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85什么时候复牌?-中船防务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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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00 万元到 9,000
万元,预计减少 35.7 亿元到 35.9 亿元,同比减少 97%到 98%。
2.公司本次业绩预减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股权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该事项影响金额为 37.12 亿元。
3.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增加 2.2 亿元到 2.4 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7,000 万元到 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35.7 亿元到 35.9 亿元,
同比减少 97%到 98%。
2.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500
万元到-4,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2 亿元到 2.4 亿元。
3.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3 亿元。
(二)每股收益:2.5910 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上年处置广船国际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投资收益合计 33.9 亿元,处置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股权实现投资收益 3.22 亿元。
(二)主营业务的影响。2021 年度,全球新造船市场复苏,公司经营订单实现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生产效率及产量整体得到提升,产品综合毛利不断改善,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2 亿元到 2.4 亿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减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减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1-12-23]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3]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 600685 公告编号: 临 2021-03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 下午16:00在本公
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 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者6人, 其中:执行董事韩
广德先生、非执行董事陈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执
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代为出席表决;非执行董事陈忠前先生及顾远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独立
非执行董事聂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坚先生代为出席表决; 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
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执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
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任开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后战略委
员会委员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 韩广德
委员: 陈忠前、陈利平、向辉明、陈激、顾远、任开江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3、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3]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9,888,24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83,575,35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46,312,8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8.71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4.2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4.50
2、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3,575,358
3、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58.87
权 A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3、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6,244,890
3、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58.48
权 H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副董事长陈忠前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利平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5 人,其中:执行董事韩广德先生,非执行董事
陈忠前先生、陈激先生、顾远先生及独立董事聂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其中:监事陈朔帆先生、朱维彬先生,职工
监事张庆环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生及
董事候选人任开江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565,358 99.9979 10,000 0.0021 - -
H 股 346,310,890 99.9994 2,000 0.0006 - -
普通股合计: 829,876,248 99.9986 12,000 0.0014 -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562,358 99.9973 13,000 0.0027 - -
H 股 346,244,890 100.0000 - - - -
普通股合计: 829,807,248 99.9984 13,000 0.0016 -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562,358 99.9973 13,000 0.0027 - -
H 股 346,242,890 99.9994 2,000 0.0006 - -
普通股合计: 829,805,248 99.9982 15,000 0.0018 - -
(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4.01 关于选举任开江先生为本公司非 829,438,852 99.9458 是
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565,358 99.9979 10,000 0.0021 - -
(四)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346,242,890 99.9994 2000 0.0006 - -
(五)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2,227,658 99.5531 10,000 0.4469 - -
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 2,224,658 99.4190 13,000 0.5810 - -
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2,224,658 99.4190 13,000 0.5810 - -
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选举任开江先生
4 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2,158,262 96.4518 - - - -
的议案
(六)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 及议案 3 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
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4 为普通
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4 采用累积投票制。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均已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嘉轩、邵松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2021-12-07]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职工监事更名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获本公司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告知,其已于近期由张庆瓛更名为张庆环。
除上文所披露内容外,并无有关张庆环(曾用名张庆瓛)的其他资料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1-06]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29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4.01 关于选举任开江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 √ √
议案
2、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议案 2 及议案 3 已获得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
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 4 已获得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文件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comec.cssc.net.cn)。
2、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3
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应当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 至议
案 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就议案 1 在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将视同在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
会议的 A 股股东将分别在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
6、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7、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
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
发布的《关于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的通告》、《关于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的通告》及相关文件。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85 中船防务 2021/12/15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的出席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10:30 之前。
2、股东出席登记地点
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并参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 1、附件 2)、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东、于文波
电 话:(020)81636688-2962,(020)81636688-3168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510250)
2、其他
本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A 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A 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
4.01 关于选举任开江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名称
[2021-11-06]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五项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中船防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
2、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中船防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
3、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中船防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
4、通过《关于提名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提名任开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并将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厘定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议、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
船舶大厦 1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授权董事会办
公室根据香港、上海两地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适时发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开江,男,1967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工商
管理硕士。历任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机部营业部副主任、主任;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21-11-06]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三项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2、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6]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还需公司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1:《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号 (粗斜体显示部分为建议修订内容)
第一条公司是依照《中华人 第一条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
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 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务
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 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
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
(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它 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限公司。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受 受中国法律、法规及政府其它有关规定
1 中国法律、法规及政府其它有关规 的管辖和保护。
定的管辖和保护。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围绕生产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把 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公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 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费。
经费。
第九条 除非《公司法》或其 第九条 除非《公司法》或其他有
他有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有 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有关机关特
2 关机关特别批准,根据《到境外上 别批准,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
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要求列入本 备条款》(简称《必备条款》)要求列入
章程的条款不得修改或删除。 本章程的条款不得修改或删除。
第二十三条 发起人持有的 第二十三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
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 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股份。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份。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收益。若董事会不按照本款的规定执行
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益。若董事会不按照本款的规定执 任。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上述第三款所称董事、监事、高
带责任。 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公司
若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若公司董事会不按照上述第三款
法院提起诉讼。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另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有规定外,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让,并不附带任何留置权。且公司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不接受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 讼。
标的。 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
定外,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并不附
带任何留置权。且公司不接受公司的股
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4 况下,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 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报国家有关
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可购回 主管机构批准,可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
其发行在外的股份; 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
股份; 份;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公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划或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股东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
其他情况。 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公司
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份。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依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依法履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三十五条 股票由董事长 第三十五条股票由董事长签署。
签署。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
要求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还应当由其
的,还应当由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 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股票经加盖5 员签署。股票经加盖公司印章或者 公司印章或者以印刷形式加盖印章后
以印刷形式加盖印章后生效。在股 生效。在股票上加盖公司印章,应当有
票上加盖公司印章,应当有董事会 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他有
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他有关 关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上的签字也可
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上的签字也 以采取印刷形式。
可以采取印刷形式。 在公司股票无纸化发行和交易的
条件下,适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的另行规定。
第四十条 对于境外上市外 第四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
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 相关证券交易所或监管机构对股东大
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因股份转让 会召开前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
而发生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对 准日前,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6 于内资股股东,股东名册的变更登 期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记适用于国内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 应满足本章程的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记日应满足本章程的第七十一条
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 第五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 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公司造 司利益,违反规定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 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
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 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
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实际
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通 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利润7 过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 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
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股东的
[2021-10-30]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25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为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
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将取得中船工业集团 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8.52%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2021 年 7 月 1 日及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hkexnews.hk)披露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8)、《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16)及《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船舶集团通知,中船工业集团 100%股权划转至中国船舶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中船工业集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国船舶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685)中船防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43元
每股净资产: 10.965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4%
营业总收入: 68.4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09.96万元
[2021-10-0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1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 600685 公告编号: 临 2021-02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本合同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 公司与 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LTD 签订的 24 艘集装箱船建造合同, 合同交易总金额约为 10 亿美元。
合同履行期限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现金流及后续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对公
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
重大依赖。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 ,合同交易总金额约为 10 亿美元。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 24 艘集装箱船( 2 艘 1800TEU 集装箱船, 11 艘 2300TEU 集装
箱船, 11 艘 3000TEU 集装箱船) 。
2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 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LTD.
