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46什么时候复牌?-恒力石化停牌最新消息
≈≈恒力石化600346≈≈(更新:22.02.18)
[2022-02-18]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7)。
(二)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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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92,4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购买的最高价为 26.51 元/股、最低
价为 24.80 元/股,回购均价 25.8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99,995,577.26 元(含佣
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7,039,099,786 100.00% 7,039,099,786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 16,759,818 0.24% 55,452,307 0.79%
券账户
股份总数 7,039,099,786 100.00% 7,039,099,786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38,692,489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5]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7)。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
下: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19,289,648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7%,成交的最低价格 24.80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26.51 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 502,590,786.28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2]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02,781,9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1.24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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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柳敦雷先生、龚滔先生、李力先生、傅元略
先生、程隆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王卫明先生、徐寅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 160 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002,769,873 99.9998 12,100 0.0002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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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德仁、黄婧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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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08]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5 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支付的金额为 0 元,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上游“油煤化”融合的丰富原料产品产出,基于自身大化工平台持续赋能与新材料开发多年积累,瞄准我国新能源、新消费与硬科技快速发展催生的卡脖子、短缺性新材料需求缺口,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998,826万元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 160 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大化工”平台的原料与工程配套一体化优势,延伸拓展差异化纤维、功能性薄膜、高性能工业丝与聚酯新材料的产业纵向布局,优化提升公司聚酯纤维业务板块的产能结构质量,更好适应新型化工材料市场需求变化,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00,136万元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60 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投资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0万吨/年高性能
树脂及新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998,826万元(含增值税)
本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上游“油煤化”融合的丰富原料产品产出,基于自身大化工平台持续赋能与新材料开发多年积累,瞄准我国新能源、新消费与硬科技快速发展催生的卡脖子、短缺性新材料需求缺口,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998,826万元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
4、项目主要生产内容及规模:26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30万吨/年ABS装置、45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40万吨CO2回收和20万吨/年乙醇胺等14套化工(联合)装置。
主要产品:双酚A 23.18万吨/年,异丙醇13.12万吨/年,环氧乙烷13万吨/年,聚碳酸酯26万吨/年,电子级DMC(含EC、EMC和DEC) 20万吨/年,ABS 30万吨/年,GPPS 7.5万吨/年,HIPS 7.5万吨/年,乙醇胺16.05万吨/年,PDO 7.2万吨/年,PTMEG6万吨/年等。
5、项目建设期:18个月
6、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1,998,826万元(含增值税177,48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27,700万元,流动资金103,668万元。
7、资金筹措:项目资本金总额为577,882万元,拟由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其余部分通过银行借款解决。
8、项目环境影响:本项目设计中采取了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减少外排污染物,同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以洁净燃料气为主要燃料,排出的各种废弃物通过回收、综合利用、填埋予以处理,使得对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本工程建成后产生的“三废”污染物,分别经过妥善处理和处置后,预计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该地区环境的质量等级。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上游丰富“化工原料库”的支撑下,公司加快布局下游高端新材料。本项目的主要产品电子级DMC(含EC、EMC和DEC)、ABS、PC、GPPS、HIPS等新材料相较传统化学品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同时,国内“双碳”战略的实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以及消费结构的变迁,将推动国内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5G技术、消费电子及集成电路等产业快速发展,也必然会带动相关化工新材料需求的提升,未来市场空间广大。
本项目以上市公司现有炼化一体化为依托,在充分利用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现有公用工程资源基础上扩建、新建生产及配套设施,实现新建项目与已建项目互为一体、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实现装置和物料的统一配置,并集中供水、供电、供气、热电,以利于减少用地、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优化成本和提高效益。
本项目利用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现有炼化、煤化和化工原料与产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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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加工,并依靠“大化工”平台规模化、低成本制造和全产业、一体化配套的综合发展优势,向下游各线路的新材料产业链输送原料产品,推动公司高端化工新材料业务体系的全产业链打造与稀缺产能完善,助力我国突破新能源、新制造与新消费材料领域“卡脖子”和“产能瓶颈”等受限环节。
本项目是落实公司“完善上游、强化下游”发展战略与加快向“平台化+新材料”发展模式升级的重要载体,通过配备全球规模、工艺与能耗领先的下游深加工装置,将上游化工平台产出的原料、中间品、大宗品转化为各类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产品,实现从原料供给到工艺技术到消费市场的高效渗透与深度链接,将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化工新材料业务板块的协同深度与产业厚度,优化市场覆盖范围,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中枢。
根据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测算,本项目达产达效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2,537,537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915,157万元,年均净利润为686,367万元。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对手的竞争策略调整,可能会导致产量、销售收入和利润不及预期。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做好产品销售工作,积极防范市场风险。
2、融资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将积极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资金顺利筹措。
3、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短期内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增加财务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规模和进度,严格规范采购、项目施工等,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4、其他说明
项目实施主要受上述风险因素影响,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尽管公司进行了充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但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上述风险因素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项目实施存在建设进度不达预期,项目不能按期达产;项目达产后,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高性能
聚酯工程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400,136万元
本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大化工”平台的原料与工程配套一体化优势,延伸拓展差异化纤维、功能性薄膜、高性能工业丝与聚酯新材料的产业纵向布局,优化提升公司聚酯纤维业务板块的产能结构质量,更好适应新型化工材料市场需求变化,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00,136万元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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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生产内容及规模:拟新建3条60万吨/年聚酯生产线,2条30万吨/年聚酯生产线,2条10万吨/年聚酯生产线,主要生产工业丝级聚酯切片、膜级聚酯切片、光伏材料聚酯切片和膜级母粒聚酯切片。
主要产品包括:10万吨/年膜级母粒聚酯切片,10万吨/年光伏材料聚酯切片,90万吨/年膜级聚酯切片,30万吨/年超亮光聚酯切片,120万吨/年工业丝聚酯切片。
5、项目建设期:18个月
6、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400,1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30,915万元,流动资金49,224万元。
7、资金筹措:项目资本金合计为120,006万元,拟由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其余部分通过银行借款解决。
8、项目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及相应的控制措施,对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原料及产品属于无毒或低毒介质,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弃物委托专业处理公司统一处理和利用,预计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在大连长兴岛基地产出的PTA和乙二醇两大聚酯原材料,就地一体化生产消化并转化为面向下游差异化材料消费需求的膜级切片、膜级母粒、光伏聚酯材料和工业丝级切片等切片、膜片和母粒、母材产品。项目一方面充分利用大连长兴岛基地的原材料一体化、工程配套共享与产业协同优势,实现公司聚酯聚合能力的低成本建设与高效率运行;另一方面项目建成后也将有效扩大公司聚酯新材料业务板块的产能和规模,而工业丝级、光伏材料级等高端聚酯产能的布局,将为下游MLCC离型基膜、光学膜、光伏膜等高端膜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未来公司聚酯新材料产业将持续向高端差异化方向发展,核心竞争力将不断增强。
