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32什么时候复牌?-ST泰禾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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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000732)泰禾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禾集团,证券代码:00073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及各方尚未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号),鉴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司子公司河南嘉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资产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完毕,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号),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43.75万元-13,186.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189.04万元-48,345.7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8元/股-0.0530元/股。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已披露业绩预告暂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2022-02-09] (000732)泰禾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3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禾集团,证券代码:00073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号),鉴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司子公司河南嘉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资产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完毕,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号),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43.75万元-13,186.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189.04万元-48,345.7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8元/股-0.0530元/股。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已披露业绩预告暂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9]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号
债券代码:112394 债券简称:H6泰禾02
债券代码:112395 债券简称:H6泰禾03
债券代码:114205 债券简称:H7泰禾01
债券代码:114219 债券简称:H7泰禾02
债券代码:114357 债券简称:H8泰禾01
债券代码:114373 债券简称:H8泰禾02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2021 年 2 月 1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
指定媒体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号)、《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号)、《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59 号),因金融借款纠纷事项,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对公司及子公司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泰禾运
成”)等相关当事人提起了诉讼。2020 年 11 月 9 日,郑州中院就中原信托与郑
州泰禾运成的金融借款纠纷事项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内容为:(1)郑州泰禾运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本金 9.57 亿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等;(2)泰禾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抵押土地、质押股权的拍卖或变卖所得优先受
偿等;(4)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2020 年 12 月 1 日,
郑州泰禾运成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请求降低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的计算标准。2021 年 3 月 29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
豫民终 106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 年 4 月 30 日,郑州中院出具
《执行通知书》((2021)豫 01 执 855 号),责令郑州泰禾运成等相关被执行人履行一审判决书确定的相关义务。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郑州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豫 01 执 855 号之
一),郑州中院已通过公开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之一即公司子公司河南嘉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鸿宝南路南、姚店堤西路东的豫(2017)郑州市不动产权第 0125580 土地及其地上地下附属物,拍卖成交价格为 621,960,705.27 元。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郑州泰禾运成对中原信托的欠款。
三、本次拍卖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资产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且因我公司对本次拍卖程序存在异议,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复议。
鉴于本次拍卖事项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完毕,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9]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143.75 万元–13,186.88 万元 亏损:499,943.7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7,189.04 万元– 48,345.76 万元 亏损:445,563.8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08 元/股 – 0.0530 元/股 亏损:2.008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已就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可确认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
2、公司对各类费用和固定成本进行严格管控,在节约开支方面有所成效,期间费用大幅下降;
3、部分合作项目盈利,公司确认了相应的投资收益;
4、公司上年同期计提了较多存货减值准备;
5、公司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以及对处于执行阶段的法律诉讼案件计提损失后的净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1-12-31]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5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目前对外担保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597,963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启航”)作为借款人,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该合作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8 亿元,担
保期限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7号、2021-070号、2021-072号公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799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769 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 20.74 亿
元(含本次为珠海启航提供的 18 亿元担保额度),剩余授权担保额度为 748.26亿元。上述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保税区 35 号地 B 栋 203
法定代表人:郭坚煌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21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限自有物业)、房屋租赁、建筑工程、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泰禾集团间接持有珠海启航 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7,136.65 754,604.45
负债总额 762,849.91 757,510.2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1,970.00 173,170.00
流动负债总额 590,879.91 584,340.22
净资产 -5,713.26 -2,905.77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378.66 -775.37
净利润 -2,807.49 -786.13
经核查,被担保方珠海启航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
担保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
担保期限: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512,67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512.88%,其中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62,58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1.10%;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597,963 万元,其中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218,792 万元(详见公司 2021-003 号、
2021-014 号、2021-040 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部分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故不再计入所致),因被执行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379,171 万元(详见公司 2020-032 号、2020-075号、2020-076 号、2021-040 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部分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故新增计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4]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4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目前对外担保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597,963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为满足经营需要,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泰禾嘉兴”)作为借款人,拟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上述合作中所涉及的河北泰禾嘉兴对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展期后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3,9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7 年。
2、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新世界”)作为借款人,拟与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融资租赁”)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上述合作中所涉及的泰禾新世界对福能融资租赁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3、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维”)作为借款人,拟与福能融资租赁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上述合作中所涉及的福州中维对福能融资租赁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7号、2021-070号、2021-072号公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799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769 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 2.74 亿
元(含本次为河北泰禾嘉兴提供的 2.39 亿元担保额度和为泰禾新世界提供的 0.35亿元担保额度),剩余授权担保额度为 766.26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30 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 0.30 亿元(含本次为福州中维提供的 0.30 亿元担保额度),剩余授权担保额度为 29.70 亿元。上述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五号开元金融中心 9AB
法定代表人:张占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建筑材料批发;室内外设计、装饰装修;园林绿化;酒店管理。
股权结构: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泰禾北方集团有限公司
100%
河北泰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
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696.96 80,152.33
负债总额 83,439.13 81,882.2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900.00 23,9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7,129.37 55,572.44
净资产 -1,742.17 -1,729.88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6.39 -30.16
净利润 -12.29 -22.62
经核查,被担保方河北泰禾嘉兴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 9 号东二环泰禾广场 2 号楼泰禾中心
第 23 层的编号为 01 的单元
法定代表人:谢育振
注册资本:7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25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自有场地租赁。
股权结构: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6% 24%
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89,187.77 2,049,291.65
负债总额 1,775,989.42 1,735,985.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423,785.02 1,384,852.07
净资产 313,198.35 313,306.04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09.24 30,851.52
利润总额 -50.78 -13,349.38
净利润 -72.14 -17,783.28
经核查,被担保方泰禾新世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 6 号泰禾广场 3 期 6 号楼 7 层 01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谢育振
注册资本:89,93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11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
泰禾集团 100%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 100% 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44.96% 26.97% 28.07%
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9,781.38 595,646.83
负债总额 399,963.64 395,
[2021-12-22] (000732)泰禾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3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禾集团,证券代码:000732)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18]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2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廖光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237,399,5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7167%。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232,661,06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26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4,738,4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04%。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后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7,330,81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68,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5,148,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817,81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 581,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7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94,63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1%;反对 5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843,51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556,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4,660,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1%;反对5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薛玢页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伙人数量:150人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注册会计师数量:920人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9人。
3、最近一年业务信息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0家,主要涉及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的《民事上诉状》,要求撤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
5、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炼,2007年0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本公司及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苑楠,2011年0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签署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相关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中兴华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9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70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
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充分发挥经营管理层的作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和需要,在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100亿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的额度内决定并处理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的事宜(涉及与他人签订资产出售及回购一揽子协议,或者先放弃优先认购权后收购股权的一揽子协议等以获取融资的,以及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或者保理业务涉及出售应收账款或其他资产的除外)。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2、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99亿元,对参股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25亿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存在实质性逾期担保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4、本次担保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等规则的规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99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69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30亿元。
授权范围内的具体担保条件为:
1、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
3、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则上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的公平对等。
4、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6、对于超出本次担保额度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对以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被担保对象
预计授权担保额度
1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
2
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3
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10
4
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1
5
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合计
25
授权范围内的具体担保条件及调剂条件为:
1、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被担保对象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3、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公司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及获调剂方其
