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15什么时候复牌?-渤海租赁停牌最新消息
≈≈渤海租赁000415≈≈(更新:22.02.17)
[2022-02-17] (000415)渤海租赁: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授权委托 1 人,董事王景然
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马伟华先生行使表决权。拟任董事张灿先生及拟任副经理童志胜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
与 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开展 12 架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抢抓飞机售后回租市场机遇,致力于长远布局,稳固亚太地区飞机租赁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通过全资子公司 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Ireland 3”)与马来西亚亚航(AirAsia Berhad)全资子公司 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AACL”)签署相关协议,与
其开展 12 架 A321NEO 飞机售后回租业务。Avolon Ireland 3 向 AACL 购买 12
架 A321NEO 飞机,12 架飞机市场价格约为 71,080 万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 1:6.3605 计算折合约人民币 452,104.34 万元),实际购买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在购机后将该 12 架飞机经营租赁给 AACL 使用,其
中 6 架飞机将于 2024 年交付,6 架飞机将于 2025 年交付。租期为 12 年,租金
水平系参考同期市场同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飞机在正式交付并起租后开始计收租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与 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确保公司境内外财务审计工作的统一协调及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请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 280 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不包含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金额为 184 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及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卓逸群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卓逸群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卓逸群先生对公司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拟推选张灿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灿先生简历后附)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司设副经理 4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马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童志胜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童志胜先生简历后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
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附简历:
张灿,男,1981 年生,武汉大学会计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曾任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Swissport Group 董事。现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CWT International(HK00521)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
张灿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张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童志胜,男,1976 年生,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
任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7 年起先后担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天津)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联达永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霍尔果斯联达永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航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童志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童志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童志胜先生持有本公司 55,800 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17]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AsiaAviationCapitalLimited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
与 Asia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抢抓飞机售后回租市场机遇,致力于长远布局,稳固亚太地区飞机租赁市场份额,提升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
“Avolon”)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通过全资子公司 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
(以下简称“Avolon Ireland 3”)与马来西亚亚航(AirAsia Berhad)全资子公司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AACL”)签署相关协议,与其开展 12
架 A321NEO 飞机售后回租业务。Avolon Ireland 3 向 AACL 购买 12 架 A321NEO
飞机,12 架飞机市场价格约为 71,080 万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6.3605计算折合约人民币 452,104.34 万元),实际购买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在购机后将该 12 架飞机经营租赁给 AACL 使用,其中 6 架飞机将于 2024
年交付,6 架飞机将于 2025 年交付。租期为 12 年,租金水平系参考同期市场同
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飞机在正式交付并起租后开始计收租金。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 2022 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与 Asia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开展 12 架飞机售
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2.注册地址:Unit 11 (A),Main Office Tower, Financial Park Labuan,Jalan
Merdeka, 87000 F.T. Labuan Malaysia;
3.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
4.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营业务:飞机租赁等;
7.主要股东:马来西亚亚航(AirAsia Berhad)持股 1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A321NEO 飞机;
2.制造商:空中客车公司;
3.类别:固定资产;
4.数量:12 架。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2 月 16 日,Avolon Ireland 3 与 AACL 在新加坡签署《Aircraft Sale and
Leaseback Agreement》《Operating LeaseAgreement》《Advance Payment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飞机购买价格:12 架飞机市场价格约为 71,080 万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
率中间价 1:6.3605 计算折合约人民币 452,104.34 万元),实际购买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2.购机预付款:
Avolon Ireland 3 将向 AACL 提供合计 7,500 万美元购机预付款并向 AACL
按季度收取利息,AACL 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在飞机交付时,如存续尚未偿还完毕的预付款及利息将其直接用于抵扣飞机购买价款。马来西亚亚航母公司亚航集团(AirAsia Group Berhad)及下属子公司为上述预付款提供担保。
3.租赁方式:经营租赁;
4.租赁期限:12 年;
5.租赁设备所有权: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
6.交易的先决条件:马来西亚亚航(AirAsia Berhad)根据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关的贷款融资。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 年以来,Avolon 积极抢抓飞机售后回租市场机遇,致力于长远布局,本次与 AACL 的交易将有助于 Avolon 稳固亚太地区飞机租赁市场份额,亦有助于缓解航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从而维护公司的长远利益,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Aircraft Sale and Leaseback Agreement》《Operating Lease Agreement》
《Advance Payment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0 年度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3.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㈠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0 年末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安永华明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5.8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㈡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宁女士,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宁女士,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伯羽女士,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拟定为合计 464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
280 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不包含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184 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及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本次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安永华明关于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㈡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安永华明的相关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
独立意见:经核查,安永华明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请安永华明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㈢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㈣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2年3 月4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8 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㈡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3.00 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1 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00—18:
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渤海租赁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2年3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2 年 3 月 4 日下午 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 年月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意 对 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2022-01-29] (000415)渤海租赁: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㈠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㈡ 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亏损:65,000 万元–130,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 亏损:770,434.4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减少亏损约 83.13%-91.56%
亏损:234,000 万元–299,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比上年同期: 亏损:739,708.7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减少亏损约 59.58%-68.37%
营业收入 2,600,000 万元–2,900,000 万元 2,741,772.1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600,000 万元–2,900,000 万元 2,741,158.9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 元/股–0.22 元/股 亏损:1.2492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全球航空业仍受到疫情的持续负面影响,公司仍面临部分航空公司租金延付、租金违约及承租人破产的风险,但随着疫苗的普及和推广,全球
航空业正在从疫情影响中缓慢复苏,公司飞机租赁业务逐步恢复。
2.报告期内,国际海运市场的高景气度仍在延续,公司集装箱出租率持续处于历史最高水平,新交付集装箱租金水平、二手集装箱处置价格等较去年同期增长明显,公司集装箱租赁业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130%-140%。
3.上年同期受疫情及部分客户破产重整等影响,公司部分境内客户的信用评级水平下降,导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大,本报告期境内租赁业务资产减值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4.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债务置换、展期、重组等方式合计形成债务重组收益约 17 亿元,其中境外债务重组收益约 13 亿元,境内债务重组收益约 4 亿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3 亿元。本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上述债务重组收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相关减值测试工作尚未完成,尚待专业评估及审计机构进行最终评估及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08]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26、2021-035 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Holdings Li mi ted(以
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之全资子
公司 AvolonAerospace Leasing Li mited(以下简称“ AALL”)与 Deutsche BankTrust
Company Americas(以下简称“Deutsche Bank” )签署了贷款协议,AALL 向Deutsche Bank 申请总额不超过 9.5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额度。上述贷款协议签署后,AALL先后与 Deutsche Bank 及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了《增加联合贷款人协议》,累计新增 33.4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额度,AALL 合计可向银团申请的
循环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 42.9 亿美元。Avolon 及 CIT Aerospace LLC、CIT Group
Finance (Ireland)、CITAviation Finance III Ltd、CITAerospace Internationa、Hong
KongAviation Capital Li mited 及Park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 为 AALL就上述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79 号公告。
2022 年 1 月 6 日(都柏林时间),AALL与 Deutsche Bank 及 Crédit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以下简称“CréditAgricole”)签署了《增加联合贷
款人协议》,Crédit Agricole 作为联合贷款人向 AALL提供 5,000 万美元新增循
环信用贷款。AALL 合计可向上述银团申请的循环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 43.4 亿美元。同时,为支持上述 AALL 循环信用贷款业务的开展,Avolon 及 CIT
Aerospace LLC、CIT Group Finance (Ireland)、CIT Aviation Finance III Ltd、CIT
Aerospace International、Hong Kong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及 Park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简称为“Avolon 下属子公司”)共同为上述新增 5,000 万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
其 SPV 已使用 2021 年度担保授权额度约 330,586.06 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为AALL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1年度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Avolon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
2.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9 日;
3.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4.已发行股本:5 股;
5.经营范围:飞机租赁业务及相关融资业务;
6.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limited byshares;
7.股本结构:Avolon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100%;
8.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Avolon 总资产 1,906.12 亿元人民币、
总负债 1,430.66 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46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营
业收入 219.84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5.46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8.54 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 Avolon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数据)。
注:AALL 系 Avolon 下属操作飞机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偿还能力由
Avolon 业务运营能力决定。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26 年 4 月 1 日;
3.担保金额:5,000 万美元;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为 AALL
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1 年度 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或其 SPV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Avolon及 Avolon下属子公司为 AALL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支持其
开展租赁业务,AALL 系 Avolon 下属操作飞机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具备稳定的收入,偿债能力稳定可靠。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 AALL 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 AALL 的业务拓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3,355,204.19 万元,其
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
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3742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12.26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
司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
约 480,586.06 万美元(1:6.3742 计算折合人民币 3,063,351.64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3,387,075.19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3.54%,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3742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12.26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
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485,586.06
万美元(1:6.3742 计算折合人民币 3,095,222.64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5]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26、2021-035 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
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之全资子公司 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以下简称“AALL”)通过 Wilmington Trust SP Services
(Dublin) Limited(以下简称“Wilmington”)设立的孤儿公司 BantryAvi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BAL”)与 JPMorgan Chase Bank,N.A.,London Branch、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plc 及 CAIXABANK S.A.(以下合称“金融机构”)签署了《ECA
LOAN AGREEMENT》,BAL 以其持有的飞机租赁资产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了合计约 8,639.86 万美元贷款。为支持上述融资业务顺利开展,Avolon 及其下属
全资子公司 AALL、Hong KongAviation Capital Limited、Park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下属子公司”)共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AALL 享有 BAL 的全部权益,上述信托结构为境外飞机租赁公司融资的惯常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
其 SPV 已使用 2021 年度担保授权额度约 321,946.19 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为 BAL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1 年度 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BantryAviation Limited;
2.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15 日;
3.注册地址:32 Molesworth Street, Dublin 2, Ireland;
4.已发行股本:1 股;
5.经营范围:飞机租赁业务及相关融资业务;
6.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7.股本结构:BAL 系 Avolon 通过 Wilmington 设立的孤儿公司;
8.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Avolon 总资产 1,906.12 亿元人民币、
总负债 1,430.66 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46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营
业收入 219.84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5.46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8.54 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 Avolon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数据)。
注:BAL 系 Avolon 通过 Wilmington 设立的孤儿公司,其偿还能力由 Avolon
业务运营能力决定。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ECALOANAGREEMENT》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约 8,639.86 万美元;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为 BAL
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1 年度 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或其 SPV 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支持BAL开展租
赁业务,BAL 系 Avolon 以信托形式成立的孤儿公司,具备稳定的收入,偿债能力稳定可靠。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 BAL 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 BAL 的业务拓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3,302,587.65 万元,其
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
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3794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13.82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
司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
约 471,946.19 万美元(1:6.3794 计算折合人民币 3,010,733.54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3,357,704.8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3.42%,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3794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13.82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480,586.06 万
美元(1:6.3794 计算折合人民币 3,065,850.69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北京首都航空
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全资 SPV 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空”)近日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协议》及《Deed of Lease AmendmentAgreement》,就与首都航空存续的 9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首都航空合计开展 9 架
飞机租赁业务,包括 2 架 A330 系列宽体机(其中 1 架仅协议交付,处于停场状
态)、7 架 A320 系列窄体机。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2021 年 3月 13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 321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飞机租赁客户首都航
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
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首都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
Avolon 与首都航空就 Avolon 向其出租的上述 9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
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首都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首都航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吉祥工业区 5-1 号;
3.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4.注册资本:231,5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务机出租飞行、医疗救护飞行(不含诊疗活动)、航空器代管和直升机引航作业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销售食品;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飞机模拟机提供训练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首都航空合计开展 9 架飞机租赁业务,包括 2 架
A330 系列宽体机、7 架 A320 系列窄体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首都航空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Avolon下属全资 SPV 作为出租人分别与首都航空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AmendmentAgreement》,就上述 9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 1 架仅协议交付的 A330 飞机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全部逾期租
金及其余8架飞机截至2021年2月10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1,616.96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0,411.76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其他存量债务,
金额约为 2,429.48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5,643.68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关于已交付飞机,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
日,租金调整为在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12.5%(调整后租金)。关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尚未交付飞机,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
金在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8%。
⑵续租约定:针对宽体飞机,出租人或承租人各有权选择按照市场租金在约
定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就仅协议交付的 1 架 A330 飞机,其约定的计
划到期日为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起 156 个月);针对窄体飞机,将按照约定租金
在根据交付情况调整后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首都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首都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Agreement>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 Avolon 就上述 9 架飞机租赁有关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首都航空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54,100 万元人民
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
与首都航空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45,54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首都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15,146.82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首都航空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31,432.36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不超过54,10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不超过45,54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福州航空有限
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
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全资 SPV 与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航空”)近日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协议》及《Deed of Lease AmendmentAgreement》,就与福州航空存续的 1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福州航空开展 1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租赁业务。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及其下属 10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
