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05什么时候复牌?-ST德豪停牌最新消息
≈≈ST德豪002005≈≈(更新:22.01.27)
[2022-01-27] (002005)ST德豪: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2—0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口扭亏为盈 口同向上升口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33,000 万元–48,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59,610.3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亏:44.64%–19.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41,000 万元–56,00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亏损:87,212.7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亏:52.99%–35.79%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875 元/股–0.2728 元/股 亏损:0.3378 元/股
营业收入 195,000 万元–210,000 万元 221,600.26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90,000 万元–205,000 万元 217,104.89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业绩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
1、公司的小家电业务以出口为主,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2021 年度出口销售额同比增长约 2%,但国内销售额同比下降 63%。报告期内由于人民币升值美元汇率持续走低、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人工成本攀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产品制造成本同比上升、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综合影响本报告期损益约 1.3 亿元至1.6 亿元。
2、公司 LED 相关业务停产后,尚未处理的相关闲置资产,仍需要进行资产折旧及支付必要的维护成本以及资产计提减值损失致使公司亏损加大,预计影响本报告期损益约 0.8 亿元至 1 亿元。
3、报告期内,因出售参股公司雷士国际 1.3 亿股股票而按准则规定将原雷士国际被动稀释股权等影响计入资本公积部分转入当期损益,确认投资损失约 3000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0.8 亿元。 其
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约为 0.7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如发生与本次业绩预告的结果产生重大差异的情况,公司将根据业绩预告修正的规则及时披露,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002005)ST德豪: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2—0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师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师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师庆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李师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师庆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05]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2—0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常彤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常彤女士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
其退休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常彤女士的离任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生效。离任生效后,常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常彤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常彤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1] (002005)ST德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1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5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吉学斌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80,706,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1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8,359,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47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545,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74%;反对
1,00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60%;弃权 15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8,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1094%;反对 1,00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197%;弃权 15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02] (002005)ST德豪: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1—11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47,017,545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一、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限售股份的情况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申请强制执行吴长江、惠州雷士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两案过程中,因吴长江等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吴长江持有的1.3亿股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票(以下简称“德豪润达股份”)。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1.3亿股股票(分别以72,222,222股和57,777,778股各作一个拍卖标的)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拍卖处理,以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
根据2017年3月16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显示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上述两个拍卖标的分别被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投资竞拍成功,成交价格分别为411,666,665.40元、329,333,334.60元。
2019年2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后的进展情况暨持股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公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吴长江名下的德豪润达股份中的46,101,364股、36,881,091股分别归买受人西藏林芝、新世界所有,上述被司法执行股份中的46,101,364股、36,881,091股的持有人已完成变更登记。西藏林芝持有的46,101,364股公司股票,新世界持有的36,881,091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票为上述被司法执行股份中的,于2021年11月12日完成过户的剩余47,017,545股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上述股份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69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两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86元。2014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并于201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
36
2
吴长江
130,000,000
36
合计
230,000,000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西藏林芝、新世界,履行了吴长江先生在认购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时所做的以下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本次认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3
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47,017,54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
26,120,858
26,120,858
1.49%
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896,687
20,896,687
1.19%
合计
47,017,545
47,017,545
2.68%
5、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72,832,470
4.16%
0
47,017,545
25,814,925
1.47%
高管锁定股
25,814,925
1.47%
0
0
25,814,925
1.47%
首发后限售股
47,017,545
2.68%
0
47,017,545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679,592,388
95.84%
47,017,545
0
1,726,609,933
98.53%
合计
1,752,424,858
100.00%
47,017,545
47,017,545
1,752,424,858
1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吴长江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
4
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西藏林芝、新世界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26] (002005)ST德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10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冬明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1)。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2021-11-26] (002005)ST德豪: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0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10)。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2021-11-26] (002005)ST德豪: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1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豪润达”)与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国际”)经过友好协商,就2022-2024 年度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销售 LED 芯片及 LED 光源及其他产
品等,预计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交易金额(含税)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1.29 亿元、1.29 亿元、1.29 亿元;
(2)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采购 LED 灯具等产品,预计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0.28 亿元、0.28亿元、0.28 亿元。
(3)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出租物业、机器、设备等,预计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0.05 亿元、0.05亿元、0.05 亿元。
(4)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承租物业、机器、设备等,预计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0.05 亿元、0.05亿元、0.05 亿元。
上述交易的具体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者合同进行确认。
2、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冬明回避了表决。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经测算,本公司与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交易金额(含税、人民币)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销售 LED 芯片、 雷士国际及 不超过 1.29 亿元 不超过1.29亿元 不超过1.29亿元
LED 光源及其他 其附属公司
产品等
采购 LED灯具等 雷士国际及 不超过 0.28 亿元 不超过0.28亿元 不超过0.28亿元
产品 其附属公司
出租物业、机 雷士国际及 不超过 0.05 亿元 不超过0.05亿元 不超过0.05亿元
器、设备等 其附属公司
承租物业、机 雷士国际及 不超过 0.05 亿元 不超过0.05亿元 不超过0.05亿元
器、设备等 其附属公司
合计 不超过 1.67 亿元 不超过1.67亿元 不超过1.67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雷士国际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光源产品、灯具产品及照明电器产品等各类照明产品的
设计、开发、生产、推广和销售。
雷士国际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HK.0222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雷士国际总资产 4,344,553 千元,净资产 3,347,594 千元,2021 年 1-6 月营业
务收入 1,143,253 千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018 千元。(以上数据摘取自
雷士国际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2021 年中期报告》。)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雷士国际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雷士国际为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财务实力较为雄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产品、商品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参照市场现行收费厘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关联方将按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在具体订单、协议或买卖合同中约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的采购及销售、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未签署
总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合同进行确认。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雷士国际是全球专业照明产品提供商和产业化、链条化、一站式解决方案的品牌提供商,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及渠道销售能力。本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可以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等。
2、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2021 年 1-10 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金额(含税、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10 月
销售 LED 芯片、LED
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 7,265.84
光源及其他产品等
采购 LED 灯具等产品 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 462.66
出租物业、机器、设
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 17.38
备等
承租物业、机器、设
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 76.95
备等
合计 7,822.83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另外,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6] (002005)ST德豪: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1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
1.00 √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 司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庆滨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提前四至七日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附件二:
回 执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德豪润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21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
1.00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11-20]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07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蚌埠
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鑫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先生的通
知,获悉蚌埠鑫睿所持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占其及
是否为控 一致行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数 动人所 总股本 售股(如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量(股) 持股份 比例 是,注明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 限售类 押
致行动人 (%) 型)
至质权 珠海京
蚌埠 2021 年 人申请 界智能 自身
鑫睿 否 74,434,947 68.39 4.25 否 否 11 月 18 解除质 技术有 生产
日 押之日 限公司 经营
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蚌埠鑫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841,347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434,947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
锁定股)34,406,4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本次质押完成后,蚌埠鑫
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累计已质押股份为 74,434,947 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68.39%,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具体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持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东 持股数量 前质押股 本次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占未质
比例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押股份
名 (股) (%) 份数量 量(股) 份限售和 限售和冻结
称 (股) (%) (%)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 数量(股) (%)
蚌
埠 74,434,947 4.25 0 74,434,947 100 4.25 0 0 0 0
鑫
睿
王 34,406,400 1.96 0 0 0 0 0 0 34,406,400 100
晟
合 108,841,347 6.21 0 74,434,947 68.39 4.25 0 0 34,406,400 100
