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正点财经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主力数据 财经视频 研究报告 证券软件 内参传闻 股市学院 指标公式
首页 > 主力数据 > 财务分析 > F10资料 > 正文

  002022什么时候复牌?-*ST 科华停牌最新消息
 ≈≈科华生物002022≈≈(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022)科华生物: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债项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公告
                    联合〔2022〕870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债项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公告
  受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进行信用评级。2021 年 6 月 23 日,
联合资信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2020 年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科华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关于公司重大仲裁事项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以下简称
“《重大仲裁公告》”),公告指出,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来
的《SDV20210578<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2018.6.8)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及其附件仲裁申请书等,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申请人”)就与公司签订的《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受理。申请人为公司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天隆”)(二者合称“天隆公司”)的少数股东,被申请人为公司,公司持有天隆公司 62%的股份。
  根据申请人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提出的仲裁请求、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提交的《申请人关于变更
仲裁请求的申请》及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人关于撤回<申请人关于变更仲裁
请求的申请>的说明》,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共 7 项,主要内容为请求裁决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剩余投资
价款 105.04 亿元、违约金 10.50 亿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为 409.67 万元)、
律师费仲裁费;若上述请求未获得支持,则请求裁决申请人有权以总计人民币 4.62 亿元回购公司持有的天隆公司 62%股权;若上述请求均未获得支持,则请求裁决解除《投资协议书》,公司将其持有的天隆公司 62%股权变更至申请人名下,申请人向公司支付价款总额人民币 4.62 亿元。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并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
告》,完成对天隆公司 62%股权的交割后,申请人有权于 2021 年度内要求甲方受让其届时持有的天隆公司全部股权。届时天隆公司的整体估值以下列两者孰高为准:(1)9 亿元或(2)天隆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 倍。申请人行使前述权利的,应当在 2021 年度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其他各方提出。除另有约定外,公司应当在前述通知送达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按约定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重大仲裁公告》中提到,天隆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金额为11.06
亿元。2021 年 5 月 18 日,申请人根据《投资协议书》约定,向公司发出《关于要求贵公司支付剩
余股权转让价款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函》,要求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剩余 38%天隆公司股权的投资
价款共计人民币 105.04 亿元。公司收到上述来函后在 2021 年 6 月间回复申请人,认为:2020 年度,
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天隆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均出现了爆发式增长,该项增长情况已超出了各方在订立《投资协议书》时正常可预见及可预测的范围;各方进一步完成《投资协议书》第十条“进一步投资”条款项下交易的基础已经发生了各方在订立《投资协议书》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继续按该交易条款履行将对公司明显不公平。有鉴于此,公司在回函中多次依法邀请申请人与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磋商,要求重新协商交易条款。
  提出仲裁的四位申请人是西安天隆与苏州天隆的少数股东,并具有管理职能,其中彭年才为西安天隆及苏州天隆董事,李明为西安天隆及苏州天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苗保刚为西安
天隆及苏州天隆的董事。2021 年 7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决定解聘李明先生的公司副总裁职务。本次仲裁可能给公司对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的管理带来不确定性。
  二、关于年度审计工作及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事项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和 12 月 17
日分别向天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发送了科华生物《关于要求配合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函》(下称《配合审计工作函》),请天隆公司各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天隆公司根据《立信审计沟通函》的要求按时提供财务资料和相关信息,并配合立信会计师按时完成对天隆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天隆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明明确表示目前无法配合公司预审会计报表以及后续的审计工作。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就是否已失
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对公司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
与彭年才、李明、苗保刚等人争议仲裁案的最新进展等方面进行核实并说明。2022 年 1 月 19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天隆公司已出现“失控”情形,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科华生物已经完全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权,故暂时无法判断对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范围的影响。
  2、截止公司回复日,暂不能排除公司已失去对天隆公司控制的可能性。如果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合并,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3、公司对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进行了拆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
隆公司的资产总额、货币资金和负债总额分别为 28.37 亿元、17.42 亿元和 4.84 亿元,占公司合并
口径的比例为分别 44%、77%和 31%;2021 年 1-9 月,天隆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19.91
亿元和 10.02 亿元,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分别为 53%和 87%。
  4、截至公司回复日,公司与彭年才、李明、苗保刚等人争议仲裁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结论
  考虑到天隆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很大,仲裁案尚未开庭不利于公司
尽快解决与天隆公司少数股东的争议;天隆公司最终能否配合年报审计工作、公司是否对天隆公司失去实质性控制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以上事项对公司的信用情况影响大,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科华转债”债项信用等级列入负面观察名单,并将持续对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予以关注,以及时评估并揭示其对公司主体信用水平及上述债项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4]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金娣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娣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金娣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公司对金娣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截至本公告日,金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金娣女士辞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经与会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陈敦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附件:
    陈敦芳女士,1974 年出生,大专学历。2009 年入职本公司,曾担任公
司财务主管,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助理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敦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9] (002022)科华生物:2022-003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天隆公司已出现“失控”情形,我们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科华生物已经完全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权,故暂时无法判断对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范围的影响。
    2、风险提示:截止回复日,暂不能排除公司已失去对天隆公司控制的可能性。如果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合并,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业绩带来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生物”)于 2021年 12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8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就《关注函》关注事项回复如下:
    一、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对你公司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的影响,是否需对以前各期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回复日,公司合法持有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称“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合称“天隆公司”)62%的股权,并在天隆公司董事会七名董事中占有四席,公司董事长周琴琴女士担任天隆公司的董事长。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作出(2021)陕 0112 财保 54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公司在天隆公司持有的 62%的股权,期限为三年;
并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作出(2021)陕 0112 行保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
在与天隆公司少数股东彭年才(注:天隆公司董事)、李明(注:天隆公司董事、总经理)、苗保刚(注:天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为前述三名自然人股东设立的合伙企业)(以下合称“天隆公司少数股东”)间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SDV20210578 号仲裁裁决书生效前,禁止行使所持西安天隆 62%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召集主持权、分红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任命董事、监事权),禁止公司通过其委派的董事、监事对西安天隆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依法向未央
法院提交书面《保全复议申请书》,公司认为:未央法院裁定禁止本公司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利、禁止本公司正常进行公司治理的保全措施属于超裁行为。虽然上述民事裁定书的复议申请已被驳回,但本公司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提出主张,采取相关救济措施。
  尽管存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上述民事裁定,但是除对西安天隆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受到法院裁定禁止外,天隆公司董事会仍对天隆公司的重大事项享有审批的权力。公司仍可以通过其委派的董事对天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产生决
定影响。事实上,2021 年 12 月 27 日,天隆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全体董事
过半数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配合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决定责成天隆公司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全面配合和支持科华生物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对天隆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截至回复日,公司依然是天隆公司的合法控股股东,在天隆公司董事会中占有多数,对重大事项享有审批决策的权力。
