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598中国外运最新消息公告-601598最新公司消息
≈≈中国外运601598≈≈(更新:22.02.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0日
2)02月25日(601598)中国外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进
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52559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7-27;除权除息日:2021-07-28;红利发放日:2021-07-28;
机构调研:1)2021年01月19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307925.24万 同比增:47.91% 营业收入:978.16亿 同比增: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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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161│ 0.2922│ 0.1128│ 0.3700│ 0.2800
每股净资产 │ 4.3972│ 4.2791│ 4.2277│ 4.1141│ 3.992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8205│ 0.8205│ 0.8205│ 0.8205│ 0.820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4491│ 2.3252│ 2.2641│ 2.1512│ 2.087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5500│ 6.8700│ 2.7000│ 9.3500│ 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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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161│ 0.2922│ 0.1128│ 0.3722│ 0.2813
每股净资产 │ 4.3972│ 4.2791│ 4.2277│ 4.1141│ 3.992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8205│ 0.8205│ 0.8205│ 0.8205│ 0.820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4491│ 2.3252│ 2.2641│ 2.1512│ 2.087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9.4621│ 6.8285│ 2.6683│ 9.0463│ 7.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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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中国外运 代码:601598 │总股本(万):740080.39 │法人:王宏
H 股简称:中国外运 代码:00598 │A 股 (万):135163.72 │总经理:宋嵘
上市日期:2019-01-18 发行价:5.24│H 股 (万):214488.7 │行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代理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390427.96
电话:010-5229-6667 董秘:李世础│主营范围:货运代理、专业物流、仓储与码头
│服务、物流设备租赁和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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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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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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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4161│ 0.2922│ 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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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700│ 0.2800│ 0.16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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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800│ 0.2900│ 0.21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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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500│ 0.3200│ 0.21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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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 0.2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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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601598)中国外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2-010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创投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创投”)及其负责管理的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创新基金”)共同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
称“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 2021 年 6 月 11 日本公司与招商创投、招商创新基金就上述设立基金事
项签署的《合伙协议》,招商创投(作为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和招商创新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 10 万元人民币、1.5 亿元人民币和 1.5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已办理
完毕,并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现将基
金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名称:招商中外运(深圳)产业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Y0L0F
3、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 1166 号招商局广场30A
4、合伙期限:2021-09-08 至 2031-09-08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基金规模:3.001 亿元人民币
7、出资方式:认缴制
8、基金管理人: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产业投资顾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24](601598)中国外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2-009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
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截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 11 票。会议内容、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李世础先生和高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 11 票,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李世础,1970 年出生,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李先生先后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长江商学院,并分别获得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先生于 1993 年加入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至 2000 年期间,先后任职于中国船务代理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00 年至2002 年,李先生担任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 4 月至 12 月,李先生担任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上市办公室综合组
组长。2002 年至 2008 年,李先生担任本公司证券与法律部总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李先生担任中国外运安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至 2017 年,李先生担任本公司发展规划部总经理。2016 年 12 月,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 8 月,李先生获委任为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董事。
高翔,1972 年出生,本公司首席数字官。高先生于 1995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1995年至 2016 年,高先生任职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市场部执行经理、航空业务部总经理及研发中心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 年 9 月,高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数字官。
[2022-01-26](601598)中国外运: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2-008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2年1月25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7,392.58万份股票期权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认以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2.58万份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依次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5 号),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倩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3、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
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就此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3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5、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宜。
7、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依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
予 7,392.58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2022 年 1 月 22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股票期权授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 激励对象发生按《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规定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情形。
3、公司达到下述业绩条件:
(1)中国外运 2020 年度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水平(或同行业均值);
(2)中国外运 2020 年度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以 2017 年为基础)不低于
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水平(或同行业均值);
(3)中国外运 2020 年度经济增加值(EVA)不低于 90,000 万元。
