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06长城军工最新消息公告-601606最新公司消息
≈≈长城军工601606≈≈(更新:22.02.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8日
2)02月25日(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7242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9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7-15;除权除息日:2021-07-16;红利发放日:2021-07-16;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0863.43万股;预计募集资金:69349.00
万元;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发行对象:包括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
●21-09-30 净利润:-2619.24万 同比增:-2028.91% 营业收入:7.27亿 同比增: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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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360│ -0.0100│ -0.0400│ 0.1600│ 0.0020
每股净资产 │ 3.2437│ 3.3183│ 3.2761│ 3.3203│ 3.161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209│ 0.9209│ 0.9181│ 0.9181│ 0.918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715│ 1.2477│ 1.2106│ 1.2567│ 1.100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1000│ -0.2700│ -1.3500│ 4.98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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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362│ -0.0090│ -0.0442│ 0.1620│ 0.0019
每股净资产 │ 3.2437│ 3.3183│ 3.2761│ 3.3203│ 3.161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209│ 0.9209│ 0.9181│ 0.9181│ 0.918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715│ 1.2477│ 1.2106│ 1.2567│ 1.100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1150│ -0.2701│ -1.3493│ 4.8794│ 0.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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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长城军工 代码:601606 │总股本(万):72422.84 │法人:王本河
上市日期:2018-08-06 发行价:3.33│A 股 (万):72422.84 │总经理:何勇
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行业:其他制造业
电话:0551-62187330 董秘:张兆忠│主营范围:军品业务包括迫击炮弹系列、光电
│对抗系列、单兵火箭系列、引信系列、子弹
│药系列、火工品系列的研究、设计、生产、
│总装和销售。民品业务主要为预应力锚具的
│研究、生产、销售以及预应力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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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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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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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360│ -0.01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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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600│ 0.0020│ 0.02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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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400│ 0.0100│ 0.02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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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500│ 0.0600│ 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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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000│ 0.0700│ 0.02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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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0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 号)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
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东海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证券发行申报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金公司的《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东海证券关于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自动由中金公司承接,中金公司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金公司委派方磊先生、王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长城军工对东海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大量杰出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方磊先生,于 2015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经担任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项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项目、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方磊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昭先生,于 2018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经担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海财务吸收合并中远财务等项目。王昭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022-02-23](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证券 日报》 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中证天通《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少明先生、刘金成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虎先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成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更好配合公司2021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张振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少明先生、张振先生,质量质控复核人为王虎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振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
2018年11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2018年至今为内蒙华电、长城军工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张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证天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及身份证扫描件。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2022-01-01](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王本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重新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依然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议
案》
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后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9,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
为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本河、蒋宗明、何勇、张胜、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01-01](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已经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12 月24 日,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并完成交地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土地验收备忘一览表》,
根据合肥市政府城市规划的需要,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已完成交地手续。
本次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北二环双七路。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具体为:(1)土地:合国用
(2003)字第 0730 号、合新站国用(2012)第 42 号,面积共计 134,680 平方米。
