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05什么时候复牌?-渤海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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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供热”)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水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房信供热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进行融资业务,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融资期限 12 个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 年 09 月 23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南道 5 号
4、法定代表人:吕海燕
5、注册资本:20302.9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水暖安装、修理;劳务服务;化工(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机除外);地热技术开发;制冷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7、与本公司的关系:房信供热为水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水元投资持有房信供热 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房信供热的资产总额为
320,434,417.77 元,所有者权益为 121,831,732.08 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为 238,054,734.19 元,净利润为 8,596,800.06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9、房信供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合同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3,272.14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36.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9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渤海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与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务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签署了《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泰达控股将持有的渤海股份 45,868,731 股股份转让给水务集团,转
让价款为人民币 262,327,859.46 元。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20 日、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泰达控股发送的《告知函》,获悉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最新进展如下:
一、本次进展情况
目前,水务集团已经向国家反垄断局递交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目前尚未完成相关审核流程。
二、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贷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 年 09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 1 号
4、法定代表人:王立林
5、注册资本:35265.86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城乡公用基础设施、水土环境治理及环保项目、供水、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的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规划委、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8,682,654,178.0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016,886,452.78 元;2020 年度,
营业收入为 1,887,061,359.95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193,239.69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7,593,235,372.36 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988,979,750.28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194,928,071.7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688,778.59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为 15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合同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3,044.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36.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9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8]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水务”)和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达水务”)均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泰达水务和龙达水务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60%和 56.72%。泰达水务将其持有的部分资产出售给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并由滨海水业和泰达水务作为共同承租人将上述资产回租使用,租赁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租赁期限 12 个月,租赁期满后留购价款为人民币壹元整。龙达水务对承租人应支付的租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远东宏信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西昌道 200 号铭海中心 2
号楼-5、6-612
4、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5、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30376339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远东宏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03 月 22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泰华路 15 号
4、法定代表人:肖凯
5、注册资本:6,6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供水工程建设;水工业新产品、新水源开发与利用;水环境、水技术、水科研咨询与成果转让;给水设备材料批发兼零售;城市供水及相关服务(取得许可证后经营);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的种植;水产养殖(限区外分支机构经营);初级农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7、与本公司的关系:泰达水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其 6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泰达水务的资产总额为
361,736,449.36 元,所有者权益为 137,894,992.81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22,593,784.45 元,净利润为-4,139,341.5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泰达水务的资产总额为 28,4634,122.46 元,所有者权
益为 136,710,487.31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9,378,968.04 元,净利润为
-1,184,505.50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四、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出售资产的名称:泰达水务所持有的部分资产
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泰达水务所持有,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截至合同签订日,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151,452,900.00元,经双方确认交易价格为135,000,000.00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人):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
丙方(承租人):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1、泰达水务作为承租人,滨海水业作为联合承租人,拟将泰达水务以持有的部分资产与远东宏信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2、租赁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
3、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租赁期满后留购价款为人民币壹元整。
5、丙方不可撤销地向甲方就乙方按期足额支付其在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六、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主债权
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筹资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的进行,不影响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产生重大影响。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2,795.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26.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9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01]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及天津市滨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生源”)均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滨海水业、滨生源 100%的股权。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环境”)为滨海水业的全资子公司。滨生源、润达环境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分别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心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各自借款 1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滨海水业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为滨生源、润达环境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市滨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03 月 08 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纬路 24 号东谷中心 2 号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国强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工程的技术开发;供水排水设备的生产制造、安排、销售;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改造、销售、维护;机电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应用;工业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制造、安装、运行维护;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和运营;
供水、节水、水处理、空气净化技术开发;工业自动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应用软件程序开发、销售;供水技术服务及咨询;泵站运行代管;供水排水设备的运行;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运行,设施设备运行服务;设备租赁;能源合同管理;供水、排水、水处理、水利用设施设备委托运营;供水技术服务及咨询;管道工程(压力管道除外)安装、维护、维修;水利建筑工程、装饰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承建、承修、承装电力设备;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12 月 31日,滨生源的资产总额为 184,057,941.44
元,所有者权益为 47,652,547.42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124,844,500.10 元,
利润总额为 24,344,046.94 元,净利润为 18,824,511.20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2、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05 月 31 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 104 国道 96 公里处西侧企业管理办公室
104-12(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纪金花
注册资本:36344.40626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水治理及再利用,工程项目管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技术咨询、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环保设备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安装,土壤监测与治理,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供水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润达环境的资产总额为
539,462,959.08 元,所有者权益为 361,347,853.80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17,820,773.63 元,净利润为 1,979,794.0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4,096.12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21.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7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000605)渤海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日(星
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瑞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1,750,2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6.0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990,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4,75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19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5,881,5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3.01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990,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890,6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192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91,385,122 99.6020% 365,140 0.398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5,516,391 99.2042% 365,140 0.7958% 0 0%
审议结果:通过。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对手方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因此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提案的关联方,在本提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2021-12-23]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供水”)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安达供水 96.72%的股权。安达供水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心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 1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滨海水业按其所持安达供水的股权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按其持股比例为安达供水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01 月 17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肖凯
5、注册资本:6228.6689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工业用水供应;集中式供水;供水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水管件销售;自来水供水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管理、维护与保养配套服务;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净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电气设备销售、安装、租赁、维护;健康信息咨询;保健服务;休闲健身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安达供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安达供水 96.72%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安达供水的资产总额为
286,718,675.51 元,所有者权益为 43,418,817.54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107,606,837.85 元,净利润为 377,453.8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柒万贰仟元整。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7,951.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23.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7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1]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渤海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与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
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签署了《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议》,约定泰达控股将持有的渤海股份 45,868,731 股股份转让给水务集团,转让
价款为人民币 262,327,859.46 元。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和 11 月 2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收购报告书》。近日,公司收到泰达控股发送的《告知函》,获悉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最新进展如下:
一、本次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泰达控股收到天津市国资委出具的《市国资委关于泰
达控股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渤海股份 13.01%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1]21 号),同意泰达控股将持有的渤海股份 13.01%股份(45868731 股),以渤海股份 2020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7191 元作为转让价格依据,作价262,327,859.46 元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转让给水务集团。
二、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4]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月 29日(星
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
间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将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2、以上提案详细内容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
《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需要回避投票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2、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同意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任沛源
电话号码:(010)89586598
传真号码:(010)89586920
电子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6、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 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提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本授权委 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 √
