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38什么时候复牌?-冠昊生物停牌最新消息
≈≈冠昊生物300238≈≈(更新:22.01.15)
[2022-01-15]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亚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4]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000 万元-7,900 万元
盈利:4,659.49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4,780 万元–5,68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盈利:3,421.7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0% - 66%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同向上升,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稳字当头,在保证稳生产、稳经营的大前提下大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调整经营及营销策略,加强资源配置与协同,同时公司也进一步加大了成本控制的力度。报告期内,在公司
全员共同努力下,公司主要业务板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快速增长。
2. 神外代理产品前期战略布局效果明显,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0%。另外,公司随着市场的变化及时转变经营思路,优化原有营销渠道,整合公司营销资源,推动新渠道建设,优化产品结构,公司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
3. 为保持和扩大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坚持科技创新,公司继续加强研发项目的投入,报告期内,研究费--费用化支出约 4,600 万元(2020 年同期研究费--费用化支出 3,425.32 万元)。
4.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
响金额约 2,220 万元(2020 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238.76万元)。
四、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1-11-1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张学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其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学军先生的通知,其已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0-15]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1 年 10 月 14 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8-26]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2.900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7%
营业总收入: 2.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22.45万元
[2021-07-10]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40%-60%
盈利:2,696.6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800 万元–4,30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经济复苏,公司把握市场机遇,以市
场为导向,积极适应国家政策,调整经营及营销策略,加强资源配置与
协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
2. 为保持和扩大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坚持科技创新,公司继续加强研发
项目的投入,报告期内,研究费-费用化支出约 1,900 万元(2020 年同
期研究费-费用化支出 1,709.61 万元)。
3.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876 万元(2020
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733.82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4-22]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昊生物”)收
到公司股东通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
下简称“云南信托弘瑞29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
体事项如下:
云南信托弘瑞29号所持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知光”)及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的公司股份。云南信托弘瑞29号本次减持公司股份6,470,75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4404%,本次减持后,云南信托弘瑞29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 2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云南国托大厦)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4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
股票简称 冠昊生物 股票代码 30023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647.0759 2.4404%
合 计 647.0759 2.440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云信-弘瑞 29 号集合资金 647.0759 2.4404% 0 0
信托计划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 5,504.4822 20.7594% 5,504.4822 20.7594%
司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 1,536.6266 5.7952% 1,536.6266 5.7952%
心(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7,688.1847 28.9950% 7,041.1088 26.55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88.1847 28.9950% 7,041.1088 26.55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04-10] (300238)冠昊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月 9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专人送达、
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丹女士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认真总结了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并编制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经与会监事记名表决,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2021-04-10] (300238)冠昊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专
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认真总结了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并编制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徐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徐斌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选举王新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王新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张永明 郑学宝、王新志、刘亚娟、廖文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廖文义 张永明、王新志、韩俊梅、张学军
提名委员会 张学军 张永明、郑学宝、韩俊梅、廖文义
审计委员会 韩俊梅 黄健柏、赵军会、张学军、徐斌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程顺巧先生、尤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程顺巧先生、尤臻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张光耀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光耀先生在财务负责人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光耀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张伟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张伟坤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简历
一、王新志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遗传学专业硕士研究
生。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珠海亿胜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珠海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损伤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保健品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程顺巧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生物医学材料硕士研究生学历,
四川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曾担任珠海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学术专员、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技官助理兼项目管理部经理、参与创立广州聚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总经理、广州纽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场和医疗器械总监、美亚特医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特医新零售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对医药、特医食品、医疗器械尤其是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具有优秀的企业管理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程顺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尤臻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专业本
科学历。曾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锂离子电池隔膜高分子材料高级研发工程师,佛山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创始团队核心成员兼营销负责人,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益生源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负责人和一致性评价负责人,有丰富的技术研发和项目运营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尤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张伟坤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业,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经理。2020 年 9 月入职冠昊生物工作,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伟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4-10]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2.81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7%
营业总收入: 1.2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24.71万元
[2021-04-01]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深交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昊生物”)于 2021年 3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1 号),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现具体回复如下:
[2021-03-31] (300238)冠昊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总数69,13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73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所持股份62,47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3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所持股份6,656,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04%。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9日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3月10日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2021年3月26日《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徐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总数69,13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73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所持股份62,47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3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所持股份6,656,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04%。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106,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79,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9%;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106,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79,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9%;反对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9,106,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79,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9%;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618,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18%;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6%。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92,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252%;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42%。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9,095,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6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3%;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六)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关联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2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330%;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99%;弃权6,972,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07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5%;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6,972,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079%。
