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49什么时候复牌?-德赛电池停牌最新消息
≈≈德赛电池000049≈≈(更新:22.02.22)
[2022-02-22]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文
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德赛矽镨签订 SIP 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加快公司 SIP(System In a Package,系
统级封装;以下简称 SIP)业务的发展,德赛矽镨拟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在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建设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21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5 亿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2-008 的《关于德赛矽镨签订 SIP 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2-009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加快公司 SIP(System In a Package,系统
级封装;以下简称 SIP)业务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赛矽镨”)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与惠州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在惠州仲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仲恺高新区)辖区范围内投资建设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21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15亿元。
二、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德赛矽镨签订 SIP 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惠环段)666 号
4、关联关系: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协议书所称的项目是指乙方投资建设的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经营电子元器件制造。
2、项目用地:项目使用土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50年,意向选址位于仲恺高新区内 ZKD-002-104-01 地块。乙方拟在上述地块建设及经营本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88,984 平方米(以市自然资源局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土地挂牌价格以实际评估价为准。
3、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21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总容积率不低于 1.6,总建筑面积约 142,400 平方米。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十年内,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 50 亿元,实现年纳税总额 1.1 亿元。
4、开发建设周期:乙方按项目一次性供地、一次性统一开发方式进行建设。乙方在甲方交付土地后(自签署《“净地交付”联合验收登记表》之日起计,下同)的 30 日内启动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乙方在甲方交付土地后的 3 个月内实质性进场动工(动工是指地勘进场),30 个月内整体竣工、36 个月内投产、39 个月内产值上规纳统、投产后 2 年内达产。乙方须按照上述约定时间及投资计划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及投产运营。对于以上约定,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推进流程可能延误时,乙方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甲方主要权责
(1)甲方在土地具备出让条件时,依法挂牌出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
(2)如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四通一平”(即道路、供水、供电、排水、场地平整)的净地标准 30 日内交付乙方使用。
(3)如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如乙方遇到项目的建设及经营涉及到甲方的业务时,在乙方向甲方提出诉求后,甲方应积极协调并妥善解决。甲方提供相关的投资服务和公共管理,指导和协助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遇到涉及甲方的问题困难。
(5)甲方鼓励乙方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在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和仲恺高新区等的重点建设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等条件下,可协助乙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重点项目”等认定,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省、市优惠政策支持。
6、乙方主要权责
(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挂牌竞标程序合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土地成交确认书》及缴费通知要求足额支付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乙方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对该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以及提交水土保持方案。
(3)乙方在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定,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乙方有义务按照惠州市住建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立网和施工围挡使用管理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19]1135 号)文件精神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围挡使用管理。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破坏周边设施及环境,不得恶意超标排放或违规偷排污染物,如造成国家或他人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将项目建设过程纳入“仲恺高新区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进服务系统”管理,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经济运行数据,以方便甲方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6)签订本协议书后,若乙方控股权发生变更,则乙方须在完成工商变更后一个月内书面告知甲方,且乙方股权变更事项不得影响本协议书的履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德赛矽镨投资建设 SIP 封装产业项目是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
促进公司 SIP 业务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积极参与政府的土地招拍挂公开程序,但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3)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等带来项目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顺延、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建设协议书涉及的预计年销售收入、年纳税总额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项目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项目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德赛矽镨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投资建设 SIP 产业项目对公司 SIP 业务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11日(周五)下午14:55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周五)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3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
书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2年3月8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2年3月11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 √
协议书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2022-02-09]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周五)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2年2月9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2年2月11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 午 8:30 —11:30,下午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 √
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2022-01-21]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11日(周五)下午14:55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周五)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2年2月9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2年2月11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 √
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2022-01-21]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文
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
为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快储能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在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75 亿元,分三期布局 20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生产中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2-003 的《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审批权限与流程一览表的议案》
3、《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2-004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1]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快储能相关业务的发展,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议案》,拟与相关
方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登
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 2021-081 的《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德赛电池储
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在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75 亿元,分三期布局 20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生产中心。
二、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马桥河村同心路 1 号
4、关联关系: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
2、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75 亿元,分三期布局 20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其中:项目一期投资 16 亿元,建设 4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全面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 22.44 亿元(以下简称“项目一期”);项目二期投资 29.5 亿元,建设 8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期”);项目三期投资 29.5 亿元,建设 8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期”)。本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 120 亿元。
3、项目面积及位置:项目净用地总面积约 863 亩,其中项目一期净用地 196 亩,
推荐选址地块位于赤岗路以北、楠竹塘路以南、郭亮南路以西、段家冲路以东区域;项目二期净用地 467 亩,推荐选址地块位于郭亮南路以西、石长铁路以南、楠竹塘路以北区域;项目三期净用地约 200 亩,由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另行推荐选址位置。甲方确保项目一期至三期所推荐地块能够满足乙方布局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建设内容的用地需求。
上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50 年。最终面积、位置及其使用权限,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为准。
4、投入产出指标要求:拟投资强度不低于 400 万元/亩,每期建成投产 5 年后年
产值不低于 800 万元/亩,税收不低于 40 万元/亩。
5、合作方式:为减轻乙方前期投入,支持项目快速落地投产,由甲方成立一家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具体公司名称以新注册成立公司核名登记为准)负责项目一期土地摘牌及代建,项目一期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代建部分在建成交付乙方后 5 年内由乙方进行一次性整体回购。项目二期、三期由乙方自行摘得土地并建设,甲方在此过程中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
6、开发建设周期:项目一期力争在 2023 年一季度正式投产运营。在项目一期建设期间,甲方支持乙方租赁长沙振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望公司”)物业智能终端配件产业园 2 号栋 1 楼作为过渡厂房,用于产品研发、试制等内容。项目
二期力争在 2022 年 12 月份提供用地,最迟在 2023 年 6 月份交地,甲方为乙方预留
所推荐的选址地块至 2025 年 12 月份。项目三期力争在 2025 年 6 月份提供用地,最
迟在 2025 年 12 月份交地,甲方为乙方预留所推荐的选址地块至 2027 年 12 月份。
若因甲方(含平台公司)原因导致项目用地取得或审批手续延迟,则本项目建设开发周期应相应予以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设计延迟致使项目无法正常开工、竣工、投产的,由甲方出具书面意见,则本项目建设开发周期可相应予以顺延。
7、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下属平台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完成项目一期土地使用权摘牌和厂房、动力中心及配套用房代建。
(2)甲方负责协调振望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过渡厂房。
(3)甲方在乙方办理本项目设立、工商税务登记、环评安评等相关入园手续的过程中实行“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联系协调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
(4)甲方负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乙方项目如期推进。
(5)甲方负责项目建设的外部协调工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
