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588什么时候复牌?-北辰实业停牌最新消息
≈≈北辰实业601588≈≈(更新:22.02.24)
[2022-02-24]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23,615,329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185,524,71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8,090,6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341196
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5.20991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13128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
关议案;
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云女士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李伟东先生、郭川先生、张文雷女士以
及独立董事周永健先生、陈德球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川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选举杨华森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
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79,034,710 99.452563 6,488,900 0.547344 1,100 0.000093
H 股 38,088,182 99.993602 2,437 0.006398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 1,217,122,892 99.469405 6,491,337 0.530505 1,100 0.00009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
关于选举杨华森先
1 生为本公司第九届 18,034,679 73.536861 6,488,900 26.458654 1,100 0.004485
董事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然、梅艳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8]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辰实业”)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有关议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的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
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上午 0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选举杨华森先生 √ √
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北辰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 2022 年 1 月 20 日登
载在香港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发布的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88 北辰实业 2022/2/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
告附件 1)和持股凭证。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或者董事会、其它决策机构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
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
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它权力机构委托法定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明、经公证证实的决议或授权书副本和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21 日、22 日(09:30-11:30,13:30-17:00)。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
联系电话:010-64991277
联系人:侯欣月 林思思
传真:010-64991352
邮政编码:100101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持续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并将根
据北京市防疫管控的相关要求采取适当的防疫措施。本公司特别提醒有意
出席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会人员,为健康和安全着想,
应继续留意有关疫情的最新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遵守疫情防控规
定(包括北京市防疫管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北辰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本公司任何董事(附注1)代表本单
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附注2):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附注 3) 反对(附注 3) 弃权(附注 3)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选举杨华森先生为本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4): 受托人签名(附注5):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5):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如未填上姓名,则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
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及代为投票,受托人不必为北辰实
业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
2. 请填上受托人所代表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
权委托书将被视为受托人代表北辰实业的股份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
份。
3.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
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
欲投票弃权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
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4. 请用正楷填上阁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则此表格必须加
盖法人印章,或经由法人董事或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5.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6. 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
号汇欣大厦A座12层)。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H股股
东大会通知。
[2022-01-21]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H股公告(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董 事 名 单 与 其 角 色 和 职 能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 会(「董 事 会」)成 员 载 列 如 下:
执 行 董 事:
李 伟 东
李 云
张 文 雷
郭 川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周 永 健
甘 培 忠
陈 德 球
董 事 会 设 立5个 委 员 会。下 表 提 供 各 董 事 会 成 员 在 这 些 委 员 会 中 所 担 任
的 职 位:
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法律合规
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
李伟东 M C C
李云 M M
张文雷
郭川 M
周永健 M M M M M
甘培忠 M C C M M
陈德球 C M M M M
附 注:
C 有 关 委 员 会 主 席
M 有 关 委 员 会 成 员
二 零 二 二 年 一 月 二 十 日
[2022-01-21]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 7
人,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鉴于陈德启先生因专注于其他专项事务已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陈德启先生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的职务。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提名杨华森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提交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召开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秘书具体筹备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
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刊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
杨华森先生简历
杨华森先生,48 岁,先后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党校,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科技哲学研究生,高级物流师、工程师。杨先生历任广西柳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铁特货公司南宁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中铁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期间挂职任河北省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加入本公司,并出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杨先生在公司经营管理、物流行业、党建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022-01-21]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19 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
事会收到陈德启先生的辞任申请。因专注于其他专项事务,陈德启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也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德启先生辞去执行董事职务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陈德启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陈德启先生未持有与本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陈德启先生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
陈德启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本公司董事会对陈德启先生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1-12-30]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99 号文注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北辰 G2;债券代码:18511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3.39 亿元(含人民币 13.39
亿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结束,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3.39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46%。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2]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1-023号公告),并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1032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4.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开始簿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截至2021年12月21日,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到账。现将发行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
名称 公司2021 年度第 一 简称 21 北辰实业 MTN001
期中期票据
代码 102103306 期限 3+2 年
起息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兑付日 2026 年 12 月 21 日
计划发行总额 人民币 14.50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人民币 14.50 亿元
发行利率 3.50% 发行价格 人民币 100 元/百元面值
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0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全资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588 证券简称:
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1 0 48
债券代码:
122351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
151419 债券简称:
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
1 62972 债券简称:
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
1 88461 债券简称
2 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全资子公司间 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两江”)负责开发位于重庆市的悦来会展中心北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经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该项目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据此,重庆两江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北辰合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悦”)、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共同签署《城市建设配套费欠款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约人民币3,600万元,缓缴期限6个月,并由重庆合悦为前述款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缓缴及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21年5月13日
2
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1-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国博二路13号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物业服务(贰级);楼盘销售;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五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重庆两江及重庆合悦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两江经审计总资产524,361.46万元,总负债512,387.52万元,净资产11,973.94万元,净利润为-3,312.91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重庆两江拟与重庆合悦、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签署三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重庆合悦为重庆两江所缓缴的城市建设配套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缓缴期限:6个月。
3. 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3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79.9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92%。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79.9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9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27]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 18 北辰实业 MTN001(债券代码:101801409)付息及兑付工作的顺利
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及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 北辰实业 MTN001
4、债券代码:101801409
5、发行时间:2018 年 11 月 29 日到 2018 年 11 月 30 日
6、发行总额(亿元):16.20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65%
8、发行期限:3+N (3)年
9、利息支付日/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行权日:2021 年 12 月 3 日
10、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 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方式:010-64993097
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杜秋阳
联系方式:010-66635929/66635925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18] (601588)北辰实业:关于杭州北辰京阳置业有限公司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关于杭州北辰京阳置业有限公司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8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借款合同》,本公司向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 8 亿元(人民币捌亿元整),期限为 3 年,用于杭州北辰京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北辰京阳”)负责开发的杭州市富阳区富政储出[2020]24 号地块(以下简称“杭州京阳项目”)的开发建设。
