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39什么时候复牌?-拓邦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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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139)拓邦股份: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7,822,208,543.77 5,560,182,998.21 40.68%
营业利润 624,925,001.77 628,132,789.53 -0.51%
利润总额 621,912,575.43 626,166,509.85 -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2,838,471.59 533,516,814.04 5.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429,529,440.94 382,743,934.45 12.22%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7 0.51 -7.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7% 19.04% -5.87%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9,866,476,225.23 6,808,735,037.28 4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5,073,110,008.10 3,463,681,980.54 46.47%
权益
股本 1,256,978,072.00 1,135,216,809.00 1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04 3.05 32.46%
资产(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科技创新、碳达峰及碳中和将是下一阶段经济
增长中的两大重要因素,公司的智能控制、锂电应用业务顺应国家经济发展,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较好的增长。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22 亿元,同比增长40.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63 亿元,同比增长 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 亿元,同比上升 12.22%;公司总资产增加至 98.66 亿元,同比增长 44.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至 50.73 亿元,同比增长 4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04 亿元,同比增长 32.46%。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超预期完成
1、智能化场景的拓展,打开了行业增长的空间
智能化社会加速到来,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且将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智能控制器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下游需求仍将保持较高的景气度。疫情及供应市场的动荡等外部因素,短期内可能会影响行业需求的节奏,但不会影响智能化、低碳化及多区域化所带来的行业持续增长态势。
2、超预期完成年度销售目标,夯实公司的龙头地位
2021 年,国内外疫情仍在反复,面对疫情影响叠加通胀下的原材料涨价、
缺货等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根据年初制定的“保供”策略,紧抓智能化升级、需求集中度提升之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行五大核心战略,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实现了头部客户数量和体量的双增长。
2021 年四大行业同比均实现了良好的增长。家电板块中创新智能设备、泛
家电、服务机器人的占比快速提升,打开了家电板块的成长空间;工具板块,多个头部客户份额增加,市占率快速提升,依旧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锂电业务板块作为公司的第三成长曲线,聚焦储能、绿色出行领域,以定制化解决方案快速打开市场。以锂电池、逆变器为代表的核心产品,在家庭储能、房车电器电源、便携式储能等领域,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稳定的品质保障,获得了高速的成长,未来有望延续高增长的态势。
(二)供应端面临严峻的挑战
2021 年,整个供应市场极其动荡,原材料短缺涉及范围广、价格持续大幅
上涨,加剧了原本复杂的供应及制造形态。由于公司上游的原材料品类极多,供应的不确定性给公司的采购、生产、交付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虽然我们提前预判到了形势的严峻,公司管理层也在年初制定了“保供”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与客户预沟通需求计划、提前备货、国产替代等方式保障客户订单的及时交付,降低了涨价、缺货对报告期经营利润的影响,但是由于部分上游原材料的涨幅过大,供应短缺严重,公司的材料降本及制造提效工作没有达成预期目标,利润增长不及预期。
(三)全年利润变动主要原因
1、材料成本同比上升。2021 年材料采购成本同比上升较高,尤其是下半年出现了部分高价调货的订单,虽有部分向下游和新品传导,但短期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新市场、新项目投入加大。2021 年是公司组织变革第一年,前端组建了40 多个 BU 组织,“铁三角”的组织形态,虽然会带来短期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增加,但为市场机会的获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未来随着组织的不断进化,有望加速公司在增量市场和新市场的发展。2021 年公司也加快了在高成长行业、新行业、国际市场的投入。
3、减值计提增加。随着全球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经营主体面临的不确定性加大,个别客户出现了经营困难支付逾期的情况,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此充分计提了坏帐准备。未来,在积极探索新机会的同时,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保证业务健康、有质量的增长。
4、股权激励费用增加。股权激励是公司一项中长期的绩效机制,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增长发挥了重要的牵引和激励作用。4 季度,股权激励费用开始计提,并影响当期经常性净利润。
2021 年,是公司 10 年战略的第二个 5 年的开局之年,虽然面临外部多重不
利因素的影响,我们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与客户和伙伴的合作持续深入,各项变革措施和战略投入有序推进,超额完成了年初的销售目标。未来,经营环境复杂与不确定性可能常态化,我们将坚定信念,明确目标,克服困难,不断提升自身抗风险及应变的能力,以“不变应万变”,保持公司成长的韧性。展望未来,我
们有信心把握市场新机遇,持续深耕智能控制行业,引领行业向前发展,成为全球领先受人尊重的智能控制方案提供商。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未对 2021 年度
经营业绩进行预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5]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11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84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573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5,436,509.42 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其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270001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拓邦华东运营中心”的募投项目。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5 号)的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105,26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1,049,999,998.20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152,929.49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可使
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6,847,068.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1]29460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锂电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后,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拓邦”)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拨至南通拓邦银行账户,南通拓邦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用于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74,264.3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6,607.2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国内外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且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 2022 年 1 月 20 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3.70%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通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108.00 万元/年。具体如下:
1、金额及使用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84,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00 万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其他事项说明和承诺
1、该款项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84,000 万元人民币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8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拓邦股份过去 12 个月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月 15日
[2022-02-15]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10: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2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2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8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 2022 年 2 月
1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
文载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详见 2022 年 2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6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截止到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5 号)的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105,26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999,998.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152,929.49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6,847,068.7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46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锂电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原投资中锂电池项目总投资额为 75,440.03 万元,本次变更后,锂电项目总投资将变更为 75,000 万元,公司将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拓邦”)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拨至南通拓邦银行账户,南通拓邦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用于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上市公司负责督促并确保南通拓邦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南通拓邦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南通拓邦尤能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79350078801600002811
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注: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四、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甲方 1: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者“甲方 1”)
甲方 2: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拓邦”或者“甲方 2”)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合同的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9350078801600002811,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超、朱明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乙方按月(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5] (002139)拓邦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永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98,989,3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41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30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36,981,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7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外部董事李序蒙先生、华秀萍女士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列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64,58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8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34,408,84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30%。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398,879,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24%;反对 1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871,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96%;反对 1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陈旖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5]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2018 年度至 2021 年 1-6 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50%以
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不超过等值 25,000 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15 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之光”)签订了 2022 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的《采购框架协议》。由于武永刚持有吉之光 100%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武永强为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武航为父子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吉之光之间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
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武永强、武航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 7 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二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二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议案一、议案二出具了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的核查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5]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
购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合信达控制
系统有限公司、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
拓邦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
(简称“吉之光”)签订了 2022 年度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 万元的《采
购框架协议》。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吉之光实际采购金额合计为 2,067.73 万
元(含税,未经审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
<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武永强、武航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相应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额(含税)
额(含税) (含税)
采购原 吉之光 采购发光 详见本公告“定价政策 2,700.00 86.00 2,067.73
材料 显示器件 和定价依据”章节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与预
类别 关联人 容 额(含税) (含税) 占同类业务 计金额差异
比例
采购原材 采购发光显 差异金额
料 吉之光 示器件 2,067.73 4,000.00 0.32% 1,932.27 万元,差
异比例 48.31%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吉之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武永刚;
注册资本:50 万元;
主营业务:光电器件、电子元件、电子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数码管的生
产(凭深宝环批[2010]680326 号环保批复经营)、销售,货物、技术贸易及进出
口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
项目);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东方建富怡景工业城 B9 栋 601(6 楼、
8 楼)。
吉之光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887.06
净资产 195.92
主营业务收入(1-9 月)(不含税) 2,087.87
净利润(1-9 月) 58.43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永刚持有吉之光 100%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武永强为兄弟
关系,与公司董事武航为父子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四)项及 6.3.6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吉之光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正常,具备一定的生产交付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之光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定价政策为: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2、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付款条件: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应在采购方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对帐并开具国家法定增值税发票,采购方见票后方可安排付款。
付款方式:月结,以采购方财务收票日对应的基准日计算付款期。因供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对账或开具发票的,结算期按月自动延后。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吉之光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约定合同期内公司及
子公司与吉之光的交易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
《采购框架协议》还对订单、价格承诺、产品验收、质量保证及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也作出了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鉴于发光显示器件不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器件,每批次采购数量少,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公司及子公司向主要经营数码管等发光显示器件的吉之光采购该类原材料。在统一的付款条件下,吉之光能够及时保质的向公司及子公司交付产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生产经营过程当中正常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 2018 年、2019、2020 年向吉之光采购金额(不含税)分别为 1,017.81
