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8什么时候复牌?-神州高铁停牌最新消息
≈≈神州高铁000008≈≈(更新:22.02.16)
[2022-02-16] (000008)神州高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5 名,合计持有公司 1,197,802,008 股股份,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74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名,合计持有公司1,186,991,87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853%,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9 名,合计持有公司 10,810,133 股股份,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
表股份10,820,133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1%,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股份10,810,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8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聘请的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是否通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过
非累积投票议案 (股)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97,731,808 99.9941% 8,800 0.0007% 61,400 0.0051% 通过
《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1011% 0.8989% 0.0000% 通过
2 1,187,034,375 10,767,633 0
章程>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 99.9993% 0.0007% 0.0000% 通过
3 1,197,793,208 8,800 0
-2023 年)》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4 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 480,225,931 98.9374% 5,157,620 1.0626% 0 0.0000% 通过
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获得的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
5 应选 2 人 过
议案》
5.01 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197,750,723 99.9957% 通过
5.02 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197,750,721 99.9957% 通过
此表中“比例(%)”指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序 议案名称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749,933 99.3512% 8,800 0.0813% 61,400 0.5675%
《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0.4852% 99.5148% 0.0000%
2 52,500 10,767,633 0
议案》
3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10,811,333 99.9187% 8,800 0.0813% 0 0.0000%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 52.3331% 47.6669% 0.0000%
4 5,662,513 5,157,620 0
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获得的选举票数 比例(%)
5 《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0,768,848 99.5260%
5.02 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0,768,846 99.5260%
此表中“比例(%)”指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批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韶华律师、顾鼎鼎律师。
3、法律意见结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五、备查文件
1.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2022-02-10]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为了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增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再次公告本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14:30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4、《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
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2 项、第 4 项、第 5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
中:
第 2 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4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
回避表决,同时上述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第 5 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应选出非独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第 1 项、第 4 项、第 5 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
案》
3.0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
4.00 √
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5.02 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 17:00 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小婧、季晓东
联系电话:010-56500561 传真:010-565005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100044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系统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8
2、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02-10]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收到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了《关于提起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就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仲”)提起仲裁(以下简称“本案”),仲裁地为北京,仲裁被申请人为河南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详情参见上述公告。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贸仲出具的《DS20220284 号增资扩股协议
争议案仲裁通知》【(2022)中国贸仲京字第 009812 号】,中国贸仲根据《增资扩股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定已正式受理本案。
公司将根据中国贸仲要求提交材料、履行程序,密切关注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08]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
转增注册资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动控股子公司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微联”)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交大微联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交大微联2亿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近日,公司获悉交大微联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增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资本 实缴资本 股权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
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7,000 27,000 90
2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000 3,000 10
合计 30,000 30,000 100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2022-02-07] (000008)神州高铁: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风险及部分董事辞职的关注公告
联合〔2022〕856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风险及部分董事辞职的关注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高铁”)于 2020 年分别发行公司债券“20 高铁 01”和“20 高铁 0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为上述债券
的信用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20 高铁 01”和“20 高铁 02”
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资产减值风险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暨资产
减值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预计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65000 万元至 130000 万元。根据公司业绩预告,公司拟对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禹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 7 亿元至 13 亿元,对 2021 年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1、项目投资概况和项目现状
禹亳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120.76 亿元,实缴注册资本 52.64 亿元。为推动公司整线运维战略落地,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向禹亳公司增资 16 亿元,取得其 13.25%股权,并已完成对禹亳公司的全部出
资义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禹亳公司总资产 108.49 亿元,其中在建工程 99.06 亿元,无形资产
5.29 亿元,固定资产 2.07 亿元;有息负债约 41 亿元,应付账款 10.54 亿元,净资产 52.63 亿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四季度,禹亳公司在疫情、洪灾及资金不到位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下,状况出现恶化。工程持续停工,仅一期 83 公里建成试运营,未形成规模效应,运营亏损。其他股东应缴未缴出资近 70 亿元,且一直没有明确出资计划,导致禹亳公司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影响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神州高铁一直协调战略投资者注资重组,但因部分股东不同意重组方案,重组搁置。2021 年 11 月,有禹亳公司债权人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禹亳公司破产的申请,目前法院尚未受理;禹亳公司某主要股东提起诉讼,要求禹亳公司偿还借款本息 6530 万元,法院已立案。2021 年 12 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禹亳公司第二大债权人某金融机构与禹亳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禹亳公司名下价值 8.2 亿元财产。截至 2021 年底,
禹亳公司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约 37 亿元,其中已有超过 19 亿元本息逾期,涉及 10 家金融机构,禹
亳公司 42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风险。2021 年禹亳公司共有诉讼案件 22
件,涉案金额约 15.6 亿元,其中判决生效待执行案件 12 件,7 起案件对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禹亳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已影响员工工资发放,后续员工稳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神州高铁投后工作
神州高铁增资入股后,积极推动禹亳公司建设运营相关工作。在认缴投资范围内,及时出资解决员工工资、社保和经营资金等紧迫问题,维持禹亳公司员工稳定;合法依规催缴未出资股东出资,协调化解禹亳公司融资问题;推动禹亳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先后协调禹亳公司与多家战略投资者进行多轮洽商,并联合禹亳公司其他股东多次与地方政府汇报交流,但由于各方诉求难以达成一致,目前尚未形成有效方案。因禹亳公司建设经营出现困难,神州高铁认为投资目的不能实现,股权回
购条件已经达成。按照协议约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向禹亳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河南漯周界高
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漯周界高速”)发出了《关于要求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漯周界高速在接到通知的 30 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但漯周界高速一直未履行且拒绝履行回购义务。面对禹亳公司四季度以来持续增加的法律诉讼和信用风险等问题,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神州高铁于近期提起股权回购仲裁,要求漯周界高速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禹亳公司全部股权,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 16 亿元和利息,并负担公司的律师费和本案仲裁费等。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禹亳公司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评估,但受河南疫情影响,评估机构目前无法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尚未出具评估结果。鉴于禹亳公司面临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项目建设短期内难以继续,四季度突发的法律诉讼和信用风险使得禹亳公司未来建设经营情况堪忧。同时,考虑公司股权回购仲裁判决及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从谨慎性原则判
断,2021 年度公司拟对禹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 7 亿至 13 亿元,从而对 2021 年度净
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二、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
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董事王翔先生及董事常志珍女士因工作调整,经原提名股东单位同意,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翔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常志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常志珍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孔令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孔令胜先生、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将进一步保持与公司的沟通,以便全面分析并及时反映上述事项对公司主体及其上述债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14:30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4、《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
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2 项、第 4 项、第 5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
中:
第 2 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4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
回避表决,同时上述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第 5 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应选出非独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第 1 项、第 4 项、第 5 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2.00 √
案》
3.0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
4.00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 √
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5.02 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 17:00 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小婧、季晓东
联系电话:010-56500561 传真:010-565005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100044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系统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8
2、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2021年度业绩预告暨资产减值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暨资产减值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5,000 万元-130,000 万元 亏损:89,44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5,000 万元-130,000 万元 亏损:92,19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230,000 万元-250,000 万元 191,752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30,000 万元-250,000 万元 191,75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393 元/股-0.4786 元/股 亏损:0.328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就截止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一)重塑增长基因,经营基本面向好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4亿元,较上年增长约20%;完成回款约27.7亿元,达到当期营业收入的1.2倍;新签合同约33.7亿元,另有已中标待签项目3.7亿元,年末存量合同约32亿元,为公司后续业绩增长夯实基础。此外,公司主持运营的天津地铁2号线运营指标及经济效益良好。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2021年新拓展铁路专用线整线运营维保和大型工矿企业智慧物流系统两个重大增量市场,具备复制推广条件。
公司聚焦现金净流入、毛利率、周转率、资产收益率四项核心指标,推动前
端营销、IPD研发管理及LTC项目管理体系变革,优化完善财经管理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和领导力建设,推动组织能力增长,提高管理效能。
(二)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年度业绩亏损
公司拟对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7至13亿元,从而对2021年度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1、项目投资情况
为推动公司整线运维战略落地,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禹毫公司增资16亿元,取得其13.25%股权。详情参见公司2019年1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运营三洋铁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禹毫公司的全部出资义务。
2、项目现状
禹亳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20.76亿元,实缴注册资本52.64亿元。截至2021年12月,禹亳公司总资产108.49亿元,其中在建工程99.06亿元,无形资产5.29亿元,固定资产2.07亿元;有息负债约41亿元,应付账款10.54亿元,净资产52.6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1年四季度,禹亳公司在疫情、洪灾及资金不到位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下,状况出现恶化。工程持续停工,仅一期83公里建成试运营,未形成规模效应,运营亏损。其他股东应缴未缴出资近70亿元,且一直没有明确出资计划,导致禹亳公司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影响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神州高铁一直协调战略投资者注资重组,但因部分股东不同意重组方案,重组搁置。
2021年11月,有禹亳公司债权人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禹亳公司破产的申请,目前法院尚未受理;禹亳公司某主要股东提起诉讼,要求禹亳公司偿还借款本息6530万元,法院已立案。2021年12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禹亳公司第二大债权人某金融机构与禹亳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禹亳公司名下价值8.2亿元财产。
截至2021年底,禹亳公司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约37亿元,其中已有超过19亿元本息逾期,涉及10家金融机构,禹亳公司4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风险。2021年禹亳公司共有诉讼案件22件,涉案金额约15.6亿元,其中判决生效待执行案件12件,7起案件对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禹亳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已影响员工工资发放,后续员工稳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神州高铁投后工作
神州高铁增资入股后,积极推动禹亳公司建设运营相关工作。在认缴投资范围内,及时出资解决员工工资、社保和经营资金等紧迫问题,维持禹亳公司员工稳定;合法依规催缴未出资股东出资,协调化解禹亳公司融资问题;推动禹亳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先后协调禹亳公司与多家战略投资者进行多轮洽商,并联合禹亳公司其他股东多次与地方政府汇报交流,但由于各方诉求难以达成一致,目前尚未形成有效方案。
因禹亳公司建设经营出现困难,神州高铁认为投资目的不能实现,股权回购条件已经达成。按照协议约定,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向禹亳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河南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漯周界高速”)发出了《关于要求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漯周界高速在接到通知的30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但漯周界高速一直未履行且拒绝履行回购义务。
面对禹亳公司四季度以来持续增加的法律诉讼和信用风险等问题,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神州高铁于近期提起股权回购仲裁,要求漯周界高速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禹亳公司全部股权,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16亿元和利息,并负担公司的律师费和本案仲裁费等。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4、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禹亳公司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评估,但受河南疫情影响,评估机构目前无法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尚未出具评估结果。
