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85什么时候复牌?-世联行停牌最新消息
≈≈世联行002285≈≈(更新:22.02.07)
[2022-02-07] (002285)世联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深圳证
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李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荣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4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李荣:
你在担任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于2021年9月1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025股,减持比例0.0054%。你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减持上述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时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监管函》具体内容如下:
李荣:
你作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分别于 2020 年3月6日、2021 年9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7,000股、110,025股,合计成交金额为83.36万元。你未按照规定在首次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预披露股份减持计划。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相关说明
李荣收到上述《警示函》《监管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9] (002285)世联行: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85,000.00 万元–125,000.00 万元 盈利:11,089.6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15,000.00 万元–155,000.00 万元 盈利:2,521.04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43 元/股–0.63 元/股 盈利:0.0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业务聚焦“大交易”和“大资管”。面对房地产行业下行的风险, 公司“大交易”业务迅速、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大湾区等经济增长动力足、 人口净流入优势市场的布局,对经济下行和人口净流出市场进行调整重组,同 时积极推进数字化案场服务,提升业务运营效率。本报告期“大交易”收入小 幅下降,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2021年是大资管组织落地调整年,资产运营业 务持续稳定增长,空间运营业务通过重组优化大幅减亏,大资管毛利实现正收 益。
2、报告期内公司因对部分房企应收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对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其中某大客户资金周转困难,出现了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情况。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该客户应收款项余额约为 12.66 亿元,其中应收
账款约8.11亿元(含已逾期尚未兑付商业承兑汇票转入应收账款约3.11亿元),
其他应收款约 0.35 亿元,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约 4.20 亿元。虽然公司一直与
其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案,但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对该应收账款的 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减值迹象明显。同时对通过投资持有的 1 亿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随着房地产行业波动,其他房企也出现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对此类有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合计约 2.22 亿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3、报告期内按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规定,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贷款评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 5.42 亿元。自 2019 年末爆发新冠疫情后,公司积极响应和贯彻政府相关的政策精神,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发生逾期行为给予宽容和关怀。因持续受全国新冠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2021 年公司部分客户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出现明显下降,公司贷款资产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增大,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增加,并对符合条件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理。
4、报告期内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公司转让中资产模式公寓业务,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约 2.25 亿元,其中因执行新租赁准则衔接调整确认收益约1.44 亿元;公司优化整合存量资产运营项目,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0.8 亿元。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基于客户目前出现的债务违约及风险情况进行的测算,若 2021 年年报披露前该客户的债务偿付情况出现变化,将会影响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公司已就此事项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3.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元月二十九日
[2022-01-22] (002285)世联行: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受市场波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为了加速各业务的催款催收,加大回款力度,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主动加强使用诉讼手段催收回款。经统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7,855.64 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3.15%。所有涉案金额中,原告占比 78.56%,被告占比 20.84%,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诉讼的金额占比 0.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集中披露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我方”)发生的尚
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在 1,000 万以上的如下表:
我
序号 原告 被告 司 立案/应诉 案 诉讼请求 状态及对公司
角 时间 由 的影响
色
佛山世 1.确认原告与被告世君南
君商务 海分公司、广州世君公司
管理有 签订的《友邦金融中心租
限公司 赁合同书》及《<友邦金融
南海分 租 中心租赁合同>承租主体 诉讼终结:公司
佛山市 公司、广 赁 变更合同》于 2021 年 3 已于 2021 年 7
集扬物 州世君 被 合 月 31 日解除; 月 22 日实际支
1 业发展 房地产 告 2021/2/24 同 2.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向 付金额
有限公 咨询有 纠 原告清偿拖欠的租金(自 7,547,136.3
司 限公司、 纷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按每 元。
佛山世 月 741,350.93 元的标准
君商务 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及滞
管理有 纳金(从租金应付之日起
限公司 按年利率 24%计算至实际
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
135,322.34 元);
3.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按
《友邦金融中心租赁合同
书》及《<友邦金融中心租
赁合同>承租主体变更合
同》约定的正常租金标准
向原告补交免租期和优惠
租期期间的租金
6,864,360.5 元;
4.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向
原告补缴租赁保证金差额
164,744.65 元;
5.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向
原告清偿拖欠的2021年2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期间的电费 6,211.84
元 及 滞纳金(从应付之
日起按年利率 24% 计 至
实 际 清 偿 之日止,暂
计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 100.58 元);
6. 被告世君 南 海 分
公司向原告赔偿空置 期
(3 个月)租金损失
2,224,052.8 元;
7. 确认原告有权没收租
赁保证金 1,890,512.4
元、公共事业费保证
168,795.75 元;
8.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向
原告支付律师费 300,000
元;
9.被告广州世君公司、佛
山世君公司对被告世君南
海分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10.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
担。诉讼中,原告增加一
项诉讼请求:被告世君南
海分公司向原告支付场地
占用费(从法院判决确认
的合同解除之日起按《友
邦金融中心租 赁 合 同
书 》约定租金 标准的 2
倍计至被告 世君南海分
公司实际返还涉讼租赁物
之日止)。
仲裁本诉请求:“申万”
申银万 上海世 请求上海贸仲裁定“上海
国创新 联行股 股投”以人民币 仲裁本诉及反
证券投 权投资 被 合 61,785,402.74 元的对价 请求均已立案,
2 资有限 管理有 告/ 2021/4/12 同 收购申请人持有的上海祺 原定 2021 年 12
公司(反 限公司 原 纠 浩合伙份额; 月 8 日开庭,现
请求中 (反请 告 纷 仲裁反请求:“上海股投” 延迟到 2022 年
的被申 求中的 请求上海贸仲裁定“申万” 2 月 18 日开庭。
请人) 申请人) 退还人民币 9,323,614.5
元。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立即
向原告返还保证金人民币
1,115 万元。
惠州大 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立即
亚湾鹏 向原告赔付违约金人民币
惠州更 润实业 111.5 万元。
赢信息 发展有 合 3、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立即 2021年12月30
3 技术有 限公司、 原 2021/8/20 同 向原告赔付因维权而支出 日一审开庭,尚
限公司 炜业控 告 纠 的前期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未判决。
大亚湾 股(深 纷 4 万元。
分公司 圳)集团 4、请求贵院判令本案的案
有限公 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
司 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
被告承担。
以上诉请金额共计为人民
币 1,230.5 万元。
商
品 1、被告支付原告房地产销
房 售普通代理费 2,840,541
委 元、溢价代理费 双方签订和解
青岛世 连云港 托 11,453,183 元,合计 协议,被告于
联怡高 德源泰 原 代 14,293,724 元。2016 年 5 2021 年 12 月 3
4 房地产 置业有 告 2021/11/1 理 月份及此后的溢价代理 日打款
顾问有 限公司 销 费,原告保留另行起诉的 3,450,973 元,
限公司 售 权利); 我司撤诉处理。
合 2、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财
同 产保全费由被告全部承
纠 担。
纷
商 2021年10月19
品 日已出调解书。
房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 截止 2022 年 1
委 付代理佣金 月 11 日,已回
珠海市 托 21,611,760.26 元及利息 款
深圳先 雅灏房 代 (从起诉之日按照全国银 12,189,734.77
5 锋居善 地产开 原 2021/7/15 理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元,剩下
科技有 发有限 告 销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 10,908,534 元
限公司 公司
[2021-12-23] (002285)世联行: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40号文核准,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09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1.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南验字(2009)第15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7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2,365.463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1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287.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4.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802.7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XYZH/2015SZA400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以上两次募集资金全部余额的投资项目变更为“长租公寓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红璞公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集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集房”)。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宁波江北华燕智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完成资产重组后世联集房 100%的股权及对应的所有权益(以下简称“目标权益”),目标权益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3,000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54,765.48 万元(含累计利息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世联集房、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各个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名称
1 深圳世联行集团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755903042310888 暂定永久
2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805880100014172 补流
注:由于原募集资金账户众多,公司将根据长租公寓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分批从原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世联集房募集资金专户,世联集房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2 月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0 年 1 月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资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已按照计划,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永久补流,转入一般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已办理完毕剩余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755903042310888、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805880100014172)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15] (002285)世联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1,054,504,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14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045,408,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8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9,095,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194,71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309,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368,71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反对135,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弃权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庄浩佳、袁振华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1-27] (002285)世联行: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世联行”)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联松塔”)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按照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与其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世联松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5,800 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保证合同》的担保额度,并同意授权世联行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世联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加盖公章,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保证合同》的生效还需经股东大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文路1号华富洋大厦3层305室
