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6深振业A最新消息公告-000006最新公司消息
≈≈深振业A000006≈≈(更新:22.01.07)────────────────────────────────────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6日
2)01月07日(000006)深振业A:重大仲裁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3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93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6-22;除权除息日:2021-06-23;红利发放日:2021-06-23;
机构调研:1)2020年07月3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56202.30万 同比增:10.11% 营业收入:23.02亿 同比增: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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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163│ 0.2875│ 0.1995│ 0.6405│ 0.3800
每股净资产 │ 5.6785│ 5.5496│ 5.6547│ 5.4552│ 5.192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3588│ 0.3588│ 0.3588│ 0.3588│ 0.358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9113│ 2.7825│ 2.8875│ 2.6880│ 2.501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1500│ 5.1300│ 3.5900│ 12.2600│ 7.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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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163│ 0.2875│ 0.1995│ 0.6405│ 0.3781
每股净资产 │ 5.6785│ 5.5496│ 5.6547│ 5.4552│ 5.192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3588│ 0.3588│ 0.3588│ 0.3588│ 0.358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9113│ 2.7825│ 2.8875│ 2.6880│ 2.501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3315│ 5.1800│ 3.5287│ 11.7407│ 7.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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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深振业A 代码:000006 │总股本(万):134999.5 │法人:赵宏伟
上市日期:1992-04-27 发行价:33 │A 股 (万):134999.5 │总经理:李伟
主承销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 │ │行业:房地产业
电话:0755-25863893 董秘:杨晓东│主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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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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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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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4163│ 0.2875│ 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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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6405│ 0.3800│ 0.1611│ 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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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5935│ 0.3347│ 0.1507│ 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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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6476│ 0.3728│ 0.3081│ 0.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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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5968│ 0.2512│ 0.1849│ 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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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000006)深振业A: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1、申请人:本公司
2、被申请人:佰富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富利集团”)地址:Uni t 8,3/F.,
Qwomar Trading Complex, Blackbume Road, PortPurcell,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二)本案纠纷的起因
2013 年 8 月 16 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我公司与长沙项目合作方
佰富利集团仲裁请求一案作出《裁决书》,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
披露公告)。鉴于上述《裁决书》生效后,佰富利集团一直未履行其义务,故公司 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 年 6 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 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5】开执字第 00990-1 号),要求协助将佰富利集团在湖南公司所持有的全
部股权予以冻结(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5 年 8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发来的《听证通知及合议庭成员告
知书》及佰富利集团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因佰富利集团对湖南省长沙 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不服,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我公司参
加了湖南省长沙市中院举行的听证会(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6 年 8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书》(【2015】
开执字第 00990 号),该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进行评估、拍卖,并定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 9:30 在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现状拍卖(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6 年 8 月 29 日,本次拍卖委托机构发布公告中止拍卖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15】
长中民执异字第 00417 号),驳回佰富利集团不予执行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华南国仲深裁【2013】218 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8 年 6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
开执字第 00990 号之三),裁定继续查封(冻结)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同时,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湘 0105 执恢 703 号、【2015】开执字第00990 号),裁定拍卖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
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湘执监
147 号),裁定华南国仲深裁【2013】128 号裁决书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佰富利集团所持有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仍处于查封(冻结)
状态(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
湘 03 执 131 号),根据裁定书内容裁定,在 172,492,317.72 元范围内冻结、划拨佰
富利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价值相当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二、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 03 执 131
号之一),根据裁定书内容,鉴于在执行程序中并未发现被申请人有可执行的财产,符合终结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华南国仲深裁【2013】218 号裁决书执行程序的条件,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三、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公司在后续债权受偿金额、时间上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无法预计对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 03 执 131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1-12-24](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
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12 月 2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
款的议案》:据公司资金需要,决定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人民币 3 亿元,期限 1 年,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本次贷款按月
付息,用于自有物业维修、材料采购、代发劳务人员工资等用途。公司将根据资 金状况合理使用贷款,妥善安排还款节奏。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 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项目银团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我公司持有广州鸿远 公司 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且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对此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业 鸿远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 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项目银团开发贷款。 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0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 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后,广州振业鸿远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 亿元,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
可用担保额度为 22.2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14 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汇四街 11 号 801 房 C11 室
法定代表人:吕红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天津市振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天津振业津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665,049,227.44
总负债 2,655,609,599.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653,749,141.24
所有者权益 9,439,627.50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739,412.13
净利润 -560,372.50
(三)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银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整(?10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广州振业鸿远公司的“振业天成”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整,担保期间为自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广州振业鸿远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22.25 亿元,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 34.55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4.08%。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6](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振城公
司”)因 NO.2021G27 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
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 51%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61 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剩余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南京新振城 公司此次担保额度 5.61 亿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南京新振城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61 亿元,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2.2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03 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校场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深圳市振业(集团) 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南京新振城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637,827,608.22
总负债 2,538,639,902.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538,639,902.63
所有者权益 99,187,705.59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810,946.29
净利润 -812,294.41
(三)被担保人南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为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拾壹亿元整(?11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南京新振城公司 NO.2021G27 项目开发需要,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按照股权比例 51%,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61 亿元整,保证期间为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授信展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南京新振城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剩余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32.25 亿元,对外担保总
