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31什么时候复牌?-大悦城停牌最新消息
≈≈大悦城000031≈≈(更新:22.02.26)
[2022-02-26]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嘉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嘉悦”)与银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市西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东湖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银团向南昌嘉悦提供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的固定 资产贷款额度,用于南昌 “中粮大悦城” 项目一期(朝阳新城控规 A02-06-1、 朝阳新城控规 D05-09 地块)开发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悦城地产”)近日与银团签订了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为南昌嘉悦在贷 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中未偿还的 51%部分(最高额不超过 4.845 亿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昌嘉悦的另一间接持股股东按持股比例 对剩余 49%债务(最高额不超过 4.655 亿元)提供了同等条件的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大悦城地产相关审批程序。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提案》,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股东大会审 已使用额 本次使用额 剩余可使用
批额度 度 度 额度
<70% 150 29.68 4.845 115.475
控股子公司 ≥70% 150 38.7242 0 111.2758
合计 300 68.4042 4.845 226.750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昌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地点为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路 339 号一栋二层,注册资本为 14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孔磊。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南昌嘉悦为南昌悦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悦佰”)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南昌悦佰 51%股权;江西亿凯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利百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非我司关联方)持有南昌悦佰 49%股权。
截至目前,南昌嘉悦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嘉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879,593,916.86 2,455,653,629.75
总负债 1,491,987,691.39 2,432,418,766.29
银行贷款余额 0.00 0.00
流动负债余额 1,491,204,505.30 2,431,489,884.23
净资产 1,387,606,225.47 23,234,863.46
2021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6,749,406.70 -8,691,423.79
净利润 -12,393,774.53 -6,765,136.5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担保最高本金金额:最高额不超过 4.845 亿元
3、担保范围:贷款本金中未偿还部分的 51%(最高金额不超过 4.845 亿元)
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南昌嘉悦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银团成员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中未偿还部分的51%。
4、担保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大悦城地产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南昌嘉悦在贷款合同 51%的债务(最高额不超过4.84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的开发建设需要。
2、南昌嘉悦已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南昌嘉悦的另一间接持股股东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剩余49%债务提供了同等条件的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10,532.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3.10%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5.6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194,930.50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4.1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69.99%)。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15,6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9.0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68%)。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8]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一项议案:
审议通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提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的融资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1-29]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鸿悦”)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昆明鸿悦向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 8 亿元,用于昆明景悦花园项目(昆明市经开区 KCJ2020-15 号地块)建设,期限 3 年。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昆明鸿悦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大悦城控股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将以其持有的昆明鸿悦 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股权质押事项已履行成都公司相关审批程序。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资产负债 股东大会 已使用额 本次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率 审批额度 度 额度 用额度
控股子公 <70% 150 21.68 8 120.32
公司 ≥70% 150 38.7242 0 111.2758
司 合计
300 60.4042 8 231.595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注册地点为
云南省昆明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清水片区 JK-QS-D4-04-01 号,注册资本为贰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岳有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持有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至目前,昆明鸿悦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昆明鸿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03,979,113.15 655,899,302.17
总负债 15,211,802.35 656,312,426.80
银行贷款余额 0 0
流动负债余额 15,211,802.35 656,312,426.80
净资产 815,767,310.80 -413,124.63
2021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5,126,683.46 -413,124.63
净利润 -3,868,489.20 -413,124.6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昆明鸿悦在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8亿元。同时,成都公司将以其持有的昆明鸿悦 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担保范围为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鸿悦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10,532.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3.10%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5.6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194,930.50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4.10%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69.99%)。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15,6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9.0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68%)。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股权质押合同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9] (000031)大悦城:2021年度业绩预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8,500 万元-12,500 万元 亏损:38,683.36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2,100 万元-6,100 万元 亏损:50,118.53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 元/股-0.03 元/股 亏损:0.0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经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与消费需求的回升,国内零售及酒店业
务逐步复苏,公司持有型业务及酒店运营收入稳步提升;本年达到收入结算条件的商品房资源同比增加,权益占比高的销售型结算项目业绩贡献同比增长,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金额约为 6000 万元-6600 万元,主要
为收到的违约金等营业外款项及资产处置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6] (000031)大悦城: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泽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贷款合同,锐泽置业向银团申请人民币 8 亿元贷款,用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WJ-J-2021-006 号地块建设,贷款期限 5 年。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公司”)与银团签订了保证合同,苏南公司按 30%出资比例为锐泽置业在上述贷款合同项下的不超过 2.4 亿元债务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锐泽置业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锐泽置业提供了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锐泽置业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1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公司对锐泽置业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可用额度为 3 亿元;本
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锐泽置业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2.4 亿元,可用 额度为 0.6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注册地点苏州市
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 1188 号 10 号楼 107 室,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为刘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 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营 业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已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 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 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表。其中,苏州中锐宸格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钱建蓉)以及苏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安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均非公司关联方。
股东 出资比例
苏州中锐宸格置业有限公司 40%
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 30%
苏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
锐泽置业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锐泽置业不存在担保、诉 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锐泽置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315,248,358.43 1,019,329,783.81
总负债 1,217,343,703.82 1,000,513,918.08
银行贷款余额 250,000,000.00 0
流动负债余额 967,343,703.82 1,000,513,918.08
净资产 97,904,654.61 18,815,865.73
2021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095,345.39 -1,184,134.27
净利润 -2,095,345.39 -1,184,134.2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苏南公司对锐泽 置业的股权比例乘以未偿还款项的资金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锐泽置业应向银团支付的其他款项、银团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苏南公司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五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联营企业锐泽置业在贷款合同项下的 不超过 2.4 亿元债务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 要。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锐泽置业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 取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锐泽置业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 条件的担保,锐泽置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830,532.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08.7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3.92%)。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114,930.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69.74%(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68.2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15,6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资产的比重为 39.0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68%)。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0] (000031)大悦城: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1936 号文”核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2020年中粮置业已完成15亿元公司债券发行,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2020-024)。
根据《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已于2022年1月19日结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简称:22中粮01,债券代码:149782)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为3.08%;品种二(债券简称:22中粮02,债券代码:149783)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为3.49%。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9]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一项议案:
审议通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全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
务类融资产品的提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融资
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01]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营企业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淦盈”,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近日签订了《借款授信变更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项下的
3.5 亿元贷款本金的贷款总期限变更为 48 个月,至 2022 年 12 月止。针对上述
银行授信及借款,佛山淦盈双方股东分别与光大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佛山淦盈 50%股权质押。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
二、公司对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向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详情请
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同意公司
为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佛山淦盈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75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7 日,注册地点为佛山市
禅城区华祥路 12 号祥云居首层之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解涛。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自有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悦置业”)持有该公司 5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股权,上海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 50%股权。截至目前,佛山淦盈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淦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67,991,118.66 1,920,274,900.97
总负债 909,418,537.22 1,958,233,797.61
银行贷款余额 400,000,000.00 500,000,000.00
流动负债余额 909,418,537.22 1,958,233,797.61
净资产 358,572,581.44 -37,958,896.64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3,468,521.92 -18,244,766.15
