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46金证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446最新公司消息
≈≈金证股份600446≈≈(更新:22.02.17)────────────────────────────────────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1日
2)定于2022年3 月4 日召开股东大会
3)02月16日(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9415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76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6-08;除权除息日:2021-06-09;红利发放日:2021-06-09;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8114.57万股,发行价:12.34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03-25上市),发行日:2021-03-02,发行对象:重庆环保产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UBS AG、田翠莲、廖祝明、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主题精选1号私
募基金、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医药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德洋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倪国强
●21-09-30 净利润:22061.67万 同比增:-7.46% 营业收入:41.97亿 同比增: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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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419│ 0.0619│ 0.0422│ 0.4158│ 0.2771
每股净资产 │ 3.7129│ 3.4866│ 3.5204│ 2.6585│ 2.541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4538│ 1.4240│ 1.4035│ 0.4781│ 0.384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249│ 0.9494│ 1.0047│ 1.0575│ 1.064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6300│ 1.9700│ 1.2900│ 17.3400│ 11.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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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344│ 0.0590│ 0.0383│ 0.3779│ 0.2533
每股净资产 │ 3.7146│ 3.4882│ 3.5223│ 2.4307│ 2.323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4545│ 1.4247│ 1.4042│ 0.4372│ 0.351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254│ 0.9498│ 1.0052│ 0.9669│ 0.973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3110│ 1.6901│ 1.0879│ 15.5478│ 10.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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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金证股份 代码:600446 │总股本(万):94108.18 │法人:李结义
上市日期:2003-12-24 发行价:13.11│A 股 (万):93846.02 │总经理:李结义
主承销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62.16│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86-755-86393989 董秘:殷明│主营范围:金融证券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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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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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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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419│ 0.0619│ 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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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4158│ 0.2771│ 0.2232│ -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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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2806│ 0.1081│ 0.1257│ -0.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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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363│ 0.1156│ 0.0870│ -0.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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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600│ 0.0354│ 0.0243│ 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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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6](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证股份”)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拟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56.25 万份,同时与之相配套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
象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8、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将获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10、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1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0 年度分红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为 19.794 元/股;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3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 215 万份,注销因 2020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标的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 21 万份;因公司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达成,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的共计 206.76 万份股票期权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12、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56.25 万份,同时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自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以来,公司陆续引进一批核心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现有激励计划未能覆盖新引进的骨干人员,且与公司制定的五年发展规划时间及目标不匹配,若继续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慎论证,拟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56.25 万份。同时,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激励计划后自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三、本次注销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办理注销的股票期权为已向24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1,456.25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已获授但尚行权的股
(万股)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吴晓琳 高级副总裁 100.00 6.87%
王海航 高级副总裁 100.00 6.87%
王清若 高级副总裁 37.60 2.58%
张海龙 高级副总裁 110.00 7.55%
殷明 高级副总裁 208.45 14.31%
董事会秘书
周志超 财务负责人 60.00 4.12%
其他人员(18 人) 840.20 57.70%
合计(24 人) 1,456.25 100.00%
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1,117.80 万份,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1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数量 338.45 万份,涉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3 人。
四、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注销已授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所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应终止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后对于以前年度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对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加速提取。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加速提取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自公司推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来,虽然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但鉴
于制订本激励计划的背景发生较大变化,若继续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终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56.25万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意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对相关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终止及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将本次终止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办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
[2022-02-16](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
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9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
会召集人刘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意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对相关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6](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6](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 14 时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 9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4 日
至 2022 年 3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 √
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46 金证股份 2022/3/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 2022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1 时,
下午 15—17 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 9 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陈志生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2-07]金证股份(600446):金证股份中标3050万元深铁集团项目
▇证券时报
金证股份微信公众号消息,金证股份成功中标“深铁懿府四号地块智能化建设”项目,中标金额3050万元。该项目是金证股份与深铁置业的首次合作,深铁懿府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北城片区,计划总投资2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3.5万平方米。
[2022-01-29](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关于收购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公司“金融科技与数字科技双循环”发展战略,立足金融 IT 业务
板块,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香港市场布局,推进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公司
拟以 7,170 万港元为对价收购香港上市公司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
司(08017.HK,以下简称“捷利交易宝”)11,950 万股股份,收购价格为
0.6 港元/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捷利交易宝 19.92%的股权。
为提高本次交易的效率,公司拟委托香港专业机构软库中华金融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软库中华”)作为独家代理,于约定的期限内,在市
场上寻找并购买 11,950 万股捷利交易宝股份。软库中华取得捷利交易宝
股份后,再由公司以 7,170 万港元的价格受让软库中华持有的 11,950 万
股捷利交易宝股份。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属
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标的为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为公司获得政
府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且软库中华尚需取得足额的交易股份,本次交
易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践行公司“金融科技与数字科技双循环”发展战略,立足金融 IT 业务板块,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香港市场布局,推进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公司拟以 7,170万港元为对价收购香港上市公司捷利交易宝(08017.HK)11,950 万股股份,收购价格为 0.6 港元/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捷利交易宝 19.92%的股权。
