值基础上上浮 40%,红星机电火工区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为13,825.52 万元,红星机电火工区新址建设的补偿金额为 28,174.48 万元,合计 4.20亿元。
(1)火工区原址搬迁收储对价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鉴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使用权权属安徽军工集团、长城军工各一半,地上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权属红星机电,
按上述资产评估价值比例 36.14: 36.14 : 27.72 对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进行拆分,
军工集团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4,996.54 万元,长城军工本部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4,996.54 万元,红星机电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3,832.44 万元。
(2)新址建设补偿
根据《关于安徽军工集团红星机电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资金需求计划的函》(皖军工函〔2017〕16 号),红星机电新址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为民用爆破器材项目,二期工程为军用火工品项目。根据项目归属,安徽军工集团应分配新址建设补偿为 7,379.03 万元,红星机电应分配新址建设补偿为 20,795.45万元。
截至目前,长城军工(含红星机电)已收到全部应分配收储费用合计29,624.43 万元,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并完成交地手续。
2.会计处理
(1)资产处置收益
以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冲抵收储资产账面价值后的差额确认 2021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长城军工(含红星机电)预计实现处置收益约 5,800 万元。
(2)递延收益
用于新址建设的 20,795.45 万元扣除停工损失、土地销爆等费用 556.00 万后,
计入“递延收益”。从 2022 年起,按新建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分期确认为“其他收益”。其中,红星机电预计实现递延收益 20,239.45 万元。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土地收储相关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子公司红星机电土地收储费用分配方案、资金拨付方案以及相关账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政策,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7〕第 25 号);
5.《合肥市人民政府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会商会纪要》;
6.《关于安徽军工集团红星机电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资金需求计划的函》(皖军工函〔2017〕16 号);
7.《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7〕257 号);
8.房地产估价报告;
9.土地估价报告;
10.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搬迁所涉及的构筑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11.土地验收备忘一览表。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向公
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7 人,实际参加监事 7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公司已经严格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重新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依然满足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
议案》
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后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9,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
文为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重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2 年 5 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数)全额募足,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108,634,260 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24,228,400 股的 30%),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733.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16.98 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对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假设测算:
(1)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下降 10%;
(2)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1 年度持平;
(3)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 10%。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
6、假设公司发行完成前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72,422.84 72,422.84 83,286.27
情景 1: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1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0,559.82 10,559.82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716.98 8,745.28 8,745.2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33 0.1208 0.1193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1333 0.1208 0.1193
收益(元/股)
情景 2: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1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1,733.14 11,733.14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716.98 9,716.98 9,716.9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33 0.1342 0.1325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1333 0.1342 0.1325
收益(元/股)
情景 3: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2,906.45 12,906.45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716.98 10,688.68 10,688.6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33 0.1476 0.1458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1333 0.1476 0.1458
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
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 2022 年度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有所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
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能制导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低成本自寻的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火工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航空子弹药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无人智能飞行器研制项目、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及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实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完善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加强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公司汇集了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产品开发、设计、制造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人员 600 余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 人,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 人。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 5 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 家省级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2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1 个装备技术研究院。公司积极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调创新体系建设、科研管理体系建设和研发与激励体系建设,先后与多所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关键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类弹药、中小口径火箭武器、机械引信、子弹药和火工品的重要制造商之一,公司研制的各系列武器装备已经深深融入了我国的整个国防体系,产品客户涉及海、陆、空、火箭军、武警诸军兵种。公司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拥有较明显的市场先入优势。
六、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主要修改情况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更新了公司股本总额情况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方案概要 更新了公司股本总额情况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 五、募集资金用途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尚须呈报批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批情况
准的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基本情况及附条件 二、《股份认购协议》摘 更新了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基本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要 情况;
议的内容摘要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划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主要修改情况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目的可行性分析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项目环
评情况
第六节 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回报的影响及采取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填补措施和相关承 指标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诺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
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科技”)、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预应力”)。
2022年度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预计在2022
年为神剑科技、东风机电、方圆机电、红星机电、金星预应力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品种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49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2022年为
民币6.55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的担保。
公司 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上限(单位:万元)
神剑科技 10,000.00
东风机电 23,000.00
方圆机电 12,000.00
红星机电 5,000.00
金星预应力 15,500.00
合 计 65,500.00
(二)授权期内发生的,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对前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担保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兵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99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壹拾壹万元整
经营范围: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电器设备及配件、模具、铸件、金属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铜制品、汽车零部件、配件、钢轨扣件、弹条的生产、加工、销售;应急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的软硬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新型塑料建材、城市建设用各种塑料管道、塑料型材、塑料制品、包装箱、家电配件、旱厕化粪池的研制、生产与销售;旱厕化粪池的安装;无人机、智能机器人开发、生
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102.02 98,850.09
负债总额 26,057.65 33,114.51
流动负债总额 19,482.82 26,552.82
净资产 69,044.37 65,735.58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158.68 12,611.57
净利润 3,088.08 -2,621.59
神剑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7.56%的股份。
2.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兆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桃花工业园汤口路43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陆拾捌万圆整
经营范围: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运输、销售;机械设备、工程机械、电器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含软件和硬件)、电池的研发、加工与销售;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特种材料的研发及销售:表面处理、热处理和环保设备研发及销售;净水设备及装置、净水器、饮水装置、海水淡化装置的研发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塑料产品、包装制品的研发及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设备租赁;物流器材、消防器材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351.87 109,657.80
负债总额 57,251.68 56,467.75
银行贷款总额 25,000.00 16,3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5,813.85 45,685.79
净资产 54,100.19 53,190.04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905.82 21,350.55
净利润 2,776.59 145.08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东风机电100%股权。
3.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慎
注册地址:蚌埠市高新区中粮大道1155号
注册资本:捌仟伍佰陆拾陆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械产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绝缘材料、无人驾驶及特种车辆、模拟训练系统、操作训练系统、操作训练设备、中小型飞行器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685.33 53,824.72
