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69什么时候复牌?-张 裕A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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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2] (000869)张裕A: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2-临 0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 04),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健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 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计划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4 年内,每年从二级市场增持 30000 股张
裕 A 股或 30000 股张裕 B 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到孙健先生的通知,其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实 施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孙健,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次增持的股票交割完
成后,孙健先生持有公司 90000 股张裕 B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3130%。
从本次增持交割完成日至 2022 年 12月 31日,增持主体将不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孙健先生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孙健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种类、数量及资金来源: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4 年内,
每年从二级市场增持 30000 股张裕 A 股或 30000 股张裕 B 股;增持所需资
金为其自有资金。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4 年内完成。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孙健先生已持有本公司 30000 股 B 股。
2021 年 2 月 26 日,孙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
增持了公司 30000 股 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376%,成交均价为 15.02
港元/股,增持后孙健先生累计持有本公司 60000 股 B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752%。
2022 年 1 月 21 日,孙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
增持了公司 30000 股 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376%,成交均价为 13.99
港元/股,增持后孙健先生累计持有本公司 90000 股 B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3130%。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如违背上市公司高管购买股票的相关要求,愿将交易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13] (000869)张裕A: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公告编号:2021—02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16:00 参加山东上市公
司协会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活动网址: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投资者可以登录活动网址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建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廷国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及社会责任、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0-28] (000869)张裕A: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6元
每股净资产: 15.197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3%
营业总收入: 26.7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2亿元
[2021-09-07] (000869)张裕A: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公告编号:2021-临 019
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周洪江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收到了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购买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周洪江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购
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票的情况
1、购买人: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购买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
4、购买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情况
姓名 购买日期 购买 B 股 当日购买后,从 当日购买均 自二级市场取得股份
数量(股) 二级市场累计持 价(港元/股) 累计数占上一交易日
股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20 年 3 月 20 日 25600 25600 12.453 0.0037347%
周洪江 2020 年 9 月 1 日 10900 36500 15.351 0.0053249%
2021 年 9 月 6 日 1300 37800 14.180 0.0055145%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人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2021-08-26] (000869)张裕A: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017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9 日通过
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人,实际出席董事 14 人,除陈
殿欣女士因其他公事时间冲突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而委托周洪江先生代为表决外,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对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08-26] (000869)张裕A: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18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方式举行。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庆昆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 年半
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 2021 年上半年度利润不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08-26] (000869)张裕A: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4元
每股净资产: 15.074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7%
营业总收入: 18.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2亿元
[2021-07-28] (000869)张裕A:关于张裕集团转让相关商标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1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相关商标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为了更好地解决与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
集团”)之间存在的商标相关问题,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烟
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责任人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19-临 05),该报告中披露了以下内容:
“问题 2:2011 年以来,张裕集团将注册商标授权你公司无偿使用,将申请专利授权你公司有偿或无偿使用。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你公司均未与张裕集团签署许可使用合同。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外,其余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你公司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你公司使用,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
整改措施:
1、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张裕股份将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与
张裕集团补签《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和《专利许可使用合同》。
2、对于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之外,有条件由张裕股份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张裕股份使用的商标、专利,将在 2019 年底前由张裕集团无偿转让给张裕股份,从而保证张裕股份资产独立、完整”。
与此同时(即 2019 年 4 月 4 日),本公司还披露了《烟台张裕葡萄酿
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 04),该公告中披露了张裕集团针对上述整改措施做出的以下承诺:
“张裕集团承诺:对于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之外,有条件由本公司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本公司使用的商标、专利,将在 2019 年底前由张裕集团无偿转让给本公司,从而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按照上述承诺,张裕集团应向本公司无偿转让符合条件的国内商标 180件,国外注册的商标 33 件。
截止至目前,除“aurora”这一件商标因已无效而无法办理转让外,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他 179 件国内商标已无偿转让给本公司;除在马来西亚、加拿大注册的四件商标正处于转让过程中外,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他 29 件国外商标已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三、其它说明事项
除了履行以上承诺外,张裕集团为了更好地支持本公司发展,对于 1997年 5 月 18 日(即本公司上市前与张裕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之日)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注册的商标,其中除了与“张裕”(含张裕英文、
图案)商标相关的商标、原有偿许可使用范围内的商标和由张裕集团自用的商标外,决定将余下的 82 件商标(不属于上述承诺的应无偿转让给本公司范围内的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截止至目前,对于 1997 年 5 月 18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注册的
82 件商标,张裕集团已全部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21-07-06] (000869)张裕A: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 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 、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 1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一)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 14)。
(二)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5,464,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A 股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
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3.600000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
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5 月 28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
币:人民币=1:0.8228)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3 日。
(二)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1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1 年 7 月 15 日(最后
交易日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1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
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5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
税的情况,请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
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
2、咨询分红事宜
咨询联系人:李廷国
咨询电话:0535-6633656
传真电话:0535-6633639
3、咨询涉税事宜
咨询联系人:田丰
咨询电话:0535-6633621
传真电话:0535-6633639
八、备查文件
1、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2021-05-28] (000869)张裕A: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14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点,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月 27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李建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5 人,代表股份 426,876,87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7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40 人,代表股份
424,658,4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5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2,218,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6%;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授权代表共 54 人,代表股份 81,403,0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756%;出席
会议的 B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0 人,代表股份 72,473,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2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
先生和李建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普通议案, 需要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会议详细表决情况如
下表所示:
表决事项 表决分类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19,666,870 98.310988%
总股数: 不同意 234,090 0.054838%
弃 权 6,975,911 1.634174%
1 同 意 74,193,014 91.142833%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090 0.287569%
弃 权 6,975,911 8.569598%
同 意 72,249,679 99.691196%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50,390 0.207510%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19,666,870 98.310988%
总股数: 不同意 234,090 0.054838%
弃 权 6,975,911 1.634174%
同 意 74,193,014 91.142833%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090 0.287569%
弃 权 6,975,911 8.569598%
同 意 72,249,679 99.691196%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50,390 0.207510%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26,549,070 99.923209%