根据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测算,本项目达产达效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1,661,396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99,054万元,年均净利润为84,196万元。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对手的竞争策略调整,可能会导致产量、销售收入和利润不及预期。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做好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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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积极防范市场风险。
2、融资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将积极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资金顺利筹措。
3、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短期内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增加财务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规模和进度,严格规范采购、项目施工等,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4、其他说明
项目实施主要受上述风险因素影响,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尽管公司进行了充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但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上述风险因素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项目实施存在建设进度不达预期,项目不能按期达产;项目达产后,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投资建设 160 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 √
料项目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46 恒力石化 202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 6 号大连富力中心 41 层 01-06 单元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2 月 9 日 9: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明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投资建设 160 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
材料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2]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05,000,000 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70%,占公司总股本的 4.3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恒力集团为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恒力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股) 23,010,000
本次解质股份占该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1.10%
本次解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
质押登记解除日期 2022 年 1 月 19 日
股东持股数量(股) 2,100,612,342
股东持股比例 29.8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05,0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3%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股) 5,354,687,090
持股比例 76.07%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05,000,000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70%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3%
本次恒力集团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融资。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19]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 298 号恒力石化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9,028,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9.73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柳敦雷先生、李力先生、傅元略先生、程隆
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莫游建先生、王卫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6,901,186 99.3535 281,314 0.0855 1,845,800 0.561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下属公 326,9 99.3535 281,3 0.0855 1,845 0.5610
司购买资产暨 01,18 14 ,800
关联交易的议 6
案》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对议案进行审议时,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关联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已履行了回避义务,相应回避股份数为 4,652,247,090 股。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春艳、高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公司
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委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西藏信托-恒力石化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50,19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上述股票按照规定予
以锁定,锁定期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 12 个月,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届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售出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减持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的信托计划所持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的信托计划
所持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接到控股股
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恒力集团及其关联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之部分员工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陕国投 恒力石化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第三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信托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恒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19,134,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上述受让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
锁定期自 2020 年 1 月 7 日起 12 个月,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2020 年 1 月 9 日、2021 年 1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并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并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完成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并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本公告日,该信托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减持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根据信托计划合同的约定,该信托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5 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支付的金额为 0 元,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公司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南通广振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包括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交割款项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
一、关联交易概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轩达”)拟购买南通广振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振公司”)拥有的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3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广振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实际控制的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广振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持有恒力集团100%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广振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东沙大道5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郭玉春
注册资本:177,000万元整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恒力集团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振公司总资产为209,619万元,净资产为9,91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横港沙厂区内,包括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具体包括:
房屋建筑物:共计 11 项,已建成完工处于试生产运行使用的厂房等,共计232,748.67 平方米,尚未办理权属证明。
在建工程:共计 55 项,主要为在建厂房、配套设施用房及相关工程费用等,目前在建工程项目仍在建设中,建设情况正常,共计 1,204,314.55 平方米。
工程物资:主要为建设工程项目购置的建筑钢材、管材、砖墙、管配件等物资,截至目前,周转使用正常,资产整体状况良好。
土地使用权:3 宗工业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 1,663,469.00 平方米,
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本次购买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
(二)本次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双方委托新兰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
基准日,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新兰特评报字[2021]第 369 号)。本次交易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2,184,353,563.90 元。以上述经评估的标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上述资产交易价格为 2,184,353,563.90 元。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出让方:广振公司(甲方)
受让方:江苏轩达(乙方)
2、转让标的及价款: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包括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交易最终确定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184,353,563.90元。
3、付款安排:
第一期付款:本次交易在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日内,完成合同签署;鉴于乙方目前正在租赁使用甲方土地及厂房,6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的70%;