(七)审议通过《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095,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6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3%;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106,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79,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9%;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9,095,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4%;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6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3%;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9,095,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6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3%;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624,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20%;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6,485,2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04%。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98,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02%;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6,485,2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491%。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635,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5971%;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6,474,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2%。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09,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9%;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6,474,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035%。
[2021-03-26]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9日和2021年3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2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7. 审议公司《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全部议案已经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参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日自2021年3月23日下午收市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三)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人:赵军会、侯英华
2. 电话号码:020-3205 2295
3. 传真号码:020-3221 1255
4. 电子邮箱:ir@guanhaobio.com
5.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
6.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东投票代码:350238;投票简称:冠昊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以下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表决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该议案的“同意”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该议案的“反对”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该议案的“弃权”栏相应地方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名称、持股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委托权限、委托书签发日期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附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2021-03-10]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3. 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中“股东投票代码”有所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原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股东投票代码:365238
现变更为:股东投票代码:350238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东投票代码:350238;投票简称:冠昊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以下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表决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该议案的“同意”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该议案的“反对”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该议案的“弃权”栏相应地方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名称、持股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委托权限、委托书签发日期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附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2021-03-10] (300238)冠昊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4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14: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增选张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变更为拟增选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学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张学军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1年3月9日披露《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对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学军先生:195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医学博士、一级主任医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贴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皮肤病研究所(附属华山医院)所长;安徽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第一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中日友好医院皮肤健康研究所名誉所长,海南博超级医院国际皮肤医学中心领衔专家,中华慢病学院皮肤科分院院长,中华医学会银屑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兼首席专家,国际银屑病协会执行委员、JID等6种SCI杂志编委,国家医学本科规划教材《皮肤性病学》主编。曾任国际皮肤科学会联盟常务理事、亚洲皮肤科学会主席,中华医学会皮肤科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生协会皮肤科分会副会长、安徽医科大学校长。
张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1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3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同比上升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50%
1,154.97万元
盈利:1,500万元-1,700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适应国家政策,对应调整经营及营销策略,加强资源配置与协同,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加,特别是公司材料板块、眼科板块、药业板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20万元(2020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77.01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2
1.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 2021年一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实际数据以该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8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公司增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人数拟由9人增加至11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各增加1人。董事会提名王新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中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提名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增选董事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王新志先生和张建中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王新志先生的简历
王新志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遗传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珠海亿胜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珠海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损伤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保健品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建中先生简历
张建中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第十三届主任委员,中国康复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亚洲皮肤科学会理事、国际特应性皮炎研究会理事,世界华人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医师协会皮肤性病学分会副会长,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整形美容与再生医学分会副会长,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特应性皮炎(湿疹)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毛发学组组长。任《中华皮肤科杂志》、《临床皮肤科杂志》等杂志副主编,Journal of American Academy of Dermatology、Chinese Medical Journal、SKINmed等杂志编委。对特应性皮炎、银屑病、毛发病等有深入研究,在国际上首次报告“特应性皮炎样移植物抗宿主病”,首次报告RPL21基因是先天性少发症的致病基因,提出了特应性皮炎诊断的“中国标准”。在国内首先发
现游泳池肉芽肿病,组织了我国多种皮肤病诊疗指南的制定,主编了我国第一部卫健委规划长学制教材《皮肤性病学》,牵头几十项皮肤病药物临床试验,发表论文500余篇,主编和参编50多部著作,培养研究生50多名,获中华医学会奖、国际皮肤科联盟杰出贡献奖、国家科技进步二奖等多项,2018年获“国家名医”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张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0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2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7. 审议公司《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方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全部议案已经于2021年
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参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日自2021年3月23日下午收市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三)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人:赵军会、侯英华
2. 电话号码:020-3205 2295
3. 传真号码:020-3221 1255
4. 电子邮箱:ir@guanhaobio.com
5.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
