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09什么时候复牌?-道氏技术停牌最新消息
≈≈道氏技术300409≈≈(更新:22.02.18)
[2022-02-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后,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一、增资事项概述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道氏技术”)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是国内重要的钴盐和三元前驱体制造商之一。为了提升广东佳纳的竞争实力,促进公司锂电材料业务快速稳健发展,公司拟以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对广东佳纳进行增资扩股。经过友好协商,赣州发展叁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和赣州发展肆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将以自有资金出资,通过现金方式分别对广东佳纳增资 40,000.00 万元和30,0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广东佳纳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5,447.55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6,649.03 万元,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和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将分别持有广东佳纳 4.12%和 3.09%股权。上述战略投资者增资后,广东佳纳将再自筹 30,000.00 万元,合计将 100,000.00 万元资金全部投入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纳”),用于江西佳纳的项目建设及运营。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议案》。本次全资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增资扩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增资扩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晨
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5,447.5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18007545493583
注册地址:广东省英德市青塘镇
经营范围:新型能源、环保节能材料、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锂电池材料、钴、镍、锰、铜、锡、钨、钼、铅、锌金属化合物及其制品的生产、研发、销售、仓储;化工产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生产和经营);锂电池和动力蓄电池(除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利用、梯次利用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 认缴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芜湖佳纳能源科技 15,447.55 100.0000% 15,447.55 92.7835%
有限公司
赣州叁号新能源 - - 686.56 4.1237%
材料基金
赣州肆号新能源 - - 514.92 3.0928%
材料基金
合计 15,447.55 100.0000% 16,649.03 100.0000%
注: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将广东佳纳划 100%股权注入芜湖佳纳,广东佳纳成为芜湖佳纳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广东佳纳(合并)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54,920.67 228,638.66
总负债 186,819.53 98,945.23
净资产 168,101.14 129,693.43
应收账款 51,109.49 24,127.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4,100.72 4,973.36
诉讼与仲裁事项)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3,268.93 228,284.67
营业利润 45,587.50 14,280.89
净利润 38,349.77 10,44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12.08 55,753.93
注: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将江西佳纳变更为广东佳纳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对 2020 年和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数进行调整。
三、增资方情况
(一)赣州发展叁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赣州发展叁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00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0727MA7EEB615R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大道海关大楼内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与本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赣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000.00 49.9988
赣州发展工业引导母基金(有限合伙) 21,000.00 49.9988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024
合计 42,001.00 100.0000
3.实际控制人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于 2022 年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的实控人赣州发展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0.43 亿元,总负债 0.18 亿元,净资产 0.25
亿元;2021 年 1-12 月的营业收入 0.2 亿元,营业利润 0.16 亿元,净利润 0.12
亿元。
4.履约能力: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的出资人均为国资企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赣州发展肆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赣州发展肆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30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0727MA7FL0F892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大道海关大楼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
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与本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赣州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20,200.00 66.6645
龙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00.00 33.3322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
[2022-02-18]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2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
于2022年2月18日在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董事长荣继华先生、副董事长聂祖荣先生、董事张晨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蒋岩波先生、秦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余祖灯先生、何祥洪先生及王仕帅先生,副总经理王光田先生及王健安先生,财务总监胡东杰先生,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是国内重要的钴盐和三元前驱体制造商之一。为了提升广东佳纳的竞争实力,促进公司锂电材料业务快速稳健发展,公司拟以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对广东佳纳进行增资扩股。经过友好协商,赣州发展叁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和赣州发展肆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将以
自有资金出资,通过现金方式分别对广东佳纳增资 40,000.00 万元和 3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广东佳纳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5,447.55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649.03 万元,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和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将分别持有广东佳纳 4.12%和 3.09%股权。上述战略投资者增资后,广东佳纳将再自筹30,000.00 万元,合计将 100,000.00 万元资金全部投入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纳”),用于江西佳纳的项目建设及运营。
本次增资扩股的定价依据主要为本着市场化的原则及遵守国有资产相关的投资管理规定,结合广东佳纳生产经营情况、龙南生产基地的建设情况、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及行业前景等因素,经多方协商后确定,定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的情形,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广东佳纳增资扩股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公告》。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2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4 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如香港佳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昊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担保额度。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1 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新增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佳纳(含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 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青岛昊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4 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 80,000 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及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广东佳纳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协议》
广东佳纳近年业务发展迅速,扩产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大,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广东佳纳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为确保广东佳纳与渤海银行广州分行之间授信业务的履行,公司近日与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敞口额度指银行总授信额度或者产品分额度剔除保证金存款、授信银行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国债等对应质押金额以外的额度)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函》
为了减少广东佳纳进口采购的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广东佳纳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签署了《关税保证保险单》。为了保障保险单的正常履行,公司近日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签订了《保函》,就广东佳纳应支付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支付的赔偿保险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额度。
(三)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昊鑫”)为格瑞芬的全资子公
司,为了满足江门昊鑫的生产经营需要,其与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以下简称“江门农商行环市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
870 万元用于采购生产设备,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7 年1 月 20 日。
为了保证江门昊鑫与江门农商行环市支行之间授信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近日与
江门农商行环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门昊鑫自 2022 年 1 月 15 日
起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江门农商行环市支行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
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数额 5,000 万元人民币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了满足青岛昊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昊
鑫自 2022 年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期间与中信银行青岛分行所签署的合同(包括
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换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保证担保。
上述对广东佳纳、江门昊鑫、青岛昊鑫提供的担保均在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上述担保后,公司为广东佳纳提供担保余额为 210,75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89,250 万元;公司为格瑞芬及其子公司(除青岛昊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75,000 万元。公司为青岛昊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7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7,3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协议》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1.保证
1.1 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此
项保证,作为被担保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偿还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债务人申请提前偿还的债务以及被债权人宣布加速偿还的债务),
债权人即有权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保证人应立即无条件的向债权人全额偿付相应款项。
1.2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务为在债权发生期间/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依据主
合同向债务人提供授信业务而形成的被担保债务。额度不因多次循环使用而有所减少。
2.保证范围
2.1 本协议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以上合称“被担保债务”。被担保债务中本金金额不超过额度,但依据以上规定确定的其他金额不在此限。
3.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3)年。
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二)《保函》
投保人/被保证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
1.担保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
2.担保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起,至本保函的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完毕之日起失效,但无论如何,本保函的有效期最晚不超过保险单
载明的保险起期后三年。
3.担保义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索赔通知书必须在担保期间内送达道氏技术,道氏技术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5 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支付欠款。
(三)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债务人: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5,000 万元人民币
1.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1 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 2022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
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债权数额折合人民币5,000 万元提供担保。
1.2 上述期间仅指融资业务发生时间,并非指融资到期应还款时间。
1.3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具体的融
资业务时,无须再与保证人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具体签订主合同及相关文件均无须经保证人同意或通知保证人。无论保证人是否已得到或知悉该主合同及相关文件,保证人对该等主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予以确认,且保证人同意将该等主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均纳入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担保范围内。
2.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每份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的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债权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换人债务的,无需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应继续对被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乙方)
债务人: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1.1 在本合同第 1.2 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青岛昊鑫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
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2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青岛昊鑫在 2022 年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
[2022-02-09] (300409)道氏技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佛山市道
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荣继华先生因公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副董事长聂祖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26 人,代表股份 141,866,35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137,094,6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7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4 人,代表股份 4,771,7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24 名,代表股份 4,771,7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4 人,代表股份 4,771,7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1,776,2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5%;反对 8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81,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18%;反对 8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3%;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9,616,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1%;反对 2,249,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1,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498%;反对 2,249,8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袁晓琳律师、张逸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于 2022 年 1月 17 日在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余祖灯先生、何祥洪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祖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主席余祖灯先生提名,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王仕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此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广东佳纳 (含其子公司)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在授权限期内签署的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担保合同终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全体监事审议,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
三)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9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7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2 《关于为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和《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2 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 案编码 提案名 称 该列打 勾的栏目可以 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 案外的所有提 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为 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2. 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兰
联系电话:0757-82260396(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座,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邮编 528000。
电子邮箱:dm@dowstone.com.cn
指定传真:0757-82106833(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
5.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网络投票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09
2.投票简称:道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2 年 2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9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码/ 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法定代
营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7:00 之前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57-82106833)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邮政编码:528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
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
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
