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76什么时候复牌?-首开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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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2]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0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通首开泓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泓泰”);
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源泰”);
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江”)。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壹拾柒亿陆千伍佰万元(小写金额17.65亿
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泓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5.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源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支行申请1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穗江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3.7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0%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1.8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上述三家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泓泰基本情况:
南通泓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泓泰成立日期: 2021年8月;住所:江苏省南通
市崇川区幸福街道省市北路33号1幢3层;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白松;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南通泓泰现主要开发江苏省南通市R21013地块项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南通泓泰资产总额 760,858,765.70 元,负债总额
491,138,791.86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491,138,791.86 元,净资产 269,719,973.84 元。
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280,026.16元。
南通泓泰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南通泓泰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二)海门源泰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锦源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持有海门源泰 100%股权。海门源泰注
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现主要开发江苏省南通市海门锦源项目。
海门源泰成立日期: 2008 年 7 月;住所:海门市滨江街道广州路 1199 号;法定代
表人:白松;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海门源泰资产总额 1,936,734,702.95 元,负债总额
1,654,297,469.42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646,291,278.47 元,净资产 282,437,233.53 元。
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76,748,392.03元 ,净利润为8,026,433.17元。
(三)广州穗江基本情况:
广州穗江成立日期:2020 年 08 月;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 179 号之十八;法
定代表人:袁俊;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广州穗江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州穗江由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广州穗江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项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穗江资产总额 4,002,406,248.33 元,负债总额
2,408,259,955.37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3,594,327.98元,净资产1,594,146,292.96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21,226.42元 ,净利润为-4,611,507.7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通泓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5.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海门源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支行申请1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广州穗江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3.7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0%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1.8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884,474.1190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95%。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1,738,80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04%。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48,19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697,475.1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8%。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南通泓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海门源泰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广州穗江的担保总额为71,40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通泓泰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海门源泰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4、广州穗江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2022-02-12]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
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的议案》。
因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与首开集团于 2019 年签署的《托管协议》已经于 2021 年 12 月底到期,
公司与首开集团同意重新签署《托管协议》。此次重新签署的《托管协议》,托管期限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托管期间,公司收取的托管费用为每年
12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通过此项关联交易,首开集团进一步履行了公司向首开集团发行股票购买重大资产时首开集团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促进了同业竞争问题的有效解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按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南通首开泓泰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首开泓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 5.8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南通首开泓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9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海门源泰置业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支行申请 10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9 号)。
(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州穗江置业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广州穗江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0%股权;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8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0%股权。广州穗江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广州穗江主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广州穗江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3.7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50%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 1.85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广州穗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9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9]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000 万元至
90,000 万元,同比减少 71%至 81%。
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8,500 万元至 78,500 万元,同比减少 66%至 7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2021 年 1-12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392.6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91%;签约金额 1149.07 亿元,同比增长 6.94%,完成全年销售任务。年末预计现金余额超过 300 亿元。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60,000 万元至 90,000 万元,同比减少 71%至 81%。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8,500 万元至78,500 万元,同比减少 66%至 79%。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960.3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760.81 万元。
(二)每股收益:1.1311 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2021 年,公司主要交付结利项目利润率下降较大,平均毛利率同比下降近 8 个百分点;且本年结利项目中,公司平均权益占比下降;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5 至 7 亿。
(二)合作项目交付产生的利润较上年减少,预计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9 至 11 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2]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01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36,312,6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31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因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不能亲临主持,按照《公司法》第 101 条的规定,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赵龙节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阮庆革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王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5,299,558 99.9416 1,013,100 0.058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5,299,558 99.9416 1,013,100 0.058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5,299,558 99.9416 1,013,100 0.058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4,948,258 99.9214 1,364,400 0.078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377,001,220 99.7319 1,013,100 0.2681 0 0.0000
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377,001,220 99.7319 1,013,100 0.2681 0 0.0000
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377,001,220 99.7319 1,013,100 0.2681 0 0.0000
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 376,649,920 99.6390 1,364,400 0.3610 0 0.0000
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洪、梅艳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因董事长李岩先生无法亲临现场主持,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赵龙节先生代为主持,潘文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灏先生、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王立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终止收购
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亿元债权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临 2022-004 号)。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不超
过 45 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45 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期限不超过 5 年。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利率,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无需担保。
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超过 295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申请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申请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首
开峻宸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福州首开峻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峻宸置业”)100%股权。峻宸置业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福州市 2021-20 号地块。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峻宸置业拟申请以下三笔贷款,分别为: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2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 2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 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 1.2 亿元住房租赁支持贷款,期限 22 年。
公司为以上三笔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持有被担保公司 10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峻宸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5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0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州首开峻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峻宸置业”)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伍亿贰仟万元(小写金额5.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峻宸置业拟申请以下三笔贷款,分别为: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1.2亿元住房租赁支持贷款,期限22年。
公司为以上三笔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1 年5 月20 日,公司召开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
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峻宸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福州首开峻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峻宸置业”)100%股权。峻宸置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福州市2021-20号地块。
峻宸置业成立日期: 2021年6月;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318号
1156;法定代表人:苏新;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峻宸置业资产总额 381,289,864.19 元,负债总额
373,432,623.4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73,432,623.43元,净资产-978,460.57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7,857,240.76元。
峻宸置业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峻宸置业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峻宸置业拟申请以下三笔贷款,分别为: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1.2亿元住房租赁支持贷款,期限22年。
公司为以上三笔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峻宸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峻宸置业100%的股权,且峻宸置业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4,004,874.1190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76%。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1,858,80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83%。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48,19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697,875.1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峻宸置业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峻宸置业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 亿元债权的议案》,关联股东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实业”)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 亿元债权。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平价收购。公司拟支付 1.6 亿元人民币作为意向金,取得 6 个月排他期。在交易排他期内,公司计划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决定最终的交易意向。如排他期内交易终止或双方签订正式收购协议,排他期自动终止。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交易排他期已满,双方仍未签订正式收购协议,宝信实业已
将 1.6 亿元意向金退还给公司。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终止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 亿元债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收购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 亿元债权事项。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
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5]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6、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 √
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 √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
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100 号)及《关于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司临 2021-101 号),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103 号)及《对外担保
公告》(公司临 2021-104 号),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2/1/14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9:00—11:30,13:00—15:30。
2、 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须在 2022 年 1 月 20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3、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 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12]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12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41.11 万平方米,签约金额 81.90 亿
元。其中: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28.20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 54.35 亿元。
2)公司合作项目共实现签约面积 12.90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 27.55 亿元。
2021 年 1-12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392.6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91%;
签约金额 1149.07 亿元,同比增长 6.94%。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发布 2021 年 11 月销售简报以来,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公司与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旭科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人民币贰拾亿柒仟万元整(小写人民币¥207,000.00 万元)竞得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路南侧 MY00-0104-6016 等地块 R2二类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 103,325.51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200,222.03 平方米。
公司通过与南京恒越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项目公司,与其合作开发南京市
NO.新区 2021G09 地块,该地块土地面积 23,706.27 平方米,容积率 1.01 以上
(含),1.5 以下(含)。
公司通过收购宁波宁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台州环茂置业有限公司 45%股权,与其合作开发台州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南侧、龙门路北侧地
块,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62,710.00 平方米,容积率 1.00 以上,2.254(含)以下。
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获得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 49%股权,以合作开发厦门市海沧区 2021HP01 地块项目,该地块土地面积 68,782.67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179,500.00 平方米,计价建筑面积172,170.00 平方米。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1]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 √
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 √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
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100 号)及《关
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司临 2021-101 号),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上述第 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103 号)及《对
