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73东阳光最新消息公告-600673最新公司消息
≈≈东阳光600673≈≈(更新:22.02.22)────────────────────────────────────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26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83570.31万元至98570.31万元,增长幅度为101%
至137% (公告日期:2022-01-26)
3)02月22日(60067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实
施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预案:1)2020年拟非公开发行, 发行价格:6.26元/股;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发
行对象: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2020年拟非公开发行,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
投资者
●21-09-30 净利润:31082.95万 同比增:79.31% 营业收入:90.72亿 同比增: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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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070│ 0.0290│ 0.0080│ 0.1400│ 0.0580
每股净资产 │ 2.6894│ 2.3459│ 2.3253│ 2.3181│ 2.237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354│ 0.1663│ 0.1663│ 0.1663│ 0.166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138│ 1.4385│ 1.4179│ 1.4107│ 1.333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2500│ 1.1900│ 0.3100│ 6.0500│ 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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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031│ 0.0278│ 0.0072│ 0.1379│ 0.0575
每股净资产 │ 2.6894│ 2.3459│ 2.3253│ 2.3181│ 2.237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354│ 0.1663│ 0.1663│ 0.1663│ 0.166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138│ 1.4385│ 1.4179│ 1.4107│ 1.333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8347│ 1.1831│ 0.3105│ 5.9500│ 2.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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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东阳光 代码:600673 │总股本(万):301389.73 │法人:张红伟
上市日期:1993-09-17 发行价:3.8│A 股 (万):300394.96 │总经理:李义涛
主承销商: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994.77│行业:综合
电话:0769-85370225 董秘:王文钧│主营范围:电极箔、电容器、磁性材料、电子
│光箔、空调箔、板带材、钎焊箔、氯碱化工
│产品、包装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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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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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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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070│ 0.0290│ 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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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400│ 0.0580│ 0.084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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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800│ 0.2670│ 0.203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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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600│ 0.3240│ 0.2330│ 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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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100│ 0.1310│ 0.0840│ 0.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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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60067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7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出售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226,200,000 股内资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1”),向广药全资子公司香港东阳光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阳光”)出售东
阳光药 226,200,000 股 H 股“全流通”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合计
约占东阳光药总股本的 51.41%(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在本次重组实施后,东阳光药将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
重组相关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79 号)。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1-94 号)。
二、本次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广药、香港东阳光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交割
备忘录》,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本次重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东阳光
药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临 2021-96 号)。截至目前,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药已经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 94,214.00 万元人民币;香港东阳光已经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以及香港交易所运作程序规则及一般规则,向公司支付 1,146,416,964 港元。
2、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资产 1 已经过户登记至广药名下;标的资产 2 中
的 114,298,800 股股份已经过户登记至香港东阳光名下,剩余 111,901,200 股股份尚未过户登记至香港东阳光名下。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尚需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交易对价及相关利息;公司尚需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办理尚未完成过户的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及交易对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工作。
针对本次重组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5](60067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4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32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5.13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
定以 2022 年 2 月 14 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将按照人民币 5.1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2-02 号)、《东阳光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临 2022-03 号)等文件,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广
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指定的监事未收到任何公司员
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22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临 2022-05 号)。
4、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2-08 号)、《东阳光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不具备激励资格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其他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
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32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5.13 元/股。
(三)权益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4 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关
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首次授予数量:9,320.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301,389.7259万股的 3.09%
3、首次授予人数:91 人
4、首次授予价格:5.1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
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比例
张红伟 董事长 2,863.00 24.73% 0.95%
李义涛 董事、总经理 613.00 5.29% 0.20%
卢建权 副总经理 430.00 3.71% 0.14%
张光芒 董事、副总经理 417.00 3.60% 0.14%
李刚 副总经理 299.00 2.58% 0.10%
骆平 副总经理 242.00 2.09% 0.08%
钟章保 董事、财务总监 100.00 0.86% 0.03%
王文钧 董事、董事会秘
书 87.00 0.75%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83 人) 4,269.00 36.87% 1
[2022-02-15](60067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5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由公司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公司生产成本,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铝锭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套期保值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可能造成交易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
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并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3、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同时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定期组织业务关联岗位培训,强化业务流程学习,增加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4、根据业务需要,在公司主管财务部门安排指定人员进行账目处理、资金调拨,并跟踪账目结算,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完善内部资金监管机制。
5、遵循锁定项目利润、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走势,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计划,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本次业务的期货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提请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东阳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60067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6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
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842,894,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7%;截至本次股
份质押,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637,798,354 股,占其
持股数量的 75.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股数数量
为 637,798,354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5.6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
押股数数量为 1,229,354,622 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 76.5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
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 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为限 补充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称 股股 售股 质押 日 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东
深圳 办理完股 五矿国际
东阳光 否 5,000,000 股 否 是 票解除质 信托有限 用于生
2022-02-11 押登记之 0.59% 0.17% 产经营
实业 日 公司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
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未质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份中 未质押股 份中
(%)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冻结 份中限售 冻结
(%) (%)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数量 股份
数量 数量
深圳市东阳
光实业发展 842,894,889 27.97 632,798,354 637,798,354 75.67 21.16 0 0 0 0
有限公司
宜昌东阳光
药业股份有 545,023,350 18.08 421,375,181 421,375,181 77.31 13.98 0 0 0 0
限公司
乳源阳之光
铝业发展有 128,058,819 4.25 79,181,087 79,181,087 61.83 2.63 0 0 0 0
限公司
乳源瑶族自
治县东阳光
企业管理有 91,049,160 3.02 91,000,000 91,000,000 99.95 3.02 0 0 0 0
限公司
合计 1,607,026,218 53.32 1,224,354,622 1,229,354,622 76.50 40.79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
18,457.08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21.90%,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对应融资余
额 67,000 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 32,407.08 万股,占其所持
股份的 38.45%,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5%,对应融资余额 148,500 万元。具体以
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
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
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
