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38什么时候复牌?-广和通停牌最新消息
≈≈广和通300638≈≈(更新:22.02.25)
[2022-02-25] (300638)广和通: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44200684,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年至 2023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重新认定,是对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
鉴于公司 2021 年已按 15%的所得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5] (300638)广和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 2022年 1 月 4 日披露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
关文件。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深圳市广和
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审
核函〔2022〕03000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对该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根据审核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补充和修订情况如下:
一、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大客户依赖和流失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芯片供应商返利政策变化及依赖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标的公司的偿债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标的公司的跨国经营及新冠疫情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五、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六、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对本次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七、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之“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与经营能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补充披露。
八、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根据各股东最新的持股情况对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进行了修订。
九、在重组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基本信息”根据上市公司最新的注册资本对注册资本进行了修订。
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资质、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3、无形资产情况”对标的公司拥有及被许可使用专利的具体期限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资质、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3、无形资产情况”之“5)部分专利到期对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对部分专利到期对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情况”之“(一)重要子公司”对重要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财务指标、关联关系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情况”之“(四)控股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历程”对标的公司各控股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在标的公司业务运营中的主要作用,主要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历程、运营主体、业务开展模式、盈利模式进行了补充披露。
务情况”之“(五)主要经营模式”之“2、生产模式”对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生产模式比较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五、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五)主要经营模式”之“5、高通返利模式”之“(4)返利对标的公司业绩的影响”对返利对标的公司业务的具体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之“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之“(1)基本情况”对标的公司、Sierra Wireless, Inc.及其子公司,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的权益的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之“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之“(3)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的具体依据”对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的具体依据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十)核心技术”之“1、核心技术”对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与同行业水平比较情况,为行业共性技术还是企业特有技术,以及特有技术的独特性、创新性、突破点,是否为国内或国际领先、是否成熟、是否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的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九、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十二)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情况”对标的公司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与市场的适配性,与产品开发、产品生命周期的匹配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六、标的公司税收优惠情况”之“(二)关于锐凌深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认定进展情况的说明”之“2、续期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对锐凌深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质的续期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
情况”之“(二)客户、供应商转移情况”之“1、客户转移情况”对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供应商导入程序的具体流程、关键步骤,相关书面同意函或协议中对供应商及商标的具体约定和限制条款,是否有终止、撤销或者替换供应商或商标的条款,导入程序完成后许可使用商标和自有商标的占比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情况”之“(四)商标注册情况”之“2、商标替换情况”对授权商标替换为自有商标的进展情况,许可期限届满或终止后,原授权商标的后续使用安排,是否会与标的公司的自有商标形成竞争关系,评估许可期限届满或终止后对标的公司市场开拓和业务开展带来的具体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九、核心客户对标的公司未来年度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性和评估作价的影响”量化分析核心客户对标的公司未来年度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性和评估作价的影响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四、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之“1、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之“(3)项目收益情况”之“2)项目预计效益和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相关参数的选择标准及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对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计效益和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相关参数的选择标准,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五、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之“1、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之“(4)项目审批情况”对配套募集资金出境是否存在无法获得有权部门备案、审批导致资金无法出境从而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与收益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之“2、募投项目设备投入的具体投资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并定量分析新增折旧和摊销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对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设备投资明细、投资数
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新增折旧和摊销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九)本次募投项目纳入收益法评估范围”对募投项目对收益法预测的具体影响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锐凌无线评估基本情况”之“(三)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及其依据”之“1、收益法评估说明”对评估或估值测算时涉及的主要财务数据的预测表格,以及预测数据与报告期内数据重大差异或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预测期内各类产品销售单价的具体预测依据、过程及结果、预测期内各类产品销售数量的具体预测依据、重要参数、预测过程及结果、营业成本预测中各类产品原材料成本、加工费的具体预测依据、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九、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十、标的公司主要子公司股权被用于担保并购贷款,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对主要子公司股权被用于担保并购贷款,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之“(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及其业务模式不构成贸易业务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之“(四)标的公司技术研发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优势”对标的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之“(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对不同产品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期间费用”之“(2)管理费用”对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四、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期间费用”之“(3)研发费用”对 2020 年研发费用大幅下滑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五、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4、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异情况”之“(3)研发费用率”对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具体原因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6、2020 年实现扭亏为盈并实现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对 2020 年实现扭亏为盈并实现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7、经营活动现金流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现金流真实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对经营活动现金流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现金流真实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8、3G 产品毛利率高于同期 4G毛利率水平
[2022-02-15] (300638)广和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 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备考审阅机构,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洋、陈英负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现拟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华、陈松波。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洋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安排调整,不再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杨华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英因工作调整的原因,不再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陈松波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本次重组审阅工作签字会计师变更为杨华、陈松波。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杨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6 年;陈松波: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20 年。
苏洋、陈英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杨华、陈松波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苏洋、陈英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之核查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申请材料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0] (300638)广和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有关部分股份质押办理延期购回业务的通知,现就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是否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 原质押 延期后 为限 补充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始日期 到期日 到期日 售股 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动人
张天 2017年8 2022 年 2023 年 国信证券 个人资
瑜 是 7,769,000 月 17 日 2月9日 2 月 9 日 是 否 4.63% 1.88% 股份有限 金需求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延期质 本次延期质 占其所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名称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限售和冻结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比例 比例
张天 167,858, 40.53 35,087,800 35,087,800 20.90% 8.47% 35,087,800 100% 90,806,192 68.39
瑜 656 % %
注:上述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天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858,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35,08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7% 。
此次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融资期限延长,张天瑜先生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天瑜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1-27] (300638)广和通: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于近日收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3 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申请日
号 期限
天线射频电路、通信模组及终
1 ZL202121681718.3 2021.07.22
端设备
母座装置、公座装置、板对板 实用新型
2 广和通 ZL202121552240.4 2021.07.08 10 年
连接器及开发板 专利
3 射频测试箱 ZL202121115278.5 2021.05.21
天线射频电路、通信模组及终端设备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一种天线射频电路、
通信模组及终端设备,可以根据干扰信号的实际情况接入适应的滤波电路,有利
于降低插损;母座装置、公座装置、板对板连接器及开发板实用新型专利涉及连
接器技术领域,其母座装置通过对引脚的分配,使反接时电源信号引脚被短接到
地,可实现保护板上器件的目的;射频测试箱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一种射频测试箱,
涉及射频测试技术领域,有利于提高射频测试的准确性,不使用时,避免灰尘和
杂质进入,具有较高的实用性。
上述专利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成果,是公司的主要技术,已应用于公司产品及
产品研发测试中。该等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
公司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18] (300638)广和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和创虹”)有关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250,000 1.17% 0.06% 2021.03.
17
广和创虹 否 250,000 1.17% 0.06% 2020.06. 2022.01.1 广发证券股份
30 7 有限公司
1,250,000 5.84% 0.30% 2020.06.