6.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东投票代码:365238;投票简称:冠昊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以下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表决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该议案的“同意”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该议案的“反对”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该议案的“弃权”栏相应地方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名称、持股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委托权限、委托书签发日期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附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通过远程网络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张永明先生;独立董事韩俊梅女士;总经理王新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军会女士;财务负责人张光耀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昊生物”)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594%,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7,2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10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36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881,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
一、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原因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7,310,000
11.9636%
2.7569%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11.9636%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04,822
0.1716%
0.0395%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0.1716%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6,980,000
27.7896%
6.4038%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7.7896%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780,000
2.9132%
0.6713%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9132%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0,220,000
16.7261%
3.8543%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16.7261%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5,000,000
8.1830%
1.8857%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8.1830%
司法冻结
合 计
41,394,822
67.7470%
15.6115%
67.7470%
2.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所持股份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1,102,081
23.04%
41,394,822
67.7470%
15.6115%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366,266
5.80%
0
0
0
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3,500
0.16%
0
0
0
合计
76,881,847
29%
41,394,822
53.8421%
15.6115%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3,650,000
22.3397%
5.1479%
否
否
2021-02-09
9999-01-01
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3,650,000
22.3397%
5.1479%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1,102,081
23.04%
41,394,822
55,044,822
90.0867%
20.7594%
0
0
0
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366,266
5.80%
0
0
0
0
0
0
0
0
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3,500
0.16%
0
0
0
0
0
0
0
0
合计
76,881,847
29%
41,394,822
55,044,822
71.5966%
20.7594%
0
0
0
0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质押的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 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经向广东知光问询其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广东知光回复称,截至目前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和信息,尚不清楚被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广东知光表示会积极跟进、协调解决。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踪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股份质押用途系补充自身流动资金,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6.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变更信息(深市)。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
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亭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度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度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服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中铝集团、中铝国际、青青稞酒、安博通等央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丁亭亭先生目前兼任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欣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2018年度审计报告、长春高新2019年度审计报告、观典防务2019年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全面、认真地审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材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1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1年3月5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4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丹女士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的《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95.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21%;营业利润为4,496.37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9.24%;利润总额为4,487.56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9.2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9.4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10.01%。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94,900.2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4,791,134.18元,减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0,855,744.4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64,610.31元,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2,614,448.44元。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截至2020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所处发展阶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上市公司分红相关政策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
服务水平情况,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3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概述”部分。
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卫建国先生、符启林先生、黄健柏先生、韩俊梅女士和廖文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95.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21%;营业利润为4,496.37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9.24%;利润总额为4,487.56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9.2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9.4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10.01%。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94,900.2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4,791,134.18元,减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855,744.4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64,610.31元,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2,614,448.44元。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截至2020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经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出具了《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有效激励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该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实施。
公司董事张永明先生、徐斌先生、赵军会女士、刘亚娟女士属于本议案涉及的人员,在表决此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处发展阶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人数拟由9人增加至11人。公司董事会拟增选王新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新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增选王新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导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人数拟由9人增加至11人。公司董事会拟增选张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建中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张建中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聘任侯英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侯英华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3月)》于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星期四)在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王新志先生的简历
王新志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遗传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珠海亿胜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珠海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损伤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保健品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建中先生简历
张建中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第十三届主任委员,中国康复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亚洲皮肤科学会理事、国际特应性皮炎研究会理事,世界华人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医师协会皮肤性病学分会副会长,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整形美容与再生医学分会副会长,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特应性皮炎(湿疹)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毛发学组组长。任《中华皮肤科杂志》、《临床皮肤科杂志》等杂志副主编,Journal of American Academy of Dermatology、Chinese Medical Journal、SKINmed等杂志编委。对特应性皮炎、银屑病、毛发病等有深入研究,在国际上首次报告“特应性皮炎样移植物抗宿主病”,首次报告RPL21基因是先天性少发症的致病基因,提出了特应性皮炎诊断的“中国标准”。在国内首先发现游泳池肉芽肿病,组织了我国多种皮肤病诊疗指南的制定,主编了我国第一部
卫健委规划长学制教材《皮肤性病学》,牵头几十项皮肤病药物临床试验,发表论文500余篇,主编和参编50多部著作,培养研究生50多名,获中华医学会奖、国际皮肤科联盟杰出贡献奖、国家科技进步二奖等多项,2018年获“国家名医”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张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侯英华女士简历
侯英华女士,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兰州财经大学(原兰州商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结业。2012年5月起就职于公司,在公司历任投资经理、风控经理、投资者关系经理。