2.公司类型: 外资企业
3.注册地: 新加坡广东明路 200 号南角大厦#12-01,0897633.
4.公司负责人: 莫春兰
5.主营业务: 货柜船舶营运。
6.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卖方: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买方: 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LTD.
(二)合同签署时间: 2021 年 9 月 30 日
( 三)合同期限: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
( 四)合同数量: 24 艘
( 五)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约为 10 亿美元。
(六)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 七) 结算方式: 以美元支付。合同生效时支付 20%价款,其余价款按照建
造阶段支付。
(八) 交付时间及方式:该系列船计划交付时间为 2024 至 2026 年或之前,
以各方签署交接船议定书方式进行交付。
( 九)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发生任何争议且未能协商解决, 此类争议应
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SIAC),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在新加坡
进行仲裁。
3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现金流及后续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
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
(一)集装箱船属于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的主建船型, 合同各方均信
誉良好,具备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价格、市场环境因
素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一项决议:
1、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 。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
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一项决
议:
1、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07]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需要
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
会(以下简称“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说明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证 e 互 动 ” 平 台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利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访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参会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1896411
传真号码:020-81896411
电子邮件:comec@comec.cssc.net.cn
六、其它事项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8-31]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文件。
2、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1 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或“本公
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星期
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本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香港两地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600685)中船防务: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72元
每股净资产: 9.896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9%
营业总收入: 47.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95亿元
[2021-07-14]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8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66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9 - 2021/7/20 2021/7/20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1 年 5 月 27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关于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413,506,37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4,642,058.75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9 - 2021/7/20 2021/7/2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公司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A 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本次现金分红,本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元(含税)。
A股股票的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本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
本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A股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94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执行。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该等股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印发《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94元。
(4)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签订《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投资者。
港股通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
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H股股东一致,请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登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
(5)对于 A 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本公司向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税前人民币 0.166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1636688-3168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层
邮编:510250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7-09]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收购报告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SH/00317.HK
收购人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中船防务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船防务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100%的股权,从而导致间接收购中船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中船防务 58.52%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6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7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8
四、收购人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8
五、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10
六、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10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11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2
一、本次收购目的......12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12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2
第四节 收购方式......14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15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15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16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7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17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17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17
第七节 后续计划......18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18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18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18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18
五、员工聘用重大变动计划......18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1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19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0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0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1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23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24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24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24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5
一、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5
二、收购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5
三、本次收购涉及中介机构及其相关经办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5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26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情况......26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26
三、收购人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主要内容......32
四、收购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等......32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3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36
一、备查文件......36
二、备置地点......37
附表: ......3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收购人、中 指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国船舶集团
上市公司、中船防务 指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船工业集团 指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集团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船工业集团
及中船重工集团 100%的股权从而导致间接收购中船工
业 集 团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的 中 船 防 务
本次收购、本次划转 指 827,278,590 股股份(占中船防务总股本的 58.52%,包
括中船工业集团直接持有的中船防务 481,337,700 股股
份、中船工业集团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中船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中船防务 345,940,890 股股份)
的交易事项
本报告书 指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6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凡培
注册资本 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70B67
(一) 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
资、投资管理。(二) 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服务保障业务。(三) 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
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
务。(四) 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
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
经营范围 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
赁、管理业务。(五)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
(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 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
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
管理。(七) 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
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9年 11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联系电话 010-88598000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国船舶集团
[2021-07-0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7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7,834,52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09,714,33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58,120,1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1.40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6.0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5.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5 人,其中: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非执
行董事陈忠前先生、陈激先生、顾远先生及独立董事聂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1 人,其中:监事陈朔帆先生、朱维彬先
生,职工监事李凯先生及张庆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
全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步骤三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8,353,330 99.9179 20,000 0.0705 3,300 0.0116
H 股 12,179,301 10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40,532,631 99.9425 20,000 0.0493 3,300 0.0081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9,699,430 99.9971 11,600 0.0023 3,300 0.0006
H 股 358,120,191 10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867,819,621 99.9983 11,600 0.0013 3,300 0.00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控股股东提
请豁免履行《关
1 于进一步避免同 28,353,330 99.9179 20,000 0.0705 3,300 0.0116
业竞争的承诺》
步骤三的议案
关 于 聘 请 公 司
2 2021 年度财务报 28,361,730 99.9475 11,600 0.0409 3,300 0.0116
告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议案 1、议案 2 已经出席会
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议