第二期付款:甲方负责取得标的资产的房产证,取得房产证所支付的契税、印花税、房屋维修基金、规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取得标的资产全部的房产证后6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剩余全部款项。
4、税费承担:本次资产转让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中,由各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5、违约责任
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甲方有重大违约行为:
5.1.1出售资产的数量、范围与本合同列载的项目不符,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5.1.2不能在交割日按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及方式进行交割工作;
出现上述重大违约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其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有重大违约行为:
5.2.1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出售资产拒绝交割的;
5.2.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转让价款。
出现上述重大违约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3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须向另一方承担出售资产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4除本协议第5.1条、5.2条约定的重大违约以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者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存在欺诈或虚假行为,则该方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本次收购旨在减少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并且保证江苏轩达 150 万吨/年绿色多功能纺织新材料项目的顺利推进。
近两年,公司下属孙公司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科”)先后启动年产 135 万吨多功能高品质纺织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恒科二期”)和 150 万吨/年绿色多功能纺织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恒科三期”),其中恒科三期项目由恒科下属公司江苏轩达建设,该项目包括 28 万吨功能性复合变形纤维项目、年产 15 万吨超仿真功能性新型弹性纤维项目、年产 15 万吨超仿真差别化环保纤维项目、年产30 万吨超仿真、改性聚酯(PET)纤维技改项目和年产 30 万吨超仿真、功能性聚酯(PET)纤维技改项目。为了尽快启动恒科三期项目建设,项目采取租赁广振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江苏轩达投入设备的方式进行。因此,2021 年 4 月,江苏轩达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先期租赁广振公司土地及工业厂房,租赁价格为 4,500 万元,租赁期限一年。该租赁事项已在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中予以披露。
同时,随着恒科三期项目的不断推进,预计未来将增加对广振公司其他土地和厂房的租赁,届时关联交易金额将会进一步扩大。因此,为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时也为公司项目建设的平稳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拟收购广振公司的土地和厂房。
(二)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分析
1、本次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的新兰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等采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选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来进行评估:
(1)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 39,720.31 万元,评估值 44,448.63 万元,增值额
4,728.32 万元,增值率 11.90%。增值原因主要为:评估基准日主要建筑材料、人工费较账面价值有一定上浮,评估时考虑了建设项目资金成本,评估成新率采用的年限不同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另已结转房屋建筑物有部分成本在在建工程科目未结转,评估时一并在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中体现;
(2)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121,472.80 万元,评估值 121,570.48 万元,增值额
97.68 万元,增值率 0.08%,增值原因主要为:主要建筑材料、人工费较账面价值有一定上浮,完工进度较高的工程考虑了前期费用和资金成本;另已结转房屋建筑物仍在在建工程有余额的一并纳入房屋建筑物评估,土地使用权摊销按零值评估;
(3)工程物资账面价值 1,186.38 万元,评估值 1,186.38 万元,无增减值;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50,145.41 万元,评估值 51,229.86 万
元,增值额 1,084.45 万元,增值率 2.16%。增值原因主要为:委估宗地目前正处于开发建设中,已“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较生地高,评估基准日土地市场平均价格较土地取得时土地市场价格略有上涨。
以上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 212,524.90 万元,评估值合计 218,435.36 万元,增
值额合计 5,910.46 万元,增值率 2.78%。
2、可比分析
本次收购无形资产面积为 1,663,469 平方米,评估值为 51,229.86 万元,折合
每平方米 307.97 元(含 3%的契税和 0.05%的印花税),通过查询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相对于同一投资强度(400 万/亩)的可比案例,最近一年南通市工业用地挂牌转让起始价格基本上在 300 元/平方米—400 元/平方米之间,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位置 起拍价格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1)第 50 号 齐心路东、同仁路南、吉庆路 384 元/平方米
西、宏兴路北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1)第 49 号 沿江路北、芦泾港中心河东侧 384 元/平方米
地块
通土告工字[2021]第 32 号 金新街道三姓街村 310 元/平方米
通土告工字[2021]第 48 号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武夷路 384 元/平方米
北、江达路东侧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1)第 46 号 星宇路东、常兴路南、竹林路 384 元/平方米
西、景兴路北
因此,本次工业土地的收购价格相对于南通市其他工业土地起拍价格,合理公允。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项目有关说明
公司收购广振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是为了快速、顺利推进江苏轩达 150 万吨/年绿色多功能纺织新材料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扩大公司产业链下游聚酯板块的产能和规模,提高公司化纤产品差别化率及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定价话语权。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产业发展方向,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公司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拟购买南通广振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 298 号恒力石化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 恒力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46 恒力石化 2022/1/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 6 号大连富力中心 41 层 01-06 单元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9: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明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5]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8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28,010,000 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13%,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恒力集团为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恒力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股) 30,000,000
本次解质股份占该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1.43%
本次解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3%
质押登记解除日期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股东持股数量(股) 2,100,612,342
股东持股比例 29.8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28,01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5.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6%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股) 5,354,687,090
持股比例 76.07%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28,010,000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13%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6%
本次恒力集团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融资。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8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的通知,恒力集团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
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进入换股期。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恒力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可交换债券”),债券简称“21 恒力 EB”,债券代码“137000”,发行规模 120亿元,期限 3 年,标的股票为公司 A 股股票。
根据《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9 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
股期间,恒力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0,612,342 股,持股比例为 29.84%,其中:恒力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398,172,342 股,持股比例为 19.86%;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 702,440,000 股,持股比例为 9.98%。
经测算,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债券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恒力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但并不因此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影响恒力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恒力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2]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8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
1 年 11 月 5 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 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 》,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 5 .00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 1 0 70 )。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 1 年 11 月 3 0 日止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 支付的金额为 0 元 ,公司尚未开始 实施 回购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1 年 1 2 月 2 日
[2021-1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781,185,7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08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柳敦雷先生、龚滔先生、李力先生、傅元略