(6)在特殊情况下,有权机构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双方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8、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 60 日内在“望城经开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要求控股比例达到 70%,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办理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乙方保证新设公司生产、经营和销售环节的税收都在甲方所在地缴纳。乙方新设公司取得正式工商营业执照后 15 日内,乙方和新设公司应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向甲方明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由新设公司承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新设公司均无权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移或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乙方保证项目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在实际投产运营后 15 年内不改变税务登记地。
(2)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立项、可研、环评、安评、能评等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相关手续办理由甲方代为组织进行。
(3)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商定的项目土地用途、容积率、投资额度、建设内容来制定规划建设方案、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开发建设周期”建设并投产。本协议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市(县、区)政府规范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4)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三同时和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建设。项目投产后如因乙方生产、生活造成环境污染、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治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组建专门的团队与甲方及平台公司对接,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6)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做好后期箱柜杆塔、5G 机房等公用设施或市政管线的建设,如确需占用乙方红线内用地,乙方应无偿提供布置位置和建设环境,并配合街道附属设施的权属或产权单位做好后续维护管理工作。
(7)该项目用地明确生产经营(建设)内容为:建设储能电芯、储能电芯封装以及能源类产品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包含厂房、实验室、倒班房、食堂、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投产 5 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和建筑物对外出租、转让,或以转让股权、设定担保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
(8)乙方承诺按期缴纳场地租金,并在平台公司交付代建厂房、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后 5 年内通过收购平台公司 100%股权的方式对代建厂房、综合楼及配套设施进行回购。
(9)如乙方到期未能回购项目一期土地、代建厂房、动力中心及配套用房等,乙方退租时有权带走其增设的可移动资产、设施和设备,不得向甲方及平台公司要求补偿乙方自行增加的任何装修费用;如乙方对原房屋及设施造成破坏的,应恢复至交付之时的原状。
(10)乙方自本项目每期投产年度起的第 5 个会计年度开始,年度在甲方所在地实际缴纳税收及附加(含乙方企业员工在甲方所在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乙方进出口退税)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 40 万元/亩要求(按项目净用地面积核算),则乙方不享受当年度本项目协议之外的国家、省、市、区、园区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
9、股权回购支持:乙方新设公司注册时,甲方同意通过下属集团公司或以产业母基金形式参股新设公司,实缴出资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甲、乙双方须按照所持有新设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同一时期等比例将注册资本金实缴到位,在自甲方实缴出资完毕之日起 3 年期内,由乙方指定的高管团队或企业对甲方参股的股份按年化 3%固定利率进行回购,如乙方超期未回购,则甲方可将该等资金所占的股份按市场化原则予以挂牌出让。具体事宜由乙方与甲方下属集团公司或产业母基金另行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约定。
10、产业扶持:鉴于乙方系锂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品牌成熟、发展前景较好,且乙方承诺把该项目打造成为行业标杆、示范企业,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示范性,甲方同意将乙方项目作为园区重点扶持项目进行引进与培养,对项目各期分别给予产业扶持政策。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公司拟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创造有利条件。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从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领域向电芯业务领域的延伸,新设公司的项目建设、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市场推广等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顺延、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4)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鉴于土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等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能否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建设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签订项目入园协议书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对公司储能电池业务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约:194.65 亿元 193.98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7.50 亿元–8.00 亿元
的净利润 盈利:6.70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1.99%-19.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7.15 亿元–7.65 亿元
的净利润 盈利:6.52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9.72%-17.4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2.4966 元–2.6631 元 盈利:2.2293 元注
注:报告期内公司派发了股票股利,办理了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离职人员
的股份回购,总股本由 207,197,738股变动至 300,298,970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由3.2321元调整为 2.2293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0 年度完成对主要子公司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各 25%少数股东
权益的收购。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自 2020 年 8 月份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吸尘器等高毛利产品收入增长较好,公司毛利率同比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1-12-20] (000049)德赛电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月 16 日、2021年 12 月 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
业务的公告》,公司拟与战略投资者等相关方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当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21—081 的《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7]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
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为本公司从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领域向电芯业务领域 的延伸,新设公司的项目建设、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市场推广等尚需一定的时间周 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场 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
芯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快储能相关业务的发展, 公司拟与战略投资者等相关方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待定),开展储能
电芯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3.5 亿元,持股比
例为 70%。
二、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批权限表》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暂未确定,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点:暂未确定,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地址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
4、出资方式:货币方式出资,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5、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及其他新型储能电池、电池材料和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对应的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70.00%
管理层持股平台 不高于 1,500.00 不高于 3.00%
战略投资者 不低于 13,500.00 不低于 27.00%
合计 50,000.00 100.00%
上述信息,以相关政府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尚未确认战略投资者,管理层持股平台尚未成立,待相关事项确认后方可签署合资协议。
五、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及市场前景
近年来,各国政府均提出向清洁能源加速转型。中国提出了碳排放在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欧盟则陆续公布了《欧盟绿色协议》、近海可再生能源战略等新能源发展措施;美国新一届政府宣布重返《巴黎协议》,设定
了 2030 年零排放汽车销量占新车总销量 50%的目标,并承诺到 2050 年实现碳中和。
作为碳减排的重要领域,发电行业以及工业生产领域向新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发电行业中,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占比将快速提升,储能作为其重要配套设施也将迎来快速增长,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储能技术将是储能行业发展目标。在工业生产领域,目前主要依赖煤炭、石油、天然气供能,为实现碳减排,工业生产中的电动化应用场景将持续增加。随着全社会的清洁能源发展趋势日渐明朗,储能行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目前在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积累了较好的产品技术经验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电芯是电池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具备较好的电芯能力是电池行业竞争的重要竞争力体现,在“双碳时代”背景下,储能电芯行业的战略性机会出现,公司在储能封装集成业务方面已经有较好的积累,规划布局建设储能电芯能力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六、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公司拟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为本公司从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领域向电芯业务领域的延伸,新设公司的项目建设、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市场推广等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及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新设公司运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有效解决。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对公司储能电池业务的未来发展有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文件形
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 24 楼会议室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议案》。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快储能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与战略投资者等相关方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待定),开展储能电芯业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3.5 亿元,持股比例为 70%。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 2021-081的《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1-11-30]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根据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分立重组之第二阶段股权置换协议》的约定,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自股权置换相关的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完成之日(2021年2月3日)起18个月内,自愿放弃其在公司股东大会享有的1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即放弃所持30,029,897股股票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述股票尚处于弃权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周一)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4人,代表股份135,705,994股,占
2
公司股份总数300,298,970股的45.19%。剔除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的表决股份30,029,897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105,676,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34,866,8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1%。剔除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的表决股份30,029,897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104,836,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839,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106,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表决情况
105,641,897
99.97%
34,200
0.03%
-
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072,587
96.91%
34,200
3.09%
-
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伟、叶玉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23]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周一)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5)。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
议案 议案名称 打 勾 的 栏
编码 目 可 以 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 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 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1年11月23日至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11月29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 √