净利润 -13,468,521.92 -18,244,766.1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1.75 亿元
2、担保方式:鹏悦置业持有的佛山淦盈 50%股权质押
3、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佛山淦盈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的 50%,以及债权人实现质权的费用及鹏悦置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的 50%。
此外,佛山淦盈双方股东的相关方与债权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变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项目生产经营,满足项目业务需要。公司通过派出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合营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措施,担保对象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佛山淦盈双方股东及相关方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佛山淦盈提供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51,532.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5.33%(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6.5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259,930.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7.64%(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71.4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691,6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37.6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15%)。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质押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1] (000031)大悦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4: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媒体中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由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273,416,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69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972,735,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54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00,680,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4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第1项提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第2项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提案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 是否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有效表决权 通过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
比例
3,254,012,514 99.4072% 19,404,007 0.5928% 0 0.0000%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股数 小股东有效表 股数 小股东有效表 股数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1,102,100 5.3745% 19,404,007 94.6255% 0 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提案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 是否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有效表决权 通过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
比例
3,270,293,820 99.9046% 3,121,201 0.0954% 1500 0.0000%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 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 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小股东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17,383,406 84.7718% 3,121,201 15.2208% 1,500 0.0073%
以上提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石之恒律师、叶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大悦城控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大悦城控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
审议通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决策部署,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1]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悦乾”)的供应商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江都”)与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资本保理”)签订了《国内商业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
同”),期限 1+1 年。江苏江都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其因承建张家口悦乾在建工程而形成的对张家口悦乾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予中粮资本保理。因债权人变更,近日公司与中粮资本保理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张家口
悦乾在保理合同项下本金不超过 1.41 亿元债务的 65%(即 9165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张家口悦乾另一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张家口悦乾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7 日、6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公司 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单位:亿元
资 产 负 债 股 东 大 会 已 使 用 额 剩 余 可 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使用
率 审批额度 度 用额度
<70% 150 21.68 0 128.32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0 37.8077 0.9165 111.2758
合计 300 59.4877 0.9165 239.595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注册地点
为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长城西大街 5 号凤凰城御府 27 号楼 0901 室,注册
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大全。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张家口悦乾 65%股权,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 35%股权。张家口悦乾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张家口悦乾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073,091,840.71 993,570,708.05
总负债 1,615,080,581.10 508,735,002.91
银行贷款余额 32,100,000.00 0.00
流动负债余额 1,582,980,581.10 508,735,002.91
净资产 458,011,259.61 484,835,705.14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6,824,445.53 -15,164,294.86
净利润 -26,824,445.53 -15,164,294.8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债权本金:9165 万元。
3、担保范围:《保理合同》项下张家口悦乾全部债务的 65%,以及中粮资本保理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理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期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如果保理合同项下的债务分笔/期履行,则每笔/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理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1、张家口悦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悦乾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张家口悦乾另一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张家口悦乾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2、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64,032.5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6.01%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6.8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259,930.50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7.64%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1.4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04,1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8.3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43%)。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6]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悦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悦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悦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悦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重庆悦鼎向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 6.6 亿元的贷款,用于重庆中央公园瑞府项目开发建设,期限 36个月。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重庆悦鼎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 产 负 债 股 东 大 会 已 使 用 额 本次使用 剩 余 可 使
率 审批额度 度 用额度
<70% 150 21.68 0 128.32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0 31.2077 6.6 112.1923
合计 300 52.8877 6.6 240.512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悦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中央公园西路 555号,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田维龙。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悦锦合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悦鼎 100%股权。截至
目前,重庆悦鼎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悦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9 月 30日 2021 年 6 月 30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986,610,306.57 954,414,463.80
总负债 966,681,762.57 954,437,198.24
银行贷款余额 0 0
流动负债余额 966,681,762.57 954,437,198.24
净资产 19,928,544.00 -22,734.44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95,274.66 -30,312.58
净利润 -71,456.00 -22,734.4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6.6 亿元
3、担保范围:《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如果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之日后三年。保证期间,平安银行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公司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重庆悦鼎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是 为了促 进其生 产经营 发展, 满足 其项目 开发建 设的需 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54,867.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5.51%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6.6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250,765.50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7.14%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1.2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04,1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8.3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43%)。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担保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0031)大悦城: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35 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按照出资比例为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联锦悦”)提供不超过 1.875 亿元的保证担保额度及为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悦小镇”)提供不超过 1.96亿元的保证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将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 日,注册地点南
京市秦淮区大校场路 11 号,注册资本 45,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闫志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物业管理;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咨询;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负责南京市秦淮区 2021G31 地块的开发建设。
截止 11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882,416,949.75 元,负债总额
1,433,776,238.30元,净资产448,640,711.45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359,288.55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目前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 出资比例
大悦城控股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25%
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5%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25%
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25%
该公司股东中,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为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以上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南京联锦悦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南京联锦悦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二)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注册地点
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横街 4 号,注册资本 55,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万青。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公司负责武汉中粮祥云地铁小镇二期的开发建设。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0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727,785,320.33 1,515,767,562.43
总负债 1,180,504,248.20 962,296,313.26
银行贷款余额 0.00 0.00
流动负债余额 1,180,504,248.2 962,296,313.26
净资产 547,281,072.13 553,471,249.17
2021 年 1 月-10 月 2020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6,190,177.04 -528,750.83
净利润 -6,190,177.04 -528,750.83
该公司现有股东目前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 出资比例
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51%
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 49%
该公司股东中,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武汉地悦小镇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武汉地悦小镇不存在
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具有担保效力的承诺文件,该公司提供反担
保。
三、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新增向联合营企业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地悦
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发展,满足
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南京有限公司持有南京联锦悦 25%股权,
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地悦小镇 49%股权,公司通过派
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了解两个联合营项目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