于 2022 年 1月 17 日在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董事张翼先生、张晨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蒋岩波先生、秦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翼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胡东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公司财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翼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在王健安先生辞任公司监事生效后,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法务、投资、人力行政等工作,任期自《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上述广东佳纳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在授权限期内签署的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担保合同终止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2 年2 月 9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车桂娟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车桂娟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其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车桂娟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车桂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车桂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车桂娟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张翼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同意聘任下列高级管理人员: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胡东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在王健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辞任公司监事生效后,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法务、投资、人力行政等工作,任期自《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胡东杰先生和王健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胡东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西安交通大
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历任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鹰牌陶瓷实业(河源)有限公司及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
胡东杰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也未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胡东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东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胡东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健安先生:中国香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出生,清华大学法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北京市百宸律师事务所从事私募基金与融资工作,2019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和监事。
王健安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也未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健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健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王健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监事辞职的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健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健安先生因职务变动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生效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子公司副总裁职务。王健安先生作为公司监事的原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健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健安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任职前,王健安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王健安先生任职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主席余祖灯先生提名,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
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王仕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仕帅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本次监事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仕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南京财经大学
金融学专业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经管中心部门副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仕帅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最近五年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仕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仕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王仕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上述广东佳纳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在授权限期内签署的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担保合同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额度(万元)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子公 100,000
司)
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的 22.76%,该担保
为非关联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754549358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广东省英德市青塘镇
5.法定代表人:张晨
6.注册资本:15,447.55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24 日
8.经营范围:新型能源、环保节能材料、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锂电池材料、钴、镍、锰、铜、锡、钨、钼、铅、锌金属化合物及其制品的生产、研发、销售、仓储;化工产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生产和经营);锂电池和动力蓄电池(除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利用、梯次利用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广东佳纳(合并)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应收账款(元) 511,094,910.50 241,278,855.22
资产总额(元) 3,495,674,160.34 2,286,386,570.62
负债总额(元) 1,814,368,225.29 989,452,292.31
净资产(元) 1,681,305,935.05 1,296,934,278.31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3,132,689,316.48 2,282,846,653.63
利润总额(元) 445,521,468.24 127,520,300.68
净利润(元) 383,792,178.66 104,487,906.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34,696,992.14 557,539,270.18
量净额(元)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佳纳 100%股权。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佳纳近年业务发展迅速,扩产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大,运营相关费用增加,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广东佳纳(含其子公司)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 10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在授权限期内签署的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担保合同终止。
广东佳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广东佳纳(含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促进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使用的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的合理需求。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董事会层面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零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3.6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4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4.47%。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五、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5] (300409)道氏技术: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9,500 万元-60,500 万元
盈利:6,051.6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17.96%-899.7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0,087.73 万元-61,087.73 万元
盈利:800.8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6,154.16%-7,527.6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战略布局优势凸显。受益于新能源行业的高景气发展,行业需求持续向好,钴盐、三元前驱体产品和石墨烯/碳纳米管导电剂产品订单充足,产品结构优化,毛利率同比显著提升,销售产品量价齐升,前景可期。
陶瓷材料板块,虽然受房地产行业波动承压,但公司产品销量实现大幅增长,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 587.73 万元。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1-12-21]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8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5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于2021年12月21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副董事长聂祖荣先生、董事张晨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蒋岩波先生、秦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财务总监车桂娟女士、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碳材料业务快速发展,保障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扩大导电剂生产规模,深入完善涵盖催化剂、碳纳米管粉体、高纯粉体、导电浆料、NMP 回收等完整的导电剂供应链和研发体系,具体整合内容如下:
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道氏”)拟对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现金增资 2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佛山道氏持有格瑞芬的股权比例由 90%上升至 93.08%。
格瑞芬拟以 5,247.33 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格瑞芬拟以 2,098.40 万元受让佛山道氏持有的赣州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公告》。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5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9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碳材料业务运营稳健,但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依然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本次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一、交易的概述
1、交易内容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动力电池需求也将随之快速增加,作为锂电池的关键辅材,锂电池导电剂也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为把握市场机遇,2021 年上半年,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或“公司”)以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为碳材料业务整合平台,对碳材料导电剂业务进行了整合,将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昊鑫”)变更为格瑞芬的全资子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经营业绩有了明显增长,初步呈现出良好的整合效果。
2021 年 7 月,公司制定了锂电材料、碳材料、陶瓷材料三大业务板块的五
年(2021-2025)发展战略规划,其中碳材料业务板块的目标为在石墨烯和碳纳米管导电剂等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方面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碳材料业务快速发展,保障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扩大导电剂生产规模,深入完善涵盖催化剂、碳纳米管粉体、高纯粉体、导电浆料、NMP 回收等完整的导电剂供应链和研发体系,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道氏”)拟对格瑞芬现金增
资 20,000.00 万元。本次增资,格瑞芬的估值参照 2021 年 6 月青岛昊鑫变更为格
瑞芬的全资子公司后的格瑞芬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整体估值45,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佛山道氏持有格瑞芬的股权比例由 90%上升至 93.08%。
(2)格瑞芬拟以 5,247.33 万元受让道氏技术持有的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道氏”)100%股权。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1]
第 A0926 号)(以下简称“《江门道氏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江门道氏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5,247.33 万元,格瑞芬拟该评估价受让道氏技术持有的江门道氏 100%股权。
(3)格瑞芬拟以 2,098.40 万元受让佛山道氏持有的赣州昊鑫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赣州昊鑫”)100%股权。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赣州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
[2021]第 A0927 号)(以下简称“《赣州昊鑫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赣州昊鑫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098.40 万元,格瑞芬拟以该评估价受让佛山道氏持有的赣州昊鑫 100%股权。
2、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5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议案》,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1)交易前股权结构
(2)交易后股权结构
注: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江门昊鑫”。
4、佛山道氏对格瑞芬增资 20,000.00 万元的资金来源为佛山道氏自有资金。
格瑞芬以 5,247.33 万元受让道氏技术持有的江门道氏 100%股权及以 2,098.40 万
元受让佛山道氏持有的赣州昊鑫 100%股权资金来源为格瑞芬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手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1、名称: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 2 楼 203 室(住所申报)
3、注册资本:10,8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2 日
5、法定代表人:张翼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1701283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营业范围:研发、销售:石墨烯、碳纳米管、高纯石墨、球形石墨、可膨胀石墨、纳米硅及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 认缴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佛山市道氏科技有 9,720.00 90.00% 14,520.00 93.08%
限公司
董安钢 540.00 5.00% 540.00 3.46%
王昆明 540.00 5.00% 540.00 3.46%
合计 10,800.00 100.00% 15,600.00 100.00%
注:1、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
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佛山道氏将其所持有的格瑞芬 5%股权以 1 元价格授予核心人员王昆明先生,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格瑞芬正在办理工商变更。
3、本次增资格瑞芬 20,000.00 万元,其中 4,8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200.00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
10、格瑞芬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10,247,491.30 452,139,628.87
总负债 226,300,213.09 119,139,828.72
净资产 383,947,278.21 332,999,800.15
应收账款 120,451,062.74 94,716,175.02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02,599,258.51 162,206,479.96
营业利润 55,530,250.77 -63,732.09
净利润 50,222,228.06 710,43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62,957.08 55,463,032.26
注:公司于 2021 年 6 月进行碳材料资产整合,格瑞芬合并范围发生变化,青岛昊鑫成为格瑞芬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对 2020 年合并报表数进行调整,上述 2020 年数据中,格瑞芬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公司数据均经过审计。2021 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事项
本次资产整合未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形。
12、经查询,格瑞芬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格瑞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名称: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鸡松山(土名)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6 日
5、法定代表人:余祖灯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51T9M341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营业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金属锂粉、石墨烯、碳纳米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 认缴资本 持股 认缴资本 持股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 - -
佛山市格瑞芬新材料有限公司 - -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5,000.00 100.00%
10、江门道氏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2021-12-20] (300409)道氏技术: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7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佛山市道
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荣继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43,312,52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38,012,2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4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5,300,3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5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15 名,代表股份 5,302,9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2,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4 人,代表股份5,300,3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5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3,287,3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277,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248%;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1,410,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30%;反对 1,901,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01,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4.1375%;反对 1,901,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86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王连臣先生作为被激励对象王昆明先生的父亲,属于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321,959 股,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第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1,522,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11%;反对 1,789,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13,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6.2495%;反对 1,789,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3.7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佳律师、袁晓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3]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对外投资设立PT.JIANAENERGYRESOURCES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PT. JIANAENERGY RESOURCES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产业链战略布局,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在印
度尼西亚投资设立了 PT. JIANA ENERGY RESOURCES 公司(以下简称“PT.