飞机租赁客户福州航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福州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福州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
Avolon 与福州航空就 Avolon 向其出租的上述 1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
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福州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福州航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10 号海鑫大厦 10 楼;
3.法定代表人:赵世军;
4.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器维修;候机楼服务和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旅客票务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旅游管理服务;旅游信息咨询;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旅游);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汽车租赁;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票务服务;食品、饮料零售(仅限国境口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与福州航空开展的1架B737系列窄体飞机租赁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福州航空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Avolon
下属全资 SPV 作为出租人与福州航空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 Amendment
Agreement》,就上述 1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 74.88 万美
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482.14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其他存量债务,
金额约为 139.06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895.41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约定:将按照约定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福州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福州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福州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Agreement>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 Avolon 就上述 1 架飞机租赁有关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福州航空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3,960 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与福
州航空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3,02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
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 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福州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183.17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福州航空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3,032.74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福州航空不超过3,96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福州航空不超过3,02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10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海南航空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全资 SPV 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近日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协议》及《Deed of LeaseAmendmentAgreement》,就与海航控股存续的 15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海航控股合计开展 15 架
飞机租赁业务,包括 4 架 A350 系列宽体飞机、1 架 A330 系列宽体飞机、7 架
B787 系列宽体飞机,3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航控股及其下属 10 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
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海航控股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海航控股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Avolon与海航控股就Avolon向其出租的上述15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海航控
股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海航控股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施加重大影响,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3.法定代表人:刘璐;
4.注册资本:1,218,218.179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海航控股合计开展 15 架飞机租赁业务,包括 4 架
A350 系列宽体飞机、1 架 A330 系列宽体飞机、7 架 B787 系列宽体飞机,3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海航控股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Avolon下属全资 SPV 作为出租人分别与海航控股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Amendment Agreement》,就上述 15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 4,645.32 万
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29,911.71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2021年2月10日的其他存量债务(以
下简称“剩余债务”),金额约为 8,627.03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
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55,550.31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35%(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选择权:针对宽体飞机,出租人或承租人各有权选择按照市场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针对窄体飞机,将按照约定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海航控股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海航控股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海航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Agreement>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Avolon就上述15架飞机租赁有关截至2021年 2 月 10 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海航控股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176,000 万元人民
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
与海航控股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123,17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海航控股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52,228.70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海航控股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111,979.25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海航控股不超过176,00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海航控股不超过123,170万元人民
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10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天津航空有限
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全资 SPV 与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近日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协议》及《Deed of Lease AmendmentAgreement》,就与天津航空存续的 8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天津航空合计开展 8 架
A320 系列窄体飞机租赁业务。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2021 年 3 月 13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对海航集
团有限公司等 321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
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飞机租赁客户天津航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
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根据天津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天津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
Avolon 与天津航空就 Avolon 向其出租的上述 8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
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天津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天津航空过去十二个
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滨海国际机场机场路 1196 号;
3.法定代表人:丁拥政;
4.注册资本:819,26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传统人寿保险;自有航空器租赁与航空器维修、航空专业培训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广告经营;货物联运服务;航空器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礼券的销售;旅游观光咨询服务;航空地面服务;烟草、食品零售;酒店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天津航空合计开展 8 架 A320 系列窄体飞机租赁
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天津航空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Avolon下属全资 SPV 作为出租人分别与天津航空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Amendment》,就上述 8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 1,306.52 万
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8,412.82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其他存量债务,
金额约为 2,426.40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5,623.81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约定:将按照约定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天津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天津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天津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Agreement>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 Avolon 就上述 8 架飞机租赁有关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天津航空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99,300 万元人民
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
与天津航空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59,61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天津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694.30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天津航空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23,839.53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天津航空不超过99,30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天津航空不超过59,610万元人民币
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10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云南祥鹏航空
有限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Avolon 下属全资 SPV 及由 Avolon 提供管理服务的 SPV 与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近日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协议》及《Deed
of Lease Amendment Agreement》《Letter Agreement》,就与祥鹏航空存续的 8 架
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祥鹏航空合计开展 8 架
飞机租赁业务(含 2 架管理飞机),包括 2 架 A330 系列宽体飞机、3 架 A320 系
列窄体飞机,3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含 2 架管理飞机)。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及其下属 10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
飞机租赁客户祥鹏航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祥鹏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祥鹏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
Avolon 与祥鹏航空就 Avolon 向其出租的上述 8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
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祥鹏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祥鹏航空过去十二个
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西山万达广场 8 幢 7 层;
3.法定代表人:蒲明;
4.注册资本:349,582.7066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货物进出口;保险兼业代理;礼品销售;景点及演出门票代售;酒店代订;汽车租赁;广告经营;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祥鹏航空合计开展 8 架飞机租赁业务(含 2 架管
理飞机),包括 2 架 A330 系列宽体飞机、3 架 A320 系列窄体飞机,3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含 2 架管理飞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祥鹏航空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协议》;Avolon 下属全资SPV作为出租人及由Avolon提供管理服务的SPV分别与祥鹏航空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 AmendmentAgreement》及《LetterAgreement》,就上述 8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 1,562.51 万
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0,061.13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其他存量债务,
金额约为 2,901.80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8,684.96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
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12.5%(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约定:针对宽体飞机,出租人或承租人各有权选择按照市场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针对窄体飞机,将按照约定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祥鹏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祥鹏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祥鹏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Agreement>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 Avolon 就上述 8 架飞机租赁有关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祥鹏航空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29,840 万元人民
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
与祥鹏航空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20,65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祥鹏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11,954.14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祥鹏航空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27,239.68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祥鹏航空
不超过29,84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祥鹏航空不超过20,65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10]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飞机
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10 月 8 日分别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
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10 月 9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1-075、2021-080 号公告。
根据上述授权,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下属全资 SPV 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空”)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及《SupplementalAgreement》,就 3 架 A330系列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2016 年 11 月、2016 年 12 月及 2017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分别
通过全资 SPV 广州南沙渤海九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渤海九号”)、广州空港渤海一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渤海一号”)及天津渤海六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六号”)与首都航空开展了两架 A330-300 飞机
及一架 A330-200 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租期 12 年。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12 月 9 日及 2017 年 3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16-228、2016-257、2017-043号公告。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2021 年 3月13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天津渤海飞机租赁客户首都
航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
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首都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公司与首都航空就公司向其出租的 3 架 A330 系列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首都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公司与首都航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同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吉祥工业区 5-1 号;
3.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4.注册资本:231,5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务机出租飞行、医疗救护飞行(不含诊疗活动)、航空器代管和直升机引航作业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销售食品;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飞机模拟机提供训练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A330 系列飞机;
2.制造商:空客公司;
3.类别:固定资产;
4.数量:3 架。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公司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
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天津渤海与首都航空在北京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天津渤海下属全资 SPV 南沙渤海九号、空港渤海一号及天津渤海六号分别与首都
航空在北京签署了《Supplemental Agreement》,就 3 架 A330 系列飞机经营租赁
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对截止2021年2月10日与该三架飞机租赁有关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豁免35%,豁免金额约为 12,733.41 万元人民币。
⑵对截止 2021 年 2 月 10 日与该三架飞机租赁有关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
65%(约 23,647.77 万元人民币),承租人应在 3 年内按季平均等额清偿且首次清
偿日期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2.5%(调整后租金);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起 1 年内按
照飞行小时支付净租金,费率为 2000 美元/飞行小时,保底净租金为调整后租金的 25%,且最高不超过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选择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选择按照市场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⑶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后付,但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起至法院裁定批准
承租人破产重整计划之日(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期间的应付租金,应当在
法院裁定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计划之日后 1 个月内按照调整后租金全额支付且
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天津渤海与首都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利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首都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中上述三架飞机租赁有关截至2021年2月10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是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的框架范围内根据授权作出,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1-022、2021-025、2021-035 号公告。根据上述授权,2021 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45,54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首都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
交易金额 10,003.04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4463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19,121.54 万元人民币,纳入 2021 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不超过 45,54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2] (000415)渤海租赁: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付息公告
证券
代码: 000415 证券 简称:渤海 租赁 公告 编号: 2021 0 96
债券
代码: 112 810 证券 简称: 18 渤租 0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五 期)
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根据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 名“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渤海 租赁 ”或“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五 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 18 渤租
05 ”自 2021 年 12 月 5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
2.
公司 将于 20 21 年 12 月 6 日 因 2021 年 12 月 5 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1 年 12 月 6 日) 支付 本期债券 2020 年 12 月 5 日至 20 21
年 12 月 4 日期间的利息。
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渤海 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 五 期) 。
2.
债券 简称:“ 18 渤 租 05 ””;债券代码 112 810 。
3
发行规模: 3.19 亿元。
4
债券余额 3.19 亿元 。
5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根据 本期 债券 2021 年 第 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债
券 本金自 到期之日起展期 2 年 。
6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
在本期债券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存续期内前前33年票面年票面利率为利率为77%%,,根据根据本期本期债券债券20212021年年第第一一次债券持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债券有人会议决议,债券本金自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到期之日起展期22年,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4%%。。
7
7..债券形式: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
8..起息日:起息日:20120188年年1212月月55日。日。
9
9..付息日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的的付息日为每年的付息日为每年的1212月月55日日((如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个交易日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利息。
10
10..本金兑付日: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2023年年1212月月55日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个交易日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
111..担保情况:本担保情况:本期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
1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根据20212021年年66月月3030日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出具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出具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2021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2021〕〕57005700号)号),,渤海租赁主体长期信用等渤海租赁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级和本期本期债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的信用等级为AA--,展望为“负面”,展望为“负面”。。
1
13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
144..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5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
166..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
二、本期本期债券本金展期情况债券本金展期情况
公司
公司于于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2日日9:009:00至至1818:00:00召开召开了了““1818渤租渤租0505””20212021年第年第一一次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通过了《关于就“关于就“1818渤租渤租0505”修改”修改<<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部分条部分条款及申请“款及申请“1818渤租渤租0505”本金展期的议案”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等议案,,““1818渤租渤租0505”自”自20212021年年1212月月55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三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
1..本年度计息期限: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2020年年1212月月55日至日至20212021年年1212月月44日。日。
2
2..本期债券本期债券20202020年年1212月月55日至日至20212021年年1212月月44日日票面利率为票面利率为7.007.00%,每手%,每手债券面值债券面值1,0001,000元的“元的“1818渤租渤租0505”派发利息为人民币”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70..0000元(含税)元(含税);;扣税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0056.00元;非元;非居民企业(包含居民企业(包含QFIIQFII、、R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0070.00元。元。
四
四、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1.债权登记日:债权登记日:202021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
2.除息除息交易交易日:日:20202121年年1212月月66日。日。
3.
3.债券付息日:债券付息日:20202121年年1212月月66日日((因因20212021年年1212月月55日为日为非交易非交易日,顺延日,顺延至其后的第至其后的第11个交易日个交易日))。。
五
五、本期债券付息对象、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至20202121年年1212月月3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18渤租渤租0505””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
六
六、债券付息方法、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在本次付息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七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所得税的说明
1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统一由公司公司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根据20182018年年1111月月7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2018年年1111月月77日起至日起至20212021年年1111月月66日止,对境外机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2021
2021年年1010月月27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2025年年1212月月3131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
3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
八、咨询联系方式、咨询联系方式
1.