侯英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侯英华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2.75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6%
营业总收入: 4.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59.49万元
[2021-01-09] (300238)冠昊生物: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500万元-5,000万元
亏损:46,532.98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2020年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公司全球首创一类新药正处于前期对医生、患者的学术推广及教育的黄金阶段。随着国家对疫情的有效控制,公司管理层也积极转变经营思路、调整策略、降本增效,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稳步推进并有效执行。
2、2020年公司药业产品本维莫德乳膏首次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这将大幅提升此药的可及性,为皮肤科临床医生提供新治疗产品,造福更多中国银屑病患者。
同时也有利于该产品的市场推广及未来销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3、随着国家集采的范围不断扩大及力度不断增强,公司及时学习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与国家战略目标保持一致,转变经营思路,调整产品结构,主动破局,变“危”为“机”。2020年公司生物材料板块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4、2019年公司对珠海祥乐等子公司的商誉计提了减值,导致2019年公司业绩亏损。2020年珠海祥乐调整营销策略,尤其在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联合带量采购中;以及在省级联盟(成员包括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建设兵团、湖南、广西、贵州、海南和陕西10个省)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中,产品中标情况良好。公司对珠海祥乐现有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预计2020年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具体以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为准。2020年公司预计业绩实现扭亏为盈。
5、公司预计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1,250万元(2019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18.66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2020-12-2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8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中昊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本维莫德乳膏(商品名“欣比克”)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医保目录》。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通用名:本维莫德乳膏
商品名:欣比克
医保支付标准:138元(10g:0.1 g /支)
医保类别:乙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广东中昊药业有限公司
被授权企业: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定支付范围:限轻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患者的二线治疗,需按说明书用药。
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次产品本维莫德乳膏被纳入《医保目录》,将使更多患者受益,有利于该产
品的市场推广及未来销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产品本维莫德乳膏纳入《医保目录》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2020-11-11] (300238)冠昊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冠昊生物
代码:300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9日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昊生物”或“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冠昊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目录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冠昊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指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由9,766,266股变动为15,366,266股;持股比例由3.68%变动为5.80%
本报告书
指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广东知光生物
指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天富
指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云南信托弘瑞29号
指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京天佑
指
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天佑
指
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天佑
指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0年5月1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委派张永明为代表)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5568797867
主要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0年5月19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9%、林玲持有1%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在公司任职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永明
男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
40%
40%
20%
50%
50%
100%
100%
99%
1%
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冠昊生物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广东知光生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7,2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10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4%;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张永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姓名
林玲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张永明
林玲
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长江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7
公司名称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25室-47235(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张永伟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5347637XX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生物材料及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健康食品的研究及技术咨询;批发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期限
2003年9月16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除持有冠昊生物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39)
313,135.94
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北京天佑、江苏天佑、西藏天佑合计持有23.67%
新能源技术开发;开发推广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制造、销售无氟环保制冷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制造和销售汽车零部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冠昊生物未来发展,认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基于优化管理结构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承接广东知光生物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持有的公司股份5,60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少其在冠昊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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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766,266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68%。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广东知光生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57,2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70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6%;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881,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5,36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广东知光生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7,2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10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4%;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881,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11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600,000股,交易价格为22.4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2.11%,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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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冠昊生物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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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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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通讯方式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原件。
4.其他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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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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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
股票简称
冠昊生物
股票代码
300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请注明)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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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持股数量:9,766,266股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3.68%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5,600,000股
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2.11%
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15,366,266股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80%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0年11月9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 大宗交易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备注:暂无明确计划)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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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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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0年11月9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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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5]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亚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学军先生、刘亚娟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4]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000 万元-7,900 万元
盈利:4,659.49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4,780 万元–5,68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盈利:3,421.7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0% - 66%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同向上升,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稳字当头,在保证稳生产、稳经营的大前提下大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调整经营及营销策略,加强资源配置与协同,同时公司也进一步加大了成本控制的力度。报告期内,在公司
