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48什么时候复牌?-合康新能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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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3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2 月 18 日,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
或“公司”)与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生签 订了《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与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及李顺 章先生签订了《武汉合康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有关债务安排协议》。 公司拟将持有的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恒领”)4%的股权以 952 万元转让给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先生。拟将持有的武汉合康电驱动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驱动”)71.25%的股权以 1 元转让给李顺章先生。上 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恒领、电驱动股权,电驱动将不再是公司控 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对象中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生,系公司股东。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
团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7.2.6 条规定,上丰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叶进吾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204607
实际控制人:叶进吾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法定代表人:叶进吾
注册资本:11200 万元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有房屋租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叶进吾
身份证号:3303231967****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
(3)李顺章
身份证号:4309811981****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上丰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叶进吾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月 28 日,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2015
年 5 月 15 日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变更为 11,200 万元,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司
股东叶余龙退出,新增股东叶剑红。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4、上丰集团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叶进吾 3,561.60 31.80%
叶纶 2,654.40 23.70%
葛银汉 1,500.80 13.40%
叶进三 1,299.20 11.60%
叶宣明 1,288.00 11.50%
叶剑红 896.00 8%
合计 11200 100%
叶进吾先生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上丰集团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净资产 580,044,214.67
营业收入 88,910,642.95
净利润 360,071,063.53
6、其他说明
上丰集团依法存续经营,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上丰集团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 13,600 万元待
支付,以持有公司 41,800,355 股股份作为本债务的质押,目前正在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李顺章先生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经核查,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和李顺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328147102P
认缴出资额 1290.1442 万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悦盛国际中心 1901、1902、1903、1904
室
法定代表人 黄迎胜
成立日期 2015/4/3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
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智能
车载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杭州恒领基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8.1601 51.7896%
黄迎胜 251.4607 20.0675%
深圳正轩前海成长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2.6660 7.1826%
杭州锦杏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9100 6.8140%
何建忠 75.0899 5.8203%
杭州信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9500 4.259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6057 4.0000%
深圳市正轩恒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018 0.6435%
合计 1290.1442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三季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5,249.15 5,283.53
总负债 2,150.16 2,129.61
应收账款 1,797.03 2,171.07
净资产 3,098.99 3,153.92
营业收入 1,420.74 2,504.76
营业利润 -353.79 -542.34
净利润 -228.36 -327.40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556.90 -72.77
注:2020 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杭州恒领非经常性损益包括:2020 年取得政府补助 212.93 万元。2021 年三季度取得政
府补助 105.97 万元。
(4)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杭州恒领全体股东
[2022-02-19]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公司董事吴德海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相关议事规则执 行。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恒领”)4%的股权 以 952 万元转让给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 生。拟将持有的武汉合康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驱动”)71.25%的 股权以 1 元转让给李顺章先生。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恒领、电 驱动股权,电驱动将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1 年末,电驱动净资产为-1,213 万,对公司的负债金额为 1,443 万
元,公司拟对电驱动债务进行部分豁免,豁免后电驱动对公司的负债金额为 918 万元,由上丰集团及叶进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伏拥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恒领”)4%的股权以952 万元转让给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生。拟将持有的武汉合康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驱动”)71.25%的股权以 1 元转让给李顺章先生。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恒领、电驱动股权,电驱动将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1 年末,电驱动净资产为-1,213 万,对公司的负债金额为 1,443 万元,
公司拟对电驱动债务进行部分豁免,豁免后电驱动对公司的负债金额为 918 万元,由上丰集团及叶进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由于前董事赵冬野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目前空缺董事一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公司董事吴德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相关议事规则执行。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1]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合康新能”)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股东叶进吾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计划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11,022,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 集团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已经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称 式 (元/股) (股) 例(%)
集中竞 二级市场增持 2021.11.11—
叶进吾 价交易 (包含资本公 2021.12.08 7.67 3,486,725 0.32%
积转增股本)
集中竞 二级市场增持 2022.1.17—
叶进吾 价交易 (包含资本公 2022.2.07 7.17 300,700 0.03%
积转增股本)
合计 3,787,425 0.3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叶
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叶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进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13,309,700 股,占总股本的 1.207556%。叶进吾先生 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数为 55,11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
集团累计减持 3,150,225 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2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946,900 1.27% 10,159,475 0.92%
叶进吾 其中:无限售条 3,486,725 0.32% 2,314,344 0.2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60,175 0.95% 7,845,131 0.71%
合计持有股份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上海上丰 其中:无限售条
集团有限 件股份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进 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已披露的减持 时间期限已届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8] (300048)合康新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董事长伏拥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252,566,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147%。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0,485,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22.72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80,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8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3,880,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506,15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20,7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3%;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权股份 208,685,418 股。
表决结果:同意 43,820,7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99.8633%;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20,7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3%;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506,15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20,7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3%;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吴德海先生
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洪彬、何尔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300048)合康新能:2021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4,500 万元 —6,000 万元 亏损:-51,502.03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盈利:3,500 万元 —5,000 万元 亏损:-55,622.85 万元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0 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第 8 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54,858.66 万元。本报告期经初步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约为 3,324 万元。
2、公司 2021 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000 万元。
四、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
00 点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2)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 2 关联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 17:30 前送达公
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收,邮编:10017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会务联系
电 话:010-59180256 传 真:010-59180234
联系人:范潇、邵篪
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
(100176)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50048,“合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委
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 表决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股票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后划“√”。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3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康新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 2022 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上述担保额度在 2022 年度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 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 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担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增担保 上市公司最 是否关
方 例 负债率 余额 额度 近一期合并 联担保
净资产比例
长沙市日
合康 业电气有 90% 62.12% 5,000 5,000 2.78% 否
新能 限公司
北京华泰
润达节能
科技有限
公司 100% 17.94% 0 5,000 2.78% 否
注: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2022 年新增担保 5,000 万元为其2021 年担保到期后,续
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61749628A
成立日期: 2010-10-08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 669 号生产楼 101
法定代表人:宁裕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销售;电气技术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843,749.46 212,059,070.47
利润总额 8,879,366.52 21,995,699.78
净利润 8,858,427.32 16,815,236.59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7,793,399.49 315,627,231.86
负债总额 196,829,907.72 196,062,643.8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74,295,648.72 193,611,931.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00.00 -
净资产 100,963,491.77 119,564,587.97
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日业”)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62.12%,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目前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已使用3,445.51万元。房屋抵押贷款已还清尚未解除抵押。长沙日业的诉讼金额为242.54万元。除此之外,长沙日业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长沙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3、长沙日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00 90%
龚健 120 3%
