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31什么时候复牌?-科创新源停牌最新消息
≈≈科创新源300731≈≈(更新:22.01.28)
[2022-01-28]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200.00~1,600.00 万元 盈利:2,663.4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900.00 万元~2,400.00 万元 盈利:1,687.3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注:本格式中的“元”、“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
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 57,000 万元~59,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85.67%~92.18%;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 1,200 万元~
1,600 万元。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1 年度,受上游市场部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影响,公司采购原材料的
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2021 年度公司加大对通信运营商、
电力和新能源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致使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大幅增加。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就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与主要客户进行协商,针对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加大成本管控力度,提升产品良率,进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2、2021 年度,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分别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
值准备,对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并确认了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同时,公司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等因素综合考虑,根据谨慎性要求,对部分产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已就上述产品与客户协商存货处理方案,尽量减少该部分存货造成的损失。上述损失的最终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3、公司预计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750 万元,主
要为收到厂房搬迁的违约赔偿款以及政府补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关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5]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为公司持股54.9424%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瑞泰克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瑞泰克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务提供对外担保,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待上述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瑞泰克担保余额合计为8,747.12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方,不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瑞泰克新能源业务的扩产需求,瑞泰克拟与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鑫”)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瑞泰克拟承租江苏苏鑫位于苏州市黄埭镇春光路188号的一号厂房车间,租赁建筑面积约9401.65平方米,租赁用途为生产、加工、仓储,租赁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租金总额为1,328.4532万元。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方)及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出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拟与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鑫”)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瑞泰克拟承租江苏苏鑫位于苏州市黄埭镇春光路 188 号的一号厂房车间,租赁建筑面积约 9401.65 平方米,租赁用途为生产、加工、仓储,
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总额为 1,328.4532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2516663177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 28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鑫南
成立日期:1996 年 08 月 29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建筑门窗、防火卷帘门、木质防火门、不锈钢制品、钢结构,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瑞泰克与江苏苏鑫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房屋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如下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标的物座落地址:春光路 188 号,苏鑫 1 号厂房车间。产权证号:“苏
2016 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7030391 号”。建筑面积:约 9401.65 平方米。辅房不
计入使用面积。
2、租赁用途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该房屋用途为生产、加工、仓储。乙方保证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并保证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转租、转借他人。
3、租赁期限、租金(房租费用+物业费)、支付方式及其他费用,合同期自
2022 年 03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共 3 年 10 个月。租金第三年上
涨 5%。
2022 年 03 月 01 日—2024 年 02 月 28 日,房租费:9401.65 平方米×24 元/
平方=225639.6 元/月;物业费:9401.65 平方米×6 元/平方=56409.9 元/月。
2024 年 03 月 0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房租费:9401.65 平方米×25 元/
平方=235041.25 元/月;物业费:9401.65 平方米×6.5 元/平方=61110.73 元/月。
甲方每月 15 日前开具当月发票(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开具发票),乙方每月 30
日前支付房租。
逾期未支付房租按 0.5‰每日收取滞纳金。
乙方承租期间所有天然气、水、电网络等费用由乙方另外签订协议。电力未送达地方由乙方负责安排搭接。如乙方不能按期缴费,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应措施,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保证金后,违约逾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已付租金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 10天的应视为甲方终止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水电等其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付租金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20 日的,可视为乙方违约单方终止合同。
(3)单方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付相当于 2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本合同方可终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相当于 2 个月租金的经济损失。
(5)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当日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将租赁房屋返还甲方,逾期交还的,按当年租金双倍计算逾期交还期间的租赁房屋使用费。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克本次租赁厂房,旨在对现有产能进行扩产,以扩大生
产能力和产能规模,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交付能力,进而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此次交易的价格按市场定价,双方根据周边厂房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
2、公司将积极关注租赁合同的后续履约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持股 54.9424%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瑞泰克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瑞泰克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务提供对外担保,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1 年,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具体经办人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
担保 被担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方 保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负债率1 (万元)2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3 担保
科创 瑞泰
54.9424% 56.76% 3,747.12 5,000 14.35% 否
新源 克
3、累计对瑞泰克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瑞泰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瑞泰克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
2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指截止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的担保余额。
3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指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比例。
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9 日签署的主合同项下
实际发生的债务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747.12 万元的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瑞泰克担保余额合计为 8,747.12 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4.3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6 月 7 日
3、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 368 号
4、法定代表人:岳国东
5、注册资本:2,519 万元整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系:瑞泰克为科创新源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4.9424%的股权。
8、瑞泰克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4
1 岳国东 454 18.0230%
2 吴曦东 454 18.0230%
3 许健 227 9.0115%
4 科创新源 1,384 54.9424%
合计 2,519 100%
9、瑞泰克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7,719,015.23 134,008,050.85
4 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表中数据与往期公告数据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取整所造成的。
负债总额 77,892,854.55 76,068,898.17
所有者权益 59,826,160.68 57,939,152.68
项目 2020 年度(已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0,283,544.10 129,955,882.70
利润总额 5,840,001.87 -1,858,313.38
净利润 5,316,622.50 -1,887,008.00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主债权:瑞泰克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在此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具体经办人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担保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的主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瑞泰克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散热材料及综合解决方案的重要平台。目前,瑞泰克正在加大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领域的业务开拓和产线建设工作,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为瑞泰克提供担保,有助于瑞泰克获得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利用公司集团化优势,缓解瑞泰克资金压力,推进瑞泰克新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领域业务的顺利推进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董事会在对瑞泰克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一致认为瑞泰克未来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鉴于瑞泰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的发展以及资金的使用进行实质性管控,考虑到此次担保事项少数股东的综合担保能力,以及银行的融资担保要求,此次对外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瑞泰克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瑞泰克以其净资产提供反担保。根据瑞泰克目前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其与核心大客户的业务推进进度,预计瑞泰克未来偿债能力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瑞泰克作为公司持股 54.9424%的控股子公司,其信誉及经营预期良好。公司本次为瑞泰克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8,747.12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1-12-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
示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3、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16 元/份。在本
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4、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为 133 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为 648.5
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授予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黎所远 董事 120 18.50% 0.96%
詹国彬 董事 50 7.71% 0.40%
董事
廖长春 综合管理部总监 5 0.77% 0.04%
及稽查总监
刘军 财务总监 5 0.77% 0.04%
梁媛 董事会秘书 8 1.23%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460.5 71.01% 3.68%
务)人员(128 人)
合计(133 人) 648.5 100.00% 5.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5、股票期权行权期安排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5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股票期权行权的条件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
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
一,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注:(1)该考核指标仅针对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于上市公司层面的激励对象,各子公司层面激励对象不参与该考核;(2)以上“净利润”指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表中的“不低于”含本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任职于子公司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昆成”)和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则需满足无锡昆成、瑞泰克业绩考核目标。前述主体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a) 无锡昆成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1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2,20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2,300万元。