案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〇”;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5”,投票简称为“渤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14] (000605)渤海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对手方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赵力先生在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因此,赵力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议案 1 和议案 2 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4]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为(1)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2)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3)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涉及的主要关联人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水务分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津港水务有限公司、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 11-12 月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9,646 万元,上年同期同类交易实
际发生总金额 10,687.53 万元。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63,343 万元,上一年
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 57,397.65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力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一)公司预计 2021 年 11-12 月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同期发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生金额
天津水务集团有 水费 物价文件
限公司 5,522 6,027.47
向关联人 天津市华泰龙淡 水费 市场定价
采购原材 化海水有限公司 744 1,036.24
料 天津市自来水集 水费 物价文件
团有限公司 52 21.47
小计 - - 6,318 7,085.18
天津津滨威立雅 水费 物价文件
水业有限公司 124 468.07
天津水务集团滨
海水务有限公司 水费 物价文件
向关联人 大港油田水务分 359 424.24
销售产 公司
品、商品 天津津港水务有 水费 物价文件
限公司 238 144.45
天津塘沽中法供 水费 物价文件
水有限公司 2,607 2,565.59
小计 - - 3,328 3,602.35
(二)公司预计 2022 年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金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额
计金额 金额
天津水务集团 水费 物价文件
有限公司 34,931 0 31,041.76
向关联 天津市华泰龙
人采购 淡化海水有限 水费 市场定价 5,928 0 5,267.52
原材料 公司
天津市自来水 水费 物价文件
集团有限公司 194 0 128.54
小计 - - 41,053 0 36,437.82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金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 天津水务集团 电费 市场定价
人采购 有限公司 272 0 0
燃料和 小计
动力 - - 272 0 0
天津津滨威立
雅水业有限公 水费 物价文件 1,238 0 2,019.26
司
天津水务集团
向关联 滨海水务有限 水费 物价文件
人销售 公司大港油田 2,670 0 2,473.09
产品、商 水务分公司
品 天津津港水务 水费 物价文件
有限公司 1,421 0 796.20
天津塘沽中法 水费 物价文件
供水有限公司 16,689 0 15,671.28
小计 - - 22,018 0 20,959.83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达控股”)与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签署了
《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泰达控股拟将其直接持有公司
的无限售流通股 45,868,7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1%)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
转让给水务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未完成,水务集团
为公司未来持股 5%以上股东,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未对 2021 年度与水
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2020 年度公司与水务
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上表所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8 层。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文运。
营业范围: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城市水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负责对本市原水经营、自来水运营、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服务;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市级重点水务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水利及市政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水利发电、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节水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与服务、水环境监测;电力、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修;水务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濒水土地整理和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3,955,823,136.73
元,净资产为 12,489,339,561.74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6,930,446,228.42
元,净利润为-2,286,015.83 元。(未经审计)
(二)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汉南路 260 号
注册资本:16693.81 万元
法定代表人:伏久利
营业范围:淡化海水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咨询。(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397,706,893.59 元,净资产为-164,392,666.94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51,776,010.59 元,净利润为-11,781,053.65 元。(未经审计)
(三)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建路 60 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龚淑艳
营业范围:在特许经营区域内生产、销售饮用水、水厂和配套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市政工程施工;供排水管道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1,929,089,177.22 元,净资产为 225,129,820.19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90,318,312.58 元,净利润为 24,375,787.03 元。(未经审计)
(四)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水务分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大港油田港西大道与幸福路交口北 500 米
法定代表人:李枫
营业范围:给排水设施工程施工、维护及相关工程、设计、技术咨询;管道设备、设施租赁;供水;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水务分公
司的总资产为 283,760,750.86
[2021-11-20] (000605)渤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渤海股份
股票代码:0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天津市国资委批准本次收购方案,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协议转让经转、受让方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3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13
六、承诺履行情况......1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8
第一节 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渤海股份/上市公司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渤 海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5,868,731 股,占渤海股份总股本的
13.0066%。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法定代表人: 王志勇
注册资本: 1,107,695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1985 年 5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1985 年 5 月 28 日至长期
股东: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
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
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
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
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
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
(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项目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 9112000010310120XF
代码:
通讯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联系电话: 022-66286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性别 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志勇 男 董事长 中国 天津市 无
胡浩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曹群 男 董事,常务副 中国 天津市 无
总经理
于卫国 男 董事,党委副 中国 天津市 无
书记
翟欣翔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卢力平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周立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张建强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性别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刘荣 女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周建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刘程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鲁学礼 男 纪委书记 中国 天津市 无
王悦新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刘轶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李卫华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崔小飞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无
王虹静 女 总会计师 中国 天津市 无
黄建卫 女 总审计师 中国 天津市 无
贾晋平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总法律顾问
王刚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陈德强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 上市公司名 简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称 称
泰 生态环保、高科技人造纤
1 天津泰达股 达 000652 32.98% 维材料、土地资源整理、
份有限公司 股 公共交通等
份
滨 于中国大陆投资建设和经
2 滨海投资有 海 02886.HK 35.43% 营城市燃气管道网络,提
限公司 投 供接驳服务,供应及提供
资 天然气,销售液化石油气
滨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物流供
天津滨海泰 海 应链服务业务、电子零部
达物流集团 泰 件供应链物流服务业务、
3 股份有限公 达 08348.HK 42.45% 物资 采购及相关的物流
司 物 服务业务、冷链物流服务
流 业务及保税仓储、监管、
代理等其他服务业务
渤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4 渤海银行股 海 09668.HK 20.34%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份有限公司 银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行 与贴现;发行金融证券等。
供应电力、水及热能。公
天 司主要通过六大分部运
5 天津发展控 津 00882.HK 62.81% 营:公用设施分部;医药
股有限公司 发 分部;机电分部;酒店分
展 部;港口分部;以及升降
机及扶手电梯分部。
主营为中、西药片剂、硬
[2021-11-20] (000605)渤海股份:收购报告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渤海股份
股票代码: 000605.SZ
收购人名称: 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合众大厦B-601
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东路翠泽园11号楼1门
一致行动人: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住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
海汇名邸3号楼北塔8层
通讯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
海汇名邸3号楼北塔8层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指水务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泰达控股所持有的渤海股份(000605.SZ)45,868,73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比例为13.01%。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前,收购人兴津公司已持有渤海股份22.46%股份。兴津公司及水务集团均为天津市国资委所实际控制的主体,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收购完成后,兴津公司通过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合计持有渤海股份总股本的35.47%。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泰达控股系天津市国资委独资企业,受让方水务集团系天津市国资委通过独资企业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和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的主体;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天津市国资委。因此,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本次权益变动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
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3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1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22
第七节 后续计划 ...... 23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5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0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2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33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6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兴津公司、收购指 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
水务集团、收购指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人一致行动人
渤海股份、上市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05.SZ)
公司、被收购人
泰达控股 指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兴资本 指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天津市国资委 指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人兴津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
转让方式取得泰达控股持有的渤海股份45,868,731股股
本次收购 指 份、对应持股比例13.01%;同时,收购人兴津公司持有
渤海股份79,200,321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22.46%,从而
导致收购人通过直接持股及水务集团合计持有的渤海股
份合计125,069,052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35.47%
《 股 份 转 让 协 指 水务集团、泰达控股就本次收购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关
议》 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水务集团、泰达控股就本次收购签署的《关于渤海水业
补充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收购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合众大厦 B-601
法定代表人:张建民
注册资本:900,304,183.54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074EGJ0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2020 年 8 月 31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东路翠泽园 11 号楼 1 门
联系电话:022-58635552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海汇名邸 3 号楼北塔 8 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运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7D2659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城市水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负责对本市原水经营、自来水运营、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服务;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市级重点水务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水利及市政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水利发电、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节水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与服务、水环境监测;电力、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修;水务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濒水土地整理和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 年 1 月 12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海汇名邸 3 号楼北塔
8 层
联系电话:022-23305050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天津市国资委通过独资公司国兴资本控制并持有兴津公司 100%的股权;国
兴资本和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水务集团 51%、49%的股权。兴津公司及水务集团均为天津市国资委所实际控制的主体,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 1:2019 年 10 月 31 日,天津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水务集团 51%股权转让给国兴资
本持有。2020 年 7 月,天津国资委下发《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资[2020]8 号)(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 8号文》”);根据《天津市国资委 8号文》的规定,“对于股权注入投资、运营公司的市管企业,在完成混改前,原则上投资、运营公司按照产权关系负责注入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产权管理事项审批、备案等工作,以及注入企业修改公司章程的审批工作。……注入企业其他事项仍继续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水务集团系天津市的市管企业,其实际经营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监管权责清单报天津市国资委批复或备案。基于此,国兴资本不对水务集团进行实际控制,亦未对水务集团进行合并报表处理。
注 2: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投资基金”)的股东天