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2、质押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2021-11-17] (002005)ST德豪: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21—10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分别于2017年1月6日、3月2日、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将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4)、《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6),公告的主要内容为: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策略投资”)申请强制执行吴长江、惠州雷士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两案过程中,因吴长江等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吴长江持有的1.3亿股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票(以下简称“德豪润达股份”)。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1.3亿股股票(分别以72,222,222股和57,777,778股各作一个拍卖标的)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拍卖处理,以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显示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上述两个拍卖标的分别被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投资竞拍成功,成交价格分别为411,666,665.40元、329,333,334.60元。
2019年2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后的进展情况暨持股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
公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吴长江名下的德豪润达股份中的46,101,364 股、
36,881,091股分别归买受人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投资所有,上述被司法执行股
份中的46,101,364股、36,881,091股的持有人已完成变更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司法执行股份中的剩余47,017,545股已全部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股东告知获悉,吴长江持有的47,017,545股公司股票已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前后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长江 47,017,545 2.68 0 0
西藏林芝 0 0 26,120,858 1.49
新世界策略投资 0 0 20,896,687 1.19
二、本次拍卖后解除冻结情况及剩余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因拍卖解除冻 占 其 所 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吴长江 否 47,017,545 100% 2.68% 2014年6月 2021 年 11
17 日 月 12 日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解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 冻 结 等 持股份 总股本 已 质 押 股 占 已 质 未 质 押 股 占 未 质
名称 (股) 例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份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份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冻 结 数 量 比例 冻 结 数 量 比例
(股) (股)
吴长江 0 0% 0 0% 0%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过户完成后,吴长江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其应当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鉴于吴长江先生目前处于司法羁押状态,可能无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仍将尽力敦促其及时履行。
2、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2021-11-05] (002005)ST德豪:关于深交所对公司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63号》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10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对公司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63 号》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6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的内容如下:
2021 年 10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三季报,你公司董事李师庆因“本次披露
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包含按联营企业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季度业绩计算的投资收益(或损失)”而无法保证季度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并在董事会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议案投出弃权票。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根据你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的联营企业雷士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国际”)根据港交所相关规则未选择对外披露以及未向公司提供其 2021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导致公司无法披露该信息。请结合你公司在以前各会计期间获取雷士国际财务报表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未能获取雷士国际 2021 年三季度报表的原因,相关事项是否影响你公司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2、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末,你公
司持有雷士国际 17.51%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你公司前期采用权益法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请结合雷士国际目前股权结构、你公司持有雷士国际股权并行使股东权利的具体情况、你公司对该股权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未来战略规划,说明你公司当前能否对雷士国际施加重大影响或与其他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是否符合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前提和假设,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关注事项回复如下:
1、根据你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的联营企业雷士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国际”)根据港交所相关规则未选择对外披露以及未向公司提供其 2021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导致公司无法披露该信息。请结合你公司在以前各会计期间获取雷士国际财务报表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未
能获取雷士国际 2021 年三季度报表的原因,相关事项是否影响你公司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答复:
公司的联营企业雷士国际(02222.HK)根据港交所相关规则未选择对外披露三季报以及未向公司提供其 2021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属实,是公司编制 2021 年度第三季度报表遇到的客观障碍,因此公司无法适当获取雷士国际的经营数据并按照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或损失)。
以前各会计期间,公司主要是通过获取雷士国际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在执行必要的审阅后根据其经营业绩情况计算公司按权益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或损失),或通过其他途径获悉雷士国际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对雷士国际经营环境及经营状态的了解,合理确信其经营业绩的情况下计算公司按权益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并在雷士国际公布其半年报及年报时对当年的一季度及三季度数据进行回顾,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10月通过正式途径电邮函请雷士国际相关代表提供雷士国际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以计算本季度投资收益(或损失),对方答复如下:“对于本公司(指“雷士国际”)未披露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数据)包含本公司的内幕消息。根据香港证监会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为履行向股东作出披露的责任,上市公司应向市场整体披露内幕消息,以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平等及同步取得相同消息。上市公司在向公众全面披露有关消息前,应确保该消息保密。若有关消息已不再保密且上市公司又未能发表任何公告,上市公司应考虑申请暂停其证券的交易。因此,本公司无法向贵司(指“德豪润达”)提供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在讨论第三季度报告时专门就此事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给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截止至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雷士国际仍未向公司提供其 2021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或经营业绩。结合雷士国际 2020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公司认为按雷士国际三季度财务数据计算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对公司三季报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李师庆董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已经如实披露董事会决议情况,亦尊重个别董事发表其与董事会决议不同观点的权利。
2、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末,你公
司持有雷士国际 17.51%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你公司前期采用权益法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请结合雷士国际目前股权结构、你公司持有雷士国际股权并行使股东权利的具体情况、你公司对该股权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未来战略规划,说明你公司当前能否对雷士国际施加重大影响或与其他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是否符合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前提和假设,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答复:
根据雷士国际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主要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德豪润达 740,346,000.00 17.51%
苏立新 649,350,649.00 15.36%
Harbour Faith Enterprises Limited (陈倩华) 341,071,000.00 8.07%
叶勇及其配偶 281,472,000.00 6.66%
财升有限公司(赵煜) 638,400,000.00 15.10%
主要股东持股合计 2,650,639,649.00 62.70%
截至目前,本公司仍持有雷士国际 17.51%股份(根据雷士国际 2021 年 10
月 5 日《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已发行股本为 4,227,280,649 股计算),基于雷士国际主要股东持有股份相对集中的事实,根据历年运作情况表明,公司虽然是雷士国际的第一大股东,但在股东会层面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雷士国际的经营和财务政策的制定。
雷士国际目前的董事会成员共八名,包括执行董事王冬雷、陈剑瑢、肖宇、曹琴,非执行董事王顿、叶勇,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港卫、王学先。
依据雷士国际《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之综合版本》(下称“《章程》”)
第 61 条第 1 款、第 70 条规定,选举任命董事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董事选举事项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股东大会简单多数通过;依据《章程》第 58 条规定,持股 10%以上股东可以要求董事会召开特别(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推举的或股东提名的董事人选进行表决选举;依据《章程》第 83 条第 1 款、香港交易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第 3.10 条规定,雷士国际董事会人数不得少于 2 名,无上限,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少于 3 名。截止至目前,公司没有提名的人选进入雷士国际董事会,但公司一直通过各种渠道与雷士国际的主要股东保持接触,目标是寻求至少一名的董事席位,争取在雷士国际董事会参与对雷士国际的经营和财务政策的决策,以匹配公司持股份额应享有的合理权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权益
法核算。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将重大影响定义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而并非“正在行使权力”,其判断的核心应是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而投资方是否正在实际行使该权力并不是判断的关键。公司对雷士国际的持股份额(超过 10%)表明公司具备独立向雷士国际董事会提名董事的权力,并且公司正在通过适当的渠道协调雷士国际的主要股东,以落实该项权力。因此,公司认为现阶段仍然具备对该项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的前提,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公司同时亦认为,未能从雷士国际取得季度的财务信息主要是由于雷士国际考虑作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披露影响所致,其受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内幕消息披露指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例监管。雷士国际本身并无披露季度财务数据的要求,故不单独向本公司提供季度财务数据属于内幕信息保护及信息披露公平性的考虑。此实务困境,公司认为主要是由于规则的客观限制引起,而不是公司不积极寻求施加重大影响所致,不计算(或豁免计算)被投资单位的季度投资收益(或损失)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其风险已经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可能做到的勤勉尽责。
近期,公司重新选举组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重新聘请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层高度关注雷士国际股权资产的安全性和保值性。就目前公司的整体利益而言,持有雷士国际股权,实施重大影响,以确保股权保值增值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在努力落实的事项,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长期看好雷士国际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不排除未来加强与雷士国际在品牌、销售渠道、生产制造方面的合作,并将尽力与雷士国际的主要股东、董事会进行充分必要的沟通和协作,通过友好参与对雷士国际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提升雷士国际的公司治理及经营业绩,完全符合雷士国际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短期内暂无出售雷士国际股权的计划。公司董事会谨慎审视后续向雷士
国际提名董事的进展,以及基于引领公司持续走出经营困境的未来规划所需要的资源等方面综合考虑和决定对该项股权资产的处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内部审批权限审慎审议,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有关事项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9] (002005)ST德豪: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10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李师庆,弃权理由如下:公司本次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不包含按联营企业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季度业绩计算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季度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9] (002005)ST德豪: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0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9] (002005)ST德豪: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55元
每股净资产: 0.888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3%
营业总收入: 15.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1亿元
[2021-10-20] (002005)ST德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10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吉学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构成
提名委员会 王硕(主任委员)、吉学斌、谢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谢捷(主任委员)、张杰、王春飞
审计委员会 王春飞(主任委员)、吉学斌、谢捷
战略委员会 吉学斌(主任委员)、王冬明、王硕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吉学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同意聘任杨燕女士、常彤女士、许晋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意聘任冯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意聘任季庆滨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一号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电子邮箱:jiqb@sina.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1、吉学斌先生
吉学斌,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硕士学位。1997
年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2000 年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高级经理;2002 年任新时代证券股份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05 年任北京创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吉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吉学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燕女士
197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华润电器有
限公司销售经理,本公司营销中心非美洲区总监,本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本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ETI SolidState Lighting (Thailand) Ltd.董事,本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兼小家电事业部总经理。
杨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常彤女士
196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珠港机场管
理有限公司,任助理总经理。历任本公司营运管理部副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德豪雷士(北京)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北美电器(珠海)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常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常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许晋源先生
许晋源,男,1974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学历。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台湾璨圆光电研发工程师;2006 年 10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台湾亿光电子研发
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 TOP/TV 背光事业部总经理;
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台湾佩机科技总经理;2013 年 1 月起担任广东德豪
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芜湖锐拓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器件事业部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LED 芯片事业部总裁,分管 LED 芯片事业部、LED 器件事
业部。
截至目前,许晋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冯凌先生