  另一方面,公司也注意到,2021 年 12 月 25 日,李明向公司发来天隆公司
《对贵司<关于集团年报审计预审工作的函>及<关于要求配合上市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函>的回复》,且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又收到前述四名天隆公司少数股
东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出的天隆公司相同函件,均明确表示天隆公司目前无
法配合科华生物预审会计报表以及后续的审计工作。同时,上述天隆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董事会作出决议后虽已通知天隆公司执行,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再次发函《关于再次要求配合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函》,再次要求天隆公司配合会计师的年报审计工作,但截至回复日,天隆公司尚无执行该决议的迹象。上述迹象表明公司目前主动主导天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存在困难,暂不能排除公司已失去对天隆公司控制的可能性。
  经过与年审会计师的反复讨论沟通,年审会计师认为目前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科华生物已经完全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权,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范围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关注函的各个事项,已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专题讨论,针对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公司将与年审会计师一起向权威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寻求权威意见指导。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天隆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公司将继续主张要求天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财务部
门及相关方全面执行天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决议内容;
  2.公司将继续积极行使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权利,督促并要求天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及相关方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配合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并完成对天隆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3.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各级主管部门沟通,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尽快推动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
  4.对天隆公司少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相关责任人及相关方违反证券市场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行为,以及违反投资协议书约定的行为,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年审会计师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能够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且有能力影响可变回报。
  根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 0112 财保 546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查封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在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天隆公司”) 持有的 62%的股权,期限为三年;(2021)陕 0112 行保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被申请人科华生物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DV20210578 号仲裁裁决书生效前,禁止行使所持西安天隆 38452400 股股份(即62%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召集主持权、分红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任命董事、监事权),禁止科华生物通过其委派的董事、监事对西安天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根据科华
生物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告,天隆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明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明确表示天隆公司目前无法配合科华生物预审会计报表以及
后续的审计工作。上述迹象表明科华生物主动主导天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存在困难,已出现形式上的“失控”情形。
  但是,科华生物至今仍持有天隆公司 62%的股权,并在天隆公司董事会席位七席中占有四席,科华生物董事长周琴琴担任天隆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2 月 27日,天隆公司召开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配合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上述情况表明,科华生物通过天隆公司董事会对天隆公司的重大事项仍享有施加控制的权利,这导致我们对科华生物已完全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权存在疑虑。
  综上,天隆公司已出现“失控”情形,我们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科华生物已经完全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权,故暂时无法判断对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范围的影响。
    常年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就上述裁定对公司相关权利的影响咨询了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出具业务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截止至本备忘录出具之日,科华生物仍合法持有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分别称“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合称“天隆公司”)62%的股权,是天隆公司的控股股东。具体理由如下:
  1、科华生物持有天隆公司 62%的股权,是天隆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至本备忘录出具之日,科华生物对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的出资额分别占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二。天隆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科华生物任命的董事四名,占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天隆公司董事长亦由贵公司委任的董事担任。结合前述科华生物在天隆公司的出资比例和天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情况,依据天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科华生物能够对天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2、不存在科华生物对天隆公司的上述股权被剥夺的情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即天隆公司少数股东彭年才、李明、苗保刚和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就科华生物所持天隆公司股权作出财产保全和对西安天隆的股东权利作出行为保全的裁定,仅是临时性的保全和权利限制,并未对科华生物持有的上述天隆公司股权做出实体权利的处分,并不会导致科华生物因此丧失所持有的天隆公司股权。
  3、在科华生物的股东权利受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保全裁定限制而无法正常行使期间,根据天隆公司章程规定,科华生物仍可以通过所任命的天隆公司董事对除变更西安天隆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天隆公司其他重大经营事项做出决策。
  综上,截止至本备忘录出具之日,科华生物仍是天隆公司的控股股东,但受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保全裁定的限制,科华生物对天隆公司的控制权受到影响。
    二、若失去对天隆公司的控制,请结合已有天隆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占上市公司对应科目的比例,说明将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并充分
 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范
 围包含天隆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现拟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 主要财务数据拆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负债表(2021 年 9 月 30 日)
        科目              合并报表        天隆公司      天隆公司占比
货币资金                        224,908        174,183            77%
应收账款                        100,014          51,054            51%
预付款项                        23,021          3,793            16%
其他应收款                        3,604          3,844            11%
存货                            84,844          19,398            23%
固定资产         

[2022-01-08]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8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
司对关注函提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鉴于问询函涉及事项需相关各方研究核实,经相关各方充分评估、审慎
决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8 日前回复关注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截至目前,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仍在研究论证。经向深交所申请,将再次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预计于 2022年 1 月 18 日之前对关注函相关问题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5]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21.31 元/股
    转股期限: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1、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70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
公开发行了 73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3,800.00
万元。
    2、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31 号”文同意,公司 73,8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
    3、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3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7 月 27
日)止。
    4、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42.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工作,涉及激励对象 52 人。其中,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9.7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2.96 万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科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前为 21.50 元/股,调整后为 21.5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
结果,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的累计股数为 339,75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317,500 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 0.062%,行权价格为 13.295 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 22,250 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 0.004%,
行权价格为 11.315 元。同时,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科华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21.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475,800 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工作,涉及激励对象 19 人。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447,300 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28,500 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由 21.30 元/股,调整为 21.3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二、 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科华转债因转股减少 14,100 元(141 张),转股数量为 6
    56 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余额为 737,671,200 元(7,376,