1.发行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川
法定代表人:金川
咨询地址: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26号海航大厦号海航大厦2020层层
咨询联系人:
咨询联系人:聂壮聂壮、胡逸凡、胡逸凡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010--5810269558102695、、010010--5810268581026877
2.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巍张巍
咨询地址: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515层层
咨询联系人:
咨询联系人:戚春然、徐溢文戚春然、徐溢文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363294781613632947816、、1343710404013437104040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121年年1122月月11日日
[2021-11-02]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18渤租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12810.SZ 债券简称:18渤租 0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渤租 05”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2021年11月2日18:00。
4、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2021年11月2日18:0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5、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情况
本期债券持有人共计2名债券持有人在会议召开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参与了本次会议,持有本期债券总数的比例为68.65%。
本次会议由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召集,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邮件收件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作为邮件转送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通讯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
议投票表决后,由会议召集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为《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关于就“18渤租05”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渤租05”本金展期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0,00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68.65%;反对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就“18渤租05”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渤租05”本金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0,00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73.24%;反对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已获得相应授权和资格,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18渤租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租 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之盖章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月 2 日
[2021-11-0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21 年 2 月 10 日,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资本、海航集团已于 2021 年 2月 10 日分别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燕山投资”)、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德通顺和”)的《通知函》。根据《通知函》,法院裁定对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重整。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海南省高院主持召开了海航集团等 321 家公司实质
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2021 年10 月 23 日,海航集团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表决通过。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 月 10 日、3 月 16 日、10 月 25 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现就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海航集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
知》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航集团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 1 号之六《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风险警示
1.截至本公告日,海航资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732,654,2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2%;燕山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9,570,9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上海贝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63,591,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宁波德通顺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32,543,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海航资本、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被法院裁定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2.若海航资本、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破产,届时海航资本、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股东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1 日
[2021-10-30] (000415)渤海租赁: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海航大厦 20 层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授权委托 1 人。董事长金川先生、董事卓逸群先生、董事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共 6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李铁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马伟华先生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监事马丽女士、廖小莉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白晓宇女士、彭鹏先生、王佳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2)。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000415)渤海租赁: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2)。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000415)渤海租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58元
每股净资产: 4.359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
营业总收入: 175.0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44亿元
[2021-10-25]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
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21 年 2 月 10 日,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资本、海航集团已于 2021 年 2月 10 日分别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燕山投资”)、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德通顺和”)的《通知函》。根据《通知函》,法院裁定对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重整。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 月 10 日、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海航集团等 321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管理人已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各表决组均已通过《海航集团
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海南省高院主持召开了海航集团等 321 家公司实质
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6:00。
一、相关重整进展
2021 年 10 月 23 日,海航集团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
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海南高院组织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
债务人代表及联合工作组代表等各相关方对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表决情况进行核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核查结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表决通过。
相 关 公 告 请 见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 网 址 为 :
http://pccz.court.gov.cn)。
二、风险警示
1.截至本公告日,海航资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732,654,2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2%;燕山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9,570,9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上海贝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63,591,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宁波德通顺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32,543,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海航资本、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被法院裁定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股东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4 日
[2021-10-25] (000415)渤海租赁: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12783 证券简称:18 渤金 0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金
04”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2.公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支付本期债券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
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2.债券简称:“18 渤金 04”;债券代码:112783。
3.发行规模:10 亿元。
4.债券余额:9.04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债券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 2 年。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7%,根据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债券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26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10 月 26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 2021 年 6 月 30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出具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5700 号),渤海租赁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展望为“负面”。
1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4.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6.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本金展期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2:00 召开了“18 渤
金 04”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18 渤金 04”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 渤金 04”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
金 04”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按年付息。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本期债券“18 渤金 04”票面利率为 7.00%,付息每手债券面值 1,000 元
的“18 渤金 04”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0.00 元。
四、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2.除息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
3.债券付息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
五、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渤金 04”债券持有人。
六、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川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20 层
咨询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咨询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巍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
咨询联系人:戚春然、徐溢文
咨询电话:13632947816、13437104040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5]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租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12810.SZ 债券简称:18渤租05
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8 渤租 05”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规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作为“18 渤租 05”(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召集人,就召集本期债券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1、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一、会议召开背景
2020 年以来,因新冠疫情突发及扩散,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很大负面冲击,受下游航空公司风险因素传导,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274.18 亿元,同比降低 29.34%,净利润-85.96 亿元,降幅 358.68%,流动性持续紧张。目前疫情的影响依然在持续,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27 亿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 53.53 亿元,同比下降 30.98%;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11.83 亿元,较上
年同期减亏约 13.31 亿元,减亏幅度约 52.94%。同时,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统筹下有序进行。
渤海租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负债超
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1,352,692.60 万元。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若干境内借款、
长期应付款等债务未按照相关协议按时偿还,累计未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 835,528.30 万元,公司正在与相关借款银行和债权人协商续借或展期安排。
根据目前状况,公司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公司申请对“18 渤租 05”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
根据2021年6月7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9渤海租赁SCP002”)再次展期通过。
根据2021年7月2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1”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1”自2021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2021年9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2”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2”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2”自2021年9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2021年10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3”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2”自2021年10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2021年10月25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4”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4”自2021年10月26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二、债券发行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2、发行主体: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简称:18渤租05
4、债券代码:112810.SZ
5、发行规模:3.19亿元
6、债券余额:3.19亿元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8、起息日:2018年12月5日
9、兑付日:2021年1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担保情况:本期为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 18: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 18:00 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五)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以电子邮件投票参加会议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文件: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2021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 18:00)(以受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表
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章(适用于机构持有人)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 zqcyrtp@cgws.com。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券,戚春然(收),13632947816。
(六)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 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8 渤租 05”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一;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
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会议会务人
召集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20 层
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联系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
券
联系人:戚春然、徐溢文
联系电话:13632947816、13437104040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就“18 渤租 05”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 渤租
05”本金展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无效票,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附件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 渤租 05”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盖章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18 渤租 05”(债券代码:112810.SZ)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证券账号 持有数量(面值
[2021-10-16]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
000415证券简称:渤海租赁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
112783.SZ债券简称:18渤金04
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8渤金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规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作为“18渤金0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召集人,就召集本期债
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
1、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
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
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
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
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
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
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一、会议召开背景
2020年以来,因新冠疫情突发及扩散,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很大负面冲击,受下年以来,因新冠疫情突发及扩散,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很大负面冲击,受下游航空公司风险因素传导,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游航空公司风险因素传导,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公司营业收入274.18亿元,同比降低亿元,同比降低29.34%,净利润,净利润-85.96亿元,降幅亿元,降幅358.68%,流动性持续紧,流动性持续紧张。目前疫情的影响依然在持续,张。目前疫情的影响依然在持续,2021年年上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27亿元,较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上年同期下降53.53亿元,同比下降亿元,同比下降30.98%;归母净利润为亏损;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1.83亿元,较上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约年同期减亏约13.31亿元,减亏幅度约亿元,减亏幅度约52.94%。同时,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同时,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统筹下有序进行。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统筹下有序进行。
渤海租赁
渤海租赁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352,692.60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公司若干境内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债务未按照相关协议按时偿还,累计未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835,528.30万元,公司正在与相关借款银行和债权人协商续借或展期安排。
根据目前状况,公司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
根据目前状况,公司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公司申请对“力,公司申请对“18渤金渤金04””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
根据
根据2021年年6月月7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9渤海租赁渤海租赁SCP002”)”)再次展期通过。再次展期通过。
根据
根据2021年年7月月2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渤金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渤金01””展期展期方案方案通过通过,“,“18渤金渤金01”自”自2021年年6月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率为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根据
根据2021年年9月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渤金02””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渤金02””展期展期方案方案通过通过,“,“18渤金渤金02”自”自2021年年9月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根据
根据2021年年10月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渤金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渤金03””展期展期方案方案通过通过,“,“18渤金渤金02”自”自2021年年10月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二
二、、债券发行情况债券发行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司债券(第四期)
2、发行主体: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发行主体: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司”)
3、债券简称:、债券简称:18渤金渤金04
4、债券代码:、债券代码:112783.SZ
5、发行规模:、发行规模:10亿元亿元
6、债券余额:、债券余额:9.04亿元亿元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起息日:、起息日:2018年年10月月26日日
9、兑付日:、兑付日:2021年年10月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个交易日)
10、担保情况:、担保情况:本期本期为为无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年10月月23日日9:00至至2021年年10月月25日日12: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1年年10月月23日日9:00至至2021年年10月月25日日12:00通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表决票及及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发送至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五)投票方式:
(五)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以电子邮件投票
以电子邮件投票参加会议参加会议表决表决的债券持有人的债券持有人,,请请通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发送发送以下以下文件文件::
(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会议)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会议表决票表决票(附件一)(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印件(加盖公章)。
(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委托代理人进行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投票,还应提交交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2021年年10月月23日日9:00至至2021年年10月月25日日12:00)(以受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受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章(适用于机构持有人)章(适用于机构持有人)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zqcyrtp@cgws.com。。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5层长城证券,戚春然(收),层长城证券,戚春然(收),13632947816。。
(六)债权登记日:
(六)债权登记日:2021年年10月月22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第1个交易日,个交易日,以下午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持有人名册为准)。
(七)参加会议人员:
(七)参加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8渤金渤金04”公”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票表决票样式参见样式参见附件附件一一;;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
五、、会议会议会会务务人人
召集人、
召集人、发行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号海航大厦20层层
联系人:聂壮、
联系人:聂壮、胡逸凡胡逸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5层长城证层长城证券券
联系人:戚
联系人:戚春然春然、徐、徐溢文溢文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632947816、、13437104040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议案
议案二:二:关于就“关于就“18渤金渤金04”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渤金渤金04”本金展期的议案”本金展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无效票,敬请投资者留意。无效票,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意。
附件一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会议表决票
附件
附件二:债券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
(本页以(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以(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金渤金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盖章盖章页)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10月月15日日
附件
附件一:一:会议表决票会议表决票
“
“18渤金渤金04”(债券代码:”(债券代码:112783.SZ))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
证券账号
证券账号
持有数量(面值
持有数量(面值100元为一张)元为一张)
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
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
委托日期
委托日期
2021年年月月日日
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号码码
表决票
表决票
议案
议案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议案
议案二:二:关于就“关于就“18渤金渤金04””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及申请“18渤金渤金04”本金展期”本金展期的议案的议案
机构
机构债券持有人(公章)债券持有人(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签字):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签字):
机构债券持有人
机构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签章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如有)(如有)签字签字::
日期:
日期:
注
注: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请在表决票上对应栏内用请在表决票上对应栏内用“√”表示。“√”表示。
附件
附件二:二:
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议案
议案一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等要求的议案
根据《会议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晚于会
根据《会议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议召开日期之前1010个交易日;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个交易日;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55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日的至少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日的至少22个个交易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前的第五交易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前的第五个交易日;会议主席应主持个交易日;会议主席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议之计票、监票。
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议事项具有急迫性,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豁免本
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议事项具有急迫性,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发出会议通知、提交临时议案、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债权登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发出会议通知、提交临时议案、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的时间要求。鉴于记日的时间要求。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为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没有债券持有为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没有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现场参加人或代理人现场参加,因此申请,因此申请豁免推举两名监票人的要求。豁免推举两名监票人的要求。
议案
议案二二:关于就“:关于就“1818渤金渤金0404”修改《”修改《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部分条款及申请“1818渤金渤金0404”本金展期的议案”本金展期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
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本期债券违约情形的约定,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明书》关于本期债券违约情形的约定,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的本金或以外的其他债券的本金或//和利息、或者存在逾期无法偿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和利息、或者存在逾期无法偿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或融机构的贷款本金或//和利息构成本期债券项的重大违约和利息构成本期债券项的重大违约。。
为支持发行人化解债务风险,现申请就“
为支持发行人化解债务风险,现申请就“1818渤金渤金0404”将《募集说明书》项下构”将《募集说明书》项下构成本期债券项的重大违约的事件中删除“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成本期债券项的重大违约的事件中删除“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的本金或的本金或//和利息、或者存在逾期无法偿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本和利息、或者存在逾期无法偿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或金或//和利息和利息”的约定。同时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与募集说明书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的约定。同时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与募集说明书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决议修改的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为准。本次决议修改的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经营困难,根据其
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经营困难,根据其现金流现金流情况及情况及债务偿付安排,债务偿付安排,预计无法保障本金兑付预计无法保障本金兑付,,为维护为维护““18渤金渤金04”全体持有人”全体持有人权益权益,,现现申请“申请“18渤金渤金04”本金展期,具体展期方案如下:发行人于”本金展期,具体展期方案如下:发行人于2021年年10月月26日支付“日支付“18渤金渤金04”上一计息期利息,同时申请“”上一计息期利息,同时申请“18渤金渤金04”自”自2021年年10月月26日到期之日起本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金展期2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2023年年10月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2021-10-15] (000415)渤海租赁: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1)2021 年 1-9 月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0,000 万元–5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亏损:314,960.70 万元
减少亏损约 84.13% - 90.48%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 0.0486 元 - 0.0811 元 亏损:0.5107 元
(2)2021 年 7-9 月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8,200 万元–88,2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亏损:63,526.90 万元
减少亏损约 207.36% - 238.8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1106 元 - 0.1430 元 亏损:0.1037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 3 亿元-5
亿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2021 年第三季度单季度扭亏为盈,预计盈利 6.82 亿元-8.82 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尽管全球航空业仍受到疫情的持续负面影响,公司仍面临部分航空公司租金延付、租金违约及承租人破产的风险,但随着疫苗的普及和推广,全球航空业正在从疫情影响中缓慢复苏,公司飞机租赁业务逐步恢复稳定。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共签订 133 笔飞机租赁协议(包括新飞机的租赁协
议、二次出租协议和租期延长协议),较上年同期增长 20.9%;公司共交付新飞
机 24 架,二次出租飞机 17 架,完成飞机销售 7 架,并签署了 23 架飞机的出售
意向书。2021 年 7 月初,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及惠誉分别发布跟踪评级报告,继续保持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Baa3 和 BBB-的投资级评级,评级展望由“负面”调升为“稳定”。截至 2021 年三季度末,公司机队规模为 861 架,包括自有和
管理机队 615 架、订单飞机 246 架,服务于全球 61 个国家的 150 家航空公司客
户。
2.报告期内,国际海运市场的高景气度仍在延续,公司集装箱出租率持续处于历史最高水平,新交付集装箱租金水平、二手集装箱处置价格等较去年同期增长明显,公司集装箱租赁业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进一步扩大至约130%-140%。
截至 2021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自有及管理的箱队规模达到 400 万 CEU,集
装箱平均出租率达 99.6%,其中干箱出租率接近 100%。公司服务于全球超过 768家客户,集装箱分布于全球 190 个港口,在全球范围内拥有 23 个运营中心。
3.上年同期受疫情及部分客户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境内租赁业务客户的信用评级水平下降,导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高,本报告期境内租赁业务资产减值金额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4.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抢抓境内外市场机遇,积极通过债务置换、展期、重组等方式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合计形成债务重组收
益约 12 亿元,其中境外债务重组收益约 9 亿元,境内债务重组收益约 3 亿元。
上述债务重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上述业绩是公司财务部做出的初步估算,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2]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26、2021-035 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1 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天津渤海于 2016 年通过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方国际信托”)分别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了 10 亿元及 7 亿元借款,期限三年。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将上述借款的还款期限延长 1.5 年。为支持上述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以持有的天津渤海 6.18 亿元股权为公司 10 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以持有的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人寿”)8.12 亿股股权以及持有的天津
渤海 8,200 万元股权为天津渤海 7 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6-053、2019-138 号公告。
经友好协商,公司及天津渤海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分别与天津银行北京分行
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将上述借款的还款期限延长 5 年,利率由 5.5%调整为展期
后前 2 年 4%、后 3 年 4.75%。为支持该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继续以持有
的天津渤海 6.18 亿元股权为公司 10 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以持有的渤海人寿8.12亿股股权以及天津渤海8,200万元股权为天津渤海7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2021 年度
担保授权额度约 160,440.29 万元人民币。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 7 亿元担保
金额纳入 2021 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总计不超过 60 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4 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76 号空港商务园西
区 7-1-301 室;
4.法定代表人:许志伟;
5.注册资本:2,210,085 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股本结构:渤海租赁 100%持股。
8.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9.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月31 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 2,489.02
亿元人民币、总负债 2,092.85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52.34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74.12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88.54 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8 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公司以持有的渤海人寿 8.12 亿股股权以及天津渤海 8,200 万元
股权为天津渤海 7 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7 亿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担保金额纳入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总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上述担保系支持天津渤海业务发展。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天津渤海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551,292.56 万元,其
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16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
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4479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34.37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
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671,446.19 万美元(1:6.4479 计算折合人民币 4,329,417.9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621,292.56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8.47%,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4479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34.37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671,446.19 万
美元(1:6.4479 计算折合人民币 4,329,417.90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30]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的业务发展需求,Avolon 之全资子公司 Avolon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以下简称“AALL”)向相关金融机构新
增申请了 11.375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额度,并由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
司为上述新增循环信用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就本次融资及担保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进展情况
㈠融资情况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之全资子
公司AALL与Deutsche Bank Trust CompanyAmerica(s 以下简称“Deutsche Bank”)
签署了贷款协议,AALL 向 Deutsche Bank 申请总额不超过 9.5 亿美元的循环信
用贷款额度。上述贷款协议签署后,AALL 及 Deutsche Bank 先后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了《增加联合贷款人协议》,相关金融机构作为联合贷款人加入上述贷款
协议,向 AALL 提供 22.025 亿美元新增循环信用贷款额度,AALL 合计可向银
团申请总额不超过 31.525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为
AALL 就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9-129 号公告。
2021 年 9 月 28 日(都柏林时间),AALL 与 Deutsche Bank 及相关金融机构
签署了《THIRD AND FOURTH AMENDMENT TO THIRD AMENDED AND
RESTATED CREDITAGREEMENT》,相关金融机构向 AALL 新增提供 11.375 亿
美元循环信用贷款额度。AALL 合计可向上述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 42.9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同时,各方同意将贷款额度使用期限延长 2 年,到期日为 2026年 4 月 1 日。
㈡融资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贷款额度
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35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
公司)2021 年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已使用 2021 年度贷
款授权额度约 208,196.19 万美元(不含本次融资金额)。本次新增循环信用贷款
额度将纳入公司 2021 年对 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贷款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 AALL 循环信用贷款业务的开展,Avolon、CITAerospace LLC、CIT
Group Finance (Ireland)、CITAviation Finance III Ltd、CITAerospac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及 Park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简称为
“Avolon 下属子公司”)已共同为本次新增额度前已生效的 31.525 亿美元的循环
信用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9-129 号公告。
为支持本次融资业务的开展,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将为本次新增的
11.375 亿美元循环信用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㈠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Avolon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
2.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9 日;
3.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4.已发行股本:5 股;
5.经营范围:飞机租赁业务及相关融资业务;
6.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7.股本结构:Avolon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100%;
8.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Avolon 总资产 1,906.12 亿元人民币、
总负债 1,430.66 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46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营
业收入 219.84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5.46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8.54 亿元人
民币(以上数据为 Avolon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数据)。
注:AALL 系 Avolon 下属操作飞机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偿还能力由
Avolon 业务运营能力决定
㈡担保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26 年 4 月 1 日;
3.担保金额:11.375 亿美元。
㈢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26、2021-035 号公告。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及其
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
元,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已使用 2021 年度担
保授权额度约 208,196.19 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
子公司为AALL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1年度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Avolon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㈣董事会意见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为 AALL 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支持其
开展租赁业务,AALL 系 Avolon 下属操作飞机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具备稳
定的收入,偿债能力稳定可靠。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 AALL 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 AALL 的业务拓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㈤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248,358.27 万元,其
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16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
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4662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39.86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
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622,696.19 万美元(1:6.4662 计算折合人民币 4,026,478.12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983,888.52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9.92%,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16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 300万美元(1:6.4662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39.86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
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736,446.19
万美元(1:6.4662 计算折合人民币 4,762,008.37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30] (000415)渤海租赁: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18渤金03”展期的关注公告
联合〔2021〕9296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18 渤金
03”展期的关注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其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见下表)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
级展望为“负面”。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由联合资信评级的债券且仍在存续期的见下表。
表 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渤海租赁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债券情况表(单位:亿元)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期限 上次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待偿本金
112723.SZ 18 渤金 01 (2+1)年 A- 2021-6-30 9.41
112765.SZ 18 渤金 02 (2+1)年 A- 2021-6-30 11.08
112771.SZ 18 渤金 03 (2+1)年 A- 2021-6-30 5.04
112783.SZ 18 渤金 04 (2+1)年 A- 2021-6-30 9.04
112810.SZ 18 渤租 05 3 年 A- 2021-6-30 3.19
合计 37.76
注:1. “18 渤金 01”自 2021 年 6 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2. “18 渤金 02”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资料来源:Wind
2021 年 9 月 29 日,渤海租赁发布《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 渤金 03”2021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称因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渤海租赁申请对“18 渤金
03”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00 召开,以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27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3 亿元,仍延续亏损状态。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
公司重整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发行的“19 渤海租赁 SCP002”于 2020 年 9 月 8 日第一次展期,
并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再次展期; “18 渤金 01”自 2021 年 6 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
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18 渤金 02”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上述展期信息暴露了公司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18 渤金 03”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尚未召开,联合资信将与渤海租赁保持沟通,持续关注“18 渤金 03”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结果及其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方面的变化,以动态分析并及时揭示相关事项对其主体及相关债券的信用水平带来的影响。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29]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12771.SZ 债券简称:18渤金03
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8 渤金 03”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三期)(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规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作为“18 渤金 0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召集人,就召集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1、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一、会议召开背景
2020 年以来,因新冠疫情突发及扩散,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很大负面冲击,受下游航空公司风险因素传导,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274.18 亿元,同比降低 29.34%,净利润-85.96 亿元,降幅 358.68%,流动性持续紧张。目前疫情的影响依然在持续,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27 亿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 53.53 亿元,同比下降 30.98%;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11.83 亿元,较上
年同期减亏约 13.31 亿元,减亏幅度约 52.94%。同时,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统筹下有序进行。
渤海租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负债超过
流动资产人民币 1,352,692.60 万元。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若干境内借款、长
期应付款等债务未按照相关协议按时偿还,累计未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835,528.30 万元,公司正在与相关借款银行和债权人协商续借或展期安排。
根据目前状况,公司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公司申请对“18 渤金 03”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
根据2021年6月7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9渤海租赁SCP002”)再次展期通过。
根据2021年7月2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1”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1”自2021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2021年9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2”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2”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2”自2021年9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二、债券发行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发行主体: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简称:18渤金03
4、债券代码:112771.SZ
5、发行规模:5.04亿元
6、债券余额:5.04亿元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起息日:2018年10月10日
9、兑付日:2021年10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担保情况:本期为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00 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五)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以电子邮件投票参加会议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文件: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2021 年 10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00)(以受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表
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章(适用于机构持有人)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 zqcyrtp@cgws.com。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券,戚春然(收),13632947816。
(六)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七)参加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8 渤金 03”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一;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会议会务人
召集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20 层
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联系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
券
联系人:戚春然、徐溢文
联系电话:13632947816、13437104040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就“18 渤金 03”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 渤金
03”本金展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无效票,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附件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 渤金 03”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盖章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18 渤金 03”(债券代码:112771.SZ)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证券账号 持有数量(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代理人(
[2021-09-28]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
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
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 √
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
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9 月28 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渤海租赁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 √
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2021-09-18]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
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
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 √
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
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渤海租赁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 年月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 √