11
合计 - 1,750,000 8.18% 0.42%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广和创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404,79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17%。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2,64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广和创虹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限 未质押股份限
名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和冻结数量 售和冻结数量
广和创虹 21,404,791 5.17% 2,647,500 12.37% 0.64% 0 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和创虹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广和创虹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二、 备查文件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7] (300638)广和通: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3000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详见附件)。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通过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回复内容,并在披露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2〕030001 号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我所重组审核机构对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和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申请文件显示:(1)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凌无线或标的资产)持有的主要资产为原 Sierra Wireless 全球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的相关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根据佐思产研报告,2019 年、2020 年目标资产在车载无线通信模组市场的占有率为 17.6%、19.1%,主要终端客户包括大众集团、标致雪铁龙集团及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等全球知名整车厂。(2)报告期内锐凌无线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32%、13.43%、11.69%,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主要原材料为基带芯片、存储器、射频器件、PCB板和其他电子元器件等,其中基带芯片供应商为高通,生产环节全部由伟创力等外协工厂完成;标的资产生产的模组产品在实现销售后,高通会根据产品所使用的芯片类型向标的资产支付返利。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各控股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在标的资产业务运营中的主要作用,主要核心业务资产的的发展历程、运营主体、业务开展模式、盈利模式;(2)结合标的资产的运营模式、近年来的研发投入、技术先进性与可替代性水平、对外部供应商和外协工厂的依赖、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境
内或境外公司情况等因素,以客观平实、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优势,并说明其业务模式是否实质上为贸易业务;(3)重组报告书中有关行业发展情况的数据来源、是否专门为本次交易准备、上市公司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或付费报告、是否为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4)结合标的资产拥有的专利技术及取得方式、研发投入及研发成果转化情况、核心技术和产品在创新、创造、创意方面的具体体现,市场地位及认可度、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公司相比的优劣势、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变动等情况,披露标的资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申请文件显示:(1)锐凌无线由上市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出资5,000万元设立,持股比例100%。2020年7月22日和8月26日,标的资产通过两次增资引进前海红土、深创投、建信华讯,增资后三家投资机构分别持有锐凌无线27%、7%、17%股权,增值完成后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46,860.00万元。(2)锐凌无线的设立和历次增资系为了以交易对价1.65亿美元收购目标资产(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前次交易于2020年11月完成交割工作。(3)本次交易相关方于2021年3月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探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建华开源持有的锐凌无线17%股权,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前次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筹划本次交易的原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对三家投资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回购或退出安排、抽屉协议或其他交易安排,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2)建华开源本次交易选择现金退出的原因,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申请文件显示:(1)前次交易中,锐凌无线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的资金主要由锐凌无线资本金和并购贷款资金组成。2020年11月5日,锐凌无线子公司锐凌香港(作为借款方)与招商银行(作为贷款方)签署了《贷款协议》,由招商银行离岸金融中心向锐凌无线提供贷款9,900万美元或并购交易所涉交易对价总额的60%孰低者。为担保上述并购贷款偿还和相关义务的履行,锐凌无线和锐凌香港分别将锐凌香港100%股权和锐凌卢森堡100%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和通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天瑜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最高限额为9,900万美元的连带保证责任。(2)报告期各期末,锐凌无线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087.94万元、8,650.40万元和11,453.58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取得前述并购贷款债权人同意,如是,请披露取得进展及有无实质障碍;(2)截至目前锐凌香港偿还并购贷款的进展情况,有无逾期偿还或其他违约情形;(3)标的资产旗下主要子公司股权被用于担保并购贷款,会否导致本次交易存在不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情形,是否会造成标的资产主要资产过户或交割的实质性障碍;(4)上市公司目前货币资金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资产负债率、标的资产的自有资金情况、其他融资渠道和授信额度、运营和财务情况等,披露标的资产经营性现金流是否能覆盖分期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支出,偿还并购贷款和支付利息的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是否具有较大的偿债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前次收购于2019年1月1日完成,锐凌香港支付的对价美元165,000,000元,与车载业务于实际购买日
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评估价值美元99,505,438.18元之间的差额美元65,494,561.82元,确认为备考财务报表的商誉,该商誉按照报告期各期期末的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确认报告期各期末的商誉;(2)报告期各期末,锐凌无线商誉分别为45,690.32万元、42,734.55万元和42,361.23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28%、31.98%和25.43%,根据商誉减值测试,2020年末,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对应的商誉不存在减值;(3)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资产负债表,本次交易完成后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商誉余额为50,470.60万元。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前次收购实际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9,505,438.18美元的具体评估过程;(2)2020年末商誉减值测算的过程和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测期、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预测期利润率、稳定期利润率、折现率等的确定方法及合理性,是否与本次交易收益法的估值指标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请具体分析差异原因。
请上市公司结合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度分析情况,对商誉减值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请文件显示:(1)锐凌无线2020年度净利润为6,899.97万元,较2019年度的-44.73万元增长6,944.70万元,主要由于标的资产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毛利润增加6,132.13万元所致;(2)报告期内锐凌无线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32%、13.43%、11.69%,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由于标的资产的收入结构和客户结构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由车载业务和非车载业务构成,以及车载无线通信模组对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标的资产与可比公司相比具有较高生产成本;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2G、3G、4G产品毛利占比分别为9.20%、1.72%、0,24.94%、21.35%、18.65%,65.87%、76.93%、81.35%;(3)报告期各期,3G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1.90%、14.85%
和16.37%;4G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2.63%、12.86%和10.98%;(4)报告期内,锐凌无线管理费用分别为999.15万元、1,715.15万元和2,331.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5%、1.06%和1.52%,其中职工薪酬分别为643.03万元、1,039.49万元、1,358.04万元。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标的资产客户情况、业务规模、收入及成本情况等,披露标的资产在主要产品、客户和供应商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2020年实现扭亏为盈并实现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标的资产各产品的上市时间及所处产品生命周期、产品的技术领先性、定价策略、市场竞争程度等,分别披露报告期内3G产品毛利率高于同期4G毛利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3G产品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产品水平、并结合标的资产不同产品的定价策略、成本构成等因素,逐项披露报告期内不同产品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4)结合标的资产毛利率明显低于上市公司且呈下降趋势的情况,披露本次交易的必要性,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与经营能力,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4)标的资产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申请文件显示:(1)Sierra Wireless在出售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前,不单独分拆管理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资金,亦不存在对应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的专门核算银行账户。因此,本次交易未编制2019年度和2020年度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2)锐
[2022-01-11] (300638)广和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自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6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获授的 73,440 份股票期权不可行权;1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 B,导致获授的 34,518 份股票期权不可行权。上述不可行权的 107,958 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2018 年及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07,958 份股
票期权已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
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05] (300638)广和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31] (300638)广和通: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及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广和通无线通信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软件”)、西安广和
通无线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通信”)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6 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申请日
号 期限
1 阻抗控制的方法 ZL201910560861.8 发明专利 2019.06.26 20 年
实用新型
2 一种按键复用电路和电子设备 ZL202120769898.4 2021.04.14 10 年
专利
广和通
3 追踪器及其进行追踪的方法 ZL201811466512.1 发明专利 2018.12.03 20 年
音量调节方法、装置、设备及 发明专利
4 ZL201810845307.X 2018.07.27 20 年
存储介质
一种 LTE 网络注册方法、装置、 发明专利
5 广和通软件 ZL201910594997.0 2019.07.03 20 年
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
6 西安通信 天线模组及天线适配方法 ZL201911043868.9 发明专利 2019.10.30 20 年
阻抗控制的方法发明专利涉及一种阻抗控制的方法,应用于射频通信模块,
可提高阻抗匹配的概率,进一步降低功率损耗且提升射频性能;一种按键复用电
路和电子设备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一种按键复用电路和电子设备,可以利用单个按
键控制控制模块与两种模式控制端连接,减少按键数量;追踪器及其进行追踪的方法发明专利涉及一种追踪器及其进行追踪的方法,可解决传统动物追踪设备存在的功耗大、电池工作时间短的问题;音量调节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发明专利涉及一种音量调节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可提高拍摄视频的质量,从而增强拍摄效果;一种 LTE 网络注册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发明专利涉及一种 LTE 网络注册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可实现当虚拟运营商和所承载的传统电信运营商所使用的接入点配置信息不相同时正常注册 LTE 网络;天线模组及天线适配方法发明专利涉及一种天线模组及天线适配方法,能够实现从天线模块中选择任意数量的天线,兼容性强、设计简单。
上述专利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成果,是公司的主要技术,已应用于公司产品之中。该等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4] (300638)广和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
创新谷六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27 人,持有公司股份 221,509,286 股,
占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53.4803%;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1,509,286 股,占
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53.48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71,789,35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1.47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49,719,934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12.0042%。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02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3 标的资产定价及评估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4 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5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6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7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8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9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10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
[2021-12-15] (300638)广和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为 036322,期权简称为广和 JLC1。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1,242 份,占行权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1%;本次行权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经满足,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87 人,合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1,242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42.5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总股本的 1.188%。其中首次授予 97.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总股本的 0.813%;预留 4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 股本的 0.37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5.00%,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 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3、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的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的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的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18 年授予登记完成,则预留部分行权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
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19 年授予登记完成,则预留部分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的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的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激励对象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专项报告或法律意见。
3、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5、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
授予 97.5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5 万股限制性股
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8.64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8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18.8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991%;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
应的股票期权 8.3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108 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89.15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743%。公司完成本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7、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27.99 元/份调整为 27.7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4
元/股调整为 13.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
见》。
8、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0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10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040 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0、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1,070,370 份,行权价格由 27.74 元/份调整为 15.19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3.75 元/股调整为
7.42 元/股。同时,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已有 2 名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340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1、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当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2、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9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00,194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7,359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12-15] (300638)广和通: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许宁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00,000 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
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16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1.9.13
至 2022.2.20);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
公告之日起第 4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1.8.26 至 2022.2.20)。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宁先生发出的《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通知》,获悉许宁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就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来源
本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
许宁 集中竞价 2021-12-13 55.51 500,000 0.1210
前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63,850 0.98 3,563,850 0.86
许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1,398 0.24 491,398 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72,452 0.74 3,072,452 0.7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许宁先生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
3、许宁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其资金需求自行作出的判断,与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联,不影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事项。
三、备查文件
1、许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09] (300638)广和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
创新谷六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27 人,持有公司股份 231,491,3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0082%;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1,491,3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0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2,156,88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1.65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9,334,432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4.3557%。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关于注销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438,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0,5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6%;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回购注销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438,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0,5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6%;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438,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0,5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6%;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57,9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27%;反对 7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8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297%;
反对 74,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7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426,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8%;反对
6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98,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1%;反对
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丛启路
