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33什么时候复牌?-冠豪高新停牌最新消息
≈≈冠豪高新600433≈≈(更新:22.01.21)
[2022-01-2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22年1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将按照人民币2.7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05名激励对象授予3,74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事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内容相符,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741.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83,885.72 万股的 2.27%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 元/股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次激励计划”)文件规定的内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按照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 2022
年 1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将按照人民币 2.7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05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74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
具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除收到部分员工希望成为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诉求
外,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其他异议。2022 年 1 月 11 日,公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3、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
来《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34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
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 082)。
4、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
7、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2、首次授予数量:3,741.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83,885.72 万
股的 2.27%
3、首次授予人数:305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2.7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各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 个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被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限售。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3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3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个人授予数量 个人授予数量占授予 个人授予数量占总
(万股) 总量比例 股本比例
谢先龙 董事长 80 1.92% 0.04%
李飞 董事、总经理 80 1.92% 0.04%
张虹 董事 50 1.20% 0.03%
禚昊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刘立新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梁珉 财务负责人 50 1.20% 0.03%
丁国强 董事会秘书 50 1.20%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10 9.83% 0.22%
合计(7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3,331 79.86% 1.82%
工合计(298 人)
预留 430 10.31% 0.23%
总计(305 人) 4,171 100.00% 2.27%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 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2024 年的 3 个会计年
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指标 第一批解除限售期 第二批解除限售期 第三批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净资产收
[2022-01-1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66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陈
家易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志成先生、崔雪莲女士现场出席会议,
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丁国强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38,808 0.0666 19,300 0.002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 105,46 99.4736 558,108 0.5264 0 0.000
2021 年限制性股 9,441 0
1 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105,46 99.4736 558,108 0.5264 0 0.000
2021 年限制性股 9,441 0
2 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公司 105,46 99.4736 558,108 0.5264 0 0.000
3 2021 年限制性 9,441 0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 5、议案 6 以普
通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蔡丽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分别于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2月6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管理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分别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除收到部分员工希望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诉求外,未收到其他意见。公司监事会已根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规定就相关问题进
行解释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其他个人原因,激励人数由324人调整为305人,其他激励对象未发生变更。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何一种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
4、激励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对激励对象的要求,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8)。
(四)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管理,履行社会责任,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五)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的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担保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六)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债务风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负债管理办法》。
(七)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实施,促进技术和产品进步,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八)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投资计划。
(九)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24.93%股权的议案》;
近年来,由于电子支付方式的快速推行,“辅币硬币化”等政策的实施,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主营一元票纸和角票纸业务已全面停止,经营持续亏损,存在投资无收益和增加损失的风险。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挂牌转让所持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十)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2021年度安全环保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安全、环保重要论述精神,经理层统筹安排,严抓安全环保工作,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总体平稳。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安全环保工作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83)。
(十二)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十三)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十四)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授予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结算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就公司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该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离职、退休、身故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或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对标企业变动情况剔除或更换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对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管理措施需经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管理措施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授权董事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临 081)。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
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83)。
(二)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四)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五)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80)。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
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临 071)。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 0402破申 10 号),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豪”)的申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珠海冠豪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裁定书主要内容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进行破产清算。珠海冠豪系企业法人,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清算法定条件。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应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珠海冠豪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全额计提对珠海冠豪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由于该破产事项尚在审理过程中,资产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金额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珠海冠豪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 0402 破申 10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冠豪高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 085)。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 √
案》
5 《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33 冠豪高新 2022/1/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不便于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并请注明“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国强、施慧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邮政编码:524072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3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4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有关事项的议案》