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4、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6、对于超出本次担保额度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上述被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议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的参股公司情况
(一)被担保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东平新城文华南路8号保利商务中心1座1601室-1603室、1608-1612室
法定代表人:刘海建
注册资本:1,234.5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4月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装修;房屋设计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代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议展览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
2、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文化中心211室
法定代表人:汤婷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业;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材批发;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工商登记):
3、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999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王正道
注册资本:139,500万元人民币
100%
100%
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锦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
100%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00813.HK)
20%
100%
100%
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美鸿林业有限公司
100%
51%
49%
福州盛源德利实业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桂清
15%
上海茗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添枝
85%
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100%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旅游景点和酒店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工商登记):
4、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葛岭78号
法定代表人:吴武洪
注册资本:115,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以资质证书为准,凭有效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对工业、农业、国内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及技术的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
5、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西环路3068号(4号楼1017室)
法定代表人:李兆荣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
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
100%
福州傲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5%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00813.HK)
控股
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运成兴通实业有限公司
100%
2.5%
47.5%
90%
10%
黄祥朝
黄身霞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600823. SH)
50%
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咨询。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
(二)被担保参股公司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上述预计被担保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参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被担保对象 2021年09月30日 (未经审计) 2021年1-9月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37,884.21
672,677.95
-34,793.74
78,281.83
6,111.03
2 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83,081.00
399,203.39
-16,122.39
0.00
-701.17
3 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196,140.22
193,636.98
2,503.24
0.00
-599.69
4 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160,131.56
50,571.68
109,559.88
0.00
-46.35
5 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9,315.07
325,886.67
143,428.40
6,725.13
-8,276.1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于担保实际发生时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原因及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上述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求,其所开发、经营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
100%
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
5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325.SH)
上海铧福创盛置业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上述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上述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519,7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13.36%,其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4,5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24%;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597,963万元,其中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218,792万元(详见公司2021-003号、2021-014号、2021-040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金融借款纠纷已进入执行阶段故不再计入所致),因被执行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379,171万元(详见公司2020-032号、2020-075号、2020-076号、2021-040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金融借款纠纷已进入执行阶段故新增计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9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议案2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和3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获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
3.00
《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中心;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筱锦
联系电话/传真:010-89580885/010-89576999
邮编:35000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
3.00
《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30]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062元
每股净资产: 5.38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4%
营业总收入: 15.8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62亿元
[2021-10-15]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5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日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3,981万元– 86,563 万元 亏损:197,278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571元/股– 0.3478 元/股 亏损:0.7926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日 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500 万元– 11,500 万元 亏损:39,11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342元/股– 0.0462 元/股 亏损:0.1572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对各类费用和固定成本进行严格管控,在节约开支方面有所成效,
期间费用大幅下降;
2、合联营企业于报告期内盈利,公司确认了相应的投资收益;
3、公司上年同期对已到期尚未归还的借款罚息等计提了较多预计负债。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
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08-28]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426元
每股净资产: 5.340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
营业总收入: 6.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53亿元
[2021-08-07]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3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56,722,59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28%。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详见公司2021-062号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
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
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的函告,获悉
泰禾投资及黄敏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合计
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389,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1 福州市五四北路 33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黄敏
住所 2 福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
股票简称 泰禾集团 股票代码 000732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务人
泰禾投资集 A 股 2,858.9354 1.15
团有限公司
黄敏 A 股 180.0000 0.07
合 计 A 股 3,038.9354 1.2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动方式
其他 (司法扣划)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3,401.1603 61.63 150,362.2249 60.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122.9559 61.52 150,084.0205 6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8.2044 0.11 278.2044 0.1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公司未提前收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到本次被动减持相关方通知,未能按照相关规则进行预披露。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公司已向相关方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方严格规范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2021-08-07]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2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合计减持30,389,354股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56,72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的函告,获悉泰禾投资及黄敏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389,354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一)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 成交金额 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 (元)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 成交金额 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 (元)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9 750,000 1,957,900 0.03%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0 1,000,000 2,580,000 0.04%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1 652,100 1,685,239 0.03%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7 2,070,000 4,862,720 0.08%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8 2,200,000 5,003,288 0.09%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1 2,230,000 5,058,400 0.09%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2 2,650,000 6,087,200 0.11%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3 2,300,000 5,281,778 0.09%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4 1,880,000 4,339,300 0.08%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5 1,480,000 3,375,900 0.06% 集中竞价
小计 17,212,100 40,231,725 0.69% -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1 14,640 37,478 0.0006%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7/13 11,362,614 25,452,255 0.46% 司法扣划
黄敏 控股股东的 2021/5/7 999,600 2,638,944 0.04% 集中竞价
一致行动人
黄敏 控股股东的 2021/5/10 800,400 2,049,264 0.03% 集中竞价
一致行动人
小计 13,177,254 30,177,941 0.53% -
合计 30,389,354 70,409,666 1.22% -
(1)以上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二级市场购买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股。
(2)相关股东的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原持股数量 原持股比例 累计被强制执行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泰禾投资 1,218,801,590 48.97% 54,922,595 2.21%
黄敏 37,833,862 1.52% 1,800,000 0.07%
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前,泰禾投资已累计被动减持26,333,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和2021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号、2021-025号)及《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号)。
3、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质押/冻结
股东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份状态 股数(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泰禾 质押 1,139,420,000
投资 1,192,468,349 47.91% 1,163,878,995 46.76%
冻结 1,163,878,995
质押 36,000,000
黄敏 37,833,862 1.52% 36,033,862 1.45%
冻结 36,000,000
(二)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减持的原因
(1)泰禾投资本次被强制执行减持17,212,100股公司股份的原因
泰禾投资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证券”)合计质押了6,800万股(办理质押时为3,400万股,历年权益分派送转后目前为6,8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191号)。
由于上述质押股票融资违约,法院要求申万证券协助将泰禾投资持有的68,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变现,变现所得款直接划至指定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证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处置泰禾投资持有的43,545,341股公司股份(含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17,21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5%。
(2)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本次合计被强制执行减持13,177,254
泰禾投资作为担保人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而涉诉,而黄敏女士为泰禾投资在该案诉讼程序中提供了担保,现因主债务人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要求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履行担保义务从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3,177,254股,其中,通过司法扣划泰禾投资持有的11,362,614股公司股份至债权人名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处置泰禾投资持有的14,640股公司股份、黄敏女士持有的1,800,000股公司股份。
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合计减持30,389,354股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56,72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后,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泰禾投资及黄敏女士的函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07-31]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H8泰禾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1 号
债券代码:114357 债券简称:H8 泰禾 01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H8 泰禾 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将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债券“H8泰禾 01”本息的兑付。
2、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3、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
金额为 436.93 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
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
见公司 2020-067 号公告)。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
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共同函告,泰禾投资、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一致确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方案仍在继续协商,部分债权人还需要时间完成内部审批等),海南万益目前无意单方面终止上述协议(详见公司 2020-084 号公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H8 泰禾 01”或“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4357)应
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进行本息兑付,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H8 泰禾 01
4、债券代码:114357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6、债券期限:3 年,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8.50%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的 8 月 2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
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2021 年 8 月 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
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应兑付本息金额:17.55 亿元。其中,应支付 2019-2021 两个年度的利
息为 2.55 亿元,应支付回售本金金额为 9.872 亿元,应支付未回售本金金额为5.128 亿元。
二、预计兑付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预计兑付情况
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将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债券“H8 泰禾 01”本息的兑付。
(二)后续工作安排
1、综合各方意见,形成解决方案。
