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36什么时候复牌?-澳柯玛停牌最新消息
≈≈澳柯玛600336≈≈(更新:22.01.28)
[2022-01-28]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2-00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建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李建成先生,生于 1979 年 4 月,山东大学 EMBA。曾任海信集团通信公司人力资源
部主管、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海信国际营销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海信智能商用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
任海信智能科技产业集团副总裁、智能商用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
任海信智能科技产业集团副总裁;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海信集团中国区营销总
部副总裁;2020 年 1 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20年 3 月至今兼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李建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增补李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其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其他董
事的任期相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尼日利亚独资公司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根据尼日利亚有关法律法规在尼日利亚拉各斯州拉各斯市出资设立独资公司。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澳柯玛尼日利亚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公司名称将以当地核实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 3 万美元;投资额 100 万美元。
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场所:No.30A,Suleabuka Street,Opebi Allen Ave,lkeja,Lagos,Nigeria。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及生产销售冷柜、冰箱、空调、洗衣机及电风扇等家用电器设备及配件;展示柜、厨房冰箱、冷库等商用电器设备及配件;电动车及冷藏运输车等车辆设备及配件,同时经营多品类商品的网络销售业务,芝麻、大豆等农产品、食品的加工及进出口业务。
该独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快速提高公司自主品牌在尼日利亚的销售规模和效益,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有利于公司扩展进口业务范围,平衡外汇并增收提效。
本次境外投资尚需要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5]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2-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病不幸已
去世,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7,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97,600 股 97,600 股 2022 年 1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
开了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已不幸因病去世,该等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总计 97,600 股,回购价格为 2.09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2021-056)。
(二)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编号:临 2021-057),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
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有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已不幸因病去世。该等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7,6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3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7,6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7,248,8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7,6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
分股份将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46,400 -97,600 7,248,8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90,916,869 0 790,916,869
股份合计 798,263,269 -97,600 798,165,66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
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5]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持有公司股份 53,693,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9),城投金控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889,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进展暨权益变动达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城投金控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99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城投金控《关于减持澳柯玛股份计划进展情况
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盘,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城投
金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881,3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其仍持有公司股份 40,812,4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 5%以上非第一 53,693,767 6.73% 非公开发行取得:
团有限公司 大股东 36,562,566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17,131,20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
减
价格 当前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 持 当前持股数
减持期间 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持股
名称 (股) 比例 方 量(股)
(元/ 比例
式
股)
青岛 12,881,306 1.61 2021/12/1 集 9.50 123,919,272.80 40,812,461 5.11
城投 % ~ 中 -9.93 %
金融 2021/12/3 竞
控股 价
集团 交
有限 易
公司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城投金控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城投金控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城投金控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1-12-07]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6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7,065,300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2018]30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24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
平台(OA)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并将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五)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2243 万股,授予人数 242 人,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99,183,269 股。
(七)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 223 名激励
对象的 7,098,3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上市流通。
同意将 19 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的 920,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价格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完成。针对该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 221 名激励对象的 7,065,3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将 3 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的 97,6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针对该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以 2015 年-2017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于 150%,以2015 年-2017 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净资产
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两者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 分位值水平或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90%。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第二个限售期内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023.66 万元,比 2015-2017
年净利润平均值增长了 1,126.79%,指标完成;
2、2020 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 14.52%,比 2015-2017 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增
长了 614.10%,指标完成;
3、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64.80 亿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 91.80%,
指标完成。
4、因公司原对标企业小天鹅(000418)已于 19 年 6 月被美的集团吸收合并,因此
公司对标企业变为 19 家;经确认,19 家对标企业(美的集团、长虹美菱、格力电器、海信家电、苏泊尔、华帝股份、九阳股份、爱仕达、老板电器、万和电气、长青集团、奥马电器、奋达科技、新宝股份、天际股份、开能健康、海尔智家、莱克电气、飞科电
器)相应的净利润增长率 75 分位值为 65.87%,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 75 分位值是 16.71%,
公司对应指标均高于 75 分位值,指标完成。
(四)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考核评价参考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达标(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1.0 0.9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经公司考核,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221名激励对象的 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 B 级以上等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 221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2.95%。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余 223 人,其中:
(一)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须由公司全额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6,9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1 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29,700 股,剩余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7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符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221 名(含前述因病去世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65,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具体如下表:
序 总计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万股) (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 斌 董事长 57 18.81 33%
2 王英峰 董事、总经理 51 16.83 33%
董事、总会计师、
3 徐玉翠 财务负责人、董 51 16.83 33%
事会秘书
4 于正奇 副总经理 51 16.83 33%
5 刘金彬 副总经理 51 16.83 33%
6 郑培伟 副总经理 51 16.83 3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12 102.96 33%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1832 603.57 32.95%
合 计 2144 706.53 32.95%
五、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065,300 股。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董事、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1-12-04]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6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
暨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持有公司股份53,693,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城投金控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89,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城投金控《关于减持澳柯玛股份数量过半暨权益变动达1%进展的告知函》,城投金控于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9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日,城投金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88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城投金控仍持有公司股份40,812,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
2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3,693,767
6.73%
非公开发行取得:36,562,566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7,131,20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城投金控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
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
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881,306
1.61%
2021/12/1 ~2021/12/3
集中竞价交易
9.50 -9.93
123,919,272.80
40,812,461
5.11%
3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城投金控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是 √√否否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3日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2日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0.376%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3日
人民币普通股
4,991,800
0.625%
/
合计
/
7,991,800
1.001%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
条件股份
48,804,261
6.11%
40,812,461
5.11%
六、本次权益变动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城投金控根据其已披露减持计划所作出本次权益变动系城投金控根据其已披露减持计划所作出的正常减持行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制人发生变化。
城投金控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2-03]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 临 20 2 1 0 5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 属于 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8,804,26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由 7.71 减少至 6.11 。
202
1 年 1 2 月 2 日 公司 收到 了 持股 5% 以上股东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城 投金控” 发来的 《关于 持有 澳柯玛 权益变动 超过 1% 的 告知函 》 。现将 其 有关
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本信息
名称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68 号三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
1 年 1 2 月 1 日
权益变动
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
种类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
0 年 11 月 1 7 日
人民币
普通股
7
88 3, 600 0.986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2 月 1 日
人民币
普通股
4,889,506
0.613%
/
合计
/
12,773,106
1.599
备注:
1
、 城投金控 根据其 2020 年 8 月 5 日 发布的减持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减持
了公司股份 7,883,6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86%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月2255日日发布的发布的《《关于持股关于持股5%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公告编号:临20202020--004242)。)。
城投金控根据其
城投金控根据其20220211年年1111月月1010日日发布的发布的《《持股持股5%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划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临临20220211--004848)),于,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减持减持了了公司股份公司股份44,,888899,,506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0.6133%%。。
