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08新湖中宝最新消息公告-600208最新公司消息
≈≈新湖中宝600208≈≈(更新:21.12.31)────────────────────────────────────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30日
2)12月14日(600208)新湖中宝: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84338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6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8-03;除权除息日:2021-08-04;红利发放日:2021-08-04;
●21-09-30 净利润:205224.12万 同比增:-24.94% 营业收入:89.89亿 同比增:12.01%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430│ 0.2400│ 0.0600│ 0.3800│ 0.3190
每股净资产 │ 4.6488│ 4.5960│ 4.4520│ 4.4000│ 4.321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1028│ 1.0538│ 1.0463│ 1.0447│ 0.958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4635│ 2.4603│ 2.3389│ 2.2795│ 2.324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3000│ 5.2100│ 1.3400│ 8.8500│ 7.65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387│ 0.2356│ 0.0592│ 0.3680│ 0.3179
每股净资产 │ 4.6488│ 4.5960│ 4.4520│ 4.4000│ 4.321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1028│ 1.0538│ 1.0463│ 1.0447│ 0.958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4635│ 2.4603│ 2.3389│ 2.2795│ 2.324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1336│ 5.1253│ 1.3296│ 8.3635│ 7.3566
────────┴────┴─┬──┴────┴───┬┴───────
A 股简称:新湖中宝 代码:600208 │总股本(万):859934.35 │法人:林俊波
上市日期:1999-06-23 发行价:5 │A 股 (万):859817.19 │总经理:赵伟卿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17.16│行业:房地产业
电话:86-571-87395003;86-571-85171837 董秘:虞迪锋│主营范围:港口设施、酒店服务、教育产业和
│房地产业.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2430│ 0.2400│ 0.0600
─────────┼─────┼─────┼─────┼────────
2020年 │ 0.3800│ 0.3190│ 0.2760│ 0.0160
─────────┼─────┼─────┼─────┼────────
2019年 │ 0.2500│ 0.2880│ 0.2010│ 0.0940
─────────┼─────┼─────┼─────┼────────
2018年 │ 0.2900│ 0.2060│ 0.1690│ 0.0920
─────────┼─────┼─────┼─────┼────────
2017年 │ 0.3900│ 0.2010│ 0.0550│ 0.0550
─────────┴─────┴─────┴─────┴────────
[2021-12-14](600208)新湖中宝: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86,910,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1,806,633,504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64.83%,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21.0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和质押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73,871,243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8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8%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持股数量 2,786,910,170
持股比例 32.4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254,233,50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5.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59%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资
股东名称 控股股 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金用途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浙江新湖集 控股股 552,400, 否 否 2021/12 至解除 中信银 19.82 6.42 主要用于
团股份有限 东之一 000 /10 质押登 行股份 新湖集团
公司 致行动 记日止 有限公 的经营周
人 司杭州 转
分行
2.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情况 份情况
持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押股 押股 押股
名称 (%) 押数量 押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 (%) 限售股 冻结 限售 冻结
份数量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浙江
新湖
集团 2,786,910,170 32.41 1,528,104,747 1,806,633,504 64.83 21.01 0 0 0 0
股份
有限
公司
黄伟 1,449,967,233 16.86 1,271,112,798 1,271,112,798 87.66 14.78 0 0 0 0
宁波
嘉源
实业 462,334,913 5.38 426,400,000 426,400,000 92.23 4.96 0 0 0 0
发展
有限
公司
浙江
恒兴
力控
股集 209,991,540 2.44 194,150,000 194,150,000 92.46 2.26 0 0 0 0
团有
限公
司
合计 4,909,203,856 57.09 3,419,767,545 3,698,296,302 75.33 43.01 0 0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1519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5.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77%,对应融资余额 4 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10113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9.5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80%,对应融资余额 18.95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600208)新湖中宝: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1-06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39,646,7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7.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俊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赵伟卿先生、薛安克先生、蔡家楣先生、
徐晓东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金雪军先生、黄立程先生因公务出差未
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虞迪锋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潘孝娜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937,852,616 99.96 1,618,800 0.03 175,30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公司 28,64 94.11 1,618 5.32 175,3 0.58
注册地址暨修 8,760 ,800 00
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姚芳苹、张飞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4](600208)新湖中宝: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
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 1 0 5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下称 宁波嘉源 "")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 462,334,91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5.38 本次质押后累计
被 质押的股份数为426,400,000股,占 宁波嘉源 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9 2. 23 %%,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4. 96 宁波嘉源 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9.66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77 。
公司于
202 1 年 12 月 3 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质押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
本次质押
股数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补充
质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宁波嘉源实
业发展有限
公司
控股股
东之一
致行动
人
356,40
0,
000
否
否
202
1 12
1
至解除
质押 登
记日止
缪
77.09
4.14
主要用于
业务 经营
2.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下:
股东名
股东名称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比例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押数量
本次质押后累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计质押数量
占其
占其所持所持股份股份比例比例((%%))
占公
占公司总司总股本股本比例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
已质押股份情况况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况情况
已质押
已质押股份中股份中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份数量
已质
已质押股押股份中份中冻结冻结股份股份数量数量
未质
未质押押股股份中份中限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数量
未质
未质押股押股份中份中冻结冻结股份股份数量数量
浙江新
浙江新湖集团湖集团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2,786,910,170
2,786,910,170
32.41
32.41
1,528,104,747
1,528,104,747
1,528,104,747
1,528,104,747
54.83
54.83
17.77
17.77
0
0
0
0
0
0
0
0
黄伟
黄伟
1,449,967,233
1,449,967,233
16.86
16.86
1,271,112,798
1,271,112,798
1,271,112,798
1,271,112,798
87.66
87.66
14.78
14.78
0
0
0
0
0
0
0
0
宁波嘉
宁波嘉源实业源实业发展有发展有限公司限公司
462,334,913
462,334,913
5.38
5.38
70,000,000
70,000,000
426,400,000
426,400,000
92.23
92.23
4.96
4.96
0
0
0
0
0
0
0
0
浙江恒
浙江恒兴力控兴力控股集团股集团有限公有限公司司
209,991,540
209,991,540
2.44
2.44
194,150,000
194,150,000
194,150,000
194,150,000
92.46
92.46
2.26
2.26
0
0
0
0
0
0
0
0
合计
合计
4,909,203,856
4,909,203,856
57.09
57.09
3,063,367,545
3,063,367,545
3,419,767,545
3,419,767,545
69.66
69.66
39.77
39.77
0
0
0
0
0
0
0
0
二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1.宁波嘉源宁波嘉源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00股股;;未来一年内(不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77000000万股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5.1415.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181%%,对应融资余额,对应融资余额1.11.1亿元亿元;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6568565685万股万股,,占其所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持股份比例的23.5723.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647.64%%,对应融资余额,对应融资余额1313亿元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8701387013万股,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2231.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1210.12%%,对应融资,对应融资余额余额1414.95.95亿元。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