为积极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聘请了多方专业机构开展债务重组工作,协助公司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并就缓解短期债务偿还压力、优化资本结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将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实现公司长远价值,以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2、与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公司将积极与债券持有人沟通,了解债券持有人诉求,协商解决办法。公司将按照《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适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期尽快达成债权人认可的解决方案、维护持有人利益。公司的债务重组方案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公司鼓励债权人与公司及主承销商进行联系,形成有效沟通机制,本期公司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详见下文“(三)本期公司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截止目前,公司债务重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公司已与部分债权人达成了对已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和解,和解的主要方式是延长借款的还款期限、对资金成本给予一定的优惠以及豁免违约金。
3、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债务重组工作进程。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
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见公司 2020-067 号公告)。海南万益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股票代码:000002.SZ)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万科总资产为 18,691.77 亿元,归母净资产为 2,245.11 亿元,万
科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191.12 亿元,归母净利润为 415.16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设置了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需要公司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能支持公司可持续经营,并且该债务重组方案的上述作用能得到泰禾投资和海南万益的一致认可。
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盘活存量资产,维持正常经营,同时有助于优化公司
股权结构,帮助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从而帮助实现公司长远价值,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4、积极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复销,增强各方信心。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紧密跟踪项目情况,动态调整全年运营计划,并协调各项目监理机构配合上述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项目施工建设的有序进行。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进项目的销售工作,通过拓展销售渠道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速销售回款。截至目前,公司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有序组织,复销工作初见起色。
5、按照要求,持续做好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等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三)本期公司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010-89580885
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杰
联系电话:010-65051166-7702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到期
未归还借款金额为 436.93 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
生与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9.9%
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见公司 2020-067 号公告)。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
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共同函告,泰禾投资、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一致确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方案仍在继续协商,部分债权人还需要时间完成内部审批等),海南万益目前无意单方面终止上述协议(详见公司 2020-084 号公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2021-07-15]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0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85,000 万元–115,000 万元 亏损:158,159.38 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415 元/股– 0.4621 元/股 亏损:0.635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各类费用和固定成本进行严格管控,在节约开支方面有所成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4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055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未能完整准确披露,现将有关内容补充更正
如下:
一、“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存货 (1)存货
分类”
更正前: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开工 预计竣 本期转入开发 本期其他减少 本期(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时间 工时间 产品 金额 增加
2017 年 2018 年
昌平拾景
08 月 01 12 月 01 1,013,352.85 4,031,105,636.86 -49,157,755.88 769,353,226.00 4,849,616,618.74 其他
园项目
日 日
2004 年 2012 年
中国院子
06 月 01 03 月 01 399,115.79 2,373,091,629.46 13,184,615.66 2,386,276,245.12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4 年 2018 年
泰禾长安
09 月 01 12 月 01 401,581.00 1,346,431,560.63 1,484,096,244.94 214,280,156.36 76,615,472.05 其他
中心项目
日 日
长阳半岛 2014 年 2015 年
中央城项 10 月 01 03 月 01 262,936.00 152,380,573.28 175,264,315.07 69,054,534.89 46,170,793.10 其他
目 日 日
2015 年 2018 年
西府大院
06 月 01 02 月 01 1,058,383.01 5,484,070,975.05 5,231,492,214.72 -3,964,293.94 248,614,466.39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北京院子
08 月 01 08 月 26 1,011,081.44 6,998,938,052.12 1,052,641,859.97 85,812424.45 6,032,108,616.60 其他
二期
日 日
开工 预计竣 本期转入开发 本期其他减少 本期(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时间 工时间 产品 金额 增加
2018 年 2020 年
东四环项
08 月 08 08 月 30 23,125,001.99 23,125,001.99 其他
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石门院子
09 月 01 11 月 27 174,595.63 843,817,878.99 59,943,952.96 903,761,831.95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济南汉峪
04 月 01 08 月 30 385,107.63 2,630,108,116.95 543,441,158.04 3,173,549,274.99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2 年
朗诗项目 03 月 01 05 月 31 149,680.52 1,276,948,682.44 86,135,981.52 1,363,084,663.96 其他
日 日
2019 年 2021 年
上街院子
04 月 01 11 月 30 383,105.52 1,294,342,156.66 96,680,847.30 1,391,023,003.96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9 年 2021 年
金水湖项
07 月 01 12 月 01 120,244.77 622,092,283.84 39,418,395.45 661,510,679.29 其他
目
日 日
2016 年 2018 年
野风山项
09 月 01 09 月 01 860,870.46 3,374,213,593.17 -497,628,084.43 424,960,276.00 4,296,801,953.60 其他
目
日 日
2018 年 2022 年
昆山淀山
01 月 01 03 月 31 611,809.14 2,615,567,996.32 580,830,644.85 3,196,398,641.17 其他
湖项目
日 日
2019 年 2022 年
鹿山休闲
03 月 01 12 月 30 763,252.00 4,640,456,546.60 249,978,855.77 4,890,435,402.37 其他
度假区
日 日
2017 年 2018 年
南昌御湖
08 月 01 11 月 01 257,650.35 1,231,236,739.83 605,457.15 108,220,838.28 1,338,852,120.96 其他
半山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句容金尊
05 月 01 10 月 30 426,547.86 3,717,687,368.80 -195,808,466.21 3,521,878,902.59 其他
府项目
日 日
2019 年 2021 年
南京江宁
03 月 01 09 月 26 1,275,412.67 5,606,237,652.40 326,762,221.23 5,932,999,873.63 其他
院子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奉贤海湾
03 月 01 12 月 30 347,244.81 2,358,718,678.69 168,521,311.36 2,527,239,990.05 其他
院子
日 日
白塘湾国 2016 年 2019 年
际旅游度 12 月 01 03 月 01 1,261,805.12 5,896,043,472.90 2,132,074,441.99 8,028,117,914.89 其他
假城项目 日 日
开工 预计竣 本期转入开发 本期其他减少 本期(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时间 工时间 产品 金额 增加
2019 年 2021 年
巽寮湾滨
04 月 01 12 月 01 134,706.87 659,690,605.25 60,295,602.05 719,986,207.30 其他
海项目
日 日
惠州惠阳 2019 年 2021 年
金尊府项 09 月 01 12 月 01 123,559.03 447,199,205.80 1,073.32 447,200,279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经核查,公司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1.你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
第 012374 号),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利息资本化的影响和大额预付款及债权债务对冲的合理性等。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2020年融资借款利息费用99.13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 83.88 亿元,费用化金额 15.25 亿元。因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部分工程停工缓建,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利息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的准确性。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等利息资本化情况,包括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本期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和利息资本化金额。
回复:
我公司主要项目开发成本中的利息资本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借款费用 本期利息 累计利息
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1 北京金府大院 2020 年 1-12 月 710,230,114.83 3,543,372,359.54
2 昆山淀山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17,067,567.96 1,254,224,666.24
3 深圳院子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26,248,145.27 3,243,536,368.86
4 昌平拾景园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22,454,581.68 2,018,358,948.93
5 坪山中央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386,314,711.27 2,913,189,429.55
6 北京院子二期 2020 年 1-12 月 355,559,154.85 1,798,195,338.74
7 上海长兴岛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30,616,609.20 2,196,905,277.33
8 泰禾太原晋阳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89,748,264.99 618,538,945.47
9 珠海泰禾中央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86,114,020.72 1,068,406,016.54
10 华大泰禾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78,544,150.98 1,445,362,013.70
11 奉贤海湾院子 2020 年 1-12 月 148,957,599.97 519,864,719.76
12 中山金尊府 2020 年 1-12 月 85,953,085.06 246,308,464.08
13 尹山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74,793,081.07 1,304,387,917.24
14 朗诗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9,195,084.61 279,874,958.94
15 三江城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7,984,433.51 460,265,710.99
16 句容金尊府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6,792,924.85 551,368,033.50
17 路子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9,699,873.46 328,372,098.97
18 同盟古镇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5,711,727.61 152,817,567.44
19 石门院子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3,230,867.67 226,524,073.72
20 君悦花园 2020 年 1-12 月 41,315,510.78 148,735,012.21
21 巽寮湾滨海项目 2020 年 1-12 月 34,277,937.01 140,439,821.85
22 郑州广汇 2020 年 1-12 月 27,248,570.51 145,045,648.51
23 西府大院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652,222.21 3,466,087,391.35
24 泰禾崇文府 停工,未资本化 - 97,647,568.64
25 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 竣工,未资本化 - 1,573,310,048.12
26 福州金府大院 竣工,未资本化 - 25,850,772.51
27 惠州惠阳金尊府项目 停工,未资本化 - 52,178,154.04
28 泰禾长安中心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887,293,958.41
29 东四环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226,920,847.23
30 金尊府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1,807,564,768.84
31 南京院子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527,433,047.36
32 其他合作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008,758,300.74 14,075,103,953.16
合计 8,388,468,540.81 47,343,483,901.77
我公司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并未归集资本化利息。
(2)请结合你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原则、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停工缓建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与借款发生额及项目施工进度等是否匹配,是否将已到期未归还借款费用(含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作资本化处理,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停工缓建、尚未开工或已完工但进行利息资本化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分析本期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借款利息资本化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计算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时,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
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响应各地政府的防疫要求,对部分在建项目暂停施工,其后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对项目实施封闭管理,控制现场施工人员数量,施工进度放缓,致使部分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借款费用资本化暂停的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我公司综合考虑了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对于在建项目,停工缓建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且未发生实质性复工的项目,未将相关利息资本化;对停工缓建时间未连续超过三个月,由于施工进度不够密集而导致建设周期延长的项目,继续进行利息资本化处理。由于项目停工缓建的情况在客观上造成无法收集完整的监理月报,我公司在判断停工缓建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主要依据工地管理人员的反馈信息,与第三方出具的监理月报相比,在信息收集的频次和精细程度方面有所欠缺。对于已完工项目,我公司不存在对利息资本化的情形。
我公司对于已到期未归还借款相关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的处理,依据相关借款协议的约定。对于利息的计算,参照协议中的本金、利率和 2020 年占用资金的天数计算得出;对于罚息的计算参照协议中的约定,将其视同借款利息予以资本化;对于因为违反协议约定而应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计入当期费用。
本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 83.88 亿元(上年为 125.20 亿元),本年利息
资本化率为 8.38%(上年为 10.0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和利息资本化率均较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偿还相关金融机构借款,本年平均有息债务为 957.97 亿元,较上年平均有息债务 1,172.70 亿元下降214.73 亿元,降幅为 18.31%,同时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了债务展期,展期
后相应融资利率也有一定幅度下降,综合影响导致本年资本化利息及利息资本化率均较上年有所降低。
我公司认为按上述原则计算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具有合理性。为消除该保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20 年 12 月 21 日,嘉兴焜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焜昱”)与中
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设”)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中城建设受让嘉兴焜昱对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嘉兴晟昱”)享有的 690,000 万元的债权。2020 年 12 月 21 日,嘉兴焜昱向
嘉兴晟昱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嘉兴晟昱其已将享有的嘉兴晟昱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中城建设,中城建设为嘉兴晟昱的合法债权人。
中城建设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的
总包施工单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中城建设有预付债权 638,042.10
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嘉兴晟昱、中城建设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书》,三方同意中城建设对公司的债务 638,042.10 万元与公司应付给中城建设的
690,000 万元予以等额抵销 638,042.10 万元,剩余 51,957.90 万元由公司继续向中
城建设履行清偿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剩余的 51,957.90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债务重组能有效缓解公司债务压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债权债务抵销暨债务重组事项。
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事先征得相关当事人同意。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27室-31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2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晟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AKBL1E
有限合伙人情况:嘉兴焜昱出资占比80%、泰禾集团出资占比20%(泰禾集团合并报表)
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2,632.17
负债总额 183.51
所有者权益 172,448.66
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 172,587.43
2020 年 1-12 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0.30
净利润 -0.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
2、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礼钦
住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122号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27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15478387XW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福州正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9,343.83
负债总额 713,845.22
所有者权益 185,498.61
应收账款 50,139.35
其他应收款 546,962.90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2,158.50
营业利润 857.57
净利润 507.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28.72
中城建设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2020 年 12 月 21 日,嘉兴晟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决议》,依据该决
议,嘉兴晟昱应付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 690,000 万元减资款。