万元、1,036.16 万元、1,594.00 万元,占年度采购比例分别为 0.35%、0.40%、0.39%;因此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很低,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非常低。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吉之光的销售金额占收入比重不大,基本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黄跃刚、华秀萍、李序蒙)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的交易。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关于拓邦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5、《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5]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2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2018年度至2021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有效降低汇兑波动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决定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
额不超过2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公司已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4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批同意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
10,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经审议的期限内实际交易金额为6,000万美元。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决定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2、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7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稳步推进公司锂电业务板块产业布局,满足快速增长的业务需求,快速获取市场空间,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电”)增资不超过 6.10 亿元,深圳锂电将使用增资资金不超过 6.10 亿元投资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拓邦”),用于购置“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涉及的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厂房及锂电池生产设备。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项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深圳锂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被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8336545A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06 年 4 月 28 日;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深圳锂电 100%股权;
6、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9,796.38 40,892.13
负债总额 26,471.07 33,690.75
净资产 3,325.31 7,201.38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3,038.58 51,284.20
净利润 2,754.39 2,896.44
备注: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7FPXA386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4、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5、股东情况:深圳锂电 100%控股;
三、本次对深圳锂电增加投资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1、投资主体: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不超过 6.10 亿元;
3、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6.60 亿元;
4、出资方式:货币;
5、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6、增资后深圳锂电股权结构不变,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对南通拓邦增加投资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1、投资主体: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
2、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不超过 6.10 亿元;
3、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6.10 亿元;
4、出资方式:货币;
5、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四、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五、本次增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深圳锂电增资暨增资南通拓邦,有利于公司推进锂电池业务板块的扩产,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在锂电及新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可以通过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的快速实施。
六、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南通拓邦投资,投资后能否顺利完成资产转让、取得当地资产;以及能否顺利达产,实现预期发展目标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事项,及时履行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密切关注南通拓邦的运营情况,稳步推进投资计划,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8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对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募投项目中锂电池业务业务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5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92,105,26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9,999,998.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52,929.49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47,068.7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46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及使用进度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建设“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资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1 拓邦惠州第二工业 89,857.18 75,000.00 73,684.71
园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19,857.18 105,000.00 103,684.71
截止 2021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539.87万元。其中,
直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0,000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4,539.87万元,系土地购置等款项。2021年12月31 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69,000.00 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3.64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一)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部分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 施方式的基本情况
公司“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由锂电池项目和电机项目构成,原计划由子公司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拓邦”)实施,拟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购地,自建生产厂房等配套设施,通过增加自动化设备,扩大锂电池和高效电机的生产规模。项目达产后预计将新增年产 1.3GWh 的锂电池产品以及年产 860 万件高效电机产品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89,857.18 万元,原计划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85,623.24 95.29%
(一) 场地投入 45,946.20 51.13%
1 土地购置 8,580.00 9.55%
2 工程建设费 26,377.49 29.35%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988.71 12.23%
(二) 设备购置 35,599.74 39.62%
(三) 基本预备费 4,077.30 4.54%
二 铺底流动资金 4,233.94 4.71%
合计 89,857.18 100.00%
以上投资中锂电池项目总投资额为 75,440.03 万元,电机项目总投资额为14,417.15 万元。本次变更后,锂电项目总投资将变更为 75,000 万元,电机项目总投资额不变。投入完成后将新增年产 1.3GWh 的锂电池产品的生产能力,效益预测情况不变,锂电池板块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 13 亿元的销售收入。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 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
目(锂电项目) 目
实施主体 惠州拓邦 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通拓邦”)
实施地点 广东惠州 江苏南通
实施方式 购置土地自建厂房 直接购买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厂房
(二)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原因
由于公司近几年锂电池业务发展较为迅速,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原计划购置土地并建设厂房推进锂电池项目,建设期 2 年。而公司南通锂电池项目为购建已完成基础建设的现有厂房,项目建设期将大大缩短。公司为尽快推进锂电池业务业务的扩产,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同时为更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经综合评估,计划将原募投项目的锂电池业务业务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2021 年 12 月,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锂
电”)已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决定通过拓邦锂电在南通市新成立公司(南通拓邦)投资建设锂电池项目。本次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锂电池项目变更后,即对应拓邦锂电与南通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第一期的第一阶段项目。
(三)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影响
公司本次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锂电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减少了项目建设周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金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履行的内部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减少项目建设周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金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相关变更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减少了项目建设周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备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上午10: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几年锂电池业务发展较为迅速,下游市场需求较为旺盛。为尽快推进锂电池业务板块的扩产,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同时为更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的快速实施,经综合评估,计划将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募投项目中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
文载于 2022 年 1 月 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信建投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出具的《中信建投关于拓邦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的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计划用于投资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的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公司需对新增实施主体开通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为稳步推进公司锂电业务板块产业布局,满足快速增长的业务需求,快速获取市场空间,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电”)增加投资不超过6.10亿元人民币,深圳锂电拟使用增资资金不超过6.10亿元人民币投资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月 24 日下午 2:30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月 24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表决提案如下: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的议案》
注: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9:00-11:30,14:30-17: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文朝晖
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联系传真:0755-26957440
邮 编:518108
7、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9;.投票简称:“拓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正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正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 √
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5、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2021-12-30]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完成南通市全资孙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南通市全资孙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7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内容,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在南通市新成立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锂电池项目,并购置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原韩华新能源厂房,用于建设方形铝壳电芯,软包电芯,大圆柱电芯和电池 PACK
产线。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和《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南通市全资孙公司现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取得了
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注册登记文件,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7FPXA386;
3、法定代表人:袁志巍;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 59 号内 2 幢 301J 室;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项目进展要求,为快速完成南通市全资孙公司的注册登记及项目推进,以上注册信息为初步登记信息,后期将根据实际业务进展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8] (002139)拓邦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永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6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401,266,7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23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39,259,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8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列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264,5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8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36,686,79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42%。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401,263,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3%;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256,4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周俊;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0]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止公告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250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10月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参与资格条件。
4、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等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拟授予欧礼、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后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00万股减少为3,395.1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250名减少为1,246名;并确定2021年11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46名激励对象授予3,39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3,395.10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
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838,920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1年11月2日。
3、授予价格:7.23元/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人数及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股份)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98名,均为公司现任董事、管理人员或核 心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4,838,92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84%。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 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授予前股本总
额的比例
马 伟 董事、副总经理、 61.60 1.8364% 0.0497%
BG 总经理
郑泗滨 董事、副总经理、 53.30 1.5889% 0.0430%
BG 总经理
彭干泉 董事、BG 总经理 40.00 1.1925% 0.0323%
文朝晖 副总经理、董事会 18.30 0.5455% 0.0148%
秘书
向 伟 财务总监 18.30 0.5455% 0.0148%
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193 人) 1,291.992 39.0735% 1.0438%
合计 1,483.492 44.2368% 1.1984%
注: (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
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总数为3,354.432万股,激 励对象总人数为1,224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数量1,870.54万股,授予人数 1,026人;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1,483.892万股,授予人数198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6、限制性股票确认授予日后实际授予人数和数量变动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