冯凌,男,1976 年 2 月 11 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职昆明国际贸易中心财务部副部长;2000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职云南烟草国贸商城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07 月任职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项目经理;2003 年 07 月
至 2008 年 03 月任职昆明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03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职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兴云诚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
副经理;2016年6月至2021年5月任职深圳合众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冯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季庆滨先生
季庆滨,男,1971 年 6 月 1 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职哈尔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员;1998 年 1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职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2003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黑
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20 年任职金洲慈航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季庆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0-20] (002005)ST德豪: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0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徐飞先生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2021-10-19] (002005)ST德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1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吉学斌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703,385,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1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8,841,3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1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594,544,4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92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210,415,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0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210,415,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00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83,873,439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9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90,902,89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67%。
吉学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0,120,26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70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77,149,71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905%。
王冬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杨燕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3,261,592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1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0,291,045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834%。
杨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8,962,274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7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5,991,72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27%。
乔国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师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8,945,849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5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5,975,30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849%。
李师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7,869,56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2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4,899,01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34%。
张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春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5,490,019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2,519,47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425%。
王春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谢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6,785,003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8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3,814,45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79%。
谢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6,521,891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0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3,814,45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79%。
王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信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6,141,061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6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3,170,51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519%。
王信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徐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6,888,694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2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3,918,14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072%。
王信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394,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47%;反对
1,27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6%;弃权 1,7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423,6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2%;反对
1,27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70%;弃权 1,7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189,4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56%;反对
1,3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8%;弃权 1,8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218,8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09%;反对
1,3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78%;弃权 1,8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2021-10-15] (002005)ST德豪: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不含按公司联营单位雷士国际第三季度业绩计算的投资收益),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 亏损 口 扭亏为盈 口 同向上升 口 同向下降
本报告期
项目 上年同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09月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 16,474.01万
亏损: 20,000万元—26,0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141元/股—0.1484元/股 亏损:0.0934元/股
(2)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 亏损 口 扭亏为盈 口 同向上升 口 同向下降
2021年第三季度 (2021
项目 上年同期
年07月01日至2021年09月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061.97万元—9,061.97万元 盈利:1,800.0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75元/股—0.0517元/股 盈利:0.0102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的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的小家电业务以出口为主,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2021年1-9月出口销售额同比增长13%,但国内销售额同比下降65%。报告期内由于人民币升值美元汇率持续走低、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人工成本攀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产品制造成本同比上升、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2、公司LED相关业务停产后,尚未处理的相关闲置资产,仍需要进行资产折旧及支付必要的维护成本致使公司亏损加大。
3、报告期内,因出售参股公司雷士国际1.3亿股股票而按准则规定将原雷士国际被动稀释股权等影响计入资本公积部分转入当期损益,确认投资损失约3000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
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为弥补小家电业务因原材料涨价导致的较大亏损,公司管理层已积极地与相关客户进行磋商,争取客户对报告期内已出货产品给予价格补偿,公司前三季度的出货价格是按原合同计价,具体涨价幅度还在谈判进行中。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2]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7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1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2021-09-29] (002005)ST德豪: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9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吉学斌先生、王冬明先生、杨燕女士、乔国银先生、李师庆先生、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春飞先生、谢捷先生、王 硕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候选人。 具体内容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4)。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之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将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要求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5)。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9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9] (002005)ST德豪: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王信玲女士、徐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将与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9]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94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被提名人同意,吉学斌先生、王冬明先生、杨燕女士、乔国银先生、李师庆先生、张杰先生成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被提名人同意,王春飞先生、谢捷先生、王硕先生成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通过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独立
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被提名人同意,王信玲女士、徐飞先生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由陈学军先生当选。(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股东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学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各位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吉学斌先生
吉学斌,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硕士学位。1997
年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2000 年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高级经理;2002 年任新时代证券股份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05 年任北京创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吉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吉学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冬明先生
王冬明,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2年至2000年,任中国基建物资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及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 2013 年,任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及照明事业部总经理。2013 年 6 月加入雷士照明(现更名为雷士国际),2021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冬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冬明先生与合计持有公司 6.21%
股份的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存在关联关系,王冬明先生与王晟先生为兄弟关系。
王冬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燕女士
197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华润电器有
限公司销售经理,本公司营销中心非美洲区总监,本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本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ETI SolidState Lighting (Thailand) Ltd.董事,本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兼小家电事业部总经理。
杨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乔国银先生
乔国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大学本科,在职
研究生结业,会计师。曾任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上海比瑞吉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乔国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乔国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师庆先生
李师庆,男,198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SVP)。
李师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师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杰先生
张杰,男,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
级经济师。2018 年 9 月进入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目前担任投资管理部部长;2019 年 6 月起至今兼任安徽泽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凯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春飞先生
王春飞,男,198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经济学博士后,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江西省南城县洪门深圳红十字卫生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并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学术研究领域主要为审计理论与方法、资本市场监管政策评价、公司财务和治理,代表作品包括《企业集团统一审计——质量、变更及经济后果》、《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等著作、学术论文,并作为科研课题中国博士后基金“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审计体系现代化”(一等资助,2015M57012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与审计行为研究”(青年项目,71302131)等科研课题主持人 。
王春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春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
王春飞先生已经作出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2021-09-29] (002005)ST德豪: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如期出具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
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
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
1、人员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 从事证券服务业
服务业务 务的年限
项目合伙人 廖慕桃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华柱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9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之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3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廖慕桃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6年7月至2011年10月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原广东恒信德律会 高级审计员
计师事务所)
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项目经理
东分所
2012年2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陈华柱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2年7月至2015年10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经理