2020 年 12 月 21 日,嘉兴焜昱与中城建设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双方
同意将嘉兴焜昱对嘉兴晟昱的债权 690,000 万元转让给中城建设,由此嘉兴晟昱对中城建设形成应付债务 690,000 万元。
嘉兴晟昱自成立以来,收到各合伙人的注资款 862,578.125 万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由此公司对嘉兴晟昱有应付债务 862,578.125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城建设按2020年度实际工程量进行总体结算,对中城建设尚未结算的预付账款为 638,042.10 万元,中城建设同意向公司归还。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嘉兴晟昱、中城建设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书》,三方同意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 690,000 万元,由公司在应付嘉兴晟昱的减资款中向中城建设支付 690,000 万元;中城建设对公司的债务 638,042.10 万元与公司应付给中城建设的 690,000 万元予以等额抵销 638,042.10 万元,剩余51,957.90 万元由公司继续向中城建设履行清偿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剩余的 51,957.90 万元。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晟昱”)
乙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设”)
丙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
1、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人民币 690,000 万元,三方同意由泰禾集团在应付嘉兴晟昱的减资款中向中城建设支付人民币 690,000 万元。
2、中城建设对泰禾集团的债务 638,042.10 万元与泰禾集团上述应付给中城
建设的 690,000 万元中予以等额抵销 638,042.10 万元。剩余 51,957.90 万元由泰
禾集团继续向中城建设履行清偿义务。
3、泰禾集团依约向中城建设支付剩余 51,957.90 万元后,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 690,000 万元款项予以结清,各方对此再无任何争议。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做出的合理选择,能有效缓解公司的债务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8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号),因工作疏
忽出现笔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有关“问题4 截至目前我公司已到期未归还的债务明细”的更正
更正前:
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的借款为 444.91 亿元。其中原表
格中 16 泰禾 02、03 的借款余额为 9.05 万元,合计借款余额为 4,299,203.28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预计负债计
金融机 借款余额 借款合同 提金额(包括 冻结银行账 其他资产冻 其他资产冻结
借款主体 构类型 (万元) 到期日 利息、罚息和 户余额 结情况 金额(万元)
违约金)(万 (万元)
元)
北京泰禾嘉
华房地产开 信托 100,000.00 2020/12/11 8,021.92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
华房地产开 信托 10,047.25 2019/12/23 805.98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
华房地产开 信托 60,000.00 2020/5/23 4,813.15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
信房地产开 基金 130,000.00 2020/3/14 13,877.50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
信房地产开 基金 15,540.40 2019/7/30 2,002.51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中维房
地产开发有 基金 80,000.00 2020/3/29 11,471.25 - - -
限公司
东莞市金泽
置业投资有 信托 6,263.07 2020/8/9 619.17 19.49 - -
限公司
福建华夏世
纪园发展有 银行 29,800.00 2020/5/4 1,510.58 - - -
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
地产开发有 银行 57,480.46 2020/11/28 2,784.49 - - -
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
地产开发有 信托 72,000.00 2020/2/7 3,477.00 - - -
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 福州泰禾房地
地产开发有 产开发有限公
限公司 司持有的福州
泰禾新世界房
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全部股权
57000 万 元
(合并报表后
信托 10,880.00 2020/10/23 1,531.16 261.67 抵消) 97,430
泰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
福州中维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 全 部 股 权
40430 万 元
(合并报表后
抵消)
福州泰禾新
世界房地产 信托
开发有限公 284,000.00 2020/7/10 39,267.73 - - -
司
福州泰禾新
世界房地产 其他
开发有限公 2,372.94 2020/4/18 15.29 - - -
司
福州泰屿房 福州泰禾房地
地产开发有 产开发有限公
限公司 司持有福州中
其他 维房地产开发
17,000.00 2019/9/21 3,920.71 - 有限公司全部 396,755
股权 24255 万
元(合并报表
后抵消)
福州泰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持有苏州禾
瑞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全部
股 150000 万
元(合并报表
后抵消)
福州泰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更正后)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经核查,公司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1.你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2374 号),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利息资本化的影响和大额预付款及债权债务对冲的合理性等。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2020年融资借款利息费用99.13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 83.88 亿元,费用化金额 15.25 亿元。因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部分工程停工缓建,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利息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的准确性。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等利息资本化情况,包括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本期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和利息资本化金额。
回复:
我公司主要项目开发成本中的利息资本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费用 本期利息 累计利息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1 北京金府大院 2020 年 1-12 月 710,230,114.83 3,543,372,359.54
2 昆山淀山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17,067,567.96 1,254,224,666.24
3 深圳院子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26,248,145.27 3,243,536,368.86
4 昌平拾景园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22,454,581.68 2,018,358,948.93
5 坪山中央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386,314,711.27 2,913,189,429.55
6 北京院子二期 2020 年 1-12 月 355,559,154.85 1,798,195,338.74
7 上海长兴岛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30,616,609.20 2,196,905,277.33
8 泰禾太原晋阳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89,748,264.99 618,538,945.47
9 珠海泰禾中央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86,114,020.72 1,068,406,016.54
10 华大泰禾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78,544,150.98 1,445,362,013.70
11 奉贤海湾院子 2020 年 1-12 月 148,957,599.97 519,864,719.76
12 中山金尊府 2020 年 1-12 月 85,953,085.06 246,308,464.08
13 尹山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74,793,081.07 1,304,387,917.24
14 朗诗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9,195,084.61 279,874,958.94
15 三江城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7,984,433.51 460,265,710.99
16 句容金尊府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6,792,924.85 551,368,033.50
17 路子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9,699,873.46 328,372,098.97
18 同盟古镇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5,711,727.61 152,817,567.44
19 石门院子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3,230,867.67 226,524,073.72
20 君悦花园 2020 年 1-12 月 41,315,510.78 148,735,012.21
21 巽寮湾滨海项目 2020 年 1-12 月 34,277,937.01 140,439,821.85
22 郑州广汇 2020 年 1-12 月 27,248,570.51 145,045,648.51
23 西府大院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652,222.21 3,466,087,391.35
24 泰禾崇文府 停工,未资本化 - 97,647,568.64
25 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 竣工,未资本化 - 1,573,310,048.12
26 福州金府大院 竣工,未资本化 - 25,850,772.51
27 惠州惠阳金尊府项目 停工,未资本化 - 52,178,154.04
28 泰禾长安中心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887,293,958.41
29 东四环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226,920,847.23
30 金尊府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1,807,564,768.84
31 南京院子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527,433,047.36
32 其他合作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008,758,300.74 14,075,103,953.16
合计 8,388,468,540.81 47,343,483,901.77
我公司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并未归集资本化利息。
(2)请结合你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原则、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停工缓建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与借款发生额及项目施工进度等是否匹配,是否将已到期未归还借款费用(含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作资本化处理,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停工缓建、尚未开工或已完工但进行利息资本化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分析本期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借款利息资本化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计算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时,根据
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响应各地政府的防疫要求,对部分在建项目暂停施工,其后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对项目实施封闭管理,控制现场施工人员数量,施工进度放缓,致使部分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借款费用资本化暂停的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我公司综合考虑了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对于在建项目,停工缓建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且未发生实质性复工的项目,未将相关利息资本化;对停工缓建时间未连续超过三个月,由于施工进度不够密集而导致建设周期延长的项目,继续进行利息资本化处理。由于项目停工缓建的情况在客观上造成无法收集完整的监理月报,我公司在判断停工缓建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主要依据工地管理人员的反馈信息,与第三方出具的监理月报相比,在信息收集的频次和精细程度方面有所欠缺。对于已完工项目,我公司不存在对利息资本化的情形。
我公司对于已到期未归还借款相关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的处理,依据相关借款协议的约定。对于利息的计算,参照协议中的本金、利率和 2020 年占用资金的天数计算得出;对于罚息的计算参照协议中的约定,将其视同借款利息予以资本化;对于因为违反协议约定而应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计入当期费用。
本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 83.88 亿元(上年为 125.20 亿元),本年利息
资本化率为 8.38%(上年为 10.0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和利息资本化率均较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偿还相关金融机构借款,
本年平均有息债务为 957.97 亿元,较上年平均有息债务 1,172.70 亿元下降214.73 亿元,降幅为 18.31%,同时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了债务展期,展期后相应融资利率也有一定幅度下降,综合影响
[2021-07-07] (000732)泰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2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53 号公告)。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放弃对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副总经理王景岗先生为本次交易出售方之一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故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2021-07-07]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坤置业”)是北京丽春湖院子的开发与建设主体,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持有瑞坤置业 49%股权,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建”)持有瑞坤置业 51%股权,其中北科建直接持有瑞坤置业 48%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京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雁置业”)间接持有瑞坤置业 3%股权。
现北科建和京雁置业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以瑞坤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72,564.17 万元为依据,转让合计持有的瑞坤置业 51%股权,转让底价为 37,007.7266 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福州泰禾放弃对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副总经理王景岗先生为本次交易出售方之一北科建的董事,故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6882A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 号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房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包装服务;餐饮管理;销售纺织品、服装、鞋帽、厨房用具、日用杂货、卫生间用具、化妆品、卫生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家具、灯具、小饰品、礼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4.45%,泰禾集团持股26.4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4.00%,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12%。
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王景岗先生为北科建的董事。
2、北京京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076614121C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京加路 18 号北楼雁栖镇文化服务中心 306 室
法定代表人:张建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3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承办展览展示;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3445541P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
法定代表人:关丽敏
注册资本:37,05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建筑材料;经济信息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153.38 111,912.72
负债总额 52,645.06 43,513.31
所有者权益 68,508.32 68,399.41
应收账款 10,724.49 532.27
其他应收款 27,507.66 27,360.16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4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256.60 10,421.87
营业利润 7,440.06 443.22
净利润 830.23 297.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74.07 7,614.05
2021 年 4 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科建委托对
瑞坤置业净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
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审计报告》([2021]京会兴专字第 09000002 号),
经审计,瑞坤置业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64,116.91 万元。
经核查,瑞坤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瑞坤置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瑞坤置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坤置业存在为商品房承购人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情况,该担保自承购人办理完产权证后自动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福州泰禾与北科建存在借款合同纠纷,福州泰禾质押给北科建的瑞坤置业 49%股权尚处于冻结状态,该案件尚在审理中(详见公司2021-040 号公告)。除上述情况之外,瑞坤置业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富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富川
评报字(2021)第 110 号),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瑞坤置业的
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瑞坤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2,564.17万元,较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64,116.91万元增值8,447.26万元,增值率为 13.17%。北科建和京雁置业拟以瑞坤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72,564.17 万元为依据,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合计持有的瑞坤置业 51%股权,转让底价为 37,007.7266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在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整体发展规划,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后,不会导致公司对瑞坤置业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科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0元。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对瑞坤置业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阅读了相关资料。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经营现状及整体发展规划做出的决策,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对瑞坤置业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2021-07-01]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1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
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 年 6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共同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并于 2021 年 6 月
8 日、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
报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详见公司 2021-049 号、2021-050 号公告)。
截至目前,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公司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将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
回复。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协调各方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2021-06-19]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
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 年 6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协调中介机构共同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
并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详见公司 2021-049 号公告)。