其中,归母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母净利润 /[(期初归母净资产+期末归母净资产)/2];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当期归母净利润/基准年度归母净利润)^(1/间隔期数)-1。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业绩条件已达成,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2.58 万份股票期权。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5 日。
2、授予人数及数量: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2.58 万份股票期权。
3、行权/授予价格:授予激励对象每一份股票期权的价格为 4.29 元。
4、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中国外运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行权安排和禁
售期: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的 10 年时间。
(2)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a.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c.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d.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行权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为 5 年,即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 5
年内依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行权安排行权,授予日起 5 年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4)行权安排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 24 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股票期权授予满 24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满两周年)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1/3
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满三周年)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1/3
日止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满四周年)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1/3
日止
当期生效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上市公司注销相关期权。各期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间不得行权。当期行权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生效的期权数量根据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实际生效的期权数量不得超过个人当期应生效的权益总量。
同时,授予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期权应有不低于授予总量的 20%留至限制期满后的任期(或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行权,或在激励对象行权后,持有不低于获授量 20%的公司股票,至限制期满后的任期(或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出售。
(5)禁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名称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总量的比例
宋嵘 执行董事、总经理 128.68 1.74% 0.017%
刘威武 董事 64.34 0.87% 0.009%
江舰 董事 64.34 0.87% 0.009%
陈献民 副总经理 96.28 1.30% 0.013%
田雷 副总经理 83.58 1.13% 0.011%
王久云 财务总监 76.88 1.04% 0.010%
李世础 董事会秘书 76.88 1.04% 0.010%
高翔 首席数字官 89.88 1.22% 0.012%
[2022-01-26](601598)中国外运: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2-006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
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副董事长宋德星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泰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非执行董事邓伟栋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委托董事长王宏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向 18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7,392.58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临 2022-008 号)。
执行董事宋嵘先生、非执行董事刘威武先生和江舰先生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6](601598)中国外运: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2-007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第
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必烈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5 人,亲自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据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2.58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临 2022-008 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601598)中国外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9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38,542,52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11,875,75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226,666,7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7889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214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6.57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董事长王宏先生,副董事长宋德星先
生,执行董事宋嵘先生,非执行董事刘威武先生、邓伟栋先生及江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泰文先生、孟焰先生、宋海清先生及李倩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因时差关系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监事会主席黄必烈先生,监事寇遂奇先
生、周放生先生、范肇平先生及王生云先生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世础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31,494,061 74.3049 80,051,897 25.6951 0 0.0000
H 股 810,897,887 66.1058 415,738,878 33.8918 30,000 0.0024
普通股 1,042,391,948 67.7664 495,790,775 32.2316 30,000 0.0020
合计: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31,494,061 74.3049 80,051,897 25.6951 0 0.0000
H 股 815,939,887 66.5168 410,696,878 33.4807 30,000 0.0024
普通股 1,047,433,948 68.0942 490,748,775 31.9038 30,000 0.0020
合计:
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31,533,161 74.3175 80,012,797 25.6825 0 0.0000
H 股 815,939,887 66.5168 410,696,878 33.4807 30,000 0.0024
普通股 1,047,473,048 68.0968 490,709,675 31.9013 30,000 0.0020
合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1 关于公司股票期 231,494,0 74.3049 80,051, 25.6951 0 0
权激励计划(草 61 897
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股票 231,494,0 74.3049 80,051, 25.6951 0 0
期权激励计划实 61 897
施考核办法》的
议案
3 关于授权董事会 231,533,1 74.3175 80,012, 25.6825 0 0
办理公司股票期 61 797
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议案 3 均为特别决议案,并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针对议案 1-议案 3,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3、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倩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黄宇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2](601598)中国外运: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2-003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获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
通知,招商局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31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12](601598)中国外运: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2-001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外运”)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54
号),定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
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目前处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最大限度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一、 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股东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任何问题,均可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ir@sinotrans.com 或直接拨打电话 010-52295720,公司将予以解答。
二、 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资料外,请配合以下事项,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填报《预先登记表格》(见附件 1)。
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17:30 前将《预先登
记表格》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ir@sinotrans.com,并与公司联系人联系,登记和确认有关参会信息。为保护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未在前述时间完成申报、近 14 日内有 1 例以上(含 1 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 市、区、旗)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该等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配合工作人员实施以下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体温测量正常;
2. 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口罩;
3. 已经完成预先登记;
4. 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双绿码”;