杭州北辰京阳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杭州北辰京阳以杭州京阳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 亿元(人民币捌亿元整),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 8 名董事全
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
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
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1-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6,702 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公寓、客房;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建
设、物业购置及商品房销售;承接国际国内会议、出租展览场地及设
施、提供会务服务,出租出售批发零售商业用、餐饮娱乐业用场地及
设施;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电器
设备、激光、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安
装,机械设备、清洗设备维修,日用品维修,美容美发,浴池服务,
摄录像服务,打字、复印类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商业零
售(包括代销、寄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家
具、字画、副食品、食品、粮油食品、汽车配件、宠物食品、电子计
算机、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计生用品、防盗保险柜、摩托
车、西药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刻字服务;修理钟表、家用电
器;验光配镜服务;饮食服务;健康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设备租赁;公司礼仪服务;游泳;体育场馆管理;技
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租、零售音像磁带制品、图书、期刊、电子
出版物;零售卷烟、雪茄烟;服装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游泳”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杭州北辰京阳 100%股权(属本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864.43 亿元,
总负债 667.14 亿元,净资产 197.29 亿元,净利润 5.76 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杭州北辰京阳拟与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的《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主债务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担保方式:杭州北辰京阳以其杭州京阳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担保
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8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
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79.99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92%。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79.99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9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为下属公司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北辰”)拟于近日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管”)签署《泰康-北辰长沙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通过设立“泰康-北辰长沙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开展融资,用于
长沙北辰三角洲项目 A1 区(商业部分)、A3 区,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
元(人民币壹拾陆亿元整),期限 3 年。
本公司拟于《投资合同》签订后,与泰康资管签署《担保函》,为长沙北辰履行前述《投资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向泰康资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壹拾
陆亿元整),担保期间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投资合同》约定的融资主体履行《投资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长沙北辰拟于《投资合同》签订后,与泰康资管签署《抵押合同》,长沙北辰作为抵押人以长沙北辰合法享有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北路三段 1500 号北辰时代广场 A1、D1区商业综合体及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北路三段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板上部分D1区 1-6 栋底商的不动产所有权及对应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长沙北辰履行前述《投资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壹拾陆亿元整),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 8 人,
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1-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斌峰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 1500 号北辰时代广场 A1 区写字楼 29 层
2901 号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
营:酒店管理;住宿;游泳馆;洗浴服务;足疗;保健按摩;桑
拿、汗蒸;足浴服务;养生保健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庆典用品
租赁;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正餐服务;茶馆服务;咖啡馆服
务;酒吧服务;冷热饮品制售服务;快餐服务;外卖送餐服务;
餐饮设备租赁;小吃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甜品制售;职工食
堂;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预包装食
品、糕点、面包、酒、饮料及茶叶、烟草制品、日用百货、进口
酒类、日用家电、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的零售;会议、展览及相
关服务;健身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干洗服务;湿洗服务;小
型综合商店、小卖部;餐饮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汽车租赁;
字画、建筑材料、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文化用品的销售;电脑
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复印服务;传真、电话服务;健
康管理;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健康养生咨询(不含医疗诊断);
养老产业策划、咨询;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护理机构服
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建设、运营、
管理;旅游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文
化娱乐经纪;接受委托代售演出门票;票务服务;教育管理;日
用品销售;商业管理;物业管理;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长沙北辰 100%的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沙北辰总资产 1,365,819.61 万元,
总负债 901,224.53 万元,净资产 464,595.09 万元,净利润
773.16 万元。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泰康资管签署的《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为前述《投资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向泰康资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期间: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投资合同》约定的融资主体履行
《投资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79.97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91%。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79.97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9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赎回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 码:6015 88 证券简 称:北 辰 实 业 公告编 号:临 2021-044
债券代 码:1223 51 债券简 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 码:1514 19 债券简 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 码:1629 72 债券简 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 码:1884 61 债券简 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11月29日到2018年11月3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根据发行条款的规定,于本期中期票据第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
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根据上述条款,本公司计划在2021年12月3日即第3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本期中期票据。为保证赎回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中期票据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北辰实业MTN001
4.债券代码:101801409
5.发行时间:2018年11月29日到2018年11月30日
6.发行总额(亿元):16.20
7.债项余额(亿元):16.20
8.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65%
9.发行期限:3+N (3)年
10.债项评级:AA+
11.含权类型: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即于本期中期票据第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1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行权细则
1. 发行人赎回本金(亿元):16.20
2. 赎回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3. 赎回日期:2021年12月3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赎回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方式:010-64993097
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杜秋阳
联系方式:010-66635929/66635925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1 月 3 日
[2021-10-29]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1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 — 房地产》的要
求,本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2021年1-9月,就房地产开发而言,在土地储备方面,公司实现总土地储备
595.67万平方米,权益土地储备532.06万平方米,无新增房地产储备;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40.83万平方米,开复工面积551.96万平方米,竣
工面积115.28万平方米,权益竣工面积93.05万平方米;在项目销售方面,公司
实现销售面积79.80万平方米,同比上升57.55%,权益销售面积68.8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79.89%;销售金额人民币142.63亿元,同比上升57.72%,权益销售金
额人民币118.91亿元,同比上升73.14%;结算面积100.09万平方米,同比上升
267.30%,结算金额人民币158.34亿元,同比上升330.51%。
2021年1-9月,就持有型物业而言,会议中心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36.79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人民币33,855万元;写字楼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
44.84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人民币45,901万元;酒店业态,项目总建筑面
积34.68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人民币26,680万元;公寓业态,项目总建筑
面积18.43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人民币15,310万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本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1588)北辰实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元
每股净资产: 4.328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
营业总收入: 171.9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2亿元
[2021-10-21]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20北辰实业MTN001
4.债券代码:102002013
5.发行总额:人民币2.6亿元
6.起息日期:2020年10月28日
7.发行期限:2年
8.债项余额:人民币2.6亿元
9.主体评级:AAA
10.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78%
11.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2.付息日:2021年10月2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3.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9,828,000.00元
14.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基本信息:无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方式:010-64993097
2.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林
联系电话:010-60836978
3.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超
联系方式:010-66426633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4]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关于竞得土地的公告
证券代 码:6015 88 证券简 称:北 辰 实 业 公告编 号:临 2021-041
债券代 码:1223 51 债券简 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 码:1514 19 债券简 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 码:1629 72 债券简 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 码:1884 61 债券简 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13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中佰置业”)组成的联合体通过招拍挂方式以总价人民币 12.18 亿元(人民币壹拾贰亿壹仟捌佰万元整)竞得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MC00-0605-0004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MC00-0605-0008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京土整储挂(门)[2021]070 号),本公司与龙湖中佰置业的投资比例为 50%:50%。竞得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MC00-0605-0004 地块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用地规模为 20,175.57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54,474.039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7。
MC00-0605-0008地块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用地规模为5,848.77 平
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1,697.54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容积率2.0。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0 月 14 日
[2021-09-17]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
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15:00 至 17:00。
届时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李云女士,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川先生以及副总经理胡浩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4]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1 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7 北辰实业 MTN001
4.债券代码:101773019
5.发行总额:人民币13.2亿元
6.起息日期:2017年9月20日
7.发行期限:5(3+2)年
8.债项余额:人民币11.2亿元
9.主体评级:AAA
10.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0%