全员共同努力下,公司主要业务板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快速增长。
2. 神外代理产品前期战略布局效果明显,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0%。另外,公司随着市场的变化及时转变经营思路,优化原有营销渠道,整合公司营销资源,推动新渠道建设,优化产品结构,公司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
3. 为保持和扩大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坚持科技创新,公司继续加强研发项目的投入,报告期内,研究费--费用化支出约 4,600 万元(2020 年同期研究费--费用化支出 3,425.32 万元)。
4.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
响金额约 2,220 万元(2020 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238.76万元)。
四、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1-11-1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张学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其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学军先生的通知,其已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0-15]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1 年 10 月 14 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8-26]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2.900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7%
营业总收入: 2.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22.45万元
[2021-07-10]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40%-60%
盈利:2,696.6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800 万元–4,30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经济复苏,公司把握市场机遇,以市
场为导向,积极适应国家政策,调整经营及营销策略,加强资源配置与
协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
2. 为保持和扩大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坚持科技创新,公司继续加强研发
项目的投入,报告期内,研究费-费用化支出约 1,900 万元(2020 年同
期研究费-费用化支出 1,709.61 万元)。
3.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876 万元(2020
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733.82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4-22]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昊生物”)收
到公司股东通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
下简称“云南信托弘瑞29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
体事项如下:
云南信托弘瑞29号所持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知光”)及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的公司股份。云南信托弘瑞29号本次减持公司股份6,470,75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4404%,本次减持后,云南信托弘瑞29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 2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云南国托大厦)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4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
股票简称 冠昊生物 股票代码 30023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647.0759 2.4404%
合 计 647.0759 2.440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云信-弘瑞 29 号集合资金 647.0759 2.4404% 0 0
信托计划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 5,504.4822 20.7594% 5,504.4822 20.7594%
司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 1,536.6266 5.7952% 1,536.6266 5.7952%
心(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7,688.1847 28.9950% 7,041.1088 26.55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88.1847 28.9950% 7,041.1088 26.55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04-10] (300238)冠昊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月 9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专人送达、
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丹女士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认真总结了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并编制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经与会监事记名表决,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2021-04-10] (300238)冠昊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专
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认真总结了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并编制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徐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徐斌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选举王新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王新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张永明 郑学宝、王新志、刘亚娟、廖文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廖文义 张永明、王新志、韩俊梅、张学军
提名委员会 张学军 张永明、郑学宝、韩俊梅、廖文义
审计委员会 韩俊梅 黄健柏、赵军会、张学军、徐斌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程顺巧先生、尤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程顺巧先生、尤臻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张光耀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光耀先生在财务负责人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光耀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张伟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张伟坤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简历
一、王新志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遗传学专业硕士研究
生。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珠海亿胜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珠海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损伤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保健品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程顺巧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生物医学材料硕士研究生学历,
四川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曾担任珠海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学术专员、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技官助理兼项目管理部经理、参与创立广州聚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总经理、广州纽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场和医疗器械总监、美亚特医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特医新零售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对医药、特医食品、医疗器械尤其是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具有优秀的企业管理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程顺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尤臻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专业本
科学历。曾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锂离子电池隔膜高分子材料高级研发工程师,佛山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创始团队核心成员兼营销负责人,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益生源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负责人和一致性评价负责人,有丰富的技术研发和项目运营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尤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张伟坤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业,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经理。2020 年 9 月入职冠昊生物工作,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伟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4-10]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2.81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7%
营业总收入: 1.2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24.71万元
[2021-04-01]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深交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昊生物”)于 2021年 3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11 号),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现具体回复如下:
[2021-03-31] (300238)冠昊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总数69,13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73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所持股份62,47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3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所持股份6,656,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04%。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9日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3月10日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2021年3月26日《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徐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总数69,13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73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所持股份62,47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3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所持股份6,656,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04%。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106,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79,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9%;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106,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79,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9%;反对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9,106,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79,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9%;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618,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18%;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6%。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92,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252%;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42%。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9,095,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6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3%;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六)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关联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2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330%;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99%;弃权6,972,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07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5%;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6,972,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079%。