b) 瑞泰克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注:(1)以上“净利润”指标为各考核主体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以上“营业收入”指标为各考核主体实现的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上表中的“不低于”含本数。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相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80 分及以上 60 分以上 80 分以下 60 分及以下
行权比例 100% 70% 0
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 80 分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行权当期
股票期权;达到 60 分以上 80 分以下的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的 70%,如果为 60 分
及以下,则取消当年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当年不达标,其对应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对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由 136 人调整为 133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648.5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四、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新源 JLC2
(二)期权代码:036477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
[2021-12-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2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关于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仅为增资的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最终交易协议仍需由交易各方进行商谈和签署,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协议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增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意向/框架协议及进展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交易概述
1、为配合能源低碳化转型,全球各国陆续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均迎来较大的发展机遇,配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动力电池用的散热结构件的市场空间不断提升。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控股子公司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依托于在液冷板散热技术的先进性,已逐步布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动力电池散热结构件业务。基于瑞泰克当前的市场开拓进度,为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交付能力,瑞泰克拟对现有产能进行扩产,以扩大瑞泰克生产能力和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为满足瑞泰克未来扩产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与岳国东、吴曦东、许健及瑞泰克签署了《关于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意向协议》,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瑞泰克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泰克不低于67%的股权,岳国东、吴曦东、许健均自愿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各方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62403279M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68号
5、法定代表人:岳国东
6、注册资本:2,519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04年06月07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瑞泰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1
1 科创新源 1,384 55%
2 吴曦东 454 18%
2 岳国东 454 18%
3 许 健 227 9%
合 计 2,519 100%
1 双方约定,如根据上述约定出资额计算出的出资比例非整数的,则以四舍五入方式取整。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甲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科创新源”)
乙方 1:吴曦东
乙方 2:岳国东
乙方 3:许健
丙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丙方”或“瑞泰克”)
上述乙方 1、乙方 2、乙方 3 合计简称为“乙方”。
2、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1)科创新源目前持有丙方 54.9424%的出资额,系丙方的控股股东。经各方协商一致,科创新源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对丙方增资,增资完成后,科创新源持有丙方的出资额比例不低于 67%,乙方均自愿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2)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增资的最终金额、本次增资的履行期限及支付方式将由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并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3)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增资需同时获得甲方、丙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方可签署正式的《增资协议》。
3、协议的解除、终止
(1)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的,解除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
①因政府部门及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本协议终止、被撤销、被认定为无效,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②任何一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
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各方均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
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协议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诉求或争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对瑞泰克进行增资,主要是为了增强瑞泰克的资金实力,满足瑞泰克新能源业务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瑞泰克的市场竞争优势,不断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本次增资预计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对瑞泰克的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文件尚未正式签署,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能否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并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最终交易协议仍需由交易各方进行商谈和签署,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协议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深圳科创新源新
1 2020年9月23日 正在推进中。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框架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舜富精
2 2020年9月21日 协议解除。
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苏州瑞泰
3 2020年8月27日 协议履行完毕。
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与增资的意向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德瑞
4 2020年8月7日 协议履行完毕。
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与增资的意向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镇江华
5 2019年11月18日 协议终止。
浩通信器材有限公司60%股权的框架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蓝晨光化工
6 2019年4月18日 正在推进中。
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
股变动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于2021年12月28日完成了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部分董事、高管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授予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黎所远 董事 120 18.50% 0.96%
詹国彬 董事 50 7.71% 0.40%
董事
廖长春 综合管理部总监 5 0.77% 0.04%
及稽查总监
刘军 财务总监 5 0.77% 0.04%
梁媛 董事会秘书 8 1.23% 0.06%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其他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昆成”)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近日无锡昆成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修改前的经营范围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
各类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 各类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转让及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光电产品、电气机械及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光 及器材、专用设备、橡塑制品、电线电缆、电子产电产品、电气机械及器材、 品、医疗器械、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用设备、橡塑制品、电线 和发射装置)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电缆、电子产品、医疗器械、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技术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 一般项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防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开展经营活动) 动)
二、取得《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588459970H
2、企业名称: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无锡市金山北科技园金山四支路 8 号 1 号楼一楼
5、法定代表人:朱沁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 年 01 月 06 日
8、营业期限:2012 年 01 月 06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各类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光电产品、电气机械及器材、专用设备、橡塑制品、电线电缆、电子产品、医疗器械、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授予 133 名激励对象 648.5 万份股票期权,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33 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48.5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25,088,307 股的 5.18%。
5、行权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16 元/股。
6、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7、行权安排: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5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
示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36 人调整为 133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648.5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股票期权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的对象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授予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黎所远 董事 120 18.50% 0.96%
詹国彬 董事 50 7.71% 0.40%
董事
廖长春 综合管理部总监 5 0.77% 0.04%
及稽查总监
刘军 财务总监 5 0.77% 0.04%
梁媛 董事会秘书 8 1.23%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460.5 71.01% 3.68%
务)人员(128 人)
合计(133 人) 648.5 100.00% 5.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二)行权价格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32.1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股 32.16 元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三)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
1、行权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5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行权条件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
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注:(1)该考核指标仅针对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于上市公司层面的激励对象,各子公司层面激励对象不参与该考核;(2)以上“净利润”指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表中的“不低于”含本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成”)和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则需满足无锡昆成、瑞泰克业绩考核目标。前述主体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a) 无锡昆成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安排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银行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申请情况如下:
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额度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以公司信用为担保,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东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
示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 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由 136 人调整为 133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648.5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专项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