城投金控
城投金控上述上述两次两次合计合计减持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股份12,773,10612,773,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60%%。。
2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股
股份份性质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数(股)(股)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股数
股数(股)(股)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青岛城投金融控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
61
61,,577577,,367367
7.71
7.71%%
48
48,,804804,,261261
6.11
6.1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不涉及资金来源。
2
2、本次权益变动系、本次权益变动系城投金控城投金控根据其已披露减持计划所作出的正常减持行为,根据其已披露减持计划所作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发生变变化。化。
3
3、、城投金控城投金控将严格遵守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等有关有关法律法法律法规、规定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122月月33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 临 20 2 1 0 5 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9 7 6 00 股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 09 元 股 。
澳柯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召开 八届 十四 次董
事会及八届 九 次监 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1 名激励对象因病
不幸已去世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7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 01 %%,回购价格为 2. 09 元 股。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至实际回购手续办理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
进 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 购价格、回购
数量进行调整 。 具体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2
议案
议案》等议案。》等议案。
(三)
(三)20182018年年88月月2929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2018]30[2018]30号)。号)。
(四)
(四)20182018年年88月月1515日至日至88月月2424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平台(OAOA)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
(五)20182018年年99月月77日,公司日,公司2018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划相关议案,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进行了公告。
(六)
(六)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525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七)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在中国证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2432243万股,公司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总股本增加至799,183,269799,183,269股。股。
(八)
(八)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案》,同意将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2322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98,3007,098,300股解除限售,并已于股解除限售,并已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
(九)
(九)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调整公司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19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解除限售的合计92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2.21元元//股,回购注销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手续已于20212021年年11月月2222日完成。日完成。
(
(十十))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案》、《关于调整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
根据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2018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授》的授权,“授
3
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性股票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有关中的有关规定规定,,鉴于鉴于原激励对象中原激励对象中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1名激励对象已不幸因病去世。名激励对象已不幸因病去世。该等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该等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象解除限售的规定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9.769.76万股,回购价格为万股,回购价格为2.02.099元元//股。股。
(二)
(二)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共计人民币203,984203,984元(实际回购时,如果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存在调整,则回购资金元(实际回购时,如果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存在调整,则回购资金总额将相应进行调整)。总额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97,60097,600股,变更为股,变更为798,165,669798,165,669股。股。具体如下:具体如下:
项目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份
14
14,,411411,,700700
1.81
1.81
-
-7,162,9007,162,900
-
-0.900.90
7,248,800
7,248,800
0.91
0.91
其中:股权激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励限售股
14
14,,411411,,700700
1.81
1.81
-
-7,162,9007,162,900
-
-0.900.90
7,248,800
7,248,800
0.91
0.91
无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
7
78383,,851851,,556969
98.19
98.19
+7,065,300
+7,065,300
+0.89
+0.89
790,916,869
790,916,869
99.09
99.09
总计
总计
7
79898,,263263,269,269
100
100
-
-97,60097,600
-
-0.010.01
798,165,669
798,165,669
100
100
上表中
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减少的减少的77,,162162,,990000股股中中包含包含了本次了本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因因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而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而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7,07,06565,300,300股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20182018年限制性股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经获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八、备查文件
1
1、公司八届、公司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决议;决议;
2
2、公司八届、公司八届九九次监事会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决议;决议;
3
3、、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八届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相关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事项的独立意见》;;
4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相关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临 20 2 1 0 5 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
、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等议案。
3
、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青 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 [2018]30 号)。
4
、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24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
台( OA )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
、 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
了公告。
6
、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 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2
案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7、、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2432243万股,公司总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股本增加至799,183,269799,183,269股。股。
8
8、、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同意将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2322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98,3007,098,300股解除限售,并已于股解除限售,并已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
9
9、、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调整公司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19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除限售的合计92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2.21元元//股,回购注销手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续已于20212021年年11月月2222日完成。日完成。
10
10、、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案》、《关于调整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相关公告。
二、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方法及结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方法及结果
1
1、调整事由、调整事由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该计划中规定:“,该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2018年年88月月14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披露的《披露的《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鉴于在本次
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182018、、20192019及及20202020年三个年度的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根据该年三个年度的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根据该《《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及公司20182018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
2、、调整方法及结果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公司
根据公司前述前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价格调整方法如下:《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
“PP==PP00--VV
其中:
其中:PP0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V为每股的派息额;为每股的派息额;PP为调整后的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P仍须大于仍须大于11。。””
公司
公司《《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322.32元元//股。股。
公司
公司20182018年度权益分派于年度权益分派于20192019年年66月月2121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公司总股本799,183,269799,183,269股为基数,每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股派发现金红利0.03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红利23,975,498.0723,975,498.07元。元。
公司
公司20192019年度权益分派于年度权益分派于20202020年年66月月1212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公司总股本799,183,269799,183,2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红利63,934,661.5263,934,661.52元。元。
公司
公司20202020年度权益分派于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2021年年77月月2626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公司总股本798,263,269798,263,2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红利95,791,592.2895,791,592.28元。元。
根据前述调整方法,公司
根据前述调整方法,公司《《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
P
P==PP00--VV=2.32=2.32元元//股股--0.030.03元元//股股--0.080.08元元//股股--0.120.12元元//股股=2.09=2.09元元//股。股。
因此,
因此,调整后公司回购调整后公司回购《《激励激励计划》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092.09元元//股。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4
1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认为: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约定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程序,本次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约定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程序,本次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格的事项。
2
2、、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已实施了公司本次对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已实施了20182018、、20192019及及2020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同时,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18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授权。因此,监事会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授权。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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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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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临 20 2 1 0 5 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八 届 十四 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八 届 十四 次董事会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 张斌 先生、 王
英峰 先生、徐玉翠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 202 1 0 5 4 。
第
二 项、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 20 2 1 0 5 5 。
第
三 项、审议通过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 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 2 1 0 5 6 )。
第
四 项、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 1 0 5 8 )。
上述议案中,第
四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
特此
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 1 年 1 2 月 2 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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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临 20 2 1 0 5 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2
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八届 十四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3 名激励对象已 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7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予以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 将 相应减少为 798,165,669 元及 798,165,669 股。