截至目前,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年报问询函回复。
公司将协调各方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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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000732)泰禾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禾集团,证券代码:00073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及各方尚未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号),鉴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司子公司河南嘉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资产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完毕,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号),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43.75万元-13,186.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189.04万元-48,345.7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8元/股-0.0530元/股。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已披露业绩预告暂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2022-02-09] (000732)泰禾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3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禾集团,证券代码:00073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号),鉴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司子公司河南嘉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资产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完毕,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号),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43.75万元-13,186.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189.04万元-48,345.7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8元/股-0.0530元/股。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已披露业绩预告暂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9]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号
债券代码:112394 债券简称:H6泰禾02
债券代码:112395 债券简称:H6泰禾03
债券代码:114205 债券简称:H7泰禾01
债券代码:114219 债券简称:H7泰禾02
债券代码:114357 债券简称:H8泰禾01
债券代码:114373 债券简称:H8泰禾02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2021 年 2 月 1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
指定媒体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号)、《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号)、《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59 号),因金融借款纠纷事项,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对公司及子公司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泰禾运
成”)等相关当事人提起了诉讼。2020 年 11 月 9 日,郑州中院就中原信托与郑
州泰禾运成的金融借款纠纷事项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内容为:(1)郑州泰禾运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本金 9.57 亿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等;(2)泰禾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抵押土地、质押股权的拍卖或变卖所得优先受
偿等;(4)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2020 年 12 月 1 日,
郑州泰禾运成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请求降低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的计算标准。2021 年 3 月 29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
豫民终 106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 年 4 月 30 日,郑州中院出具
《执行通知书》((2021)豫 01 执 855 号),责令郑州泰禾运成等相关被执行人履行一审判决书确定的相关义务。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郑州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豫 01 执 855 号之
一),郑州中院已通过公开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之一即公司子公司河南嘉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鸿宝南路南、姚店堤西路东的豫(2017)郑州市不动产权第 0125580 土地及其地上地下附属物,拍卖成交价格为 621,960,705.27 元。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郑州泰禾运成对中原信托的欠款。
三、本次拍卖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资产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且因我公司对本次拍卖程序存在异议,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复议。
鉴于本次拍卖事项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完毕,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9]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143.75 万元–13,186.88 万元 亏损:499,943.7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7,189.04 万元– 48,345.76 万元 亏损:445,563.8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08 元/股 – 0.0530 元/股 亏损:2.008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已就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可确认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
2、公司对各类费用和固定成本进行严格管控,在节约开支方面有所成效,期间费用大幅下降;
3、部分合作项目盈利,公司确认了相应的投资收益;
4、公司上年同期计提了较多存货减值准备;
5、公司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以及对处于执行阶段的法律诉讼案件计提损失后的净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1-12-31]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5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目前对外担保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597,963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启航”)作为借款人,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该合作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8 亿元,担
保期限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7号、2021-070号、2021-072号公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799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769 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 20.74 亿
元(含本次为珠海启航提供的 18 亿元担保额度),剩余授权担保额度为 748.26亿元。上述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保税区 35 号地 B 栋 203
法定代表人:郭坚煌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21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限自有物业)、房屋租赁、建筑工程、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泰禾集团间接持有珠海启航 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7,136.65 754,604.45
负债总额 762,849.91 757,510.2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1,970.00 173,170.00
流动负债总额 590,879.91 584,340.22
净资产 -5,713.26 -2,905.77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378.66 -775.37
净利润 -2,807.49 -786.13
经核查,被担保方珠海启航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
担保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
担保期限: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512,67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512.88%,其中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62,58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1.10%;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597,963 万元,其中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218,792 万元(详见公司 2021-003 号、
2021-014 号、2021-040 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部分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故不再计入所致),因被执行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379,171 万元(详见公司 2020-032 号、2020-075号、2020-076 号、2021-040 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部分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故新增计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4]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4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目前对外担保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597,963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为满足经营需要,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泰禾嘉兴”)作为借款人,拟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上述合作中所涉及的河北泰禾嘉兴对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展期后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3,9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7 年。
2、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新世界”)作为借款人,拟与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融资租赁”)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上述合作中所涉及的泰禾新世界对福能融资租赁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3、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维”)作为借款人,拟与福能融资租赁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上述合作中所涉及的福州中维对福能融资租赁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7号、2021-070号、2021-072号公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799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769 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 2.74 亿
元(含本次为河北泰禾嘉兴提供的 2.39 亿元担保额度和为泰禾新世界提供的 0.35亿元担保额度),剩余授权担保额度为 766.26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 30 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 0.30 亿元(含本次为福州中维提供的 0.30 亿元担保额度),剩余授权担保额度为 29.70 亿元。上述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五号开元金融中心 9AB
法定代表人:张占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建筑材料批发;室内外设计、装饰装修;园林绿化;酒店管理。
股权结构: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泰禾北方集团有限公司
100%
河北泰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
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696.96 80,152.33
负债总额 83,439.13 81,882.2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900.00 23,9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7,129.37 55,572.44
净资产 -1,742.17 -1,729.88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6.39 -30.16
净利润 -12.29 -22.62
经核查,被担保方河北泰禾嘉兴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 9 号东二环泰禾广场 2 号楼泰禾中心
第 23 层的编号为 01 的单元
法定代表人:谢育振
注册资本:7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25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自有场地租赁。
股权结构: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6% 24%
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89,187.77 2,049,291.65
负债总额 1,775,989.42 1,735,985.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423,785.02 1,384,852.07
净资产 313,198.35 313,306.04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09.24 30,851.52
利润总额 -50.78 -13,349.38
净利润 -72.14 -17,783.28
经核查,被担保方泰禾新世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 6 号泰禾广场 3 期 6 号楼 7 层 01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谢育振
注册资本:89,93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11 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
泰禾集团 100%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 100% 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44.96% 26.97% 28.07%
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9,781.38 595,646.83
负债总额 399,963.64 395,
[2021-12-22] (000732)泰禾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3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禾集团,证券代码:000732)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18]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2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廖光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237,399,5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7167%。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232,661,06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26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4,738,4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04%。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后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7,330,81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68,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5,148,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6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817,81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 581,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7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94,635,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1%;反对 5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843,51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556,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4,660,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1%;反对5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薛玢页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伙人数量:150人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注册会计师数量:920人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9人。
3、最近一年业务信息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0家,主要涉及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的《民事上诉状》,要求撤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
5、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炼,2007年0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本公司及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苑楠,2011年0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签署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相关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中兴华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9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70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
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充分发挥经营管理层的作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和需要,在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100亿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的额度内决定并处理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的事宜(涉及与他人签订资产出售及回购一揽子协议,或者先放弃优先认购权后收购股权的一揽子协议等以获取融资的,以及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或者保理业务涉及出售应收账款或其他资产的除外)。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2、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99亿元,对参股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25亿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存在实质性逾期担保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4、本次担保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等规则的规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99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69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30亿元。
授权范围内的具体担保条件为:
1、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
3、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则上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担保的公平对等。
4、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6、对于超出本次担保额度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对以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被担保对象
预计授权担保额度
1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
2
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3
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10
4
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1
5
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合计
25
授权范围内的具体担保条件及调剂条件为:
1、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被担保对象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3、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公司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及获调剂方其