外担保公告》(公司临 2021-104 号),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2/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须在 2022 年 1 月 20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01]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10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台州兆
裕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41,400 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40,250 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33,350 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36%:35%:29%。台州兆裕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裕”)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裕 100%股权。台州兆裕注册资本为 115,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0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台州兆裕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
行申请 16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0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36%计算,向台州兆裕提供 5.76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36%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台州兆裕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104 号)。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台州兆
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6,000 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15,300 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8,700 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20%:51%:29%。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汇”)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汇 100%股权。台州兆汇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台州兆汇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
行申请 4.1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台州兆汇提供 0.8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2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
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台州兆汇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104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105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2022/01/01)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10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台州兆裕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裕”)
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汇”)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陆亿伍仟捌佰万元(小写金额6.58亿元)人
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兆裕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 16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0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36%计算,向台州兆裕提供5.7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参股公司台州兆汇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4.1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台州兆汇提供0.8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台州兆裕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为台州兆汇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41,400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0,250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3,350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36%:35%:29%。台州兆裕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裕100%股权。台州兆裕注册资本为11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0项目。
台州兆裕成立日期:2021年6月;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00号901室(仅限办公用);法定代表人:詹昌熹;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台州兆裕资产总额 2,410,673,995.74 元,负债总额
2,411,652,456.31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11,652,456.31元,净资产-978,460.57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978,460.57元。
(二)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6,000 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5,300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8,700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20%:51%:29%。台州兆汇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汇100%股权。台州兆汇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3项目。
台州兆汇成立日期:2021年6月;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00号902室(仅限办公用);法定代表人:詹昌熹;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台州兆汇资产总额 624,172,703.10 元,负债总额
330,712,246.15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30,712,246.15 元,净资产 293,460,456.95 元。
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6,539,543.05元。
台州兆裕及台州兆汇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上述两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台州兆裕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 16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0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36%计算,向台州兆裕提供5.7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台州兆汇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4.1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3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台州兆汇提供0.8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台州兆裕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通过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台州兆裕 36%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为台州兆汇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通过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台州兆汇 2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988,322.0790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24%。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1,842,20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31%。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38,807.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5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707,314.5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台州兆裕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台州兆汇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台州兆裕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台州兆汇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2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10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灏先生、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王立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1-101 号)。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方案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亿元(含 60.00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
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即将到期(或回售)的各类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兼并收购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无担保。
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1-101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1-101 号)。
(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首
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首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与宁德融熙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福州首融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6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8%;宁德融熙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8,4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2%。福州首融主要开发福州市仓山区 2020-08 号螺洲地铁上盖项目(云洲郡)。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首融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13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由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58%计算,向福州首融提供7.54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58%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福州首融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102 号)。
(五)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太原首
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首润”)为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太原首润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0%股权;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0%股权。太原首润由公司合并财务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太原首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建北支行申请 8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由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50%计算,向太原首润提供 4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太原首润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102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10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首融”)
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首润”)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壹拾壹亿伍仟肆佰万元(小写金额11.54亿
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首融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13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8%计算,向福州首融提供7.5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首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建北支行申请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0%计算,向太原首润提供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福州首融及太原首润提供担保及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州首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与宁德融熙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福州首融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600万元,持股比例为58%;宁德融熙置业有限公司出资8,400万元,持股比例为42%。福州首融主要开发福州市仓山区2020-08号螺洲地铁上盖项目(云洲郡)。
福州首融成立日期: 2020年3月;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鳌里村敖里路
204号301室;法定代表人:苏新;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福州首融资产总额 3,246,613,082.56 元,负债总额
3,043,380,361.2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4,045,261.23元,净资产203,232,721.33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7,628,490.72元。
(二)太原首润为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太原首润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太原首润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太原首润主要开发山西省太原市坞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太原首润成立日期: 2018年12月;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266号首
开花溪龙苑东区18号楼1-2层;法定代表人:刘国富;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太原首润资产总额 5,298,677,592.35 元,负债总额
4,345,665,330.80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345,665,330.80元,净资产953,012,261.55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22,346,649.64元。
福州首融及太原首润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上述两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福州首融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3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8%计算,向福州首融提供7.5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太原首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建北支行申请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50%计算,向太原首润提供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福州首融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福州首融 58%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为太原首润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太原首润 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988,322.079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24%。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1,842,20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31%。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38,807.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5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707,314.5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福州首融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太原首润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福州首融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太原首润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12-2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10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亿元(含 60.00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
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四)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五)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即将到期(或回售)的各类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兼并收购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九)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十四)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
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表 1: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范围的重要变化情况
2018 年 变动原因
增加公司
北京博睿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融尚恒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首开隆泰(固安)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首开新奥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金开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兴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发展大厦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减少公司
无
2019 年 变动原因
增加公司
北京金开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成都首开晟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杭州首开网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保定首开润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福州绿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惠信端泰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减少公司
苏州合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注销
2020 年 变动原因
增加公司
北京金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南京首开隆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毓秀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龙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南京荣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南京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减少公司
北京天鸿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稀释股权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致同审字(2019)第 110ZA2169号”、“致同审字(2020)第 110ZA7989 号”和“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0937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非经特别说明,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发行人 2018年至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 2: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12-23]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33,609,7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20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阮庆革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王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提
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10,777,919 98.6829 22,831,835 1.317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32,909,254 99.9595 700,500 0.040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32,909,254 99.9595 700,500 0.040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30,310,241 94.0413115,000 0.0066 103,184,513 5.952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 352,479,581 93.9165 22,831,835 6.0835 0 0.0000
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
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 374,610,916 99.8133 700,500 0.1867 0 0.0000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 374,610,916 99.8133 700,500 0.1867 0 0.0000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 272,011,903 72.4763 115,000 0.0306 103,184,513 27.4931
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题四《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股东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静、梅艳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6、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申 √
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 √
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 √