案 1 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嘉轩、江凯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2]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将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导致中国船舶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58.52%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船工业集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国船舶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船工业集团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100 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船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
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8)。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船舶集团出具的《中国船舶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考虑到本次联合重组已完成有关国家、地区反垄断审查程序,中国船舶集团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船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本次收购前,中国船舶集团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中船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827,278,5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通过中船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827,278,5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8.52%),成为公司的间
接控股股东,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船工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5-2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5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42,731,64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83,395,04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59,336,5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62%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4.2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5.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6 人,其中: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非执行董
事陈忠前先生、陈激先生及顾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其中:监事陈朔帆先生,职工监事张庆
瓛先生及李凯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
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370,349 99.9949 24,700 0.0051 - -
H 股 359,336,595 100 - - - -
普通股合计: 842,706,944 99.9971 24,700 0.0029 - -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370,349 99.9949 24,700 0.0051 - -
H 股 359,336,595 100 - - - -
普通股合计: 842,706,944 99.9971 24,700 0.0029 - -
3、 议案名称:2020 年年度报告(含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370,349 99.9949 24,700 0.0051 - -
H 股 359,336,595 100 - - - -
普通股合计: 842,706,944 99.9971 24,700 0.0029 - -
4、 议案名称: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377,649 99.9964 17,400 0.0036 - -
H 股 359,034,595 99.9160 302,000 0.0840 - -
普通股合计: 842,412,244 99.9621 319,400 0.0379 -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1,788,328 99.6676 1,606,721 0.3324 - -
H 股 348,200,341 96.9009 11,136,254 3.0991 - -
普通股合计: 829,988,669 98.4879 12,742,975 1.5121 -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持股 5%以上普通股股东 481,337,700 100 - - - -
持股 1%-5%普通股股东 - - - - - -
持股 1%以下普通股股东 2,039,949 99.1542 17,400 0.8458 - -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 1,977,249 99.1276 17,400 0.8724 - -
市值 50 万以上普通股股东 62,700 100 - - -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32,649 98.7994 24,700 1.2006 - -
2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32,649 98.7994 24,700 1.2006 - -
3 2020 年年度报告(含 2,032,649 98.7994 24,700 1.2006 - -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2,039,949 99.1542 17,400 0.8458 - -
关 于 公 司 及子 公 司
5 2021 年度拟提供担保
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 450,628 21.9033 1,606,721 78.0967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5 已经出席会
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崇武、江凯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2021-05-21]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7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7 日
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 √ √
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 及议案 2 已获得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召开的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文件已刊登在本公
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
公司网站(comec.cssc.net.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及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85 中船防务 2021/7/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的出席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7 日上午 10:30 之前。
2、股东出席登记地点
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并参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 1)、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东、于文波
电 话:(020)81636688-2962,(020)81636688-3168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510250)
2、其他
本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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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
1 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将会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议案 1 回避表决。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021-05-1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预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的公告》(临2021-012)。
2、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预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13)。
3、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 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10 时 30 分在中国广州市
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15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根据香港、上海两地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2021-05-18] (600685)中船防务:船防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含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8万元(含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概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 年 11 月发布的《2019 年度综合评价前 100 家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立信收入规模内资所排名第一,综合评价内资所排名第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同行
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梁谦海 2006 年 2006 年 2012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鲁李 2015 年 2012 年 2015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首一 2008 年 2006 年 2012 年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谦海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 项目合伙人
限公司
2018 年-2020 年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鲁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2019 年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2020 年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2020 年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顺利办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深圳市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 2021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21.00 105.00 -13.22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30.00 28.00 -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2 年审计服务,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任立信为本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与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已知悉该事项并书面确认:大信与本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2021-05-1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或“本公
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
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出席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 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2021-05-1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 《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步骤三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开展过程中,于2019年8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工业集团”)出具的《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临2019-047)。
2019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船舶工业集团来函,船舶工业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100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船舶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或 “新集团”),内容详见《中船防务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临2019-058)。
2021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行有关承诺部分事项的函》,提请豁免履行原承诺中的步骤三。公司已于2021年5月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豁免履行承诺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豁免承诺内容及程序如下:
一、《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内容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船舶工业集团”)于 2019 年 8
月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简称“原承诺”),以解决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和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船防务”)同业竞争问题。之后,由于国家层面推动实施船舶行业战略重组的客观原因和情况,导致现阶段履行该承诺中的步骤三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目前,新组建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或“新集团”)正深入贯彻国务院批复的联合重组方案精神,加快办理两船合并有关法律手续,实施产业优化梳理,积极研究消除同业竞争的办法。
1、原承诺履行情况
中国船舶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并公告了相关重组预案(以下简称“原方案”)。中国船舶于 2019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并公告了重组正式方案,对原方案的实施步骤进行了优化调整。在此过程中,船舶工业集团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通过中国船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组建动力平台、资产置换等三个步骤,解决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的同业竞争问题。三个步骤不互为前提,是相互独立的。
2020 年 2 月,中国船舶取得《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 号)。2020 年 4 月,中国船舶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和新增股份上市登记,步骤一已完成。2020 年11 月,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设立注册登记,步骤二也已完成。至此,步骤一、步骤二均已履行完毕,步骤三尚未实施。其中,步骤一属于证监许可[2020]225 号批复的相关内容,步骤二和步骤三不属于上述批复内容。
2、前期承诺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变化情况
2019 年 8 月 15 日,原承诺出具时,船舶工业集团接到筹划联合重组
的通知,但尚未确定具体重组方案,也还未得到批准。2019 年 11 月,新集团经批准宣告成立,随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资委要求启动两船联合重组各项具体工作,其中关键环节是涉及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反垄断审查。在当时,国际反垄断审查结果尚无法预测,故从法律层面看,两船联合重组是否能够顺利成功实施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所以当时不适合也不具备变更原承诺的条件。之后一年多时间,两船集团在国家多部委的大力支持、帮助、指导和协调下,开展有关反垄断审查申报工作。经各方共同努力,两船联合重组涉及到的在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反垄断审查目前刚刚完成,因此,两船联合重组的内外条件均已具备,不确定性因素基本消除,现正抓紧办理工商变更、产权登记等法律手续。
同时,原承诺中的步骤三(资产置换)应于步骤一和步骤二完成后 6个月内启动。在新集团此时的重组进展和产业背景下,原承诺中的步骤三已无法解决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的同业竞争问题,若继续实施,将导致上市公司重复性资产重组,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时间和公共政策资源,且实施后还将新增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与中国船舶集团下属其他上市公司及
部分未上市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
3、申请豁免事项
鉴于原承诺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上述新变化情况,由于继续实施原承诺中的步骤三已不能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没有实施的必要性和意义,因此,中国船舶集团与船舶工业集团经慎重研究商定:
(1)原承诺中的步骤三不再实施,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三条“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承诺相关方无法按照前述规定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申请豁免原承诺步骤三的履行义务,提请中国船舶、中船防务股东大会审议。
(2)在中国船舶、中船防务及中国船舶集团下属公司同业竞争消除前,中国船舶集团与船舶工业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妥善处理涉及中国船舶、中船防务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中国船舶、中船防务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积极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及本公司下属其他企业相关业务整合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的预案》,关联董事韩广德先生、陈忠前先生、陈利平先生、
向辉明先生、陈激先生及顾远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三条相关规定。
3、本次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原承诺出具时,船舶工业集团接到筹划联合重组
的通知,但尚未确定具体重组方案,且并未得到批准。2019 年 11 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船舶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但尚未履行国际反垄断审查等审批程序,船舶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联合重组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船舶工业集团尚不具备变更相关承诺的条件。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船舶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联合重组已完成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反垄断审查,拟办理工商变更,船舶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联合重组已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在船舶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目前内外条件已基本具备的背景下,原承诺中的步骤三已无法解决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的同业竞争问题,继续实施将新增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与中国船舶集团下属其他上市公司及部分未上市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等情形,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故中船防务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步骤三事项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
本次中船防务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船防务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相关事项尚需中船防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豁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核查意见》;
5. 《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2021-04-30] (600685)中船防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48元
每股净资产: 9.97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5%
营业总收入: 18.2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1亿元
[2021-04-29]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H股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
年度報告 2020
目錄
第一節 釋義及重大風險提示 3
第二節 公司簡介和主要財務指標 4
第三節 公司業務概要 11
第四節 董事會報告 13
第五節 重要事項 34
第六節 普通股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 60
第七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情況 65
第八節 公司治理 73
第九節 內部控制 81
第十節 財務報告 82
第十一節 五年財務摘要 294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1
2020 年年度報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二、 本公司全體董事出席於2021年3月30日召開的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其中執行董事向輝明先生委託執行董事韓廣德先生
代為出席表決,非執行董事陳忠前先生、陳激先生委託執行董事陳利平先生代為出席表決,獨立非執行董事聶煒先生委託獨
立非執行董事喻世友先生代為出席表決。會議以全票通過2020年年度報告。
三、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 公司負責人韓廣德、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侯增全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謝微紅聲明: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
實、準確、完整。
五、 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擬以2020年12月31日總股本1,413,506,37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66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
紅利人民幣234,642,058.75元 (含稅),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至以後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此利
潤分配預案須待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後方可實施。
六、 年度報告涉及的未來計劃、發展戰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實質承諾,請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七、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亦不存在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的情況。
八、 本報告分別以中、英文兩種語言編製,兩種文體若出現解釋之歧義時,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2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報告
第一節 釋義及重大風險提示
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常用詞語釋義
載重噸 指 以噸為單位的載重量
中船集團 指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東
公司或本公司 指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 指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中國船舶 指 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船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
中船財務 指 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100%控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黃埔文沖 指 中船黃埔文沖船舶有限公司,報告期末本公司控股54.5371%的子公司
廣船國際 指 廣船國際有限公司,報告期末本公司持股46.3018%的參股公司
文沖船廠 指 廣州文沖船廠有限責任公司,黃埔文沖100%控股的子公司
黃船海工 指 廣州黃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黃埔文沖100%控股的子公司
中船澄西 指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中國船舶100%控股的子公司
澄西揚州 指 中船澄西揚州船舶有限公司,報告期末中國船舶直接及間接100%控股的子公司
大信 指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上交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 重大風險提示
公司已在本報告中詳細描述可能存在的相關風險,敬請查閱第四節董事會報告中可能面對的風險部分的內容。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3
2020 年年度報告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稱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簡稱 中船防務
公司的外文名稱 CSSC OFFSHORE&MARINE ENGINEERING (GROUP)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稱縮寫 COME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韓廣德
二、 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董事會秘書 證券事務代表
姓名 李志東 于文波
聯繫地址 中國,廣州市海珠區革新路137號船舶大廈15層 中國,廣州市海珠區革新路137號船舶大廈15層
電話 020-81636688 020-81636688
傳真 020-81896411 020-81896411
電子信箱 lizd@comec.cssc.net.cn yuwb@comec.cssc.net.cn
三、 基本情況簡介
公司註冊地址 中國,廣州市海珠區革新路137號船舶大廈15層
公司註冊地址的郵政編碼 510250
公司辦公地址 中國,廣州市海珠區革新路137號船舶大廈15層
公司辦公地址的郵政編碼 510250
公司網址 comec.cssc.net.cn
電子信箱 comec@comec.cssc.net.cn
四、 信息披露及備置地點
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25]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00 万元到 9,000
万元,预计减少 35.7 亿元到 35.9 亿元,同比减少 97%到 98%。
2.公司本次业绩预减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股权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该事项影响金额为 37.12 亿元。
3.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增加 2.2 亿元到 2.4 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7,000 万元到 9,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35.7 亿元到 35.9 亿元,
同比减少 97%到 98%。
2.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500
万元到-4,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2 亿元到 2.4 亿元。
3.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3 亿元。
(二)每股收益:2.5910 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上年处置广船国际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投资收益合计 33.9 亿元,处置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股权实现投资收益 3.22 亿元。
(二)主营业务的影响。2021 年度,全球新造船市场复苏,公司经营订单实现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生产效率及产量整体得到提升,产品综合毛利不断改善,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2 亿元到 2.4 亿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减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减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1-12-23]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3]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 600685 公告编号: 临 2021-03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 下午16:00在本公
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 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者6人, 其中:执行董事韩
广德先生、非执行董事陈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执
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代为出席表决;非执行董事陈忠前先生及顾远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独立
非执行董事聂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坚先生代为出席表决; 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
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执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
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任开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后战略委
员会委员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 韩广德
委员: 陈忠前、陈利平、向辉明、陈激、顾远、任开江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3、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3]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9,888,24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83,575,35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46,312,8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8.71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4.2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4.50
2、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3,575,358
3、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58.87
权 A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3、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6,244,890
3、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58.48
权 H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副董事长陈忠前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利平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5 人,其中:执行董事韩广德先生,非执行董事
陈忠前先生、陈激先生、顾远先生及独立董事聂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其中:监事陈朔帆先生、朱维彬先生,职工
监事张庆环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生及
董事候选人任开江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565,358 99.9979 10,000 0.0021 - -
H 股 346,310,890 99.9994 2,000 0.0006 - -
普通股合计: 829,876,248 99.9986 12,000 0.0014 -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562,358 99.9973 13,000 0.0027 - -
H 股 346,244,890 100.0000 - - - -
普通股合计: 829,807,248 99.9984 13,000 0.0016 -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562,358 99.9973 13,000 0.0027 - -
H 股 346,242,890 99.9994 2,000 0.0006 - -
普通股合计: 829,805,248 99.9982 15,000 0.0018 - -
(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4.01 关于选举任开江先生为本公司非 829,438,852 99.9458 是
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565,358 99.9979 10,000 0.0021 - -
(四)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346,242,890 99.9994 2000 0.0006 - -
(五)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2,227,658 99.5531 10,000 0.4469 - -
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 2,224,658 99.4190 13,000 0.5810 - -
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2,224,658 99.4190 13,000 0.5810 - -
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选举任开江先生
4 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2,158,262 96.4518 - - - -
的议案
(六)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 及议案 3 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
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4 为普通