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泰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渤海投资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渤海股份的比例为 3.12%(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根据渤海投资基金、兴津公司和水务集团分别出具的说明,渤海投资基金是经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持有渤海股份的股份系渤海股份 2013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取得,属于财务性投资,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处置相应股份;渤海投资基金与兴津公司、水务集团之间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也不存在任何协议、任何其他安排,独立行使对不同标的企业的投资决策权,不存在相互委托投票、相互征求决策意见的情形。渤海投资基金与水务集团、兴津公司不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渤海投资基金与水务集团、兴津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下属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兴津公司、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下属主要一级企业及其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
兴津公司下属主要一级企业及其主要业务情况
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
程及其他土木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
[2021-11-20] (000605)渤海股份: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和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公司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津公司”)和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做出有关上市公司承诺,现将本次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股东兴津公司承诺:
“本公司下属板块分为工程监理、水质检测等。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公司的水务业务板块中,除直接持有的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份”、“上市公司”)股权外,本公司未持有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公司股权。
兴津公司的主要业务企业管理,所投资管理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工程监理及水质检测等;而渤海股份专注于原水开发供应供水、水环境治理相关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清洁能源供暖等业务。渤海股份与兴津公司的业务定位具有显著区别,双方核心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渤海股份与兴津公司各自的经营运作各自独立,具有良好且独立运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了股东通过同业竞争、利益输送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渤海股份与兴津公司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实质同业竞争。
基于此,本公司直接持有渤海股份股份期间,郑重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或参
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渤海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3)、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渤海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渤海股份,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渤海股份;
(4)、若该商业机会未让渡,则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上述业务成熟后择机将其以公允价格转让给渤海股份,渤海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渤海股份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2、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承诺:
目前,水务集团自身主要通过引滦潮白河分公司、引滦尔王庄分公司、引滦市区分公司、引江市区分公司、引江市南分公司从事原水供应,同时水务集团主要通过以下主体开展与上市公司相似的业务:
序号 相似业务板块 下属主体名称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
1 自来水、淡化海水 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
2 水务投融资及建设管理 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污水处理 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4 水务及市政相关工程施工 奈曼旗华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淼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天津华地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水务集团及以上主体与渤海股份的主营业务在原水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水
务相关的工程建设几方面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针对该等情况,水务集团就本次收购完成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如下:
(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将按市场发展情况,在不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下,通过将水务集团区域内水务资源进一步划分和整理,细分业务市场,梳理和优化业务结构;并在本次并购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符合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剥离或对外转让等方式解决本公司和渤海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
(2)、在过渡期内,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渤海股份的利益。
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渤海股份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股东兴津公司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继续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渤海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平操作,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渤海股份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渤海股份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2、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渤海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要求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渤海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或根据政府相关
部门出具的定价政策公平操作,不会利用本公司股东地位损害渤海股份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渤海股份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渤海股份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渤海股份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渤海股份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三、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公司股东兴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承诺:
1、关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收购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2、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
3、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4、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5、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3] (000605)渤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11/1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渤海股份
股票代码:0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天津市国资委批准本次收购方案,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协议转让经转、受让方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12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12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1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3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13
六、承诺履行情况......1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8
第一节 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渤海股份/上市公司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渤 海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5,868,731 股,占渤海股份总股本的
13.0066%。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法定代表人: 王志勇
注册资本: 1,107,695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1985 年 5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1985 年 5 月 28 日至长期
股东: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
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
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
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
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
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
(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项目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 9112000010310120XF
代码:
通讯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联系电话: 022-66286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性别 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志勇 男 董事长 中国 天津市 无
胡浩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曹群 男 董事,常务副 中国 天津市 无
总经理
于卫国 男 董事,党委副 中国 天津市 无
书记
翟欣翔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卢力平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周立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张建强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性别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刘荣 女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周建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刘程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鲁学礼 男 纪委书记 中国 天津市 无
王悦新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刘轶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李卫华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崔小飞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无
王虹静 女 总会计师 中国 天津市 无
黄建卫 女 总审计师 中国 天津市 无
贾晋平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总法律顾问
王刚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陈德强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 上市公司名 简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称 称
泰 生态环保、高科技人造纤
1 天津泰达股 达 000652 32.98% 维材料、土地资源整理、
份有限公司 股 公共交通等
份
滨 于中国大陆投资建设和经
2 滨海投资有 海 02886.HK 35.43% 营城市燃气管道网络,提
限公司 投 供接驳服务,供应及提供
资 天然气,销售液化石油气
滨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物流供
天津滨海泰 海 应链服务业务、电子零部
达物流集团 泰 件供应链物流服务业务、
3 股份有限公 达 08348.HK 42.45% 物资 采购及相关的物流
司 物 服务业务、冷链物流服务
流 业务及保税仓储、监管、
代理等其他服务业务
渤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4 渤海银行股 海 09668.HK 20.34%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份有限公司 银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行 与贴现;发行金融证券等。
供应电力、水及热能。公
天 司主要通过六大分部运
5 天津发展控 津 00882.HK 62.81% 营:公用设施分部;医药
股有限公司 发 分部;机电分部;酒店分
展 部;港口分部;以及升降
机及扶
[2021-11-13]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近日,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告知函》,获悉泰达控股与天津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12 日签署了《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泰达控股拟将其直接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45,868,7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1%)以 5.7191元/股的价格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水务集团,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262,327,859.46 元。
二、本次股份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甲方
公司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5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法定代表人 王志勇
注册资本 1,107,69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10310120XF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
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
经营范围 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
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土地
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如下图:
天津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乙方
公司名称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海汇名邸 3 号
楼北塔 8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文运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MA07D2659X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城市水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负责对本市原水经营、自来水运营、环保产业、高新技术
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服务;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
市级重点水务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水利及市
经营范围 政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水利发电、水利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咨询、节水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与服务、水环境监测;
电力、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修;水务相关配套产品
的生产销售;濒水土地整理和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图:
天津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
天津国兴资本运 天津国有资本投
营有限公司 资运营有限公司
51% 49%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份转让协议》基本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1、甲方系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国有独资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5,868,731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3.01%。
2、乙方系一家在中国天津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全资公司,有意收购甲方所持上市公司 45,868,731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包括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即甲方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比例 13.01%)。
(三)转让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确定本次股份转让每股价格为渤海股份 2020 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即 5.7191 元/股。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262,327,859.46 元。
双方同意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
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乙方在本协议成立(即签订后)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不少于股份转让对价的 30%的保证金(即,人民币 78,698,357.84 元);乙方于双方申请办理本次交易的过户登记之前,将剩余股份转让对价(即人民币183,629,501.62 元)向甲方支付完毕,至此,乙方即完成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五)交割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或乙方书面同意豁免部分条件的前提下,双方开始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1、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有效,未发生导致上市公司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化;
2、没有出现因归咎于甲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原因,导致法院或政府禁止实施本次交易的情形;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指任何曾经、正在单独地或与其他事件、事故、事实、情况、变更或发展结果共同地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务、财产、资产、雇员、经营过程、经营成果、(财务或其它)状况、前景、资产或债务产生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损失的事件、事故、事实、情况、变更或发展结果);
4、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严重失实,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守约方遭到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仲裁、诉讼、聘请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单方放弃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或者因可以归责于一方的原因而导致本协议项下交易安排未能实施的,则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
3、上款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其差额。
四、《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12 日,泰达控股作为转让方(甲方)与水务集团作为受让方
(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双方确认将原协议“第一条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及其支付安排”之“1.6 交
