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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415渤海租赁最新消息公告-000415最新公司消息
≈≈渤海租赁000415≈≈(更新: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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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0年年报预约披露:2021年04月30日
         2)预计2020年年度净利润-790000万元至-550000万元  (公告日期:2021-
           01-30)
         3)01月23日(000415)渤海租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0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19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0年05月1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0-09-30 净利润:-314960.70万 同比增:-251.34% 营业收入:228.59亿 同比增:-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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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指标(元)  │20-09-30│20-06-30│20-03-31│19-12-31│19-09-30
每股收益        │ -0.5107│ -0.4070│  0.0616│  0.2992│  0.3367
每股净资产      │  5.3472│  5.6900│  6.1546│  6.1046│  6.214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7685│  2.7685│  2.7685│  2.7685│  2.768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509│  1.5536│  2.0218│  1.9602│  1.997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8.8900│ -6.8900│  1.0000│  5.0100│  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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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0-09-30│20-06-30│20-03-31│19-12-31│19-09-30
每股收益        │ -0.5093│ -0.4066│  0.0615│  0.2989│  0.3365
每股净资产      │  5.3472│  5.6912│  6.1546│  6.1046│  6.214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7685│  2.7685│  2.7685│  2.7685│  2.768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509│  1.5536│  2.0218│  1.9602│  1.997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9.5240│ -7.1436│  1.0000│  4.8961│  5.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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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渤海租赁 代码:000415 │总股本(万):618452.1282│法人:金川
上市日期:1996-07-16 发行价:6  │A 股  (万):354739.6604│总经理:
主承销商: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263712.4678│行业:租赁业
电话:010-58102680;0991-2327723;0991-2327727 董秘:王佳魏│主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
                              │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
                              │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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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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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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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   -0.5107│   -0.4070│    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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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    0.2992│    0.3367│    0.2921│    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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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    0.3686│    0.3938│    0.2085│    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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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    0.4300│    0.3028│    0.1660│    0.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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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0.3700│    0.2328│    0.1186│    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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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3](000415)渤海租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王景然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3,123,396,168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50.5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33,765,2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82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89,630,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32%。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0,396,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6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89,630,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3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部分人员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2,287,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89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弃权2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88,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2%;反对
    89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3%;弃权2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㈡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2,50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3%;反对89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0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7%;反对89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㈡律师姓名:张新强、聂晓江;
    ㈢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㈠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㈡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2021-01-23](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HoldingsLimited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
    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的业务发展需求,Avolon拟以全资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Funding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Funding”)作为票据发行人,向相关合格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总计1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2021年1月13日(纽约时间),Avolon Funding完成了上述优先无抵押票据的定价工作,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下属子公司融资进展的提示性公告》(2021-005号公告)。现就上述融资及担保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进展情况
    ㈠融资情况概述
