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60什么时候复牌?-惠伦晶体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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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
币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议案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如下银行申请授信:
1、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金额 3,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与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金额 2,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3、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授信金额 5,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6428Q
注册资本:1,968,719.627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 年 07 月 08 日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988F
注册资本:4,378,241.85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02 月 07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企业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1XW
注册资本:1,538,722.3983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4 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累计综合授信额度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77,040.00 万元(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融资额度;不含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银行与农业银行的1.7 亿元银团贷款额度),涉及的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2,040 万元(不含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银团贷款有关的 1.7亿元担保额度)。本次融资事项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交易,有利于及时满足公司资金不时之需,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广发银行批复
2.民生银行批复
3.华夏银行批复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4] (300460)惠伦晶体: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4,000 万元—17,000 万元
盈利:2,020.17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93.01%—74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3,560 万元—16,56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盈利:1,479.7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16.35%—1019.09%
注:
1、公司于 2020 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授予股权激
励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规定测算,本年度因股份支付
需要确认的费用约为 3140 万元,上表中相关数据已考虑该项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2、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相关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约
1500 万元,上表中相关数据已考虑该项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益于 5G 及以上技术、物联网等的快速发展,国产替代的加速,以及公
司经营策略的转变,公司下游客户结构得到优化,订单和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其中电子元器件业务营业收入增长 80%左右。
2、公司部分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小型化及器件产品的销售比重进一步增加,其中,小型化产品销售占电子元器件销售比重约 80%,器件产品销售占电子元器件销售比重约 50%,此外,产能利用率较上年大幅提升,产品单位成本下降,以至于毛利率上升。
3、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 44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2]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5,992,0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7318%)的股东安
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期间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9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992,0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份。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计划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9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1 年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了股份
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0]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事项告知函》,其于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 1.397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 持 均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价(元/ (万股) 股本比例
股)
安徽志道投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10 日 18.38 55 0.1971%
资有限公司
正奇(上海)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4 日 19.34 150 0.5376%
股权投资管 2022 年 1 月 6 日 18.77 120 0.4301%
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0 日 18.38 65 0.2330%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18.87 390 1.3978%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 7363 号正奇金融广场 A 座 15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0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惠伦晶体 股票代码 300460
变 动 类 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安徽志道投资有
A 股 55 0.1971
限公司
正奇(上海)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 A 股 335 1.2007
公司
合计 390 1.3978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042,037 6.4666 17,492,037 6.2695
安 徽 志 道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8,042,037 6.4666 17,492,037 6.2695
投 资 有 限 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正 奇 ( 上 合计持有股份 3,350,900 1.2010 900 0.0003
海)股权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350,900 1.2010 900 0.0003
资 管 理 有 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安 徽 志 道 合计持有股份 21,392,937 7.6676 17,492,937 6.2698
投 资 有 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1,392,937 7.6676 17,492,937 6.2698
公 司 及 其 份
一 致 行 动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人合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大宗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减持事项告知函》。
2.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事项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2022-01-05] (300460)惠伦晶体: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星
期三)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
9:15-15:0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1 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0 人。参
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911,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48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58,090,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08%;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20,3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1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9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 0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 1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29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3 项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2,911,0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4%;反对 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2,911,0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4%;反对 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08,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37%;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情况,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团申请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期限为 4 年。银团由中国银行重庆綦江支行及农业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南川支行组成,其中,中国银行与农业银行各占 50%。本次银团贷款以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渝(2020)万盛区不动产权第 000773039 号地块及土地上厂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达抵押条件后),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专用于高基频超小型频率元器件项目二期建设。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与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保证、融资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与银行授信期限一致,在授权期限内,授权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韩巧云
4、公司住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鱼田堡高新技术产业园
5、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6、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8、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694,320,352.94 元,负债总额
298,261,268.99 元,净资产 396,059,083.95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050,168.33 元,净利润 -4,984,176.06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要,保证高基频超小型频率元器件项目二期建设顺利实施,公司为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向银团申请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公司及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和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审批决策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70,040 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2,040 万元。鉴于本次银团贷款申请后的累计授信金额将超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额度(8 亿元),且涉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17,000 万元的担保额使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已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故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专用于高基频超小型频率元器件二期项
目建设,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87,040 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 49,04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流程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施完毕,300 万股归属股票于 12 月 16 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因此增至
279,004,251 股。现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做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600.4251 万元。 27,900.4251 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6,004,251 股,均为普通股。 279,004,251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2 与议案 3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
司章程》等的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 √
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 1月 4日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1 月 4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 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7、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 保障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前来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须遵守公司所在地有关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毅华
电 话:0769-38879888-2233 传 真:0769-38879889
邮 箱:flzqsw@dgylec.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9、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1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60;投票简称:惠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5 日