为提高本次交易的效率,公司拟与香港专业机构软库中华签订《关于金证股份向软库中华购买捷利交易宝若干已发行股份的独家代理服务及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委托软库中华作为独家代理,于约定的期限内,在市场上寻找并购买 11,950 万股捷利交易宝股份。软库中华取得捷利交易宝股份后,再由公司出资 7,170 万港元受让软库中华持有的 11,950 万股捷利交易宝股份。
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标的为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为公司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且软库中华尚需取得足额的交易股份,本次交易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软库中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0,000,000 港元
注册地:中国香港
主要办公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皇后大道中 5 号衡怡大厦 4 楼
董事:任卓伟、王竞强、叶文莉
主营业务:证券买卖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CAO Guo qi;2、ZHANG Xiongfeng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港元
2019.12.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84,086.86 116,901.65
负债总额 59,167.71 92,088.68
资产净额 24,919.15 24,812.97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862.29 6,379.63
净利润 203.01 893.82
软库中华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的牌照,未受到公开纪律处分,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资格。
软库中华与公司、公司前四大股东李结义、杜宣、赵剑、徐岷波及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捷利交易宝 119,500,000 股股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08017.HK
已发行股份数:600,000,000 股
执行董事:刘勇、万勇、廖济成、张文华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5 日
注册地址: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
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办公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干诺道西 188 号香港商业中心 16 楼 10
号办公室
深圳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 2808
经营范围:前台交易系统服务;行情数据服务;托管及云基础设施服务;SaaS
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描述: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是领先的一体化证券交易平台服务供应商之一,主要服务于香港券商及其客户。捷利交易宝的香港券商客户均为 B 类及 C 类交易所参与者。
股权结构: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茂嘉控股有限公司 154,264,654 25.71%
Coast Flagship Investment SPC-Harvest IPO Mixed Strategy 50,000,000 8.33%
Investment SP
鑫诚国际有限公司 35,095,147 5.84%
合智环球有限公司 32,866,053 5.48%
其他公众股东 327,774,146 54.64%
合计 600,000,000 100.00%
注:以上股东结构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港元
2021.3.31 2021.9.30
资产总额 107,624,848 158,111,024
负债总额 24,771,212 34,351,700
资产净额 82,853,636 123,759,324
2020 年度 2021 年 4-9 月
营业收入 64,949,522 37,395,596
净利润 20,578,678 10,225,324
注:2020 财年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 年 4-9 月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三)捷利交易宝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完成配售新股,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
成功配售全部 100,000,000 股配售股份。详情请见捷利交易宝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五)捷利交易宝与公司、公司前四大股东李结义、杜宣、赵剑、徐岷波及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交易定价情况:公司在综合考虑捷利交易宝近期的股价及换手率、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战略价值等因素后,参考市场价格与交易对手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0.6 港元/股。
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捷利交易宝过去 9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
0.752 港元/股(下称“市场交易均价”)。本次交易中,收购价格 0.6 港元/股为市场交易均价的 79.79%。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金证股份向软库中华购买捷利交易宝若干已发行股份的独家代理服务及股份购买协议》主要内容
收购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证股份”“收购方”)
转让方:软库中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软库中华”“转让方”)
标的公司: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捷利交易宝”“标的公司”)
1、代理服务:金证股份委托软库中华作为独家代理,在市场上寻找可售的标的公司 119,500,000 股股份,并取得该等股份。
2、代理服务费用:就软库中华提供的服务,金证股份须向软库中华按成功购买的股份价款总额的 0.5%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2022-01-29](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8名,董事杜宣先生委托董事李结义先生行使表决权。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12](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 9 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7,675,6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8173
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李结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2 人,公司董事杜宣、赵剑、黄宇翔,独立董事杨
正洪、李军、王文若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总裁李结义、董事会秘书殷明、财务负责人周志超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67,668,975 99.9960 6,600 0.0039 100 0.0001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67,668,975 99.9960 6,600 0.0039 100 0.0001
3、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67,668,975 99.9960 6,600 0.0039 1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2 《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 6,826,2 99.9 6,600 0.096 100 0.00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4 019 5 16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案
1、3 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经参加表
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文文、麦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1-12-25](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06.76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金证股份 A 股普通股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证股份”)于 2021
年12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
象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8、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将获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10、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11、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9 名,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06.76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个月、60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三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四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五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20%。
2、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满足行权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度,公司实现扣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公司 2019 年净利润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
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81%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 净利润 15,280.52 万元
人民币,较 2019 年净
利润增长 59.49%,完
成业绩考核目标。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达标”,其当期的股票期权可全部 划中 19 名激励对象
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未达标”,其当期的股票期 2020 年度考核结果符
4 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要求,其当期的股票期
权可行权。
注:上述“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个人业绩考
核结果为未达标,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将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
综上,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2021-12-25](600446)金证股份:金证股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4 日,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
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8、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将获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10、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11、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激励计划》和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及方法
1、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以公司总股本 941,517,90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6 元(含税)。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1)。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 941,517,905 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6 元。根据《激励计划》和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授权,董事会依据《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19.87 元/股调整至19.794 元/股。具体实施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行权价格调整
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登记、注销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19-06-10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10.88 成交量:1122.38万股 成交金额:18467.87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96.66 |-- |
|证券营业部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493.20 |-- |
|业部 | |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丰和中大道证券|493.20 |-- |
|营业部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云林街证券营业|370.91 |-- |
|部 |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益街证券营业|328.80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证券营|-- |785.74 |
|业部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第三证券|-- |480.87 |
|营业部 | |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三门朝晖路证券|-- |362.27 |
|营业部 |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341.9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中路证券|-- |325.84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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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18.98 |180.00 |3416.40 |国泰君安证券股|国泰君安证券股|
| | | | |份有限公司深圳|份有限公司厦门|
| | | | |益田路证券营业|国际金融中心证|
| | | | |部 |券营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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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8|165740.48 |18424.05 |0.00 |0.02 |1657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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