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17什么时候复牌?-韶钢松山停牌最新消息
≈≈韶钢松山000717≈≈(更新:22.02.10)
[2022-02-1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郭利荣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原因,郭利荣女士申请辞去公司会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利荣女士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郭利荣女士除仍担任公司参股公司宝武杰富意特殊钢有限公司的董事外,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郭利荣女士为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该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已成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利荣女士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 6.6 万份尚未行权,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辞职后,郭利荣女士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除此之外,郭利荣女士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郭利荣女士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郭利荣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1]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2022 年 1 月 18 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郭春红先生的辞呈,郭春红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大会选举,谢文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简历附后)。经监事会审核,谢文贤先生符合监事任职资格,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原职工代表监事郭春红先生的辞职于 2022年 1 月 20 日生效,辞职后,郭春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简历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简历
谢文贤,男,历任韶钢第一轧钢厂生产调度,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供应部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绩效管理主办,湛江钢铁基地筹建处综合部部长助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韶关钢铁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内控管理部(审计部)、监察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韶钢松山内控管理部(审计部)、监察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韶钢松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韶钢松山内控管理部(审计部)、纪检监督部部长,中南钢铁职工监事,韶钢松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
谢文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谢文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谢文贤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职工代表监事,除此之外,谢文贤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文贤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谢文贤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2022-01-19]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8 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职工代
表监事郭春红先生的辞呈,郭春红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春红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郭春红先生的辞呈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郭春红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辞职生效后,郭春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春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郭春红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监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郭春红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4]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自主行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开始
自主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实际可行权期: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
2.行权价格:人民币 3.26 元/股
3.可行权份数:720.093 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76%;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3)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第一
个行权期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134 人,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720.093 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76%。
公司已办理完成行权相关手续,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正式开始行权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股票期
权代码:037088;期权简称:韶钢 JLC1。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来源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二)本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计划等待期已届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134 人,股票期权数量
由 2,289 万份调整为 2,135.803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调整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情况如下:
调整后授 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可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序号 姓名 职务/岗位 予股权数 可行权股权数 行权数量占已获 股权数占公司目前股
(万份) (万份) 授期权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1 李世平 董事长 60 18.15 30.25% 0.0075%
2 张永生 董事 50 16.5 33% 0.0068%
董事
3 李国权 高级副总裁 30 9.9 33% 0.0041%
(主持工作)
4 谢志雄 高级副总裁 45 14.85 33% 0.0061%
5 皮丽珍 高级副总裁 45 14.85 33% 0.0061%
董事会秘书
6 程晓文 高级副总裁 40 13.2 33% 0.0055%
7 郭亮 高级副总裁 40 13.2 33% 0.0055%
8 卢学云 副总裁 50 16.5 33% 0.0068%
9 戴文笠 副总裁 30 9.9 33% 0.0041%
10 郭利荣 财务负责人 20 6.6 33% 0.0027%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1,725.803 586.443 33.98% 0.2424%
( 124 人)
合计 2,135.803 720.093 33.72% 0.2976%
注 1.根据公司2019 年 12 月30 日《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36名,股票期权数量为2,289万份。
注 2.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 33%,受部分注销股票期权的影响,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权数占调整后授予总量比例超33%。具体情况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期股票期权可行权人员和行权期权数量清单。
年 6 月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李国权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的公告》、《关于补选李国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公告》和《关于聘任戴文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行权价格的确定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本计划行权价格由每股 3.61 元调整至每股 3.2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宜。
(五)行权时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果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应避免出现短线交易行为,即行权后 6 个月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 6 个月内不得行权。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行权方式
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及承办券商就本次行权签署了自主行权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时间可通过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权增加的股票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八)行权资金管理
公司已设立专户用于对行权所得资金的管理。因期权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存储于上述银行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指定的银行专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
二、与授予时上网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6 名变更为 134 名、股
票期权数量由 2,289 万份调整为 2,135.803 万份,行权价格由 3.46 元调整为 3.26 元。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等与公司授予时上网公示情况一致。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本次行权上市流通数量:7,200,930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行权获得的 1,336,500 股股票,自行权日起 6 个月内不
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前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四)自主行权如全部完成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本总数(股) 2,419,524,410 7,200,930 2,426,725,340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20.093 万份(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限售 133.65
万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976%,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15.71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以及公司
[2022-01-07]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完成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
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2)。2022年 1 月 6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销的完成情况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开始前,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自愿放弃、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有 1 人。注销 60 万份股票期权。
2.激励对象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1 人;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人,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行权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行权,行权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合计注销 91.085 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2 人,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比例为计划行权额度的 0.8,公司对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2 万份予以注销。
综上,根据 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的异动情况和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合计注
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上述 9 人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53.197 万份将由
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2022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
办理完成上述 153.197 万份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
总股本和股本结构。
二、本次注销合法性说明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证券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 7 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李国权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李国权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李国权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旷高峰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合计注销 153.197 万份,注销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134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289 万份调整为
2135.803 万份。因 2019 年度、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6 元人民币/股。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和年度考核结果等原因,公司应注销 9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合计 153.197 万份。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等待期将于 12 月 29 日届满,
根据经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对标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21.2%,处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95.22 分位值水平;利润总额增
长率为 13.09%,处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6.34 分位值水平;EVA 值为 12.9 亿元,已完成
韶关钢铁下达的 9.3 亿元的 EVA 考核目标,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条件即将成就。134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业绩均考核达标,满足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前述 134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行权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本次行权事宜
尚需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正式开始行权时间将另行公告。
2.行权价格:人民币 3.26 元/股
3.可行权份数:720.093 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76%;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就本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本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广东韶钢
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2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韶钢松山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韶钢松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7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394 万份调整为 2,344 万份,并以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公司原副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55 万份相应扣除。因此,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37 名变更为 136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2,344 万份调整为 2,289 万份。除上述调
