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6什么时候复牌?-深振业A停牌最新消息
≈≈深振业A000006≈≈(更新:22.01.07)
[2022-01-07] (000006)深振业A: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1、申请人:本公司
2、被申请人:佰富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富利集团”)地址:Uni t 8,3/F.,
Qwomar Trading Complex, Blackbume Road, PortPurcell,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二)本案纠纷的起因
2013 年 8 月 16 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我公司与长沙项目合作方
佰富利集团仲裁请求一案作出《裁决书》,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
披露公告)。鉴于上述《裁决书》生效后,佰富利集团一直未履行其义务,故公司 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 年 6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 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5】开执字第 00990-1 号),要求协助将佰富利集团在湖南公司所持有的全
部股权予以冻结(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5 年 8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发来的《听证通知及合议庭成员告
知书》及佰富利集团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因佰富利集团对湖南省长沙 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不服,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我公司参
加了湖南省长沙市中院举行的听证会(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6 年 8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书》(【2015】
开执字第 00990 号),该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进行评估、拍卖,并定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 9:30 在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现状拍卖(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6 年 8 月 29 日,本次拍卖委托机构发布公告中止拍卖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15】
长中民执异字第 00417 号),驳回佰富利集团不予执行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华南国仲深裁【2013】218 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8 年 6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
开执字第 00990 号之三),裁定继续查封(冻结)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同时,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湘 0105 执恢 703 号、【2015】开执字第00990 号),裁定拍卖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
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湘执监
147 号),裁定华南国仲深裁【2013】128 号裁决书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仍处于查封(冻结)
状态(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
湘 03 执 131 号),根据裁定书内容裁定,在 172,492,317.72 元范围内冻结、划拨佰
富利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价值相当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二、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 03 执 131
号之一),根据裁定书内容,鉴于在执行程序中并未发现被申请人有可执行的财产,符合终结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华南国仲深裁【2013】218 号裁决书执行程序的条件,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三、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公司在后续债权受偿金额、时间上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无法预计对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 03 执 131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1-12-24] (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
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12 月 2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
款的议案》:据公司资金需要,决定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人民币 3 亿元,期限 1 年,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本次贷款按月
付息,用于自有物业维修、材料采购、代发劳务人员工资等用途。公司将根据资 金状况合理使用贷款,妥善安排还款节奏。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 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项目银团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我公司持有广州鸿远 公司 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且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对此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业 鸿远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 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项目银团开发贷款。 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0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 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后,广州振业鸿远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 亿元,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
可用担保额度为 22.2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14 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汇四街 11 号 801 房 C11 室
法定代表人:吕红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天津市振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天津振业津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665,049,227.44
总负债 2,655,609,599.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653,749,141.24
所有者权益 9,439,627.50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739,412.13
净利润 -560,372.50
(三)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银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整(?10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广州振业鸿远公司的“振业天成”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整,担保期间为自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广州振业鸿远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22.25 亿元,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 34.55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4.08%。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6]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振城公
司”)因 NO.2021G27 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
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 51%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61 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剩余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南京新振城 公司此次担保额度 5.61 亿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南京新振城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61 亿元,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2.2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03 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校场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深圳市振业(集团) 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南京新振城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637,827,608.22
总负债 2,538,639,902.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538,639,902.63
所有者权益 99,187,705.59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810,946.29
净利润 -812,294.41
(三)被担保人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为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拾壹亿元整(?11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南京新振城公司 NO.2021G27 项目开发需要,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按照股权比例 51%,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61 亿元整,保证期间为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授信展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南京新振城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剩余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32.25 亿元,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 27.98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5.70%。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12 月 1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 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 NO.2021G27 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南 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 款按持股比例 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61 亿元, 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剩余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1-19]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振 新业公司”)因铭著风华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申请 9 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 51%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9 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璟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 49%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 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0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 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 南京振新业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59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 可用担保额度为 37.61 亿元。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湖南 公司”)因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河西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1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 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6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
担保余额为 3.1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0.2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振新业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02 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麒麟铺社区 88 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深圳市振业(集团) 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南京振新业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88,909,262.34