总股数: 不同意 234,890 0.055025%
弃 权 92,911 0.021765%
3 2020 年年度报告 同 意 81,075,214 99.597311%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890 0.288552%
弃 权 92,911 0.114137%
其中 B 股: 同 意 72,248,879 99.690092%
不同意 151,190 0.208614%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26,567,522 99.927532%
总股数: 不同意 233,138 0.054615%
弃 权 76,211 0.017853%
同 意 81,093,666 99.619978%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3,138 0.286400%
弃 权 76,211 0.093622%
同 意 72,172,931 99.585298%
其中 B 股: 不同意 224,338 0.309545%
弃 权 76,211 0.105157%
同 意 426,476,370 99.906179%
总股数: 不同意 234,090 0.054838%
弃 权 92,911 0.021765%
同 意 81,002,514 99.508002%
5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090 0.287569%
[2021-05-22] (000869)张裕A: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013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下
简称“《预计公告》”)。
现就《预计公告》中的关联方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补充以下内容:
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于 2020年设立。
2020 年度,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
润为 0 万元;2020 年末总资产为 518 万元,净资产为 518 万元。
2020 年度,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
万元,净利润为-85 万元;2020 年末总资产为 919 万元,净资产为 915 万元。
除此之外,《预计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2021-05-15] (000869)张裕A:关于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1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二O二
O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
团”)提交的《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张裕集团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张裕集团持有公司 345,473,856 股,持股比例为 50.40%。上述临
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张裕集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
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0 日。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即 B 股股东
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参见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相关议案需要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回避表决的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主要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的以下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本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只能采取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受法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2)受个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4、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25 日和 26 日三个交易日上午 9:00 至下午 3:0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亦可于会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所 交 易 系 统 和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0
电话:0086-535-6633656;传真:0086-535-6633639
联系人:李廷国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69”,投票简称为“张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
[2021-05-07] (000869)张裕A: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1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15:00-16:30 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办 2020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香
港商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阅。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周洪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建勋先生、财务部部长郭翠梅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
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
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热忱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2021-04-29] (000869)张裕A: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
每股净资产: 15.37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5%
营业总收入: 11.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7亿元
[2021-04-28] (000869)张裕A: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04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8 日通
过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烟台本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到会董事 14 人,实际到会董事 14 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预案。
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因此利润分配时不再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拟以 2020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5,464,000股计算,按照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274,185,600 元,
占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427,160,774 元的 64.19%;剩余未分配的净利润滚存至下
一年度。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按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2021 年,本公司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为 24,937.95 万元,建设项目一项,即
木桶购置项目,计划投资额为 3,937.95 万元;另安排 21,000 万元用于支付以往投资项目工程欠款。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陈殿欣、阿尔迪诺·玛佐拉迪、恩里科·西维利、Stefano Battioni、张昀、周洪江、冷斌、孙健、李记明等 9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出席董事会的 5 名独立董事表决。
5 名独立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本项
交易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 5 名独立董事认可。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在
2021 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审计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
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 205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30 万元)。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5 名独立董事认可。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04-28] (000869)张裕A: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烟台本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庆昆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年
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既能给予股东较好回报,又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要。
3、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审
计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
况,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4、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通过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本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努力,遵章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策事项,并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支出合理,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制度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未发现公司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手续完备,交易公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没有发生违规担保。
(5)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已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尽力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通过多年的内控制度建设,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对内控体系及运行机制进行了持续优化,提高了公司持续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偏差及异常情况。
6、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有
利于更准确、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04-28] (000869)张裕A: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0 日。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参见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相关议案需要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回避表决的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主要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的以下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本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只能采取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受法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2)受个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4、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25 日和 26 日三个交易日上午 9:00 至下午 3:00。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亦可于会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0
电话:0086-535-6633656;传真:0086-535-6633639
联系人:李廷国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69”,投票简称为“张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提案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04-28] (000869)张裕A: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9元
每股净资产: 14.97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营业总收入: 33.9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71亿元
[2021-02-27] (000869)张裕A: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3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4),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健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从2021年1月1日起4年内,每年从二级市场增持30000股张裕A股或30000股张裕B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孙健先生的通知,其已于2021年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孙健,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孙健先生持有公司60000股张裕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752%。从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持主体将不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孙健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孙健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种类、数量及资金来源:从2021年1月1日起4年内,每年从二级市场增持30000股张裕A股或30000股张裕B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4年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孙健先生已持有本公司30000股B股。 2021年2月26日,孙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30000股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376%,成交均价为15.02港元/股,增持后孙健先生累计持有本公司60000股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752%。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如违背上市公司高管购买股票的相关要求,愿将交易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2021-01-28] (000869)张裕A: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临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现对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6,791万元—57,063万元
盈利:114,125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9%—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39,292万元—49,564万元
盈利:90,359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6.52%—45.1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8元/股—0.83元/股
盈利:1.66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与2019年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新冠(2019-nCoV)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葡萄酒市场整体持续萎缩,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削弱了盈利能力。
