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正点财经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主力数据 财经视频 研究报告 证券软件 内参传闻 股市学院 指标公式
首页 > 主力数据 > 财务分析 > F10资料 > 正文

  600317营口港最新消息公告-600317最新公司消息
≈≈营口港600317≈≈(更新:21.01.26)
────────────────────────────────────
最新提示:1)因刊登重要公告,2021年01月15日09:30起停牌
         2)2020年年报预约披露:2021年04月30日
         3)01月26日(600317)营口港: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0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19年末期以总股本64729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8元 ;股权登记日:2
           020-07-30;除权除息日:2020-07-31;红利发放日:2020-07-31;
增发预案:1)2020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3868360799股;预计募集资金:21000000
           00元; 方案进度:2021年01月07日公布证监会批准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特定投资者
●20-09-30 净利润:92064.46万 同比增:10.00% 营业收入:36.10亿 同比增:5.62%
────────┬────┬────┬────┬────┬───────
  主要指标(元)  │20-09-30│20-06-30│20-03-31│19-12-31│19-09-30
每股收益        │  0.1422│  0.0956│  0.0451│  0.1563│  0.1293
每股净资产      │  2.0031│  1.9563│  1.9534│  1.9072│  1.880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375│  0.2375│  0.2375│  0.2375│  0.237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6475│  0.6009│  0.5983│  0.5532│  0.540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2746│  4.8960│  2.3353│  8.4188│  6.8815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0-09-30│20-06-30│20-03-31│19-12-31│19-09-30
每股收益        │  0.1422│  0.0956│  0.0451│  0.1563│  0.1293
每股净资产      │  2.0031│  1.9563│  1.9534│  1.9072│  1.880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375│  0.2375│  0.2375│  0.2375│  0.237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6475│  0.6009│  0.5983│  0.5532│  0.540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1005│  4.8889│  2.3083│  8.1945│  6.8747
────────┴────┴─┬──┴────┴───┬┴───────
A 股简称:营口港 代码:600317   │总股本(万):647298.3003│法人:姚平
上市日期:2002-01-31 发行价:5.9│A 股  (万):647298.3003│总经理:曹应峰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                      │行业:水上运输业
电话:0417-6268506 董秘:周志旭 │主营范围:港口装卸、堆存和运输服务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0年        │        --│    0.1422│    0.0956│    0.0451
─────────┼─────┼─────┼─────┼────────
    2019年        │    0.1563│    0.1293│    0.0886│    0.0453
─────────┼─────┼─────┼─────┼────────
    2018年        │    0.1546│    0.0869│    0.0543│    0.0298
─────────┼─────┼─────┼─────┼────────
    2017年        │    0.0827│    0.0628│    0.0393│    0.0393
─────────┼─────┼─────┼─────┼────────
    2016年        │    0.0759│    0.0546│    0.0341│    0.0164
─────────┴─────┴─────┴─────┴────────
[2021-01-26](600317)营口港: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1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营口港”)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0号)核准。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2021年1月25日,上交所出具《关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1]35号)。该决定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7.9条和第13.7.10条等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决定对营口港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营口港
    股票代码:600317
    终止上市日期:2021年1月29日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营口港的全体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1:1.5030的比例转换为大连港的A股股票,即每1股营口港股票可以换得1.5030股大连港A股股票。
    营口港换股股东取得的大连港A股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营口港股票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大连港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份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具体上市时间由大连港另行公告。
    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营口港股份,该等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大连港的A股股份,原在营口港股份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在相应换取的大连港A股股份上继续有效。
    二、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交割安排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营口港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营口港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1)资产交割
    自交割日起,营口港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物业、海域、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由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享有和承担。营口港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办理营口港所有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
    3
    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海域、车船、商标、专利等)由营口港转移至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名下的变更手续。营口港承诺将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或应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以使得前述资产、负债和业务能够尽快过户至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应办理上述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营口港分公司归属于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并变更登记为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营口港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并变更登记为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2)债务承继
    除基于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前清偿要求而提前清偿的债务外,合并双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由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承继。
    (3)合同承继
    在交割日之后,营口港在其签署的一切有效的合同/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及权益的合同主体变更为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
    (4)资料交接
    营口港应当于交割日将其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资料、预留印鉴以及营口港的所有印章移交予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营口港应当自交割日起,向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移交对其后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任何及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口港自成立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营口港自成立以来的所有组织性文件及工商登记文件、营口港自成立以来获得的所有政府批文、营口港自成立以来所有与监管部门的往来函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定、决议)、营口港自成立以来的纳税文件等。
    (5)股票过户
    大连港应当在换股日将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价而向营口港股东发行的
    4
    A股股份登记至营口港股东名下。营口港股东自新增股份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成为大连港的股东。
    (二)员工安置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营口港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全部接收并与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营口港作为其现有员工的雇主的任何及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由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享有和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就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大连港后续刊登的相关公告,如有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丞
    联系地址:中国大连国际物流园区金港路新港商务大厦2601
    联系电话:0411-87599901
    (二)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志旭
    联系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一号
    联系电话:0417-6268506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2021-01-23](600317)营口港: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1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或“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0号)核准。
    根据本次合并的方案,大连港向营口港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大连港作为本次合并的合并方暨存续方,营口港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本次合并完成后,营口港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营口港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营口港的全资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承接与承继,自交割日起,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大连港控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7.1条第一款第(六)项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1月1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21〕106号)。根据该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本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本公司将在上交所批准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2021-01-23](600317)营口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2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6日,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集团”)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签署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股份转让协议》,营口港务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攀钢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65,828,54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8)、于2020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营口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营口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营口港务集团的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营口港务集团及攀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2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营口港务集团
    A股流通股
    5,067,415,378
    78.29%
    4,601,586,834
    71.09%
    攀钢集团
    A股流通股
    -
    -
    465,828,544
    7.20%