总负债 2,079,621,905.2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079,621,905.27
所有者权益 9,287,357.07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950,190.57
净利润 -712,642.93
3、被担保人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振业湖南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16 日
注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荣湾镇枫林路西湖渔场三管区
法定代表人:白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建商品房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80%
深圳市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佰富利集团有限公司
80% 20%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湖南公司最近一至两年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78,313,337.84 1,660,835,108.93
总负债 889,779,777.29 529,143,986.5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889,369,737.64 529,143,986.59
所有者权益 988,533,560.55 1,131,691,122.34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604,837,889.05 597,723,558.88
利润总额 227,953,518.17 188,721,373.12
净利润 170,796,466.18 143,157,561.79
3、被担保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京振新业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为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玖亿元整(?9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南京振新业公司的铭著风华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按照股权比例 51%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4.59 亿元整,担保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二)振业湖南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为振业湖南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整(?31,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振业湖南公司的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3.1 亿元整,担保期间为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湖南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在项目开发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以上两家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南京振新业公司的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 49%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振业湖南公司为我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37.86 亿元,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27.55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5.15%。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19] (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11 月 15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振业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振新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铭著风华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行申请 9 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按持股 比例 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9 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 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 49%持股比例提供了同比例担保(详见公司同日 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湖南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因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 支行申请 3.1 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向公司全额提供反担保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06] (000006)深振业A: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 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按 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振业商管公 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达到 70%,此次担保额度 8,000 万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 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振业 商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15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 保额度为 42.2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A 座 32 层
法定代表人:汤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商管公司近一年及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8,440,136.50 339,680,725.97
总负债 46,134,219.46 237,802,675.22
所有者权益 82,305,917.04 101,878,050.75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89,794,086.26 71,504,541.13
利润总额 35,748,241.01 26,096,178.28
净利润 26,811,180.76 19,572,133.71
(三)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为振业商管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的
综合授信业务,用于支付租金、人员工资、维修支出等日常经营性支出,额度有效期 3 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担保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振业商管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45.55 亿元,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20.66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6%。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1-06] (000006)深振业A: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11 月 3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 表决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 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向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我公司持有振业商管 公司 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能够确保通过租金收入等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 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0-29] (000006)深振业A: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63元
每股净资产: 5.678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5%
营业总收入: 23.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62亿元
[2021-10-13] (000006)深振业A: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宏伟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03,316,6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2829%。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9,389,6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99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926,98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0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928,48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926,98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09%。
3、公司董事王道海、公司监事张晓中、黄秀章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954,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0%;反对
2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6%;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700%;反对 25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81%;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19%。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178,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13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9,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719%;反对 13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
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内容详见 9 月 3 日、9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邓宇戈律师、王金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12] (000006)深振业A: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毛咏梅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毛咏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毛咏梅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毛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毛咏梅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在公司任职期间,毛咏梅女士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2021-10-09] (000006)深振业A: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 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
经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9 月 3 日、
9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1.00 议案》 √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0 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10 月 9 日、10 月 11 日上午 9:00—
下午 17:0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罗丽芬、牛佳琪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九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选举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以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1.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险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 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1-09-27] (000006)深振业A: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9 月 22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 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 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 体董、监、高等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登载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 2020
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的议案》:结合公司现阶段情况对已投项目进行梳理总结, 并全面回顾项目投资决策、开发、销售等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一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一项议案将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2021-09-27] (000006)深振业A: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