(七)审议通过《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095,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6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3%;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106,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6%;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79,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9%;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9,095,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4%;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6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3%;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9,095,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4%;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16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3%;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624,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5820%;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6,485,2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04%。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98,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02%;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6,485,2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491%。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635,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5971%;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6,474,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2%。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09,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9%;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6%;弃权6,474,7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70,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035%。
[2021-03-26]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9日和2021年3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2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7. 审议公司《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全部议案已经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参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日自2021年3月23日下午收市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三)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人:赵军会、侯英华
2. 电话号码:020-3205 2295
3. 传真号码:020-3221 1255
4. 电子邮箱:ir@guanhaobio.com
5.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
6.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东投票代码:350238;投票简称:冠昊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以下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表决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该议案的“同意”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该议案的“反对”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该议案的“弃权”栏相应地方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名称、持股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委托权限、委托书签发日期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附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2021-03-10]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5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3. 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中“股东投票代码”有所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原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股东投票代码:365238
现变更为:股东投票代码:350238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东投票代码:350238;投票简称:冠昊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以下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表决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该议案的“同意”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该议案的“反对”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该议案的“弃权”栏相应地方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名称、持股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委托权限、委托书签发日期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附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2021-03-10] (300238)冠昊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4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14: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增选张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变更为拟增选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学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张学军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1年3月9日披露《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对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学军先生:195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医学博士、一级主任医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贴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皮肤病研究所(附属华山医院)所长;安徽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第一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中日友好医院皮肤健康研究所名誉所长,海南博超级医院国际皮肤医学中心领衔专家,中华慢病学院皮肤科分院院长,中华医学会银屑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兼首席专家,国际银屑病协会执行委员、JID等6种SCI杂志编委,国家医学本科规划教材《皮肤性病学》主编。曾任国际皮肤科学会联盟常务理事、亚洲皮肤科学会主席,中华医学会皮肤科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生协会皮肤科分会副会长、安徽医科大学校长。
张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1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3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同比上升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50%
1,154.97万元
盈利:1,500万元-1,700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适应国家政策,对应调整经营及营销策略,加强资源配置与协同,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加,特别是公司材料板块、眼科板块、药业板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20万元(2020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77.01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2
1.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 2021年一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实际数据以该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8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公司增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人数拟由9人增加至11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各增加1人。董事会提名王新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中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提名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增选董事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王新志先生和张建中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王新志先生的简历
王新志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遗传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珠海亿胜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珠海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损伤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保健品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建中先生简历
张建中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第十三届主任委员,中国康复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亚洲皮肤科学会理事、国际特应性皮炎研究会理事,世界华人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医师协会皮肤性病学分会副会长,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整形美容与再生医学分会副会长,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特应性皮炎(湿疹)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毛发学组组长。任《中华皮肤科杂志》、《临床皮肤科杂志》等杂志副主编,Journal of American Academy of Dermatology、Chinese Medical Journal、SKINmed等杂志编委。对特应性皮炎、银屑病、毛发病等有深入研究,在国际上首次报告“特应性皮炎样移植物抗宿主病”,首次报告RPL21基因是先天性少发症的致病基因,提出了特应性皮炎诊断的“中国标准”。在国内首先发
现游泳池肉芽肿病,组织了我国多种皮肤病诊疗指南的制定,主编了我国第一部卫健委规划长学制教材《皮肤性病学》,牵头几十项皮肤病药物临床试验,发表论文500余篇,主编和参编50多部著作,培养研究生50多名,获中华医学会奖、国际皮肤科联盟杰出贡献奖、国家科技进步二奖等多项,2018年获“国家名医”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张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0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2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7. 审议公司《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方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全部议案已经于2021年
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参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日自2021年3月23日下午收市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三)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人:赵军会、侯英华
2. 电话号码:020-3205 2295
3. 传真号码:020-3221 1255
4. 电子邮箱:ir@guanhaobio.com
5.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
6.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东投票代码:365238;投票简称:冠昊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以下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表决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7.00