负债总额 5,063.64 6,047.17
流动负债总额 5,016.47 6,000.00
净资产 50,621.68 47,777.55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391.10 1,832.79
净利润 2,313.33 -2,309.04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方圆机电100%股权。
4.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清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三元产业园
注册资本:玖仟壹佰壹拾玖万元整
经营范围: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电镀;热处理;射钉紧固系列产品、紫铜管制造、销售;灭火、灭虫、民用动力源、民用引火线、塑料引火线装置及发射装置制造及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危险品货物运输。(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579.51 80,677.47
负债总额 32,349.71 37,642.08
银行贷款总额 4,570.82 4,009.47
流动负债总额 8,070.32 10,847.90
净资产 41,229.80 43,035.39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51.45 17,06
[2021-12-3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6 日至本公告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军工”或“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科技”)、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公司”)累计收到政府各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1367.60 万元,现将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收到的补助明细公告如下: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收款 补助原因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到账 备 注
单位 日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 财政部、
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 国家税务 2021 年 与收益
返还个税手续费 2.67 通知》(财行〔2019〕11 总局 2 月 8 相关
号) 中国人民 日
安徽 银行
长城 安徽省人
军工 合肥人力资源和 《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 力资源和 2020 年
股份 社保局中小微企 0.85 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 社会保障 3 月 30 与收益
有限 业稳岗补助 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皖人 厅 日 相关
公司 社秘〔2021〕3 号) 安徽省财
政厅
《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 合肥市失 2021 年
失业保险稳岗返 0.92 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 业保险管 10月22 与收益
还 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 理中心 日 相关
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
收款 补助原因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到账 备 注
单位 日期
〔2021〕15 号)
安徽 2021 年 与收益
长城 其他注 1 200.00 2 月 7 相关
军工 日
装备
技术 《关于印发包河区促进产 合肥市包 2021 年
研究 包河区新型工业 10.00 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 河区人民 6 月 30 与收益
院有 化发展政策奖励 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府 日 相关
限公 (包政〔2018〕89 号)
司
合肥市人
蜀山区社保局职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 力资源和 2021 年
业技能提升培训 8.10 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 2 月 4 与收益
补贴 (2019-2021 年)》的通知 局 日 相关
(合人社秘〔2020〕5 号) 合肥市财
政局
安徽省人
合肥人力资源和 《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 力资源和 2021 年
社保局中小微企 19.19 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 社会保障 2 月 9 与收益
业稳岗补助 定就业岗位的通知》 厅 日 相关
安徽省财
政厅
《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
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
2019 年庐州产 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 中共合肥 2021 年 与收益
安徽 业创新团队第二 20.00 〔2017〕17 号) 市委组织 10 月 8 相关
神剑 批资助资金 合人才〔2015〕4 号《庐州 部 日
科技 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实
股份 施办法》
有限 《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
公司 失业保险基金支 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 合肥市失 2021 年 与收益
付稳岗返还-第 20.02 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 业保险管 10月21 相关
一批 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 理中心 日
〔2021〕15 号)
合经区人事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在岗职 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 安徽省人 2021 年 与收益
工技能提升培训 102.15 提 升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民政府办 11月24 相关
补贴及 2021 新 (2019-2021 年)的通知》 公厅 日
员工培训资金 (皖政办〔2019〕24 号)
2021 年 与收益
其他注 2 90.00 11月30 相关
日
合经区经贸发展 《关于印发 2020 年合肥市 合肥市经 2021 年
局 2020 年上半 125.87 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 济和信息 12月14 与收益
年先进制造业政 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 化局 日 相关
策市级奖补资金 法规〔2020〕114 号)
收款 补助原因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到账 备 注
单位 日期
关于印发《合肥市“迎新春、 2021 年
2021 年春节期 1.05 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 合肥市人 2 月 7 与收益
间“稳岗留工” 划》的通知 (合人社秘 社局 日 相关
〔2021〕11 号)
《关于开展肥西县 2020 标 2021 年
罗海亚劳模工作 2.00 准化劳模和蓝领创新工作 肥西县总 2 月 19 与收益
室 室创建工作的通知》(肥西 工会 日 相关
工字〔2020〕17 号)
《关于开展肥西县 2020 标 2021 年
汪文乐蓝领创新 2.00 准化劳模和蓝领创新工作 肥西县总 2 月 19 与收益
工作室 室创建工作的通知》(肥西 工会 日 相关
工字〔2020〕17 号)
《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
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
县市场监管局付 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肥西县市 2021 年 与收益
高质量发展兑现 1.00 (政办〔2020〕14 号)和 场监督管 3 月 15 相关
奖 《2020
[2021-11-19]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重大事项将涉及长城军工实际控制权变更。安徽省国资委拟将持有的
安徽军工集团 51%股权无偿划转给兵器装备集团,战略合作实施完成后,兵器装备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该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非正式协议。上述重大事项尚处于前期
筹划阶段,该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合作实施进程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重大事项尚需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发来的通知,获悉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签订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
1.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办公地址位于中国安徽省
合肥市包河区高速滨湖时代广场 C3 座的政府机关。
2.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最具活力的军民结合特大型军工集团之一,肩负“强军报国、强企富民”的神圣使命,连续 13 年进入世界 500 强。“十四五”期间,将聚焦科技创新引领,着力效益、效率、规模三个倍增,打造以军品生态圈、汽车生态圈、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两圈一新”高质量产业群,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科技企业集团。
(二)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合肥签署该战略合作协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战略合作原则与目标
双方按照“相互信任、依法合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推进安徽军工集团与兵器装备集团战略合作,共同促进安徽军工集团做强做优做大,打造百亿级军工集团,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二) 战略合作方式与路径
安徽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安徽军工集团 51%股权划转给兵器装备集团,完成股权划转后,安徽军工集团成为兵器装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兵器装备集团的管理体系。
遵循合规、便利原则,股权采取无偿划转方式。
(三) 战略合作后安徽军工集团发展定位
战略合作后,兵器装备集团将安徽军工集团作为重要子企业,发展纳入总体规划,强化兵器装备集团装备体系牵引,将加大各种资源在安徽军工集团的配置力度,将安徽军工集团建设成为以火炮及弹药为体系化的军品研发创新基地和生产制造基地,以汽车关键零部件等为重点的民品研发生产基地,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着力将安徽军工集团打造为百亿级军工集团。
三、对长城军工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预计不会对长城军工 2021 年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战略
合作后,有利于公司“十四五”和未来长远发展,增强军工装备体系化和军民融合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更好的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该重大事项将涉及长城军工实际控制权变更。战略合作实施完成后,兵器装备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风险提示
1.上述重大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该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合作实施进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重大事项尚需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2021-10-30]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向
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王本河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王强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军工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2)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海证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
军工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已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2)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东海证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2021-10-30] (601606)长城军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6元
每股净资产: 3.243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
营业总收入: 7.2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6亿元
[2021-10-20]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罗少卿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罗少卿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罗少卿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罗少卿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罗少卿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罗少卿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2021-09-29]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并通过邮件等方式提前征集投资者所关注的问题。
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公司董事长王本河先生,董事、总经理何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兆忠先生,财务总监周原先生,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侯峻女士,财务部部长汪伟先生出席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长城军工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就投资者提问予以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题1:公司之前公告的非公开发行事项进展如何了
回复: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有关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将军工事项核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材料申报后,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谢谢您的提
问!
问题2:贵公司上半年业绩下滑主要原因是什么
回复:一是受到部分配套件供应不及时、部分订单尚未落实影响主营收入减少;二是受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导致主营毛利率下降;三是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取消,人工成本、费用增加;四是公司为增强创新能力,满足客户需求,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3:贵公司预计年度经营状况如何
回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平稳有序,经公司全体员工不懈努力,预计能够完成年度预期经营目标。
谢谢您的提问!
三、其他事项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3]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交流
会议召开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26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安