    合计
    5,067,415,378
    78.29%
    5,067,415,378
    78.29%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2021-01-23](600317)营口港: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1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0号)核准。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公司已于2021年1月1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21〕106号)。根据该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上交所将在受理公司提交的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文件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上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充材料的,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但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
    若上交所作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刊登股票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摘牌并终止上市。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2021-01-21](600317)营口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0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项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36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将所持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钒钛”)51,538.4772万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给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集团”)持有;作为支付对价,营口港务集团将所持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46,582.8544万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给攀钢集团持有。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营口港总股本不变,其中:营口港务集团(CS)持有460,158.683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1.09%;攀钢集团(SS)持有46,582.854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2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攀钢钒钛总股本不变,其中:攀钢集团(SS)持有253,306.834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49%;营口港务集团(CS)持有51,538.477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0%。
    三、请相关股东凭此批复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并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2
    四、请国有股东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在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与攀钢集团于2020年12月26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股份转让协议》于上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正式生效,相关股东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公司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2021-01-19](600317)营口港: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1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或“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0号)核准。
    根据本次合并的方案,大连港向营口港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大连港作为本次合并的合并方暨存续方,营口港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本次合并完成后,营口港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营口港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营口港的全资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有限”)承接与承继,自交割日起,辽港有限的100%股权由大连港控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7.1条第一款第(六)项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1月1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
    公司将在上交所受理本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相关公告,并在上交所批准本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2021-01-18]营口港(600317):营口港向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
    ▇中国证券报
   营口港(600317)1月18日晚公告称,因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规定,公司将在换股实施完成后办理工商注销手续,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属于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基于此,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公司将在上交所批准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随后,公司终止上市,大连港开始实施换股。 
      此前,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根据本次合并方案,大连港向营口港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大连港为本次合并的合并方暨存续方,营口港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营口港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营口港的全资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承接与承继,自交割日起,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大连港控制。 
      大连港是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集装箱枢纽港和油品、液体化工品储运分拨基地之一、重要的矿石分拨中心、散杂货转运中心以及最具竞争力的粮食转运中心。营口港是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内贸集装箱枢纽港、“一带一路”中欧物流海铁联运重要的中转港,也是沈阳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枢纽港。大连港此前公告称,鉴于整合后新上市公司的业务主要系辽宁省范围内的港口经营业务,公司拟将名称更名为“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整合后,新上市公司将成为东北地区最核心的出海口。营口港的低陆路运输成本优势、集疏运条件优势将进一步提升新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并且其下属的集装箱、汽车、煤炭、散粮、矿石、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等专业性码头将纳入新上市公司的统一战略规划和资产体系,充分发挥协同作用,进一步提高整体港口资产及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发展空间。通过货源、航线以及客户群体的整合,新上市公司将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揽货能力,进一步提高业务增长质量,在巩固国内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 

[2021-01-16](600317)营口港: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1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及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临2021-002、临2021-005),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14日,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30-11:30、13:00-15:00。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如下:
    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01-15](600317)营口港: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1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营口港”)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已于2021年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临2021-002。
    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一、特别风险提示
    2021年1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53元/股,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2.11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2.11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由于目前公司股票价格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若公司异议股东选择行使现金选择权,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有权申报的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含其子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条件生效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异议股份直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4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同时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有效履行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
    根据营口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为2,277,100股,因此可以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持股数量为不超过2,277,100股。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4日)完成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4日。
    3、申报时间:2021年1月15日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4、收购价格:2.11元/股。
    5、申报方式:公司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
    (1)异议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复印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复印件)在申报期内以传真、快递或现场方式提交给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后文),传真到达时间或快递到达签收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期内。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2)如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申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至公司公告的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其申报视为无效。
    (3)投资者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
    3
    6、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1)在申报期内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须在2021年1月18日在公司的统一协调安排下至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在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应当携带《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一)、《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个人股东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个人股东的代理人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资料供公司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验证并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通过上交所审核的股东,其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3)在申报时间内成功申报且在规定时间内至上交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异议股东,可以签署《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委托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7、申报数量:
    (1)于申报期内,异议股东可以就异议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现金选择权。
    (2)公司异议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截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4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份数量。