割先决条件”补充修改为:
“1.6 交割先决条件: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或乙方书面同意豁免部分条件的前
提下,双方开始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1.6.1 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有效,未发生
导致上市公司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化;
1.6.2 没有出现因归咎于甲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原因,导致法院或政
府禁止实施本次交易的情形;
1.6.3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指任何曾经、正在单独地
或与其他事件、事故、事实、情况、变更或发展结果共同地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务、财产、资产、雇员、经营过程、经营成果、(财务或其它状况)、前景、资产或债务产生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损失的事件、事故、事实、情况、变更或发展结果);
1.6.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
查通过(如需);
1.6.5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双方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泰达控股 45,868,731 13.01 0 0
水务集团 0 0 45,868,731 13.01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泰达控股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泰达控股所属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986,742 股股票,持股比例 3.12%。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泰达控股出具的《关于协议转让渤海股份股权的告知函》;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10] (000605)渤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证券代码:0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68号3幢1905室
通讯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68号3幢190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渤海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弘德源 指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渤海股份股票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68号3幢19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39,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050218403T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会议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投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年07月05日至2022年07月04日
通讯地址 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68号3幢1905室
主要出资人 俞水清、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5号楼1201-2室
法定代表人 周艺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593881164T
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经营范围 贷款;4、不得对所有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事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年3月12日至2062年3月11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6号楼1901室
三、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曹海燕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江苏 无
委派代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资金需求减持渤海股份股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渤海股份股票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渤海股份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弘德源持有公司股份17,838,7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584%,为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弘德源持有公司股份17,538,7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733%,持股数
量较变动前减少了3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51%,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 17,838,787 5.0584% 17,538,787 4.9733%
弘德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38,787 5.0584% 17,538,787 4.97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
方式共计减持渤海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5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渤海股份17,538,787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渤海股份总股本的4.9733%。
上述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曾于2021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渤海股份股票4,316,586股,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渤海股份股票1,093,800股。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北京市
地
股票简称 渤海股份 股票代码 0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信息披露义务 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
称 (有限合伙) 人住所 168号3幢1905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有 □ 无 √
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 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人
权 益 变 动 方 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17,838,787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5.0584%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300,000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0.0851%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7,538,787股
比例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4.9733%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1年11月8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大宗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
是否拟于未来12 少渤海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个月内继续增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在此前6个月是否 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曾于2021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在二级市场买卖易方式
[2021-10-27] (000605)渤海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73元
每股净资产: 5.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3%
营业总收入: 11.9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68.88万元
[2021-10-27] (000605)渤海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5 名监事均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文清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000605)渤海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16]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供水”)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安达供水 96.72%的股权。安达供水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滨海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融资 8500 万元,期限 132 个月,滨海水业按其所持安达供水的股权比例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按其持股比例为安达供水的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01 月 17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齐建喜
5、注册资本:6228.6689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工业用水供应;集中式供水;供水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水管件销售;自来水供水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管理、维护与保养配套服务;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净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电气设备销售、安装、租赁、维护;健康信息咨询;保健服务;休闲健身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安达供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
滨海水业持有安达供水 96.72%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安达供水的资产总额为
286,718,675.51 元,所有者权益为 43,418,817.54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107,606,837.85 元,净利润为 377,453.8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仟伍佰万元整,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
本合同担保的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分别起算。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次日起,计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中最后到期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3,106.5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26.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6,905.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8%。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告知函》,获悉泰达
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质押股票进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一致行动人
2021 年 2 2021 年 天津水
泰达 16,050,000 34.99% 4.55% 月 23 日 务集团
控股 否 2021 年 7 9 月 23 有限公
6,880,000 15.00% 1.95% 月 13 日 日 司
合计 — 22,930,000 49.99% 6.50%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达控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持股 累计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数量 押数量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股) 比例 (股) 股份 股本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泰达控股 45,868 13.0 0 0% 0% 0 0% 0 0%
,731 1%
三、备查文件
1、泰达控股出具的《关于解除渤海股份股票质押的告知函》。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16]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总经理王立林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新霞女士、财务总监靳德柱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8-31]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港水务”)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参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南港水务 49%股权,南港水务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港公司”),持股 51%。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滨海水业向南港水务提供 768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同时,持有南港水务 51%股权的股东泰港公司向南港水务提供 8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双方股东保持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南港水务水量未达到预期水平,为保障南港水务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南港水务申请,滨海水业拟对上述借款
展期,资金使用期限由 2021 年 9 月 6 日展期至 2022 年 9 月 6 日。同时,泰港公
司对上述 800 万元财务资助也将展期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名称: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07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南港前线指挥部 216、217 室
4、法定代表人:杜成文
5、注册资本:1566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业企业用水、生活饮水供应及相关水务服务;供水设施施工、管理、维修和保养;水管件批发兼零售;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泵站的经营、管理、维修和保养;房屋租赁及维修;物业管理;代收电费及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南港水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参股子公司,滨海水业占股 49%。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港水务的资产总额为
171,395,026.19 元,所有者权益为 76,411,564.3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19,158,282.83 元,净利润为-9,993,546.93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南港水务的资产总额为 170,640,078.33 元,所有
者权益为 73,821,414.76 元;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3,629,117.13 元,净
利润为-2,590,149.5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 年 04 月 28 日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港路与创新路交口西南角
4、法定代表人:王亚洲
5、注册资本:35778.7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档案整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泰港公司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滨海水业拟对南港水务 768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同时,泰港公
司也将对南港水务 8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用于南港水务的经营发
展,资金使用期限展期至 2022 年 9 月 6 日,双方股东借款条件一致。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及风险管控措施
本次对南港水务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南港水务的控股股东泰港公司对南港水务的财务资助同时进行展期,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南港水务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后,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南港水务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保证资金可回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对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是为保障南港水务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605)渤海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66元
每股净资产: 5.66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9%
营业总收入: 8.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97.24万元
[2021-08-31] (000605)渤海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605)渤海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10:3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全部监事均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文清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26] (000605)渤海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星
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
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瑞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1,064,98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8.50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6,191,1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7.2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4,87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23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157,1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9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990,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166,2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66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70,885,443 99.8950% 179,540 0.105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7,977,604 99.3624% 179,540 0.6376% 0 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何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2021-08-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立林先生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王立林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变更为公司总经理王立林先生,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王立林,男,1966年10月出生,水文水资源专业,硕士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运营官(环保),渤海恒铄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8-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全部监事均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陈寿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选举冯文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冯文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文清先生任职期限为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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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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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供热”)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水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房信供热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进行融资业务,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融资期限 12 个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 年 09 月 23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南道 5 号