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ahccjg@ahccjg.com.cn,届时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 司将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10:00举办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 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与广 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在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及长城军 工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时间: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会议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说明会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本河先生,总经理何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兆忠先生,财务总监周原先生,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侯峻女士,财务部部长汪伟先生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访问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前征集问题。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前, 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ahccjg@ahccjg.com.cn。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在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及长城军工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峻女士
联系电话:0551-62187330
联系邮箱:ahccjg@ahccj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主要情况和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2021-08-25]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书
面、电话等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文件。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7 人,
实际参加监事 7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5]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 2021 年8 月 18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
本河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66,349.00 万元(含本
数)全额募足,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108,634,260 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24,228,400 股的 30%),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733.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16.98 万元。对于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假设测算:
(1)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下降 10%;
(2)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
(3)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10%。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
6、假设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72,422.84 72,422.84 83,286.27
情景 1: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0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0,559.82 10,559.82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716.98 8,745.28 8,745.2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33 0.1208 0.1193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1333 0.1208 0.1193
股收益(元/股)
情景 2: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1,733.14 11,733.14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716.98 9,716.98 9,716.9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33 0.1342 0.1325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1333 0.1342 0.1325
股收益(元/股)
情景 3: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2,906.45 12,906.45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716.98 10,688.68 10,688.6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33 0.1476 0.1458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1333 0.1476 0.1458
股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 2021 年度的每股收益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有所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对 2021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能制导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低成本自寻的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火工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航空子弹药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无人智能飞行器研制项目、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及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实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才的引进、培
养和使用机制,完善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加强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公司汇集了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产品开发、设计、制造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人员 600 余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 人,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 人。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 5 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 家省级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2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1 个装备技术研究院。公司积极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调创新体系建设、科研管理体系建设和研发与激励体系建设,先后与多所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关键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类弹药、中小口径火箭武器、机械引信、子弹药和火工品的重要制造商之一,公司研制的各系列武器装备已经深深融入了我国的整个国防体系,产品客户涉及海、陆、空、火箭军、武警诸军兵种。公司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拥有较明显的市场先入优势。
六、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拟采取强化主营业务实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 2021 年8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1、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
(二)认购标的
1、乙方拟认购长城军工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
上市,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认购方式与认购数额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即以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2、认购款总金额与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6,349.00 万元(含本数),乙方承诺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3、认购方式与限售期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乙方认购的股份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乙方由于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4、支付方式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且收到长城军工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长城军工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经验资机构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长城军工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先决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本协议成立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复同意;
2、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及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国防科工局的核准或同意;
3、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长城军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
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如该等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履行认购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发行核准后拒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之认购义务;或不按本协议约定如期参与认购;或认购的金额未达到本协议所约定的金额等),则构成对于本协议的根本违约。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金额及时足额向长城军工支付认购资金的,每逾期 1 个工作日,应当以其认购资金总额的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长城军工,但由于长城军工的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除外。如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长城军工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为避免歧义,乙方累计承担的违约金金额不超过乙方认购金额的 0.1%。
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长城军工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国家有权部门未批准/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二、备查文件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4 日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王本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6,349.00 万
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
为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向公司
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7 人,实际参加监事 7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严格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满足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6,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
为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已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将就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6,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为准。
(二)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安徽军工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与发行对象安徽军工集团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查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安徽军工集团基本情况
1、企业概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463 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 5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本河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
纳税人识别号:9134000072331410XA
经营范围:从事国有资本运营和民品科研、生产、销售;对子公司军品科研、生产、销售进行管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主要历史沿革及财务数据
安徽军工集团于 2000 年 3 月 28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
安徽军工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4,541.98
所有者权益 235,380.36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1,181.92
净利润 9,218.4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
安徽军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履约能力分析:安徽军工集团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签署《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公司关联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能够优化现金流;同时也表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这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军工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已制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具备合理业务背景,交易价格按公允水平确定。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安徽军工集团,安徽军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徽军工集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其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签署《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全体股东公平,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款设置合理,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签署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公司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7-30]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6,501,5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89%。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6日(星期五)。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号)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000,000股,并于2018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76,228,4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4,228,4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26,501,559股,锁定期为2018年8月6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724,228,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576,228,4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48,000,000股。
