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55什么时候复牌?-豫园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豫园股份600655≈≈(更新:22.02.08)
[2022-02-08]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2,000 万股(含),下限不低于 1,000 万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0 万股(含)、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5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90,382,974 股的 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本
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3,974,2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02157%,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39,987,378.6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9.69 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32 元/股。 上述
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1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32,422,7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7.96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朱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0 人,董事长兼总裁黄震先生、董事龚平先生因
公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沈键先生因公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裁胡俊杰先生因公未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025,723,822 99.7791 6,690,240 0.2206 8,700 0.0003
2、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030,246,053 99.9282 2,168,009 0.0715 8,700 0.0003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概况
(一)目的
为了更加合理地安排资金结构、管理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具有适当的流动性、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同时争取较高的收益率,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公司短期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仅限于货币基金、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综合管理的短期闲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公司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产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货币基金、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短期资金综合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总裁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资金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5)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管理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金融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当前,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对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符合公司内部资
金管理的要求及风险控制的要求。
二、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12,247,189,640.33 123,391,295,897.29
负债总额 72,181,428,700.07 83,313,262,68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009,266,411.86 33,307,940,744.55
2020 年 2021 年 1 月-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832,871.78 -5,540,376,461.38
经公司核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 12,535,306,063.7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余额 5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
末(2021 年 9 月 30 日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0.399%。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公司为了更加合理地安排资金结构、管理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具有适当的流动性、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同时争取较高的收益率,因此对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公司对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有助于适当改善财务状况,同时保证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对资金的合理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负面影响。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 年 3 月,为进一步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
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总裁班子以峰值不超过 30 亿元的金额对短期资金进行综合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具体经营管理,授权总
裁 班 子 决 定 和 实 施 。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对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6)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3)。
四、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进展情况
(一)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主要信息表:
本报告期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亿元) 5.2
本报告期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2020 年末归母净资产 1.6%
本报告期内累计收益/2020 年归母净利润 0.45%
本报告期末已使用的额度(亿元) 0.5
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额度(亿元) 29.5
总额度(亿元) 30
注:本报告期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购买并已经赎回
的货币基金 2 亿元、银行理财 9.72 亿元,合计实现收益 1614.35 万元。具体详
见下表:
已实现收益货币基金、银行理财收益汇总(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状态 申购项目 使用资金 时间区间 天 年化利 收益
数 率%
东方红货币 B 10,000.00 2019.03.29- 649 2.46%
货 2021.01.07 436.82
币 富国基金(天时 B) 5,000.00 2019.01.01- 736 2.38%
基 2021.01.07 240.00
金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 B 5,000.00 2020.03.31- 281 2.07%
2021.01.07 79.82
货币基金合计 20,000.00 756.64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5,000.00 2021.01.08- 30 3.30%
2021.02.07 13.56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1,000.00 2020.10.5- 124 3.31%
2021.2.7 11.23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1,000.00 2020.10.5- 141 3.31%
2021.2.23 12.79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1,500.00 2020.4.1- 363 3.66%
已收 2021.3.29 54.63
回结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3,500.00 2020.10.12- 168 3.55%
清 2021.3.29 57.19
工银保本型“随心 E” 1,800.00 2021.1.18- 63 2.10%
[2022-01-07]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274,884,92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
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3 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437,321,976 股增加至3,876,483,864 股。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
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 16 家企业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对象(以下简称“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持有公司 2,274,884,920 股限售股,限售期 42 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
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作出如下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豫园股份股票,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重组完成后六个月内,如豫园股份的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豫园股份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截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
已履行完毕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经问询,自公司董事会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于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3 号)。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437,321,976 股增加至 3,876,483,864 股。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发行对象,持有公司 2,274,884,920 股限售股,占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58.68%。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11 月 5 日为授予日,授
予 45 名激励对象 458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份总数由3,876,483,864 股增加至 3,881,063,864 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李苏波、陈雪明、任远亮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王蔚2018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已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19,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154,839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1月26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881,063,864股减少至3,880,743,96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9-087)。
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9年10月31日为授予日,授予41名激励对象301.8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2月4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3,880,743,964股增加至
3,883,761,96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
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苏璠、李项峰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曹荣明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的共计263,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4,5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629,945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9,0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83,590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883,761,964股减少至3,883,498,46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1)。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
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
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24,11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10,8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760,988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13,31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350,366.10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883,498,464股减少至
3,882,974,35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2022-01-0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2,000 万股(含),下限不低于 1,000 万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0 万股(含)、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5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90,382,974 股的 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本
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1,151,15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2959%,
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1,477,566.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
格为人民币 9.86 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10 元/股。 上述回购进展符
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
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 2020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 2020 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24,11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210,800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3.61 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760,988 元;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13,31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350,366.10 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完成注销。本次回
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883,498,464 股减少至 3,882,974,354 股。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
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585.00 万股调整为 564.27 万股,授予人数由 107 人调整为
103 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11 月 23 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
予前的 3,882,974,354 股增加至 3,888,617,054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员工张
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因离职原因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激励对象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7.2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8.62元/股调整为8.00元/股。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36名激励对象共计 86.59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29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
3,888,617,054股增加至3,889,482,97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75)。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1元/股调整为6.32元/股。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涉及4名激励对象共计 9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3,889,482,974股增加至3,890,382,97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
鉴于上述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和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临 2021-088)。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0223M),公司注册资本由3,883,498,464 元人民币变更为 3,890,382,974 元人民币,同时完成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拟联合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等组建“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筹,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
● 本基金由复星高科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担任基金管理人,复星创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GP,指普通合伙人)出资0.1亿元,豫园股份下属企业(LP,指有限合伙人,或简称“豫园有限合伙人”)出资4.9亿元,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LP,或简称“杭州拱墅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崔建华(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共青城复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LP,或简称“特殊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2.8亿
元,成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基金规模为10亿元。
● 复星高科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复星高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
份”)拟联合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等组建“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由复星高科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担任基金管理人,复星创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P,指普通合伙人)出资0.1亿元,豫园股份下属企业(LP,指有限合伙人,或简称“豫园有限合伙人”)出资4.9亿元,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LP,或简称“杭州拱墅”)出资2亿元,崔建华(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共青城复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LP,或简称“特殊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2.8亿元,成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基金规模为10亿元。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由于复星高科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复星高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可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或共同投资方介绍
1、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注册资本:4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年03月08日
住所:上海市曹杨路500号206室
经营范围: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星高科2020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439,854.3万元,净资产总额
13,270,971.4万元,营业收入8,881,353.9万元,净利润780,814.5万元。
2、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斌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28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881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星创富2020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422.0万元,净资产总额71,272.6万
元,净利润841.1万元。
3、复星创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石琨
认缴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武林新村104号1幢二楼243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
(不含出版发行);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兰
注册资本:1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3月20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608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5、崔建华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山四村104号
身份证号:3206221966XXXX6977
6、共青城复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于俊