鉴于禹亳公司面临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项目建设短期内难以继续,四季度突发的法律诉讼和信用风险使得禹亳公司未来建设经营情况堪忧。同时,考虑公司股权回购仲裁判决及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从谨慎性原则判断,2021年度公司拟对禹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7至13亿元,从而对2021年度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资产减值是基于禹亳公司现状及未来局势变化可能,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就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就截止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将密切关注禹亳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回购仲裁等相关事项进展,最终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将经专业第三方机构审计评估后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
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章程等制度体系专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优化子公司管理模式,明确子公司管理要求,健全子公司管理流程,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修订了《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履职,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翔先生及董事常志珍女士因工作调整,经原提名股东单位同意,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翔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常志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常志珍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孔令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审议通过《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等授信品种,以上业务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同时,国投财务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公司与国投财务同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的期限为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事项,同意授权公司
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国投财务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关联董事娄丝露女士、朱秉青先生、洪铭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议案》
按照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的方式,分批出售持有的 10,000 只 20 英尺 35 吨敞顶集装箱。整体交易均价不
低于 2.06 万元/只(不含税)。目前公司正按要求履行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备案程序,待评估备案完成后按照董事会决策执行。
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备案、
挂牌、协议签署、资产交割等工作。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 2021 年度已结束,公司董事会前期召集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不再召开,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合并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如下议题: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4)《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5)《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200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王翔先生及董事常志珍女士因工作调整,经原提名股东单位同意,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翔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常志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常志珍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王翔先生、常志珍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
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孔令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孔令胜先生、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孔令胜,男,1967 年生人,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在徐州诧城电力
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煤炭公司、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曾兼任国投福建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历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专业岗位。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专职股权董事,任合肥波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孔令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孔令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孔令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祝贺,男,1987 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门职员、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
祝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祝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祝贺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
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等授信品种,以上业务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同时,国投财务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上述交易的有效期为12个月。
2、决策程序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娄丝露女士、朱秉青先生、洪铭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位董事均投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国投财务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等。
3、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投财务同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控制,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 18 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旭荣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841063
6、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7、成立时间:2009 年 2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国投财务是 2008 年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
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 2009 年 2 月 11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
册成立。国投财务通过提供综合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旨在加强国投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实现产融结合,加快国投集团产业发展,提升国投集团竞争优势。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投集团直接持有国投财务 35.6%的股权,为国投财务控股股东。国投财务
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11、主要财务数据:国投财务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9.88 亿元,净利润为
4.27 亿元,截至 2021 年底总资产为 400.06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75.20 亿元。
12、关联关系:神州高铁与国投财务同受国投集团控制,属于受同一最终方
控制的公司。
13、国投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国投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等授信品种,以上业务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同时,国投财务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上述交易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国投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1、关于存款利率,国投财务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
2、关于贷款利率,国投财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3、结算服务及现时开展的其他金融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
4、国投财务亦在拓展开发其他其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国投财务如向公司提供新的金融服务的收费遵循以下原则: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平均手续费。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与国投财务开展相关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理念和经营管理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及交易模式依照“自愿、平等、公允”原则,参考市场情况,在合理范围内确定,不存在伤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设置等方面与国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2022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国投财务发生的日最高存款额为
8.23 亿元。目前,国投财务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 10 亿元。上述贷款均在 2021年发生。
2、2020 年公司累计发行公司债券 9 亿元,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费 1%/年,按在保本息收取,目前担保事项仍在履行中。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天晟”)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分批出售拥有的10,000只20英尺35吨敞顶集装箱,整体交易均价不低于2.06万元/只(不含税),合计金额不低于2.06亿元(不含税)。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议案》,7位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备案、挂牌、协议签署、资产交割等工作。
3、本次交易因受让方暂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出售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天晟,主营业务为特种集装箱(敞顶箱)租赁,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2层247-14720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晓峰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0Y86HP0C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成立时间:2009年2月11日
8、经营范围:铁路货物运输,铁路、道路货运代理,货物场地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货物包装,装卸服务,建筑工程劳务作业分包,集装箱、专用设施设备租赁,维修、销售、技术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
9、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辽宁天晟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标的为辽宁天晟目前拥有10,000只20英尺35吨自备敞顶箱。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拟处置一批敞顶集装箱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上述敞顶集装箱账面价值16,874.88万元,评估价值20,643.28万元,增值额3,768.40万元,增值率22.33%。
四、交易方案
辽宁天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分批出售拥有的10,000只20英尺35吨敞顶集装箱,每批次首次公开挂牌的底价均价不低于评估值均价2.06万元/只(最终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后续的挂牌、交易等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即:若第一次公开挂牌市场不接受、无人竞价,第二次挂牌价最低可降低至评估值的90%,后续每次以评估值10%作为降价依据。预计整体交易金额合计不低于2.06亿元(不含税)。如已成交金额和当次拟挂牌交易合计,敞顶集装箱平均售价低于2.06万元/只(不含税),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轨道交通主业,优化资产结构,通过出售上述敞顶集装箱,公司可以回收现金,降低融资压力,节省财务成本,进而改善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敞顶集装箱全部出售后,公司拟对辽宁天晟全面整合,择机启动注销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提起禹亳铁路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的公告(5)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已就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事项提交仲裁申请;
2、公司为本次仲裁申请人;
3、本次股权回购涉及投资本金 16 亿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
4、本次仲裁结果和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于近日就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毫公司”)股权回购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提起仲裁(以下简称“本案”),仲裁地为北京,仲裁被申请人为河南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漯周界高速”)。神州高铁已经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仲裁代理人,目前贸仲正在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整线运维战略落地,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禹毫铁路公司增资 16 亿元,取得其 13.25%股权。公司投资禹亳公司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规划周期获取规模货运铁路运营维保、即时开展货运铁路运营业务并取得资质业绩、打造公司智能化装备系统示范线、分享货运铁路长期持续运输收入、获取货运铁路长期运营维保服务收入、实现全产业链装备系统销售及带动培训、租赁、咨询、工程服务等增值业务发展。
详情参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运营三洋铁
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禹毫铁路公司的全部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 2019 年 12 月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如神州高铁认
为其投资目的不能实现,则有权要求漯周界高速以不低于神州高铁实际出资款的价格,受让神州高铁持有的禹亳公司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禹亳公司及有表决权的股东应当配合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手续。
根据禹亳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认为投资目的已不能实现,股权回购条件
已经达成。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向漯周界高速发出
了《关于要求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漯周界高速在接到通知的 30 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鉴于漯周界高速一直未履行且拒绝履行回购义务,公司对漯周界高速提起本案仲裁,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禹亳公司全部股权,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 16 亿元和利息,并负担公司的律师费和本案仲裁费等。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旨在要求并督促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回购公司持有的禹亳公司股权,尽早实现投资回收并退出项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鉴于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尚在审核中,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够退出项目回收资金、回收资金的金额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上述项目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评估工作,但受河南疫情影响,评估机构目前无法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尚未出具评估结果。
综合考虑禹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公司拟在 2021 年度对禹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 7 至 13 亿元,详情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暨资产减值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后期,公司将根据本次仲裁受理、裁定、执行等相关情况,结合禹亳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做进一步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1-12-22] (000008)神州高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神州高
铁,股票代码:000008)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电话、书面等方式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目前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
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2021-12-18]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回购芜湖轨交合伙企业份额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芜湖轨交合伙企业份额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高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铁投资”)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参与设立了
芜湖木石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轨交”或“合伙企业”)。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合伙企业最终实际出资结构为普通合伙人木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有限合伙人神铁投资出资3,400 万元、有限合伙人中航信托 私享 3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出资 7,000 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对信托计划存续期 8%的固定年化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自受益权生效日起 24 个月后,公司对信托计划承担回购义务,回购价格为7,000 万元。合伙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2019 年 1 月 30 日、2019 年
10 月 22 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
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0)、《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芜湖轨交合伙企业投资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关于芜湖轨交合伙企业投资方案调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
二、本次交易进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述协议约定的 24 个月期满,公司履行回购义务
条件达成。按照约定,公司与信托计划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信托计划将其持有的芜湖轨交 66.67%份额转让给公司,公司支付转让价款 7,000 万元。鉴于信托费用核算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当期应付未付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出具的《资金支付通知函》,公司向其支付差额补足款
2,807,671.23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信托计划负有的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将合计持有芜湖轨交 10,400 万元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99.05%。
三、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神州高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收购标的
1、收购标的为转让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合伙企业 66.67%的有限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标的有限合伙份额”)。
2、目标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10,500 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为 10,500
万元,转让方根据信托计划/信托项下信托文件的约定合法持有目标合伙企业66.67%的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出资额为 7,000 万元。
3、转让方已经按信托计划/信托项下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标的有限合伙份额,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将标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购标的有限合伙份额。