整外,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独立董事对调整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相关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监事会对调整后的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本计划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自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满 24 个月后方可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可对获授
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权日起 36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因此,本计划等待期即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届
满。本次股票期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有效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 3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 3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 34%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
(二)第一个行权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
行权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1%,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具
体见《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行权条件 ”第二款)75 分位值水平;以授予日前三财务年度扣非后利润总额平均值为基数,行权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3%,且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行权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完成韶关钢铁下达的 EVA 考核目标。
2.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行权条件 第二款”规定情形。
3.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三)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1.根据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经审计的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对标公
司披露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21.2%,处于同行业对标
企业 95.22 分位值水平;利润总额增长率为 13.09%,处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6.34 分位值
水平;EVA 值为 12.9 亿元,已完成韶关钢铁下达的 9.3 亿元的 EVA 考核目标。
2.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行权条件 第二款”规定情形。
3.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考核,
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 33 人;称职 101 人;基本称职的 2 人;不称职 0 人。
综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四)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三、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来源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激励对象职务未发生变动的有 106 人。
2.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有 1 人。注销 60 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23 人。其中职位晋升 12 人,职位平移 11 人,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予调整,按
本计划原规定执行;激励对象职位下降 0 人。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就本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本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广东韶钢
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2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韶钢松山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韶钢松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7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394 万份调整为 2,344 万份,并以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公司原副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55 万份相应扣除。因此,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37 名变更为 136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2,344 万份调整为 2,289 万份。除上述调
整外,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独立董事对调整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相关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
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监事会对调整后的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激励对象职务未发生变动的有 106 人。
2.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有 1 人。注销 60 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23 人。其中职位晋升 12 人,职位平移 11 人,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予调整,按
本计划原规定执行;激励对象职位下降 0 人。
4.激励对象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1 人;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人,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行权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行权,行权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合计注销 91.085 万份股票期权。
5.激励对象无死亡的情况。
6.激励对象无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的情况。
7.激励对象无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情况。
8.公司未发生异动情况。
9.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2 人,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比例为计划行权额度的 0.8,公司对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2 万份予以注销。
综上,根据 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的异动情况和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合计注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合计注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
注销相关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系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自愿放弃、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销 9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合计 153.197 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且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手续。
五、监事会对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自愿放弃、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销 9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合计 153.197 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且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注销方案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行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
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7 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就本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本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广东韶钢
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2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韶钢松山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韶钢松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7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394 万份调整为 2,344 万份,并以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公司原副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55 万份相应扣除。因此,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37 名变更为 136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2,344 万份调整为 2,289 万份。除上述调
整外,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调整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相关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监事会对调整后的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说明
(一)调整激励对象、期权数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激励对象职务未发生变动的有 106 人。
2.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有 1 人。注销 60 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23 人。其中职位晋升 12 人,职位平移 11 人,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予调整,按
本计划原规定执行;激励对象职位下降 0 人。
4.激励对象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1 人;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人,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行权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行权,行权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合计注销 91.085 万份股票期权。
5.激励对象无死亡的情况。
6.激励对象无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的情况。
7.激励对象无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情况。
8.公司未发生异动情况。
9.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2 人,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比例为计划行权额度的 0.8,公司对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2 万份予以注销。
综上,根据 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的异动情况和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合计注
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134 人,股
票期权数量由 2,289 万份调整为 2,135.803 万份。
(二)行权价格调整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419,524,4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实
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36)》。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419,524,4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
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33)》。
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行权价格需调整。
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61-0.15-0.20=3.26 元人民币/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系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调整,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自愿放弃、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销 9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合计 153.197 万份。
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2020 年度利润分配,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且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6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1,398,816,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7.813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284,309,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3.081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114,507,1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326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叶可安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赖晓敏先
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87,430,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60 %;
反对 5,622,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9 %;
弃权 5,76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1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917,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52 %;
反对 5,622,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59 %;
弃权 5,76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89 %。
表决结果:通过。赖晓敏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二)《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
代表监事的公告》。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呈生效,刘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赖万立先生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1.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377,033,589 股,占参与股东代表监事选举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42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3,52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1082 %。
表决结果:当选。旷高峰先生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
2.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391,794,205 股,占参与股东代表监事选举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49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281,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097 %。
表决结果:当选。张刚先生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邵芳、叶可安 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1 年 11 月 30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收购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 6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以自有资金收购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钢铁”)持有的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欣环保”、“标的公司”)49%的股权。