4、法定代表人:吕海燕
5、注册资本:20302.9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水暖安装、修理;劳务服务;化工(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机除外);地热技术开发;制冷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7、与本公司的关系:房信供热为水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水元投资持有房信供热 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房信供热的资产总额为
320,434,417.77 元,所有者权益为 121,831,732.08 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为 238,054,734.19 元,净利润为 8,596,800.06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9、房信供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合同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3,272.14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36.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9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渤海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与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务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签署了《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泰达控股将持有的渤海股份 45,868,731 股股份转让给水务集团,转
让价款为人民币 262,327,859.46 元。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20 日、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泰达控股发送的《告知函》,获悉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最新进展如下:
一、本次进展情况
目前,水务集团已经向国家反垄断局递交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文件,目前尚未完成相关审核流程。
二、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贷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 年 09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 1 号
4、法定代表人:王立林
5、注册资本:35265.86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城乡公用基础设施、水土环境治理及环保项目、供水、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的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规划委、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8,682,654,178.0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016,886,452.78 元;2020 年度,
营业收入为 1,887,061,359.95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193,239.69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7,593,235,372.36 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988,979,750.28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194,928,071.7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688,778.59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为 15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合同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3,044.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36.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9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8]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水务”)和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达水务”)均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泰达水务和龙达水务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60%和 56.72%。泰达水务将其持有的部分资产出售给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并由滨海水业和泰达水务作为共同承租人将上述资产回租使用,租赁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租赁期限 12 个月,租赁期满后留购价款为人民币壹元整。龙达水务对承租人应支付的租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远东宏信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西昌道 200 号铭海中心 2
号楼-5、6-612
4、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5、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30376339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远东宏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03 月 22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泰华路 15 号
4、法定代表人:肖凯
5、注册资本:6,6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供水工程建设;水工业新产品、新水源开发与利用;水环境、水技术、水科研咨询与成果转让;给水设备材料批发兼零售;城市供水及相关服务(取得许可证后经营);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的种植;水产养殖(限区外分支机构经营);初级农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7、与本公司的关系:泰达水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其 6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泰达水务的资产总额为
361,736,449.36 元,所有者权益为 137,894,992.81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22,593,784.45 元,净利润为-4,139,341.5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泰达水务的资产总额为 28,4634,122.46 元,所有者权
益为 136,710,487.31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9,378,968.04 元,净利润为
-1,184,505.50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四、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出售资产的名称:泰达水务所持有的部分资产
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泰达水务所持有,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截至合同签订日,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151,452,900.00元,经双方确认交易价格为135,000,000.00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人):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
丙方(承租人):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1、泰达水务作为承租人,滨海水业作为联合承租人,拟将泰达水务以持有的部分资产与远东宏信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2、租赁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
3、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租赁期满后留购价款为人民币壹元整。
5、丙方不可撤销地向甲方就乙方按期足额支付其在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六、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主债权
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筹资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的进行,不影响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产生重大影响。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2,795.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26.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9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01]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及天津市滨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生源”)均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滨海水业、滨生源 100%的股权。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环境”)为滨海水业的全资子公司。滨生源、润达环境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分别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心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各自借款 1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滨海水业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为滨生源、润达环境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市滨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03 月 08 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纬路 24 号东谷中心 2 号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国强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工程的技术开发;供水排水设备的生产制造、安排、销售;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改造、销售、维护;机电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应用;工业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制造、安装、运行维护;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和运营;
供水、节水、水处理、空气净化技术开发;工业自动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应用软件程序开发、销售;供水技术服务及咨询;泵站运行代管;供水排水设备的运行;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运行,设施设备运行服务;设备租赁;能源合同管理;供水、排水、水处理、水利用设施设备委托运营;供水技术服务及咨询;管道工程(压力管道除外)安装、维护、维修;水利建筑工程、装饰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承建、承修、承装电力设备;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12 月 31日,滨生源的资产总额为 184,057,941.44
元,所有者权益为 47,652,547.42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124,844,500.10 元,
利润总额为 24,344,046.94 元,净利润为 18,824,511.20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2、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05 月 31 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 104 国道 96 公里处西侧企业管理办公室
104-12(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纪金花
注册资本:36344.40626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水治理及再利用,工程项目管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技术咨询、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环保设备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安装,土壤监测与治理,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供水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润达环境的资产总额为
539,462,959.08 元,所有者权益为 361,347,853.80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17,820,773.63 元,净利润为 1,979,794.0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4,096.12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21.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7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000605)渤海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日(星
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瑞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1,750,2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6.0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990,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4,75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19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5,881,5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3.01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990,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890,6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192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91,385,122 99.6020% 365,140 0.398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5,516,391 99.2042% 365,140 0.7958% 0 0%
审议结果:通过。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对手方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因此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提案的关联方,在本提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2021-12-23]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供水”)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安达供水 96.72%的股权。安达供水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心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 1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滨海水业按其所持安达供水的股权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按其持股比例为安达供水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01 月 17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肖凯
5、注册资本:6228.6689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工业用水供应;集中式供水;供水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水管件销售;自来水供水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管理、维护与保养配套服务;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净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电气设备销售、安装、租赁、维护;健康信息咨询;保健服务;休闲健身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安达供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安达供水 96.72%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安达供水的资产总额为
286,718,675.51 元,所有者权益为 43,418,817.54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107,606,837.85 元,净利润为 377,453.8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柒万贰仟元整。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7,951.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23.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1,703.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1]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渤海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与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
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签署了《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议》,约定泰达控股将持有的渤海股份 45,868,731 股股份转让给水务集团,转让
价款为人民币 262,327,859.46 元。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和 11 月 2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收购报告书》。近日,公司收到泰达控股发送的《告知函》,获悉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最新进展如下:
一、本次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泰达控股收到天津市国资委出具的《市国资委关于泰
达控股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渤海股份 13.01%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1]21 号),同意泰达控股将持有的渤海股份 13.01%股份(45868731 股),以渤海股份 2020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5.7191 元作为转让价格依据,作价262,327,859.46 元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转让给水务集团。
二、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4]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月 29日(星
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
间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将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2、以上提案详细内容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
《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需要回避投票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2、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同意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任沛源
电话号码:(010)89586598
传真号码:(010)89586920
电子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6、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 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提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本授权委 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 √