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93 号)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 2021-094 号)、《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临 2021-095 号),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1/12/15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
计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1]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11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28.19 万平方米,签约金额 63.25 亿
元。其中: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11.75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 30.58 亿元。
2)公司合作项目共实现签约面积 16.44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 32.67 亿元。
2021年1-11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351.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21%;签约金额 1067.18 亿元,同比增长 21.86%。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发布 2021 年 10 月销售简报以来,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与苏州工业园区悦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项目公司,与其合作开发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东宝南路西侧,横溪路南侧(挂牌编号:JWJ20210201
号),该地块土地面积 38,513.00 平方米,容积率 1.00 以上,2.00 以下。
公司子公司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方式,获得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0 地块项目权益,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该地块土地面积 51,804.00 平方米,容积率 1.00 以上,2.4 以下。
公司子公司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方式,获得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 地块项目权益,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该地块土地面积 16,309.00 平方米,容积率 1.00 以上,
2.4 以下。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7]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延长公司及/或下属公司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保理公司受让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下属公司(下称“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后,再将上述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底层基础资产出售予资产支持计划的方式,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工作。同意本公司及/或下属公司资产支持计划交易文件约定,向保理公司及资产支持计划出具履行相关义务的资产支持计划文件。资产支持计划采用“一次登记、分期发行”的模式,最终储架规模以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登记为准,各期实际发行规模、融资期限及融资成本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要素
(一)产品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二)基础资产:保理公司从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受让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
(三)产品期限:各期产品存续期限为不超过 18 个月;
(四)票面利率:具体各期产品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增信措施:公司出具付款确认文件,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六)发行方式:一次登记,分期发行;
(七)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4 个月。
(八)受托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共同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即公司审计报告披露的
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具体以公司出具的付款确认文件为准)。
二、审批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参与该项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因蒋翔宇先生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驻董事,且本次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中,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计划受托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储架发行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事宜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蒋翔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工作,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付款确认文件和其他相关的资产支持计划文件和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2021-12-07]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 √
申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
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
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93 号)及
《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 2021-094 号)、《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
计划的公告》(公司临 2021-095 号),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1/1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
计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07]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9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1、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金泰”)
2、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鼎置业”)
3、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润泰”)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16.3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公司现持有和信金泰49.93%的股权。2021年11月24日,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和信金泰49.93%股权。
2018年4月,和信金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支行(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简称“贷款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27.5亿元,期限为2018年5月17日起至2043年5月16日。公司按50%担保比例对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贷款与贷款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日后三年止。截止2021年11月23日,上述贷款余额为22.55亿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275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021年8月,公司与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融信通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规模为150,1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0,000万元;融信通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90,000万元。
公司拟与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成立北京首信林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林语商管”),注册资本6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60,00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为1.64%:98.36%。林语商管工商注册完毕后,拟参与和信金泰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
因林语商管拟参与和信金泰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林语商管须提供增信措施以保证该笔固定资产贷款正常履行,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如林语商管通过公开市场摘牌方式获得和信金泰49.93%股权,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1.275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祥鼎置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1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6005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尚未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祥鼎置业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15%承担2.25亿元保证责任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三)2021年6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无锡润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9.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2年,以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XDG-2011-66地块(太湖如院项目)一期、三期、四期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已经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无锡润泰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中的8.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33%承担2.80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上述三个项目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均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和信金泰基本情况
和信金泰为公司与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实缴出资17.475亿元、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未实缴)、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7.475亿元、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未实缴),四方股权比例为49.93%:0.07%:49.93%:0.07%。和信金泰主要开发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熙悦林语项目。
和信金泰成立日期:2017年5月15日;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小红门路136-5
号2层;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兴辉;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商品房、家居装饰、住房租赁。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和信金泰资产总额 8,489,540,033.50 元,负债总额
5,063,195,636.45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2,800,974,412.83 元,净资产为
3,426,344,397.05元。2021年1月至9月的营业收入为0 元,净利润为-4,993,490.61
元。
(二)祥鼎置业基本情况
祥鼎置业为公司与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兴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花亿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2,000万元、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32,000万元、北京兴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8,000万元、北京花亿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8,000万元。前述四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5%:40%:22.5%:22.5%。祥鼎置业主要开发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6005地块项目。
祥鼎置业成立日期:2021 年6 月22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育才路9 号檀营乡
政府办公楼215室-4424(檀营集中办公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翀;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祥鼎置业资产总额 1,839,162,893.73 元,负债总额
1,039,162,893.73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1,039,162,893.73 元,净资产为800,000,000.00元。2021年1月至9月的营业收入为0 元,净利润为0元。
(三)无锡润泰基本情况
无锡润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保利宁远无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49,940万元人民币。其中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9,480.20万元、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出资50,979.60万元、保利宁远无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9,480.20万元。前述三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3%:34%:33%。无锡润泰主要开发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XDG-2011-66地块(太湖如院项目),该项目分为四期开发。
无锡润泰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29 日;注册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 号楼)一
楼101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影;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无锡润泰资产总额 5,183,491,683.57 元,负债总额
3,699,947,099.63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2,749,947,099.63 元,净资产为
1,483,544,583.94 元。2021 年 1 月至 9 月的营业收入为 575,491,545.86 元,净利润为
-2,243,387.41元。
和信金泰、祥鼎置业营业收入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
特殊性,以上两个项目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18年4月,和信金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支行(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简称“贷款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27.5亿元,期限为2018年5月17日起至2043年5月16日。公司按50%担保比例对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贷款与贷款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就借款本金13.75亿元及利息等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止2021年11月23日,上述贷款余额为22.55亿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275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因林语商管拟参与和信金泰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林语商管须提供增信措施以保证该笔固定资产贷款正常履行,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如林语商管通过公开市场摘牌方式获得和信金泰49.93%股权,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1.275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祥鼎置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1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6005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尚未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祥鼎置业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15%承担2.25亿元保证责任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三)2021年6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无锡润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9.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2年,以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XDG-2011-66地块(太湖如院项目)一期、三期、四期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已经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无锡润泰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中的8.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33%承担2.80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持有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40%的投资比例,且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公司对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林语商管达到实现控制条件。林语商管持有被担保公司49.93%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持有祥鼎置业15%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
[2021-12-07]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和
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金泰”)为公司与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5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实缴出资 17.475亿元、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出资 250 万元(未实缴)、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17.475 亿元、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250 万元(未实缴),四方股权比例为 49.93%:0.07%:49.93%:0.07%。和信金泰主要开发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熙悦林语项目。
2018 年 4 月,和信金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支行(现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简称“贷款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
合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27.5 亿元,期限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43 年 5
月 16 日。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按 50%担保比例对此笔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贷款与贷款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就借款本金 13.75 亿元及利息等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止 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述贷款余额为 22.55
亿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1.275 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021 年 8 月,公司与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融信通达(天津)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规模为 150,100 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60,000 万元;融信通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90,000 万元。
公司拟与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成立北京首信林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林语商管”),注册资本 6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000 万元,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60,000 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为 1.64%:98.36%。林语商管工商注册完毕后,拟参与和信金泰 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
因林语商管拟参与和信金泰 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林语商管须提供增信措施以保证该笔固定资产贷款正常履行,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如林语商管通过公开市场摘牌方式获得和信金泰 49.93%股权,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1.275 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 40%的投资比例,且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公司对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林语商管达到实现控制条件。林语商管持有被担保公司 49.93%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94 号)。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鼎置业”)为公司与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兴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花亿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12,000 万元、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 32,000 万元、北京兴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资 18,000万元、北京花亿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18,000 万元。前述四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15%:40%:22.5%:22.5%。祥鼎置业主要开发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6005 地块项目。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祥
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祥鼎置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 15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 6005