3.法定代表人:陆萍
4.注册资本:8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6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型环保材料的技术研发及销售;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五金产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具用品、计算机、计算机零配件、软件、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器皿、日用杂货、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家居饰品、建材、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仪器仪表、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陶瓷、玻璃器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商品信息咨询;通用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纺家饰、装饰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动工程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的销售;建筑装饰石材的销售、上门安装;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建筑装饰软饰品设计、销售;从事广告业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装饰设计咨询;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生产和安装;建筑装饰石材加工;电子产品维修;建筑装饰软饰品的制作、安装;新型环保材料的生产;仓储服务;劳务派遣;影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工程施工;装修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食品销售。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9 月 30 日/
指标名称/期间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流动资产 13,238.87 24,783.94
资产总额 14,243.54 25,684.41
流动负债 12,088.16 24,235.3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负债总额 12,088.16 24,235.32
净资产 2,155.38 1,449.09
营业收入 9,294.86 5,220.50
利润总额 77.44 634.63
净利润 2.66 502.63
8.主要股东:世联行 100%持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责任的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 5,800 万元整及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世联松塔目前以服务横琴为核心,在公寓住宅、产业园及配套服务领域打造自身核心能力,为入驻企业、个人提供装修服务;另一方面,世联松塔依托大交易业务场景,探索 To C 的装修业务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世联松塔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世联松塔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8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2%。加上本次担保金额 5,8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5,800 万元(其中 100%的担保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94%。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联松塔”)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3年,用途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营运和归还股东借款。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松塔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世联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松塔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松塔法定代表人陆萍女士代表世联松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松塔法定代表人陆萍女士或世联松塔财务总监李达辉先生等代表世联松塔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3 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联松塔”)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3年,用途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营运和归还股东借款。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松塔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世联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松塔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松塔法定代表人陆萍女士代表世联松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松塔法定代表人陆萍女士或世联松塔财务总监李达辉先生等代表世联松塔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前: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后: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范围内,指定一家或多
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纸媒体。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21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2285)世联行: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定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定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12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2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 √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1年12月10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162708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胡迁、叶建初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 √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
“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
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1-04] (002285)世联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1,054,662,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2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045,580,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67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9,08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135,51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322,5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204,6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6,766,382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7%;反对322,50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6%;弃权204,6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6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43,01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3%;反对600,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9,3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庄浩佳、袁振华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2] (002285)世联行: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世联行”)于 2020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0-29] (002285)世联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元
每股净资产: 2.49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1%
营业总收入: 44.7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3亿元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3 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广州世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世君”)因经营需要,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世联君汇不动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君汇”)借款合计人民币238,990,871.04元。为优化广州世君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其战略转型,公司拟同意将世联君汇对广州世君提供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合计238,990,871.04元向广州世君增资,即公司将增加广州世君注册资本5,000,000元,其余233,990,871.04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世君注册资本增至10,000,000元,世联君汇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广州世君仍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2、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世联君汇对广州世君提供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合计238,990,871.04元向广州世君增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世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 年 04 月 22 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庭今日丽舍怡富苑二层 101,三层 101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林蔚
6、经营范围:餐饮管理;停车场经营;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五金零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家居饰品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批发;家具零售;广告业。
7、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期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万元)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6,159.91 42,238.05
净资产 -21,130.38 -26,239.37
负债总额 27,290.29 68,477.43
营业收入 8,537.26 5,057.88
净利润 -8,867.17 -2,574.80
注: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含新租赁准则下的“使用权资产”,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负债总额含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8、本次增资前,公司通过世联君汇持有广州世君 100%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通过世联君汇持有广州世君 100%股权。
9、经查询,广州世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金额:世联君汇对广州世君提供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合计人民币238,990,871.04 元。
2、增资内容:广州世君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 元,由世联君汇以其对广州世君的债权 238,990,871.04 元认购,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广州
世君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世君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世联君汇仍持有广州世君 100%股权。(前述事项以下统称为“本次债转股”)。
3、协议生效: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债转股方案之日起生效。
4、争议解决:协议双方当事人因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解决。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0 年,公司启动新的发展战略,明确构建“大交易+大资管”双核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聚焦优势业务,发挥专业服务能力,大资管战略重回轻资产运营。广州世君主要从事办公空间运营管理和房地产咨询服务,是公司资产运营管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广州世君由办公空间包租模式,重新聚焦轻资产的咨询及招商服务模式,在城市升级、租赁崛起和房住不炒的时代,公司看好大资管轻资产的咨询及招商服务市场前景,本次投资将优化广州世君的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大资管业务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广州世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世联行”) 2021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54,765.48 万元(含累计利息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1.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南验字(2009)第15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7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2,365.463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1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287.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4.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802.7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XYZH/2015SZA400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金额为86,754.83万元以及2017年6月30日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 “长租公寓建设项目”。
3、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
租公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红璞公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集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集房”)。