认缴资本:12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震、公司
联席董事长石琨将通过出资共青城复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跟投本基金。
四、基金设立的主要核心内容
合伙期限与基金存续期:
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企业的初始合伙期限为 10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设立日”)起至第 10 个周年日的前一天止。合伙企业商事登记的合伙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合伙企业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基金存续期限为柒(7)年,自本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日起算,包括投资期和退出期两部分。根据本协议第 1.7条,投资期和/或退出期延长的,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相应延长。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与退出期:本合伙企业之投资期自首次交割日起,至以下情形中先发生之日为止:
(a) 首次交割日(以普通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满肆(4)周年之日;
(b) 全体合伙人届时的认缴出资总额(违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除外)已实际
使用完毕或为下列目的而作合理预留:
(i) 完成投资期结束前本合伙企业已签署约束性书面协议(无论是最终文
件、意向书或类似书面协议)的投资项目;
(ii) 对现存的被投资公司及其关联人士进行追加投资;
(iii) 支付本合伙企业的债务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营运费用)。
本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次日起算的叁(3)年。经管理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可将退出期延长壹(1)年,最多延长一次。在退出期内,管理人应对投资项目进行适当、必要的投后管理,并及时将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进行变现。合伙人对于各自的认缴出资余额不再承担出资义务,但普通合伙人为本第 (b)条之目的而做的提款除外。除非基金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原则上本合伙企业在退出期内只进行存续性活动,不得投资于任何新的投资项目。
基金规模:
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由全体合伙人缴纳,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 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0,000.00)。在目标认缴出资总额范围内,普通合伙人有 权单方决定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以及首次认缴出资总额。
合伙人姓 住所或经营 认缴出资 法定代 合伙 承担
名或企业 场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 (万元人民币) 表人/委 人类 责任
名称 派代表 型 方式
复星创富 浙江省杭州
(杭州) 市拱墅区武 普通
企业管理 林新村 104 91330105MA7EHACY7Q 1,000 石 琨 合伙 无限
合伙企业 号 1 幢二楼 人 责任
(有限合 2438 室
伙)
亚东豫宸 亚东县城东 有限 有限
企业管理 路 8 号 91540233MA6TEGFA1P 49,000 黄 震 合伙 责任
有限公司 人
浙江省杭州
杭州拱墅 市拱墅区绍 有限 有限
产业基金 兴路 398 号 913301
[2021-12-2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石琨、徐晓亮、龚平、王基平、郝毓鸣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1-092)
二、《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持续优化融资结构和债务久期,保持良好的公开市场活跃度,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有关具体如下:
(一)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中期票据。可以一次性发行或多次发行。 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全权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及
(6)上述授权在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持续优化融资结构和债务久期,保持良好的公开市场活跃度,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具体如下:
(一)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及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和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由公司总裁黄震先生提名聘任胡庭洲先生、周波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诸炜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胡庭洲先生、周波先生、诸炜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编号:临2021-093)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 胡庭洲先生、周波先生、诸炜红女士简历
胡庭洲,1976 年 5 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本科毕业于上海
交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在宝洁中国担任重点客
户运营经理;2001 年 09 月至 2005 年 06 月在柯达(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全
国重点客户经理及重点客户团队负责人职务;2005 年 06 月至 2016 年 11 月
在百事(中国)有限公司历任现代渠道副总监,食品东区 MU 总经理,饮料
现代通路高级总监,POI(食品与饮料整合业务)销售团队负责人;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相宜本草担任销售副总裁;2017 年 0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好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销售总经理、全球副总裁暨大中国区总
经理;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平安集团担任寿险首席产品官。
周波,1972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在香港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担任外发部副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爱而秦可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在策源地产担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复星地产控股养
老产品线担任人事行政总监;2014 年 2 月至 2018 年 12 月在星豫控股担任
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 年 1 月起担任复地产业发展集团高级副
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2021 年 8 月起担任复星
集团副 CHO,复星蜂巢大中华区管理总部执行总裁,联席 CHO,兼任综合管理部(总裁办公室、品牌及行政管理)总经理、豫园合伙人、复地产业发展集团高级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
诸炜红,197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 年 5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复
星集团,历任复地集团客户服务部、东航复地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复地上海
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
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委派子公司总裁助理;2018 年 4 月至2020年12月在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助理、副总裁;2021 年 1 月起在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豫园合伙人、珠宝合伙人、豫园股份总裁高级助理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2021-12-2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2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5 天于上交所网
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55 豫园股份 202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三)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厦);
(四)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4:00
六、 其他事项
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公司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 2 号
4.联系电话:(021)23029999 转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的议案》
2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
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5] (600655)豫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600655: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
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
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
联交易议案>
2.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全体委员一致认同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递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
[2021-12-21]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0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2,000 万股(含),下限不低于 1,000 万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0 万股(含)、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5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90,382,974 股的 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A 股股份(以下简称“首次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首次回购共购得 101,500 股本公司 A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02609%,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014,88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9.99 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00 元/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6]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9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
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2,000 万股(含),下限不低于 1,000 万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0 万股(含)、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5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90,382,974 股的 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比例
1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3,403,904 26.31%
2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365,163,041 9.39%
3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47,745,078 6.37%
4 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 190,210,308 4.89%
5 上海黄房实业总公司 164,276,968 4.22%
6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41,156,338 3.63%
7 SPREAD GRAND LIMITED 131,841,042 3.39%
8 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 120,966,012 3.11%
9 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 95,808,678 2.46%
10 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 89,257,789 2.29%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总数比例
1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47,745,078 15.42%
2 上海黄房实业总公司 164,276,968 10.23%
3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41,156,338 8.79%
4 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 95,808,678 5.97%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2,544,161 3.27%
6 上海豫园商场 43,064,165 2.68%
7 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 26,470,020 1.65%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 (上海市黄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22,764,487 1.42%
会)
9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19,417,763 1.21%
1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5,962,526 0.99%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 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
期解锁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935,060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0月9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8年11月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4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61元。
6、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李苏波、陈雪明、任远亮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王蔚2018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已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19,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
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154,839元。
7、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除李苏波、陈雪明、任远亮、王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19,9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41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399,20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8、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曹荣明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629,945元。
9、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除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曹荣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38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333,20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10、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2018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
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0,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60,988元。
11、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除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0,8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33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142,40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限售期已届满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3%
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3%
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36个 34%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2月11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截至本公告日,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二)关于解锁条件的规定以及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上述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激励对象,其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上述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计划在 2018-2020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
[2021-12-1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24,11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10,8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
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60,988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13,31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350,366.10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883,498,464股减少至3,882,974,35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授予5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585.00万股调整为564.27万股,授予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3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23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3,882,974,354股增加至3,888,617,05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
三、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员工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因离职原因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激励对象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7.2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62元/股调整为8.00元/股。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36名激励对象共计 86.59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29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3,888,617,054股增加至3,889,482,97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四、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1元/股调整为6.32元/股。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涉及4名激励对象共计 9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3,889,482,974股增加至3,890,382,97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
上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和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2018 年限制性 2019 年员 首期合伙
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限制 工期权激 人期权激
及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励计划所 励计划所
类别 变动前 性股票激励计 计划所涉限 涉行权股 涉行权股 变动后
划所涉限制性 制性股票授 票过户登 票过户登
股票回购注销 予登记变动 记 记
变动
有限售
条件股 2,278,200,550 -524,110 5,642,700 2,283,319,140
份
无限售
条件股 1,605,297,914 865,920 900,000 1,607,063,834
份
总计 3,883,498,464 -524,110 5,642,700 865,920 900,000 3,890,382,974
鉴于上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和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883,498,464 元。 3,890,382,974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883,498,464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3,890,382,974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分别已授权董事会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
时会议)的授权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10,800 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 33 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 1,142,400 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刘斌、张毅、邵冲、季文君、陈晓、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13,310 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32 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
计 792,660 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021-12-1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0,8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33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142,40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刘斌、张毅、邵冲、季文君、陈晓、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13,31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