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4 采用累积投票制。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均已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嘉轩、邵松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2021-12-07]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职工监事更名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获本公司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告知,其已于近期由张庆瓛更名为张庆环。
除上文所披露内容外,并无有关张庆环(曾用名张庆瓛)的其他资料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1-06]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29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4.01 关于选举任开江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 √ √
议案
2、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议案 2 及议案 3 已获得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
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 4 已获得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文件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comec.cssc.net.cn)。
2、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3
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应当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 至议
案 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就议案 1 在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将视同在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
会议的 A 股股东将分别在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
6、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7、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
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
发布的《关于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的通告》、《关于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的通告》及相关文件。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85 中船防务 2021/12/15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的出席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10:30 之前。
2、股东出席登记地点
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并参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 1、附件 2)、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东、于文波
电 话:(020)81636688-2962,(020)81636688-3168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510250)
2、其他
本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A 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A 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
4.01 关于选举任开江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名称
[2021-11-06]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五项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中船防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
2、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中船防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
3、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中船防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
4、通过《关于提名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提名任开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并将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厘定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议、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
船舶大厦 1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授权董事会办
公室根据香港、上海两地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适时发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开江,男,1967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工商
管理硕士。历任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机部营业部副主任、主任;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21-11-06]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三项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2、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6]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还需公司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1:《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号 (粗斜体显示部分为建议修订内容)
第一条公司是依照《中华人 第一条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
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 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务
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 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
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
(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它 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限公司。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受 受中国法律、法规及政府其它有关规定
1 中国法律、法规及政府其它有关规 的管辖和保护。
定的管辖和保护。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围绕生产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把 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公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 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费。
经费。
第九条 除非《公司法》或其 第九条 除非《公司法》或其他有
他有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有 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有关机关特
2 关机关特别批准,根据《到境外上 别批准,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
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要求列入本 备条款》(简称《必备条款》)要求列入
章程的条款不得修改或删除。 本章程的条款不得修改或删除。
第二十三条 发起人持有的 第二十三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
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 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股份。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份。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收益。若董事会不按照本款的规定执行
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益。若董事会不按照本款的规定执 任。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上述第三款所称董事、监事、高
带责任。 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公司
若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若公司董事会不按照上述第三款
法院提起诉讼。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另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有规定外,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让,并不附带任何留置权。且公司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不接受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 讼。
标的。 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
定外,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并不附
带任何留置权。且公司不接受公司的股
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4 况下,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 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报国家有关
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可购回 主管机构批准,可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
其发行在外的股份; 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
股份; 份;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公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划或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股东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
其他情况。 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公司
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份。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依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依法履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三十五条 股票由董事长 第三十五条股票由董事长签署。
签署。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
要求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还应当由其
的,还应当由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 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股票经加盖5 员签署。股票经加盖公司印章或者 公司印章或者以印刷形式加盖印章后
以印刷形式加盖印章后生效。在股 生效。在股票上加盖公司印章,应当有
票上加盖公司印章,应当有董事会 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他有
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他有关 关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上的签字也可
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上的签字也 以采取印刷形式。
可以采取印刷形式。 在公司股票无纸化发行和交易的
条件下,适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的另行规定。
第四十条 对于境外上市外 第四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
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 相关证券交易所或监管机构对股东大
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因股份转让 会召开前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
而发生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对 准日前,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6 于内资股股东,股东名册的变更登 期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记适用于国内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 应满足本章程的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记日应满足本章程的第七十一条
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 第五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 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公司造 司利益,违反规定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 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
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 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
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实际
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通 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利润7 过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 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
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股东的
[2021-10-30]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25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为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
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将取得中船工业集团 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8.52%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2021 年 7 月 1 日及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hkexnews.hk)披露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8)、《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16)及《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船舶集团通知,中船工业集团 100%股权划转至中国船舶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中船工业集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国船舶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685)中船防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43元
每股净资产: 10.965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4%
营业总收入: 68.4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09.96万元
[2021-10-0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1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 600685 公告编号: 临 2021-02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本合同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 公司与 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LTD 签订的 24 艘集装箱船建造合同, 合同交易总金额约为 10 亿美元。
合同履行期限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现金流及后续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对公
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
重大依赖。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 ,合同交易总金额约为 10 亿美元。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 24 艘集装箱船( 2 艘 1800TEU 集装箱船, 11 艘 2300TEU 集装
箱船, 11 艘 3000TEU 集装箱船) 。
2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 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LTD.