JIANAENERGY”),从事镍矿产品和矿石大型贸易。PT. JIANAENERGY 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00 印尼盾,为广东佳纳控股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香港佳纳有限公司(为广东佳纳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PT. JIANAENERGY RESOURCES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0912210047363
法定代表人:Huang Jieli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印尼盾
住所:AGUNG SEDAYU GROUP TOWER, 15TH FLOOR, JALAN PANTAI
INDAH KAPUK BOULEVARD NOMOR 1, Kel. Kamal Muara, Kec. Penjaringan,
KotaAdm. Jakarta Utara, Provinsi DKI Jakarta,Kode Pos: 14470
经营范围:矿产品和矿石大型贸易。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印尼盾) 持股比例(%)
香港佳纳有限公司 9,900,000,000 99.00
黄洁莉 100,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PT. JIANA ENERGY RESOURCES 公司为广东佳纳控股子公司。
3.关联情况: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随着新能源汽车长续航和低成本的发展优势逐步凸显,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快速增长,三元动力电池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技术路线。高镍化趋势明显,三元材料对镍的需求提速,镍资源是未来三元动力电池成本竞争的核心。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数据统计,国内三元前驱体对镍需求量从 2018 年的 7.9 万金属吨,增长至 2020 年的 12.9 万金属吨。未来高镍三元前驱体对镍的需求量将保持快速增长。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红土镍矿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PT. JIANA ENERGY 的最终目的是为公司锂电材料业务的发展提供可靠的镍资源保障,打通并进一步优化公司原材料供应,进而降低公司高镍三元前驱体产品的原材料成本,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后续公司将择机在印度尼西亚开展建设镍资源冶炼项目,该举措将有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新能源材料产业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 PT. JIANA ENERGY 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
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本次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影响。
2. PT. JIANAENERGY 的主要产品镍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若镍
价后续产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确定性。
3. PT. JIANA ENERGY 后期在当地的项目投资尚需经过中国国内境外投资
管理机构核准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短期业绩没有影响。该投资将为公司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三元动力电池原材料制造商提供坚实的原料保障,提高公司在全球三元动力电池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0]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一杨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陈一杨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公司将聘任其为公司战略顾问。陈一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良好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一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1%,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一杨先生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4年3月29日,其离职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一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6]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3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9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95,238,095股,发行价格12.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187,795,917.8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0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基本信息
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分别用于“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和“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变更之后的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纳能源”)、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道氏”)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及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分配金额及利息(万元)
资金用途
1
佳纳能源
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
82240078801900001448
6,891.31
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2
佳纳能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支行
2018022129200378127
10,000.00
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3
公司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801101001276474287
4,549.58
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
4
佛山道氏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80020000017272014
5,698.66
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合计数
27,139.55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与佳纳能源、公司与佛山道氏为共同一方):
(一) 公司及佳纳能源、佛山道氏已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 及“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公司应当确保佳纳能源、佛山道氏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 各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民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民生证券应当依据募集资金
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五) 公司授权民生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蓝天、陈思捷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民生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 银行按月(每月3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 民生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民生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 如果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民生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7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21年12月3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董事张晨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蒋岩波先生、秦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尽快实现,充分调动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和促进格瑞芬未来发展,拟对其核心人员王昆明先生进行股权激励。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拟以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格瑞芬5%的股权授予王昆明先生。佛山道氏与王昆明先生约定的服务期限为60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格瑞芬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额度(万元)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80,000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刘小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刘小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用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12月20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8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1年12月3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余祖灯先生、何祥洪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祖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5%的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王昆明先生,以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和促进格瑞芬未来的发展。本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
此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格瑞芬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额度(万元)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80,000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9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作为锂电池的关键辅材,锂电池导电剂也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2021年,为把握市场机遇,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为碳材料业务整合平台,对碳材料导电剂业务进行整合,使得碳材料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紧密结合。格瑞芬逐步建立起涵盖NMP回收、碳纳米管粉体、导电浆料等完整的导电剂供应链和研发体系。通过上述整合,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规模较以前年度得到明显的增长,初步呈现出良好的整合效果。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进一步促进公司碳材料业务的发展,公司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措施,以期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该举措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子公司核心人员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拟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概述
1.格瑞芬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8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道氏”)持有其95%股权。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实施,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佛山道氏拟以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格瑞芬5%的股权授予核心员工王昆明先生,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施股权激励。佛山道氏与王昆明先生约定的服务期限为60个月。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
王昆明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身份证号码为37028319830406****。近三年担任青岛昊鑫法人代表及董事长。王昆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昆明先生作为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昊鑫”,格瑞芬体系内经营碳材料业务的重要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全面主持碳材料业务工作,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生产制造及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贡献突出,对新工厂和青岛昊鑫的全面融合过程起到重要的稳定和推动作用。
三、格瑞芬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170128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2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张翼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日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石墨烯、碳纳米管、高纯石墨、球形石墨、可膨胀石墨、纳米硅及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权属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况。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格瑞芬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
95%
90%
董安钢
5%
5%
王昆明
-
5%
合计
100%
100%
3.格瑞芬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元)
120,451,062.74
94,716,175.02
资产总额(元)
610,247,491.30
452,139,628.87
负债总额(元)
226,300,213.09
119,139,828.72
净资产(元)
383,947,278.21
332,999,800.15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元)
302,599,258.51
162,206,479.96
营业利润(元)
55,530,250.77
-63,732.09
净利润(元)
50,222,228.06
710,43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元)
33,062,957.08
55,463,032.26
注:公司于2021年6月进行碳材料资产整合,格瑞芬合并范围发生变化,青岛昊鑫成为格瑞芬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2020年合并报表数进行调整,上述2020年数据中,格瑞芬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公司数据均经过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4.格瑞芬估值情况
2021年6月,公司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将青岛昊鑫变更为格瑞芬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当时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格瑞芬评估报告》,格瑞芬(单体,整合青岛昊鑫前)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014.70万元;根据当时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昊鑫评估报告》,青岛昊鑫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40,064.37万元。
以上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公司将整合后的格瑞芬截止2020年12
月31日的整体估值定为45,000万元。
四、本次激励的目的
鉴于碳材料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王昆明先生全面主持碳材料业务工作,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生产制造及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贡献突出,为了保证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固,更好的激励上述人员,提升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快速抢占碳材料市场份额,保持研发水平领先,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在充分考虑王昆明先生对公司做出的贡献的基础上,结合其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增长、研发驱动、新工厂与青岛昊鑫的全面融合等方面的重要影响,对比其未来为公司创造的价值,决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1元的价格签署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协议。
五、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王昆明先生拟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相关内容
转让方:佛山道氏(甲方)
受让方:王昆明(乙方)
1.甲方同意将持有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540万元的出资额相应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股权转让款。
(二)股权激励相关内容
甲方: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王昆明
1.服务期安排
(1)本协议所称服务期,系指自乙方取得甲方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日(以下简称“服务期起始日”)起60个月。
(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当持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2.特殊情况处理
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条所述安排将
其持有的全部激励股权以原价转让给甲方控股股东或甲方指定的甲方员工。
3.绩效考核
(1)乙方保证在服务期限内,促进甲方经营发展,客户涵盖国内主要电池生产企业。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限内,甲方股权估值不低于乙方取得甲方股权时的估值。
(3)乙方保证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恩平、古井等生产基地的建设并达到正常生产状态。
(4)若乙方在甲方未实现前述(1)、(2)、(3)所约定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持有的甲方的激励股权以原价转让给甲方控股股东或甲方指定的甲方员工。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任职岗位的要求为甲方工作。
(2)甲方不得为乙方依本协议获取的激励股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甲方应及时办理为实施本协议相关事宜所需履行的工商登记手续。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所聘岗位的要求,忠实勤勉、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为甲方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应全职为甲方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与甲方或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投资或经营活动。
(3)乙方在甲方任职或持有激励股权期间,不得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仅限与甲方相关)的情形。
六、实施本次激励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以科技研发为主导,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具有稳定性好、品质优异、性价比高等特点,受到国内外主要锂离子电池生产商
的认可。公司为早日实现在石墨烯和碳纳米管导电剂等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方面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战略目标,通过实施子公司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碳材料业务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且公司将持续进行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通过系统的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为公司成为碳材料行业一流企业提供持续保障。
股权激励的实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持续的正面影响:当公司业绩提升时,激励对象获得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成同比例正关联变化,能够将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全体股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和股东权益的增加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态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在未来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技术、管理等风险,其业务发展情况和预期投资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激励的定价及对应公允价值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3.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对格瑞芬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讨论,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股权激励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子公司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和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格瑞芬的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小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刘小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小兰女士
电话:0757-82260396
传真:0757-82106833
电子邮件:dm@dowstone.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刘小兰女士简历
刘小兰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相关工作,2021年7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刘小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0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格瑞芬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额度(万元)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80,000
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8.21%,该担保为非关联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1701283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2楼203室
5、法定代表人:张翼
6、注册资本:10,8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8年1月2日