余额为 27.98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5.70%。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12 月 10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新振城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 京新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 NO.2021G27 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南 京分行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 款按持股比例 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61 亿元, 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剩余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1-19](000006)深振业A: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振 新业公司”)因铭著风华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申请 9 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按持股比例 51%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9 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璟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 49%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 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0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 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 南京振新业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59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 可用担保额度为 37.61 亿元。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湖南 公司”)因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河西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1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 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6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
担保余额为 3.1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0.2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振新业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02 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麒麟铺社区 88 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深圳市振业(集团) 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南京振新业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88,909,262.34
总负债 2,079,621,905.2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2,079,621,905.27
所有者权益 9,287,357.07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950,190.57
净利润 -712,642.93
3、被担保人南京振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振业湖南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16 日
注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荣湾镇枫林路西湖渔场三管区
法定代表人:白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建商品房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80%
深圳市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佰富利集团有限公司
80% 20%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湖南公司最近一至两年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78,313,337.84 1,660,835,108.93
总负债 889,779,777.29 529,143,986.5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889,369,737.64 529,143,986.59
所有者权益 988,533,560.55 1,131,691,122.34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604,837,889.05 597,723,558.88
利润总额 227,953,518.17 188,721,373.12
净利润 170,796,466.18 143,157,561.79
3、被担保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京振新业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为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玖亿元整(?90,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南京振新业公司的铭著风华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按照股权比例 51%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4.59 亿元整,担保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二)振业湖南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为振业湖南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整(?31,000 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振业湖南公司的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3.1 亿元整,担保期间为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湖南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在项目开发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以上两家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南京振新业公司的另一股东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 49%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振业湖南公司为我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37.86 亿元,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27.55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5.15%。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19](000006)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
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11 月 15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振业南京振新业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振新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铭著风华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行申请 9 亿元的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按持股 比例 5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9 亿元,另一股东南京新 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 49%持股比例提供了同比例担保(详见公司同日 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湖南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因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 支行申请 3.1 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向公司全额提供反担保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06](000006)深振业A: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 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按 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振业商管公 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达到 70%,此次担保额度 8,000 万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 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振业 商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15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 保额度为 42.2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A 座 32 层
法定代表人:汤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振业商管公司近一年及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8,440,136.50 339,680,725.97
总负债 46,134,219.46 237,802,675.22
所有者权益 82,305,917.04 101,878,050.75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89,794,086.26 71,504,541.13
利润总额 35,748,241.01 26,096,178.28
净利润 26,811,180.76 19,572,133.71
(三)被担保人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为振业商管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整的
综合授信业务,用于支付租金、人员工资、维修支出等日常经营性支出,额度有效期 3 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担保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振业商管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 45.55 亿元,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20.66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6%。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1-06](000006)深振业A: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11 月 3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 表决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振业集团为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 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向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决定为本次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我公司持有振业商管 公司 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能够确保通过租金收入等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 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0-29](000006)深振业A: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63元
每股净资产: 5.678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5%
营业总收入: 23.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62亿元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调研公司:华泰证券,华泰证券,彤源投资,华夏保险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罗丽芬,董办职员:胡晔,董事会秘书:杜汛,董办职员:李鸿良
调研内容:1、问:公司现阶段主要项目有哪些?拿地策略是什么?
答:目前,公司项目主要分布在深圳(含深汕合作区)、广州、东莞、河源,惠州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以及天津、西安、长沙、南宁等二线城市;未开发土地储备建筑面积约170余万平方米。公司未来仍将立足深圳,深耕大湾区以及重点聚焦现已进驻城市及其周边,积极关注当地土地市场及寻求棚改、租赁、“地产+”等其他形式的发展途径。
2、问:深圳市国资委对公司定位如何?未来发展方向怎样?
答:公司将密切关注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动态,稳步推进混改工作,研究推进长效激励机制的落地,配合开展市场化选聘工作,推进公司进一步发展。
3、问:公司管理层最近有调整,未来会频繁变动吗?
答:近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于冰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总裁朱新宏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董事及总裁职务。上述人事调整均系正常工作和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4、问:公司目前资金成本如何?
答: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项目销售资金回笼以及银行贷款、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资金,2019年公司融资成本区间为3.92%-6.65%之间,无信托等高成本资金。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10-14 日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9.40 成交量:7017.79万股 成交金额:46264.0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1813.74 |1021.6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1295.73 |71.68 |
|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1081.67 |608.79 |
|业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证券营|571.14 |603.03 |
|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罗湖商|452.77 |325.83 |
|务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6.25 |2343.8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高新南一|35.39 |1678.49 |
|道证券营业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58.06 |1209.19 |
|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路证券营业|143.13 |1172.13 |
|部 | | |
|机构专用 |-- |1080.73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6-11-07|10.10 |49.99 |504.90 |华泰证券股份有|机构专用 |
| | | | |限公司上海分公| |
| | | | |司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65952.59 |435.17 |101.05 |0.00 |66053.64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