4、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宁波江北华燕智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完成资产重组后世联集房100%的股权及对应的所有权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765.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48,548.05万元,利息收入为6,217.43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归还上述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
三、终止长租公寓建设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公司从2015年末开始在经济相对发达、租赁需求旺盛的一二线城市,采用以中资产模式为主部署公寓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在管项目约140个,约82%的项目为中资产模式,剩下的除了几个项目为重资产模式外,其他均为轻资产模式。截至2020年9月30日,世联集房总资产为102,170.89万元,净资产为-103,535.11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世联集房实现业务收入44,356.40万元,净亏损20,887.47万元。
自公司开展公寓业务以来,中资产模式帮助公司实现了快速的规模化发展,使公司在几年内打造了一支专业的服务团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运营管理系统平台,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口碑,构建了公司在集中式长租公寓行业的竞争优势;但中资产模式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回收期长,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对整体经
营带来一定压力。
2020 年借着公司引入国有法人股东的契机,公司启动了新一轮的发展战略,明确了构建“大交易+大资管”双核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聚焦优势业务,发挥公司特长。“大资管”业务重新回到轻资产专业服务能力上,其中公寓管理业务从中资产模式为主,转为聚焦到轻资产模式。鉴于此,公司转让了完成资产重组后世联集房 100%的股权及对应的所有权益。转让后,公司“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拟决定将“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54,765.48 万元(含累计利息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及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剩余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剩余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具体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招商证券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定于2021年11月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定于2021年11月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1、2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1、2均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8日、10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1年10月29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162708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胡迁、叶建初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
“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
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0-15] (002285)世联行: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000.00 万元–12,500.00 万元 亏损:6,873.2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5 元/股–0.06 元/股 亏损:0.03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400.14% - 831.44%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579.64 万元
盈利:2,899.00 万元–5,399.0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预测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深入推进“大交易”和“大资管”发展战略,“大交易”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调整业务策略,整合渠道营销资源,提升成交效率,收入实现同比增长,业务结构的变化对大交易的成本和毛利产生一定影响。“大资管”业务聚焦专业服务能力,城市资产管理业务稳定发展,收入持续增长。空间运营业务通过中资产模式公寓业务转让、存量资产运营项目优化等一些列重组措施,实现大幅减亏。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中资产模式公寓业务,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约 8,120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公司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同比增加约 9,5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剩余应收款项问题解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此次事件后续进展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
3、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09-17] (002285)世联行:关于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业务往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业务往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恒大集团”)的相关业务往来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与恒大集团存在业务往来,公司为恒大集团提供新房代理销售服务,收取相应的佣金。近期,因恒大集团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一直与恒大集团保持联系,协商解决本公司应收款项问题。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与恒大集团之间应收票据余额为5.51亿元,应收账款余额为6.94亿元。截至公告日,公司与恒大集团已就应收款项中约2.46亿元达成抵房解决方案,尚有应收款项余额9.99亿元。
公司正与恒大集团积极协商,寻求更多的解决方案。公司不排除通过财产保全、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外,2017年5月12日,公司为保持与恒大集团的业务战略合作,与上海华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资本”)签订了《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向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10,000万元,参与恒大集团增资。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5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7-035)。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投资分红款3,538.53万元。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与恒大集团无任何其他往来。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9-17] (002285)世联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7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原“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原“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5楼”,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公告》(2021-034)。
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注册地址事宜,目前按照既定流程正常推进中,公司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9-08] (002285)世联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世联行,证券代码:002285)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2021-043),并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1] (002285)世联行: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联行
股票代码:002285.SZ
股份变动性质:控股股东不变,但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份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49-59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世联行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世联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横琴新区国资办、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指
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编制为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大横琴
指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世联行、上市公司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85.SZ)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横琴新区国资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号)的要求,将所持大横琴1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同时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所持有大横琴90%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
(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
王晨辉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49-59号
机构类型
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MB2D911631
通讯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49-59号
联系电话
0756-88410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横琴新区国资办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晨辉
男
党组书记、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中国
珠海
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大横琴控股股东为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100%的股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
6
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所持大横琴1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同时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横琴新区国资办将所持有大横琴90%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珠海市国资委和广东省财政厅分别持有大横琴股权90%和10%。至此,横琴新区国资办不再持有大横琴的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100%的股权,大橫琴持有世联行324,077,84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4%,同时,大横琴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对上市公司285,285,934股普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大横琴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9.97%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横琴新区国资办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7
本次权益变动后,横琴新区国资办不再持有大横琴股权,珠海市国资委取得大横琴9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世联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8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根据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将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2、2021年8月16日,珠海市国资委和横琴新区国资办经过商定,一致通过《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将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的大横琴9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国资委。
3、2021年8月16日,珠海市国资委与横琴新区国资办签署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动经珠海市委市政府同意,大横琴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9
4、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10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世联行
股票代码
00228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49-5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 5% 以上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拥有境内、
外两个以上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609,363,775股
持股比例: 29.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609,363,775股
变动比例: 2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12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
13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021-09-01] (002285)世联行: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义务披露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联行
股票代码:002285.SZ
股份变动性质:控股股东不变,但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份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362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世联行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世联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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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9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10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2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4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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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市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横琴
指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世联行、上市公司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85.SZ)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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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
李文基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362号
机构类型
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719245578R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362号