    2021年1月21日(纽约时间),Avolon Funding、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与Wells Fargo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以下简称“Wells Fargo”)及相关方签署了《INDENTURE》票据融资协议,Wells Fargo作为受托人,Avolon Funding作为票据发行人,向相关合格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了总计1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其中,7.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票面利率为2.125%,到期日为2026年2月21日;7.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票面利率为2.75%,到期日为2028年2月21日。上述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企业一般用途,包括可用于偿还未来到期债务等。
    上述票据的提前赎回条款:①当Avolon合并报表口径净负债权益之比大于2.5,且Avolon通过股东分红、公司间借款及股权回购等方式向股东提供资金累计超过8亿美元固定额度加上Avolon合并报表累计净利润的50%(自201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再加上向Avolon增资金额(自201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三者之和时,借款人需要承担债券提前赎回义务。②当Avolon对关联方进行除主营业务外的投资活动金额超过3亿美元或其总资产1.25%两者孰高,或
    Avolon与关联方进行除主营业务外的共同对外投资活动中投资金额超过2.5亿美元或其总资产1%两者孰高,借款人需要承担债券提前赎回义务。
    ㈡融资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021、2020-044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2020年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已使用2020年度贷款授权额度26.45亿美元(不含本次融资金额)。本次优先无抵押票据发行额度将纳入公司2020年对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不超过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Avolon Funding本次1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发行工作顺利开展,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CIT Aviation Finance III Ltd.、CIT Group Finance (Ireland)、CIT Aerospace LLC、CIT Aerospace International、Hong Kong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Park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下属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㈠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Avolon Holdings Funding Limited;
    2.成立日期:2017年8月3日;
    3.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4.已发行股本:普通股250股;
    5.经营范围:飞机租赁相关融资业务;
    6.企业类型: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7.股本结构:Avolon Holdings Limited持股100%;
    注:Avolon Funding是Avolon为融资单独设立的特殊目的主体,其偿还能力由Avolon业务运营能力决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Avolon总资产318.05亿美元、净资产77.13亿美元,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2.72亿美元、净利润-0.08亿美元(以上数据为Avolon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数据)。
    ㈡担保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INDENTURE》票据融资协议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15亿美元。
    ㈢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021、2020-031、2020-044号公告。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Avolon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0亿美元,授权期限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已使用2020年度担保授权额度26.45亿美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为Avolon Funding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0年度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Avolon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0亿美元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㈣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Avolon Funding系Avolon下属全资子公司,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为Avolon Funding提供上述担保系支持其业务开展,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Avolon的整体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Avolon的业务拓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㈤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1,964,919.60万元,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约3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天津渤海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2,000万元人民币;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2,000万元人民币;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295,033.75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4617计算折合人民币1,906,419.6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2,934,174.60万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11.05%,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约3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天津渤海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2,000万元人民币;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2,000万元人民币;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445,033.75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4617计算折合人民币2,875,674.60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2021-01-19](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提案1、2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1: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提案2: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渤海租赁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下午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1: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提案2: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2021-01-15](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下属子公司融资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下属子公司
    融资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的进展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021、2020-044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2020年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的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负债结构,Avolon拟以全资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Funding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 Funding”)作为票据发行人,向相关合格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总计1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2021年1月13日(纽约时间),Avolon Funding完成了上述优先无抵押票据的定价工作。其中,7.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125%;7.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2.75%。上述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企业一般用途,包括可用于偿还未来到期债务等。
    为保证上述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就上述1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优先无抵押票据的发行工作预计将于2021年1月21日(纽约时间)完成,Avolon及Avolon Funding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签署相关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已使用2020年度贷款授权额度约26.45亿美元(不含本次融资金额)。本次优先无抵押票据发行额度将纳入公司2020年对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不超过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提示