先生、程隆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莫游建先生、徐寅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776,640,749 99.9049 4,544,953 0.0951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春艳、黄婧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3]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的通知,根据《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恒力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40,440,00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划入“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 恒力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0,612,342 股,持股比例为 29.84%,其中:恒力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398,172,342 股,持股比例为 19.86%;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 702,440,000 股,持股比例为 9.98%。
本次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及风险控制能力。本次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12]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1 月 4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数据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 11 月 4 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号 比例(%)
1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1,538,612,342 21.86
2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1,498,478,926 21.29
3 范红卫 886,105,969 12.59
4 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32,711,668 10.41
5 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 恒力 E1 担保 562,000,000 7.98
及信托财产专户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6,213,087 1.79
7 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 61,952,065 0.8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8 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52,246,838 0.74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 41,170,000 0.58
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10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恒力石 37,378,100 0.53
化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
1、目前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公司控股股东恒 力集团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538,612,34 2 股,持 股比例为
21.86%;通过“恒力集团- 西南证券-21 恒力 E1 担 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持有本 公司股份
562,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7.98%。共计持有 2,100,612,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84%。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58,010,000 股,占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69%,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 本次质
否 是 是 本次质 押占股 本次质
股 为 否 否 押占其 东及其 押占公 质押
东 控 本次质押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所持股 一致行 司总股 融资
名 股 股数 限 充 起始日 到期日 份比例 动人所 本比例 资金
称 股 售 质 (%) 持股份 (%) 用途
东 股 押 的比例
(%)
恒 补充
力 是 5,000,000 否 是 2021/11/9 以实际办理 西南证券股 0.24 0.09 0.07 流动
集 为准 份有限公司 资金
团
合 / 5,000,000 / / / / / 0.24 0.09 0.07 /
计
恒力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原交易系恒力集团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该笔交易约定的购回交易日为2022年4月25日。本次补充质押的具体到期
日以实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准。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
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份 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限 冻 限 冻
称 (股)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售 结 售 结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股
(%) (%) 份 份 份 份
数 数 数 数
量 量 量 量
恒力集
团有限 2,100,612,342 29.84 353,010,000 358,010,000 17.04 5.09 0 0 0 0
公司
恒能投
资(大 1,498,478,926 21.29 0 0 0 0 0 0 0 0
连)有
限公司
范红卫 886,105,969 12.59 0 0 0 0 0 0 0 0
德诚利
国际集 732,711,668 10.41 0 0 0 0 0 0 0 0
团有限
公司
江苏和
高投资 61,952,065 0.88 0 0 0 0 0 0 0 0
有限公
司
海来得
国际投 52,246,838 0.74 0 0 0 0 0 0 0 0
资有限
公司
恒峰投
资(大 22,579,282 0.32 0 0 0 0 0 0 0 0
连)有
限公司
合计 5,354,687,090 76.07 353,010,000 358,010,000 6.69 5.09 0 0 0 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54,687,090股,持股比例为76.0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58,01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69%,占公司总股本的5.09%。
恒力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满足业务经营资金周转的需求,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额度。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二、关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实际金额、期限、利率、承销方式、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
姓名:刘雪芬
职务:财务总监
电话:0411-82951869
电子邮件:liuxuefen@hengli.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富力中心41层01-06单元
如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满足公司业务经营资金周转的需求,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 30亿元(含 30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制定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46 恒力石化 2021/1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 6 号大连富力中心 41 层 01-06 单元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 9: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明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06]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6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
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
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及数量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8,571,428.5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 35.00 元/股),具体回购价
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与会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6]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进入换股期,未来 3 个
月及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除以上情况外,公司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
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以下风险:
1、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
影响的风险。
2、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实施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方案未能
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
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
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及数量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8,571,428.5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序 拟回购 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 资金
号 回购用途 (股) 的比例 总额 回购实 施期限
(亿元)
自董事会审议通
1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8,571,428.57 0.41% 10 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
合计 28,571,428.57 0.41% 10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 35.00 元/股),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28,571,428.5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39,099,786 100.00% 7,039,099,786 100.00%
总股本 7,039,099,786 100.00% 7,039,099,786 100.00%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
况的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209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2 亿元,
流动资产为667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亿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0.48%、1.84%、1.50%。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 10 亿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坏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相关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及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
并获得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
年 12 月 10 日进入换股期,未来 3 个月及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
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
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八、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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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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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7)。