经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9 月 3 日、
9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1.00 议案》 √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0 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10 月 9 日、10 月 11 日上午 9:00—
下午 17:0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罗丽芬、牛佳琪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选举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以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1.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险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 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1-09-27] (000006)深振业A: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含下属企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责任人员;
(三)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年;
(四)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责 任险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
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2021-09-03] (000006)深振业A: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8 月 3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
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新成立及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 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总额 40 亿元的担保额度,
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4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0 亿元(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 载的《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西安
创发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 因项目开发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边家村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 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3 亿元。公司持有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能力对项目经营管理风
险进行控制。此次担保金额在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
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2021 年 3 月 31 日在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以
及 2021 年 6 月 3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3]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创发公司”)因 西安泊悦府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边家村支行申请项 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集团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3.3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总额为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 16 亿元,西安创发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此次担保金额在 额度范围内,此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西安创发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3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 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3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凯瑞 A 座 305-36 室
法定代表人:黄艺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等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西安创发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50,035,082.19 356,093,646.63
总负债 149,510,886.58 155,164,627.8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49,510,886.58 155,164,627.81
所有者权益 200,524,195.61 200,929,018.82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857,457.90 539,764.28
净利润 490,150.30 404,823.21
(三)被担保人西安创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边家村支行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33,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西安创发公司的泊悦府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西安创发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西安创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10.35 亿元,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21.02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2%。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3] (000006)深振业A: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对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2021 年,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新成立多家子公司,为满足新成立及各级子公司经 营发展融资需要,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总额
4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40 亿元,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0 亿元。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 具体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公
担保方 被担保 一年经审计或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期归 是否关
方 最近一期资产 (亿元) 母净资产比例 联担保
负债率孰高值 (%)
深圳市振业 70%以上 40 53.39 否
控股子
(集团)股
公司 70%以下 0 0 否
份有限公司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
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经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新成立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2、对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将对其原因、风险是否可控等情况进行披露;对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则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 63 亿元,对子公司实
际担保余额为 21.02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2%。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8-27] (000006)深振业A: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 8 月 13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宏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1 年半年度 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7] (000006)深振业A: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875元
每股净资产: 5.549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3%
营业总收入: 14.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88亿元
[2021-08-05] (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7 月 3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第一项议案为《关于设立
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因本次住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关联法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故在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位董事王道海先生、孔国梁先 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 7 人。第二、三项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 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为了盘活存量资产、 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决定开展购房尾 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转让购房合同项下的购房尾款给专项计划管理人并通过专 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 2 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
市场利率确定。公司拟采取差额支付和截留补足的方式对专项计划进行增信(详 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公司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 证券业务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我公司持有振业商管公司 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振业惠阳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惠阳公司”)因惠阳振业城 U组团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 亿元。我公司持有振业惠阳公司 82%股权,为了保障我司权益,振业惠阳公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我公司对振业惠阳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防控,因此我司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涉及担保金额均在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8-05]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 业惠阳公司”)因惠阳振业城 U 组团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 商管公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振业惠阳公司、振业商管公司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达到 70%,此次对以上两家公司担保额度共人民币 8.5 亿 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振业惠阳公司、振业商管公司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7.96
亿元、1.5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6.65 亿
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振业惠阳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09 月 25 日
注册地点: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惠南大道旁惠阳振业城
法定代表人:郑邦绵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87%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 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 惠州市金鼎合嘉
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82% 5% 13%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惠阳公司最近一至两年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006,226,089.03 906,867,841.24
总负债 532,118,453.68 432,220,089.8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0,000,000.00 96,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31,955,580.47 432,171,617.41
所有者权益 474,107,635.35 474,647,751.40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89,754,503.40 38,426,225.03
利润总额 29,946,050.23 749,951.92
净利润 22,557,123.06 540,116.05
3、被担保人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振业商管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A 座 32 层