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南京联锦悦、武汉地悦小镇的其他股东分别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具有担保效力的承诺文件。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促进联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具有担保效力的承诺文件,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2、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新增向联合营企业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为 3,888,867.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1.9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5.20%)。其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184,765.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3.5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69.7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04,1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
为 38.3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43%)。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2021-12-15]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完善公司治理,满足业务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对《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了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董事会同意按照出资比例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3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将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对本担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保事项进行决策。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2021-12-15] (000031)大悦城: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以及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媒体中心。
特别提示: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根据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2 月 29 日 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2、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 项提案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2 项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上述提案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的提案
2.00 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凭前述证件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及 12 月 29 日 9: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3 层。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3 层;
联系电话: 0755-23999288、010-85017888;
传真:0755-23999009;
电子邮箱:000031@cofco.com;
联系人:葛彦彤
5、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根据公司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
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2 月 29 日 17:00 前)
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
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2、投票简称:“大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以及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
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所
有提案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章程》的提案
2.00 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 √
的提案
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
份总数,三者只能选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2021-11-26] (000031)大悦城: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公开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分层出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的2层办公房产(3401-3416,3501-3516共32套),标的资产评估值为327,362,998元(标的资产34层、35层分别为整层打通使用,本次评估系按房地产证所列示的单个房产进行评估),挂牌底价依据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即每层挂牌转让底价均为16,368.15万元。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不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本次挂牌出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挂牌出售的固定资产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国际交易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广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的2层办公房产(3401-3416,3501-3516共32套),每层建筑面积4165.42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8330.84平方米。
2、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2套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0968号)。该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机构备案。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资产合计账面原值为302,306,158.95元,账面净值为241,946,324.81元。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值为327,362,998.00元(含5%增值税),增值85,416,673.19元,增值率35.3%。
3、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资产为公司2014年3月19日签订的编号“2013圳中银宝抵字第000003号”抵押合同之抵押物,已于2021年7月12日解除抵押)。
三、交易定价及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挂牌底价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即每层写字楼挂牌转让底价为16,368.15万元,合计挂牌底价为32,736.30万元。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交易合同。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债权及债务处理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将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因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尚不确定,交易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2套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0968号)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0-30] (000031)大悦城: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当面送达和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 年修订)》及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30] (000031)大悦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元
每股净资产: 4.60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5%
营业总收入: 221.2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17亿元
[2021-10-19]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订了借款合同,北京公司向中信信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7 亿元的贷款,用于北京公司下属项目的开发建设,期限 1年+1年+1年(每满 1年,双方有选择权)。公司与中信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8.7 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077 亿元,可用额度为 127.4923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1.2077 亿元,可用额度为 118.7923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07 年 11 月 26 日,注册地点为北
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A517-522 室,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聂庆庆。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公司持有北京公司 100%股权。截至目前,北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参股
公司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9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参
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北京公司不存在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9 月 30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930,836,543.90 12,616,806,927.19
总负债 11,706,280,275.22 11,012,498,812.28
银行贷款余额 1,253,809,448.00 1,730,103,255.11
流动负债余额 8,396,862,532.54 8,094,445,557.17
净资产 1,224,556,268.68 1,604,308,114.91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30,082,925.99 2,770,457,332.50
利润总额 -369,004,109.13 -261,394,849.99
净利润 -379,751,846.23 -307,376,176.3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8.7 亿元
3、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中信信托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北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应向中信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北京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下属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156,746.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6.5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1.0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411,844.56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5.92%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4.75%)。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44,9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2021-10-19]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31证券简称:大悦城公告编号:2021-08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订了借款合同,北京公司向中信信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7亿元的贷款,用于北京公司下属项目的开发建设,期限1年+1年+1年(每满1年,双方有选择权)。公司与中信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8.7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
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077亿元,可用额度为127.4923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2077亿元,可用额度为118.7923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517-522室,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聂庆庆。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公司持有北京公司100%股权。截至目前,北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9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北京公司不存在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
12,930,836,543.90
12,616,806,927.19总负债
11,706,280,275.22
11,012,498,812.28银行贷款余额
1,253,809,448.00
1,730,103,255.11流动负债余额
8,396,862,532.54
8,094,445,557.17净资产
1,224,556,268.68
1,604,308,114.912021年1-9月(未经审计)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830,082,925.99
2,770,457,332.50利润总额
-369,004,109.13
-261,394,849.99净利润
-379,751,846.23
-307,376,176.3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3
2、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8.7亿元
3、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中信信托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北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应向中信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北京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下属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4,156,746.56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26.5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1.0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411,844.56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5.9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4.75%)。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744,902.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4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2021-10-12] (000031)大悦城: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 5 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市两江新区两路组团 C 标准分区 C04-3、C07-3、C09-1、C09-5 地
块。该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央公园板块中央公园东侧,重庆渝北大悦城南侧。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 112,0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 159,12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该项目通过股权收购获取,我方需支付价款约为人民币 12.63 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 49%的权益。
2、西安市高陵区地籍编号为 610126203011GB00014、610126203011GB00012、
610126202006GB00008、610126202006GB00019 共 4 宗地块。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老城区,南与未央区、灞桥区隔渭河相望,东与临潼相邻,西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相接,北与咸阳市三原县相联。4 宗地块土地出让面积合计 162,043.3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457,2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和商服用地。四宗地块成交总价合计约为人民币 22.17 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 100%的权益。
3、常州武进区 JWJ20210201 号地块。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东宝南路西
侧、横溪路南侧。该宗地块土地出让面积合计 38,513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 77,026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该宗地块成交总价合计约为人民币 9.97 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 51%的权益。
4、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以北 7-1 号地块。该项目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
中心环西侧,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 56,09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129,019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该项目通过股权收购获取,我方需支付价款约为人民币 13.8 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 50%的权益。
5、成都市天府新区 TF(07/09):2021-17 号地块。该项目位于天府新区煎茶街
道高庙村一组。土地出让面积 41,542.86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 83,000 平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 8%且不大于 10%)。土地成交总价约为人民币 8.47 亿元,地块须建设占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 44%的销售型人才公寓(其中一类人才公寓占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 38%,二类人才公寓占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 6%)。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 51%的权益。
以上项目,未来可能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2021-09-27]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当面送达和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2021-09-27] (000031)大悦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1、田佳琳先生
田佳琳,男,1980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学硕士,中级工程师。2006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广州市鹏万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西南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4月起任西南区域公司总经理。