2015年11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从业经历
姓名:张之祥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6年3月至2008年9月 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原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2011年7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经验和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
此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表的年
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 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表的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经验和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9] (002005)ST德豪: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0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杨燕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李师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春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谢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王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王信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徐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 》、《 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日 报》 以及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2、3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
1.00 应选人数 6 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1.01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
1.02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燕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
1.03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1.04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师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
1.05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
1.06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
2.00 应选人数 3 人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春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
2.01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谢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2.02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2.03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 应选人数 2 人
3.00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信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
3.01 √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徐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 √
3.02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 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 司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庆滨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2021-09-28]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8)。公司董事会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以此为戒,加强内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2021-09-17]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8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8)。公司董事会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以此为戒,加强内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2021-09-17] (002005)ST德豪: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
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84),北京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所持有的 36,000,000 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
流通股)。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5%。本次拍卖的竞得人为顾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司法拍卖的
36,000,000 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顾斌竞得的 36,000,000 股公司股票均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过户前后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顾斌 0 0 36,000,000 2.05
芜湖德豪投资 36,000,000 2.05 0 0
二、本次拍卖后解除冻结情况及剩余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因拍卖解除冻 占 其 所 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芜湖德豪投资 否 36,000,000 100% 2.05% 2018 年 12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月 9 日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解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冻 结 等 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 质 押 股 占 已 质 未 质 押 股 占 未 质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份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冻 结 数 量 比例 冻 结 数 量 比例
(股) (股)
芜湖
德豪 0 0% 0 0% 0% 0 0% 0 0%
投资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
有独立经营的能力;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亦无
单独或合计可以实际支配公司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若后续亦不存在依其可实
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议产生重要影响或决定公司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等情形的股东,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3.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4]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8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4)。
2021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2021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或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 1308 号。
王冬雷,男,1964 年 1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董事、实际控制人,住址:广
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王晟,男,1967 年 9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住址:广
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李华亭,男,1962 年 11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副董事长、总经理,住址:北
京市海淀区。
郭翠花,女,1963 年 10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执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住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涂崎,男,1977 年 7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住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
王建国,男,1956 年 3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独立董事,住址:北京市西城
区。
郝亚超,女,1978 年 12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独立董事,住址:天津市河西
区。
依据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德豪润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德豪润达、王冬雷、王晟、李华亭、郭翠花、涂崎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并要求听证;当事人王建国、郝亚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我局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德豪润达、王冬雷、王晟、李华亭、郭翠花、涂崎委托的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德豪润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德豪润达未按规定披露关停 LED 芯片工厂的重大事件,导致 2018 年年报
存在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10 日,德豪润达召开总裁办公会,形成压缩芯片事业部规模、
逐步关闭芯片工厂的决议。该决议形成后,公司即开始着手实施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三颐)、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芯片及封装工厂的减产闭厂工作。LED 芯片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关于芯片工厂关闭决议的形成及实施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属于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规定的“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
范围的重大变化”,构成重大事件。德豪润达未就该事项发布临时公告,也未在 2018年年报中予以披露,导致 2018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上述行为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2、德豪润达虚增 2018 年度利润,导致 2018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一)德豪润达少计提 LED 芯片业务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虚增 2018 年度
利润 2,910,586,411.77 元
根据 LED 芯片行业外部环境和公司经营情况,2018 年底,德豪润达 LED 芯片
业务相关非流动性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但德豪润达未对该部分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全面评估,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 2018 年年报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910,586,411.77 元,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2,910,586,411.77 元。
(二)德豪润达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95,000,000.00 元
2017 年 6 月,地方政府部门下发通知,称为了加快 LED 倒装芯片项目实施进
度,同意拨付德豪润达控股子公司蚌埠三颐产业扶持基金 1.25 亿元。蚌埠三颐分
别于 2018 年 2 月、2018 年 4 月收到该地方政府部门拨付的 1,000 万元、1,500 万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德豪润达应收蚌埠高新区财政局政府补助 10,000
万元。经查,2018 年年报披露前,德豪润达已得知地方政府部门决定停止拨付政府补助,该剩余 10,000 万元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年)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德豪润达在 2018 年年报中对该项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 5,000,000.00 元,少计提 95,000,000.00 元,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95,000,000.00
元。
(三)德豪润达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虚增2018年度利润452,971,200.00元
2018 年 8 月 10 日,就美国 Lumileds 公司起诉德豪润达侵占商业秘密一案,
美国加州法院陪审团作出初步裁决:由于挪用商业秘密,德豪润达少支出了研发
费用,德豪润达须向 Lumileds 补偿研发费用 6,600 万美元。德豪润达 2018 年报
披露了该诉讼,但未计提预计负债。2019 年 5 月 10 日,德豪润达披露诉讼进展公
告,称根据美国加州法院作出的判决,被告德豪润达、王冬雷和陈某毅应向原告
Lumileds 支付 6,600 万美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的
规定,该所涉未决诉讼事项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但德豪润达未予计提,导致 2018
年年报少计预计负债 452,971,200.00 元(按 2018 年12 月 31 日汇率1 美元=6.8632
人民币计算),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452,971,200.00 元。
2019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德豪润达相继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
正的公告,对 2018 年年报进行会计差错调整。公告的会计差错更正结果与我局调查结果一致。
综上,德豪润达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910,586,411.77 元,少计提其他应收
款坏账准备 95,000,000.00 元,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452,971,200.00 元,合
计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3,458,557,611.77 元,导致 2018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德
豪润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上述违法事实,有德豪润达相关公告、2018 年年报、相关会议纪要、决议、
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相关明细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德豪润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
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王冬雷,时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层需向其进行汇报,且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王冬雷知悉并同意上述违法行为。王晟,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与王冬雷是兄弟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知悉上述违法行为。李华亭,时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知悉上述违法行为,虽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但对公司重大事项不起决定、主要作用。郭翠花,时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工作,知悉上述涉及财务事项的违法行为并具体负责相应财务处理工作。涂崎,时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知悉公司关停 LED 芯片工厂的重大事项,未将该事项进行临时公告,也未在 2018 年年报中予以披露。王
建国,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长期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应当具备发现公司财务处理方面存在违法事实的专业能力,但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并未提出异议。郝亚超,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律师资格,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应当具备发现公司未决诉讼很可能败诉的专业能力,但未予指出,也未对公司的违法行为提出异议。对于德豪润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王冬雷、王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华亭、郭翠花、涂崎、王建国、郝亚超是其他责任人员。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听证会和申辩材料中提出如下主要申辩意见:
(一)德豪润达、王冬雷、王晟、李华亭、郭翠花、涂崎、王建国、郝亚超共同提出的申辩意见
1.德豪润达不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停 LED 芯片工厂的重大事件,导致 2018 年
年报涉嫌重大遗漏情形。理由:总裁办公会无权决定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德豪润达未作出关闭芯片工厂的有效决议;在总裁办公会后未实施关闭芯片工厂的具体操作;已在 2018 年年报中对 LED 芯片业务情况作出分析,已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德豪润达因疏忽导致 LED 芯片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范围确定出现失误,
从而导致在 LED 芯片业务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上出现少计提的情形,但已在2018 年年报披露后及时作出会计差错调整,补充计提 LED 芯片业务相关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
3.德豪润达对政府补助存在合理期待,不存在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虚增 2018 年度利润情形。
4.德豪润达不存在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虚增 2018 年度利润情形。理由:
陪审团的初步裁决尚不构成德豪润达的现时义务;德豪润达在国内已经提起针对性诉讼,该等诉讼最终可能赔偿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各方共同签署的和解协议最终确定的和解金额与初步裁决结果不同。
德豪润达全部申辩意见如上,认为不应被处罚。
(二)相关责任人提出的申辩意见
在上述意见基础上,相关责任人进一步提出以下主要意见。
1.王冬雷的申辩意见:(1)未在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职务,不直接参与德豪润达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没有完全控制力,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关于关闭 LED芯片工厂的内容未实际执行。(2)2018 年底及 2019 年初曾经多次向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018 年年报应当对 LED 芯片业务全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公司内部对 LED 芯片业务发展判断存在较大分歧,因疏忽导致在确定 LED 芯片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上出现失误,出现少计提情形。(3)在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计提事项上已经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综上,申辩人认为不应被处罚。
2.王晟的申辩意见:(1)不是德豪润达实际控制人,虽是董事长,但因身体原因,不直接负责公司的日常
[2021-08-28] (002005)ST德豪: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6元
每股净资产: 0.91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3%