3、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9] (300638)广和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0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业绩考核为 B,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解除限售;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的全部份额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9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B,
获授的 17,675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照 4.19 元/股的回购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自 2021 年 6 月 8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至今,已有 10 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82,620股将由公司统一按照 15.07 元/股的回购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13,317,079 股变为 413,216,78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13,317,079 元变为 413,216,784 元,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9] (300638)广和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根据《深圳市广和
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14: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张天瑜
(5)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5 人,实到 5 人
(6)列席会议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议案一: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9] (300638)广和通: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
谷 6 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三、提案编码”);
3、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13、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20、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22、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五次、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第五次、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2021 年 11 月 27 日将相关公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02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 √
2.03 标的资产定价及评估情况 √
2.04 交易方式 √
2.05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
2.06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7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2.08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2.09 发行数量 √
2.10 上市地点 √
2.11 锁定期安排 √
2.12 过渡期损益安排 √
2.13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4 决议的有效期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2.15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
2.16 发行方式 √
2.17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18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2.19 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
2.20 发行数量 √
2.21 上市地点 √
2.22 锁定期安排 √
2.23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关系 √
2.24 募集资金用途 √
2.25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26 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6.00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 √
案
7.00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2021-12-03] (300638)广和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5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367,2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75人,合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激励对象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专项报告或法律意见。
3、2018 年9月19日,公司监事会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 9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5、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授予97.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授予157.5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1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8.64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8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18.8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991%;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 8.3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108 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89.15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743%。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6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8年11月20日。
7、2019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
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99元/份调整为27.7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元/股调整为13.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8、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0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43,21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8,04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0、2020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1,070,370份,行权价格由27.74元/份调整为15.19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3.75元/股调整为7.42元/股。同时,自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已有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该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340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1、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当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2、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9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00,194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7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7,359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4、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 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979,200份,行权价格由 15.19元/份调整为8.76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42元/股 调整为4.19元/股。
15、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已有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该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868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晓婧女士于2021年3月19日被补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6月15日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180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6、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7、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87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71,242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75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281股。同时,自2020年11月20日至今,已有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所获授的73,440份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将
由公司注销处理;1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业绩考核为B,导致其所获授的34,518份股票期权、17,675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行权/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1,18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经公司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99元/份调整为27.7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元/股调整为13.75元/股。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134,198,6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经公司2020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74元/份调整为15.19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3.75元/股调整为7.42元/股。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241,904,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经公司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19元/份调整为8.76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42元/股调整为4.19元/股。
三、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9月25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8年11月16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40%。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长率不低于100%。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A”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达到“B”的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的80%,如果为“C”及以下,则取消当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达标的,其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统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6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A或者之上,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B,满足80%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75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367,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6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2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3%。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28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3%,具体数据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的百分比 本期待回购注销数量(股) 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股) 许宁 董事、副总经理 137,700 55,080 40.00% 0 0 邓忠忠 副总经理 68,850 27,540 40.00% 0 0 陈仕江 副总经理 68,850 27,540 40.00% 0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2人) 3,186,990 1,257,121 39.45% 17,675 0 合计 3,462,390 1,367,281 39.49% 17,675 0
注:(1)公司于2018年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8.86万份,并于2018年
11月16日完成登记。
(2)自2018年11月16日至今,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为A以下或当选为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或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3)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已离职人员获授已解除限售及已或即将由公司
统一回购注销的数量。
(4)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2020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进行了相应调整。
(5)激励对象许宁先生、陈仕江先生、邓忠忠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此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股份的75%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锁定。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项目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934,970
37.73%
154,567,689
37.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7,382,109
62.27%
258,749,390
62.60%
合计
413,317,079
100.00%
413,317,079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不考虑高管人员自动锁定股份,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
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7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基于本次交易工作的整体安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根据《深圳市广
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10: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舒敏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6)列席会议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议案一: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申报文件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聘请的
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
对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90873_H02 号《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公司聘请的备考审阅机构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备考财
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 441A024689 号《深圳市广
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
基于上述,公司监事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二: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回复,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根据《深圳市广
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张天瑜
(5)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5 人,实到 5 人
(6)列席会议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议案一: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申报文件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聘
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
准日对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90873_H02 号《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公司聘请的备考审阅
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
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 441A024689 号《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年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
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二: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回复,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议案三: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基于本次交易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上市公司”、“本公
司”、“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告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重组
报告书”)及相关文件。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
于对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21〕第 1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对
该问询函的回复。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同步更新了财务数据,主要补充和修订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申报文件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财
务数据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90873_H02 号《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公司聘请的备考审阅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致同
审字(2021)第 441A024689 号《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及2021 年 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根据更新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权比例和结构,对重组报告书中总股本、前十大股东、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份变动情况、股权结构及股权比例进行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之“(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中更新披露了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的外国投资控制审查的进展情况。
四、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之“(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中更新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新的减持情况。
五、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中更新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新的减持承诺。
六、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之“(六)返利政策相关风险”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返利政策相关的风险。
七、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之“(十五)部分产品淘汰风险”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部分产品生命周期相关风险。
八、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
行的批准程序”之“(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中更新披露了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的外国投资控制审查的进展情况。
九、在重组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
次股本变动情况”之“(四)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份变动情况”中更新披露了上市公司 2021 年 11 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
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改制情况”中更新补充了前次交易的股权出资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
情况”中修订披露了锐凌德国的成立时间。
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
情况”之“(二)其他子公司”中补充披露了锐凌卢森堡、锐凌德国的历史沿革。
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
情况”之“(三)境外子公司经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各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十四、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情况”之“(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中补充披露了境外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十五、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情况”之“(五)主要经营模式”中更新披露了高通返利政策。
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情况”之“(七)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主要原材料的产地及供应商情况。
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情况”之“(十一)5G 产品研发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对 5G 网络制式产品的研发情况。
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情
况”之“(二)客户、供应商转移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前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客户增减变化情况和前次交易中关于客户转移的相关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
十九、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情
况”之“(五)前次交易主要过程”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就收购目标资
产进行筹划、决议以及尽职调查的过程和重要时间节点。
二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情
况”之“(六)前次交易相关财务报表”和“(七)前次交易评估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前次交易的相关财务报表及评估情况。
二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
情况”之“(八)前次交易人员留用、竞业禁止及服务期限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前次交易中关于人员留用的相关约定、实际执行情况和对核心人员服务期限及竞业禁止的相关安排。
二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
情况”之“(九)不竞争承诺相关约定”中补充披露了前次交易完成后,SierraWireless 不再从事与目标资产经营相关的业务的相关约定。
二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锐凌无线评估基
本情况”之“(三)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及其依据”之“2、市场法评估说明”之“(3)价值比率选取”中补充披露了测算价值比率以及评估结果的具体数据期间。
二十四、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十二、前次交易《贷
款协议》主要条款”中补充披露了并购贷款协议的主要条款。
二十五、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所处行
业分类及概况”之“(二)行业概况”中补充披露了目前行业内各网络制式通信模组产品的市场规模及占比情况。
二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11)无形资产”中补充披露了客户关系的具体内容、对应的具体客户情况等。
二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12)商誉”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
二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负债结构分析”之“(8)其他流动负债”中补充披露了产品质量保证金及特许权使用费的具体计提及使用情况。
二十九、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收入、成本及毛利。
三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关
联交易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之“2、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允性”之“(2)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和价格公允性”之“1)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进行采购的原因。
三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章 其他重大事项”之“五、本次交易相关人员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广和通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上市公司”或“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14 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 1.