在东莞召开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
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补充公告
公司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23 日、2020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存在违约处置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经公司自查发现,关于上述公告提及的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存在相关披露义务人未及时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公告的情形,现就相关信息予以补充披露。
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
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
其他转让方式,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7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 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截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新疆惠伦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股份减持计划
到期及实施进展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018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新疆惠伦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共减持 9,500,000 股,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均价(元) 减持比例
新疆惠伦股权投资 协议转让 20190109 9500000 7.97 5.65%
合伙企业(有限合 9500000 7.97
合计 - 5.65%
伙)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新疆惠伦 合计持有股份 64,359,042 38.25 54,859,042 32.60
股权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359,042 38.25 54,859,042 32.60
合伙企业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伙)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疆惠伦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新疆惠伦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已减持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编号:2019-025)
公司于 2019 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存在违约处置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控股股东新疆惠伦的质权人招商证券可能
存在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 2019 年 5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6 日,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8,86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3.09%,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 2019 年 11月 16 日,新疆惠伦的质权人招商证券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2019 年 5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6 日,新疆惠伦的质
权人招商证券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即减持数量为 0 股。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新疆惠伦 合计持有股份 54,859,042 32.60 54,859,042 32.60
股权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859,042 32.60 54,859,042 32.60
合伙企业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伙)
(二)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6 日,新疆惠伦的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
届满,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870,000 股公司股份,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056%。
2020 年 5 月 19 日,新疆惠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
司 10,000,00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7%)协议转让给安徽志道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志道”)。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8)。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新疆惠伦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股份减持计
划到期及实施进展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新疆惠伦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共减持 10,000,000 股,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均价(元) 减持比例
新疆惠伦股权投资 转让协议 20200520 10000000 13.80 5.9427%
合伙企业(有限合 10000000 5.9427%
合计
伙)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新疆惠伦 合计持有股份 51,493,557 30.6010 41,493,557 24.6583
股权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93,557 30.6010 41,493,557 24.6583
合伙企业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伙)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疆惠伦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新疆惠伦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已减持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 10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流程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施完毕,300 万股归属股票于 12 月 16 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因此增至
279,004,251 股,需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做相应修改。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所需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团申请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期限为 4 年。银团由中国银行重庆綦江支行及农业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南川支行组成,其中,中国银行与农业银行各占 50%。本次银团贷款以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渝(2020)万盛区不动产权第 000773039 号地块及土地上厂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达抵押条件后),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专用于高基频超小型频率元器件项目二期建设。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与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保证、融资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与银行授信期限一致,在授权期限内,授权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以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5]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0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9%;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4、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8)。公司近期办理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就有关本次归属股份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0 年 7 月 2 日至 2020 年 7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3、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8)
4、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9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同意向除李宗杰之外
的符合条件的其他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向公司副总经理李宗杰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 50 万股。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5、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宗杰现时距上次卖出公司股票时间已满 6 个月,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0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同意向李宗杰授予 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分别为 2020 年 9 月 14 日和 2020 年 10 月
22 日。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和 2021 年 10 月 25 日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分别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和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形,满足归属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
2020 年合并报表净利润达到 1,500 万元, 净利润为 2020.17 万
或母公司报表净利润达到 1,200 万元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
润为 1198.53 万元,
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 2020 年度,30 名激励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三个档 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
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为“A”,均满足归属
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条件。
量: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A 100%
B 80%
C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及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9%;
3、本次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0 人;
4、归属价格:每股 5.77 元;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激励 本期可归属限制 本期可归属限制
激励对象 职务/职位 计划项下授予的 性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占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限制性股票总量
(万股) 的百分比
姜健伟 副总经理 100 40 5.33%
李宗杰 副总经理 50 20 2.67%
潘毅华 董事会秘书、 30 12 1.60%
董事
叶国辉 副总经理 30 12 1.60%
邓又强 财务总监 30 12 1.60%
刘峰 副总经理 30 12 1.60%
翁秋霖 副总经理 10 4 0.5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470 188 25.07%
(业务)骨干(23 人)
[2021-12-09] (300460)惠伦晶体: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伦晶体”)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8,280,12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集中竞价交
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新疆惠伦持有公司股票 58,090,9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05%,其中已质押股份 23,803,200 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280,127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3%。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 新疆惠伦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疆惠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惠伦晶体回购新疆惠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新疆惠伦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惠伦晶体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新疆惠伦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监事张金荣、高级管理人员韩巧云、高级管理人员邢越、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惠伦晶体上市之日登记在新疆惠伦名下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权;
新疆惠伦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
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通过新疆惠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实际控股人赵积清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惠伦晶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惠伦晶体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惠伦晶体上市之日本人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且股票减持不影响本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权;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通过新疆惠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张金荣、韩巧云、邢越、王军承诺:
“自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惠伦晶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惠伦晶体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在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新疆惠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新疆惠伦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新疆惠伦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7]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决议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近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申请新增授信金额 3,000 万元至 1.5 亿元,期限 1 年,以位于东莞市黄江
镇东环路 68 号的土地房屋做抵押,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与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58XC
注册资本:2935208.0397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9 日