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婷女士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为133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648.5万份。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确定2021年12月15日为授予日,授予133名激励对象648.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16元/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黎所远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为133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648.5万份。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廖长春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已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确定2021年12月15日为授予日,授予133名激励对象648.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16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廖长春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已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银行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以公司信用为担保,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等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东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1-2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
络 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 全 景 路 演 天 下 ” 网 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
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其中公司与投
资者网上互动时间为 15:3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梁媛女士及财务总监刘军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11]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月11 日上 午 09:15 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 125,088,307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8,050,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424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050,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2.42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
代表股份 2,804,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2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2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2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50,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0-27]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周东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2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
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马婷女士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
司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5,000万元授信,并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事项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将以名下有权处分的四项实用新型专利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上述授信的担保。本次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以申请授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经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
园 2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审议方式
1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特别决议
2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别决议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决议
4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通决议
本次会议共审议 4 项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四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除上述所列议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
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请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前将临时
议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00 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3.00 有关事项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1 月 9 日 16:30 前送
达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1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媛
联系电话:0755-3369 1628
联系传真:0755-2920 995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邮箱:tzh@szcotra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 号、3 号
厂房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信息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需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同意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1.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0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
3.00
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每一股份对每一提案有一票表决权,表决股数超过代表股数的则为废票。每一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表决意见应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否则为废票。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本次会议闭会。
2、企业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16:30 前以信
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021-10-27] (300731)科创新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
每股净资产: 4.87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7%
营业总收入: 4.5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57.49万元
[2021-10-1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周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公告。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期权的等待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
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婷女士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新源”)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孙学栋、广东德瑞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源”)签署《关于广东德瑞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3,840.00 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德瑞源 32%股权转让给孙学栋(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受个人资金安排及工商、税务等的办理进度影响,公司于近日收到孙学栋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肆拾万元整(¥19,400,000.00元)及相应违约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德瑞源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核准备案登记通知书》。
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德瑞源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
1 孙学栋 810.00 81.00
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90.00 19.00
合计 1,000.00 100.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德瑞源的持股比例将由 51%降为 19%,德瑞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这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更好的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敦促交易对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
2、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核准备案登记通知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 125,088,307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28,826,5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045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8,618,6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2.87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7,9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662%。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
代表股份 3,012,2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81%。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2%;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2.01:选举周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周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黎所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黎所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詹国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詹国彬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廖长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廖长春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3.01:选举孔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孔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常军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林映雪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4.01:选举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王玉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杨进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29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詹国彬先生、
廖长春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周东先生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周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东
委员:黎所远、孔涛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林映雪
委员:孔涛、詹国彬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孔涛
委员:周东、常军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常军锋
委员:周东、林映雪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东先生担
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梅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周东先生:
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苏州分公司,岗位为财务部会
计;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职于深圳市真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华北区销
售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职于思卡帕胶带(苏州)有限公司,担任
深圳办事处销售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
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325,62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6.6558%;并通过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948,000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19.9443%;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626,086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3.6983%,合计持有公司37,899,706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30.29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周东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了上述关联关系外,周东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黎所远先生:
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本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7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经济发展局、宝安区贸促会;2007 年至2015 年,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31)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5 年至 2017 年,任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黎所远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所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詹国彬先生:
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陕西师范大学讲师;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中国
电子进出口陕西公司业务经理;1993 年 11 月至 1996 年 4 月,就读于京都大学
经济学研究院;1996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入职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2012
年 3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该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 5310)董事;1997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先后任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2021
年 8 月起,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合伙人,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
事。
詹国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詹国彬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产业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9 月 29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马婷女士召集及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马婷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马婷女士:
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2 月
至 2009 年 7 月,任教于湖北省阳新县三溪中学,任语文教师;2009 年 9 月至今
任职于本公司,现任人力资源副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马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马婷女士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1,304 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 125,088,307 股的 0.0730%。除此之外,马婷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婷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及离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周东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
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玉梅女士、杨进伟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马婷女士
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公司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1、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淑香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淑香女士直接持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48,000 股股票,占当前公司总股份 125,088,307 股的 0.2782%,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淑香女士离任董事职务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2)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莉女士、钟宇先生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期限已满 6 年,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陈莉女士、钟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陈莉女士、钟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莉女士、钟宇先生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2、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廖长春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离任后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长春先生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众能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2,173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
总股份125,088,307股的0.1217%。
廖长春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廖长春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众能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众能投资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关于减持的承诺如下:
1、减持数量: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合伙企业减持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1)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4)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2、减持价格:该等股票的最低减持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信息披露:本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
备案。
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则上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此外,廖长春先生的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张淑香女士、陈莉女士、钟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梁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梁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梁媛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周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东
委员:黎所远、孔涛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林映雪
委员:孔涛、詹国彬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孔涛
委员:周东、常军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常军锋
委员:周东、林映雪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本次选举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1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 年9 月 13日下午14:00 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长春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20日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王玉梅女士和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梅女士:
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 9 月
至 2002 年 1 月,任职于河南省邓州市物资总公司财务部,担任主办会计;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市世纪电路板厂财务部,担任会计主管;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财
务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监事。
王玉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王玉梅女士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1,304 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 125,088,307 股的 0.0730%。除此之外,王玉梅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玉梅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进伟先生
198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职于江西省投资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会计;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南昌园中源大酒店,担任成本主管;2014 年 9
月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经理。
杨进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杨进伟先生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0,434 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 125,088,307 股的 0.0243%。除此之外,杨进伟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进伟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1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周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陈莉女士、孔涛先生、钟宇先生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20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东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周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黎所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提名詹国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提名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20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孔涛先生自2017年3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孔涛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孔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提名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提名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以提交的新章程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东先生:
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苏州分公司,岗位为财务部会
计;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职于深圳市真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华北区销
售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职于思卡帕胶带(苏州)有限公司,担任
深圳办事处销售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
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325,62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6.6558%;并通过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948,000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19.9443%;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626,086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3.6983%,合计持有公司37,899,706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30.29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周东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了上述关联关系外,周东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黎所远先生: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本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1997年至 2007 年,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经济发展局、宝安区贸促会;2007 年至 2015年,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31)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 2017 年,任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至今,
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黎所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黎所远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所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詹国彬先生:
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陕西师范大学讲师;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中国
电子进出口陕西公司业务经理;1993 年 11 月至 1996 年 4 月,就读于京都大学
经济学研究院;1996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入职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2012
年 3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该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 5310)董事;1997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先后任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2021
年 8 月起,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合伙人;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
事。
詹国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詹国彬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1-09-1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审议方式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特别决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2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周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2.02 选举黎所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2.03 选举詹国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2.04 选举廖长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3 ——
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孔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3.02 选举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3.03 选举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4 ——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普通决议
4.02 选举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普通决议
本次会议共审议 4 项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3)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4)除上述所列议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
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请于 2021 年 9 月 19 日前将临时
议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2.00 应选人数 4 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周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黎所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詹国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廖长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3.00 应选人数 3 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孔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4.00 应选人数 2 人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2 选举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和 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9 月 27 日 16:30 前送
达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10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媛
联系电话:0755-3369 1628
联系传真:0755-2920 995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邮箱:tzh@szcotra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 号、3 号
厂房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信息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需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同意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28]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200.00~1,600.00 万元 盈利:2,663.4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900.00 万元~2,400.00 万元 盈利:1,687.3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注:本格式中的“元”、“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