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于 2020 年 7月 7日成立,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7 月 22 日,你公司与前海红土等三家专业投资机构及标的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拟将认缴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10,204.08万元,其中,你公司认缴 5,000 万元,持股比例 49%,前海红土等三家专业投资
机构合计认缴 5,204.08 万元,持股比例 51%。7 月 23 日,相关方再次签署《增
资和股东协议》,按相同持股比例将认缴注册资本变更为 46,860 万元,并拟通过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锐凌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凌香港”)与Sierra Wireless, Inc.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Sierra”)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及相关附件,收购 其剥离的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 相关资产(以下简称 “目标资
产”)。其中,《增资和股东协议》约定了三家专业投资机构出资投资额的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购协议》有效签署且约定的买方交割前提条件已满足、并购贷款相关交易文件已有效签署、已取得政府主管机关(如 ODI 手续、FDI 手续等)批准等,并明确约定标的公司的治理结构自投资交割日起做出新的安排。
( 1)我部曾就前次交易向你公司发出问 询函(创业板问询函〔 2020〕第 213
号),你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回函称,你公司注册成立标的公司主要用于收
购目标资产。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你公司及相关方就收购目标资产进行筹划、决议以及尽职调查的过程和重要时间节点,并结合你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等,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充分举证说明你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核查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2)请你公司结合三家专业投资机构的出资前提条件、实际出资时间、实际委派董事时间,收购目标资产的主导人员及具体过程,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机制,以及目标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等,补充说明收购目标资产是否由你公司主导,在标的公司治理结构做出新安排前你公司是否实际控制标的公司,是否存在通过两次对标的公司增资以规避重大资产重组应履行的信息披露和审批程序的问题,并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说明收
购目标资产是否 已实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三家专业投资机构于相连两日增资标的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其对该投资是否有明确的退出计划,是否与你公司达成退出协议或收益保障安排,并结合两次交易的时间间隔、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回报率等,说明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是否同时筹划、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前次交易及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就收购目标资产进行筹划、决议以及尽职调查的过程和重要时间节点,并结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等,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充分举证说明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核查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一)前次交易的过程和重要时间节点
前次交易的过程及重要时间节点情况如下:
时间 事项
2020 年 1-3月 上市公司与 Sierra Wireless 就前次交易的可行性等进行前期接
触
上市公司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联合投资人”)
2020 年 3-7月 沟通前次交易的合作事宜;
与 Sierra Wireless 就上市公司、联合投资人对于尽职调查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2020 年 7 月 联合投资人各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股东协议共同增资参股公司的议案》
和《关于参股公司收购 Sierra Wireless 车载业务相关标的资产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前海红土等三家投资机构签署股东协议,
2020 年 7 月 23 日 共同对锐凌无线进行增资用于收购 Sierra Wireless 车载无线通
信模组业务相关资产;
同日,相关方签署《增资和股东协议》,同意将标的公司的注
册资本额变更为 46,860 万元,上市公司、联合投资人按照各自
持股比例等比例向标的公司增资
2020 年 7 月 24 日 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锐凌香港就前次交易与 Sierra Wireless 签
署《资产购买协议》及相关附件
时间 事项
2020 年 10 月 标的公司就前次交易分别获得发改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及
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
2020 年 11 月 18 日 锐凌无线与 Sierra Wireless 完成《资产购买协议》中所约定的
交割工作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 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应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并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上市公司筹划前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已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前次交易相关方签署保密协议,采取了保密措施以限定前次交易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此外,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就前次交易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2、前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前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前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如下: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前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主要经办人员;
(4)联合投资人及其主要经办人员;
(5)其他知悉前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主要机构和人员。
3、前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上市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及前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访谈记录、声明与承诺等文件,前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期间为前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日(即 2020 年
7 月 23 日)前 6 个月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日(即 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核查期间”),在核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1)吴义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吴义林系上市公司员工,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变更股数(股)
2020-03-02 买入 100
2020-03-03 卖出 100
2020-03-04 买入 200
2020-05-08 卖出 200
针对上述股票交易事项,吴义林出具《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1、本人在上述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前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核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前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不存在获取前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2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10: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舒敏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6)列席会议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
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8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871,242 份,占公司总股本 413,317,079 股的比例为 0.21%;7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367,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3,317,079 股的比例为 0.33%。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 87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及 75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锁当期可行权/解除限售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6 名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为B,导致当期不可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
业绩考核为 B,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10 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导致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0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由于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17日完成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股份 33,048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13,350,127 股变为
413,317,07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13,350,127 元变为 413,317,079 元。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335.0127 万元。 41,331.7079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41,335.0127 万股。 41,331.7079 万股。
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宁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00,000 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
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16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1.9.13
至 2022.2.20);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
公告之日起第 4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1.8.26 至 2022.2.20)。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许宁先生发出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通知》,截至本公告日,许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许宁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宁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许宁先生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3、许宁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许宁先生此次减持计划与上述事项无关联,且截至本公告日其未进行减持。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许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2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1、为保证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两年;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其中不超过8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在上述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授信方式及用途等以公司与国内外商业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类法律文件。
2、张天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张天瑜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天瑜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858,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1%。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金额与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公司的上述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天瑜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交易类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关联担保 张天瑜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100,000,000.00 2020.02.04 2023.04.15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 张天瑜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20,000,000.00 2020.04.15 2023.04.15
通信软件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 张天瑜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100,000,000.00 2020.09.14 2024.11.12
股份有限公司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2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1、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理财产品等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认为:广和通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资金增值,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高风险投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广和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2018年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27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 2018 年及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6 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全部份额不可行权。1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 A或者之上,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行权/不可解除限售。不可行权/不可解除限售的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注销/回购注销。
2、自 2021 年 6 月 8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至今,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 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全部份额不可解除限售,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激励对象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专项报告或法律意见。
3、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5、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
授予 97.5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5 万股限制性股
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8.64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8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18.8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991%;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 8.3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108 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89.15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743%。公司完成本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7、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7.99 元/份调整为 27.7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由 14 元/股调整为 13.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0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10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040 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0、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1,070,370 份,行权价格由 27.74 元/份调整为 15.19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3.75 元/股调整为
7.42 元/股。同时,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已有 2 名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340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1、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当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2、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9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00,194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7,359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4、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979,200 份,行权价格由
15.19 元/份调整为 8.76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42 元/股
调整为 4.19 元/股。