张海利 80 2%
叶利生 80 2%
陈瑜 72 1.8%
刘学成 48 1.2%
合 计 4,000 100%
(二)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56949149XP
成立日期:2011-03-02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西路 1196 号
法定代表人:李洪斌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环保技术开发;沼气发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技术咨询、技术转移、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风力发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8,606,526.28 74,646,360.90
利润总额 -4,778,365.94 18,453,154.16
净利润 -4,582,899.58 16,412,965.92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2,697,845.60 289,322,833.64
负债总额 41,700,772.78 51,912,794.9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41,700,772.78 51,912,794.9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净资产 220,997,072.82 237,410,038.74
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润达”)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17.94%,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诉讼金额为20万元。除此之外,华泰润达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华泰润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3、华泰润达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 计 5,000 100%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一年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内适度调整对各被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需向关联法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伏拥军先
生、赵冬野先生、曹志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
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将回避表
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签订金额或预 截至目前已 上年发生金
类别 计金额(万) 发生额(万) 额(万)
向关联人 美的集团股 向美的集团股份有限 按照市场价
采购原材 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 格公允定价 5,000 0 508.85
料 及其子公司 原材料及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产品
向关联人 美的集团股 向美的集团股份有限 按照市场价
销 售 产 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 格公允定价
品、商品 及其子公司 变频器等产品及提供 20,000 0 563.47
EPC、EMC 项目施工、
运营等服务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索
易类别 额(万) 额(万)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向 关 联 美 的 集 向美的集团股
人 采 购 团 股 份 份有限公司及
原材料 有 限 公 其子公司采购 508.85 5,000 100% 89.82%
司 及 其 硅钢等
子公司 2021 年 4
向 关 联 美 的 集 向美的集团股 月 20 日公
人 销 售 团 股 份 份有限公司及 司在巨潮
产品、商 有 限 公 其子公司销售 资讯网披
品 司 及 其 变频器等产品 563.47 4,000 0.56% 85.91% 露的公告
子公司 及提供 EPC、 《关于
EMC项目施工、 2021 年日
运营等服务 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
委 托 关 美 的 集 委托美的集团 公告》(公
联 人 销 团 股 份 股份有限公司 告编号:
售产品、 有 限 公 及其子公司销 0 1,000 100% 2021-024)
商品 司 及 其 售变频器等产
子公司 品
接 受 关 美 的 集 接受美的集团
联 人 委 团 股 份 股份有限公司 0 2,000 100%
托 代 为 有 限 公 及其子公司销
销 售 其 司 及 其 售 其 伺 服 系
产品、商 子公司 统、电机等产
品 品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等,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
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
明 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2021 年关联交易与预
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
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22473344C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 方洪波
注册资本:70.4 亿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
风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
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
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
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
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进行投资。(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证明经营)
截止 2021年三季度,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763亿,净资产 1,283
亿。实现营业收入 2,629 亿,实现净利润 236.9 亿。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美的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为依法存续经营,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为关联方提供 EPC、EMC 项目施工、运营等服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2、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与关联方对接具体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为关联方提供 EPC、EMC 项目施工、运营等服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2021 年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1 日,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
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关联关系
公司确保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等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安排指定人员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同时指派专人管理相关账户。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账外投资。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收益,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发表了如下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日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接到公司董事赵冬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冬野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冬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赵冬野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1 日。截止本公告
披露日,赵冬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冬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冬野先生勤勉尽责及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吴德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德海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实了候选人的资料及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认为吴德海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附件:
吴德海先生,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冰箱事业部财务经理、厨房电器事业部财务经理、家用空调事业部财务经理、暖通与楼宇事业部财经总监,现任工业技术事业群财经总监。
吴德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吴德海先生现任职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外,吴德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上述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6)《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点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
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2)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 2 关联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 17:30 前送达公
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收,邮
编:10017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会务联系
电 话:010-59180256 传 真:010-59180234
联系人:范潇、邵篪
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
(100176)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1月 11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50048,“合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委
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 表决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股票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后划“√”。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 行,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参 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537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入18,107.53 万元,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2)36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苏国芝,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金花,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郝国敏,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 年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苏国芝、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金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国敏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苏国芝、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金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国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会计事务所为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审计服务费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
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7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确 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聘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 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 2021 年度与美的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一般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会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为满足 2022 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需向关联法人美的集团及其
下属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监事邢晓东先生、林婕萍女士回避本次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测 2022 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拟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 2022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可以包括:公司为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月 11日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伏拥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与美的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一般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会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为满足 2022 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需与关联法人美的集团及其下属
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伏拥军先生、赵冬野先生、曹志杰先生回避本次表决。本议案以 4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测 2022 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拟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 亿
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 2022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可以包括:公司为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赵冬野先生因工作调动,申 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 事职务,董事会提 名吴德海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实了候选人的资料及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认为吴德海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月 11 日
[2021-12-25]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7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合康新能”)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1-056),公司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丰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22,0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的
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但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具体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方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名称 式 (元/股) (股) 例(%)
集中竞 二级市场增持 2021.11.11—
叶进吾 价交易 (包含资本公 2021.12.08 7.67 3,486,725 0.32%
积转增股本)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叶进吾 合计持有股份 13,946,900 1.27% 10,460,175 0.95%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3,486,725 0.32% 0 0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60,175 0.95% 10,460,175 0.95%
上海上丰 合计持有股份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集团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
公司 件股份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7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变频”)系北京合康新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康变频为实际经营需要, 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公司拟对合康变频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董事会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6014420XA
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综合楼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宁裕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高压变频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电力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合同能源管理;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锂离子电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高压变频器;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2020 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6,860,579.17 484,710,191.03