田佳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平先生
李平,男,1981年4月出生,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工程管理专业工学学士,工程师。2004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主郡项目部经理、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瑞吉项目部总经理、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苏州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公司苏南区域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起兼任上海大区公司总经理。
李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24]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悦麟”,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哈尔滨悦麟向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的贷款,用于中粮锦云世家项目的开发建设,期限 2年。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按 51%的持股比例为哈尔滨悦麟在《融资额度协议》项下的最高额不超过 1.53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哈尔滨悦麟另一股东黑龙江省中农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哈尔滨悦麟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同时,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公司”)及黑龙江省中农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哈尔滨悦麟 51%及 4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7 日、6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股权质押事项已履行东北公司相关审批程序。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53 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9777 亿元,可用额度为 129.0223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5077 亿元,可用额度为 127.4923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9年 9月 24日,注册地点为
哈尔滨市双城区永治村龙信阳光城 2-3 号商服,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瑞。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城市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悦麟 51%股权,黑龙江省中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剑虹,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49%股权。哈尔滨悦麟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哈尔滨悦麟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970,525,467.09 793,889,597.37
总负债 835,935,774.09 652,440,579.27
银行贷款余额 0.00 0.00
流动负债余额 835,935,774.09 652,440,579.27
净资产 134,589,693.00 141,449,018.1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021 年 1-8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9,145,766.81 -10,984,244.90
净利润 -6,859,325.10 -8,249,377.3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1.53亿元
3、担保范围:《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最高额不超过 1.53 亿元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者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融资额度协议》经浦发银行要求哈尔滨悦麟需补足的保证金。
4、担保期间:按浦发银行对哈尔滨悦麟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浦发银行与哈尔滨悦麟就主债务履行期间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二)《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
1、担保方式:股权质押
2、出质权利:东北公司持有的哈尔滨悦麟 51%股权
3、担保范围:《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最高额不超过 1.53 亿元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者履行《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哈尔滨悦麟在《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最高额不超过 1.53 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东北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哈尔滨悦麟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哈尔滨悦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哈尔滨悦麟另一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哈尔滨悦麟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153,746.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6.3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1.0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408,844.56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5.76%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4.68%)。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44,9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10]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南京”)近日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资管”)签订了投资合同,太平资管向祥云南京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7亿元的债权投资资金,期限 3 年(相关方同意延长的,可延长 2 年),用于南京中粮祥云项目债务置换及建设支出。公司与太平资管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祥云南京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
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6.7 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在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98亿元,可用额度为 135.02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1.68 亿元,可用额度为128.32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19 日,注册地点为南京
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568 号,注册资本为 4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洪雨。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南京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目前,祥云南京存在部分业主维权诉讼,诉讼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784,375,821.14 1,996,441,578.20
总负债 1,059,094,801.12 1,168,239,197.40
银行贷款余额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流动负债余额 1,056,177,710.12 1,165,272,731.40
净资产 725,281,020.02 828,202,380.80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6,512,242.18 601,470,584.13
利润总额 -3,536,525.43 110,746,801.97
净利润 -2,921,360.78 83,047,327.1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6.7 亿元。
3、担保范围:投资合同项下全部投资资金本金及投资资金利息(投资收益);祥云南京违反投资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责任、申明与保证及承诺事项而产生的罚息、复利、孳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太平资管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的费用和祥云南京在投资合同项下其他所有应付款项或费用;如投资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无效,则保证范围包括祥云南京因投资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而承担的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投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3 年。投资合同中的债务履行期限依据投资合同之约定确定。如投资合同项下投资资金的投资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自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含延长期间)届满之日后 3 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祥云南京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祥云南京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
2、祥云南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祥云南京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138,446.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5.5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90.6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393,544.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4.92%(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74.3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44,9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2021-09-09] (000031)大悦城:关于公司深圳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深圳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深圳办公地址搬迁工作,公司在深圳的办公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
易广场 35 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 8 号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A1 栋 27 楼”。
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保持不变。公司最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 1: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3 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85017888
办公地址 2: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 8 号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A1 栋 27 楼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3999288
传真号码:0755-23999009
电子邮箱:000031@cofco.com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1] (000031)大悦城: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7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营公司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葛永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有其 14%股权)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房地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中葛永茂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93 亿元的借款,期限 3 年,用于苏地2017-WG-40 号地块(即苏州紫珺兰园项目)的开发建设。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按照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对中葛永茂的持股比例为中葛永茂在借款合同项下 14%的债务(对应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不超过9702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葛永茂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中葛永茂向苏南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合营
或者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向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2.38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止本次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对中葛永茂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可用额度为 2.38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中葛永茂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0.9702 亿元,可用额度为 1.4098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注册
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959 号元和大厦 662 室,注册资本为 1 亿元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江岩。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该公司股权结构(其他股东均非我司关联方)如下表: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中建八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00 25%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00 22%
上海擎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200 22%
苏州威行置业有限公司 1,700 17%
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1,400 14%
合计 10,000 100%
截至目前,中葛永茂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034,080,055.49 3,638,886,044.91
总负债 4,006,226,189.79 3,596,055,490.10
银行贷款余额 693,000,000.00 693,000,000.00
流动负债余额 3,313,226,189.79 2,903,055,490.10
净资产 27,853,865.70 42,830,554.81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4,976,689.11 -36,605,337.67
净利润 -14,976,689.11 -36,587,590.9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债权最高金额:不超过 9,702 万元。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工商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行使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间:自借款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至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中葛永茂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 14%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有中葛永茂 14%股权,中葛永茂属于公司联营公司,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105,446.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3.7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9.9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360,544.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3.13%(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73.6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44,9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0] (000031)大悦城: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7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现
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人。其中,董事张作学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姚长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马德伟、刘云、朱来宾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30] (000031)大悦城: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7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丽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核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核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监事杨丽君、董保芸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30] (000031)大悦城: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元
每股净资产: 4.486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2%
营业总收入: 142.4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15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6]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嘉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嘉悦”)与银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市西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东湖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银团向南昌嘉悦提供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的固定 资产贷款额度,用于南昌 “中粮大悦城” 项目一期(朝阳新城控规 A02-06-1、 朝阳新城控规 D05-09 地块)开发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悦城地产”)近日与银团签订了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为南昌嘉悦在贷 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中未偿还的 51%部分(最高额不超过 4.845 亿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昌嘉悦的另一间接持股股东按持股比例 对剩余 49%债务(最高额不超过 4.655 亿元)提供了同等条件的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大悦城地产相关审批程序。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提案》,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股东大会审 已使用额 本次使用额 剩余可使用