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4、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6、对于超出本次担保额度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上述被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议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的参股公司情况
(一)被担保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东平新城文华南路8号保利商务中心1座1601室-1603室、1608-1612室
法定代表人:刘海建
注册资本:1,234.5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4月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装修;房屋设计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代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议展览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
2、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文化中心211室
法定代表人:汤婷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业;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材批发;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工商登记):
3、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999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王正道
注册资本:139,500万元人民币
100%
100%
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锦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
100%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00813.HK)
20%
100%
100%
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美鸿林业有限公司
100%
51%
49%
福州盛源德利实业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桂清
15%
上海茗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添枝
85%
厦门市宝汇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100%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旅游景点和酒店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工商登记):
4、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葛岭村葛岭78号
法定代表人:吴武洪
注册资本:115,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以资质证书为准,凭有效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对工业、农业、国内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及技术的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
5、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西环路3068号(4号楼1017室)
法定代表人:李兆荣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
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
100%
福州傲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5%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00813.HK)
控股
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运成兴通实业有限公司
100%
2.5%
47.5%
90%
10%
黄祥朝
黄身霞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600823. SH)
50%
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咨询。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
(二)被担保参股公司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上述预计被担保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参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被担保对象 2021年09月30日 (未经审计) 2021年1-9月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37,884.21
672,677.95
-34,793.74
78,281.83
6,111.03
2 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83,081.00
399,203.39
-16,122.39
0.00
-701.17
3 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196,140.22
193,636.98
2,503.24
0.00
-599.69
4 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160,131.56
50,571.68
109,559.88
0.00
-46.35
5 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9,315.07
325,886.67
143,428.40
6,725.13
-8,276.1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于担保实际发生时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原因及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上述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求,其所开发、经营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
100%
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
5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325.SH)
上海铧福创盛置业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上述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上述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519,7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13.36%,其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4,5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24%;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597,963万元,其中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218,792万元(详见公司2021-003号、2021-014号、2021-040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金融借款纠纷已进入执行阶段故不再计入所致),因被执行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379,171万元(详见公司2020-032号、2020-075号、2020-076号、2021-040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金融借款纠纷已进入执行阶段故新增计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9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30]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议案2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和3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获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
3.00
《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中心;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筱锦
联系电话/传真:010-89580885/010-89576999
邮编:35000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
3.00
《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30]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062元
每股净资产: 5.38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4%
营业总收入: 15.8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62亿元
[2021-10-15]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5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日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3,981万元– 86,563 万元 亏损:197,278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571元/股– 0.3478 元/股 亏损:0.7926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日 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500 万元– 11,500 万元 亏损:39,11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342元/股– 0.0462 元/股 亏损:0.1572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对各类费用和固定成本进行严格管控,在节约开支方面有所成效,
期间费用大幅下降;
2、合联营企业于报告期内盈利,公司确认了相应的投资收益;
3、公司上年同期对已到期尚未归还的借款罚息等计提了较多预计负债。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
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08-28]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426元
每股净资产: 5.340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
营业总收入: 6.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53亿元
[2021-08-07]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3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56,722,59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28%。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详见公司2021-062号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
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
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的函告,获悉
泰禾投资及黄敏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合计
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389,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1 福州市五四北路 33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黄敏
住所 2 福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
股票简称 泰禾集团 股票代码 000732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务人
泰禾投资集 A 股 2,858.9354 1.15
团有限公司
黄敏 A 股 180.0000 0.07
合 计 A 股 3,038.9354 1.2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动方式
其他 (司法扣划)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3,401.1603 61.63 150,362.2249 60.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122.9559 61.52 150,084.0205 6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8.2044 0.11 278.2044 0.1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公司未提前收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到本次被动减持相关方通知,未能按照相关规则进行预披露。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公司已向相关方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方严格规范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2021-08-07]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2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合计减持30,389,354股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56,72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的函告,获悉泰禾投资及黄敏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389,354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一)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 成交金额 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 (元)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 成交金额 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 (元)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9 750,000 1,957,900 0.03%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0 1,000,000 2,580,000 0.04%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1 652,100 1,685,239 0.03%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7 2,070,000 4,862,720 0.08%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8 2,200,000 5,003,288 0.09%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1 2,230,000 5,058,400 0.09%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2 2,650,000 6,087,200 0.11%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3 2,300,000 5,281,778 0.09%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4 1,880,000 4,339,300 0.08%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25 1,480,000 3,375,900 0.06% 集中竞价
小计 17,212,100 40,231,725 0.69% -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6/11 14,640 37,478 0.0006% 集中竞价
泰禾投资 控股股东 2021/7/13 11,362,614 25,452,255 0.46% 司法扣划
黄敏 控股股东的 2021/5/7 999,600 2,638,944 0.04% 集中竞价
一致行动人
黄敏 控股股东的 2021/5/10 800,400 2,049,264 0.03% 集中竞价
一致行动人
小计 13,177,254 30,177,941 0.53% -
合计 30,389,354 70,409,666 1.22% -
(1)以上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二级市场购买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股。
(2)相关股东的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原持股数量 原持股比例 累计被强制执行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泰禾投资 1,218,801,590 48.97% 54,922,595 2.21%
黄敏 37,833,862 1.52% 1,800,000 0.07%
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前,泰禾投资已累计被动减持26,333,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和2021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号、2021-025号)及《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号)。
3、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质押/冻结
股东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份状态 股数(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泰禾 质押 1,139,420,000
投资 1,192,468,349 47.91% 1,163,878,995 46.76%
冻结 1,163,878,995
质押 36,000,000
黄敏 37,833,862 1.52% 36,033,862 1.45%
冻结 36,000,000
(二)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减持的原因
(1)泰禾投资本次被强制执行减持17,212,100股公司股份的原因
泰禾投资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证券”)合计质押了6,800万股(办理质押时为3,400万股,历年权益分派送转后目前为6,8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191号)。
由于上述质押股票融资违约,法院要求申万证券协助将泰禾投资持有的68,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变现,变现所得款直接划至指定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证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处置泰禾投资持有的43,545,341股公司股份(含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17,21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5%。
(2)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本次合计被强制执行减持13,177,254
泰禾投资作为担保人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而涉诉,而黄敏女士为泰禾投资在该案诉讼程序中提供了担保,现因主债务人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要求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履行担保义务从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3,177,254股,其中,通过司法扣划泰禾投资持有的11,362,614股公司股份至债权人名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处置泰禾投资持有的14,640股公司股份、黄敏女士持有的1,800,000股公司股份。
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合计减持30,389,354股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56,72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后,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泰禾投资及黄敏女士的函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07-31]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H8泰禾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1 号
债券代码:114357 债券简称:H8 泰禾 01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H8 泰禾 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将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债券“H8泰禾 01”本息的兑付。
2、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3、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
金额为 436.93 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
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
见公司 2020-067 号公告)。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
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共同函告,泰禾投资、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一致确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方案仍在继续协商,部分债权人还需要时间完成内部审批等),海南万益目前无意单方面终止上述协议(详见公司 2020-084 号公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H8 泰禾 01”或“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4357)应
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进行本息兑付,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H8 泰禾 01
4、债券代码:114357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6、债券期限:3 年,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8.50%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的 8 月 2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
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2021 年 8 月 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
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应兑付本息金额:17.55 亿元。其中,应支付 2019-2021 两个年度的利
息为 2.55 亿元,应支付回售本金金额为 9.872 亿元,应支付未回售本金金额为5.128 亿元。
二、预计兑付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预计兑付情况
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将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债券“H8 泰禾 01”本息的兑付。
(二)后续工作安排
1、综合各方意见,形成解决方案。