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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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000415)渤海租赁: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授权委托 1 人,董事王景然
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马伟华先生行使表决权。拟任董事张灿先生及拟任副经理童志胜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
与 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开展 12 架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抢抓飞机售后回租市场机遇,致力于长远布局,稳固亚太地区飞机租赁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通过全资子公司 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Ireland 3”)与马来西亚亚航(AirAsia Berhad)全资子公司 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AACL”)签署相关协议,与
其开展 12 架 A321NEO 飞机售后回租业务。Avolon Ireland 3 向 AACL 购买 12
架 A321NEO 飞机,12 架飞机市场价格约为 71,080 万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 1:6.3605 计算折合约人民币 452,104.34 万元),实际购买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在购机后将该 12 架飞机经营租赁给 AACL 使用,其
中 6 架飞机将于 2024 年交付,6 架飞机将于 2025 年交付。租期为 12 年,租金
水平系参考同期市场同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飞机在正式交付并起租后开始计收租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与 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确保公司境内外财务审计工作的统一协调及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请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 280 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不包含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金额为 184 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及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卓逸群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卓逸群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卓逸群先生对公司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拟推选张灿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灿先生简历后附)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司设副经理 4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马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童志胜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童志胜先生简历后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
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附简历:
张灿,男,1981 年生,武汉大学会计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曾任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Swissport Group 董事。现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CWT International(HK00521)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
张灿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张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童志胜,男,1976 年生,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
任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7 年起先后担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天津)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联达永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霍尔果斯联达永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航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童志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童志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童志胜先生持有本公司 55,800 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17]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AsiaAviationCapitalLimited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
与 Asia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开展飞机售后回租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抢抓飞机售后回租市场机遇,致力于长远布局,稳固亚太地区飞机租赁市场份额,提升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
“Avolon”)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通过全资子公司 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
(以下简称“Avolon Ireland 3”)与马来西亚亚航(AirAsia Berhad)全资子公司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AACL”)签署相关协议,与其开展 12
架 A321NEO 飞机售后回租业务。Avolon Ireland 3 向 AACL 购买 12 架 A321NEO
飞机,12 架飞机市场价格约为 71,080 万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6.3605计算折合约人民币 452,104.34 万元),实际购买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在购机后将该 12 架飞机经营租赁给 AACL 使用,其中 6 架飞机将于 2024
年交付,6 架飞机将于 2025 年交付。租期为 12 年,租金水平系参考同期市场同
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飞机在正式交付并起租后开始计收租金。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 2022 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与 Asia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开展 12 架飞机售
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Asia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2.注册地址:Unit 11 (A),Main Office Tower, Financial Park Labuan,Jalan
Merdeka, 87000 F.T. Labuan Malaysia;
3.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
4.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营业务:飞机租赁等;
7.主要股东:马来西亚亚航(AirAsia Berhad)持股 1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A321NEO 飞机;
2.制造商:空中客车公司;
3.类别:固定资产;
4.数量:12 架。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2 月 16 日,Avolon Ireland 3 与 AACL 在新加坡签署《Aircraft Sale and
Leaseback Agreement》《Operating LeaseAgreement》《Advance Payment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飞机购买价格:12 架飞机市场价格约为 71,080 万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
率中间价 1:6.3605 计算折合约人民币 452,104.34 万元),实际购买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2.购机预付款:
Avolon Ireland 3 将向 AACL 提供合计 7,500 万美元购机预付款并向 AACL
按季度收取利息,AACL 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在飞机交付时,如存续尚未偿还完毕的预付款及利息将其直接用于抵扣飞机购买价款。马来西亚亚航母公司亚航集团(AirAsia Group Berhad)及下属子公司为上述预付款提供担保。
3.租赁方式:经营租赁;
4.租赁期限:12 年;
5.租赁设备所有权:Avolon Leasing Ireland 3 Limited;
6.交易的先决条件:马来西亚亚航(AirAsia Berhad)根据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关的贷款融资。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 年以来,Avolon 积极抢抓飞机售后回租市场机遇,致力于长远布局,本次与 AACL 的交易将有助于 Avolon 稳固亚太地区飞机租赁市场份额,亦有助于缓解航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从而维护公司的长远利益,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Aircraft Sale and Leaseback Agreement》《Operating Lease Agreement》
《Advance Payment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0 年度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3.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㈠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0 年末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安永华明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5.8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㈡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宁女士,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宁女士,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伯羽女士,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拟定为合计 464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
280 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不包含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184 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及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本次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后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安永华明关于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㈡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安永华明的相关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
独立意见:经核查,安永华明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请安永华明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㈢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㈣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2年3 月4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8 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㈡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3.00 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1 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00—18:
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渤海租赁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2年3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2 年 3 月 4 日下午 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 年月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意 对 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2022-01-29] (000415)渤海租赁: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㈠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㈡ 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亏损:65,000 万元–130,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 亏损:770,434.4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减少亏损约 83.13%-91.56%
亏损:234,000 万元–299,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比上年同期: 亏损:739,708.7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减少亏损约 59.58%-68.37%
营业收入 2,600,000 万元–2,900,000 万元 2,741,772.1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600,000 万元–2,900,000 万元 2,741,158.9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 元/股–0.22 元/股 亏损:1.2492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全球航空业仍受到疫情的持续负面影响,公司仍面临部分航空公司租金延付、租金违约及承租人破产的风险,但随着疫苗的普及和推广,全球
航空业正在从疫情影响中缓慢复苏,公司飞机租赁业务逐步恢复。
2.报告期内,国际海运市场的高景气度仍在延续,公司集装箱出租率持续处于历史最高水平,新交付集装箱租金水平、二手集装箱处置价格等较去年同期增长明显,公司集装箱租赁业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130%-140%。
3.上年同期受疫情及部分客户破产重整等影响,公司部分境内客户的信用评级水平下降,导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大,本报告期境内租赁业务资产减值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4.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债务置换、展期、重组等方式合计形成债务重组收益约 17 亿元,其中境外债务重组收益约 13 亿元,境内债务重组收益约 4 亿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3 亿元。本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上述债务重组收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相关减值测试工作尚未完成,尚待专业评估及审计机构进行最终评估及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08]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26、2021-035 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Holdings Li mi ted(以
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之全资子
公司 AvolonAerospace Leasing Li mited(以下简称“ AALL”)与 Deutsche BankTrust
Company Americas(以下简称“Deutsche Bank” )签署了贷款协议,AALL 向Deutsche Bank 申请总额不超过 9.5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额度。上述贷款协议签署后,AALL先后与 Deutsche Bank 及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了《增加联合贷款人协议》,累计新增 33.4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额度,AALL 合计可向银团申请的
循环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 42.9 亿美元。Avolon 及 CIT Aerospace LLC、CIT Group
Finance (Ireland)、CITAviation Finance III Ltd、CITAerospace Internationa、Hong
KongAviation Capital Li mited 及Park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 为 AALL就上述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79 号公告。
2022 年 1 月 6 日(都柏林时间),AALL与 Deutsche Bank 及 Crédit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以下简称“CréditAgricole”)签署了《增加联合贷
款人协议》,Crédit Agricole 作为联合贷款人向 AALL提供 5,000 万美元新增循
环信用贷款。AALL 合计可向上述银团申请的循环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 43.4 亿美元。同时,为支持上述 AALL 循环信用贷款业务的开展,Avolon 及 CIT
Aerospace LLC、CIT Group Finance (Ireland)、CIT Aviation Finance III Ltd、CIT
Aerospace International、Hong Kong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及 Park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简称为“Avolon 下属子公司”)共同为上述新增 5,000 万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
其 SPV 已使用 2021 年度担保授权额度约 330,586.06 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为AALL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1年度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Avolon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
2.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9 日;
3.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4.已发行股本:5 股;
5.经营范围:飞机租赁业务及相关融资业务;
6.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limited byshares;
7.股本结构:Avolon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100%;
8.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Avolon 总资产 1,906.12 亿元人民币、
总负债 1,430.66 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46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营
业收入 219.84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5.46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8.54 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 Avolon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数据)。
注:AALL 系 Avolon 下属操作飞机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偿还能力由
Avolon 业务运营能力决定。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26 年 4 月 1 日;
3.担保金额:5,000 万美元;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为 AALL
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1 年度 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或其 SPV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Avolon及 Avolon下属子公司为 AALL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支持其
开展租赁业务,AALL 系 Avolon 下属操作飞机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具备稳定的收入,偿债能力稳定可靠。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 AALL 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 AALL 的业务拓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3,355,204.19 万元,其
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
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3742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12.26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
司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
约 480,586.06 万美元(1:6.3742 计算折合人民币 3,063,351.64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3,387,075.19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3.54%,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3742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12.26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
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485,586.06
万美元(1:6.3742 计算折合人民币 3,095,222.64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5]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0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26、2021-035 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
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之全资子公司 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以下简称“AALL”)通过 Wilmington Trust SP Services
(Dublin) Limited(以下简称“Wilmington”)设立的孤儿公司 BantryAvi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BAL”)与 JPMorgan Chase Bank,N.A.,London Branch、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plc 及 CAIXABANK S.A.(以下合称“金融机构”)签署了《ECA
LOAN AGREEMENT》,BAL 以其持有的飞机租赁资产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了合计约 8,639.86 万美元贷款。为支持上述融资业务顺利开展,Avolon 及其下属
全资子公司 AALL、Hong KongAviation Capital Limited、Park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下属子公司”)共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AALL 享有 BAL 的全部权益,上述信托结构为境外飞机租赁公司融资的惯常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
其 SPV 已使用 2021 年度担保授权额度约 321,946.19 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为 BAL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1 年度 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BantryAviation Limited;
2.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15 日;
3.注册地址:32 Molesworth Street, Dublin 2, Ireland;
4.已发行股本:1 股;
5.经营范围:飞机租赁业务及相关融资业务;
6.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7.股本结构:BAL 系 Avolon 通过 Wilmington 设立的孤儿公司;
8.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Avolon 总资产 1,906.12 亿元人民币、
总负债 1,430.66 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46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营
业收入 219.84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5.46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8.54 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 Avolon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数据)。
注:BAL 系 Avolon 通过 Wilmington 设立的孤儿公司,其偿还能力由 Avolon
业务运营能力决定。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ECALOANAGREEMENT》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约 8,639.86 万美元;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为 BAL
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1 年度 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下属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或其 SPV 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支持BAL开展租
赁业务,BAL 系 Avolon 以信托形式成立的孤儿公司,具备稳定的收入,偿债能力稳定可靠。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 BAL 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 BAL 的业务拓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3,302,587.65 万元,其
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
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3794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13.82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
司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
约 471,946.19 万美元(1:6.3794 计算折合人民币 3,010,733.54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3,357,704.8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3.42%,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3794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13.82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480,586.06 万
美元(1:6.3794 计算折合人民币 3,065,850.69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北京首都航空
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首都航空合计开展 9 架
飞机租赁业务,包括 2 架 A330 系列宽体机(其中 1 架仅协议交付,处于停场状
态)、7 架 A320 系列窄体机。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2021 年 3月 13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 321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飞机租赁客户首都航
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
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首都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
Avolon 与首都航空就 Avolon 向其出租的上述 9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
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首都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首都航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吉祥工业区 5-1 号;
3.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4.注册资本:231,5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务机出租飞行、医疗救护飞行(不含诊疗活动)、航空器代管和直升机引航作业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销售食品;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飞机模拟机提供训练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首都航空合计开展 9 架飞机租赁业务,包括 2 架
A330 系列宽体机、7 架 A320 系列窄体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首都航空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Avolon下属全资 SPV 作为出租人分别与首都航空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AmendmentAgreement》,就上述 9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 1 架仅协议交付的 A330 飞机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全部逾期租
金及其余8架飞机截至2021年2月10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1,616.96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0,411.76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其他存量债务,
金额约为 2,429.48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5,643.68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关于已交付飞机,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
日,租金调整为在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12.5%(调整后租金)。关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尚未交付飞机,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
金在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8%。
⑵续租约定:针对宽体飞机,出租人或承租人各有权选择按照市场租金在约
定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就仅协议交付的 1 架 A330 飞机,其约定的计
划到期日为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起 156 个月);针对窄体飞机,将按照约定租金
在根据交付情况调整后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首都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首都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
年 2 月 10 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首都航空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54,100 万元人民
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
与首都航空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45,54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首都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15,146.82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首都航空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31,432.36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不超过54,10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不超过45,54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福州航空有限
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
司签署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全资 SPV 与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航空”)近日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协议》及《Deed of Lease AmendmentAgreement》,就与福州航空存续的 1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福州航空开展 1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租赁业务。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及其下属 10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