(二)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38,692,4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购买的最高价为 26.51 元/股、最低
价为 24.80 元/股,回购均价 25.8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99,995,577.26 元(含佣
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7,039,099,786 100.00% 7,039,099,786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 16,759,818 0.24% 55,452,307 0.79%
券账户
股份总数 7,039,099,786 100.00% 7,039,099,786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38,692,489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5]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7)。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
下: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19,289,648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7%,成交的最低价格 24.80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26.51 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 502,590,786.28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2]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02,781,9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1.24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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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柳敦雷先生、龚滔先生、李力先生、傅元略
先生、程隆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王卫明先生、徐寅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 160 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002,769,873 99.9998 12,100 0.0002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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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德仁、黄婧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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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08]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5 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支付的金额为 0 元,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上游“油煤化”融合的丰富原料产品产出,基于自身大化工平台持续赋能与新材料开发多年积累,瞄准我国新能源、新消费与硬科技快速发展催生的卡脖子、短缺性新材料需求缺口,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998,826万元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 160 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大化工”平台的原料与工程配套一体化优势,延伸拓展差异化纤维、功能性薄膜、高性能工业丝与聚酯新材料的产业纵向布局,优化提升公司聚酯纤维业务板块的产能结构质量,更好适应新型化工材料市场需求变化,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00,136万元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60 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投资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0万吨/年高性能
树脂及新材料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998,826万元(含增值税)
本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上游“油煤化”融合的丰富原料产品产出,基于自身大化工平台持续赋能与新材料开发多年积累,瞄准我国新能源、新消费与硬科技快速发展催生的卡脖子、短缺性新材料需求缺口,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998,826万元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
4、项目主要生产内容及规模:26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30万吨/年ABS装置、45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40万吨CO2回收和20万吨/年乙醇胺等14套化工(联合)装置。
主要产品:双酚A 23.18万吨/年,异丙醇13.12万吨/年,环氧乙烷13万吨/年,聚碳酸酯26万吨/年,电子级DMC(含EC、EMC和DEC) 20万吨/年,ABS 30万吨/年,GPPS 7.5万吨/年,HIPS 7.5万吨/年,乙醇胺16.05万吨/年,PDO 7.2万吨/年,PTMEG6万吨/年等。
5、项目建设期:18个月
6、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1,998,826万元(含增值税177,48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27,700万元,流动资金103,668万元。
7、资金筹措:项目资本金总额为577,882万元,拟由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其余部分通过银行借款解决。
8、项目环境影响:本项目设计中采取了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减少外排污染物,同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以洁净燃料气为主要燃料,排出的各种废弃物通过回收、综合利用、填埋予以处理,使得对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本工程建成后产生的“三废”污染物,分别经过妥善处理和处置后,预计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该地区环境的质量等级。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上游丰富“化工原料库”的支撑下,公司加快布局下游高端新材料。本项目的主要产品电子级DMC(含EC、EMC和DEC)、ABS、PC、GPPS、HIPS等新材料相较传统化学品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同时,国内“双碳”战略的实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以及消费结构的变迁,将推动国内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5G技术、消费电子及集成电路等产业快速发展,也必然会带动相关化工新材料需求的提升,未来市场空间广大。
本项目以上市公司现有炼化一体化为依托,在充分利用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现有公用工程资源基础上扩建、新建生产及配套设施,实现新建项目与已建项目互为一体、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实现装置和物料的统一配置,并集中供水、供电、供气、热电,以利于减少用地、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优化成本和提高效益。
本项目利用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现有炼化、煤化和化工原料与产品进行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进一步深加工,并依靠“大化工”平台规模化、低成本制造和全产业、一体化配套的综合发展优势,向下游各线路的新材料产业链输送原料产品,推动公司高端化工新材料业务体系的全产业链打造与稀缺产能完善,助力我国突破新能源、新制造与新消费材料领域“卡脖子”和“产能瓶颈”等受限环节。
本项目是落实公司“完善上游、强化下游”发展战略与加快向“平台化+新材料”发展模式升级的重要载体,通过配备全球规模、工艺与能耗领先的下游深加工装置,将上游化工平台产出的原料、中间品、大宗品转化为各类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产品,实现从原料供给到工艺技术到消费市场的高效渗透与深度链接,将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化工新材料业务板块的协同深度与产业厚度,优化市场覆盖范围,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中枢。
根据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测算,本项目达产达效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2,537,537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915,157万元,年均净利润为686,367万元。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对手的竞争策略调整,可能会导致产量、销售收入和利润不及预期。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做好产品销售工作,积极防范市场风险。
2、融资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将积极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资金顺利筹措。
3、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短期内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增加财务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规模和进度,严格规范采购、项目施工等,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4、其他说明
项目实施主要受上述风险因素影响,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尽管公司进行了充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但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上述风险因素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项目实施存在建设进度不达预期,项目不能按期达产;项目达产后,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高性能
聚酯工程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400,136万元
本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大化工”平台的原料与工程配套一体化优势,延伸拓展差异化纤维、功能性薄膜、高性能工业丝与聚酯新材料的产业纵向布局,优化提升公司聚酯纤维业务板块的产能结构质量,更好适应新型化工材料市场需求变化,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00,136万元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恒力(大连长兴岛)产业园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生产内容及规模:拟新建3条60万吨/年聚酯生产线,2条30万吨/年聚酯生产线,2条10万吨/年聚酯生产线,主要生产工业丝级聚酯切片、膜级聚酯切片、光伏材料聚酯切片和膜级母粒聚酯切片。
主要产品包括:10万吨/年膜级母粒聚酯切片,10万吨/年光伏材料聚酯切片,90万吨/年膜级聚酯切片,30万吨/年超亮光聚酯切片,120万吨/年工业丝聚酯切片。
5、项目建设期:18个月
6、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400,1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30,915万元,流动资金49,224万元。
7、资金筹措:项目资本金合计为120,006万元,拟由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其余部分通过银行借款解决。
8、项目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及相应的控制措施,对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原料及产品属于无毒或低毒介质,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弃物委托专业处理公司统一处理和利用,预计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在大连长兴岛基地产出的PTA和乙二醇两大聚酯原材料,就地一体化生产消化并转化为面向下游差异化材料消费需求的膜级切片、膜级母粒、光伏聚酯材料和工业丝级切片等切片、膜片和母粒、母材产品。项目一方面充分利用大连长兴岛基地的原材料一体化、工程配套共享与产业协同优势,实现公司聚酯聚合能力的低成本建设与高效率运行;另一方面项目建成后也将有效扩大公司聚酯新材料业务板块的产能和规模,而工业丝级、光伏材料级等高端聚酯产能的布局,将为下游MLCC离型基膜、光学膜、光伏膜等高端膜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未来公司聚酯新材料产业将持续向高端差异化方向发展,核心竞争力将不断增强。
根据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测算,本项目达产达效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1,661,396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99,054万元,年均净利润为84,196万元。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对手的竞争策略调整,可能会导致产量、销售收入和利润不及预期。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做好产品销售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积极防范市场风险。