2019年8月6日,公司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49,726,841股。第一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仍为724,228,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26,501,55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97,726,84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
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安徽军工集团在《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做相应调整。
在其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其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自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第1至第24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第25至第36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若在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军工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长城军工上市时,东海证券指派郭婧、丁正学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9月,因丁正学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东海证券指派彭江应先生接替丁正学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由郭婧、丁正学变更为郭婧、彭江应,继续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东海证券对长城军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6,501,559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6日;
(三)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号 (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1 安徽军工集团 426,501,559 58.89 426,501,559 0
控股有限公司
合计 426,501,559 58.89 426,501,559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426,501,559 -426,501,559 0
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26,501,559 -426,501,559 0
合计
无限售条件的流 A股 297,726,841 426,501,559 724,228,400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97,726,841 426,501,559 724,228,400
合计
股份总额 - 724,228,400 - 724,228,4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2021-07-27]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3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尚未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国家国防科工局核准,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
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度约为6至8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为:一、与军品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项目;二、军民品相关的研发中心及科研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24,228,4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8,634,26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中,安徽军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58.89%股份。因此,安徽军工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
四、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因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2021-07-27]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3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7月23日、7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水平较高,根据申万国防军工指数,截至2021年7月26日,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加权平均滚动市盈率(TTM)为65.75倍,长城军工滚动市盈率为79.34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加权平均市净率为4.00倍,长城军工市净率为4.08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7月23日、7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但与同行业公司股价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但非公开发行方案尚未完全确 定,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日, 除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 其他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2021-07-15]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3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续聘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会议选举王本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会议选举蒋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续聘何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续聘刘世伦先生、张兆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周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续聘张兆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选举常兆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本河先生、蒋宗明先生、何勇先生、常兆春先生、刘世伦先生、张兆忠先生、周原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简历
王本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江北厂技术员、副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红星厂厂长,党委书记、红星机电董事长;方圆机电董事长,军工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有限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军工副董事长,东风机电董事长,神剑科技董事长。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
蒋宗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一级企业法律顾问。曾在安徽省建筑职工学校任教;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安徽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科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安徽省商务厅市场建设行业管理处副处长、安徽商之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徽省百货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徽商物流(配送)中心(筹)总经理,省百货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
何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皖西厂副处长、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神剑科技副董事长,方圆机电副董事长、董事长,东风机电副董事长,红星机电副董事长、董事长,军工集团副总经济师、经济运行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城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城投资执行董事,本公司总经理、董事。
常兆春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担任蚌埠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蚌埠商业银行财务总监,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军工集团副总会计师,东风机电监事、方圆机电监事、红星机电监事、神剑科技监事。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东风机电监事会主席、方圆机电监事会主席,红星机电监事会主席,神剑科技监事会主席。
刘世伦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担任安徽省皖江机械厂生产科工人,安徽省国防科工办供销公司副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徽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兼职监事,军工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红星机电董事,东风机电董事,方圆机电董事,神剑科技董事、神剑科技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有限监事、董事、副总经理,神剑双玖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兆忠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担任皖西厂技术员,军工集团经济运行部职员、处长、副部长、部长,长城有限董事会秘书,神剑科技董事,东风机电董事,红星机电董事、董事长,方圆机电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红星机电副董事长,方圆机电副董事长,长城军工研究院董事。
周原先生:1968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曾担任东风机械厂财务科会计、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军工集团财务部主办会计、副部长,长城军工财务部部长,神剑科技、东风机电、红星机电、长城置业、芯核防务董事、方圆机电董事、财务总监,军工集团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神剑科技副董事长,东风机电、红星机电、长城置业、芯核防务、方圆机电董事。
[2021-07-15]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 代 码:601606 证券简 称:长城军工 公告 编号:2021-03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8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与会监事推举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是于2021年7月8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代表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常兆春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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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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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0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 号)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
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东海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证券发行申报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金公司的《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东海证券关于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自动由中金公司承接,中金公司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金公司委派方磊先生、王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长城军工对东海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大量杰出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方磊先生,于 2015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经担任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项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项目、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方磊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昭先生,于 2018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经担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海财务吸收合并中远财务等项目。王昭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022-02-23]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证券 日报》 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中证天通《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少明先生、刘金成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虎先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成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更好配合公司2021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张振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少明先生、张振先生,质量质控复核人为王虎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振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
2018年11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2018年至今为内蒙华电、长城军工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张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证天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及身份证扫描件。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王本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重新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依然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议