供担保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11-13]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987,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8.81%,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新兴业务的发展,做大做强 SIP(System In a Package,系
统级封装)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进行了存续分立,分立后惠州蓝微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矽镨”)。
为了满足德赛矽镨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德赛矽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拟提供的担保金额总计为 8 亿元,具体如下表:
被担保企业 截至目前
被担保企业 担保方持 资产负债率 担保金额 担保额度占上
名称 股比例 (分立基准日 (万元)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余额
期净资产比例 (万元)
2021 年 7 月 31 日)
广东德赛矽镨 100% 13.73% 80,000 28.27% 0
技术有限公司
对于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在担保的授权有效期内所发生的银行融资,公司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德赛矽镨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和德赛矽镨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3、 注册地点:惠州市
4、 法定代表人:丁春平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0 万元
6、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 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的股权关系: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
截止分立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德赛矽镨资产总额 16,228.09 万元,
负债总额 2,228.09 万元,净资产 14,000.0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8、 德赛矽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德赛矽镨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被担保企业德赛矽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蓝微分立产生,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987,000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48.81%,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88,697.8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6.6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电子文
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矽镨”)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德赛矽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拟提供的担保金额总计为 8 亿元。
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75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76 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29日(周一)下午14:55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周一)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5)。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
议案 议案名称 打 勾 的 栏
编码 目 可 以 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 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 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1年11月23日至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11月29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 √
供担保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11-08]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原激励对象 4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08,75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62%。
2、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407,720 股减少为 300,298,970 股。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9 年 1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9 年 3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国资委”)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801 号),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惠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5、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公司通过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 14.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因 1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实际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5.4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由 205,243,738 股增加至 207,197,738 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
9、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7.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0、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送红股 4.5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07,197,738
股增至 300,436,720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由 1,954,000 股调整为 2,833,300
股。
11、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在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1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对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 股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300,407,720 股。
1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
龙共计 4 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8,487 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00,407,720 股减少为 300,298,97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完成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并注销。”
鉴于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龙共计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对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调整方法为: 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由于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年度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4.39 元/股调整为(14.39-0.7-1)÷(1+0.45)=8.7517(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
39.43 元,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回购价格为8.7517 元/股。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龙 4 人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951,747.38 元。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 4 名原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06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23,936 0.64% 108,750 1,815,186 0.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8,483,784 99.36% 0 298,483,784 99.40%
三、股份总数 300,407,720 100.00% 108,750 300,298,970 100.00%
[2021-10-29]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6359元
每股净资产: 10.404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7%
营业总收入: 126.2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1亿元
[2021-09-08]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9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8,4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91%,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流通日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79 名激励对象共计 898,487 股限制性股票可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9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9 年 1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9 年 3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国资委”)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801 号),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惠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5、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公司通过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 14.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因 1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实际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5.4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由 205,243,738 股增加至 207,197,738 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
9、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7.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0、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送红股 4.5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07,197,738
股增至 300,436,720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由 1,954,000 股调整为 2,833,300
股。
11、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在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1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对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 股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300,407,720 股。
1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
龙共计 4 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8,487 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15、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1/3。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公司激励计划进入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 2019 年度审定营业收入为
1、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184.43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了
不低于 3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47.71%,不低于承诺的 30%,且不
2、2019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 1.8 元,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2.27%;
75 分位值水平; 2、2019 年度审定扣除非经常性损
3、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28%。 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2.3073 元,
注:每股收益即每股盈余(EPS),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不低于承诺的 1.8 元,且不低于对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公司总股本的比率。 标企业 75 分位值 0.40 元;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 3、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发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事宜,所涉及
[2021-09-07]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
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8,750 股予以回购注销。由于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数量已做相应调整。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108,75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300,407,720
股减至 300,298,97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00,407,720 元减至 300,298,970 元。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之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 申报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 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王锋、高玉梅
联系电话:0755-862 99888、0752-262 9936
联系传真:0755-862 99889
邮政编码:518057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8-31]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6日(周一)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