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应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3,395.1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人减少为 1,224 人。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44987 号),对拓邦股份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拓邦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根据拓邦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向符合条件的 1,2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951,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23
元/股。2021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董事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
调整说明》,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6,080 股,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90,600 股,拓邦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
至 1,224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951,000 股减少至 33,544,320 股。其
中,拟授出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的,股票数量不变,仍为 14,838,920 股;拟授出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的,股票由 19,112,080 股减少至 18,705,400 股。
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拓邦股份已收到 1,224 名激励对象缴
纳的募集股款共计人民币 242,525,433.60 元。其中 107,285,391.60 元用于认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838,920 股股票,其余 135,240,042 元用于认缴公司定向发行的 18,705,400 股股票,股本增加人民币 18,705,4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人民币 116,534,642.00 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拓邦股份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8,272,672.00 元
[2021-12-20]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邦股份”)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回购股份报告书》详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至 2019 年 5 月16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到期并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11,258,320 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8957%,最低成交价为 3.98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5.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99,968.88 元(不含手续费)。《关于回购股份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报告书》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3,580,600
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2849%,最低成交价为 5.53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5.6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04,351.7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关于回购
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实施以上两次回购股份计划后,回购账户的回购股份累计为 14,838,920
股,约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1.1805%,总回购金额为 80,004,320.63 元(不含交易费用)。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二、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回购股份及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截止公告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33,544,32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 14,838,920 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已回购股份的用途与回购股份报告书拟定的用途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股份报告书》的情形。
三、回购股份处理完成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4,838,920 股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
购的股份,18,705,400 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处理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5,069,297 15.75% 33,544,320 228,613,617 18.19%
高管锁定股 195,069,297 15.75% - 195,069,297 15.52%
股权激励限售股 - - 33,544,320 33,544,320 2.6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3,203,375 84.25% -14,838,920 1,028,364,455 81.81%
三、总股本 1,238,272,672 100.00% 18,705,400 1,256,978,072 100.00%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来源还包括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后续将履行相关程序后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五、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6]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止公告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250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参与资格条件。
4、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等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拟授予欧礼、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后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00万股减少为3,395.1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250名减少为1,246名;并确定2021年11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46名激励对象授予3,39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3,395.10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1,870.54万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1年11月2日。
3、授予价格:7.23元/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人数及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26名,均为公司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数量为1,870.54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06%。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 1,870.54 55.7632% 1.5106%
(1,026 人)
合计 1,870.54 55.7632% 1.5106%
注:(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总数为3,354.432万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24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数量1,870.54万股,授予人数1,026人;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1,483.892万股,授予人数198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6、限制性股票确认授予日后实际授予人数和数量变动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及登
记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应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33,951,000
股减少为 33,544,320 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人减少为 1,224 人。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44987 号),对拓邦股份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拓邦股份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8,272,672.00 元,股本为 1,238,272,672.00
元。拓邦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根据拓邦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向符合条件的 1,2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951,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23
元/股。2021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董事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
调整说明》,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6,080 股,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90,600 股,拓邦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
至 1,224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951,000 股减少至 33,544,320 股。其
中,拟授出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的,股票数量不变,仍为 14,838,920 股;拟授出
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的,股票由 19,112,080 股减少至 18,705,400 股。
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拓邦股份已收到 1,224 名激励对象缴
纳的募集股款共计人民币 242,525,433.60 元。其中 107,285,391.60 元用于认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838,920 股股票,其余 135,240,042 元用于认缴公司定向发行的 18,705,400 股股票,股本增加人民币 18,705,4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人民币 116,534,642.00 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拓邦股份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8,272,672.00 元,股本为 1,238,272,672.00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贵公司经过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6,978,07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256,978,072.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
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5,069,297 15.75% 33,544,320 228,613,617 18.19%
高管锁定股 195,069,297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中标中国铁塔2021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招标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
中国铁塔2021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招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塔”)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1 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份额:17%
中标金额:约 24,14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将对公司在通信备电业务拓展产生积极影响,优化公司锂电池业务供应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通信备电领域的优势地位,提高锂电池业务的市场知名度,并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在锂电应用领域深耕多年,具备多类型电芯、PACK 研发制造能力,为客户提供各类锂电池储能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随着 5G 基础设施大规模集中建设,通信用备电储能需求仍将持续,公司将继续拓展通信备电储能业务,紧抓储能市场快速发展机遇,深耕特定领域储能市场。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项目具体内容及项目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尽快与中国铁塔签署正式合同,积极推进项目履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2、本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3、本项目是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决定的,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预估的投资效益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扩大公司锂电池生产规模,满足公司储能及轻型动力等锂电应用业务的快
速增长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2021 年 12 月 7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锂电”)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计划在在南通市新成立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锂电池项目,并购置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原
韩华新能源厂房,用于建设方形铝壳电芯,软包电芯,大圆柱电芯和电池 PACK产线。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项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 9 号(能达大厦);
4、关联关系:南通经开区管委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拓邦股份锂电池项目
2、项目总投资金额及注册资本:项目总投资金额 50 亿元,初期注册资本 1
亿元。
3、项目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 50 亿元,为建设方形、软包、圆柱电芯和 PACK 电池包的生产制造基地。项目设计总产能为电芯 6GWh,PACK 电池包 4GWh。
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总投资16亿元,生产 2GWh 电芯和 1GWh 电池包;
二期总投资17亿元,新增 2GWh 电芯和 1.5GWh 电池包;三期总投资17亿元,再新增 2GWh 电芯和 1.5GWh 电池包。其中一期分两个阶段投产,第一阶段投
产电芯 1.3GWh,总投资 7.5 亿元,含设备投资 2.8 亿元;第二阶段新增电芯
0.7GWh,PACK 电池包 1GWh。
4、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将购置南通综合保税区 A 区中央路东、宏兴路北
原韩华新能源全部资产,包含 193,015.97 平方米(约 289 亩)土地和 226,563.81
平方米建筑。
5、项目进程:(1)甲方将积极推进并负责对原韩华新能源资产的回收和所有建筑物产权证的办理工作。乙方在南通成立新公司后,甲方将通过其下属的国有全资子公司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与乙方项目新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在签订完资产转让协议后 45 天内完成相关建筑物产权证的办理工作。(2)乙方须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及时准备并提供项目审批流程中所需要的各项数据和文件,在甲方的协助下确保 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6、合同生效:本协议由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自乙方完成内部审批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储能业务及轻型动力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通过购买原韩华新能源现有厂房,能够快速建设产线,提升锂电池产能,紧抓锂电池规模应用的发展机遇。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风险提示
目前新能源行业发展迅速,该项目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由竞争加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实际订单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不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2、全球疫情加速扩散,海外复工复产之后需求提振低于预期,国内后续经济增长乏力;
3、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4、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
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将加大对市场洞察,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并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月 9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7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250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拟授予欧礼、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后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00万股减少为3,395.1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250名减少为1,246名;并确定 2021年11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46名激励对象授予3,39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2021年11月2日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246名减少为1,224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95.100万股减少为3,354.432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的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
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2、调整方法
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95.10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前总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例
的比例
马 伟 董事、副总经理、BG 61.600 1.84% 0.050%
总经理
郑泗滨 董事、副总经理、BG 53.300 1.59% 0.043%
总经理
彭干泉 董事、BG 总经理 40.000 1.19% 0.032%
文朝晖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18.300 0.55% 0.015%
书
向 伟 财务总监 18.300 0.55% 0.015%
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1,219 人) 3162.932 94.29% 2.554%
合计 3354.432 100% 2.70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
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95.100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本次调整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公司调
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程序合规,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下午8: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
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95.100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本次调整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晚上8:0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锂电池规模,满足储能及轻型动力等锂电应用方向的业务快速增长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近日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计划在江苏省南通市投资建设总产能为电芯6GWh,PACK电池包4GWh的锂电池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95.10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郑泗滨、彭干泉、马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
