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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885什么时候复牌?-城发环境停牌最新消息
 ≈≈城发环境000885≈≈(更新:22.02.24)
[2022-02-24]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收购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股权事项概述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于2021年6
月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启迪环
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启迪零碳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2021年7月20日,目标公
司100%股权及其持有的7家公司股权已完成股权交割,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亳州
洁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及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股权尚未办理股权交割。
    关于上述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收购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目标公司所持有的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股权完成相应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魏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130434093392591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玉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14日
    营业期限:自2014年03月14日至2044年03月13日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经济开发区经三路南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灰渣销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法律法规禁限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次变更登记前后,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转让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股权比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6,000,000.00        90.00
        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4,000,000.00        10.00
                合 计                140,000,000.00        100.00
                          转让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股权比例(%)
      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140,000,000.00        100.00
                合 计                140,000,000.00        100.00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收购股权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2022-02-22]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城发环境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本次
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即城发环境向启迪环境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份,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启迪环境将终
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城发环境将承继及承接启迪环境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一)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城发环境,股票代
码:000885)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于 2021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三)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24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23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四)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原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前次吸收合并协议 重新 签订了 附生 效条 件的《 城发 环境 股份 有限公 司与 启迪 环境科 技发 展股 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五)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2021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3 日分别披露了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六)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重新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披露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一直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但由于启迪环境资产体量庞大,合并范围内涉及的公司家数众多,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
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的工作量较大,工作难度较高,同时启迪环境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 号),责令启迪环境进行自查并做出整改,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将继续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启迪环境监管措施整改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资监管机构审批、经营者集中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但是否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是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2022-02-11]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中标鄢陵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标鄢陵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于近期收到河南吉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发水务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人、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为“鄢陵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项目”(项目编号:Y2021FZ227)成交人,中标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人民币1.92元/吨。
  一、项目主要情况
    (一)项目名称
  鄢陵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项目。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包含三个子工程(2个存量项目、1个新建项目),存量项目为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吨/日)、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万吨/日),拟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方式,运营期30年(以经实施机构确认的商业运营函中载明的运营之日起满30年止)。新建项目为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2万吨/日),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建设工期1年,运营期29年(运营期以商业运营日起满29年止。若建设期调整,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也进行相应调整,保持运营期29年不变)。
    (三)项目总投资
  项目合计总投资约29,848.79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0年。
  二、项目采购人情况介绍
  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系统共有职工250人,设11个行政股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管理股、房地产市场股、勘察设计股(消防设计审查工程验收股)、建筑市场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村镇建设股、市政与园林绿化管理股、城市综合管理股。内设15个股室,财务室、后勤中心、装饰办、质监站、执法室、安监站、政务服务股、物业股、墙改办、招标办、节能办、燃气办、房屋征收中心、信访室。下辖企业6家,分别是鑫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昌平建筑公司、华厦建筑安装公司、县供水公司、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鄢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作为项目中标人,顺利实施该项目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中标人情况
    (一)城发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公司名称:城发水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072672631R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51,293.7969万元
  住所: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东方港汇中心写字楼40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餐厨垃圾处
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公司名称: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11291895J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注册资本:64,207.8255万元
  住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
  经营范围: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垃圾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餐厨垃圾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科技开发、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服务;高速公路及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护;物业管理;苗木种植;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项目风险提示
  根据《成交通知书》要求,公司应于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采购法》、《民法典》的规定并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因合同条款及项目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六、备查文件
  《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2022-02-08]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收到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1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通过委托贷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提供不超过2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水平参考启迪环境同期融资利率确定,且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期限将不超过1年,专项用于偿还启迪环境到期金融债务。为切实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启迪环境以其持有的启迪数字环卫(合肥)集团有限公司13%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1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1年2月3日公司与启迪环境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期限:2021
年2月3日至2022年2月3日,贷款利率6%。