中南钢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以自有资金 5979.72 万元收购华欣环保 49%股权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中南钢铁持有的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49% 的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华欣环保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2,986.22 万元,韶钢松山 2020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6,119.1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对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提升。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的《广东华欣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33632 号),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审
计基准日),华欣环保总资产账面值为 18,405.06 万元,负债账面值为 6,747.11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11,657.95 万元。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
沪第 1945 号),本评估报告选用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评估,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华欣环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2,203.51 万元,评估值较华欣环保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增值 545.56 万元,增值率为 4.68%。
交易双方同意,参照标的股权评估价值,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979.72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中南钢铁,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南钢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解旗先生、赖晓敏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中南钢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63173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世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1521916D
注册地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83 号302 室
成立日期 1966 年 8 月 22 日
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零
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按[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106 号和 2198号文经营);
制造、加工、销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炉料,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化工产品(危险
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缩、液化气体供应。钢铁产品质检,大砝码计量检
定;普通货运;饮食;城市园林绿化;兴办实业;投资信息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1%
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
实际控制人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
中南钢铁前身是韶关钢铁厂,成立于 1966 年。1993 年 12 月更名为广东省韶关钢铁
集团公司,1996 年 12 月更名为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2 年 9 月更名为宝钢
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更名为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更名为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增资共计人民币 185,100 万元,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74,030 万元,201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2013 年 4
月 7 日,完成国有产权登记。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增资 33 亿元,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04,030 万元,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增资
1,027,7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631,730 万元。
(三)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
1.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中南钢铁是一家专业化、平台化、规模化、国际化资产经营层平台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通过整合区域内钢铁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区域性领军企业,强化协同支撑,降低综合成本,提高区域市场占有率和控制力;积极推进绿色精品智慧制造,形成区域一流的棒线材、板材等为主体的综合材料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成为备受认同的钢铁生态圈构建者。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75,923.90
负债总额 919,700.68
营业收入 3,110,053.14
净利润 213,228.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56,223.22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654,398.58
负债总额 2,357,191.54
营业收入 5,915,116.78
净利润 336,550.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97,207.04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为中南钢铁,其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南钢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中南钢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中南钢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华欣环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05066721433Y
注册地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文化路、鞍山路东文化大楼八层 B区北面 1号房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26 日
制造、加工、销售:冶金炉料、建筑材料、耐火材料及辅助材料、金属
材料;煤炭、焦炭及矿产品购销;固体废物回收处理、工业污水和废油
经营范围 回收处理、工业废气处理;钢瓶租赁;环境治理项目研发、业务咨询和
技术服务;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污染调
查及防治技术推广;环境污染修复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农业技术
研发与推广;肥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东结构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51%
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49%
实际控制人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
2013 年 4 月 26 日,华欣环保注册成立,为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韶关市曲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欣环保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华欣环保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选举旷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 2021-6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旷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6 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旷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情况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监事赖万立先生向公司递交了辞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的辞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生效。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旷高峰先生、张
刚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为保证监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聘任旷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为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监事会主席候选人旷高峰先生简历附后。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监事会主席旷高峰先生简历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附:监事会主席旷高峰先生简历
监事会主席旷高峰先生简历
旷高峰,男,1967 年 8 月生,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会计师、审计师,本科学历
(湖南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历任韶钢审计处审计员、审计科副科长,韶钢审计部审计科科长,韶钢财务部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副部长、部长,韶关钢铁公司办(党委办)主任,现代产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南华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韶钢嘉羊副
董事长,韶钢松山监事等职务,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韶关钢铁董事会秘书,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副总裁),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
韶关钢铁工会主席、韶钢松山工会主席(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 月兼任韶关钢铁职工
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中南钢铁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
旷高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旷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旷高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旷高峰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旷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公司办公楼 B1001 会
议室召开。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旷高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旷高峰
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选举旷高
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
公司办公楼 B1001 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共 7 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广东华
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解旗先生、赖晓敏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解旗先生、董事赖晓敏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李国权先生组成,解旗先生任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分管投资的公司领导、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的公司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
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
四)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赖晓敏先
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因只选举 1 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人,且采用
等额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补
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1)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提案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 2 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委托人应对“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 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 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 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提案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 2 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至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因只选举1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人,且采用等额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1)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8:00-17:30
3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4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2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5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2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2.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6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人,且采用等额选举。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9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股东代表监事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监事赖万立先生向公司递交了辞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钢铁”)提名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相同,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附后。
二、旷高峰先生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说明
旷高峰先生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任公司监事,旷高峰先生离任公司监事后未满三年,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主要是考虑旷高峰先生长期在控股股东方任职,也曾担任公司监事,对公司治理架构和体系熟悉,工作勤勉尽责、富有激情,在审计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工会管理等方面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在审计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任职经历,将助力公司加快打造成为“以钢铁为载体的高科技公司”,系对旷高峰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
旷高峰先生离任公司监事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人,且采用等额选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3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
旷高峰,男,1967年8月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会计师、审计师,本科学历(湖南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历任韶钢审计处审计员、审计科副科长,韶钢审计部审计科科长,韶钢财务部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副部长、部长,韶关钢铁公司办(党委办)主任,现代产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南华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韶钢嘉羊副董事长,韶钢松山监事等职务,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任韶关钢铁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任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副总裁),2019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韶关钢铁工会主席、韶钢松山工会主席(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兼任韶关钢铁职工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南钢铁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