基于 该等 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中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 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 9 8 26 3,269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8,165,669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 9 8 26 3,269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7 9 8 26 3,269 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98,165,669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98,165,669 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 1 年 12 月 2 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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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临 20 2 1 0 5 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 八届 十四 次 董
事会,审议通过 了 《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及《 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 具体详见公司
于 同 日发布的 相关公告 编号:临 20 2 1 0 5 5 、 0 5 6 )。 根据 上述 议案,公司将以 2. 09 元
股 的价格 回购部分已授予 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9 7 6 00 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
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注销 该部分股票 ,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798,263,269 股减少至 798,165,669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798,263,269 元减少为 798,165,669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
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申报方式:
1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青岛青岛市市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22号号澳柯玛创新中心澳柯玛创新中心澳柯玛澳柯玛股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
2
2、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20211年年1122月月22日起日起4545天内(天内(9:009:00--11:3011:30;;13:3013:30--17:0017:00;;双休日及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
3
3、联系人:、联系人:季修宪、王仁华。季修宪、王仁华。
4
4、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320532--8676512986765129。。
5
5、、传真号码:传真号码:05320532--8676512986765129。。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 临 20 2 1 0 5 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澳柯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 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2 1 名,可
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65,3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
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 。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后续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
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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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八届 十四 次董事会 和 八届 九 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十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 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等议案。
2
(三)
(三)20182018年年88月月2929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2018]30[2018]30号)。号)。
(四)
(四)20182018年年88月月1515日至日至88月月2424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平台(OAOA)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
(五)20182018年年99月月77日,公司日,公司2018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划相关议案,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进行了公告。
(六)
(六)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525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七)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2432243万股,公司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总股本增加至799,183,269799,183,269股。股。
(八)
(八)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案》,同意将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2322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98,3007,098,300股解除限售,并已于股解除限售,并已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
(九)
(九)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调整公司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19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解除限售的合计92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2.21元元//股,股,回购回购注销注销手续已于手续已于20212021年年11月月2222日完成。日完成。
(
(十十))20220211年年1212月月11日,公司八届日,公司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八届次董事会、八届九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案》、《》、《关于调整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及《关于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相关公告。
二、
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3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
根据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解除限售比例为33%33%。。
公司
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525日,日,登记日为登记日为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828日届满。日届满。
(二)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见的审计报告;
(
(2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3))上市后最近上市后最近36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配的情形;
(
(4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1))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2))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3))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因重大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6)中国)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
根据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下:
4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业绩考核条件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以20152015年年--20172017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于150%150%,,以以20152015年年--2017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20202020年净资产年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60%60%,且,且两者指标都两者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不低于对标企业7575分位值水平分位值水平或或同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0%90%。。
以上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第二个限售期内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个限售期内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11))2020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31,,023023..6666万元,比万元,比20152015--20172017年净利润平均值增长了年净利润平均值增长了1,126.79%1,126.79%,指标完成;,指标完成;
(
(22))20202020年度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14.52%14.52%,比,比20152015--2017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增长了增长了614.10%614.10%,指标完成;,指标完成;
(
(33))2020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64.8064.80亿元,占公司亿元,占公司当年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营业收入比例为91.80%91.80%,,指标完成。指标完成。
(
(44)因公司原对标企业小天鹅()因公司原对标企业小天鹅(000418000418)已于)已于1919年年66月被美的集团吸收合并,因月被美的集团吸收合并,因此公司对标企业变为此公司对标企业变为1919家;经确认,家;经确认,1919家对标企业(美的集团、长虹美菱、格力电器、家对标企业(美的集团、长虹美菱、格力电器、海信家电、苏泊尔、华帝股份、九阳股份、爱仕达、老板电器、万和电气、长青集团、海信家电、苏泊尔、华帝股份、九阳股份、爱仕达、老板电器、万和电气、长青集团、奥马电器、奋达科技、新宝股份、天际股份、开能健康、海尔智家、莱克电气、奥马电器、奋达科技、新宝股份、天际股份、开能健康、海尔智家、莱克电气、飞科电飞科电器)器)相应相应的净利润增长率的净利润增长率7575分位值为分位值为65.87%65.87%,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7575分位值是分位值是16.71%16.71%,,公司对应指标均高于公司对应指标均高于7575分位值,指标完成。分位值,指标完成。
4
4、、个人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考核评价参考如下: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考核评价参考如下: 考评结果考评结果 优秀(优秀(AA)) 良好(良好(BB)) 达标(达标(CC)) 不合格(不合格(DD))
标准系数
标准系数
1.0
1.0
1.0
1.0
0.9
0.9
0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经公司考核
经公司考核,,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本次拟解除限售的222211名激励对象的名激励对象的2020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
5
到
到BB级以上等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级以上等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发生异动的激励对象说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发生异动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余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余223223人,其中:人,其中:
(
(11))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须由公司全额回购注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须由公司全额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694.69万股限制性股票。万股限制性股票。
(
(22))11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根据公司根据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规定,,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9,70029,700股,剩余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剩余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70050,700股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综上所述,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221221人(含前述因病去世激励对象)。人(含前述因病去世激励对象)。
三、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本次共有22122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65,3007,065,3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本的0.89%0.89%。具体如下表:。具体如下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总计总计授予限制性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票数量(万万股)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数量((万万股)股) 占获授限制性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股票数量的比例例
张
张 斌斌
董事长
董事长
57
57
18.8118.81
33.0033.00%%
王英峰
王英峰
董事、
董事、总经理总经理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徐玉翠
徐玉翠
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于正奇
于正奇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刘金彬
刘金彬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郑培伟
郑培伟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215215人)人)
1832
1832
603.57603.57
32.95%32.95%
合计
合计
2144
2144
706.53706.53
32.9532.95%%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6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
五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意见
公司
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相关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相关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办法》、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就本次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己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和《股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己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之相关解除限售事宜。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之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七、备查文件
七、备查文件
1
1、八届、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2、八届、八届九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八届对于公司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相关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 临 20 2 1 0 5 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八 届 九 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
九 次监事会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满足,相关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 。
二、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5 票
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已实施了 2018 、 2019 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有效授权。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三、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
[2021-11-25]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5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了《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45)。公司副总经理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分别持有公司
股份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股份来源均全部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获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临 2021-050)。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9日、2021年1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
先生《关于减持澳柯玛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
郑培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各自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7,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2%。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名称 (股)
于正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他方式取得:510,000 股
刘金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他方式取得:510,000 股
郑培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他方式取得:51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管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
减持
持
价格 当前持 当前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减持总金 完
减持期间 区间 股数量 持股
名称 量(股) 比例 方式 额(元) 成
(元/ (股) 比例
情
股)
况
于正奇 127,500 0.02% 2021/11/23 集中 9.96 1,269,900 已 382,500 0.05%
~ 竞价 - 完