    二、财务资助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借款人启迪环境归还上述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已办理完毕还款手续。至此,启迪环境已将本次财务资助的本金及利息全部归还完毕,本次财务资助未出现逾期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三)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2022-01-28] (000885)城发环境: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业绩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8,000.00 万元—114,0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61,415.7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3.29%—85.62%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3,000.00 万元—109,00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62,649.2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2.48%—73.9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3705 元/股—1.7755 元/股      盈利:1.076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车辆通行费
收费正常,以及环保业务板块持续发展,部分垃圾发电项目转运营,业务收入、利润增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2022-01-22] (000885)城发环境:城发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城发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
专人通知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在公司 16 层 1617 室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
会议由董事长朱红兵先生召集和主持。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以下简称“本次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 18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本次合并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合并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城发环境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即城发环境向启迪环境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份,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
  本次合并完成后,启迪环境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城发环境将承继及承接启迪环境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同时,城发环境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合并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合并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合并的实施。
    2.本次合并的具体方案
    (1)换股吸收合并双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本次合并的合并方为城发环境,被合并方为启迪环境。
    (2)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3)换股对象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本次合并的发行对象为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启迪环境全体换股股东,即于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未申报、部分申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启迪环境股东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以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提供现金选择权而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但城发环境或其下属公司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除外),将全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
  本次合并双方董事会将在本次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公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4)定价依据、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换股吸收合并涉及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定价及发行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本次合并中,城发环境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 10.35 元/股,若城发环境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启迪环境换股价格为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基础溢价 10%,即 5.07 元/股,若启迪环境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每 1 股启迪环境股份可以换得城发环境股份数=启迪环境的换股价格/城发环境的换股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根据上述公式,启迪环境与城发
环境的换股比例为 1:0.4899,即每 1 股启迪环境股份可以换得 0.4899 股城发环境股
份。
  自定价基准日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除合并双方任一方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须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换股比例在任何其他情形下均不作调整。
    (5)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截至目前,城发环境的股份总数为 642,078,255 股,在不考虑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情况下,参与本次合并项下换股的启迪环境股份为1,430,578,784 股。参照本次换股比例计算,城发环境为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700,840,547 股(向上取整)。
  若合并双方任何一方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换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启迪环境换股股东取得的城发环境股份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6)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城发环境为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7)异议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
    1)城发环境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指在参加城发环境为表决本次合并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城发环境的股东。
  为保护城发环境股东利益,减少本次合并后城发环境股价波动对投资者的影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合并中将赋予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城发环境及/或其指定的无关联第三方向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在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并公告。在此情况下,城发环境异议股东不得再向任何同意本次合并的城发环境的股东主张收购请求权。
  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 10.35 元/股。若城发环境自定价基准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购请求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城发环境股份,在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收购请求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到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名下。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城发环境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全部城发环境股份,并
相应支付现金对价。
  登记在册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城发环境关于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
  ②自城发环境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的城发环境股东,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③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城发环境异议股东在本次城发环境换股吸收合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份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城发环境异议股东在本次城发环境换股吸收合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份买入行为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该等股份不享有收购请求权。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收购请求权:
  ①存在权利限制的城发环境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
  ②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城发环境承诺放弃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③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已提交城发环境股份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城发环境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收购请求
权。
  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本次合并双方股东大会或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导致本次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则城发环境异议股东不能行使收购请求权,也不能就此向本次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关于收购请求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

[2022-01-22] (000885)城发环境:城发环境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1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以下简称“本次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18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合并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合并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城发环境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即城发环境向启迪环境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份,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
  本次合并完成后,启迪环境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城发环境将承继及承接启迪环境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同时,城发环境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合并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合并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合并的实施。
    2.本次合并的具体方案
    (1)换股吸收合并双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本次合并的合并方为城发环境,被合并方为启迪环境。
    (2)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3)换股对象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本次合并的发行对象为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启迪环境全体换股股东,即于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未申报、部分申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启迪环境股东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以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提供现金选择权而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但城发环境或其下属公司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除外),将全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