其余32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792,66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石琨、王基平、郝毓鸣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8)。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1-12-14]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000万股(含),下限不低于1,000万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含,下同)。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回购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四) 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或回购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000万股(含),下限不低于1,000万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000万股(含)、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5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9,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90,382,974股的7.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七)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存在注销风险(以下简称“注销情形”)。
(九)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33.91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33.08亿元。如果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000万股(含)、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5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万元,根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本次回购股份耗用的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24%,约占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87%。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
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公司行业地位稳定,业务发展良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激励核心员工创造更大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比重非常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经查询,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A股股份的情形。
经查询,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134,07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日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上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如下:
2021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董监高
持有人 认购份额(万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4 人):黄震、石琨、王
基平、徐晓亮、龚平、郝毓鸣、唐冀宁、邹超、张 366
剑、倪强、蒋伟、王瑾、胡俊杰、吴毅飞
监事(2 人):俞琳、沈键 10.2
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7.2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62元/股调整为8.00元/股。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36名激励对象共计86.59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公司已于2021 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上述行权事项如下: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涉及董监高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份)
郝毓鸣 董事 44,880
邹超
[2021-12-14]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90 万股
● 本次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0日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1年12月15日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0月9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27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1元/股调整为
6.32元/股。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涉及4名激励对
象共计 9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90万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占股票期权 占授予时公司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梅红健 原总裁 260,000 5.78% 0.007%
黄震 董事长、总裁 220,000 4.89% 0.006%
石琨 联席董事长 220,000 4.89% 0.006%
张春玲 首席设计官 200,000 4.44% 0.005%
总计 900,000 20% 0.023%
2.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3. 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 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 本次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1年12月15日
3.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90万股
4. 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5.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3,319,140 2,283,319,1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6,163,834 900,000 1,607,063,834
总计 3,889,482,974 900,000 3,890,382,974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1)第11738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2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5,688,000.00元(大写:伍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其中:增加股本9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4,788,000元。截至2021年11月2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90,382,974.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3,890,382,974.00元。公司已于2021 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88,0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90万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审批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2021-12-03]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202 1 0 80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 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 3
债券代码:
1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
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过
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第 二十三 次会议 和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134,07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日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70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134,07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33%、33%、34%。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 报备文件报备文件
过户登记确认书
[2021-12-0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 《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表决情况: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78)。
二、 《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豫园
2
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9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表决情况: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79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
1 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 90 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 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
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 、 公司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
公司 首期合伙人 期权 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 2018 年 10 月 9 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2
核管理办法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
2
2、、20182018年年1010月月9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首期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
3、、20182018年年1010月月1010日至日至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020日,公司对本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3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2018年限制性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示情况说明》。
4
4、、20182018年年1010月月3131日,公司召开日,公司召开202018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5、、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727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6
6、、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
7、、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实并发表意见。。
3
上述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中国证券报》证券报》、《上海、《上海证券报证券报》、》、《《证券证券时报》时报》、、《《证证券券日报》日报》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http://www.sse.com.cnhttp://www.sse.com.cn。。
(
(二二))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的授予期权的授予情况情况
1
1、、授予日:授予日:20120188年年1111月月2929日日
2
2、、授予数量:授予数量:450450万份万份
3
3、授予、授予人数:人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司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核心技技术术人员人员,,共共44人。人。
4
4、、授予时授予时行权价格:行权价格:7.217.21元元//股股
5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A股普通股股普通股。。
(三)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72个月。个月。
2
2、、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3636个月。个月。
3
3、、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行权期 行权行权时间时间 可可行权行权数量占数量占获授获授股票股票期权数量比例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2018年年12月月18日,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日,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首期合伙人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司的相关首期合伙人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共计向共计向4名激励对象名激励对象授予授予450万份股万份股票期权票期权。。
本次
本次行权行权为公司为公司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第第一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个行权期的行权。。
二
二、、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期权激励计划第激励计划第一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行权条件的说明的说明
根据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
4
的规定,
的规定,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符合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公司未发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符合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公司及公司及激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在
本计划在2020-2022年的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对应应年度的年度的行权行权条件。条件。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目标
5
第一个
第一个行权行权期期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85元/股,或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二个行权行权期
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9元/股,或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三个行权行权期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95元/股,或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若公司当年(
若公司当年(TT年)通过二级市场资本募集进行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公年)通过二级市场资本募集进行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公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是否将总股本变化及相关损益的影响,在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是否将总股本变化及相关损益的影响,在TT年及年及T+1T+1年剔除,年剔除,待待T+2T+2年再纳入累计影响。年再纳入累计影响。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符合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根据上会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1)第)第0988号《上海豫号《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0亿元,亿元,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年基本每股收益0.932元元/股股。。公司公司2020年度年度业绩业绩符合符合第一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目标。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只有在当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只有在当年度保持合伙人身份年度保持合伙人身份(合伙人身份的(合伙人身份的保持与否保持与否根据文化价值观、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审视和根据文化价值观、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审视和评议评议)且)且绩效表现为绩效表现为““良好良好””及以上及以上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否则对应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否则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符合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激励对激励对象象在在2020年度年度均均保持合伙人身份保持合伙人身份且且绩效表现绩效表现均均为为“良好良好”及以上及以上。。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
1、授予日:、授予日:20120188年年1111月月2929日日
2
2、可行权数量:、可行权数量:9090万份万份
3
3、可行权人数:、可行权人数:44人人
4
4、行权价格:、行权价格:6.326.32元元//股股
5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A股普通股股票股普通股股票
6
6、行权方式:批量行权、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7
7、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
6
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8
8、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占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梅红健
原总裁
260,000
5.78%
0.007%
黄震
董事长、总裁
220,000
4.89%
0.006%
石琨
联席董事长
220,000
4.89%
0.006%
张春玲
首席设计官
200,000
4.44%
0.005%
总计
900,000
20%
0.023%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性文件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期权激励计划》《计划》《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作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有效,且,且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一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事会同意该44名激名激励励对象第对象第一一个行权期共计个行权期共计 9090万份股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五
五、、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券交易所主板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王鸿祥、谢佑平、倪静、王哲王鸿祥、谢佑平、倪静、王哲作为本公司第十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届董事会第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次会议审议的的关于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1、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
7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就本次股票期权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行权相关事项董事会已取得公相关事项董事会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司股东大会的的授权。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授权。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审议表决。
2
2、、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合伙首期合伙人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首期合伙人期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且该等激励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对象已满足第一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一致同意该该44名激励对象第名激励对象第一一个行权期共计个行权期共计9090万万份份股票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六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拟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
拟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6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股票的行为。
七、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七、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11号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22号号————金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中列示。
股票
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期权的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对各期的会计成本影响如下:对各期的会计成本影响如下:
8
年度年度 2018年年 2019年年 2020年年 2021年年 2022年年 2023年年 合计合计
需摊销的费用
需摊销的费用
(万元)
(万元)
22
247
247
240
172
93
1020
八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
(二)本次行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
(三)公司尚需就本次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结果行权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相应手续手续。。
九
九、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1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2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十四次会议决次会议决议;议;
3
3、监事会核查、监事会核查意见意见;;
4
4、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5
5、、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书。。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78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