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 57,000 万元~59,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85.67%~92.18%;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 1,200 万元~
1,600 万元。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1 年度,受上游市场部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影响,公司采购原材料的
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2021 年度公司加大对通信运营商、
电力和新能源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致使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大幅增加。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就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与主要客户进行协商,针对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加大成本管控力度,提升产品良率,进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2、2021 年度,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分别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
值准备,对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并确认了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同时,公司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等因素综合考虑,根据谨慎性要求,对部分产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已就上述产品与客户协商存货处理方案,尽量减少该部分存货造成的损失。上述损失的最终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3、公司预计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750 万元,主
要为收到厂房搬迁的违约赔偿款以及政府补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关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5]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为公司持股54.9424%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瑞泰克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瑞泰克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务提供对外担保,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待上述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瑞泰克担保余额合计为8,747.12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方,不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瑞泰克新能源业务的扩产需求,瑞泰克拟与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鑫”)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瑞泰克拟承租江苏苏鑫位于苏州市黄埭镇春光路188号的一号厂房车间,租赁建筑面积约9401.65平方米,租赁用途为生产、加工、仓储,租赁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租金总额为1,328.4532万元。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方)及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出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拟与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鑫”)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瑞泰克拟承租江苏苏鑫位于苏州市黄埭镇春光路 188 号的一号厂房车间,租赁建筑面积约 9401.65 平方米,租赁用途为生产、加工、仓储,
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总额为 1,328.4532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2516663177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 28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鑫南
成立日期:1996 年 08 月 29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建筑门窗、防火卷帘门、木质防火门、不锈钢制品、钢结构,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瑞泰克与江苏苏鑫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江苏苏鑫装饰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房屋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如下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标的物座落地址:春光路 188 号,苏鑫 1 号厂房车间。产权证号:“苏
2016 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7030391 号”。建筑面积:约 9401.65 平方米。辅房不
计入使用面积。
2、租赁用途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该房屋用途为生产、加工、仓储。乙方保证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并保证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转租、转借他人。
3、租赁期限、租金(房租费用+物业费)、支付方式及其他费用,合同期自
2022 年 03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共 3 年 10 个月。租金第三年上
涨 5%。
2022 年 03 月 01 日—2024 年 02 月 28 日,房租费:9401.65 平方米×24 元/
平方=225639.6 元/月;物业费:9401.65 平方米×6 元/平方=56409.9 元/月。
2024 年 03 月 0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房租费:9401.65 平方米×25 元/
平方=235041.25 元/月;物业费:9401.65 平方米×6.5 元/平方=61110.73 元/月。
甲方每月 15 日前开具当月发票(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开具发票),乙方每月 30
日前支付房租。
逾期未支付房租按 0.5‰每日收取滞纳金。
乙方承租期间所有天然气、水、电网络等费用由乙方另外签订协议。电力未送达地方由乙方负责安排搭接。如乙方不能按期缴费,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应措施,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保证金后,违约逾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已付租金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 10天的应视为甲方终止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水电等其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付租金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20 日的,可视为乙方违约单方终止合同。
(3)单方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付相当于 2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本合同方可终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相当于 2 个月租金的经济损失。
(5)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当日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之日起五日内将租赁房屋返还甲方,逾期交还的,按当年租金双倍计算逾期交还期间的租赁房屋使用费。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克本次租赁厂房,旨在对现有产能进行扩产,以扩大生
产能力和产能规模,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交付能力,进而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此次交易的价格按市场定价,双方根据周边厂房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
2、公司将积极关注租赁合同的后续履约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持股 54.9424%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瑞泰克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瑞泰克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务提供对外担保,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1 年,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具体经办人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
担保 被担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方 保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负债率1 (万元)2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3 担保
科创 瑞泰
54.9424% 56.76% 3,747.12 5,000 14.35% 否
新源 克
3、累计对瑞泰克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瑞泰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瑞泰克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
2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指截止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的担保余额。
3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指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比例。
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9 日签署的主合同项下
实际发生的债务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747.12 万元的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瑞泰克担保余额合计为 8,747.12 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4.3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6 月 7 日
3、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 368 号
4、法定代表人:岳国东
5、注册资本:2,519 万元整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系:瑞泰克为科创新源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4.9424%的股权。
8、瑞泰克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4
1 岳国东 454 18.0230%
2 吴曦东 454 18.0230%
3 许健 227 9.0115%
4 科创新源 1,384 54.9424%
合计 2,519 100%
9、瑞泰克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7,719,015.23 134,008,050.85
4 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表中数据与往期公告数据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取整所造成的。
负债总额 77,892,854.55 76,068,898.17
所有者权益 59,826,160.68 57,939,152.68
项目 2020 年度(已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0,283,544.10 129,955,882.70
利润总额 5,840,001.87 -1,858,313.38
净利润 5,316,622.50 -1,887,008.00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主债权:瑞泰克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在此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具体经办人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担保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的主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瑞泰克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散热材料及综合解决方案的重要平台。目前,瑞泰克正在加大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领域的业务开拓和产线建设工作,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为瑞泰克提供担保,有助于瑞泰克获得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利用公司集团化优势,缓解瑞泰克资金压力,推进瑞泰克新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领域业务的顺利推进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董事会在对瑞泰克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一致认为瑞泰克未来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鉴于瑞泰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的发展以及资金的使用进行实质性管控,考虑到此次担保事项少数股东的综合担保能力,以及银行的融资担保要求,此次对外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瑞泰克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瑞泰克以其净资产提供反担保。根据瑞泰克目前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其与核心大客户的业务推进进度,预计瑞泰克未来偿债能力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瑞泰克作为公司持股 54.9424%的控股子公司,其信誉及经营预期良好。公司本次为瑞泰克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8,747.12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1-12-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
示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3、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16 元/份。在本
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4、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为 133 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为 648.5
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授予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黎所远 董事 120 18.50% 0.96%
詹国彬 董事 50 7.71% 0.40%
董事
廖长春 综合管理部总监 5 0.77% 0.04%
及稽查总监
刘军 财务总监 5 0.77% 0.04%
梁媛 董事会秘书 8 1.23%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460.5 71.01% 3.68%
务)人员(128 人)
合计(133 人) 648.5 100.00% 5.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5、股票期权行权期安排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5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股票期权行权的条件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
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
一,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注:(1)该考核指标仅针对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于上市公司层面的激励对象,各子公司层面激励对象不参与该考核;(2)以上“净利润”指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表中的“不低于”含本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任职于子公司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昆成”)和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则需满足无锡昆成、瑞泰克业绩考核目标。前述主体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a) 无锡昆成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1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2,20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2,300万元。