5 《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郑云水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郑云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公司对郑云水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周雄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周雄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周雄华女士简历
周雄华女士,198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
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主管,能源管理部主管;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采购部副经理、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浆纸贸易部副总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副总经理兼贸易综合部经理。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周雄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截至目前,周雄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
事陈家易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家易,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家易先生,197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亚太金融论坛中国组委会执行主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特别顾问。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临 081)。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通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收件人:孔祥呈
邮政编码:524072
电话:0759-282093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家易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家易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
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于 2021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11月末的固定资产和因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豪”)破产清算导致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16,159.7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 10,895.66
资产减值损失 5,264.11
合 计 16,159.77
此外,公司计提对珠海冠豪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5,000 万元,此项减值对合并报表的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14 年 10 月,公司对珠海冠豪增资并购完成后,快递印刷业市场发生了巨
大变化,多联无碳快递单逐步被热敏快递单取代,珠海冠豪核心竞争力被大大削弱,叠加快递单印刷业门槛低、利润微薄、竞争激烈,以及主要客户大而集中,交易中较为强势,珠海冠豪经营出现持续亏损,并出现资不抵债现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因珠海冠豪已无法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同意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珠海冠豪破产清算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临 071)。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冠豪高新及下属子公司对珠海冠豪债权合计
10,895.66 万元,考虑到珠海冠豪破产的影响,通过对珠海冠豪未来可收回价值的合理预测,预计此部分债权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895.66 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1 年 11 月,公司根据部分资产的使用情况、寿命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5,264.11 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公司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10,895.66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5,264.11 万元,合计对
公司 2021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 16,159.77 万元。
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公司资产现状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3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详情请查阅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
修订前:
五、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226.00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 183,885.72 万股的 2.30%。其中首次授予 3,796.00 万股,占本计划授
予总量的 89.82%,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7%;预留 43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18%,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七、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4 人。
修订后:
五、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171.00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 183,885.72 万股的 2.27%。其中首次授予 3,741.00 万股,占本计划授
予总量的 89.69%,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4%;预留 43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31%,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七、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05 人。
二、第八条 激励对象范围
修订前:
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4 人。
修订后:
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05 人。
三、第十二条 授予数量
修订前: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226.00 万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 183,885.72 万股的 2.30%。其中首次授予 3,796.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
量的 89.82%,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7%;预留 43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18%,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修订后: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171.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 183,885.72 万股的 2.27%。其中首次授予 3,741.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89.69%,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4%;预留 43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31%,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四、第十三条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
修订前: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个人授予数量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万股) 授予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谢先龙 董事长 80 1.89% 0.04%
李飞 董事、总经理 80 1.89% 0.04%
张虹 董事 50 1.18% 0.03%
禚昊 副总经理 50 1.18% 0.03%
刘立新 副总经理 50 1.18% 0.03%
梁珉 财务负责人 50 1.18% 0.03%
丁国强 董事会秘书 50 1.18%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10 9.70% 0.22%
合计(7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386 80.12% 1.84%
员工合计(317 人)
预留 430 10.18% 0.23%
总计(324 人) 4,226 100.00% 2.3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修订后: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个人授予数量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万股) 授予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谢先龙 董事长 80 1.92% 0.04%
李飞 董事、总经理 80 1.92% 0.04%
张虹 董事 50 1.20% 0.03%
禚昊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刘立新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梁珉 财务负责人 50 1.20% 0.03%
丁国强 董事会秘书 50 1.20%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10 9.83% 0.22%
合计(7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331 79.86% 1.82%
员工合计(298 人)
预留 430 10.31% 0.23%
总计(305 人) 4,171 100.00% 2.27%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五、第十七条
修订前:
第十七条 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修订后:
第十七条 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回购。
六、第二十三条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修订前:
(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以授予价格(不计利息)回购。
修订后:
(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回购。
七、第二十六条 预计本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本计划公告时,公司首次授予的 3,79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测算日预估总费用
为 8,616.92 万元,假设 2021 年 12 月授予,则每年摊销金额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合计
摊销成本 258.51 3102.09 2983.61 1601.31 671.40 8,616.92
修订后:
本计划公告时,公司首次授予的 3,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测算日预估总费用
为 8,492.07 万元,假设 2022 年 1 月授予,则每年摊销金额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合计
摊销成本 3057.15 3057.15 1655.95 721.83 8,492.07
八、第四十一条
修订前:
第四十一条 如公司未满足解除限售业绩目标,则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不计利息)予以回购。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如公司未满足解除限售业绩目标,则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回购。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已按照上述修订内容同步做出修订。详情请查阅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述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3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冠豪高新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08,309,3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65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陈家易
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崔雪莲女士现场出席,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
未能现场出席;
3、董事会秘书丁国强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5,445,041 99.5759 449,008 0.424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07,860,329 99.9444 449,008 0.055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05,828,129 99.6930 2,481,208 0.307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07,860,329 99.9444 449,008 0.055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增加公 105,44 99.575 449,008 0.4241 0 0.0000
司及下属子公 5,041 9
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2 《 关 于 增 加 103,41 97.656 2,481,2 2.3432 0 0.0000