11.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2.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3.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 42,560,000.00 元
14.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6.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基本信息:无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方式:010-64993097
2.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林
联系电话:010-60836978
3.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超
联系方式:010-66426633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07]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北
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northstar@beijingns.com.cn),本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
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已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于2021年 9月 13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云女士,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川先生及副总经理胡浩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登陆上海证
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
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northstar@beijingns.com.cn),本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络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电子邮箱:northstar@beijingns.com.cn
联系电话:010-64991277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8-19]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11:00 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
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
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雪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止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并对本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
业绩公告、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
业绩公告、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
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永健、甘培忠、陈德球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进行表决。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李伟东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止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不派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同时也不需要因发布中期业绩报告而暂停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就本公司境
内外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最后定稿前必须作出的修改加以确定,并授权公司秘书
披露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01588)北辰实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元
每股净资产: 4.30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
营业总收入: 102.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5亿元
[2021-08-13] (601588)北辰实业:关于海口辰睿置业有限公司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关于海口辰睿置业有限公司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安慧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本公司向建设银行安慧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为 4 年,用于海口辰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辰睿”)负责开发的北辰海口长秀仕家项目(以下简称“海口项目”)的开发建设。
海口辰睿拟于近日与建设银行安慧支行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海口辰睿以海口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伍亿元整),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 8
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
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1-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6,702 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公寓、客房;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
物业购置及商品房销售;承接国际国内会议、出租展览场地及设施、
提供会务服务,出租出售批发零售商业用、餐饮娱乐业用场地及设施;
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电器设备、
激光、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安装,机械
设备、清洗设备维修,日用品维修,美容美发,浴池服务,摄录像服
务,打字、复印类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商业零售(包括
代销、寄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家具、字画、
副食品、食品、粮油食品、汽车配件、宠物食品、电子计算机、公开
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计生用品、防盗保险柜、摩托车、西药制
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刻字服务;修理钟表、家用电器;验光配镜
服务;饮食服务;健康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设备租赁;公司礼仪服务;游泳;体育场馆管理;技术服务;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
经营:出租、零售音像磁带制品、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卷
烟、雪茄烟;服装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游泳”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海口辰睿 100%股权(属本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864.43 亿元,
总负债 667.14 亿元,净资产 197.29 亿元,净利润 5.76 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海口辰睿与建设银行安慧支行签署《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海口辰睿以其海口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在抵押担
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其
他款项;
2. 担保金额:人民币 5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在总部融资模式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形成的担保,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96.01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31%。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96.01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3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7-0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2021-030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京北辰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会展集团”)通过在北京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实施增资扩股。经公
开征集,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旅”)、北
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建投”)、京东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科技”)及 GL events China Limited(以下
简称“GL events”)四名合格投资者(以下统称“战略投资者”)参与
本次增资,并拟于近日签署《增资协议》。四名战略投资者各出资人民币
5,036.712 万元,共认购北辰会展集团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辰会展集团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2,000万元增至人民
币 20,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 100%变更为 60%,上述四名战略投资
者持股比例分别为 10%,北辰会展集团将更名为“首都会展(集团)有限
公司”,该公司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会展板块资本实力,提升北辰会展集团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产业链条,加快推动传统会展业务转型升级,北辰会展集团通过在北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经公开征集,北京首旅、首钢建投、京东科技及 GL events 四名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增资,并拟于近日签署《增资协议》。四名战略投资者各出资人民币 5,036.712 万元,共认购北辰会展集团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北辰会展集团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60%,上述四名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分别为 10%,北辰会展集团将更名为“首都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情况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宇
成立时间:1998 年 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442,523.23 万元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萧太后河北岸 5 号 A 栋 A001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
2、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成立时间:2010 年 6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31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厂区(68)首都钢铁公司行政处 3 号楼 4 层 423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价格评估;销售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
3、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娅云
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5 日
注册资本:525,310.0265 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 C 座 2 层 221 室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公共关系服务;版权代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电子产品;设备租赁;劳务服务;贸易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4、GL events China Limited
企业类型: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成立和存续的公司
授权代表:Ines Ginon
成立时间:1996 年 11 月 14 日
注册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油塘茶果岭道 428 号荣山工业大厦 5 楼 G 至 L 室
经营范围:展会和展览业务、项目投资、公司股权和债券投资和经营等
三、标的方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北辰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东樊
成立时间:2012 年 7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 16 号楼 10 层 1002 内 A1001、A1002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文具用品;酒店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辰会展集团作为国内管理专业会展场馆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承接会展活动层次最高的专业会展企业,目前运营管理包括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国际会议中
心在内的会展场馆 20 个,总建筑面积近 420 万平方米,先后服务保障了 2014 年
APEC 峰会、2016 年 G20 杭州峰会、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017 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2018 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2018 年中非合作论坛、2019 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国务、政务活动服务经验,形成了涵盖会议展览、会展品牌管理输出、会展主承办、会展研究、会展信息化等多业态的会展集团。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2: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3: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4:GL events China Limited
丙方:北京北辰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1、乙方 2、乙方 3、乙方 4,统称为乙方,亦可称为“增资方”。
1.1甲方及乙方同意,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并认可甲方委托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林评字【2021】178号),该《资产评估报告》系本协议确定增资方案的依据,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其中:
1.1.1乙方1以货币方式投资5,036.712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1.1.2乙方2以货币方式投资5,036.712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1.1.3乙方3以货币方式投资5,036.712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1.1.4乙方4以货币方式投资5,036.712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1.2目标公司增资前评估基准日的经备案后净资产评估值为30,220.27万元人民币。增资各方不会因目标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各方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日之间发生的损益而对约定的评估值价格进行调整。
1.3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目标公司增资后的股东、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
1 北京北辰实业股 12,000 12,000 60
份有限公司
2 北京首都旅游集 2,000 2,000 10
团有限责任公司
3 北京首钢建设投 2,000 2,000 10
资有限公司
4 京东科技控股股 2,000 2,000 10
份有限公司
5 GL events 2,000 2,000 10
China Limited
五、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会展业作为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已经成为北京投资和贸易的重要平台,对首都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引领、聚集和辐射的作用。
此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希望借助各投资方在“云服务”等会展相关领域的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加快建立、健全北辰会展集团市场化运营机制,形成业态完善、优势突出的首都会展平台。本次增资后,首都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方面将全面承接服贸会专业运营保障工作,引入专业化的北辰会展服务标准和团队,加强与国际行业组织和国际领先会展企业的合作,探索数字科技与服贸会的有机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服贸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北辰会展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将深度统筹会展资源,开展覆盖全产业链的市场化会展业务,重点发力会展场馆运营管理、展会主办承办及配套服务、会展教育咨询服务、高端国务政务活动保障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同时积极探索会展资本运作模式,择机并购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优质展会项目,力争把首都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打造为国内第一、国际领先,以会展服务运营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团。