b) 瑞泰克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注:(1)以上“净利润”指标为各考核主体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以上“营业收入”指标为各考核主体实现的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上表中的“不低于”含本数。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相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80 分及以上 60 分以上 80 分以下 60 分及以下
行权比例 100% 70% 0
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 80 分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行权当期
股票期权;达到 60 分以上 80 分以下的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的 70%,如果为 60 分
及以下,则取消当年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当年不达标,其对应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对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由 136 人调整为 133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648.5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四、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新源 JLC2
(二)期权代码:036477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
[2021-12-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2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关于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仅为增资的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最终交易协议仍需由交易各方进行商谈和签署,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协议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增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意向/框架协议及进展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交易概述
1、为配合能源低碳化转型,全球各国陆续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行业均迎来较大的发展机遇,配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动力电池用的散热结构件的市场空间不断提升。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控股子公司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依托于在液冷板散热技术的先进性,已逐步布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动力电池散热结构件业务。基于瑞泰克当前的市场开拓进度,为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交付能力,瑞泰克拟对现有产能进行扩产,以扩大瑞泰克生产能力和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为满足瑞泰克未来扩产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与岳国东、吴曦东、许健及瑞泰克签署了《关于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意向协议》,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瑞泰克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泰克不低于67%的股权,岳国东、吴曦东、许健均自愿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各方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62403279M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68号
5、法定代表人:岳国东
6、注册资本:2,519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04年06月07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瑞泰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1
1 科创新源 1,384 55%
2 吴曦东 454 18%
2 岳国东 454 18%
3 许 健 227 9%
合 计 2,519 100%
1 双方约定,如根据上述约定出资额计算出的出资比例非整数的,则以四舍五入方式取整。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甲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科创新源”)
乙方 1:吴曦东
乙方 2:岳国东
乙方 3:许健
丙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丙方”或“瑞泰克”)
上述乙方 1、乙方 2、乙方 3 合计简称为“乙方”。
2、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1)科创新源目前持有丙方 54.9424%的出资额,系丙方的控股股东。经各方协商一致,科创新源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对丙方增资,增资完成后,科创新源持有丙方的出资额比例不低于 67%,乙方均自愿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2)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增资的最终金额、本次增资的履行期限及支付方式将由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并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3)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增资需同时获得甲方、丙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方可签署正式的《增资协议》。
3、协议的解除、终止
(1)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的,解除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
①因政府部门及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本协议终止、被撤销、被认定为无效,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②任何一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
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各方均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
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协议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诉求或争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对瑞泰克进行增资,主要是为了增强瑞泰克的资金实力,满足瑞泰克新能源业务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瑞泰克的市场竞争优势,不断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本次增资预计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对瑞泰克的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文件尚未正式签署,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能否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并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最终交易协议仍需由交易各方进行商谈和签署,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协议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深圳科创新源新
1 2020年9月23日 正在推进中。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框架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舜富精
2 2020年9月21日 协议解除。
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苏州瑞泰
3 2020年8月27日 协议履行完毕。
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与增资的意向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德瑞
4 2020年8月7日 协议履行完毕。
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与增资的意向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镇江华
5 2019年11月18日 协议终止。
浩通信器材有限公司60%股权的框架协议》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蓝晨光化工
6 2019年4月18日 正在推进中。
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
股变动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于2021年12月28日完成了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部分董事、高管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授予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黎所远 董事 120 18.50% 0.96%
詹国彬 董事 50 7.71% 0.40%
董事
廖长春 综合管理部总监 5 0.77% 0.04%
及稽查总监
刘军 财务总监 5 0.77% 0.04%
梁媛 董事会秘书 8 1.23% 0.06%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其他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昆成”)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近日无锡昆成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修改前的经营范围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
各类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 各类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转让及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光电产品、电气机械及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光 及器材、专用设备、橡塑制品、电线电缆、电子产电产品、电气机械及器材、 品、医疗器械、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用设备、橡塑制品、电线 和发射装置)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电缆、电子产品、医疗器械、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技术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 一般项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防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开展经营活动) 动)
二、取得《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588459970H
2、企业名称: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无锡市金山北科技园金山四支路 8 号 1 号楼一楼
5、法定代表人:朱沁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 年 01 月 06 日
8、营业期限:2012 年 01 月 06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各类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光电产品、电气机械及器材、专用设备、橡塑制品、电线电缆、电子产品、医疗器械、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授予 133 名激励对象 648.5 万份股票期权,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33 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48.5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25,088,307 股的 5.18%。
5、行权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16 元/股。
6、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7、行权安排: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5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
示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36 人调整为 133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648.5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股票期权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的对象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授予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黎所远 董事 120 18.50% 0.96%
詹国彬 董事 50 7.71% 0.40%
董事
廖长春 综合管理部总监 5 0.77% 0.04%
及稽查总监
刘军 财务总监 5 0.77% 0.04%
梁媛 董事会秘书 8 1.23%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460.5 71.01% 3.68%
务)人员(128 人)
合计(133 人) 648.5 100.00% 5.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二)行权价格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32.1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股 32.16 元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三)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
1、行权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5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行权条件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
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注:(1)该考核指标仅针对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于上市公司层面的激励对象,各子公司层面激励对象不参与该考核;(2)以上“净利润”指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表中的“不低于”含本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成”)和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则需满足无锡昆成、瑞泰克业绩考核目标。前述主体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a) 无锡昆成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安排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银行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申请情况如下:
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额度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以公司信用为担保,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东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 3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
示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 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由 136 人调整为 133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648.5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专项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
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婷女士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为133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648.5万份。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确定2021年12月15日为授予日,授予133名激励对象648.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16元/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黎所远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为133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648.5万份。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廖长春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已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确定2021年12月15日为授予日,授予133名激励对象648.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16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廖长春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已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银行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以公司信用为担保,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等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东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1-26]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