1 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 次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 、 公司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 2018 年 10 月 9 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
、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 期
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2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
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27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
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拟向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
3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元(含税)。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顺利实
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拟向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
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顺利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拟向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顺
利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故应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算
公式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7.21元-2018年度每股的派息额0.27元-2019年度每股
的派息额0.29元-2020年度每股的派息额0.33元=6.32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4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鸿祥、谢佑平、倪静、王哲
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
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董事会已就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调整相关事项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2、本次调整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期合伙
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期合
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5
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2 月2 日
[2021-12-0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76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
1 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
十 届董事会 第 二十八 次 会议 (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
二十八 次 会议 (临时会议 于 20 2 1 年 11 月 25 日发出通知 并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
以 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2 人。 本次 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豫园旅游商
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 黄震、石琨 回避表决,
该议案通过 。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78)。
二、 《 关于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表决情况:
1 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 黄震、石琨 回避表决,
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 0 79 )。
2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1]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75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
1 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
结果 暨 股份登记过户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86.592万股
● 本次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1年12月3日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三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 、 公司 2 019 年员工 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
2
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20192019年年88月月23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9<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2019年员工期权激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
3、、20192019年年99月月77日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2019员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工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4、、20192019年年88月月2727日至日至20192019年年99月月55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关的任何异议。20192019年年99月月77日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9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2019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明》。
5
5、、20192019年年1010月月2323日,公司召开日,公司召开2019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过了《关于公司<2019<2019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2019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会办理20192019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
6、、20192019年年1010月月3030日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园股份园股份20192019年年员工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
7
7、、20192019年年1010月月3131日,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第二十三三次会议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通过《关于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2019年年员工期权的议案》员工期权的议案》,,公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20192019年年员工期权的激员工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8
8、、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和第十十届监事会第届监事会第五五次会议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因2019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的120.45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65万份的33%,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20.4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3
9、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和第十十届监事会届监事会第第十三十三次会议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本激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2020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未达到“良好”,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67.28万万份由份由公司注销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67.287.28万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由8.628.62元元//股调整为股调整为8.008.00元元//股股。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第二二个行权期个行权期涉及涉及3636名激励对象共计名激励对象共计 886.5926.592万万份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上述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中国证券报》证券报》、《上海、《上海证券报证券报》、》、《《证券证券时报》时报》、、《《证券证券日报》日报》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http://www.sse.com.cnhttp://www.sse.com.cn。。
二
二、本次行权的、本次行权的基本基本情况情况
1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86.59286.592万万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占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郝毓鸣
董事
44,880
1.23%
0.001%
邹超
执行总裁
44,880
1.23%
0.001%
蒋伟
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
44,880
1.23%
0.001%
王瑾
副总裁
44,880
1.23%
0.001%
胡俊杰
副总裁
32,010
0.88%
0.001%
张剑
副总裁
32,010
0.88%
0.001%
董事、高管小计
243,540
6.67%
0.006%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30人)
622,380
17.05%
0.016%
总计
865,920
23.72%
0.022%
2.
2.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A 股普通股股票。股普通股股票。
3.
3. 行权人数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36 人。人。
4
三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
1. 本次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时间本次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
2.
2.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预计为: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1年12月3日
3.
3.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86.59286.592万万股股
4.
4. 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6 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5.
5.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单位:股: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3,319,140
0
2,283,319,1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5,297,914
865,920
1,606,163,834
总计
3,888,617,054
865,920
3,889,482,974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02121)第)第1131911319号的《验资报告》:截至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02121年年1111月月1155日日,贵公司已收到,贵公司已收到22019019年员工期权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363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款项合计6,927,360.006,927,360.00((大写大写::陆佰陆佰玖拾贰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玖拾贰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其中,其中:增加股本:增加股本8865,920.0065,920.00元元,,增加资本公积增加资本公积66,061,440,00,061,440,00元元。截至。截至20202121年年1111月月1155日止,变更后的日止,变更后的累计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9,482,974.003,889,482,974.00元,元,累计累计实收资本实收资本((股本股本))为人民币为人民币3,889,482,974.003,889,482,974.00元。元。公公司已于司已于2021 2021 年年1111月月2929日在中国证券登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
五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27,360.00元,将全部用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86.592万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
为
为0.00.02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2021-11-2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64.27万股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授
予107名激励对象5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年10月28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1%。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7人,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优秀高潜员工、工匠、劳模及其他专业技能人才(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585.00万股调整为564.27万股,授予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3人。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为每股5.37元。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公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量的比 司股本总额
(股) 例 的比例
公司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共 28 人 141.47 25.07% 0.036%
子公司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共 71 人 416.90 73.88% 0.107%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业务骨干、优秀高潜员
工、工匠、劳模及其他专业技能人才,共 5.90 1.05% 0.002%
4 人
合计 103 人 564.27 100.00% 0.14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3%
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3%
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36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4%
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在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
股票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1)第11238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1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上述103名认购对象以
货 币 资 金 缴 纳 的 出 资 额 30,301,299.00 元 , 其 中 计 入 实 收 资 本 人 民 币
5,642,700.00元(人民币伍佰陆拾肆万贰仟柒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658,599.00元。截至2021年11月1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8,617,054.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888,617,054.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23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3,882,974,354股增加至3,888,617,054股,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本次授予前,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 17家企业合计持有公司68.60%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17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68.5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7,676,440 5,642,700 2,283,319,1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5,297,914 1,605,297,914
总计 3,882,974,354 5,642,700 3,888,617,054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30,301,299.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按实际申请登记份额 564.27 万股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2477.15 万元,则 2021 年-2024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合计
需摊销的费用 264.23 1363.31 617.52 232.08 2477.15
[2021-11-19]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68,323,5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 9.49
注: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因回避表决而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具有表决权)为51 人。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收购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四川眉山市彭山
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67,054,416 99.6554 1,263,119 0.3429 6,000 0.0017
本次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回避表决。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1 《关于投 367,054,416 99.6554 1,263,119 0.3429 6,000 0.0017
资收购山
东复地房
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及四川眉
山市彭山
区铂琅房
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
易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投资收购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四川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8]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7.2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6]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与2018年激励计划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524,110 股 524,110 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24,11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10,8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60,988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13,31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350,366.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自2021年9月18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田左云8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24,11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3331035)。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8,200,550 -524,110 2,277,676,4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5,297,914 1,605,297,914
总计 3,883,498,464 -524,110 3,882,974,354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回购注销实施申请
(二)经公司盖章、董事长签字的说明及承诺书
[2021-11-0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
的持有人共计 21 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529.60812 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29.60812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
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诸炜红、范志韵、代东升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范志韵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1,529.60812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
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 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9) 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本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1,529.60812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
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
报备文件
持有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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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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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2,000 万股(含),下限不低于 1,000 万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0 万股(含)、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5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90,382,974 股的 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本