2021年度为下 2,841 8 08
属子公司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3 《关于续聘会 105,44 99.575 449,008 0.4241 0 0.0000
计师事务所的 5,041 9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
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已通过;议案 2、议案 4 以普通决议通过;议案 3 以
特别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蔡丽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
(二)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规则》。
(三)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
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临 074)。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00
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3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 √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
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33 冠豪高新 2021/1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不便于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并请注明“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
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国强、施慧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邮政编码:524072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3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魏璐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魏璐沁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魏璐沁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秘书提名,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施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施慧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电话:0759-2820938
传真:0759-2820680
电子邮箱:shih@htrh-paper.com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施慧女士简历
施慧女士,198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
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施慧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021-1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因控股子公司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豪”)已无法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同意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珠海冠豪破产清算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珠海冠豪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名称: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0580618Y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8 日
住所:珠海市旅游路 2603 号第六栋 1-3 层厂房
法定代表人:罗宇
注册资本:7,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条码及数字产品研发、生产;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证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冠豪高新 5,850 78%
王天翔 1,375 18.33%
徐智 275 3.67%
合计 7,500 100%
珠海冠豪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863.43 15,039.17 11,999.83 9,349.92
负债总额 17,323.49 15,096.46 12,995.64 11,107.83
净资产 1,539.94 -57.29 -995.81 -1,757.91
营业收入 18,974.12 13,281.37 7,222.81 6,265.53
净利润 -1,005.53 -1,597.24 -938.52 -762.09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由于快递印刷业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使得珠海冠豪竞争力被极大的削弱,市场份额萎缩,发展陷入困境,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目前已全面停产,并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三、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珠海冠豪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5,000
万元,债权为 11,128.20 万元,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后上述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珠海冠豪申请破产后公司将对相关股权投资、债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后续,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将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破产清算事项会相应地减少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利润,但由于人民法院尚未受理该破产事项,资产处置存在不确定性,且清算资产的处置价值暂无法准确计算,影响利润金额暂无法准确估计,最终影响金额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
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人民法院对珠海冠豪破产清算申请是否受理以及受理后的最终裁决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珠海冠豪破产清算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1)。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1)。
(二)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2)。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5]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9 月 18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617803532R
名称: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捌亿叁仟捌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柒拾陆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3 年 07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谢先龙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经营范围: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等商品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按[2000]粤外经贸登字第 002 号文经营);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原纸、微胶囊、电脑打印纸、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感应纸、彩色喷墨打印纸、特种防伪
纸及从事商业表格印刷业务;研发、生产、销售:不干胶材料、离型纸及其综合应用服务;加工纸制造、销售;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及销售;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油页岩矿、粘土及其他土砂石;生产、销售蒸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30]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 4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虹、刘岩、王义福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吸并重组后业务规模扩大,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授信期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2021年度累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利安达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并调整相应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七)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增发股份已于2021年8月27日发行上市,根据吸并重组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了充分发挥重组整合协同效应,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1.新设战略发展部,负责战略规划、投资发展等工作;
2.新设资金管理部,负责筹融资管理、结算管理等工作;
3.新设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4.新设信息部,负责信息化规划、网络管理等工作;
5.新设能源动力事业部,负责生产基地电汽供给、用能规划、配套设备管理等工作;
6.调整营销中心组织架构,下设:
(1)销售一部,负责无碳纸、热敏纸、热转印升华纸等产品的销售管理工作;
(2)销售二部,负责烟卡、食品级白卡纸、液体包装纸、社卡纸等产品的销售管理工作;
(3)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工作;
(4)营销事务部,负责综合计划、发运等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
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以 2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关联监事郑云水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吸并重组后业务规模扩大,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授信期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2021年度累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利安达签订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要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433)冠豪高新: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元
每股净资产: 2.73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7%
营业总收入: 54.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3亿元
[2021-10-14]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
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从而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核心人才,增强公司活力,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4]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从而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核心人才,增强公司活力,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四)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为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授予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结算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就公司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该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离职、退休、身故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或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对标企业变动情况剔除或更换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管理措施需经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管理措施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授权董事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上述议案均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09-1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5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4,417,6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5.545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钟天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其中董事任小平先生、林绮女士因工作原因