法定代表人:汤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商管公司近一年及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8,440,136.50 137,081,431.01
总负债 46,134,219.46 41,925,426.09
所有者权益 82,305,917.04 95,156,004.92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89,794,086.26 49,010,617.42
利润总额 35,748,241.01 17,133,450.5
净利润 26,811,180.76 12,850,087.88
3、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振业惠阳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为振业惠阳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柒亿元整(?7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振业惠阳公司的惠阳振业城 U 组团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柒亿元整,担保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我司持有振业惠阳公司 82%的股权(另 5%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为了保障我司权益,振业惠阳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函,为我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二)振业商管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为振业商管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流动
资金贷款,用于公司自有物业的装修改造支出、支付员工工资及其他日常经营周转等,额度有效期 1 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根据银行要求,需公司对本
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担保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惠阳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惠阳振业城 U 组团项目开发及振业商管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以上两家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振业惠阳公司为我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13.65 亿元,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23.26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1.58%。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8-05] (000006)深振业A:关于公司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的议案》。现将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 性,公司将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通过设立“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计划融资总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发行 总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融资期限不超 过 2 年(具体期限根据基础资产特定期间及发行时间最终确定)。
经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涉及重大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计划管理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础资产: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 环购买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购房合同自基准日(含该日)起 对购房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房款所对应的债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四)发行规模:本次专项计划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五)发行期限:不超过 2 年
(六)发行利率:按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确定,以专项计划《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七)发行对象:证券市场合格投资者(不超过二百人)
(八)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
(九)还款来源: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公司作为截留补足承诺人及差额支付承诺人承担截留补足及差额支付义务)
(十)挂牌交易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增信措施
(一)在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发生被截留的情况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收款账户限制、基础收款被用于优先偿还开发贷及建筑工程款项、基础收款归集发生其他问题等),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截留补足义务;
(二)公司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四、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事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确定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期限、挂牌上市场所;(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文件;(三)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事宜;(四)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发行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住房尾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住房尾款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六、其他
资产证券化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发行总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7-14] (000006)深振业A: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4,787.23 万元–39,135.63 万元 盈利:21,742.0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60%–8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577 元/股–0.2899 元/股 盈利:0.161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半年度业绩上升,主要系本期房地产结转收入及合作开发项目投资
收益增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预测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2021-06-30] (000006)深振业A: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
和《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
姓名:杨晓东
职务:董事会秘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2-43 层
电话:(0755)25863893
传真:(0755)25863012
邮箱:szzygp@126.com
如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2021-06-23] (000006)深振业A: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6 月 2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项目跟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公司制定员工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对公司员工 跟投的范围、人员、形式、权益、资金来源、跟投总额及个人限制、权益分配等多 项重点内容进行明确。公司及下属各级企业实施项目跟投,将根据此《管理办法》 制定具体跟投实施方案并相应开展工作。《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项目跟投管理办法(试行)》)。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021-06-17] (000006)深振业A: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 2021-04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
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49,995,04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93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260,549,043.88 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6 月 3 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9,995,04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73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2 日
2、除权除息日:2021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6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8*****551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董
事会办公室
2、电话:(0755)25863061
3、传真:(0755)25863012
4、联系人:罗丽芬、李鸿良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2021-06-11] (000006)深振业A: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6 月 7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
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
司”,该公司原名为深圳市振业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
更名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广发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500 万元。公司持有振业商管公司 100%股权,有能力
对项目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此次担保金额在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2021 年 6 月 3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以及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 2021 年度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2021-06-11]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
司”,该公司原名为深圳市振业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
更名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广发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5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总额为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为 7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6 亿元。振业商管公
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下,此次对振业商管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500 万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振业商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500 万元,对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5.1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A 座 32 层
法定代表人:汤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商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8,440,136.50 131,879,527.17
总负债 46,134,219.46 42,896,736.81
所有者权益 82,305,917.04 88,982,790.36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9,794,086.26 25,501,513.71
利润总额 35,748,241.01 8,902,497.76
净利润 26,811,180.76 6,676,873.32
(三)被担保人振业商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为振业商管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 8,500 万元整的流动
资金贷款,用于振业商管公司的日常经营周转,额度有效期 1 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8,500 万元,担保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到期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振业商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22.15 亿元,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15.61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19.22%。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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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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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000006)深振业A: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1、申请人:本公司