2、2019年,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承诺:将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产品的商标使用费差额累计23,177万元(含增值税金额)以应收取的2019至2022年4个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度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为此,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已于2019年将上述商标使用费差额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21,865万元计入了2019年度损益,因该事项计入2020年度损益的金额为零。
3、2020年,本公司收购了张裕集团旅游业务。为此,本公司在披露2020年度财务数据时,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对上年度(即2019年度)已披露的2019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受此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1,152万元,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0.1元。
基于上述三方面原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公司2019年度追溯调整后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及2020年度具体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月 28日
[2021-01-23] (000869)张裕A:2020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6,791万元—57,063万元
盈利:114,125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9%—5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8元/股—0.83元/股
盈利:1.66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与2019年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新冠(2019-nCoV)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葡萄酒市场整体持续萎缩,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削弱了盈利能力。
2、2019年,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将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产品的商标使用费差额累计23,177万元(含增值税金额)以应收取的2019至2022年4个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度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为此,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已于2019年将上述商标使用费差额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21,865万元计入了2019年度损益,因该事项计入2020年度损益的金额为零。
3、2020年,本公司收购了张裕集团旅游业务。为此,本公司在披露2020年度财务数据时,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对上年度(即2019年度)已披露的2019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受此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1,152万元,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0.1元。
基于上述三方面原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公司2019年度追溯调整后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及2020年度具体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月 23日
[2020-10-24] (000869)张 裕A: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40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山东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绿城”)和中国川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海公司”)拟签署《合作协议》,合资设立烟台张裕绿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暂用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对“张裕绿城小镇”项目所有业务进行经营和运作。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0万元,本公司以土地和现金出资22750万元,持股比例为35%;山东绿城以现金出资29250万元,持股比例为45%;川海公司以现金出资1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 本公司本次投资款项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简介
1、山东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绿城成立于2010年8月23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561408532Y,是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产投资服务(不得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受托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绿城中国1995年在杭州注册成立,系中国交建集团下属企业,2006年7月在香港联交所整体上市(股票代码HK3900);2019年实现销售额2018亿元,成员企业300余家,员工10000余人,总资产2500亿元,品牌价值733亿元。该公司已成功打造多种模式小镇,在文旅小镇开发方面具有强大实力。 2、中国川海建设有限公司
川海公司成立于1992年,系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下属企业,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201268919H,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等;先后获得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建筑工程优质奖,拥有丰富的开发建设经验、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烟台张裕绿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暂用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投资主体: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川海建设有限公司。各投资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拟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万元。 4、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 5、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以工商登记核准的范围为准) 6、股东结构: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5%;山东绿城持股比例为45%;川海公司持股比例为20%。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即山东绿城)、乙(即本公司)、丙(即川海公司)三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张裕绿城小镇项目的意向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裕绿城小镇(以下简称: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以工商批准登记为准)。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约928亩,实际用地按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
用地性质:根据项目最终控规方案确定。
2、合作模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组建烟台张裕绿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专门负责推进落实项目土地指标、土地获取及开发建设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0万元,其
3
中:甲方出资29,250万元、占股45%,乙方出资22,750万元、占股35%,丙方出资13,000万元、占股20%(以下简称“持股比例”)。
3、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提名3名董事、乙方提名1名董事,丙方提名1名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乙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由乙方提名,设监事3名,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提名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向股东会负责并作报告,依法行使相应职权。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辞职或被董事会解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总经理。总经理负责组建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及项目开发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甲方向合资公司委派各部门及职能条线负责人;乙方向合资公司委派一名副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副职);丙方向合资公司委派一名成本或工程人员。
4、股权处置、僵局解决及合作终止
本项目合作过程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合资公司及其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第三方购买人”)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拥有的合资公司任何股权。甲方、乙方、丙方向其控股的公司及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乙方、丙方员工跟投计划设立的公司或企业)转让合资公司股权或本协议项下的权益的,可不受上述转让的限制,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公司僵局的解决机制:各方一致确认,鉴于项目的属地化原则,如合资公司发生公司僵局事件,由乙方收购甲方、丙方所持合资公司的股权和债权,甲方、丙方退出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收购价由合资公司聘请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净值进行审计、评估,审计和评估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估算结果为最终结果,三方应予接受。上述资产净值包括该项目估算截止日尚未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有)、尚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库以及尚未支付或返还的保证金、押金等。
相关物业的处置:与葡萄酒产业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葡萄酒交易中心、葡萄酒主题商业街等)配套物业在办理完成初始登记后,由乙方按照合资公司财务账面成本价格收购,其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或采用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的方式将上述物业所属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具体适用方式,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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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资公司设立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因多方面原因,本公司张裕国际葡萄酒城128亩土地长期闲置,按政府规定如再不开工建设,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本公司前期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支付土地价款和平整土地,若该宗土地被无偿收回,将造成较大损失。 为了盘活这部分资产,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拟通过三方合作,在现有128亩土地的基础上,再向政府购入该宗地块周边土地,将绿城中国经营的小镇地产、康养实力,川海公司的建设开发经验,和本公司葡萄酒文化旅游方面经验有机融合,建设成葡萄酒文化+康养文化相结合的主题小镇。
2、资金来源 本公司本次投资款项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3、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资合作,可以盘活现有闲置资产,避免因土地被无偿收回造成的损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该项目符合烟台市及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经济、社会、环保生态效益三统一的方针,小镇中心的建设属于公司大旅游板块关键环节,能够链接并进一步激活葡萄酒产业旅游,将适老地产和葡萄酒文化旅游结合,获得较好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布局,盘活现有旅游资产,促进公司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张裕品牌价值。 六、主要投资风险 由于合资公司绝大部分住宅和商业地产将对外出售,可能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导致需求不足,影响其产品销售,从而无法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为此,本公司将与合作各方紧密协作,支持和督促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建设精品工程,做好产品营销,确保销售业绩达到预期目标。 七、独立董事对设立合资公司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设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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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2020-10-24] (000869)张 裕A: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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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3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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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以土地和现金出资22750万元,与山东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川海建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烟台张裕绿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暂用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持有合资公司35%股权。 有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2020-10-24] (000869)张裕A: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9元
每股净资产: 14.87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营业总收入: 21.9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4亿元
[2020-09-24] (000869)张 裕A: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38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55参加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活动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投资者可以登录活动网址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建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廷国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2020-09-02] (000869)张 裕A: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37 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了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购买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周洪江先生于2020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购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票的情况 1、购买人: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购买时间:2020年9月1日。 4、购买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情况 姓名 购买日期 购买股数(股)
当日购买后,从二级市场累计持股数量(股)
当日购买均价(港元/股)
自二级市场取得股份累计数占上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周洪江 2020年3月20日 25600 25600 12.453 0.0037347% 2020年9月1日 10900 36500 15.351 0.0053249%