住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累计综合授信额度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70,040.00 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人民币 32,040 万元,本次融资事项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项目融资交易,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浦发银行批复。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30]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股东香港通盈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8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香港通盈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香港通盈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通盈”)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2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7月30日,香港通盈减持数量过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股东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进展及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截至2021年11月26日,香港通盈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11月26日,香港通盈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7,402,721股,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均价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210528
167800
17.02
0.0608%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10531
85700
16.75
0.0311%
集中竞价
20210601
260000
17.04
0.0942%
集中竞价
20210602
512000
16.90
0.1855%
集中竞价
20210622
350000
20.61
0.1268%
集中竞价
20210623
548580
21.41
0.1988%
集中竞价
20210628
830000
21.95
0.3007%
大宗交易
20210730
4170141
23.98
1.5109%
集中竞价
20210907
129000
22.76
0.0467%
集中竞价
20210908
105000
21.93
0.0380%
集中竞价
20210910
160300
21.62
0.0581%
集中竞价
20210915
84200
21.71
0.0305%
合计
7402721
22.30
2.6821%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3,268,059
4.8072
5,865,338
2.12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68,059
4.8072
5,865,338
2.12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通盈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2021年11月26日,香港通盈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香港通盈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香港通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减持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香港通盈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19]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为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邓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附件: 简 历
邓又强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金融
管理专业本科,会计师职称,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
格(CMA)。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4 月,在湖南省邵阳县特种工具制造厂担任会
计;1997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允昌特种印刷(深圳)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会计、
财务副课长、财务课长等职;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武汉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深圳分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宝安下属
深圳市天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在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
在深圳市财富之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又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11-19]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解聘王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一、解聘理由
由于王军先生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今未正常出勤,未办理任何请假审批
手续,公司曾两次向其寄出《督促返岗通知书》后仍未按公司管理规定返岗,属于严重旷工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已向王军先生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董事会决定解聘王军先生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解聘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王军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1,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其配偶与其他
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军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解聘王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理由充分,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管
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 10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邓又强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任职资格,一致同意提名邓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鉴于王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存在严重旷工行为,该行为完全无视劳动纪律、公司的管理规定,严重违
背了作为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勤勉义务,公司与王军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同意解聘王军先生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6] (300460)惠伦晶体: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14: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 月 16 日 9:15-15:0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25 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 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23 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297,5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507%,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58,091,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73%;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206,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103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222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5,813,6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 221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5,813,1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4%。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2 项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7,267,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737%;反对
8,030,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83,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8913 %;反对
8,030,2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6,741,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747%;反对
2,163,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46%;弃权 6,392,2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7,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559 %;反对
2,16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弃权 6,392,2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63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6]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罢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罢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罢免王军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罢免事项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22 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
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向公司发出的《关于联合提请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本次罢免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1,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其配偶与
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军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本次股东大会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仍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次罢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尽快根据法定程序完成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三、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1]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0,420,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惠伦晶体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420,37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37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99,999,989.27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198,509.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801,479.6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244 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245 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发行数量为 40,420,371 股,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5,583,880 股增加至 276,004,251 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过变更。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时做出的承诺如下:自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和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均为 40,420,37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6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计 22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50 户。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
所持限售 本次申请
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条件股份 解除限售
通数量
总数(股) 数量(股)
(股)
1 朱炳泉 朱炳泉 1,495,553 1,495,553 1,495,553
2 周泓宇 周泓宇 485,044 485,044 485,044
3 薛小华 薛小华 1,293,451 1,293,451 1,293,451
4 夏志燕 夏志燕 808,407 808,407 808,407
5 王东礼 王东礼 399,378 399,378 399,378
6 罗新梅 罗新梅 727,566 727,566 727,566
7 刘理瑞 刘理瑞 1,212,611 1,212,611 1,212,611
8 胡新忠 胡新忠 808,407 808,407 808,407
9 高玉华 高玉华 1,212,611 1,212,611 1,212,611
10 叶芳 叶芳 1,455,133 1,455,133 1,455,133
11 潘小玉 潘小玉 1,940,177 1,940,177 1,940,177
12 范广震 范广震 1,940,177 1,940,177 1,940,177
高华-汇丰- 高华-汇丰-
13 GOLDMAN, GOLDMAN, 1,212,611 1,212,611 1,212,611
SACHS&CO.LLC SACHS&CO.LLC
湖南轻盐创业投 湖南轻盐创业投
14 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管理有限公司 4,232,012 4,232,012 4,232,012
-轻盐智选 11 号 -轻盐智选 11 号
安徽志道投资有 安徽志道投资有
15 4,042,037 4,042,037 4,042,037
限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成恩 深圳市前海成恩
16 资本管理有限公 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成恩灏岭 1 司-成恩灏岭 1 3,233,629 3,233,629 3,233,629
号私募证券投资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东莞金控股权投 东莞金控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 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东莞市上 公司-东莞市上
17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市莞企二号发展 市莞企二号发展
投资合伙企业(有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限合伙)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 161,681 161,681 161,681
18 全沪深 3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
19 全恒益债券型证 242,522 242,522 242,522
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兴全安
泰平衡养老目标
20 三年持有期混合 242,522 242,522 242,522