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
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
4.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生影响。
5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211年年1212月月44日日
[2021-11-24](600208)新湖中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
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57 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58 号。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24](600208)新湖中宝: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编号:临 2021-05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
变更前: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邮政编码为 314000
变更后:
浙江省衢州市芹江东路 288 号衢时代创新大厦 3 号楼 6 楼 A619
室,邮政编码为 324000
变更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指示精神,响应践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公司与衢州市将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
公司将深入利用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技术领域的投资和布局,与衢州市展开在绿色能源、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多层次全面合作,互利互惠,不断提高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加速公司战略转型,同时吸引集聚一批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助力衢州打造成为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中山路禾兴路口,邮政编码为 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3
314000。 号楼 6 楼 A619 室,邮政编码为
324000。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24](600208)新湖中宝: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1-05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9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21 年 11 月 24 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8 新湖中宝 2021/1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1-8739505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85171837、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邮编:310007
联系人:高莉、徐唱
(四)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3 日 9:3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16](600208)新湖中宝: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1-05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41,059,1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7.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俊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赵伟卿先生、薛安克先生、蔡家楣先生、
徐晓东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金雪军先生、何玮女士因公务出差未能
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虞迪锋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潘孝娜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并由公司提供跨境担保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4,936,911,707 99.92 4,147,400 0.08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境外附属 27,70 86.98 4,147 13.02 0 0
公司在境外发 7,851 ,400
行美元债券并
由公司提供跨
境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伟民、姚芳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3](600208)新湖中宝: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黄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9,967,23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6.86%,本次质押后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 1,271,112,798,占
黄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7.6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78%;黄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62.4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62%。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质押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资
股东名称 控股股 股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金用途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黄伟 控股股 99,400,0 否 否 2021 年 至解除 浙商银 6.85% 1.16% 主要用于
东之一 00 11 月 11 质押登 行股份 所投资企
致行动 日 记日止 有限公 业的经营
人 司杭州 周转
分行
2.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
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占其 占公 况 况
持股 所持 司总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 本次质押后累 股份 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称 (%) 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 (%)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浙江新
湖集团 2,786,910,170 32.41 1,528,104,747 1,528,104,747 54.83 17.77 0 0 0 0
股份有
限公司
黄伟 1,449,967,233 16.86 1,171,712,798 1,271,112,798 87.66 14.78 0 0 0 0
宁波嘉
源实业 462,334,913 5.38 70,000,000 70,000,000 15.14 0.81 0 0 0 0
发展有
限公司
浙江恒
兴力控
股集团 209,991,540 2.44 194,150,000 194,150,000 92.46 2.26 0 0 0 0
有限公
司
合计 4,909,203,856 57.09 2,963,967,545 3,063,367,545 62.40 35.62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黄伟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的 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未来一年内(不
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
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65685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23.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7.64%,对应融资余额 13 亿元;未来一
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87013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31.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12%,对应融资余额 14.95 亿
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6](600208)新湖中宝: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质押解除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236,26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4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5%
解质时间 2021 年 11 月 5 日
持股数量 2,786,910,170
持股比例 32.4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528,104,74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4.8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77%
持股数量(含一致行动人) 4,909,203,856
持股比例 57.0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2,963,967,54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0.3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4.47%
本次解质股份可能用于股东经营周转需要而进行质押。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质押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0-30](600208)新湖中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1-05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并由 √
公司提供跨境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
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8 新湖中宝 202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1-8739505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85171837、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邮编:310007
联系人:高莉、徐唱
(四)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9 日 9:3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
债券并由公司提供跨境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7-13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8.34 成交量:30346.08万股 成交金额:111771.76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10810.66 |-- |
|沪股通专用 |6191.07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明路证券营业|4544.05 |--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3820.82 |-- |
|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2082.32 |--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沪股通专用 |-- |8179.57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 |2502.44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 |1257.48 |
|证券营业部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成大街证券营|-- |903.88 |
|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 |884.27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11-14|3.23 |500.00 |1615.00 |华泰证券股份有|中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广州新港|限公司杭州庆春|
| | | | |东路证券营业部|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82923.85 |2071.47 |0.00 |3.58 |82923.85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