建筑物及其附属构筑物:共计 19,053.14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权属红星机电。
二、进展情况
2017 年 5 月 10 日,长城军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费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土地验收备忘
一览表》,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已完成交地手续。
三、决策程序履行
2017 年 5 月 15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省国
资委关于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7〕257 号),同意土地收储有关事项。
2017 年 6 月 13 日,安徽军工集团、长城军工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7〕第 25 号),约定有偿回收前述火工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费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交易对方
1.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2.住所:合肥市怀宁路 1800 号国土规划大厦
3.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存量土地的收购、集体土地的统征、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及熟化等工作。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收储补偿价款分配
根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评估(估价)报告,安徽军工集团及长城军工权属的土地评估价值为 7,138.04 万元,红星机电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对应的评估价值为 2737.33 万元,以上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为 9,875.37 万元。根据合肥市土委会会议纪要(2016 年第 4 期)精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存量工业用地的补偿费标准在现有评估价值基础上上浮 40%,红星机电火工区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为13,825.52 万元,红星机电火工区新址建设的补偿金额为 28,174.48 万元,合计 4.20亿元。
(1)火工区原址搬迁收储对价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鉴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使用权权属安徽军工集团、长城军工各一半,地上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权属红星机电,
按上述资产评估价值比例 36.14: 36.14 : 27.72 对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进行拆分,
军工集团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4,996.54 万元,长城军工本部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4,996.54 万元,红星机电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3,832.44 万元。
(2)新址建设补偿
根据《关于安徽军工集团红星机电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资金需求计划的函》(皖军工函〔2017〕16 号),红星机电新址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为民用爆破器材项目,二期工程为军用火工品项目。根据项目归属,安徽军工集团应分配新址建设补偿为 7,379.03 万元,红星机电应分配新址建设补偿为 20,795.45万元。
截至目前,长城军工(含红星机电)已收到全部应分配收储费用合计29,624.43 万元,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并完成交地手续。
2.会计处理
(1)资产处置收益
以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冲抵收储资产账面价值后的差额确认 2021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长城军工(含红星机电)预计实现处置收益约 5,800 万元。
(2)递延收益
用于新址建设的 20,795.45 万元扣除停工损失、土地销爆等费用 556.00 万后,
计入“递延收益”。从 2022 年起,按新建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分期确认为“其他收益”。其中,红星机电预计实现递延收益 20,239.45 万元。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土地收储相关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子公司红星机电土地收储费用分配方案、资金拨付方案以及相关账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政策,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7〕第 25 号);
5.《合肥市人民政府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会商会纪要》;
6.《关于安徽军工集团红星机电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资金需求计划的函》(皖军工函〔2017〕16 号);
7.《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7〕257 号);
8.房地产估价报告;
9.土地估价报告;
10.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搬迁所涉及的构筑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11.土地验收备忘一览表。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向公
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7 人,实际参加监事 7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公司已经严格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重新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依然满足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
议案》
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后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安徽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除安徽军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安徽军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安徽军工集团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69,349.00 万元(含本数),其中安徽军工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
文为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按此计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34,260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或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徽军工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公司编制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重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
[2022-01-01](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2 年 5 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数)全额募足,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108,634,260 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24,228,400 股的 30%),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733.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16.98 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对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假设测算:
(1)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下降 10%;
(2)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1 年度持平;
(3)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 10%。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
6、假设公司发行完成前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72,422.84 72,422.84 83,286.27
情景 1: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1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0,559.82 10,559.82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716.98 8,745.28 8,745.2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458 0.1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33 0.1208 0.1193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1333 0.1208 0.1193
收益(元/股)
情景 2: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1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1,733.14 11,733.14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716.98 9,716.98 9,716.9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620 0.16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33 0.1342 0.1325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1333 0.1342 0.1325
收益(元/股)
情景 3: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733.14 12,906.45 12,906.45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716.98 10,688.68 10,688.68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12 0.1782 0.1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333 0.1476 0.1458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 0.1333 0.1476 0.1458