4、双方一致确认,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时,标的有限合伙份额实际价值可能与转让方依据信托计划/信托项下信托文件取得标的有限合伙份额的价格存在差异,受让方已充分考虑该等因素,不据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主张。
(二)收购价款的计算及支付
1、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的构成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由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基本价款构成,即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基本价款。
2、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基本价款金额及支付
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基本价款等于转让方依据信托计划/信托项下信托文件为取得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所支付的信托资金总额,在本合同中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受让方应于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前,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前(含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一次性足额支付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7,000 万元。
(三)标的有限合伙份额的交付
在受让方已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全部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后,转让方有义务在受让方支付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有限合伙份额交付、有限合伙人名册修改材料用印及配合提交相应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材料。非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同的生效、补充、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机构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转让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合同内容。若本合同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悖时,应及时商签补充合同予以完善。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书面形式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好有关本合同及相关文件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
4、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诉讼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但法院判决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对于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六)其它事项
转让方以信托计划/信托的受托人身份,而非以转让方固有财产所有人身份履行本合同。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督促合伙企业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2021-12-0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议案》,拟减少公司在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车基金”)中未缴纳的 28,300 万元认缴出资的义务,并以 33,784 万元价格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交投”)转让公司持有的中车基金 28,300 万份基金份额。同时,公司拟向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正善”)支付交易
咨询服务费。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北
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
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与浙江省交投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与北京正善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到浙江省交投支付的全部转让价
款 33,784 万元,并向北京正善支付了 150 万元服务费。根据北京正善向浙江省交投出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北京正善已完成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变更。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2021-12-02] (000008)神州高铁:75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付息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 2021075
债券代码:149322 债券简称:20高铁0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 20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 期 20 2 1 年 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将于 202 1 年 12 月 8 日支付 20 20 年 12 月 8 日至 202 1 年 12 月 7 日期间
的利息 4.30 元(含税) 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
20 2 1 年 12 月 7 日,凡在 20 2 1 年 12 月 7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20 2 1 年 12
月 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于 20 20 年 12 月 4 日发
行的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2 1 年 12 月 8 日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 根据 《 神州高铁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 基本情况
1
、 债券名称: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
2
、 证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 20 高铁 0 2 ””,代码 149322 。
3
、 发行人: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
、 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 元 。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
5
5、、债券形式: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
6、、债券期限: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本期债券期限为33年。年。
7
7、计息期限、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至日至20232023年年1212月月77日日。。
8
8、付息日:、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2021年至年至20232023年每年的年每年的1212月月88日日。。(如(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计利息。)
9
9、到期日:、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2023年年1212月月8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10、兑付日:、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兑付日为为20232023年年1212月月88日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04.30%%。每手面值。每手面值1,000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币43.004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1,000元派发元派发利息为利息为34.4034.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QFII、、R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1,000元派发利息为元派发利息为43.0043.00元。元。
三、本期本期债权债权登记日、登记日、除除息息日日和和付息日付息日
1、债债权权登记日登记日::2022021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
2、除息日:除息日:20220211年年1212月月88日日。。
3、付息时间:付息时间:20220211年年1212月月88日日。。
四、付息对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截止20220211年年1212月月7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2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个交易日前将本期
3
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
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构)。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关于本期债券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1、、关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公司公司债券债券利息个利息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2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2003]612号)规定,号)规定,本期债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就地入库。
2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
对于持有““2020高铁高铁0022””的的专业专业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2008年年11月月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2009年年11月月1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2009]3号)以及号)以及20092009年年11月月2323日发布的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2009]47号)号)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
4
3
3、、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发行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主承销商及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1
1、、发行人:发行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59号院号院11号楼号楼1616层层16061606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志全王志全
联系人:
联系人:李晓棠李晓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010--5650050556500505
传真:
传真:010010--5650056656500566
2
2、牵头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4018号安联大厦号安联大厦3535、、2828层层A02A02单元单元
联系人:李姗、姜运晟、杨孝萌、陆梦、许英翔
联系人:李姗、姜运晟、杨孝萌、陆梦、许英翔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010--8332128383321283
传真:
传真:010010--8332115583321155
3
3、、联席联席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上海市中山南路318318号号22号楼号楼2424层层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马骥马骥
联系人:
联系人:张娜伽张娜伽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1021--2315358223153582
传真
传真::021021--2315350923153509
4
4、、登记机构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圳分公司分公司
地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2--2828楼楼
联系部门:登记存管部
联系部门:登记存管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50755--2189930621899306
传真
传真::07550755--2598812225988122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20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1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详情参见公司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近日,上述事项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不再是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合伙人。
公司未向合伙企业实际出资,未通过合伙企业开展实际业务,本次退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国投集团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战略实施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围绕轨道交通运营检修装备与数据、线路运营、维保服务的战略定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开拓市场,推动创新,实现良性持续增长。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2-02]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1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分别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1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4,500万元的信用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2,5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近期就子公司北京新联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铁”)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展业务签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开展“e信通”业务签署担保了合同,合同金额5,000万元;新联铁与交通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开展业务签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新联铁的担保额度为11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目前,公司对新联铁的担保余额合计为80,000万元。
2、公司近期就子公司武汉利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测控”)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展业务签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利德测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开展业务签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000万元、3,000万元。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利德测控的担保额度为42,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目前,公司对利德测控的担保余额合计为40,00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3、公司近期就子公司南京拓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拓控”)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展业务签 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南京拓控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南京拓控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目前,公司对南京拓控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新联铁
1997.4.3
911101086336124379
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2号楼3层2-305-18
庞龙
40,000
轨道交通车辆检测、检修装备及系统
利德测控
2002.5.20
91420100737523543Q
洪山区北港工业园
王晓明
12,000
轨道交通钢轨检修装备、专业维保与服务,轨道交通货站运输检测监测装备及服务,工业自动化升级改造
南京拓控
2008.9.11
91320100679013712U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3栋11层113室
郭其昌
10,000
轨道交通轨边在线检测装备及数据服务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新联铁、武汉利德、南京拓控100%股权,上述3家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被担保人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新联铁
253,326.11
161,941.91
91,384.19
12,434.05
78,041.23
7,599.34
6,924.16
利德测控
143,844.00
85,865.44
57,978.57
149.59
24,348.35
3,397.73
2,896.24
南京拓控
47,922.56
13,245.17
34,677.39
0
8,222.58
501.98
2,896.24
(2)被担保人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新联铁
260,582.75
157,172.55
103,410.20
10,357.26
25,142.99
17,246.71
17,037.07
利德测控
155,564.25
97,370.40
58,193.85
774.57
15,950.67
-227.24
-306.55
南京拓控
46,878.23
20,781.87
26,096.37
546.77
8,001.57
1,805.85
1,526.49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授信担保总额
担保方式
保证期间
建设银行
新联铁
神州高铁
2.5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建设银行
新联铁
神州高铁
0.5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交通银行
新联铁
神州高铁
1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中国银行
利德测控
神州高铁
0.8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农业银行
利德测控
神州高铁
0.6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农业银行
利德测控
神州高铁
0.3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招商银行
南京拓控
神州高铁
0.3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0,7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00%。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3,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47%。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3%。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27]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议案》,拟减少公司在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车基金”)中未缴纳的 28,300 万元认缴出资的义务,并以 33,784 万元价格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交投”)转让公司持有的中车基金 28,300 万份基金份额。此外,公司拟聘请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正善”)为交易
提供咨询等服务,并支付服务费。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浙江省交投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协议核心条款与前期披露内容无重大变动;公司与北京正善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约定服务费 15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的金额。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份额转让协议
1、交易各方
转让方: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中车基金 28,300 万元基金份额
3、交易价格:33,784 万元
4、转让
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基金份额,受让方亦同意购买转让方合法持有的且已实缴的目标基金 28300 万份的基金份额。
转让基金份额包括该等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所有权利和利益、义务,且不得含有任何留置权、质权、其他担保物权、期权、请求权或其他任何性质的第三方权利。
5、转让价格及支付
(1)受让方自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 50%基金份额转让价
款人民币 16,892 万元,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受让方自收到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即完成本次基金份额转让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 50%基金份额转让价款人民币16,892 万元,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转让登记
(1)本协议生效后, 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份额转让成交通知。
(2)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转让方、受让方出具的份额转让成交通知后 10个工作日内,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之日为本协议约定的转让登记日。
(3)自基金管理人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之日起,基金份额转让行为生效,受让方成为持有目标基金 28,300 万份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享有或承担《基金合同》项下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所有权利或义务。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者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所作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不真实的或者有重大遗漏或误导,该方应被视为违约。
(2)转让方违反本协议项下陈述与保证条款的一项或数项,每违反一项,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作为违约金。
(3)在不违反上述条款的前提下,受让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者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暂时停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相关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受让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受让方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义务;
2)如转让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本协议下的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则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3)要求转让方实际履行;