旷高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旷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旷高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旷高峰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旷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张刚,男,1968年3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高级政工师,本科学历(湖北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历任鄂钢热带分厂工会干事、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鄂钢热轧带钢厂热轧工段党支部书记,鄂钢宽厚板筹备处综合组组长、宽厚板厂厂长助理,鄂钢质检中心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鄂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副部长,鄂钢供应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鄂钢监察部副部长兼巡视督察组副组长等职务,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鄂城钢铁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鄂城钢铁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督部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南钢铁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
张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张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刚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任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除此之外张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
张刚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张刚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只选举1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9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张永生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钢铁”)提名赖晓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赖晓敏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赖晓敏先生担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赖晓敏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赖晓敏先生再次被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说明
赖晓敏先生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任公司董事,赖晓敏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后未满三年,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主要是考虑赖晓敏先生长期在控股股东方任职,也曾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治理架构和体系熟悉,工作勤勉尽责、富有激情,在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和运营等方面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在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任职经历,将助力公司加快打造成为“以钢铁为载体的高科技公司”,系公司对赖晓敏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
赖晓敏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经核查赖晓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未发现赖晓敏先生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2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符合董事人员的任职要求。
2.赖晓敏先生离任董事后未满三年,并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系公司综合考虑赖晓敏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我们同意其再次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因只选举1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3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赖晓敏,男,1972年10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工程硕士学位(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历任韶钢财务部会电办科员、结算中心副主任,韶钢财务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韶钢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韶关钢铁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韶关钢铁董事、总会计师,韶钢松山董事,鄂城钢铁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鄂城钢铁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等职务,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鄂城钢铁总裁、党委副书记,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任鄂城钢铁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南钢铁高级副总裁(2021年6月起兼重庆钢铁董事)。
赖晓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赖晓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赖晓敏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高级高级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赖晓敏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赖晓敏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2021-11-2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监事赖万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应控股股东的安排,刘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赖万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辞职生效后,刘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赖万立先生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监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2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张永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张永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永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张永生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辞职后,张永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张永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永生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17] (000717)韶钢松山: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9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 人,代表股份1,405,006,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069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284,309,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9885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黄启发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以《关于更新调整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为准。公司原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06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37%;
反 对 4,419,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6376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7,06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37 %;
反对 4,41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76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表决结果: 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40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89 %;
反对 109,59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03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1%;
反对 109,59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062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40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89 %;
反对 108,594,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91 %;
弃权 1,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88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0 %;
反对 108,594,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828%;
弃权 1,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2 %。
表决结果: 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40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89 %;
反对 109,59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03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0 %;
反对 109,59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063%;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表决结果: 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40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89 %;
反对 108,594,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91 %;
弃权 1,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88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0 %;
反对 108,594,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828%;
弃权 1,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2 %。
表决结果: 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83,090,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01 %;
反对 5,8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4 %;
弃 权 16,0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577,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610 %;
反对 5,8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8 %;
弃权 16,0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72 %。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全奋、黄启发 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0-29] (000717)韶钢松山: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 7 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全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全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合规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6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
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
二)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
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以《关于更新调整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为准。公司原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应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6.《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提案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备注:1.委托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2.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
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提案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2021-10-29] (000717)韶钢松山: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全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717)韶钢松山: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855元
每股净资产: 4.42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2%
营业总收入: 335.0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59亿元
[2021-08-28]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4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使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8月31日在“互动易平台”举办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周二)下午15:30-16:30。
(二)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三)参与方式:广大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交流。
(四)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李国权先生,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皮丽珍女士,财务负责人郭利荣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也可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gss@baosteel.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2021-08-26] (000717)韶钢松山: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203元
每股净资产: 4.25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1%