提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1年8月31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9月6日14:55以前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 26楼 深圳市
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9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9月0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9月0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08-20]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6日(周一)下午14:55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6日(周一)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
提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5)。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
议案 议案名称 打 勾 的 栏
编码 目 可 以 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 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 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 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1年8月31日至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9月6日14:55以前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
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9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9月0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9月0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08-20] (000049)德赛电池: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 24 楼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
光霞、周少龙共计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8,750 股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为 8.7517 元/股予以回购注销,本监事会已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79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98,487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000049)德赛电池: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
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 24 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
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2.《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蓝微存续分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强化新兴业务的发展,做大做强 SIP(System In a
Package,系统级封装),经过论证,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惠州蓝微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蓝微存续分立的公告》。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各项考核指标已满足《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
稿)》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对符合条件的 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98,487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
董事刘其先生、何文彬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7 名无
关联董事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龙共计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108,75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300,407,720 股减至 300,298,97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00,407,720 元减至
300,298,970 元。
就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表:
原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407,720 元。 300,298,970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现
普通股 300,407,720 股。 为:普通股 300,298,970 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2021-08-20]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951元
每股净资产: 9.65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8%
营业总收入: 76.8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9亿元
[2021-07-22]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有关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与香港新能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
能达”)签署了《重组意向书》,拟由香港新能达以其持有的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能德”)全部股权作价对惠州电池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新能达持有惠州电池不超过 49%的股权,本公司将持有惠州电池剩余的股权,而惠州电池将持有东莞新能德的全部股权。
本次签署的《重组意向书》系对本次交易的初步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等初步商洽结果,除了其中关于“公告”和“管辖法及争议解决”的条款,意向书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
二、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相关工作
在推进本次重大事项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探讨,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本次交易的重要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
在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10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原因
由于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交易双方共同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未达成有约束力的实质性协议,各方对终止本次重
大事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次重大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是公司审慎研究后的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22 日
[2021-07-14]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约:76.85 亿元 75.74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2.50 亿元–2.75 亿元
的净利润 盈利:1.74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3.87%-58.2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8321 元–0.9153 元 盈利:0.5784 元注
注:报告期内公司派发了股票股利,总股本由 207,197,738股增至300,436,720 股,
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由 0.8387元调整为 0.5784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0 年度完成对主要子公司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各 25%少数股东
权益的收购。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自 2020 年 8 月份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中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占比增加,公司毛利率同比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7-10]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原激励对象 2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9,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97%。
2、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436,720 股减少为 300,407,720 股。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9 年 1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9 年 3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国资委”)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801 号),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惠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5、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公司通过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由 205,243,738 股增加
至 207,197,738 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
9、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7.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0、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 10.0 元(含税),送红股 4.5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07,197,738 股增至 300,436,720 股。
11、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在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完成对 2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 29,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436,720 股减少为 300,407,72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完成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并注销。”
鉴于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对以上人员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调整方法为: 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由于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年度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4.39 元/股调整为(14.39-0.7-1)÷(1+0.45)=8.7517(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
70.90 元,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回购价格为8.7517 元/股。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许永东、刘辉 2 人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253,799.30元。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原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36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
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33,300 0.94% 29,000 2,804,300 0.9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7,603,420 99.06% 0 297,603,420 99.07%
三、股份总数 300,436,720 100.00% 29,000 300,407,72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系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做出的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2021-07-08]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筹划有关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战略
投资者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与香港新能达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能达”)签署了《重组意向书》,拟由香港新能达以其持有的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能德”)全部股权作价对惠州电池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新能达持有惠州电池不超过 49%的股权,本公司将持有惠州电池剩余的股权,而惠州电池将持有东莞新能德的全部股权。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2021 年 01 月 07 日、2021
年 01 月 21 日、2021 年 02 月 04 日、2021 年 02 月 25 日、2021 年 03 月 11 日、
2021 年 03 月 25 日、2021 年 04 月 09 日、2021 年 04 月 23 日、2021 年 05 月 12
日、2021 年 05 月 26 日、2021 年 06 月 09 日及 2021 年 06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并签署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 编 号 “2021-034” )、《 关于筹划重 大 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6”)、《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中介机构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论证。本次重大事项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
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大事项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08 日
[2021-06-24]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以电子文
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
于惠州蓝微为越南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为越南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且惠州蓝微为香港蓝微和越南蓝微担保的合计金额也
不得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1—055 的《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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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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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文
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德赛矽镨签订 SIP 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加快公司 SIP(System In a Package,系