4)若转让方在自违约发生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或在受让方要求的其他补救期间内未能弥补违约,或其弥补措施毫无效果致使受让方仍遭受不利影响,受让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5)要求转让方赔偿受让方因转让方违约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基金管理人未在本协议规定时间内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的,每逾期一日,则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受让方赔偿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给受让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基金管理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4)在转让方未违约的前提下,如受让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向转让方履行支付转让款的,逾期在 15 日内的,每逾期一日,则向转让方承担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部分资金的万分之一点五违约责任,逾期超过 15 日的,则每逾期一日,向转让方承担应支付未付资金的万分之二点二五违约责任。累计超过 30 日受让方仍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转让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解除本协议,且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承担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的 30%的违约责任,由此给转让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为履行本交易所支付的各项交易费、律师费、咨询费等),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8、生效与终止
(1)协议自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全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各方同意,协议自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发生之日起终止或解除:
1)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协议;
2)协议经各方履行完毕;
3)根据“违约责任”相关条款终止协议;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的其他规定而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9、其他事项
(1)争议解决: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无法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该等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修订及变更:各方可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变更或补充。
(3)转让:除非事先获得其他各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利或义务向第三方进行转让。
(二)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
1、交易双方
甲方: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服务内容
(1)提供有关契约型股权基金份额转让的政策解读;
(2)提供有关入场挂牌交易的条件、程序及方案的解读与咨询;
(3)提供契约型股权基金份额对外转让有关条件、程序及合规咨询和商务条件设置;
(4)乙方在收到甲方及基金份额转让受让方提供的关于“基金份额转让成交通知”并收到协议约定的服务费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份额转让成交通知中确定的受让方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
3、服务期限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对外转让基金份额价款全部收回之日止。
4、服务费总额及支付
(1)费用总额:150 万元整(含税)。
(2)支付方式:自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生效并收到第一笔基金份额转让价款后 2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上述约定的服务费。
(3)乙方所获得的服务费的所有税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5、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基金管理服务费的,应按应付而未付服务费金额的 0.03%/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未付款或未出具基金份额转让成交通知,造成乙方未按时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导致第三方向乙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第三方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应按服务费总额的 0.03%/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30 日仍未出具前述确认书,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凡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审议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生效与终止
(1)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2)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签署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四、对公司影响
协议签署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回笼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主业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交易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基金份额转让协议》;
2、《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2021-11-16]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2021-11-16]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为了寻求合作伙伴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天津地铁 2 号线、3 号线及存量 TOT 项
目,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4.356 亿元,与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弘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海津通”或“合伙企业”),详情参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122)。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合伙企业设立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131),上述合伙企业完成设立,详情参见上述公告。截至目前,合伙企业各方均未实缴出资。
2、本次交易情况
根据项目运作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董事会分别审议了《关于
受让天津地铁 2 号线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受让天津地铁 3 号线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直接出资受让了天津地铁 2 号线、3 号线部分股权,因此国海津通一直未开展任何业务。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国投集团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的要求,公司拟退出国海津通。
3、决策程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退出的相关事宜。
4、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还需经合伙企业合伙人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1MK7H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成立时间:2019 年 12 月 9 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投资咨询、商务咨询。
8、股权结构: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0.044 亿元(占比0.5%),神州高铁认缴出资 4.356 亿元(占比 49.5%),上海弘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4 亿元(占比 50%)。
9、国海津通目前未开展业务。
三、对公司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资金计划,投资设立国海津通的背景已发生重大变化。退出国海津通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战略实施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2021-10-29] (000008)神州高铁: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及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及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2021-10-29] (000008)神州高铁: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106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008)神州高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6元
每股净资产: 2.3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
营业总收入: 10.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99亿元
[2021-10-15] (000008)神州高铁: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9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9,500 万元-10,000 万元 亏损:24,172.66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35 元/股-0.0368 元/股 亏损:0.0890 元/股
(二)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基本持平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7 月-9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 5,000 万元-5,500 万元 盈利: 5027.10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0184 元/股-0.0202 元/股 盈利:0.018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1、受2020年上半年新签合同额下降及“后疫情”时期项目执行周期延长影响,2021年公司收入利润水平与疫情前仍有差距。三季度公司生产经营起稳向
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0%,前三季度新签及中标未签合同超过20亿元,存量合同超过30亿元。四季度公司将继续加速推动落实各项业务,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
2、2021年以来,公司坚决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重塑增长基因,通过建立前端营销体系、IPD研发管理体系、LTC项目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推动降本增效。公司通过人才梯队和领导力建设,增强企业使命感,提高执行力,推动组织能力提升。
3、公司前期布局项目陆续出资,导致融资规模上升,前三季度财务费用超过1.3亿元,同比上升50%。
4、2021年9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会计估计的相关议案,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转回金额约9,000万元。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约1,000万元,当期实现盈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2021-10-14]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业务品种
(亿元) (年)
1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1 包括但不限于
2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1 流动资金贷款、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 国内信用证及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 项下融资、银行
5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 承兑汇票、商业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 承兑汇票、保
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1 函、资产池(含
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 票据池)配套额
9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1 度等
合计 22.6 -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为准。
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审批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授信协议,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将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2021-09-18]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5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暨退出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购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5.66 亿元,申购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车基金”)相应份额。中车基金募集的资金全部投向台州台中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专项用于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一期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日,公司与中车城市发展(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现更名为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了中车台州基金合同,公司按基金合同约定支付了首期申购款 2.83 亿元。详情参见公司
2018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购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
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2、交易情况
公司上述交易主要为了参与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相关业务,推动线路运营维保战略落地。前期,子公司新联铁成功中标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 1.38 亿元工艺设备订单。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未来运营管理安排,按照公司战略规划要求,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公司已向中车基金提出减少未缴纳的 2.83 亿元认缴出资的义务,同时拟通过份额转让收回 2.83 亿元出资并获取一定增值,退出基金。
近日,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交投”)就中车基金份额转让事项初步达成意向,拟以 33,784 万元(最终价格以双方签署协议为准)转让上述基金份额。
此外,针对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提供的咨询等服务,公司拟与其签署《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并支付 200 万元服务费。
3、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并签订交易协议、配合办理转让手续等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4、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省交投需对本次交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需经中车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同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交投于 2001 年 12 月 29 日注册成立;2016 年 7 月,浙江省委、省政
府合并重组浙江省交通和省铁路集团,打造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2018 年 7 月,浙江省交投和省商业集团合并重组。新的浙江省交投统筹承担全省高速公路、铁路、重要的跨区域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职责,并积极参与市县主导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1、公司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30895W
3、注册资本:3,16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俞志宏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
7、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9 日
8、营业期限:2001 年 12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
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等。
10、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浙江省交投实现营业收入 1,944 亿元、利润
总额 116 亿元;截至 2020 年底,资产总额 5,949 亿元、净资产 1,886 亿元。
11、关联关系:浙江省交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浙江省交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2、管理人名称: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备案编码:SCK780
5、备案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
6、基金的存续期限:30 年,如需延期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7、基金的运作方式:封闭式。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需求有权利增设临时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临时开放日内有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申购、赎回与转让。
8、基金规模:募集规模 662,581.59 万元,已认购金额总额 504,600.00
万元。
9、基金投资标的:台州台中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股权
10、基金投资范围: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一期 PPP 项目
11、中车基金的各持有人的持有份额情况
认购份额 实缴份额
序号 基金认购人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57,900 51.11% 257,900
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2 190,000 37.65% 95,000
公司
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6,600 11.22% 28,300
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4 100 0.02% 100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合计 504,600 100% 381,300
12、审计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
1-1685 号),中车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5 月 31 日的核心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内容 2021.5.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总资产 3,813,229,787 3,313,229,486 3,313,229,063 3,313,228,448
净资产 3,808,680,113 3,313,229,486 3,313,229,063 3,313,228,448
内容 2021.1.1-2021.5.31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入 -4,549,373 1,223 1,216 228,448
净利润 -4,549,373 423 616 228,448
13、评估情况: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260-01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中车基金截至基准
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中车基金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81,322.98 万元,评估价值为 450,775.42 万元,增值额为 69,452.44 万元;每
单位份额价值为 1.1810 元。
根据评估结果,神州高铁持有的 28,300 万元基金份额,评估价值为 33,422.3
万元,增值额为 5,122.3 万元。
四、交易方案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转让方: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中车基金 28,300 万元基金份额
3、交易价格:33,784 万元
4、支付方式:
(1)转让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50%;
(2)受让方收到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支付剩余 50%。
上述交易方案为双方初步沟通结果,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为准。
五、对公司影响
通过本次转让基金份额,公司可收回 2.83 亿元投资本金并获取一定增值,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及资金压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战略规划实施和业务开拓,公司将继续跟进包括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在内的轨道交通项目,力争获取更多的装备、数据、运维、咨询等业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洽商阶段,各方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尚未作出决定,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推动交易落地,密切跟踪进展情况,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2021-09-18]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5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以电子邮
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2021-09-18]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105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6] (000008)神州高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5 名,合计持有公司 1,197,802,008 股股份,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74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名,合计持有公司1,186,991,87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853%,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9 名,合计持有公司 10,810,133 股股份,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