    上述Avolon Funding发行优先无抵押票据工作仍在推进过程中,该融资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及完成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协议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融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2021-01-07](000415)渤海租赁: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1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6日在北京海航大厦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李铁民先生、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共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景然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经理职务。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王景然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无私奉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运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景然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佳魏先生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确保公司境内外财务审计工作的统一协调及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265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不包含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184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及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2021-01-07](000415)渤海租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提案1、2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1: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提案2: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渤海租赁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下午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1.00
    提案1: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提案2: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2021-01-07](000415)渤海租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1年1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44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65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不包含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4万元人民币(包含税费及差旅费、文印费等代垫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自成立以来,安永华明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19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扬女士,项目合伙人,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2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19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航空、租赁及房地产行业上市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8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伯羽女士,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6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12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租赁、工业制造、电子商务、医疗行业上市审计等业务方面有逾11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3.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收入43.75亿元,审计客户逾11,212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扬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宁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伯羽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扬女士,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9年执业经验,在航空、租赁、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宁女士,中国执业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
    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0年执业经验,在航空、制造业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伯羽女士,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6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2年执业经验,在租赁、工业制造、电子商务、医疗行业的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安永华明于2020年两次收到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扬女士和范伯羽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6.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而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安永华明关于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安永华明的相关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安永华明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请安永华明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相关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2021-01-07](000415)渤海租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0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1年1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说明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景然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景然先生持有公司75,000股股票。王景然先生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王景然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无私奉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运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景然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佳魏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810268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20层
    传真:010-59782368
    电子邮箱:jiawei-wang@bohaileasing.com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说明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佳魏先生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佳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晓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91-2327723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传真:0991-2327709
    电子邮箱:xd_ma1@bohaileasing.com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附简历:
    王佳魏,男,1986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佳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佳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晓东,男,1986年生,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自2014年起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主管。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中心经理。马晓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马晓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0-12-26](000415)渤海租赁: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0-10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0年4月28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021、2020-031、2020-044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Avolon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0亿美元,授权期限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为Avolon Aerospace Funding 5 (Luxembourg) S.á r.l.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的业务发展需求,近日Avolon全资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 Funding 5 (Luxembourg) S.á r.l.(以下简称“Avolon Funding 5”)、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与Truist Bank(以下简称“Truist”)签署了《Facility Agreement》,Avolon Funding 5作为借款人向Truist申请了1亿美元贷款。为支持上述融资业务顺利开展,Avolon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CIT Aerospace LLC、CIT Group Finance (Ireland)、CIT Aviation Finance III Ltd、CIT Aerospace International、Hong Kong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Park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下属子公司”)共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⑴被担保人名称:Avolon Aerospace Funding 5 (Luxembourg) S.á r.l.;