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周洪江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人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2020-08-28] (000869)张 裕A: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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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3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于 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议案》。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可雅酒庄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布局,抓住白兰地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拓展公司中高档白兰地市场份额,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可雅酒庄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的可雅酒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址:烟台市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白兰地(暂定经营范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出资方式:现金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设立可雅酒庄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可雅酒庄公司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做强葡萄酒,做大白兰地”发展战略出发,立足长远发展所作出的慎重决策,对于打造可雅品牌,增加目标消费者对可雅品牌的认知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等,都会产生积极正向的作用,将增强“可雅”品牌力,促进中高档白兰地产品销售。
公司设立可雅酒庄公司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对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设立可雅酒庄公司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设立可雅酒庄公司。
五、拟设立可雅酒庄公司的风险分析
可雅酒庄公司成立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成立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但整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0-08-28] (000869)张 裕A:关于收购澳大利亚KilikanoonEstatePtyLtd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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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034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澳大利亚Kilikanoon Estate Pty Ltd股权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歌浓酒庄部分股权的议案》,拟收购澳大利亚Kilikanoon Estate Pty Ltd(以下简称“歌浓酒庄”)总经理Warrick Duthy控制的Warrick James Duthy持有的歌浓酒庄6.5%股权、歌浓酒庄总酿酒师Kevin Mitchell控制的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2%股权和歌浓酒庄董事Bruce Baudinet控制的PTO7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6.5%股权,交易总金额为3,911,297.67澳币,并就此签署《卖出期权及买入期权协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
1、PTO7 Pty Ltd简要情况
PTO7 Pty Ltd是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地址为Suite 903, Level 9, 1 Alfred Street Sydney NSW 2000;法定代表人:Bruce Warren Baudinet先生;注册资本为1澳元,注册登记号为 125 146 269,主营业务为担任持有投资产品信托的受托人;由Dylan Baudinet 、Julian Warren Baudinet和Alanna Baudinet 三位自然人一起持有100%股权。
2、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
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是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地址为C/- BRM Holdich Level 8 / 420 King William Street Adelaide SA 5000;法定代表人:Kevin Peter Mitchell先生;注册资本为100澳元,注册登记号为 108 474 157,主营业务为担任持有投资产品信托的受托人;由Kevin Peter Mitchell 和Kathleen Margaret Bourne 两位自然人一起持有100%股权。
3、Warrick James Duthy
Warrick James Duthy是居住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两位澳大利亚籍自然人。
(三)本次交易前,PTO7 Pty Ltd和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除了对Kilikanoon 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外,几乎没有其他实质性业务。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四)3个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行为。
(五)3个交易对方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简介
本次交易标的为3个交易对方持有的Kilikanoon 公司15%股权。
(二)Kilikanoon 公司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 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5,639
毛利润
1,783
息税前利润
180
税前利润
50
净利润
46
项目
2019年末
净资产
8,370
负债
7,254
总资产
15,624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予期权
授予买入期权
鉴于业已收讫的有效的、有价值的对价,每位卖家将自己所持股份的买入期权授予买家,在买入期权行权期间内,买家随时有权行使期权并以交易价格购买该位卖家所持股份。
授予卖出期权
鉴于业已收讫的有效的、有价值的对价,买家将每位卖家所持股份的卖出期权授予每位卖家,在卖出期权行权期间内,每位卖家都随时有权行使期权并以交易价格将卖家所持股份出售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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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使期权
行使买入期权
在买入期权行权期间内,买家可通过向某位卖家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随时行使买入期权。
买家向卖家发出的买入期权行权通知,可针对某位卖家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买家只针对该位卖家所持部分股份,那么买家还可以针对该位卖家所持剩余股份再次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此外,买家也有权同时向多位卖家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但并不需要向全部卖家都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
若买家向某位卖家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则买家有义务购买买入期权行权通知列出该位卖家所持期份,并且该卖家有义务基于买家支付的价格将这些股权出售给买家。
自买家购买某位卖家所持股份的交易完成之时起,该位卖家所持相应股份的卖出期权失效。
行使卖出期权
在卖出期权行权期间内,任一卖家可通过向买家发出卖出期权行权通知,随时行使卖出期权。卖家必须基于其所持全部股份而非部分股份发出卖出期权行权通知。
若卖出期权行权通知生效,则买家有义务购买该位卖家相应期权的标的股权,并且该卖家有义务基于买家支付的价格将这些股权出售给买家。自交易完成之时起,买家所持相应买入期权失效。
3、出售与购买股份
在股权交割完成时,所有股份附带的法律权益、受益权、头衔以及其他权益必须由相应卖家在行期权之时一并出售给买家,其中不涉及任何担保权益。
4、交易价格
按照第本协议4.1和4.2条,在行使期权时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以“指定股份价格”为准。若买方只针对卖方所持部分股份行使期权,则按照“指定股份价格”的相应比例再确定交易价格,并且卖方未出售给买方的那部分股份的价格将在后续的买入期权交易中相应做出调整。若卖方所持剩余股份以行使卖出期权的方式交易,那么交易价格将按照“指定股份价格”的相应比例减去适用的扣除额(见本协议第4.3条规定)。
若某位买家或该卖家的指定人或关联人有签约《相关服务协议》(见附录),并且该《相关服务协议》已经终止,那么不论该协议中有何规定,买卖双方均可以在该《相关服务协议》终止之后随时分别行使买入期权或卖出期权。
在本协议4.2条所述情况下,若在卖家或该卖家的指定人或关联人成为违约离职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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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不论本协议4.1条如何规定,买方关于股份所支付的期权交易价格为: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18年12月31日当日或之前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25%;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20%;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15%;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10%;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5%.
5、触发事件
不论本协议、本公司的《股东契约》和《公司章程》中包含何种规定,若发生如下任一事件(触发事件),任一卖家均有权随时行使卖出期权:
(1)部分股东依据《股东契约》行使了“强卖权”或“跟随售股权”
(2)控制权变更
(3)买方出售了本公司所持任意股份(买方《股东契约》第11条款允许的情况除外)
(4)本公司发生公司架构重组。
若发生任一上述情况,那么卖方出售所持股份的交易价格等于“指定股份价格”减去全部下列各项:
(1)本协议第4.3条规定下的任何扣除项目(若适用)。
(2)卖家因按照本协议第4.1条的规定出售股份而收取的任何款项。
(3)当Kilikannoon公司发生公司架构重组时卖家收取的金额。
6、“指定股份价格”的确认
本协议中的“指定股份价格”按照下列条款确认:
首先应采纳《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中规定的每股价格(一旦交割报表和最终股权价格依据《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第8条和附录4确定下来)
其次依据第4.5.1条将确定的每股价格与卖家股份数额相乘
若买卖双方在按照第4.5.1条中描述的方式确定最终每股售价之前就行使了买入期权或卖出期权的话,那么“指定股份价格”即为附录1中的“默认指定股份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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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割完成
(1)交割完成日期
股份交易完成必须发生在交易完成日。
(2)交割完成地点
股权交割必须在公司注册办公室或由相关买方和卖方一致同意的其他地点。
(3)卖方义务
交割完成时相关卖家必须确保将下列文件交付给买家:
①一份已经正式署名的股权转让表,表中明确买方指定的行权通知接受方。
②股权证书,上面标明行权通知的股份,或者明确表示如发生遗失状况该如何赔偿。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
1、收购Warrick James Duthy持有的歌浓酒庄6.5%的股权,购买价格1,694,891.24 澳币;
2、收购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2%的股权,购买价格521,515.19澳币;
3、收购PTO7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6.5%股权,购买价格1,694,891.24 澳币。
综合上述三项,本公司拟收购15%的歌浓酒庄股权,交易总价格为3,911,297.67澳币。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收购交易,并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六、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认为,该项收购符合公司境外收购目标公司的条件和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的要求。
一是与本公司有着良好的互补性。目标公司位于澳大利亚著名的葡萄酒产区-克莱尔山谷,当地及周边葡萄原料,无论是品种还是数量均供应充足,其本身产品质量优良,产品表现出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其产品特点及口味与中国主流葡萄酒消费者的需求较为吻合,而中国市场是其薄弱环节。本公司收购后,将其产品纳入张裕的渠道在中国市场销售,有利于较快形成销售规模。因此,无论从产品、原料,还是销售渠道上,与本公司均有较好的互补性,能够获得比较好的协同效应。
二是收购价格相对合理,可以获得比较好的投资收益。
公司认为,该项收购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歌浓酒庄未来增长潜力主要来自于中国市场销售,而中国市场国外(含澳大利亚)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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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众多,竞争非常激烈,而歌浓酒庄在中国市场尚未形成品牌优势,前期市场投入较大,要在竞争中胜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歌浓酒庄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达不到预期,将拉低投资回报率,拉长投资回收期。
七、其他说明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收购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山东省商务厅审核备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卖出期权及买入期权协议》。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0-08-28] (000869)张 裕A: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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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03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2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庆昆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2、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2020年上半年度利润不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0-08-28] (000869)张 裕A: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033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于2020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恩里科?西维利和Stefano Battioni因疫情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而委托周洪江代为表决;阿尔迪诺?玛佐拉迪因疫情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而委托冷斌代为表决;刘庆林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而委托于仁竹代为表决,其余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3、关于收购歌浓酒庄部分股权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以1,694,891.24 澳币收购Warrick James Duthy持有的歌浓酒庄6.5%的股权;以521,515.19澳币收购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2%的股权;以1,694,891.24 澳币收购PTO7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6.5%股权。有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澳大利亚Kilikanoon Estate Pty Ltd股权的公告》。
4、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本公司以1000万元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有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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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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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2] (000869)张裕A: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2-临 0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 04),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健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 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计划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4 年内,每年从二级市场增持 30000 股张