请假,李耀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其中刘志成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董事会秘书杨映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谢先龙先生、副总经理
刘立新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张江泳先生、程耀先生、朱伟南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4,312,221 99.9872 105,400 0.012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董事候选人:谢先龙 821,829,038 99.6860 是
2.02 董事候选人:李飞 821,829,033 99.6860 是
2.03 董事候选人:张虹 821,829,034 99.6860 是
2.04 董事候选人:林绮 821,829,035 99.6860 是
2.05 董事候选人:刘岩 821,829,036 99.6860 是
2.06 董事候选人:王义福 821,829,038 99.6860 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家易 821,829,032 99.6860 是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能光 821,829,033 99.6860 是
3.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娟 821,829,037 99.6860 是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监事候选人:刘志成 821,829,033 99.6860 是
4.02 监事候选人:郑云水 821,829,032 99.686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2.01 董事候选人:谢先 119,413 97.8782
龙 ,750
2.02 董事候选人:李飞 119,413 97.8782
,745
2.03 董事候选人:张虹 119,413 97.8782
,746
2.04 董事候选人:林绮 119,413 97.8782
,747
2.05 董事候选人:刘岩 119,413 97.8782
,748
2.06 董事候选人:王义 119,413 97.8782
福 ,750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 119,413 97.8782
陈家易 ,744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 119,413 97.8782
王能光 ,745
3.03 独立董事候选人: 119,413 97.8782
黄娟 ,749
4.01 监事候选人:刘志 119,413 97.8782
成 ,745
4.02 监事候选人:郑云 119,413 97.8782
水 ,744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2-4 均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蔡丽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1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5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湛江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选举,刘志成先生、郑云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崔雪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5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湛江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谢先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先龙
委员:李飞、王能光、陈家易、刘岩
主任委员:黄娟
委员:王能光、陈家易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家易
委员:王义福、黄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能光
委员:谢先龙、黄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禚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刘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梁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国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丁国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任职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魏璐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附件:
简 历
禚昊先生,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物资
开发投资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经理,广西华桂林浆纸有限公司、广西华桂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纤维原料部经理,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木材采购中心主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禚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立新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造纸事业六部党支部书记兼设备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兼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梁珉先生,197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监事;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
梁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丁国强先生,1984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纸业投
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经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丁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魏璐沁先生,1987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纸业
投资有限公司能源业务部业务员、业务主办、业务主管,战略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其已于 2017 年 4月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2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22年1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将按照人民币2.7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05名激励对象授予3,74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事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内容相符,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741.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83,885.72 万股的 2.27%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 元/股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次激励计划”)文件规定的内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按照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 2022
年 1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将按照人民币 2.7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05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74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
具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除收到部分员工希望成为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诉求
外,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其他异议。2022 年 1 月 11 日,公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3、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
来《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34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
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 082)。
4、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
7、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2、首次授予数量:3,741.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83,885.72 万
股的 2.27%
3、首次授予人数:305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2.7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各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 个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被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限售。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3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3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个人授予数量 个人授予数量占授予 个人授予数量占总
(万股) 总量比例 股本比例
谢先龙 董事长 80 1.92% 0.04%
李飞 董事、总经理 80 1.92% 0.04%
张虹 董事 50 1.20% 0.03%
禚昊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刘立新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梁珉 财务负责人 50 1.20% 0.03%
丁国强 董事会秘书 50 1.20%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10 9.83% 0.22%
合计(7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3,331 79.86% 1.82%
工合计(298 人)
预留 430 10.31% 0.23%
总计(305 人) 4,171 100.00% 2.27%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 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2024 年的 3 个会计年
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指标 第一批解除限售期 第二批解除限售期 第三批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解除限售前一年度(即
净资产收
[2022-01-1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66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陈
家易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志成先生、崔雪莲女士现场出席会议,
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丁国强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58,108 0.0691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07,884,729 99.9309 538,808 0.0666 19,300 0.002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 105,46 99.4736 558,108 0.5264 0 0.000
2021 年限制性股 9,441 0
1 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105,46 99.4736 558,108 0.5264 0 0.000
2021 年限制性股 9,441 0
2 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公司 105,46 99.4736 558,108 0.5264 0 0.000
3 2021 年限制性 9,441 0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 5、议案 6 以普
通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蔡丽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分别于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2月6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管理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分别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除收到部分员工希望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诉求外,未收到其他意见。公司监事会已根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规定就相关问题进
行解释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其他个人原因,激励人数由324人调整为305人,其他激励对象未发生变更。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何一种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不实之处。
4、激励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对激励对象的要求,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8)。