案》
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后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9,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
为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已经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12 月24 日,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并完成交地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土地验收备忘一览表》,
根据合肥市政府城市规划的需要,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已完成交地手续。
本次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北二环双七路。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具体为:(1)土地:合国用
(2003)字第 0730 号、合新站国用(2012)第 42 号,面积共计 134,680 平方米。
建筑物及其附属构筑物:共计 19,053.14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权属红星机电。
二、进展情况
2017 年 5 月 10 日,长城军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费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土地验收备忘
一览表》,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已完成交地手续。
三、决策程序履行
2017 年 5 月 15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省国
资委关于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7〕257 号),同意土地收储有关事项。
2017 年 6 月 13 日,安徽军工集团、长城军工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7〕第 25 号),约定有偿回收前述火工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费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交易对方
1.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2.住所:合肥市怀宁路 1800 号国土规划大厦
3.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存量土地的收购、集体土地的统征、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及熟化等工作。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收储补偿价款分配
根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评估(估价)报告,安徽军工集团及长城军工权属的土地评估价值为 7,138.04 万元,红星机电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对应的评估价值为 2737.33 万元,以上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为 9,875.37 万元。根据合肥市土委会会议纪要(2016 年第 4 期)精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存量工业用地的补偿费标准在现有评估价值基础上上浮 40%,红星机电火工区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为13,825.52 万元,红星机电火工区新址建设的补偿金额为 28,174.48 万元,合计 4.20亿元。
(1)火工区原址搬迁收储对价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鉴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使用权权属安徽军工集团、长城军工各一半,地上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权属红星机电,
按上述资产评估价值比例 36.14: 36.14 : 27.72 对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进行拆分,
军工集团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4,996.54 万元,长城军工本部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4,996.54 万元,红星机电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3,832.44 万元。
(2)新址建设补偿
根据《关于安徽军工集团红星机电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资金需求计划的函》(皖军工函〔2017〕16 号),红星机电新址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为民用爆破器材项目,二期工程为军用火工品项目。根据项目归属,安徽军工集团应分配新址建设补偿为 7,379.03 万元,红星机电应分配新址建设补偿为 20,795.45万元。
截至目前,长城军工(含红星机电)已收到全部应分配收储费用合计29,624.43 万元,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并完成交地手续。
2.会计处理
(1)资产处置收益
以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冲抵收储资产账面价值后的差额确认 2021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长城军工(含红星机电)预计实现处置收益约 5,800 万元。
(2)递延收益
用于新址建设的 20,795.45 万元扣除停工损失、土地销爆等费用 556.00 万后,
计入“递延收益”。从 2022 年起,按新建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分期确认为“其他收益”。其中,红星机电预计实现递延收益 20,239.45 万元。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土地收储相关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子公司红星机电土地收储费用分配方案、资金拨付方案以及相关账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政策,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7〕第 25 号);
5.《合肥市人民政府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会商会纪要》;
6.《关于安徽军工集团红星机电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资金需求计划的函》(皖军工函〔2017〕16 号);
7.《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7〕257 号);
8.房地产估价报告;
9.土地估价报告;
10.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搬迁所涉及的构筑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11.土地验收备忘一览表。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向公
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7 人,实际参加监事 7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公司已经严格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重新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依然满足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
议案》
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后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9,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
文为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重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2 年 5 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数)全额募足,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108,634,260 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24,228,400 股的 30%),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733.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16.98 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对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假设测算:
(1)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下降 10%;
(2)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1 年度持平;
(3)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 10%。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
6、假设公司发行完成前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72,422.84 72,422.84 83,286.27
情景 1: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1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0,559.82 10,559.82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716.98 8,745.28 8,745.2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33 0.1208 0.1193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1333 0.1208 0.1193
收益(元/股)
情景 2: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1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1,733.14 11,733.14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716.98 9,716.98 9,716.9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33 0.1342 0.1325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1333 0.1342 0.1325
收益(元/股)
情景 3: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2,906.45 12,906.45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716.98 10,688.68 10,688.6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33 0.1476 0.1458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1333 0.1476 0.1458
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
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 2022 年度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有所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
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能制导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低成本自寻的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火工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航空子弹药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无人智能飞行器研制项目、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及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实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完善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加强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公司汇集了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产品开发、设计、制造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人员 600 余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 人,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 人。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 5 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 家省级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2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1 个装备技术研究院。公司积极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调创新体系建设、科研管理体系建设和研发与激励体系建设,先后与多所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关键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类弹药、中小口径火箭武器、机械引信、子弹药和火工品的重要制造商之一,公司研制的各系列武器装备已经深深融入了我国的整个国防体系,产品客户涉及海、陆、空、火箭军、武警诸军兵种。公司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拥有较明显的市场先入优势。
六、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主要修改情况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更新了公司股本总额情况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方案概要 更新了公司股本总额情况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 五、募集资金用途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尚须呈报批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批情况
准的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基本情况及附条件 二、《股份认购协议》摘 更新了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基本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要 情况;
议的内容摘要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划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主要修改情况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目的可行性分析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项目环
评情况
第六节 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回报的影响及采取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填补措施和相关承 指标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诺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
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科技”)、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预应力”)。
2022年度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预计在2022
年为神剑科技、东风机电、方圆机电、红星机电、金星预应力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品种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49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2022年为
民币6.55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的担保。
公司 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上限(单位:万元)
神剑科技 10,000.00
东风机电 23,000.00
方圆机电 12,000.00
红星机电 5,000.00
金星预应力 15,500.00
合 计 65,500.00