表股份10,820,133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1%,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股份10,810,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8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聘请的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是否通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过
非累积投票议案 (股)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97,731,808 99.9941% 8,800 0.0007% 61,400 0.0051% 通过
《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1011% 0.8989% 0.0000% 通过
2 1,187,034,375 10,767,633 0
章程>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 99.9993% 0.0007% 0.0000% 通过
3 1,197,793,208 8,800 0
-2023 年)》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4 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 480,225,931 98.9374% 5,157,620 1.0626% 0 0.0000% 通过
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获得的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
5 应选 2 人 过
议案》
5.01 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197,750,723 99.9957% 通过
5.02 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197,750,721 99.9957% 通过
此表中“比例(%)”指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序 议案名称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749,933 99.3512% 8,800 0.0813% 61,400 0.5675%
《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0.4852% 99.5148% 0.0000%
2 52,500 10,767,633 0
议案》
3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10,811,333 99.9187% 8,800 0.0813% 0 0.0000%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 52.3331% 47.6669% 0.0000%
4 5,662,513 5,157,620 0
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获得的选举票数 比例(%)
5 《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0,768,848 99.5260%
5.02 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0,768,846 99.5260%
此表中“比例(%)”指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批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韶华律师、顾鼎鼎律师。
3、法律意见结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五、备查文件
1.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2022-02-10]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为了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增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再次公告本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14:30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4、《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
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2 项、第 4 项、第 5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
中:
第 2 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4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
回避表决,同时上述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第 5 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应选出非独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第 1 项、第 4 项、第 5 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
案》
3.0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
4.00 √
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5.02 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 17:00 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小婧、季晓东
联系电话:010-56500561 传真:010-565005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100044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系统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8
2、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02-10]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收到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了《关于提起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就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仲”)提起仲裁(以下简称“本案”),仲裁地为北京,仲裁被申请人为河南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详情参见上述公告。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贸仲出具的《DS20220284 号增资扩股协议
争议案仲裁通知》【(2022)中国贸仲京字第 009812 号】,中国贸仲根据《增资扩股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定已正式受理本案。
公司将根据中国贸仲要求提交材料、履行程序,密切关注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08]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
转增注册资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动控股子公司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微联”)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交大微联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交大微联2亿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近日,公司获悉交大微联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增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资本 实缴资本 股权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
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7,000 27,000 90
2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000 3,000 10
合计 30,000 30,000 100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2022-02-07] (000008)神州高铁: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风险及部分董事辞职的关注公告
联合〔2022〕856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风险及部分董事辞职的关注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高铁”)于 2020 年分别发行公司债券“20 高铁 01”和“20 高铁 0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为上述债券
的信用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20 高铁 01”和“20 高铁 02”
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资产减值风险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暨资产
减值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预计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65000 万元至 130000 万元。根据公司业绩预告,公司拟对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禹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 7 亿元至 13 亿元,对 2021 年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1、项目投资概况和项目现状
禹亳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120.76 亿元,实缴注册资本 52.64 亿元。为推动公司整线运维战略落地,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向禹亳公司增资 16 亿元,取得其 13.25%股权,并已完成对禹亳公司的全部出
资义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禹亳公司总资产 108.49 亿元,其中在建工程 99.06 亿元,无形资产
5.29 亿元,固定资产 2.07 亿元;有息负债约 41 亿元,应付账款 10.54 亿元,净资产 52.63 亿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四季度,禹亳公司在疫情、洪灾及资金不到位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下,状况出现恶化。工程持续停工,仅一期 83 公里建成试运营,未形成规模效应,运营亏损。其他股东应缴未缴出资近 70 亿元,且一直没有明确出资计划,导致禹亳公司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影响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神州高铁一直协调战略投资者注资重组,但因部分股东不同意重组方案,重组搁置。2021 年 11 月,有禹亳公司债权人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禹亳公司破产的申请,目前法院尚未受理;禹亳公司某主要股东提起诉讼,要求禹亳公司偿还借款本息 6530 万元,法院已立案。2021 年 12 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禹亳公司第二大债权人某金融机构与禹亳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禹亳公司名下价值 8.2 亿元财产。截至 2021 年底,
禹亳公司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约 37 亿元,其中已有超过 19 亿元本息逾期,涉及 10 家金融机构,禹
亳公司 42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风险。2021 年禹亳公司共有诉讼案件 22
件,涉案金额约 15.6 亿元,其中判决生效待执行案件 12 件,7 起案件对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禹亳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已影响员工工资发放,后续员工稳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神州高铁投后工作
神州高铁增资入股后,积极推动禹亳公司建设运营相关工作。在认缴投资范围内,及时出资解决员工工资、社保和经营资金等紧迫问题,维持禹亳公司员工稳定;合法依规催缴未出资股东出资,协调化解禹亳公司融资问题;推动禹亳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先后协调禹亳公司与多家战略投资者进行多轮洽商,并联合禹亳公司其他股东多次与地方政府汇报交流,但由于各方诉求难以达成一致,目前尚未形成有效方案。因禹亳公司建设经营出现困难,神州高铁认为投资目的不能实现,股权回
购条件已经达成。按照协议约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向禹亳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河南漯周界高
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漯周界高速”)发出了《关于要求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漯周界高速在接到通知的 30 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但漯周界高速一直未履行且拒绝履行回购义务。面对禹亳公司四季度以来持续增加的法律诉讼和信用风险等问题,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神州高铁于近期提起股权回购仲裁,要求漯周界高速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禹亳公司全部股权,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 16 亿元和利息,并负担公司的律师费和本案仲裁费等。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禹亳公司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评估,但受河南疫情影响,评估机构目前无法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尚未出具评估结果。鉴于禹亳公司面临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项目建设短期内难以继续,四季度突发的法律诉讼和信用风险使得禹亳公司未来建设经营情况堪忧。同时,考虑公司股权回购仲裁判决及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从谨慎性原则判
断,2021 年度公司拟对禹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 7 亿至 13 亿元,从而对 2021 年度净
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二、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
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董事王翔先生及董事常志珍女士因工作调整,经原提名股东单位同意,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翔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常志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常志珍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孔令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孔令胜先生、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将进一步保持与公司的沟通,以便全面分析并及时反映上述事项对公司主体及其上述债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14:30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4、《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
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2 项、第 4 项、第 5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
中:
第 2 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4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
回避表决,同时上述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第 5 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应选出非独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第 1 项、第 4 项、第 5 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2.00 √
案》
3.0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
4.00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 √
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5.02 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 17:00 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小婧、季晓东
联系电话:010-56500561 传真:010-565005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100044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系统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8
2、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2021年度业绩预告暨资产减值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暨资产减值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5,000 万元-130,000 万元 亏损:89,44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5,000 万元-130,000 万元 亏损:92,19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230,000 万元-250,000 万元 191,752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30,000 万元-250,000 万元 191,75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393 元/股-0.4786 元/股 亏损:0.328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就截止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一)重塑增长基因,经营基本面向好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4亿元,较上年增长约20%;完成回款约27.7亿元,达到当期营业收入的1.2倍;新签合同约33.7亿元,另有已中标待签项目3.7亿元,年末存量合同约32亿元,为公司后续业绩增长夯实基础。此外,公司主持运营的天津地铁2号线运营指标及经济效益良好。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2021年新拓展铁路专用线整线运营维保和大型工矿企业智慧物流系统两个重大增量市场,具备复制推广条件。
公司聚焦现金净流入、毛利率、周转率、资产收益率四项核心指标,推动前
端营销、IPD研发管理及LTC项目管理体系变革,优化完善财经管理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和领导力建设,推动组织能力增长,提高管理效能。
(二)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年度业绩亏损
公司拟对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7至13亿元,从而对2021年度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1、项目投资情况
为推动公司整线运维战略落地,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禹毫公司增资16亿元,取得其13.25%股权。详情参见公司2019年1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运营三洋铁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禹毫公司的全部出资义务。
2、项目现状
禹亳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20.76亿元,实缴注册资本52.64亿元。截至2021年12月,禹亳公司总资产108.49亿元,其中在建工程99.06亿元,无形资产5.29亿元,固定资产2.07亿元;有息负债约41亿元,应付账款10.54亿元,净资产52.6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1年四季度,禹亳公司在疫情、洪灾及资金不到位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下,状况出现恶化。工程持续停工,仅一期83公里建成试运营,未形成规模效应,运营亏损。其他股东应缴未缴出资近70亿元,且一直没有明确出资计划,导致禹亳公司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影响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神州高铁一直协调战略投资者注资重组,但因部分股东不同意重组方案,重组搁置。
2021年11月,有禹亳公司债权人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禹亳公司破产的申请,目前法院尚未受理;禹亳公司某主要股东提起诉讼,要求禹亳公司偿还借款本息6530万元,法院已立案。2021年12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禹亳公司第二大债权人某金融机构与禹亳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禹亳公司名下价值8.2亿元财产。
截至2021年底,禹亳公司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约37亿元,其中已有超过19亿元本息逾期,涉及10家金融机构,禹亳公司4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风险。2021年禹亳公司共有诉讼案件22件,涉案金额约15.6亿元,其中判决生效待执行案件12件,7起案件对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禹亳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已影响员工工资发放,后续员工稳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神州高铁投后工作
神州高铁增资入股后,积极推动禹亳公司建设运营相关工作。在认缴投资范围内,及时出资解决员工工资、社保和经营资金等紧迫问题,维持禹亳公司员工稳定;合法依规催缴未出资股东出资,协调化解禹亳公司融资问题;推动禹亳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先后协调禹亳公司与多家战略投资者进行多轮洽商,并联合禹亳公司其他股东多次与地方政府汇报交流,但由于各方诉求难以达成一致,目前尚未形成有效方案。
因禹亳公司建设经营出现困难,神州高铁认为投资目的不能实现,股权回购条件已经达成。按照协议约定,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向禹亳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河南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漯周界高速”)发出了《关于要求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漯周界高速在接到通知的30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但漯周界高速一直未履行且拒绝履行回购义务。
面对禹亳公司四季度以来持续增加的法律诉讼和信用风险等问题,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神州高铁于近期提起股权回购仲裁,要求漯周界高速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禹亳公司全部股权,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16亿元和利息,并负担公司的律师费和本案仲裁费等。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4、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禹亳公司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评估,但受河南疫情影响,评估机构目前无法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尚未出具评估结果。