[2021-07-0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99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2021-06-25]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 7
债券代 码:1223 51 债券简 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 码:1514 19 债券简 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 码:1629 72 债券简 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扣税前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0 元
扣税后 A 股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
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0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实际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 元;香港市场投资者(沪股通)股东实际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027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 - 2021/7/2 2021/7/2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 本公司网站(www.beijingns.com.cn)。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367,02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1,010,6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 - 2021/7/2 2021/7/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本公司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30 元/股。
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
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税前为人民币 0.030 元/股。
(3)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
有关税法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 元/股。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有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中国政府部门批准其设立的证明文件;②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工商管理执照等)。由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核准确认该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 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现金红利人民币0.030 元/股;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 10%税率代扣代缴 QFII 股东的所得税。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本公司 A 股(以下简称“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向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 元/股。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利润分配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A 股股东一致。
(5)对于内地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 股(以下简称“港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深圳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相关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4 元/股。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利润分配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H 股股东一致。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
联系电话:010-64991277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25]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附后)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聘任李云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
(简历附后),并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附件: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修正案
2、李云女士简历
3、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附件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修正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本公司拟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出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公司 第八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公司应
应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性规范的要 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性规范的要求,
求,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当期
当期发行文件。 除交易商协会另有 发行文件。 除交易商协会另有规定
规定外,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 外,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容: (一)发行公告;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二)募集说明书; 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三)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 (二)募集说明书;
排; (三)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四)法律意见书; (四)受托管理协议(如有);
(五)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五)法律意见书;
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六)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中国 定向发行对本条涉及内容另有规定或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公布 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发行文件。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的,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
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的,应至少于
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
第十一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 第十一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
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重 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
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 (一)公司名称变更;
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
(二)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 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重大变化; 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公司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 (三)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 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
重大合同; 机构;
(四)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公司 1/3 以上董事、2/3 以上
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 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
转或报废; 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
务的违约情况; 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
(六)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 职责;
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 (六)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的; 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 10%以上 (七)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
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
(八)公司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 资产的 20%;
定金额,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八)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九)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 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或者总裁发生 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变动;董事长或者总裁无法履行职 (九)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责; 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
(十)公司做出减资、合并、分立、 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 (十)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
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管理;
(十一)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 (十一)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
闻; 际控制权;
(十二)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
项; 发生变更;
(十三)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 (十三)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 义务;
政处罚;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十四)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 上年末净资产 10%,或者新增借款超
者采取强制措施;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十四)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 (十五)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 业进行债务重组;
况;企业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 (十六)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
顿,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
(十五)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十六)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其他情 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
形。 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
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
信行为;
(十八)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十九)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
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
况;
(二十)公司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
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
情形;
(二十一)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
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
生变化;
(二十三)公司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
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
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
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之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信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时间不晚于公 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 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并说明事项的起 公开披露的时间,并说明事项的起
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
向书或者协议时; 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 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
告时; 告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决定或通知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决定或通知
时。 时;
[2021-06-25]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 码:6015 88 证券简 称:北 辰 实 业 公告编 号:临 2021-029
债券代 码:1223 51 债券简 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 码:1514 19 债券简 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 码:1629 72 债券简 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聘任李云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李云女士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李云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6 月 25 日
附件:1、李云女士简历
2、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附件 1:
李云女士简历
李云女士,54 岁,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历史学学
士、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李女士于一九九零年加入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汇园国际公寓公关销售部经理,汇宾大厦副总经理、总经理,五洲会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女士在酒店、会议中心和投资物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附件 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李云女士具有履行总经理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李云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周永健、甘培忠、陈德球
[2021-06-19]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1 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9北辰实业MTN001,债券代码:101900865)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9北辰实业MTN001
4.债券代码:101900865
5.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20%
7.付息日:2021年6月28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上海清算所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上海清算所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上海清算所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扬
联系方式:010-84973263
2.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昕、申伊诗
联系方式:010-66223318、66225703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80、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2021-05-14]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监事共 5 人,全
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鉴于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已经分别选举李雪梅女士、莫非先生、杜艳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田振华先生、吕毅红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选举李雪梅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4]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23,615,329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185,524,71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8,090,6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341196