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
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 2022 年度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有所增加。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
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能制导弹药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低成本自寻的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火工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型航空子弹药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无人智能飞行器研制项目、超高强度预应力锚固体系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及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实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完善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加强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公司汇集了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产品开发、设计、制造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人员 600 余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 人,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 人。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 5 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 家省级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2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1 个装备技术研究院。公司积极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调创新体系建设、科研管理体系建设和研发与激励体系建设,先后与多所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关键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类弹药、中小口径火箭武器、机械引信、子弹药和火工品的重要制造商之一,公司研制的各系列武器装备已经深深融入了我国的整个国防体系,产品客户涉及海、陆、空、火箭军、武警诸军兵种。公司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拥有较明显的市场先入优势。
六、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
[2022-01-01](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主要修改情况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更新了公司股本总额情况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方案概要 更新了公司股本总额情况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 五、募集资金用途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尚须呈报批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批情况
准的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基本情况及附条件 二、《股份认购协议》摘 更新了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基本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要 情况;
议的内容摘要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划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主要修改情况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目的可行性分析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项目环
评情况
第六节 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回报的影响及采取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填补措施和相关承 指标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诺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
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科技”)、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预应力”)。
2022年度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预计在2022
年为神剑科技、东风机电、方圆机电、红星机电、金星预应力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品种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49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2022年为
民币6.55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资金周转业务的担保。
公司 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上限(单位:万元)
神剑科技 10,000.00
东风机电 23,000.00
方圆机电 12,000.00
红星机电 5,000.00
金星预应力 15,500.00
合 计 65,500.00
(二)授权期内发生的,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对前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担保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兵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99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壹拾壹万元整
经营范围: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电器设备及配件、模具、铸件、金属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铜制品、汽车零部件、配件、钢轨扣件、弹条的生产、加工、销售;应急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的软硬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新型塑料建材、城市建设用各种塑料管道、塑料型材、塑料制品、包装箱、家电配件、旱厕化粪池的研制、生产与销售;旱厕化粪池的安装;无人机、智能机器人开发、生
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102.02 98,850.09
负债总额 26,057.65 33,114.51
流动负债总额 19,482.82 26,552.82
净资产 69,044.37 65,735.58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158.68 12,611.57
净利润 3,088.08 -2,621.59
神剑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7.56%的股份。
2.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兆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桃花工业园汤口路43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陆拾捌万圆整
经营范围: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运输、销售;机械设备、工程机械、电器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含软件和硬件)、电池的研发、加工与销售;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特种材料的研发及销售:表面处理、热处理和环保设备研发及销售;净水设备及装置、净水器、饮水装置、海水淡化装置的研发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塑料产品、包装制品的研发及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设备租赁;物流器材、消防器材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351.87 109,657.80
负债总额 57,251.68 56,467.75
银行贷款总额 25,000.00 16,3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5,813.85 45,685.79
净资产 54,100.19 53,190.04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905.82 21,350.55
净利润 2,776.59 145.08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东风机电100%股权。
3.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慎
注册地址:蚌埠市高新区中粮大道1155号
注册资本:捌仟伍佰陆拾陆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械产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绝缘材料、无人驾驶及特种车辆、模拟训练系统、操作训练系统、操作训练设备、中小型飞行器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685.33 53,824.72
负债总额 5,063.64 6,047.17
流动负债总额 5,016.47 6,000.00
净资产 50,621.68 47,777.55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391.10 1,832.79
净利润 2,313.33 -2,309.04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方圆机电100%股权。
4.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清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三元产业园
注册资本:玖仟壹佰壹拾玖万元整
经营范围: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销售、机械加工;电镀;热处理;射钉紧固系列产品、紫铜管制造、销售;灭火、灭虫、民用动力源、民用引火线、塑料引火线装置及发射装置制造及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危险品货物运输。(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指标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579.51 80,677.47
负债总额 32,349.71 37,642.08