营业总收入: 9.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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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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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002005)ST德豪: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2—0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口扭亏为盈 口同向上升口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33,000 万元–48,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59,610.3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亏:44.64%–19.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41,000 万元–56,00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亏损:87,212.7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亏:52.99%–35.79%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875 元/股–0.2728 元/股 亏损:0.3378 元/股
营业收入 195,000 万元–210,000 万元 221,600.26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90,000 万元–205,000 万元 217,104.89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业绩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
1、公司的小家电业务以出口为主,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2021 年度出口销售额同比增长约 2%,但国内销售额同比下降 63%。报告期内由于人民币升值美元汇率持续走低、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人工成本攀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产品制造成本同比上升、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综合影响本报告期损益约 1.3 亿元至1.6 亿元。
2、公司 LED 相关业务停产后,尚未处理的相关闲置资产,仍需要进行资产折旧及支付必要的维护成本以及资产计提减值损失致使公司亏损加大,预计影响本报告期损益约 0.8 亿元至 1 亿元。
3、报告期内,因出售参股公司雷士国际 1.3 亿股股票而按准则规定将原雷士国际被动稀释股权等影响计入资本公积部分转入当期损益,确认投资损失约 3000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0.8 亿元。 其
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约为 0.7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如发生与本次业绩预告的结果产生重大差异的情况,公司将根据业绩预告修正的规则及时披露,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002005)ST德豪: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2—0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师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师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师庆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李师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师庆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05]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2—0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常彤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常彤女士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
其退休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常彤女士的离任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生效。离任生效后,常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常彤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常彤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1] (002005)ST德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1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5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吉学斌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80,706,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1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8,359,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47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545,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74%;反对
1,00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60%;弃权 15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8,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1094%;反对 1,00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197%;弃权 15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02] (002005)ST德豪: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1—11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47,017,545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一、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限售股份的情况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申请强制执行吴长江、惠州雷士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两案过程中,因吴长江等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吴长江持有的1.3亿股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票(以下简称“德豪润达股份”)。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1.3亿股股票(分别以72,222,222股和57,777,778股各作一个拍卖标的)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拍卖处理,以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
根据2017年3月16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显示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上述两个拍卖标的分别被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投资竞拍成功,成交价格分别为411,666,665.40元、329,333,334.60元。
2019年2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后的进展情况暨持股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公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吴长江名下的德豪润达股份中的46,101,364股、36,881,091股分别归买受人西藏林芝、新世界所有,上述被司法执行股份中的46,101,364股、36,881,091股的持有人已完成变更登记。西藏林芝持有的46,101,364股公司股票,新世界持有的36,881,091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票为上述被司法执行股份中的,于2021年11月12日完成过户的剩余47,017,545股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上述股份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69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两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86元。2014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并于201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
36
2
吴长江
130,000,000
36
合计
230,000,000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西藏林芝、新世界,履行了吴长江先生在认购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时所做的以下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本次认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3
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47,017,54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
26,120,858
26,120,858
1.49%
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896,687
20,896,687
1.19%
合计
47,017,545
47,017,545
2.68%
5、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72,832,470
4.16%
0
47,017,545
25,814,925
1.47%
高管锁定股
25,814,925
1.47%
0
0
25,814,925
1.47%
首发后限售股
47,017,545
2.68%
0
47,017,545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679,592,388
95.84%
47,017,545
0
1,726,609,933
98.53%
合计
1,752,424,858
100.00%
47,017,545
47,017,545
1,752,424,858
1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吴长江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
4
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西藏林芝、新世界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26] (002005)ST德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10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冬明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1)。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2021-11-26] (002005)ST德豪: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0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10)。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2021-11-26] (002005)ST德豪: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1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豪润达”)与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国际”)经过友好协商,就2022-2024 年度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销售 LED 芯片及 LED 光源及其他产
品等,预计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交易金额(含税)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1.29 亿元、1.29 亿元、1.29 亿元;
(2)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采购 LED 灯具等产品,预计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0.28 亿元、0.28亿元、0.28 亿元。
(3)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出租物业、机器、设备等,预计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0.05 亿元、0.05亿元、0.05 亿元。
(4)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承租物业、机器、设备等,预计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0.05 亿元、0.05亿元、0.05 亿元。
上述交易的具体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者合同进行确认。
2、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冬明回避了表决。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经测算,本公司与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交易金额(含税、人民币)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销售 LED 芯片、 雷士国际及 不超过 1.29 亿元 不超过1.29亿元 不超过1.29亿元
LED 光源及其他 其附属公司
产品等
采购 LED灯具等 雷士国际及 不超过 0.28 亿元 不超过0.28亿元 不超过0.28亿元
产品 其附属公司
出租物业、机 雷士国际及 不超过 0.05 亿元 不超过0.05亿元 不超过0.05亿元
器、设备等 其附属公司
承租物业、机 雷士国际及 不超过 0.05 亿元 不超过0.05亿元 不超过0.05亿元
器、设备等 其附属公司
合计 不超过 1.67 亿元 不超过1.67亿元 不超过1.67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雷士国际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光源产品、灯具产品及照明电器产品等各类照明产品的
设计、开发、生产、推广和销售。
雷士国际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HK.0222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雷士国际总资产 4,344,553 千元,净资产 3,347,594 千元,2021 年 1-6 月营业
务收入 1,143,253 千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018 千元。(以上数据摘取自
雷士国际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2021 年中期报告》。)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雷士国际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雷士国际为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财务实力较为雄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产品、商品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参照市场现行收费厘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关联方将按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在具体订单、协议或买卖合同中约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的采购及销售、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未签署
总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合同进行确认。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雷士国际是全球专业照明产品提供商和产业化、链条化、一站式解决方案的品牌提供商,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及渠道销售能力。本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可以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等。
2、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2021 年 1-10 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金额(含税、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10 月
销售 LED 芯片、LED
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 7,265.84
光源及其他产品等
采购 LED 灯具等产品 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 462.66
出租物业、机器、设
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 17.38
备等
承租物业、机器、设
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 76.95
备等
合计 7,822.83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另外,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6] (002005)ST德豪: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1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
1.00 √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 司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庆滨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提前四至七日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附件二:
回 执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德豪润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21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
1.00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11-20]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07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蚌埠
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鑫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先生的通
知,获悉蚌埠鑫睿所持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占其及
是否为控 一致行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数 动人所 总股本 售股(如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量(股) 持股份 比例 是,注明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 限售类 押
致行动人 (%) 型)
至质权 珠海京
蚌埠 2021 年 人申请 界智能 自身
鑫睿 否 74,434,947 68.39 4.25 否 否 11 月 18 解除质 技术有 生产
日 押之日 限公司 经营
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蚌埠鑫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841,347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434,947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
锁定股)34,406,4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本次质押完成后,蚌埠鑫
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累计已质押股份为 74,434,947 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68.39%,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具体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持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东 持股数量 前质押股 本次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占未质
比例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押股份
名 (股) (%) 份数量 量(股) 份限售和 限售和冻结
称 (股) (%) (%)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 数量(股) (%)
蚌
埠 74,434,947 4.25 0 74,434,947 100 4.25 0 0 0 0
鑫
睿
王 34,406,400 1.96 0 0 0 0 0 0 34,406,400 100
晟
合 108,841,347 6.21 0 74,434,947 68.39 4.25 0 0 34,406,400 100