联董事,回避此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 6 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
文载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市中伦
(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1 年 12月 27 日下午 2:30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表决提案如下: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
过 , 提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注: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9:00-11:30,14:30-17: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文朝晖
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联系传真:0755-26957440
邮 编:518108
7、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9;投票简称:“拓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正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正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 √
议>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5、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2021-12-01]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2,105,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382%;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3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号)核准,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1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92,105,2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21年6月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92,105,263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发行中,作为发行对象的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化论亦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睿合银策略精选1号对冲基金、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郭伟松、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百创长牛2号私募
2
投资基金、长牛分析全球一号私募投资基金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转让。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起始日期为2021年6月3日,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2,105,2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382%。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0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14名,证券账户数量为77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明细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占公司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50,877
350,877
0.0336%
0.028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63,158
263,158
0.0252%
0.02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63,158
263,158
0.0252%
0.0213%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526,316
526,316
0.0505%
0.0425%
兴证全球基金-广发证券-兴全睿众7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59,649
759,649
0.0728%
0.0613%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兴证全球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170,175
2,170,175
0.2080%
0.1753%
兴业全球基金-宁波银行-兴全特定策略29号
2,170,175
2,170,175
0.2080%
0.1753%
兴全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
3,252,632
3,252,632
0.3118%
0.2627%
兴全基金-民生银行-兴全社会责任5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42,982
542,982
0.0520%
0.0438%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57,014
3,257,014
0.3122%
0.2630%
兴证全球基金-兴业银行-兴全兴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85,088
1,085,088
0.1040%
0.0876%
兴全基金-国泰君安证券-兴全睿众6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5,439
325,439
0.0312%
0.0263%
兴证全球基金-龙工(上海)机械
1,085,088
1,085,088
0.1040%
0.0876%
4
制造有限公司-兴全龙工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基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兴全-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证全球基金-招商银行-兴全源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5,439
325,439
0.0312%
0.0263%
兴全基金-人民人寿-传统普保产品-兴全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权益类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42,982
542,982
0.0520%
0.0438%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全社会责任3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特定策略26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42,982
542,982
0.0520%
0.0438%
兴证全球基金-兴业银行-兴全信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全兴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证全球基金-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中宏人寿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5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全睿众39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71,053
271,053
0.0260%
0.0219%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全兴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证全球基金-浦发银行-兴全睿众7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50,877
650,877
0.0624%
0.0526%
兴业全球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兴业全球基金中证全指组合
759,649
759,649
0.0728%
0.0613%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浙江马云公益基金会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张英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271,053
271,053
0.0260%
0.0219%
兴全基金-建设银行-招商信诺保险-兴业全球基金-招商信诺人寿股票投资组合
325,439
325,439
0.0312%
0.0263%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兴全睿众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42,982
542,982
0.0520%
0.0438%
兴证全球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兴全-南网资本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8,772
8,772
0.0008%
0.0007%
兴证全球基金-建设银行-兴全
26,316
26,316
0.0025%
0.0021%
6
-建信理财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顺德农商行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6,316
26,316
0.0025%
0.0021%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001,953
5,001,953
0.4795%
0.40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93,360
2,693,360
0.2582%
0.21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61,719
461,719
0.0443%
0.037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势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5,430
115,430
0.0111%
0.009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睿享安久双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6,172
46,172
0.0044%
0.003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92,578
692,578
0.0664%
0.0559%
嘉实基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嘉实基金-国新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617,188
4,617,188
0.4426%
0.3729%
嘉实基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1,231,250
1,231,250
0.1180%
0.0994%
7
嘉实基金-国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中信证券-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资产管理计划
123,125
123,125
0.0118%
0.0099%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3,945
253,945
0.0243%
0.0205%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基金裕远多利资产管理计划
300,117
300,117
0.0288%
0.0242%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基金睿见高增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
338,594
338,594
0.0325%
0.0273%
嘉实基金-招商证券-嘉实睿远进取增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3,906
153,906
0.0148%
0.0124%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睿见高增长尊享A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
223,164
223,164
0.0214%
0.0180%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睿见高增长低混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3,867
53,867
0.0052%
0.0044%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睿见高增长低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392
15,392
0.0015%
0.0012%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基金裕远恒盛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
153,906
153,906
0.0148%
0.0124%
嘉实基金-交通银行-嘉实睿远进取增长4号集合
176,992
176,992
0.0170%
0.0143%
8
资产管理计划(QDII)
嘉实基金-中信证券-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八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7,734
107,734
0.0103%
0.0087%
嘉实基金-光大银行-嘉实睿远高增长五期资产管理计划
200,078
200,078
0.0192%
0.0162%
嘉实基金-中国银行-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六期资产管理计划
184,688
184,688
0.0177%
0.0149%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七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9,297
169,297
0.0162%
0.0137%
嘉实基金-建设银行-嘉实基金明远高增长一期资产管理计划
100,039
100,039
0.0096%
0.0081%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裕远高增长6号资产管理计划
130,820
130,820
0.0125%
0.0106%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嘉实睿远进取增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0,078
200,078
0.0192%
0.0162%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嘉实睿远进取增长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9,297
169,297
0.0162%
0.0137%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二期资产管理计划
130,820
130,820
0.0125%
0.0106%
嘉实基金—中国银行—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三期
146,211
146,211
0.0140%
0.0118%
9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招商证券-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四期资产管理计划
207,773
207,773
0.0199%
0.0168%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基金睿见高增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4,727
284,727
0.0273%
0.0230%
3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71,929
8,771,929
0.8409%
0.7084%
4
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368,421
7,368,421
0.7063%
0.5951%
5
进化论亦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前海进化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化论亦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263,157
5,263,157
0.5045%
0.4250%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三组合
5,263,157
5,263,157
0.5045%
0.4250%
7
中睿合银策略精选1号对冲基金
西藏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睿合银策略精选1号对冲基金
4,061,403
4,061,403
0.3893%
0.3280%
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684,210
3,684,210
0.3532%
0.2975%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8,771
3,508,771
0.3363%
0.2834%
1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40,351
1,140,351
0.1093%
0.0921%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52,631
1,052,631
0.1009%
0.085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01,754
701,754
0.0673%
0.0567%
11
百创长牛2号私募投资基金
百创长牛2号私募投资基金
2,631,578
2,631,578
0.2523%
0.2125%
12
长牛分析全球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长牛分析全球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2,631,578
2,631,578
0.2523%
0.2125%
13
郭伟松
郭伟松
2,631,578
2,631,578
0.2523%
0.2125%
1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31,578
2,631,578
0.2523%
0.2125%
合计
92,105,263
92,105,263
8.8291%
7.4382%
5、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均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数
(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287,174,560
23.1915
-92,105,263
195,069,297
15.7533
高管锁定股
195,069,297
15.7533
0
195,069,297
15.7533
首发后限售
92,105,263
7.4382
-92,105,263
0
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51,098,112
76.8085
92,105,263
1,043,203,375
84.2467
三、总股本
1,238,272,672
100.0000
0
1,238,272,672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的情形。
11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规定。
3、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18]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公司取得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海关 AEO 高级认证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颁发的《AEO 认证企业证书》。公司被认证为 AEO 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编号:AEOCN4403160211。AEO 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在全球推行的全球企业供应链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各国海关对外贸供应链上的生产商、进口商等各类型企业进行认证,授予“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ion 经认证的经营者”(即 AEO)资格,再通过各国海关开展国际互认合作,实现企业在全球海关的信用管理,享受全球海关提供的优惠待遇。AEO 高级认证为海关管理企业的最高级别,也是企业诚信度最高的等级。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成为 AEO 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业务可享受全球互认海关提供的 VIP
通道和优惠待遇有:1、享受较低海关查验率和优先通关,并为企业设立企业协调员。AEO 认证将为公司节约大量通关时间,规避停线损失,为客户交付提供优质快捷的清关保障,进一步提升供应链交付能力;2、享受在中国海关及 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的通关便利措施,使国际进出口通关业务更加便捷、高效,为公司开拓国际市场、更好地服务全球客户、提升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享受最大的创新业务支持,通过 AEO 认证的公司优先享受各项便利化措施或创新政策的支持,有力促成公司的战略实现。取得该证书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促进企业稳健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公司全球业务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备查文件
《AEO 认证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2]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完成墨西哥全资孙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墨西哥全资孙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 17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拓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拓邦”)在墨西哥投
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墨西哥全资孙公司现已完成注册登记,并于近期取得了由当地公共商业登记处颁发的注册登记文件,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拓邦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TOPBAND MEXICO,S.DE R.L.DE C.V. );
2、注册登记号:202107383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 BLVD,DIAZ ORDAZ 130 PISO 10 INTERIOR, OFICINA
1059-ASANTAMARIA MONTERREY,NUEVO LEON,MEXICO,64650.