(二)授权期内发生的,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对前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担保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兵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99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壹拾壹万元整
经营范围: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电器设备及配件、模具、铸件、金属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铜制品、汽车零部件、配件、钢轨扣件、弹条的生产、加工、销售;应急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的软硬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新型塑料建材、城市建设用各种塑料管道、塑料型材、塑料制品、包装箱、家电配件、旱厕化粪池的研制、生产与销售;旱厕化粪池的安装;无人机、智能机器人开发、生
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102.02 98,850.09
负债总额 26,057.65 33,114.51
流动负债总额 19,482.82 26,552.82
净资产 69,044.37 65,735.58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158.68 12,611.57
净利润 3,088.08 -2,621.59
神剑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7.56%的股份。
2.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兆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桃花工业园汤口路43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陆拾捌万圆整
经营范围: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运输、销售;机械设备、工程机械、电器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含软件和硬件)、电池的研发、加工与销售;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特种材料的研发及销售:表面处理、热处理和环保设备研发及销售;净水设备及装置、净水器、饮水装置、海水淡化装置的研发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塑料产品、包装制品的研发及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设备租赁;物流器材、消防器材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351.87 109,657.80
负债总额 57,251.68 56,467.75
银行贷款总额 25,000.00 16,3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5,813.85 45,685.79
净资产 54,100.19 53,190.04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905.82 21,350.55
净利润 2,776.59 145.08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东风机电100%股权。
3.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慎
注册地址:蚌埠市高新区中粮大道1155号
注册资本:捌仟伍佰陆拾陆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械产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绝缘材料、无人驾驶及特种车辆、模拟训练系统、操作训练系统、操作训练设备、中小型飞行器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685.33 53,824.72
负债总额 5,063.64 6,047.17
流动负债总额 5,016.47 6,000.00
净资产 50,621.68 47,777.55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391.10 1,832.79
净利润 2,313.33 -2,309.04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方圆机电100%股权。
4.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清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三元产业园
注册资本:玖仟壹佰壹拾玖万元整
经营范围: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电镀;热处理;射钉紧固系列产品、紫铜管制造、销售;灭火、灭虫、民用动力源、民用引火线、塑料引火线装置及发射装置制造及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危险品货物运输。(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579.51 80,677.47
负债总额 32,349.71 37,642.08
银行贷款总额 4,570.82 4,009.47
流动负债总额 8,070.32 10,847.90
净资产 41,229.80 43,035.39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51.45 17,06
[2021-12-3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6 日至本公告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军工”或“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科技”)、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公司”)累计收到政府各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1367.60 万元,现将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收到的补助明细公告如下: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收款 补助原因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到账 备 注
单位 日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 财政部、
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 国家税务 2021 年 与收益
返还个税手续费 2.67 通知》(财行〔2019〕11 总局 2 月 8 相关
号) 中国人民 日
安徽 银行
长城 安徽省人
军工 合肥人力资源和 《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 力资源和 2020 年
股份 社保局中小微企 0.85 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 社会保障 3 月 30 与收益
有限 业稳岗补助 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皖人 厅 日 相关
公司 社秘〔2021〕3 号) 安徽省财
政厅
《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 合肥市失 2021 年
失业保险稳岗返 0.92 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 业保险管 10月22 与收益
还 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 理中心 日 相关
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
收款 补助原因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到账 备 注
单位 日期
〔2021〕15 号)
安徽 2021 年 与收益
长城 其他注 1 200.00 2 月 7 相关
军工 日
装备
技术 《关于印发包河区促进产 合肥市包 2021 年
研究 包河区新型工业 10.00 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 河区人民 6 月 30 与收益
院有 化发展政策奖励 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府 日 相关
限公 (包政〔2018〕89 号)
司
合肥市人
蜀山区社保局职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 力资源和 2021 年
业技能提升培训 8.10 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 2 月 4 与收益
补贴 (2019-2021 年)》的通知 局 日 相关
(合人社秘〔2020〕5 号) 合肥市财
政局
安徽省人
合肥人力资源和 《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 力资源和 2021 年
社保局中小微企 19.19 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 社会保障 2 月 9 与收益
业稳岗补助 定就业岗位的通知》 厅 日 相关
安徽省财
政厅
《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
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
2019 年庐州产 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 中共合肥 2021 年 与收益
安徽 业创新团队第二 20.00 〔2017〕17 号) 市委组织 10 月 8 相关
神剑 批资助资金 合人才〔2015〕4 号《庐州 部 日
科技 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实
股份 施办法》
有限 《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
公司 失业保险基金支 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 合肥市失 2021 年 与收益
付稳岗返还-第 20.02 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 业保险管 10月21 相关
一批 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 理中心 日
〔2021〕15 号)
合经区人事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在岗职 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 安徽省人 2021 年 与收益
工技能提升培训 102.15 提 升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民政府办 11月24 相关
补贴及 2021 新 (2019-2021 年)的通知》 公厅 日
员工培训资金 (皖政办〔2019〕24 号)
2021 年 与收益
其他注 2 90.00 11月30 相关
日
合经区经贸发展 《关于印发 2020 年合肥市 合肥市经 2021 年
局 2020 年上半 125.87 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 济和信息 12月14 与收益
年先进制造业政 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 化局 日 相关
策市级奖补资金 法规〔2020〕114 号)
收款 补助原因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到账 备 注
单位 日期
关于印发《合肥市“迎新春、 2021 年
2021 年春节期 1.05 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 合肥市人 2 月 7 与收益
间“稳岗留工” 划》的通知 (合人社秘 社局 日 相关
〔2021〕11 号)
《关于开展肥西县 2020 标 2021 年
罗海亚劳模工作 2.00 准化劳模和蓝领创新工作 肥西县总 2 月 19 与收益
室 室创建工作的通知》(肥西 工会 日 相关
工字〔2020〕17 号)
《关于开展肥西县 2020 标 2021 年
汪文乐蓝领创新 2.00 准化劳模和蓝领创新工作 肥西县总 2 月 19 与收益
工作室 室创建工作的通知》(肥西 工会 日 相关
工字〔2020〕17 号)
《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
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
县市场监管局付 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肥西县市 2021 年 与收益
高质量发展兑现 1.00 (政办〔2020〕14 号)和 场监督管 3 月 15 相关
奖 《2020
[2021-11-19]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重大事项将涉及长城军工实际控制权变更。安徽省国资委拟将持有的
安徽军工集团 51%股权无偿划转给兵器装备集团,战略合作实施完成后,兵器装备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该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非正式协议。上述重大事项尚处于前期
筹划阶段,该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合作实施进程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重大事项尚需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发来的通知,获悉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签订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
1.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办公地址位于中国安徽省
合肥市包河区高速滨湖时代广场 C3 座的政府机关。
2.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最具活力的军民结合特大型军工集团之一,肩负“强军报国、强企富民”的神圣使命,连续 13 年进入世界 500 强。“十四五”期间,将聚焦科技创新引领,着力效益、效率、规模三个倍增,打造以军品生态圈、汽车生态圈、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两圈一新”高质量产业群,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科技企业集团。
(二)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合肥签署该战略合作协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战略合作原则与目标
双方按照“相互信任、依法合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推进安徽军工集团与兵器装备集团战略合作,共同促进安徽军工集团做强做优做大,打造百亿级军工集团,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二) 战略合作方式与路径
安徽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安徽军工集团 51%股权划转给兵器装备集团,完成股权划转后,安徽军工集团成为兵器装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兵器装备集团的管理体系。
遵循合规、便利原则,股权采取无偿划转方式。
(三) 战略合作后安徽军工集团发展定位
战略合作后,兵器装备集团将安徽军工集团作为重要子企业,发展纳入总体规划,强化兵器装备集团装备体系牵引,将加大各种资源在安徽军工集团的配置力度,将安徽军工集团建设成为以火炮及弹药为体系化的军品研发创新基地和生产制造基地,以汽车关键零部件等为重点的民品研发生产基地,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着力将安徽军工集团打造为百亿级军工集团。
三、对长城军工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预计不会对长城军工 2021 年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战略
合作后,有利于公司“十四五”和未来长远发展,增强军工装备体系化和军民融合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更好的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该重大事项将涉及长城军工实际控制权变更。战略合作实施完成后,兵器装备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风险提示
1.上述重大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该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合作实施进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重大事项尚需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2021-10-30]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向
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王本河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王强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军工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2)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海证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
军工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已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2)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东海证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2021-10-30] (601606)长城军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6元
每股净资产: 3.243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