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2、质押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2021-11-17] (002005)ST德豪: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21—10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分别于2017年1月6日、3月2日、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将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4)、《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6),公告的主要内容为: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策略投资”)申请强制执行吴长江、惠州雷士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两案过程中,因吴长江等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吴长江持有的1.3亿股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票(以下简称“德豪润达股份”)。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1.3亿股股票(分别以72,222,222股和57,777,778股各作一个拍卖标的)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拍卖处理,以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显示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上述两个拍卖标的分别被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投资竞拍成功,成交价格分别为411,666,665.40元、329,333,334.60元。
2019年2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后的进展情况暨持股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
公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吴长江名下的德豪润达股份中的46,101,364 股、
36,881,091股分别归买受人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投资所有,上述被司法执行股
份中的46,101,364股、36,881,091股的持有人已完成变更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司法执行股份中的剩余47,017,545股已全部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股东告知获悉,吴长江持有的47,017,545股公司股票已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前后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长江 47,017,545 2.68 0 0
西藏林芝 0 0 26,120,858 1.49
新世界策略投资 0 0 20,896,687 1.19
二、本次拍卖后解除冻结情况及剩余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因拍卖解除冻 占 其 所 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吴长江 否 47,017,545 100% 2.68% 2014年6月 2021 年 11
17 日 月 12 日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解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 冻 结 等 持股份 总股本 已 质 押 股 占 已 质 未 质 押 股 占 未 质
名称 (股) 例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份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份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冻 结 数 量 比例 冻 结 数 量 比例
(股) (股)
吴长江 0 0% 0 0% 0%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过户完成后,吴长江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其应当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鉴于吴长江先生目前处于司法羁押状态,可能无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仍将尽力敦促其及时履行。
2、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2021-11-05] (002005)ST德豪:关于深交所对公司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63号》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10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对公司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63 号》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6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的内容如下:
2021 年 10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三季报,你公司董事李师庆因“本次披露
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包含按联营企业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季度业绩计算的投资收益(或损失)”而无法保证季度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并在董事会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议案投出弃权票。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根据你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的联营企业雷士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国际”)根据港交所相关规则未选择对外披露以及未向公司提供其 2021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导致公司无法披露该信息。请结合你公司在以前各会计期间获取雷士国际财务报表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未能获取雷士国际 2021 年三季度报表的原因,相关事项是否影响你公司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2、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末,你公
司持有雷士国际 17.51%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你公司前期采用权益法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请结合雷士国际目前股权结构、你公司持有雷士国际股权并行使股东权利的具体情况、你公司对该股权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未来战略规划,说明你公司当前能否对雷士国际施加重大影响或与其他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是否符合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前提和假设,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关注事项回复如下:
1、根据你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的联营企业雷士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国际”)根据港交所相关规则未选择对外披露以及未向公司提供其 2021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导致公司无法披露该信息。请结合你公司在以前各会计期间获取雷士国际财务报表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未
能获取雷士国际 2021 年三季度报表的原因,相关事项是否影响你公司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答复:
公司的联营企业雷士国际(02222.HK)根据港交所相关规则未选择对外披露三季报以及未向公司提供其 2021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属实,是公司编制 2021 年度第三季度报表遇到的客观障碍,因此公司无法适当获取雷士国际的经营数据并按照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或损失)。
以前各会计期间,公司主要是通过获取雷士国际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在执行必要的审阅后根据其经营业绩情况计算公司按权益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或损失),或通过其他途径获悉雷士国际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对雷士国际经营环境及经营状态的了解,合理确信其经营业绩的情况下计算公司按权益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并在雷士国际公布其半年报及年报时对当年的一季度及三季度数据进行回顾,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10月通过正式途径电邮函请雷士国际相关代表提供雷士国际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以计算本季度投资收益(或损失),对方答复如下:“对于本公司(指“雷士国际”)未披露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数据)包含本公司的内幕消息。根据香港证监会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为履行向股东作出披露的责任,上市公司应向市场整体披露内幕消息,以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平等及同步取得相同消息。上市公司在向公众全面披露有关消息前,应确保该消息保密。若有关消息已不再保密且上市公司又未能发表任何公告,上市公司应考虑申请暂停其证券的交易。因此,本公司无法向贵司(指“德豪润达”)提供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在讨论第三季度报告时专门就此事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给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截止至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雷士国际仍未向公司提供其 2021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或经营业绩。结合雷士国际 2020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公司认为按雷士国际三季度财务数据计算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对公司三季报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李师庆董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已经如实披露董事会决议情况,亦尊重个别董事发表其与董事会决议不同观点的权利。
2、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末,你公
司持有雷士国际 17.51%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你公司前期采用权益法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请结合雷士国际目前股权结构、你公司持有雷士国际股权并行使股东权利的具体情况、你公司对该股权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未来战略规划,说明你公司当前能否对雷士国际施加重大影响或与其他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是否符合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前提和假设,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答复:
根据雷士国际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主要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德豪润达 740,346,000.00 17.51%
苏立新 649,350,649.00 15.36%
Harbour Faith Enterprises Limited (陈倩华) 341,071,000.00 8.07%
叶勇及其配偶 281,472,000.00 6.66%
财升有限公司(赵煜) 638,400,000.00 15.10%
主要股东持股合计 2,650,639,649.00 62.70%
截至目前,本公司仍持有雷士国际 17.51%股份(根据雷士国际 2021 年 10
月 5 日《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已发行股本为 4,227,280,649 股计算),基于雷士国际主要股东持有股份相对集中的事实,根据历年运作情况表明,公司虽然是雷士国际的第一大股东,但在股东会层面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雷士国际的经营和财务政策的制定。
雷士国际目前的董事会成员共八名,包括执行董事王冬雷、陈剑瑢、肖宇、曹琴,非执行董事王顿、叶勇,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港卫、王学先。
依据雷士国际《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之综合版本》(下称“《章程》”)
第 61 条第 1 款、第 70 条规定,选举任命董事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董事选举事项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股东大会简单多数通过;依据《章程》第 58 条规定,持股 10%以上股东可以要求董事会召开特别(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推举的或股东提名的董事人选进行表决选举;依据《章程》第 83 条第 1 款、香港交易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第 3.10 条规定,雷士国际董事会人数不得少于 2 名,无上限,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少于 3 名。截止至目前,公司没有提名的人选进入雷士国际董事会,但公司一直通过各种渠道与雷士国际的主要股东保持接触,目标是寻求至少一名的董事席位,争取在雷士国际董事会参与对雷士国际的经营和财务政策的决策,以匹配公司持股份额应享有的合理权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权益
法核算。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将重大影响定义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而并非“正在行使权力”,其判断的核心应是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而投资方是否正在实际行使该权力并不是判断的关键。公司对雷士国际的持股份额(超过 10%)表明公司具备独立向雷士国际董事会提名董事的权力,并且公司正在通过适当的渠道协调雷士国际的主要股东,以落实该项权力。因此,公司认为现阶段仍然具备对该项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的前提,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公司同时亦认为,未能从雷士国际取得季度的财务信息主要是由于雷士国际考虑作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披露影响所致,其受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内幕消息披露指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例监管。雷士国际本身并无披露季度财务数据的要求,故不单独向本公司提供季度财务数据属于内幕信息保护及信息披露公平性的考虑。此实务困境,公司认为主要是由于规则的客观限制引起,而不是公司不积极寻求施加重大影响所致,不计算(或豁免计算)被投资单位的季度投资收益(或损失)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其风险已经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可能做到的勤勉尽责。
近期,公司重新选举组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重新聘请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层高度关注雷士国际股权资产的安全性和保值性。就目前公司的整体利益而言,持有雷士国际股权,实施重大影响,以确保股权保值增值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在努力落实的事项,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长期看好雷士国际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不排除未来加强与雷士国际在品牌、销售渠道、生产制造方面的合作,并将尽力与雷士国际的主要股东、董事会进行充分必要的沟通和协作,通过友好参与对雷士国际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提升雷士国际的公司治理及经营业绩,完全符合雷士国际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短期内暂无出售雷士国际股权的计划。公司董事会谨慎审视后续向雷士
国际提名董事的进展,以及基于引领公司持续走出经营困境的未来规划所需要的资源等方面综合考虑和决定对该项股权资产的处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内部审批权限审慎审议,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有关事项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9] (002005)ST德豪: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10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李师庆,弃权理由如下:公司本次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不包含按联营企业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季度业绩计算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季度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9] (002005)ST德豪: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0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9] (002005)ST德豪: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55元
每股净资产: 0.888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3%
营业总收入: 15.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1亿元
[2021-10-20] (002005)ST德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10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吉学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构成
提名委员会 王硕(主任委员)、吉学斌、谢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谢捷(主任委员)、张杰、王春飞
审计委员会 王春飞(主任委员)、吉学斌、谢捷
战略委员会 吉学斌(主任委员)、王冬明、王硕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吉学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同意聘任杨燕女士、常彤女士、许晋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意聘任冯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意聘任季庆滨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一号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电子邮箱:jiqb@sina.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1、吉学斌先生
吉学斌,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硕士学位。1997
年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2000 年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高级经理;2002 年任新时代证券股份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05 年任北京创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吉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吉学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燕女士
197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华润电器有
限公司销售经理,本公司营销中心非美洲区总监,本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本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ETI SolidState Lighting (Thailand) Ltd.董事,本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兼小家电事业部总经理。
杨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常彤女士
196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珠港机场管
理有限公司,任助理总经理。历任本公司营运管理部副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德豪雷士(北京)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北美电器(珠海)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常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常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许晋源先生
许晋源,男,1974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学历。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台湾璨圆光电研发工程师;2006 年 10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台湾亿光电子研发
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 TOP/TV 背光事业部总经理;
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台湾佩机科技总经理;2013 年 1 月起担任广东德豪
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芜湖锐拓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器件事业部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LED 芯片事业部总裁,分管 LED 芯片事业部、LED 器件事
业部。
截至目前,许晋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冯凌先生