《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该议案的“同意”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该议案的“反对”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该议案的“弃权”栏相应地方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名称、持股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委托权限、委托书签发日期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附注:如为股东本人参会则不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通过远程网络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张永明先生;独立董事韩俊梅女士;总经理王新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军会女士;财务负责人张光耀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昊生物”)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594%,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7,2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10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36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881,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
一、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原因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7,310,000
11.9636%
2.7569%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11.9636%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04,822
0.1716%
0.0395%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0.1716%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6,980,000
27.7896%
6.4038%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7.7896%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780,000
2.9132%
0.6713%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9132%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0,220,000
16.7261%
3.8543%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16.7261%
司法冻结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5,000,000
8.1830%
1.8857%
2021-02-08
2024-02-0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8.1830%
司法冻结
合 计
41,394,822
67.7470%
15.6115%
67.7470%
2.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所持股份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1,102,081
23.04%
41,394,822
67.7470%
15.6115%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366,266
5.80%
0
0
0
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3,500
0.16%
0
0
0
合计
76,881,847
29%
41,394,822
53.8421%
15.6115%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13,650,000
22.3397%
5.1479%
否
否
2021-02-09
9999-01-01
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3,650,000
22.3397%
5.1479%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1,102,081
23.04%
41,394,822
55,044,822
90.0867%
20.7594%
0
0
0
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366,266
5.80%
0
0
0
0
0
0
0
0
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3,500
0.16%
0
0
0
0
0
0
0
0
合计
76,881,847
29%
41,394,822
55,044,822
71.5966%
20.7594%
0
0
0
0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质押的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 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经向广东知光问询其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广东知光回复称,截至目前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和信息,尚不清楚被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广东知光表示会积极跟进、协调解决。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踪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股份质押用途系补充自身流动资金,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6.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变更信息(深市)。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
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亭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度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度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服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中铝集团、中铝国际、青青稞酒、安博通等央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丁亭亭先生目前兼任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欣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2018年度审计报告、长春高新2019年度审计报告、观典防务2019年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全面、认真地审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材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1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1年3月5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4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丹女士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的《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95.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21%;营业利润为4,496.37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9.24%;利润总额为4,487.56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9.2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9.4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10.01%。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94,900.2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4,791,134.18元,减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0,855,744.4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64,610.31元,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2,614,448.44元。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截至2020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所处发展阶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上市公司分红相关政策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
服务水平情况,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9日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3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概述”部分。
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卫建国先生、符启林先生、黄健柏先生、韩俊梅女士和廖文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95.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21%;营业利润为4,496.37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9.24%;利润总额为4,487.56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09.2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9.4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10.01%。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94,900.2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4,791,134.18元,减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855,744.4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64,610.31元,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2,614,448.44元。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截至2020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经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出具了《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有效激励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该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实施。
公司董事张永明先生、徐斌先生、赵军会女士、刘亚娟女士属于本议案涉及的人员,在表决此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处发展阶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人数拟由9人增加至11人。公司董事会拟增选王新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新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增选王新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导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人数拟由9人增加至11人。公司董事会拟增选张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建中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张建中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聘任侯英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侯英华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3月)》于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14:30(星期四)在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王新志先生的简历
王新志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遗传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珠海亿胜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珠海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损伤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保健品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建中先生简历
张建中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第十三届主任委员,中国康复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亚洲皮肤科学会理事、国际特应性皮炎研究会理事,世界华人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医师协会皮肤性病学分会副会长,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整形美容与再生医学分会副会长,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特应性皮炎(湿疹)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毛发学组组长。任《中华皮肤科杂志》、《临床皮肤科杂志》等杂志副主编,Journal of American Academy of Dermatology、Chinese Medical Journal、SKINmed等杂志编委。对特应性皮炎、银屑病、毛发病等有深入研究,在国际上首次报告“特应性皮炎样移植物抗宿主病”,首次报告RPL21基因是先天性少发症的致病基因,提出了特应性皮炎诊断的“中国标准”。在国内首先发现游泳池肉芽肿病,组织了我国多种皮肤病诊疗指南的制定,主编了我国第一部
卫健委规划长学制教材《皮肤性病学》,牵头几十项皮肤病药物临床试验,发表论文500余篇,主编和参编50多部著作,培养研究生50多名,获中华医学会奖、国际皮肤科联盟杰出贡献奖、国家科技进步二奖等多项,2018年获“国家名医”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张建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侯英华女士简历
侯英华女士,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兰州财经大学(原兰州商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结业。2012年5月起就职于公司,在公司历任投资经理、风控经理、投资者关系经理。
侯英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侯英华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3-09] (300238)冠昊生物: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2.75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6%