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3,974,28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02157%,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39,987,378.6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9.69 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32 元/股。 上述
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1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32,422,7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7.96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朱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0 人,董事长兼总裁黄震先生、董事龚平先生因
公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沈键先生因公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裁胡俊杰先生因公未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025,723,822 99.7791 6,690,240 0.2206 8,700 0.0003
2、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030,246,053 99.9282 2,168,009 0.0715 8,700 0.0003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概况
(一)目的
为了更加合理地安排资金结构、管理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具有适当的流动性、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同时争取较高的收益率,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公司短期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仅限于货币基金、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综合管理的短期闲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公司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产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货币基金、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短期资金综合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总裁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资金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5)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管理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金融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当前,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对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符合公司内部资
金管理的要求及风险控制的要求。
二、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12,247,189,640.33 123,391,295,897.29
负债总额 72,181,428,700.07 83,313,262,68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009,266,411.86 33,307,940,744.55
2020 年 2021 年 1 月-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832,871.78 -5,540,376,461.38
经公司核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 12,535,306,063.7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余额 5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
末(2021 年 9 月 30 日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0.399%。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公司为了更加合理地安排资金结构、管理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具有适当的流动性、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同时争取较高的收益率,因此对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公司对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有助于适当改善财务状况,同时保证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对资金的合理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负面影响。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 年 3 月,为进一步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
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总裁班子以峰值不超过 30 亿元的金额对短期资金进行综合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具体经营管理,授权总
裁 班 子 决 定 和 实 施 。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对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6)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3)。
四、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进展情况
(一)短期闲置资金综合管理主要信息表:
本报告期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亿元) 5.2
本报告期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2020 年末归母净资产 1.6%
本报告期内累计收益/2020 年归母净利润 0.45%
本报告期末已使用的额度(亿元) 0.5
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额度(亿元) 29.5
总额度(亿元) 30
注:本报告期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购买并已经赎回
的货币基金 2 亿元、银行理财 9.72 亿元,合计实现收益 1614.35 万元。具体详
见下表:
已实现收益货币基金、银行理财收益汇总(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状态 申购项目 使用资金 时间区间 天 年化利 收益
数 率%
东方红货币 B 10,000.00 2019.03.29- 649 2.46%
货 2021.01.07 436.82
币 富国基金(天时 B) 5,000.00 2019.01.01- 736 2.38%
基 2021.01.07 240.00
金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 B 5,000.00 2020.03.31- 281 2.07%
2021.01.07 79.82
货币基金合计 20,000.00 756.64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5,000.00 2021.01.08- 30 3.30%
2021.02.07 13.56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1,000.00 2020.10.5- 124 3.31%
2021.2.7 11.23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1,000.00 2020.10.5- 141 3.31%
2021.2.23 12.79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1,500.00 2020.4.1- 363 3.66%
已收 2021.3.29 54.63
回结 华夏银行步步增盈 3,500.00 2020.10.12- 168 3.55%
清 2021.3.29 57.19
工银保本型“随心 E” 1,800.00 2021.1.18- 63 2.10%
[2022-01-07]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274,884,92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
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3 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437,321,976 股增加至3,876,483,864 股。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
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 16 家企业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对象(以下简称“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持有公司 2,274,884,920 股限售股,限售期 42 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
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作出如下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豫园股份股票,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重组完成后六个月内,如豫园股份的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豫园股份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截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
已履行完毕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经问询,自公司董事会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于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3 号)。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437,321,976 股增加至 3,876,483,864 股。浙江复星、复地投资管理等 16 名对象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发行对象,持有公司 2,274,884,920 股限售股,占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58.68%。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11 月 5 日为授予日,授
予 45 名激励对象 458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份总数由3,876,483,864 股增加至 3,881,063,864 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李苏波、陈雪明、任远亮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王蔚2018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已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19,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154,839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1月26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881,063,864股减少至3,880,743,96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9-087)。
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9年10月31日为授予日,授予41名激励对象301.8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2月4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3,880,743,964股增加至
3,883,761,96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
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苏璠、李项峰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曹荣明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的共计263,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4,5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629,945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9,0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83,590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883,761,964股减少至3,883,498,46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1)。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
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
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24,11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10,8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760,988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13,31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350,366.10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883,498,464股减少至
3,882,974,35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2022-01-0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2,000 万股(含),下限不低于 1,000 万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0 万股(含)、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5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90,382,974 股的 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本
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1,151,15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2959%,
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1,477,566.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
格为人民币 9.86 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10 元/股。 上述回购进展符
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
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 2020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 2020 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24,11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210,800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3.61 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760,988 元;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13,31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350,366.10 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完成注销。本次回
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883,498,464 股减少至 3,882,974,354 股。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
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585.00 万股调整为 564.27 万股,授予人数由 107 人调整为
103 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11 月 23 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
予前的 3,882,974,354 股增加至 3,888,617,054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员工张
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因离职原因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激励对象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7.2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8.62元/股调整为8.00元/股。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36名激励对象共计 86.59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29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
3,888,617,054股增加至3,889,482,97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75)。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1元/股调整为6.32元/股。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涉及4名激励对象共计 9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3,889,482,974股增加至3,890,382,97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
鉴于上述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和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临 2021-088)。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0223M),公司注册资本由3,883,498,464 元人民币变更为 3,890,382,974 元人民币,同时完成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拟联合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等组建“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筹,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
● 本基金由复星高科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担任基金管理人,复星创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GP,指普通合伙人)出资0.1亿元,豫园股份下属企业(LP,指有限合伙人,或简称“豫园有限合伙人”)出资4.9亿元,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LP,或简称“杭州拱墅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崔建华(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共青城复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LP,或简称“特殊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2.8亿
元,成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基金规模为10亿元。
● 复星高科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复星高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
份”)拟联合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等组建“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由复星高科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担任基金管理人,复星创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P,指普通合伙人)出资0.1亿元,豫园股份下属企业(LP,指有限合伙人,或简称“豫园有限合伙人”)出资4.9亿元,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LP,或简称“杭州拱墅”)出资2亿元,崔建华(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共青城复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LP,或简称“特殊有限合伙人”)出资0.1亿元,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LP,指有限合伙人)出资2.8亿元,成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基金规模为10亿元。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由于复星高科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复星高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可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或共同投资方介绍
1、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注册资本:4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年03月08日
住所:上海市曹杨路500号206室
经营范围: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星高科2020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439,854.3万元,净资产总额
13,270,971.4万元,营业收入8,881,353.9万元,净利润780,814.5万元。
2、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斌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28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881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星创富2020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422.0万元,净资产总额71,272.6万
元,净利润841.1万元。
3、复星创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石琨
认缴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武林新村104号1幢二楼243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
(不含出版发行);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兰
注册资本:1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3月20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608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5、崔建华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山四村104号
身份证号:3206221966XXXX6977
6、共青城复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于俊
认缴资本:12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震、公司
联席董事长石琨将通过出资共青城复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跟投本基金。
四、基金设立的主要核心内容
合伙期限与基金存续期:
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企业的初始合伙期限为 10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设立日”)起至第 10 个周年日的前一天止。合伙企业商事登记的合伙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合伙企业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基金存续期限为柒(7)年,自本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日起算,包括投资期和退出期两部分。根据本协议第 1.7条,投资期和/或退出期延长的,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相应延长。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与退出期:本合伙企业之投资期自首次交割日起,至以下情形中先发生之日为止:
(a) 首次交割日(以普通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满肆(4)周年之日;
(b) 全体合伙人届时的认缴出资总额(违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除外)已实际
使用完毕或为下列目的而作合理预留:
(i) 完成投资期结束前本合伙企业已签署约束性书面协议(无论是最终文
件、意向书或类似书面协议)的投资项目;
(ii) 对现存的被投资公司及其关联人士进行追加投资;
(iii) 支付本合伙企业的债务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营运费用)。
本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次日起算的叁(3)年。经管理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可将退出期延长壹(1)年,最多延长一次。在退出期内,管理人应对投资项目进行适当、必要的投后管理,并及时将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进行变现。合伙人对于各自的认缴出资余额不再承担出资义务,但普通合伙人为本第 (b)条之目的而做的提款除外。除非基金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原则上本合伙企业在退出期内只进行存续性活动,不得投资于任何新的投资项目。
基金规模:
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由全体合伙人缴纳,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 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0,000.00)。在目标认缴出资总额范围内,普通合伙人有 权单方决定本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以及首次认缴出资总额。
合伙人姓 住所或经营 认缴出资 法定代 合伙 承担
名或企业 场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 (万元人民币) 表人/委 人类 责任
名称 派代表 型 方式
复星创富 浙江省杭州
(杭州) 市拱墅区武 普通
企业管理 林新村 104 91330105MA7EHACY7Q 1,000 石 琨 合伙 无限
合伙企业 号 1 幢二楼 人 责任
(有限合 2438 室
伙)
亚东豫宸 亚东县城东 有限 有限
企业管理 路 8 号 91540233MA6TEGFA1P 49,000 黄 震 合伙 责任
有限公司 人
浙江省杭州
杭州拱墅 市拱墅区绍 有限 有限
产业基金 兴路 398 号 913301
[2021-12-2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石琨、徐晓亮、龚平、王基平、郝毓鸣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1-092)
二、《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持续优化融资结构和债务久期,保持良好的公开市场活跃度,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有关具体如下:
(一)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中期票据。可以一次性发行或多次发行。 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全权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及
(6)上述授权在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持续优化融资结构和债务久期,保持良好的公开市场活跃度,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具体如下:
(一)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及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和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由公司总裁黄震先生提名聘任胡庭洲先生、周波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诸炜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胡庭洲先生、周波先生、诸炜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编号:临2021-093)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 胡庭洲先生、周波先生、诸炜红女士简历
胡庭洲,1976 年 5 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本科毕业于上海
交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在宝洁中国担任重点客
户运营经理;2001 年 09 月至 2005 年 06 月在柯达(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全
国重点客户经理及重点客户团队负责人职务;2005 年 06 月至 2016 年 11 月
在百事(中国)有限公司历任现代渠道副总监,食品东区 MU 总经理,饮料
现代通路高级总监,POI(食品与饮料整合业务)销售团队负责人;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相宜本草担任销售副总裁;2017 年 0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好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销售总经理、全球副总裁暨大中国区总
经理;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平安集团担任寿险首席产品官。
周波,1972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在香港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担任外发部副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爱而秦可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在策源地产担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复星地产控股养
老产品线担任人事行政总监;2014 年 2 月至 2018 年 12 月在星豫控股担任
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 年 1 月起担任复地产业发展集团高级副
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2021 年 8 月起担任复星
集团副 CHO,复星蜂巢大中华区管理总部执行总裁,联席 CHO,兼任综合管理部(总裁办公室、品牌及行政管理)总经理、豫园合伙人、复地产业发展集团高级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
诸炜红,197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 年 5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复
星集团,历任复地集团客户服务部、东航复地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复地上海
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
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委派子公司总裁助理;2018 年 4 月至2020年12月在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助理、副总裁;2021 年 1 月起在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豫园合伙人、珠宝合伙人、豫园股份总裁高级助理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2021-12-2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2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5 天于上交所网
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55 豫园股份 202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三)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厦);
(四)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4:00
六、 其他事项
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公司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 2 号
4.联系电话:(021)23029999 转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的议案》
2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
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5] (600655)豫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600655: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
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
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
联交易议案>
2.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全体委员一致认同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递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
[2021-12-21]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0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2,000 万股(含),下限不低于 1,000 万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0 万股(含)、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5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90,382,974 股的 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A 股股份(以下简称“首次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首次回购共购得 101,500 股本公司 A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02609%,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014,88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9.99 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00 元/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6]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9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
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2,000 万股(含),下限不低于 1,000 万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0 万股(含)、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4.5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890,382,974 股的 0.51%。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比例
1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3,403,904 26.31%
2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365,163,041 9.39%
3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47,745,078 6.37%
4 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 190,210,308 4.89%
5 上海黄房实业总公司 164,276,968 4.22%
6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41,156,338 3.63%
7 SPREAD GRAND LIMITED 131,841,042 3.39%
8 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 120,966,012 3.11%
9 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 95,808,678 2.46%
10 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 89,257,789 2.29%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总数比例
1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47,745,078 15.42%
2 上海黄房实业总公司 164,276,968 10.23%
3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41,156,338 8.79%
4 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 95,808,678 5.97%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2,544,161 3.27%
6 上海豫园商场 43,064,165 2.68%
7 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 26,470,020 1.65%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 (上海市黄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22,764,487 1.42%
会)
9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19,417,763 1.21%
1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5,962,526 0.99%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 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
期解锁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935,060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0月9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8年11月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4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61元。
6、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李苏波、陈雪明、任远亮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王蔚2018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已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19,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
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154,839元。
7、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除李苏波、陈雪明、任远亮、王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19,9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41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399,20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8、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曹荣明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629,945元。
9、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除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曹荣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38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333,20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10、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2018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
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0,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60,988元。
11、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除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0,8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33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142,40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限售期已届满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3%
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3%
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36个 34%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2月11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截至本公告日,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二)关于解锁条件的规定以及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上述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激励对象,其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上述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计划在 2018-2020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
[2021-12-1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24,11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10,8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
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60,988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13,31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350,366.10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883,498,464股减少至3,882,974,35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授予5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585.00万股调整为564.27万股,授予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3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23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3,882,974,354股增加至3,888,617,05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
三、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员工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因离职原因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激励对象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7.2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62元/股调整为8.00元/股。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36名激励对象共计 86.59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29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3,888,617,054股增加至3,889,482,97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四、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1元/股调整为6.32元/股。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涉及4名激励对象共计 9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3,889,482,974股增加至3,890,382,97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
上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和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2018 年限制性 2019 年员 首期合伙
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限制 工期权激 人期权激
及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励计划所 励计划所
类别 变动前 性股票激励计 计划所涉限 涉行权股 涉行权股 变动后
划所涉限制性 制性股票授 票过户登 票过户登
股票回购注销 予登记变动 记 记
变动
有限售
条件股 2,278,200,550 -524,110 5,642,700 2,283,319,140
份
无限售
条件股 1,605,297,914 865,920 900,000 1,607,063,834
份
总计 3,883,498,464 -524,110 5,642,700 865,920 900,000 3,890,382,974
鉴于上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和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883,498,464 元。 3,890,382,974 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883,498,464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3,890,382,974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分别已授权董事会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
时会议)的授权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10,800 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 33 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 1,142,400 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刘斌、张毅、邵冲、季文君、陈晓、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13,310 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32 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
计 792,660 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021-12-1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0,8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33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142,40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刘斌、张毅、邵冲、季文君、陈晓、田左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13,31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