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5.20991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13128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
关议案;
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云女士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李伟东先生、郭川先生、张文雷女士以
及独立董事周永健先生、陈德球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川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选举杨华森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
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79,034,710 99.452563 6,488,900 0.547344 1,100 0.000093
H 股 38,088,182 99.993602 2,437 0.006398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 1,217,122,892 99.469405 6,491,337 0.530505 1,100 0.00009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
关于选举杨华森先
1 生为本公司第九届 18,034,679 73.536861 6,488,900 26.458654 1,100 0.004485
董事会执行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然、梅艳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8]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辰实业”)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有关议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的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
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上午 0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选举杨华森先生 √ √
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北辰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 2022 年 1 月 20 日登
载在香港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发布的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88 北辰实业 2022/2/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
告附件 1)和持股凭证。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或者董事会、其它决策机构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
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
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它权力机构委托法定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明、经公证证实的决议或授权书副本和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21 日、22 日(09:30-11:30,13:30-17:00)。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
联系电话:010-64991277
联系人:侯欣月 林思思
传真:010-64991352
邮政编码:100101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持续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并将根
据北京市防疫管控的相关要求采取适当的防疫措施。本公司特别提醒有意
出席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会人员,为健康和安全着想,
应继续留意有关疫情的最新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遵守疫情防控规
定(包括北京市防疫管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北辰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本公司任何董事(附注1)代表本单
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附注2):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附注 3) 反对(附注 3) 弃权(附注 3)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选举杨华森先生为本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4): 受托人签名(附注5):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5):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如未填上姓名,则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
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及代为投票,受托人不必为北辰实
业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
2. 请填上受托人所代表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
权委托书将被视为受托人代表北辰实业的股份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
份。
3.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
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
欲投票弃权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
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4. 请用正楷填上阁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则此表格必须加
盖法人印章,或经由法人董事或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5.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6. 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
号汇欣大厦A座12层)。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H股股
东大会通知。
[2022-01-21]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H股公告(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董 事 名 单 与 其 角 色 和 职 能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 会(「董 事 会」)成 员 载 列 如 下:
执 行 董 事:
李 伟 东
李 云
张 文 雷
郭 川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周 永 健
甘 培 忠
陈 德 球
董 事 会 设 立5个 委 员 会。下 表 提 供 各 董 事 会 成 员 在 这 些 委 员 会 中 所 担 任
的 职 位:
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法律合规
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
李伟东 M C C
李云 M M
张文雷
郭川 M
周永健 M M M M M
甘培忠 M C C M M
陈德球 C M M M M
附 注:
C 有 关 委 员 会 主 席
M 有 关 委 员 会 成 员
二 零 二 二 年 一 月 二 十 日
[2022-01-21]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 7
人,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鉴于陈德启先生因专注于其他专项事务已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陈德启先生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的职务。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提名杨华森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提交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召开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秘书具体筹备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
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刊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
杨华森先生简历
杨华森先生,48 岁,先后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党校,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科技哲学研究生,高级物流师、工程师。杨先生历任广西柳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铁特货公司南宁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中铁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期间挂职任河北省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加入本公司,并出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杨先生在公司经营管理、物流行业、党建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022-01-21]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19 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
事会收到陈德启先生的辞任申请。因专注于其他专项事务,陈德启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也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德启先生辞去执行董事职务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陈德启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陈德启先生未持有与本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陈德启先生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
陈德启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本公司董事会对陈德启先生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1-12-30]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99 号文注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北辰 G2;债券代码:18511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3.39 亿元(含人民币 13.39
亿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结束,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3.39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46%。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2]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1-023号公告),并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1032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4.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开始簿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截至2021年12月21日,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到账。现将发行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
名称 公司2021 年度第 一 简称 21 北辰实业 MTN001
期中期票据
代码 102103306 期限 3+2 年
起息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兑付日 2026 年 12 月 21 日
计划发行总额 人民币 14.50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人民币 14.50 亿元
发行利率 3.50% 发行价格 人民币 100 元/百元面值
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0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全资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588 证券简称:
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1 0 48
债券代码:
122351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
151419 债券简称:
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
1 62972 债券简称:
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
1 88461 债券简称
2 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全资子公司间 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两江”)负责开发位于重庆市的悦来会展中心北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经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该项目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据此,重庆两江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北辰合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悦”)、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共同签署《城市建设配套费欠款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约人民币3,600万元,缓缴期限6个月,并由重庆合悦为前述款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缓缴及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21年5月13日
2
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1-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国博二路13号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物业服务(贰级);楼盘销售;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五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重庆两江及重庆合悦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两江经审计总资产524,361.46万元,总负债512,387.52万元,净资产11,973.94万元,净利润为-3,312.91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重庆两江拟与重庆合悦、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签署三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重庆合悦为重庆两江所缓缴的城市建设配套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缓缴期限:6个月。
3. 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3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79.9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92%。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79.9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9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27]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 18 北辰实业 MTN001(债券代码:101801409)付息及兑付工作的顺利
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及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 北辰实业 MTN001
4、债券代码:101801409
5、发行时间:2018 年 11 月 29 日到 2018 年 11 月 30 日
6、发行总额(亿元):16.20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65%
8、发行期限:3+N (3)年
9、利息支付日/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行权日:2021 年 12 月 3 日
10、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 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方式:010-64993097
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杜秋阳
联系方式:010-66635929/66635925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18] (601588)北辰实业:关于杭州北辰京阳置业有限公司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关于杭州北辰京阳置业有限公司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8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借款合同》,本公司向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 8 亿元(人民币捌亿元整),期限为 3 年,用于杭州北辰京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北辰京阳”)负责开发的杭州市富阳区富政储出[2020]24 号地块(以下简称“杭州京阳项目”)的开发建设。