络 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 全 景 路 演 天 下 ” 网 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
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其中公司与投
资者网上互动时间为 15:3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梁媛女士及财务总监刘军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11]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1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月11 日上 午 09:15 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 125,088,307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8,050,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424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050,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2.42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
代表股份 2,804,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2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2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20,2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50,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0-27]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周东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2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
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马婷女士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
司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5,000万元授信,并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事项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将以名下有权处分的四项实用新型专利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上述授信的担保。本次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以申请授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经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
园 2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审议方式
1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特别决议
2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别决议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决议
4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通决议
本次会议共审议 4 项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四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除上述所列议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
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请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前将临时
议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00 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3.00 有关事项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1 月 9 日 16:30 前送
达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1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媛
联系电话:0755-3369 1628
联系传真:0755-2920 995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邮箱:tzh@szcotra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 号、3 号
厂房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信息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需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同意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1.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0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
3.00
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每一股份对每一提案有一票表决权,表决股数超过代表股数的则为废票。每一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表决意见应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否则为废票。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本次会议闭会。
2、企业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16:30 前以信
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021-10-27] (300731)科创新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
每股净资产: 4.87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7%
营业总收入: 4.5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57.49万元
[2021-10-1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周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公告。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期权的等待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
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婷女士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新源”)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孙学栋、广东德瑞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源”)签署《关于广东德瑞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3,840.00 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德瑞源 32%股权转让给孙学栋(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受个人资金安排及工商、税务等的办理进度影响,公司于近日收到孙学栋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肆拾万元整(¥19,400,000.00元)及相应违约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德瑞源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核准备案登记通知书》。
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德瑞源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
1 孙学栋 810.00 81.00
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90.00 19.00
合计 1,000.00 100.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德瑞源的持股比例将由 51%降为 19%,德瑞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这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更好的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敦促交易对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
2、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核准备案登记通知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 125,088,307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28,826,5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045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8,618,6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2.87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7,9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662%。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
代表股份 3,012,2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81%。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2%;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2.01:选举周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周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黎所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黎所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詹国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詹国彬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廖长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廖长春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3.01:选举孔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孔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常军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林映雪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4.01:选举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王玉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杨进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29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詹国彬先生、
廖长春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周东先生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周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东
委员:黎所远、孔涛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林映雪
委员:孔涛、詹国彬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孔涛
委员:周东、常军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常军锋
委员:周东、林映雪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东先生担
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梅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周东先生:
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苏州分公司,岗位为财务部会
计;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职于深圳市真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华北区销
售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职于思卡帕胶带(苏州)有限公司,担任
深圳办事处销售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
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325,62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6.6558%;并通过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948,000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19.9443%;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626,086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3.6983%,合计持有公司37,899,706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30.29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周东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了上述关联关系外,周东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黎所远先生:
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本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7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经济发展局、宝安区贸促会;2007 年至2015 年,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31)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5 年至 2017 年,任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黎所远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所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詹国彬先生:
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陕西师范大学讲师;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中国
电子进出口陕西公司业务经理;1993 年 11 月至 1996 年 4 月,就读于京都大学
经济学研究院;1996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入职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2012
年 3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该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 5310)董事;1997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先后任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2021
年 8 月起,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合伙人,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
事。
詹国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詹国彬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产业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9 月 29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马婷女士召集及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马婷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马婷女士:
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2 月
至 2009 年 7 月,任教于湖北省阳新县三溪中学,任语文教师;2009 年 9 月至今