统级封装;以下简称 SIP)业务的发展,德赛矽镨拟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在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建设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21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5 亿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2-008 的《关于德赛矽镨签订 SIP 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2-009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加快公司 SIP(System In a Package,系统
级封装;以下简称 SIP)业务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赛矽镨”)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与惠州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在惠州仲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仲恺高新区)辖区范围内投资建设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21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15亿元。
二、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德赛矽镨签订 SIP 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惠环段)666 号
4、关联关系: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协议书所称的项目是指乙方投资建设的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经营电子元器件制造。
2、项目用地:项目使用土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50年,意向选址位于仲恺高新区内 ZKD-002-104-01 地块。乙方拟在上述地块建设及经营本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88,984 平方米(以市自然资源局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土地挂牌价格以实际评估价为准。
3、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21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总容积率不低于 1.6,总建筑面积约 142,400 平方米。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十年内,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 50 亿元,实现年纳税总额 1.1 亿元。
4、开发建设周期:乙方按项目一次性供地、一次性统一开发方式进行建设。乙方在甲方交付土地后(自签署《“净地交付”联合验收登记表》之日起计,下同)的 30 日内启动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准备工作;乙方在甲方交付土地后的 3 个月内实质性进场动工(动工是指地勘进场),30 个月内整体竣工、36 个月内投产、39 个月内产值上规纳统、投产后 2 年内达产。乙方须按照上述约定时间及投资计划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及投产运营。对于以上约定,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推进流程可能延误时,乙方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甲方主要权责
(1)甲方在土地具备出让条件时,依法挂牌出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
(2)如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四通一平”(即道路、供水、供电、排水、场地平整)的净地标准 30 日内交付乙方使用。
(3)如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如乙方遇到项目的建设及经营涉及到甲方的业务时,在乙方向甲方提出诉求后,甲方应积极协调并妥善解决。甲方提供相关的投资服务和公共管理,指导和协助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遇到涉及甲方的问题困难。
(5)甲方鼓励乙方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在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和仲恺高新区等的重点建设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等条件下,可协助乙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重点项目”等认定,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省、市优惠政策支持。
6、乙方主要权责
(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挂牌竞标程序合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土地成交确认书》及缴费通知要求足额支付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乙方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对该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以及提交水土保持方案。
(3)乙方在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定,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乙方有义务按照惠州市住建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立网和施工围挡使用管理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19]1135 号)文件精神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围挡使用管理。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破坏周边设施及环境,不得恶意超标排放或违规偷排污染物,如造成国家或他人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将项目建设过程纳入“仲恺高新区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进服务系统”管理,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经济运行数据,以方便甲方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6)签订本协议书后,若乙方控股权发生变更,则乙方须在完成工商变更后一个月内书面告知甲方,且乙方股权变更事项不得影响本协议书的履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德赛矽镨投资建设 SIP 封装产业项目是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
促进公司 SIP 业务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积极参与政府的土地招拍挂公开程序,但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3)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等带来项目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顺延、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建设协议书涉及的预计年销售收入、年纳税总额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项目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项目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德赛矽镨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投资建设 SIP 产业项目对公司 SIP 业务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11日(周五)下午14:55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周五)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3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
书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2年3月8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2年3月11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德赛矽镨签订SIP封装产业项目投资建设 √
协议书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2022-02-09]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周五)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2年2月9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2年2月11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 午 8:30 —11:30,下午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 √
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2022-01-21]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11日(周五)下午14:55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周五)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2年2月9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2年2月11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 √
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2022-01-21]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文
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
为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快储能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在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75 亿元,分三期布局 20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生产中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2-003 的《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审批权限与流程一览表的议案》
3、《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2-004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1]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快储能相关业务的发展,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议案》,拟与相关
方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登
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 2021-081 的《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德赛电池储
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在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75 亿元,分三期布局 20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生产中心。
二、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马桥河村同心路 1 号
4、关联关系: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
2、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75 亿元,分三期布局 20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其中:项目一期投资 16 亿元,建设 4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全面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 22.44 亿元(以下简称“项目一期”);项目二期投资 29.5 亿元,建设 8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期”);项目三期投资 29.5 亿元,建设 8GWh 产能的储能电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期”)。本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 120 亿元。
3、项目面积及位置:项目净用地总面积约 863 亩,其中项目一期净用地 196 亩,
推荐选址地块位于赤岗路以北、楠竹塘路以南、郭亮南路以西、段家冲路以东区域;项目二期净用地 467 亩,推荐选址地块位于郭亮南路以西、石长铁路以南、楠竹塘路以北区域;项目三期净用地约 200 亩,由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另行推荐选址位置。甲方确保项目一期至三期所推荐地块能够满足乙方布局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建设内容的用地需求。
上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50 年。最终面积、位置及其使用权限,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为准。
4、投入产出指标要求:拟投资强度不低于 400 万元/亩,每期建成投产 5 年后年
产值不低于 800 万元/亩,税收不低于 40 万元/亩。
5、合作方式:为减轻乙方前期投入,支持项目快速落地投产,由甲方成立一家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具体公司名称以新注册成立公司核名登记为准)负责项目一期土地摘牌及代建,项目一期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代建部分在建成交付乙方后 5 年内由乙方进行一次性整体回购。项目二期、三期由乙方自行摘得土地并建设,甲方在此过程中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
6、开发建设周期:项目一期力争在 2023 年一季度正式投产运营。在项目一期建设期间,甲方支持乙方租赁长沙振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望公司”)物业智能终端配件产业园 2 号栋 1 楼作为过渡厂房,用于产品研发、试制等内容。项目
二期力争在 2022 年 12 月份提供用地,最迟在 2023 年 6 月份交地,甲方为乙方预留
所推荐的选址地块至 2025 年 12 月份。项目三期力争在 2025 年 6 月份提供用地,最
迟在 2025 年 12 月份交地,甲方为乙方预留所推荐的选址地块至 2027 年 12 月份。
若因甲方(含平台公司)原因导致项目用地取得或审批手续延迟,则本项目建设开发周期应相应予以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设计延迟致使项目无法正常开工、竣工、投产的,由甲方出具书面意见,则本项目建设开发周期可相应予以顺延。
7、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下属平台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完成项目一期土地使用权摘牌和厂房、动力中心及配套用房代建。
(2)甲方负责协调振望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过渡厂房。
(3)甲方在乙方办理本项目设立、工商税务登记、环评安评等相关入园手续的过程中实行“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联系协调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
(4)甲方负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乙方项目如期推进。
(5)甲方负责项目建设的外部协调工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
(6)在特殊情况下,有权机构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双方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8、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 60 日内在“望城经开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要求控股比例达到 70%,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办理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乙方保证新设公司生产、经营和销售环节的税收都在甲方所在地缴纳。乙方新设公司取得正式工商营业执照后 15 日内,乙方和新设公司应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向甲方明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由新设公司承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新设公司均无权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移或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乙方保证项目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在实际投产运营后 15 年内不改变税务登记地。