为积极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聘请了多方专业机构开展债务重组工作,协助公司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并就缓解短期债务偿还压力、优化资本结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将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实现公司长远价值,以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2、与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公司将积极与债券持有人沟通,了解债券持有人诉求,协商解决办法。公司将按照《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适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期尽快达成债权人认可的解决方案、维护持有人利益。公司的债务重组方案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公司鼓励债权人与公司及主承销商进行联系,形成有效沟通机制,本期公司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详见下文“(三)本期公司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截止目前,公司债务重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公司已与部分债权人达成了对已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和解,和解的主要方式是延长借款的还款期限、对资金成本给予一定的优惠以及豁免违约金。
3、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债务重组工作进程。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
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见公司 2020-067 号公告)。海南万益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股票代码:000002.SZ)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万科总资产为 18,691.77 亿元,归母净资产为 2,245.11 亿元,万
科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191.12 亿元,归母净利润为 415.16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设置了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需要公司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能支持公司可持续经营,并且该债务重组方案的上述作用能得到泰禾投资和海南万益的一致认可。
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盘活存量资产,维持正常经营,同时有助于优化公司
股权结构,帮助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从而帮助实现公司长远价值,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4、积极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复销,增强各方信心。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紧密跟踪项目情况,动态调整全年运营计划,并协调各项目监理机构配合上述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项目施工建设的有序进行。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进项目的销售工作,通过拓展销售渠道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速销售回款。截至目前,公司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有序组织,复销工作初见起色。
5、按照要求,持续做好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等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三)本期公司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010-89580885
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杰
联系电话:010-65051166-7702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到期
未归还借款金额为 436.93 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
生与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9.9%
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见公司 2020-067 号公告)。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
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共同函告,泰禾投资、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一致确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方案仍在继续协商,部分债权人还需要时间完成内部审批等),海南万益目前无意单方面终止上述协议(详见公司 2020-084 号公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2021-07-15] (000732)泰禾集团: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0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85,000 万元–115,000 万元 亏损:158,159.38 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415 元/股– 0.4621 元/股 亏损:0.635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各类费用和固定成本进行严格管控,在节约开支方面有所成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4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055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未能完整准确披露,现将有关内容补充更正
如下:
一、“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存货 (1)存货
分类”
更正前: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开工 预计竣 本期转入开发 本期其他减少 本期(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时间 工时间 产品 金额 增加
2017 年 2018 年
昌平拾景
08 月 01 12 月 01 1,013,352.85 4,031,105,636.86 -49,157,755.88 769,353,226.00 4,849,616,618.74 其他
园项目
日 日
2004 年 2012 年
中国院子
06 月 01 03 月 01 399,115.79 2,373,091,629.46 13,184,615.66 2,386,276,245.12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4 年 2018 年
泰禾长安
09 月 01 12 月 01 401,581.00 1,346,431,560.63 1,484,096,244.94 214,280,156.36 76,615,472.05 其他
中心项目
日 日
长阳半岛 2014 年 2015 年
中央城项 10 月 01 03 月 01 262,936.00 152,380,573.28 175,264,315.07 69,054,534.89 46,170,793.10 其他
目 日 日
2015 年 2018 年
西府大院
06 月 01 02 月 01 1,058,383.01 5,484,070,975.05 5,231,492,214.72 -3,964,293.94 248,614,466.39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北京院子
08 月 01 08 月 26 1,011,081.44 6,998,938,052.12 1,052,641,859.97 85,812424.45 6,032,108,616.60 其他
二期
日 日
开工 预计竣 本期转入开发 本期其他减少 本期(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时间 工时间 产品 金额 增加
2018 年 2020 年
东四环项
08 月 08 08 月 30 23,125,001.99 23,125,001.99 其他
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石门院子
09 月 01 11 月 27 174,595.63 843,817,878.99 59,943,952.96 903,761,831.95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济南汉峪
04 月 01 08 月 30 385,107.63 2,630,108,116.95 543,441,158.04 3,173,549,274.99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2 年
朗诗项目 03 月 01 05 月 31 149,680.52 1,276,948,682.44 86,135,981.52 1,363,084,663.96 其他
日 日
2019 年 2021 年
上街院子
04 月 01 11 月 30 383,105.52 1,294,342,156.66 96,680,847.30 1,391,023,003.96 其他
项目
日 日
2019 年 2021 年
金水湖项
07 月 01 12 月 01 120,244.77 622,092,283.84 39,418,395.45 661,510,679.29 其他
目
日 日
2016 年 2018 年
野风山项
09 月 01 09 月 01 860,870.46 3,374,213,593.17 -497,628,084.43 424,960,276.00 4,296,801,953.60 其他
目
日 日
2018 年 2022 年
昆山淀山
01 月 01 03 月 31 611,809.14 2,615,567,996.32 580,830,644.85 3,196,398,641.17 其他
湖项目
日 日
2019 年 2022 年
鹿山休闲
03 月 01 12 月 30 763,252.00 4,640,456,546.60 249,978,855.77 4,890,435,402.37 其他
度假区
日 日
2017 年 2018 年
南昌御湖
08 月 01 11 月 01 257,650.35 1,231,236,739.83 605,457.15 108,220,838.28 1,338,852,120.96 其他
半山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句容金尊
05 月 01 10 月 30 426,547.86 3,717,687,368.80 -195,808,466.21 3,521,878,902.59 其他
府项目
日 日
2019 年 2021 年
南京江宁
03 月 01 09 月 26 1,275,412.67 5,606,237,652.40 326,762,221.23 5,932,999,873.63 其他
院子项目
日 日
2018 年 2020 年
奉贤海湾
03 月 01 12 月 30 347,244.81 2,358,718,678.69 168,521,311.36 2,527,239,990.05 其他
院子
日 日
白塘湾国 2016 年 2019 年
际旅游度 12 月 01 03 月 01 1,261,805.12 5,896,043,472.90 2,132,074,441.99 8,028,117,914.89 其他
假城项目 日 日
开工 预计竣 本期转入开发 本期其他减少 本期(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时间 工时间 产品 金额 增加
2019 年 2021 年
巽寮湾滨
04 月 01 12 月 01 134,706.87 659,690,605.25 60,295,602.05 719,986,207.30 其他
海项目
日 日
惠州惠阳 2019 年 2021 年
金尊府项 09 月 01 12 月 01 123,559.03 447,199,205.80 1,073.32 447,200,279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经核查,公司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1.你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
第 012374 号),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利息资本化的影响和大额预付款及债权债务对冲的合理性等。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2020年融资借款利息费用99.13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 83.88 亿元,费用化金额 15.25 亿元。因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部分工程停工缓建,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利息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的准确性。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等利息资本化情况,包括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本期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和利息资本化金额。
回复:
我公司主要项目开发成本中的利息资本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借款费用 本期利息 累计利息
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1 北京金府大院 2020 年 1-12 月 710,230,114.83 3,543,372,359.54
2 昆山淀山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17,067,567.96 1,254,224,666.24
3 深圳院子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26,248,145.27 3,243,536,368.86
4 昌平拾景园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22,454,581.68 2,018,358,948.93
5 坪山中央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386,314,711.27 2,913,189,429.55
6 北京院子二期 2020 年 1-12 月 355,559,154.85 1,798,195,338.74
7 上海长兴岛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30,616,609.20 2,196,905,277.33
8 泰禾太原晋阳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89,748,264.99 618,538,945.47
9 珠海泰禾中央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86,114,020.72 1,068,406,016.54
10 华大泰禾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78,544,150.98 1,445,362,013.70
11 奉贤海湾院子 2020 年 1-12 月 148,957,599.97 519,864,719.76
12 中山金尊府 2020 年 1-12 月 85,953,085.06 246,308,464.08
13 尹山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74,793,081.07 1,304,387,917.24
14 朗诗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9,195,084.61 279,874,958.94
15 三江城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7,984,433.51 460,265,710.99
16 句容金尊府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6,792,924.85 551,368,033.50
17 路子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9,699,873.46 328,372,098.97
18 同盟古镇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5,711,727.61 152,817,567.44
19 石门院子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3,230,867.67 226,524,073.72
20 君悦花园 2020 年 1-12 月 41,315,510.78 148,735,012.21
21 巽寮湾滨海项目 2020 年 1-12 月 34,277,937.01 140,439,821.85
22 郑州广汇 2020 年 1-12 月 27,248,570.51 145,045,648.51
23 西府大院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652,222.21 3,466,087,391.35
24 泰禾崇文府 停工,未资本化 - 97,647,568.64
25 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 竣工,未资本化 - 1,573,310,048.12
26 福州金府大院 竣工,未资本化 - 25,850,772.51
27 惠州惠阳金尊府项目 停工,未资本化 - 52,178,154.04
28 泰禾长安中心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887,293,958.41
29 东四环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226,920,847.23
30 金尊府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1,807,564,768.84
31 南京院子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527,433,047.36
32 其他合作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008,758,300.74 14,075,103,953.16
合计 8,388,468,540.81 47,343,483,901.77
我公司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并未归集资本化利息。
(2)请结合你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原则、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停工缓建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与借款发生额及项目施工进度等是否匹配,是否将已到期未归还借款费用(含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作资本化处理,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停工缓建、尚未开工或已完工但进行利息资本化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分析本期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借款利息资本化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计算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时,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
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响应各地政府的防疫要求,对部分在建项目暂停施工,其后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对项目实施封闭管理,控制现场施工人员数量,施工进度放缓,致使部分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借款费用资本化暂停的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我公司综合考虑了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对于在建项目,停工缓建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且未发生实质性复工的项目,未将相关利息资本化;对停工缓建时间未连续超过三个月,由于施工进度不够密集而导致建设周期延长的项目,继续进行利息资本化处理。由于项目停工缓建的情况在客观上造成无法收集完整的监理月报,我公司在判断停工缓建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主要依据工地管理人员的反馈信息,与第三方出具的监理月报相比,在信息收集的频次和精细程度方面有所欠缺。对于已完工项目,我公司不存在对利息资本化的情形。
我公司对于已到期未归还借款相关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的处理,依据相关借款协议的约定。对于利息的计算,参照协议中的本金、利率和 2020 年占用资金的天数计算得出;对于罚息的计算参照协议中的约定,将其视同借款利息予以资本化;对于因为违反协议约定而应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计入当期费用。
本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 83.88 亿元(上年为 125.20 亿元),本年利息
资本化率为 8.38%(上年为 10.0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和利息资本化率均较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偿还相关金融机构借款,本年平均有息债务为 957.97 亿元,较上年平均有息债务 1,172.70 亿元下降214.73 亿元,降幅为 18.31%,同时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了债务展期,展期
后相应融资利率也有一定幅度下降,综合影响导致本年资本化利息及利息资本化率均较上年有所降低。
我公司认为按上述原则计算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具有合理性。为消除该保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20 年 12 月 21 日,嘉兴焜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焜昱”)与中
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设”)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中城建设受让嘉兴焜昱对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嘉兴晟昱”)享有的 690,000 万元的债权。2020 年 12 月 21 日,嘉兴焜昱向
嘉兴晟昱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嘉兴晟昱其已将享有的嘉兴晟昱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中城建设,中城建设为嘉兴晟昱的合法债权人。
中城建设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的
总包施工单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中城建设有预付债权 638,042.10
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嘉兴晟昱、中城建设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书》,三方同意中城建设对公司的债务 638,042.10 万元与公司应付给中城建设的
690,000 万元予以等额抵销 638,042.10 万元,剩余 51,957.90 万元由公司继续向中
城建设履行清偿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剩余的 51,957.90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债务重组能有效缓解公司债务压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债权债务抵销暨债务重组事项。
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事先征得相关当事人同意。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27室-31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2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晟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AKBL1E
有限合伙人情况:嘉兴焜昱出资占比80%、泰禾集团出资占比20%(泰禾集团合并报表)
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2,632.17
负债总额 183.51
所有者权益 172,448.66
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 172,587.43
2020 年 1-12 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0.30
净利润 -0.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
2、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礼钦
住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122号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27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15478387XW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福州正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9,343.83
负债总额 713,845.22
所有者权益 185,498.61
应收账款 50,139.35
其他应收款 546,962.90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2,158.50
营业利润 857.57
净利润 507.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28.72
中城建设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2020 年 12 月 21 日,嘉兴晟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决议》,依据该决
议,嘉兴晟昱应付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 690,000 万元减资款。