营业总收入: 208.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59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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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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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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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郭利荣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原因,郭利荣女士申请辞去公司会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利荣女士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郭利荣女士除仍担任公司参股公司宝武杰富意特殊钢有限公司的董事外,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郭利荣女士为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该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已成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利荣女士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 6.6 万份尚未行权,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辞职后,郭利荣女士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除此之外,郭利荣女士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郭利荣女士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郭利荣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1]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2022 年 1 月 18 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郭春红先生的辞呈,郭春红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大会选举,谢文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简历附后)。经监事会审核,谢文贤先生符合监事任职资格,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原职工代表监事郭春红先生的辞职于 2022年 1 月 20 日生效,辞职后,郭春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简历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谢文贤先生简历
谢文贤,男,历任韶钢第一轧钢厂生产调度,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供应部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绩效管理主办,湛江钢铁基地筹建处综合部部长助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韶关钢铁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内控管理部(审计部)、监察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韶钢松山内控管理部(审计部)、监察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韶钢松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韶钢松山内控管理部(审计部)、纪检监督部部长,中南钢铁职工监事,韶钢松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
谢文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谢文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谢文贤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职工代表监事,除此之外,谢文贤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文贤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谢文贤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2022-01-19]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8 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职工代
表监事郭春红先生的辞呈,郭春红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春红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郭春红先生的辞呈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郭春红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辞职生效后,郭春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春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郭春红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监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郭春红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4]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自主行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开始
自主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实际可行权期: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
2.行权价格:人民币 3.26 元/股
3.可行权份数:720.093 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76%;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3)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第一
个行权期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134 人,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720.093 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76%。
公司已办理完成行权相关手续,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正式开始行权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股票期
权代码:037088;期权简称:韶钢 JLC1。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来源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二)本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计划等待期已届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134 人,股票期权数量
由 2,289 万份调整为 2,135.803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调整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情况如下:
调整后授 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可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序号 姓名 职务/岗位 予股权数 可行权股权数 行权数量占已获 股权数占公司目前股
(万份) (万份) 授期权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1 李世平 董事长 60 18.15 30.25% 0.0075%
2 张永生 董事 50 16.5 33% 0.0068%
董事
3 李国权 高级副总裁 30 9.9 33% 0.0041%
(主持工作)
4 谢志雄 高级副总裁 45 14.85 33% 0.0061%
5 皮丽珍 高级副总裁 45 14.85 33% 0.0061%
董事会秘书
6 程晓文 高级副总裁 40 13.2 33% 0.0055%
7 郭亮 高级副总裁 40 13.2 33% 0.0055%
8 卢学云 副总裁 50 16.5 33% 0.0068%
9 戴文笠 副总裁 30 9.9 33% 0.0041%
10 郭利荣 财务负责人 20 6.6 33% 0.0027%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1,725.803 586.443 33.98% 0.2424%
( 124 人)
合计 2,135.803 720.093 33.72% 0.2976%
注 1.根据公司2019 年 12 月30 日《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36名,股票期权数量为2,289万份。
注 2.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 33%,受部分注销股票期权的影响,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权数占调整后授予总量比例超33%。具体情况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期股票期权可行权人员和行权期权数量清单。
年 6 月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李国权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的公告》、《关于补选李国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公告》和《关于聘任戴文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行权价格的确定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本计划行权价格由每股 3.61 元调整至每股 3.2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宜。
(五)行权时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果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应避免出现短线交易行为,即行权后 6 个月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 6 个月内不得行权。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行权方式
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及承办券商就本次行权签署了自主行权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时间可通过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权增加的股票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八)行权资金管理
公司已设立专户用于对行权所得资金的管理。因期权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存储于上述银行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指定的银行专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
二、与授予时上网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6 名变更为 134 名、股
票期权数量由 2,289 万份调整为 2,135.803 万份,行权价格由 3.46 元调整为 3.26 元。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等与公司授予时上网公示情况一致。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本次行权上市流通数量:7,200,930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行权获得的 1,336,500 股股票,自行权日起 6 个月内不
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前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四)自主行权如全部完成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本总数(股) 2,419,524,410 7,200,930 2,426,725,340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20.093 万份(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限售 133.65
万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976%,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15.71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以及公司
[2022-01-07]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完成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0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
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2)。2022年 1 月 6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销的完成情况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开始前,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自愿放弃、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有 1 人。注销 60 万份股票期权。
2.激励对象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1 人;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人,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行权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行权,行权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合计注销 91.085 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2 人,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比例为计划行权额度的 0.8,公司对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2 万份予以注销。
综上,根据 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的异动情况和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合计注
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上述 9 人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53.197 万份将由
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2022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
办理完成上述 153.197 万份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
总股本和股本结构。
二、本次注销合法性说明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证券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 7 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李国权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李国权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李国权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旷高峰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合计注销 153.197 万份,注销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134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289 万份调整为
2135.803 万份。因 2019 年度、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6 元人民币/股。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和年度考核结果等原因,公司应注销 9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合计 153.197 万份。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等待期将于 12 月 29 日届满,
根据经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对标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21.2%,处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95.22 分位值水平;利润总额增
长率为 13.09%,处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6.34 分位值水平;EVA 值为 12.9 亿元,已完成
韶关钢铁下达的 9.3 亿元的 EVA 考核目标,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
条件即将成就。134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业绩均考核达标,满足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前述 134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行权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本次行权事宜
尚需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正式开始行权时间将另行公告。
2.行权价格:人民币 3.26 元/股
3.可行权份数:720.093 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76%;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就本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本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广东韶钢
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2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韶钢松山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韶钢松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7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394 万份调整为 2,344 万份,并以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公司原副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55 万份相应扣除。因此,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37 名变更为 136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2,344 万份调整为 2,289 万份。除上述调
整外,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独立董事对调整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相关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监事会对调整后的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本计划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自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满 24 个月后方可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可对获授