2、融资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将积极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资金顺利筹措。
3、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短期内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增加财务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规模和进度,严格规范采购、项目施工等,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4、其他说明
项目实施主要受上述风险因素影响,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尽管公司进行了充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但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上述风险因素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项目实施存在建设进度不达预期,项目不能按期达产;项目达产后,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1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投资建设 160 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材 √
料项目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46 恒力石化 202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 6 号大连富力中心 41 层 01-06 单元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2 月 9 日 9: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明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投资建设 160 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新
材料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2]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05,000,000 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70%,占公司总股本的 4.3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恒力集团为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恒力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股) 23,010,000
本次解质股份占该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1.10%
本次解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
质押登记解除日期 2022 年 1 月 19 日
股东持股数量(股) 2,100,612,342
股东持股比例 29.8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05,0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3%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股) 5,354,687,090
持股比例 76.07%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05,000,000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70%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3%
本次恒力集团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融资。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19]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 298 号恒力石化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9,028,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9.73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柳敦雷先生、李力先生、傅元略先生、程隆
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莫游建先生、王卫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6,901,186 99.3535 281,314 0.0855 1,845,800 0.561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下属公 326,9 99.3535 281,3 0.0855 1,845 0.5610
司购买资产暨 01,18 14 ,800
关联交易的议 6
案》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对议案进行审议时,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关联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已履行了回避义务,相应回避股份数为 4,652,247,090 股。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春艳、高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公司
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委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西藏信托-恒力石化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50,19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上述股票按照规定予
以锁定,锁定期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 12 个月,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届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售出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减持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的信托计划所持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的信托计划
所持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接到控股股
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恒力集团及其关联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之部分员工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陕国投 恒力石化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第三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信托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恒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19,134,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上述受让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
锁定期自 2020 年 1 月 7 日起 12 个月,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2020 年 1 月 9 日、2021 年 1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并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并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完成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并受让控股股东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本公告日,该信托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减持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根据信托计划合同的约定,该信托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5 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支付的金额为 0 元,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公司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南通广振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包括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交割款项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
一、关联交易概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轩达”)拟购买南通广振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振公司”)拥有的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3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广振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实际控制的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广振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持有恒力集团100%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广振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东沙大道5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郭玉春
注册资本:177,000万元整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恒力集团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振公司总资产为209,619万元,净资产为9,91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横港沙厂区内,包括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具体包括:
房屋建筑物:共计 11 项,已建成完工处于试生产运行使用的厂房等,共计232,748.67 平方米,尚未办理权属证明。
在建工程:共计 55 项,主要为在建厂房、配套设施用房及相关工程费用等,目前在建工程项目仍在建设中,建设情况正常,共计 1,204,314.55 平方米。
工程物资:主要为建设工程项目购置的建筑钢材、管材、砖墙、管配件等物资,截至目前,周转使用正常,资产整体状况良好。
土地使用权:3 宗工业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 1,663,469.00 平方米,
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本次购买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
(二)本次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双方委托新兰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
基准日,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新兰特评报字[2021]第 369 号)。本次交易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2,184,353,563.90 元。以上述经评估的标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上述资产交易价格为 2,184,353,563.90 元。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出让方:广振公司(甲方)
受让方:江苏轩达(乙方)
2、转让标的及价款: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包括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交易最终确定的总价款为人民币2,184,353,563.90元。
3、付款安排:
第一期付款:本次交易在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日内,完成合同签署;鉴于乙方目前正在租赁使用甲方土地及厂房,6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的70%;
第二期付款:甲方负责取得标的资产的房产证,取得房产证所支付的契税、印花税、房屋维修基金、规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取得标的资产全部的房产证后6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剩余全部款项。
4、税费承担:本次资产转让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中,由各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5、违约责任
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甲方有重大违约行为:
5.1.1出售资产的数量、范围与本合同列载的项目不符,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5.1.2不能在交割日按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及方式进行交割工作;
出现上述重大违约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其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有重大违约行为:
5.2.1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出售资产拒绝交割的;
5.2.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转让价款。
出现上述重大违约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3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须向另一方承担出售资产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4除本协议第5.1条、5.2条约定的重大违约以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者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存在欺诈或虚假行为,则该方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本次收购旨在减少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并且保证江苏轩达 150 万吨/年绿色多功能纺织新材料项目的顺利推进。
近两年,公司下属孙公司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科”)先后启动年产 135 万吨多功能高品质纺织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恒科二期”)和 150 万吨/年绿色多功能纺织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恒科三期”),其中恒科三期项目由恒科下属公司江苏轩达建设,该项目包括 28 万吨功能性复合变形纤维项目、年产 15 万吨超仿真功能性新型弹性纤维项目、年产 15 万吨超仿真差别化环保纤维项目、年产30 万吨超仿真、改性聚酯(PET)纤维技改项目和年产 30 万吨超仿真、功能性聚酯(PET)纤维技改项目。为了尽快启动恒科三期项目建设,项目采取租赁广振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江苏轩达投入设备的方式进行。因此,2021 年 4 月,江苏轩达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先期租赁广振公司土地及工业厂房,租赁价格为 4,500 万元,租赁期限一年。该租赁事项已在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中予以披露。
同时,随着恒科三期项目的不断推进,预计未来将增加对广振公司其他土地和厂房的租赁,届时关联交易金额将会进一步扩大。因此,为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时也为公司项目建设的平稳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拟收购广振公司的土地和厂房。
(二)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分析
1、本次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的新兰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等采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选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来进行评估:
(1)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 39,720.31 万元,评估值 44,448.63 万元,增值额
4,728.32 万元,增值率 11.90%。增值原因主要为:评估基准日主要建筑材料、人工费较账面价值有一定上浮,评估时考虑了建设项目资金成本,评估成新率采用的年限不同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另已结转房屋建筑物有部分成本在在建工程科目未结转,评估时一并在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中体现;
(2)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121,472.80 万元,评估值 121,570.48 万元,增值额
97.68 万元,增值率 0.08%,增值原因主要为:主要建筑材料、人工费较账面价值有一定上浮,完工进度较高的工程考虑了前期费用和资金成本;另已结转房屋建筑物仍在在建工程有余额的一并纳入房屋建筑物评估,土地使用权摊销按零值评估;
(3)工程物资账面价值 1,186.38 万元,评估值 1,186.38 万元,无增减值;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50,145.41 万元,评估值 51,229.86 万
元,增值额 1,084.45 万元,增值率 2.16%。增值原因主要为:委估宗地目前正处于开发建设中,已“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较生地高,评估基准日土地市场平均价格较土地取得时土地市场价格略有上涨。
以上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 212,524.90 万元,评估值合计 218,435.36 万元,增
值额合计 5,910.46 万元,增值率 2.78%。
2、可比分析
本次收购无形资产面积为 1,663,469 平方米,评估值为 51,229.86 万元,折合
每平方米 307.97 元(含 3%的契税和 0.05%的印花税),通过查询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相对于同一投资强度(400 万/亩)的可比案例,最近一年南通市工业用地挂牌转让起始价格基本上在 300 元/平方米—400 元/平方米之间,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位置 起拍价格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1)第 50 号 齐心路东、同仁路南、吉庆路 384 元/平方米
西、宏兴路北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1)第 49 号 沿江路北、芦泾港中心河东侧 384 元/平方米
地块
通土告工字[2021]第 32 号 金新街道三姓街村 310 元/平方米
通土告工字[2021]第 48 号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武夷路 384 元/平方米
北、江达路东侧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1)第 46 号 星宇路东、常兴路南、竹林路 384 元/平方米
西、景兴路北
因此,本次工业土地的收购价格相对于南通市其他工业土地起拍价格,合理公允。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项目有关说明
公司收购广振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是为了快速、顺利推进江苏轩达 150 万吨/年绿色多功能纺织新材料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扩大公司产业链下游聚酯板块的产能和规模,提高公司化纤产品差别化率及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定价话语权。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产业发展方向,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公司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拟购买南通广振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 298 号恒力石化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 恒力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46 恒力石化 2022/1/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 6 号大连富力中心 41 层 01-06 单元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9: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明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5]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8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28,010,000 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13%,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恒力集团为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恒力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股) 30,000,000
本次解质股份占该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1.43%
本次解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3%
质押登记解除日期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股东持股数量(股) 2,100,612,342
股东持股比例 29.8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28,01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5.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6%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股) 5,354,687,090
持股比例 76.07%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328,010,000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13%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6%
本次恒力集团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是否用于后续质押融资。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8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的通知,恒力集团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
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进入换股期。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恒力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可交换债券”),债券简称“21 恒力 EB”,债券代码“137000”,发行规模 120亿元,期限 3 年,标的股票为公司 A 股股票。
根据《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9 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
股期间,恒力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0,612,342 股,持股比例为 29.84%,其中:恒力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398,172,342 股,持股比例为 19.86%;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 702,440,000 股,持股比例为 9.98%。
经测算,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债券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恒力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但并不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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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恒力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恒力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2]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8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
1 年 11 月 5 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 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 》,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 5 .00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 1 0 70 )。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 1 年 11 月 3 0 日止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 支付的金额为 0 元 ,公司尚未开始 实施 回购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1 年 1 2 月 2 日
[2021-11-27]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781,185,7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08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柳敦雷先生、龚滔先生、李力先生、傅元略