型基金中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 (FOF)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
全优选进取三个 485,044 485,044 485,044
21 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
(FOF)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
全安泰稳健养老 323,362 323,362 323,362
22 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
23 兴业银行股份有 161,681 161,681 161,681
限公司-兴全安
泰积极养老目标
五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兴全中
证 800 六个月持 161,681 161,681 161,681
24 有期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
光大银行-兴全
25 阳光增盈 1 号集 485,044 485,044 485,044
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
南方电网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兴 8,084 8,084 8,084
26 全-南网资本 1
号 FOF 单一资产
[2021-10-29]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9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员工金炫秀和朴商洙(韩国籍员工)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其各已获授予尚未归属
的 40,000 股(合计 80,000 股)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的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9%)办理归属及上市流通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志道投
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向公司发出的《关于联合提请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非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理由是:本人王军均按照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合法合规工作,不存在正奇、志道、前海成恩资本、潘小玉、叶芳五位股东提出罢免理由的情形。正奇、志道、前海成恩资本、潘小玉、叶芳五位股东未向我问询过相关情况,所提出的罢免理由不属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会内部董事等知情人对此事尚未研究讨论并做出正式结论,其他未参与公司经营的定增进来的小股东如何获得王军作为董秘、董事履职中出现工作严重失职和不当行为的证据呢谁在协调向这些股东提供证据呢公司董事会应将五位股东提出的“王军的行为导致公司股东利益和公司名誉遭受严重损害”的证据公示披露并报送监管机构查实,依法处罚相关责任主体。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非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理由是:本人仅能同意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已在本次董事会对《议案四》投反对票。且本人认为中小股东提出罢免董事的情况较为罕见,公司及董事会对五位股东提出的罢免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的情况未予通报,核实过程未能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如此罢免董事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未予说明。如此审议罢免议案将影响公司声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贬低公司价值。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9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眭善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销售处长金炫秀和朴商洙(韩国籍员工)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其各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 40,000 股(合计 80,000 股)由公司作废。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的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9%)办理归属及上市流通手续。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蔡凤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0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0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 √
务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 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7、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 保障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前来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须遵守公司所在地有关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毅华
电 话:0769-38879888-2233 传 真:0769-38879889
邮 箱:flzqsw@dgylec.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9、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1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60;投票简称:惠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东莞召开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
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10-29] (300460)惠伦晶体: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52元
每股净资产: 4.369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8%
营业总收入: 5.2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8亿元
[2021-10-22]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9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向公司发出的《关于联合提请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本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截至本函出具日,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合计持有公司 28,464,06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1%,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请求。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2.2 条和《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100、101 条的规定,董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2.3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王军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在信息披露、拟任董事会秘书资料报审及信息披露工作交接等方面存在工作严重失职情形,同时,王军未经公司授权和同意,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并发表有关公司的不属实言论。前述工作严重失职和不当行为已导致股东利益和公司名誉遭受严重损害,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构成影响。为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联合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请予以审议。
[2021-10-22]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9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陆俊昌先生的辞职报告。陆俊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一职,辞职后陆俊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陆俊昌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
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补选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之前,陆俊昌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陆俊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陆俊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其担任监事期间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09-2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
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及融资
租赁机构(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决议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
申请授信金额 3,240 万元,期限 2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与新疆惠伦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
为准。
公司与海通恒信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1-09-17]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8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不超过 5 亿元的
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该议案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
1、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申请融资租赁授信金额 6,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2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与子公司广州创想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2、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金额 2,000 万元,用于出口应收账款入池质押融资,授信期限 1 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由赵积清先生与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申请授信2,000 万元流动贷款,期限 1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以上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81671.0922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1 年 09 月 13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KK4C1E
注册资本: 2126869.677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 年 04 月 16 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经营范围: 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3、企业名称: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733(SO)
注册资本: 26.1 亿澳门币
成立日期: 1974 年 12 月 4 日
住所: 澳门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 47 号
经营范围:接受存款或其他 应偿还的款项;批给贷款,包括提供担保及其
他承诺、融资租赁及承购应收账款;支付活动;发行及管理支付工具,尤其是信用卡、支票及信用证;为自身或为客户进行与货币及外汇市场上流通证券、期货及期权的交易,以及进行外汇、利率及有价证券有关的经营活动;参与发行及推销有价证券及提供有关服务;银行同业市场的中介活动;对有价证券组合的保管、行政管理及管理;对其他财产的管理;金融咨询服务;在公司资本内拥有出资;提供商业资讯;保管箱的租赁及价值保管;保险合同的商业化;法律未禁止的其他类似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远东租赁业务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资产设备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
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设备原值:共计人民币6,124万元。
四、累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63,800.00 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人民币 25,800 万元,本次融资事项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担保事项也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项目融资交易,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远东租赁批复
2、浙商银行批复
3、澳门国际银行批复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6]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088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潘毅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潘毅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王军发表了反对意见,反对理由为:1、个人品德有待提高;2、职业素质不足,风险意识薄弱,虽熟悉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但不按照规则行事,存在干预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行为。
表决结果:10 名董事同意;1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16]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08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毅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潘毅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潘毅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潘毅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潘毅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38879888
传真:0769-38879889
电子邮箱:yihua.pan@dgylec.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
邮政编码:523000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简 历
潘毅华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
学岭南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重庆宏立至信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含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东实长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东实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广东惠
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东莞市惠粤光电元器件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潘毅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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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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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
币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议案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如下银行申请授信:
1、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金额 3,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与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金额 2,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3、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授信金额 5,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6428Q
注册资本:1,968,719.627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 年 07 月 08 日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988F
注册资本:4,378,241.85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02 月 07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企业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1XW
注册资本:1,538,722.3983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4 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累计综合授信额度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77,040.00 万元(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融资额度;不含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银行与农业银行的1.7 亿元银团贷款额度),涉及的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2,040 万元(不含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银团贷款有关的 1.7亿元担保额度)。本次融资事项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交易,有利于及时满足公司资金不时之需,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广发银行批复
2.民生银行批复
3.华夏银行批复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4] (300460)惠伦晶体: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4,000 万元—17,000 万元
盈利:2,020.17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93.01%—74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3,560 万元—16,56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盈利:1,479.7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16.35%—1019.09%
注:
1、公司于 2020 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授予股权激
励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规定测算,本年度因股份支付
需要确认的费用约为 3140 万元,上表中相关数据已考虑该项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2、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相关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约
1500 万元,上表中相关数据已考虑该项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益于 5G 及以上技术、物联网等的快速发展,国产替代的加速,以及公
司经营策略的转变,公司下游客户结构得到优化,订单和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其中电子元器件业务营业收入增长 80%左右。
2、公司部分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小型化及器件产品的销售比重进一步增加,其中,小型化产品销售占电子元器件销售比重约 80%,器件产品销售占电子元器件销售比重约 50%,此外,产能利用率较上年大幅提升,产品单位成本下降,以至于毛利率上升。
3、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 44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2]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5,992,0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7318%)的股东安
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期间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9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992,0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份。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计划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9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1 年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了股份
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0]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事项告知函》,其于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 1.397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 持 均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价(元/ (万股) 股本比例
股)
安徽志道投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10 日 18.38 55 0.1971%
资有限公司
正奇(上海)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4 日 19.34 150 0.5376%
股权投资管 2022 年 1 月 6 日 18.77 120 0.4301%
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0 日 18.38 65 0.2330%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18.87 390 1.3978%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 7363 号正奇金融广场 A 座 15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0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惠伦晶体 股票代码 300460
变 动 类 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安徽志道投资有
A 股 55 0.1971
限公司
正奇(上海)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 A 股 335 1.2007
公司
合计 390 1.3978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042,037 6.4666 17,492,037 6.2695
安 徽 志 道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8,042,037 6.4666 17,492,037 6.2695
投 资 有 限 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正 奇 ( 上 合计持有股份 3,350,900 1.2010 900 0.0003
海)股权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350,900 1.2010 900 0.0003
资 管 理 有 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安 徽 志 道 合计持有股份 21,392,937 7.6676 17,492,937 6.2698
投 资 有 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1,392,937 7.6676 17,492,937 6.2698
公 司 及 其 份
一 致 行 动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人合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大宗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减持事项告知函》。
2.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事项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2022-01-05] (300460)惠伦晶体: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星
期三)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
9:15-15:0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1 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0 人。参
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911,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48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58,090,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08%;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20,3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1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9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 0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 1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29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3 项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2,911,0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4%;反对 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62,911,0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4%;反对 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08,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37%;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情况,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团申请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期限为 4 年。银团由中国银行重庆綦江支行及农业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南川支行组成,其中,中国银行与农业银行各占 50%。本次银团贷款以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渝(2020)万盛区不动产权第 000773039 号地块及土地上厂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达抵押条件后),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专用于高基频超小型频率元器件项目二期建设。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与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保证、融资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与银行授信期限一致,在授权期限内,授权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韩巧云
4、公司住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鱼田堡高新技术产业园
5、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6、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8、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694,320,352.94 元,负债总额
298,261,268.99 元,净资产 396,059,083.95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050,168.33 元,净利润 -4,984,176.06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要,保证高基频超小型频率元器件项目二期建设顺利实施,公司为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向银团申请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公司及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和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审批决策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70,040 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2,040 万元。鉴于本次银团贷款申请后的累计授信金额将超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额度(8 亿元),且涉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17,000 万元的担保额使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已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故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专用于高基频超小型频率元器件二期项
目建设,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87,040 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 49,04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流程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施完毕,300 万股归属股票于 12 月 16 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因此增至
279,004,251 股。现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做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600.4251 万元。 27,900.4251 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6,004,251 股,均为普通股。 279,004,251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2 与议案 3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
司章程》等的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 √
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 1月 4日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1 月 4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 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7、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 保障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前来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须遵守公司所在地有关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毅华
电 话:0769-38879888-2233 传 真:0769-38879889
邮 箱:flzqsw@dgylec.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9、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1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60;投票简称:惠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5 日
在东莞召开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
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补充公告
公司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23 日、2020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存在违约处置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经公司自查发现,关于上述公告提及的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存在相关披露义务人未及时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公告的情形,现就相关信息予以补充披露。