利润总额 -68,554,914.47 -9,515,753.47
净利润 -67,147,908.45 -10,775,152.17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5,101,058.68 683,920,231.43
负债总额 374,754,410.52 392,176,528.7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74,754,410.52 392,176,528.7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7,591,000.00 0.00
净资产 300,346,648.16 291,743,702.73
合康变频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57.34 %,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诉讼金额1,247.01万元,房屋抵押贷款已还清尚未解除抵押。除此之外,合康变频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合康变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3)合康变频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00%
合 计 30,000 10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4、担保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2,823.19 万元(包括
25,000 万元人民币和 9,000 万元港币,1 港币=0.8692 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9.96% ;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7,074.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0%。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合康变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合康变频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此项担保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合康变频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日常经营稳定。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合康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子公司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变频”)因业务发 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对合康变频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伏拥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子公司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变频”)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对合康变频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1-27]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审核报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违规担保已解除。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原因及清偿过程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原因
为满足公司业务转型前汽车租赁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和原子公司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动力”)、武汉合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智能”)为主营汽车租赁业务的原子公司武汉畅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畅的”),石家庄畅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畅的”)、杭州畅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畅的”)提供资金支持。
因战略转型,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石家庄畅的 65%股权出售给原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9 月 15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武汉畅
的 90%股权,杭州畅的 85%股权全部出售给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
团。上述子公司自控制权转移之日起,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详情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8 月 20 日、9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上述子公司自控股权转移之日尚对公司有 909.44 万元财务资助未偿还,因
其已不再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为关联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 909.44万元转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为尽早解决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董事会积极与叶进吾及上丰集
团协商沟通,2021 年 9 月清偿完毕石家庄畅的资金占用 160 万元。
针对剩余武汉畅的 739.44 万元和杭州畅的 10 万元的资金占用,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叶进吾及上丰集团签署了《武汉合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有关债务安排协议》、《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有关债务安排协议》,将持有的合康智能 64%股权和合康动力 60%股权出售给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生。2021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合康智能、合康动力分别完成工商变更,其不再为
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武汉畅的和杭州畅的不再存在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方 占用方 发生日期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 4 月 20日余 截至本公告
31 日余额 额(年报披露日) 披露日余额
合康新能 石家庄畅的 2019.01 160 160 0
合康智能 武汉畅的 2019.01 68 0 0
合康智能 杭州畅的 2020.02 10 0 0
合康动力 武汉畅的 2020.11 671.44 671.44 0
合计 909.44 831.44 0
二、违规担保形成原因及解除情况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叶进吾在未履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
行相应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安排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违规为应付供应商江西
江特电机有限公司货款 1,294.47 万元提供担保;于 2019 年 1 月 7 日违规为应付
供应商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837.44 万元提供担保。上述对外违规担保共计 2,131.91 万元。
截止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尚存向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的 679.16 万元违规担保未解除。针对该违规
担保事项,叶进吾及上丰集团已积极提供反担保措施。2021 年 5 月 24 日,经江
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公司与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日
[2021-1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属于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降低,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为 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构成影响。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6),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丰集团”)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合康新能股份不超过 11,0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减
持股份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通过集中竞
价的方式减持叶进吾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7,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0.05781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叶进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13,309,700 股,占总股本的 1.207556%。叶进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
数为 55,11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99%,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
以下。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叶进吾 集中竞价 2021.11.11 7.545 637,200 0.05781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丰集团 非限售流通股 41,800,355 3.792443% 41,800,355 3.792443%
叶进吾 非限售流通股 3,486,725 0.316342% 2,849,525 0.258530%
限售流通股 10,460,175 0.949026% 10,460,175 0.949026%
合计 55,747,255 5.057811% 55,110,055 4.999999%
(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叶进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果及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叶进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5,11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2] (300048)合康新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合康新能
股 票 代 码: 300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叶进吾
通 讯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
签 署 日 期: 2021 年 11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11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一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合康新能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丰集团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暖通 指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1、姓名:叶进吾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31967********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2、名称: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法定代表人:叶进吾
注册资本:11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20460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有房屋租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 年 01 月 28 日
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丰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叶进吾 3561.6 31.8%
叶纶 2654.4 23.7%
葛银汉 1500.8 13.4%
叶进三 1299.2 11.6%
叶宣明 1288 11.5%
叶剑红 896 8%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概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叶进吾 男 中国 执行董事
叶余龙 男 中国 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叶进吾系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进吾持股上丰集团股份31.80%,叶进吾持股合康新能 1.27%。上丰集团持股合康新能 3.79%。
叶进吾
31.80%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1.27%
3.7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2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时间为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进吾已减持 637,200 股,仍持有合康
新能股票 13,30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07556%。上丰集团减持 0 股,仍持有合康
新能股票 41,800,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9244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11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且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1年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3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7812%,减持均价为7.545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合计减持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总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上丰集团 41,800,355 3.792443% - - - 41,800,355 3.792443%
叶进吾 13,946,900 1.265368% 2021.11.11 637,200 0.057812% 13,309,700 1.207556%
合计 55,747,255 5.057811% 637,200 0.057812% 55,110,055 4.9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
准
2021 年 1 月 26 日,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合康新能 41,800,355 股股票全部质押给
美的暖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质押尚未解除。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进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由 5.057811%减少至 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股权变动
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刘锦成共同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美的暖通取得上丰集团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成
先生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取得 208,685,418 股。同时,叶进吾、上丰
集团与美的暖通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根据《表
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
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
次交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8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
[2021-10-30]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 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概述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控股 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暖通”)与股东上海上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签署的《表决权委托
协议》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丰集团、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股
东刘锦成先生与美的暖通签署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上丰集团、叶进吾与美的暖通 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
成先生将其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 208,685,418 股,转让给美的暖
通。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5 个月。
2020 年 4 月 8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
期限调整协议》,同意将本表决权委托期限由 15 个月调整为 18 个月。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收购涉及的 208, 685,41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
部完成过户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1日分别披
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
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公告》和《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控股
权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1年10月29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决