  本次合并双方董事会将在本次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公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4)定价依据、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换股吸收合并涉及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定价及发行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本次合并中,城发环境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10.35元/股,若城发环境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启迪环境换股价格为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基础溢价10%,即5.07元/股,若启迪环境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每1股启迪环境股份可以换得城发环境股份数=启迪环境的换股价格/城发环境的换股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根据上述公式,启迪环境与城发环境的换股比例为1:0.4899,即每1股启迪环境股份可以换得0.4899股城发环境股份。
  自定价基准日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除合并双方任一方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须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换股比例在任何其他情形下均不作调整。
    (5)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截至目前,城发环境的股份总数为642,078,255股,在不考虑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情况下,参与本次合并项下换股的启迪环境股份为1,430,578,784股。参照本次换股比例计算,城发环境为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700,840,547股(向上取整)。
  若合并双方任何一方自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换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启迪环境换股股东取得的城发环境股份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
行股数一致。
    (6)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城发环境为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7)异议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获得通过。
  主要内容:
  1)城发环境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指在参加城发环境为表决本次合并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城发环境的股东。
  为保护城发环境股东利益,减少本次合并后城发环境股价波动对投资者的影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合并中将赋予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城发环境及/或其指定的无关联第三方向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在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并公告。在此情况下,城发环境异议股东不得再向任何同意本次合并的城发环境的股东主张收购请求权。
  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
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购请求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城发环境股份,在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收购请求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到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名下。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城发环境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全部城发环境股份,并相应支付现金对价。
  登记在册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城发环境关于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
  ②自城发环境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的城发环境股东,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③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城发环境异议股东在本次城发环境换股吸收合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份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城发环境异议股东在本次城发环境换股吸收合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份买入行为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该等股份不享有收购请求权。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收购请求权:
  ①存在权利限制的城发环境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
  ②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城发环境承诺放弃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③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已提交城发环境股份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城发环境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城发环境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收购请求权。
  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本次合并双方股东大会或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导致本次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则城发环境异议股东不能行使收购请求权,也不能就此向本次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关于收购请求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收购请求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将由城发环境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启迪环境异议股东指在参加启迪环境为表决本次合并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启迪环境的股东。
  为充分保护启迪环境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合并将赋予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

[2022-01-22]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1 年 7 月 22 日,城发环境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 年 1 月 21 日,城发环境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公告了本次重组预案(二次修订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城发环境未在审议本次重组预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 6 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拟以审议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事项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作为新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
  一、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内容
  项目                  重组预案                            重组预案(修订稿)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城发环境拟购买资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城发环境拟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  产的交易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的  交易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的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交易价格=启迪环境换股价格×  (交易价格=启迪环境换股价格×启迪环境总
          启迪环境总股本),为76.54亿元。        股本),为72.53亿元。
          1、定价基准日:城发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启迪环境第十届董事会第  1、定价基准日:城发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十五次会议、启迪环境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2、换股价格                            会议决议公告日。
          城发环境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  2、换股价格
          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80元/  城发环境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
定价基准  股。启迪环境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  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10.35元/股。启迪环境日、换股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35元  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
价格及换  /股。                                  交易均价的基础上溢价10%,即5.07元/股。
 股比例  3、换股比例                            3、换股比例
          每1股启迪环境股份可以换得城发环境股份  每1股启迪环境股份可以换得城发环境股份数=
          数=启迪环境的换股价格/城发环境的换股  启迪环境的换股价格/城发环境的换股价格
          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根据
          数)。根据上述公式,启迪环境与城发环  上述公式,启迪环境与城发环境的换股比例为
          境的换股比例为1: 0.6080,即每1股启迪  1:0.4899,即每1股启迪环境股份可以换得
          环境股份可以换得0.6080股城发环境股  0.4899股城发环境股份。
          份。
          截 至 目 前 , 城 发 环 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截 至 目 前 , 城 发 环 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642,078,255股,在不考虑异议股东行使现  642,078,255股,在不考虑异议股东行使现金
换股发行  金选择权的情况下,参与本次合并项下换  选择权的情况下,参与本次合并项下换股的启股份的数  股的启迪环境股份为1,430,578,784股。参  迪环境股份为1,430,578,784股。参照本次换
  量    照本次换股比例计算,城发环境为本次合  股比例计算,城发环境为本次合并发行的股份
          并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869,791,901股  数量合计为700,840,547股(向上取整)。
          (向上取整)。
          1、收购请求权价格                      1、收购请求权价格
          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定价  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定价基准
城发环境  基准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即10.11元/股。  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10.35元
异议股东  2、收购请求权价格的调整机制            /股。
收购请求  触发调价机制后,如进行调价,调整后的  2、收购请求权价格的调整机制
  权    城发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调价  触发调价机制后,如进行调价,调整后的城发
          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环境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调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1、现金选择权价格                      1、现金选择权价格
          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定价  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定价基准
启迪环境  基准日或前1交易日收盘价,即4.82元/  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即4.61元/
异议股东  股。                                  股。
现金选择  2、现金选择权价格的调价机制            2、现金选择权价格的调价机制
  权    触发调价机制后,如进行调价,调整后的  触发调价机制后,如进行调价,调整后的启迪
          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启迪  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启迪环境调价
          环境调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募集配套  19亿元                                18亿元