先生、程隆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莫游建先生、徐寅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776,640,749 99.9049 4,544,953 0.0951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春艳、黄婧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3]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的通知,根据《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恒力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40,440,00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划入“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 恒力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0,612,342 股,持股比例为 29.84%,其中:恒力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398,172,342 股,持股比例为 19.86%;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 702,440,000 股,持股比例为 9.98%。
本次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及风险控制能力。本次追加担保及信托登记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12]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1 月 4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数据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 11 月 4 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号 比例(%)
1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1,538,612,342 21.86
2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1,498,478,926 21.29
3 范红卫 886,105,969 12.59
4 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32,711,668 10.41
5 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 恒力 E1 担保 562,000,000 7.98
及信托财产专户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6,213,087 1.79
7 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 61,952,065 0.8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8 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52,246,838 0.74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 41,170,000 0.58
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10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恒力石 37,378,100 0.53
化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
1、目前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公司控股股东恒 力集团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538,612,34 2 股,持 股比例为
21.86%;通过“恒力集团- 西南证券-21 恒力 E1 担 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持有本 公司股份
562,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7.98%。共计持有 2,100,612,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84%。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54,687,090 股,持股比例为 76.0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58,010,000 股,占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69%,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 本次质
否 是 是 本次质 押占股 本次质
股 为 否 否 押占其 东及其 押占公 质押
东 控 本次质押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所持股 一致行 司总股 融资
名 股 股数 限 充 起始日 到期日 份比例 动人所 本比例 资金
称 股 售 质 (%) 持股份 (%) 用途
东 股 押 的比例
(%)
恒 补充
力 是 5,000,000 否 是 2021/11/9 以实际办理 西南证券股 0.24 0.09 0.07 流动
集 为准 份有限公司 资金
团
合 / 5,000,000 / / / / / 0.24 0.09 0.07 /
计
恒力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原交易系恒力集团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该笔交易约定的购回交易日为2022年4月25日。本次补充质押的具体到期
日以实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准。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
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份 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限 冻 限 冻
称 (股)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售 结 售 结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股
(%) (%) 份 份 份 份
数 数 数 数
量 量 量 量
恒力集
团有限 2,100,612,342 29.84 353,010,000 358,010,000 17.04 5.09 0 0 0 0
公司
恒能投
资(大 1,498,478,926 21.29 0 0 0 0 0 0 0 0
连)有
限公司
范红卫 886,105,969 12.59 0 0 0 0 0 0 0 0
德诚利
国际集 732,711,668 10.41 0 0 0 0 0 0 0 0
团有限
公司
江苏和
高投资 61,952,065 0.88 0 0 0 0 0 0 0 0
有限公
司
海来得
国际投 52,246,838 0.74 0 0 0 0 0 0 0 0
资有限
公司
恒峰投
资(大 22,579,282 0.32 0 0 0 0 0 0 0 0
连)有
限公司
合计 5,354,687,090 76.07 353,010,000 358,010,000 6.69 5.09 0 0 0 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54,687,090股,持股比例为76.0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58,01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69%,占公司总股本的5.09%。
恒力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满足业务经营资金周转的需求,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额度。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二、关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实际金额、期限、利率、承销方式、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
姓名:刘雪芬
职务:财务总监
电话:0411-82951869
电子邮件:liuxuefen@hengli.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富力中心41层01-06单元
如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满足公司业务经营资金周转的需求,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 30亿元(含 30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制定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46 恒力石化 2021/1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 6 号大连富力中心 41 层 01-06 单元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 9: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明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邮 件:hlzq@hengli.com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06]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6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力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
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
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及数量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8,571,428.5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 35.00 元/股),具体回购价
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与会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6] (600346)恒力石化:恒力石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7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进入换股期,未来 3 个
月及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除以上情况外,公司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
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以下风险:
1、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
影响的风险。
2、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实施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方案未能
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
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
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及数量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8,571,428.5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序 拟回购 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 资金
号 回购用途 (股) 的比例 总额 回购实 施期限
(亿元)
自董事会审议通
1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8,571,428.57 0.41% 10 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
合计 28,571,428.57 0.41% 10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 35.00 元/股),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5.00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28,571,428.5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39,099,786 100.00% 7,039,099,786 100.00%
总股本 7,039,099,786 100.00% 7,039,099,786 100.00%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
况的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209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2 亿元,
流动资产为667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亿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0.48%、1.84%、1.50%。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 10 亿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坏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相关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及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
并获得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
年 12 月 10 日进入换股期,未来 3 个月及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
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
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八、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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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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