联系电话
0756-25149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李文基
男
党委书记、主任
中国
广东珠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及诉讼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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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大横琴控股股东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编制为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90%的股份。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珠海市国资委持有大横琴股权90%。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企业大横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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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90%的股权,大橫琴持有世联行324,077,84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4%,同时,大横琴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对上市公司285,285,934股普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大横琴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9.97%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横琴新区国资办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市国资委取得大横琴9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世联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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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根据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将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2、2021年8月16日,珠海市国资委和横琴新区国资办经过商定,一致通过《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将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的大横琴9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国资委。
3、2021年8月16日,珠海市国资委与横琴新区国资办签署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动经珠海市委市政府同意,大横琴股东会审议通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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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珠海市国资委接收横琴新区国资办无偿划转的大横琴90%的股权,珠海市国资委获得该股份不涉及现金支付,不存在购买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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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安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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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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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珠海市国资委主要职能是根据珠海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等,其本身并无任何生产经营行为,与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及大横琴控制的其他企业外,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因此,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及大横琴控制的其他企业外,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已在2020年8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大横琴将严格依法合规履行相关承诺并及时协同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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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则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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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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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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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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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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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说明函;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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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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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世联行
股票代码
00228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36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 5% 以上
是?否□
15家 A 股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拥有境内、
外两个以上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
是?否?
13 家 A 股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类型: 行政划转
变动数量: 548,427,397.50股
变动比例: 26.97%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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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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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021-08-25] (002285)世联行: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其中:(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包括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或置换他行同等用途的贷款,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2)债券短期投资额度为不超过壹亿元整,期限1年,担保条件:信用。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品
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1年12月02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调增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 年 8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1-08-25] (002285)世联行: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
会董事 9 名,3 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
其中:(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包括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或置换他行同等用途的贷款,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2)债券短期投资额度为不超过壹亿元整,期限1年,担保条件:信用。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1年12月02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调增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 年 8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1-08-21] (002285)世联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基本情况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的通知,大横琴控股股东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编制为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10 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 号)的要求,将所持大横琴 1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根据珠海市政府相关部署,区国资办将所持有大横琴 90%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和广东省财政厅分别持有大横琴股权 90%和 10%。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示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2021-07-24] (002285)世联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1,064,156,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9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054,530,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16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9,625,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4,156,09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786,962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4,156,09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袁振华、罗寻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2021-07-17]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
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用于流动资金
周转,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其他金融机构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等,期限不超过 3年,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开立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以位于①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3 号(1301)、(1302)、(1303)、(1304)、(1305)、(1306)、(1307)、(1308)、(1309)、(1310)②全资子公司安徽世联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合肥市政务区新际商务中心 B-1001 至 1013③全资子公司西安世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西安高新区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 13201 室【《房地产权证》编号: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1075104022-51-1-13201 号】、④天津和平区解放北路与曲阜道交口西南侧信达广场塔楼 901、902、903、905、906、907、908、909、910、911、912、1001、1002、1003、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12 单位提供抵押。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招行深圳分行
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意授权招行深圳分行之指定职员办理上述授信的抵押物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小贷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世联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小贷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唐楚才先生或世联小贷财务总监高云秋先生等代表世联小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小贷财务总监高云秋或其授权人等代表世联小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2021-07-17]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 ”)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3 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用于流动资金
周转,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其他金融机构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等,期限不超过 3年,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开立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以位于①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3 号(1301)、(1302)、(1303)、(1304)、(1305)、(1306)、(1307)、(1308)、(1309)、(1310)②全资子公司安徽世联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合肥市政务区新际商务中心 B-1001 至 1013③全资子公司西安世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西安高新区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 13201 室【《房地产权证》编号: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1075104022-51-1-13201 号】、④天津和平区解放北路与曲阜道交口西南侧信达广场塔楼 901、902、903、905、906、907、908、909、910、911、912、1001、1002、1003、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12 单位提供抵押。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行
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招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意授权招行深圳分行之指定职员办理上述授信的抵押物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小贷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世联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小贷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唐楚才先生或世联小贷财务总监高云秋先生等代表世联小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小贷财务总监高云秋或其授权人等代表世联小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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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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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002285)世联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深圳证