裕 A 股或 30000 股张裕 B 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到孙健先生的通知,其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实 施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孙健,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次增持的股票交割完
成后,孙健先生持有公司 90000 股张裕 B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3130%。
从本次增持交割完成日至 2022 年 12月 31日,增持主体将不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孙健先生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孙健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种类、数量及资金来源: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4 年内,
每年从二级市场增持 30000 股张裕 A 股或 30000 股张裕 B 股;增持所需资
金为其自有资金。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4 年内完成。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孙健先生已持有本公司 30000 股 B 股。
2021 年 2 月 26 日,孙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
增持了公司 30000 股 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376%,成交均价为 15.02
港元/股,增持后孙健先生累计持有本公司 60000 股 B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752%。
2022 年 1 月 21 日,孙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
增持了公司 30000 股 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376%,成交均价为 13.99
港元/股,增持后孙健先生累计持有本公司 90000 股 B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3130%。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如违背上市公司高管购买股票的相关要求,愿将交易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13] (000869)张裕A: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公告编号:2021—02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16:00 参加山东上市公
司协会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活动网址: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投资者可以登录活动网址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建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廷国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及社会责任、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0-28] (000869)张裕A: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6元
每股净资产: 15.197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3%
营业总收入: 26.7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2亿元
[2021-09-07] (000869)张裕A: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公告编号:2021-临 019
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周洪江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收到了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购买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周洪江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购
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票的情况
1、购买人: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购买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
4、购买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情况
姓名 购买日期 购买 B 股 当日购买后,从 当日购买均 自二级市场取得股份
数量(股) 二级市场累计持 价(港元/股) 累计数占上一交易日
股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20 年 3 月 20 日 25600 25600 12.453 0.0037347%
周洪江 2020 年 9 月 1 日 10900 36500 15.351 0.0053249%
2021 年 9 月 6 日 1300 37800 14.180 0.0055145%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人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2021-08-26] (000869)张裕A: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017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9 日通过
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人,实际出席董事 14 人,除陈
殿欣女士因其他公事时间冲突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而委托周洪江先生代为表决外,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对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08-26] (000869)张裕A: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18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方式举行。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庆昆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 年半
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 2021 年上半年度利润不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08-26] (000869)张裕A: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4元
每股净资产: 15.074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7%
营业总收入: 18.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2亿元
[2021-07-28] (000869)张裕A:关于张裕集团转让相关商标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1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相关商标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为了更好地解决与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
集团”)之间存在的商标相关问题,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烟
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责任人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19-临 05),该报告中披露了以下内容:
“问题 2:2011 年以来,张裕集团将注册商标授权你公司无偿使用,将申请专利授权你公司有偿或无偿使用。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你公司均未与张裕集团签署许可使用合同。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外,其余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你公司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你公司使用,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
整改措施:
1、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张裕股份将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与
张裕集团补签《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和《专利许可使用合同》。
2、对于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之外,有条件由张裕股份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张裕股份使用的商标、专利,将在 2019 年底前由张裕集团无偿转让给张裕股份,从而保证张裕股份资产独立、完整”。
与此同时(即 2019 年 4 月 4 日),本公司还披露了《烟台张裕葡萄酿
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 04),该公告中披露了张裕集团针对上述整改措施做出的以下承诺:
“张裕集团承诺:对于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之外,有条件由本公司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本公司使用的商标、专利,将在 2019 年底前由张裕集团无偿转让给本公司,从而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按照上述承诺,张裕集团应向本公司无偿转让符合条件的国内商标 180件,国外注册的商标 33 件。
截止至目前,除“aurora”这一件商标因已无效而无法办理转让外,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他 179 件国内商标已无偿转让给本公司;除在马来西亚、加拿大注册的四件商标正处于转让过程中外,张裕集团承诺转让的其他 29 件国外商标已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三、其它说明事项
除了履行以上承诺外,张裕集团为了更好地支持本公司发展,对于 1997年 5 月 18 日(即本公司上市前与张裕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之日)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注册的商标,其中除了与“张裕”(含张裕英文、
图案)商标相关的商标、原有偿许可使用范围内的商标和由张裕集团自用的商标外,决定将余下的 82 件商标(不属于上述承诺的应无偿转让给本公司范围内的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截止至目前,对于 1997 年 5 月 18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注册的
82 件商标,张裕集团已全部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21-07-06] (000869)张裕A: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 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 、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 1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一)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 14)。
(二)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5,464,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A 股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
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3.600000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
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5 月 28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
币:人民币=1:0.8228)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3 日。
(二)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1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1 年 7 月 15 日(最后
交易日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1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
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5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
税的情况,请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
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
2、咨询分红事宜
咨询联系人:李廷国
咨询电话:0535-6633656
传真电话:0535-6633639
3、咨询涉税事宜
咨询联系人:田丰
咨询电话:0535-6633621
传真电话:0535-6633639
八、备查文件
1、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2021-05-28] (000869)张裕A: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14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点,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月 27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李建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5 人,代表股份 426,876,87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7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40 人,代表股份
424,658,4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5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2,218,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6%;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授权代表共 54 人,代表股份 81,403,0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756%;出席
会议的 B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0 人,代表股份 72,473,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2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
先生和李建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普通议案, 需要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会议详细表决情况如
下表所示:
表决事项 表决分类 表决意见 代表股数(股) 百分比
同 意 419,666,870 98.310988%
总股数: 不同意 234,090 0.054838%
弃 权 6,975,911 1.634174%
1 同 意 74,193,014 91.142833%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090 0.287569%
弃 权 6,975,911 8.569598%
同 意 72,249,679 99.691196%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50,390 0.207510%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19,666,870 98.310988%
总股数: 不同意 234,090 0.054838%
弃 权 6,975,911 1.634174%
同 意 74,193,014 91.142833%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090 0.287569%
弃 权 6,975,911 8.569598%
同 意 72,249,679 99.691196%
其中 B 股: 不同意 150,390 0.207510%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26,549,070 99.923209%
总股数: 不同意 234,890 0.055025%
弃 权 92,911 0.021765%
3 2020 年年度报告 同 意 81,075,214 99.597311%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890 0.288552%
弃 权 92,911 0.114137%
其中 B 股: 同 意 72,248,879 99.690092%
不同意 151,190 0.208614%
弃 权 73,411 0.101294%
同 意 426,567,522 99.927532%
总股数: 不同意 233,138 0.054615%
弃 权 76,211 0.017853%
同 意 81,093,666 99.619978%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3,138 0.286400%
弃 权 76,211 0.093622%
同 意 72,172,931 99.585298%
其中 B 股: 不同意 224,338 0.309545%
弃 权 76,211 0.105157%
同 意 426,476,370 99.906179%
总股数: 不同意 234,090 0.054838%
弃 权 92,911 0.021765%
同 意 81,002,514 99.508002%
5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不同意 234,090 0.287569%