2、被申请人:佰富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富利集团”)地址:Uni t 8,3/F.,
Qwomar Trading Complex, Blackbume Road, PortPurcell,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二)本案纠纷的起因
2013 年 8 月 16 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我公司与长沙项目合作方
佰富利集团仲裁请求一案作出《裁决书》,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
披露公告)。鉴于上述《裁决书》生效后,佰富利集团一直未履行其义务,故公司 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 年 6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 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5】开执字第 00990-1 号),要求协助将佰富利集团在湖南公司所持有的全
部股权予以冻结(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5 年 8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发来的《听证通知及合议庭成员告
知书》及佰富利集团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因佰富利集团对湖南省长沙 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不服,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我公司参
加了湖南省长沙市中院举行的听证会(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6 年 8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书》(【2015】
开执字第 00990 号),该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进行评估、拍卖,并定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 9:30 在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现状拍卖(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6 年 8 月 29 日,本次拍卖委托机构发布公告中止拍卖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15】
长中民执异字第 00417 号),驳回佰富利集团不予执行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华南国仲深裁【2013】218 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8 年 6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
开执字第 00990 号之三),裁定继续查封(冻结)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同时,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湘 0105 执恢 703 号、【2015】开执字第00990 号),裁定拍卖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
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湘执监
147 号),裁定华南国仲深裁【2013】128 号裁决书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仍处于查封(冻结)
状态(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
湘 03 执 131 号),根据裁定书内容裁定,在 172,492,317.72 元范围内冻结、划拨佰
富利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价值相当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二、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 03 执 131
号之一),根据裁定书内容,鉴于在执行程序中并未发现被申请人有可执行的财产,符合终结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华南国仲深裁【2013】218 号裁决书执行程序的条件,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三、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公司在后续债权受偿金额、时间上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无法预计对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 03 执 131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1-12-24] (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
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12 月 2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
款的议案》:据公司资金需要,决定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人民币 3 亿元,期限 1 年,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本次贷款按月
付息,用于自有物业维修、材料采购、代发劳务人员工资等用途。公司将根据资 金状况合理使用贷款,妥善安排还款节奏。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 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项目银团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我公司持有广州鸿远 公司 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且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对此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业 鸿远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 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项目银团开发贷款。 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0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 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后,广州振业鸿远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 亿元,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
可用担保额度为 22.2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14 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汇四街 11 号 801 房 C11 室
法定代表人:吕红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天津市振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天津振业津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665,049,227.44
总负债 2,655,609,599.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653,749,141.24
所有者权益 9,439,627.50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739,412.13
净利润 -560,372.50
(三)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银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整(?10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广州振业鸿远公司的“振业天成”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整,担保期间为自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广州振业鸿远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22.25 亿元,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 34.55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4.08%。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6]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振城公
司”)因 NO.2021G27 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
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 51%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61 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剩余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南京新振城 公司此次担保额度 5.61 亿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南京新振城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61 亿元,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2.2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03 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校场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深圳市振业(集团) 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南京新振城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637,827,608.22
总负债 2,538,639,902.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538,639,902.63
所有者权益 99,187,705.59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810,946.29
净利润 -812,294.41
(三)被担保人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为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拾壹亿元整(?11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南京新振城公司 NO.2021G27 项目开发需要,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按照股权比例 51%,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61 亿元整,保证期间为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授信展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南京新振城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剩余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32.25 亿元,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 27.98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5.70%。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12 月 1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 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 NO.2021G27 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南 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 款按持股比例 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61 亿元, 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剩余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1-19]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振 新业公司”)因铭著风华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申请 9 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 51%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9 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璟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 49%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 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0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 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 南京振新业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59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 可用担保额度为 37.61 亿元。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湖南 公司”)因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河西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1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 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6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
担保余额为 3.1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0.2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振新业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02 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麒麟铺社区 88 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深圳市振业(集团) 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南京振新业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88,909,262.34