15、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有 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868 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晓婧女士于2021年3月19日被补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180 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6、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7、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8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871,242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
谷 6 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
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0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
4.00 √
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5.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 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年 12月6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6 栋 A 座 11 楼深
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睿
电话:0755-26520587
传真:0755-26887626
电子邮箱:zqb@fibocom.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38”, 投票简称:“广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项下打“√”):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
票期权的议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4.00 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 √
议案
5.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
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盖章(法人股东):
委托期限: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是否委托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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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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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300638)广和通: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44200684,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年至 2023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重新认定,是对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
鉴于公司 2021 年已按 15%的所得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5] (300638)广和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 2022年 1 月 4 日披露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
关文件。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深圳市广和
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审
核函〔2022〕03000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对该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根据审核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补充和修订情况如下:
一、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大客户依赖和流失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芯片供应商返利政策变化及依赖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标的公司的偿债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对标的公司的跨国经营及新冠疫情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五、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六、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对本次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七、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之“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与经营能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补充披露。
八、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根据各股东最新的持股情况对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进行了修订。
九、在重组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基本信息”根据上市公司最新的注册资本对注册资本进行了修订。
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资质、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3、无形资产情况”对标的公司拥有及被许可使用专利的具体期限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资质、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3、无形资产情况”之“5)部分专利到期对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对部分专利到期对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情况”之“(一)重要子公司”对重要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财务指标、关联关系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情况”之“(四)控股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历程”对标的公司各控股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在标的公司业务运营中的主要作用,主要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历程、运营主体、业务开展模式、盈利模式进行了补充披露。
务情况”之“(五)主要经营模式”之“2、生产模式”对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生产模式比较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五、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五)主要经营模式”之“5、高通返利模式”之“(4)返利对标的公司业绩的影响”对返利对标的公司业务的具体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之“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之“(1)基本情况”对标的公司、Sierra Wireless, Inc.及其子公司,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的权益的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之“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之“(3)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的具体依据”对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的具体依据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十)核心技术”之“1、核心技术”对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与同行业水平比较情况,为行业共性技术还是企业特有技术,以及特有技术的独特性、创新性、突破点,是否为国内或国际领先、是否成熟、是否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的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九、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十二)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情况”对标的公司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与市场的适配性,与产品开发、产品生命周期的匹配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六、标的公司税收优惠情况”之“(二)关于锐凌深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认定进展情况的说明”之“2、续期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对锐凌深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质的续期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
情况”之“(二)客户、供应商转移情况”之“1、客户转移情况”对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供应商导入程序的具体流程、关键步骤,相关书面同意函或协议中对供应商及商标的具体约定和限制条款,是否有终止、撤销或者替换供应商或商标的条款,导入程序完成后许可使用商标和自有商标的占比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情况”之“(四)商标注册情况”之“2、商标替换情况”对授权商标替换为自有商标的进展情况,许可期限届满或终止后,原授权商标的后续使用安排,是否会与标的公司的自有商标形成竞争关系,评估许可期限届满或终止后对标的公司市场开拓和业务开展带来的具体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九、核心客户对标的公司未来年度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性和评估作价的影响”量化分析核心客户对标的公司未来年度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性和评估作价的影响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四、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之“1、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之“(3)项目收益情况”之“2)项目预计效益和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相关参数的选择标准及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对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计效益和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相关参数的选择标准,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五、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之“1、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之“(4)项目审批情况”对配套募集资金出境是否存在无法获得有权部门备案、审批导致资金无法出境从而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与收益的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之“2、募投项目设备投入的具体投资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并定量分析新增折旧和摊销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对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设备投资明细、投资数
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新增折旧和摊销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九)本次募投项目纳入收益法评估范围”对募投项目对收益法预测的具体影响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锐凌无线评估基本情况”之“(三)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及其依据”之“1、收益法评估说明”对评估或估值测算时涉及的主要财务数据的预测表格,以及预测数据与报告期内数据重大差异或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预测期内各类产品销售单价的具体预测依据、过程及结果、预测期内各类产品销售数量的具体预测依据、重要参数、预测过程及结果、营业成本预测中各类产品原材料成本、加工费的具体预测依据、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十九、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十、标的公司主要子公司股权被用于担保并购贷款,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对主要子公司股权被用于担保并购贷款,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之“(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及其业务模式不构成贸易业务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之“(四)标的公司技术研发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优势”对标的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之“(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对不同产品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期间费用”之“(2)管理费用”对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四、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期间费用”之“(3)研发费用”对 2020 年研发费用大幅下滑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五、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4、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异情况”之“(3)研发费用率”对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具体原因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6、2020 年实现扭亏为盈并实现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对 2020 年实现扭亏为盈并实现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7、经营活动现金流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现金流真实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对经营活动现金流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现金流真实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8、3G 产品毛利率高于同期 4G毛利率水平
[2022-02-15] (300638)广和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 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备考审阅机构,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洋、陈英负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现拟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华、陈松波。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洋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安排调整,不再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杨华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英因工作调整的原因,不再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陈松波负责本次重组项目的审阅工作。本次重组审阅工作签字会计师变更为杨华、陈松波。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杨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6 年;陈松波: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20 年。
苏洋、陈英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杨华、陈松波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苏洋、陈英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之核查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申请材料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0] (300638)广和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有关部分股份质押办理延期购回业务的通知,现就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是否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 原质押 延期后 为限 补充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始日期 到期日 到期日 售股 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动人
张天 2017年8 2022 年 2023 年 国信证券 个人资
瑜 是 7,769,000 月 17 日 2月9日 2 月 9 日 是 否 4.63% 1.88% 股份有限 金需求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延期质 本次延期质 占其所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名称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限售和冻结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比例 比例
张天 167,858, 40.53 35,087,800 35,087,800 20.90% 8.47% 35,087,800 100% 90,806,192 68.39
瑜 656 % %
注:上述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天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858,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35,08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7% 。
此次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融资期限延长,张天瑜先生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天瑜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1-27] (300638)广和通: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于近日收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3 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申请日
号 期限
天线射频电路、通信模组及终
1 ZL202121681718.3 2021.07.22
端设备
母座装置、公座装置、板对板 实用新型
2 广和通 ZL202121552240.4 2021.07.08 10 年
连接器及开发板 专利
3 射频测试箱 ZL202121115278.5 2021.05.21
天线射频电路、通信模组及终端设备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一种天线射频电路、
通信模组及终端设备,可以根据干扰信号的实际情况接入适应的滤波电路,有利
于降低插损;母座装置、公座装置、板对板连接器及开发板实用新型专利涉及连
接器技术领域,其母座装置通过对引脚的分配,使反接时电源信号引脚被短接到
地,可实现保护板上器件的目的;射频测试箱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一种射频测试箱,
涉及射频测试技术领域,有利于提高射频测试的准确性,不使用时,避免灰尘和
杂质进入,具有较高的实用性。
上述专利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成果,是公司的主要技术,已应用于公司产品及
产品研发测试中。该等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
公司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18] (300638)广和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和创虹”)有关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250,000 1.17% 0.06% 2021.03.
17
广和创虹 否 250,000 1.17% 0.06% 2020.06. 2022.01.1 广发证券股份
30 7 有限公司
1,250,000 5.84% 0.30% 2020.06.