[2021-05-22] (000869)张裕A: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013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下
简称“《预计公告》”)。
现就《预计公告》中的关联方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补充以下内容:
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于 2020年设立。
2020 年度,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
润为 0 万元;2020 年末总资产为 518 万元,净资产为 518 万元。
2020 年度,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
万元,净利润为-85 万元;2020 年末总资产为 919 万元,净资产为 915 万元。
除此之外,《预计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2021-05-15] (000869)张裕A:关于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1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二O二
O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
团”)提交的《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张裕集团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张裕集团持有公司 345,473,856 股,持股比例为 50.40%。上述临
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张裕集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
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0 日。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即 B 股股东
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参见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相关议案需要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回避表决的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主要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的以下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本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只能采取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受法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2)受个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4、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25 日和 26 日三个交易日上午 9:00 至下午 3:0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亦可于会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所 交 易 系 统 和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0
电话:0086-535-6633656;传真:0086-535-6633639
联系人:李廷国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69”,投票简称为“张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
[2021-05-07] (000869)张裕A: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1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15:00-16:30 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办 2020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香
港商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阅。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周洪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建勋先生、财务部部长郭翠梅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
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
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热忱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2021-04-29] (000869)张裕A: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
每股净资产: 15.37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5%
营业总收入: 11.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7亿元
[2021-04-28] (000869)张裕A: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04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8 日通
过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烟台本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到会董事 14 人,实际到会董事 14 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预案。
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因此利润分配时不再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拟以 2020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5,464,000股计算,按照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274,185,600 元,
占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427,160,774 元的 64.19%;剩余未分配的净利润滚存至下
一年度。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按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2021 年,本公司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为 24,937.95 万元,建设项目一项,即
木桶购置项目,计划投资额为 3,937.95 万元;另安排 21,000 万元用于支付以往投资项目工程欠款。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陈殿欣、阿尔迪诺·玛佐拉迪、恩里科·西维利、Stefano Battioni、张昀、周洪江、冷斌、孙健、李记明等 9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出席董事会的 5 名独立董事表决。
5 名独立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本项
交易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 5 名独立董事认可。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在
2021 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审计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
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 205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30 万元)。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5 名独立董事认可。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04-28] (000869)张裕A: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烟台本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庆昆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年
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既能给予股东较好回报,又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要。
3、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审
计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
况,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4、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通过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本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努力,遵章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策事项,并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支出合理,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制度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未发现公司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手续完备,交易公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没有发生违规担保。
(5)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已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尽力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通过多年的内控制度建设,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对内控体系及运行机制进行了持续优化,提高了公司持续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偏差及异常情况。
6、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有
利于更准确、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04-28] (000869)张裕A: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0 日。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参见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相关议案需要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回避表决的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主要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的以下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本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只能采取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受法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2)受个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4、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25 日和 26 日三个交易日上午 9:00 至下午 3:00。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亦可于会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0
电话:0086-535-6633656;传真:0086-535-6633639
联系人:李廷国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69”,投票简称为“张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提案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04-28] (000869)张裕A: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9元
每股净资产: 14.97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营业总收入: 33.9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71亿元
[2021-02-27] (000869)张裕A: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3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4),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健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从2021年1月1日起4年内,每年从二级市场增持30000股张裕A股或30000股张裕B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孙健先生的通知,其已于2021年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总经理孙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孙健,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孙健先生持有公司60000股张裕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752%。从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持主体将不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孙健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孙健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种类、数量及资金来源:从2021年1月1日起4年内,每年从二级市场增持30000股张裕A股或30000股张裕B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4年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孙健先生已持有本公司30000股B股。 2021年2月26日,孙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30000股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376%,成交均价为15.02港元/股,增持后孙健先生累计持有本公司60000股B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8752%。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如违背上市公司高管购买股票的相关要求,愿将交易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2021-01-28] (000869)张裕A: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临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现对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6,791万元—57,063万元
盈利:114,125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9%—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39,292万元—49,564万元
盈利:90,359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6.52%—45.1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8元/股—0.83元/股
盈利:1.66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与2019年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新冠(2019-nCoV)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葡萄酒市场整体持续萎缩,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削弱了盈利能力。
2、2019年,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承诺:将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产品的商标使用费差额累计23,177万元(含增值税金额)以应收取的2019至2022年4个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度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为此,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已于2019年将上述商标使用费差额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21,865万元计入了2019年度损益,因该事项计入2020年度损益的金额为零。
3、2020年,本公司收购了张裕集团旅游业务。为此,本公司在披露2020年度财务数据时,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对上年度(即2019年度)已披露的2019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受此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1,152万元,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0.1元。