批额度 度 度 额度
<70% 150 29.68 4.845 115.475
控股子公司 ≥70% 150 38.7242 0 111.2758
合计 300 68.4042 4.845 226.750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昌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地点为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路 339 号一栋二层,注册资本为 14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孔磊。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南昌嘉悦为南昌悦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悦佰”)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南昌悦佰 51%股权;江西亿凯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利百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非我司关联方)持有南昌悦佰 49%股权。
截至目前,南昌嘉悦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嘉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879,593,916.86 2,455,653,629.75
总负债 1,491,987,691.39 2,432,418,766.29
银行贷款余额 0.00 0.00
流动负债余额 1,491,204,505.30 2,431,489,884.23
净资产 1,387,606,225.47 23,234,863.46
2021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6,749,406.70 -8,691,423.79
净利润 -12,393,774.53 -6,765,136.5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担保最高本金金额:最高额不超过 4.845 亿元
3、担保范围:贷款本金中未偿还部分的 51%(最高金额不超过 4.845 亿元)
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南昌嘉悦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银团成员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中未偿还部分的51%。
4、担保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大悦城地产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南昌嘉悦在贷款合同 51%的债务(最高额不超过4.84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的开发建设需要。
2、南昌嘉悦已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南昌嘉悦的另一间接持股股东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剩余49%债务提供了同等条件的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10,532.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3.10%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5.6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194,930.50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4.1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69.99%)。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15,6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9.0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68%)。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8]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一项议案:
审议通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提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的融资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1-29]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鸿悦”)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昆明鸿悦向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 8 亿元,用于昆明景悦花园项目(昆明市经开区 KCJ2020-15 号地块)建设,期限 3 年。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昆明鸿悦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大悦城控股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将以其持有的昆明鸿悦 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股权质押事项已履行成都公司相关审批程序。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资产负债 股东大会 已使用额 本次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率 审批额度 度 额度 用额度
控股子公 <70% 150 21.68 8 120.32
公司 ≥70% 150 38.7242 0 111.2758
司 合计
300 60.4042 8 231.595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注册地点为
云南省昆明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清水片区 JK-QS-D4-04-01 号,注册资本为贰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岳有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持有昆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至目前,昆明鸿悦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昆明鸿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03,979,113.15 655,899,302.17
总负债 15,211,802.35 656,312,426.80
银行贷款余额 0 0
流动负债余额 15,211,802.35 656,312,426.80
净资产 815,767,310.80 -413,124.63
2021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5,126,683.46 -413,124.63
净利润 -3,868,489.20 -413,124.6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昆明鸿悦在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8亿元。同时,成都公司将以其持有的昆明鸿悦 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担保范围为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明鸿悦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10,532.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3.10%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5.6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194,930.50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4.10%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69.99%)。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15,6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9.0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68%)。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股权质押合同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9] (000031)大悦城:2021年度业绩预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8,500 万元-12,500 万元 亏损:38,683.36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2,100 万元-6,100 万元 亏损:50,118.53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 元/股-0.03 元/股 亏损:0.0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经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与消费需求的回升,国内零售及酒店业
务逐步复苏,公司持有型业务及酒店运营收入稳步提升;本年达到收入结算条件的商品房资源同比增加,权益占比高的销售型结算项目业绩贡献同比增长,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金额约为 6000 万元-6600 万元,主要
为收到的违约金等营业外款项及资产处置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6] (000031)大悦城: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泽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贷款合同,锐泽置业向银团申请人民币 8 亿元贷款,用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WJ-J-2021-006 号地块建设,贷款期限 5 年。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公司”)与银团签订了保证合同,苏南公司按 30%出资比例为锐泽置业在上述贷款合同项下的不超过 2.4 亿元债务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锐泽置业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锐泽置业提供了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联营企业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锐泽置业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1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公司对锐泽置业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可用额度为 3 亿元;本
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锐泽置业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2.4 亿元,可用 额度为 0.6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苏州吴江锐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注册地点苏州市
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 1188 号 10 号楼 107 室,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为刘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 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营 业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已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 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 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表。其中,苏州中锐宸格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钱建蓉)以及苏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安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均非公司关联方。
股东 出资比例
苏州中锐宸格置业有限公司 40%
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 30%
苏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
锐泽置业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锐泽置业不存在担保、诉 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锐泽置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315,248,358.43 1,019,329,783.81
总负债 1,217,343,703.82 1,000,513,918.08
银行贷款余额 250,000,000.00 0
流动负债余额 967,343,703.82 1,000,513,918.08
净资产 97,904,654.61 18,815,865.73
2021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095,345.39 -1,184,134.27
净利润 -2,095,345.39 -1,184,134.2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苏南公司对锐泽 置业的股权比例乘以未偿还款项的资金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锐泽置业应向银团支付的其他款项、银团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苏南公司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五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联营企业锐泽置业在贷款合同项下的 不超过 2.4 亿元债务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 要。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锐泽置业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 取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锐泽置业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 条件的担保,锐泽置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830,532.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08.7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3.92%)。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114,930.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69.74%(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68.2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15,6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资产的比重为 39.0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68%)。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0] (000031)大悦城: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1936 号文”核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2020年中粮置业已完成15亿元公司债券发行,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2020-024)。
根据《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已于2022年1月19日结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简称:22中粮01,债券代码:149782)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为3.08%;品种二(债券简称:22中粮02,债券代码:149783)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为3.49%。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9]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一项议案:
审议通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全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
务类融资产品的提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融资
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01]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营企业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淦盈”,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近日签订了《借款授信变更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项下的
3.5 亿元贷款本金的贷款总期限变更为 48 个月,至 2022 年 12 月止。针对上述
银行授信及借款,佛山淦盈双方股东分别与光大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佛山淦盈 50%股权质押。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
二、公司对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向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详情请
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同意公司
为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佛山淦盈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75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佛山市淦盈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7 日,注册地点为佛山市
禅城区华祥路 12 号祥云居首层之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解涛。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自有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鹏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悦置业”)持有该公司 5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股权,上海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 50%股权。截至目前,佛山淦盈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淦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67,991,118.66 1,920,274,900.97
总负债 909,418,537.22 1,958,233,797.61
银行贷款余额 400,000,000.00 500,000,000.00
流动负债余额 909,418,537.22 1,958,233,797.61
净资产 358,572,581.44 -37,958,896.64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3,468,521.92 -18,244,766.15
净利润 -13,468,521.92 -18,244,766.1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1.75 亿元
2、担保方式:鹏悦置业持有的佛山淦盈 50%股权质押
3、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佛山淦盈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的 50%,以及债权人实现质权的费用及鹏悦置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的 50%。