(四)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管理,履行社会责任,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五)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的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担保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六)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债务风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负债管理办法》。
(七)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实施,促进技术和产品进步,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八)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投资计划。
(九)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24.93%股权的议案》;
近年来,由于电子支付方式的快速推行,“辅币硬币化”等政策的实施,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主营一元票纸和角票纸业务已全面停止,经营持续亏损,存在投资无收益和增加损失的风险。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挂牌转让所持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十)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2021年度安全环保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安全、环保重要论述精神,经理层统筹安排,严抓安全环保工作,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总体平稳。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安全环保工作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83)。
(十二)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十三)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十四)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授予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结算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就公司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该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离职、退休、身故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或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对标企业变动情况剔除或更换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对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管理措施需经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管理措施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授权董事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临 081)。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
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83)。
(二)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四)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五)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80)。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
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临 071)。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 0402破申 10 号),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豪”)的申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珠海冠豪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裁定书主要内容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进行破产清算。珠海冠豪系企业法人,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清算法定条件。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应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珠海冠豪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全额计提对珠海冠豪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由于该破产事项尚在审理过程中,资产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金额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珠海冠豪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 0402 破申 10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冠豪高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 085)。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 √
案》
5 《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33 冠豪高新 2022/1/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不便于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并请注明“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国强、施慧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邮政编码:524072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3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4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有关事项的议案》
5 《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郑云水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郑云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公司对郑云水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周雄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周雄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周雄华女士简历
周雄华女士,198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
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主管,能源管理部主管;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采购部副经理、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浆纸贸易部副总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副总经理兼贸易综合部经理。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周雄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截至目前,周雄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
事陈家易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家易,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家易先生,197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亚太金融论坛中国组委会执行主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特别顾问。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临 081)。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通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收件人:孔祥呈
邮政编码:524072
电话:0759-282093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家易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家易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
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于 2021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11月末的固定资产和因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豪”)破产清算导致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16,159.7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 10,895.66
资产减值损失 5,264.11
合 计 16,159.77
此外,公司计提对珠海冠豪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5,000 万元,此项减值对合并报表的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14 年 10 月,公司对珠海冠豪增资并购完成后,快递印刷业市场发生了巨
大变化,多联无碳快递单逐步被热敏快递单取代,珠海冠豪核心竞争力被大大削弱,叠加快递单印刷业门槛低、利润微薄、竞争激烈,以及主要客户大而集中,交易中较为强势,珠海冠豪经营出现持续亏损,并出现资不抵债现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因珠海冠豪已无法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同意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珠海冠豪破产清算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临 071)。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冠豪高新及下属子公司对珠海冠豪债权合计
10,895.66 万元,考虑到珠海冠豪破产的影响,通过对珠海冠豪未来可收回价值的合理预测,预计此部分债权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895.66 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1 年 11 月,公司根据部分资产的使用情况、寿命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5,264.11 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公司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10,895.66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5,264.11 万元,合计对
公司 2021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 16,159.77 万元。
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公司资产现状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3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详情请查阅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
修订前:
五、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226.00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 183,885.72 万股的 2.30%。其中首次授予 3,796.00 万股,占本计划授
予总量的 89.82%,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7%;预留 43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18%,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七、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4 人。
修订后:
五、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171.00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 183,885.72 万股的 2.27%。其中首次授予 3,741.00 万股,占本计划授
予总量的 89.69%,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4%;预留 43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31%,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七、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05 人。
二、第八条 激励对象范围
修订前:
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4 人。
修订后:
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05 人。
三、第十二条 授予数量
修订前: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226.00 万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 183,885.72 万股的 2.30%。其中首次授予 3,796.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