2021/11/23 交易 9.96 成
刘金彬 127,500 0.02% 2021/11/9 集中 9.66 1,252,775 已 382,500 0.05%
~ 竞价 - 完
2021/11/23 交易 10.01 成
郑培伟 127,500 0.02% 2021/11/10 集中 9.70 1,250,700 已 382,500 0.05%
~ 竞价 - 完
2021/11/23 交易 9.88 成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25
[2021-11-11]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5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发布了《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临 2021-045)。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1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6%,股份来源均全部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收到的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关于减持澳柯玛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盘,刘金彬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 80,000 股,
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名称 (股) 比例
刘金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他方式取得:51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高管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区
减持期间 金额 股数量 持股
名称 量(股) 比例 方式 间(元/股)
(元) (股) 比例
刘金彬 80,000 0.01% 2021/11/9 集中 9.66 -10.01 786,800 430,000 0.05%
~ 竞价
2021/11/10 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
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刘金彬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以及公司上市地规则所允许的董监高可交
易窗口期间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
继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刘金彬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0]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4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
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共 53,693,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3%,
其中 36,562,566 股为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17,131,201 股为在二级市场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目前均
无质押。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年 2 月 28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982,600 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的股份不超过 7,982,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计划用于减持的股票比
例对用于减持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青岛城投金融控 5%以上非第 53,693,767 6.73%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36,562,566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17,131,20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比例 (元/股) 披露日期
青岛城投金融控 15,875,453 1.99% 2020/11/13~ 9-10.43 2020 年 8 月 5 日
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11/17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 竞价交易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数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份来源 因
青岛城投金 不超过: 不超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2/1 按市场 非公开发 投资
融控股集团 15,965,2 过:2% 持,不超过: ~ 价格 行、集中 运作
有限公司 00 股 15,965,200股 2022/2/28 竞价交易 需要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年 2 月 28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982,600 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的股份不超过 7,982,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计划用于减持的股票比
例对用于减持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于 2016 年启动非公开发行,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了本
次发行,并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做出如下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上述锁定期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临
2017-043)。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11 月 8 日、11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近日公司不存在签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等情况。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依据其已发布的减持计划卖
出了公司股份 40,000 股。除此以外,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了间接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
通知,经青岛市政府批复,其名称已变更为“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并同时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完成。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名称: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591292470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鲁强
注册资本:壹佰亿元整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 2567 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土地一级整理与开发,建筑工程管理,现代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股权投资与资本运营,产业实体投资,现代服务业投资与运营,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与运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6]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生物医疗”)与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澳智存生物医疗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具体如下:
1、合资公司名称:华澳智存生物医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横云山路 2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由股东双方一次性缴足。
4、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澳柯玛生物医疗 900 货币 45%
华大智造公司 1100 货币 55%
/ 2000 / 100%
5、主营业务: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样本库、自动化液氮罐等设备,研发、销
售试剂展示柜,代理销售公司医用冷链产品。
6、其他:合资公司经营期限 30 年,设立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澳柯玛生
物医疗委派 2 名;设监事一名,由澳柯玛生物医疗委派。
华大智造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汪建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基因测序仪、配套试剂及耗材研发商,主要提供实时、全景、全生命周期的生命数字化全套设备,布局测序、生化检测、医学影像等全产业链条,产品包括高通量基因测序平台、测序样本制备系统等。
该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助于充分发挥合资双方各自的优势,深度绑定自动化样本库存储、自动化液氮罐等领域业务,抓住机遇,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并获得较好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00336)澳柯玛: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32元
每股净资产: 2.93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2%
营业总收入: 66.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6亿元
[2021-10-19]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4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股份来源均全部为公司实
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500股,即三人减持比例均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0.02%。减持价格均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均为公司发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自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5月6
日。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于正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510,000 股
刘金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510,000 股
郑培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51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来无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于正奇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1/11/9 ~ 按市场价格 公司实施股 个 人 资
127,500 股 0.02% 超过:127,500 股 2022/5/6 权激励计划 金需求
获得
刘金彬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1/11/9 ~ 按市场价格 公司实施股 个 人 资
127,500 股 0.02% 超过:127,500 股 2022/5/6 权激励计划 金需求
获得
郑培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1/11/9 ~ 按市场价格 公司实施股 个 人 资
127,500 股 0.02% 超过:127,500 股 2022/5/6 权激励计划 金需求
获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
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以及有关规则
所允许的董监高可交易窗口期间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021-09-18]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2021 年度
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 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
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至 17:00。届时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徐玉翠女士,副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韩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季修宪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09]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19日,公司曾就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企发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该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 2021-033)。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曾就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获得青岛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进行了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该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项获得国资批复的公告》(编号:临 2021-035)。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相关方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的青岛企发投持有的公司103,893,8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1%),已过户登记至澳柯玛控股集团。至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7]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16: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http://sns.sseinfo.com)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
公司邮箱 dmb@aucma.com.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予以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16:00-17:00
2、召开形式:网络互动
3、互动地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http://sns.sseinfo.com)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英峰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徐玉翠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季修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 e 互动平台“上
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中午 12: 00 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
dmb@aucma.com.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电子邮箱:dmb@aucm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8-31]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本次
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3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本次
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600336)澳柯玛: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64元
每股净资产: 3.00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5%
营业总收入: 43.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9亿元
[2021-08-27]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3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青岛澳
海生物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青岛澳海生物有限公司 56%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6 月 12 日发布的《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1-032)。
2021 年 8 月 26 日,接公司战略发展部门通知,上述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事项已完成,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为青岛澳鼎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价格为 1057.0224 万元。
青岛澳鼎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03]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3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本次
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玉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徐玉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徐玉翠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徐玉翠女士,生于 1971 年 3 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青
岛澳柯玛电器公司、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青岛澳柯玛集团
商用机械厂。2002 年 8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本公司副总会计师
兼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2010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今代
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20]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3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23 - 2021/7/26 2021/7/26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98,263,26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5,791,592.28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23 - 2021/7/26 2021/7/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计 3 家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
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 0.108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 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 0.108 元。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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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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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2-00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建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李建成先生,生于 1979 年 4 月,山东大学 EMBA。曾任海信集团通信公司人力资源