11
合计 - 1,750,000 8.18% 0.42%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广和创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404,79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17%。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2,64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广和创虹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限 未质押股份限
名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和冻结数量 售和冻结数量
广和创虹 21,404,791 5.17% 2,647,500 12.37% 0.64% 0 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和创虹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广和创虹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二、 备查文件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7] (300638)广和通: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3000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详见附件)。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通过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回复内容,并在披露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2〕030001 号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我所重组审核机构对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和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申请文件显示:(1)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凌无线或标的资产)持有的主要资产为原 Sierra Wireless 全球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的相关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根据佐思产研报告,2019 年、2020 年目标资产在车载无线通信模组市场的占有率为 17.6%、19.1%,主要终端客户包括大众集团、标致雪铁龙集团及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等全球知名整车厂。(2)报告期内锐凌无线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32%、13.43%、11.69%,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主要原材料为基带芯片、存储器、射频器件、PCB板和其他电子元器件等,其中基带芯片供应商为高通,生产环节全部由伟创力等外协工厂完成;标的资产生产的模组产品在实现销售后,高通会根据产品所使用的芯片类型向标的资产支付返利。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各控股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在标的资产业务运营中的主要作用,主要核心业务资产的的发展历程、运营主体、业务开展模式、盈利模式;(2)结合标的资产的运营模式、近年来的研发投入、技术先进性与可替代性水平、对外部供应商和外协工厂的依赖、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境
内或境外公司情况等因素,以客观平实、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优势,并说明其业务模式是否实质上为贸易业务;(3)重组报告书中有关行业发展情况的数据来源、是否专门为本次交易准备、上市公司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或付费报告、是否为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4)结合标的资产拥有的专利技术及取得方式、研发投入及研发成果转化情况、核心技术和产品在创新、创造、创意方面的具体体现,市场地位及认可度、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公司相比的优劣势、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变动等情况,披露标的资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申请文件显示:(1)锐凌无线由上市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出资5,000万元设立,持股比例100%。2020年7月22日和8月26日,标的资产通过两次增资引进前海红土、深创投、建信华讯,增资后三家投资机构分别持有锐凌无线27%、7%、17%股权,增值完成后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46,860.00万元。(2)锐凌无线的设立和历次增资系为了以交易对价1.65亿美元收购目标资产(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前次交易于2020年11月完成交割工作。(3)本次交易相关方于2021年3月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探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建华开源持有的锐凌无线17%股权,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前次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筹划本次交易的原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对三家投资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回购或退出安排、抽屉协议或其他交易安排,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2)建华开源本次交易选择现金退出的原因,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补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申请文件显示:(1)前次交易中,锐凌无线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的资金主要由锐凌无线资本金和并购贷款资金组成。2020年11月5日,锐凌无线子公司锐凌香港(作为借款方)与招商银行(作为贷款方)签署了《贷款协议》,由招商银行离岸金融中心向锐凌无线提供贷款9,900万美元或并购交易所涉交易对价总额的60%孰低者。为担保上述并购贷款偿还和相关义务的履行,锐凌无线和锐凌香港分别将锐凌香港100%股权和锐凌卢森堡100%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和通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天瑜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最高限额为9,900万美元的连带保证责任。(2)报告期各期末,锐凌无线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087.94万元、8,650.40万元和11,453.58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取得前述并购贷款债权人同意,如是,请披露取得进展及有无实质障碍;(2)截至目前锐凌香港偿还并购贷款的进展情况,有无逾期偿还或其他违约情形;(3)标的资产旗下主要子公司股权被用于担保并购贷款,会否导致本次交易存在不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情形,是否会造成标的资产主要资产过户或交割的实质性障碍;(4)上市公司目前货币资金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资产负债率、标的资产的自有资金情况、其他融资渠道和授信额度、运营和财务情况等,披露标的资产经营性现金流是否能覆盖分期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支出,偿还并购贷款和支付利息的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是否具有较大的偿债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前次收购于2019年1月1日完成,锐凌香港支付的对价美元165,000,000元,与车载业务于实际购买日
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评估价值美元99,505,438.18元之间的差额美元65,494,561.82元,确认为备考财务报表的商誉,该商誉按照报告期各期期末的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确认报告期各期末的商誉;(2)报告期各期末,锐凌无线商誉分别为45,690.32万元、42,734.55万元和42,361.23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28%、31.98%和25.43%,根据商誉减值测试,2020年末,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对应的商誉不存在减值;(3)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资产负债表,本次交易完成后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商誉余额为50,470.60万元。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前次收购实际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9,505,438.18美元的具体评估过程;(2)2020年末商誉减值测算的过程和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测期、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预测期利润率、稳定期利润率、折现率等的确定方法及合理性,是否与本次交易收益法的估值指标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请具体分析差异原因。
请上市公司结合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度分析情况,对商誉减值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请文件显示:(1)锐凌无线2020年度净利润为6,899.97万元,较2019年度的-44.73万元增长6,944.70万元,主要由于标的资产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毛利润增加6,132.13万元所致;(2)报告期内锐凌无线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32%、13.43%、11.69%,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由于标的资产的收入结构和客户结构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由车载业务和非车载业务构成,以及车载无线通信模组对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标的资产与可比公司相比具有较高生产成本;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2G、3G、4G产品毛利占比分别为9.20%、1.72%、0,24.94%、21.35%、18.65%,65.87%、76.93%、81.35%;(3)报告期各期,3G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1.90%、14.85%
和16.37%;4G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2.63%、12.86%和10.98%;(4)报告期内,锐凌无线管理费用分别为999.15万元、1,715.15万元和2,331.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5%、1.06%和1.52%,其中职工薪酬分别为643.03万元、1,039.49万元、1,358.04万元。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标的资产客户情况、业务规模、收入及成本情况等,披露标的资产在主要产品、客户和供应商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2020年实现扭亏为盈并实现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标的资产各产品的上市时间及所处产品生命周期、产品的技术领先性、定价策略、市场竞争程度等,分别披露报告期内3G产品毛利率高于同期4G毛利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3G产品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产品水平、并结合标的资产不同产品的定价策略、成本构成等因素,逐项披露报告期内不同产品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4)结合标的资产毛利率明显低于上市公司且呈下降趋势的情况,披露本次交易的必要性,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与经营能力,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4)标的资产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申请文件显示:(1)Sierra Wireless在出售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前,不单独分拆管理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资金,亦不存在对应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的专门核算银行账户。因此,本次交易未编制2019年度和2020年度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2)锐
[2022-01-11] (300638)广和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自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6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获授的 73,440 份股票期权不可行权;1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 B,导致获授的 34,518 份股票期权不可行权。上述不可行权的 107,958 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2018 年及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07,958 份股
票期权已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
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05] (300638)广和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31] (300638)广和通: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及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广和通无线通信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软件”)、西安广和
通无线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通信”)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6 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申请日
号 期限
1 阻抗控制的方法 ZL201910560861.8 发明专利 2019.06.26 20 年
实用新型
2 一种按键复用电路和电子设备 ZL202120769898.4 2021.04.14 10 年
专利
广和通
3 追踪器及其进行追踪的方法 ZL201811466512.1 发明专利 2018.12.03 20 年
音量调节方法、装置、设备及 发明专利
4 ZL201810845307.X 2018.07.27 20 年
存储介质
一种 LTE 网络注册方法、装置、 发明专利
5 广和通软件 ZL201910594997.0 2019.07.03 20 年
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
6 西安通信 天线模组及天线适配方法 ZL201911043868.9 发明专利 2019.10.30 20 年
阻抗控制的方法发明专利涉及一种阻抗控制的方法,应用于射频通信模块,
可提高阻抗匹配的概率,进一步降低功率损耗且提升射频性能;一种按键复用电
路和电子设备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一种按键复用电路和电子设备,可以利用单个按
键控制控制模块与两种模式控制端连接,减少按键数量;追踪器及其进行追踪的方法发明专利涉及一种追踪器及其进行追踪的方法,可解决传统动物追踪设备存在的功耗大、电池工作时间短的问题;音量调节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发明专利涉及一种音量调节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可提高拍摄视频的质量,从而增强拍摄效果;一种 LTE 网络注册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发明专利涉及一种 LTE 网络注册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可实现当虚拟运营商和所承载的传统电信运营商所使用的接入点配置信息不相同时正常注册 LTE 网络;天线模组及天线适配方法发明专利涉及一种天线模组及天线适配方法,能够实现从天线模块中选择任意数量的天线,兼容性强、设计简单。
上述专利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成果,是公司的主要技术,已应用于公司产品之中。该等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4] (300638)广和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
创新谷六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27 人,持有公司股份 221,509,286 股,
占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53.4803%;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1,509,286 股,占
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53.48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71,789,35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1.47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49,719,934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12.0042%。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02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3 标的资产定价及评估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4 交易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5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6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7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8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09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子议案表决通过。
2.10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297,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212,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86%;反对21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
[2021-12-15] (300638)广和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为 036322,期权简称为广和 JLC1。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1,242 份,占行权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1%;本次行权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经满足,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87 人,合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1,242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42.5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总股本的 1.188%。其中首次授予 97.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总股本的 0.813%;预留 4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 股本的 0.37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5.00%,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 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3、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的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的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的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18 年授予登记完成,则预留部分行权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
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19 年授予登记完成,则预留部分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的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的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激励对象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专项报告或法律意见。
3、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5、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
授予 97.5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5 万股限制性股
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8.64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8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18.8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991%;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
应的股票期权 8.3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108 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89.15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743%。公司完成本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7、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27.99 元/份调整为 27.7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4
元/股调整为 13.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
见》。
8、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0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10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040 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0、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1,070,370 份,行权价格由 27.74 元/份调整为 15.19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3.75 元/股调整为
7.42 元/股。同时,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已有 2 名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340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1、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当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2、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9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00,194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7,359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12-15] (300638)广和通: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许宁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00,000 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
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16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1.9.13
至 2022.2.20);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
公告之日起第 4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1.8.26 至 2022.2.20)。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宁先生发出的《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通知》,获悉许宁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就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来源
本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
许宁 集中竞价 2021-12-13 55.51 500,000 0.1210
前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63,850 0.98 3,563,850 0.86
许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1,398 0.24 491,398 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72,452 0.74 3,072,452 0.7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许宁先生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
3、许宁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其资金需求自行作出的判断,与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联,不影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事项。
三、备查文件
1、许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09] (300638)广和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
创新谷六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27 人,持有公司股份 231,491,3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0082%;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1,491,3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0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2,156,88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1.65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9,334,432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4.3557%。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关于注销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438,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0,5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6%;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回购注销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438,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0,5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6%;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438,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0,5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6%;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57,9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27%;反对 7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88,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297%;
反对 74,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70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426,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8%;反对
6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98,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1%;反对
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丛启路