2020 年 12 月 21 日,嘉兴焜昱与中城建设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双方
同意将嘉兴焜昱对嘉兴晟昱的债权 690,000 万元转让给中城建设,由此嘉兴晟昱对中城建设形成应付债务 690,000 万元。
嘉兴晟昱自成立以来,收到各合伙人的注资款 862,578.125 万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由此公司对嘉兴晟昱有应付债务 862,578.125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城建设按2020年度实际工程量进行总体结算,对中城建设尚未结算的预付账款为 638,042.10 万元,中城建设同意向公司归还。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嘉兴晟昱、中城建设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书》,三方同意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 690,000 万元,由公司在应付嘉兴晟昱的减资款中向中城建设支付 690,000 万元;中城建设对公司的债务 638,042.10 万元与公司应付给中城建设的 690,000 万元予以等额抵销 638,042.10 万元,剩余51,957.90 万元由公司继续向中城建设履行清偿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剩余的 51,957.90 万元。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晟昱”)
乙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设”)
丙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
1、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人民币 690,000 万元,三方同意由泰禾集团在应付嘉兴晟昱的减资款中向中城建设支付人民币 690,000 万元。
2、中城建设对泰禾集团的债务 638,042.10 万元与泰禾集团上述应付给中城
建设的 690,000 万元中予以等额抵销 638,042.10 万元。剩余 51,957.90 万元由泰
禾集团继续向中城建设履行清偿义务。
3、泰禾集团依约向中城建设支付剩余 51,957.90 万元后,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 690,000 万元款项予以结清,各方对此再无任何争议。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做出的合理选择,能有效缓解公司的债务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8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号),因工作疏
忽出现笔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有关“问题4 截至目前我公司已到期未归还的债务明细”的更正
更正前:
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的借款为 444.91 亿元。其中原表
格中 16 泰禾 02、03 的借款余额为 9.05 万元,合计借款余额为 4,299,203.28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预计负债计
金融机 借款余额 借款合同 提金额(包括 冻结银行账 其他资产冻 其他资产冻结
借款主体 构类型 (万元) 到期日 利息、罚息和 户余额 结情况 金额(万元)
违约金)(万 (万元)
元)
北京泰禾嘉
华房地产开 信托 100,000.00 2020/12/11 8,021.92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
华房地产开 信托 10,047.25 2019/12/23 805.98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
华房地产开 信托 60,000.00 2020/5/23 4,813.15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
信房地产开 基金 130,000.00 2020/3/14 13,877.50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禾嘉
信房地产开 基金 15,540.40 2019/7/30 2,002.51 - - -
发有限公司
北京中维房
地产开发有 基金 80,000.00 2020/3/29 11,471.25 - - -
限公司
东莞市金泽
置业投资有 信托 6,263.07 2020/8/9 619.17 19.49 - -
限公司
福建华夏世
纪园发展有 银行 29,800.00 2020/5/4 1,510.58 - - -
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
地产开发有 银行 57,480.46 2020/11/28 2,784.49 - - -
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
地产开发有 信托 72,000.00 2020/2/7 3,477.00 - - -
限公司
福州泰禾房 福州泰禾房地
地产开发有 产开发有限公
限公司 司持有的福州
泰禾新世界房
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全部股权
57000 万 元
(合并报表后
信托 10,880.00 2020/10/23 1,531.16 261.67 抵消) 97,430
泰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
福州中维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 全 部 股 权
40430 万 元
(合并报表后
抵消)
福州泰禾新
世界房地产 信托
开发有限公 284,000.00 2020/7/10 39,267.73 - - -
司
福州泰禾新
世界房地产 其他
开发有限公 2,372.94 2020/4/18 15.29 - - -
司
福州泰屿房 福州泰禾房地
地产开发有 产开发有限公
限公司 司持有福州中
其他 维房地产开发
17,000.00 2019/9/21 3,920.71 - 有限公司全部 396,755
股权 24255 万
元(合并报表
后抵消)
福州泰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持有苏州禾
瑞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全部
股 150000 万
元(合并报表
后抵消)
福州泰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2021-07-08]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更正后)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经核查,公司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1.你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2374 号),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利息资本化的影响和大额预付款及债权债务对冲的合理性等。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2020年融资借款利息费用99.13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 83.88 亿元,费用化金额 15.25 亿元。因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部分工程停工缓建,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利息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的准确性。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等利息资本化情况,包括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本期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和利息资本化金额。
回复:
我公司主要项目开发成本中的利息资本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费用 本期利息 累计利息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1 北京金府大院 2020 年 1-12 月 710,230,114.83 3,543,372,359.54
2 昆山淀山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17,067,567.96 1,254,224,666.24
3 深圳院子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26,248,145.27 3,243,536,368.86
4 昌平拾景园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22,454,581.68 2,018,358,948.93
5 坪山中央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386,314,711.27 2,913,189,429.55
6 北京院子二期 2020 年 1-12 月 355,559,154.85 1,798,195,338.74
7 上海长兴岛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30,616,609.20 2,196,905,277.33
8 泰禾太原晋阳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89,748,264.99 618,538,945.47
9 珠海泰禾中央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86,114,020.72 1,068,406,016.54
10 华大泰禾广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78,544,150.98 1,445,362,013.70
11 奉贤海湾院子 2020 年 1-12 月 148,957,599.97 519,864,719.76
12 中山金尊府 2020 年 1-12 月 85,953,085.06 246,308,464.08
13 尹山湖项目 2020 年 1-12 月 74,793,081.07 1,304,387,917.24
14 朗诗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9,195,084.61 279,874,958.94
15 三江城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7,984,433.51 460,265,710.99
16 句容金尊府项目 2020 年 1-12 月 66,792,924.85 551,368,033.50
17 路子铺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9,699,873.46 328,372,098.97
18 同盟古镇项目 2020 年 1-12 月 55,711,727.61 152,817,567.44
19 石门院子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3,230,867.67 226,524,073.72
20 君悦花园 2020 年 1-12 月 41,315,510.78 148,735,012.21
21 巽寮湾滨海项目 2020 年 1-12 月 34,277,937.01 140,439,821.85
22 郑州广汇 2020 年 1-12 月 27,248,570.51 145,045,648.51
23 西府大院项目 2020 年 1-12 月 1,652,222.21 3,466,087,391.35
24 泰禾崇文府 停工,未资本化 - 97,647,568.64
25 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 竣工,未资本化 - 1,573,310,048.12
26 福州金府大院 竣工,未资本化 - 25,850,772.51
27 惠州惠阳金尊府项目 停工,未资本化 - 52,178,154.04
28 泰禾长安中心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887,293,958.41
29 东四环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226,920,847.23
30 金尊府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1,807,564,768.84
31 南京院子项目 竣工,未资本化 - 527,433,047.36
32 其他合作项目 2020 年 1-12 月 4,008,758,300.74 14,075,103,953.16
合计 8,388,468,540.81 47,343,483,901.77
我公司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并未归集资本化利息。
(2)请结合你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原则、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停工缓建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与借款发生额及项目施工进度等是否匹配,是否将已到期未归还借款费用(含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作资本化处理,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停工缓建、尚未开工或已完工但进行利息资本化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分析本期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借款利息资本化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计算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时,根据
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响应各地政府的防疫要求,对部分在建项目暂停施工,其后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对项目实施封闭管理,控制现场施工人员数量,施工进度放缓,致使部分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借款费用资本化暂停的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我公司综合考虑了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对于在建项目,停工缓建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且未发生实质性复工的项目,未将相关利息资本化;对停工缓建时间未连续超过三个月,由于施工进度不够密集而导致建设周期延长的项目,继续进行利息资本化处理。由于项目停工缓建的情况在客观上造成无法收集完整的监理月报,我公司在判断停工缓建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主要依据工地管理人员的反馈信息,与第三方出具的监理月报相比,在信息收集的频次和精细程度方面有所欠缺。对于已完工项目,我公司不存在对利息资本化的情形。
我公司对于已到期未归还借款相关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的处理,依据相关借款协议的约定。对于利息的计算,参照协议中的本金、利率和 2020 年占用资金的天数计算得出;对于罚息的计算参照协议中的约定,将其视同借款利息予以资本化;对于因为违反协议约定而应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计入当期费用。
本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 83.88 亿元(上年为 125.20 亿元),本年利息
资本化率为 8.38%(上年为 10.0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和利息资本化率均较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偿还相关金融机构借款,
本年平均有息债务为 957.97 亿元,较上年平均有息债务 1,172.70 亿元下降214.73 亿元,降幅为 18.31%,同时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了债务展期,展期后相应融资利率也有一定幅度下降,综合影响
[2021-07-07] (000732)泰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2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1-053 号公告)。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放弃对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副总经理王景岗先生为本次交易出售方之一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故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2021-07-07]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坤置业”)是北京丽春湖院子的开发与建设主体,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持有瑞坤置业 49%股权,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建”)持有瑞坤置业 51%股权,其中北科建直接持有瑞坤置业 48%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京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雁置业”)间接持有瑞坤置业 3%股权。
现北科建和京雁置业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以瑞坤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72,564.17 万元为依据,转让合计持有的瑞坤置业 51%股权,转让底价为 37,007.7266 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福州泰禾放弃对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副总经理王景岗先生为本次交易出售方之一北科建的董事,故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6882A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 号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房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包装服务;餐饮管理;销售纺织品、服装、鞋帽、厨房用具、日用杂货、卫生间用具、化妆品、卫生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家具、灯具、小饰品、礼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4.45%,泰禾集团持股26.4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4.00%,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12%。
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王景岗先生为北科建的董事。
2、北京京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076614121C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京加路 18 号北楼雁栖镇文化服务中心 306 室
法定代表人:张建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3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承办展览展示;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3445541P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
法定代表人:关丽敏
注册资本:37,05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建筑材料;经济信息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153.38 111,912.72
负债总额 52,645.06 43,513.31
所有者权益 68,508.32 68,399.41
应收账款 10,724.49 532.27
其他应收款 27,507.66 27,360.16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4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256.60 10,421.87
营业利润 7,440.06 443.22
净利润 830.23 297.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74.07 7,614.05
2021 年 4 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科建委托对
瑞坤置业净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
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审计报告》([2021]京会兴专字第 09000002 号),
经审计,瑞坤置业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64,116.91 万元。
经核查,瑞坤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瑞坤置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瑞坤置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坤置业存在为商品房承购人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情况,该担保自承购人办理完产权证后自动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福州泰禾与北科建存在借款合同纠纷,福州泰禾质押给北科建的瑞坤置业 49%股权尚处于冻结状态,该案件尚在审理中(详见公司2021-040 号公告)。除上述情况之外,瑞坤置业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富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富川
评报字(2021)第 110 号),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瑞坤置业的
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瑞坤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2,564.17万元,较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64,116.91万元增值8,447.26万元,增值率为 13.17%。北科建和京雁置业拟以瑞坤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72,564.17 万元为依据,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合计持有的瑞坤置业 51%股权,转让底价为 37,007.7266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在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整体发展规划,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后,不会导致公司对瑞坤置业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科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0元。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对瑞坤置业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阅读了相关资料。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经营现状及整体发展规划做出的决策,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对瑞坤置业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2021-07-01]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1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
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 年 6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共同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并于 2021 年 6 月
8 日、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
报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详见公司 2021-049 号、2021-050 号公告)。
截至目前,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公司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将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
回复。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协调各方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2021-06-19] (000732)泰禾集团: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
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 年 6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协调中介机构共同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
并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详见公司 2021-049 号公告)。
截至目前,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年报问询函回复。
公司将协调各方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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