权委托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三、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表决权委托到期前情况 表决权委托到期后情况
股东名称 拥有股份数 拥有表决权
比例 比例 拥有股份数 比例 拥有表决权 比例
量 数量 量 数量
美的暖通 208,685,418 18.93% 264,432,673 23.99% 208,685,418 18.93% 208,685,418 18.93%
上丰集团 41,800,355 3.79% 0 0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叶进吾 13,946,900 1.27% 0 0 13,946,900 1.27% 13,946,900 1.27%
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
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
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五、 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暖通、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将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在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为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300048)合康新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合康新能
股 票 代 码: 300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居委会蓬莱路工业大道
股权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减少
签 署 日 期: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2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一......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合康新能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丰集团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 指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刘锦成与广东美的
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与广东美的暖通设备
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表决权委托期限调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与广东美的暖通设备
整协议》 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名称: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居委会蓬莱路工业大道
法定代表人:管金伟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81153391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05 年 09 月 26 日
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90%
佛山市美的空调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0%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概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获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 方洪波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2 管金伟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3 钟铮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4 孙明岩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5 李忠军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6 Hu Jia 监事 新加坡 中国 新加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美的暖通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公司股票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签署的《表决权
委托协议》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丰集团、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股东刘
锦成先生与美的暖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上丰集团、叶进吾与美的暖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成先生将其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 208,685,418 股,转让给美的暖通。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5 个月。
2020 年 4 月 8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期限
调整协议》,同意将本表决权委托期限由 15 个月调整为 18 个月。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收购涉及的 208,685,41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1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公告》和《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控股权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1年10月29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决权委托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叶进吾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到期终止,表 决权委托关系解除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比例 表决权数量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表决权数量 比例
股数(万股) (%) (股) (%) (%) (股) (%)
美的暖通 208,685,418 18.93 264,432,673 23.99 208,685,418 18.93 208,685,418 18.93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 准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 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未签署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就股份表决权、 股份锁定等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刘锦成共同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美的暖通取得上丰集团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成
先生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取得 208,685,418 股。同时,上丰集团与美
的暖通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 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易的 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8 个月。
权益变动完成后,美的暖通持有合康新能 208,685,41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93%,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 55,747,255 股合康新能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占合康新能总股
[2021-10-30] (300048)合康新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合康新能
股 票 代 码: 300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叶进吾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增加
签 署 日 期: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 ......12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一......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
上市公司、合康新能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丰集团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 指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刘锦成与广东美的
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与广东美的暖通设备
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表决权委托期限调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与广东美的暖通设备
整协议》 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1、姓名:叶进吾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31967********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2、名称: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法定代表人:叶进吾
注册资本:11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20460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有房屋租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 年 01 月 28 日
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丰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叶进吾 3561.6 31.8%
叶纶 2654.4 23.7%
葛银汉 1500.8 13.4%
叶进三 1299.2 11.6%
叶宣明 1288 11.5%
叶剑红 896 8%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概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叶进吾 男 中国 执行董事
叶余龙 男 中国 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叶进吾系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进吾持股上丰集团股份31.08%,叶进吾持股合康新能 1.27%。上丰集团持股合康新能 3.79%。
叶进吾
31.08%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1.27%
3.7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公司股票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美的暖通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丰集团、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股东刘
锦成先生与美的暖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上丰集团、叶进吾与美的暖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成先生将其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 208,685,418 股,转让给美的暖通。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5 个月。
2020 年 4 月 8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期限
调整协议》,同意将本表决权委托期限由 15 个月调整为 18 个月。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收购涉及的 208, 685,41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1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公告》和《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控股权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1年10月29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决权委托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合康新能股份不超过 11,0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美的暖通签署的《表
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到期终止,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而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比例 表决权数量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表决权数量 比例
股数(万股) (%) (股) (%) (%) (股) (%)
上丰集团 41,800,355 3.79 0 0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叶进吾 13,946,900 1.27 0 0 13,946,900 1.27 13,946,900 1.2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
准
2021 年 1 月 26 日,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合康新能 41,8
[2021-10-2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5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
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0.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董事会于 2021 年10 月 20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转筱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转筱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杨转筱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杨转筱女士的原定任职期限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转筱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转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杨转筱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转筱女士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及经营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1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4.15 元/股。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4.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0 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5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15 元/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00.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0,798.2357 万股的 2.98%。其中首次授予 2,790.00 万股,占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52%,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55%;预留 510.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45%。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6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2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2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4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3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45%
第四个归属期 2024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6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完成度 M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N
当 M<80%时 N=0
当 80%≤M<95%时 N=65%
当 95%≤M<100%时 N=80%
当 M≥100%时 N=1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如果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则计算考核条件时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 S、A、B、C、D 五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100% 10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N×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
[2021-10-22] (300048)合康新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88元
每股净资产: 1.655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4%
营业总收入: 9.2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295.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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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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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3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2 月 18 日,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