冯凌,男,1976 年 2 月 11 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职昆明国际贸易中心财务部副部长;2000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职云南烟草国贸商城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07 月任职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项目经理;2003 年 07 月
至 2008 年 03 月任职昆明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03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职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兴云诚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
副经理;2016年6月至2021年5月任职深圳合众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冯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季庆滨先生
季庆滨,男,1971 年 6 月 1 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职哈尔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员;1998 年 1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职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2003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黑
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20 年任职金洲慈航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季庆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0-20] (002005)ST德豪: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0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徐飞先生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2021-10-19] (002005)ST德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1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吉学斌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703,385,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1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8,841,3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1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594,544,4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92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210,415,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0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210,415,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00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83,873,439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9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90,902,89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67%。
吉学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0,120,26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70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77,149,71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905%。
王冬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杨燕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3,261,592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1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0,291,045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834%。
杨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8,962,274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7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5,991,72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27%。
乔国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师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8,945,849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5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5,975,30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849%。
李师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7,869,56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2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4,899,01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34%。
张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春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5,490,019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4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2,519,47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425%。
王春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谢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6,785,003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8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3,814,45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79%。
谢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6,521,891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0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3,814,45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79%。
王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信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6,141,061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6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3,170,51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519%。
王信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徐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03,385,841 股;同意 676,888,694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2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415,294 股;同意 183,918,14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072%。
王信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394,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47%;反对
1,27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6%;弃权 1,7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423,6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2%;反对
1,27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70%;弃权 1,7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189,4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56%;反对
1,3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8%;弃权 1,8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218,8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09%;反对
1,3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78%;弃权 1,8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2021-10-15] (002005)ST德豪: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业绩预告不含按公司联营单位雷士国际第三季度业绩计算的投资收益),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 亏损 口 扭亏为盈 口 同向上升 口 同向下降
本报告期
项目 上年同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09月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 16,474.01万
亏损: 20,000万元—26,0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141元/股—0.1484元/股 亏损:0.0934元/股
(2)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 亏损 口 扭亏为盈 口 同向上升 口 同向下降
2021年第三季度 (2021
项目 上年同期
年07月01日至2021年09月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061.97万元—9,061.97万元 盈利:1,800.0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75元/股—0.0517元/股 盈利:0.0102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的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的小家电业务以出口为主,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2021年1-9月出口销售额同比增长13%,但国内销售额同比下降65%。报告期内由于人民币升值美元汇率持续走低、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人工成本攀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产品制造成本同比上升、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
2、公司LED相关业务停产后,尚未处理的相关闲置资产,仍需要进行资产折旧及支付必要的维护成本致使公司亏损加大。
3、报告期内,因出售参股公司雷士国际1.3亿股股票而按准则规定将原雷士国际被动稀释股权等影响计入资本公积部分转入当期损益,确认投资损失约3000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
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为弥补小家电业务因原材料涨价导致的较大亏损,公司管理层已积极地与相关客户进行磋商,争取客户对报告期内已出货产品给予价格补偿,公司前三季度的出货价格是按原合同计价,具体涨价幅度还在谈判进行中。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2]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7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1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2021-09-29] (002005)ST德豪: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92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吉学斌先生、王冬明先生、杨燕女士、乔国银先生、李师庆先生、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春飞先生、谢捷先生、王 硕先生为 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候选人。 具体内容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4)。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之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将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要求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5)。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9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9] (002005)ST德豪: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王信玲女士、徐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将与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9]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1—94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被提名人同意,吉学斌先生、王冬明先生、杨燕女士、乔国银先生、李师庆先生、张杰先生成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被提名人同意,王春飞先生、谢捷先生、王硕先生成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通过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独立
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被提名人同意,王信玲女士、徐飞先生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由陈学军先生当选。(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股东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学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各位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吉学斌先生
吉学斌,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硕士学位。1997
年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2000 年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高级经理;2002 年任新时代证券股份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05 年任北京创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吉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吉学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冬明先生
王冬明,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2年至2000年,任中国基建物资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及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 2013 年,任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及照明事业部总经理。2013 年 6 月加入雷士照明(现更名为雷士国际),2021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冬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冬明先生与合计持有公司 6.21%
股份的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存在关联关系,王冬明先生与王晟先生为兄弟关系。
王冬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燕女士
197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华润电器有
限公司销售经理,本公司营销中心非美洲区总监,本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本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ETI SolidState Lighting (Thailand) Ltd.董事,本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兼小家电事业部总经理。
杨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乔国银先生
乔国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大学本科,在职
研究生结业,会计师。曾任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上海比瑞吉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乔国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乔国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师庆先生
李师庆,男,198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SVP)。
李师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师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杰先生
张杰,男,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初
级经济师。2018 年 9 月进入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目前担任投资管理部部长;2019 年 6 月起至今兼任安徽泽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凯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春飞先生
王春飞,男,198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经济学博士后,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江西省南城县洪门深圳红十字卫生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并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学术研究领域主要为审计理论与方法、资本市场监管政策评价、公司财务和治理,代表作品包括《企业集团统一审计——质量、变更及经济后果》、《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等著作、学术论文,并作为科研课题中国博士后基金“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审计体系现代化”(一等资助,2015M57012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与审计行为研究”(青年项目,71302131)等科研课题主持人 。
王春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春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
王春飞先生已经作出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2021-09-29] (002005)ST德豪: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如期出具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
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
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
1、人员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 从事证券服务业
服务业务 务的年限
项目合伙人 廖慕桃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华柱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9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之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3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廖慕桃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6年7月至2011年10月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原广东恒信德律会 高级审计员
计师事务所)
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项目经理
东分所
2012年2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陈华柱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2年7月至2015年10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经理