资金总额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城发环境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后的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就本次方案调整重新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2022-01-22]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城发环境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城发环境”)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在预案修订稿披露之后,公司根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并与交易对方协商,拟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
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 年 7 月 23 日)变更为审议本
次交易方案调整相关事项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 年 1 月 22日)。
  针对此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司对《预案(修订稿)》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修订稿之“声明”中补充说明“预案中涉及的部分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启迪环境的部分数据需要根据监管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二、在修订稿之“重大事项提示”中就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进行补充,并对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对合并后存续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本次交易相关方的重要承诺已进行了更新;
  三、在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四章 风险因素”中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被
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审批风险、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营价格无法及时调整的风险、项目建设工程超支及延误的风险、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债务及融资风险、资产减值风险、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收回的风险等已进行了更新;
  四、在修订稿之“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中就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合并协议》主要内容、本次交易对合并后存续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已进行了更新;
  五、在修订稿之“第二章 吸并方基本情况”中就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已进行了更新;
  六、在修订稿之“第三章 被吸并方基本情况”中就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股权控制关系图、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被吸并方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诚信情况已进行了更新;
  七、在修订稿之“第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中对合并双方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合并双方股票吸收合并公告前股价波动是否达到 20%的说明等已进行了更新;
  八、在修订稿之“第六章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中对吸并双方的独立董事意见已进行了更新。
  九、在修订稿之“第七章  声明与承诺”中对吸并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被吸并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已进行了更新。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2022-01-22]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
  2.城发环境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由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资产体量庞大,合并范围内涉及的公司家数众多,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的工作量较大,工作难度较高;同时启迪环境于2022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号),责令启迪环境进行自查并限期作出整改,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受到较大影响,故公司董事会无
法在前次审议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1月23日前)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重组草案等相关文件。
  4.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城发环境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即城发环境向启迪环境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份,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启迪环境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城发环境将承继及承接启迪环境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城发环境,股票代码:000885)自2021年1月1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于2021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原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前次吸收合并协议重新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23日和2021年12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8)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三、关于本次交易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者终止。继续推进的,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前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于2022年1月23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一直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但由于启迪环境资产体量庞大,合并范围内涉及的公司家数众多,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的工作量较大,工作难度较高,同时启迪环境于2022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号),责令启迪环境进行自查并作出整改,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受到较大影响,故公司董事会不能在公司前次审议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1月23日前)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四、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继续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启迪环境监管措施整改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资监管机构审批、经营者集中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但是否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是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2022-01-22]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梁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附件:
                    梁丽女士简历
  梁丽,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主要业务经历、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1988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禹州中医院财务科长、河南省经济技术协作集团千业公司财务科长、河南省经济技术协作集团业务一处副处长、河南省经济技术协作集团财务处财务处长、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省建投弘孚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河南投资集团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资格和条件。

[2022-01-19] (000885)城发环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2-00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1月18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1月18日(星期二)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1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公司股份425,951,9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3396%。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公司股份424,979,1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1881%;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24,979,1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1881%。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股份972,7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15%。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72,7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15%;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公司股份972,7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15%。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1月0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为:425,919,3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23%;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0,1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88%;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良、刘京鸽。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五)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19日

[2022-01-05]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一期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控股子公司周口城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于2019年10月中标“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9 年 12 月取得中标通知
书并完成项目公司工商注册。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2019-099)。
  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约 10 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约 7 亿元。项目合作期为 30 年,其中计划建设期两年,特许经营期28 年。项目总规模为 18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 1200 吨/日,配置
2×600 吨/日垃圾焚烧炉,1×25MW 汽轮发电机组。预留 600t/d 焚烧炉+12MW 汽
轮发电机组位置。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累计完
成投资约 6.5 亿元。2021 年 11 月 26 日,城发环保能源(商水)有限公司召开
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机组进入整
套启动调试。一期全部机组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设
备运行稳定,经济指标良好,各环保参数达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完成,预计对公司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政府垃圾处理费支付和垃圾量不足等风险,项目运营期间的经营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经营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1] (000885)城发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于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2022-01-01] (000885)城发环境: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保持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以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机构的作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日