部主管、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海信国际营销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海信智能商用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
任海信智能科技产业集团副总裁、智能商用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
任海信智能科技产业集团副总裁;2019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海信集团中国区营销总
部副总裁;2020 年 1 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20年 3 月至今兼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李建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增补李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其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其他董
事的任期相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尼日利亚独资公司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根据尼日利亚有关法律法规在尼日利亚拉各斯州拉各斯市出资设立独资公司。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澳柯玛尼日利亚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公司名称将以当地核实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 3 万美元;投资额 100 万美元。
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场所:No.30A,Suleabuka Street,Opebi Allen Ave,lkeja,Lagos,Nigeria。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及生产销售冷柜、冰箱、空调、洗衣机及电风扇等家用电器设备及配件;展示柜、厨房冰箱、冷库等商用电器设备及配件;电动车及冷藏运输车等车辆设备及配件,同时经营多品类商品的网络销售业务,芝麻、大豆等农产品、食品的加工及进出口业务。
该独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快速提高公司自主品牌在尼日利亚的销售规模和效益,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有利于公司扩展进口业务范围,平衡外汇并增收提效。
本次境外投资尚需要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5]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2-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病不幸已
去世,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7,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97,600 股 97,600 股 2022 年 1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
开了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已不幸因病去世,该等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总计 97,600 股,回购价格为 2.09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2021-056)。
(二)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编号:临 2021-057),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
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有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已不幸因病去世。该等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7,6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3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7,6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7,248,8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7,6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
分股份将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46,400 -97,600 7,248,8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90,916,869 0 790,916,869
股份合计 798,263,269 -97,600 798,165,66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
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5]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持有公司股份 53,693,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9),城投金控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889,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进展暨权益变动达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城投金控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99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城投金控《关于减持澳柯玛股份计划进展情况
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盘,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城投
金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881,3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其仍持有公司股份 40,812,4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 5%以上非第一 53,693,767 6.73% 非公开发行取得:
团有限公司 大股东 36,562,566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17,131,20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
减
价格 当前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 持 当前持股数
减持期间 区间 减持总金额(元) 持股
名称 (股) 比例 方 量(股)
(元/ 比例
式
股)
青岛 12,881,306 1.61 2021/12/1 集 9.50 123,919,272.80 40,812,461 5.11
城投 % ~ 中 -9.93 %
金融 2021/12/3 竞
控股 价
集团 交
有限 易
公司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城投金控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城投金控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城投金控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1-12-07]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6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7,065,300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2018]30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24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
平台(OA)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并将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五)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2243 万股,授予人数 242 人,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99,183,269 股。
(七)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 223 名激励
对象的 7,098,3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上市流通。
同意将 19 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的 920,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价格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完成。针对该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 221 名激励对象的 7,065,3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将 3 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的 97,6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针对该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以 2015 年-2017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于 150%,以2015 年-2017 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净资产
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两者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 分位值水平或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90%。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第二个限售期内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023.66 万元,比 2015-2017
年净利润平均值增长了 1,126.79%,指标完成;
2、2020 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 14.52%,比 2015-2017 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增
长了 614.10%,指标完成;
3、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64.80 亿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 91.80%,
指标完成。
4、因公司原对标企业小天鹅(000418)已于 19 年 6 月被美的集团吸收合并,因此
公司对标企业变为 19 家;经确认,19 家对标企业(美的集团、长虹美菱、格力电器、海信家电、苏泊尔、华帝股份、九阳股份、爱仕达、老板电器、万和电气、长青集团、奥马电器、奋达科技、新宝股份、天际股份、开能健康、海尔智家、莱克电气、飞科电
器)相应的净利润增长率 75 分位值为 65.87%,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 75 分位值是 16.71%,
公司对应指标均高于 75 分位值,指标完成。
(四)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考核评价参考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达标(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1.0 0.9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经公司考核,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221名激励对象的 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 B 级以上等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 221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2.95%。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余 223 人,其中:
(一)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须由公司全额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6,9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1 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29,700 股,剩余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7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符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221 名(含前述因病去世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65,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具体如下表:
序 总计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万股) (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 斌 董事长 57 18.81 33%
2 王英峰 董事、总经理 51 16.83 33%
董事、总会计师、
3 徐玉翠 财务负责人、董 51 16.83 33%
事会秘书
4 于正奇 副总经理 51 16.83 33%
5 刘金彬 副总经理 51 16.83 33%
6 郑培伟 副总经理 51 16.83 3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12 102.96 33%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1832 603.57 32.95%
合 计 2144 706.53 32.95%
五、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7,065,300 股。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董事、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1-12-04]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6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展
暨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持有公司股份53,693,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城投金控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89,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城投金控《关于减持澳柯玛股份数量过半暨权益变动达1%进展的告知函》,城投金控于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9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日,城投金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88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城投金控仍持有公司股份40,812,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
2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3,693,767
6.73%
非公开发行取得:36,562,566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7,131,20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城投金控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
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
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881,306
1.61%
2021/12/1 ~2021/12/3
集中竞价交易
9.50 -9.93
123,919,272.80
40,812,461
5.11%
3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城投金控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是 √√否否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3日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2日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0.376%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3日
人民币普通股
4,991,800
0.625%
/
合计
/
7,991,800
1.001%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
条件股份
48,804,261
6.11%
40,812,461
5.11%
六、本次权益变动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城投金控根据其已披露减持计划所作出本次权益变动系城投金控根据其已披露减持计划所作出的正常减持行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制人发生变化。
城投金控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2-03]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 临 20 2 1 0 5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 属于 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8,804,26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由 7.71 减少至 6.11 。
202
1 年 1 2 月 2 日 公司 收到 了 持股 5% 以上股东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城 投金控” 发来的 《关于 持有 澳柯玛 权益变动 超过 1% 的 告知函 》 。现将 其 有关
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本信息
名称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68 号三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
1 年 1 2 月 1 日
权益变动
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
种类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
0 年 11 月 1 7 日
人民币
普通股
7
88 3, 600 0.986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2 月 1 日
人民币
普通股
4,889,506
0.613%
/
合计
/
12,773,106
1.599
备注:
1
、 城投金控 根据其 2020 年 8 月 5 日 发布的减持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减持
了公司股份 7,883,6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86%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月2255日日发布的发布的《《关于持股关于持股5%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公告编号:临20202020--004242)。)。
城投金控根据其
城投金控根据其20220211年年1111月月1010日日发布的发布的《《持股持股5%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划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临临20220211--004848)),于,于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减持减持了了公司股份公司股份44,,888899,,506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0.6133%%。。
城投金控
城投金控上述上述两次两次合计合计减持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股份12,773,10612,773,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60%%。。