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尚未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祥鼎置业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15%承担 2.25 亿元保证责任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15%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祥鼎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94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润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保利宁远无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49,940 万元人民币。其中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49,480.20 万元、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出资50,979.60 万元、保利宁远无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49,480.20 万元。前述三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33%:34%:33%。无锡润泰主要开发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 XDG-2011-66 地块(太湖如院项目),该项目分为四期开发。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无锡润泰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无锡润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 9.5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2 年,以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XDG-2011-66 地块(太湖如院项目)一期、三期、四期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已经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无锡润泰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中的 8.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33%承担 2.805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33%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无锡润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94 号)。
(四)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储架发行
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因蒋翔宇先生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驻董事,且本次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中,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计划受托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储架发行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事宜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蒋翔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
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为延长公司及/或下属公司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保理公司受让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下属公司(下称“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后,再将上述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底层基础资产出售予资产支持计划的方式,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工作。同意本公司及/或下属公司资产支持计划交易文件约定,向保理公司及资产支持计划出具履行相关义务的资产支持计划文件。资产支持计划采用“一次登记、分期发行”的模式,最终储架规模以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登记为准,各期实际发行规模、融资期限及融资成本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要素
(一)产品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二)基础资产:保理公司从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受让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
(三)产品期限:各期产品存续期限为不超过 18 个月;
(四)票面利率:具体各期产品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增信措施:公司出具付款确认文件,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六)发行方式:一次登记,分期发行;
(七)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4 个月。
(八)受托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共同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即公司审计报告披露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具体以公司出具的付款确认文件为准)。
为保证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
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付款确认文件和其他相关的资产支持
[2021-12-03]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376 证券简称: 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9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12 月 02 日
(二) 股东大 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27,139,550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6.95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
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李岩 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1111人,出席人,出席99人,人,阮庆革先生、秦虹女士阮庆革先生、秦虹女士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席;;
2、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55人,出席人,出席44人,人,咸秀玲女士咸秀玲女士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1,726,410,522
1,726,410,522
99.9577
99.9577
729,028
729,028
0.0423
0.0423
0
0
0.0000
0.0000
2、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368,721,112
368,721,112
99.9674
99.9674
120,100
120,100
0.0326
0.0326
0
0
0.000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涉及重大事项,5%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1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供担保的议案
368,112,184
368,112,184
99.8023
99.8023
729,028
729,028
0.1977
0.1977
0
0
0.0000
0.0000
2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368,721,112
368,721,112
99.9674
99.9674
120,100
120,100
0.0326
0.0326
0
0
0.000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题
议题二《二《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期财务资助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1,,358358,,298298,,338338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张静、梅张静、梅艳艳婷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1-2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6、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
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 √
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82 号)及《对外担保
公告》(公司临 2021-084 号),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87 号)及《关联交易
公告》(公司临 2021-089 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1/11/25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
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2021-11-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8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融
侨和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福州融侨和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融侨和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6,800万元、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6,600 万元、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600 万元,三方持股比例为 34%:33%:33%。福州融侨和众现主要开发福州市“花满庭”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融侨和众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分行申请 17,150 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司按 34%的持股比例提供
5,831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34%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福州融侨和众申请贷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88 号)。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
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2 年,利率标准为年利率不高于 5.6%,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1-089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90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8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州融侨和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融侨和众”)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本金为17,15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福州融侨和众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17,150 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 年,公司按 34%的持股比例提供 5,831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福州融侨和众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州融侨和众成立日期: 2019年06月17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
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83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27层07室;法定代表人:苏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福州融侨和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6,800 万元、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6,600 万元、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600万元,三方持股比例为34%:33%:33%,由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福州融侨和众现主要开发福州市 “花满庭”项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福州融侨和众资产总额 624,913,350.35 元,负债总额
429,564,549.38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14,645,432.63 元,净资产 195,348,800.97 元。
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4,466,522.74元。
福州融侨和众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福州融侨和众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融侨和众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17,150 万元
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司按 34%的持股比例提供 5,831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福州融侨和众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34%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246,468.745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41%。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2,012,17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69%。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26,984.16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3%。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707,314.5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福州融侨和众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
2、福州融侨和众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2021-11-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8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开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利率标准为年利率不高于5.6%,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首开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根据双方签订的《托管协议》,收取首开集团托管费用125万元。
2、因租赁首开集团产权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向首开集团支付房屋租金138.59万元。
3、因首开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250万元。
4、因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利息2,545.22万元。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法定代表人:潘利群;注册资本:222,21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358,298,33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首开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 371,288,488,486.90元,负债总额
为 293,862,970,361.49 元,资产净额为 77,425,518,125.41 元。2020 年营业收入
52,478,464,982.37元,净利润为5,116,903,180.03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借款方:本公司
贷款方:首开集团。
借款及还款方式: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季度付息,到期还本。
借款额度: 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
借款利率: 年利率不高于5.6%。
其他事项:公司对该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定价依据: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
四、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获得充足资金以支持生产经营需要。首开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拓宽了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非独立董事王立川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灝先生,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2021-11-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 √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82 号)及《对
外担保公告》(公司临 2021-084 号),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87 号)及《关
联交易公告》(公司临 2021-089 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1/11/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
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10]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10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8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0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26.75 万平方米,签约金额 73.91 亿
元。其中: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16.22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
签约金额 48.41 亿元。
2)公司合作项目共实现签约面积 10.53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
额 25.50 亿元。
2021年1-10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323.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39%;签约金额 1003.92 亿元,同比增长 30.60%。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发布 2021 年 9 月销售简报以来,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公司与华润置地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人民币肆拾肆亿玖仟伍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449,500.00 万元)竞得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
HD00-0403 街区永丰产业基地(新)F1 地块 HD00-0403-0003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
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 55,613.32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3,419.98 平方米。
公司与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人民币肆拾壹亿捌仟万元整(小写人民币¥418,000.00 万元)竞得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万泉寺村 A 地
块一级开发项目 0616-0660、0661、L05、WQS-02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A33 基
础教育用地、B4 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 43,632.26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101,601.00 平方米。
公司与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人民币叁拾陆亿陆仟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66,000.00 万元)竞得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平坊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PF-04 地块 F81 绿隔产业用地、PF-05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 79,675.40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178,405.88 平方米。
公司通过收购北京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卓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33%股权,合作开发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 3005-02 地块 R2 二类
居住用地。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57,008.47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74,111.00 平方米。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5]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0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 D 座公司十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15,742,5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6.51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因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不能亲临主持,按照《公司法》第 101 条的规定,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赵龙节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董事长李岩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王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申请 10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13,820,945 99.8880 1,921,619 0.112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申请 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13,820,945 99.8880 1,921,619 0.112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申请 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13,820,945 99.8880 1,921,619 0.112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 355,522,607 99.4624 1,921,619 0.5376 0 0.0000
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华
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
请 10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 355,522,607 99.4624 1,921,619 0.5376 0 0.0000
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
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 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 355,522,607 99.4624 1,921,619 0.5376 0 0.0000
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平
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 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静、李卓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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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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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2]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0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通首开泓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泓泰”);
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源泰”);
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江”)。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壹拾柒亿陆千伍佰万元(小写金额17.65亿
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泓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5.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源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支行申请1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穗江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3.7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0%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1.8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上述三家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泓泰基本情况:
南通泓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泓泰成立日期: 2021年8月;住所:江苏省南通
市崇川区幸福街道省市北路33号1幢3层;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白松;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南通泓泰现主要开发江苏省南通市R21013地块项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南通泓泰资产总额 760,858,765.70 元,负债总额
491,138,791.86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491,138,791.86 元,净资产 269,719,973.84 元。
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280,026.16元。
南通泓泰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南通泓泰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二)海门源泰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锦源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持有海门源泰 100%股权。海门源泰注
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现主要开发江苏省南通市海门锦源项目。
海门源泰成立日期: 2008 年 7 月;住所:海门市滨江街道广州路 1199 号;法定代
表人:白松;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海门源泰资产总额 1,936,734,702.95 元,负债总额
1,654,297,469.42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646,291,278.47 元,净资产 282,437,233.53 元。
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76,748,392.03元 ,净利润为8,026,433.17元。
(三)广州穗江基本情况:
广州穗江成立日期:2020 年 08 月;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 179 号之十八;法
定代表人:袁俊;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广州穗江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广州穗江由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广州穗江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项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穗江资产总额 4,002,406,248.33 元,负债总额
2,408,259,955.37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3,594,327.98元,净资产1,594,146,292.96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21,226.42元 ,净利润为-4,611,507.7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通泓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5.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海门源泰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支行申请1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广州穗江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3.7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0%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1.8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884,474.1190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95%。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1,738,80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04%。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48,19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697,475.1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8%。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南通泓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海门源泰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广州穗江的担保总额为71,40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通泓泰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海门源泰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4、广州穗江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2022-02-12]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
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的议案》。
因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与首开集团于 2019 年签署的《托管协议》已经于 2021 年 12 月底到期,
公司与首开集团同意重新签署《托管协议》。此次重新签署的《托管协议》,托管期限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托管期间,公司收取的托管费用为每年
12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通过此项关联交易,首开集团进一步履行了公司向首开集团发行股票购买重大资产时首开集团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促进了同业竞争问题的有效解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按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南通首开泓泰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首开泓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 5.8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南通首开泓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9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海门源泰置业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支行申请 10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9 号)。
(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州穗江置业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穗江”)为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广州穗江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0%股权;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8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0%股权。广州穗江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广州穗江主要开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东侧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广州穗江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3.7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由公司与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50%计算,向项目公司提供 1.85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广州穗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9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9]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000 万元至
90,000 万元,同比减少 71%至 81%。
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8,500 万元至 78,500 万元,同比减少 66%至 7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2021 年 1-12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392.6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91%;签约金额 1149.07 亿元,同比增长 6.94%,完成全年销售任务。年末预计现金余额超过 300 亿元。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60,000 万元至 90,000 万元,同比减少 71%至 81%。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8,500 万元至78,500 万元,同比减少 66%至 79%。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960.3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760.81 万元。
(二)每股收益:1.1311 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2021 年,公司主要交付结利项目利润率下降较大,平均毛利率同比下降近 8 个百分点;且本年结利项目中,公司平均权益占比下降;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5 至 7 亿。
(二)合作项目交付产生的利润较上年减少,预计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9 至 11 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2]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01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36,312,6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31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因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不能亲临主持,按照《公司法》第 101 条的规定,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赵龙节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阮庆革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王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5,299,558 99.9416 1,013,100 0.058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5,299,558 99.9416 1,013,100 0.058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5,299,558 99.9416 1,013,100 0.058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4,948,258 99.9214 1,364,400 0.078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377,001,220 99.7319 1,013,100 0.2681 0 0.0000
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377,001,220 99.7319 1,013,100 0.2681 0 0.0000
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377,001,220 99.7319 1,013,100 0.2681 0 0.0000
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 376,649,920 99.6390 1,364,400 0.3610 0 0.0000
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洪、梅艳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因董事长李岩先生无法亲临现场主持,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赵龙节先生代为主持,潘文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灏先生、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王立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终止收购
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亿元债权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临 2022-004 号)。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不超
过 45 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45 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期限不超过 5 年。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利率,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无需担保。
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不超过 295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申请新增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申请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首
开峻宸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福州首开峻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峻宸置业”)100%股权。峻宸置业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福州市 2021-20 号地块。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峻宸置业拟申请以下三笔贷款,分别为: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2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 2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 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 1.2 亿元住房租赁支持贷款,期限 22 年。
公司为以上三笔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持有被担保公司 10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峻宸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2-005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0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州首开峻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峻宸置业”)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伍亿贰仟万元(小写金额5.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峻宸置业拟申请以下三笔贷款,分别为: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1.2亿元住房租赁支持贷款,期限22年。
公司为以上三笔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1 年5 月20 日,公司召开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
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峻宸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福州首开峻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峻宸置业”)100%股权。峻宸置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福州市2021-20号地块。
峻宸置业成立日期: 2021年6月;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318号
1156;法定代表人:苏新;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峻宸置业资产总额 381,289,864.19 元,负债总额
373,432,623.4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73,432,623.43元,净资产-978,460.57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7,857,240.76元。
峻宸置业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峻宸置业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峻宸置业拟申请以下三笔贷款,分别为: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2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申请1.2亿元住房租赁支持贷款,期限22年。
公司为以上三笔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峻宸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峻宸置业100%的股权,且峻宸置业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4,004,874.1190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76%。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1,858,80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83%。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48,19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697,875.1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峻宸置业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峻宸置业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 亿元债权的议案》,关联股东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实业”)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 亿元债权。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平价收购。公司拟支付 1.6 亿元人民币作为意向金,取得 6 个月排他期。在交易排他期内,公司计划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决定最终的交易意向。如排他期内交易终止或双方签订正式收购协议,排他期自动终止。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交易排他期已满,双方仍未签订正式收购协议,宝信实业已
将 1.6 亿元意向金退还给公司。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终止收购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所持有的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 亿元债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收购都江堰中盛宝信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 2.95 亿元债权事项。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
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5]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6、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 √
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 √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
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100 号)及《关于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司临 2021-101 号),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103 号)及《对外担保
公告》(公司临 2021-104 号),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2/1/14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9:00—11:30,13:00—15:30。
2、 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须在 2022 年 1 月 20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3、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 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12]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12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2-00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41.11 万平方米,签约金额 81.90 亿
元。其中: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28.20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 54.35 亿元。
2)公司合作项目共实现签约面积 12.90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 27.55 亿元。
2021 年 1-12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392.6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91%;
签约金额 1149.07 亿元,同比增长 6.94%。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发布 2021 年 11 月销售简报以来,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公司与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旭科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人民币贰拾亿柒仟万元整(小写人民币¥207,000.00 万元)竞得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路南侧 MY00-0104-6016 等地块 R2二类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 103,325.51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200,222.03 平方米。
公司通过与南京恒越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项目公司,与其合作开发南京市
NO.新区 2021G09 地块,该地块土地面积 23,706.27 平方米,容积率 1.01 以上
(含),1.5 以下(含)。
公司通过收购宁波宁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台州环茂置业有限公司 45%股权,与其合作开发台州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南侧、龙门路北侧地
块,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62,710.00 平方米,容积率 1.00 以上,2.254(含)以下。
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获得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 49%股权,以合作开发厦门市海沧区 2021HP01 地块项目,该地块土地面积 68,782.67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179,500.00 平方米,计价建筑面积172,170.00 平方米。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1]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 √
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 √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
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100 号)及《关
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司临 2021-101 号),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上述第 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103 号)及《对
外担保公告》(公司临 2021-104 号),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2/1/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须在 2022 年 1 月 20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01]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10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台州兆