此外,佛山淦盈双方股东的相关方与债权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变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项目生产经营,满足项目业务需要。公司通过派出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合营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措施,担保对象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佛山淦盈双方股东及相关方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佛山淦盈提供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51,532.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5.33%(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6.5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259,930.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7.64%(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71.4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691,6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37.6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15%)。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质押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1] (000031)大悦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4: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媒体中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由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273,416,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69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972,735,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54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00,680,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4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第1项提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第2项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提案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 是否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有效表决权 通过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
比例
3,254,012,514 99.4072% 19,404,007 0.5928% 0 0.0000%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股数 小股东有效表 股数 小股东有效表 股数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1,102,100 5.3745% 19,404,007 94.6255% 0 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提案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 是否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有效表决权 通过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
比例
3,270,293,820 99.9046% 3,121,201 0.0954% 1500 0.0000%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 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 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小股东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17,383,406 84.7718% 3,121,201 15.2208% 1,500 0.0073%
以上提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石之恒律师、叶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大悦城控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大悦城控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
审议通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决策部署,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1]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悦乾”)的供应商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江都”)与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资本保理”)签订了《国内商业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
同”),期限 1+1 年。江苏江都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其因承建张家口悦乾在建工程而形成的对张家口悦乾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予中粮资本保理。因债权人变更,近日公司与中粮资本保理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张家口
悦乾在保理合同项下本金不超过 1.41 亿元债务的 65%(即 9165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张家口悦乾另一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张家口悦乾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7 日、6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公司 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单位:亿元
资 产 负 债 股 东 大 会 已 使 用 额 剩 余 可 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使用
率 审批额度 度 用额度
<70% 150 21.68 0 128.32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0 37.8077 0.9165 111.2758
合计 300 59.4877 0.9165 239.595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注册地点
为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长城西大街 5 号凤凰城御府 27 号楼 0901 室,注册
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大全。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张家口悦乾 65%股权,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 35%股权。张家口悦乾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张家口悦乾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家口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073,091,840.71 993,570,708.05
总负债 1,615,080,581.10 508,735,002.91
银行贷款余额 32,100,000.00 0.00
流动负债余额 1,582,980,581.10 508,735,002.91
净资产 458,011,259.61 484,835,705.14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6,824,445.53 -15,164,294.86
净利润 -26,824,445.53 -15,164,294.8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债权本金:9165 万元。
3、担保范围:《保理合同》项下张家口悦乾全部债务的 65%,以及中粮资本保理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理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期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如果保理合同项下的债务分笔/期履行,则每笔/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理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1、张家口悦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悦乾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张家口悦乾另一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张家口悦乾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2、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64,032.5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6.01%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6.8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259,930.50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7.64%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1.4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04,1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8.3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43%)。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6]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悦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悦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悦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悦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重庆悦鼎向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 6.6 亿元的贷款,用于重庆中央公园瑞府项目开发建设,期限 36个月。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重庆悦鼎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 产 负 债 股 东 大 会 已 使 用 额 本次使用 剩 余 可 使
率 审批额度 度 用额度
<70% 150 21.68 0 128.32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0 31.2077 6.6 112.1923
合计 300 52.8877 6.6 240.512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悦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中央公园西路 555号,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田维龙。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悦锦合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悦鼎 100%股权。截至
目前,重庆悦鼎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悦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9 月 30日 2021 年 6 月 30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986,610,306.57 954,414,463.80
总负债 966,681,762.57 954,437,198.24
银行贷款余额 0 0
流动负债余额 966,681,762.57 954,437,198.24
净资产 19,928,544.00 -22,734.44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95,274.66 -30,312.58
净利润 -71,456.00 -22,734.4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6.6 亿元
3、担保范围:《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如果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之日后三年。保证期间,平安银行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公司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重庆悦鼎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是 为了促 进其生 产经营 发展, 满足 其项目 开发建 设的需 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54,867.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5.51%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6.6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250,765.50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7.14%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1.2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04,1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8.3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43%)。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担保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0031)大悦城: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35 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按照出资比例为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联锦悦”)提供不超过 1.875 亿元的保证担保额度及为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悦小镇”)提供不超过 1.96亿元的保证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将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 日,注册地点南
京市秦淮区大校场路 11 号,注册资本 45,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闫志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物业管理;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咨询;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负责南京市秦淮区 2021G31 地块的开发建设。
截止 11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882,416,949.75 元,负债总额
1,433,776,238.30元,净资产448,640,711.45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359,288.55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目前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 出资比例
大悦城控股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25%
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5%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25%
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25%
该公司股东中,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为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以上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南京联锦悦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南京联锦悦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二)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注册地点
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横街 4 号,注册资本 55,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万青。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公司负责武汉中粮祥云地铁小镇二期的开发建设。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0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727,785,320.33 1,515,767,562.43
总负债 1,180,504,248.20 962,296,313.26
银行贷款余额 0.00 0.00
流动负债余额 1,180,504,248.2 962,296,313.26
净资产 547,281,072.13 553,471,249.17
2021 年 1 月-10 月 2020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6,190,177.04 -528,750.83
净利润 -6,190,177.04 -528,750.83
该公司现有股东目前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 出资比例
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51%
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 49%
该公司股东中,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武汉地悦小镇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武汉地悦小镇不存在
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具有担保效力的承诺文件,该公司提供反担
保。
三、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新增向联合营企业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地悦
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发展,满足
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南京有限公司持有南京联锦悦 25%股权,
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地悦小镇 49%股权,公司通过派
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了解两个联合营项目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
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南京联锦悦、武汉地悦小镇的其他股东分别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具有担保效力的承诺文件。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促进联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具有担保效力的承诺文件,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2、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新增向联合营企业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为 3,888,867.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1.9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5.20%)。其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184,765.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3.5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69.7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04,1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