5、注册资本:2,000 万墨西哥比索(约 100 万美元);
6、经营范围: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家用电器、开关电源、个人护理、工业控制、燃气控制、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机器人、物联网等诸多领域的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维修等。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03]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50 名减少为 1,246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00 万份减少为 3,395.1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郑泗滨、彭干泉、马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
联董事,回避此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 6 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2 日为授予日,向 1,2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95.1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董事郑泗滨、彭干泉、马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
联董事,回避此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 6 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文载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市中
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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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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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139)拓邦股份: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7,822,208,543.77 5,560,182,998.21 40.68%
营业利润 624,925,001.77 628,132,789.53 -0.51%
利润总额 621,912,575.43 626,166,509.85 -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2,838,471.59 533,516,814.04 5.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429,529,440.94 382,743,934.45 12.22%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7 0.51 -7.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7% 19.04% -5.87%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9,866,476,225.23 6,808,735,037.28 4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5,073,110,008.10 3,463,681,980.54 46.47%
权益
股本 1,256,978,072.00 1,135,216,809.00 1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04 3.05 32.46%
资产(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科技创新、碳达峰及碳中和将是下一阶段经济
增长中的两大重要因素,公司的智能控制、锂电应用业务顺应国家经济发展,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较好的增长。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22 亿元,同比增长40.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63 亿元,同比增长 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 亿元,同比上升 12.22%;公司总资产增加至 98.66 亿元,同比增长 44.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至 50.73 亿元,同比增长 4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04 亿元,同比增长 32.46%。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超预期完成
1、智能化场景的拓展,打开了行业增长的空间
智能化社会加速到来,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且将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智能控制器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下游需求仍将保持较高的景气度。疫情及供应市场的动荡等外部因素,短期内可能会影响行业需求的节奏,但不会影响智能化、低碳化及多区域化所带来的行业持续增长态势。
2、超预期完成年度销售目标,夯实公司的龙头地位
2021 年,国内外疫情仍在反复,面对疫情影响叠加通胀下的原材料涨价、
缺货等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根据年初制定的“保供”策略,紧抓智能化升级、需求集中度提升之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行五大核心战略,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实现了头部客户数量和体量的双增长。
2021 年四大行业同比均实现了良好的增长。家电板块中创新智能设备、泛
家电、服务机器人的占比快速提升,打开了家电板块的成长空间;工具板块,多个头部客户份额增加,市占率快速提升,依旧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锂电业务板块作为公司的第三成长曲线,聚焦储能、绿色出行领域,以定制化解决方案快速打开市场。以锂电池、逆变器为代表的核心产品,在家庭储能、房车电器电源、便携式储能等领域,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稳定的品质保障,获得了高速的成长,未来有望延续高增长的态势。
(二)供应端面临严峻的挑战
2021 年,整个供应市场极其动荡,原材料短缺涉及范围广、价格持续大幅
上涨,加剧了原本复杂的供应及制造形态。由于公司上游的原材料品类极多,供应的不确定性给公司的采购、生产、交付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虽然我们提前预判到了形势的严峻,公司管理层也在年初制定了“保供”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与客户预沟通需求计划、提前备货、国产替代等方式保障客户订单的及时交付,降低了涨价、缺货对报告期经营利润的影响,但是由于部分上游原材料的涨幅过大,供应短缺严重,公司的材料降本及制造提效工作没有达成预期目标,利润增长不及预期。
(三)全年利润变动主要原因
1、材料成本同比上升。2021 年材料采购成本同比上升较高,尤其是下半年出现了部分高价调货的订单,虽有部分向下游和新品传导,但短期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新市场、新项目投入加大。2021 年是公司组织变革第一年,前端组建了40 多个 BU 组织,“铁三角”的组织形态,虽然会带来短期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增加,但为市场机会的获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未来随着组织的不断进化,有望加速公司在增量市场和新市场的发展。2021 年公司也加快了在高成长行业、新行业、国际市场的投入。
3、减值计提增加。随着全球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经营主体面临的不确定性加大,个别客户出现了经营困难支付逾期的情况,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此充分计提了坏帐准备。未来,在积极探索新机会的同时,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保证业务健康、有质量的增长。
4、股权激励费用增加。股权激励是公司一项中长期的绩效机制,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增长发挥了重要的牵引和激励作用。4 季度,股权激励费用开始计提,并影响当期经常性净利润。
2021 年,是公司 10 年战略的第二个 5 年的开局之年,虽然面临外部多重不
利因素的影响,我们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与客户和伙伴的合作持续深入,各项变革措施和战略投入有序推进,超额完成了年初的销售目标。未来,经营环境复杂与不确定性可能常态化,我们将坚定信念,明确目标,克服困难,不断提升自身抗风险及应变的能力,以“不变应万变”,保持公司成长的韧性。展望未来,我
们有信心把握市场新机遇,持续深耕智能控制行业,引领行业向前发展,成为全球领先受人尊重的智能控制方案提供商。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未对 2021 年度
经营业绩进行预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5]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11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84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573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5,436,509.42 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其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270001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拓邦华东运营中心”的募投项目。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5 号)的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105,26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1,049,999,998.20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152,929.49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可使
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6,847,068.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1]29460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锂电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后,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拓邦”)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拨至南通拓邦银行账户,南通拓邦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用于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74,264.3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6,607.2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国内外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且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 2022 年 1 月 20 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3.70%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通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108.00 万元/年。具体如下:
1、金额及使用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84,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00 万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其他事项说明和承诺
1、该款项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84,000 万元人民币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8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拓邦股份过去 12 个月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月 15日
[2022-02-15]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10: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2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2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8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 2022 年 2 月
1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
文载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详见 2022 年 2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6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人民币 95,000 万元。截止到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5 号)的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105,26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999,998.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152,929.49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6,847,068.7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46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锂电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原投资中锂电池项目总投资额为 75,440.03 万元,本次变更后,锂电项目总投资将变更为 75,000 万元,公司将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拓邦”)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拨至南通拓邦银行账户,南通拓邦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用于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上市公司负责督促并确保南通拓邦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南通拓邦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南通拓邦尤能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79350078801600002811
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注: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四、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甲方 1: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者“甲方 1”)
甲方 2: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拓邦”或者“甲方 2”)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合同的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9350078801600002811,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超、朱明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乙方按月(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5] (002139)拓邦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永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398,989,3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41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30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36,981,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7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外部董事李序蒙先生、华秀萍女士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列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64,58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8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34,408,84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30%。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398,879,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24%;反对 1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871,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96%;反对 1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8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陈旖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5]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2018 年度至 2021 年 1-6 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50%以
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不超过等值 25,000 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15 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之光”)签订了 2022 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的《采购框架协议》。由于武永刚持有吉之光 100%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武永强为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武航为父子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吉之光之间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
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武永强、武航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 7 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二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二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议案一、议案二出具了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的核查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5]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
购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合信达控制
系统有限公司、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
拓邦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
(简称“吉之光”)签订了 2022 年度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 万元的《采
购框架协议》。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吉之光实际采购金额合计为 2,067.73 万
元(含税,未经审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
<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武永强、武航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相应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额(含税)
额(含税) (含税)
采购原 吉之光 采购发光 详见本公告“定价政策 2,700.00 86.00 2,067.73
材料 显示器件 和定价依据”章节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与预
类别 关联人 容 额(含税) (含税) 占同类业务 计金额差异
比例
采购原材 采购发光显 差异金额
料 吉之光 示器件 2,067.73 4,000.00 0.32% 1,932.27 万元,差
异比例 48.31%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吉之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武永刚;
注册资本:50 万元;
主营业务:光电器件、电子元件、电子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数码管的生
产(凭深宝环批[2010]680326 号环保批复经营)、销售,货物、技术贸易及进出
口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
项目);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东方建富怡景工业城 B9 栋 601(6 楼、
8 楼)。
吉之光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887.06
净资产 195.92
主营业务收入(1-9 月)(不含税) 2,087.87
净利润(1-9 月) 58.43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永刚持有吉之光 100%的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武永强为兄弟
关系,与公司董事武航为父子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四)项及 6.3.6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吉之光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正常,具备一定的生产交付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之光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定价政策为: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2、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
付款条件: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应在采购方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对帐并开具国家法定增值税发票,采购方见票后方可安排付款。
付款方式:月结,以采购方财务收票日对应的基准日计算付款期。因供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对账或开具发票的,结算期按月自动延后。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吉之光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约定合同期内公司及
子公司与吉之光的交易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