营业总收入: 7.2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6亿元
[2021-10-20]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罗少卿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罗少卿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罗少卿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罗少卿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罗少卿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罗少卿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2021-09-29]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并通过邮件等方式提前征集投资者所关注的问题。
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公司董事长王本河先生,董事、总经理何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兆忠先生,财务总监周原先生,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侯峻女士,财务部部长汪伟先生出席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长城军工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就投资者提问予以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题1:公司之前公告的非公开发行事项进展如何了
回复: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有关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将军工事项核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审核过程中。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材料申报后,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谢谢您的提
问!
问题2:贵公司上半年业绩下滑主要原因是什么
回复:一是受到部分配套件供应不及时、部分订单尚未落实影响主营收入减少;二是受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导致主营毛利率下降;三是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取消,人工成本、费用增加;四是公司为增强创新能力,满足客户需求,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3:贵公司预计年度经营状况如何
回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平稳有序,经公司全体员工不懈努力,预计能够完成年度预期经营目标。
谢谢您的提问!
三、其他事项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3]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交流
会议召开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26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安
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ahccjg@ahccjg.com.cn,届时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 司将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10:00举办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 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与广 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在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及长城军 工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时间: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会议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说明会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本河先生,总经理何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兆忠先生,财务总监周原先生,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侯峻女士,财务部部长汪伟先生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访问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前征集问题。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前, 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ahccjg@ahccjg.com.cn。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在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及长城军工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峻女士
联系电话:0551-62187330
联系邮箱:ahccjg@ahccj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主要情况和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2021-08-25]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书
面、电话等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文件。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7 人,
实际参加监事 7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5] (601606)长城军工: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5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 2021 年8 月 18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
本河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66,349.00 万元(含本
数)全额募足,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108,634,260 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24,228,400 股的 30%),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733.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16.98 万元。对于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假设测算:
(1)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下降 10%;
(2)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
(3)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10%。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
6、假设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72,422.84 72,422.84 83,286.27
情景 1: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0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0,559.82 10,559.82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716.98 8,745.28 8,745.2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33 0.1208 0.1193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1333 0.1208 0.1193
股收益(元/股)
情景 2: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1,733.14 11,733.14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716.98 9,716.98 9,716.9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33 0.1342 0.1325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1333 0.1342 0.1325
股收益(元/股)
情景 3: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2,906.45 12,906.45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716.98 10,688.68 10,688.6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33 0.1476 0.1458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1333 0.1476 0.1458
股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 2021 年度的每股收益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有所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对 2021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能制导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低成本自寻的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火工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航空子弹药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无人智能飞行器研制项目、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及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实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才的引进、培
养和使用机制,完善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加强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公司汇集了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产品开发、设计、制造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人员 600 余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 人,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 人。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 5 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 家省级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2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1 个装备技术研究院。公司积极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调创新体系建设、科研管理体系建设和研发与激励体系建设,先后与多所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关键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类弹药、中小口径火箭武器、机械引信、子弹药和火工品的重要制造商之一,公司研制的各系列武器装备已经深深融入了我国的整个国防体系,产品客户涉及海、陆、空、火箭军、武警诸军兵种。公司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拥有较明显的市场先入优势。
六、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拟采取强化主营业务实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 2021 年8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1、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
(二)认购标的
1、乙方拟认购长城军工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
上市,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认购方式与认购数额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即以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2、认购款总金额与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6,349.00 万元(含本数),乙方承诺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3、认购方式与限售期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乙方认购的股份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乙方由于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4、支付方式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且收到长城军工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长城军工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经验资机构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长城军工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先决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本协议成立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复同意;
2、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及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国防科工局的核准或同意;
3、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长城军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
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如该等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履行认购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发行核准后拒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之认购义务;或不按本协议约定如期参与认购;或认购的金额未达到本协议所约定的金额等),则构成对于本协议的根本违约。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金额及时足额向长城军工支付认购资金的,每逾期 1 个工作日,应当以其认购资金总额的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长城军工,但由于长城军工的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除外。如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长城军工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为避免歧义,乙方累计承担的违约金金额不超过乙方认购金额的 0.1%。
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长城军工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国家有权部门未批准/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二、备查文件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4 日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王本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6,349.00 万
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
为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向公司
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7 人,实际参加监事 7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严格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满足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6,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