鉴于禹亳公司面临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项目建设短期内难以继续,四季度突发的法律诉讼和信用风险使得禹亳公司未来建设经营情况堪忧。同时,考虑公司股权回购仲裁判决及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从谨慎性原则判断,2021年度公司拟对禹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7至13亿元,从而对2021年度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资产减值是基于禹亳公司现状及未来局势变化可能,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就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就截止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将密切关注禹亳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回购仲裁等相关事项进展,最终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将经专业第三方机构审计评估后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
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章程等制度体系专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优化子公司管理模式,明确子公司管理要求,健全子公司管理流程,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修订了《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履职,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翔先生及董事常志珍女士因工作调整,经原提名股东单位同意,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翔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常志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常志珍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孔令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审议通过《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等授信品种,以上业务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同时,国投财务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公司与国投财务同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的期限为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事项,同意授权公司
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国投财务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关联董事娄丝露女士、朱秉青先生、洪铭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议案》
按照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的方式,分批出售持有的 10,000 只 20 英尺 35 吨敞顶集装箱。整体交易均价不
低于 2.06 万元/只(不含税)。目前公司正按要求履行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备案程序,待评估备案完成后按照董事会决策执行。
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备案、
挂牌、协议签署、资产交割等工作。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 2021 年度已结束,公司董事会前期召集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不再召开,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合并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如下议题: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4)《关于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孔令胜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选举祝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5)《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200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王翔先生及董事常志珍女士因工作调整,经原提名股东单位同意,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翔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常志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常志珍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王翔先生、常志珍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
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孔令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孔令胜先生、祝贺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孔令胜,男,1967 年生人,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在徐州诧城电力
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煤炭公司、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曾兼任国投福建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历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专业岗位。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专职股权董事,任合肥波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孔令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孔令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孔令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祝贺,男,1987 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门职员、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
祝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祝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祝贺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
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等授信品种,以上业务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同时,国投财务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上述交易的有效期为12个月。
2、决策程序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娄丝露女士、朱秉青先生、洪铭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位董事均投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国投财务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等。
3、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投财务同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控制,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 18 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旭荣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841063
6、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7、成立时间:2009 年 2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国投财务是 2008 年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
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 2009 年 2 月 11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
册成立。国投财务通过提供综合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旨在加强国投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实现产融结合,加快国投集团产业发展,提升国投集团竞争优势。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投集团直接持有国投财务 35.6%的股权,为国投财务控股股东。国投财务
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11、主要财务数据:国投财务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9.88 亿元,净利润为
4.27 亿元,截至 2021 年底总资产为 400.06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75.20 亿元。
12、关联关系:神州高铁与国投财务同受国投集团控制,属于受同一最终方
控制的公司。
13、国投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国投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等授信品种,以上业务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同时,国投财务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融资租赁、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上述交易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国投财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1、关于存款利率,国投财务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
2、关于贷款利率,国投财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3、结算服务及现时开展的其他金融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
4、国投财务亦在拓展开发其他其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国投财务如向公司提供新的金融服务的收费遵循以下原则: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平均手续费。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与国投财务开展相关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理念和经营管理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及交易模式依照“自愿、平等、公允”原则,参考市场情况,在合理范围内确定,不存在伤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设置等方面与国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2022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国投财务发生的日最高存款额为
8.23 亿元。目前,国投财务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 10 亿元。上述贷款均在 2021年发生。
2、2020 年公司累计发行公司债券 9 亿元,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费 1%/年,按在保本息收取,目前担保事项仍在履行中。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天晟”)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分批出售拥有的10,000只20英尺35吨敞顶集装箱,整体交易均价不低于2.06万元/只(不含税),合计金额不低于2.06亿元(不含税)。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议案》,7位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备案、挂牌、协议签署、资产交割等工作。
3、本次交易因受让方暂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出售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天晟,主营业务为特种集装箱(敞顶箱)租赁,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2层247-14720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晓峰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0Y86HP0C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成立时间:2009年2月11日
8、经营范围:铁路货物运输,铁路、道路货运代理,货物场地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货物包装,装卸服务,建筑工程劳务作业分包,集装箱、专用设施设备租赁,维修、销售、技术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
9、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辽宁天晟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标的为辽宁天晟目前拥有10,000只20英尺35吨自备敞顶箱。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拟处置一批敞顶集装箱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上述敞顶集装箱账面价值16,874.88万元,评估价值20,643.28万元,增值额3,768.40万元,增值率22.33%。
四、交易方案
辽宁天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分批出售拥有的10,000只20英尺35吨敞顶集装箱,每批次首次公开挂牌的底价均价不低于评估值均价2.06万元/只(最终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后续的挂牌、交易等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即:若第一次公开挂牌市场不接受、无人竞价,第二次挂牌价最低可降低至评估值的90%,后续每次以评估值10%作为降价依据。预计整体交易金额合计不低于2.06亿元(不含税)。如已成交金额和当次拟挂牌交易合计,敞顶集装箱平均售价低于2.06万元/只(不含税),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轨道交通主业,优化资产结构,通过出售上述敞顶集装箱,公司可以回收现金,降低融资压力,节省财务成本,进而改善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敞顶集装箱全部出售后,公司拟对辽宁天晟全面整合,择机启动注销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提起禹亳铁路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的公告(5)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0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已就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事项提交仲裁申请;
2、公司为本次仲裁申请人;
3、本次股权回购涉及投资本金 16 亿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
4、本次仲裁结果和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于近日就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毫公司”)股权回购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提起仲裁(以下简称“本案”),仲裁地为北京,仲裁被申请人为河南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漯周界高速”)。神州高铁已经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仲裁代理人,目前贸仲正在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整线运维战略落地,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禹毫铁路公司增资 16 亿元,取得其 13.25%股权。公司投资禹亳公司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规划周期获取规模货运铁路运营维保、即时开展货运铁路运营业务并取得资质业绩、打造公司智能化装备系统示范线、分享货运铁路长期持续运输收入、获取货运铁路长期运营维保服务收入、实现全产业链装备系统销售及带动培训、租赁、咨询、工程服务等增值业务发展。
详情参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建设运营三洋铁
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禹毫铁路公司的全部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 2019 年 12 月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如神州高铁认
为其投资目的不能实现,则有权要求漯周界高速以不低于神州高铁实际出资款的价格,受让神州高铁持有的禹亳公司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禹亳公司及有表决权的股东应当配合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手续。
根据禹亳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认为投资目的已不能实现,股权回购条件
已经达成。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向漯周界高速发出
了《关于要求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漯周界高速在接到通知的 30 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鉴于漯周界高速一直未履行且拒绝履行回购义务,公司对漯周界高速提起本案仲裁,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禹亳公司全部股权,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 16 亿元和利息,并负担公司的律师费和本案仲裁费等。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旨在要求并督促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回购公司持有的禹亳公司股权,尽早实现投资回收并退出项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鉴于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尚在审核中,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够退出项目回收资金、回收资金的金额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上述项目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评估工作,但受河南疫情影响,评估机构目前无法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尚未出具评估结果。
综合考虑禹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公司拟在 2021 年度对禹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 7 至 13 亿元,详情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暨资产减值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后期,公司将根据本次仲裁受理、裁定、执行等相关情况,结合禹亳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做进一步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1-12-22] (000008)神州高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神州高
铁,股票代码:000008)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电话、书面等方式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目前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
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2021-12-18]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回购芜湖轨交合伙企业份额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芜湖轨交合伙企业份额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高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铁投资”)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参与设立了
芜湖木石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轨交”或“合伙企业”)。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合伙企业最终实际出资结构为普通合伙人木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有限合伙人神铁投资出资3,400 万元、有限合伙人中航信托 私享 3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出资 7,000 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对信托计划存续期 8%的固定年化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自受益权生效日起 24 个月后,公司对信托计划承担回购义务,回购价格为7,000 万元。合伙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2019 年 1 月 30 日、2019 年
10 月 22 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
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0)、《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芜湖轨交合伙企业投资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关于芜湖轨交合伙企业投资方案调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
二、本次交易进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述协议约定的 24 个月期满,公司履行回购义务
条件达成。按照约定,公司与信托计划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信托计划将其持有的芜湖轨交 66.67%份额转让给公司,公司支付转让价款 7,000 万元。鉴于信托费用核算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当期应付未付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出具的《资金支付通知函》,公司向其支付差额补足款
2,807,671.23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信托计划负有的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将合计持有芜湖轨交 10,400 万元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99.05%。
三、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神州高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收购标的
1、收购标的为转让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合伙企业 66.67%的有限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标的有限合伙份额”)。
2、目标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10,500 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为 10,500
万元,转让方根据信托计划/信托项下信托文件的约定合法持有目标合伙企业66.67%的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出资额为 7,000 万元。
3、转让方已经按信托计划/信托项下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标的有限合伙份额,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将标的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购标的有限合伙份额。
4、双方一致确认,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时,标的有限合伙份额实际价值可能与转让方依据信托计划/信托项下信托文件取得标的有限合伙份额的价格存在差异,受让方已充分考虑该等因素,不据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主张。
(二)收购价款的计算及支付