飞机租赁客户福州航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福州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福州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
Avolon 与福州航空就 Avolon 向其出租的上述 1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
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福州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福州航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10 号海鑫大厦 10 楼;
3.法定代表人:赵世军;
4.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器维修;候机楼服务和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旅客票务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旅游管理服务;旅游信息咨询;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旅游);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汽车租赁;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票务服务;食品、饮料零售(仅限国境口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与福州航空开展的1架B737系列窄体飞机租赁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福州航空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Avolon
下属全资 SPV 作为出租人与福州航空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 Amendment
Agreement》,就上述 1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 74.88 万美
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482.14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其他存量债务,
金额约为 139.06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895.41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约定:将按照约定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福州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福州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福州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
年 2 月 10 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福州航空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3,960 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与福
州航空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3,02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
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 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福州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183.17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福州航空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3,032.74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福州航空不超过3,96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福州航空不超过3,02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10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海南航空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海航控股合计开展 15 架
飞机租赁业务,包括 4 架 A350 系列宽体飞机、1 架 A330 系列宽体飞机、7 架
B787 系列宽体飞机,3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航控股及其下属 10 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
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海航控股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海航控股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Avolon与海航控股就Avolon向其出租的上述15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海航控
股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海航控股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施加重大影响,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3.法定代表人:刘璐;
4.注册资本:1,218,218.179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海航控股合计开展 15 架飞机租赁业务,包括 4 架
A350 系列宽体飞机、1 架 A330 系列宽体飞机、7 架 B787 系列宽体飞机,3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海航控股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Avolon下属全资 SPV 作为出租人分别与海航控股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Amendment Agreement》,就上述 15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 4,645.32 万
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29,911.71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2021年2月10日的其他存量债务(以
下简称“剩余债务”),金额约为 8,627.03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
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55,550.31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35%(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选择权:针对宽体飞机,出租人或承租人各有权选择按照市场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针对窄体飞机,将按照约定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海航控股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海航控股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海航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海航控股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176,000 万元人民
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
与海航控股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123,17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海航控股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52,228.70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海航控股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111,979.25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海航控股不超过176,00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海航控股不超过123,170万元人民
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10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天津航空有限
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天津航空合计开展 8 架
A320 系列窄体飞机租赁业务。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2021 年 3 月 13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对海航集
团有限公司等 321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
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飞机租赁客户天津航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
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根据天津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天津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
Avolon 与天津航空就 Avolon 向其出租的上述 8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
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天津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天津航空过去十二个
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滨海国际机场机场路 1196 号;
3.法定代表人:丁拥政;
4.注册资本:819,26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传统人寿保险;自有航空器租赁与航空器维修、航空专业培训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广告经营;货物联运服务;航空器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礼券的销售;旅游观光咨询服务;航空地面服务;烟草、食品零售;酒店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天津航空合计开展 8 架 A320 系列窄体飞机租赁
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天津航空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Avolon下属全资 SPV 作为出租人分别与天津航空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Amendment》,就上述 8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 1,306.52 万
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8,412.82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其他存量债务,
金额约为 2,426.40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5,623.81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约定:将按照约定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天津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天津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天津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
年 2 月 10 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天津航空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99,300 万元人民
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
与天津航空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59,61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天津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694.30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天津航空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23,839.53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天津航空不超过99,30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天津航空不超过59,610万元人民币
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与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10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云南祥鹏航空
有限责任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
Avolon 下属全资 SPV 及由 Avolon 提供管理服务的 SPV 与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近日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协议》及《Deed
of Lease Amendment Agreement》《Letter Agreement》,就与祥鹏航空存续的 8 架
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祥鹏航空合计开展 8 架
飞机租赁业务(含 2 架管理飞机),包括 2 架 A330 系列宽体飞机、3 架 A320 系
列窄体飞机,3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含 2 架管理飞机)。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及其下属 10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
飞机租赁客户祥鹏航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祥鹏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祥鹏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
Avolon 与祥鹏航空就 Avolon 向其出租的上述 8 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
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祥鹏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祥鹏航空过去十二个
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西山万达广场 8 幢 7 层;
3.法定代表人:蒲明;
4.注册资本:349,582.7066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货物进出口;保险兼业代理;礼品销售;景点及演出门票代售;酒店代订;汽车租赁;广告经营;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与祥鹏航空合计开展 8 架飞机租赁业务(含 2 架管
理飞机),包括 2 架 A330 系列宽体飞机、3 架 A320 系列窄体飞机,3 架 B737
系列窄体飞机(含 2 架管理飞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 Avolon 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Avolon 与祥鹏航空在海口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协议》;Avolon 下属全资SPV作为出租人及由Avolon提供管理服务的SPV分别与祥鹏航空在海口签署了《Deed of Lease AmendmentAgreement》及《LetterAgreement》,就上述 8架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 豁免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部分逾期租金,豁免金额约为 1,562.51 万
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0,061.13 万元)。
⑵ 对于未被豁免的逾期租金以及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的其他存量债务,
金额约为 2,901.80 万美元(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6.4391
计算,折合人民币 18,684.96 万元),在法院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后的三年内按约
定偿还。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0%-12.5%(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约定:针对宽体飞机,出租人或承租人各有权选择按照市场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针对窄体飞机,将按照约定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祥鹏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Avolon与祥鹏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助于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祥鹏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与关联航空公司签署
年 2 月 10 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祥鹏航空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29,840 万元人民
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授权公司
与祥鹏航空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 20,65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期间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0-027、2021-025号公告。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祥鹏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11,954.14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与祥鹏航空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27,239.68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3735 计算),按照关联交易发生时间分别纳入 2020 年度公司与祥鹏航空
不超过29,840万元人民币及2021年度公司与祥鹏航空不超过20,65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10]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飞机
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10 月 8 日分别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
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10 月 9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1-075、2021-080 号公告。
根据上述授权,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下属全资 SPV 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空”)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及《SupplementalAgreement》,就 3 架 A330系列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2016 年 11 月、2016 年 12 月及 2017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分别
通过全资 SPV 广州南沙渤海九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渤海九号”)、广州空港渤海一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渤海一号”)及天津渤海六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六号”)与首都航空开展了两架 A330-300 飞机
及一架 A330-200 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租期 12 年。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12 月 9 日及 2017 年 3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16-228、2016-257、2017-043号公告。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2021 年 3月13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天津渤海飞机租赁客户首都
航空。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
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首都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公司与首都航空就公司向其出租的 3 架 A330 系列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首都航
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条相关规定,公司与首都航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同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吉祥工业区 5-1 号;
3.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4.注册资本:231,5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务机出租飞行、医疗救护飞行(不含诊疗活动)、航空器代管和直升机引航作业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销售食品;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飞机模拟机提供训练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A330 系列飞机;
2.制造商:空客公司;
3.类别:固定资产;
4.数量:3 架。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公司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
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天津渤海与首都航空在北京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天津渤海下属全资 SPV 南沙渤海九号、空港渤海一号及天津渤海六号分别与首都
航空在北京签署了《Supplemental Agreement》,就 3 架 A330 系列飞机经营租赁
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对截止2021年2月10日与该三架飞机租赁有关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豁免35%,豁免金额约为 12,733.41 万元人民币。
⑵对截止 2021 年 2 月 10 日与该三架飞机租赁有关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
65%(约 23,647.77 万元人民币),承租人应在 3 年内按季平均等额清偿且首次清
偿日期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
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 12.5%(调整后租金);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起 1 年内按
照飞行小时支付净租金,费率为 2000 美元/飞行小时,保底净租金为调整后租金的 25%,且最高不超过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选择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选择按照市场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 5 年;
⑶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后付,但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起至法院裁定批准
承租人破产重整计划之日(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期间的应付租金,应当在
法院裁定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计划之日后 1 个月内按照调整后租金全额支付且
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天津渤海与首都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利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首都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中上述三架飞机租赁有关截至2021年2月10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是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的框架范围内根据授权作出,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21-022、2021-025、2021-035 号公告。根据上述授权,2021 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45,54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首都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
交易金额 10,003.04 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4463 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预计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 19,121.54 万元人民币,纳入 2021 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不超过 45,54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2] (000415)渤海租赁: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付息公告
证券
代码: 000415 证券 简称:渤海 租赁 公告 编号: 2021 0 96
债券
代码: 112 810 证券 简称: 18 渤租 0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五 期)
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根据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 名“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渤海 租赁 ”或“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五 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 18 渤租
05 ”自 2021 年 12 月 5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
2.
公司 将于 20 21 年 12 月 6 日 因 2021 年 12 月 5 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1 年 12 月 6 日) 支付 本期债券 2020 年 12 月 5 日至 20 21
年 12 月 4 日期间的利息。
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渤海 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 五 期) 。
2.
债券 简称:“ 18 渤 租 05 ””;债券代码 112 810 。
3
发行规模: 3.19 亿元。
4
债券余额 3.19 亿元 。
5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根据 本期 债券 2021 年 第 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债
券 本金自 到期之日起展期 2 年 。
6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
在本期债券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存续期内前前33年票面年票面利率为利率为77%%,,根据根据本期本期债券债券20212021年年第第一一次债券持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债券有人会议决议,债券本金自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到期之日起展期22年,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4%%。。
7
7..债券形式: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
8..起息日:起息日:20120188年年1212月月55日。日。
9
9..付息日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的的付息日为每年的付息日为每年的1212月月55日日((如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个交易日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利息。
10
10..本金兑付日: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2023年年1212月月55日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个交易日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
111..担保情况:本担保情况:本期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
1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根据20212021年年66月月3030日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出具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出具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2021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2021〕〕57005700号)号),,渤海租赁主体长期信用等渤海租赁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级和本期本期债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的信用等级为AA--,展望为“负面”,展望为“负面”。。
1
13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
144..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5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
166..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
二、本期本期债券本金展期情况债券本金展期情况
公司
公司于于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2日日9:009:00至至1818:00:00召开召开了了““1818渤租渤租0505””20212021年第年第一一次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通过了《关于就“关于就“1818渤租渤租0505”修改”修改<<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部分条部分条款及申请“款及申请“1818渤租渤租0505”本金展期的议案”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等议案,,““1818渤租渤租0505”自”自20212021年年1212月月55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三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
1..本年度计息期限: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2020年年1212月月55日至日至20212021年年1212月月44日。日。
2
2..本期债券本期债券20202020年年1212月月55日至日至20212021年年1212月月44日日票面利率为票面利率为7.007.00%,每手%,每手债券面值债券面值1,0001,000元的“元的“1818渤租渤租0505”派发利息为人民币”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70..0000元(含税)元(含税);;扣税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0056.00元;非元;非居民企业(包含居民企业(包含QFIIQFII、、R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0070.00元。元。
四
四、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1.债权登记日:债权登记日:202021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
2.除息除息交易交易日:日:20202121年年1212月月66日。日。
3.
3.债券付息日:债券付息日:20202121年年1212月月66日日((因因20212021年年1212月月55日为日为非交易非交易日,顺延日,顺延至其后的第至其后的第11个交易日个交易日))。。
五
五、本期债券付息对象、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至20202121年年1212月月3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18渤租渤租0505””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
六
六、债券付息方法、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在本次付息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七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所得税的说明
1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统一由公司公司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根据20182018年年1111月月7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2018年年1111月月77日起至日起至20212021年年1111月月66日止,对境外机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2021
2021年年1010月月27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2025年年1212月月3131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
3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
八、咨询联系方式、咨询联系方式
1.