    ⑵成立日期:2019年1月9日;
    ⑶注册地址:2,rue Hildegard von Bingen, L-1282 Luxembourg;
    ⑷已发行股本:2万美元;
    ⑸经营范围:飞机租赁相关融资业务;
    ⑹企业类型: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⑺股本结构:Avolon Investments S.á r.l.持股100%。
    注:Avolon Funding 5是Avolon为融资单独设立的特殊目的主体,其偿还能力由Avolon业务运营能力决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Avolon总资产318.05亿美元、净资产77.13亿美元,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2.72亿美元、净利润-0.08亿美元(以上数据为Avolon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数据)。
    2.担保的主要条款
    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⑵担保期限:自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⑶担保金额:1亿美元。
    3.董事会意见
    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为Avolon Funding 5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支持其业务开展,Avolon Funding 5为Avolon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Avolon整体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Avolon的业务拓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㈡为Avolon Aerospace AOE 188 Limited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的业务发展需求,近日Avolon下属全资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以下简称“AALL”)之全资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 AOE 188 Limited(以下简称“AOE 188”)、Avolon与UMB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及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了贷款协议,AOE 188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了2.2亿美元贷款。为支持上述融资业务顺利开展,Avolon就上述事项为AOE 188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AALL以其持有的AOE 188 100%股权为AOE 188提供质押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⑴被担保人名称:Avolon Aerospace AOE 188 Limited;
    ⑵成立日期:2020年6月16日;
    ⑶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T1-1104, Cayman Islands;
    ⑷已发行股本:普通股250股;
    ⑸经营范围:飞机租赁业务及相关融资业务;
    ⑹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⑺股本结构:AALL持股100%。
    2.担保的主要条款
    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
    ⑵担保期限:自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⑶担保金额:2.2亿美元。
    3.董事会意见
    Avolon及AALL为AOE 188提供上述担保系支持其开展租赁业务,AOE 188系Avolon为操作飞机租赁业务设立的全资特殊目的子公司,拥有飞机租赁业务中飞机资产的实际经济利益,具备稳定的收入,偿债能力稳定可靠。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拓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㈢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Avolon(含全资或控股SPV及子公司)已使用2020年度担保授权额度23.25亿美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Avolon及Avolon下属子公司为Avolon Funding 5及AOE 188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0年度Avolon及其下属子公司对Avolon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0亿美元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2,991,532.39万元,其
    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约10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天津渤海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2,000万元人民币;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2,000万元人民币;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438,033.75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5361计算折合人民币2,863,032.39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3,200,687.59万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12.05%,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约10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天津渤海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2,000万元人民币;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12,000万元人民币;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470,033.75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5361计算折合人民币3,072,187.59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2020-12-04](000415)渤海租赁: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公告编号:2020-105
    债券代码:112810 债券简称:18 渤租0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2018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 年12
    月7 日(因2020 年12 月5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2020 年12
    月7 日)支付2019 年12 月5 日至2020 年12 月4 日期间的利息。
    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五期)。
    2.债券简称:“18 渤租05”;债券代码:112810。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19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 年。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为
    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
    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起息日:2018 年12 月5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 年至2021 年每年
    的12 月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 年12 月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 年12 月5 日至2021 年12 月4
    日。
    1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交易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交易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1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
    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5.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6.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
    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
    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售依照以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
    购金额进行累计,申购利率低于最终发行利率(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申购
    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按比例配售(可根
    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
    量不予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
    级”)于2019 年6 月19 日出具了《公司债券2019 年跟踪评级报告》,经联合评
    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评级展望稳定。2020 年6 月29 日,鉴于今年年初以来的特殊外部环境,为最大
    化保证全体债权人权益,经公司申请,联合评级将延迟出具本期债券的定期跟踪
    评级报告。
    19.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