为 38.3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43%)。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2021-12-15]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完善公司治理,满足业务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对《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了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董事会同意按照出资比例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3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将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对本担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保事项进行决策。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2021-12-15] (000031)大悦城: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以及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媒体中心。
特别提示: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根据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2 月 29 日 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2、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 项提案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2 项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上述提案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的提案
2.00 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凭前述证件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及 12 月 29 日 9: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3 层。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3 层;
联系电话: 0755-23999288、010-85017888;
传真:0755-23999009;
电子邮箱:000031@cofco.com;
联系人:葛彦彤
5、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根据公司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
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2 月 29 日 17:00 前)
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
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2、投票简称:“大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以及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
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所
有提案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章程》的提案
2.00 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 √
的提案
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
份总数,三者只能选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2021-11-26] (000031)大悦城: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公开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分层出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的2层办公房产(3401-3416,3501-3516共32套),标的资产评估值为327,362,998元(标的资产34层、35层分别为整层打通使用,本次评估系按房地产证所列示的单个房产进行评估),挂牌底价依据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即每层挂牌转让底价均为16,368.15万元。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不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本次挂牌出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挂牌出售的固定资产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国际交易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广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的2层办公房产(3401-3416,3501-3516共32套),每层建筑面积4165.42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8330.84平方米。
2、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2套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0968号)。该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机构备案。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资产合计账面原值为302,306,158.95元,账面净值为241,946,324.81元。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值为327,362,998.00元(含5%增值税),增值85,416,673.19元,增值率35.3%。
3、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资产为公司2014年3月19日签订的编号“2013圳中银宝抵字第000003号”抵押合同之抵押物,已于2021年7月12日解除抵押)。
三、交易定价及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挂牌底价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即每层写字楼挂牌转让底价为16,368.15万元,合计挂牌底价为32,736.30万元。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交易合同。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债权及债务处理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将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因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尚不确定,交易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2套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0968号)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0-30] (000031)大悦城: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当面送达和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 年修订)》及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30] (000031)大悦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元
每股净资产: 4.60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5%
营业总收入: 221.2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17亿元
[2021-10-19]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订了借款合同,北京公司向中信信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7 亿元的贷款,用于北京公司下属项目的开发建设,期限 1年+1年+1年(每满 1年,双方有选择权)。公司与中信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8.7 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077 亿元,可用额度为 127.4923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1.2077 亿元,可用额度为 118.7923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07 年 11 月 26 日,注册地点为北
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A517-522 室,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聂庆庆。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公司持有北京公司 100%股权。截至目前,北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参股
公司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9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参
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北京公司不存在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9 月 30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930,836,543.90 12,616,806,927.19
总负债 11,706,280,275.22 11,012,498,812.28
银行贷款余额 1,253,809,448.00 1,730,103,255.11
流动负债余额 8,396,862,532.54 8,094,445,557.17
净资产 1,224,556,268.68 1,604,308,114.91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30,082,925.99 2,770,457,332.50
利润总额 -369,004,109.13 -261,394,849.99
净利润 -379,751,846.23 -307,376,176.3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8.7 亿元
3、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中信信托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北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应向中信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北京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下属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156,746.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6.5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1.0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411,844.56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5.92%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4.75%)。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44,9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2021-10-19]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31证券简称:大悦城公告编号:2021-08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订了借款合同,北京公司向中信信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7亿元的贷款,用于北京公司下属项目的开发建设,期限1年+1年+1年(每满1年,双方有选择权)。公司与中信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8.7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
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077亿元,可用额度为127.4923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2077亿元,可用额度为118.7923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517-522室,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聂庆庆。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公司持有北京公司100%股权。截至目前,北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固安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9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北京公司不存在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
12,930,836,543.90
12,616,806,927.19总负债
11,706,280,275.22
11,012,498,812.28银行贷款余额
1,253,809,448.00
1,730,103,255.11流动负债余额
8,396,862,532.54
8,094,445,557.17净资产
1,224,556,268.68
1,604,308,114.912021年1-9月(未经审计)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830,082,925.99
2,770,457,332.50利润总额
-369,004,109.13
-261,394,849.99净利润
-379,751,846.23
-307,376,176.3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3
2、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8.7亿元
3、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中信信托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北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应向中信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北京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下属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4,156,746.56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26.5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1.0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411,844.56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5.9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4.75%)。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744,902.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4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2021-10-12] (000031)大悦城: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 5 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市两江新区两路组团 C 标准分区 C04-3、C07-3、C09-1、C09-5 地
块。该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央公园板块中央公园东侧,重庆渝北大悦城南侧。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 112,0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 159,12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该项目通过股权收购获取,我方需支付价款约为人民币 12.63 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 49%的权益。
2、西安市高陵区地籍编号为 610126203011GB00014、610126203011GB00012、
610126202006GB00008、610126202006GB00019 共 4 宗地块。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老城区,南与未央区、灞桥区隔渭河相望,东与临潼相邻,西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相接,北与咸阳市三原县相联。4 宗地块土地出让面积合计 162,043.3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457,2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和商服用地。四宗地块成交总价合计约为人民币 22.17 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 100%的权益。
3、常州武进区 JWJ20210201 号地块。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东宝南路西
侧、横溪路南侧。该宗地块土地出让面积合计 38,513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 77,026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该宗地块成交总价合计约为人民币 9.97 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 51%的权益。
4、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以北 7-1 号地块。该项目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
中心环西侧,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 56,09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129,019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该项目通过股权收购获取,我方需支付价款约为人民币 13.8 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 50%的权益。
5、成都市天府新区 TF(07/09):2021-17 号地块。该项目位于天府新区煎茶街
道高庙村一组。土地出让面积 41,542.86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 83,000 平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 8%且不大于 10%)。土地成交总价约为人民币 8.47 亿元,地块须建设占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 44%的销售型人才公寓(其中一类人才公寓占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 38%,二类人才公寓占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 6%)。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 51%的权益。
以上项目,未来可能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2021-09-27] (000031)大悦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当面送达和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2021-09-27] (000031)大悦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田佳琳先生、李平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1、田佳琳先生
田佳琳,男,1980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学硕士,中级工程师。2006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广州市鹏万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西南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4月起任西南区域公司总经理。
田佳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平先生