量的 89.82%,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7%;预留 43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18%,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修订后: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171.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 183,885.72 万股的 2.27%。其中首次授予 3,741.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89.69%,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4%;预留 43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31%,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四、第十三条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
修订前: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个人授予数量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万股) 授予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谢先龙 董事长 80 1.89% 0.04%
李飞 董事、总经理 80 1.89% 0.04%
张虹 董事 50 1.18% 0.03%
禚昊 副总经理 50 1.18% 0.03%
刘立新 副总经理 50 1.18% 0.03%
梁珉 财务负责人 50 1.18% 0.03%
丁国强 董事会秘书 50 1.18%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10 9.70% 0.22%
合计(7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386 80.12% 1.84%
员工合计(317 人)
预留 430 10.18% 0.23%
总计(324 人) 4,226 100.00% 2.3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修订后: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个人授予数量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万股) 授予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谢先龙 董事长 80 1.92% 0.04%
李飞 董事、总经理 80 1.92% 0.04%
张虹 董事 50 1.20% 0.03%
禚昊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刘立新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梁珉 财务负责人 50 1.20% 0.03%
丁国强 董事会秘书 50 1.20%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10 9.83% 0.22%
合计(7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331 79.86% 1.82%
员工合计(298 人)
预留 430 10.31% 0.23%
总计(305 人) 4,171 100.00% 2.27%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五、第十七条
修订前:
第十七条 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修订后:
第十七条 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回购。
六、第二十三条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修订前:
(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以授予价格(不计利息)回购。
修订后:
(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回购。
七、第二十六条 预计本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本计划公告时,公司首次授予的 3,79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测算日预估总费用
为 8,616.92 万元,假设 2021 年 12 月授予,则每年摊销金额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合计
摊销成本 258.51 3102.09 2983.61 1601.31 671.40 8,616.92
修订后:
本计划公告时,公司首次授予的 3,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测算日预估总费用
为 8,492.07 万元,假设 2022 年 1 月授予,则每年摊销金额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合计
摊销成本 3057.15 3057.15 1655.95 721.83 8,492.07
八、第四十一条
修订前:
第四十一条 如公司未满足解除限售业绩目标,则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不计利息)予以回购。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如公司未满足解除限售业绩目标,则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回购。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已按照上述修订内容同步做出修订。详情请查阅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01-0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述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3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冠豪高新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08,309,3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65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陈家易
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崔雪莲女士现场出席,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
未能现场出席;
3、董事会秘书丁国强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5,445,041 99.5759 449,008 0.424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07,860,329 99.9444 449,008 0.055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05,828,129 99.6930 2,481,208 0.307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07,860,329 99.9444 449,008 0.055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增加公 105,44 99.575 449,008 0.4241 0 0.0000
司及下属子公 5,041 9
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2 《 关 于 增 加 103,41 97.656 2,481,2 2.3432 0 0.0000
2021年度为下 2,841 8 08
属子公司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3 《关于续聘会 105,44 99.575 449,008 0.4241 0 0.0000
计师事务所的 5,041 9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
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已通过;议案 2、议案 4 以普通决议通过;议案 3 以
特别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蔡丽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
(二)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规则》。
(三)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
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临 074)。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00
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3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 √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
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33 冠豪高新 2021/1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不便于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并请注明“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
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国强、施慧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邮政编码:524072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3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魏璐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魏璐沁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魏璐沁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秘书提名,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施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施慧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电话:0759-2820938
传真:0759-2820680
电子邮箱:shih@htrh-paper.com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施慧女士简历
施慧女士,198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
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施慧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021-1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因控股子公司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豪”)已无法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同意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珠海冠豪破产清算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珠海冠豪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名称: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0580618Y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8 日
住所:珠海市旅游路 2603 号第六栋 1-3 层厂房
法定代表人:罗宇
注册资本:7,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条码及数字产品研发、生产;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证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冠豪高新 5,850 78%
王天翔 1,375 18.33%
徐智 275 3.67%
合计 7,500 100%
珠海冠豪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863.43 15,039.17 11,999.83 9,349.92
负债总额 17,323.49 15,096.46 12,995.64 11,107.83
净资产 1,539.94 -57.29 -995.81 -1,757.91
营业收入 18,974.12 13,281.37 7,222.81 6,265.53
净利润 -1,005.53 -1,597.24 -938.52 -762.09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由于快递印刷业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使得珠海冠豪竞争力被极大的削弱,市场份额萎缩,发展陷入困境,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目前已全面停产,并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三、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珠海冠豪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5,000
万元,债权为 11,128.20 万元,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后上述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珠海冠豪申请破产后公司将对相关股权投资、债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后续,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将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破产清算事项会相应地减少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利润,但由于人民法院尚未受理该破产事项,资产处置存在不确定性,且清算资产的处置价值暂无法准确计算,影响利润金额暂无法准确估计,最终影响金额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
珠海冠豪申请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人民法院对珠海冠豪破产清算申请是否受理以及受理后的最终裁决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珠海冠豪破产清算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7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1)。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1]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1)。
(二)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2)。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5]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9 月 18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617803532R