杭州北辰京阳拟于近日与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杭州北辰京阳以杭州京阳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 亿元(人民币捌亿元整),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 8 名董事全
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
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
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1-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6,702 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公寓、客房;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建
设、物业购置及商品房销售;承接国际国内会议、出租展览场地及设
施、提供会务服务,出租出售批发零售商业用、餐饮娱乐业用场地及
设施;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电器
设备、激光、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安
装,机械设备、清洗设备维修,日用品维修,美容美发,浴池服务,
摄录像服务,打字、复印类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商业零
售(包括代销、寄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家
具、字画、副食品、食品、粮油食品、汽车配件、宠物食品、电子计
算机、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计生用品、防盗保险柜、摩托
车、西药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刻字服务;修理钟表、家用电
器;验光配镜服务;饮食服务;健康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设备租赁;公司礼仪服务;游泳;体育场馆管理;技
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租、零售音像磁带制品、图书、期刊、电子
出版物;零售卷烟、雪茄烟;服装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游泳”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杭州北辰京阳 100%股权(属本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864.43 亿元,
总负债 667.14 亿元,净资产 197.29 亿元,净利润 5.76 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杭州北辰京阳拟与北京银行北辰路支行签署的《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主债务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担保方式:杭州北辰京阳以其杭州京阳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担保
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8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
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79.99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92%。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79.99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9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为下属公司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北辰”)拟于近日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管”)签署《泰康-北辰长沙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通过设立“泰康-北辰长沙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开展融资,用于
长沙北辰三角洲项目 A1 区(商业部分)、A3 区,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
元(人民币壹拾陆亿元整),期限 3 年。
本公司拟于《投资合同》签订后,与泰康资管签署《担保函》,为长沙北辰履行前述《投资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向泰康资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壹拾
陆亿元整),担保期间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投资合同》约定的融资主体履行《投资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长沙北辰拟于《投资合同》签订后,与泰康资管签署《抵押合同》,长沙北辰作为抵押人以长沙北辰合法享有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北路三段 1500 号北辰时代广场 A1、D1区商业综合体及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北路三段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板上部分D1区 1-6 栋底商的不动产所有权及对应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长沙北辰履行前述《投资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壹拾陆亿元整),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 8 人,
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1-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斌峰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 1500 号北辰时代广场 A1 区写字楼 29 层
2901 号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
营:酒店管理;住宿;游泳馆;洗浴服务;足疗;保健按摩;桑
拿、汗蒸;足浴服务;养生保健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庆典用品
租赁;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正餐服务;茶馆服务;咖啡馆服
务;酒吧服务;冷热饮品制售服务;快餐服务;外卖送餐服务;
餐饮设备租赁;小吃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甜品制售;职工食
堂;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预包装食
品、糕点、面包、酒、饮料及茶叶、烟草制品、日用百货、进口
酒类、日用家电、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的零售;会议、展览及相
关服务;健身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干洗服务;湿洗服务;小
型综合商店、小卖部;餐饮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汽车租赁;
字画、建筑材料、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文化用品的销售;电脑
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复印服务;传真、电话服务;健
康管理;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健康养生咨询(不含医疗诊断);
养老产业策划、咨询;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护理机构服
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建设、运营、
管理;旅游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文
化娱乐经纪;接受委托代售演出门票;票务服务;教育管理;日
用品销售;商业管理;物业管理;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长沙北辰 100%的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沙北辰总资产 1,365,819.61 万元,
总负债 901,224.53 万元,净资产 464,595.09 万元,净利润
773.16 万元。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泰康资管签署的《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为前述《投资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向泰康资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期间: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投资合同》约定的融资主体履行
《投资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79.97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91%。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79.97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9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赎回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 码:6015 88 证券简 称:北 辰 实 业 公告编 号:临 2021-044
债券代 码:1223 51 债券简 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 码:1514 19 债券简 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 码:1629 72 债券简 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 码:1884 61 债券简 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11月29日到2018年11月3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根据发行条款的规定,于本期中期票据第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
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根据上述条款,本公司计划在2021年12月3日即第3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本期中期票据。为保证赎回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中期票据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北辰实业MTN001
4.债券代码:101801409
5.发行时间:2018年11月29日到2018年11月30日
6.发行总额(亿元):16.20
7.债项余额(亿元):16.20
8.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65%
9.发行期限:3+N (3)年
10.债项评级:AA+
11.含权类型: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即于本期中期票据第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1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行权细则
1. 发行人赎回本金(亿元):16.20
2. 赎回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3. 赎回日期:2021年12月3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赎回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方式:010-64993097
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杜秋阳
联系方式:010-66635929/66635925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1 月 3 日
[2021-10-29]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1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 — 房地产》的要
求,本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2021年1-9月,就房地产开发而言,在土地储备方面,公司实现总土地储备
595.67万平方米,权益土地储备532.06万平方米,无新增房地产储备;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40.83万平方米,开复工面积551.96万平方米,竣
工面积115.28万平方米,权益竣工面积93.05万平方米;在项目销售方面,公司
实现销售面积79.80万平方米,同比上升57.55%,权益销售面积68.8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79.89%;销售金额人民币142.63亿元,同比上升57.72%,权益销售金
额人民币118.91亿元,同比上升73.14%;结算面积100.09万平方米,同比上升
267.30%,结算金额人民币158.34亿元,同比上升330.51%。
2021年1-9月,就持有型物业而言,会议中心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36.79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人民币33,855万元;写字楼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
44.84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人民币45,901万元;酒店业态,项目总建筑面
积34.68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人民币26,680万元;公寓业态,项目总建筑
面积18.43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人民币15,310万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本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1588)北辰实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元
每股净资产: 4.328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
营业总收入: 171.9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2亿元
[2021-10-21]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20北辰实业MTN001
4.债券代码:102002013
5.发行总额:人民币2.6亿元
6.起息日期:2020年10月28日
7.发行期限:2年
8.债项余额:人民币2.6亿元
9.主体评级:AAA
10.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78%
11.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2.付息日:2021年10月2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3.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9,828,000.00元
14.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基本信息:无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方式:010-64993097
2.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林
联系电话:010-60836978
3.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超
联系方式:010-66426633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4]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关于竞得土地的公告
证券代 码:6015 88 证券简 称:北 辰 实 业 公告编 号:临 2021-041
债券代 码:1223 51 债券简 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 码:1514 19 债券简 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 码:1629 72 债券简 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 码:1884 61 债券简 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13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中佰置业”)组成的联合体通过招拍挂方式以总价人民币 12.18 亿元(人民币壹拾贰亿壹仟捌佰万元整)竞得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MC00-0605-0004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MC00-0605-0008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京土整储挂(门)[2021]070 号),本公司与龙湖中佰置业的投资比例为 50%:50%。竞得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MC00-0605-0004 地块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用地规模为 20,175.57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54,474.039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7。
MC00-0605-0008地块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用地规模为5,848.77 平
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1,697.54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容积率2.0。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0 月 14 日
[2021-09-17]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
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15:00 至 17:00。
届时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李云女士,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川先生以及副总经理胡浩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4]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1 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7 北辰实业 MTN001
4.债券代码:101773019
5.发行总额:人民币13.2亿元
6.起息日期:2017年9月20日
7.发行期限:5(3+2)年
8.债项余额:人民币11.2亿元
9.主体评级:AAA
10.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0%
11.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2.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3.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 42,560,000.00 元