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权日起 36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因此,本计划等待期即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届
满。本次股票期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有效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 3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 3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 34%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间的可行权日。
(二)第一个行权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
行权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1%,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具
体见《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行权条件 ”第二款)75 分位值水平;以授予日前三财务年度扣非后利润总额平均值为基数,行权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3%,且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行权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完成韶关钢铁下达的 EVA 考核目标。
2.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行权条件 第二款”规定情形。
3.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三)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1.根据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经审计的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对标公
司披露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21.2%,处于同行业对标
企业 95.22 分位值水平;利润总额增长率为 13.09%,处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6.34 分位值
水平;EVA 值为 12.9 亿元,已完成韶关钢铁下达的 9.3 亿元的 EVA 考核目标。
2.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行权条件 第二款”规定情形。
3.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考核,
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 33 人;称职 101 人;基本称职的 2 人;不称职 0 人。
综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四)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三、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来源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激励对象职务未发生变动的有 106 人。
2.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有 1 人。注销 60 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23 人。其中职位晋升 12 人,职位平移 11 人,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予调整,按
本计划原规定执行;激励对象职位下降 0 人。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就本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本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广东韶钢
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2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韶钢松山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韶钢松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7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394 万份调整为 2,344 万份,并以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公司原副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55 万份相应扣除。因此,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37 名变更为 136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2,344 万份调整为 2,289 万份。除上述调
整外,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独立董事对调整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相关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
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监事会对调整后的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激励对象职务未发生变动的有 106 人。
2.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有 1 人。注销 60 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23 人。其中职位晋升 12 人,职位平移 11 人,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予调整,按
本计划原规定执行;激励对象职位下降 0 人。
4.激励对象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1 人;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人,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行权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行权,行权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合计注销 91.085 万份股票期权。
5.激励对象无死亡的情况。
6.激励对象无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的情况。
7.激励对象无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情况。
8.公司未发生异动情况。
9.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2 人,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比例为计划行权额度的 0.8,公司对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2 万份予以注销。
综上,根据 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的异动情况和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合计注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合计注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
注销相关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系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自愿放弃、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销 9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合计 153.197 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且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手续。
五、监事会对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自愿放弃、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销 9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合计 153.197 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且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注销方案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行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
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7 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就本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本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广东韶钢
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2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韶钢松山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韶钢松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7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394 万份调整为 2,344 万份,并以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公司原副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55 万份相应扣除。因此,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37 名变更为 136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2,344 万份调整为 2,289 万份。除上述调
整外,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调整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相关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确认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同意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监事会对调整后的可行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说明
(一)调整激励对象、期权数量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计注销 153.197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激励对象职务未发生变动的有 106 人。
2.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股票期权的有 1 人。注销 60 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其新任职务仍属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
有 23 人。其中职位晋升 12 人,职位平移 11 人,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予调整,按
本计划原规定执行;激励对象职位下降 0 人。
4.激励对象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1 人;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人,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行权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行权,行权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合计注销 91.085 万份股票期权。
5.激励对象无死亡的情况。
6.激励对象无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的情况。
7.激励对象无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情况。
8.公司未发生异动情况。
9.激励对象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2 人,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比例为计划行权额度的 0.8,公司对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2 万份予以注销。
综上,根据 2020 年度激励对象发生的异动情况和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合计注
销 153.197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 134 人,股
票期权数量由 2,289 万份调整为 2,135.803 万份。
(二)行权价格调整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419,524,4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实
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36)》。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419,524,4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
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33)》。
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行权价格需调整。
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61-0.15-0.20=3.26 元人民币/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系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调整,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自愿放弃、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注销 9 名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合计 153.197 万份。
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2020 年度利润分配,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且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利于上市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6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1,398,816,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7.813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284,309,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3.081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114,507,1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326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叶可安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赖晓敏先
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87,430,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60 %;
反对 5,622,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9 %;
弃权 5,76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1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3,917,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52 %;
反对 5,622,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59 %;
弃权 5,76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89 %。
表决结果:通过。赖晓敏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二)《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
代表监事的公告》。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呈生效,刘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赖万立先生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1.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377,033,589 股,占参与股东代表监事选举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42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3,52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1082 %。
表决结果:当选。旷高峰先生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
2.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391,794,205 股,占参与股东代表监事选举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49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281,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097 %。
表决结果:当选。张刚先生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邵芳、叶可安 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1 年 11 月 30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收购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 6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以自有资金收购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钢铁”)持有的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欣环保”、“标的公司”)49%的股权。