2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股
股份份性质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数(股)(股)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股数
股数(股)(股)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青岛城投金融控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
61
61,,577577,,367367
7.71
7.71%%
48
48,,804804,,261261
6.11
6.1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不涉及资金来源。
2
2、本次权益变动系、本次权益变动系城投金控城投金控根据其已披露减持计划所作出的正常减持行为,根据其已披露减持计划所作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发生变变化。化。
3
3、、城投金控城投金控将严格遵守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等有关有关法律法法律法规、规定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122月月33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 临 20 2 1 0 5 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9 7 6 00 股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 09 元 股 。
澳柯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召开 八届 十四 次董
事会及八届 九 次监 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1 名激励对象因病
不幸已去世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7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 01 %%,回购价格为 2. 09 元 股。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至实际回购手续办理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
进 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 购价格、回购
数量进行调整 。 具体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2
议案
议案》等议案。》等议案。
(三)
(三)20182018年年88月月2929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2018]30[2018]30号)。号)。
(四)
(四)20182018年年88月月1515日至日至88月月2424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平台(OAOA)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
(五)20182018年年99月月77日,公司日,公司2018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划相关议案,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进行了公告。
(六)
(六)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525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七)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在中国证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2432243万股,公司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总股本增加至799,183,269799,183,269股。股。
(八)
(八)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案》,同意将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2322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98,3007,098,300股解除限售,并已于股解除限售,并已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
(九)
(九)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调整公司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19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解除限售的合计92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2.21元元//股,回购注销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手续已于20212021年年11月月2222日完成。日完成。
(
(十十))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案》、《关于调整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
根据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2018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授》的授权,“授
3
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性股票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有关中的有关规定规定,,鉴于鉴于原激励对象中原激励对象中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1名激励对象已不幸因病去世。名激励对象已不幸因病去世。该等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该等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象解除限售的规定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9.769.76万股,回购价格为万股,回购价格为2.02.099元元//股。股。
(二)
(二)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共计人民币203,984203,984元(实际回购时,如果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存在调整,则回购资金元(实际回购时,如果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存在调整,则回购资金总额将相应进行调整)。总额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97,60097,600股,变更为股,变更为798,165,669798,165,669股。股。具体如下:具体如下:
项目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份
14
14,,411411,,700700
1.81
1.81
-
-7,162,9007,162,900
-
-0.900.90
7,248,800
7,248,800
0.91
0.91
其中:股权激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励限售股
14
14,,411411,,700700
1.81
1.81
-
-7,162,9007,162,900
-
-0.900.90
7,248,800
7,248,800
0.91
0.91
无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
7
78383,,851851,,556969
98.19
98.19
+7,065,300
+7,065,300
+0.89
+0.89
790,916,869
790,916,869
99.09
99.09
总计
总计
7
79898,,263263,269,269
100
100
-
-97,60097,600
-
-0.010.01
798,165,669
798,165,669
100
100
上表中
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减少的减少的77,,162162,,990000股股中中包含包含了本次了本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因因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而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而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7,07,06565,300,300股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20182018年限制性股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经获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八、备查文件
1
1、公司八届、公司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决议;决议;
2
2、公司八届、公司八届九九次监事会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决议;决议;
3
3、、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八届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相关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事项的独立意见》;;
4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相关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临 20 2 1 0 5 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
、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等议案。
3
、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青 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 [2018]30 号)。
4
、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24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
台( OA )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
、 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
了公告。
6
、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 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2
案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7、、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2432243万股,公司总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股本增加至799,183,269799,183,269股。股。
8
8、、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同意将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2322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98,3007,098,300股解除限售,并已于股解除限售,并已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
9
9、、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调整公司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19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除限售的合计92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2.21元元//股,回购注销手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续已于20212021年年11月月2222日完成。日完成。
10
10、、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案》、《关于调整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相关公告。
二、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方法及结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方法及结果
1
1、调整事由、调整事由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该计划中规定:“,该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2018年年88月月14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披露的《披露的《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鉴于在本次
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182018、、20192019及及20202020年三个年度的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根据该年三个年度的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根据该《《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及公司20182018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
2、、调整方法及结果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公司
根据公司前述前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价格调整方法如下:《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
“PP==PP00--VV
其中:
其中:PP0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V为每股的派息额;为每股的派息额;PP为调整后的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P仍须大于仍须大于11。。””
公司
公司《《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322.32元元//股。股。
公司
公司20182018年度权益分派于年度权益分派于20192019年年66月月2121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公司总股本799,183,269799,183,269股为基数,每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股派发现金红利0.03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红利23,975,498.0723,975,498.07元。元。
公司
公司20192019年度权益分派于年度权益分派于20202020年年66月月1212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公司总股本799,183,269799,183,2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红利63,934,661.5263,934,661.52元。元。
公司
公司20202020年度权益分派于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2021年年77月月2626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公司总股本798,263,269798,263,2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红利95,791,592.2895,791,592.28元。元。
根据前述调整方法,公司
根据前述调整方法,公司《《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
P
P==PP00--VV=2.32=2.32元元//股股--0.030.03元元//股股--0.080.08元元//股股--0.120.12元元//股股=2.09=2.09元元//股。股。
因此,
因此,调整后公司回购调整后公司回购《《激励激励计划》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092.09元元//股。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4
1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认为: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约定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程序,本次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约定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程序,本次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格的事项。
2
2、、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已实施了公司本次对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已实施了20182018、、20192019及及2020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同时,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18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授权。因此,监事会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授权。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临 20 2 1 0 5 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八 届 十四 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八 届 十四 次董事会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 张斌 先生、 王
英峰 先生、徐玉翠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 202 1 0 5 4 。
第
二 项、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 20 2 1 0 5 5 。
第
三 项、审议通过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 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 2 1 0 5 6 )。
第
四 项、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 1 0 5 8 )。
上述议案中,第
四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
特此
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 1 年 1 2 月 2 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临 20 2 1 0 5 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2
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八届 十四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3 名激励对象已 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7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予以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 将 相应减少为 798,165,669 元及 798,165,669 股。
基于 该等 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中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 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 9 8 26 3,269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8,165,669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 9 8 26 3,269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7 9 8 26 3,269 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98,165,669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98,165,669 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 1 年 12 月 2 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临 20 2 1 0 5 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 八届 十四 次 董
事会,审议通过 了 《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及《 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 具体详见公司