基于上述三方面原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公司2019年度追溯调整后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及2020年度具体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月 28日
[2021-01-23] (000869)张裕A:2020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6,791万元—57,063万元
盈利:114,125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9%—5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8元/股—0.83元/股
盈利:1.66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与2019年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新冠(2019-nCoV)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葡萄酒市场整体持续萎缩,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削弱了盈利能力。
2、2019年,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将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产品的商标使用费差额累计23,177万元(含增值税金额)以应收取的2019至2022年4个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在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度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为此,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已于2019年将上述商标使用费差额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21,865万元计入了2019年度损益,因该事项计入2020年度损益的金额为零。
3、2020年,本公司收购了张裕集团旅游业务。为此,本公司在披露2020年度财务数据时,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对上年度(即2019年度)已披露的2019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受此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1,152万元,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0.1元。
基于上述三方面原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公司2019年度追溯调整后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及2020年度具体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月 23日
[2020-10-24] (000869)张 裕A: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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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40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山东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绿城”)和中国川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海公司”)拟签署《合作协议》,合资设立烟台张裕绿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暂用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对“张裕绿城小镇”项目所有业务进行经营和运作。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0万元,本公司以土地和现金出资22750万元,持股比例为35%;山东绿城以现金出资29250万元,持股比例为45%;川海公司以现金出资1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 本公司本次投资款项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简介
1、山东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绿城成立于2010年8月23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561408532Y,是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产投资服务(不得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受托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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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中国1995年在杭州注册成立,系中国交建集团下属企业,2006年7月在香港联交所整体上市(股票代码HK3900);2019年实现销售额2018亿元,成员企业300余家,员工10000余人,总资产2500亿元,品牌价值733亿元。该公司已成功打造多种模式小镇,在文旅小镇开发方面具有强大实力。 2、中国川海建设有限公司
川海公司成立于1992年,系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下属企业,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201268919H,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等;先后获得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建筑工程优质奖,拥有丰富的开发建设经验、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烟台张裕绿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暂用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投资主体: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川海建设有限公司。各投资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拟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万元。 4、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 5、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以工商登记核准的范围为准) 6、股东结构: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5%;山东绿城持股比例为45%;川海公司持股比例为20%。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即山东绿城)、乙(即本公司)、丙(即川海公司)三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张裕绿城小镇项目的意向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裕绿城小镇(以下简称: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以工商批准登记为准)。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约928亩,实际用地按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
用地性质:根据项目最终控规方案确定。
2、合作模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组建烟台张裕绿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专门负责推进落实项目土地指标、土地获取及开发建设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0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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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甲方出资29,250万元、占股45%,乙方出资22,750万元、占股35%,丙方出资13,000万元、占股20%(以下简称“持股比例”)。
3、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提名3名董事、乙方提名1名董事,丙方提名1名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乙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由乙方提名,设监事3名,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提名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向股东会负责并作报告,依法行使相应职权。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辞职或被董事会解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总经理。总经理负责组建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及项目开发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甲方向合资公司委派各部门及职能条线负责人;乙方向合资公司委派一名副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副职);丙方向合资公司委派一名成本或工程人员。
4、股权处置、僵局解决及合作终止
本项目合作过程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合资公司及其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第三方购买人”)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拥有的合资公司任何股权。甲方、乙方、丙方向其控股的公司及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乙方、丙方员工跟投计划设立的公司或企业)转让合资公司股权或本协议项下的权益的,可不受上述转让的限制,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公司僵局的解决机制:各方一致确认,鉴于项目的属地化原则,如合资公司发生公司僵局事件,由乙方收购甲方、丙方所持合资公司的股权和债权,甲方、丙方退出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收购价由合资公司聘请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净值进行审计、评估,审计和评估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估算结果为最终结果,三方应予接受。上述资产净值包括该项目估算截止日尚未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有)、尚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库以及尚未支付或返还的保证金、押金等。
相关物业的处置:与葡萄酒产业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葡萄酒交易中心、葡萄酒主题商业街等)配套物业在办理完成初始登记后,由乙方按照合资公司财务账面成本价格收购,其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或采用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的方式将上述物业所属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具体适用方式,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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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资公司设立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因多方面原因,本公司张裕国际葡萄酒城128亩土地长期闲置,按政府规定如再不开工建设,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本公司前期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支付土地价款和平整土地,若该宗土地被无偿收回,将造成较大损失。 为了盘活这部分资产,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拟通过三方合作,在现有128亩土地的基础上,再向政府购入该宗地块周边土地,将绿城中国经营的小镇地产、康养实力,川海公司的建设开发经验,和本公司葡萄酒文化旅游方面经验有机融合,建设成葡萄酒文化+康养文化相结合的主题小镇。
2、资金来源 本公司本次投资款项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3、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资合作,可以盘活现有闲置资产,避免因土地被无偿收回造成的损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该项目符合烟台市及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经济、社会、环保生态效益三统一的方针,小镇中心的建设属于公司大旅游板块关键环节,能够链接并进一步激活葡萄酒产业旅游,将适老地产和葡萄酒文化旅游结合,获得较好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布局,盘活现有旅游资产,促进公司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张裕品牌价值。 六、主要投资风险 由于合资公司绝大部分住宅和商业地产将对外出售,可能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导致需求不足,影响其产品销售,从而无法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为此,本公司将与合作各方紧密协作,支持和督促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建设精品工程,做好产品营销,确保销售业绩达到预期目标。 七、独立董事对设立合资公司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设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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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2020-10-24] (000869)张 裕A: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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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3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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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以土地和现金出资22750万元,与山东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川海建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烟台张裕绿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暂用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持有合资公司35%股权。 有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山东绿城”等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2020-10-24] (000869)张裕A: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9元
每股净资产: 14.87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营业总收入: 21.9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4亿元
[2020-09-24] (000869)张 裕A: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38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55参加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活动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投资者可以登录活动网址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建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廷国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2020-09-02] (000869)张 裕A: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37 关于公司董事长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了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购买公司股票情况的通知,周洪江先生于2020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购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票的情况 1、购买人: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购买时间:2020年9月1日。 4、购买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情况 姓名 购买日期 购买股数(股)
当日购买后,从二级市场累计持股数量(股)
当日购买均价(港元/股)
自二级市场取得股份累计数占上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周洪江 2020年3月20日 25600 25600 12.453 0.0037347% 2020年9月1日 10900 36500 15.351 0.0053249%