中南钢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以自有资金 5979.72 万元收购华欣环保 49%股权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中南钢铁持有的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49% 的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华欣环保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2,986.22 万元,韶钢松山 2020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6,119.1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对 2021 年度及未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提升。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的《广东华欣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33632 号),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审
计基准日),华欣环保总资产账面值为 18,405.06 万元,负债账面值为 6,747.11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11,657.95 万元。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
沪第 1945 号),本评估报告选用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评估,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华欣环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2,203.51 万元,评估值较华欣环保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增值 545.56 万元,增值率为 4.68%。
交易双方同意,参照标的股权评估价值,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979.72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中南钢铁,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南钢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解旗先生、赖晓敏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中南钢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63173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世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1521916D
注册地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83 号302 室
成立日期 1966 年 8 月 22 日
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零
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按[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106 号和 2198号文经营);
制造、加工、销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炉料,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化工产品(危险
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缩、液化气体供应。钢铁产品质检,大砝码计量检
定;普通货运;饮食;城市园林绿化;兴办实业;投资信息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1%
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
实际控制人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
中南钢铁前身是韶关钢铁厂,成立于 1966 年。1993 年 12 月更名为广东省韶关钢铁
集团公司,1996 年 12 月更名为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2 年 9 月更名为宝钢
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更名为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更名为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增资共计人民币 185,100 万元,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74,030 万元,201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2013 年 4
月 7 日,完成国有产权登记。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增资 33 亿元,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04,030 万元,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增资
1,027,7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631,730 万元。
(三)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
1.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中南钢铁是一家专业化、平台化、规模化、国际化资产经营层平台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通过整合区域内钢铁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区域性领军企业,强化协同支撑,降低综合成本,提高区域市场占有率和控制力;积极推进绿色精品智慧制造,形成区域一流的棒线材、板材等为主体的综合材料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成为备受认同的钢铁生态圈构建者。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75,923.90
负债总额 919,700.68
营业收入 3,110,053.14
净利润 213,228.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56,223.22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654,398.58
负债总额 2,357,191.54
营业收入 5,915,116.78
净利润 336,550.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97,207.04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为中南钢铁,其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南钢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中南钢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中南钢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华欣环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05066721433Y
注册地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文化路、鞍山路东文化大楼八层 B区北面 1号房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26 日
制造、加工、销售:冶金炉料、建筑材料、耐火材料及辅助材料、金属
材料;煤炭、焦炭及矿产品购销;固体废物回收处理、工业污水和废油
经营范围 回收处理、工业废气处理;钢瓶租赁;环境治理项目研发、业务咨询和
技术服务;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污染调
查及防治技术推广;环境污染修复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农业技术
研发与推广;肥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东结构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51%
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49%
实际控制人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
2013 年 4 月 26 日,华欣环保注册成立,为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韶关市曲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欣环保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华欣环保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选举旷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 2021-6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旷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6 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旷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情况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监事赖万立先生向公司递交了辞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的辞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生效。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旷高峰先生、张
刚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为保证监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聘任旷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为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监事会主席候选人旷高峰先生简历附后。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监事会主席旷高峰先生简历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附:监事会主席旷高峰先生简历
监事会主席旷高峰先生简历
旷高峰,男,1967 年 8 月生,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会计师、审计师,本科学历
(湖南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历任韶钢审计处审计员、审计科副科长,韶钢审计部审计科科长,韶钢财务部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副部长、部长,韶关钢铁公司办(党委办)主任,现代产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南华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韶钢嘉羊副
董事长,韶钢松山监事等职务,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韶关钢铁董事会秘书,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副总裁),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
韶关钢铁工会主席、韶钢松山工会主席(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 月兼任韶关钢铁职工
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中南钢铁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
旷高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旷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旷高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旷高峰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旷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7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公司办公楼 B1001 会
议室召开。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旷高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旷高峰
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选举旷高
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
公司办公楼 B1001 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共 7 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广东华
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解旗先生、赖晓敏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解旗先生、董事赖晓敏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李国权先生组成,解旗先生任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分管投资的公司领导、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的公司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
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
四)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赖晓敏先
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因只选举 1 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人,且采用
等额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补
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1)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提案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 2 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委托人应对“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 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 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 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提案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 2 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至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因只选举1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人,且采用等额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1)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8:00-17:30
3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4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2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5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2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2.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6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人,且采用等额选举。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9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股东代表监事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监事赖万立先生向公司递交了辞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钢铁”)提名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相同,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附后。
二、旷高峰先生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说明
旷高峰先生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任公司监事,旷高峰先生离任公司监事后未满三年,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主要是考虑旷高峰先生长期在控股股东方任职,也曾担任公司监事,对公司治理架构和体系熟悉,工作勤勉尽责、富有激情,在审计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工会管理等方面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在审计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任职经历,将助力公司加快打造成为“以钢铁为载体的高科技公司”,系对旷高峰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
旷高峰先生离任公司监事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人,且采用等额选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3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简历
旷高峰,男,1967年8月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会计师、审计师,本科学历(湖南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历任韶钢审计处审计员、审计科副科长,韶钢审计部审计科科长,韶钢财务部财务结算中心经理、副部长、部长,韶关钢铁公司办(党委办)主任,现代产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南华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韶钢嘉羊副董事长,韶钢松山监事等职务,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任韶关钢铁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任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副总裁),2019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韶关钢铁工会主席、韶钢松山工会主席(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兼任韶关钢铁职工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南钢铁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