营业总收入: 4.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59.49万元
[2021-01-09] (300238)冠昊生物: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500万元-5,000万元
亏损:46,532.98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2020年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公司全球首创一类新药正处于前期对医生、患者的学术推广及教育的黄金阶段。随着国家对疫情的有效控制,公司管理层也积极转变经营思路、调整策略、降本增效,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稳步推进并有效执行。
2、2020年公司药业产品本维莫德乳膏首次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这将大幅提升此药的可及性,为皮肤科临床医生提供新治疗产品,造福更多中国银屑病患者。
同时也有利于该产品的市场推广及未来销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3、随着国家集采的范围不断扩大及力度不断增强,公司及时学习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与国家战略目标保持一致,转变经营思路,调整产品结构,主动破局,变“危”为“机”。2020年公司生物材料板块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4、2019年公司对珠海祥乐等子公司的商誉计提了减值,导致2019年公司业绩亏损。2020年珠海祥乐调整营销策略,尤其在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联合带量采购中;以及在省级联盟(成员包括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建设兵团、湖南、广西、贵州、海南和陕西10个省)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中,产品中标情况良好。公司对珠海祥乐现有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预计2020年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具体以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为准。2020年公司预计业绩实现扭亏为盈。
5、公司预计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1,250万元(2019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18.66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2020-12-29] (300238)冠昊生物: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8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中昊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本维莫德乳膏(商品名“欣比克”)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医保目录》。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通用名:本维莫德乳膏
商品名:欣比克
医保支付标准:138元(10g:0.1 g /支)
医保类别:乙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广东中昊药业有限公司
被授权企业: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定支付范围:限轻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患者的二线治疗,需按说明书用药。
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次产品本维莫德乳膏被纳入《医保目录》,将使更多患者受益,有利于该产
品的市场推广及未来销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产品本维莫德乳膏纳入《医保目录》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2020-11-11] (300238)冠昊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冠昊生物
代码:300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9日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昊生物”或“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冠昊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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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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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冠昊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指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由9,766,266股变动为15,366,266股;持股比例由3.68%变动为5.80%
本报告书
指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广东知光生物
指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天富
指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云南信托弘瑞29号
指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弘瑞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京天佑
指
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天佑
指
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天佑
指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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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0年5月1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委派张永明为代表)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5568797867
主要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0年5月19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9%、林玲持有1%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在公司任职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永明
男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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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0%
40%
20%
50%
50%
100%
100%
99%
1%
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冠昊生物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广东知光生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7,2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10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4%;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张永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姓名
林玲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张永明
林玲
北京天佑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长江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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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25室-47235(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张永伟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5347637XX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生物材料及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健康食品的研究及技术咨询;批发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期限
2003年9月16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广州永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除持有冠昊生物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39)
313,135.94
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北京天佑、江苏天佑、西藏天佑合计持有23.67%
新能源技术开发;开发推广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制造、销售无氟环保制冷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制造和销售汽车零部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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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冠昊生物未来发展,认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基于优化管理结构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承接广东知光生物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持有的公司股份5,60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少其在冠昊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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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766,266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68%。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广东知光生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57,2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70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6%;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881,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5,36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广东知光生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7,2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10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4%;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通过云南信托弘瑞29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881,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11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600,000股,交易价格为22.4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2.11%,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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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冠昊生物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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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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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通讯方式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原件。
4.其他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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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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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12号
股票简称
冠昊生物
股票代码
300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4层B160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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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持股数量:9,766,266股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3.68%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5,600,000股
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2.11%
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15,366,266股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80%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0年11月9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 大宗交易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备注:暂无明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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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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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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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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