    712 张)。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股期间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变动数(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61,049    0.13%          -480,112          180,937    0.0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46,249    0.03%            12,188          158,437    0.03%
股权激励限售股              514,800    0.10%          -492,300          22,5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4,065,783  99.87%            37,668      514,103,451  99.96%
三、总股本              514,726,832  100.00%          -442,444      514,284,388  100.00%
        注:1、第四季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晓波先生辞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
    所持的 12,18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转入高管锁定股;
        2、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16,500 股;12
    月 28 日,完成 475,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合计减少492,300 股;
        3、第四季度,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 32,700 股,科华转债转股656 股。
        三、 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华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科华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
    系电话 021-64954576 进行咨询。
        四、 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科华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1]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8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
司对关注函提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鉴于问询函涉及事项需相关各方研究核实,经相关各方充分评估、审慎
决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8 日前回复关注函。
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5,8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514,743,988 股的 0.0924%,涉及激励对象 19 人,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447,300 股,回购价格为 6.42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8,500 股,回购价格为 5.395 元/股。根据《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70 号),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3,025,424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14,743,988 股变更为 514,268,188 股。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概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的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为 254.5 万份,获授人为
52 人。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1 万股,获授人数为 50 人。
    7、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40.54 万份;同意 44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 40.24 万股。注销 5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72.06 万份,回购注销 50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9.76 万股。
    9、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49 元/股调整
为 13.36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75 元/股调整为 6.685 元/股。
    10、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44 元/股调整为 11.38 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72 元/股调整为 5.66 元/股。同意注销
    11、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期限届
满,2019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4 月 9 日为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 12.69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85 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 27.85 万份。
    12、 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27.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3、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2.9550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2.73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45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39.9450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44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72 万股。
    14、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39.9450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5、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行权的期权
    16、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3.36 元/股调整为 13.295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6.685 元/股调整为 6.62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1.38 元/股调整为 11.31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5.66 元/股调整为 5.595 元/股。
    17、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行
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95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8
5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5 万股。
    18、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9、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
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期限届满,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内实际完成行权 2.30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0.54 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0.5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 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0.54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21、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之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 1.95 万份股票期权。
    22、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

[2021-12-28]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药品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编号      注册证有效期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本试剂盒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
                                                              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癌抗
      癌抗原 72-4 (CA72-4)    沪械注准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原 72-4(CA72-4)浓度,临床
  1  测定试剂盒(化学发    20212400600          至          上用于胃肠系统等恶性肿瘤的
      光法)                              2026 年 12 月 16 日  疗效监测,不能作为恶性肿瘤
                                                              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能
                                                              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D-二聚体(D-Dimer)                  2021 年 12 月 21 日  本试剂盒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
  2  测定试剂盒(化学发    沪械注准            至          定量测定人血浆样本中的 D-二
      光法)                20212400605  2026 年 12 月 20 日  聚体(D-Dimer)浓度,作辅助
                                                              诊断用。
      25-羟基维生素 D 测定    沪械注准    2021 年 12 月 21 日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量测定
  3  试剂盒(胶乳免疫比    20212400606          至          人血清中 25-羟基维生素 D 的
      浊法)                              2026 年 12 月 20 日  含量,作辅助诊断用。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
  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
  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08]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药品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编号      注册证有效期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                  2021 年 11 月 26 日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整测定人
  1  白测定试剂盒(胶    沪械注准            至          血清、血浆样本中心型脂肪酸结
      乳免疫比浊法)      20212400582  2026 年 11 月 25 日  合蛋白(H-FABP)浓度,作辅助诊
                                                            断用。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
  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
  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1-27]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11 月 26 日收
到公司副总裁陈晓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晓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晓波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陈晓波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陈晓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陈晓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8,750 股。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票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3]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 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6,5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32%。
    2、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5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32%。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的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为 254.5 万份,获授人为 52 人。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1 万股,获授人数为 50 人。
    7、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40.54 万份;同意 44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
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 40.24 万股。注销 5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72.