案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〇”;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5”,投票简称为“渤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14] (000605)渤海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对手方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赵力先生在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因此,赵力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议案 1 和议案 2 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4]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为(1)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2)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3)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涉及的主要关联人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水务分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津港水务有限公司、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 11-12 月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9,646 万元,上年同期同类交易实
际发生总金额 10,687.53 万元。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63,343 万元,上一年
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 57,397.65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力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一)公司预计 2021 年 11-12 月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同期发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生金额
天津水务集团有 水费 物价文件
限公司 5,522 6,027.47
向关联人 天津市华泰龙淡 水费 市场定价
采购原材 化海水有限公司 744 1,036.24
料 天津市自来水集 水费 物价文件
团有限公司 52 21.47
小计 - - 6,318 7,085.18
天津津滨威立雅 水费 物价文件
水业有限公司 124 468.07
天津水务集团滨
海水务有限公司 水费 物价文件
向关联人 大港油田水务分 359 424.24
销售产 公司
品、商品 天津津港水务有 水费 物价文件
限公司 238 144.45
天津塘沽中法供 水费 物价文件
水有限公司 2,607 2,565.59
小计 - - 3,328 3,602.35
(二)公司预计 2022 年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金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额
计金额 金额
天津水务集团 水费 物价文件
有限公司 34,931 0 31,041.76
向关联 天津市华泰龙
人采购 淡化海水有限 水费 市场定价 5,928 0 5,267.52
原材料 公司
天津市自来水 水费 物价文件
集团有限公司 194 0 128.54
小计 - - 41,053 0 36,437.82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金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 天津水务集团 电费 市场定价
人采购 有限公司 272 0 0
燃料和 小计
动力 - - 272 0 0
天津津滨威立
雅水业有限公 水费 物价文件 1,238 0 2,019.26
司
天津水务集团
向关联 滨海水务有限 水费 物价文件
人销售 公司大港油田 2,670 0 2,473.09
产品、商 水务分公司
品 天津津港水务 水费 物价文件
有限公司 1,421 0 796.20
天津塘沽中法 水费 物价文件
供水有限公司 16,689 0 15,671.28
小计 - - 22,018 0 20,959.83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达控股”)与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签署了
《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泰达控股拟将其直接持有公司
的无限售流通股 45,868,7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1%)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
转让给水务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未完成,水务集团
为公司未来持股 5%以上股东,因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未对 2021 年度与水
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2020 年度公司与水务
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上表所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8 层。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文运。
营业范围: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城市水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负责对本市原水经营、自来水运营、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服务;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市级重点水务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水利及市政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水利发电、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节水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与服务、水环境监测;电力、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修;水务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濒水土地整理和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3,955,823,136.73
元,净资产为 12,489,339,561.74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6,930,446,228.42
元,净利润为-2,286,015.83 元。(未经审计)
(二)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汉南路 260 号
注册资本:16693.81 万元
法定代表人:伏久利
营业范围:淡化海水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服务、咨询。(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397,706,893.59 元,净资产为-164,392,666.94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51,776,010.59 元,净利润为-11,781,053.65 元。(未经审计)
(三)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建路 60 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龚淑艳
营业范围:在特许经营区域内生产、销售饮用水、水厂和配套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市政工程施工;供排水管道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1,929,089,177.22 元,净资产为 225,129,820.19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90,318,312.58 元,净利润为 24,375,787.03 元。(未经审计)
(四)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水务分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大港油田港西大道与幸福路交口北 500 米
法定代表人:李枫
营业范围:给排水设施工程施工、维护及相关工程、设计、技术咨询;管道设备、设施租赁;供水;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水务分公
司的总资产为 283,760,750.86
[2021-11-20] (000605)渤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渤海股份
股票代码:0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天津市国资委批准本次收购方案,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协议转让经转、受让方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3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13
六、承诺履行情况......1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8
第一节 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渤海股份/上市公司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渤 海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5,868,731 股,占渤海股份总股本的
13.0066%。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法定代表人: 王志勇
注册资本: 1,107,695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1985 年 5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1985 年 5 月 28 日至长期
股东: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
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
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
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
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
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
(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项目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 9112000010310120XF
代码:
通讯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联系电话: 022-66286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性别 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志勇 男 董事长 中国 天津市 无
胡浩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曹群 男 董事,常务副 中国 天津市 无
总经理
于卫国 男 董事,党委副 中国 天津市 无
书记
翟欣翔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卢力平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周立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张建强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性别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刘荣 女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周建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刘程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鲁学礼 男 纪委书记 中国 天津市 无
王悦新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刘轶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李卫华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崔小飞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无
王虹静 女 总会计师 中国 天津市 无
黄建卫 女 总审计师 中国 天津市 无
贾晋平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总法律顾问
王刚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陈德强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 上市公司名 简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称 称
泰 生态环保、高科技人造纤
1 天津泰达股 达 000652 32.98% 维材料、土地资源整理、
份有限公司 股 公共交通等
份
滨 于中国大陆投资建设和经
2 滨海投资有 海 02886.HK 35.43% 营城市燃气管道网络,提
限公司 投 供接驳服务,供应及提供
资 天然气,销售液化石油气
滨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物流供
天津滨海泰 海 应链服务业务、电子零部
达物流集团 泰 件供应链物流服务业务、
3 股份有限公 达 08348.HK 42.45% 物资 采购及相关的物流
司 物 服务业务、冷链物流服务
流 业务及保税仓储、监管、
代理等其他服务业务
渤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4 渤海银行股 海 09668.HK 20.34%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份有限公司 银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行 与贴现;发行金融证券等。
供应电力、水及热能。公
天 司主要通过六大分部运
5 天津发展控 津 00882.HK 62.81% 营:公用设施分部;医药
股有限公司 发 分部;机电分部;酒店分
展 部;港口分部;以及升降
机及扶手电梯分部。
主营为中、西药片剂、硬
[2021-11-20] (000605)渤海股份:收购报告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渤海股份
股票代码: 000605.SZ
收购人名称: 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合众大厦B-601
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东路翠泽园11号楼1门
一致行动人: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住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
海汇名邸3号楼北塔8层
通讯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
海汇名邸3号楼北塔8层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指水务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泰达控股所持有的渤海股份(000605.SZ)45,868,73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比例为13.01%。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前,收购人兴津公司已持有渤海股份22.46%股份。兴津公司及水务集团均为天津市国资委所实际控制的主体,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收购完成后,兴津公司通过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合计持有渤海股份总股本的35.47%。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泰达控股系天津市国资委独资企业,受让方水务集团系天津市国资委通过独资企业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和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的主体;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天津市国资委。因此,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本次权益变动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
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3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1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22
第七节 后续计划 ...... 23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5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0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2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33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6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兴津公司、收购指 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
水务集团、收购指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人一致行动人
渤海股份、上市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05.SZ)
公司、被收购人
泰达控股 指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兴资本 指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天津市国资委 指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人兴津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
转让方式取得泰达控股持有的渤海股份45,868,731股股
本次收购 指 份、对应持股比例13.01%;同时,收购人兴津公司持有
渤海股份79,200,321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22.46%,从而
导致收购人通过直接持股及水务集团合计持有的渤海股
份合计125,069,052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35.47%
《 股 份 转 让 协 指 水务集团、泰达控股就本次收购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关
议》 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水务集团、泰达控股就本次收购签署的《关于渤海水业
补充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收购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合众大厦 B-601
法定代表人:张建民
注册资本:900,304,183.54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074EGJ0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2020 年 8 月 31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东路翠泽园 11 号楼 1 门
联系电话:022-58635552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海汇名邸 3 号楼北塔 8 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运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7D2659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城市水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负责对本市原水经营、自来水运营、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服务;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市级重点水务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水利及市政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水利发电、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节水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与服务、水环境监测;电力、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修;水务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濒水土地整理和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 年 1 月 12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海汇名邸 3 号楼北塔
8 层
联系电话:022-23305050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天津市国资委通过独资公司国兴资本控制并持有兴津公司 100%的股权;国
兴资本和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水务集团 51%、49%的股权。兴津公司及水务集团均为天津市国资委所实际控制的主体,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 1:2019 年 10 月 31 日,天津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水务集团 51%股权转让给国兴资
本持有。2020 年 7 月,天津国资委下发《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资[2020]8 号)(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 8号文》”);根据《天津市国资委 8号文》的规定,“对于股权注入投资、运营公司的市管企业,在完成混改前,原则上投资、运营公司按照产权关系负责注入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产权管理事项审批、备案等工作,以及注入企业修改公司章程的审批工作。……注入企业其他事项仍继续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水务集团系天津市的市管企业,其实际经营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监管权责清单报天津市国资委批复或备案。基于此,国兴资本不对水务集团进行实际控制,亦未对水务集团进行合并报表处理。
注 2: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投资基金”)的股东天