名称: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捌亿叁仟捌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柒拾陆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3 年 07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谢先龙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经营范围: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等商品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按[2000]粤外经贸登字第 002 号文经营);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原纸、微胶囊、电脑打印纸、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感应纸、彩色喷墨打印纸、特种防伪
纸及从事商业表格印刷业务;研发、生产、销售:不干胶材料、离型纸及其综合应用服务;加工纸制造、销售;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及销售;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油页岩矿、粘土及其他土砂石;生产、销售蒸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30]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 4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虹、刘岩、王义福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吸并重组后业务规模扩大,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授信期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2021年度累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利安达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为《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并调整相应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七)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增发股份已于2021年8月27日发行上市,根据吸并重组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了充分发挥重组整合协同效应,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1.新设战略发展部,负责战略规划、投资发展等工作;
2.新设资金管理部,负责筹融资管理、结算管理等工作;
3.新设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4.新设信息部,负责信息化规划、网络管理等工作;
5.新设能源动力事业部,负责生产基地电汽供给、用能规划、配套设备管理等工作;
6.调整营销中心组织架构,下设:
(1)销售一部,负责无碳纸、热敏纸、热转印升华纸等产品的销售管理工作;
(2)销售二部,负责烟卡、食品级白卡纸、液体包装纸、社卡纸等产品的销售管理工作;
(3)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工作;
(4)营销事务部,负责综合计划、发运等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
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以 2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关联监事郑云水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吸并重组后业务规模扩大,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授信期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2021年度累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监事会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利安达签订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要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433)冠豪高新: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元
每股净资产: 2.73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7%
营业总收入: 54.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3亿元
[2021-10-14]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
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从而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核心人才,增强公司活力,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4]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6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从而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核心人才,增强公司活力,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四)董事会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为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授予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结算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就公司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该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离职、退休、身故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或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对标企业变动情况剔除或更换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管理措施需经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管理措施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授权董事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李飞先生、张虹女士为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上述议案均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09-1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5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4,417,6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5.545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钟天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其中董事任小平先生、林绮女士因工作原因
请假,李耀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其中刘志成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董事会秘书杨映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谢先龙先生、副总经理
刘立新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张江泳先生、程耀先生、朱伟南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4,312,221 99.9872 105,400 0.012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董事候选人:谢先龙 821,829,038 99.6860 是
2.02 董事候选人:李飞 821,829,033 99.6860 是
2.03 董事候选人:张虹 821,829,034 99.6860 是
2.04 董事候选人:林绮 821,829,035 99.6860 是
2.05 董事候选人:刘岩 821,829,036 99.6860 是
2.06 董事候选人:王义福 821,829,038 99.6860 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家易 821,829,032 99.6860 是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能光 821,829,033 99.6860 是
3.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娟 821,829,037 99.6860 是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监事候选人:刘志成 821,829,033 99.6860 是
4.02 监事候选人:郑云水 821,829,032 99.686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2.01 董事候选人:谢先 119,413 97.8782
龙 ,750
2.02 董事候选人:李飞 119,413 97.8782
,745
2.03 董事候选人:张虹 119,413 97.8782
,746
2.04 董事候选人:林绮 119,413 97.8782
,747
2.05 董事候选人:刘岩 119,413 97.8782
,748
2.06 董事候选人:王义 119,413 97.8782
福 ,750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 119,413 97.8782
陈家易 ,744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 119,413 97.8782
王能光 ,745
3.03 独立董事候选人: 119,413 97.8782
黄娟 ,749
4.01 监事候选人:刘志 119,413 97.8782
成 ,745
4.02 监事候选人:郑云 119,413 97.8782
水 ,744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2-4 均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蔡丽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1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5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湛江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选举,刘志成先生、郑云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崔雪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8] (60043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5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湛江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谢先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先龙
委员:李飞、王能光、陈家易、刘岩
主任委员:黄娟
委员:王能光、陈家易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家易
委员:王义福、黄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能光
委员:谢先龙、黄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董事会以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禚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刘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梁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国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丁国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任职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魏璐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附件:
简 历
禚昊先生,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物资
开发投资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经理,广西华桂林浆纸有限公司、广西华桂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纤维原料部经理,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木材采购中心主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禚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立新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造纸事业六部党支部书记兼设备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兼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梁珉先生,197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监事;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
梁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丁国强先生,1984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纸业投
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经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东诚通物流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丁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魏璐沁先生,1987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纸业
投资有限公司能源业务部业务员、业务主办、业务主管,战略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其已于 2017 年 4月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