    营口港异议股东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因发生股票卖出行为、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力、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而导致持股数量减少的,其持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相应减少;营口港异议股东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因发生股票买入行为而导致持股数量增加的,其持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3)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以最后一次申报
    4
    卖出数量为准,且不超过有权申报数量上限。
    (4)对于异议股东持有的已设定了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异议股东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发生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时无效。
    (5)股东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申报的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与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实际持有的异议股份数量有差异的,以其中较低数量为准。
    (6)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确认、过户事宜前转让的,则已转让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无效。
    8、申报联系方式和申报地点
    (1)传真申报联系方式:0417-6151523
    (2)快递申报联系方式: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一号,邮编:115007
    (3)联系人:周志旭
    (4)联系电话:0417-6268506
    (5)现场申报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一号
    (6)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上海证券交易所
    9、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由中金公司作为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受让全部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10、行权对价的支付:异议股东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并经上交所确认后,公司将安排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在代扣行权相关税费后向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号支付现金对价净额,同时公司将协助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份过户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手续。
    三、关注事项
    5
    1、对于同一账户中的异议股份,异议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2、在申报期满后,公司需将申报结果和有效异议股份数量进行比对,剔除无效申报后,方能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四、费用
    异议股东在办理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的转让及过户手续时,转让双方应各自按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股票交易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根据上交所、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异议股东在网下申报现金选择权及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通信费等,均由股东自行承担。
    五、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2日
    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2021年1月14日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2021年1月15日
    1、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日,公司股票停牌
    2021年1月18日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2021年1月19日
    公司预计于2021年1月19日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六、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2、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15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并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后继续停牌,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终止上市申请,未申报实施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股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6
    附件一、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单位/本人是在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委托营口港办理申报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所涉及的过户登记手续。在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收市之前,本单位/本人保留随时以书面形式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
    本单位/本人作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的营口港异议股东,兹授权委托营口港代表本单位/本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申报行使营口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所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营口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之日。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在营口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含其各项子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异议股份”)数量
    委托人目前持有的不存在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营口港异议股份数量
    委托人行权的营口港异议股份数量
    委托人行权的价格
    7
    委托人收款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人/非法人企业股东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传真
    委托人联系地址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非法人企业股东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盖章确认,适用于法人/非法人企业股东)
    签署日期
    8
    附件二、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
    声明:本单位/本人是在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填写本申请书并同意营口港将本申请书连同本单位/本人签署的其他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行权审核和过户手续。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在营口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含其各项子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异议股份”)数量
    委托人目前持有的不存在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营口港异议股份数量
    委托人行权的营口港异议股份数量
    委托人行权的价格
    委托人收款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人/非法人企业股东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传真
    委托人联系地址
    9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非法人企业股东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盖章确认,适用于法人/非法人企业股东)
    签署日期

[2021-01-15](600317)营口港: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21-007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月4日以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暨增资的议案》。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港”, 601880.SH,2880.HK)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 已于2021年1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该事件标志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换股吸收合并相关协议已生效,合并双方可以开始实施吸收合并。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因此,为了推进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于2021年1月5日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在辽宁省营口市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有限”),公司持有营口有限100%股权,用于承继及承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等权利义务。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营口有限将作为大连港的全资子公司。
    现公司将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以换取营口有限股权的方式出售给营口有限(暨以净资产对营口有限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暨增资”)。本次投资中公司母公司层面全部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均以原计税基础确定,本次交易公司与营口有限一致同意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重组。
    本次资产重组暨增资完成后,营口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
    1,000,000.00万元,公司出资完成后营口有限净资产额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仍持有营口有限100%的股权。
    就本次资产重组暨增资事项,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资产评估、备案以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程序。
    本次资产重组暨增资完成后,公司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物业、海域、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由营口有限享有和承担。公司分公司归属于营口有限,并变更登记为营口有限的分公司;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营口有限,并变更登记为营口有限的子公司。公司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将由营口有限承继。公司在其签署的一切有效的合同/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及权益的合同主体变更为营口有限。公司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营口有限全部接收并与营口有限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作为其现有员工的雇主的任何及全部权利和义务将由营口有限享有和承担。
    本次资产重组暨增资行为系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已于2020年9月26日公告了《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宜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的公告》;且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营口港员工安置方案。
    本次资产重组暨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月15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7-10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20.56 成交量:2116.53万股 成交金额:6122.1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北路证|865.89        |--            |
|券营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松江证券营业部|557.69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莘庄证券营业部|357.74        |--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仙霞路证券营业|293.62        |--            |
|部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上三路证券营业|293.41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1063.0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证券营业|--            |406.60        |
|部                                    |              |              |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富华西|--            |83.28         |
|路证券营业部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门外大街证|--            |70.77         |
|券营业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路证券营业|--            |67.77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03-06|3.61  |1500.00 |5415.00 |渤海证券股份有|广发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西安劳动|限公司营口学府|
|          |      |        |        |南路证券营业部|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