1、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的构成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由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基本价款构成,即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基本价款。
2、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基本价款金额及支付
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基本价款等于转让方依据信托计划/信托项下信托文件为取得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所支付的信托资金总额,在本合同中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受让方应于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前,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前(含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一次性足额支付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7,000 万元。
(三)标的有限合伙份额的交付
在受让方已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全部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后,转让方有义务在受让方支付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有限合伙份额交付、有限合伙人名册修改材料用印及配合提交相应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材料。非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同的生效、补充、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机构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转让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合同内容。若本合同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悖时,应及时商签补充合同予以完善。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书面形式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好有关本合同及相关文件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
4、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诉讼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但法院判决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对于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六)其它事项
转让方以信托计划/信托的受托人身份,而非以转让方固有财产所有人身份履行本合同。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督促合伙企业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2021-12-09]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议案》,拟减少公司在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车基金”)中未缴纳的 28,300 万元认缴出资的义务,并以 33,784 万元价格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交投”)转让公司持有的中车基金 28,300 万份基金份额。同时,公司拟向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正善”)支付交易
咨询服务费。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北
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
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与浙江省交投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与北京正善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到浙江省交投支付的全部转让价
款 33,784 万元,并向北京正善支付了 150 万元服务费。根据北京正善向浙江省交投出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北京正善已完成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变更。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2021-12-02] (000008)神州高铁:75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付息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 2021075
债券代码:149322 债券简称:20高铁0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 20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 期 20 2 1 年 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将于 202 1 年 12 月 8 日支付 20 20 年 12 月 8 日至 202 1 年 12 月 7 日期间
的利息 4.30 元(含税) 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
20 2 1 年 12 月 7 日,凡在 20 2 1 年 12 月 7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20 2 1 年 12
月 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于 20 20 年 12 月 4 日发
行的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2 1 年 12 月 8 日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 根据 《 神州高铁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 期) 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 基本情况
1
、 债券名称: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
2
、 证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 20 高铁 0 2 ””,代码 149322 。
3
、 发行人: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
、 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 元 。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
5
5、、债券形式: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
6、、债券期限: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本期债券期限为33年。年。
7
7、计息期限、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02020年年1212月月88日至日至20232023年年1212月月77日日。。
8
8、付息日:、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2021年至年至20232023年每年的年每年的1212月月88日日。。(如(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计利息。)
9
9、到期日:、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2023年年1212月月8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10、兑付日:、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兑付日为为20232023年年1212月月88日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04.30%%。每手面值。每手面值1,000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币43.004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1,000元派发元派发利息为利息为34.4034.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QFII、、R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1,000元派发利息为元派发利息为43.0043.00元。元。
三、本期本期债权债权登记日、登记日、除除息息日日和和付息日付息日
1、债债权权登记日登记日::2022021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
2、除息日:除息日:20220211年年1212月月88日日。。
3、付息时间:付息时间:20220211年年1212月月88日日。。
四、付息对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截止20220211年年1212月月7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2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个交易日前将本期
3
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
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构)。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关于本期债券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1、、关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公司公司债券债券利息个利息个人所得税。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2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2003]612号)规定,号)规定,本期债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就地入库。
2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
对于持有““2020高铁高铁0022””的的专业专业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2008年年11月月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2009年年11月月1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2009]3号)以及号)以及20092009年年11月月2323日发布的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2009]47号)号)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
4
3
3、、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发行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主承销商及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1
1、、发行人:发行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59号院号院11号楼号楼1616层层16061606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志全王志全
联系人:
联系人:李晓棠李晓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010--5650050556500505
传真:
传真:010010--5650056656500566
2
2、牵头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4018号安联大厦号安联大厦3535、、2828层层A02A02单元单元
联系人:李姗、姜运晟、杨孝萌、陆梦、许英翔
联系人:李姗、姜运晟、杨孝萌、陆梦、许英翔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010--8332128383321283
传真:
传真:010010--8332115583321155
3
3、、联席联席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上海市中山南路318318号号22号楼号楼2424层层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马骥马骥
联系人:
联系人:张娜伽张娜伽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1021--2315358223153582
传真
传真::021021--2315350923153509
4
4、、登记机构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圳分公司分公司
地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2--2828楼楼
联系部门:登记存管部
联系部门:登记存管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50755--2189930621899306
传真
传真::07550755--2598812225988122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20211年年1212月月22日日
[2021-12-02]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1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详情参见公司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近日,上述事项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不再是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合伙人。
公司未向合伙企业实际出资,未通过合伙企业开展实际业务,本次退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国投集团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战略实施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围绕轨道交通运营检修装备与数据、线路运营、维保服务的战略定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开拓市场,推动创新,实现良性持续增长。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2-02]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1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分别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1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4,500万元的信用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2,5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近期就子公司北京新联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铁”)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展业务签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开展“e信通”业务签署担保了合同,合同金额5,000万元;新联铁与交通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开展业务签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新联铁的担保额度为11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目前,公司对新联铁的担保余额合计为80,000万元。
2、公司近期就子公司武汉利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测控”)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展业务签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利德测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开展业务签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000万元、3,000万元。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利德测控的担保额度为42,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目前,公司对利德测控的担保余额合计为40,00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3、公司近期就子公司南京拓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拓控”)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展业务签 署了担保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南京拓控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南京拓控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目前,公司对南京拓控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新联铁
1997.4.3
911101086336124379
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2号楼3层2-305-18
庞龙
40,000
轨道交通车辆检测、检修装备及系统
利德测控
2002.5.20
91420100737523543Q
洪山区北港工业园
王晓明
12,000
轨道交通钢轨检修装备、专业维保与服务,轨道交通货站运输检测监测装备及服务,工业自动化升级改造
南京拓控
2008.9.11
91320100679013712U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3栋11层113室
郭其昌
10,000
轨道交通轨边在线检测装备及数据服务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新联铁、武汉利德、南京拓控100%股权,上述3家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被担保人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新联铁
253,326.11
161,941.91
91,384.19
12,434.05
78,041.23
7,599.34
6,924.16
利德测控
143,844.00
85,865.44
57,978.57
149.59
24,348.35
3,397.73
2,896.24
南京拓控
47,922.56
13,245.17
34,677.39
0
8,222.58
501.98
2,896.24
(2)被担保人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新联铁
260,582.75
157,172.55
103,410.20
10,357.26
25,142.99
17,246.71
17,037.07
利德测控
155,564.25
97,370.40
58,193.85
774.57
15,950.67
-227.24
-306.55
南京拓控
46,878.23
20,781.87
26,096.37
546.77
8,001.57
1,805.85
1,526.49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授信担保总额
担保方式
保证期间
建设银行
新联铁
神州高铁
2.5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建设银行
新联铁
神州高铁
0.5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交通银行
新联铁
神州高铁
1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中国银行
利德测控
神州高铁
0.8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农业银行
利德测控
神州高铁
0.6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农业银行
利德测控
神州高铁
0.3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招商银行
南京拓控
神州高铁
0.3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0,7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00%。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3,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47%。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3%。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27]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暨退出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议案》,拟减少公司在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车基金”)中未缴纳的 28,300 万元认缴出资的义务,并以 33,784 万元价格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交投”)转让公司持有的中车基金 28,300 万份基金份额。此外,公司拟聘请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正善”)为交易
提供咨询等服务,并支付服务费。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浙江省交投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协议核心条款与前期披露内容无重大变动;公司与北京正善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约定服务费 15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的金额。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份额转让协议
1、交易各方
转让方: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中车基金 28,300 万元基金份额
3、交易价格:33,784 万元
4、转让
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基金份额,受让方亦同意购买转让方合法持有的且已实缴的目标基金 28300 万份的基金份额。
转让基金份额包括该等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所有权利和利益、义务,且不得含有任何留置权、质权、其他担保物权、期权、请求权或其他任何性质的第三方权利。
5、转让价格及支付
(1)受让方自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 50%基金份额转让价
款人民币 16,892 万元,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受让方自收到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即完成本次基金份额转让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 50%基金份额转让价款人民币16,892 万元,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转让登记
(1)本协议生效后, 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份额转让成交通知。
(2)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转让方、受让方出具的份额转让成交通知后 10个工作日内,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之日为本协议约定的转让登记日。
(3)自基金管理人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之日起,基金份额转让行为生效,受让方成为持有目标基金 28,300 万份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享有或承担《基金合同》项下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所有权利或义务。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者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所作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不真实的或者有重大遗漏或误导,该方应被视为违约。
(2)转让方违反本协议项下陈述与保证条款的一项或数项,每违反一项,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作为违约金。
(3)在不违反上述条款的前提下,受让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者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暂时停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相关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受让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受让方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义务;
2)如转让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本协议下的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则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3)要求转让方实际履行;