其余32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792,66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石琨、王基平、郝毓鸣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8)。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1-12-14]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000万股(含),下限不低于1,000万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含,下同)。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回购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四) 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或回购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000万股(含),下限不低于1,000万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000万股(含)、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5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9,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90,382,974股的7.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七)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存在注销风险(以下简称“注销情形”)。
(九)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33.91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33.08亿元。如果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000万股(含)、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5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000万元,根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本次回购股份耗用的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24%,约占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87%。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
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公司行业地位稳定,业务发展良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激励核心员工创造更大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比重非常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经查询,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A股股份的情形。
经查询,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134,07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日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上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如下:
2021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董监高
持有人 认购份额(万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4 人):黄震、石琨、王
基平、徐晓亮、龚平、郝毓鸣、唐冀宁、邹超、张 366
剑、倪强、蒋伟、王瑾、胡俊杰、吴毅飞
监事(2 人):俞琳、沈键 10.2
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7.2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62元/股调整为8.00元/股。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36名激励对象共计86.59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公司已于2021 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上述行权事项如下: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涉及董监高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份)
郝毓鸣 董事 44,880
邹超
[2021-12-14]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90 万股
● 本次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0日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1年12月15日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0月9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27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1元/股调整为
6.32元/股。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涉及4名激励对
象共计 9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90万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占股票期权 占授予时公司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梅红健 原总裁 260,000 5.78% 0.007%
黄震 董事长、总裁 220,000 4.89% 0.006%
石琨 联席董事长 220,000 4.89% 0.006%
张春玲 首席设计官 200,000 4.44% 0.005%
总计 900,000 20% 0.023%
2.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3. 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 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 本次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1年12月15日
3.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90万股
4. 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5.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3,319,140 2,283,319,1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6,163,834 900,000 1,607,063,834
总计 3,889,482,974 900,000 3,890,382,974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1)第11738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2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5,688,000.00元(大写:伍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其中:增加股本9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4,788,000元。截至2021年11月2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90,382,974.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3,890,382,974.00元。公司已于2021 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88,0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90万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审批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2021-12-03]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202 1 0 80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 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 3
债券代码:
1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
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过
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第 二十三 次会议 和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134,07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日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70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134,07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33%、33%、34%。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 报备文件报备文件
过户登记确认书
[2021-12-0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 《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表决情况: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78)。
二、 《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豫园
2
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9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表决情况: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79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
1 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 90 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 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
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 、 公司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
公司 首期合伙人 期权 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 2018 年 10 月 9 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2
核管理办法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
2
2、、20182018年年1010月月9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首期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
3、、20182018年年1010月月1010日至日至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020日,公司对本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3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2018年限制性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示情况说明》。
4
4、、20182018年年1010月月3131日,公司召开日,公司召开202018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5、、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727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6
6、、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
7、、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实并发表意见。。
3
上述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中国证券报》证券报》、《上海、《上海证券报证券报》、》、《《证券证券时报》时报》、、《《证证券券日报》日报》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http://www.sse.com.cnhttp://www.sse.com.cn。。
(
(二二))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的授予期权的授予情况情况
1
1、、授予日:授予日:20120188年年1111月月2929日日
2
2、、授予数量:授予数量:450450万份万份
3
3、授予、授予人数:人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司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核心技技术术人员人员,,共共44人。人。
4
4、、授予时授予时行权价格:行权价格:7.217.21元元//股股
5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A股普通股股普通股。。
(三)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72个月。个月。
2
2、、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3636个月。个月。
3
3、、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行权期 行权行权时间时间 可可行权行权数量占数量占获授获授股票股票期权数量比例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满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2018年年12月月18日,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日,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首期合伙人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司的相关首期合伙人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共计向共计向4名激励对象名激励对象授予授予450万份股万份股票期权票期权。。
本次
本次行权行权为公司为公司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第第一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个行权期的行权。。
二
二、、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期权激励计划第激励计划第一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行权条件的说明的说明
根据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
4
的规定,
的规定,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符合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公司未发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或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符合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公司及公司及激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在
本计划在2020-2022年的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对应应年度的年度的行权行权条件。条件。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目标
5
第一个
第一个行权行权期期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85元/股,或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二个行权行权期
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9元/股,或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三个行权行权期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95元/股,或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若公司当年(
若公司当年(TT年)通过二级市场资本募集进行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公年)通过二级市场资本募集进行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公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是否将总股本变化及相关损益的影响,在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是否将总股本变化及相关损益的影响,在TT年及年及T+1T+1年剔除,年剔除,待待T+2T+2年再纳入累计影响。年再纳入累计影响。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符合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根据上会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1)第)第0988号《上海豫号《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0亿元,亿元,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年基本每股收益0.932元元/股股。。公司公司2020年度年度业绩业绩符合符合第一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目标。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只有在当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只有在当年度保持合伙人身份年度保持合伙人身份(合伙人身份的(合伙人身份的保持与否保持与否根据文化价值观、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审视和根据文化价值观、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审视和评议评议)且)且绩效表现为绩效表现为““良好良好””及以上及以上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否则对应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否则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符合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激励对激励对象象在在2020年度年度均均保持合伙人身份保持合伙人身份且且绩效表现绩效表现均均为为“良好良好”及以上及以上。。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
1、授予日:、授予日:20120188年年1111月月2929日日
2
2、可行权数量:、可行权数量:9090万份万份
3
3、可行权人数:、可行权人数:44人人
4
4、行权价格:、行权价格:6.326.32元元//股股
5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A股普通股股票股普通股股票
6
6、行权方式:批量行权、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7
7、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
6
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8
8、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占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梅红健
原总裁
260,000
5.78%
0.007%
黄震
董事长、总裁
220,000
4.89%
0.006%
石琨
联席董事长
220,000
4.89%
0.006%
张春玲
首席设计官
200,000
4.44%
0.005%
总计
900,000
20%
0.023%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性文件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期权激励计划》《计划》《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作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有效,且,且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一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事会同意该44名激名激励励对象第对象第一一个行权期共计个行权期共计 9090万份股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五
五、、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券交易所主板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王鸿祥、谢佑平、倪静、王哲王鸿祥、谢佑平、倪静、王哲作为本公司第十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届董事会第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次会议审议的的关于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1、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
7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就本次股票期权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行权相关事项董事会已取得公相关事项董事会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司股东大会的的授权。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授权。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审议表决。
2
2、、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首期合伙人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合伙首期合伙人人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首期合伙人期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且该等激励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对象已满足第一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一致同意该该44名激励对象第名激励对象第一一个行权期共计个行权期共计9090万万份份股票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六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拟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
拟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6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股票的行为。
七、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七、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11号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22号号————金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中列示。
股票
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期权的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对各期的会计成本影响如下:对各期的会计成本影响如下:
8
年度年度 2018年年 2019年年 2020年年 2021年年 2022年年 2023年年 合计合计
需摊销的费用
需摊销的费用
(万元)
(万元)
22
247
247
240
172
93
1020
八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
(二)本次行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
(三)公司尚需就本次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结果行权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相应手续手续。。
九
九、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1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2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十四次会议决次会议决议;议;
3
3、监事会核查、监事会核查意见意见;;
4
4、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5
5、、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书。。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78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
1 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 次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 、 公司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 2018 年 10 月 9 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
、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 期