[2022-01-01]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已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保持 2020 年审已定标准,即财务报表审计 45 万+内控审计 25 万,其他报告(如薪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报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报告、管理建议书)不另行收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
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五)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六)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金池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 年至 2020 年定期轮换,2021 年重新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登科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七)审计收费情况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保持 2020 年审已定标准,即财务报表审计 45 万+内控审计 25 万,
其他报告(如薪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报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报告、管理建议书)不另行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
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四)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
    (七)出席或列席对象:
    1.2022年1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共一项。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的本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16 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16 层。
    2.联系人:易华
    3.电  话:0371-69158399
    4.邮  箱:cfhj000885@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授权委托书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
  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
  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
  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0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31]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2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联合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指定王寒冰先生、马军立先生担任公司配股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关于变更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由于原保荐代表人马军立先生工作调整,中信证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张新女士(简历附后)负责公司配股项目持续督导方面的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中信证券委派公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寒冰先生、张新女士,持续督导期间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张新女士简历
    张新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
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雄程海洋 IPO 项目、华阳国际 IPO 项目、兴通海运 IPO
项目、中新集团 IPO 项目、拉夏贝尔 IPO 项目、大通新材 IPO 项目、光大嘉宝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四川路桥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宜宾纸业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天山股份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杭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招商蛇口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兰州黄河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外运发行内资股收购招商物流项目、东航物流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顾问项目等。

[2021-12-29]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邓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邓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建设完成
              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了“邓州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投标,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取得该项目中标通知
书。项目公司城发环保能源(邓州)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完成工商登记
手续并取得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9 年 2 月 14 日、2019
年 3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2019-016)。
  邓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 5.79 亿元,合作期共计
为 30 年,其中计划建设期两年,特许经营期 28 年。项目总用地面积 66667 ㎡,
新建一座日处理 1500 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规模 1000 吨/日,建设 2
×500吨/日的焚烧线,购置2×500吨/日焚烧炉+1×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新建垃圾储坑和卸料平台,配套建设 350 吨/日的渗滤液处理车间。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中旬,邓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 5.2
亿元。2021 年 12 月 3 日,城发环保能源(邓州)有限公司召开邓州市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 PPP 项目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机组进入整套启动调试。全部机组于 2021年 12 月 26 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设备运行稳定,经济指标良好,各环保参数达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完成,预计对公司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运营期间存在政府垃圾处理费支付和垃圾量不足等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做好应对措施,但运营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5]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子公司涉诉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诉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许平南公司”)近日收到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情况
  本次民事诉讼事项案号为(2021)豫 1323 财保 104 号,诉讼原因为:G312
线西峡内乡界至丁河段公路新建工程 PPP 项目施工单位河南天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西峡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城发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4500 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裁定情况
  经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审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出具(2021)豫 1323
财保 10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冻结二被申请人银行存款 45000000 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三、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已冻结金额
                                                                    (元)
 1    许平南公司    建行花园  410015290******00257  基本存款  26,240,970.08
                      路支行                          账户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相关人员已就上述事项与银行、法院及有关方做进一步协调和沟通,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该事项,并持续关注此次诉讼及冻结事项的进展,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共计 26,240,970.08 元,占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
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被冻结的银行帐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正常开展。鉴于 G312 项目公司股权已转让至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本次施工合同纠纷系股权转让前事项形成。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2021)豫 1323 财保 104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4]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
              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参与了“宜阳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标,2019 年 9 月 25 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示了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公告,确认公司为项
目中标人,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取得该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公司城发环保能源
(宜阳)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洛阳市宜阳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9 年 9 月 27 日、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2019-084)。
    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 35968 万元,合作期共计为
30 年,其中计划建设期两年,特许经营期 28 年。总处理规模为 900 吨/日,一
期建设 600 吨/日,配置 2×300 吨/日机械式垃圾焚烧炉+1×12MW 汽轮发电机组。
厂区内配套建设18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工程年设计处理垃圾量为21.9万吨。经焚烧后年额定发电量约 9000 万千瓦时,年上网电量 7560 万千瓦时。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中旬,宜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 3.3
亿元。2021 年 11 月 3 日,城发环保能源(宜阳)有限公司召开宜阳县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机组进入整套启动调试。全部机组于 2021 年12 月 21 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设备运行稳定,经济指标良好,各环保参数达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完成,预计对公司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运营期间存在政府垃圾处理费支付和垃圾量不足等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做好应对措施,但运营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3]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的全资子公司城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水务”)于2021年11月19日通过中原招采网发布了《城发水务有限公司餐厨预处理及地沟油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对城发水务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经履行相应资格审查、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中标人为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生态”),中标金额为1,071.58万元。
    (二)关联关系
