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14杭州解百最新消息公告-600814最新公司消息
≈≈杭州解百600814≈≈(更新:22.01.29)────────────────────────────────────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25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3000万元至36500万元,增长幅度为23.66%至36.
77% (公告日期:2022-01-29)
3)01月29日(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
绩预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7150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13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7-19;除权除息日:2021-07-20;红利发放日:2021-07-20;
●21-09-30 净利润:27096.32万 同比增:39.58% 营业收入:16.25亿 同比增: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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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800│ 0.3200│ 0.1900│ 0.3700│ 0.2700
每股净资产 │ 4.1336│ 4.0781│ 4.0599│ 3.8682│ 3.766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200│ 0.0200│ 0.0200│ 0.0200│ 0.020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8644│ 2.8088│ 2.7906│ 2.5989│ 2.529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4600│ 8.0500│ 4.8400│ 10.0200│ 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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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3679│ 0.3135│ 0.1862│ 0.3624│ 0.2636
每股净资产 │ 4.0132│ 3.9593│ 3.9417│ 3.7555│ 3.656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0194│ 0.0194│ 0.0194│ 0.0194│ 0.019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7810│ 2.7270│ 2.7094│ 2.5232│ 2.455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9.1676│ 7.9185│ 4.7237│ 9.6488│ 7.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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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杭州解百 代码:600814 │总股本(万):73647.68 │法人:毕铃
上市日期:1994-01-14 发行价:5.68│A 股 (万):71502.68 │总经理:毕铃
主承销商:浙江省证券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145 │行业:零售业
电话:0571-87080267 董秘:金明 │主营范围:主要业务:商品销售业务广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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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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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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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3800│ 0.3200│ 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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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700│ 0.2700│ 0.1300│ -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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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300│ 0.2000│ 0.16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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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100│ 0.1800│ 0.16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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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500│ 0.1800│ 0.1200│ 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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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2-003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3,000 万元至 36,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6,312.91 万元至 9,812.91 万元,同比增长 23.66%至 3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28,600 万元至
31,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438.37万元至11,438.37万元,同比增长41.85%至 56.7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约为 33,000 万元至 36,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6,312.91 万元至 9,812.91
万元,同比增长 23.66%至 36.77%。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8,600万元至31,6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8,438.37 万元至 11,438.37 万元,同比增长 41.85%至
56.73%。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87.0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61.63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 16%-21%。公司聚焦做强主业,积极顺应零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及发展趋势,面对疫情局部多点爆发,公司各板块始终坚持在防疫常态化下抓经营,控股子公司杭州大厦三年度调改和精细化运营并举,加之海外高端消费回流的影响仍在持续,经营业绩有了显著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06](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结果,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2,145 万股。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5,026,75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6,476,758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15,026,758 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36,476,758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15,026,758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36,476,758 股,全
部为流通股。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部分股东持股依照法律、本章程的规定以及
其承诺,存在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6](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以现场会
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 208 号坤和中心 37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燕霆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立银行账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一般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14](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1-04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45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解百”)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杭国资考[2021]87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同时披露了《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独立董事王曙光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公司通过在公司经营场所张贴《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5、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45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92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人民币 3.1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杭州解百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日股本总额的
例 比例
毕铃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150 6.99% 0.21%
俞勇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150 6.99% 0.21%
陈晓红 副总经理 78 3.64% 0.11%
朱雷 总会计师 78 3.64% 0.11%
金明 董事会秘书 60 2.80%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1,629 75.94% 2.28%
(87 人)
合计 2,145 100.00% 3.00%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3、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4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
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30%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75号),验证截至2021年11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毕铃等9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67,782,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仟壹佰肆拾伍万元(¥21,45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6,332,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145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
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21,450,000 21,45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15,026,758 0 715,026,758
合计 715,026,758 21,450,000 736,476,758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1 年-2025 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5,791.50 180.98 2,171.81 2,075.29 965.25 398.17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