《采购框架协议》还对订单、价格承诺、产品验收、质量保证及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也作出了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鉴于发光显示器件不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器件,每批次采购数量少,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公司及子公司向主要经营数码管等发光显示器件的吉之光采购该类原材料。在统一的付款条件下,吉之光能够及时保质的向公司及子公司交付产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生产经营过程当中正常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 2018 年、2019、2020 年向吉之光采购金额(不含税)分别为 1,017.81
万元、1,036.16 万元、1,594.00 万元,占年度采购比例分别为 0.35%、0.40%、0.39%;因此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很低,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非常低。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吉之光的销售金额占收入比重不大,基本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黄跃刚、华秀萍、李序蒙)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的交易。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深圳市吉之光电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关于拓邦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5、《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5]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2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2018年度至2021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有效降低汇兑波动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决定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
额不超过2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公司已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4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批同意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
10,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经审议的期限内实际交易金额为6,000万美元。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决定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2、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7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稳步推进公司锂电业务板块产业布局,满足快速增长的业务需求,快速获取市场空间,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电”)增资不超过 6.10 亿元,深圳锂电将使用增资资金不超过 6.10 亿元投资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拓邦”),用于购置“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涉及的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厂房及锂电池生产设备。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项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深圳锂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被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8336545A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06 年 4 月 28 日;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深圳锂电 100%股权;
6、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9,796.38 40,892.13
负债总额 26,471.07 33,690.75
净资产 3,325.31 7,201.38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3,038.58 51,284.20
净利润 2,754.39 2,896.44
备注: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7FPXA386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4、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5、股东情况:深圳锂电 100%控股;
三、本次对深圳锂电增加投资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1、投资主体: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不超过 6.10 亿元;
3、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6.60 亿元;
4、出资方式:货币;
5、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6、增资后深圳锂电股权结构不变,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对南通拓邦增加投资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1、投资主体: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
2、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不超过 6.10 亿元;
3、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6.10 亿元;
4、出资方式:货币;
5、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四、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五、本次增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深圳锂电增资暨增资南通拓邦,有利于公司推进锂电池业务板块的扩产,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在锂电及新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可以通过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的快速实施。
六、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南通拓邦投资,投资后能否顺利完成资产转让、取得当地资产;以及能否顺利达产,实现预期发展目标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事项,及时履行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密切关注南通拓邦的运营情况,稳步推进投资计划,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8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对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募投项目中锂电池业务业务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5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92,105,26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9,999,998.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52,929.49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47,068.7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46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及使用进度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建设“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资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1 拓邦惠州第二工业 89,857.18 75,000.00 73,684.71
园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19,857.18 105,000.00 103,684.71
截止 2021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539.87万元。其中,
直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0,000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4,539.87万元,系土地购置等款项。2021年12月31 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69,000.00 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3.64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一)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部分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 施方式的基本情况
公司“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由锂电池项目和电机项目构成,原计划由子公司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拓邦”)实施,拟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购地,自建生产厂房等配套设施,通过增加自动化设备,扩大锂电池和高效电机的生产规模。项目达产后预计将新增年产 1.3GWh 的锂电池产品以及年产 860 万件高效电机产品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89,857.18 万元,原计划投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85,623.24 95.29%
(一) 场地投入 45,946.20 51.13%
1 土地购置 8,580.00 9.55%
2 工程建设费 26,377.49 29.35%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988.71 12.23%
(二) 设备购置 35,599.74 39.62%
(三) 基本预备费 4,077.30 4.54%
二 铺底流动资金 4,233.94 4.71%
合计 89,857.18 100.00%
以上投资中锂电池项目总投资额为 75,440.03 万元,电机项目总投资额为14,417.15 万元。本次变更后,锂电项目总投资将变更为 75,000 万元,电机项目总投资额不变。投入完成后将新增年产 1.3GWh 的锂电池产品的生产能力,效益预测情况不变,锂电池板块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 13 亿元的销售收入。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 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
目(锂电项目) 目
实施主体 惠州拓邦 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通拓邦”)
实施地点 广东惠州 江苏南通
实施方式 购置土地自建厂房 直接购买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厂房
(二)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原因
由于公司近几年锂电池业务发展较为迅速,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原计划购置土地并建设厂房推进锂电池项目,建设期 2 年。而公司南通锂电池项目为购建已完成基础建设的现有厂房,项目建设期将大大缩短。公司为尽快推进锂电池业务业务的扩产,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同时为更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经综合评估,计划将原募投项目的锂电池业务业务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2021 年 12 月,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锂
电”)已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决定通过拓邦锂电在南通市新成立公司(南通拓邦)投资建设锂电池项目。本次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锂电池项目变更后,即对应拓邦锂电与南通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第一期的第一阶段项目。
(三)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影响
公司本次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锂电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减少了项目建设周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金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履行的内部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减少项目建设周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金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相关变更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减少了项目建设周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备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上午10: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几年锂电池业务发展较为迅速,下游市场需求较为旺盛。为尽快推进锂电池业务板块的扩产,充分抓住锂电池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同时为更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的快速实施,经综合评估,计划将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募投项目中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
文载于 2022 年 1 月 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信建投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出具的《中信建投关于拓邦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的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计划用于投资拓邦惠州第二工业园项目中的锂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公司需对新增实施主体开通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为稳步推进公司锂电业务板块产业布局,满足快速增长的业务需求,快速获取市场空间,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电”)增加投资不超过6.10亿元人民币,深圳锂电拟使用增资资金不超过6.10亿元人民币投资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拓邦南通工业园一期第一阶段项目”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月 24 日下午 2:30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月 24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表决提案如下: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的议案》
注: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9:00-11:30,14:30-17: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文朝晖
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联系传真:0755-26957440
邮 编:518108
7、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9;.投票简称:“拓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正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正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 √
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5、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2021-12-30]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完成南通市全资孙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南通市全资孙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7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内容,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在南通市新成立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锂电池项目,并购置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原韩华新能源厂房,用于建设方形铝壳电芯,软包电芯,大圆柱电芯和电池 PACK
产线。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和《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南通市全资孙公司现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取得了
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注册登记文件,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南通拓邦尤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7FPXA386;
3、法定代表人:袁志巍;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 59 号内 2 幢 301J 室;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项目进展要求,为快速完成南通市全资孙公司的注册登记及项目推进,以上注册信息为初步登记信息,后期将根据实际业务进展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8] (002139)拓邦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永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6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401,266,7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23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39,259,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8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董事以远程通讯方式列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264,5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8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36,686,79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42%。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401,263,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3%;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256,4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周俊;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0]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止公告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250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10月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参与资格条件。
4、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等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拟授予欧礼、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后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00万股减少为3,395.1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250名减少为1,246名;并确定2021年11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46名激励对象授予3,39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3,395.10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
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838,920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1年11月2日。
3、授予价格:7.23元/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人数及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股份)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98名,均为公司现任董事、管理人员或核 心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4,838,92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84%。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 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授予前股本总
额的比例
马 伟 董事、副总经理、 61.60 1.8364% 0.0497%
BG 总经理
郑泗滨 董事、副总经理、 53.30 1.5889% 0.0430%
BG 总经理
彭干泉 董事、BG 总经理 40.00 1.1925% 0.0323%
文朝晖 副总经理、董事会 18.30 0.5455% 0.0148%
秘书
向 伟 财务总监 18.30 0.5455% 0.0148%
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193 人) 1,291.992 39.0735% 1.0438%
合计 1,483.492 44.2368% 1.1984%
注: (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
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总数为3,354.432万股,激 励对象总人数为1,224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数量1,870.54万股,授予人数 1,026人;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1,483.892万股,授予人数198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6、限制性股票确认授予日后实际授予人数和数量变动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