2.公司类型: 外资企业
3.注册地: 新加坡广东明路 200 号南角大厦#12-01,0897633.
4.公司负责人: 莫春兰
5.主营业务: 货柜船舶营运。
6.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卖方: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买方: 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LTD.
(二)合同签署时间: 2021 年 9 月 30 日
( 三)合同期限: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
( 四)合同数量: 24 艘
( 五)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约为 10 亿美元。
(六)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 七) 结算方式: 以美元支付。合同生效时支付 20%价款,其余价款按照建
造阶段支付。
(八) 交付时间及方式:该系列船计划交付时间为 2024 至 2026 年或之前,
以各方签署交接船议定书方式进行交付。
( 九)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发生任何争议且未能协商解决, 此类争议应
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SIAC),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在新加坡
进行仲裁。
3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现金流及后续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
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
(一)集装箱船属于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的主建船型, 合同各方均信
誉良好,具备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价格、市场环境因
素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一项决议:
1、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 。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
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一项决
议:
1、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07]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需要
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
会(以下简称“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说明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证 e 互 动 ” 平 台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利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访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参会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1896411
传真号码:020-81896411
电子邮件:comec@comec.cssc.net.cn
六、其它事项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8-31]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2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文件。
2、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1 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或“本公
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星期
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本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香港两地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600685)中船防务: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72元
每股净资产: 9.896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9%
营业总收入: 47.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95亿元
[2021-07-14]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8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66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9 - 2021/7/20 2021/7/20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1 年 5 月 27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关于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413,506,37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4,642,058.75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9 - 2021/7/20 2021/7/2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公司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A 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本次现金分红,本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元(含税)。
A股股票的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本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
本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A股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94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执行。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该等股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印发《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94元。
(4)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签订《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投资者。
港股通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
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H股股东一致,请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登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
(5)对于 A 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本公司向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税前人民币 0.166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1636688-3168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层
邮编:510250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7-09]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收购报告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SH/00317.HK
收购人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中船防务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船防务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100%的股权,从而导致间接收购中船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中船防务 58.52%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6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7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8
四、收购人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8
五、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10
六、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10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11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2
一、本次收购目的......12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12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2
第四节 收购方式......14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15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15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16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7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17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17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17
第七节 后续计划......18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18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18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18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18
五、员工聘用重大变动计划......18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1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19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0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0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1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23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24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24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24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5
一、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5
二、收购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5
三、本次收购涉及中介机构及其相关经办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5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26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情况......26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26
三、收购人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主要内容......32
四、收购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等......32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3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36
一、备查文件......36
二、备置地点......37
附表: ......3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收购人、中 指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国船舶集团
上市公司、中船防务 指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船工业集团 指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集团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船工业集团
及中船重工集团 100%的股权从而导致间接收购中船工
业 集 团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的 中 船 防 务
本次收购、本次划转 指 827,278,590 股股份(占中船防务总股本的 58.52%,包
括中船工业集团直接持有的中船防务 481,337,700 股股
份、中船工业集团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中船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中船防务 345,940,890 股股份)
的交易事项
本报告书 指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6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凡培
注册资本 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70B67
(一) 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
资、投资管理。(二) 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服务保障业务。(三) 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
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
务。(四) 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
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
经营范围 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
赁、管理业务。(五)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
(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 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
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
管理。(七) 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
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9年 11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联系电话 010-88598000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国船舶集团