14.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6.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基本信息:无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方式:010-64993097
2.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林
联系电话:010-60836978
3.联席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超
联系方式:010-66426633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07]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北
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northstar@beijingns.com.cn),本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
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已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于2021年 9月 13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云女士,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川先生及副总经理胡浩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登陆上海证
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
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northstar@beijingns.com.cn),本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络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电子邮箱:northstar@beijingns.com.cn
联系电话:010-64991277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8-19]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11:00 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
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
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雪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止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并对本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
业绩公告、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
业绩公告、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
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永健、甘培忠、陈德球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进行表决。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李伟东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止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不派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同时也不需要因发布中期业绩报告而暂停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就本公司境
内外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最后定稿前必须作出的修改加以确定,并授权公司秘书
披露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601588)北辰实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元
每股净资产: 4.30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
营业总收入: 102.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5亿元
[2021-08-13] (601588)北辰实业:关于海口辰睿置业有限公司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关于海口辰睿置业有限公司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安慧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本公司向建设银行安慧支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为 4 年,用于海口辰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辰睿”)负责开发的北辰海口长秀仕家项目(以下简称“海口项目”)的开发建设。
海口辰睿拟于近日与建设银行安慧支行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海口辰睿以海口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伍亿元整),上述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 8
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
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1-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6,702 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公寓、客房;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
物业购置及商品房销售;承接国际国内会议、出租展览场地及设施、
提供会务服务,出租出售批发零售商业用、餐饮娱乐业用场地及设施;
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电器设备、
激光、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安装,机械
设备、清洗设备维修,日用品维修,美容美发,浴池服务,摄录像服
务,打字、复印类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商业零售(包括
代销、寄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家具、字画、
副食品、食品、粮油食品、汽车配件、宠物食品、电子计算机、公开
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计生用品、防盗保险柜、摩托车、西药制
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刻字服务;修理钟表、家用电器;验光配镜
服务;饮食服务;健康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设备租赁;公司礼仪服务;游泳;体育场馆管理;技术服务;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
经营:出租、零售音像磁带制品、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卷
烟、雪茄烟;服装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游泳”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海口辰睿 100%股权(属本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864.43 亿元,
总负债 667.14 亿元,净资产 197.29 亿元,净利润 5.76 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海口辰睿与建设银行安慧支行签署《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海口辰睿以其海口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在抵押担
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其
他款项;
2. 担保金额:人民币 5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在总部融资模式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形成的担保,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96.01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31%。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96.01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3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7-0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2021-030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京北辰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会展集团”)通过在北京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实施增资扩股。经公
开征集,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旅”)、北
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建投”)、京东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科技”)及 GL events China Limited(以下
简称“GL events”)四名合格投资者(以下统称“战略投资者”)参与
本次增资,并拟于近日签署《增资协议》。四名战略投资者各出资人民币
5,036.712 万元,共认购北辰会展集团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辰会展集团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2,000万元增至人民
币 20,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 100%变更为 60%,上述四名战略投资
者持股比例分别为 10%,北辰会展集团将更名为“首都会展(集团)有限
公司”,该公司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会展板块资本实力,提升北辰会展集团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产业链条,加快推动传统会展业务转型升级,北辰会展集团通过在北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经公开征集,北京首旅、首钢建投、京东科技及 GL events 四名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增资,并拟于近日签署《增资协议》。四名战略投资者各出资人民币 5,036.712 万元,共认购北辰会展集团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北辰会展集团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60%,上述四名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分别为 10%,北辰会展集团将更名为“首都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情况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宇
成立时间:1998 年 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442,523.23 万元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萧太后河北岸 5 号 A 栋 A001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
2、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成立时间:2010 年 6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31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厂区(68)首都钢铁公司行政处 3 号楼 4 层 423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价格评估;销售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
3、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娅云
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5 日
注册资本:525,310.0265 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 C 座 2 层 221 室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公共关系服务;版权代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电子产品;设备租赁;劳务服务;贸易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4、GL events China Limited
企业类型: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成立和存续的公司
授权代表:Ines Ginon
成立时间:1996 年 11 月 14 日
注册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油塘茶果岭道 428 号荣山工业大厦 5 楼 G 至 L 室
经营范围:展会和展览业务、项目投资、公司股权和债券投资和经营等
三、标的方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北辰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东樊
成立时间:2012 年 7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 16 号楼 10 层 1002 内 A1001、A1002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文具用品;酒店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辰会展集团作为国内管理专业会展场馆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承接会展活动层次最高的专业会展企业,目前运营管理包括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国际会议中
心在内的会展场馆 20 个,总建筑面积近 420 万平方米,先后服务保障了 2014 年
APEC 峰会、2016 年 G20 杭州峰会、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017 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2018 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2018 年中非合作论坛、2019 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国务、政务活动服务经验,形成了涵盖会议展览、会展品牌管理输出、会展主承办、会展研究、会展信息化等多业态的会展集团。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2: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3: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4:GL events China Limited
丙方:北京北辰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1、乙方 2、乙方 3、乙方 4,统称为乙方,亦可称为“增资方”。
1.1甲方及乙方同意,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并认可甲方委托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林评字【2021】178号),该《资产评估报告》系本协议确定增资方案的依据,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其中:
1.1.1乙方1以货币方式投资5,036.712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1.1.2乙方2以货币方式投资5,036.712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1.1.3乙方3以货币方式投资5,036.712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1.1.4乙方4以货币方式投资5,036.712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1.2目标公司增资前评估基准日的经备案后净资产评估值为30,220.27万元人民币。增资各方不会因目标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各方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日之间发生的损益而对约定的评估值价格进行调整。
1.3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目标公司增资后的股东、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
1 北京北辰实业股 12,000 12,000 60
份有限公司
2 北京首都旅游集 2,000 2,000 10
团有限责任公司
3 北京首钢建设投 2,000 2,000 10
资有限公司
4 京东科技控股股 2,000 2,000 10
份有限公司
5 GL events 2,000 2,000 10
China Limited
五、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会展业作为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已经成为北京投资和贸易的重要平台,对首都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引领、聚集和辐射的作用。
此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希望借助各投资方在“云服务”等会展相关领域的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加快建立、健全北辰会展集团市场化运营机制,形成业态完善、优势突出的首都会展平台。本次增资后,首都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方面将全面承接服贸会专业运营保障工作,引入专业化的北辰会展服务标准和团队,加强与国际行业组织和国际领先会展企业的合作,探索数字科技与服贸会的有机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服贸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北辰会展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将深度统筹会展资源,开展覆盖全产业链的市场化会展业务,重点发力会展场馆运营管理、展会主办承办及配套服务、会展教育咨询服务、高端国务政务活动保障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同时积极探索会展资本运作模式,择机并购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优质展会项目,力争把首都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打造为国内第一、国际领先,以会展服务运营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团。
[2021-07-03]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99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2021-06-25]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 7