    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3.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
    执行。
    24.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9 年12 月5 日至2020 年12 月4 日。
    2.本期债券“18 渤租05”票面利率为7.00%,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 元
    的“18 渤租05”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0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12 月4 日。
    2.除息交易日:2020 年12 月7 日。
    3.债券付息日:2020 年12 月7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0 年12 月4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渤租05”
    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
    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 年11 月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 年11 月7 日起至2021 年11 月6 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景然
    电话:010-58102680
    传真:010-59782368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立华
    电话:010-88366060
    传真:010-88366060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12 月3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05月15日
    调研公司:参与公司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接待人:财务总监:彭鹏,董事、副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景然,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马伟华,董事长:卓逸群,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春华
    调研内容:公司就投资者在业绩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相关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1.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及市值提升方面的问题
1、问:公司市值大幅偏离净资产的原因及公司提升市值的举措
   答:公司股价表现除受公司经营基本面影响外,还受到宏观市场环境、金融政策、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的扎实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提升经营业绩,并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公司透明度,主动加强同券商、媒体等资本市场相关方的沟通交流,不断改善市场预期,提升投资者信心,合理运用多种方式,推动公司股票市值合理回归。
2、问:公司是否有进一步回购股票及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答: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暂无股份回购计划。公司管理团队于2018年实施了公司股票增持计划,目前暂无新的增持计划。如公司后续计划开展股份回购或公司管理团队开展增持,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问题
1、问:海航资本持续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是否会对渤海租赁的股东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答:渤海租赁是一家资产、业务、收入均相对独立的A股上市公司,单一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发生调整变化是市场行为,保持渤海租赁持续稳定运营是经营团队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2、问:海航资本是否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答: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未在海航集团财务公司开户,亦无存款。
3、问:政府工作组入驻海航集团的影响
   答:为有效化解海航集团风险、维护各方利益,应海航集团请求,3月初,海南省人民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共同成立了“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是全面协助、全力推进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并非接管海航集团。工作组的进驻将有助于海航集团妥善化解流动性风险,为航空主业走出短期困境提供支持。
4、问:海航资本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答:因海航资本与相关质权人操作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导致海航资本被动减持渤海租赁股票,自2018年8月6日起至 2020年4月27 日,海航资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渤海租赁股票 3.4亿股,约占渤海租赁总股本的5.5%。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海航资本正在与相关质权人积极沟通协商,积极通过多种措施化解平仓风险,但不排除相关质权人实施违约处置而导致海航资本继续被动减持公司股票。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积极与相关质权人沟通,通过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提前归还融资款项等有效措施化解平仓风险,尽最大努力避免被动平仓事件的发生。同时,公司将督促海航资本及相关方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海航资本已深刻认识到本次因被动减持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5、问:渤海租赁与海航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关联担保的情况
   答:为贯彻落实聚焦租赁主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境内飞机租赁业务规模,加强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控股”)在飞机租赁领域的业务合作,发挥协同效应,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8年11月与海航控股签署了《互保协议》。在上述《互保协议》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于2019年3月以其持有的香港渤海30%股权及其附带的相关权益为关联方海航控股向中国银行海南分行申请的21.7亿元人民币借款(折合约3.1亿美元)提供质押担保,海航集团对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3.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及应对措施
1、问:国外疫情爆发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情况及应对措施
   答:受下游航空公司风险因素传导,公司飞机租赁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面临的租金延付、租金违约和承租人破产的风险有所增加。截至2020年3月末,已有超过80%的客户向Avolon提出租金延期支付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在一定期间内延期支付部分或全部月租金等,这些客户涉及的租赁合同金额约占Avolon年度飞机租赁合同收入的90%以上。如新冠疫情影响持续,Avolon预计将会收到更多的租金延期支付申请,也将会为大部分航空公司客户提供短期租金延付支持,并将导致Avolon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同时部分客户租金违约风险也将上升。因新冠疫情的影响仍在持续,对航空运输业的整体影响尚难预计。随着海外疫情防控力度的加大、中国疫情率先得到有效控制,多国政府相继出台紧急措施为航空业纾困,疫情得到控制后,全球航空业亦有望逐步迎来复苏。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全球贸易活动进一步萎缩,世界贸易组织预测2020年全球商品贸易将下降13%至32%。市场需求的萎靡将直接影响航运公司的当期收入,部分杠杆率较高、流动性情况较差的航运公司的现金流、盈利能力及融资能力将持续承压。上述风险因素亦可能传导至集装箱租赁公司,对集装箱租金收入、出租率、租金水平、短期现金流等造成负面影响。但疫情对全球供应链的干扰也可能导致市场在短期内出现集装箱供应短缺的情况,这将有助于集装箱租赁公司在短期内保持集装箱出租率稳定。从中长期来看,根据历史经验,当疫情得到控制后,国际贸易增长将逐步恢复到正常水平,对集装箱运输及租赁的需求也会迎来增长。应对措施:(1)加强公司流动性管理,拓宽融资渠道,保持雄厚的资本实力。为应对新冠疫情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国、美国、欧盟等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采取了较为积极、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市场流动性。公司将抓紧捕捉市场波动中的机遇,充分运用公司下属租赁平台所在地域的产业支持政策,发挥公司境外企业的平台优势,维持并持续扩大公司授信额度,保持间接融资渠道对公司业务的良好支撑作用。2020年第一季度,Avolon已顺利完成17.5亿美元优先无抵押票据发行,票面利率进一步降低至2.875%;对前期循环贷款及TLB贷款进行重新定价,进一步降低融资利率并延长贷款期限,并将32亿美元无抵押循环信用贷款全部下账。截至2020年3月末,Avolon持有的非受限现金及可使用未下款的担保贷款额度合计超过55亿美元,可有效保证Avolon流动性的安全。在境内市场,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联系,争取新增授信额度,并充分利用优先股、公司债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不断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妥善筹划未来到期债务以降低流动性风险。同时,利用国家相关支持政策,切实降低境内融资成本,节省财务开支。(2)灵活调整飞机引进及集装箱采购计划,缩减年度资本开支。为提升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能力,降低新冠疫情对生产运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计划通过灵活调整飞机引进、集装箱采购计划等手段以缩减短期资本开支,进一步增强流动性。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末,Avolon已取消了原定于2020年至2023年期间交付的79架飞机订单,并将拟于该期间交付的25架飞机订单延迟至2024年及以后交付。本次订单调整后,公司合计持有306架订单飞机,较2019年末减少94架,其中拟于2020年至2023年交付的飞机订单从284架减少至165架。GSCL亦已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在新箱采购方面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已暂缓大额资本支出。(3)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进一步提升现有租赁资产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将继续通过资产证券化、轻资产运营等方式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效分散公司潜在经营风险,提升现有租赁资产的综合利用效率。2020年第一季度,Avolon与资产管理平台Sapphire Aviation Finance II签署了涉及21架附带租约的飞机租赁资产出售合约,并已完成了其中13架飞机的交割工作。在实现飞机资产处置收益的同时,Avolon将持续为Sapphire提供运营管理服务,以取得稳定、低风险收益。GSCL将致力于积极提升现有库存集装箱的出租率,以节省仓储成本、减少运营费用。同时,将密切跟踪客户运营情况,严格评估信用风险,在客户选择、租约签订等方面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