[2021-07-0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7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7,834,52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09,714,33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58,120,1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1.40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6.0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5.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5 人,其中: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非执
行董事陈忠前先生、陈激先生、顾远先生及独立董事聂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1 人,其中:监事陈朔帆先生、朱维彬先
生,职工监事李凯先生及张庆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
全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步骤三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8,353,330 99.9179 20,000 0.0705 3,300 0.0116
H 股 12,179,301 10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40,532,631 99.9425 20,000 0.0493 3,300 0.0081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9,699,430 99.9971 11,600 0.0023 3,300 0.0006
H 股 358,120,191 10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867,819,621 99.9983 11,600 0.0013 3,300 0.00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控股股东提
请豁免履行《关
1 于进一步避免同 28,353,330 99.9179 20,000 0.0705 3,300 0.0116
业竞争的承诺》
步骤三的议案
关 于 聘 请 公 司
2 2021 年度财务报 28,361,730 99.9475 11,600 0.0409 3,300 0.0116
告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议案 1、议案 2 已经出席会
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议
案 1 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嘉轩、江凯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2]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将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导致中国船舶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58.52%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船工业集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国船舶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船工业集团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100 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船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
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8)。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船舶集团出具的《中国船舶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考虑到本次联合重组已完成有关国家、地区反垄断审查程序,中国船舶集团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船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本次收购前,中国船舶集团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中船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827,278,5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通过中船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827,278,5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8.52%),成为公司的间
接控股股东,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船工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5-2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5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42,731,64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83,395,04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59,336,5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62%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4.2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5.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6 人,其中: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非执行董
事陈忠前先生、陈激先生及顾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其中:监事陈朔帆先生,职工监事张庆
瓛先生及李凯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
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370,349 99.9949 24,700 0.0051 - -
H 股 359,336,595 100 - - - -
普通股合计: 842,706,944 99.9971 24,700 0.0029 - -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370,349 99.9949 24,700 0.0051 - -
H 股 359,336,595 100 - - - -
普通股合计: 842,706,944 99.9971 24,700 0.0029 - -
3、 议案名称:2020 年年度报告(含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370,349 99.9949 24,700 0.0051 - -
H 股 359,336,595 100 - - - -
普通股合计: 842,706,944 99.9971 24,700 0.0029 - -
4、 议案名称: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377,649 99.9964 17,400 0.0036 - -
H 股 359,034,595 99.9160 302,000 0.0840 - -
普通股合计: 842,412,244 99.9621 319,400 0.0379 -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1,788,328 99.6676 1,606,721 0.3324 - -
H 股 348,200,341 96.9009 11,136,254 3.0991 - -
普通股合计: 829,988,669 98.4879 12,742,975 1.5121 -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持股 5%以上普通股股东 481,337,700 100 - - - -
持股 1%-5%普通股股东 - - - - - -
持股 1%以下普通股股东 2,039,949 99.1542 17,400 0.8458 - -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 1,977,249 99.1276 17,400 0.8724 - -
市值 50 万以上普通股股东 62,700 100 - - -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32,649 98.7994 24,700 1.2006 - -
2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32,649 98.7994 24,700 1.2006 - -
3 2020 年年度报告(含 2,032,649 98.7994 24,700 1.2006 - -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2,039,949 99.1542 17,400 0.8458 - -
关 于 公 司 及子 公 司
5 2021 年度拟提供担保
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 450,628 21.9033 1,606,721 78.0967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5 已经出席会
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崇武、江凯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2021-05-21]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7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7 日
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 √ √
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 及议案 2 已获得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召开的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文件已刊登在本公
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
公司网站(comec.cssc.net.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及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85 中船防务 2021/7/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的出席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7 日上午 10:30 之前。
2、股东出席登记地点
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并参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 1)、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东、于文波
电 话:(020)81636688-2962,(020)81636688-3168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船舶大厦 15 楼(510250)
2、其他
本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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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
1 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将会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议案 1 回避表决。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021-05-1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预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的公告》(临2021-012)。
2、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预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13)。
3、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 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10 时 30 分在中国广州市
海珠区革新路 137 号15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根据香港、上海两地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2021-05-18] (600685)中船防务:船防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含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8万元(含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概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 年 11 月发布的《2019 年度综合评价前 100 家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立信收入规模内资所排名第一,综合评价内资所排名第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同行
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梁谦海 2006 年 2006 年 2012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鲁李 2015 年 2012 年 2015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首一 2008 年 2006 年 2012 年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谦海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 项目合伙人
限公司
2018 年-2020 年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鲁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2019 年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2020 年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2020 年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顺利办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深圳市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 2021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21.00 105.00 -13.22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30.00 28.00 -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2 年审计服务,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任立信为本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与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已知悉该事项并书面确认:大信与本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2021-05-1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或“本公
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
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出席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 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2021-05-18]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 《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步骤三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开展过程中,于2019年8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工业集团”)出具的《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临2019-047)。