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
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
其他转让方式,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7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 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截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新疆惠伦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股份减持计划
到期及实施进展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018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新疆惠伦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共减持 9,500,000 股,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均价(元) 减持比例
新疆惠伦股权投资 协议转让 20190109 9500000 7.97 5.65%
合伙企业(有限合 9500000 7.97
合计 - 5.65%
伙)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新疆惠伦 合计持有股份 64,359,042 38.25 54,859,042 32.60
股权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359,042 38.25 54,859,042 32.60
合伙企业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伙)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疆惠伦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新疆惠伦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已减持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编号:2019-025)
公司于 2019 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存在违约处置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控股股东新疆惠伦的质权人招商证券可能
存在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 2019 年 5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6 日,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8,86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3.09%,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 2019 年 11月 16 日,新疆惠伦的质权人招商证券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2019 年 5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6 日,新疆惠伦的质
权人招商证券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即减持数量为 0 股。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新疆惠伦 合计持有股份 54,859,042 32.60 54,859,042 32.60
股权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859,042 32.60 54,859,042 32.60
合伙企业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伙)
(二)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6 日,新疆惠伦的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
届满,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870,000 股公司股份,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056%。
2020 年 5 月 19 日,新疆惠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
司 10,000,00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7%)协议转让给安徽志道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志道”)。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8)。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新疆惠伦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股份减持计
划到期及实施进展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新疆惠伦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共减持 10,000,000 股,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均价(元) 减持比例
新疆惠伦股权投资 转让协议 20200520 10000000 13.80 5.9427%
合伙企业(有限合 10000000 5.9427%
合计
伙)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新疆惠伦 合计持有股份 51,493,557 30.6010 41,493,557 24.6583
股权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93,557 30.6010 41,493,557 24.6583
合伙企业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伙)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疆惠伦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新疆惠伦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已减持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 10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流程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施完毕,300 万股归属股票于 12 月 16 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因此增至
279,004,251 股,需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做相应修改。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所需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团申请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期限为 4 年。银团由中国银行重庆綦江支行及农业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南川支行组成,其中,中国银行与农业银行各占 50%。本次银团贷款以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渝(2020)万盛区不动产权第 000773039 号地块及土地上厂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达抵押条件后),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专用于高基频超小型频率元器件项目二期建设。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与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保证、融资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与银行授信期限一致,在授权期限内,授权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以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5]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0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9%;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4、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8)。公司近期办理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就有关本次归属股份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0 年 7 月 2 日至 2020 年 7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3、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8)
4、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9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同意向除李宗杰之外
的符合条件的其他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向公司副总经理李宗杰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 50 万股。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5、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宗杰现时距上次卖出公司股票时间已满 6 个月,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0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同意向李宗杰授予 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分别为 2020 年 9 月 14 日和 2020 年 10 月
22 日。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和 2021 年 10 月 25 日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分别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和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形,满足归属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
2020 年合并报表净利润达到 1,500 万元, 净利润为 2020.17 万
或母公司报表净利润达到 1,200 万元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
润为 1198.53 万元,
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 2020 年度,30 名激励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三个档 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
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为“A”,均满足归属
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条件。
量: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A 100%
B 80%
C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及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9%;
3、本次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0 人;
4、归属价格:每股 5.77 元;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激励 本期可归属限制 本期可归属限制
激励对象 职务/职位 计划项下授予的 性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占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限制性股票总量
(万股) 的百分比
姜健伟 副总经理 100 40 5.33%
李宗杰 副总经理 50 20 2.67%
潘毅华 董事会秘书、 30 12 1.60%
董事
叶国辉 副总经理 30 12 1.60%
邓又强 财务总监 30 12 1.60%
刘峰 副总经理 30 12 1.60%
翁秋霖 副总经理 10 4 0.5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470 188 25.07%
(业务)骨干(23 人)
[2021-12-09] (300460)惠伦晶体: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1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伦晶体”)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8,280,12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集中竞价交
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新疆惠伦持有公司股票 58,090,9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05%,其中已质押股份 23,803,200 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280,127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3%。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 新疆惠伦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疆惠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惠伦晶体回购新疆惠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新疆惠伦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惠伦晶体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新疆惠伦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监事张金荣、高级管理人员韩巧云、高级管理人员邢越、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惠伦晶体上市之日登记在新疆惠伦名下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权;
新疆惠伦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
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通过新疆惠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实际控股人赵积清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惠伦晶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惠伦晶体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惠伦晶体上市之日本人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且股票减持不影响本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权;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通过新疆惠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张金荣、韩巧云、邢越、王军承诺:
“自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惠伦晶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惠伦晶体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在惠伦晶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惠伦晶体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新疆惠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新疆惠伦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新疆惠伦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7]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决议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近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申请新增授信金额 3,000 万元至 1.5 亿元,期限 1 年,以位于东莞市黄江
镇东环路 68 号的土地房屋做抵押,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与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58XC
注册资本:2935208.0397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9 日