(2)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立项、可研、环评、安评、能评等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相关手续办理由甲方代为组织进行。
(3)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商定的项目土地用途、容积率、投资额度、建设内容来制定规划建设方案、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开发建设周期”建设并投产。本协议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市(县、区)政府规范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4)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三同时和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建设。项目投产后如因乙方生产、生活造成环境污染、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治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组建专门的团队与甲方及平台公司对接,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6)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做好后期箱柜杆塔、5G 机房等公用设施或市政管线的建设,如确需占用乙方红线内用地,乙方应无偿提供布置位置和建设环境,并配合街道附属设施的权属或产权单位做好后续维护管理工作。
(7)该项目用地明确生产经营(建设)内容为:建设储能电芯、储能电芯封装以及能源类产品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包含厂房、实验室、倒班房、食堂、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投产 5 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和建筑物对外出租、转让,或以转让股权、设定担保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
(8)乙方承诺按期缴纳场地租金,并在平台公司交付代建厂房、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后 5 年内通过收购平台公司 100%股权的方式对代建厂房、综合楼及配套设施进行回购。
(9)如乙方到期未能回购项目一期土地、代建厂房、动力中心及配套用房等,乙方退租时有权带走其增设的可移动资产、设施和设备,不得向甲方及平台公司要求补偿乙方自行增加的任何装修费用;如乙方对原房屋及设施造成破坏的,应恢复至交付之时的原状。
(10)乙方自本项目每期投产年度起的第 5 个会计年度开始,年度在甲方所在地实际缴纳税收及附加(含乙方企业员工在甲方所在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乙方进出口退税)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 40 万元/亩要求(按项目净用地面积核算),则乙方不享受当年度本项目协议之外的国家、省、市、区、园区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
9、股权回购支持:乙方新设公司注册时,甲方同意通过下属集团公司或以产业母基金形式参股新设公司,实缴出资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甲、乙双方须按照所持有新设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同一时期等比例将注册资本金实缴到位,在自甲方实缴出资完毕之日起 3 年期内,由乙方指定的高管团队或企业对甲方参股的股份按年化 3%固定利率进行回购,如乙方超期未回购,则甲方可将该等资金所占的股份按市场化原则予以挂牌出让。具体事宜由乙方与甲方下属集团公司或产业母基金另行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约定。
10、产业扶持:鉴于乙方系锂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品牌成熟、发展前景较好,且乙方承诺把该项目打造成为行业标杆、示范企业,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示范性,甲方同意将乙方项目作为园区重点扶持项目进行引进与培养,对项目各期分别给予产业扶持政策。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公司拟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创造有利条件。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从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领域向电芯业务领域的延伸,新设公司的项目建设、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市场推广等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顺延、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4)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鉴于土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等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能否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建设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签订项目入园协议书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对公司储能电池业务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入园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约:194.65 亿元 193.98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7.50 亿元–8.00 亿元
的净利润 盈利:6.70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1.99%-19.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7.15 亿元–7.65 亿元
的净利润 盈利:6.52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9.72%-17.4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2.4966 元–2.6631 元 盈利:2.2293 元注
注:报告期内公司派发了股票股利,办理了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离职人员
的股份回购,总股本由 207,197,738股变动至 300,298,970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由3.2321元调整为 2.2293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0 年度完成对主要子公司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各 25%少数股东
权益的收购。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自 2020 年 8 月份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工具、吸尘器等高毛利产品收入增长较好,公司毛利率同比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1-12-20] (000049)德赛电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月 16 日、2021年 12 月 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
业务的公告》,公司拟与战略投资者等相关方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当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21—081 的《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7]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
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为本公司从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领域向电芯业务领域 的延伸,新设公司的项目建设、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市场推广等尚需一定的时间周 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场 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
芯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快储能相关业务的发展, 公司拟与战略投资者等相关方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待定),开展储能
电芯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3.5 亿元,持股比
例为 70%。
二、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批权限表》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暂未确定,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点:暂未确定,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地址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
4、出资方式:货币方式出资,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5、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及其他新型储能电池、电池材料和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对应的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70.00%
管理层持股平台 不高于 1,500.00 不高于 3.00%
战略投资者 不低于 13,500.00 不低于 27.00%
合计 50,000.00 100.00%
上述信息,以相关政府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尚未确认战略投资者,管理层持股平台尚未成立,待相关事项确认后方可签署合资协议。
五、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及市场前景
近年来,各国政府均提出向清洁能源加速转型。中国提出了碳排放在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欧盟则陆续公布了《欧盟绿色协议》、近海可再生能源战略等新能源发展措施;美国新一届政府宣布重返《巴黎协议》,设定
了 2030 年零排放汽车销量占新车总销量 50%的目标,并承诺到 2050 年实现碳中和。
作为碳减排的重要领域,发电行业以及工业生产领域向新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发电行业中,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占比将快速提升,储能作为其重要配套设施也将迎来快速增长,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储能技术将是储能行业发展目标。在工业生产领域,目前主要依赖煤炭、石油、天然气供能,为实现碳减排,工业生产中的电动化应用场景将持续增加。随着全社会的清洁能源发展趋势日渐明朗,储能行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目前在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积累了较好的产品技术经验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电芯是电池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具备较好的电芯能力是电池行业竞争的重要竞争力体现,在“双碳时代”背景下,储能电芯行业的战略性机会出现,公司在储能封装集成业务方面已经有较好的积累,规划布局建设储能电芯能力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六、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公司拟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为本公司从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领域向电芯业务领域的延伸,新设公司的项目建设、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市场推广等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及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新设公司运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有效解决。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对公司储能电池业务的未来发展有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文件形
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 24 楼会议室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议案》。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加快储能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与战略投资者等相关方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待定),开展储能电芯业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3.5 亿元,持股比例为 70%。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 2021-081的《关于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储能电芯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1-11-30]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根据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分立重组之第二阶段股权置换协议》的约定,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自股权置换相关的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完成之日(2021年2月3日)起18个月内,自愿放弃其在公司股东大会享有的1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即放弃所持30,029,897股股票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上述股票尚处于弃权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周一)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4人,代表股份135,705,994股,占
2
公司股份总数300,298,970股的45.19%。剔除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的表决股份30,029,897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105,676,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0%。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34,866,8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1%。剔除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的表决股份30,029,897股后的有效表决股份104,836,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839,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106,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表决情况
105,641,897
99.97%
34,200
0.03%
-
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072,587
96.91%
34,200
3.09%
-
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伟、叶玉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23]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周一)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5)。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
议案 议案名称 打 勾 的 栏
编码 目 可 以 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 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 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1年11月23日至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11月29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 √