为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已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将就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6,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为准。
(二)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安徽军工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与发行对象安徽军工集团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查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安徽军工集团基本情况
1、企业概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463 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 5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本河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
纳税人识别号:9134000072331410XA
经营范围:从事国有资本运营和民品科研、生产、销售;对子公司军品科研、生产、销售进行管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主要历史沿革及财务数据
安徽军工集团于 2000 年 3 月 28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
安徽军工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4,541.98
所有者权益 235,380.36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1,181.92
净利润 9,218.4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
安徽军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履约能力分析:安徽军工集团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签署《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公司关联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能够优化现金流;同时也表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这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军工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已制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具备合理业务背景,交易价格按公允水平确定。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安徽军工集团,安徽军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徽军工集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其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签署《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全体股东公平,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款设置合理,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安徽军工集团签署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公司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7-30]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4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6,501,5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89%。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6日(星期五)。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号)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000,000股,并于2018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76,228,4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4,228,4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26,501,559股,锁定期为2018年8月6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724,228,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576,228,4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48,000,000股。
2019年8月6日,公司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49,726,841股。第一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仍为724,228,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26,501,55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97,726,84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
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安徽军工集团在《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做相应调整。
在其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其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自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第1至第24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第25至第36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若在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军工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长城军工上市时,东海证券指派郭婧、丁正学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9月,因丁正学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东海证券指派彭江应先生接替丁正学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由郭婧、丁正学变更为郭婧、彭江应,继续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东海证券对长城军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6,501,559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6日;
(三)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号 (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1 安徽军工集团 426,501,559 58.89 426,501,559 0
控股有限公司
合计 426,501,559 58.89 426,501,559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426,501,559 -426,501,559 0
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26,501,559 -426,501,559 0
合计
无限售条件的流 A股 297,726,841 426,501,559 724,228,400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97,726,841 426,501,559 724,228,400
合计
股份总额 - 724,228,400 - 724,228,4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2021-07-27]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3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尚未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国家国防科工局核准,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
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度约为6至8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为:一、与军品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项目;二、军民品相关的研发中心及科研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724,228,4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8,634,26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中,安徽军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58.89%股份。因此,安徽军工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
四、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因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2021-07-27]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3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7月23日、7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水平较高,根据申万国防军工指数,截至2021年7月26日,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加权平均滚动市盈率(TTM)为65.75倍,长城军工滚动市盈率为79.34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加权平均市净率为4.00倍,长城军工市净率为4.08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7月23日、7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但与同行业公司股价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但非公开发行方案尚未完全确 定,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日, 除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 其他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2021-07-15]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3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续聘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会议选举王本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会议选举蒋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续聘何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续聘刘世伦先生、张兆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周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续聘张兆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选举常兆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本河先生、蒋宗明先生、何勇先生、常兆春先生、刘世伦先生、张兆忠先生、周原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简历
王本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江北厂技术员、副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红星厂厂长,党委书记、红星机电董事长;方圆机电董事长,军工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有限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军工副董事长,东风机电董事长,神剑科技董事长。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
蒋宗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一级企业法律顾问。曾在安徽省建筑职工学校任教;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安徽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科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安徽省商务厅市场建设行业管理处副处长、安徽商之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徽省百货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徽商物流(配送)中心(筹)总经理,省百货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
何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皖西厂副处长、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神剑科技副董事长,方圆机电副董事长、董事长,东风机电副董事长,红星机电副董事长、董事长,军工集团副总经济师、经济运行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城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城投资执行董事,本公司总经理、董事。
常兆春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担任蚌埠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蚌埠商业银行财务总监,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军工集团副总会计师,东风机电监事、方圆机电监事、红星机电监事、神剑科技监事。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东风机电监事会主席、方圆机电监事会主席,红星机电监事会主席,神剑科技监事会主席。
刘世伦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担任安徽省皖江机械厂生产科工人,安徽省国防科工办供销公司副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徽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兼职监事,军工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红星机电董事,东风机电董事,方圆机电董事,神剑科技董事、神剑科技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有限监事、董事、副总经理,神剑双玖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兆忠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担任皖西厂技术员,军工集团经济运行部职员、处长、副部长、部长,长城有限董事会秘书,神剑科技董事,东风机电董事,红星机电董事、董事长,方圆机电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红星机电副董事长,方圆机电副董事长,长城军工研究院董事。
周原先生:1968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曾担任东风机械厂财务科会计、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军工集团财务部主办会计、副部长,长城军工财务部部长,神剑科技、东风机电、红星机电、长城置业、芯核防务董事、方圆机电董事、财务总监,军工集团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神剑科技副董事长,东风机电、红星机电、长城置业、芯核防务、方圆机电董事。
[2021-07-15] (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 代 码:601606 证券简 称:长城军工 公告 编号:2021-03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8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与会监事推举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是于2021年7月8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代表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常兆春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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