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泰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渤海投资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渤海股份的比例为 3.12%(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根据渤海投资基金、兴津公司和水务集团分别出具的说明,渤海投资基金是经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持有渤海股份的股份系渤海股份 2013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取得,属于财务性投资,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处置相应股份;渤海投资基金与兴津公司、水务集团之间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也不存在任何协议、任何其他安排,独立行使对不同标的企业的投资决策权,不存在相互委托投票、相互征求决策意见的情形。渤海投资基金与水务集团、兴津公司不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渤海投资基金与水务集团、兴津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下属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兴津公司、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下属主要一级企业及其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
兴津公司下属主要一级企业及其主要业务情况
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
程及其他土木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
[2021-11-20] (000605)渤海股份: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和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公司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津公司”)和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做出有关上市公司承诺,现将本次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股东兴津公司承诺:
“本公司下属板块分为工程监理、水质检测等。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公司的水务业务板块中,除直接持有的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份”、“上市公司”)股权外,本公司未持有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公司股权。
兴津公司的主要业务企业管理,所投资管理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工程监理及水质检测等;而渤海股份专注于原水开发供应供水、水环境治理相关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清洁能源供暖等业务。渤海股份与兴津公司的业务定位具有显著区别,双方核心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渤海股份与兴津公司各自的经营运作各自独立,具有良好且独立运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了股东通过同业竞争、利益输送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渤海股份与兴津公司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实质同业竞争。
基于此,本公司直接持有渤海股份股份期间,郑重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或参
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渤海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3)、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渤海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渤海股份,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渤海股份;
(4)、若该商业机会未让渡,则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上述业务成熟后择机将其以公允价格转让给渤海股份,渤海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渤海股份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2、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承诺:
目前,水务集团自身主要通过引滦潮白河分公司、引滦尔王庄分公司、引滦市区分公司、引江市区分公司、引江市南分公司从事原水供应,同时水务集团主要通过以下主体开展与上市公司相似的业务:
序号 相似业务板块 下属主体名称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
1 自来水、淡化海水 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
2 水务投融资及建设管理 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污水处理 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4 水务及市政相关工程施工 奈曼旗华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淼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天津华地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水务集团及以上主体与渤海股份的主营业务在原水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水
务相关的工程建设几方面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针对该等情况,水务集团就本次收购完成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如下:
(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将按市场发展情况,在不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下,通过将水务集团区域内水务资源进一步划分和整理,细分业务市场,梳理和优化业务结构;并在本次并购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符合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剥离或对外转让等方式解决本公司和渤海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
(2)、在过渡期内,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渤海股份的利益。
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渤海股份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股东兴津公司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继续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渤海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平操作,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渤海股份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渤海股份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2、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渤海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要求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渤海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或根据政府相关
部门出具的定价政策公平操作,不会利用本公司股东地位损害渤海股份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渤海股份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渤海股份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渤海股份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渤海股份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三、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公司股东兴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水务集团承诺:
1、关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收购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2、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
3、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4、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5、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3] (000605)渤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11/1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渤海股份
股票代码:0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天津市国资委批准本次收购方案,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协议转让经转、受让方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12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12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1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3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13
六、承诺履行情况......1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8
第一节 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渤海股份/上市公司 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渤 海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5,868,731 股,占渤海股份总股本的
13.0066%。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法定代表人: 王志勇
注册资本: 1,107,695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1985 年 5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1985 年 5 月 28 日至长期
股东: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
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
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
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
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
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
(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项目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 9112000010310120XF
代码:
通讯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联系电话: 022-66286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性别 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志勇 男 董事长 中国 天津市 无
胡浩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曹群 男 董事,常务副 中国 天津市 无
总经理
于卫国 男 董事,党委副 中国 天津市 无
书记
翟欣翔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卢力平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周立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张建强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性别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刘荣 女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周建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刘程 男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无
鲁学礼 男 纪委书记 中国 天津市 无
王悦新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刘轶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李卫华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崔小飞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无
王虹静 女 总会计师 中国 天津市 无
黄建卫 女 总审计师 中国 天津市 无
贾晋平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总法律顾问
王刚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陈德强 男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天津市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 上市公司名 简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称 称
泰 生态环保、高科技人造纤
1 天津泰达股 达 000652 32.98% 维材料、土地资源整理、
份有限公司 股 公共交通等
份
滨 于中国大陆投资建设和经
2 滨海投资有 海 02886.HK 35.43% 营城市燃气管道网络,提
限公司 投 供接驳服务,供应及提供
资 天然气,销售液化石油气
滨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物流供
天津滨海泰 海 应链服务业务、电子零部
达物流集团 泰 件供应链物流服务业务、
3 股份有限公 达 08348.HK 42.45% 物资 采购及相关的物流
司 物 服务业务、冷链物流服务
流 业务及保税仓储、监管、
代理等其他服务业务
渤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4 渤海银行股 海 09668.HK 20.34%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份有限公司 银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行 与贴现;发行金融证券等。
供应电力、水及热能。公
天 司主要通过六大分部运
5 天津发展控 津 00882.HK 62.81% 营:公用设施分部;医药
股有限公司 发 分部;机电分部;酒店分
展 部;港口分部;以及升降
机及扶
[2021-11-13]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近日,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告知函》,获悉泰达控股与天津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12 日签署了《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泰达控股拟将其直接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45,868,7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1%)以 5.7191元/股的价格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水务集团,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262,327,859.46 元。
二、本次股份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甲方
公司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5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法定代表人 王志勇
注册资本 1,107,69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10310120XF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
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
经营范围 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
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土地
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如下图:
天津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乙方
公司名称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绍兴道交口东北侧海汇名邸 3 号
楼北塔 8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文运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MA07D2659X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城市水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负责对本市原水经营、自来水运营、环保产业、高新技术
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服务;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
市级重点水务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及管理;水利及市
经营范围 政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水利发电、水利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咨询、节水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与服务、水环境监测;
电力、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修;水务相关配套产品
的生产销售;濒水土地整理和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图:
天津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
天津国兴资本运 天津国有资本投
营有限公司 资运营有限公司
51% 49%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份转让协议》基本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1、甲方系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国有独资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5,868,731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3.01%。
2、乙方系一家在中国天津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全资公司,有意收购甲方所持上市公司 45,868,731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包括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即甲方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比例 13.01%)。
(三)转让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确定本次股份转让每股价格为渤海股份 2020 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即 5.7191 元/股。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262,327,859.46 元。
双方同意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
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乙方在本协议成立(即签订后)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不少于股份转让对价的 30%的保证金(即,人民币 78,698,357.84 元);乙方于双方申请办理本次交易的过户登记之前,将剩余股份转让对价(即人民币183,629,501.62 元)向甲方支付完毕,至此,乙方即完成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五)交割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或乙方书面同意豁免部分条件的前提下,双方开始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1、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有效,未发生导致上市公司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化;
2、没有出现因归咎于甲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原因,导致法院或政府禁止实施本次交易的情形;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指任何曾经、正在单独地或与其他事件、事故、事实、情况、变更或发展结果共同地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务、财产、资产、雇员、经营过程、经营成果、(财务或其它)状况、前景、资产或债务产生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损失的事件、事故、事实、情况、变更或发展结果);
4、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严重失实,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守约方遭到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仲裁、诉讼、聘请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单方放弃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或者因可以归责于一方的原因而导致本协议项下交易安排未能实施的,则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
3、上款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其差额。
四、《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12 日,泰达控股作为转让方(甲方)与水务集团作为受让方
(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双方确认将原协议“第一条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及其支付安排”之“1.6 交