银行贷款总额 4,570.82 4,009.47
流动负债总额 8,070.32 10,847.90
净资产 41,229.80 43,035.39
主要指标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51.45 17,06
[2021-12-31](601606)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6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6 日至本公告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军工”或“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科技”)、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公司”)累计收到政府各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1367.60 万元,现将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收到的补助明细公告如下: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收款 补助原因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到账 备 注
单位 日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 财政部、
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 国家税务 2021 年 与收益
返还个税手续费 2.67 通知》(财行〔2019〕11 总局 2 月 8 相关
号) 中国人民 日
安徽 银行
长城 安徽省人
军工 合肥人力资源和 《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 力资源和 2020 年
股份 社保局中小微企 0.85 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 社会保障 3 月 30 与收益
有限 业稳岗补助 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皖人 厅 日 相关
公司 社秘〔2021〕3 号) 安徽省财
政厅
《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 合肥市失 2021 年
失业保险稳岗返 0.92 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 业保险管 10月22 与收益
还 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 理中心 日 相关
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
收款 补助原因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到账 备 注
单位 日期
〔2021〕15 号)
安徽 2021 年 与收益
长城 其他注 1 200.00 2 月 7 相关
军工 日
装备
技术 《关于印发包河区促进产 合肥市包 2021 年
研究 包河区新型工业 10.00 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 河区人民 6 月 30 与收益
院有 化发展政策奖励 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府 日 相关
限公 (包政〔2018〕89 号)
司
合肥市人
蜀山区社保局职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 力资源和 2021 年
业技能提升培训 8.10 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 2 月 4 与收益
补贴 (2019-2021 年)》的通知 局 日 相关
(合人社秘〔2020〕5 号) 合肥市财
政局
安徽省人
合肥人力资源和 《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 力资源和 2021 年
社保局中小微企 19.19 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 社会保障 2 月 9 与收益
业稳岗补助 定就业岗位的通知》 厅 日 相关
安徽省财
政厅
《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
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
2019 年庐州产 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 中共合肥 2021 年 与收益
安徽 业创新团队第二 20.00 〔2017〕17 号) 市委组织 10 月 8 相关
神剑 批资助资金 合人才〔2015〕4 号《庐州 部 日
科技 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实
股份 施办法》
有限 《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
公司 失业保险基金支 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 合肥市失 2021 年 与收益
付稳岗返还-第 20.02 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 业保险管 10月21 相关
一批 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 理中心 日
〔2021〕15 号)
合经区人事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在岗职 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 安徽省人 2021 年 与收益
工技能提升培训 102.15 提 升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民政府办 11月24 相关
补贴及 2021 新 (2019-2021 年)的通知》 公厅 日
员工培训资金 (皖政办〔2019〕24 号)
2021 年 与收益
其他注 2 90.00 11月30 相关
日
合经区经贸发展 《关于印发 2020 年合肥市 合肥市经 2021 年
局 2020 年上半 125.87 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 济和信息 12月14 与收益
年先进制造业政 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 化局 日 相关
策市级奖补资金 法规〔2020〕114 号)
收款 补助原因 金额 相关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到账 备 注
单位 日期
关于印发《合肥市“迎新春、 2021 年
2021 年春节期 1.05 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 合肥市人 2 月 7 与收益
间“稳岗留工” 划》的通知 (合人社秘 社局 日 相关
〔2021〕11 号)
《关于开展肥西县 2020 标 2021 年
罗海亚劳模工作 2.00 准化劳模和蓝领创新工作 肥西县总 2 月 19 与收益
室 室创建工作的通知》(肥西 工会 日 相关
工字〔2020〕17 号)
《关于开展肥西县 2020 标 2021 年
汪文乐蓝领创新 2.00 准化劳模和蓝领创新工作 肥西县总 2 月 19 与收益
工作室 室创建工作的通知》(肥西 工会 日 相关
工字〔2020〕17 号)
《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
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
县市场监管局付 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肥西县市 2021 年 与收益
高质量发展兑现 1.00 (政办〔2020〕14 号)和 场监督管 3 月 15 相关
奖 《2020
[2021-11-19]长城军工(601606):长城军工实控人有望升级为国务院国资委
▇上海证券报
长城军工有望由地方国企升级为央企旗下公司。
长城军工11月1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军工集团”)发来的通知,获悉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 “安徽省国资委”)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兵器装备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安徽省国资委拟将持有的安徽军工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完成后,兵器装备集团将成为安徽军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据了解,兵器装备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民结合特大型军工集团之一,肩负“强军报国、强企富民”的神圣使命,连续13年进入世界500强。“十四五”期间,兵器装备集团将聚焦科技创新引领,着力效益、效率、规模3个倍增,打造以军品生态圈、汽车生态圈、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两圈一新”高质量产业群,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科技企业集团。
未来,兵器装备集团将把安徽军工集团作为重要子企业,发展纳入总体规划,强化兵器装备集团装备体系牵引,加大各种资源在安徽军工集团的配置力度,将安徽军工集团建设成为军品研发创新基地和生产制造基地,以汽车关键零部件等为重点的民品研发生产基地,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着力将安徽军工集团打造为百亿级军工集团。
长城军工表示,本次战略合作,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十四五”和未来长远发展,增强军工装备体系化和军民融合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重大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该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上述重大事项尚需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19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跌幅偏离值:-8.03 成交量:5355.97万股 成交金额:73002.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心大厦证券营|1412.27 |--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832.82 |-- |
|证券营业部 | |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青枫南路证券营|736.87 |-- |
|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725.80 |--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南街证券营|712.37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颐和园路证|-- |2692.20 |
|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2553.99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337.73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 |1483.16 |
|业部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1450.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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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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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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