3、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9] (300638)广和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0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业绩考核为 B,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解除限售;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的全部份额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9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B,
获授的 17,675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照 4.19 元/股的回购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自 2021 年 6 月 8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至今,已有 10 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82,620股将由公司统一按照 15.07 元/股的回购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13,317,079 股变为 413,216,78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13,317,079 元变为 413,216,784 元,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9] (300638)广和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根据《深圳市广和
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14: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张天瑜
(5)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5 人,实到 5 人
(6)列席会议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议案一: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9] (300638)广和通: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4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
谷 6 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三、提案编码”);
3、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13、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20、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22、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五次、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第五次、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2021 年 11 月 27 日将相关公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02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 √
2.03 标的资产定价及评估情况 √
2.04 交易方式 √
2.05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
2.06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7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2.08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2.09 发行数量 √
2.10 上市地点 √
2.11 锁定期安排 √
2.12 过渡期损益安排 √
2.13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4 决议的有效期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2.15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
2.16 发行方式 √
2.17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18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2.19 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
2.20 发行数量 √
2.21 上市地点 √
2.22 锁定期安排 √
2.23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关系 √
2.24 募集资金用途 √
2.25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26 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6.00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 √
案
7.00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2021-12-03] (300638)广和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5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367,2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75人,合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激励对象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专项报告或法律意见。
3、2018 年9月19日,公司监事会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 9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5、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授予97.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授予157.5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1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8.64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8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18.8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991%;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 8.3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108 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89.15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743%。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6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8年11月20日。
7、2019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
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99元/份调整为27.7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元/股调整为13.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8、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0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43,21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8,04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0、2020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1,070,370份,行权价格由27.74元/份调整为15.19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3.75元/股调整为7.42元/股。同时,自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已有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该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340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1、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当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2、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9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00,194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7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7,359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4、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 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979,200份,行权价格由 15.19元/份调整为8.76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42元/股 调整为4.19元/股。
15、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已有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该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868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晓婧女士于2021年3月19日被补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6月15日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180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6、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7、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87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71,242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75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281股。同时,自2020年11月20日至今,已有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所获授的73,440份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将
由公司注销处理;1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业绩考核为B,导致其所获授的34,518份股票期权、17,675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行权/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1,18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经公司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99元/份调整为27.7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4元/股调整为13.75元/股。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134,198,6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经公司2020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74元/份调整为15.19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3.75元/股调整为7.42元/股。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241,904,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经公司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19元/份调整为8.76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42元/股调整为4.19元/股。
三、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9月25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8年11月16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40%。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长率不低于100%。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A”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达到“B”的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的80%,如果为“C”及以下,则取消当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达标的,其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统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6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A或者之上,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B,满足80%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75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367,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6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2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3%。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7,28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3%,具体数据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获授数量的百分比 本期待回购注销数量(股) 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股) 许宁 董事、副总经理 137,700 55,080 40.00% 0 0 邓忠忠 副总经理 68,850 27,540 40.00% 0 0 陈仕江 副总经理 68,850 27,540 40.00% 0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2人) 3,186,990 1,257,121 39.45% 17,675 0 合计 3,462,390 1,367,281 39.49% 17,675 0
注:(1)公司于2018年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8.86万份,并于2018年
11月16日完成登记。
(2)自2018年11月16日至今,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为A以下或当选为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或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3)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已离职人员获授已解除限售及已或即将由公司
统一回购注销的数量。
(4)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2020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进行了相应调整。
(5)激励对象许宁先生、陈仕江先生、邓忠忠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此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股份的75%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锁定。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项目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934,970
37.73%
154,567,689
37.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7,382,109
62.27%
258,749,390
62.60%
合计
413,317,079
100.00%
413,317,079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不考虑高管人员自动锁定股份,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
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7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基于本次交易工作的整体安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根据《深圳市广
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10: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舒敏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6)列席会议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议案一: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申报文件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聘请的
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
对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90873_H02 号《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公司聘请的备考审阅机构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备考财
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 441A024689 号《深圳市广
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
基于上述,公司监事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二: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回复,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根据《深圳市广
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张天瑜
(5)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5 人,实到 5 人
(6)列席会议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议案一: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申报文件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聘
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
准日对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90873_H02 号《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公司聘请的备考审阅
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
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 441A024689 号《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年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
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二: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回复,公司编制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议案三: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基于本次交易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上市公司”、“本公
司”、“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告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重组
报告书”)及相关文件。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
于对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21〕第 1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对
该问询函的回复。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同步更新了财务数据,主要补充和修订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申报文件中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限,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财
务数据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690873_H02 号《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公司聘请的备考审阅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致同
审字(2021)第 441A024689 号《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及2021 年 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根据更新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权比例和结构,对重组报告书中总股本、前十大股东、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份变动情况、股权结构及股权比例进行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之“(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中更新披露了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的外国投资控制审查的进展情况。
四、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之“(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中更新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新的减持情况。
五、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中更新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新的减持承诺。
六、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之“(六)返利政策相关风险”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返利政策相关的风险。
七、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之“(十五)部分产品淘汰风险”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部分产品生命周期相关风险。
八、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
行的批准程序”之“(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中更新披露了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的外国投资控制审查的进展情况。
九、在重组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
次股本变动情况”之“(四)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份变动情况”中更新披露了上市公司 2021 年 11 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
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改制情况”中更新补充了前次交易的股权出资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
情况”中修订披露了锐凌德国的成立时间。
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
情况”之“(二)其他子公司”中补充披露了锐凌卢森堡、锐凌德国的历史沿革。
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
情况”之“(三)境外子公司经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各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十四、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情况”之“(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中补充披露了境外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十五、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情况”之“(五)主要经营模式”中更新披露了高通返利政策。
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情况”之“(七)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主要原材料的产地及供应商情况。
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情况”之“(十一)5G 产品研发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对 5G 网络制式产品的研发情况。
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情
况”之“(二)客户、供应商转移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前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客户增减变化情况和前次交易中关于客户转移的相关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
十九、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情
况”之“(五)前次交易主要过程”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就收购目标资
产进行筹划、决议以及尽职调查的过程和重要时间节点。
二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情
况”之“(六)前次交易相关财务报表”和“(七)前次交易评估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前次交易的相关财务报表及评估情况。
二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
情况”之“(八)前次交易人员留用、竞业禁止及服务期限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前次交易中关于人员留用的相关约定、实际执行情况和对核心人员服务期限及竞业禁止的相关安排。
二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七、前次交易基本
情况”之“(九)不竞争承诺相关约定”中补充披露了前次交易完成后,SierraWireless 不再从事与目标资产经营相关的业务的相关约定。
二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锐凌无线评估基
本情况”之“(三)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及其依据”之“2、市场法评估说明”之“(3)价值比率选取”中补充披露了测算价值比率以及评估结果的具体数据期间。
二十四、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十二、前次交易《贷
款协议》主要条款”中补充披露了并购贷款协议的主要条款。
二十五、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所处行
业分类及概况”之“(二)行业概况”中补充披露了目前行业内各网络制式通信模组产品的市场规模及占比情况。
二十六、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11)无形资产”中补充披露了客户关系的具体内容、对应的具体客户情况等。
二十七、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12)商誉”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
二十八、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负债结构分析”之“(8)其他流动负债”中补充披露了产品质量保证金及特许权使用费的具体计提及使用情况。
二十九、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资产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收入、成本及毛利。
三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关
联交易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之“2、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允性”之“(2)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和价格公允性”之“1)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进行采购的原因。
三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章 其他重大事项”之“五、本次交易相关人员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广和通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7] (300638)广和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上市公司”或“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14 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 1.