06 万份,回购注销 50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9.76 万股。
    9、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49 元/股调整为 13.36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75 元/股调整为 6.685 元/股。
    10、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44 元/股调整为 11.38 元/股,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72 元/股调整为 5.66 元/股。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
授的但尚未行权的 2.96 万份股票期权,以 5.66 元/股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2.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
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期限届满,20
19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4 月 9 日为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
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 12.69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85 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期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 27.8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2、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27.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3、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
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2.9550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2.73 万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45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39.945
0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44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72 万股。
    14、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39.9450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5、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0.53 万份。
    16、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36元/股调整为13.295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6.685 元/股调整为 6.62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1.38元/股调整为 11.31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5.66元/股调整为 5.595 元/股。
    17、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95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95 万股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85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5 万股。
    18、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9、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期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期限届满,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内实际完
成行权 2.30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0.54 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0.5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2021 年 2 月 

[2021-11-09]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编号    注册证有效期              适用范围
      乙型肝炎病毒
      (HBV)核酸    国械注准    2021 年 11 月 3 日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
  1  测定试剂盒  20213400869        至        清或血浆中的乙型肝炎病毒 DNA
      (PCR-荧光                2026 年 11 月 2 日  核酸。
        探针法)
  以上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9]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6,500 份,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 人;
    2、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500 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 人;
    3、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的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为 254.5 万份,获授人为 52
人。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1 万股,获授人数为 50人。
    7、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8、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40.54 万份;同意 44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
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 40.24 万股。注销 5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7
2.06 万份,回购注销 50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9.76 万股。
    9、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49 元/股调整为 1
3.36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75 元/股调整为 6.685 元/股。
    10、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44元/股调整为11.38元/股,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72 元/股调整为 5.66 元/股。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
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 2.96 万份股票期权,以 5.66 元/股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期限届满,
2019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4 月 9 日为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 12.69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85 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 27.8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2、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27.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3、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行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2.9550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2.73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45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39.9450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44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72万股。
    14、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39.9450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5、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0.53 万份。
    16、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3.36 元/股调整为 13.295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6.685 元/股调整为 6.62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1.38 元/股调整为 11.31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5.66 元/股调整为 5.595 元/股。
    17、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95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95 万股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85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5 万股。
    18、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9、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期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期限届满,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内实
际完成行权 2.30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0.54 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0.5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0.54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21、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之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

[2021-11-09]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9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将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250 份,涉及激励对象 1 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尚未行权的 2,25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的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为 254.5 万份,获授人为 52
人。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1 万股,获授人数为 50人。
    7、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40.54 万份;同意 44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
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 40.24 万股。注销 5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7
2.06 万份,回购注销 50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9.76 万股。
    9、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49 元/股调整为 1
3.36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75 元/股调整为 6.685 元/股。
    10、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44元/股调整为11.38元/股,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72 元/股调整为 5.66 元/股。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
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 2.96 万份股票期权,以 5.66 元/股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期限届满,