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应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3,395.1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人减少为 1,224 人。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44987 号),对拓邦股份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拓邦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根据拓邦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向符合条件的 1,2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951,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23
元/股。2021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董事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
调整说明》,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6,080 股,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90,600 股,拓邦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
至 1,224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951,000 股减少至 33,544,320 股。其
中,拟授出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的,股票数量不变,仍为 14,838,920 股;拟授出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的,股票由 19,112,080 股减少至 18,705,400 股。
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拓邦股份已收到 1,224 名激励对象缴
纳的募集股款共计人民币 242,525,433.60 元。其中 107,285,391.60 元用于认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838,920 股股票,其余 135,240,042 元用于认缴公司定向发行的 18,705,400 股股票,股本增加人民币 18,705,4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人民币 116,534,642.00 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拓邦股份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8,272,672.00 元
[2021-12-20]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邦股份”)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回购股份报告书》详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至 2019 年 5 月16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到期并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11,258,320 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8957%,最低成交价为 3.98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5.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99,968.88 元(不含手续费)。《关于回购股份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报告书》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3,580,600
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2849%,最低成交价为 5.53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5.6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04,351.7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关于回购
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实施以上两次回购股份计划后,回购账户的回购股份累计为 14,838,920
股,约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1.1805%,总回购金额为 80,004,320.63 元(不含交易费用)。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二、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回购股份及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截止公告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33,544,32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 14,838,920 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已回购股份的用途与回购股份报告书拟定的用途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股份报告书》的情形。
三、回购股份处理完成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4,838,920 股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
购的股份,18,705,400 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处理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5,069,297 15.75% 33,544,320 228,613,617 18.19%
高管锁定股 195,069,297 15.75% - 195,069,297 15.52%
股权激励限售股 - - 33,544,320 33,544,320 2.6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3,203,375 84.25% -14,838,920 1,028,364,455 81.81%
三、总股本 1,238,272,672 100.00% 18,705,400 1,256,978,072 100.00%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来源还包括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后续将履行相关程序后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五、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6]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止公告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250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参与资格条件。
4、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等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拟授予欧礼、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后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00万股减少为3,395.1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250名减少为1,246名;并确定2021年11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46名激励对象授予3,39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3,395.10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1,870.54万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1年11月2日。
3、授予价格:7.23元/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人数及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26名,均为公司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数量为1,870.54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06%。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 1,870.54 55.7632% 1.5106%
(1,026 人)
合计 1,870.54 55.7632% 1.5106%
注:(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总数为3,354.432万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24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数量1,870.54万股,授予人数1,026人;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1,483.892万股,授予人数198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6、限制性股票确认授予日后实际授予人数和数量变动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及登
记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应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 33,951,000
股减少为 33,544,320 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人减少为 1,224 人。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44987 号),对拓邦股份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拓邦股份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8,272,672.00 元,股本为 1,238,272,672.00
元。拓邦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根据拓邦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向符合条件的 1,2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951,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23
元/股。2021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董事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
调整说明》,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6,080 股,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选择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90,600 股,拓邦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
至 1,224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951,000 股减少至 33,544,320 股。其
中,拟授出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的,股票数量不变,仍为 14,838,920 股;拟授出
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的,股票由 19,112,080 股减少至 18,705,400 股。
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拓邦股份已收到 1,224 名激励对象缴
纳的募集股款共计人民币 242,525,433.60 元。其中 107,285,391.60 元用于认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838,920 股股票,其余 135,240,042 元用于认缴公司定向发行的 18,705,400 股股票,股本增加人民币 18,705,4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人民币 116,534,642.00 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拓邦股份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8,272,672.00 元,股本为 1,238,272,672.00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贵公司经过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6,978,07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256,978,072.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
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5,069,297 15.75% 33,544,320 228,613,617 18.19%
高管锁定股 195,069,297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中标中国铁塔2021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招标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
中国铁塔2021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招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塔”)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1 年备电用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份额:17%
中标金额:约 24,14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将对公司在通信备电业务拓展产生积极影响,优化公司锂电池业务供应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通信备电领域的优势地位,提高锂电池业务的市场知名度,并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在锂电应用领域深耕多年,具备多类型电芯、PACK 研发制造能力,为客户提供各类锂电池储能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随着 5G 基础设施大规模集中建设,通信用备电储能需求仍将持续,公司将继续拓展通信备电储能业务,紧抓储能市场快速发展机遇,深耕特定领域储能市场。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项目具体内容及项目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尽快与中国铁塔签署正式合同,积极推进项目履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2、本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3、本项目是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决定的,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预估的投资效益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扩大公司锂电池生产规模,满足公司储能及轻型动力等锂电应用业务的快
速增长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2021 年 12 月 7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锂电”)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计划在在南通市新成立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锂电池项目,并购置已完成基础建设的原
韩华新能源厂房,用于建设方形铝壳电芯,软包电芯,大圆柱电芯和电池 PACK产线。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项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 9 号(能达大厦);
4、关联关系:南通经开区管委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拓邦股份锂电池项目
2、项目总投资金额及注册资本:项目总投资金额 50 亿元,初期注册资本 1
亿元。
3、项目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 50 亿元,为建设方形、软包、圆柱电芯和 PACK 电池包的生产制造基地。项目设计总产能为电芯 6GWh,PACK 电池包 4GWh。
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总投资16亿元,生产 2GWh 电芯和 1GWh 电池包;
二期总投资17亿元,新增 2GWh 电芯和 1.5GWh 电池包;三期总投资17亿元,再新增 2GWh 电芯和 1.5GWh 电池包。其中一期分两个阶段投产,第一阶段投
产电芯 1.3GWh,总投资 7.5 亿元,含设备投资 2.8 亿元;第二阶段新增电芯
0.7GWh,PACK 电池包 1GWh。
4、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将购置南通综合保税区 A 区中央路东、宏兴路北
原韩华新能源全部资产,包含 193,015.97 平方米(约 289 亩)土地和 226,563.81
平方米建筑。
5、项目进程:(1)甲方将积极推进并负责对原韩华新能源资产的回收和所有建筑物产权证的办理工作。乙方在南通成立新公司后,甲方将通过其下属的国有全资子公司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与乙方项目新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在签订完资产转让协议后 45 天内完成相关建筑物产权证的办理工作。(2)乙方须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及时准备并提供项目审批流程中所需要的各项数据和文件,在甲方的协助下确保 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6、合同生效:本协议由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自乙方完成内部审批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储能业务及轻型动力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通过购买原韩华新能源现有厂房,能够快速建设产线,提升锂电池产能,紧抓锂电池规模应用的发展机遇。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风险提示
目前新能源行业发展迅速,该项目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由竞争加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实际订单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不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2、全球疫情加速扩散,海外复工复产之后需求提振低于预期,国内后续经济增长乏力;
3、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4、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
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将加大对市场洞察,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并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月 9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7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250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拟授予欧礼、王成、沈志文、田从辉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后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00万股减少为3,395.1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250名减少为1,246名;并确定 2021年11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46名激励对象授予3,39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2021年11月2日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246名减少为1,224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95.100万股减少为3,354.432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的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
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2、调整方法
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95.10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前总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例
的比例
马 伟 董事、副总经理、BG 61.600 1.84% 0.050%
总经理
郑泗滨 董事、副总经理、BG 53.300 1.59% 0.043%
总经理
彭干泉 董事、BG 总经理 40.000 1.19% 0.032%
文朝晖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18.300 0.55% 0.015%
书
向 伟 财务总监 18.300 0.55% 0.015%
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1,219 人) 3162.932 94.29% 2.554%
合计 3354.432 100% 2.70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
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95.100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本次调整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公司调
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程序合规,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下午8: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
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95.100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本次调整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晚上8:0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锂电池规模,满足储能及轻型动力等锂电应用方向的业务快速增长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近日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计划在江苏省南通市投资建设总产能为电芯6GWh,PACK电池包4GWh的锂电池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会确认 2021 年 11 月 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日后,在股份登记前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因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李翔、余定国、卢远山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廖信猛、王曹、刘晓师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6 名减少为 1,22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95.100 万股减少为 3,354.432 万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郑泗滨、彭干泉、马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
联董事,回避此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 6 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
文载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市中伦
(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1 年 12月 27 日下午 2:30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表决提案如下: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