或“公司”)与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生签 订了《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与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及李顺 章先生签订了《武汉合康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有关债务安排协议》。 公司拟将持有的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恒领”)4%的股权以 952 万元转让给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先生。拟将持有的武汉合康电驱动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驱动”)71.25%的股权以 1 元转让给李顺章先生。上 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恒领、电驱动股权,电驱动将不再是公司控 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对象中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生,系公司股东。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
团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7.2.6 条规定,上丰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叶进吾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204607
实际控制人:叶进吾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法定代表人:叶进吾
注册资本:11200 万元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有房屋租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叶进吾
身份证号:3303231967****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
(3)李顺章
身份证号:4309811981****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上丰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叶进吾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月 28 日,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2015
年 5 月 15 日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变更为 11,200 万元,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司
股东叶余龙退出,新增股东叶剑红。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4、上丰集团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叶进吾 3,561.60 31.80%
叶纶 2,654.40 23.70%
葛银汉 1,500.80 13.40%
叶进三 1,299.20 11.60%
叶宣明 1,288.00 11.50%
叶剑红 896.00 8%
合计 11200 100%
叶进吾先生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上丰集团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净资产 580,044,214.67
营业收入 88,910,642.95
净利润 360,071,063.53
6、其他说明
上丰集团依法存续经营,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上丰集团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 13,600 万元待
支付,以持有公司 41,800,355 股股份作为本债务的质押,目前正在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李顺章先生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经核查,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和李顺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328147102P
认缴出资额 1290.1442 万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悦盛国际中心 1901、1902、1903、1904
室
法定代表人 黄迎胜
成立日期 2015/4/3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
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智能
车载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杭州恒领基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8.1601 51.7896%
黄迎胜 251.4607 20.0675%
深圳正轩前海成长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2.6660 7.1826%
杭州锦杏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9100 6.8140%
何建忠 75.0899 5.8203%
杭州信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9500 4.259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6057 4.0000%
深圳市正轩恒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018 0.6435%
合计 1290.1442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三季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5,249.15 5,283.53
总负债 2,150.16 2,129.61
应收账款 1,797.03 2,171.07
净资产 3,098.99 3,153.92
营业收入 1,420.74 2,504.76
营业利润 -353.79 -542.34
净利润 -228.36 -327.40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556.90 -72.77
注:2020 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杭州恒领非经常性损益包括:2020 年取得政府补助 212.93 万元。2021 年三季度取得政
府补助 105.97 万元。
(4)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杭州恒领全体股东
[2022-02-19]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公司董事吴德海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相关议事规则执 行。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恒领”)4%的股权 以 952 万元转让给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 生。拟将持有的武汉合康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驱动”)71.25%的 股权以 1 元转让给李顺章先生。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恒领、电 驱动股权,电驱动将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1 年末,电驱动净资产为-1,213 万,对公司的负债金额为 1,443 万
元,公司拟对电驱动债务进行部分豁免,豁免后电驱动对公司的负债金额为 918 万元,由上丰集团及叶进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伏拥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杭州恒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恒领”)4%的股权以952 万元转让给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生。拟将持有的武汉合康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驱动”)71.25%的股权以 1 元转让给李顺章先生。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恒领、电驱动股权,电驱动将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1 年末,电驱动净资产为-1,213 万,对公司的负债金额为 1,443 万元,
公司拟对电驱动债务进行部分豁免,豁免后电驱动对公司的负债金额为 918 万元,由上丰集团及叶进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由于前董事赵冬野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目前空缺董事一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公司董事吴德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相关议事规则执行。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1]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合康新能”)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股东叶进吾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计划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11,022,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 集团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已经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称 式 (元/股) (股) 例(%)
集中竞 二级市场增持 2021.11.11—
叶进吾 价交易 (包含资本公 2021.12.08 7.67 3,486,725 0.32%
积转增股本)
集中竞 二级市场增持 2022.1.17—
叶进吾 价交易 (包含资本公 2022.2.07 7.17 300,700 0.03%
积转增股本)
合计 3,787,425 0.3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叶
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叶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进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13,309,700 股,占总股本的 1.207556%。叶进吾先生 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数为 55,11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
集团累计减持 3,150,225 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2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946,900 1.27% 10,159,475 0.92%
叶进吾 其中:无限售条 3,486,725 0.32% 2,314,344 0.2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60,175 0.95% 7,845,131 0.71%
合计持有股份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上海上丰 其中:无限售条
集团有限 件股份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进 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已披露的减持 时间期限已届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8] (300048)合康新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董事长伏拥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252,566,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147%。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0,485,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22.72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80,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8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3,880,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506,15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20,7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3%;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公司表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权股份 208,685,418 股。
表决结果:同意 43,820,7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99.8633%;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20,7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3%;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506,15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3,820,73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3%;反对 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吴德海先生
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洪彬、何尔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300048)合康新能:2021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1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4,500 万元 —6,000 万元 亏损:-51,502.03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盈利:3,500 万元 —5,000 万元 亏损:-55,622.85 万元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0 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第 8 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54,858.66 万元。本报告期经初步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约为 3,324 万元。
2、公司 2021 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000 万元。
四、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
00 点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2)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 2 关联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 17:30 前送达公
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收,邮编:10017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会务联系
电 话:010-59180256 传 真:010-59180234
联系人:范潇、邵篪
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
(100176)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50048,“合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委
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 表决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股票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后划“√”。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3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康新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 2022 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上述担保额度在 2022 年度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 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 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担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增担保 上市公司最 是否关
方 例 负债率 余额 额度 近一期合并 联担保
净资产比例
长沙市日
合康 业电气有 90% 62.12% 5,000 5,000 2.78% 否
新能 限公司
北京华泰
润达节能
科技有限
公司 100% 17.94% 0 5,000 2.78% 否
注: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2022 年新增担保 5,000 万元为其2021 年担保到期后,续
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61749628A
成立日期: 2010-10-08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 669 号生产楼 101
法定代表人:宁裕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销售;电气技术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843,749.46 212,059,070.47
利润总额 8,879,366.52 21,995,699.78
净利润 8,858,427.32 16,815,236.59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7,793,399.49 315,627,231.86
负债总额 196,829,907.72 196,062,643.8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74,295,648.72 193,611,931.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00.00 -
净资产 100,963,491.77 119,564,587.97
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日业”)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62.12%,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目前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已使用3,445.51万元。房屋抵押贷款已还清尚未解除抵押。长沙日业的诉讼金额为242.54万元。除此之外,长沙日业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长沙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3、长沙日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00 90%
龚健 120 3%
张海利 80 2%
叶利生 80 2%
陈瑜 72 1.8%
刘学成 48 1.2%
合 计 4,000 100%
(二)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56949149XP
成立日期:2011-03-02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西路 1196 号
法定代表人:李洪斌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环保技术开发;沼气发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技术咨询、技术转移、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风力发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8,606,526.28 74,646,360.90