裕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41,400 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40,250 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33,350 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36%:35%:29%。台州兆裕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裕”)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裕 100%股权。台州兆裕注册资本为 115,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0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台州兆裕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
行申请 16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0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36%计算,向台州兆裕提供 5.76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36%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台州兆裕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104 号)。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台州兆
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6,000 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15,300 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8,700 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20%:51%:29%。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汇”)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汇 100%股权。台州兆汇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台州兆汇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
行申请 4.1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台州兆汇提供 0.8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2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
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台州兆汇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104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105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2022/01/01)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10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台州兆裕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裕”)
台州兆汇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兆汇”)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陆亿伍仟捌佰万元(小写金额6.58亿元)人
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兆裕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 16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0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36%计算,向台州兆裕提供5.7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参股公司台州兆汇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4.1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 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台州兆汇提供0.8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台州兆裕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为台州兆汇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41,400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0,250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3,350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36%:35%:29%。台州兆裕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裕100%股权。台州兆裕注册资本为11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0项目。
台州兆裕成立日期:2021年6月;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00号901室(仅限办公用);法定代表人:詹昌熹;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台州兆裕资产总额 2,410,673,995.74 元,负债总额
2,411,652,456.31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11,652,456.31元,净资产-978,460.57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978,460.57元。
(二)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6,000 万元、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5,300万元、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8,700万元,三方股权比例为 20%:51%:29%。台州兆汇为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持有台州兆汇100%股权。台州兆汇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开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3项目。
台州兆汇成立日期:2021年6月;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00号902室(仅限办公用);法定代表人:詹昌熹;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台州兆汇资产总额 624,172,703.10 元,负债总额
330,712,246.15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30,712,246.15 元,净资产 293,460,456.95 元。
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6,539,543.05元。
台州兆裕及台州兆汇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上述两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台州兆裕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 16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0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36%计算,向台州兆裕提供5.7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台州兆汇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4.1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XQ070123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20%计算,向台州兆汇提供0.8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台州兆裕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通过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台州兆裕 36%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为台州兆汇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通过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台州兆汇 2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988,322.0790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24%。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1,842,20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31%。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 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38,807.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5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707,314.5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台州兆裕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台州兆汇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台州兆裕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台州兆汇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2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10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灏先生、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王立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1-101 号)。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方案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亿元(含 60.00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
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即将到期(或回售)的各类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兼并收购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无担保。
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1-101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1-101 号)。
(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首
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首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与宁德融熙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福州首融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6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8%;宁德融熙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8,4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2%。福州首融主要开发福州市仓山区 2020-08 号螺洲地铁上盖项目(云洲郡)。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首融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13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由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58%计算,向福州首融提供7.54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58%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福州首融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102 号)。
(五)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太原首
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首润”)为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太原首润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0%股权;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 50%股权。太原首润由公司合并财务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太原首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建北支行申请 8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由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50%计算,向太原首润提供 4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太原首润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102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10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州首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首融”)
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首润”)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壹拾壹亿伍仟肆佰万元(小写金额11.54亿
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首融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13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8%计算,向福州首融提供7.5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首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建北支行申请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0%计算,向太原首润提供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福州首融及太原首润提供担保及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州首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与宁德融熙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福州首融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600万元,持股比例为58%;宁德融熙置业有限公司出资8,400万元,持股比例为42%。福州首融主要开发福州市仓山区2020-08号螺洲地铁上盖项目(云洲郡)。
福州首融成立日期: 2020年3月;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鳌里村敖里路
204号301室;法定代表人:苏新;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福州首融资产总额 3,246,613,082.56 元,负债总额
3,043,380,361.2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4,045,261.23元,净资产203,232,721.33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7,628,490.72元。
(二)太原首润为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太原首润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50%股权。太原首润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太原首润主要开发山西省太原市坞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太原首润成立日期: 2018年12月;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266号首
开花溪龙苑东区18号楼1-2层;法定代表人:刘国富;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太原首润资产总额 5,298,677,592.35 元,负债总额
4,345,665,330.80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345,665,330.80元,净资产953,012,261.55元。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22,346,649.64元。
福州首融及太原首润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上述两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福州首融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3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58%计算,向福州首融提供7.5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太原首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建北支行申请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由公司与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50%计算,向太原首润提供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福州首融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福州首融 58%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为太原首润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太原首润 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988,322.079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24%。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1,842,20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31%。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38,807.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54%。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707,314.5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福州首融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太原首润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福州首融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太原首润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12-28]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10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亿元(含 60.00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
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四)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五)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即将到期(或回售)的各类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兼并收购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九)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十四)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
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表 1: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范围的重要变化情况
2018 年 变动原因
增加公司
北京博睿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融尚恒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首开隆泰(固安)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首开新奥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金开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太原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兴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发展大厦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减少公司
无
2019 年 变动原因
增加公司
北京金开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成都首开晟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杭州首开网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保定首开润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福州绿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惠信端泰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减少公司
苏州合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注销
2020 年 变动原因
增加公司
北京金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南京首开隆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毓秀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北京龙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南京荣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南京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广州穗江置业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减少公司
北京天鸿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稀释股权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致同审字(2019)第 110ZA2169号”、“致同审字(2020)第 110ZA7989 号”和“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0937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非经特别说明,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发行人 2018年至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 2: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12-23]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33,609,7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20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阮庆革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王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提
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10,777,919 98.6829 22,831,835 1.317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32,909,254 99.9595 700,500 0.040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32,909,254 99.9595 700,500 0.040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30,310,241 94.0413115,000 0.0066 103,184,513 5.952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 352,479,581 93.9165 22,831,835 6.0835 0 0.0000
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
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 374,610,916 99.8133 700,500 0.1867 0 0.0000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 374,610,916 99.8133 700,500 0.1867 0 0.0000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 272,011,903 72.4763 115,000 0.0306 103,184,513 27.4931
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题四《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股东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静、梅艳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6、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申 √
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 √
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 √
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93 号)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 2021-094 号)、《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临 2021-095 号),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1/12/15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