2015年11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从业经历
姓名:张之祥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6年3月至2008年9月 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原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2011年7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经验和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
此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表的年
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 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表的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经验和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9] (002005)ST德豪: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0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杨燕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李师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春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谢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王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王信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徐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 》、《 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券 日 报》 以及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2、3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
1.00 应选人数 6 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1.01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
1.02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燕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
1.03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1.04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师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
1.05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
1.06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
2.00 应选人数 3 人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春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
2.01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谢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2.02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2.03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 应选人数 2 人
3.00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信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
3.01 √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徐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 √
3.02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 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 司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庆滨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2021-09-28]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8)。公司董事会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以此为戒,加强内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2021-09-17]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8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8)。公司董事会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以此为戒,加强内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2021-09-17] (002005)ST德豪: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9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
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84),北京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所持有的 36,000,000 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
流通股)。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5%。本次拍卖的竞得人为顾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司法拍卖的
36,000,000 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顾斌竞得的 36,000,000 股公司股票均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过户前后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顾斌 0 0 36,000,000 2.05
芜湖德豪投资 36,000,000 2.05 0 0
二、本次拍卖后解除冻结情况及剩余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因拍卖解除冻 占 其 所 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芜湖德豪投资 否 36,000,000 100% 2.05% 2018 年 12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月 9 日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解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除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冻 结 等 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 质 押 股 占 已 质 未 质 押 股 占 未 质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份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冻 结 数 量 比例 冻 结 数 量 比例
(股) (股)
芜湖
德豪 0 0% 0 0% 0% 0 0% 0 0%
投资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
有独立经营的能力;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亦无
单独或合计可以实际支配公司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若后续亦不存在依其可实
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议产生重要影响或决定公司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等情形的股东,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3.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4] (002005)ST德豪: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8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4)。
2021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2021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或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 1308 号。
王冬雷,男,1964 年 1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董事、实际控制人,住址:广
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王晟,男,1967 年 9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住址:广
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李华亭,男,1962 年 11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副董事长、总经理,住址:北
京市海淀区。
郭翠花,女,1963 年 10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执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住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涂崎,男,1977 年 7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住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
王建国,男,1956 年 3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独立董事,住址:北京市西城
区。
郝亚超,女,1978 年 12 月出生,时任德豪润达独立董事,住址:天津市河西
区。
依据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德豪润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德豪润达、王冬雷、王晟、李华亭、郭翠花、涂崎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并要求听证;当事人王建国、郝亚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我局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德豪润达、王冬雷、王晟、李华亭、郭翠花、涂崎委托的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德豪润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德豪润达未按规定披露关停 LED 芯片工厂的重大事件,导致 2018 年年报
存在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10 日,德豪润达召开总裁办公会,形成压缩芯片事业部规模、
逐步关闭芯片工厂的决议。该决议形成后,公司即开始着手实施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三颐)、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芯片及封装工厂的减产闭厂工作。LED 芯片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关于芯片工厂关闭决议的形成及实施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属于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规定的“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
范围的重大变化”,构成重大事件。德豪润达未就该事项发布临时公告,也未在 2018年年报中予以披露,导致 2018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上述行为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2、德豪润达虚增 2018 年度利润,导致 2018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一)德豪润达少计提 LED 芯片业务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虚增 2018 年度
利润 2,910,586,411.77 元
根据 LED 芯片行业外部环境和公司经营情况,2018 年底,德豪润达 LED 芯片
业务相关非流动性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但德豪润达未对该部分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全面评估,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 2018 年年报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910,586,411.77 元,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2,910,586,411.77 元。
(二)德豪润达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95,000,000.00 元
2017 年 6 月,地方政府部门下发通知,称为了加快 LED 倒装芯片项目实施进
度,同意拨付德豪润达控股子公司蚌埠三颐产业扶持基金 1.25 亿元。蚌埠三颐分
别于 2018 年 2 月、2018 年 4 月收到该地方政府部门拨付的 1,000 万元、1,500 万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德豪润达应收蚌埠高新区财政局政府补助 10,000
万元。经查,2018 年年报披露前,德豪润达已得知地方政府部门决定停止拨付政府补助,该剩余 10,000 万元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年)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德豪润达在 2018 年年报中对该项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 5,000,000.00 元,少计提 95,000,000.00 元,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95,000,000.00
元。
(三)德豪润达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虚增2018年度利润452,971,200.00元
2018 年 8 月 10 日,就美国 Lumileds 公司起诉德豪润达侵占商业秘密一案,
美国加州法院陪审团作出初步裁决:由于挪用商业秘密,德豪润达少支出了研发
费用,德豪润达须向 Lumileds 补偿研发费用 6,600 万美元。德豪润达 2018 年报
披露了该诉讼,但未计提预计负债。2019 年 5 月 10 日,德豪润达披露诉讼进展公
告,称根据美国加州法院作出的判决,被告德豪润达、王冬雷和陈某毅应向原告
Lumileds 支付 6,600 万美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的
规定,该所涉未决诉讼事项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但德豪润达未予计提,导致 2018
年年报少计预计负债 452,971,200.00 元(按 2018 年12 月 31 日汇率1 美元=6.8632
人民币计算),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452,971,200.00 元。
2019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德豪润达相继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
正的公告,对 2018 年年报进行会计差错调整。公告的会计差错更正结果与我局调查结果一致。
综上,德豪润达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910,586,411.77 元,少计提其他应收
款坏账准备 95,000,000.00 元,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452,971,200.00 元,合
计虚增 2018 年度利润 3,458,557,611.77 元,导致 2018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德
豪润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上述违法事实,有德豪润达相关公告、2018 年年报、相关会议纪要、决议、
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相关明细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德豪润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
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王冬雷,时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层需向其进行汇报,且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王冬雷知悉并同意上述违法行为。王晟,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与王冬雷是兄弟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知悉上述违法行为。李华亭,时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知悉上述违法行为,虽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但对公司重大事项不起决定、主要作用。郭翠花,时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工作,知悉上述涉及财务事项的违法行为并具体负责相应财务处理工作。涂崎,时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知悉公司关停 LED 芯片工厂的重大事项,未将该事项进行临时公告,也未在 2018 年年报中予以披露。王
建国,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长期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应当具备发现公司财务处理方面存在违法事实的专业能力,但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并未提出异议。郝亚超,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律师资格,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应当具备发现公司未决诉讼很可能败诉的专业能力,但未予指出,也未对公司的违法行为提出异议。对于德豪润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王冬雷、王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华亭、郭翠花、涂崎、王建国、郝亚超是其他责任人员。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听证会和申辩材料中提出如下主要申辩意见:
(一)德豪润达、王冬雷、王晟、李华亭、郭翠花、涂崎、王建国、郝亚超共同提出的申辩意见
1.德豪润达不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停 LED 芯片工厂的重大事件,导致 2018 年
年报涉嫌重大遗漏情形。理由:总裁办公会无权决定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德豪润达未作出关闭芯片工厂的有效决议;在总裁办公会后未实施关闭芯片工厂的具体操作;已在 2018 年年报中对 LED 芯片业务情况作出分析,已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德豪润达因疏忽导致 LED 芯片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范围确定出现失误,
从而导致在 LED 芯片业务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上出现少计提的情形,但已在2018 年年报披露后及时作出会计差错调整,补充计提 LED 芯片业务相关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
3.德豪润达对政府补助存在合理期待,不存在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虚增 2018 年度利润情形。
4.德豪润达不存在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虚增 2018 年度利润情形。理由:
陪审团的初步裁决尚不构成德豪润达的现时义务;德豪润达在国内已经提起针对性诉讼,该等诉讼最终可能赔偿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各方共同签署的和解协议最终确定的和解金额与初步裁决结果不同。
德豪润达全部申辩意见如上,认为不应被处罚。
(二)相关责任人提出的申辩意见
在上述意见基础上,相关责任人进一步提出以下主要意见。
1.王冬雷的申辩意见:(1)未在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职务,不直接参与德豪润达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没有完全控制力,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关于关闭 LED芯片工厂的内容未实际执行。(2)2018 年底及 2019 年初曾经多次向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018 年年报应当对 LED 芯片业务全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公司内部对 LED 芯片业务发展判断存在较大分歧,因疏忽导致在确定 LED 芯片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上出现失误,出现少计提情形。(3)在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计提事项上已经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综上,申辩人认为不应被处罚。
2.王晟的申辩意见:(1)不是德豪润达实际控制人,虽是董事长,但因身体原因,不直接负责公司的日常
[2021-08-28] (002005)ST德豪: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6元
每股净资产: 0.91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3%
营业总收入: 9.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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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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