债券代 码:1223 51 债券简 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 码:1514 19 债券简 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 码:1629 72 债券简 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扣税前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0 元
扣税后 A 股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
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0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实际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 元;香港市场投资者(沪股通)股东实际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027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 - 2021/7/2 2021/7/2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 本公司网站(www.beijingns.com.cn)。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367,02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1,010,6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 - 2021/7/2 2021/7/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本公司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30 元/股。
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
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税前为人民币 0.030 元/股。
(3)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
有关税法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 元/股。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有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中国政府部门批准其设立的证明文件;②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工商管理执照等)。由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核准确认该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 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现金红利人民币0.030 元/股;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 10%税率代扣代缴 QFII 股东的所得税。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本公司 A 股(以下简称“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向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 元/股。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利润分配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A 股股东一致。
(5)对于内地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 股(以下简称“港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深圳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相关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4 元/股。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利润分配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H 股股东一致。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
联系电话:010-64991277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25]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附后)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聘任李云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
(简历附后),并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附件: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修正案
2、李云女士简历
3、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附件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修正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本公司拟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出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公司 第八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公司应
应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性规范的要 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性规范的要求,
求,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当期
当期发行文件。 除交易商协会另有 发行文件。 除交易商协会另有规定
规定外,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 外,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容: (一)发行公告;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二)募集说明书; 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三)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 (二)募集说明书;
排; (三)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四)法律意见书; (四)受托管理协议(如有);
(五)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五)法律意见书;
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六)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中国 定向发行对本条涉及内容另有规定或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公布 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发行文件。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的,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
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的,应至少于
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
第十一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 第十一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
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重 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
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 (一)公司名称变更;
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
(二)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 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重大变化; 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公司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 (三)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 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
重大合同; 机构;
(四)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公司 1/3 以上董事、2/3 以上
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 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
转或报废; 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
务的违约情况; 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
(六)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 职责;
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 (六)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的; 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 10%以上 (七)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
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
(八)公司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 资产的 20%;
定金额,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八)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九)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 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或者总裁发生 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变动;董事长或者总裁无法履行职 (九)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责; 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
(十)公司做出减资、合并、分立、 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 (十)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
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管理;
(十一)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 (十一)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
闻; 际控制权;
(十二)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
项; 发生变更;
(十三)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 (十三)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 义务;
政处罚;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十四)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 上年末净资产 10%,或者新增借款超
者采取强制措施;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十四)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 (十五)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 业进行债务重组;
况;企业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 (十六)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
顿,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
(十五)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十六)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其他情 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
形。 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
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
信行为;
(十八)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十九)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
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
况;
(二十)公司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
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
情形;
(二十一)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
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
生变化;
(二十三)公司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
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
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
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之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信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时间不晚于公 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 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并说明事项的起 公开披露的时间,并说明事项的起
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
向书或者协议时; 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 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
告时; 告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决定或通知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决定或通知
时。 时;
[2021-06-25]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 码:6015 88 证券简 称:北 辰 实 业 公告编 号:临 2021-029
债券代 码:1223 51 债券简 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 码:1514 19 债券简 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 码:1629 72 债券简 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聘任李云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李云女士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李云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6 月 25 日
附件:1、李云女士简历
2、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附件 1:
李云女士简历
李云女士,54 岁,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历史学学
士、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李女士于一九九零年加入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汇园国际公寓公关销售部经理,汇宾大厦副总经理、总经理,五洲会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女士在酒店、会议中心和投资物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附件 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李云女士具有履行总经理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李云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周永健、甘培忠、陈德球
[2021-06-19]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关于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1 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9北辰实业MTN001,债券代码:101900865)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9北辰实业MTN001
4.债券代码:101900865
5.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20%
7.付息日:2021年6月28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上海清算所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上海清算所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上海清算所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扬
联系方式:010-84973263
2.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昕、申伊诗
联系方式:010-66223318、66225703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80、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2021-05-14] (601588)北辰实业:北辰实业第九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监事共 5 人,全
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鉴于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已经分别选举李雪梅女士、莫非先生、杜艳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田振华先生、吕毅红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选举李雪梅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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