李平,男,1981年4月出生,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工程管理专业工学学士,工程师。2004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主郡项目部经理、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瑞吉项目部总经理、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苏州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公司苏南区域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起兼任上海大区公司总经理。
李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24]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悦麟”,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哈尔滨悦麟向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的贷款,用于中粮锦云世家项目的开发建设,期限 2年。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按 51%的持股比例为哈尔滨悦麟在《融资额度协议》项下的最高额不超过 1.53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哈尔滨悦麟另一股东黑龙江省中农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哈尔滨悦麟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同时,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公司”)及黑龙江省中农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哈尔滨悦麟 51%及 4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保证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7 日、6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股权质押事项已履行东北公司相关审批程序。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53 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9777 亿元,可用额度为 129.0223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5077 亿元,可用额度为 127.4923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9年 9月 24日,注册地点为
哈尔滨市双城区永治村龙信阳光城 2-3 号商服,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瑞。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城市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悦麟 51%股权,黑龙江省中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剑虹,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49%股权。哈尔滨悦麟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哈尔滨悦麟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悦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970,525,467.09 793,889,597.37
总负债 835,935,774.09 652,440,579.27
银行贷款余额 0.00 0.00
流动负债余额 835,935,774.09 652,440,579.27
净资产 134,589,693.00 141,449,018.1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021 年 1-8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9,145,766.81 -10,984,244.90
净利润 -6,859,325.10 -8,249,377.3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1.53亿元
3、担保范围:《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最高额不超过 1.53 亿元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者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融资额度协议》经浦发银行要求哈尔滨悦麟需补足的保证金。
4、担保期间:按浦发银行对哈尔滨悦麟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浦发银行与哈尔滨悦麟就主债务履行期间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二)《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
1、担保方式:股权质押
2、出质权利:东北公司持有的哈尔滨悦麟 51%股权
3、担保范围:《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最高额不超过 1.53 亿元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者履行《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哈尔滨悦麟在《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最高额不超过 1.53 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东北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哈尔滨悦麟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哈尔滨悦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悦麟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哈尔滨悦麟另一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哈尔滨悦麟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153,746.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6.3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91.0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408,844.56 万元,占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5.76%
(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74.68%)。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余额为 744,9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10] (000031)大悦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南京”)近日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资管”)签订了投资合同,太平资管向祥云南京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7亿元的债权投资资金,期限 3 年(相关方同意延长的,可延长 2 年),用于南京中粮祥云项目债务置换及建设支出。公司与太平资管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祥云南京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
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6.7 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在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98亿元,可用额度为 135.02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1.68 亿元,可用额度为128.32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19 日,注册地点为南京
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568 号,注册资本为 4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洪雨。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南京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目前,祥云南京存在部分业主维权诉讼,诉讼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784,375,821.14 1,996,441,578.20
总负债 1,059,094,801.12 1,168,239,197.40
银行贷款余额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流动负债余额 1,056,177,710.12 1,165,272,731.40
净资产 725,281,020.02 828,202,380.80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6,512,242.18 601,470,584.13
利润总额 -3,536,525.43 110,746,801.97
净利润 -2,921,360.78 83,047,327.1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6.7 亿元。
3、担保范围:投资合同项下全部投资资金本金及投资资金利息(投资收益);祥云南京违反投资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责任、申明与保证及承诺事项而产生的罚息、复利、孳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太平资管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的费用和祥云南京在投资合同项下其他所有应付款项或费用;如投资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无效,则保证范围包括祥云南京因投资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而承担的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4、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投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3 年。投资合同中的债务履行期限依据投资合同之约定确定。如投资合同项下投资资金的投资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自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含延长期间)届满之日后 3 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祥云南京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祥云南京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
2、祥云南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祥云南京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138,446.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5.5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90.6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393,544.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4.92%(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74.3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44,9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2021-09-09] (000031)大悦城:关于公司深圳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8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深圳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深圳办公地址搬迁工作,公司在深圳的办公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
易广场 35 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 8 号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A1 栋 27 楼”。
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保持不变。公司最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 1: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3 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85017888
办公地址 2: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 8 号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A1 栋 27 楼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3999288
传真号码:0755-23999009
电子邮箱:000031@cofco.com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1] (000031)大悦城: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7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营公司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葛永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有其 14%股权)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房地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中葛永茂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93 亿元的借款,期限 3 年,用于苏地2017-WG-40 号地块(即苏州紫珺兰园项目)的开发建设。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苏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按照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对中葛永茂的持股比例为中葛永茂在借款合同项下 14%的债务(对应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不超过9702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葛永茂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中葛永茂向苏南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合营
或者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向合营或者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2.38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止本次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对中葛永茂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可用额度为 2.38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中葛永茂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0.9702 亿元,可用额度为 1.4098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注册
地点为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959 号元和大厦 662 室,注册资本为 1 亿元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江岩。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该公司股权结构(其他股东均非我司关联方)如下表: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中建八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00 25%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00 22%
上海擎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200 22%
苏州威行置业有限公司 1,700 17%
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1,400 14%
合计 10,000 100%
截至目前,中葛永茂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034,080,055.49 3,638,886,044.91
总负债 4,006,226,189.79 3,596,055,490.10
银行贷款余额 693,000,000.00 693,000,000.00
流动负债余额 3,313,226,189.79 2,903,055,490.10
净资产 27,853,865.70 42,830,554.81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4,976,689.11 -36,605,337.67
净利润 -14,976,689.11 -36,587,590.9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债权最高金额:不超过 9,702 万元。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工商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行使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间:自借款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至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中葛永茂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 14%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天悦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有中葛永茂 14%股权,中葛永茂属于公司联营公司,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105,446.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3.7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9.9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360,544.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3.13%(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73.6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44,90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40.5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6.32%)。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0] (000031)大悦城: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7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现
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人。其中,董事张作学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姚长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马德伟、刘云、朱来宾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30] (000031)大悦城: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7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丽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核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核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监事杨丽君、董保芸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30] (000031)大悦城: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元
每股净资产: 4.486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2%
营业总收入: 142.4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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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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