割先决条件”补充修改为:
“1.6 交割先决条件: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或乙方书面同意豁免部分条件的前
提下,双方开始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1.6.1 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有效,未发生
导致上市公司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化;
1.6.2 没有出现因归咎于甲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原因,导致法院或政
府禁止实施本次交易的情形;
1.6.3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指任何曾经、正在单独地
或与其他事件、事故、事实、情况、变更或发展结果共同地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务、财产、资产、雇员、经营过程、经营成果、(财务或其它状况)、前景、资产或债务产生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损失的事件、事故、事实、情况、变更或发展结果);
1.6.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
查通过(如需);
1.6.5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双方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泰达控股 45,868,731 13.01 0 0
水务集团 0 0 45,868,731 13.01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泰达控股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泰达控股所属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986,742 股股票,持股比例 3.12%。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泰达控股出具的《关于协议转让渤海股份股权的告知函》;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10] (000605)渤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证券代码:0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68号3幢1905室
通讯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68号3幢190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渤海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弘德源 指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渤海股份股票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68号3幢19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39,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050218403T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会议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投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年07月05日至2022年07月04日
通讯地址 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68号3幢1905室
主要出资人 俞水清、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5号楼1201-2室
法定代表人 周艺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593881164T
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经营范围 贷款;4、不得对所有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事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年3月12日至2062年3月11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6号楼1901室
三、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曹海燕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江苏 无
委派代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资金需求减持渤海股份股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渤海股份股票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渤海股份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弘德源持有公司股份17,838,7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584%,为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弘德源持有公司股份17,538,7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733%,持股数
量较变动前减少了3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51%,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 17,838,787 5.0584% 17,538,787 4.9733%
弘德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38,787 5.0584% 17,538,787 4.97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
方式共计减持渤海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5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渤海股份17,538,787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渤海股份总股本的4.9733%。
上述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曾于2021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渤海股份股票4,316,586股,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渤海股份股票1,093,800股。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北京市
地
股票简称 渤海股份 股票代码 0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信息披露义务 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
称 (有限合伙) 人住所 168号3幢1905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有 □ 无 √
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 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人
权 益 变 动 方 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17,838,787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5.0584%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300,000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0.0851%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7,538,787股
比例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4.9733%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1年11月8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大宗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
是否拟于未来12 少渤海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个月内继续增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在此前6个月是否 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曾于2021年7月5日通过大宗交在二级市场买卖易方式
[2021-10-27] (000605)渤海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73元
每股净资产: 5.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3%
营业总收入: 11.9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68.88万元
[2021-10-27] (000605)渤海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5 名监事均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文清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000605)渤海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16]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供水”)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安达供水 96.72%的股权。安达供水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滨海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融资 8500 万元,期限 132 个月,滨海水业按其所持安达供水的股权比例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滨海水业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按其持股比例为安达供水的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01 月 17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齐建喜
5、注册资本:6228.6689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工业用水供应;集中式供水;供水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水管件销售;自来水供水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管理、维护与保养配套服务;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净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电气设备销售、安装、租赁、维护;健康信息咨询;保健服务;休闲健身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安达供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控股子公司,
滨海水业持有安达供水 96.72%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安达供水的资产总额为
286,718,675.51 元,所有者权益为 43,418,817.54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107,606,837.85 元,净利润为 377,453.8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仟伍佰万元整,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
本合同担保的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分别起算。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次日起,计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中最后到期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3,106.5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26.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6,905.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8%。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告知函》,获悉泰达
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质押股票进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一致行动人
2021 年 2 2021 年 天津水
泰达 16,050,000 34.99% 4.55% 月 23 日 务集团
控股 否 2021 年 7 9 月 23 有限公
6,880,000 15.00% 1.95% 月 13 日 日 司
合计 — 22,930,000 49.99% 6.50%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达控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持股 累计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数量 押数量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股) 比例 (股) 股份 股本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泰达控股 45,868 13.0 0 0% 0% 0 0% 0 0%
,731 1%
三、备查文件
1、泰达控股出具的《关于解除渤海股份股票质押的告知函》。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16]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总经理王立林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新霞女士、财务总监靳德柱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8-31]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港水务”)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的参股子公司,滨海水业持有南港水务 49%股权,南港水务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港公司”),持股 51%。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滨海水业向南港水务提供 768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同时,持有南港水务 51%股权的股东泰港公司向南港水务提供 8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双方股东保持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南港水务水量未达到预期水平,为保障南港水务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南港水务申请,滨海水业拟对上述借款
展期,资金使用期限由 2021 年 9 月 6 日展期至 2022 年 9 月 6 日。同时,泰港公
司对上述 800 万元财务资助也将展期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名称: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07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南港前线指挥部 216、217 室
4、法定代表人:杜成文
5、注册资本:1566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业企业用水、生活饮水供应及相关水务服务;供水设施施工、管理、维修和保养;水管件批发兼零售;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泵站的经营、管理、维修和保养;房屋租赁及维修;物业管理;代收电费及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南港水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参股子公司,滨海水业占股 49%。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港水务的资产总额为
171,395,026.19 元,所有者权益为 76,411,564.3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19,158,282.83 元,净利润为-9,993,546.93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南港水务的资产总额为 170,640,078.33 元,所有
者权益为 73,821,414.76 元;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3,629,117.13 元,净
利润为-2,590,149.5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泰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 年 04 月 28 日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港路与创新路交口西南角
4、法定代表人:王亚洲
5、注册资本:35778.7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档案整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泰港公司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滨海水业拟对南港水务 768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同时,泰港公
司也将对南港水务 8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用于南港水务的经营发
展,资金使用期限展期至 2022 年 9 月 6 日,双方股东借款条件一致。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及风险管控措施
本次对南港水务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南港水务的控股股东泰港公司对南港水务的财务资助同时进行展期,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南港水务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后,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南港水务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保证资金可回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对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是为保障南港水务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605)渤海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66元
每股净资产: 5.66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9%
营业总收入: 8.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97.24万元
[2021-08-31] (000605)渤海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605)渤海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10:3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全部监事均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文清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26] (000605)渤海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星
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
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瑞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1,064,98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8.50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6,191,1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7.2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4,87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23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157,1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9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990,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166,2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66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70,885,443 99.8950% 179,540 0.105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7,977,604 99.3624% 179,540 0.6376% 0 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何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2021-08-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立林先生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王立林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刘瑞深先生变更为公司总经理王立林先生,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王立林,男,1966年10月出生,水文水资源专业,硕士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运营官(环保),渤海恒铄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8-25] (000605)渤海股份: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全部监事均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陈寿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选举冯文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冯文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文清先生任职期限为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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