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60067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3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2-02 号)、《东阳光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临 2022-03 号)等文件,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发布
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指定的监事未收到任何公司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临 2022-05 号)。
(四)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2-08 号)、《东阳光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内容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任职的子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该名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资格,不得作为激励对象列入激励名单,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00 万股。
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2 名调整为 91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9,331.00 万股调整为 9,320.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47.70
万股调整为 2,258.70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2 名调整为 91 名,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331.00 万股调整为 9,320.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47.70 万股调整为 2,258.70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已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可依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
4、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5、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报告;
(六)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600673)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2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14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2名调整为9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31.00万股调整为9,320.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47.70万股调整为2,258.70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临2022-13
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除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不具备激励资格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2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3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1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2-14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600673)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1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14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任职的子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该名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资格,不得作为激励对象列入激励名单,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1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
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2 名调整为 91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331.00 万股调整为 9,320.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47.70 万股调整为 2,258.70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董事张红伟先生、李义涛先生、张光芒先生、钟章保先生、王文钧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临 2022-13 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不具备激励资格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91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32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5.13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董事张红伟先生、李义涛先生、张光芒先生、钟章保先生、王文钧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 2022-14 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 2022-15 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东阳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8](60067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0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东阳光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545,023,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8%;截至本次股份解质押,宜昌东阳光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421,375,181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7.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 632,798,354 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 75.0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
1,224,354,622 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 76.19%。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数 21,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8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
解质押时间 2022 年 1 月 28 日
持股数量 545,023,350 股
持股比例 18.08%
剩余被质押股数 421,375,181 股
剩余被质押股数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77.31%
剩余被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98%
宜昌东阳光药业本次解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宜昌
东阳光药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未质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份中 未质押股 份中
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冻结 股份数量 冻结
(%) (%)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深圳市东阳
光实业发展 842,894,889 27.97 632,798,354 632,798,354 75.07% 21.00% 0 0 0 0
有限公司
宜昌东阳光
药业股份有 545,023,350 18.08 442,375,181 421,375,181 77.31% 13.98% 0 0 0 0
限公司
乳源阳之光
铝业发展有 128,058,819 4.25 79,181,087 79,181,087 61.83% 2.63% 0 0 0 0
限公司
乳源瑶族自
治县东阳光
企业管理有 91,049,160 3.02 91,000,000 91,000,000 99.95% 3.02% 0 0 0 0
限公司
合计 1,607,026,218 53.32 1,245,354,622 1,224,354,622 76.19% 40.62% 0 0 0 0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60067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09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842,894,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7%;截至本次股份解质押,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632,798,354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5.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 632,798,354 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 75.0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
1,245,354,622 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 77.49%。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的情况
1、 股东名称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数 9,130,659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0%
解质押时间 2022 年 1 月 27 日
持股数量 842,894,889 股
持股比例 27.97%
剩余被质押股数 632,798,354 股
剩余被质押股数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75.07%
剩余被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00%
深圳东阳光实业本次解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深圳
东阳光实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未质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份中 未质押股 份中
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冻结 股份数量 冻结
(%) (%)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深圳市东阳
光实业发展 842,894,889 27.97 641,929,013 632,798,354 75.07 21.00 0 0 0 0
有限公司
宜昌东阳光
药业股份有 545,023,350 18.08 442,375,181 442,375,181 81.17 14.67 0 0 0 0
限公司
乳源阳之光
铝业发展有 128,058,819 4.25 79,181,087 79,181,087 61.83 2.63 0 0 0 0
限公司
乳源瑶族自
治县东阳光
企业管理有 91,049,160 3.02 91,000,000 91,000,000 99.95 3.02 0 0 0 0
限公司
合计 1,607,026,218 53.32 1,254,485,281 1,245,354,622 77.49 41.32 0 0 0 0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8](600673)东阳光:东阳光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2-08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
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42,642,0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1.138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红伟先生主持。本次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42,597,338 99.9975 42,700 0.0023 2,000 0.0002
2、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28,874,721 97.1389 6,739,099 2.8602 2,000 0.0009
3、 议案名称: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28,874,721 97.1389 6,739,099 2.8602 2,000 0.0009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28,874,721 97.1389 6,739,099 2.8602 2,000 0.0009
5、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电池铝箔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42,629,538 99.9993 10,500 0.0005 2,0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 454,679,099 99.9901 42,700 0.0093 2,000 0.0006
议案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2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28,874,721 97.1389 6,739,099 2.8602 2,000 0.000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3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28,874,721 97.1389 6,739,099 2.8602 2,000 0.000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4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228,874,721 97.1389 6,739,099 2.8602 2,000 0.0009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 关于对外投资电池铝箔项 454,711,299 99.9972 10,500 0.0023 2,000 0.0005
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2-4 为特别决议
议案且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事项,现场参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该等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5 为普通决议议案,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斌、赵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01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跌幅偏离值:-8.18 成交量:10090.09万股 成交金额:104587.1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6101.14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640.50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 |1122.9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中中路证券营|972.39 |-- |
|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971.06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 |12671.8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长江路证券营|-- |7756.01 |
|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证券|-- |3247.57 |
|营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 |1520.49 |
|营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鞍山南胜利路证|-- |1484.89 |
|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15|7.80 |81.25 |633.75 |中信证券股份有|申万宏源证券有|
| | | | |限公司总部(非 |限公司国际部 |
| | | | |营业场所)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132619.35 |1164.99 |0.00 |2.44 |132619.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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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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