2019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船舶工业集团来函,船舶工业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100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船舶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或 “新集团”),内容详见《中船防务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临2019-058)。
2021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行有关承诺部分事项的函》,提请豁免履行原承诺中的步骤三。公司已于2021年5月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豁免履行承诺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豁免承诺内容及程序如下:
一、《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内容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船舶工业集团”)于 2019 年 8
月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简称“原承诺”),以解决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和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船防务”)同业竞争问题。之后,由于国家层面推动实施船舶行业战略重组的客观原因和情况,导致现阶段履行该承诺中的步骤三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目前,新组建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或“新集团”)正深入贯彻国务院批复的联合重组方案精神,加快办理两船合并有关法律手续,实施产业优化梳理,积极研究消除同业竞争的办法。
1、原承诺履行情况
中国船舶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并公告了相关重组预案(以下简称“原方案”)。中国船舶于 2019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并公告了重组正式方案,对原方案的实施步骤进行了优化调整。在此过程中,船舶工业集团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通过中国船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组建动力平台、资产置换等三个步骤,解决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的同业竞争问题。三个步骤不互为前提,是相互独立的。
2020 年 2 月,中国船舶取得《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 号)。2020 年 4 月,中国船舶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和新增股份上市登记,步骤一已完成。2020 年11 月,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设立注册登记,步骤二也已完成。至此,步骤一、步骤二均已履行完毕,步骤三尚未实施。其中,步骤一属于证监许可[2020]225 号批复的相关内容,步骤二和步骤三不属于上述批复内容。
2、前期承诺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变化情况
2019 年 8 月 15 日,原承诺出具时,船舶工业集团接到筹划联合重组
的通知,但尚未确定具体重组方案,也还未得到批准。2019 年 11 月,新集团经批准宣告成立,随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资委要求启动两船联合重组各项具体工作,其中关键环节是涉及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反垄断审查。在当时,国际反垄断审查结果尚无法预测,故从法律层面看,两船联合重组是否能够顺利成功实施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所以当时不适合也不具备变更原承诺的条件。之后一年多时间,两船集团在国家多部委的大力支持、帮助、指导和协调下,开展有关反垄断审查申报工作。经各方共同努力,两船联合重组涉及到的在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反垄断审查目前刚刚完成,因此,两船联合重组的内外条件均已具备,不确定性因素基本消除,现正抓紧办理工商变更、产权登记等法律手续。
同时,原承诺中的步骤三(资产置换)应于步骤一和步骤二完成后 6个月内启动。在新集团此时的重组进展和产业背景下,原承诺中的步骤三已无法解决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的同业竞争问题,若继续实施,将导致上市公司重复性资产重组,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时间和公共政策资源,且实施后还将新增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与中国船舶集团下属其他上市公司及
部分未上市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
3、申请豁免事项
鉴于原承诺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上述新变化情况,由于继续实施原承诺中的步骤三已不能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没有实施的必要性和意义,因此,中国船舶集团与船舶工业集团经慎重研究商定:
(1)原承诺中的步骤三不再实施,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三条“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承诺相关方无法按照前述规定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申请豁免原承诺步骤三的履行义务,提请中国船舶、中船防务股东大会审议。
(2)在中国船舶、中船防务及中国船舶集团下属公司同业竞争消除前,中国船舶集团与船舶工业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妥善处理涉及中国船舶、中船防务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中国船舶、中船防务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积极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及本公司下属其他企业相关业务整合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的预案》,关联董事韩广德先生、陈忠前先生、陈利平先生、
向辉明先生、陈激先生及顾远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三条相关规定。
3、本次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原承诺出具时,船舶工业集团接到筹划联合重组
的通知,但尚未确定具体重组方案,且并未得到批准。2019 年 11 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船舶工业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但尚未履行国际反垄断审查等审批程序,船舶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联合重组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船舶工业集团尚不具备变更相关承诺的条件。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船舶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联合重组已完成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反垄断审查,拟办理工商变更,船舶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联合重组已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在船舶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目前内外条件已基本具备的背景下,原承诺中的步骤三已无法解决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的同业竞争问题,继续实施将新增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与中国船舶集团下属其他上市公司及部分未上市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等情形,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故中船防务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之步骤三事项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
本次中船防务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船防务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相关事项尚需中船防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豁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核查意见》;
5. 《关于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函》。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2021-04-30] (600685)中船防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48元
每股净资产: 9.97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5%
营业总收入: 18.2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1亿元
[2021-04-29] (600685)中船防务:中船防务H股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
年度報告 2020
目錄
第一節 釋義及重大風險提示 3
第二節 公司簡介和主要財務指標 4
第三節 公司業務概要 11
第四節 董事會報告 13
第五節 重要事項 34
第六節 普通股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 60
第七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情況 65
第八節 公司治理 73
第九節 內部控制 81
第十節 財務報告 82
第十一節 五年財務摘要 294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1
2020 年年度報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二、 本公司全體董事出席於2021年3月30日召開的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其中執行董事向輝明先生委託執行董事韓廣德先生
代為出席表決,非執行董事陳忠前先生、陳激先生委託執行董事陳利平先生代為出席表決,獨立非執行董事聶煒先生委託獨
立非執行董事喻世友先生代為出席表決。會議以全票通過2020年年度報告。
三、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 公司負責人韓廣德、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侯增全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謝微紅聲明: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
實、準確、完整。
五、 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擬以2020年12月31日總股本1,413,506,37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66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
紅利人民幣234,642,058.75元 (含稅),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至以後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此利
潤分配預案須待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後方可實施。
六、 年度報告涉及的未來計劃、發展戰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實質承諾,請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七、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亦不存在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的情況。
八、 本報告分別以中、英文兩種語言編製,兩種文體若出現解釋之歧義時,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2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報告
第一節 釋義及重大風險提示
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常用詞語釋義
載重噸 指 以噸為單位的載重量
中船集團 指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東
公司或本公司 指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 指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中國船舶 指 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船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
中船財務 指 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100%控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黃埔文沖 指 中船黃埔文沖船舶有限公司,報告期末本公司控股54.5371%的子公司
廣船國際 指 廣船國際有限公司,報告期末本公司持股46.3018%的參股公司
文沖船廠 指 廣州文沖船廠有限責任公司,黃埔文沖100%控股的子公司
黃船海工 指 廣州黃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黃埔文沖100%控股的子公司
中船澄西 指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中國船舶100%控股的子公司
澄西揚州 指 中船澄西揚州船舶有限公司,報告期末中國船舶直接及間接100%控股的子公司
大信 指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上交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 重大風險提示
公司已在本報告中詳細描述可能存在的相關風險,敬請查閱第四節董事會報告中可能面對的風險部分的內容。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3
2020 年年度報告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稱 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簡稱 中船防務
公司的外文名稱 CSSC OFFSHORE&MARINE ENGINEERING (GROUP)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稱縮寫 COME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韓廣德
二、 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董事會秘書 證券事務代表
姓名 李志東 于文波
聯繫地址 中國,廣州市海珠區革新路137號船舶大廈15層 中國,廣州市海珠區革新路137號船舶大廈15層
電話 020-81636688 020-81636688
傳真 020-81896411 020-81896411
電子信箱 lizd@comec.cssc.net.cn yuwb@comec.cssc.net.cn
三、 基本情況簡介
公司註冊地址 中國,廣州市海珠區革新路137號船舶大廈15層
公司註冊地址的郵政編碼 510250
公司辦公地址 中國,廣州市海珠區革新路137號船舶大廈15層
公司辦公地址的郵政編碼 510250
公司網址 comec.cssc.net.cn
電子信箱 comec@comec.cssc.net.cn
四、 信息披露及備置地點
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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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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