2019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4 月 9 日为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 12.69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85 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 27.8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2、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27.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3、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行权,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2.9550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2.73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45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39.9450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44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72万股。
    14、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39.9450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5、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0.53 万份。
    16、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3.36 元/股调整为 13.295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6.685 元/股调整为 6.62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1.38 元/股调整为 11.31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5.66 元/股调整为 5.595 元/股。
    17、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95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95 万股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85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5 万股。
    18、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9、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期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期限届满,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内实
际完成行权 2.30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0.54 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0.5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0.54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21、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之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 1.95 万份股票期权。
    2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期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1-11-09]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将注销 4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2,500 份;
    2、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
2,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44%。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部分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的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为 254.5 万份,获
授人为 52 人。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1万股,获授人数为 50 人。
    7、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40.54 万份;同意 44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 40.24 万股。注销 52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72.06 万份,回购注销 50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9.76 万股。
    9、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49
元/股调整为 13.36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75 元/股调整为 6.685 元/
股。
    10、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44 元/股调整为 11.38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72 元/股调整为 5.66 元/股。
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 2.96 万份股票期权,以 5.66 元/股
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期
限届满,2019 年 4 月 10 日至 2020 年 4 月 9 日为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 12.69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85 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 27.8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2、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
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27.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3、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2.9550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2.73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45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39.9450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44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72 万股。
    14、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39.9450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5、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0.53 万份。
    16、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3.36 元/股调整为 13.295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6.685 元/股调整为 6.62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1.38 元/股调整为 11.31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5.66 元/股调整为 5.595 元/股。
    17、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95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85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5 万股。
    18、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8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9、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期限
届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内实际完成行权 2.30 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0.54 万份。根
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 0.5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2021 年 2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
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0.5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21、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之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 1.95 万份股票期权。
    2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第二期激

[2021-11-09]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签订投资框架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8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框架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意向书》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文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意向书》对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签署概况
    作为免疫诊断领域中的新技术,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结合了化学发光的高灵敏度和免疫分析的高特异性,在临床检验、药物分析、环境监测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集采、DRGs 带来的检测价格下降和居民高端检测需求提升,化学发光诊断市场的需求将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基于对该细分领域市场发展的长期看好,同时也为了推进公司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湘生物”)在化学发光免疫细分领域展开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公司与圣湘生物签订了《投资框架意向书》。由公司与圣湘生物共同出资 5,000 万元,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湖南圣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Sansure Immunotech)”(拟用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并报表范围。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科华生物占比 50%,圣湘生物占比 50%。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 680 号
    4、法定代表人:戴立忠
    5、注册资本:4 亿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圣湘生物属医疗器械行业,主要从事诊断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
    7、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67,195,316.27            4,762,963,903.32
      净利润                    1,757,137,173.16            2,616,597,026.75
      总资产                    7,069,507,884.92            5,454,374,13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364,625,274.26            4,745,425,022.72
  的所有者权益
    8、圣湘生物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拟受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双方于 2021 年 8 月 5 日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之终止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珠海保联所持有科华生物股份如重新对外转让,同等条件下圣湘生物具有优先购买权,且该优先权不可撤销。基于此,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由圣湘生物与科华生物双方共同出资5,0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湖南圣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Sansure Immunotech)”(拟用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双方以货币形式出资,合资公司以科华生物控股目标公司的形式设立,合资公司财务报表纳入科华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科华生物占比50%,