任职于本公司,现任人力资源副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马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马婷女士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1,304 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 125,088,307 股的 0.0730%。除此之外,马婷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婷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及离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周东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
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玉梅女士、杨进伟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马婷女士
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公司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1、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淑香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淑香女士直接持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48,000 股股票,占当前公司总股份 125,088,307 股的 0.2782%,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淑香女士离任董事职务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2)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莉女士、钟宇先生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期限已满 6 年,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陈莉女士、钟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陈莉女士、钟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莉女士、钟宇先生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2、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廖长春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离任后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长春先生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众能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2,173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
总股份125,088,307股的0.1217%。
廖长春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廖长春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众能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众能投资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关于减持的承诺如下:
1、减持数量: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合伙企业减持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1)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4)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2、减持价格:该等股票的最低减持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信息披露:本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
备案。
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则上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此外,廖长春先生的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张淑香女士、陈莉女士、钟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梁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梁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梁媛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29]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周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东
委员:黎所远、孔涛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林映雪
委员:孔涛、詹国彬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孔涛
委员:周东、常军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常军锋
委员:周东、林映雪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本次选举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1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 年9 月 13日下午14:00 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长春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20日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王玉梅女士和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梅女士:
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 9 月
至 2002 年 1 月,任职于河南省邓州市物资总公司财务部,担任主办会计;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市世纪电路板厂财务部,担任会计主管;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财
务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监事。
王玉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王玉梅女士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1,304 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 125,088,307 股的 0.0730%。除此之外,王玉梅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玉梅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进伟先生
198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职于江西省投资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会计;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南昌园中源大酒店,担任成本主管;2014 年 9
月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经理。
杨进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杨进伟先生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0,434 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 125,088,307 股的 0.0243%。除此之外,杨进伟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进伟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1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周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陈莉女士、孔涛先生、钟宇先生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20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东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周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黎所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提名詹国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提名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20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孔涛先生自2017年3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孔涛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孔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提名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提名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以提交的新章程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东先生:
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苏州分公司,岗位为财务部会
计;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职于深圳市真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华北区销
售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职于思卡帕胶带(苏州)有限公司,担任
深圳办事处销售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
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325,62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6.6558%;并通过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948,000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19.9443%;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626,086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3.6983%,合计持有公司37,899,706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30.29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周东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了上述关联关系外,周东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黎所远先生: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本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1997年至 2007 年,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经济发展局、宝安区贸促会;2007 年至 2015年,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31)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 2017 年,任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至今,
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黎所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黎所远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所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詹国彬先生:
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陕西师范大学讲师;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中国
电子进出口陕西公司业务经理;1993 年 11 月至 1996 年 4 月,就读于京都大学
经济学研究院;1996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入职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2012
年 3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该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 5310)董事;1997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先后任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2021
年 8 月起,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合伙人;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
事。
詹国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詹国彬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1-09-14] (300731)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 2 号厂房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审议方式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特别决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2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周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2.02 选举黎所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2.03 选举詹国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2.04 选举廖长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3 ——
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孔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3.02 选举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3.03 选举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普通决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4 ——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普通决议
4.02 选举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普通决议
本次会议共审议 4 项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回避表决。
(3)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4)除上述所列议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
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请于 2021 年 9 月 19 日前将临时
议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2.00 应选人数 4 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周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黎所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詹国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廖长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3.00 应选人数 3 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孔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4.00 应选人数 2 人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王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2 选举杨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和 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9 月 27 日 16:30 前送
达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10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媛
联系电话:0755-3369 1628
联系传真:0755-2920 995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邮箱:tzh@szcotra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 号、3 号
厂房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信息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需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同意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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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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