8、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石墨烯、碳纳米管、高纯石墨、球形石墨、可膨胀石墨、纳米硅及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格瑞芬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元)
120,451,062.74
94,716,175.02
资产总额(元)
610,247,491.30
452,139,628.87
负债总额(元)
226,300,213.09
119,139,828.72
净资产(元)
383,947,278.21
332,999,800.15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元)
302,599,258.51
162,206,479.96
利润总额(元)
55,288,227.77
-99,531.37
净利润(元)
50,222,228.06
710,43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元)
33,062,957.08
55,463,032.26
注:公司于2021年6月进行碳材料资产整合,格瑞芬合并范围发生变化,青岛昊鑫成为格瑞芬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2020年合并报表数进行调整,上述2020年数据中,格瑞芬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公司数据均经过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0、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格瑞芬近年业务发展迅速,扩产项目进展顺利,对原材料购买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加大,公司同意对格瑞芬(含其子公司)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80,000万元。
格瑞芬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稳定,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格瑞芬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格瑞芬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对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使用的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的合理需求。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金额为零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28%。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1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年12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佛山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王连臣先生作为被激励对象王昆明先生的父亲,属于关联股东,需对议案2回避表决。
议案2和议案3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
3.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兰
联系电话:0757-82260396(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dm@dowstone.com.cn
指定传真:0757-82106833(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
5.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网络投票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09
2.投票简称:道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码/ 法人股东营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57-82106833)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邮政编码:528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
3.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三个栏目下都不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021-12-02]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29,860股。截止2021年11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578,741,381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29,860股,占公司总股本0.1261%;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氏技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36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广东远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为投资”)发行38,300,248股、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发行16,414,392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向王连臣发行3,649,296股、向董安钢发行3,050,454股、向魏晨支付1,800万元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的股权。上述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61,414,390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61,414,390股),非公开发行后道氏技术股份数量为448,419,710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61,414,39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48,419,71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完成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由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可转债转股及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78,741,381股,其中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10,934,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17%。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王连臣承诺:通过本次重组认购的道氏技术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下同),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股份转让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道氏技术新增股份数量的50%,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第25个月至第36个月股份转让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道氏技术新增股份数量的30%,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第37个月至第48个月股份转让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道氏技术新增股份数量的20%。该等股份由于道氏技术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把违反承诺转让本次新增股份的收益所得在股份转让后10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方式赔付给道氏技术。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股份限售有更严格规定、要求的,本人认购的上述道氏技术股份自动从其规定、要求。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且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7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共计729,8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6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29,8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126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1
王连臣
729,860
729,860
729,860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934,200 19.17 -729,860 110,204,340 19.04 高管锁定股 110,204,340 19.04 - 110,204,340 19.04 首发后限售股 729,860 0.13 -729,860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467,807,181 80.83 729,860 468,537,041 80.96 合计 578,741,381 100.00 0 578,741,381 100.00
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578,741,381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6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319,120股(占公司总股本0.40%)的董事张翼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79,78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0%。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张翼先生发出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张翼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1年11月30日,张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9,120股,占公司总股本0.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公司董事张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5)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579,78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张翼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下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6月2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获得的收益上缴公
司所有。
2、张翼先生在《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回复(修订稿)》中承诺:没有在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10月7日间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之日,张翼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张翼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
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二)张翼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张翼先生仍然是公司董事。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其他说明
张翼先生承诺,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05]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21/11/05)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日 质权
名称 一致行动人 股数 比例 比例 日期 人
(%) (%)
荣继华 是 8,000,000 5.94 1.38 2019 年 4 2021 年 11
月 9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1,263,000 0.94 0.22 2019 年 7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687,700 0.51 0.12 2019 年 7 2021 年 11
月 23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3,277,100 2.43 0.57 2020 年 4 2021 年 11
月 8 日 月 4 日 海通
荣继华 是 1,749,100 1.30 0.30 2020 年 7 2021 年 11 证券
月 8 日 月 4 日 股份
荣继华 是 8,000,000 5.94 1.38 2019 年 4 2021 年 11 有限
月 9 日 月 4 日 公司
荣继华 是 1,263,000 0.94 0.22 2019 年 7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687,700 0.51 0.12 2019 年 7 2021 年 11
月 23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3,277,100 2.43 0.57 2020 年 4 2021 年 11
月 8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1,749,100 1.30 0.30 2020 年 7 2021 年 11
月 8 日 月 4 日
合 计 29,953,800 22.24 5.18
注 1: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578,717,719 股。
注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荣继 62,343,750
华 134,775,481 23.29 45,150,000 33.50 7.80 45,150,000 100 69.56
合计 134,775,481 23.29 45,150,000 33.50 7.80 45,150,000 100 62,343,750 69.56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3、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
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荣继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
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3]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海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王海晴先生计
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
超过 303,75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0.05%。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到王海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2021 年 11 月 2 日,王海晴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30 万股,计划中剩余未减持数量不再减持,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具体
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数量(股)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元/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
2021 年 11 月 2 日 50,000 28.953 0.0086%
2021 年 11 月 2 日 50,000 28.844 0.0086%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2 日 100,000 28.900 0.0173%
王海晴
2021 年 11 月 2 日 50,000 29.017 0.0086%
2021 年 11 月 2 日 50,000 29.213 0.0086%
合计 300,000 0.0518%
注 1: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注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份 1,215,000 0.2100% 915,000 0.1581%
王海晴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303,750 0.0525% 3,750 0.0006%
有限售条件
股份 911,250 0.1575% 911,250 0.1575%
注: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总股本为 578,705,919 股,上述比例以该股本为基数
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王海晴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王海晴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 万股,减持股份
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截至本公告日,计划中剩余未减持数量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股东王海晴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海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1-03]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3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
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所持 总股本 是否为 为补 质押 质押到 质权
名称 第一大股 股数 股份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起始 期日 人 质押用途
东及一致 比例 (%) 押 日期
行动人 (%)
国泰 偿还海通证券
是(高 2021 2022年 君安 股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4.75 1.11 管锁定 否 年 11 11 月 1 证券 部分股权质押
华 6,400,000 月 2 股份
股) 日 日 有限 贷款,并解除相
公司 应的股份质押
国泰 偿还海通证券
是(高 2021 2022年 君安 股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4.75 1.11 管锁定 否 年 11 11 月 1 证券 部分股权质押
华 6,400,000 月 2 股份
股) 日 日 有限 贷款,并解除相
公司 应的股份质押
合 9.50 2.21
计 12,800,000
注 1: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78,715,919 股。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
偿义务。
注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荣继
华 134,775,481 23.29 62,303,800 75,103,800 55.73 12.98 75,103,800 100 32,389,950 54.28
合计 134,775,481 23.29 62,303,800 75,103,800 55.73 12.98 75,103,800 100 32,389,950 54.28
二、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权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质押股份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
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9,953,800 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为 22.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10,352
万元;未来一年内控股股东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75,103,800 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为 55.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8%,对应融资余额为 36,052 万元。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
份质押贷款,目前解除质押手续正在办理中,届时将根据办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
有及自筹资金。
4、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
响。
6、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质押股份不
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荣继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
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2] (300409)道氏技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佛山市道
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荣继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 141,959,46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30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38,389,6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569,8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10 名,代表股份 3,569,8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1,948,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59,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059%;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佳律师、张逸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0-29]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0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数 比例 比例 日期 日
致行动人 (%) (%)
荣继 是 8.16 1.90 2019 年 4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11,000,000 月 29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1.15 0.27 2019 年 7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1,550,809 月 23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3.20 0.75 2020 年 4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4,316,000 月 8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0.00 0.00 2020 年 4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50 月 8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1.65 0.39 2020 年 7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2,230,400 月 8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19,097,259 14.17 3.30
注:截止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为 578,705,919 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荣继 45,189,950
华 134,775,481 23.29 62,303,800 46.23 10.77 62,303,800 100 62.36
合计 134,775,481 23.29 62,303,800 46.23 10.77 62,303,800 100 45,189,950 62.36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
股。
3、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
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荣继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