    3、合资公司成立后具有独立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权利。
    4、合资公司负责国内市场销售,并可将已获得批准许可的产品以公允价值的形式,授权科华生物进行注册,或者以代理形式销售;合资公司将已获得批准许可的产品以公允价值的形式,独家授权圣湘生物负责海外市场销售。相关细则均以届时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5、合资公司共创阶段,其试剂研发可依托科华生物的仪器技术平台为基础;科华生物现有已获注册证的42项产品及在研37项产品,可以授权给合资公司进行使用,授权对价按照双方认可的方式或评估确定;属于合资公司开发的产品,授权科华生物在国内市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或自行注册),相关对价按双方认可的方式或评估确定。
    6、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3名,科华生物派出2名,圣湘生物派出1名,经股东会选举后产生;监事1名,由圣湘生物派出,经股东会选举后产生。合资公司董事长由圣湘生物派出董事担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由科华生物推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7、科华生物与圣湘生物同意在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的一年期间(下称“排他期间”)内,给予双方以排他性的权利以完成谈判和签署正式合资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等交易文件之目标。
    四、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合作成立合资公司,能依托科华生物在化学发光免疫领域较强的研发基础和仪器平台优势,结合双方的研发能力,丰富化学发光产品线,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为拓展市场持续提供动力。
    2、合资公司可借助湖南政策优势,通过“注册转移”+“新品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快速完善产品注册,大大缩短产品注册周期,加快完成科华产品的成果转换,并投入市场。
    3、公司保留自身研发产品在上海以“科华生物”名义进行注册,同时也可通过合资公司在湖南申请注册,通过上海、湖南“双注册”模式,实现产品快速注册。
    4、合资公司可借助圣湘生物国际化的注册团队,在欧盟、拉美等区域完成产品注册,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全球市场占有率。
    5、合资公司可借助科华生物、圣湘生物丰富的上下游业务渠道、成熟的渠道体系和渠道管理模式,扩大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覆盖,强化国际市场的深耕与布局,
为未来开拓并站稳国际市场打下基础。
    五、董事会意见
    通过本意向书的签署,公司与圣湘生物在体外诊断行业化学发光免疫细分领域展开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签署投资框架意向书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签署投资框架意向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签署投资框架意向书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签署投资框架意向书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签署投资框架意向书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
司长期发展,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框架意向书签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截至目前本次关联交易仅签署了投资框架意向书,后续实施将根据届
时实际情况另行签署具体协议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意向书》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文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意向书》对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七、其他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投资框架意向书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财务总监罗芳女士获授的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22,500 股,其持有的股份数量由 75,000 股增加至 97,500
股。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的计划。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框架
      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9] (002022)科华生物: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邮件和
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投资框架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签署《投资框架意向书》暨关联交易事项,
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
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行权/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2,500 份。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500 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9] (002022)科华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邮件和
微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周琴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包含 4 名独立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投资框架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对体外诊断行业化学发光免疫细分领域市场发展的长期看好,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湘生物”)签署《投资框架意向书》。由公司与圣湘生物共同出资 5,000 万元,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湖南圣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Sansure Immunotech)”(拟用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为准),合资公司以科华生物控股目标公司的形式设立,合资公司财务报表纳入科华生物合并报表范围。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科华生物占比 50%,圣湘生物占比 50%。
    通过本意向书的签署,公司与圣湘生物在体外诊断行业化学发光免疫细分领域展开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届满,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 2,25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 16,500 份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并同意对符合条件的 16,5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会议同意注销该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2,500份。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故会议同意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该 4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基于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适时实施相应的减资程序并办理章程股本相关条款的据实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注销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三次行权和解除限售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4]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药品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编号      注册证有效期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血清淀粉样蛋白 A                  2021 年 10 月 26日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
  1  (SAA) 测定试剂盒    沪械注准            至        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的血清淀粉样
      (化学发光法)      20212400559  2026 年 10 月 25日  蛋白 A (SAA) 的含量,作辅助
                                                          诊断用。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
  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
  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8] (002022)科华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和
微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周琴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包含 4 名独立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002022)科华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和电话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002022)科华生物: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4186元
    每股净资产: 7.017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2%
    营业总收入: 37.2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29亿元

[2021-10-14]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收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
0112 财保 546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和(2021)陕 0112 行保 1 号之一《民事裁
定书》,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针对本公司不服(2021)陕 0112 财保 546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陕 0112 行保 1 号《民事裁定书》提出的复议申请作出裁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裁定情况
    (一)(2021)陕 0112 财保 546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复议申请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彭年才
    被申请人:李明
    被申请人:苗保刚
    被申请人: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作出(2021)陕 0112 财保 546
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裁定的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的《关
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本公司不服相关裁定,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财产保全系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申请,所采取的保全措施。本案中,被申请人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足额的担保。复议申请
人提出变更冻结股权份额及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而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本院冻结的财产价值明显超过保全标的,其主张不成立。另因保全的股权所在地在西安市未央区,本院对本案保全享有管辖权,并有权对复议申请人名下的含异地银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故本院所作出的(2021)陕 0112 财保 546 号民事裁定书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二)(2021)陕 0112 行保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复议申请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彭年才
    被申请人:李明
    被申请人:苗保刚
    被申请人: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作出(2021)陕 0112 行保 1 号
保全民事裁定(裁定的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收