供担保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11-13]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987,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8.81%,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新兴业务的发展,做大做强 SIP(System In a Package,系
统级封装)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进行了存续分立,分立后惠州蓝微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矽镨”)。
为了满足德赛矽镨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德赛矽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拟提供的担保金额总计为 8 亿元,具体如下表:
被担保企业 截至目前
被担保企业 担保方持 资产负债率 担保金额 担保额度占上
名称 股比例 (分立基准日 (万元)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余额
期净资产比例 (万元)
2021 年 7 月 31 日)
广东德赛矽镨 100% 13.73% 80,000 28.27% 0
技术有限公司
对于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在担保的授权有效期内所发生的银行融资,公司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德赛矽镨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和德赛矽镨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3、 注册地点:惠州市
4、 法定代表人:丁春平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0 万元
6、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 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的股权关系: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
截止分立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德赛矽镨资产总额 16,228.09 万元,
负债总额 2,228.09 万元,净资产 14,000.0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8、 德赛矽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德赛矽镨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被担保企业德赛矽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蓝微分立产生,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987,000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48.81%,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88,697.8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6.6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电子文
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矽镨”)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德赛矽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拟提供的担保金额总计为 8 亿元。
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75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76 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29日(周一)下午14:55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周一)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5)。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
议案 议案名称 打 勾 的 栏
编码 目 可 以 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 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 人需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1年11月23日至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11月29日14:55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赛矽镨银行综合授信提 √
供担保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11-08]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原激励对象 4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08,75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62%。
2、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407,720 股减少为 300,298,970 股。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9 年 1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9 年 3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国资委”)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801 号),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惠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5、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公司通过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 14.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因 1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实际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5.4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由 205,243,738 股增加至 207,197,738 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
9、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7.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0、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送红股 4.5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07,197,738
股增至 300,436,720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由 1,954,000 股调整为 2,833,300
股。
11、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在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1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对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 股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300,407,720 股。
1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
龙共计 4 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8,487 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00,407,720 股减少为 300,298,97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完成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并注销。”
鉴于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龙共计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对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调整方法为: 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由于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年度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4.39 元/股调整为(14.39-0.7-1)÷(1+0.45)=8.7517(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
39.43 元,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回购价格为8.7517 元/股。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龙 4 人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951,747.38 元。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 4 名原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06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23,936 0.64% 108,750 1,815,186 0.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8,483,784 99.36% 0 298,483,784 99.40%
三、股份总数 300,407,720 100.00% 108,750 300,298,970 100.00%
[2021-10-29]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6359元
每股净资产: 10.404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7%
营业总收入: 126.2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1亿元
[2021-09-08]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9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8,4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91%,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流通日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79 名激励对象共计 898,487 股限制性股票可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9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9 年 1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9 年 3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国资委”)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801 号),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惠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5、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公司通过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 14.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因 1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实际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5.4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由 205,243,738 股增加至 207,197,738 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
9、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7.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0、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送红股 4.5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07,197,738
股增至 300,436,720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由 1,954,000 股调整为 2,833,300
股。
11、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在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1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对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 股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300,407,720 股。
1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
龙共计 4 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8,487 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15、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1/3。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公司激励计划进入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 2019 年度审定营业收入为
1、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184.43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了
不低于 3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47.71%,不低于承诺的 30%,且不
2、2019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 1.8 元,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2.27%;
75 分位值水平; 2、2019 年度审定扣除非经常性损
3、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28%。 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2.3073 元,
注:每股收益即每股盈余(EPS),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不低于承诺的 1.8 元,且不低于对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公司总股本的比率。 标企业 75 分位值 0.40 元;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 3、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发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事宜,所涉及
[2021-09-07]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
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8,750 股予以回购注销。由于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数量已做相应调整。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108,75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300,407,720
股减至 300,298,97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00,407,720 元减至 300,298,970 元。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之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 申报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 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王锋、高玉梅
联系电话:0755-862 99888、0752-262 9936
联系传真:0755-862 99889
邮政编码:518057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8-31]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6日(周一)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
提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1年8月31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9月6日14:55以前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 26楼 深圳市