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李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荣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4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李荣:
你在担任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于2021年9月1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025股,减持比例0.0054%。你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减持上述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时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监管函》具体内容如下:
李荣:
你作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分别于 2020 年3月6日、2021 年9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7,000股、110,025股,合计成交金额为83.36万元。你未按照规定在首次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预披露股份减持计划。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相关说明
李荣收到上述《警示函》《监管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9] (002285)世联行: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85,000.00 万元–125,000.00 万元 盈利:11,089.6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15,000.00 万元–155,000.00 万元 盈利:2,521.04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43 元/股–0.63 元/股 盈利:0.0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业务聚焦“大交易”和“大资管”。面对房地产行业下行的风险, 公司“大交易”业务迅速、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大湾区等经济增长动力足、 人口净流入优势市场的布局,对经济下行和人口净流出市场进行调整重组,同 时积极推进数字化案场服务,提升业务运营效率。本报告期“大交易”收入小 幅下降,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2021年是大资管组织落地调整年,资产运营业 务持续稳定增长,空间运营业务通过重组优化大幅减亏,大资管毛利实现正收 益。
2、报告期内公司因对部分房企应收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对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其中某大客户资金周转困难,出现了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情况。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该客户应收款项余额约为 12.66 亿元,其中应收
账款约8.11亿元(含已逾期尚未兑付商业承兑汇票转入应收账款约3.11亿元),
其他应收款约 0.35 亿元,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约 4.20 亿元。虽然公司一直与
其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案,但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对该应收账款的 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减值迹象明显。同时对通过投资持有的 1 亿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随着房地产行业波动,其他房企也出现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对此类有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合计约 2.22 亿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3、报告期内按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规定,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贷款评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 5.42 亿元。自 2019 年末爆发新冠疫情后,公司积极响应和贯彻政府相关的政策精神,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发生逾期行为给予宽容和关怀。因持续受全国新冠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2021 年公司部分客户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出现明显下降,公司贷款资产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增大,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增加,并对符合条件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理。
4、报告期内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公司转让中资产模式公寓业务,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约 2.25 亿元,其中因执行新租赁准则衔接调整确认收益约1.44 亿元;公司优化整合存量资产运营项目,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0.8 亿元。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基于客户目前出现的债务违约及风险情况进行的测算,若 2021 年年报披露前该客户的债务偿付情况出现变化,将会影响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公司已就此事项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3.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元月二十九日
[2022-01-22] (002285)世联行: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受市场波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为了加速各业务的催款催收,加大回款力度,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主动加强使用诉讼手段催收回款。经统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7,855.64 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3.15%。所有涉案金额中,原告占比 78.56%,被告占比 20.84%,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诉讼的金额占比 0.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集中披露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我方”)发生的尚
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在 1,000 万以上的如下表:
我
序号 原告 被告 司 立案/应诉 案 诉讼请求 状态及对公司
角 时间 由 的影响
色
佛山世 1.确认原告与被告世君南
君商务 海分公司、广州世君公司
管理有 签订的《友邦金融中心租
限公司 赁合同书》及《<友邦金融
南海分 租 中心租赁合同>承租主体 诉讼终结:公司
佛山市 公司、广 赁 变更合同》于 2021 年 3 已于 2021 年 7
集扬物 州世君 被 合 月 31 日解除; 月 22 日实际支
1 业发展 房地产 告 2021/2/24 同 2.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向 付金额
有限公 咨询有 纠 原告清偿拖欠的租金(自 7,547,136.3
司 限公司、 纷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按每 元。
佛山世 月 741,350.93 元的标准
君商务 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及滞
管理有 纳金(从租金应付之日起
限公司 按年利率 24%计算至实际
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
135,322.34 元);
3.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按
《友邦金融中心租赁合同
书》及《<友邦金融中心租
赁合同>承租主体变更合
同》约定的正常租金标准
向原告补交免租期和优惠
租期期间的租金
6,864,360.5 元;
4.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向
原告补缴租赁保证金差额
164,744.65 元;
5.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向
原告清偿拖欠的2021年2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期间的电费 6,211.84
元 及 滞纳金(从应付之
日起按年利率 24% 计 至
实 际 清 偿 之日止,暂
计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 100.58 元);
6. 被告世君 南 海 分
公司向原告赔偿空置 期
(3 个月)租金损失
2,224,052.8 元;
7. 确认原告有权没收租
赁保证金 1,890,512.4
元、公共事业费保证
168,795.75 元;
8.被告世君南海分公司向
原告支付律师费 300,000
元;
9.被告广州世君公司、佛
山世君公司对被告世君南
海分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10.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
担。诉讼中,原告增加一
项诉讼请求:被告世君南
海分公司向原告支付场地
占用费(从法院判决确认
的合同解除之日起按《友
邦金融中心租 赁 合 同
书 》约定租金 标准的 2
倍计至被告 世君南海分
公司实际返还涉讼租赁物
之日止)。
仲裁本诉请求:“申万”
申银万 上海世 请求上海贸仲裁定“上海
国创新 联行股 股投”以人民币 仲裁本诉及反
证券投 权投资 被 合 61,785,402.74 元的对价 请求均已立案,
2 资有限 管理有 告/ 2021/4/12 同 收购申请人持有的上海祺 原定 2021 年 12
公司(反 限公司 原 纠 浩合伙份额; 月 8 日开庭,现
请求中 (反请 告 纷 仲裁反请求:“上海股投” 延迟到 2022 年
的被申 求中的 请求上海贸仲裁定“申万” 2 月 18 日开庭。
请人) 申请人) 退还人民币 9,323,614.5
元。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立即
向原告返还保证金人民币
1,115 万元。
惠州大 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立即
亚湾鹏 向原告赔付违约金人民币
惠州更 润实业 111.5 万元。
赢信息 发展有 合 3、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立即 2021年12月30
3 技术有 限公司、 原 2021/8/20 同 向原告赔付因维权而支出 日一审开庭,尚
限公司 炜业控 告 纠 的前期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未判决。
大亚湾 股(深 纷 4 万元。
分公司 圳)集团 4、请求贵院判令本案的案
有限公 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
司 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
被告承担。
以上诉请金额共计为人民
币 1,230.5 万元。
商
品 1、被告支付原告房地产销
房 售普通代理费 2,840,541
委 元、溢价代理费 双方签订和解
青岛世 连云港 托 11,453,183 元,合计 协议,被告于
联怡高 德源泰 原 代 14,293,724 元。2016 年 5 2021 年 12 月 3
4 房地产 置业有 告 2021/11/1 理 月份及此后的溢价代理 日打款
顾问有 限公司 销 费,原告保留另行起诉的 3,450,973 元,
限公司 售 权利); 我司撤诉处理。
合 2、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财
同 产保全费由被告全部承
纠 担。
纷
商 2021年10月19
品 日已出调解书。
房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 截止 2022 年 1
委 付代理佣金 月 11 日,已回
珠海市 托 21,611,760.26 元及利息 款
深圳先 雅灏房 代 (从起诉之日按照全国银 12,189,734.77
5 锋居善 地产开 原 2021/7/15 理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元,剩下
科技有 发有限 告 销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 10,908,534 元
限公司 公司
[2021-12-23] (002285)世联行: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40号文核准,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09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1.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南验字(2009)第15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7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2,365.463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1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287.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4.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802.7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XYZH/2015SZA400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以上两次募集资金全部余额的投资项目变更为“长租公寓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红璞公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集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集房”)。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宁波江北华燕智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完成资产重组后世联集房 100%的股权及对应的所有权益(以下简称“目标权益”),目标权益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3,000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54,765.48 万元(含累计利息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世联集房、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各个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名称
1 深圳世联行集团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755903042310888 暂定永久
2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805880100014172 补流
注:由于原募集资金账户众多,公司将根据长租公寓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分批从原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世联集房募集资金专户,世联集房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2 月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0 年 1 月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资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已按照计划,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永久补流,转入一般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已办理完毕剩余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755903042310888、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805880100014172)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15] (002285)世联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1,054,504,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14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045,408,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8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9,095,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194,71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7%;反对309,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368,71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反对135,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弃权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庄浩佳、袁振华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1-27] (002285)世联行: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世联行”)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联松塔”)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按照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与其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世联松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5,800 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保证合同》的担保额度,并同意授权世联行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世联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加盖公章,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保证合同》的生效还需经股东大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文路1号华富洋大厦3层305室