  浙江生态控股股东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现任总经理黄新民先生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高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由于本次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4条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中标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D7RQ859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建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4日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文种南路28号暨阳财富大厦7楼
  经营范围: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态技术的研究开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3.42%,诸暨经开启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58%。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7,015.97                47,025.00
        净资产                102,659.85                46,899.99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393.77                    0.00
        净利润                2,284.86                    374.99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生态控股股东启迪环境现任总经理黄新民先生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高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经核查,浙江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城发水务有限公司餐厨预处理及地沟油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项目于2021年11月19日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进行电子化招投标。
  1.项目名称:城发水务有限公司餐厨预处理及地沟油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
  2.招标人:城发水务有限公司
  3.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河南省境内
  5.项目概况:餐厨废弃物预处理系统,1条线,单线处理能力100吨/天;地沟油处理系统,1条线,单线处理能力10吨/天
  6.本次中标范围与内容:
  整个餐厨废弃物预处理及地沟油处理系统。系统进料斗至三相离心机渣相、水相、油相的外送,(包含渣相运输至指定位置、水相至指定位置、油相暂存及输送泵等,其中渣相含沼液脱水后产生的含水率75-80%的固渣4~5吨/天)的工艺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消缺、仪表的校验、培训、移交生产,包括主厂房墙壁外1米以内的各种工艺管道、工艺配套的压缩空气系统、仪表、电气、有毒可燃易爆气体监测系统、设备消防系统、设备排水(如有)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7.工期:2022年5月17之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8.质保期: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9.中标价格为1,071.58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城发水务已于近期向中标单位发送了《中标通知书》。截至目前,城发水务尚未与项目中标单位签署协议,城发水务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签订合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本次公开招标符合项目建设需要,城发水务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5,496.37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因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
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城发环境,证券代码:000885)自2021年1月1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5日开市起复牌。
  (三)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4日和2021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四)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23日和2021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三、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分别下发的《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
委均原则同意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公司将在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是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2021-12-21]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
              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与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了“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
标,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取得该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公司城发环保能源(西平)
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驻马店市西平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9 年 4 月 29 日、2019 年 6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2019-044)。
    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 3.68 亿元,合作期共计为 30
年,其中计划建设期两年,特许经营期 28 年。总处理规模为 1200 吨/日,一期
建设 600 吨/日,配置 2×300 吨/日机械式垃圾焚烧炉+1×12MW 汽轮发电机组。
厂区内配套建设3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工程年设计处理垃圾量为21.9万吨。经焚烧后年额定发电量约 8736.6 万千瓦时,年上网电量 7426 万千瓦时。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 3.4
亿元。2021 年 10 月 20 日,城发环保能源(西平)有限公司召开西平县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启动验收委员会会议,机组进入整套启动调试。全部机组于 2021年 12 月 19 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设备运行稳定,经济指标良好,各环保参数达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完成,预计对公司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运营期间存在政府垃圾处理费支付和垃圾量不足等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做好应对措施,但运营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1]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联合体中标周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体中标周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
  厂建设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于近期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周口城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为“周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编号:2021-08-416)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一、项目主要情况
    (一)项目名称
  周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新建污水处理厂二座及配套污水管网,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7.0万m?/d,配套污水管网长度16.023公里。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万m?/d,配套污水管网长度5.854公里。两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均包括:粗格栅间、细格栅间、送水泵房、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二沉池、机械搅拌反应池、A?/O生化池、转筒精密滤池、紫外线消毒渠、污泥浓缩池等设施;配套建设附属用房、污水管网、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等。
    (三)服务期限
  项目合作年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四)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43,088万元。
    (五)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取的具体PPP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由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合法程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署合作协议、PPP项目合同、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等相关合同,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单独设立项目公司,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署关于PPP项目合同等相关合同的承继合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项目公司通过在合作期内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回收其投融资成本和运营支出及实现合理回报,由市本级财政依照相关法规政策,通过市人大决议,将项目各年度支出责任数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市级中长期财政规划。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周口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二、项目采购人情况介绍
  该项目采购人为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地址为周口市川汇区八一大道与建设大道交叉口南。周口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市政管理科、公用事业科、技术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监督考核科共9个机构。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具体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负责燃气、热力、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权牌照的发放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域内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和排水水质监管等等。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城发环境组成的联合体作为中标人,顺利实施该项目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中标人情况
    (一)周口城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公司名称:周口城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MA46E26E41
  法定代表人:易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与人和路交叉口东北角10楼
  经营范围: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垃圾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餐厨垃圾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科技开发、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服务;高速公路及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苗木种植;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国内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公司名称: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11291895J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注册资本:64,207.8255万元
  住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
  经营范围: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垃圾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餐厨垃圾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科技开发、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服务;高速公路及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护;物业管理;苗木种植;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项目风险提示