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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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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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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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后,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一、增资事项概述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道氏技术”)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是国内重要的钴盐和三元前驱体制造商之一。为了提升广东佳纳的竞争实力,促进公司锂电材料业务快速稳健发展,公司拟以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对广东佳纳进行增资扩股。经过友好协商,赣州发展叁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和赣州发展肆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将以自有资金出资,通过现金方式分别对广东佳纳增资 40,000.00 万元和30,0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广东佳纳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5,447.55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6,649.03 万元,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和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将分别持有广东佳纳 4.12%和 3.09%股权。上述战略投资者增资后,广东佳纳将再自筹 30,000.00 万元,合计将 100,000.00 万元资金全部投入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纳”),用于江西佳纳的项目建设及运营。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议案》。本次全资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增资扩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增资扩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晨
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5,447.5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18007545493583
注册地址:广东省英德市青塘镇
经营范围:新型能源、环保节能材料、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锂电池材料、钴、镍、锰、铜、锡、钨、钼、铅、锌金属化合物及其制品的生产、研发、销售、仓储;化工产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生产和经营);锂电池和动力蓄电池(除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利用、梯次利用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 认缴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芜湖佳纳能源科技 15,447.55 100.0000% 15,447.55 92.7835%
有限公司
赣州叁号新能源 - - 686.56 4.1237%
材料基金
赣州肆号新能源 - - 514.92 3.0928%
材料基金
合计 15,447.55 100.0000% 16,649.03 100.0000%
注: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将广东佳纳划 100%股权注入芜湖佳纳,广东佳纳成为芜湖佳纳的子公司。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广东佳纳(合并)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54,920.67 228,638.66
总负债 186,819.53 98,945.23
净资产 168,101.14 129,693.43
应收账款 51,109.49 24,127.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4,100.72 4,973.36
诉讼与仲裁事项)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3,268.93 228,284.67
营业利润 45,587.50 14,280.89
净利润 38,349.77 10,44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12.08 55,753.93
注: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将江西佳纳变更为广东佳纳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对 2020 年和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数进行调整。
三、增资方情况
(一)赣州发展叁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赣州发展叁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00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0727MA7EEB615R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大道海关大楼内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与本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赣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000.00 49.9988
赣州发展工业引导母基金(有限合伙) 21,000.00 49.9988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024
合计 42,001.00 100.0000
3.实际控制人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于 2022 年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的实控人赣州发展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0.43 亿元,总负债 0.18 亿元,净资产 0.25
亿元;2021 年 1-12 月的营业收入 0.2 亿元,营业利润 0.16 亿元,净利润 0.12
亿元。
4.履约能力: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的出资人均为国资企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赣州发展肆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赣州发展肆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30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0727MA7FL0F892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大道海关大楼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
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与本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赣州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20,200.00 66.6645
龙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00.00 33.3322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
[2022-02-18]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2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
于2022年2月18日在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董事长荣继华先生、副董事长聂祖荣先生、董事张晨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蒋岩波先生、秦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余祖灯先生、何祥洪先生及王仕帅先生,副总经理王光田先生及王健安先生,财务总监胡东杰先生,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是国内重要的钴盐和三元前驱体制造商之一。为了提升广东佳纳的竞争实力,促进公司锂电材料业务快速稳健发展,公司拟以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对广东佳纳进行增资扩股。经过友好协商,赣州发展叁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和赣州发展肆号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将以
自有资金出资,通过现金方式分别对广东佳纳增资 40,000.00 万元和 3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广东佳纳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5,447.55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649.03 万元,赣州叁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和赣州肆号新能源材料基金将分别持有广东佳纳 4.12%和 3.09%股权。上述战略投资者增资后,广东佳纳将再自筹30,000.00 万元,合计将 100,000.00 万元资金全部投入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纳”),用于江西佳纳的项目建设及运营。
本次增资扩股的定价依据主要为本着市场化的原则及遵守国有资产相关的投资管理规定,结合广东佳纳生产经营情况、龙南生产基地的建设情况、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及行业前景等因素,经多方协商后确定,定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的情形,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广东佳纳增资扩股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公告》。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2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4 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如香港佳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昊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担保额度。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1 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新增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佳纳(含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 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青岛昊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4 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 80,000 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及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广东佳纳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协议》
广东佳纳近年业务发展迅速,扩产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大,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广东佳纳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为确保广东佳纳与渤海银行广州分行之间授信业务的履行,公司近日与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注:敞口额度指银行总授信额度或者产品分额度剔除保证金存款、授信银行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国债等对应质押金额以外的额度)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函》
为了减少广东佳纳进口采购的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广东佳纳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签署了《关税保证保险单》。为了保障保险单的正常履行,公司近日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签订了《保函》,就广东佳纳应支付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支付的赔偿保险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额度。
(三)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昊鑫”)为格瑞芬的全资子公
司,为了满足江门昊鑫的生产经营需要,其与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以下简称“江门农商行环市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
870 万元用于采购生产设备,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7 年1 月 20 日。
为了保证江门昊鑫与江门农商行环市支行之间授信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近日与
江门农商行环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门昊鑫自 2022 年 1 月 15 日
起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江门农商行环市支行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
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数额 5,000 万元人民币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了满足青岛昊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昊
鑫自 2022 年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期间与中信银行青岛分行所签署的合同(包括
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换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保证担保。
上述对广东佳纳、江门昊鑫、青岛昊鑫提供的担保均在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上述担保后,公司为广东佳纳提供担保余额为 210,75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89,250 万元;公司为格瑞芬及其子公司(除青岛昊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75,000 万元。公司为青岛昊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7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7,3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协议》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1.保证
1.1 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此
项保证,作为被担保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偿还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债务人申请提前偿还的债务以及被债权人宣布加速偿还的债务),
债权人即有权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保证人应立即无条件的向债权人全额偿付相应款项。
1.2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务为在债权发生期间/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依据主
合同向债务人提供授信业务而形成的被担保债务。额度不因多次循环使用而有所减少。
2.保证范围
2.1 本协议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以上合称“被担保债务”。被担保债务中本金金额不超过额度,但依据以上规定确定的其他金额不在此限。
3.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3)年。
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二)《保函》
投保人/被保证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
1.担保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
2.担保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起,至本保函的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完毕之日起失效,但无论如何,本保函的有效期最晚不超过保险单
载明的保险起期后三年。
3.担保义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索赔通知书必须在担保期间内送达道氏技术,道氏技术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5 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支付欠款。
(三)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债务人: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5,000 万元人民币
1.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1 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自 2022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
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债权数额折合人民币5,000 万元提供担保。
1.2 上述期间仅指融资业务发生时间,并非指融资到期应还款时间。
1.3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具体的融
资业务时,无须再与保证人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具体签订主合同及相关文件均无须经保证人同意或通知保证人。无论保证人是否已得到或知悉该主合同及相关文件,保证人对该等主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予以确认,且保证人同意将该等主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均纳入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担保范围内。
2.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每份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的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债权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换人债务的,无需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应继续对被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乙方)
债务人: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1.1 在本合同第 1.2 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青岛昊鑫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
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2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青岛昊鑫在 2022 年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
[2022-02-09] (300409)道氏技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佛山市道
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荣继华先生因公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副董事长聂祖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26 人,代表股份 141,866,35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137,094,6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7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4 人,代表股份 4,771,7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24 名,代表股份 4,771,7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4 人,代表股份 4,771,7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1,776,2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5%;反对 8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81,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18%;反对 8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3%;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39,616,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1%;反对 2,249,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1,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498%;反对 2,249,8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袁晓琳律师、张逸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于 2022 年 1月 17 日在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余祖灯先生、何祥洪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祖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主席余祖灯先生提名,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王仕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此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广东佳纳 (含其子公司)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在授权限期内签署的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担保合同终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全体监事审议,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
三)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9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7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2 《关于为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和《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2 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 案编码 提案名 称 该列打 勾的栏目可以 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 案外的所有提 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为 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2. 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兰
联系电话:0757-82260396(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座,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邮编 528000。
电子邮箱:dm@dowstone.com.cn
指定传真:0757-82106833(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
5.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网络投票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09
2.投票简称:道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2 年 2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9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码/ 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法定代
营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7:00 之前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57-82106833)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邮政编码:528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
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
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