过 , 提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注: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9:00-11:30,14:30-17: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文朝晖
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联系传真:0755-26957440
邮 编:518108
7、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9;投票简称:“拓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正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正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 √
议>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5、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2021-12-01]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2,105,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382%;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3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号)核准,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1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92,105,2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21年6月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92,105,263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发行中,作为发行对象的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化论亦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睿合银策略精选1号对冲基金、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郭伟松、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百创长牛2号私募
2
投资基金、长牛分析全球一号私募投资基金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转让。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起始日期为2021年6月3日,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2,105,2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382%。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0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14名,证券账户数量为77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明细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占公司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50,877
350,877
0.0336%
0.028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63,158
263,158
0.0252%
0.02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63,158
263,158
0.0252%
0.0213%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526,316
526,316
0.0505%
0.0425%
兴证全球基金-广发证券-兴全睿众7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59,649
759,649
0.0728%
0.0613%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兴证全球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170,175
2,170,175
0.2080%
0.1753%
兴业全球基金-宁波银行-兴全特定策略29号
2,170,175
2,170,175
0.2080%
0.1753%
兴全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
3,252,632
3,252,632
0.3118%
0.2627%
兴全基金-民生银行-兴全社会责任5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42,982
542,982
0.0520%
0.0438%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57,014
3,257,014
0.3122%
0.2630%
兴证全球基金-兴业银行-兴全兴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85,088
1,085,088
0.1040%
0.0876%
兴全基金-国泰君安证券-兴全睿众6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5,439
325,439
0.0312%
0.0263%
兴证全球基金-龙工(上海)机械
1,085,088
1,085,088
0.1040%
0.0876%
4
制造有限公司-兴全龙工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基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兴全-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证全球基金-招商银行-兴全源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5,439
325,439
0.0312%
0.0263%
兴全基金-人民人寿-传统普保产品-兴全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权益类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42,982
542,982
0.0520%
0.0438%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全社会责任3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特定策略26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42,982
542,982
0.0520%
0.0438%
兴证全球基金-兴业银行-兴全信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全兴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证全球基金-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中宏人寿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5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全睿众39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71,053
271,053
0.0260%
0.0219%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兴全兴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证全球基金-浦发银行-兴全睿众7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50,877
650,877
0.0624%
0.0526%
兴业全球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兴业全球基金中证全指组合
759,649
759,649
0.0728%
0.0613%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浙江马云公益基金会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张英
216,667
216,667
0.0208%
0.0175%
兴全基金-兴业银行-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271,053
271,053
0.0260%
0.0219%
兴全基金-建设银行-招商信诺保险-兴业全球基金-招商信诺人寿股票投资组合
325,439
325,439
0.0312%
0.0263%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兴全睿众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42,982
542,982
0.0520%
0.0438%
兴证全球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兴全-南网资本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8,772
8,772
0.0008%
0.0007%
兴证全球基金-建设银行-兴全
26,316
26,316
0.0025%
0.0021%
6
-建信理财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顺德农商行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6,316
26,316
0.0025%
0.0021%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001,953
5,001,953
0.4795%
0.40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93,360
2,693,360
0.2582%
0.21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61,719
461,719
0.0443%
0.037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势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5,430
115,430
0.0111%
0.009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睿享安久双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6,172
46,172
0.0044%
0.003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92,578
692,578
0.0664%
0.0559%
嘉实基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嘉实基金-国新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617,188
4,617,188
0.4426%
0.3729%
嘉实基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1,231,250
1,231,250
0.1180%
0.0994%
7
嘉实基金-国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中信证券-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资产管理计划
123,125
123,125
0.0118%
0.0099%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3,945
253,945
0.0243%
0.0205%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基金裕远多利资产管理计划
300,117
300,117
0.0288%
0.0242%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基金睿见高增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
338,594
338,594
0.0325%
0.0273%
嘉实基金-招商证券-嘉实睿远进取增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3,906
153,906
0.0148%
0.0124%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睿见高增长尊享A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
223,164
223,164
0.0214%
0.0180%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睿见高增长低混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3,867
53,867
0.0052%
0.0044%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睿见高增长低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392
15,392
0.0015%
0.0012%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基金裕远恒盛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
153,906
153,906
0.0148%
0.0124%
嘉实基金-交通银行-嘉实睿远进取增长4号集合
176,992
176,992
0.0170%
0.0143%
8
资产管理计划(QDII)
嘉实基金-中信证券-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八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7,734
107,734
0.0103%
0.0087%
嘉实基金-光大银行-嘉实睿远高增长五期资产管理计划
200,078
200,078
0.0192%
0.0162%
嘉实基金-中国银行-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六期资产管理计划
184,688
184,688
0.0177%
0.0149%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七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9,297
169,297
0.0162%
0.0137%
嘉实基金-建设银行-嘉实基金明远高增长一期资产管理计划
100,039
100,039
0.0096%
0.0081%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裕远高增长6号资产管理计划
130,820
130,820
0.0125%
0.0106%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嘉实睿远进取增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0,078
200,078
0.0192%
0.0162%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嘉实睿远进取增长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9,297
169,297
0.0162%
0.0137%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二期资产管理计划
130,820
130,820
0.0125%
0.0106%
嘉实基金—中国银行—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三期
146,211
146,211
0.0140%
0.0118%
9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招商证券-嘉实基金睿远高增长四期资产管理计划
207,773
207,773
0.0199%
0.0168%
嘉实基金-招商银行-嘉实基金睿见高增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4,727
284,727
0.0273%
0.0230%
3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71,929
8,771,929
0.8409%
0.7084%
4
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368,421
7,368,421
0.7063%
0.5951%
5
进化论亦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前海进化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化论亦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263,157
5,263,157
0.5045%
0.4250%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三组合
5,263,157
5,263,157
0.5045%
0.4250%
7
中睿合银策略精选1号对冲基金
西藏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睿合银策略精选1号对冲基金
4,061,403
4,061,403
0.3893%
0.3280%
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684,210
3,684,210
0.3532%
0.2975%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8,771
3,508,771
0.3363%
0.2834%
1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40,351
1,140,351
0.1093%
0.0921%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52,631
1,052,631
0.1009%
0.085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01,754
701,754
0.0673%
0.0567%
11
百创长牛2号私募投资基金
百创长牛2号私募投资基金
2,631,578
2,631,578
0.2523%
0.2125%
12
长牛分析全球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长牛分析全球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2,631,578
2,631,578
0.2523%
0.2125%
13
郭伟松
郭伟松
2,631,578
2,631,578
0.2523%
0.2125%
1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31,578
2,631,578
0.2523%
0.2125%
合计
92,105,263
92,105,263
8.8291%
7.4382%
5、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均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数
(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287,174,560
23.1915
-92,105,263
195,069,297
15.7533
高管锁定股
195,069,297
15.7533
0
195,069,297
15.7533
首发后限售
92,105,263
7.4382
-92,105,263
0
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51,098,112
76.8085
92,105,263
1,043,203,375
84.2467
三、总股本
1,238,272,672
100.0000
0
1,238,272,672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的情形。
11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规定。
3、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18]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公司取得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海关 AEO 高级认证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颁发的《AEO 认证企业证书》。公司被认证为 AEO 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编号:AEOCN4403160211。AEO 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在全球推行的全球企业供应链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各国海关对外贸供应链上的生产商、进口商等各类型企业进行认证,授予“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ion 经认证的经营者”(即 AEO)资格,再通过各国海关开展国际互认合作,实现企业在全球海关的信用管理,享受全球海关提供的优惠待遇。AEO 高级认证为海关管理企业的最高级别,也是企业诚信度最高的等级。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成为 AEO 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业务可享受全球互认海关提供的 VIP
通道和优惠待遇有:1、享受较低海关查验率和优先通关,并为企业设立企业协调员。AEO 认证将为公司节约大量通关时间,规避停线损失,为客户交付提供优质快捷的清关保障,进一步提升供应链交付能力;2、享受在中国海关及 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的通关便利措施,使国际进出口通关业务更加便捷、高效,为公司开拓国际市场、更好地服务全球客户、提升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享受最大的创新业务支持,通过 AEO 认证的公司优先享受各项便利化措施或创新政策的支持,有力促成公司的战略实现。取得该证书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促进企业稳健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公司全球业务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备查文件
《AEO 认证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2] (002139)拓邦股份:关于完成墨西哥全资孙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墨西哥全资孙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 17 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拓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拓邦”)在墨西哥投
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墨西哥全资孙公司现已完成注册登记,并于近期取得了由当地公共商业登记处颁发的注册登记文件,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拓邦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TOPBAND MEXICO,S.DE R.L.DE C.V. );
2、注册登记号:202107383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 BLVD,DIAZ ORDAZ 130 PISO 10 INTERIOR, OFICINA
1059-ASANTAMARIA MONTERREY,NUEVO LEON,MEXICO,64650.
5、注册资本:2,000 万墨西哥比索(约 100 万美元);
6、经营范围: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家用电器、开关电源、个人护理、工业控制、燃气控制、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机器人、物联网等诸多领域的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维修等。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03] (002139)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欧礼离职,王成、沈志文、田从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250 名减少为 1,246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00 万份减少为 3,395.1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郑泗滨、彭干泉、马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
联董事,回避此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 6 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2 日为授予日,向 1,2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95.1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董事郑泗滨、彭干泉、马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
联董事,回避此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 6 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文载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市中
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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