4)若转让方在自违约发生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或在受让方要求的其他补救期间内未能弥补违约,或其弥补措施毫无效果致使受让方仍遭受不利影响,受让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5)要求转让方赔偿受让方因转让方违约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基金管理人未在本协议规定时间内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的,每逾期一日,则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受让方赔偿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给受让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基金管理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4)在转让方未违约的前提下,如受让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向转让方履行支付转让款的,逾期在 15 日内的,每逾期一日,则向转让方承担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部分资金的万分之一点五违约责任,逾期超过 15 日的,则每逾期一日,向转让方承担应支付未付资金的万分之二点二五违约责任。累计超过 30 日受让方仍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转让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解除本协议,且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承担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的 30%的违约责任,由此给转让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为履行本交易所支付的各项交易费、律师费、咨询费等),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8、生效与终止
(1)协议自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全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各方同意,协议自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发生之日起终止或解除:
1)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协议;
2)协议经各方履行完毕;
3)根据“违约责任”相关条款终止协议;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的其他规定而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9、其他事项
(1)争议解决: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无法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该等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修订及变更:各方可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变更或补充。
(3)转让:除非事先获得其他各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利或义务向第三方进行转让。
(二)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
1、交易双方
甲方: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服务内容
(1)提供有关契约型股权基金份额转让的政策解读;
(2)提供有关入场挂牌交易的条件、程序及方案的解读与咨询;
(3)提供契约型股权基金份额对外转让有关条件、程序及合规咨询和商务条件设置;
(4)乙方在收到甲方及基金份额转让受让方提供的关于“基金份额转让成交通知”并收到协议约定的服务费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份额转让成交通知中确定的受让方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
3、服务期限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对外转让基金份额价款全部收回之日止。
4、服务费总额及支付
(1)费用总额:150 万元整(含税)。
(2)支付方式:自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生效并收到第一笔基金份额转让价款后 2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上述约定的服务费。
(3)乙方所获得的服务费的所有税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5、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基金管理服务费的,应按应付而未付服务费金额的 0.03%/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未付款或未出具基金份额转让成交通知,造成乙方未按时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导致第三方向乙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第三方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应按服务费总额的 0.03%/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30 日仍未出具前述确认书,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凡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审议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生效与终止
(1)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2)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签署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四、对公司影响
协议签署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回笼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主业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交易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基金份额转让协议》;
2、《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2021-11-16]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2021-11-16]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7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为了寻求合作伙伴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天津地铁 2 号线、3 号线及存量 TOT 项
目,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4.356 亿元,与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弘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海津通”或“合伙企业”),详情参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122)。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合伙企业设立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131),上述合伙企业完成设立,详情参见上述公告。截至目前,合伙企业各方均未实缴出资。
2、本次交易情况
根据项目运作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董事会分别审议了《关于
受让天津地铁 2 号线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受让天津地铁 3 号线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直接出资受让了天津地铁 2 号线、3 号线部分股权,因此国海津通一直未开展任何业务。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国投集团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的要求,公司拟退出国海津通。
3、决策程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退出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退出的相关事宜。
4、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还需经合伙企业合伙人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前海国海津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1MK7H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成立时间:2019 年 12 月 9 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投资咨询、商务咨询。
8、股权结构: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0.044 亿元(占比0.5%),神州高铁认缴出资 4.356 亿元(占比 49.5%),上海弘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4 亿元(占比 50%)。
9、国海津通目前未开展业务。
三、对公司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资金计划,投资设立国海津通的背景已发生重大变化。退出国海津通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战略实施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2021-10-29] (000008)神州高铁: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及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及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2021-10-29] (000008)神州高铁: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106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0008)神州高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6元
每股净资产: 2.3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
营业总收入: 10.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99亿元
[2021-10-15] (000008)神州高铁: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9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9,500 万元-10,000 万元 亏损:24,172.66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35 元/股-0.0368 元/股 亏损:0.0890 元/股
(二)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基本持平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7 月-9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 5,000 万元-5,500 万元 盈利: 5027.10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0184 元/股-0.0202 元/股 盈利:0.018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1、受2020年上半年新签合同额下降及“后疫情”时期项目执行周期延长影响,2021年公司收入利润水平与疫情前仍有差距。三季度公司生产经营起稳向
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0%,前三季度新签及中标未签合同超过20亿元,存量合同超过30亿元。四季度公司将继续加速推动落实各项业务,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
2、2021年以来,公司坚决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重塑增长基因,通过建立前端营销体系、IPD研发管理体系、LTC项目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推动降本增效。公司通过人才梯队和领导力建设,增强企业使命感,提高执行力,推动组织能力提升。
3、公司前期布局项目陆续出资,导致融资规模上升,前三季度财务费用超过1.3亿元,同比上升50%。
4、2021年9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会计估计的相关议案,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转回金额约9,000万元。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约1,000万元,当期实现盈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2021-10-14]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6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业务品种
(亿元) (年)
1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1 包括但不限于
2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1 流动资金贷款、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 国内信用证及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 项下融资、银行
5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 承兑汇票、商业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 承兑汇票、保
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1 函、资产池(含
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 票据池)配套额
9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1 度等
合计 22.6 -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为准。
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审批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授信协议,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将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2021-09-18] (000008)神州高铁: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5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暨退出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购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5.66 亿元,申购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车基金”)相应份额。中车基金募集的资金全部投向台州台中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专项用于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一期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日,公司与中车城市发展(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现更名为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了中车台州基金合同,公司按基金合同约定支付了首期申购款 2.83 亿元。详情参见公司
2018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购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
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2、交易情况
公司上述交易主要为了参与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相关业务,推动线路运营维保战略落地。前期,子公司新联铁成功中标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 1.38 亿元工艺设备订单。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未来运营管理安排,按照公司战略规划要求,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公司已向中车基金提出减少未缴纳的 2.83 亿元认缴出资的义务,同时拟通过份额转让收回 2.83 亿元出资并获取一定增值,退出基金。
近日,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交投”)就中车基金份额转让事项初步达成意向,拟以 33,784 万元(最终价格以双方签署协议为准)转让上述基金份额。
此外,针对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提供的咨询等服务,公司拟与其签署《基金份额转让服务协议》,并支付 200 万元服务费。
3、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并签订交易协议、配合办理转让手续等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4、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省交投需对本次交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需经中车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同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交投于 2001 年 12 月 29 日注册成立;2016 年 7 月,浙江省委、省政
府合并重组浙江省交通和省铁路集团,打造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2018 年 7 月,浙江省交投和省商业集团合并重组。新的浙江省交投统筹承担全省高速公路、铁路、重要的跨区域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职责,并积极参与市县主导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1、公司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30895W
3、注册资本:3,16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俞志宏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
7、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9 日
8、营业期限:2001 年 12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
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等。
10、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浙江省交投实现营业收入 1,944 亿元、利润
总额 116 亿元;截至 2020 年底,资产总额 5,949 亿元、净资产 1,886 亿元。
11、关联关系:浙江省交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浙江省交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2、管理人名称: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备案编码:SCK780
5、备案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
6、基金的存续期限:30 年,如需延期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7、基金的运作方式:封闭式。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需求有权利增设临时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临时开放日内有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申购、赎回与转让。
8、基金规模:募集规模 662,581.59 万元,已认购金额总额 504,600.00
万元。
9、基金投资标的:台州台中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股权
10、基金投资范围: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一期 PPP 项目
11、中车基金的各持有人的持有份额情况
认购份额 实缴份额
序号 基金认购人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57,900 51.11% 257,900
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2 190,000 37.65% 95,000
公司
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6,600 11.22% 28,300
北京正善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4 100 0.02% 100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合计 504,600 100% 381,300
12、审计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
1-1685 号),中车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5 月 31 日的核心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内容 2021.5.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总资产 3,813,229,787 3,313,229,486 3,313,229,063 3,313,228,448
净资产 3,808,680,113 3,313,229,486 3,313,229,063 3,313,228,448
内容 2021.1.1-2021.5.31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入 -4,549,373 1,223 1,216 228,448
净利润 -4,549,373 423 616 228,448
13、评估情况: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260-01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中车基金截至基准
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中车基金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81,322.98 万元,评估价值为 450,775.42 万元,增值额为 69,452.44 万元;每
单位份额价值为 1.1810 元。
根据评估结果,神州高铁持有的 28,300 万元基金份额,评估价值为 33,422.3
万元,增值额为 5,122.3 万元。
四、交易方案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转让方: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中车基金 28,300 万元基金份额
3、交易价格:33,784 万元
4、支付方式:
(1)转让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50%;
(2)受让方收到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确认书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支付剩余 50%。
上述交易方案为双方初步沟通结果,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为准。
五、对公司影响
通过本次转让基金份额,公司可收回 2.83 亿元投资本金并获取一定增值,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及资金压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战略规划实施和业务开拓,公司将继续跟进包括台州市域铁路 S1 线在内的轨道交通项目,力争获取更多的装备、数据、运维、咨询等业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洽商阶段,各方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尚未作出决定,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推动交易落地,密切跟踪进展情况,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2021-09-18]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5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以电子邮
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转让北京中车世纪一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2021-09-18] (000008)神州高铁: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105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