2、问:公司应对航空公司破产情况的具体措施
   答:公司拥有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对飞机租赁业务进行风险识别和规避。公司不仅严格控制单一航空公司客户集中度,且对全球各地区的业务规模比例有着严格的风险要求。如遇租金持续拖欠甚至航空公司破产等极端情形,公司亦有手段对相关租赁资产进行处置和转移,将损失降到最低以保障投资者和股东利益。相关措施包括不限于依照相关条款采取强制停飞、收回飞机并转租等方式保障公司自身合法权益等。公司具有丰富的处理航空公司破产、违约的应对经验和强大的风控、法律团队,在必要时能够采取收回飞机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利益。受疫情影响,全球航空市场压力增大,有部分航空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导致飞机租金支付出现延迟,同时各航空公司为应对挑战,也在不同程度缩减飞机引进计划和安排,这些均是目前存在的现象;公司也在密切关注合作客户的财务状况和飞机租赁市场的变化,并制定了详实的准备工作和应对措施。
3、问:公司飞机订单调整情况
   答:为提升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能力,降低新冠疫情对生产运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末,Avolon已取消了原定于2020年至2023年期间交付的79架飞机订单,并将拟于该期间交付的25架飞机订单延迟至2024年及以后交付。本次订单调整后,公司合计持有306架订单飞机,较2019年末减少94架,其中拟于2020年至2023年交付的飞机订单从284架减少至165架。
4.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相关问题及回复
1、问:公司集装箱租赁业务情况
   答: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GSCL自有和管理的集装箱合计约380万CEU,包括标准干箱、冷藏箱、罐式集装箱及特种箱等多个类型,其中,标准干箱占比约为42.71%、冷藏箱占比约为39.98%、罐式集装箱占比约为11.33%、特种箱占比约为6.52%,平均出租率为93.60%。
2、问:公司飞机租赁业务情况
   答: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机队规模达到959架,其中自有及管理飞机559架(其中Avolon持有525架,天津渤海持有34架),订单飞机400架,出租率约为99%。
3、问:公司在海南有什么布局?如何把握海南自贸港发展机遇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答:2019年,商务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的通知》,海南自贸港建设进入“快车道”。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在海口综合保税区设立了10家SPV,并完成了4架飞机经营租赁项目,在飞机租赁领域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未来公司将积极抢抓海南自贸港发展机遇,依托国家和海南省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借助海航集团在海南省本地的资源优势,通过在海南自贸港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等方式,加快推进飞机租赁项目落地,同时进一步探索货运航空、通用航空、发动机及航材、机场设施设备等航空相关及上下游租赁业务,稳步提升境内租赁业务的规模和质量。
5.公司利润分配相关问题及回复
1、问:公司2019年度未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境外子公司分红情况
   答:2019年度,境外子公司Avolon向GALC进行了现金分红,分红款项已用于境外控股平台GALC及香港渤海支付其有息负债利息,未进一步向渤海租赁母公司分红;境外子公司GSCL的经营收益主要用于满足其运营需要及偿还债务,未向渤海租赁母公司分红;天津渤海净利润已全部用于弥补未弥补亏损,但截至2019年末天津渤海单体仍为净亏损,无可供分配利润。公司为控股型公司,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合并下属子公司净利润,公司母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现金分红。2019年度,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收益主要用于满足其运营需要,未向渤海租赁母公司分红,导致本年度渤海租赁母公司净亏损约4.64亿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0亿元。
2、问:公司投资者回报计划执行情况
   答: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并不冲突。根据该规划,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10%。渤海租赁母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主要业务通过下属子公司开展。2019年度,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收益主要用于满足其运营需要,未向渤海租赁母公司分红,导致本年度渤海租赁母公司为净亏损。截至2019年期末渤海租赁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故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仍然有效,未来公司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该规划妥善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融资类相关问题及回复
1、问:公司未来融资计划
   答:公司已于2019年9月取得发行50亿公司债的核准,2020年市场流动性较为宽裕,公司也将视市场环境情况,择机发行公司债,保持融资渠道对公司业务的良好支撑作用。同时,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在2020年将持续加强流动性管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以保持雄厚的资本实力。
2、问:公司应付债券情况及兑付、回售情况
   答:公司2019年应付债券规模有所增加主要系境外子公司Avolon调整融资结构,发行无抵押债券用于偿还抵押借款和短期借款所致。公司应付债券主要为子公司Avolon及母公司分别在海外市场及深交所发行的优先无抵押票据、公司债等。具体明细可参见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将根据全年资金安排,按照债券到期、回售时间,妥善做好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其他问题及回复
1、问:公司人均薪酬水平较高的原因
   答:公司飞机租赁及集装箱租赁业务主要通过境外子公司Avolon及GSCL(含Seaco、Cronos)开展,境外子公司薪酬占公司薪酬总额超90%。鉴于国际飞机租赁、集装箱租赁行业的薪酬水平整体较高且人才是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境外子公司需参考当地国情及行业标准,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以吸引及留住专业人才。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发展规划相匹配,不存在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
2、问:独立董事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所做的工作
   答: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2.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提高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3、问:公司今年的海外并购计划
   答:公司目前暂无收购海外资产的计划。
4、问:渤海人寿收购渤海信托相关情况
   答:渤海人寿正在推进收购渤海信托股权事宜,尚需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持有渤海人寿20%股权,以权益法合并其对应经营收益,并未对渤海人寿实现控股,因此渤海人寿相关交易情况不在公司信息披露范围内。有关渤海人寿的相关信息,请以渤海人寿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1-25 日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9.73 成交量:4913.51万股 成交金额:11320.6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2563.74       |437.83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68.83       |--            |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287.48        |1.37          |
|业部                                  |              |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证券营业|249.49        |0.26          |
|部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白沙泉证券营业|238.06        |20.23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2563.74       |437.8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中路证|--            |251.15        |
|券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北一环路证|--            |242.35        |
|券营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区人民北路|--            |235.67        |
|证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7.12         |234.41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9-26|4.11  |101.58  |417.49  |申万宏源证券有|申万宏源证券有|
|          |      |        |        |限公司吉林分公|限公司吉林分公|
|          |      |        |        |司            |司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65390.12  |1252.38   |103.08  |0.00      |65493.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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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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