3.法定代表人:陆萍
4.注册资本:8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6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型环保材料的技术研发及销售;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五金产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具用品、计算机、计算机零配件、软件、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器皿、日用杂货、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家居饰品、建材、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仪器仪表、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陶瓷、玻璃器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商品信息咨询;通用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纺家饰、装饰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动工程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的销售;建筑装饰石材的销售、上门安装;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建筑装饰软饰品设计、销售;从事广告业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装饰设计咨询;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生产和安装;建筑装饰石材加工;电子产品维修;建筑装饰软饰品的制作、安装;新型环保材料的生产;仓储服务;劳务派遣;影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工程施工;装修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食品销售。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9 月 30 日/
指标名称/期间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流动资产 13,238.87 24,783.94
资产总额 14,243.54 25,684.41
流动负债 12,088.16 24,235.3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负债总额 12,088.16 24,235.32
净资产 2,155.38 1,449.09
营业收入 9,294.86 5,220.50
利润总额 77.44 634.63
净利润 2.66 502.63
8.主要股东:世联行 100%持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责任的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 5,800 万元整及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世联松塔目前以服务横琴为核心,在公寓住宅、产业园及配套服务领域打造自身核心能力,为入驻企业、个人提供装修服务;另一方面,世联松塔依托大交易业务场景,探索 To C 的装修业务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世联松塔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世联松塔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8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2%。加上本次担保金额 5,8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5,800 万元(其中 100%的担保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94%。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联松塔”)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3年,用途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营运和归还股东借款。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松塔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世联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松塔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松塔法定代表人陆萍女士代表世联松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松塔法定代表人陆萍女士或世联松塔财务总监李达辉先生等代表世联松塔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3 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联松塔”)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3年,用途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营运和归还股东借款。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松塔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世联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松塔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松塔法定代表人陆萍女士代表世联松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松塔法定代表人陆萍女士或世联松塔财务总监李达辉先生等代表世联松塔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前: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后: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范围内,指定一家或多
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纸媒体。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21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2285)世联行: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定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定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12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2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 √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1年12月10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162708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胡迁、叶建初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深圳世联松塔装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 √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
“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
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1-04] (002285)世联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1,054,662,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2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045,580,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67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9,08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135,51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322,5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204,6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6,766,382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7%;反对322,50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6%;弃权204,6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6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43,01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3%;反对600,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9,3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庄浩佳、袁振华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2] (002285)世联行: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世联行”)于 2020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0-29] (002285)世联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元
每股净资产: 2.49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1%
营业总收入: 44.7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3亿元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3 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广州世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世君”)因经营需要,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世联君汇不动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君汇”)借款合计人民币238,990,871.04元。为优化广州世君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其战略转型,公司拟同意将世联君汇对广州世君提供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合计238,990,871.04元向广州世君增资,即公司将增加广州世君注册资本5,000,000元,其余233,990,871.04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世君注册资本增至10,000,000元,世联君汇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广州世君仍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2、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世联君汇对广州世君提供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合计238,990,871.04元向广州世君增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世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 年 04 月 22 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庭今日丽舍怡富苑二层 101,三层 101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林蔚
6、经营范围:餐饮管理;停车场经营;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五金零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家居饰品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批发;家具零售;广告业。
7、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期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万元)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6,159.91 42,238.05
净资产 -21,130.38 -26,239.37
负债总额 27,290.29 68,477.43
营业收入 8,537.26 5,057.88
净利润 -8,867.17 -2,574.80
注: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含新租赁准则下的“使用权资产”,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负债总额含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8、本次增资前,公司通过世联君汇持有广州世君 100%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通过世联君汇持有广州世君 100%股权。
9、经查询,广州世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金额:世联君汇对广州世君提供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合计人民币238,990,871.04 元。
2、增资内容:广州世君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 元,由世联君汇以其对广州世君的债权 238,990,871.04 元认购,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广州
世君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世君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世联君汇仍持有广州世君 100%股权。(前述事项以下统称为“本次债转股”)。
3、协议生效: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债转股方案之日起生效。
4、争议解决:协议双方当事人因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解决。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0 年,公司启动新的发展战略,明确构建“大交易+大资管”双核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聚焦优势业务,发挥专业服务能力,大资管战略重回轻资产运营。广州世君主要从事办公空间运营管理和房地产咨询服务,是公司资产运营管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广州世君由办公空间包租模式,重新聚焦轻资产的咨询及招商服务模式,在城市升级、租赁崛起和房住不炒的时代,公司看好大资管轻资产的咨询及招商服务市场前景,本次投资将优化广州世君的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大资管业务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广州世君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世联行”) 2021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54,765.48 万元(含累计利息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1.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南验字(2009)第15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7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2,365.463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1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287.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4.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802.7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XYZH/2015SZA400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金额为86,754.83万元以及2017年6月30日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 “长租公寓建设项目”。
3、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
租公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红璞公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集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集房”)。
4、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宁波江北华燕智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完成资产重组后世联集房100%的股权及对应的所有权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765.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48,548.05万元,利息收入为6,217.43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归还上述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