于 2022 年 1月 17 日在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董事张翼先生、张晨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蒋岩波先生、秦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翼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胡东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公司财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翼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在王健安先生辞任公司监事生效后,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法务、投资、人力行政等工作,任期自《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上述广东佳纳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在授权限期内签署的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担保合同终止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2 年2 月 9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车桂娟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车桂娟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其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车桂娟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车桂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车桂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车桂娟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张翼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同意聘任下列高级管理人员: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胡东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在王健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辞任公司监事生效后,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法务、投资、人力行政等工作,任期自《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胡东杰先生和王健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胡东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西安交通大
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历任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鹰牌陶瓷实业(河源)有限公司及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
胡东杰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也未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胡东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东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胡东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健安先生:中国香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出生,清华大学法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北京市百宸律师事务所从事私募基金与融资工作,2019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和监事。
王健安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也未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健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健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王健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监事辞职的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健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健安先生因职务变动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生效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子公司副总裁职务。王健安先生作为公司监事的原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健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健安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任职前,王健安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王健安先生任职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主席余祖灯先生提名,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
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王仕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仕帅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本次监事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仕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南京财经大学
金融学专业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经管中心部门副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仕帅先生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最近五年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仕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仕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王仕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上述广东佳纳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在授权限期内签署的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担保合同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额度(万元)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子公 100,000
司)
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的 22.76%,该担保
为非关联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754549358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广东省英德市青塘镇
5.法定代表人:张晨
6.注册资本:15,447.55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24 日
8.经营范围:新型能源、环保节能材料、节能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锂电池材料、钴、镍、锰、铜、锡、钨、钼、铅、锌金属化合物及其制品的生产、研发、销售、仓储;化工产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生产和经营);锂电池和动力蓄电池(除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利用、梯次利用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广东佳纳(合并)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应收账款(元) 511,094,910.50 241,278,855.22
资产总额(元) 3,495,674,160.34 2,286,386,570.62
负债总额(元) 1,814,368,225.29 989,452,292.31
净资产(元) 1,681,305,935.05 1,296,934,278.31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3,132,689,316.48 2,282,846,653.63
利润总额(元) 445,521,468.24 127,520,300.68
净利润(元) 383,792,178.66 104,487,906.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34,696,992.14 557,539,270.18
量净额(元)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佳纳 100%股权。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佳纳近年业务发展迅速,扩产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大,运营相关费用增加,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广东佳纳(含其子公司)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 10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在授权限期内签署的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担保合同终止。
广东佳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广东佳纳(含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促进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使用的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的合理需求。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董事会层面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零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3.6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4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4.47%。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五、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5] (300409)道氏技术: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9,500 万元-60,500 万元
盈利:6,051.6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17.96%-899.7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0,087.73 万元-61,087.73 万元
盈利:800.8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6,154.16%-7,527.6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战略布局优势凸显。受益于新能源行业的高景气发展,行业需求持续向好,钴盐、三元前驱体产品和石墨烯/碳纳米管导电剂产品订单充足,产品结构优化,毛利率同比显著提升,销售产品量价齐升,前景可期。
陶瓷材料板块,虽然受房地产行业波动承压,但公司产品销量实现大幅增长,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 587.73 万元。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1-12-21]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8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5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于2021年12月21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副董事长聂祖荣先生、董事张晨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蒋岩波先生、秦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财务总监车桂娟女士、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碳材料业务快速发展,保障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扩大导电剂生产规模,深入完善涵盖催化剂、碳纳米管粉体、高纯粉体、导电浆料、NMP 回收等完整的导电剂供应链和研发体系,具体整合内容如下:
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道氏”)拟对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现金增资 2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佛山道氏持有格瑞芬的股权比例由 90%上升至 93.08%。
格瑞芬拟以 5,247.33 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格瑞芬拟以 2,098.40 万元受让佛山道氏持有的赣州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公告》。
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5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9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碳材料业务运营稳健,但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依然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本次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一、交易的概述
1、交易内容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动力电池需求也将随之快速增加,作为锂电池的关键辅材,锂电池导电剂也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为把握市场机遇,2021 年上半年,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或“公司”)以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为碳材料业务整合平台,对碳材料导电剂业务进行了整合,将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昊鑫”)变更为格瑞芬的全资子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经营业绩有了明显增长,初步呈现出良好的整合效果。
2021 年 7 月,公司制定了锂电材料、碳材料、陶瓷材料三大业务板块的五
年(2021-2025)发展战略规划,其中碳材料业务板块的目标为在石墨烯和碳纳米管导电剂等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方面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碳材料业务快速发展,保障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扩大导电剂生产规模,深入完善涵盖催化剂、碳纳米管粉体、高纯粉体、导电浆料、NMP 回收等完整的导电剂供应链和研发体系,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道氏”)拟对格瑞芬现金增
资 20,000.00 万元。本次增资,格瑞芬的估值参照 2021 年 6 月青岛昊鑫变更为格
瑞芬的全资子公司后的格瑞芬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整体估值45,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佛山道氏持有格瑞芬的股权比例由 90%上升至 93.08%。
(2)格瑞芬拟以 5,247.33 万元受让道氏技术持有的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道氏”)100%股权。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1]
第 A0926 号)(以下简称“《江门道氏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江门道氏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5,247.33 万元,格瑞芬拟该评估价受让道氏技术持有的江门道氏 100%股权。
(3)格瑞芬拟以 2,098.40 万元受让佛山道氏持有的赣州昊鑫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赣州昊鑫”)100%股权。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赣州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
[2021]第 A0927 号)(以下简称“《赣州昊鑫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赣州昊鑫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098.40 万元,格瑞芬拟以该评估价受让佛山道氏持有的赣州昊鑫 100%股权。
2、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5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的议案》,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1)交易前股权结构
(2)交易后股权结构
注: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江门昊鑫”。
4、佛山道氏对格瑞芬增资 20,000.00 万元的资金来源为佛山道氏自有资金。
格瑞芬以 5,247.33 万元受让道氏技术持有的江门道氏 100%股权及以 2,098.40 万
元受让佛山道氏持有的赣州昊鑫 100%股权资金来源为格瑞芬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手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1、名称: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 2 楼 203 室(住所申报)
3、注册资本:10,8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2 日
5、法定代表人:张翼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1701283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营业范围:研发、销售:石墨烯、碳纳米管、高纯石墨、球形石墨、可膨胀石墨、纳米硅及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 认缴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佛山市道氏科技有 9,720.00 90.00% 14,520.00 93.08%
限公司
董安钢 540.00 5.00% 540.00 3.46%
王昆明 540.00 5.00% 540.00 3.46%
合计 10,800.00 100.00% 15,600.00 100.00%
注:1、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
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佛山道氏将其所持有的格瑞芬 5%股权以 1 元价格授予核心人员王昆明先生,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格瑞芬正在办理工商变更。
3、本次增资格瑞芬 20,000.00 万元,其中 4,8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200.00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
10、格瑞芬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10,247,491.30 452,139,628.87
总负债 226,300,213.09 119,139,828.72
净资产 383,947,278.21 332,999,800.15
应收账款 120,451,062.74 94,716,175.02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02,599,258.51 162,206,479.96
营业利润 55,530,250.77 -63,732.09
净利润 50,222,228.06 710,43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62,957.08 55,463,032.26
注:公司于 2021 年 6 月进行碳材料资产整合,格瑞芬合并范围发生变化,青岛昊鑫成为格瑞芬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对 2020 年合并报表数进行调整,上述 2020 年数据中,格瑞芬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公司数据均经过审计。2021 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事项
本次资产整合未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形。
12、经查询,格瑞芬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格瑞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名称: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鸡松山(土名)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6 日
5、法定代表人:余祖灯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51T9M341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营业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金属锂粉、石墨烯、碳纳米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 认缴资本 持股 认缴资本 持股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 - -
佛山市格瑞芬新材料有限公司 - -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5,000.00 100.00%
10、江门道氏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2021-12-20] (300409)道氏技术: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7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佛山市道
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荣继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43,312,52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38,012,2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4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5,300,3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5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15 名,代表股份 5,302,9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2,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4 人,代表股份5,300,3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5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3,287,3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5,277,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248%;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1,410,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30%;反对 1,901,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401,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4.1375%;反对 1,901,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86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王连臣先生作为被激励对象王昆明先生的父亲,属于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321,959 股,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第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1,522,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11%;反对 1,789,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13,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6.2495%;反对 1,789,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3.7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佳律师、袁晓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3]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对外投资设立PT.JIANAENERGYRESOURCES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PT. JIANAENERGY RESOURCES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产业链战略布局,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在印
度尼西亚投资设立了 PT. JIANA ENERGY RESOURCES 公司(以下简称“PT.