于 同 日发布的 相关公告 编号:临 20 2 1 0 5 5 、 0 5 6 )。 根据 上述 议案,公司将以 2. 09 元
股 的价格 回购部分已授予 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9 7 6 00 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
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注销 该部分股票 ,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798,263,269 股减少至 798,165,669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798,263,269 元减少为 798,165,669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
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申报方式:
1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青岛青岛市市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22号号澳柯玛创新中心澳柯玛创新中心澳柯玛澳柯玛股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
2
2、申报时间、申报时间::20220211年年1122月月22日起日起4545天内(天内(9:009:00--11:3011:30;;13:3013:30--17:0017:00;;双休日及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
3
3、联系人:、联系人:季修宪、王仁华。季修宪、王仁华。
4
4、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320532--8676512986765129。。
5
5、、传真号码:传真号码:05320532--8676512986765129。。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 临 20 2 1 0 5 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澳柯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 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2 1 名,可
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65,3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
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9 。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后续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
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
2 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八届 十四 次董事会 和 八届 九 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十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 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等议案。
2
(三)
(三)20182018年年88月月2929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2018]30[2018]30号)。号)。
(四)
(四)20182018年年88月月1515日至日至88月月2424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平台(OAOA)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
(五)20182018年年99月月77日,公司日,公司2018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划相关议案,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进行了公告。
(六)
(六)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525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七)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2432243万股,公司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总股本增加至799,183,269799,183,269股。股。
(八)
(八)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案》,同意将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2322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98,3007,098,300股解除限售,并已于股解除限售,并已于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
(九)
(九)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调整公司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19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解除限售的合计92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212.21元元//股,股,回购回购注销注销手续已于手续已于20212021年年11月月2222日完成。日完成。
(
(十十))20220211年年1212月月11日,公司八届日,公司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八届次董事会、八届九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关于公司于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案》、《》、《关于调整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及《关于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相关公告。
二、
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3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
根据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解除限售比例为33%33%。。
公司
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2018年年1010月月2525日,日,登记日为登记日为20182018年年1111月月2929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828日届满。日届满。
(二)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见的审计报告;
(
(2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3))上市后最近上市后最近36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配的情形;
(
(4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1))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2))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3))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因重大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6)中国)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
根据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下:
4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业绩考核条件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以20152015年年--20172017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于150%150%,,以以20152015年年--2017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20202020年净资产年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60%60%,且,且两者指标都两者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不低于对标企业7575分位值水平分位值水平或或同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90%90%。。
以上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第二个限售期内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个限售期内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11))2020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31,,023023..6666万元,比万元,比20152015--20172017年净利润平均值增长了年净利润平均值增长了1,126.79%1,126.79%,指标完成;,指标完成;
(
(22))20202020年度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14.52%14.52%,比,比20152015--2017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增长了增长了614.10%614.10%,指标完成;,指标完成;
(
(33))2020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64.8064.80亿元,占公司亿元,占公司当年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营业收入比例为91.80%91.80%,,指标完成。指标完成。
(
(44)因公司原对标企业小天鹅()因公司原对标企业小天鹅(000418000418)已于)已于1919年年66月被美的集团吸收合并,因月被美的集团吸收合并,因此公司对标企业变为此公司对标企业变为1919家;经确认,家;经确认,1919家对标企业(美的集团、长虹美菱、格力电器、家对标企业(美的集团、长虹美菱、格力电器、海信家电、苏泊尔、华帝股份、九阳股份、爱仕达、老板电器、万和电气、长青集团、海信家电、苏泊尔、华帝股份、九阳股份、爱仕达、老板电器、万和电气、长青集团、奥马电器、奋达科技、新宝股份、天际股份、开能健康、海尔智家、莱克电气、奥马电器、奋达科技、新宝股份、天际股份、开能健康、海尔智家、莱克电气、飞科电飞科电器)器)相应相应的净利润增长率的净利润增长率7575分位值为分位值为65.87%65.87%,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7575分位值是分位值是16.71%16.71%,,公司对应指标均高于公司对应指标均高于7575分位值,指标完成。分位值,指标完成。
4
4、、个人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考核评价参考如下: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考核评价参考如下: 考评结果考评结果 优秀(优秀(AA)) 良好(良好(BB)) 达标(达标(CC)) 不合格(不合格(DD))
标准系数
标准系数
1.0
1.0
1.0
1.0
0.9
0.9
0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经公司考核
经公司考核,,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本次拟解除限售的222211名激励对象的名激励对象的2020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
5
到
到BB级以上等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级以上等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发生异动的激励对象说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发生异动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余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余223223人,其中:人,其中:
(
(11))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须由公司全额回购注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须由公司全额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694.69万股限制性股票。万股限制性股票。
(
(22))11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根据公司根据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规定,,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其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9,70029,700股,剩余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剩余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70050,700股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综上所述,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221221人(含前述因病去世激励对象)。人(含前述因病去世激励对象)。
三、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本次共有22122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65,3007,065,3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本的0.89%0.89%。具体如下表:。具体如下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总计总计授予限制性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票数量(万万股)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数量((万万股)股) 占获授限制性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股票数量的比例例
张
张 斌斌
董事长
董事长
57
57
18.8118.81
33.0033.00%%
王英峰
王英峰
董事、
董事、总经理总经理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徐玉翠
徐玉翠
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于正奇
于正奇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刘金彬
刘金彬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郑培伟
郑培伟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51
51
16.8316.83
33.0033.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215215人)人)
1832
1832
603.57603.57
32.95%32.95%
合计
合计
2144
2144
706.53706.53
32.9532.95%%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6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
五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意见
公司
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相关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相关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办法》、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就本次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己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和《股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己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之相关解除限售事宜。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之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七、备查文件
七、备查文件
1
1、八届、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2、八届、八届九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八届对于公司八届十四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相关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1
证券
代码 600336 证券 简称 澳柯玛 编号: 临 20 2 1 0 5 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八 届 九 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
九 次监事会于 202 1 年 12 月 1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满足,相关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 。
二、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5 票
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已实施了 2018 、 2019 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有效授权。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三、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21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
[2021-11-25]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5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了《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45)。公司副总经理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分别持有公司
股份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股份来源均全部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获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临 2021-050)。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9日、2021年1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
先生《关于减持澳柯玛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
郑培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各自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7,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2%。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名称 (股)
于正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他方式取得:510,000 股
刘金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他方式取得:510,000 股
郑培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他方式取得:51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管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
减持
持
价格 当前持 当前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减持总金 完
减持期间 区间 股数量 持股
名称 量(股) 比例 方式 额(元) 成
(元/ (股) 比例
情
股)
况
于正奇 127,500 0.02% 2021/11/23 集中 9.96 1,269,900 已 382,500 0.05%
~ 竞价 - 完
2021/11/23 交易 9.96 成
刘金彬 127,500 0.02% 2021/11/9 集中 9.66 1,252,775 已 382,500 0.05%
~ 竞价 - 完
2021/11/23 交易 10.01 成
郑培伟 127,500 0.02% 2021/11/10 集中 9.70 1,250,700 已 382,500 0.05%
~ 竞价 - 完
2021/11/23 交易 9.88 成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25