1.发行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川
法定代表人:金川
咨询地址: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26号海航大厦号海航大厦2020层层
咨询联系人:
咨询联系人:聂壮聂壮、胡逸凡、胡逸凡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010--5810269558102695、、010010--5810268581026877
2.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巍张巍
咨询地址: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515层层
咨询联系人:
咨询联系人:戚春然、徐溢文戚春然、徐溢文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363294781613632947816、、1343710404013437104040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121年年1122月月11日日
[2021-11-02]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18渤租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12810.SZ 债券简称:18渤租 0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渤租 05”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2021年11月2日18:00。
4、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2021年11月2日18:0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5、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情况
本期债券持有人共计2名债券持有人在会议召开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参与了本次会议,持有本期债券总数的比例为68.65%。
本次会议由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召集,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邮件收件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作为邮件转送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通讯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
议投票表决后,由会议召集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为《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关于就“18渤租05”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渤租05”本金展期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0,00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68.65%;反对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就“18渤租05”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渤租05”本金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0,00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73.24%;反对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已获得相应授权和资格,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18渤租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租 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之盖章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月 2 日
[2021-11-01]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21 年 2 月 10 日,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资本、海航集团已于 2021 年 2月 10 日分别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燕山投资”)、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德通顺和”)的《通知函》。根据《通知函》,法院裁定对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重整。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海南省高院主持召开了海航集团等 321 家公司实质
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2021 年10 月 23 日,海航集团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表决通过。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 月 10 日、3 月 16 日、10 月 25 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现就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海航集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
知》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航集团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 1 号之六《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风险警示
1.截至本公告日,海航资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732,654,2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2%;燕山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9,570,9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上海贝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63,591,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宁波德通顺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32,543,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海航资本、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被法院裁定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2.若海航资本、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破产,届时海航资本、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股东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1 日
[2021-10-30] (000415)渤海租赁: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海航大厦 20 层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授权委托 1 人。董事长金川先生、董事卓逸群先生、董事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共 6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李铁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马伟华先生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监事马丽女士、廖小莉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白晓宇女士、彭鹏先生、王佳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2)。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000415)渤海租赁: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2)。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000415)渤海租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58元
每股净资产: 4.359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
营业总收入: 175.0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44亿元
[2021-10-25]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
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21 年 2 月 10 日,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资本、海航集团已于 2021 年 2月 10 日分别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燕山投资”)、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德通顺和”)的《通知函》。根据《通知函》,法院裁定对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重整。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 月 10 日、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海航集团等 321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管理人已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各表决组均已通过《海航集团
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海南省高院主持召开了海航集团等 321 家公司实质
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6:00。
一、相关重整进展
2021 年 10 月 23 日,海航集团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
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海南高院组织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
债务人代表及联合工作组代表等各相关方对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表决情况进行核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核查结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表决通过。
相 关 公 告 请 见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 网 址 为 :
http://pccz.court.gov.cn)。
二、风险警示
1.截至本公告日,海航资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732,654,2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2%;燕山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9,570,9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上海贝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63,591,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宁波德通顺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32,543,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海航资本、燕山投资、上海贝御和宁波德通顺和被法院裁定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股东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4 日
[2021-10-25] (000415)渤海租赁: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12783 证券简称:18 渤金 0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金
04”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2.公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支付本期债券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
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2.债券简称:“18 渤金 04”;债券代码:112783。
3.发行规模:10 亿元。
4.债券余额:9.04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债券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 2 年。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7%,根据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债券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26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10 月 26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 2021 年 6 月 30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出具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5700 号),渤海租赁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展望为“负面”。
1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4.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6.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本金展期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2:00 召开了“18 渤
金 04”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18 渤金 04”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 渤金 04”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
金 04”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
按年付息。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本期债券“18 渤金 04”票面利率为 7.00%,付息每手债券面值 1,000 元
的“18 渤金 04”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0.00 元。
四、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2.除息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
3.债券付息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
五、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渤金 04”债券持有人。
六、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川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20 层
咨询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咨询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巍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
咨询联系人:戚春然、徐溢文
咨询电话:13632947816、13437104040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5]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租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12810.SZ 债券简称:18渤租05
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8 渤租 05”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规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作为“18 渤租 05”(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召集人,就召集本期债券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1、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一、会议召开背景
2020 年以来,因新冠疫情突发及扩散,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很大负面冲击,受下游航空公司风险因素传导,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274.18 亿元,同比降低 29.34%,净利润-85.96 亿元,降幅 358.68%,流动性持续紧张。目前疫情的影响依然在持续,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27 亿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 53.53 亿元,同比下降 30.98%;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11.83 亿元,较上
年同期减亏约 13.31 亿元,减亏幅度约 52.94%。同时,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统筹下有序进行。
渤海租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负债超
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1,352,692.60 万元。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若干境内借款、
长期应付款等债务未按照相关协议按时偿还,累计未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 835,528.30 万元,公司正在与相关借款银行和债权人协商续借或展期安排。
根据目前状况,公司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公司申请对“18 渤租 05”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
根据2021年6月7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9渤海租赁SCP002”)再次展期通过。
根据2021年7月2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1”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1”自2021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2021年9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2”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2”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2”自2021年9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2021年10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3”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2”自2021年10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2021年10月25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4”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4”自2021年10月26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二、债券发行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2、发行主体: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简称:18渤租05
4、债券代码:112810.SZ
5、发行规模:3.19亿元
6、债券余额:3.19亿元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8、起息日:2018年12月5日
9、兑付日:2021年1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担保情况:本期为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 18: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 18:00 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五)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以电子邮件投票参加会议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文件: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2021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 18:00)(以受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表
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章(适用于机构持有人)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 zqcyrtp@cgws.com。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券,戚春然(收),13632947816。
(六)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 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8 渤租 05”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一;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
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会议会务人
召集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20 层
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联系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
券
联系人:戚春然、徐溢文
联系电话:13632947816、13437104040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就“18 渤租 05”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 渤租
05”本金展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无效票,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附件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 渤租 05”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盖章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18 渤租 05”(债券代码:112810.SZ)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证券账号 持有数量(面值
[2021-10-16]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
000415证券简称:渤海租赁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
112783.SZ债券简称:18渤金04
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8渤金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规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作为“18渤金0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召集人,就召集本期债
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
1、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
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
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
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
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
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
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一、会议召开背景
2020年以来,因新冠疫情突发及扩散,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很大负面冲击,受下年以来,因新冠疫情突发及扩散,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很大负面冲击,受下游航空公司风险因素传导,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游航空公司风险因素传导,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公司营业收入274.18亿元,同比降低亿元,同比降低29.34%,净利润,净利润-85.96亿元,降幅亿元,降幅358.68%,流动性持续紧,流动性持续紧张。目前疫情的影响依然在持续,张。目前疫情的影响依然在持续,2021年年上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27亿元,较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上年同期下降53.53亿元,同比下降亿元,同比下降30.98%;归母净利润为亏损;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1.83亿元,较上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约年同期减亏约13.31亿元,减亏幅度约亿元,减亏幅度约52.94%。同时,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同时,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统筹下有序进行。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统筹下有序进行。
渤海租赁
渤海租赁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352,692.60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公司若干境内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债务未按照相关协议按时偿还,累计未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835,528.30万元,公司正在与相关借款银行和债权人协商续借或展期安排。
根据目前状况,公司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
根据目前状况,公司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公司申请对“力,公司申请对“18渤金渤金04””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
根据
根据2021年年6月月7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9渤海租赁渤海租赁SCP002”)”)再次展期通过。再次展期通过。
根据
根据2021年年7月月2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渤金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渤金01””展期展期方案方案通过通过,“,“18渤金渤金01”自”自2021年年6月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率为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根据
根据2021年年9月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渤金02””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渤金02””展期展期方案方案通过通过,“,“18渤金渤金02”自”自2021年年9月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根据
根据2021年年10月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渤金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渤金03””展期展期方案方案通过通过,“,“18渤金渤金02”自”自2021年年10月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二
二、、债券发行情况债券发行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司债券(第四期)
2、发行主体: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发行主体: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司”)
3、债券简称:、债券简称:18渤金渤金04
4、债券代码:、债券代码:112783.SZ
5、发行规模:、发行规模:10亿元亿元
6、债券余额:、债券余额:9.04亿元亿元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起息日:、起息日:2018年年10月月26日日
9、兑付日:、兑付日:2021年年10月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个交易日)
10、担保情况:、担保情况:本期本期为为无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年10月月23日日9:00至至2021年年10月月25日日12: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1年年10月月23日日9:00至至2021年年10月月25日日12:00通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表决票及及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发送至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五)投票方式:
(五)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以电子邮件投票
以电子邮件投票参加会议参加会议表决表决的债券持有人的债券持有人,,请请通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发送发送以下以下文件文件::
(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会议)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会议表决票表决票(附件一)(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印件(加盖公章)。
(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委托代理人进行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投票,还应提交交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2021年年10月月23日日9:00至至2021年年10月月25日日12:00)(以受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受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章(适用于机构持有人)章(适用于机构持有人)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zqcyrtp@cgws.com。。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5层长城证券,戚春然(收),层长城证券,戚春然(收),13632947816。。
(六)债权登记日:
(六)债权登记日:2021年年10月月22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第1个交易日,个交易日,以下午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持有人名册为准)。
(七)参加会议人员:
(七)参加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8渤金渤金04”公”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票表决票样式参见样式参见附件附件一一;;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
五、、会议会议会会务务人人
召集人、
召集人、发行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号海航大厦20层层
联系人:聂壮、
联系人:聂壮、胡逸凡胡逸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5层长城证层长城证券券
联系人:戚
联系人:戚春然春然、徐、徐溢文溢文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632947816、、13437104040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议案
议案二:二:关于就“关于就“18渤金渤金04”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渤金渤金04”本金展期的议案”本金展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无效票,敬请投资者留意。无效票,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意。
附件一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会议表决票
附件
附件二:债券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
(本页以(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以(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金渤金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盖章盖章页)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10月月15日日
附件
附件一:一:会议表决票会议表决票
“
“18渤金渤金04”(债券代码:”(债券代码:112783.SZ))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
证券账号
证券账号
持有数量(面值
持有数量(面值100元为一张)元为一张)
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
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
委托日期
委托日期
2021年年月月日日
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号码码
表决票
表决票
议案
议案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议案
议案二:二:关于就“关于就“18渤金渤金04””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及申请“18渤金渤金04”本金展期”本金展期的议案的议案
机构
机构债券持有人(公章)债券持有人(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签字):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签字):
机构债券持有人
机构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签章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如有)(如有)签字签字::
日期:
日期:
注
注: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请在表决票上对应栏内用请在表决票上对应栏内用“√”表示。“√”表示。
附件
附件二:二:
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议案
议案一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等要求的议案
根据《会议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晚于会