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于 2020 年 7月 7日成立,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7 月 22 日,你公司与前海红土等三家专业投资机构及标的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拟将认缴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10,204.08万元,其中,你公司认缴 5,000 万元,持股比例 49%,前海红土等三家专业投资
机构合计认缴 5,204.08 万元,持股比例 51%。7 月 23 日,相关方再次签署《增
资和股东协议》,按相同持股比例将认缴注册资本变更为 46,860 万元,并拟通过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锐凌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凌香港”)与Sierra Wireless, Inc.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Sierra”)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及相关附件,收购 其剥离的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 相关资产(以下简称 “目标资
产”)。其中,《增资和股东协议》约定了三家专业投资机构出资投资额的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购协议》有效签署且约定的买方交割前提条件已满足、并购贷款相关交易文件已有效签署、已取得政府主管机关(如 ODI 手续、FDI 手续等)批准等,并明确约定标的公司的治理结构自投资交割日起做出新的安排。
( 1)我部曾就前次交易向你公司发出问 询函(创业板问询函〔 2020〕第 213
号),你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回函称,你公司注册成立标的公司主要用于收
购目标资产。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你公司及相关方就收购目标资产进行筹划、决议以及尽职调查的过程和重要时间节点,并结合你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等,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充分举证说明你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核查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2)请你公司结合三家专业投资机构的出资前提条件、实际出资时间、实际委派董事时间,收购目标资产的主导人员及具体过程,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机制,以及目标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等,补充说明收购目标资产是否由你公司主导,在标的公司治理结构做出新安排前你公司是否实际控制标的公司,是否存在通过两次对标的公司增资以规避重大资产重组应履行的信息披露和审批程序的问题,并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说明收
购目标资产是否 已实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三家专业投资机构于相连两日增资标的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其对该投资是否有明确的退出计划,是否与你公司达成退出协议或收益保障安排,并结合两次交易的时间间隔、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回报率等,说明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是否同时筹划、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前次交易及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就收购目标资产进行筹划、决议以及尽职调查的过程和重要时间节点,并结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等,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充分举证说明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核查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一)前次交易的过程和重要时间节点
前次交易的过程及重要时间节点情况如下:
时间 事项
2020 年 1-3月 上市公司与 Sierra Wireless 就前次交易的可行性等进行前期接
触
上市公司与深创投、前海红土、建华开源(“联合投资人”)
2020 年 3-7月 沟通前次交易的合作事宜;
与 Sierra Wireless 就上市公司、联合投资人对于尽职调查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2020 年 7 月 联合投资人各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股东协议共同增资参股公司的议案》
和《关于参股公司收购 Sierra Wireless 车载业务相关标的资产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前海红土等三家投资机构签署股东协议,
2020 年 7 月 23 日 共同对锐凌无线进行增资用于收购 Sierra Wireless 车载无线通
信模组业务相关资产;
同日,相关方签署《增资和股东协议》,同意将标的公司的注
册资本额变更为 46,860 万元,上市公司、联合投资人按照各自
持股比例等比例向标的公司增资
2020 年 7 月 24 日 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锐凌香港就前次交易与 Sierra Wireless 签
署《资产购买协议》及相关附件
时间 事项
2020 年 10 月 标的公司就前次交易分别获得发改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及
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
2020 年 11 月 18 日 锐凌无线与 Sierra Wireless 完成《资产购买协议》中所约定的
交割工作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 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应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并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上市公司筹划前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已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前次交易相关方签署保密协议,采取了保密措施以限定前次交易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此外,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就前次交易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2、前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前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前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如下: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前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主要经办人员;
(4)联合投资人及其主要经办人员;
(5)其他知悉前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主要机构和人员。
3、前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上市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及前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访谈记录、声明与承诺等文件,前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期间为前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日(即 2020 年
7 月 23 日)前 6 个月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日(即 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核查期间”),在核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1)吴义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吴义林系上市公司员工,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变更股数(股)
2020-03-02 买入 100
2020-03-03 卖出 100
2020-03-04 买入 200
2020-05-08 卖出 200
针对上述股票交易事项,吴义林出具《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1、本人在上述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前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核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前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不存在获取前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2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10: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舒敏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6)列席会议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
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8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871,242 份,占公司总股本 413,317,079 股的比例为 0.21%;7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367,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3,317,079 股的比例为 0.33%。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 87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及 75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锁当期可行权/解除限售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6 名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为B,导致当期不可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
业绩考核为 B,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10 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导致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0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由于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17日完成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股份 33,048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13,350,127 股变为
413,317,07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13,350,127 元变为 413,317,079 元。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335.0127 万元。 41,331.7079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41,335.0127 万股。 41,331.7079 万股。
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许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宁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00,000 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
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16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1.9.13
至 2022.2.20);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
公告之日起第 4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1.8.26 至 2022.2.20)。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许宁先生发出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通知》,截至本公告日,许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许宁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宁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许宁先生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3、许宁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许宁先生此次减持计划与上述事项无关联,且截至本公告日其未进行减持。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许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2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1、为保证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两年;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其中不超过8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在上述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授信方式及用途等以公司与国内外商业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类法律文件。
2、张天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张天瑜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天瑜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858,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1%。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金额与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公司的上述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天瑜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交易类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关联担保 张天瑜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100,000,000.00 2020.02.04 2023.04.15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 张天瑜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20,000,000.00 2020.04.15 2023.04.15
通信软件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 张天瑜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100,000,000.00 2020.09.14 2024.11.12
股份有限公司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2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1、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理财产品等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认为:广和通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资金增值,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高风险投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广和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2018年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27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 2018 年及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6 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全部份额不可行权。1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 A或者之上,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行权/不可解除限售。不可行权/不可解除限售的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注销/回购注销。
2、自 2021 年 6 月 8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至今,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 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全部份额不可解除限售,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激励对象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专项报告或法律意见。
3、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5、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
授予 97.5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5 万股限制性股
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8.64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8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18.8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991%;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 8.3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108 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89.15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743%。公司完成本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7、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7.99 元/份调整为 27.7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由 14 元/股调整为 13.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0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10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040 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0、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1,070,370 份,行权价格由 27.74 元/份调整为 15.19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3.75 元/股调整为
7.42 元/股。同时,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已有 2 名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340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1、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当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2、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9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00,194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7,359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4、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979,200 份,行权价格由
15.19 元/份调整为 8.76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42 元/股
调整为 4.19 元/股。
15、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有 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868 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晓婧女士于2021年3月19日被补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180 股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6、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7、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8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871,242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2021-11-23] (300638)广和通: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13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
谷 6 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
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0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
4.00 √
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5.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 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年 12月6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6 栋 A 座 11 楼深
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睿
电话:0755-26520587
传真:0755-26887626
电子邮箱:zqb@fibocom.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38”, 投票简称:“广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项下打“√”):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
票期权的议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4.00 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 √
议案
5.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
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盖章(法人股东):
委托期限: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是否委托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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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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