旷高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旷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旷高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兼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旷高峰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旷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张刚,男,1968年3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高级政工师,本科学历(湖北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历任鄂钢热带分厂工会干事、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鄂钢热轧带钢厂热轧工段党支部书记,鄂钢宽厚板筹备处综合组组长、宽厚板厂厂长助理,鄂钢质检中心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鄂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副部长,鄂钢供应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鄂钢监察部副部长兼巡视督察组副组长等职务,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鄂城钢铁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鄂城钢铁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督部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南钢铁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
张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张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刚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任内控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纪检监督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除此之外张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
张刚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张刚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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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只选举1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3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9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张永生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钢铁”)提名赖晓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赖晓敏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赖晓敏先生担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赖晓敏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赖晓敏先生再次被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说明
赖晓敏先生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任公司董事,赖晓敏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后未满三年,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主要是考虑赖晓敏先生长期在控股股东方任职,也曾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治理架构和体系熟悉,工作勤勉尽责、富有激情,在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和运营等方面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在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任职经历,将助力公司加快打造成为“以钢铁为载体的高科技公司”,系公司对赖晓敏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
赖晓敏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经核查赖晓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未发现赖晓敏先生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2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符合董事人员的任职要求。
2.赖晓敏先生离任董事后未满三年,并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系公司综合考虑赖晓敏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我们同意其再次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因只选举1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3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赖晓敏,男,1972年10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工程硕士学位(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历任韶钢财务部会电办科员、结算中心副主任,韶钢财务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韶钢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韶关钢铁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韶关钢铁董事、总会计师,韶钢松山董事,鄂城钢铁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鄂城钢铁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等职务,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鄂城钢铁总裁、党委副书记,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任鄂城钢铁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南钢铁高级副总裁(2021年6月起兼重庆钢铁董事)。
赖晓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赖晓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赖晓敏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高级高级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赖晓敏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赖晓敏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2021-11-2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监事赖万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应控股股东的安排,刘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赖万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辞职生效后,刘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赖万立先生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监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20]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张永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张永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永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张永生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辞职后,张永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张永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永生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17] (000717)韶钢松山: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9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 人,代表股份1,405,006,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069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284,309,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9885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黄启发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以《关于更新调整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为准。公司原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7,06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37%;
反 对 4,419,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6376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7,06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37 %;
反对 4,41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76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表决结果: 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40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89 %;
反对 109,59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03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1%;
反对 109,59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062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40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89 %;
反对 108,594,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91 %;
弃权 1,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88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0 %;
反对 108,594,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828%;
弃权 1,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2 %。
表决结果: 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40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89 %;
反对 109,59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03 %;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8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0 %;
反对 109,59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063%;
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表决结果: 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40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89 %;
反对 108,594,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91 %;
弃权 1,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88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0 %;
反对 108,594,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828%;
弃权 1,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2 %。
表决结果: 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83,090,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01 %;
反对 5,8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4 %;
弃 权 16,0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577,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610 %;
反对 5,8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8 %;
弃权 16,0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72 %。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全奋、黄启发 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0-29] (000717)韶钢松山: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 7 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全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全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合规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6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
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
二)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
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以《关于更新调整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为准。公司原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应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6.《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提案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备注:1.委托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2.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
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提案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2021-10-29] (000717)韶钢松山: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全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717)韶钢松山: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855元
每股净资产: 4.42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2%
营业总收入: 335.0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59亿元
[2021-08-28] (000717)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4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使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8月31日在“互动易平台”举办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周二)下午15:30-16:30。
(二)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三)参与方式:广大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交流。
(四)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李国权先生,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皮丽珍女士,财务负责人郭利荣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也可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gss@baosteel.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2021-08-26] (000717)韶钢松山: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203元
每股净资产: 4.25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1%
营业总收入: 208.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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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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