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
2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
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27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
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拟向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
3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元(含税)。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顺利实
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拟向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
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顺利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拟向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顺
利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故应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算
公式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7.21元-2018年度每股的派息额0.27元-2019年度每股
的派息额0.29元-2020年度每股的派息额0.33元=6.32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4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鸿祥、谢佑平、倪静、王哲
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
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董事会已就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调整相关事项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2、本次调整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期合伙
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期合
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5
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2 月2 日
[2021-12-02]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76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
1 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
十 届董事会 第 二十八 次 会议 (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
二十八 次 会议 (临时会议 于 20 2 1 年 11 月 25 日发出通知 并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
以 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2 人。 本次 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豫园旅游商
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 黄震、石琨 回避表决,
该议案通过 。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首期合伙人 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78)。
二、 《 关于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表决情况:
1 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董事 黄震、石琨 回避表决,
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 0 79 )。
2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1]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75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038 债券简称: 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63172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
175063 债券简称: 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
1 88429 债券简称: 2 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
结果 暨 股份登记过户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86.592万股
● 本次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1年12月3日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三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 、 公司 2 019 年员工 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
2
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20192019年年88月月23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9<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2019年员工期权激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
3、、20192019年年99月月77日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2019员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工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4、、20192019年年88月月2727日至日至20192019年年99月月55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关的任何异议。20192019年年99月月77日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9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2019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明》。
5
5、、20192019年年1010月月2323日,公司召开日,公司召开2019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过了《关于公司<2019<2019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2019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会办理20192019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
6、、20192019年年1010月月3030日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园股份园股份20192019年年员工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
7
7、、20192019年年1010月月3131日,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第二十三三次会议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通过《关于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2019年年员工期权的议案》员工期权的议案》,,公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20192019年年员工期权的激员工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8
8、、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和第十十届监事会第届监事会第五五次会议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因2019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的120.45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65万份的33%,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20.4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3
9、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和第十十届监事会届监事会第第十三十三次会议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本激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2020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未达到“良好”,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67.28万万份由份由公司注销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67.287.28万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由8.628.62元元//股调整为股调整为8.008.00元元//股股。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同意::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第二二个行权期个行权期涉及涉及3636名激励对象共计名激励对象共计 886.5926.592万万份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上述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中国证券报》证券报》、《上海、《上海证券报证券报》、》、《《证券证券时报》时报》、、《《证券证券日报》日报》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http://www.sse.com.cnhttp://www.sse.com.cn。。
二
二、本次行权的、本次行权的基本基本情况情况
1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86.59286.592万万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占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郝毓鸣
董事
44,880
1.23%
0.001%
邹超
执行总裁
44,880
1.23%
0.001%
蒋伟
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
44,880
1.23%
0.001%
王瑾
副总裁
44,880
1.23%
0.001%
胡俊杰
副总裁
32,010
0.88%
0.001%
张剑
副总裁
32,010
0.88%
0.001%
董事、高管小计
243,540
6.67%
0.006%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30人)
622,380
17.05%
0.016%
总计
865,920
23.72%
0.022%
2.
2.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A 股普通股股票。股普通股股票。
3.
3. 行权人数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36 人。人。
4
三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
1. 本次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时间本次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
2.
2.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预计为: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1年12月3日
3.
3.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86.59286.592万万股股
4.
4. 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6 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5.
5.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单位:股: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3,319,140
0
2,283,319,1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5,297,914
865,920
1,606,163,834
总计
3,888,617,054
865,920
3,889,482,974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02121)第)第1131911319号的《验资报告》:截至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02121年年1111月月1155日日,贵公司已收到,贵公司已收到22019019年员工期权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363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款项合计6,927,360.006,927,360.00((大写大写::陆佰陆佰玖拾贰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玖拾贰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其中,其中:增加股本:增加股本8865,920.0065,920.00元元,,增加资本公积增加资本公积66,061,440,00,061,440,00元元。截至。截至20202121年年1111月月1155日止,变更后的日止,变更后的累计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9,482,974.003,889,482,974.00元,元,累计累计实收资本实收资本((股本股本))为人民币为人民币3,889,482,974.003,889,482,974.00元。元。公公司已于司已于2021 2021 年年1111月月2929日在中国证券登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
五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27,360.00元,将全部用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86.592万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
为
为0.00.02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2021-11-2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64.27万股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授
予107名激励对象5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年10月28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1%。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7人,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优秀高潜员工、工匠、劳模及其他专业技能人才(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585.00万股调整为564.27万股,授予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3人。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为每股5.37元。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公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量的比 司股本总额
(股) 例 的比例
公司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共 28 人 141.47 25.07% 0.036%
子公司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共 71 人 416.90 73.88% 0.107%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业务骨干、优秀高潜员
工、工匠、劳模及其他专业技能人才,共 5.90 1.05% 0.002%
4 人
合计 103 人 564.27 100.00% 0.14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3%
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3%
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36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 34%
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在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
股票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1)第11238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1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上述103名认购对象以
货 币 资 金 缴 纳 的 出 资 额 30,301,299.00 元 , 其 中 计 入 实 收 资 本 人 民 币
5,642,700.00元(人民币伍佰陆拾肆万贰仟柒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658,599.00元。截至2021年11月1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8,617,054.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888,617,054.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23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3,882,974,354股增加至3,888,617,054股,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
本次授予前,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 17家企业合计持有公司68.60%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17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68.5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7,676,440 5,642,700 2,283,319,1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5,297,914 1,605,297,914
总计 3,882,974,354 5,642,700 3,888,617,054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30,301,299.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按实际申请登记份额 564.27 万股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2477.15 万元,则 2021 年-2024 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合计
需摊销的费用 264.23 1363.31 617.52 232.08 2477.15
[2021-11-19]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五楼多功能厅(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68,323,5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 9.49
注: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因回避表决而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具有表决权)为51 人。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收购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四川眉山市彭山
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67,054,416 99.6554 1,263,119 0.3429 6,000 0.0017
本次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回避表决。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1 《关于投 367,054,416 99.6554 1,263,119 0.3429 6,000 0.0017
资收购山
东复地房
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及四川眉
山市彭山
区铂琅房
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
易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投资收购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四川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8]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67.2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6]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与2018年激励计划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524,110 股 524,110 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24,11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10,8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60,988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13,31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350,366.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自2021年9月18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因(1)激励对象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刘斌、张毅、叶志铭、曹荣明、邵冲、季文君、陈晓、田左云8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24,11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3331035)。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8,200,550 -524,110 2,277,676,4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5,297,914 1,605,297,914
总计 3,883,498,464 -524,110 3,882,974,354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回购注销实施申请
(二)经公司盖章、董事长签字的说明及承诺书
[2021-11-05] (600655)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 豫园 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
的持有人共计 21 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529.60812 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
表决结果:同意 1,529.60812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
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诸炜红、范志韵、代东升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范志韵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1,529.60812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
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 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9) 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本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1,529.60812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
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
报备文件
持有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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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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