到民事裁定书及提出复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本公司不服相关裁定,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为保全系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申请,所采取的保全措施。本案中,被申请人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足额的担保。复议申请人提出的超裁行为及损害其合法权益,但未提供足够的证据及法律依据支持。故本院所作出的(2021)陕 0112 行保 1 号民事裁定书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上述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司认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该等裁定缺乏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公司将继续通过一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提出主张,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财产保全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财产被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1.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数额:3,845.24 万元人民币
    冻结期限自:2021 年 7 月 12 日
    冻结期限至:2024 年 7 月 11 日
    2.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数额:259.767373 万元人民币
    冻结期限自:2021 年 7 月 13 日
    冻结期限至:2024 年 7 月 12 日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交通银行:资金账号:3100***************49,账户余额:23,307,577.39元。浦发银行:资金账号:9815***********32,账户余额:347.56 元;募集资金账号:9830**************37,账户余额:111,318,285.97 元;资金账号:
9830**************42 , 账 户 余 额 : 27,000,000.00 元 ; 资 金 账 号 :
9830**************32 , 账 户 余 额: 27.40 元 。 招商 银 行 : 资金 账 号 :
1219*********04,账户余额:775.71 元。
    三、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民事裁定暂时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收支造成重大影响。
    2.针对本次民事裁定所涉公司与被申请人之间 SDV20210578《关于西安天
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2018.6.8)争议
仲裁案(以下简称“本次仲裁案”),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向上海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并获受理(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进展暨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本公司将积极做好各项仲裁准备工作。
    3.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仲裁案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仲裁裁决或者调解、和解结果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仲裁案,并将依法及时披露本次仲裁案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1)陕 0112 财保 546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2.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1)陕 0112 行保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3] (002022)科华生物: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9,000 万元–76,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0,18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1.71%-89.1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3405 元/股–1.4765 元/股      盈利:0.7827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1,095 万元–28,09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0,91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0.85%-34.3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098 元/股–0.5458 元/股      盈利:0.406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常规生化诊断、免疫诊断产品业务稳中有增。同时,国民经济 生活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需要,新冠检测相关市场需求依然保持增长,公司分子诊 断相关业务仍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3]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药品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编号      注册证有效期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
      胃蛋白酶原 I(PGI)    沪械注准    2021 年 9 月 27 日  清 样 本 中 的 胃 蛋 白 酶 原 I
  1  测定试剂盒(化学    20212400543          至        (PGI)。主要用于对肿瘤患者
      发光法)                          2026 年 9 月 26 日  的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
                                                          或治疗效果。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
      胃蛋白酶原 II        沪械注准    2021 年 9 月 27 日  血 清 样 本 中 的 胃 蛋 白 酶 原
  2  (PGII)测定试剂盒    20212400544          至        II(PGII)浓度。主要用于对肿
      (化学发光法)                    2026 年 9 月 26 日  瘤患者的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
                                                          病进程或治疗效果。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
  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
  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09]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21.30 元/股
    转股期限: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1、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70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
公开发行了 73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3,800.00
万元。
  2、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31 号”文同意,公司 73,8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
  3、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3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7 月 27
日)止。
  4、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42.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工作,涉及激励对象 52 人。其中,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9.7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2.96 万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科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前为 21.50 元/股,调整后为 21.5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
结果,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的累计股数为 339,75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317,500 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 0.062%,行权价格为 13.295 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 22,250 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 0.004%,
行权价格为 11.315 元。同时,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科华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21.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 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三季度,科华转债因转股减少 20,200 元(202 张),转股数量为 9
34 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余额为 737,685,300 元(7,376,8
53 张)。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股期间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变动数(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44,174    0.13%            16,875        661,049    0.13%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29,374  0.03%            16,875        146,249    0.03%
股权激励限售股                514,800  0.10%                0        514,800    0.1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4,059,224  99.87%            6,559    514,065,783  99.87%
三、总股本                514,703,398  100.00%            23,434    514,726,832  100.00%
        注:1、第三季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22,50
    0 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做相应调整。
        2、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科华转债转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增加 6,559 股,其中,科华转债转股数量为 934 股。
        三、 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华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科华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
    系电话 021-64954576 进行咨询。
        四、 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科华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09-22]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编号    型号、规格      注册证有效期                适用范围
                              Polaris c2000、  2021 年 7 月 27 日  本产品与具有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且
  1    全自动    沪械注准  Polaris c2100、        至        适宜的试剂配合使用,供医疗机构用
      生化分析仪  20212220430  Polaris cl000、  2026 年 7 月 26 日  于对人体体液进行常规临床生化检验
                              Polaris c1100                    及电解质(钾、钠、 氯离子)检验。
          以上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
      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09-10]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举行2021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1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
            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
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周五)下午 15:00-16:30 参加“2021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的高管人员有:公司总裁陈超女士、董事会秘书王锡林先生、财务总监罗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8-31] (002022)科华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邮件和