JIANAENERGY”),从事镍矿产品和矿石大型贸易。PT. JIANAENERGY 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00 印尼盾,为广东佳纳控股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香港佳纳有限公司(为广东佳纳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PT. JIANAENERGY RESOURCES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0912210047363
法定代表人:Huang Jieli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印尼盾
住所:AGUNG SEDAYU GROUP TOWER, 15TH FLOOR, JALAN PANTAI
INDAH KAPUK BOULEVARD NOMOR 1, Kel. Kamal Muara, Kec. Penjaringan,
KotaAdm. Jakarta Utara, Provinsi DKI Jakarta,Kode Pos: 14470
经营范围:矿产品和矿石大型贸易。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印尼盾) 持股比例(%)
香港佳纳有限公司 9,900,000,000 99.00
黄洁莉 100,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PT. JIANA ENERGY RESOURCES 公司为广东佳纳控股子公司。
3.关联情况: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随着新能源汽车长续航和低成本的发展优势逐步凸显,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快速增长,三元动力电池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技术路线。高镍化趋势明显,三元材料对镍的需求提速,镍资源是未来三元动力电池成本竞争的核心。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数据统计,国内三元前驱体对镍需求量从 2018 年的 7.9 万金属吨,增长至 2020 年的 12.9 万金属吨。未来高镍三元前驱体对镍的需求量将保持快速增长。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红土镍矿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PT. JIANA ENERGY 的最终目的是为公司锂电材料业务的发展提供可靠的镍资源保障,打通并进一步优化公司原材料供应,进而降低公司高镍三元前驱体产品的原材料成本,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后续公司将择机在印度尼西亚开展建设镍资源冶炼项目,该举措将有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新能源材料产业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 PT. JIANA ENERGY 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
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本次投资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影响。
2. PT. JIANAENERGY 的主要产品镍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若镍
价后续产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确定性。
3. PT. JIANA ENERGY 后期在当地的项目投资尚需经过中国国内境外投资
管理机构核准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短期业绩没有影响。该投资将为公司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三元动力电池原材料制造商提供坚实的原料保障,提高公司在全球三元动力电池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0]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一杨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陈一杨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公司将聘任其为公司战略顾问。陈一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良好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一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1%,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一杨先生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4年3月29日,其离职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一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6]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3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9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95,238,095股,发行价格12.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187,795,917.8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0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基本信息
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分别用于“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和“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变更之后的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纳能源”)、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道氏”)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及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分配金额及利息(万元)
资金用途
1
佳纳能源
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
82240078801900001448
6,891.31
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2
佳纳能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支行
2018022129200378127
10,000.00
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3
公司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801101001276474287
4,549.58
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
4
佛山道氏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80020000017272014
5,698.66
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合计数
27,139.55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与佳纳能源、公司与佛山道氏为共同一方):
(一) 公司及佳纳能源、佛山道氏已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 及“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公司应当确保佳纳能源、佛山道氏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 各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民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民生证券应当依据募集资金
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五) 公司授权民生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蓝天、陈思捷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民生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 银行按月(每月3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 民生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民生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 如果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民生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7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21年12月3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董事张晨先生及独立董事刘连皂先生、蒋岩波先生、秦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尽快实现,充分调动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和促进格瑞芬未来发展,拟对其核心人员王昆明先生进行股权激励。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拟以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格瑞芬5%的股权授予王昆明先生。佛山道氏与王昆明先生约定的服务期限为60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格瑞芬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额度(万元)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80,000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刘小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刘小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冈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用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12月20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全体董事审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8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1年12月3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余祖灯先生、何祥洪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祖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5%的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王昆明先生,以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和促进格瑞芬未来的发展。本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
此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格瑞芬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额度(万元)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80,000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9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作为锂电池的关键辅材,锂电池导电剂也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2021年,为把握市场机遇,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为碳材料业务整合平台,对碳材料导电剂业务进行整合,使得碳材料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紧密结合。格瑞芬逐步建立起涵盖NMP回收、碳纳米管粉体、导电浆料等完整的导电剂供应链和研发体系。通过上述整合,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规模较以前年度得到明显的增长,初步呈现出良好的整合效果。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进一步促进公司碳材料业务的发展,公司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措施,以期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该举措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子公司核心人员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拟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概述
1.格瑞芬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8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道氏”)持有其95%股权。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实施,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佛山道氏拟以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格瑞芬5%的股权授予核心员工王昆明先生,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施股权激励。佛山道氏与王昆明先生约定的服务期限为60个月。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
王昆明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身份证号码为37028319830406****。近三年担任青岛昊鑫法人代表及董事长。王昆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昆明先生作为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昊鑫”,格瑞芬体系内经营碳材料业务的重要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全面主持碳材料业务工作,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生产制造及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贡献突出,对新工厂和青岛昊鑫的全面融合过程起到重要的稳定和推动作用。
三、格瑞芬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170128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2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张翼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日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石墨烯、碳纳米管、高纯石墨、球形石墨、可膨胀石墨、纳米硅及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权属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况。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格瑞芬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
95%
90%
董安钢
5%
5%
王昆明
-
5%
合计
100%
100%
3.格瑞芬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元)
120,451,062.74
94,716,175.02
资产总额(元)
610,247,491.30
452,139,628.87
负债总额(元)
226,300,213.09
119,139,828.72
净资产(元)
383,947,278.21
332,999,800.15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元)
302,599,258.51
162,206,479.96
营业利润(元)
55,530,250.77
-63,732.09
净利润(元)
50,222,228.06
710,43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元)
33,062,957.08
55,463,032.26
注:公司于2021年6月进行碳材料资产整合,格瑞芬合并范围发生变化,青岛昊鑫成为格瑞芬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2020年合并报表数进行调整,上述2020年数据中,格瑞芬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公司数据均经过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4.格瑞芬估值情况
2021年6月,公司实施碳材料资产整合,将青岛昊鑫变更为格瑞芬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当时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格瑞芬评估报告》,格瑞芬(单体,整合青岛昊鑫前)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014.70万元;根据当时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昊鑫评估报告》,青岛昊鑫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40,064.37万元。
以上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公司将整合后的格瑞芬截止2020年12
月31日的整体估值定为45,000万元。
四、本次激励的目的
鉴于碳材料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王昆明先生全面主持碳材料业务工作,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生产制造及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贡献突出,为了保证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固,更好的激励上述人员,提升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快速抢占碳材料市场份额,保持研发水平领先,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在充分考虑王昆明先生对公司做出的贡献的基础上,结合其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增长、研发驱动、新工厂与青岛昊鑫的全面融合等方面的重要影响,对比其未来为公司创造的价值,决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1元的价格签署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协议。
五、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王昆明先生拟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相关内容
转让方:佛山道氏(甲方)
受让方:王昆明(乙方)
1.甲方同意将持有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540万元的出资额相应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股权转让款。
(二)股权激励相关内容
甲方: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王昆明
1.服务期安排
(1)本协议所称服务期,系指自乙方取得甲方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日(以下简称“服务期起始日”)起60个月。
(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当持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2.特殊情况处理
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条所述安排将
其持有的全部激励股权以原价转让给甲方控股股东或甲方指定的甲方员工。
3.绩效考核
(1)乙方保证在服务期限内,促进甲方经营发展,客户涵盖国内主要电池生产企业。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限内,甲方股权估值不低于乙方取得甲方股权时的估值。
(3)乙方保证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恩平、古井等生产基地的建设并达到正常生产状态。
(4)若乙方在甲方未实现前述(1)、(2)、(3)所约定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持有的甲方的激励股权以原价转让给甲方控股股东或甲方指定的甲方员工。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任职岗位的要求为甲方工作。
(2)甲方不得为乙方依本协议获取的激励股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甲方应及时办理为实施本协议相关事宜所需履行的工商登记手续。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所聘岗位的要求,忠实勤勉、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为甲方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应全职为甲方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与甲方或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投资或经营活动。
(3)乙方在甲方任职或持有激励股权期间,不得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仅限与甲方相关)的情形。
六、实施本次激励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以科技研发为主导,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具有稳定性好、品质优异、性价比高等特点,受到国内外主要锂离子电池生产商
的认可。公司为早日实现在石墨烯和碳纳米管导电剂等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方面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战略目标,通过实施子公司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碳材料业务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且公司将持续进行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通过系统的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为公司成为碳材料行业一流企业提供持续保障。
股权激励的实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持续的正面影响:当公司业绩提升时,激励对象获得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成同比例正关联变化,能够将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全体股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和股东权益的增加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态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碳材料业务板块在未来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技术、管理等风险,其业务发展情况和预期投资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激励的定价及对应公允价值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3.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对格瑞芬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讨论,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股权激励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子公司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和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格瑞芬的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小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刘小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小兰女士
电话:0757-82260396
传真:0757-82106833
电子邮件:dm@dowstone.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刘小兰女士简历
刘小兰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相关工作,2021年7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刘小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0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芬”)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名下现金、票据、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抵押担保物为格瑞芬 (含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额度(万元)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80,000
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8.21%,该担保为非关联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1701283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2楼203室
5、法定代表人:张翼