  根据《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要求,城发环境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因合同条款及项目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六、备查文件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2021-12-07]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建设完成
              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了“漯
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投标,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预中标该项目,并
于 2020 年 3 月取得该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完成工商登
记手续并取得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9 年 9 月 12 日、
2020 年 2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2020-010)。
    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 7.86 亿元,采用建设—
运营—移交(BOT)的 PPP 运作模式。总处理规模为 2250 吨/日,其中一期处理
规模为 1500 吨/日,采用两套 750 吨/日的焚烧线(二期增加一套 750 吨/日的焚
烧线);一期配置一套 35MW 汽轮机发电机组(二期增加一套 18MW 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 600 吨/日的渗滤液处理站,一期规模 400 吨/日。工程年处理垃圾量 49.95 万吨。年额定发电量约 21102 万千瓦时,年上网电量 17306 万千瓦时。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累计总投资 6.6 亿元。
2021 年 11 月 10 日,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召开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启动验收委员会首次会议,机组进入整套启动调试,#2 焚烧线于 11 月 24日 15 点 30 分完成并汽操作。目前全部机组已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设备运行稳定,经济指标良好,各环保参数达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完成,预计对公司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运营期间存在政府垃圾处理费支付和垃圾量不足等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做好应对措施,但运营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000885)城发环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1-11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06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星期一)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星期一)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名,代表公司股份427,581,5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5934%。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426,010,6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3487%;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26,010,6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3487%。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29人,代表公司股份1,570,9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447%。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602,3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053%;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股份1,031,4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6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公司股份1,570,9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447%。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鉴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近期,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书面通知,就其控股子公司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征询公司的收购意向,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与启迪环境吸收合并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收购机会。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放弃股权收购机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64,894,83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46%;反对107,5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4,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75%;反对107,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关于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拟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5年。
    表决结果为:427,372,8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12%;反对208,6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3,7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26%;反对208,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1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亚强、刘京鸽。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五)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7日

[2021-12-02]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号机组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号机组建设完成
    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一、概述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于2019年8月收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人,公司2019年8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2019年9月2日,项目公司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4.8亿元。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项目总规模为12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800t/d,采用2×400t/d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预留二期用地,暂不建设。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底,项目累计总投资4.68亿元,土建、安装工程已基本完成。2021年10月30日,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召开新安生活垃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焚烧发电项目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首次会议。1#机组于10月29日22时启动并网发电,于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顺利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设备运行稳定,经济指标良好,各环保参数达标。2#机组计划于2021年12月20日投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完成,预计对公司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运营期间存在政府垃圾处理费支付和垃圾量不足等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做好应对措施,但运营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23]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因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
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城发环境,证券代码:000885)自2021年1月1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5日开市起复牌。
  (三)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4日和2021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四)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3日和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三、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分别下发的《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委均原则同意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公司将在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是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2021-11-20] (000885)城发环境:关于子公司注册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注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浚县城市管理局浚县日处理能力 450 吨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中心项目-中标公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发新环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新环卫”)为“浚县日处理能力 450吨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中心项目”(浚财招标采购-2021-32)中标人,中标成交价为 89.11 元/吨。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保障项目收益,公司需要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城发新环卫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所需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近日,城发新环卫(浚县)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鹤壁市浚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城发新环卫(浚县)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1MA9KFNABXU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屯子镇共渠路与云锦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 80 米
    5.法定代表人:姜沃峰
    6.注册资本:968.82 万元
    7.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8 日
    8.营业期限:2021 年 11 月 18 日至 2051 年 11 月 17 日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新注册公司的章程,最终以公司登记部门核准的公司章程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顺利推进“浚县日处理能力 450 吨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中
心项目”,公司组建“城发新环卫(浚县)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运营。项目顺利实施并投入运营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策
    1.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的需要,在全面投资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策,但新公司的实际经营仍可能会面临政策、经营管理、市场等因素变化带来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做好风险的研究和应对,防范和化解上述风险,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
    3.本次投资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城发新环卫(浚县)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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