5. 具备进入会场前 48 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任何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士,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会场,所有参会人员就座间隔不得少于 1 米并全程佩戴口罩。未能符合或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人员,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现场参会股东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以尽量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人数在合理上限以内。公司亦将视会议现场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政府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权益及有关人身安全,采取必要临时现场防护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股东大会当日,请携带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有效、完整材料,尽早抵达会议现场,配合身份核对、个人事项登记、体温检测、承诺书签署等工作,以确保于会议指定开始时间前完成入场手续办理,本次股东大会于指定会议开始时间后即停止办理现场入场手续。
三、 联系方式
股东如就本次股东大会有任何疑问,可以在 2022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17:30
前与公司联系咨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0 层(邮编
100029)
联系部门:中国外运资本运营部
联系人:刘月园
联系电话:010-52295720
电子邮箱:ir@sinotrans.com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1:
预先登记表格
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证券账号
参会人员及目前所在地(省、市)
联系方式(手机)
电子邮箱
近 14 日内有 1 例以上(含 1 例)本土新
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
居史、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
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
疫苗接种(有/无)
行程码和健康码“双绿码”(有/无)
其他不适宜参会情况
[2021-12-30](601598)中国外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李倩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将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临 2021-055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 议案名称 型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98 中国外运 2022/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星期四)亲自、
通过邮寄或传真将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及地点: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星期
四)在办公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30)将出席登记有关文件送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
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
2、 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地点。
(4)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0层(邮编100029)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电话:010-52295720
传真:010-52296519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会议出席通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如受托人无法参加股东大会,同意受托人根据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转授并委托第三人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第三人应根据受托人的意愿表决。
附件 2:会议出席通知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 股
本人/本公司拟出席/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14:00
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室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签 署: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中国外运股东名册所载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2. 请填写所持中国外运的股数总数。
3. 请填妥并签署本出席通知,以邮寄或传真或亲自送递的方式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中国外运资本运营部(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0层,邮编100029,或传真号码010-52296519)。未能签署或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021-12-30](601598)中国外运: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1-055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股权登记日后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倩
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李倩女士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计委会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倩女士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对该次董事会审议的涉及征集事项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将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议案
序
议案名称
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hkex.com.hk)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征集对象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1 月 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分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H 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股权登记日后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 24 小时止。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就 A 股股东而言)或 H 股股东通知中所附独立董事授权委托书(就 H 股股东而言)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就 A 股股东而言: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就 H 股股东而言:
请依据 H 股股东通知所附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
A 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0 层
收件人:资本运营部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52295720
传真:010-52296519
H 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收件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姓名,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或者有关 H 股股东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委托书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 2022 年 1 月 19 日交易结束时股东名册记
载内容相符。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
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适用授权委托书/委任表格或其他投票方式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表决内容不一致,则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征集人:独立董事李倩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倩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1月19日
调研公司:华泰柏瑞,华泰柏瑞,华泰柏瑞
接待人:资本运营部:李春阳,资本运营部:徐强,资本运营部:东冉
调研内容:问答环节:
1、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收入、利润增速回升,表现亮眼的板块有哪些?
答: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52%;实现归母净利润20.81亿元,同比微降1.69%,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8.66亿元,同比增长44.43%。从各业务板块情况来看,79月,公司空运代理业务量同比增长约25%,铁路代理业务量同比增长100%,跨境电商物流业务量同比增长约38%。
2、问:代理及相关业务各子板块收入、利润占比情况?
答:根据公司2020年中期报告,代理及相关业务各主要子板块收入占未抵消前板块收入比重如下:海运代理近70%,空运代理约10%,铁路代理约4%;代理及相关业务各子板块分部利润占比如下:海运代理近30%,空运代理约15%,铁路代理约6%。
3、问: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有哪些公司?
答: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国际大型货代、国有物流企业、民营物流企业、以及一些港口集团、区域性物流公司。
4、问:公司的“空运通道建设”指什么?
答:公司近年来提前布局,着力打造航空运力通道,巩固与航空公司长期合作基础以及提升业务运营能力,通过包机、包板、包舱方式提前锁定运力和成本,开通了杭州列日、长沙纽约等多条定期包机线路,还与国航、南航、阿联酋航空等国内外航空公司展开临时包机合作,2020年面对疫情对国际航空运输的影响,公司不仅为客户解决了紧急的物流需求,也为保证当地供应链安全和稳定做出了贡献。同时,完善的通道运营也为公司空运相关业务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回报。
5、问: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计划?
答:公司将持续聚焦三大业务板块的转型方向,形成产品优势。专业物流将加快向价值链整合转型,以销售行业化、方案客户化、服务集成化、运营一体化以及数字化赋能,打造专业物流产品体系;将聚焦重点细分行业形成标准化物流解决方案,并推动成熟产品的复制推广。代理及相关业务将加快向全程供应链转型,打造全程供应链产品体系。电商业务将加强加快向平台化和生态圈转型,线上线下协同构建具有竞争力的数字化产品体系。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11-09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8.25 成交量:8690.26万股 成交金额:4184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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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证券营业|2401.00 |-- |
|部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证券营业|1469.26 |-- |
|部 | | |
|沪股通专用 |1453.59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区靖宇|1424.89 |-- |
|东路证券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1400.24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济舜都大道证券营|-- |1324.60 |
|业部 | | |
|沪股通专用 |-- |1105.64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杭州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916.6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 |622.69 |
|业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山中路证券营|-- |498.53 |
|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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