[2021-11-11]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5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发布了《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临 2021-045)。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1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6%,股份来源均全部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收到的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关于减持澳柯玛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盘,刘金彬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 80,000 股,
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名称 (股) 比例
刘金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他方式取得:51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高管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区
减持期间 金额 股数量 持股
名称 量(股) 比例 方式 间(元/股)
(元) (股) 比例
刘金彬 80,000 0.01% 2021/11/9 集中 9.66 -10.01 786,800 430,000 0.05%
~ 竞价
2021/11/10 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
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刘金彬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以及公司上市地规则所允许的董监高可交
易窗口期间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
继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刘金彬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0]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4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
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共 53,693,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3%,
其中 36,562,566 股为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17,131,201 股为在二级市场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目前均
无质押。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年 2 月 28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982,600 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的股份不超过 7,982,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计划用于减持的股票比
例对用于减持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青岛城投金融控 5%以上非第 53,693,767 6.73%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36,562,566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17,131,20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比例 (元/股) 披露日期
青岛城投金融控 15,875,453 1.99% 2020/11/13~ 9-10.43 2020 年 8 月 5 日
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11/17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 竞价交易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数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份来源 因
青岛城投金 不超过: 不超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2/1 按市场 非公开发 投资
融控股集团 15,965,2 过:2% 持,不超过: ~ 价格 行、集中 运作
有限公司 00 股 15,965,200股 2022/2/28 竞价交易 需要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年 2 月 28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982,600 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的股份不超过 7,982,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计划用于减持的股票比
例对用于减持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于 2016 年启动非公开发行,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了本
次发行,并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做出如下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上述锁定期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临
2017-043)。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11 月 8 日、11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近日公司不存在签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等情况。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彬先生依据其已发布的减持计划卖
出了公司股份 40,000 股。除此以外,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2]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了间接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
通知,经青岛市政府批复,其名称已变更为“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并同时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完成。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名称: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591292470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鲁强
注册资本:壹佰亿元整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 2567 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土地一级整理与开发,建筑工程管理,现代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股权投资与资本运营,产业实体投资,现代服务业投资与运营,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与运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6]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生物医疗”)与青岛华大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澳智存生物医疗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具体如下:
1、合资公司名称:华澳智存生物医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横云山路 2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由股东双方一次性缴足。
4、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澳柯玛生物医疗 900 货币 45%
华大智造公司 1100 货币 55%
/ 2000 / 100%
5、主营业务: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样本库、自动化液氮罐等设备,研发、销
售试剂展示柜,代理销售公司医用冷链产品。
6、其他:合资公司经营期限 30 年,设立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澳柯玛生
物医疗委派 2 名;设监事一名,由澳柯玛生物医疗委派。
华大智造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汪建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基因测序仪、配套试剂及耗材研发商,主要提供实时、全景、全生命周期的生命数字化全套设备,布局测序、生化检测、医学影像等全产业链条,产品包括高通量基因测序平台、测序样本制备系统等。
该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助于充分发挥合资双方各自的优势,深度绑定自动化样本库存储、自动化液氮罐等领域业务,抓住机遇,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并获得较好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00336)澳柯玛: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32元
每股净资产: 2.93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2%
营业总收入: 66.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6亿元
[2021-10-19]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4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股份来源均全部为公司实
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500股,即三人减持比例均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0.02%。减持价格均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均为公司发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自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5月6
日。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于正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510,000 股
刘金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510,000 股
郑培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0,000 0.06%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51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来无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于正奇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1/11/9 ~ 按市场价格 公司实施股 个 人 资
127,500 股 0.02% 超过:127,500 股 2022/5/6 权激励计划 金需求
获得
刘金彬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1/11/9 ~ 按市场价格 公司实施股 个 人 资
127,500 股 0.02% 超过:127,500 股 2022/5/6 权激励计划 金需求
获得
郑培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1/11/9 ~ 按市场价格 公司实施股 个 人 资
127,500 股 0.02% 超过:127,500 股 2022/5/6 权激励计划 金需求
获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
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以及有关规则
所允许的董监高可交易窗口期间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于正奇先生、刘金彬先生、郑培伟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021-09-18]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2021 年度
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 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
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至 17:00。届时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徐玉翠女士,副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韩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季修宪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09]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19日,公司曾就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企发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该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 2021-033)。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曾就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获得青岛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进行了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该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事项获得国资批复的公告》(编号:临 2021-035)。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相关方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的青岛企发投持有的公司103,893,8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1%),已过户登记至澳柯玛控股集团。至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7]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16: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http://sns.sseinfo.com)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
公司邮箱 dmb@aucma.com.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予以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16:00-17:00
2、召开形式:网络互动
3、互动地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http://sns.sseinfo.com)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英峰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徐玉翠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季修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 e 互动平台“上
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中午 12: 00 前,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
dmb@aucma.com.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电子邮箱:dmb@aucm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8-31]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4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本次
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3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本次
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600336)澳柯玛: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64元
每股净资产: 3.00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5%
营业总收入: 43.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9亿元
[2021-08-27]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3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青岛澳
海生物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青岛澳海生物有限公司 56%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6 月 12 日发布的《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1-032)。
2021 年 8 月 26 日,接公司战略发展部门通知,上述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事项已完成,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为青岛澳鼎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价格为 1057.0224 万元。
青岛澳鼎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03]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1-03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本次
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玉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徐玉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徐玉翠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徐玉翠女士,生于 1971 年 3 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青
岛澳柯玛电器公司、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青岛澳柯玛集团
商用机械厂。2002 年 8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本公司副总会计师
兼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2010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今代
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20] (600336)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21-03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23 - 2021/7/26 2021/7/26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98,263,26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5,791,592.28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23 - 2021/7/26 2021/7/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计 3 家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
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 0.108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 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 0.108 元。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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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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