总负债 2,079,621,905.2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079,621,905.27
所有者权益 9,287,357.07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950,190.57
净利润 -712,642.93
3、被担保人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振业湖南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16 日
注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荣湾镇枫林路西湖渔场三管区
法定代表人:白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建商品房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80%
深圳市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佰富利集团有限公司
80% 20%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湖南公司最近一至两年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78,313,337.84 1,660,835,108.93
总负债 889,779,777.29 529,143,986.5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889,369,737.64 529,143,986.59
所有者权益 988,533,560.55 1,131,691,122.34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604,837,889.05 597,723,558.88
利润总额 227,953,518.17 188,721,373.12
净利润 170,796,466.18 143,157,561.79
3、被担保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京振新业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为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玖亿元整(?9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南京振新业公司的铭著风华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按照股权比例 51%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4.59 亿元整,担保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二)振业湖南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为振业湖南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整(?31,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振业湖南公司的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3.1 亿元整,担保期间为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湖南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在项目开发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以上两家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南京振新业公司的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 49%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振业湖南公司为我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37.86 亿元,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27.55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5.15%。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19] (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11 月 15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振业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振新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铭著风华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行申请 9 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按持股 比例 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9 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 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 49%持股比例提供了同比例担保(详见公司同日 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湖南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因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 支行申请 3.1 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向公司全额提供反担保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06] (000006)深振业A: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 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按 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振业商管公 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达到 70%,此次担保额度 8,000 万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 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振业 商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15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 保额度为 42.2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A 座 32 层
法定代表人:汤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商管公司近一年及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8,440,136.50 339,680,725.97
总负债 46,134,219.46 237,802,675.22
所有者权益 82,305,917.04 101,878,050.75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89,794,086.26 71,504,541.13
利润总额 35,748,241.01 26,096,178.28
净利润 26,811,180.76 19,572,133.71
(三)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为振业商管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的
综合授信业务,用于支付租金、人员工资、维修支出等日常经营性支出,额度有效期 3 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担保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振业商管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45.55 亿元,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20.66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6%。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1-06] (000006)深振业A: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11 月 3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 表决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 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向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我公司持有振业商管 公司 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能够确保通过租金收入等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 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0-29] (000006)深振业A: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63元
每股净资产: 5.678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5%
营业总收入: 23.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62亿元
[2021-10-13] (000006)深振业A: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宏伟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03,316,6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2829%。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9,389,6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99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926,98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0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928,48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926,98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09%。
3、公司董事王道海、公司监事张晓中、黄秀章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954,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0%;反对
2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6%;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5,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700%;反对 25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81%;弃权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19%。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178,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13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9,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719%;反对 13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
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内容详见 9 月 3 日、9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邓宇戈律师、王金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12] (000006)深振业A: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毛咏梅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毛咏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毛咏梅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毛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毛咏梅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在公司任职期间,毛咏梅女士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2021-10-09] (000006)深振业A: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 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
经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9 月 3 日、
9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1.00 议案》 √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0 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10 月 9 日、10 月 11 日上午 9:00—
下午 17:0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罗丽芬、牛佳琪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九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选举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以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1.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险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 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1-09-27] (000006)深振业A: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9 月 22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 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 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 体董、监、高等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登载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 2020
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的议案》:结合公司现阶段情况对已投项目进行梳理总结, 并全面回顾项目投资决策、开发、销售等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一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一项议案将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2021-09-27] (000006)深振业A: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5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