6、注册资本:10,8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8年1月2日
8、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石墨烯、碳纳米管、高纯石墨、球形石墨、可膨胀石墨、纳米硅及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格瑞芬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元)
120,451,062.74
94,716,175.02
资产总额(元)
610,247,491.30
452,139,628.87
负债总额(元)
226,300,213.09
119,139,828.72
净资产(元)
383,947,278.21
332,999,800.15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元)
302,599,258.51
162,206,479.96
利润总额(元)
55,288,227.77
-99,531.37
净利润(元)
50,222,228.06
710,43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元)
33,062,957.08
55,463,032.26
注:公司于2021年6月进行碳材料资产整合,格瑞芬合并范围发生变化,青岛昊鑫成为格瑞芬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2020年合并报表数进行调整,上述2020年数据中,格瑞芬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公司数据均经过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0、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格瑞芬近年业务发展迅速,扩产项目进展顺利,对原材料购买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加大,公司同意对格瑞芬(含其子公司)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80,000万元。
格瑞芬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稳定,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格瑞芬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格瑞芬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对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使用的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的合理需求。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金额为零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28%。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1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4]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4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年12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佛山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王连臣先生作为被激励对象王昆明先生的父亲,属于关联股东,需对议案2回避表决。
议案2和议案3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告》《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
3.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兰
联系电话:0757-82260396(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dm@dowstone.com.cn
指定传真:0757-82106833(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
5.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4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网络投票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09
2.投票简称:道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码/ 法人股东营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57-82106833)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邮政编码:528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的议案》
√
3.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三个栏目下都不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021-12-02]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29,860股。截止2021年11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578,741,381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29,860股,占公司总股本0.1261%;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氏技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36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广东远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为投资”)发行38,300,248股、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发行16,414,392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向王连臣发行3,649,296股、向董安钢发行3,050,454股、向魏晨支付1,800万元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的股权。上述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61,414,390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61,414,390股),非公开发行后道氏技术股份数量为448,419,710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61,414,39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48,419,71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完成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由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可转债转股及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78,741,381股,其中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10,934,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17%。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王连臣承诺:通过本次重组认购的道氏技术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下同),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股份转让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道氏技术新增股份数量的50%,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第25个月至第36个月股份转让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道氏技术新增股份数量的30%,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第37个月至第48个月股份转让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道氏技术新增股份数量的20%。该等股份由于道氏技术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把违反承诺转让本次新增股份的收益所得在股份转让后10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方式赔付给道氏技术。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股份限售有更严格规定、要求的,本人认购的上述道氏技术股份自动从其规定、要求。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且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7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共计729,8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6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29,8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126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1
王连臣
729,860
729,860
729,860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934,200 19.17 -729,860 110,204,340 19.04 高管锁定股 110,204,340 19.04 - 110,204,340 19.04 首发后限售股 729,860 0.13 -729,860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467,807,181 80.83 729,860 468,537,041 80.96 合计 578,741,381 100.00 0 578,741,381 100.00
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578,741,381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6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319,120股(占公司总股本0.40%)的董事张翼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79,78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0%。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张翼先生发出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张翼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1年11月30日,张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9,120股,占公司总股本0.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公司董事张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5)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579,78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张翼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下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6月2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获得的收益上缴公
司所有。
2、张翼先生在《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回复(修订稿)》中承诺:没有在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10月7日间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之日,张翼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张翼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
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二)张翼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张翼先生仍然是公司董事。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其他说明
张翼先生承诺,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05]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21/11/05)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4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日 质权
名称 一致行动人 股数 比例 比例 日期 人
(%) (%)
荣继华 是 8,000,000 5.94 1.38 2019 年 4 2021 年 11
月 9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1,263,000 0.94 0.22 2019 年 7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687,700 0.51 0.12 2019 年 7 2021 年 11
月 23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3,277,100 2.43 0.57 2020 年 4 2021 年 11
月 8 日 月 4 日 海通
荣继华 是 1,749,100 1.30 0.30 2020 年 7 2021 年 11 证券
月 8 日 月 4 日 股份
荣继华 是 8,000,000 5.94 1.38 2019 年 4 2021 年 11 有限
月 9 日 月 4 日 公司
荣继华 是 1,263,000 0.94 0.22 2019 年 7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687,700 0.51 0.12 2019 年 7 2021 年 11
月 23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3,277,100 2.43 0.57 2020 年 4 2021 年 11
月 8 日 月 4 日
荣继华 是 1,749,100 1.30 0.30 2020 年 7 2021 年 11
月 8 日 月 4 日
合 计 29,953,800 22.24 5.18
注 1: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578,717,719 股。
注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荣继 62,343,750
华 134,775,481 23.29 45,150,000 33.50 7.80 45,150,000 100 69.56
合计 134,775,481 23.29 45,150,000 33.50 7.80 45,150,000 100 62,343,750 69.56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3、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
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荣继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
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3]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海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王海晴先生计
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
超过 303,75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0.05%。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到王海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2021 年 11 月 2 日,王海晴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30 万股,计划中剩余未减持数量不再减持,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具体
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数量(股)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元/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
2021 年 11 月 2 日 50,000 28.953 0.0086%
2021 年 11 月 2 日 50,000 28.844 0.0086%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2 日 100,000 28.900 0.0173%
王海晴
2021 年 11 月 2 日 50,000 29.017 0.0086%
2021 年 11 月 2 日 50,000 29.213 0.0086%
合计 300,000 0.0518%
注 1: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注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份 1,215,000 0.2100% 915,000 0.1581%
王海晴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303,750 0.0525% 3,750 0.0006%
有限售条件
股份 911,250 0.1575% 911,250 0.1575%
注: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总股本为 578,705,919 股,上述比例以该股本为基数
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王海晴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王海晴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 万股,减持股份
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截至本公告日,计划中剩余未减持数量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股东王海晴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海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1-03]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3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
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所持 总股本 是否为 为补 质押 质押到 质权
名称 第一大股 股数 股份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起始 期日 人 质押用途
东及一致 比例 (%) 押 日期
行动人 (%)
国泰 偿还海通证券
是(高 2021 2022年 君安 股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4.75 1.11 管锁定 否 年 11 11 月 1 证券 部分股权质押
华 6,400,000 月 2 股份
股) 日 日 有限 贷款,并解除相
公司 应的股份质押
国泰 偿还海通证券
是(高 2021 2022年 君安 股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4.75 1.11 管锁定 否 年 11 11 月 1 证券 部分股权质押
华 6,400,000 月 2 股份
股) 日 日 有限 贷款,并解除相
公司 应的股份质押
合 9.50 2.21
计 12,800,000
注 1: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78,715,919 股。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
偿义务。
注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荣继
华 134,775,481 23.29 62,303,800 75,103,800 55.73 12.98 75,103,800 100 32,389,950 54.28
合计 134,775,481 23.29 62,303,800 75,103,800 55.73 12.98 75,103,800 100 32,389,950 54.28
二、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权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质押股份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
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9,953,800 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为 22.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10,352
万元;未来一年内控股股东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75,103,800 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为 55.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8%,对应融资余额为 36,052 万元。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
份质押贷款,目前解除质押手续正在办理中,届时将根据办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
有及自筹资金。
4、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
响。
6、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质押股份不
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荣继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
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2] (300409)道氏技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 号 1 座佛山市道
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荣继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 141,959,46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30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38,389,6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569,8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10 名,代表股份 3,569,8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1,948,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59,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059%;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佳律师、张逸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0-29] (300409)道氏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1-130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数 比例 比例 日期 日
致行动人 (%) (%)
荣继 是 8.16 1.90 2019 年 4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11,000,000 月 29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1.15 0.27 2019 年 7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1,550,809 月 23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3.20 0.75 2020 年 4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4,316,000 月 8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0.00 0.00 2020 年 4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50 月 8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荣继 是 1.65 0.39 2020 年 7 2021年10 海通证券股
华 2,230,400 月 8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19,097,259 14.17 3.30
注:截止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为 578,705,919 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荣继 45,189,950
华 134,775,481 23.29 62,303,800 46.23 10.77 62,303,800 100 62.36
合计 134,775,481 23.29 62,303,800 46.23 10.77 62,303,800 100 45,189,950 62.36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
股。
3、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继华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
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荣继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
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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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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