三、终止长租公寓建设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公司从2015年末开始在经济相对发达、租赁需求旺盛的一二线城市,采用以中资产模式为主部署公寓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在管项目约140个,约82%的项目为中资产模式,剩下的除了几个项目为重资产模式外,其他均为轻资产模式。截至2020年9月30日,世联集房总资产为102,170.89万元,净资产为-103,535.11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世联集房实现业务收入44,356.40万元,净亏损20,887.47万元。
自公司开展公寓业务以来,中资产模式帮助公司实现了快速的规模化发展,使公司在几年内打造了一支专业的服务团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运营管理系统平台,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口碑,构建了公司在集中式长租公寓行业的竞争优势;但中资产模式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回收期长,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对整体经
营带来一定压力。
2020 年借着公司引入国有法人股东的契机,公司启动了新一轮的发展战略,明确了构建“大交易+大资管”双核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聚焦优势业务,发挥公司特长。“大资管”业务重新回到轻资产专业服务能力上,其中公寓管理业务从中资产模式为主,转为聚焦到轻资产模式。鉴于此,公司转让了完成资产重组后世联集房 100%的股权及对应的所有权益。转让后,公司“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拟决定将“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54,765.48 万元(含累计利息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及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剩余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剩余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具体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招商证券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285)世联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定于2021年11月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定于2021年11月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1、2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1、2均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8日、10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1年10月29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162708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胡迁、叶建初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
“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
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0-15] (002285)世联行: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000.00 万元–12,500.00 万元 亏损:6,873.2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5 元/股–0.06 元/股 亏损:0.03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400.14% - 831.44%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579.64 万元
盈利:2,899.00 万元–5,399.0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预测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深入推进“大交易”和“大资管”发展战略,“大交易”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调整业务策略,整合渠道营销资源,提升成交效率,收入实现同比增长,业务结构的变化对大交易的成本和毛利产生一定影响。“大资管”业务聚焦专业服务能力,城市资产管理业务稳定发展,收入持续增长。空间运营业务通过中资产模式公寓业务转让、存量资产运营项目优化等一些列重组措施,实现大幅减亏。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中资产模式公寓业务,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约 8,120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公司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同比增加约 9,5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剩余应收款项问题解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此次事件后续进展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
3、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09-17] (002285)世联行:关于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业务往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业务往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恒大集团”)的相关业务往来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与恒大集团存在业务往来,公司为恒大集团提供新房代理销售服务,收取相应的佣金。近期,因恒大集团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一直与恒大集团保持联系,协商解决本公司应收款项问题。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与恒大集团之间应收票据余额为5.51亿元,应收账款余额为6.94亿元。截至公告日,公司与恒大集团已就应收款项中约2.46亿元达成抵房解决方案,尚有应收款项余额9.99亿元。
公司正与恒大集团积极协商,寻求更多的解决方案。公司不排除通过财产保全、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外,2017年5月12日,公司为保持与恒大集团的业务战略合作,与上海华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资本”)签订了《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向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10,000万元,参与恒大集团增资。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5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7-035)。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投资分红款3,538.53万元。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与恒大集团无任何其他往来。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9-17] (002285)世联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7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原“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原“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5楼”,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公告》(2021-034)。
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注册地址事宜,目前按照既定流程正常推进中,公司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9-08] (002285)世联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世联行,证券代码:002285)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2021-043),并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1] (002285)世联行: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联行
股票代码:002285.SZ
股份变动性质:控股股东不变,但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份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49-59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世联行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世联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横琴新区国资办、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指
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编制为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大横琴
指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世联行、上市公司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85.SZ)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横琴新区国资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号)的要求,将所持大横琴1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同时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所持有大横琴90%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
(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
王晨辉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49-59号
机构类型
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MB2D911631
通讯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49-59号
联系电话
0756-88410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横琴新区国资办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晨辉
男
党组书记、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中国
珠海
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大横琴控股股东为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100%的股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
6
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所持大横琴1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同时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横琴新区国资办将所持有大横琴90%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珠海市国资委和广东省财政厅分别持有大横琴股权90%和10%。至此,横琴新区国资办不再持有大横琴的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100%的股权,大橫琴持有世联行324,077,84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4%,同时,大横琴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对上市公司285,285,934股普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大横琴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9.97%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横琴新区国资办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7
本次权益变动后,横琴新区国资办不再持有大横琴股权,珠海市国资委取得大横琴9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世联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8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根据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将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2、2021年8月16日,珠海市国资委和横琴新区国资办经过商定,一致通过《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将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的大横琴9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国资委。
3、2021年8月16日,珠海市国资委与横琴新区国资办签署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动经珠海市委市政府同意,大横琴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9
4、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10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世联行
股票代码
00228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49-5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 5% 以上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拥有境内、
外两个以上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609,363,775股
持股比例: 29.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609,363,775股
变动比例: 2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12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
13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021-09-01] (002285)世联行: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义务披露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联行
股票代码:002285.SZ
股份变动性质:控股股东不变,但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份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362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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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世联行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世联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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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9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10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2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4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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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市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横琴
指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世联行、上市公司
指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85.SZ)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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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
李文基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362号
机构类型
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719245578R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362号
联系电话
0756-25149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李文基