经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9 月 3 日、
9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1.00 议案》 √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0 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10 月 9 日、10 月 11 日上午 9:00—
下午 17:0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罗丽芬、牛佳琪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2、填报选举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以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1.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险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 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1-09-27] (000006)深振业A: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含下属企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责任人员;
(三)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年;
(四)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责 任险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
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2021-09-03] (000006)深振业A: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8 月 3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
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新成立及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 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总额 40 亿元的担保额度,
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4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0 亿元(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 载的《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西安
创发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 因项目开发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边家村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 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3 亿元。公司持有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有能力对项目经营管理风
险进行控制。此次担保金额在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
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2021 年 3 月 31 日在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以
及 2021 年 6 月 3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3]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创发公司”)因 西安泊悦府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边家村支行申请项 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集团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3.3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总额为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 16 亿元,西安创发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此次担保金额在 额度范围内,此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西安创发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3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 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3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凯瑞 A 座 305-36 室
法定代表人:黄艺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等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西安振业创发置业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西安创发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50,035,082.19 356,093,646.63
总负债 149,510,886.58 155,164,627.8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49,510,886.58 155,164,627.81
所有者权益 200,524,195.61 200,929,018.82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857,457.90 539,764.28
净利润 490,150.30 404,823.21
(三)被担保人西安创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边家村支行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33,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西安创发公司的泊悦府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西安创发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西安创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10.35 亿元,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21.02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2%。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3] (000006)深振业A: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对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2021 年,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新成立多家子公司,为满足新成立及各级子公司经 营发展融资需要,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总额
4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40 亿元,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0 亿元。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 具体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公
担保方 被担保 一年经审计或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期归 是否关
方 最近一期资产 (亿元) 母净资产比例 联担保
负债率孰高值 (%)
深圳市振业 70%以上 40 53.39 否
控股子
(集团)股
公司 70%以下 0 0 否
份有限公司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
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经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新成立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2、对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将对其原因、风险是否可控等情况进行披露;对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则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 63 亿元,对子公司实
际担保余额为 21.02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2%。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8-27] (000006)深振业A: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 8 月 13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宏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1 年半年度 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7] (000006)深振业A: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875元
每股净资产: 5.549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3%
营业总收入: 14.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88亿元
[2021-08-05] (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7 月 3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第一项议案为《关于设立
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因本次住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关联法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故在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位董事王道海先生、孔国梁先 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 7 人。第二、三项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 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为了盘活存量资产、 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决定开展购房尾 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转让购房合同项下的购房尾款给专项计划管理人并通过专 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 2 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
市场利率确定。公司拟采取差额支付和截留补足的方式对专项计划进行增信(详 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公司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 证券业务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我公司持有振业商管公司 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振业惠阳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惠阳公司”)因惠阳振业城 U组团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 亿元。我公司持有振业惠阳公司 82%股权,为了保障我司权益,振业惠阳公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我公司对振业惠阳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防控,因此我司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涉及担保金额均在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8-05]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 业惠阳公司”)因惠阳振业城 U 组团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 商管公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振业惠阳公司、振业商管公司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达到 70%,此次对以上两家公司担保额度共人民币 8.5 亿 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振业惠阳公司、振业商管公司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7.96
亿元、1.5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6.65 亿
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振业惠阳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09 月 25 日
注册地点: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惠南大道旁惠阳振业城
法定代表人:郑邦绵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87%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 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 惠州市金鼎合嘉
股份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82% 5% 13%
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惠阳公司最近一至两年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006,226,089.03 906,867,841.24
总负债 532,118,453.68 432,220,089.8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0,000,000.00 96,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31,955,580.47 432,171,617.41
所有者权益 474,107,635.35 474,647,751.40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89,754,503.40 38,426,225.03