[2021-11-17](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1-045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 1 号杭州大厦 A 座 8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7,001,6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9.50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燕霆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陈海英、徐轶名、章羽阳因公务未出席
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徐海明、李伶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金明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毕铃,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俞勇,总会计师朱雷,
副总经理陈晓红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4,699,909 99.5368 2,301,700 0.463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4,699,909 99.5368 2,301,700 0.463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4,699,909 99.5368 2,301,700 0.463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5,455,709 99.6889 1,521,200 0.3060 24,700 0.005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 比例
序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公 司
<2021 年
限 制 性
1 股 票 激 6,613,493 74.1822 2,301,700 25.8178 0 0.0000
励 计 划
( 草
案)>及
其摘要
公 司
2021 年
限 制 性
2 股 票 激 6,613,493 74.1822 2,301,700 25.8178 0 0.0000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管 理
办法
关 于 提
请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3 司 2021 6,613,493 74.1822 2,301,700 25.8178 0 0.0000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有 关
事 项 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议案一至三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7](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1-048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45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1,502.6758
万股的 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16 元/股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 3.1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4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杭国资考[2021]87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同时披露了《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独立董事王曙光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公司通过在公司经营场所张贴《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5、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
(1)公司层面授予考核条件:
以公司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
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2)关于公司层面授予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说明
以公司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 44.39%,高于上
述考核目标 1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0.02%,高于上述考核目标 6.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2、授予数量:2,145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1,502.6758 万股的 3%。
3、授予人数:92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3.1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4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
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30%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日股本总额的
例 比例
毕铃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150 6.99% 0.21%
俞勇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150 6.99% 0.21%
陈晓红 副总经理 78 3.64% 0.11%
朱雷 总会计师 78 3.64% 0.11%
金明 董事会秘书 60 2.80%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1,629 75.94% 2.28%
(87 人)
合计 2,145 100.00% 3.00%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4)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2023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8-2020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1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
增
[2021-11-17](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1-047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现场
会议方式在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 1 号杭州大厦 A 座 8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
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 3.16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7](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1号杭州大厦A座8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燕霆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董事毕铃、俞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职能部门职责调整,为更好地明确部门职责定位,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战略投资部更名为投资部。调整后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下设机构
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审计内控部。
二、总经理室下设机构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品牌公关部、数字运营中心、投资部、资产管理部,以及各分、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0-29](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1-038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
会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 208 号坤和中心 37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燕霆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战略任务考核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战略目标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9](600814)杭州解百: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2021-03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
会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 208 号坤和中心 37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
事 4 人,实际参加监事 4 人,经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徐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4、在本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徐海明(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
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因原任监事、监事会主席林虎山辞职,导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暂缺 1 人。经本次会议讨论,提名樊帅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候选人当选后的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任期终止日,即 2023 年 5 月 25 日。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1、徐海明,男,33 岁,2013.5-2016.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16.10-2021.6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职员、资本营运部职员;2021.6 –至今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营运部副部长;2017.5-至今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樊帅,女,35 岁,2012.10-2014.10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高级审计员;2014.11-2015.05 普华永道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顾问;2015.05-2016.08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项目经理;2016.10-2018.03 北京博禹信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经理;2021.07-至今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核算岗。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4-19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15%
振幅:20.28 成交量:8042.65万股 成交金额:62005.79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1564.34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南路证券营|1511.00 |-- |
|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州劳动路浙北金融|980.84 |-- |
|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838.65 |--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740.84 |--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金路证券营业|-- |1602.32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证券营业|-- |1557.50 |
|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证券|-- |1208.23 |
|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证券营业|-- |1043.49 |
|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证券|-- |785.82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3-12|5.36 |109.80 |588.53 |中国银河证券股|中信建投证券股|
| | | | |份有限公司浙江|份有限公司上海|
| | | | |分公司 |市华灵路证券营|
| | | | | |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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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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