利润总额 -4,778,365.94 18,453,154.16
净利润 -4,582,899.58 16,412,965.92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2,697,845.60 289,322,833.64
负债总额 41,700,772.78 51,912,794.9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41,700,772.78 51,912,794.9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净资产 220,997,072.82 237,410,038.74
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润达”)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17.94%,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诉讼金额为20万元。除此之外,华泰润达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华泰润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3、华泰润达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 计 5,000 100%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一年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内适度调整对各被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需向关联法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伏拥军先
生、赵冬野先生、曹志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
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将回避表
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签订金额或预 截至目前已 上年发生金
类别 计金额(万) 发生额(万) 额(万)
向关联人 美的集团股 向美的集团股份有限 按照市场价
采购原材 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 格公允定价 5,000 0 508.85
料 及其子公司 原材料及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产品
向关联人 美的集团股 向美的集团股份有限 按照市场价
销 售 产 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 格公允定价
品、商品 及其子公司 变频器等产品及提供 20,000 0 563.47
EPC、EMC 项目施工、
运营等服务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索
易类别 额(万) 额(万)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向 关 联 美 的 集 向美的集团股
人 采 购 团 股 份 份有限公司及
原材料 有 限 公 其子公司采购 508.85 5,000 100% 89.82%
司 及 其 硅钢等
子公司 2021 年 4
向 关 联 美 的 集 向美的集团股 月 20 日公
人 销 售 团 股 份 份有限公司及 司在巨潮
产品、商 有 限 公 其子公司销售 资讯网披
品 司 及 其 变频器等产品 563.47 4,000 0.56% 85.91% 露的公告
子公司 及提供 EPC、 《关于
EMC项目施工、 2021 年日
运营等服务 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
委 托 关 美 的 集 委托美的集团 公告》(公
联 人 销 团 股 份 股份有限公司 告编号:
售产品、 有 限 公 及其子公司销 0 1,000 100% 2021-024)
商品 司 及 其 售变频器等产
子公司 品
接 受 关 美 的 集 接受美的集团
联 人 委 团 股 份 股份有限公司 0 2,000 100%
托 代 为 有 限 公 及其子公司销
销 售 其 司 及 其 售 其 伺 服 系
产品、商 子公司 统、电机等产
品 品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等,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
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
明 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2021 年关联交易与预
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
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22473344C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 方洪波
注册资本:70.4 亿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
风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
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
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
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
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进行投资。(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证明经营)
截止 2021年三季度,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763亿,净资产 1,283
亿。实现营业收入 2,629 亿,实现净利润 236.9 亿。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美的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为依法存续经营,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为关联方提供 EPC、EMC 项目施工、运营等服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2、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与关联方对接具体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为关联方提供 EPC、EMC 项目施工、运营等服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2021 年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1 日,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
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关联关系
公司确保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等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安排指定人员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同时指派专人管理相关账户。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账外投资。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收益,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发表了如下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日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接到公司董事赵冬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冬野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冬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赵冬野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1 日。截止本公告
披露日,赵冬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冬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冬野先生勤勉尽责及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吴德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德海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实了候选人的资料及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认为吴德海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附件:
吴德海先生,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加入美的集团,曾任冰箱事业部财务经理、厨房电器事业部财务经理、家用空调事业部财务经理、暖通与楼宇事业部财经总监,现任工业技术事业群财经总监。
吴德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吴德海先生现任职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外,吴德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上述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6)《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点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
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2)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 2 关联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年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 17:30 前送达公
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收,邮
编:10017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会务联系
电 话:010-59180256 传 真:010-59180234
联系人:范潇、邵篪
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合康新能证券投资部
(100176)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1月 11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50048,“合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委
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 表决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股票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后划“√”。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 行,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参 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537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入18,107.53 万元,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2)36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苏国芝,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金花,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郝国敏,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 年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苏国芝、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金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国敏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苏国芝、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金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国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会计事务所为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审计服务费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
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7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确 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聘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 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 2021 年度与美的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一般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会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为满足 2022 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需向关联法人美的集团及其
下属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监事邢晓东先生、林婕萍女士回避本次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测 2022 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拟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 2022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可以包括:公司为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月 11日
[2022-01-1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0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伏拥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与美的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一般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会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为满足 2022 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需与关联法人美的集团及其下属
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伏拥军先生、赵冬野先生、曹志杰先生回避本次表决。本议案以 4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测 2022 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拟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 亿
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 2022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可以包括:公司为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赵冬野先生因工作调动,申 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 事职务,董事会提 名吴德海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实了候选人的资料及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认为吴德海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月 11 日
[2021-12-25]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7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合康新能”)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1-056),公司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丰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22,0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的
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但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具体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方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名称 式 (元/股) (股) 例(%)
集中竞 二级市场增持 2021.11.11—
叶进吾 价交易 (包含资本公 2021.12.08 7.67 3,486,725 0.32%
积转增股本)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叶进吾 合计持有股份 13,946,900 1.27% 10,460,175 0.95%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3,486,725 0.32% 0 0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60,175 0.95% 10,460,175 0.95%
上海上丰 合计持有股份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集团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
公司 件股份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7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变频”)系北京合康新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康变频为实际经营需要, 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公司拟对合康变频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董事会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6014420XA
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 号综合楼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宁裕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高压变频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电力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合同能源管理;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锂离子电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高压变频器;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2020 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6,860,579.17 484,710,191.03
利润总额 -68,554,914.47 -9,515,753.47