利润总额 29,946,050.23 749,951.92
净利润 22,557,123.06 540,116.05
3、被担保人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振业商管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A 座 32 层
法定代表人:汤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商管公司近一年及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8,440,136.50 137,081,431.01
总负债 46,134,219.46 41,925,426.09
所有者权益 82,305,917.04 95,156,004.92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89,794,086.26 49,010,617.42
利润总额 35,748,241.01 17,133,450.5
净利润 26,811,180.76 12,850,087.88
3、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振业惠阳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为振业惠阳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柒亿元整(?7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振业惠阳公司的惠阳振业城 U 组团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柒亿元整,担保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我司持有振业惠阳公司 82%的股权(另 5%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为了保障我司权益,振业惠阳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函,为我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二)振业商管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为振业商管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流动
资金贷款,用于公司自有物业的装修改造支出、支付员工工资及其他日常经营周转等,额度有效期 1 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根据银行要求,需公司对本
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担保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惠阳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惠阳振业城 U 组团项目开发及振业商管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以上两家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振业惠阳公司为我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13.65 亿元,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23.26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1.58%。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8-05] (000006)深振业A:关于公司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的议案》。现将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 性,公司将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通过设立“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计划融资总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发行 总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融资期限不超 过 2 年(具体期限根据基础资产特定期间及发行时间最终确定)。
经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涉及重大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计划管理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础资产: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 环购买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购房合同自基准日(含该日)起 对购房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房款所对应的债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四)发行规模:本次专项计划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五)发行期限:不超过 2 年
(六)发行利率:按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确定,以专项计划《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七)发行对象:证券市场合格投资者(不超过二百人)
(八)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
(九)还款来源: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公司作为截留补足承诺人及差额支付承诺人承担截留补足及差额支付义务)
(十)挂牌交易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增信措施
(一)在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发生被截留的情况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收款账户限制、基础收款被用于优先偿还开发贷及建筑工程款项、基础收款归集发生其他问题等),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截留补足义务;
(二)公司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四、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事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确定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期限、挂牌上市场所;(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文件;(三)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事宜;(四)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发行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住房尾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住房尾款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六、其他
资产证券化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发行总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7-14] (000006)深振业A: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4,787.23 万元–39,135.63 万元 盈利:21,742.0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60%–8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577 元/股–0.2899 元/股 盈利:0.161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半年度业绩上升,主要系本期房地产结转收入及合作开发项目投资
收益增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预测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2021-06-30] (000006)深振业A: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
和《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
姓名:杨晓东
职务:董事会秘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2-43 层
电话:(0755)25863893
传真:(0755)25863012
邮箱:szzygp@126.com
如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2021-06-23] (000006)深振业A: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6 月 2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项目跟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公司制定员工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对公司员工 跟投的范围、人员、形式、权益、资金来源、跟投总额及个人限制、权益分配等多 项重点内容进行明确。公司及下属各级企业实施项目跟投,将根据此《管理办法》 制定具体跟投实施方案并相应开展工作。《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项目跟投管理办法(试行)》)。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021-06-17] (000006)深振业A: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 2021-04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
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49,995,04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93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260,549,043.88 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6 月 3 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9,995,04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73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2 日
2、除权除息日:2021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6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8*****551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董
事会办公室
2、电话:(0755)25863061
3、传真:(0755)25863012
4、联系人:罗丽芬、李鸿良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2021-06-11] (000006)深振业A: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6 月 7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
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
司”,该公司原名为深圳市振业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
更名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广发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500 万元。公司持有振业商管公司 100%股权,有能力
对项目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此次担保金额在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2021 年 6 月 3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以及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 2021 年度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2021-06-11] (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
司”,该公司原名为深圳市振业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
更名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广发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5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总额为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为 7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6 亿元。振业商管公
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下,此次对振业商管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500 万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振业商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500 万元,对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5.1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A 座 32 层
法定代表人:汤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商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8,440,136.50 131,879,527.17
总负债 46,134,219.46 42,896,736.81
所有者权益 82,305,917.04 88,982,790.36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9,794,086.26 25,501,513.71
利润总额 35,748,241.01 8,902,497.76
净利润 26,811,180.76 6,676,873.32
(三)被担保人振业商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为振业商管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 8,500 万元整的流动
资金贷款,用于振业商管公司的日常经营周转,额度有效期 1 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8,500 万元,担保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到期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振业商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22.15 亿元,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15.61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19.22%。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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