男
党委书记、主任
中国
广东珠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及诉讼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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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大横琴控股股东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编制为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90%的股份。
按照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横琴新区国资办将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珠海市国资委持有大横琴股权90%。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企业大横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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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大横琴90%的股权,大橫琴持有世联行324,077,84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4%,同时,大横琴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对上市公司285,285,934股普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大横琴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9.97%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横琴新区国资办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市国资委取得大横琴9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世联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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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根据珠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123号的要求,将大横琴整体成建制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
2、2021年8月16日,珠海市国资委和横琴新区国资办经过商定,一致通过《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将横琴新区国资办持有的大横琴9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国资委。
3、2021年8月16日,珠海市国资委与横琴新区国资办签署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动经珠海市委市政府同意,大横琴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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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珠海市国资委接收横琴新区国资办无偿划转的大横琴90%的股权,珠海市国资委获得该股份不涉及现金支付,不存在购买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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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安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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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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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珠海市国资委主要职能是根据珠海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等,其本身并无任何生产经营行为,与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及大横琴控制的其他企业外,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因此,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及大横琴控制的其他企业外,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已在2020年8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大横琴将严格依法合规履行相关承诺并及时协同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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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则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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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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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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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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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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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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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说明函;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点: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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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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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世联行
股票代码
00228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梅华东路36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 5% 以上
是?否□
15家 A 股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拥有境内、
外两个以上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
是?否?
13 家 A 股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类型: 行政划转
变动数量: 548,427,397.50股
变动比例: 26.97%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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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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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021-08-25] (002285)世联行: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其中:(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包括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或置换他行同等用途的贷款,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2)债券短期投资额度为不超过壹亿元整,期限1年,担保条件:信用。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品
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1年12月02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调增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 年 8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1-08-25] (002285)世联行: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
会董事 9 名,3 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
其中:(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包括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或置换他行同等用途的贷款,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2)债券短期投资额度为不超过壹亿元整,期限1年,担保条件:信用。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1年12月02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调增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 年 8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021-08-21] (002285)世联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基本情况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的通知,大横琴控股股东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编制为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珠海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10 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 号)的要求,将所持大横琴 1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根据珠海市政府相关部署,区国资办将所持有大横琴 90%股权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完成,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和广东省财政厅分别持有大横琴股权 90%和 10%。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示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2021-07-24] (002285)世联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1,064,156,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99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054,530,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16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9,625,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4,156,09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786,962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4,156,09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袁振华、罗寻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2021-07-17]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
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用于流动资金
周转,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其他金融机构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等,期限不超过 3年,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开立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以位于①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3 号(1301)、(1302)、(1303)、(1304)、(1305)、(1306)、(1307)、(1308)、(1309)、(1310)②全资子公司安徽世联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合肥市政务区新际商务中心 B-1001 至 1013③全资子公司西安世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西安高新区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 13201 室【《房地产权证》编号: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1075104022-51-1-13201 号】、④天津和平区解放北路与曲阜道交口西南侧信达广场塔楼 901、902、903、905、906、907、908、909、910、911、912、1001、1002、1003、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12 单位提供抵押。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招行深圳分行
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意授权招行深圳分行之指定职员办理上述授信的抵押物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小贷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世联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小贷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唐楚才先生或世联小贷财务总监高云秋先生等代表世联小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小贷财务总监高云秋或其授权人等代表世联小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2021-07-17] (002285)世联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 ”)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3 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用于流动资金
周转,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其他金融机构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等,期限不超过 3年,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开立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以位于①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3 号(1301)、(1302)、(1303)、(1304)、(1305)、(1306)、(1307)、(1308)、(1309)、(1310)②全资子公司安徽世联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合肥市政务区新际商务中心 B-1001 至 1013③全资子公司西安世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西安高新区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 13201 室【《房地产权证》编号: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1075104022-51-1-13201 号】、④天津和平区解放北路与曲阜道交口西南侧信达广场塔楼 901、902、903、905、906、907、908、909、910、911、912、1001、1002、1003、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12 单位提供抵押。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行
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招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意授权招行深圳分行之指定职员办理上述授信的抵押物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 1 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小贷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世联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小贷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唐楚才先生或世联小贷财务总监高云秋先生等代表世联小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小贷财务总监高云秋或其授权人等代表世联小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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