净利润 -67,147,908.45 -10,775,152.17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5,101,058.68 683,920,231.43
负债总额 374,754,410.52 392,176,528.7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74,754,410.52 392,176,528.7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7,591,000.00 0.00
净资产 300,346,648.16 291,743,702.73
合康变频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57.34 %,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诉讼金额1,247.01万元,房屋抵押贷款已还清尚未解除抵押。除此之外,合康变频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合康变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3)合康变频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00%
合 计 30,000 10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4、担保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2,823.19 万元(包括
25,000 万元人民币和 9,000 万元港币,1 港币=0.8692 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9.96% ;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7,074.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0%。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合康变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合康变频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此项担保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合康变频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日常经营稳定。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合康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子公司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变频”)因业务发 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对合康变频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 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伏拥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子公司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变频”)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对合康变频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1-27]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审核报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违规担保已解除。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原因及清偿过程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原因
为满足公司业务转型前汽车租赁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和原子公司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动力”)、武汉合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智能”)为主营汽车租赁业务的原子公司武汉畅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畅的”),石家庄畅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畅的”)、杭州畅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畅的”)提供资金支持。
因战略转型,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石家庄畅的 65%股权出售给原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9 月 15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武汉畅
的 90%股权,杭州畅的 85%股权全部出售给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
团。上述子公司自控制权转移之日起,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详情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8 月 20 日、9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上述子公司自控股权转移之日尚对公司有 909.44 万元财务资助未偿还,因
其已不再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为关联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 909.44万元转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为尽早解决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董事会积极与叶进吾及上丰集
团协商沟通,2021 年 9 月清偿完毕石家庄畅的资金占用 160 万元。
针对剩余武汉畅的 739.44 万元和杭州畅的 10 万元的资金占用,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叶进吾及上丰集团签署了《武汉合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有关债务安排协议》、《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有关债务安排协议》,将持有的合康智能 64%股权和合康动力 60%股权出售给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生。2021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合康智能、合康动力分别完成工商变更,其不再为
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武汉畅的和杭州畅的不再存在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方 占用方 发生日期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 4 月 20日余 截至本公告
31 日余额 额(年报披露日) 披露日余额
合康新能 石家庄畅的 2019.01 160 160 0
合康智能 武汉畅的 2019.01 68 0 0
合康智能 杭州畅的 2020.02 10 0 0
合康动力 武汉畅的 2020.11 671.44 671.44 0
合计 909.44 831.44 0
二、违规担保形成原因及解除情况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叶进吾在未履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
行相应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安排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违规为应付供应商江西
江特电机有限公司货款 1,294.47 万元提供担保;于 2019 年 1 月 7 日违规为应付
供应商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837.44 万元提供担保。上述对外违规担保共计 2,131.91 万元。
截止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尚存向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的 679.16 万元违规担保未解除。针对该违规
担保事项,叶进吾及上丰集团已积极提供反担保措施。2021 年 5 月 24 日,经江
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公司与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日
[2021-11-1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属于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降低,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为 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构成影响。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6),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丰集团”)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合康新能股份不超过 11,0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减
持股份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通过集中竞
价的方式减持叶进吾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7,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0.05781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叶进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13,309,700 股,占总股本的 1.207556%。叶进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
数为 55,11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99%,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
以下。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叶进吾 集中竞价 2021.11.11 7.545 637,200 0.05781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丰集团 非限售流通股 41,800,355 3.792443% 41,800,355 3.792443%
叶进吾 非限售流通股 3,486,725 0.316342% 2,849,525 0.258530%
限售流通股 10,460,175 0.949026% 10,460,175 0.949026%
合计 55,747,255 5.057811% 55,110,055 4.999999%
(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叶进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果及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叶进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5,11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2] (300048)合康新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合康新能
股 票 代 码: 300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叶进吾
通 讯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
签 署 日 期: 2021 年 11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11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一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叶进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合康新能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丰集团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暖通 指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1、姓名:叶进吾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31967********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2、名称: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法定代表人:叶进吾
注册资本:11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20460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有房屋租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 年 01 月 28 日
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丰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叶进吾 3561.6 31.8%
叶纶 2654.4 23.7%
葛银汉 1500.8 13.4%
叶进三 1299.2 11.6%
叶宣明 1288 11.5%
叶剑红 896 8%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概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叶进吾 男 中国 执行董事
叶余龙 男 中国 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叶进吾系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进吾持股上丰集团股份31.80%,叶进吾持股合康新能 1.27%。上丰集团持股合康新能 3.79%。
叶进吾
31.80%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1.27%
3.7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2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时间为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进吾已减持 637,200 股,仍持有合康
新能股票 13,30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07556%。上丰集团减持 0 股,仍持有合康
新能股票 41,800,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9244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11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且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1年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3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7812%,减持均价为7.545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合计减持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总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上丰集团 41,800,355 3.792443% - - - 41,800,355 3.792443%
叶进吾 13,946,900 1.265368% 2021.11.11 637,200 0.057812% 13,309,700 1.207556%
合计 55,747,255 5.057811% 637,200 0.057812% 55,110,055 4.9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
准
2021 年 1 月 26 日,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合康新能 41,800,355 股股票全部质押给
美的暖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质押尚未解除。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进吾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丰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由 5.057811%减少至 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股权变动
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刘锦成共同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美的暖通取得上丰集团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成
先生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取得 208,685,418 股。同时,叶进吾、上丰
集团与美的暖通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根据《表
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
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
次交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8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
[2021-10-30]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 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概述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控股 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暖通”)与股东上海上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签署的《表决权委托
协议》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丰集团、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股
东刘锦成先生与美的暖通签署了《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上丰集团、叶进吾与美的暖通 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
成先生将其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 208,685,418 股,转让给美的暖
通。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5 个月。
2020 年 4 月 8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
期限调整协议》,同意将本表决权委托期限由 15 个月调整为 18 个月。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收购涉及的 208, 685,41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
部完成过户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1日分别披
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
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公告》和《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控股
权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1年10月29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决
权委托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三、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表决权委托到期前情况 表决权委托到期后情况