微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申请的议案》
  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天隆公司”)少数股东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天隆少数股东”)就与公司签订的《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受理。
  针对天隆少数股东提出的仲裁申请,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客观因素的影响,2020 年度天隆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均出现了远超预期的爆发式增长,该项增长情况已超出了包括公司和天隆少数股东在内的各方在订立《投资协议书》时正常可预见及可预测的范围,显然已发生了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从而动摇了交易双方当时关于《投资协议书》设定进一步投资安排的交易基础,如继续按该交易条款履行将对公司产生明显的不公平,这已构成“情势变更”。因此,公司有权根据“情势变更”依法提出相关重新协商及变更或解除之主张。
  为维护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仲裁规则和相关适用法律,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下列仲裁反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公司与天隆少数股东于 2018 年 6 月 8 日订立的《投资协议
书》项下第十条“进一步投资”条款;
  2、请求裁决天隆少数股东承担因本次仲裁案件(反请求与本请求,下同)而产生的全部仲裁费以及公司因本次仲裁案件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002022)科华生物:关于重大仲裁进展暨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进展暨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华生物”或“本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重大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合称“被反请求人”)就与本公司签订的《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下称“《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受理(下称“本次仲裁案件”)。
  2021 年 8 月 30 日,本公司按照仲裁规则和相关适用法律,就本次仲裁案件
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并获受理。本公司请求裁决解除
本公司与被反请求人于 2018 年 6 月 8 日订立的《投资协议书》项下第十条“进
一步投资”条款,并裁决被反请求人承担因本次仲裁案件产生的全部费用。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仲裁反请求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反请求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反请求人一:彭年才
  被反请求人二:李明
  被反请求人三:苗保刚
  被反请求人四: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仲裁反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本公司与被反请求人于 2018 年 6 月 8 日订立的《关于西安
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项下第十条“进一步投资”条款;
  2、请求裁决被反请求人承担因本次仲裁案件(反请求与本请求,下同)而产生的全部仲裁费以及本公司因本次仲裁案件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
  (三)事实和理由
  1、科华生物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最终取得标的公司 62%的股权才是交易双方签署《投资协议书》确定性的交易目的。
  2018 年 6 月 8 日,反请求人科华生物与被反请求人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在该《投资协议书》“鉴于”部分,交易双方开宗明义地确认了本次交易的目的在于:科华生物拟通过向被反请求人彭年才、李明、苗保刚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分别称“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合称“标的公司”)股权并以现金认缴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对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进行股权投资,最终持有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各 62%的股权;而被反请求人也仅拟将其持有的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部分股权转让给科华生物。为此,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当时的客观情况尤其是根据标的公司当时的实际运营情况,在《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由科华生物通过股权转让与增资方式合计投资现金 553,750,000 元,并最终取得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各 62%的股权。
  为实现该交易安排,根据标的公司当时存在的债权债务情况以及被反请求人相关股权被质押的情况,科华生物实际获得标的公司 62%的股权做了“两步走”的交割安排:
  (1)根据《投资协议书》第 4.2 条的约定,在被反请求人及标的公司获得相应资质、签署相应竞业限制协议等事项完成后,由被反请求人将其持有的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的注册资本出资额 19,849,200.00 元和 1,340,923.98 元分别以267,758,215.82 元和 18,088,558.38 元的对价转让给科华生物;同时,科华生物分别以117,089,923.69元和7,910,076.31元认缴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新增注册资本 8,680,000.00 元和 586,382.33 元。本次交割完成后,科华生物对标的公
司的持股比例为 46%。
  (2)根据《投资协议书》第 5.2 条的约定,在被反请求人及标的公司处理
完毕其与 SK Global Healthcare Business Group Limited 的债权债务关系及
解除股权质押限制等事项后,由被反请求人将其持有的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注册
资本出资额 9,923,200.00 元和 670,367.42 元分别作价 133,860,222.43 元和 9,
043,003.37 元转让给科华生物。至此,本次交割完成后,科华生物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62%。
  综上,《投资协议书》的交易目的仅限于对标的公司 62%的股权进行确定地交易。
  2、在交易双方已明确的本次交易目的之外,基于交易当时的客观情况、标的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以及包括被反请求人在内的各方对标的公司发展的正常预测情况,交易双方针对标的公司剩余 38%的股权在《投资协议书》也作了后续可选择性的规划,并磋商拟定了《投资协议书》第十条“进一步投资”条款。
  从当时“进一步投资”条款的磋商和拟定基础而言,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投资协议书》签订前出具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及标的公司提供的其盈利预测等资料和数据,并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运营和发展情况,即使按照当时最乐观的预测数据,科华生物及被反请求人在订立《投资协议书》时所能预见的标的公司 2020 年度的净利润最高也不超过 5,400 万元。正是在上述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本公司和被反请求人磋商拟定了《投资协议书》第十条“进一步投资”条款。
  3、2020 年度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因新冠疫情的爆发而出现了远超各方预计的
爆发式增长,已致使交易双方于 2018 年 6 月 8 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第十条
“进一步投资”条款的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该交易条款将对科华生物产生显著的不公平,这已构成“情势变更”。
  2020 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整个国家、社会均进入突发紧急情况。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以及导致的各项严重问题已超出了所有人的预
料,绝非任何人所能预见或者预测。甚至直到现在,世界多地仍处于疫情下的非正常状态。而标的公司的核心产品核酸提取设备、核酸提取试剂和 PCR 设备恰恰属于进行新冠核酸检测的抗疫必备品。因此,标的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爆发了“出人预料”的业绩增长。正如与疫情无法预料地突然爆发一样,标的公司的业绩也随着疫情的突然爆发而直线上涨,这完全超出了交易双方基于交易当时的客观基础条件而形成的认知情况,属于典型的、不可预见的“疫情式”爆发增长。
  鉴于标的公司 2020 年度的业绩因疫情的突然爆发而出现“疫情式”爆发增
长的客观情势,交易双方于 2018 年 6 月 8 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第十条“进
一步投资”条款的合同基础条件已然发生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该交易条款将对科华生物产生显著的不公平,这已构成“情势变更”。因此,科华生物有权根据“情势变更”依法提出相关重新协商及变更或解除之主张,以维护交易的公平。
  4、科华生物已基于“情势变更”依法向被反请求人提出重新协商《投资协议书》“进一步投资”条款的要求,被反请求人却拒绝重新协商。
  被反请求人无视以新冠疫情所导致的爆发式增长且远超各方预见的净利润数据来计算标的公司估值之不合理性和不公平性,坚持要求科华生物以约 105亿元的价格“继续受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 38%的股权”。对此,科华生物显然无法接受。为此,科华生物向被反请求人明确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客观因素的影响,2020 年度标的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均出现了远超预期的爆发式增长,该项增长情况已超出了交易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正常可预见及可预测的范围,显然已发生了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从而动摇了交易双方当时关于《投资协议书》设定进一步投资安排的交易基础,如继续按该交易条款履行将对科华生物产生明显的不公平。因此,为保障交易双方关于进一步投资安排交易的公平性,科华生物再三邀请被反请求人进一步磋商,希望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重新协商关于进一步投资安排的交易条款,以期双方能够根据客观情势的变化,达成新的一致意见。
  但令人遗憾的是,被反请求人执意提起仲裁,以高达 105 亿元的巨额仲裁请求要求科华生物履行“进一步投资”条款,从而引发了本次仲裁案件。被反请求
人执意提起仲裁的行为,必将导致不必要的巨额仲裁费、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产生,被反请求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
  5、科华生物依法有权基于“情势变更”要求解除《投资协议书》中的“进一步投资”条款,并依法提出仲裁反请求。
  承前所述,交易双方在 2018 年 6 月 8 日签署的《投资协议书》所确定的交
易目的就是被反请求人向科华生物转让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由科华生物向标的公司增资而最终由科华生物取得标的公司 62%的股权。在该项确定性交易目的之外,基于交易当时的客观情况、标的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以及包括被反请求人在内的各方对标的公司发展的正常预测情况,双方针对标的公司剩余 38%的股权在《投资协议书》也作出了后续可选择性的规划。2018 年 8 月,交易双方正式完成对标的公司 62%股权的交割,科华生物最终取得了标的公司 62%的股权,客观上《投资协议书》交易目的已达成。
  而对于被反请求人执意提起的关于“进一步投资”条款的仲裁,反请求人科华生物认为,被反请求人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完全恝置 2020 年突然爆发的新冠疫情情势,缺乏事实基础与法律依据。
  鉴于此,为保障交易的公平性,依法维护科华生物及所有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回归交易双方进行该次交易的初衷,根据相关仲裁规则的规定,科华生物特此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解除反请求人
科华生物与被反请求人于 2018 年 6 月 8 日订立的《投资协议书》项下第十条“进
一步投资”条款,并裁决被反请求人承担因本次仲裁案件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本次仲裁案件对本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正积极应对本次仲裁案件,坚定捍卫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本次仲裁案件对本公司的影响需以仲裁裁决结果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仲裁案件,并将依法及时披露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本次公告披露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未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8 项,涉及金额人民币 3,084.85 万元,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修
理合同纠纷以及解除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
    五、备查文件
  1、《仲裁反请求书》;
  2、《关于 SDV20210578<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2018.6.8)争议仲裁案事》((2021)沪贸仲字第 16712号)。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