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9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9月0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9月0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08-20]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6日(周一)下午14:55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6日(周一)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
提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5)。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
议案 议案名称 打 勾 的 栏
编码 目 可 以 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 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 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 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即2021年8月31日至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9月6日14:55以前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
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9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9月0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9月0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2021-08-20] (000049)德赛电池: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 24 楼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
光霞、周少龙共计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8,750 股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为 8.7517 元/股予以回购注销,本监事会已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79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98,487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0] (000049)德赛电池: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
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 24 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
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2.《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蓝微存续分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强化新兴业务的发展,做大做强 SIP(System In a
Package,系统级封装),经过论证,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惠州蓝微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德赛矽镨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蓝微存续分立的公告》。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各项考核指标已满足《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
稿)》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对符合条件的 7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98,487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
董事刘其先生、何文彬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7 名无
关联董事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激励对象李润朝、孙荣华、乔光霞、周少龙共计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8,75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108,75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300,407,720 股减至 300,298,97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00,407,720 元减至
300,298,970 元。
就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表:
原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407,720 元。 300,298,970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现
普通股 300,407,720 股。 为:普通股 300,298,970 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2021-08-20]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951元
每股净资产: 9.65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8%
营业总收入: 76.8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9亿元
[2021-07-22]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有关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与香港新能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
能达”)签署了《重组意向书》,拟由香港新能达以其持有的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能德”)全部股权作价对惠州电池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新能达持有惠州电池不超过 49%的股权,本公司将持有惠州电池剩余的股权,而惠州电池将持有东莞新能德的全部股权。
本次签署的《重组意向书》系对本次交易的初步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等初步商洽结果,除了其中关于“公告”和“管辖法及争议解决”的条款,意向书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
二、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相关工作
在推进本次重大事项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探讨,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本次交易的重要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
在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10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原因
由于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交易双方共同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未达成有约束力的实质性协议,各方对终止本次重
大事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次重大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是公司审慎研究后的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22 日
[2021-07-14] (000049)德赛电池: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约:76.85 亿元 75.74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2.50 亿元–2.75 亿元
的净利润 盈利:1.74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3.87%-58.2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8321 元–0.9153 元 盈利:0.5784 元注
注:报告期内公司派发了股票股利,总股本由 207,197,738股增至300,436,720 股,
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由 0.8387元调整为 0.5784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0 年度完成对主要子公司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各 25%少数股东
权益的收购。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自 2020 年 8 月份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中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占比增加,公司毛利率同比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7-10]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原激励对象 2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9,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97%。
2、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436,720 股减少为 300,407,720 股。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9 年 1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9 年 3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国资委”)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801 号),广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惠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并予以备案。
5、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公司通过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由 205,243,738 股增加
至 207,197,738 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
9、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7.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0、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207,197,73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 10.0 元(含税),送红股 4.5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07,197,738 股增至 300,436,720 股。
11、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在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完成对 2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 29,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0,436,720 股减少为 300,407,72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完成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并注销。”
鉴于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对以上人员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调整方法为: 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由于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年度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4.39 元/股调整为(14.39-0.7-1)÷(1+0.45)=8.7517(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
70.90 元,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回购价格为8.7517 元/股。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许永东、刘辉 2 人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253,799.30元。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原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36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
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33,300 0.94% 29,000 2,804,300 0.9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7,603,420 99.06% 0 297,603,420 99.07%
三、股份总数 300,436,720 100.00% 29,000 300,407,72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系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做出的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2021-07-08] (000049)德赛电池: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筹划有关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战略
投资者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与香港新能达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能达”)签署了《重组意向书》,拟由香港新能达以其持有的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能德”)全部股权作价对惠州电池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新能达持有惠州电池不超过 49%的股权,本公司将持有惠州电池剩余的股权,而惠州电池将持有东莞新能德的全部股权。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2021 年 01 月 07 日、2021
年 01 月 21 日、2021 年 02 月 04 日、2021 年 02 月 25 日、2021 年 03 月 11 日、
2021 年 03 月 25 日、2021 年 04 月 09 日、2021 年 04 月 23 日、2021 年 05 月 12
日、2021 年 05 月 26 日、2021 年 06 月 09 日及 2021 年 06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并签署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 编 号 “2021-034” )、《 关于筹划重 大 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6”)、《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中介机构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论证。本次重大事项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
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大事项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08 日
[2021-06-24] (000049)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以电子文
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
于惠州蓝微为越南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为越南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且惠州蓝微为香港蓝微和越南蓝微担保的合计金额也
不得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1—055 的《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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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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