计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1]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11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28.19 万平方米,签约金额 63.25 亿
元。其中: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11.75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 30.58 亿元。
2)公司合作项目共实现签约面积 16.44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 32.67 亿元。
2021年1-11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351.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21%;签约金额 1067.18 亿元,同比增长 21.86%。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发布 2021 年 10 月销售简报以来,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与苏州工业园区悦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项目公司,与其合作开发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东宝南路西侧,横溪路南侧(挂牌编号:JWJ20210201
号),该地块土地面积 38,513.00 平方米,容积率 1.00 以上,2.00 以下。
公司子公司台州兆裕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方式,获得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0 地块项目权益,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该地块土地面积 51,804.00 平方米,容积率 1.00 以上,2.4 以下。
公司子公司台州兆汇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方式,获得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XQ070123 地块项目权益,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该地块土地面积 16,309.00 平方米,容积率 1.00 以上,
2.4 以下。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7]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延长公司及/或下属公司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保理公司受让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下属公司(下称“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后,再将上述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底层基础资产出售予资产支持计划的方式,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工作。同意本公司及/或下属公司资产支持计划交易文件约定,向保理公司及资产支持计划出具履行相关义务的资产支持计划文件。资产支持计划采用“一次登记、分期发行”的模式,最终储架规模以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登记为准,各期实际发行规模、融资期限及融资成本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要素
(一)产品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二)基础资产:保理公司从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受让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
(三)产品期限:各期产品存续期限为不超过 18 个月;
(四)票面利率:具体各期产品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增信措施:公司出具付款确认文件,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六)发行方式:一次登记,分期发行;
(七)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4 个月。
(八)受托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共同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即公司审计报告披露的
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具体以公司出具的付款确认文件为准)。
二、审批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参与该项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因蒋翔宇先生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驻董事,且本次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中,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计划受托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储架发行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事宜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蒋翔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工作,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付款确认文件和其他相关的资产支持计划文件和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2021-12-07]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 √
申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
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
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93 号)及
《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 2021-094 号)、《关于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
计划的公告》(公司临 2021-095 号),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1/1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为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
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储架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
计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07]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9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1、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金泰”)
2、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鼎置业”)
3、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润泰”)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16.3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一)公司现持有和信金泰49.93%的股权。2021年11月24日,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和信金泰49.93%股权。
2018年4月,和信金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支行(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简称“贷款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27.5亿元,期限为2018年5月17日起至2043年5月16日。公司按50%担保比例对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贷款与贷款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日后三年止。截止2021年11月23日,上述贷款余额为22.55亿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275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021年8月,公司与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融信通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规模为150,1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0,000万元;融信通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90,000万元。
公司拟与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成立北京首信林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林语商管”),注册资本6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60,00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为1.64%:98.36%。林语商管工商注册完毕后,拟参与和信金泰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
因林语商管拟参与和信金泰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林语商管须提供增信措施以保证该笔固定资产贷款正常履行,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如林语商管通过公开市场摘牌方式获得和信金泰49.93%股权,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1.275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祥鼎置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1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6005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尚未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祥鼎置业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15%承担2.25亿元保证责任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三)2021年6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无锡润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9.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2年,以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XDG-2011-66地块(太湖如院项目)一期、三期、四期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已经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无锡润泰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中的8.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33%承担2.80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上述三个项目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均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和信金泰基本情况
和信金泰为公司与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实缴出资17.475亿元、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未实缴)、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7.475亿元、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未实缴),四方股权比例为49.93%:0.07%:49.93%:0.07%。和信金泰主要开发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熙悦林语项目。
和信金泰成立日期:2017年5月15日;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小红门路136-5
号2层;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兴辉;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商品房、家居装饰、住房租赁。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和信金泰资产总额 8,489,540,033.50 元,负债总额
5,063,195,636.45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2,800,974,412.83 元,净资产为
3,426,344,397.05元。2021年1月至9月的营业收入为0 元,净利润为-4,993,490.61
元。
(二)祥鼎置业基本情况
祥鼎置业为公司与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兴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花亿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2,000万元、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32,000万元、北京兴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8,000万元、北京花亿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8,000万元。前述四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5%:40%:22.5%:22.5%。祥鼎置业主要开发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6005地块项目。
祥鼎置业成立日期:2021 年6 月22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育才路9 号檀营乡
政府办公楼215室-4424(檀营集中办公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翀;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祥鼎置业资产总额 1,839,162,893.73 元,负债总额
1,039,162,893.73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1,039,162,893.73 元,净资产为800,000,000.00元。2021年1月至9月的营业收入为0 元,净利润为0元。
(三)无锡润泰基本情况
无锡润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保利宁远无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49,940万元人民币。其中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9,480.20万元、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出资50,979.60万元、保利宁远无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9,480.20万元。前述三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3%:34%:33%。无锡润泰主要开发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XDG-2011-66地块(太湖如院项目),该项目分为四期开发。
无锡润泰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29 日;注册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 号楼)一
楼101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影;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无锡润泰资产总额 5,183,491,683.57 元,负债总额
3,699,947,099.63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2,749,947,099.63 元,净资产为
1,483,544,583.94 元。2021 年 1 月至 9 月的营业收入为 575,491,545.86 元,净利润为
-2,243,387.41元。
和信金泰、祥鼎置业营业收入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
特殊性,以上两个项目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18年4月,和信金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支行(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简称“贷款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27.5亿元,期限为2018年5月17日起至2043年5月16日。公司按50%担保比例对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贷款与贷款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就借款本金13.75亿元及利息等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止2021年11月23日,上述贷款余额为22.55亿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275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因林语商管拟参与和信金泰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林语商管须提供增信措施以保证该笔固定资产贷款正常履行,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如林语商管通过公开市场摘牌方式获得和信金泰49.93%股权,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1.275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祥鼎置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1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以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6005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尚未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祥鼎置业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15%承担2.25亿元保证责任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三)2021年6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无锡润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9.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2年,以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XDG-2011-66地块(太湖如院项目)一期、三期、四期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已经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无锡润泰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中的8.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33%承担2.80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持有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40%的投资比例,且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公司对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林语商管达到实现控制条件。林语商管持有被担保公司49.93%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持有祥鼎置业15%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
[2021-12-07]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和
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申请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金泰”)为公司与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5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实缴出资 17.475亿元、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出资 250 万元(未实缴)、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17.475 亿元、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250 万元(未实缴),四方股权比例为 49.93%:0.07%:49.93%:0.07%。和信金泰主要开发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熙悦林语项目。
2018 年 4 月,和信金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支行(现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简称“贷款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
合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27.5 亿元,期限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43 年 5
月 16 日。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按 50%担保比例对此笔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贷款与贷款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就借款本金 13.75 亿元及利息等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止 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述贷款余额为 22.55
亿元,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1.275 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021 年 8 月,公司与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融信通达(天津)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规模为 150,100 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60,000 万元;融信通达(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90,000 万元。
公司拟与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成立北京首信林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林语商管”),注册资本 6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000 万元,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60,000 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为 1.64%:98.36%。林语商管工商注册完毕后,拟参与和信金泰 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
因林语商管拟参与和信金泰 49.93%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市场摘牌交易,林语商管须提供增信措施以保证该笔固定资产贷款正常履行,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如林语商管通过公开市场摘牌方式获得和信金泰 49.93%股权,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1.275 亿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 40%的投资比例,且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公司对首开融信(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林语商管达到实现控制条件。林语商管持有被担保公司 49.93%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94 号)。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祥鼎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北京祥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鼎置业”)为公司与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兴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花亿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12,000 万元、北京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 32,000 万元、北京兴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资 18,000万元、北京花亿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18,000 万元。前述四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15%:40%:22.5%:22.5%。祥鼎置业主要开发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6005 地块项目。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祥
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祥鼎置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 15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北京市密云区檀营乡 6005