公司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周洪江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人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2020-08-28] (000869)张 裕A: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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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3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于 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议案》。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可雅酒庄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布局,抓住白兰地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拓展公司中高档白兰地市场份额,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可雅酒庄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的可雅酒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址:烟台市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白兰地(暂定经营范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出资方式:现金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设立可雅酒庄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可雅酒庄公司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做强葡萄酒,做大白兰地”发展战略出发,立足长远发展所作出的慎重决策,对于打造可雅品牌,增加目标消费者对可雅品牌的认知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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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等,都会产生积极正向的作用,将增强“可雅”品牌力,促进中高档白兰地产品销售。
公司设立可雅酒庄公司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对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设立可雅酒庄公司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设立可雅酒庄公司。
五、拟设立可雅酒庄公司的风险分析
可雅酒庄公司成立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成立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但整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0-08-28] (000869)张 裕A:关于收购澳大利亚KilikanoonEstatePtyLtd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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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034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澳大利亚Kilikanoon Estate Pty Ltd股权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歌浓酒庄部分股权的议案》,拟收购澳大利亚Kilikanoon Estate Pty Ltd(以下简称“歌浓酒庄”)总经理Warrick Duthy控制的Warrick James Duthy持有的歌浓酒庄6.5%股权、歌浓酒庄总酿酒师Kevin Mitchell控制的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2%股权和歌浓酒庄董事Bruce Baudinet控制的PTO7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6.5%股权,交易总金额为3,911,297.67澳币,并就此签署《卖出期权及买入期权协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
1、PTO7 Pty Ltd简要情况
PTO7 Pty Ltd是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地址为Suite 903, Level 9, 1 Alfred Street Sydney NSW 2000;法定代表人:Bruce Warren Baudinet先生;注册资本为1澳元,注册登记号为 125 146 269,主营业务为担任持有投资产品信托的受托人;由Dylan Baudinet 、Julian Warren Baudinet和Alanna Baudinet 三位自然人一起持有100%股权。
2、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
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是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地址为C/- BRM Holdich Level 8 / 420 King William Street Adelaide SA 5000;法定代表人:Kevin Peter Mitchell先生;注册资本为100澳元,注册登记号为 108 474 157,主营业务为担任持有投资产品信托的受托人;由Kevin Peter Mitchell 和Kathleen Margaret Bourne 两位自然人一起持有100%股权。
3、Warrick James Duthy
Warrick James Duthy是居住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两位澳大利亚籍自然人。
(三)本次交易前,PTO7 Pty Ltd和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除了对Kilikanoon 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外,几乎没有其他实质性业务。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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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3个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行为。
(五)3个交易对方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简介
本次交易标的为3个交易对方持有的Kilikanoon 公司15%股权。
(二)Kilikanoon 公司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 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5,639
毛利润
1,783
息税前利润
180
税前利润
50
净利润
46
项目
2019年末
净资产
8,370
负债
7,254
总资产
15,624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予期权
授予买入期权
鉴于业已收讫的有效的、有价值的对价,每位卖家将自己所持股份的买入期权授予买家,在买入期权行权期间内,买家随时有权行使期权并以交易价格购买该位卖家所持股份。
授予卖出期权
鉴于业已收讫的有效的、有价值的对价,买家将每位卖家所持股份的卖出期权授予每位卖家,在卖出期权行权期间内,每位卖家都随时有权行使期权并以交易价格将卖家所持股份出售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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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使期权
行使买入期权
在买入期权行权期间内,买家可通过向某位卖家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随时行使买入期权。
买家向卖家发出的买入期权行权通知,可针对某位卖家所持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买家只针对该位卖家所持部分股份,那么买家还可以针对该位卖家所持剩余股份再次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此外,买家也有权同时向多位卖家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但并不需要向全部卖家都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
若买家向某位卖家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则买家有义务购买买入期权行权通知列出该位卖家所持期份,并且该卖家有义务基于买家支付的价格将这些股权出售给买家。
自买家购买某位卖家所持股份的交易完成之时起,该位卖家所持相应股份的卖出期权失效。
行使卖出期权
在卖出期权行权期间内,任一卖家可通过向买家发出卖出期权行权通知,随时行使卖出期权。卖家必须基于其所持全部股份而非部分股份发出卖出期权行权通知。
若卖出期权行权通知生效,则买家有义务购买该位卖家相应期权的标的股权,并且该卖家有义务基于买家支付的价格将这些股权出售给买家。自交易完成之时起,买家所持相应买入期权失效。
3、出售与购买股份
在股权交割完成时,所有股份附带的法律权益、受益权、头衔以及其他权益必须由相应卖家在行期权之时一并出售给买家,其中不涉及任何担保权益。
4、交易价格
按照第本协议4.1和4.2条,在行使期权时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以“指定股份价格”为准。若买方只针对卖方所持部分股份行使期权,则按照“指定股份价格”的相应比例再确定交易价格,并且卖方未出售给买方的那部分股份的价格将在后续的买入期权交易中相应做出调整。若卖方所持剩余股份以行使卖出期权的方式交易,那么交易价格将按照“指定股份价格”的相应比例减去适用的扣除额(见本协议第4.3条规定)。
若某位买家或该卖家的指定人或关联人有签约《相关服务协议》(见附录),并且该《相关服务协议》已经终止,那么不论该协议中有何规定,买卖双方均可以在该《相关服务协议》终止之后随时分别行使买入期权或卖出期权。
在本协议4.2条所述情况下,若在卖家或该卖家的指定人或关联人成为违约离职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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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不论本协议4.1条如何规定,买方关于股份所支付的期权交易价格为: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18年12月31日当日或之前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25%;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20%;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15%;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10%;
若《相关服务协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终止,则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价格减去5%.
5、触发事件
不论本协议、本公司的《股东契约》和《公司章程》中包含何种规定,若发生如下任一事件(触发事件),任一卖家均有权随时行使卖出期权:
(1)部分股东依据《股东契约》行使了“强卖权”或“跟随售股权”
(2)控制权变更
(3)买方出售了本公司所持任意股份(买方《股东契约》第11条款允许的情况除外)
(4)本公司发生公司架构重组。
若发生任一上述情况,那么卖方出售所持股份的交易价格等于“指定股份价格”减去全部下列各项:
(1)本协议第4.3条规定下的任何扣除项目(若适用)。
(2)卖家因按照本协议第4.1条的规定出售股份而收取的任何款项。
(3)当Kilikannoon公司发生公司架构重组时卖家收取的金额。
6、“指定股份价格”的确认
本协议中的“指定股份价格”按照下列条款确认:
首先应采纳《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中规定的每股价格(一旦交割报表和最终股权价格依据《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第8条和附录4确定下来)
其次依据第4.5.1条将确定的每股价格与卖家股份数额相乘
若买卖双方在按照第4.5.1条中描述的方式确定最终每股售价之前就行使了买入期权或卖出期权的话,那么“指定股份价格”即为附录1中的“默认指定股份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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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割完成
(1)交割完成日期
股份交易完成必须发生在交易完成日。
(2)交割完成地点
股权交割必须在公司注册办公室或由相关买方和卖方一致同意的其他地点。
(3)卖方义务
交割完成时相关卖家必须确保将下列文件交付给买家:
①一份已经正式署名的股权转让表,表中明确买方指定的行权通知接受方。
②股权证书,上面标明行权通知的股份,或者明确表示如发生遗失状况该如何赔偿。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
1、收购Warrick James Duthy持有的歌浓酒庄6.5%的股权,购买价格1,694,891.24 澳币;
2、收购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2%的股权,购买价格521,515.19澳币;
3、收购PTO7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6.5%股权,购买价格1,694,891.24 澳币。
综合上述三项,本公司拟收购15%的歌浓酒庄股权,交易总价格为3,911,297.67澳币。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收购交易,并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六、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认为,该项收购符合公司境外收购目标公司的条件和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的要求。
一是与本公司有着良好的互补性。目标公司位于澳大利亚著名的葡萄酒产区-克莱尔山谷,当地及周边葡萄原料,无论是品种还是数量均供应充足,其本身产品质量优良,产品表现出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其产品特点及口味与中国主流葡萄酒消费者的需求较为吻合,而中国市场是其薄弱环节。本公司收购后,将其产品纳入张裕的渠道在中国市场销售,有利于较快形成销售规模。因此,无论从产品、原料,还是销售渠道上,与本公司均有较好的互补性,能够获得比较好的协同效应。
二是收购价格相对合理,可以获得比较好的投资收益。
公司认为,该项收购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歌浓酒庄未来增长潜力主要来自于中国市场销售,而中国市场国外(含澳大利亚)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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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众多,竞争非常激烈,而歌浓酒庄在中国市场尚未形成品牌优势,前期市场投入较大,要在竞争中胜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歌浓酒庄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达不到预期,将拉低投资回报率,拉长投资回收期。
七、其他说明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收购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山东省商务厅审核备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卖出期权及买入期权协议》。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0-08-28] (000869)张 裕A: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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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03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2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庆昆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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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2020年上半年度利润不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0-08-28] (000869)张 裕A: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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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0-临033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于2020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恩里科?西维利和Stefano Battioni因疫情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而委托周洪江代为表决;阿尔迪诺?玛佐拉迪因疫情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而委托冷斌代为表决;刘庆林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而委托于仁竹代为表决,其余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董事长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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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3、关于收购歌浓酒庄部分股权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以1,694,891.24 澳币收购Warrick James Duthy持有的歌浓酒庄6.5%的股权;以521,515.19澳币收购Woodvale Vintners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2%的股权;以1,694,891.24 澳币收购PTO7 Pty Ltd持有的歌浓酒庄6.5%股权。有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澳大利亚Kilikanoon Estate Pty Ltd股权的公告》。
4、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本公司以1000万元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有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设立烟台可雅白兰地酒庄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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