住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累计综合授信额度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70,040.00 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人民币 32,040 万元,本次融资事项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项目融资交易,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浦发银行批复。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30]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股东香港通盈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8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香港通盈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香港通盈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通盈”)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2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7月30日,香港通盈减持数量过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股东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进展及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截至2021年11月26日,香港通盈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11月26日,香港通盈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7,402,721股,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均价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210528
167800
17.02
0.0608%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10531
85700
16.75
0.0311%
集中竞价
20210601
260000
17.04
0.0942%
集中竞价
20210602
512000
16.90
0.1855%
集中竞价
20210622
350000
20.61
0.1268%
集中竞价
20210623
548580
21.41
0.1988%
集中竞价
20210628
830000
21.95
0.3007%
大宗交易
20210730
4170141
23.98
1.5109%
集中竞价
20210907
129000
22.76
0.0467%
集中竞价
20210908
105000
21.93
0.0380%
集中竞价
20210910
160300
21.62
0.0581%
集中竞价
20210915
84200
21.71
0.0305%
合计
7402721
22.30
2.6821%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3,268,059
4.8072
5,865,338
2.12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68,059
4.8072
5,865,338
2.12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通盈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2021年11月26日,香港通盈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香港通盈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香港通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减持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香港通盈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19]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为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邓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附件: 简 历
邓又强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金融
管理专业本科,会计师职称,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
格(CMA)。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4 月,在湖南省邵阳县特种工具制造厂担任会
计;1997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允昌特种印刷(深圳)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会计、
财务副课长、财务课长等职;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武汉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深圳分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宝安下属
深圳市天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在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
在深圳市财富之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又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11-19]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解聘王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一、解聘理由
由于王军先生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今未正常出勤,未办理任何请假审批
手续,公司曾两次向其寄出《督促返岗通知书》后仍未按公司管理规定返岗,属于严重旷工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已向王军先生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董事会决定解聘王军先生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解聘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王军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1,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其配偶与其他
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军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解聘王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理由充分,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管
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 10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邓又强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任职资格,一致同意提名邓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鉴于王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存在严重旷工行为,该行为完全无视劳动纪律、公司的管理规定,严重违
背了作为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勤勉义务,公司与王军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同意解聘王军先生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6] (300460)惠伦晶体: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14: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 月 16 日 9:15-15:0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25 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 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23 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297,5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507%,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58,091,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73%;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206,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103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222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5,813,6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 221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5,813,1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4%。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2 项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7,267,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737%;反对
8,030,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83,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8913 %;反对
8,030,2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6,741,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747%;反对
2,163,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46%;弃权 6,392,2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7,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559 %;反对
2,16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弃权 6,392,2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63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6]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罢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罢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罢免王军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罢免事项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22 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
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向公司发出的《关于联合提请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本次罢免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1,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其配偶与
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军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本次股东大会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仍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次罢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尽快根据法定程序完成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三、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1]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0,420,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惠伦晶体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420,37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37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99,999,989.27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198,509.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801,479.6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244 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245 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发行数量为 40,420,371 股,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5,583,880 股增加至 276,004,251 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过变更。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时做出的承诺如下:自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和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均为 40,420,37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6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计 22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50 户。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
所持限售 本次申请
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条件股份 解除限售
通数量
总数(股) 数量(股)
(股)
1 朱炳泉 朱炳泉 1,495,553 1,495,553 1,495,553
2 周泓宇 周泓宇 485,044 485,044 485,044
3 薛小华 薛小华 1,293,451 1,293,451 1,293,451
4 夏志燕 夏志燕 808,407 808,407 808,407
5 王东礼 王东礼 399,378 399,378 399,378
6 罗新梅 罗新梅 727,566 727,566 727,566
7 刘理瑞 刘理瑞 1,212,611 1,212,611 1,212,611
8 胡新忠 胡新忠 808,407 808,407 808,407
9 高玉华 高玉华 1,212,611 1,212,611 1,212,611
10 叶芳 叶芳 1,455,133 1,455,133 1,455,133
11 潘小玉 潘小玉 1,940,177 1,940,177 1,940,177
12 范广震 范广震 1,940,177 1,940,177 1,940,177
高华-汇丰- 高华-汇丰-
13 GOLDMAN, GOLDMAN, 1,212,611 1,212,611 1,212,611
SACHS&CO.LLC SACHS&CO.LLC
湖南轻盐创业投 湖南轻盐创业投
14 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管理有限公司 4,232,012 4,232,012 4,232,012
-轻盐智选 11 号 -轻盐智选 11 号
安徽志道投资有 安徽志道投资有
15 4,042,037 4,042,037 4,042,037
限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成恩 深圳市前海成恩
16 资本管理有限公 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成恩灏岭 1 司-成恩灏岭 1 3,233,629 3,233,629 3,233,629
号私募证券投资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东莞金控股权投 东莞金控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 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东莞市上 公司-东莞市上
17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市莞企二号发展 市莞企二号发展
投资合伙企业(有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限合伙)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 161,681 161,681 161,681
18 全沪深 3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
19 全恒益债券型证 242,522 242,522 242,522
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兴全安
泰平衡养老目标
20 三年持有期混合 242,522 242,522 242,522
型基金中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管 (FOF)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
全优选进取三个 485,044 485,044 485,044
21 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
(FOF)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
全安泰稳健养老 323,362 323,362 323,362
22 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