根据《会议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议召开日期之前1010个交易日;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个交易日;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55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日的至少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日的至少22个个交易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前的第五交易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前的第五个交易日;会议主席应主持个交易日;会议主席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议之计票、监票。
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议事项具有急迫性,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豁免本
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议事项具有急迫性,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发出会议通知、提交临时议案、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债权登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发出会议通知、提交临时议案、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的时间要求。鉴于记日的时间要求。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为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没有债券持有为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没有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现场参加人或代理人现场参加,因此申请,因此申请豁免推举两名监票人的要求。豁免推举两名监票人的要求。
议案
议案二二:关于就“:关于就“1818渤金渤金0404”修改《”修改《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部分条款及申请“1818渤金渤金0404”本金展期的议案”本金展期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
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本期债券违约情形的约定,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明书》关于本期债券违约情形的约定,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的本金或以外的其他债券的本金或//和利息、或者存在逾期无法偿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和利息、或者存在逾期无法偿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或融机构的贷款本金或//和利息构成本期债券项的重大违约和利息构成本期债券项的重大违约。。
为支持发行人化解债务风险,现申请就“
为支持发行人化解债务风险,现申请就“1818渤金渤金0404”将《募集说明书》项下构”将《募集说明书》项下构成本期债券项的重大违约的事件中删除“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成本期债券项的重大违约的事件中删除“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的本金或的本金或//和利息、或者存在逾期无法偿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本和利息、或者存在逾期无法偿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或金或//和利息和利息”的约定。同时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与募集说明书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的约定。同时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与募集说明书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决议修改的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为准。本次决议修改的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经营困难,根据其
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经营困难,根据其现金流现金流情况及情况及债务偿付安排,债务偿付安排,预计无法保障本金兑付预计无法保障本金兑付,,为维护为维护““18渤金渤金04”全体持有人”全体持有人权益权益,,现现申请“申请“18渤金渤金04”本金展期,具体展期方案如下:发行人于”本金展期,具体展期方案如下:发行人于2021年年10月月26日支付“日支付“18渤金渤金04”上一计息期利息,同时申请“”上一计息期利息,同时申请“18渤金渤金04”自”自2021年年10月月26日到期之日起本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金展期2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2023年年10月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4%,,按年付息。按年付息。
[2021-10-15] (000415)渤海租赁: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1)2021 年 1-9 月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0,000 万元–5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亏损:314,960.70 万元
减少亏损约 84.13% - 90.48%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 0.0486 元 - 0.0811 元 亏损:0.5107 元
(2)2021 年 7-9 月业绩预告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8,200 万元–88,2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亏损:63,526.90 万元
减少亏损约 207.36% - 238.8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1106 元 - 0.1430 元 亏损:0.1037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 3 亿元-5
亿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2021 年第三季度单季度扭亏为盈,预计盈利 6.82 亿元-8.82 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尽管全球航空业仍受到疫情的持续负面影响,公司仍面临部分航空公司租金延付、租金违约及承租人破产的风险,但随着疫苗的普及和推广,全球航空业正在从疫情影响中缓慢复苏,公司飞机租赁业务逐步恢复稳定。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共签订 133 笔飞机租赁协议(包括新飞机的租赁协
议、二次出租协议和租期延长协议),较上年同期增长 20.9%;公司共交付新飞
机 24 架,二次出租飞机 17 架,完成飞机销售 7 架,并签署了 23 架飞机的出售
意向书。2021 年 7 月初,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及惠誉分别发布跟踪评级报告,继续保持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Baa3 和 BBB-的投资级评级,评级展望由“负面”调升为“稳定”。截至 2021 年三季度末,公司机队规模为 861 架,包括自有和
管理机队 615 架、订单飞机 246 架,服务于全球 61 个国家的 150 家航空公司客
户。
2.报告期内,国际海运市场的高景气度仍在延续,公司集装箱出租率持续处于历史最高水平,新交付集装箱租金水平、二手集装箱处置价格等较去年同期增长明显,公司集装箱租赁业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进一步扩大至约130%-140%。
截至 2021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自有及管理的箱队规模达到 400 万 CEU,集
装箱平均出租率达 99.6%,其中干箱出租率接近 100%。公司服务于全球超过 768家客户,集装箱分布于全球 190 个港口,在全球范围内拥有 23 个运营中心。
3.上年同期受疫情及部分客户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境内租赁业务客户的信用评级水平下降,导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高,本报告期境内租赁业务资产减值金额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4.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抢抓境内外市场机遇,积极通过债务置换、展期、重组等方式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合计形成债务重组收
益约 12 亿元,其中境外债务重组收益约 9 亿元,境内债务重组收益约 3 亿元。
上述债务重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上述业绩是公司财务部做出的初步估算,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2]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8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26、2021-035 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1 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天津渤海于 2016 年通过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方国际信托”)分别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了 10 亿元及 7 亿元借款,期限三年。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将上述借款的还款期限延长 1.5 年。为支持上述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以持有的天津渤海 6.18 亿元股权为公司 10 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以持有的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人寿”)8.12 亿股股权以及持有的天津
渤海 8,200 万元股权为天津渤海 7 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6-053、2019-138 号公告。
经友好协商,公司及天津渤海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分别与天津银行北京分行
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将上述借款的还款期限延长 5 年,利率由 5.5%调整为展期
后前 2 年 4%、后 3 年 4.75%。为支持该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继续以持有
的天津渤海 6.18 亿元股权为公司 10 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以持有的渤海人寿8.12亿股股权以及天津渤海8,200万元股权为天津渤海7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2021 年度
担保授权额度约 160,440.29 万元人民币。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 7 亿元担保
金额纳入 2021 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总计不超过 60 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4 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76 号空港商务园西
区 7-1-301 室;
4.法定代表人:许志伟;
5.注册资本:2,210,085 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股本结构:渤海租赁 100%持股。
8.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9.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月31 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 2,489.02
亿元人民币、总负债 2,092.85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52.34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74.12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88.54 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8 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公司以持有的渤海人寿 8.12 亿股股权以及天津渤海 8,200 万元
股权为天津渤海 7 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7 亿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担保金额纳入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 SPV 总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上述担保系支持天津渤海业务发展。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天津渤海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551,292.56 万元,其
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16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
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4479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34.37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
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671,446.19 万美元(1:6.4479 计算折合人民币 4,329,417.9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621,292.56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8.47%,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23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4479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34.37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671,446.19 万
美元(1:6.4479 计算折合人民币 4,329,417.90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30]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的业务发展需求,Avolon 之全资子公司 Avolon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以下简称“AALL”)向相关金融机构新
增申请了 11.375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额度,并由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
司为上述新增循环信用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就本次融资及担保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进展情况
㈠融资情况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之全资子
公司AALL与Deutsche Bank Trust CompanyAmerica(s 以下简称“Deutsche Bank”)
签署了贷款协议,AALL 向 Deutsche Bank 申请总额不超过 9.5 亿美元的循环信
用贷款额度。上述贷款协议签署后,AALL 及 Deutsche Bank 先后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了《增加联合贷款人协议》,相关金融机构作为联合贷款人加入上述贷款
协议,向 AALL 提供 22.025 亿美元新增循环信用贷款额度,AALL 合计可向银
团申请总额不超过 31.525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为
AALL 就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9-129 号公告。
2021 年 9 月 28 日(都柏林时间),AALL 与 Deutsche Bank 及相关金融机构
签署了《THIRD AND FOURTH AMENDMENT TO THIRD AMENDED AND
RESTATED CREDITAGREEMENT》,相关金融机构向 AALL 新增提供 11.375 亿
美元循环信用贷款额度。AALL 合计可向上述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 42.9 亿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同时,各方同意将贷款额度使用期限延长 2 年,到期日为 2026年 4 月 1 日。
㈡融资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贷款额度
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35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
公司)2021 年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已使用 2021 年度贷
款授权额度约 208,196.19 万美元(不含本次融资金额)。本次新增循环信用贷款
额度将纳入公司 2021 年对 Avolon 及其下属子公司不超过 7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贷款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 AALL 循环信用贷款业务的开展,Avolon、CITAerospace LLC、CIT
Group Finance (Ireland)、CITAviation Finance III Ltd、CITAerospac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 及 Park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简称为
“Avolon 下属子公司”)已共同为本次新增额度前已生效的 31.525 亿美元的循环
信用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9-129 号公告。
为支持本次融资业务的开展,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将为本次新增的
11.375 亿美元循环信用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㈠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Avolon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
2.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9 日;
3.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4.已发行股本:5 股;
5.经营范围:飞机租赁业务及相关融资业务;
6.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7.股本结构:Avolon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100%;
8.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Avolon 总资产 1,906.12 亿元人民币、
总负债 1,430.66 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46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营
业收入 219.84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5.46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8.54 亿元人
民币(以上数据为 Avolon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数据)。
注:AALL 系 Avolon 下属操作飞机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偿还能力由
Avolon 业务运营能力决定
㈡担保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26 年 4 月 1 日;
3.担保金额:11.375 亿美元。
㈢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1-022、2021-026、2021-035 号公告。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及其
下属子公司对 Avolon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
元,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已使用 2021 年度担
保授权额度约 208,196.19 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
子公司为AALL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1年度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Avolon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70 亿美元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㈣董事会意见
Avolon 及 Avolon 下属子公司为 AALL 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支持其
开展租赁业务,AALL 系 Avolon 下属操作飞机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具备稳
定的收入,偿债能力稳定可靠。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 AALL 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 AALL 的业务拓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㈤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248,358.27 万元,其
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16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
生担保 300 万美元(1:6.4662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39.86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
发生担保金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622,696.19 万美元(1:6.4662 计算折合人民币 4,026,478.12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983,888.52 万元,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9.92%,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 160,440.29 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 300万美元(1:6.4662 计算折合人民币 1,939.86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
额 59,5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736,446.19
万美元(1:6.4662 计算折合人民币 4,762,008.37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30] (000415)渤海租赁: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18渤金03”展期的关注公告
联合〔2021〕9296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18 渤金
03”展期的关注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其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见下表)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
级展望为“负面”。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由联合资信评级的债券且仍在存续期的见下表。
表 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渤海租赁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债券情况表(单位:亿元)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期限 上次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待偿本金
112723.SZ 18 渤金 01 (2+1)年 A- 2021-6-30 9.41
112765.SZ 18 渤金 02 (2+1)年 A- 2021-6-30 11.08
112771.SZ 18 渤金 03 (2+1)年 A- 2021-6-30 5.04
112783.SZ 18 渤金 04 (2+1)年 A- 2021-6-30 9.04
112810.SZ 18 渤租 05 3 年 A- 2021-6-30 3.19
合计 37.76
注:1. “18 渤金 01”自 2021 年 6 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2. “18 渤金 02”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资料来源:Wind
2021 年 9 月 29 日,渤海租赁发布《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 渤金 03”2021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称因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渤海租赁申请对“18 渤金
03”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00 召开,以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27 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3 亿元,仍延续亏损状态。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
公司重整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发行的“19 渤海租赁 SCP002”于 2020 年 9 月 8 日第一次展期,
并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再次展期; “18 渤金 01”自 2021 年 6 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
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18 渤金 02”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上述展期信息暴露了公司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18 渤金 03”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尚未召开,联合资信将与渤海租赁保持沟通,持续关注“18 渤金 03”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结果及其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方面的变化,以动态分析并及时揭示相关事项对其主体及相关债券的信用水平带来的影响。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29]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12771.SZ 债券简称:18渤金03
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8 渤金 03”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三期)(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规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作为“18 渤金 0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召集人,就召集本期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1、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一、会议召开背景
2020 年以来,因新冠疫情突发及扩散,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很大负面冲击,受下游航空公司风险因素传导,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274.18 亿元,同比降低 29.34%,净利润-85.96 亿元,降幅 358.68%,流动性持续紧张。目前疫情的影响依然在持续,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27 亿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 53.53 亿元,同比下降 30.98%;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11.83 亿元,较上
年同期减亏约 13.31 亿元,减亏幅度约 52.94%。同时,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的统筹下有序进行。
渤海租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负债超过
流动资产人民币 1,352,692.60 万元。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若干境内借款、长
期应付款等债务未按照相关协议按时偿还,累计未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835,528.30 万元,公司正在与相关借款银行和债权人协商续借或展期安排。
根据目前状况,公司短期流动性匮乏,缺乏兑付能力,公司申请对“18 渤金 03”的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
根据2021年6月7日公司公布的《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1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9渤海租赁SCP002”)再次展期通过。
根据2021年7月2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1”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1”自2021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2021年9月8日公司公布的《关于“18渤金02”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发行的“18渤金02”展期方案通过,“18渤金02”自2021年9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二、债券发行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发行主体: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简称:18渤金03
4、债券代码:112771.SZ
5、发行规模:5.04亿元
6、债券余额:5.04亿元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起息日:2018年10月10日
9、兑付日:2021年10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担保情况:本期为无担保债券
11、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00 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五)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以电子邮件投票参加会议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文件: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2021 年 10
月 8 日 9:00 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00)(以受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表
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章(适用于机构持有人)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 zqcyrtp@cgws.com。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券,戚春然(收),13632947816。
(六)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七)参加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8 渤金 03”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一;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会议会务人
召集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20 层
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联系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长城证
券
联系人:戚春然、徐溢文
联系电话:13632947816、13437104040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债权登记日、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就“18 渤金 03”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 渤金
03”本金展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无效票,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附件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 渤金 03”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盖章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
附件一:会议表决票
“18 渤金 03”(债券代码:112771.SZ)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
证券账号 持有数量(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代理人(
[2021-09-28]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
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
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 √
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
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9 月28 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渤海租赁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 √
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2021-09-18] (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7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
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
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 √
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
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渤海租赁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 年月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 √
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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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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