股东名称 拥有股份数 拥有表决权
比例 比例 拥有股份数 比例 拥有表决权 比例
量 数量 量 数量
美的暖通 208,685,418 18.93% 264,432,673 23.99% 208,685,418 18.93% 208,685,418 18.93%
上丰集团 41,800,355 3.79% 0 0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叶进吾 13,946,900 1.27% 0 0 13,946,900 1.27% 13,946,900 1.27%
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
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
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五、 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暖通、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将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在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为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300048)合康新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合康新能
股 票 代 码: 300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居委会蓬莱路工业大道
股权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减少
签 署 日 期: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2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一......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合康新能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丰集团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 指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刘锦成与广东美的
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与广东美的暖通设备
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表决权委托期限调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与广东美的暖通设备
整协议》 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名称: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居委会蓬莱路工业大道
法定代表人:管金伟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81153391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05 年 09 月 26 日
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90%
佛山市美的空调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0%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概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获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 方洪波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2 管金伟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3 钟铮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4 孙明岩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5 李忠军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6 Hu Jia 监事 新加坡 中国 新加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美的暖通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公司股票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签署的《表决权
委托协议》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丰集团、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股东刘
锦成先生与美的暖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上丰集团、叶进吾与美的暖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成先生将其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 208,685,418 股,转让给美的暖通。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5 个月。
2020 年 4 月 8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期限
调整协议》,同意将本表决权委托期限由 15 个月调整为 18 个月。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收购涉及的 208,685,41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1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公告》和《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控股权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1年10月29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决权委托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叶进吾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到期终止,表 决权委托关系解除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比例 表决权数量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表决权数量 比例
股数(万股) (%) (股) (%) (%) (股) (%)
美的暖通 208,685,418 18.93 264,432,673 23.99 208,685,418 18.93 208,685,418 18.93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 准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 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未签署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就股份表决权、 股份锁定等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进吾、刘锦成共同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美的暖通取得上丰集团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成
先生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取得 208,685,418 股。同时,上丰集团与美
的暖通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 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易的 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8 个月。
权益变动完成后,美的暖通持有合康新能 208,685,41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93%,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 55,747,255 股合康新能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占合康新能总股
[2021-10-30] (300048)合康新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合康新能
股 票 代 码: 300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叶进吾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增加
签 署 日 期: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康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 ......12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一......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
上市公司、合康新能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丰集团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 指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刘锦成与广东美的
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与广东美的暖通设备
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表决权委托期限调 指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叶进吾与广东美的暖通设备
整协议》 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1、姓名:叶进吾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31967********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南岸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2、名称: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918 号
法定代表人:叶进吾
注册资本:11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20460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自有房屋租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陶瓷制品、涂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 年 01 月 28 日
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丰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叶进吾 3561.6 31.8%
叶纶 2654.4 23.7%
葛银汉 1500.8 13.4%
叶进三 1299.2 11.6%
叶宣明 1288 11.5%
叶剑红 896 8%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概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叶进吾 男 中国 执行董事
叶余龙 男 中国 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叶进吾系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进吾持股上丰集团股份31.08%,叶进吾持股合康新能 1.27%。上丰集团持股合康新能 3.79%。
叶进吾
31.08%
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1.27%
3.79%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公司股票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美的暖通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丰集团、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股东刘
锦成先生与美的暖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上丰集团、叶进吾与美的暖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 197,543,645 股公司股份,刘锦成先生将其持有的 11,141,773 股公司股份,合计 208,685,418 股,转让给美的暖通。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将合计持有的
55,747,255 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美的暖通,委托期限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15 个月。
2020 年 4 月 8 日,美的暖通与上丰集团、叶进吾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期限
调整协议》,同意将本表决权委托期限由 15 个月调整为 18 个月。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收购涉及的 208, 685,41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1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的公告》和《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控股权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1年10月29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决权委托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股份的计划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合康新能股份不超过 11,0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美的暖通签署的《表
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期限调整协议》到期终止,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而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比例 表决权数量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表决权数量 比例
股数(万股) (%) (股) (%) (%) (股) (%)
上丰集团 41,800,355 3.79 0 0 41,800,355 3.79 41,800,355 3.79
叶进吾 13,946,900 1.27 0 0 13,946,900 1.27 13,946,900 1.2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力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
准
2021 年 1 月 26 日,上丰集团将其持有的合康新能 41,8
[2021-10-22] (300048)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5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
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0.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董事会于 2021 年10 月 20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转筱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转筱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杨转筱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杨转筱女士的原定任职期限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转筱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转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杨转筱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转筱女士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及经营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2] (300048)合康新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1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4.15 元/股。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4.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0 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5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15 元/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00.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0,798.2357 万股的 2.98%。其中首次授予 2,790.00 万股,占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52%,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55%;预留 510.0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占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45%。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6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2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2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4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3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45%
第四个归属期 2024 年 营业收入同比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6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完成度 M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N
当 M<80%时 N=0
当 80%≤M<95%时 N=65%
当 95%≤M<100%时 N=80%
当 M≥100%时 N=1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如果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则计算考核条件时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 S、A、B、C、D 五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100% 10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N×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
[2021-10-22] (300048)合康新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88元
每股净资产: 1.655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4%
营业总收入: 9.2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295.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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