23 兴业银行股份有 161,681 161,681 161,681
限公司-兴全安
泰积极养老目标
五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兴全中
证 800 六个月持 161,681 161,681 161,681
24 有期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
光大银行-兴全
25 阳光增盈 1 号集 485,044 485,044 485,044
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
南方电网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兴 8,084 8,084 8,084
26 全-南网资本 1
号 FOF 单一资产
[2021-10-29]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9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员工金炫秀和朴商洙(韩国籍员工)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其各已获授予尚未归属
的 40,000 股(合计 80,000 股)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的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9%)办理归属及上市流通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志道投
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向公司发出的《关于联合提请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非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理由是:本人王军均按照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合法合规工作,不存在正奇、志道、前海成恩资本、潘小玉、叶芳五位股东提出罢免理由的情形。正奇、志道、前海成恩资本、潘小玉、叶芳五位股东未向我问询过相关情况,所提出的罢免理由不属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会内部董事等知情人对此事尚未研究讨论并做出正式结论,其他未参与公司经营的定增进来的小股东如何获得王军作为董秘、董事履职中出现工作严重失职和不当行为的证据呢谁在协调向这些股东提供证据呢公司董事会应将五位股东提出的“王军的行为导致公司股东利益和公司名誉遭受严重损害”的证据公示披露并报送监管机构查实,依法处罚相关责任主体。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表决结果:通过。
非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理由是:本人仅能同意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已在本次董事会对《议案四》投反对票。且本人认为中小股东提出罢免董事的情况较为罕见,公司及董事会对五位股东提出的罢免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的情况未予通报,核实过程未能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如此罢免董事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未予说明。如此审议罢免议案将影响公司声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贬低公司价值。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9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眭善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销售处长金炫秀和朴商洙(韩国籍员工)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其各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 40,000 股(合计 80,000 股)由公司作废。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的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9%)办理归属及上市流通手续。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蔡凤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10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0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0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 √
务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 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7、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 保障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前来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须遵守公司所在地有关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毅华
电 话:0769-38879888-2233 传 真:0769-38879889
邮 箱:flzqsw@dgylec.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9、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1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60;投票简称:惠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东莞召开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
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10-29] (300460)惠伦晶体: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52元
每股净资产: 4.369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8%
营业总收入: 5.2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8亿元
[2021-10-22]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9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向公司发出的《关于联合提请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本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截至本函出具日,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合计持有公司 28,464,06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1%,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请求。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关于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2.2 条和《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100、101 条的规定,董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2.3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王军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在信息披露、拟任董事会秘书资料报审及信息披露工作交接等方面存在工作严重失职情形,同时,王军未经公司授权和同意,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并发表有关公司的不属实言论。前述工作严重失职和不当行为已导致股东利益和公司名誉遭受严重损害,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构成影响。为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成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恩灏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潘小玉、叶芳联合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罢免王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请予以审议。
[2021-10-22]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9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陆俊昌先生的辞职报告。陆俊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一职,辞职后陆俊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陆俊昌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
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补选新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之前,陆俊昌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陆俊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陆俊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其担任监事期间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09-28]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
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及融资
租赁机构(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决议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
申请授信金额 3,240 万元,期限 2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与新疆惠伦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
为准。
公司与海通恒信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1-09-17]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8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不含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不超过 5 亿元的
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该议案已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
1、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申请融资租赁授信金额 6,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2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与子公司广州创想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2、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金额 2,000 万元,用于出口应收账款入池质押融资,授信期限 1 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由赵积清先生与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申请授信2,000 万元流动贷款,期限 1 年,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以上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81671.0922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1 年 09 月 13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KK4C1E
注册资本: 2126869.677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 年 04 月 16 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经营范围: 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3、企业名称: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733(SO)
注册资本: 26.1 亿澳门币
成立日期: 1974 年 12 月 4 日
住所: 澳门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 47 号
经营范围:接受存款或其他 应偿还的款项;批给贷款,包括提供担保及其
他承诺、融资租赁及承购应收账款;支付活动;发行及管理支付工具,尤其是信用卡、支票及信用证;为自身或为客户进行与货币及外汇市场上流通证券、期货及期权的交易,以及进行外汇、利率及有价证券有关的经营活动;参与发行及推销有价证券及提供有关服务;银行同业市场的中介活动;对有价证券组合的保管、行政管理及管理;对其他财产的管理;金融咨询服务;在公司资本内拥有出资;提供商业资讯;保管箱的租赁及价值保管;保险合同的商业化;法律未禁止的其他类似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远东租赁业务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资产设备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
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设备原值:共计人民币6,124万元。
四、累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融资协议涉及的累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63,800.00 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人民币 25,800 万元,本次融资事项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担保事项也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项目融资交易,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远东租赁批复
2、浙商银行批复
3、澳门国际银行批复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6] (300460)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088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潘毅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潘毅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王军发表了反对意见,反对理由为:1、个人品德有待提高;2、职业素质不足,风险意识薄弱,虽熟悉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但不按照规则行事,存在干预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行为。
表决结果:10 名董事同意;1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惠伦晶体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16] (300460)惠伦晶体: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08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毅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潘毅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潘毅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潘毅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潘毅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38879888
传真:0769-38879889
电子邮箱:yihua.pan@dgylec.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
邮政编码:523000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简 历
潘毅华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
学岭南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重庆宏立至信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含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东实长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东实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广东惠
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东莞市惠粤光电元器件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潘毅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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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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