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尚未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祥鼎置业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15%承担 2.25 亿元保证责任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15%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祥鼎置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94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无锡润泰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无锡润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润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保利宁远无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49,940 万元人民币。其中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 49,480.20 万元、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出资50,979.60 万元、保利宁远无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49,480.20 万元。前述三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33%:34%:33%。无锡润泰主要开发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 XDG-2011-66 地块(太湖如院项目),该项目分为四期开发。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无锡润泰
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无锡润泰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 9.5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2 年,以江苏省无锡市渔港路XDG-2011-66 地块(太湖如院项目)一期、三期、四期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目前贷款已经发放。
经与银行协商,无锡润泰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此笔贷款中的 8.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33%承担 2.805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贷款条件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33%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无锡润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94 号)。
(四)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储架发行
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因蒋翔宇先生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驻董事,且本次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中,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计划受托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储架发行发行应付账款资产支持计划事宜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蒋翔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
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为延长公司及/或下属公司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缓解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保理公司受让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对下属公司(下称“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后,再将上述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底层基础资产出售予资产支持计划的方式,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工作。同意本公司及/或下属公司资产支持计划交易文件约定,向保理公司及资产支持计划出具履行相关义务的资产支持计划文件。资产支持计划采用“一次登记、分期发行”的模式,最终储架规模以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登记为准,各期实际发行规模、融资期限及融资成本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要素
(一)产品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二)基础资产:保理公司从上游供应商、施工方受让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
(三)产品期限:各期产品存续期限为不超过 18 个月;
(四)票面利率:具体各期产品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增信措施:公司出具付款确认文件,承诺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六)发行方式:一次登记,分期发行;
(七)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4 个月。
(八)受托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共同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债务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即公司审计报告披露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具体以公司出具的付款确认文件为准)。
为保证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
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付款确认文件和其他相关的资产支持
[2021-12-03]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376 证券简称: 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09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12 月 02 日
(二) 股东大 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27,139,550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6.95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
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李岩 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1111人,出席人,出席99人,人,阮庆革先生、秦虹女士阮庆革先生、秦虹女士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席;;
2、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55人,出席人,出席44人,人,咸秀玲女士咸秀玲女士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1,726,410,522
1,726,410,522
99.9577
99.9577
729,028
729,028
0.0423
0.0423
0
0
0.0000
0.0000
2、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368,721,112
368,721,112
99.9674
99.9674
120,100
120,100
0.0326
0.0326
0
0
0.000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涉及重大事项,5%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1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供担保的议案
368,112,184
368,112,184
99.8023
99.8023
729,028
729,028
0.1977
0.1977
0
0
0.0000
0.0000
2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368,721,112
368,721,112
99.9674
99.9674
120,100
120,100
0.0326
0.0326
0
0
0.000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题
议题二《二《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期财务资助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1,,358358,,298298,,338338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张静、梅张静、梅艳艳婷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1-2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9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6、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
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 √
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82 号)及《对外担保
公告》(公司临 2021-084 号),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87 号)及《关联交易
公告》(公司临 2021-089 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1/11/25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
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2021-11-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8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融
侨和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福州融侨和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融侨和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6,800万元、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6,600 万元、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600 万元,三方持股比例为 34%:33%:33%。福州融侨和众现主要开发福州市“花满庭”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融侨和众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分行申请 17,150 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司按 34%的持股比例提供
5,831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34%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福州融侨和众申请贷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88 号)。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
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2 年,利率标准为年利率不高于 5.6%,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1-089 号)。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90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8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福州融侨和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融侨和众”)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本金为17,15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福州融侨和众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17,150 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 年,公司按 34%的持股比例提供 5,831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福州融侨和众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州融侨和众成立日期: 2019年06月17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
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83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27层07室;法定代表人:苏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福州融侨和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6,800 万元、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6,600 万元、汇成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600万元,三方持股比例为34%:33%:33%,由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福州融侨和众现主要开发福州市 “花满庭”项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福州融侨和众资产总额 624,913,350.35 元,负债总额
429,564,549.38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14,645,432.63 元,净资产 195,348,800.97 元。
2021年1月至9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 ,净利润为-4,466,522.74元。
福州融侨和众营业收入目前为零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福州融侨和众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融侨和众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17,150 万元
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公司按 34%的持股比例提供 5,831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福州融侨和众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34%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246,468.745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41%。
其中: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为2,012,170.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69%。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26,984.16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3%。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707,314.5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9%。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福州融侨和众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
2、福州融侨和众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2021-11-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1-08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开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利率标准为年利率不高于5.6%,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首开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根据双方签订的《托管协议》,收取首开集团托管费用125万元。
2、因租赁首开集团产权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向首开集团支付房屋租金138.59万元。
3、因首开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250万元。
4、因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利息2,545.22万元。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法定代表人:潘利群;注册资本:222,21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358,298,33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首开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 371,288,488,486.90元,负债总额
为 293,862,970,361.49 元,资产净额为 77,425,518,125.41 元。2020 年营业收入
52,478,464,982.37元,净利润为5,116,903,180.03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借款方:本公司
贷款方:首开集团。
借款及还款方式: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季度付息,到期还本。
借款额度: 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
借款利率: 年利率不高于5.6%。
其他事项:公司对该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定价依据: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
四、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获得充足资金以支持生产经营需要。首开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拓宽了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回避表决。非独立董事王立川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灝先生,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2021-11-16]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首开股
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 √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82 号)及《对
外担保公告》(公司临 2021-084 号),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 2021-087 号)及《关
联交易公告》(公司临 2021-089 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1/11/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 16: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为北京首开寸草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两年
期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10]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10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21-08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份销售及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0 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26.75 万平方米,签约金额 73.91 亿
元。其中: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 16.22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
签约金额 48.41 亿元。
2)公司合作项目共实现签约面积 10.53 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
额 25.50 亿元。
2021年1-10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323.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39%;签约金额 1003.92 亿元,同比增长 30.60%。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发布 2021 年 9 月销售简报以来,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公司与华润置地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人民币肆拾肆亿玖仟伍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449,500.00 万元)竞得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
HD00-0403 街区永丰产业基地(新)F1 地块 HD00-0403-0003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
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 55,613.32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3,419.98 平方米。
公司与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人民币肆拾壹亿捌仟万元整(小写人民币¥418,000.00 万元)竞得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万泉寺村 A 地
块一级开发项目 0616-0660、0661、L05、WQS-02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A33 基
础教育用地、B4 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 43,632.26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101,601.00 平方米。
公司与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人民币叁拾陆亿陆仟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66,000.00 万元)竞得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平坊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PF-04 地块 F81 绿隔产业用地、PF-05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 79,675.40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178,405.88 平方米。
公司通过收购北京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卓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33%股权,合作开发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 3005-02 地块 R2 二类
居住用地。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57,008.47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74,111.00 平方米。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5] (600376)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0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 D 座公司十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15,742,5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6.51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因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不能亲临主持,按照《公司法》第 101 条的规定,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赵龙节董事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董事长李岩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王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申请 10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13,820,945 99.8880 1,921,619 0.112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申请 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13,820,945 99.8880 1,921,619 0.112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申请 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13,820,945 99.8880 1,921,619 0.112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 355,522,607 99.4624 1,921,619 0.5376 0 0.0000
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华
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
请 10 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 355,522,607 99.4624 1,921,619 0.5376 0 0.0000
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
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 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温州首开中 355,522,607 99.4624 1,921,619 0.5376 0 0.0000
庚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平
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 10 亿元信托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静、李卓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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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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